化验室设备管理制度化验室设备管理制度(通用15篇)

时间:2023-11-24 21:39:27 作者:BW笔侠 化验室设备管理制度化验室设备管理制度(通用15篇)

规章制度的遵守是每个成员应尽的义务,也是组织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为了更好地理解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以下是一些相关的调查和报告。

化验室管理制度

确保化验室环境符合检测要求,检验工作顺利进行,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化验室检验工作。

1、执行品控部规定,对原辅材料、出厂产品样品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数据,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检验过程中,认真据实填写各项记录,严格按照检验规程检验,不得有漏检、错检等现象。

3、定期维护保养试验设备仪器,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四、化验室环境要求。

1、化验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2、化验室工作人员上班前要打扫室内卫生,做到无积灰、无垃圾。

3、化验室工作人员进入化验室要换工作服,不得在化验室摆放私人杂物。

4、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确保环境条件符合试验设备、仪器的环境要求。

五、试验设备、仪器的管理。

1、试验设备、仪器必须是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使用。

2、试验设备、仪器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完毕要对设备仪器进行清洁、整理。

3、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送检或校准,执行公司《检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严禁使用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试验设备、仪器。

4、试验设备、仪器应定期维护保养,保持设备仪器的灵敏性和准确性。

六、检验工作程序。

1、需要进行检验的产品,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样品进行编号登记。

2、化验室工作人员根据要求检验项目及相关检验规程,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

3、检验员严格按检验规程操作,确保检验过程符合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4、化验室工作人员应认真据实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5、检验工作完成后,工作人员应及时整理检测数据,编制检验报告。

6、检验报告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出具。

7、检验样品由化验室负责标识保存,流程样品一般保存30天,仲裁样品保存期限半年。

8、检验形成的各种记录由化验室工作人员负责保存,定期归档。

七、化验人员安全生产规则。

1、化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化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使用易挥发有毒有害的药品进行化验时,必须在通风良好的通风厨内操作。使用极毒药品时,应注意防止中毒。

3、化验室的仪器、药品的摆放是根据取用方便及性质合理布置的,取用后必须放回原处,不得随意乱放。

4、禁止在化验室内吸烟、进食。不得用实验器皿盛放食物。离开化验室前应用肥皂洗手。

5、化验室严禁喧哗打闹,保持化验室次序井然。工作时应穿工作服,不能穿工作服到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危险性工作时要佩戴防护用具。化验室内不得干与化验无关的事。

6、每天工作完毕时,应检查电、水、气、窗等后锁门。

7、化验人员应具有安全用电,防火防暴灭火,预防中毒及中毒救治等基本安全常识。

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化验室仪器设备应有明细帐、动态帐、检测仪器一览表,建立化验仪器设备技术档案,包括化验仪器设备运转、维修记录等资料仪器设备应定机定人管理、维护、保养。

二、进口设备和精密仪器要组织专业人员调试和建立操作规程。

三、凡使用仪器设备者,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掌握仪器结构、性能和操作程序,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仪器运行中,操作者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四、计量器具必须送到法定计量单位检定,根据检定结果,分别在计量器具上贴上“合格”,“准用和停用”标签,标签不得污损遗失,凡已停用仪器设备必须在仪器档案使用栏有记录。

五、计量仪器设备全套技术资料、检定证书均应完整归档保存,不得失散缺损。

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1各种精密仪器(包括天平、显微镜、恒温培养箱、蒸汽灭菌器,超净工作台)应分别安放在不受环境干扰比较安全的地方和专用仪器室内坚固的分析台上,并注意防震、防潮、防止阳光直接照射、防腐蚀和防止电炉高温热源的影响。

3.2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改装精密仪器,如确有需要必须经实验室主管同意,并应作出相关的备查记录。

4.1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玻璃仪器须放在平稳不易摔落之处。

4.2容量仪器的使用方法应严格按操作规定进行,以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度。使用过程应特别注意轻拿轻放,防止破损。4.3所有玻璃仪器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洗干净。不要在容器内遗留油脂、酸、碱液等腐蚀性及毒性物质。滴定管、移液管等洗净后要用净滤纸包住两端,以防沾污。

5.1所有的实验设备均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要求操作者照章使用设备,防范事故发生。

5.2。

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范围。

2.1各实验室内分析仪器等。

3职责。

3.1实验室主任统筹管理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

4.1根据工作需要,实验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负责拟购仪器的调研和采购。

4.2调研过程中,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必须尽可能多地了解各个厂家仪器的性能,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选定仪器型号,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4.3所购仪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做退货或与供货方协商处理。

4.4小型电器设备和设施的购置直接由设备设施负责人提出计划,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做好记录。

5.1实验室主任、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共同完成验收。

5.2应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及书装箱单,并将资料存档,复印件供操作人员使用。

5.3清点备件是否按合同规定备齐。

5.4由仪器管理人填写验收记录、仪器登记表。

6.1仪器管理人员检查供电电源是否与仪器相匹配,仪器设备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6.2仪器的安装调试工作应在生产厂家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对安装调试中发现的问题,由仪器管理人员及时汇总反馈给生产厂家解决。

6.3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仪器使用人员要及时记录仪器的各项工作性能,审查仪器的工作性能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并递交调试、性能检验报告。

6.4调试期间,仪器使用人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厂家的培训,独立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

7.1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认真学习,熟悉仪器的工作性能,掌握仪器的工作原理,认真操作。

7.2大型精密仪器要专人专管专用,责任到人,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一般仪器也不得随意搬动。仪器离开、返回实验室均应通知仪器管理人员,仪器返回后,在使用前由仪器管理人员对其性能进行核查,显示满意结果方可使用。

7.3仪器使用后要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有无异常现象发生等,填写仪器使用记录表。仪器使用完毕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切断电源、热源、气源等,并做好防尘措施。

7.5不是经常使用的仪器要定期通电检查(梅雨季节每周通电一次,其它季节半月通电一次)和更换防潮硅胶(硅胶发红即更换)等,{}并且登记备查。

7.6与仪器配套使用的电脑不得安装与仪器使用无关的软件。

7.7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要按特殊要求进行维护。

8.1每台仪器应有固定标识牌,包括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出厂号、固定资产号、购置日期、仪器管理人员等。

8.2每台仪器由仪器管理人员建立仪器档案。内容包括仪器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购进时间、启用时间、验收报告、调试报告、使用登记、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故障记录及检定记录(检定合格证书),交由档案员存档。

8.3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严格培训,要能独立熟练地操作仪器。其中仪器责任人要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

8.4所有仪器设备应配备相应的设施与操作环境,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处置、使用和维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避免仪器设备损坏或污染。

8.5所有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终止测试。由仪器责任人向室主任和分管站长汇报,按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程序申请维修。在维修期间应加以“停用”标识,避免其他使用人员误用。

8.6属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按有关文件规定,送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检定结果在仪器醒目位置贴上仪器使用“三色标识”。即:“合格”、“准用”、“停用”。

9.1仪器的一般故障,由仪器使用人员自行排除。同时实验室主任,并在仪器使用记录表上登记。较重大故障要报告部门负责人。

9.2当仪器出现使用人员不可解决故障时,必须填写仪器维修申请单,由专业人员维修,大、中型精密贵重仪器未经维修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拆卸。

9.3检修过程中,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应积极配合。检修完毕,维修人员应填写维修记录或报告,使用人员应进行性能检验并有检验报告。检验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后,该仪器方可投入使用。

9.4当仪器的故障无法得到修复或修复后的部分性能指标下降,应申请仪器设备降级或报废。

10.1各类不同的仪器必须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和分析项目制定一套调校、检定方法,定期进行调校、检定,每次调校、检定过程都应做好记录。

10.2对需要强检的仪器,质保室应及时按照强检规定送检。检定报告要及时归档。10.3对调校、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一律不准使用。

10.4大型仪器一经搬动都必须进行调校、检定。

10.5对所有仪器实行标志管理,核定计量检定证书及校准结果后分别贴上国家技术监督司认证办公室统一制订的标志。凡见“停用”标志不得使用。

11.1仪器的降级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1.1.1仪器的部分性能指标下降,且无法改善的情况下,由仪器责任人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

11.1.2部门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共同参加鉴定。11.1.3鉴定必须降级使用的,由部门办公会研究批准。

11.2降级使用的仪器包括:

11.2.1按照仪器规定的指标,经调试达不到要求的可降级。

11.2.2有某项指标不稳定的可降级。

11.2.3经过改装、大修和超年限使用的可降级。

11.3需要做报废处理的仪器包括:

11.3.1仪器性能达不到现行的环境监测标准的可报废。

11.3.2仪器损坏,无法修复的可报废。

11.4需要报废处理的仪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1.4.1经仪器管理人员查明原因并提出书面报告上报分管领导。

11.4.2部门负责人组织仪器管理人、仪器使用人及室主任共同参加鉴定。

11.4.3鉴定必须报废的仪器,由仪器管理人员填写仪器报废申请表报部门负责人再上报分管领导研究批准。大、中型精密、贵重仪器的报废必须写出专题报告。

11.4.4批准后送档部门档案室然后上报办公室和公司档案室核销固定资产和整理仪器档案。

12.1所有仪器由仪器管理人员建立仪器档案,并制定仪器设备一览表。新仪器要及时归档,并添加到仪器设备一览表。

12.2仪器档案要做到一台一档,主要内容包括:仪器登记表,技术说明书,验收调试报告,维修报告,使用及维护情况记录表及检定报告。

12.3仪器使用登记表由仪器管理人员每季度收缴一次,存入档案。

12.4经报废处理的仪器应及时清理出档案并上报公司档案室。

12.5仪器管理人员每季度清点仪器档案一次,防止资料遗失。

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1本规程适用于品检科所有分析化验室所有仪器设备。

1.2制定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设备正常运行和使用。

2.1根据工作需要,实验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负责拟购仪器的调研和采购。

2.2调研过程中,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必须尽可能多地了解各个厂家仪器的性能,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选定仪器型号,报部门负责人批准。

2.3所购仪器必须符合合同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应做退货或与供货方协商处理。

3.4小型电器设备和设施的购置直接由设备设施负责人提出计划,实验室主任批准,并做好记录。

3.1实验室主任、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共同完成验收。

3.2应检查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及书装箱单,并将资料存档,复印件供操作人员使用。

3.3清点备件是否按合同规定备齐。

3.4由仪器管理人填写验收记录、仪器登记表。

3.6仪器管理人员对具备相应合格资料的小型电器设备和设施并做好验收记录完成验收。

4、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

4.1仪器管理人员检查供电电源是否与仪器相匹配,仪器设备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4.2仪器的安装调试工作应在生产厂家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对安装调试中发现的问题,由仪器管理人员及时汇总反馈给生产厂家解决。4.3严格按照仪器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仪器使用人员要及时记录仪器的各项工作性能,审查仪器的工作性能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并递交调试、性能检验报告。

4.4调试期间,仪器使用人员要积极、主动地接受厂家的培训,独立掌握仪器的基本操作。

4.5仪器安装调试完毕后,仪器使用人负责写出书面调试报告,进口仪器说明书应译成中文后与仪器的原始资料一起存档,当说明书内容较多时,应至少将仪器操作程序翻译成中文。

5、仪器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5.1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认真学习,熟悉仪器的工作性能,掌握仪器的工作原理,认真操作。

5.2大型精密仪器要专人专管专用,责任到人,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一般仪器也不得随意搬动。仪器离开、返回实验室均应通知仪器管理人员,仪器返回后,在使用前由仪器管理人员对其性能进行核查,显示满意结果方可使用。

5.3仪器使用后要记录仪器的工作情况、使用时间、使用人员,有无异常现象发生等,填写仪器使用记录表。仪器使用完毕后,要做好现场清理工作,切断电源、热源、气源等,并做好防尘措施。

5.4按照仪器规定达到的指标或调试时的性能指标定期进行检验,并且登记备查。(大型仪器半年一次,常规仪器三个月一次,检验项目包括仪器的稳定性、灵敏度、精密度与精度等)。

5.5不是经常使用的仪器要定期通电检查(梅雨季节每周通电一次,其它季节半月通电一次)和更换防潮硅胶(硅胶发红即更换)等,并且登记备查。

5.6与仪器配套使用的电脑不得安装与仪器使用无关的软件。

5.7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要按特殊要求进行维护。

5.8仪器室内要穿工作服,不准吃零食,不准吸烟,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干燥,一切有腐蚀性物质不得存放在仪器室内。

6.1每台仪器应有固定标识牌,包括仪器名称、仪器型号、仪器出厂号、固定资产号、购置日期、仪器管理人员等。

6.2每台仪器由仪器管理人员建立仪器档案。内容包括仪器使用说明书、生产厂家、生产日期、购进时间、启用时间、验收报告、调试报告、使用登记、维护和维修记录、仪器故障记录及检定记录(检定合格证书),交由档案员存档。

6.3仪器使用人员要经过严格培训,要能独立熟练地操作仪器。其中仪器责任人要负责仪器的日常维护。

6.4所有仪器设备应配备相应的设施与操作环境,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处置、使用和维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避免仪器设备损坏或污染。

6.5所有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发生时,应立即停止使用,终止测试。由仪器责任人向室主任和分管站长汇报,按仪器设备的维护和维修程序申请维修。在维修期间应加以“停用”标识,避免其他使用人员误用。

6.6属于国家法定计量检定的仪器设备,应按有关文件规定,送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经检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检定结果在仪器醒目位置贴上仪器使用“三色标识”。即:“合格”、“准用”、“停用”。

7.1仪器的一般故障,由仪器使用人员自行排除。同时实验室主任,并在仪器使用记录表上登记。较重大故障要报告部门负责人。

中型精密贵重仪器未经维修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拆卸。

7.3检修过程中,使用人员和维修人员应积极配合。检修完毕,维修人员应填写维修记录或报告,使用人员应进行性能检验并有检验报告。检验证明其功能指标已恢复后,该仪器方可投入使用。

7.4当仪器的故障无法得到修复或修复后的部分性能指标下降,应申请仪器设备降级或报废。

8、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校准。

8.1各类不同的仪器必须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和分析项目制定一套调校、检定方法,定期进行调校、检定,每次调校、检定过程都应做好记录。

8.2对需要强检的仪器,质保室应及时按照强检规定送检。检定报告要及时归档。

8.3对调校、检定不合格的仪器,一律不准使用。

8.4大型仪器一经搬动都必须进行调校、检定。

8.5对所有仪器实行标志管理,核定计量检定证书及校准结果后分别贴上国家技术监督司认证办公室统一制订的标志。凡见“停用”标志不得使用。

9.1仪器的降级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9.1.1仪器的部分性能指标下降,且无法改善的情况下,由仪器责任人向室主任提出书面申请。

9.1.2部门负责人、实验室主任、仪器管理人员和仪器使用人共同参加鉴定。

9.1.3鉴定必须降级使用的,由部门办公会研究批准。

9.2降级使用的仪器包括:

9.2.1按照仪器规定的指标,经调试达不到要求的可降级。

化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每台(套)仪器设备均应建立设备台账并设备管理责任人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检定、校验以及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

2、仪器设备台账的内容应包括:

(1)仪器设备一览表(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技术指标、制造厂家、购置日期及保管人等)。

(2)仪器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

(6)使用记录。

(8)故障及维修记录等。

3、每台仪器设备旁边除应有使用及检测前后情况登记本外,还应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注意事项。

4、新进仪器设备小心拆卸,并严格按其使用说明进行安装。

5、仪器投入使用前需试用其性能,性能稳定良好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6、使用操作前,仔细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按说明书与工作实际拟定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其说明书与操作规使用各种仪器设备。

7、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后,需定期观察其使用效果,有异常情况及时反映并联系检修人员或必要时联系供应商进行检查检修。

8、对精密仪器(如电子天平)之使用,除严格按照规程使用外,使用时更应注意动作轻柔,轻拿轻放,注意不要损坏仪器之零部件。

9、特别注意仪器设备使用之安全性,要求接地线的仪器一定要接入地线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有电线破损或其它怀疑有使用安全隐患之仪器设备,必须立即报设备管理责任人,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仪器设备需保持洁净无尘,定期清洁,清洁时注意关掉电源。

11、各种玻璃器皿、实验器具等使用后须清洗干净,避免引起实验交叉污染。

12、使用玻璃器皿时须小心谨慎,轻拿轻放,尽量避免损坏,并要作好损坏记录。

13、下班前要仔细检查烘箱、电炉等设备是否切断电源。

14、各种仪器设备需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校检保养,每年须报专业部门进行一次校检,制定相应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作好校检记录。

化验室设备管理制度_化验室设备管理制度

1、每台(套)仪器设备均应建立设备台账并设备管理责任人负责仪器设备的保管、检定、校验以及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工作。

2、仪器设备台账的内容应包括:

(1)仪器设备一览表(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名称、技术指标、制造厂家、购置日期及保管人等)。

(2)仪器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

(3)仪器设备验收记录。

(4)仪器设备检定或校验记录。

(5)仪器设备检定或检验合格证书。

(6)使用记录。

(7)检测前后仪器设备情况记录。

(8)故障及维修记录等。

3、每台仪器设备旁边除应有使用及检测前后情况登记本外,还应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注意事项。

4、新进仪器设备小心拆卸,并严格按其使用说明进行安装。

5、仪器投入使用前需试用其性能,性能稳定良好符合要求方可投入使用。

6、使用操作前,仔细阅读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按说明书与工作实际拟定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其说明书与操作规使用各种仪器设备。

7、仪器、设备投入使用后,需定期观察其使用效果,有异常情况及时反映并联系检修人员或必要时联系供应商进行检查检修。

8、对精密仪器(如电子天平)之使用,除严格按照规程使用外,使用时更应注意动作轻柔,轻拿轻放,注意不要损坏仪器之零部件。

9、特别注意仪器设备使用之安全性,要求接地线的仪器一定要接入地线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有电线破损或其它怀疑有使用安全隐患之仪器设备,必须立即报设备管理责任人,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10、仪器设备需保持洁净无尘,定期清洁,清洁时注意关掉电源。

11、各种玻璃器皿、实验器具等使用后须清洗干净,避免引起实验交叉污染。

12、使用玻璃器皿时须小心谨慎,轻拿轻放,尽量避免损坏,并要作好损坏记录。

13、下班前要仔细检查烘箱、电炉等设备是否切断电源。

14、各种仪器设备需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校检保养,每年须报专业部门进行一次校检,制定相应仪器、设备检定周期表,作好校检记录。

化验室管理制度

原始记录是化验室重要的需要保存的资料,一般化验分析原始记录保留一年,对原始记录要求:

1.在实验的同时记录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上,不应事后抄在本上。

2.要详尽、清楚、真实地记录测定条件仪器、试剂、数据及操作人员。

3.采用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应按测量仪器的有效读数位记录,发现观测失误应注明。

4.更改记错数据的方法为在原数据上划一条横线表示消去,在旁边另写更正数据。

5.数据整理要求用清晰的格式把大量数据表达出来,必须保持原始数据应有的信息。

一)、目的。

为了保证分析数据、样品的准确性和具有可追溯性,便于抽查、复查,满足监督管理要求、分清质量责任,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样管理要求。

1.采样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实施取样操作,保证所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和真实性。

2.取样前,根据物料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盛器。

3.取样完毕后,做好现场取样记录,贴好样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样品名称、来源、采样日期和时间、采样者等。

4.采得样品应立即进行分析或封存,以防氧化变质和污染。

三)、留样管理要求。

1.样品的保留由样品的分析检验岗位负责,在有效保存期内要根据保留样品的特性妥善保管好样品。

2.保留样品的容器(包括口袋)要清洁,必要时密封以防变质,保留的样品要做好标识,要按批次或先后顺序摆放整齐以便查找。

3.样品保留量要要根据样品全分析用量而定,不少于两次全分析量。

四)、留样间管理要求。

1.留样间要通风、避光、防火、防爆、专用。

2.留样瓶、袋要封好口,标识清楚齐全。

3.样品要分类、分品种有序摆放。

4.保持留样间卫生清洁,样品室由化验员管理。

一)、目的。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提供质量数据,达到质量体系符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验室一切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活动过程。

三)、管理要求。

1.检验程序。

1.1按规定要求采取样品,并做好登记和标识。

1.2采样作业,要执行《化验室采样、留样及样品室管理制度》。

1.3采样后,按规定的标准和试验方法进行检验和试验。然后,按要求备好保留样品,并做好标识。

1.4检验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化学检验操作规程》,对那些影响检验结果准确度的因素诸如尘埃、温湿度、时间等要密切注意,并严加控制。杜绝主观随意性,注意样品处理的安全性和操作安全性以及仪器的灵敏性和稳定性。操作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1.5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符合方法精密度要求。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字修约规则,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1.6若发现检测结果异常或实验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应认真查记录、查计算、查操作、查试剂、查方法、查样品,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1.7要认真及时填写好化验记录。所有原始记录必须使用化学检验原始记录本记录,书写工整、清楚、真实、准确、完整。不准用铅笔记录,不得随意涂改、乱写、乱画和折叠。当发生笔误时,用“--”注销,并在“--”上方由本人更正。对未发生的少量空白项画斜杠,整项未发生时,应在此项栏内情况写上“作废”字样。

1.8化验室涉及到原始记录和报告单两种。

1.9分析数据应即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应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检验原始记录必须由分析者本人填写,确认无误后,报告给部门负责人。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10部门负责人接收到分析数据,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立即填写检验报告单。部门负责人要对数据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对报告单的质量负责。

2.质量记录要按月编目成册,做好标识,归档保管。

3.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文件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原始化验数据。

4.化验数据记录在保存过程中,应防止潮湿、霉变、虫蛀;丢失和盗用,注意防火与通风。

5.对于没有工作单及上级领导签字的样品的检验,一律不能受理。

四)、精密仪器的管理。

安放仪器的房间要符合该仪器的要求,以确保该仪器的精度及使用寿命,做好仪器的防震、防尘、防腐蚀工作。由化验员负责日常管理。

1.化验室试剂存放要求。

(1)腐蚀性试剂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盘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2)注意化学药品的存放期限。

(3)药品柜和试剂溶液均应避免阳光直晒及靠近暖气等热源。要求避光的试剂应装于棕色瓶中或用黑纸或黑布包好存于柜中。

(4)发现试剂瓶上的标签掉落或将要模糊时应立即贴好标签。无标签或标签无法辨认的试剂都要当成危险物品重新鉴别后小心处理,不可随便乱扔,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2.有害化学物质的处理管理。

实验室需要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由于各类化验室测定项目不同,产生的三废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毒性不同,数量也有很大的差别。为了保证化验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化验室三废的排放遵守我国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六)、化验员岗位职责。

1、化验员工作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谨廉洁。

2、化验次数:原则上每份样品至少化验两次,特殊情况待定。

3、每批样品的化验原始记录均载入档案,并清晰可查。

4、每天及时将化验结果汇总后记入规定的档案册子,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7、所有标准液配制原始记录清晰可查,标准液标识清楚;。

8、化验员应对自己的化验结果负责,为此,必须在化验记录后标明化验姓名和日期;

10、做好当日样品的留样工作,整齐堆放在样品柜中;。

11、保持化验室清洁卫生,干净整洁,化验结束时,务必将所有器具按规定要求清洗干净,化验室工作平台每天必须打扫一次,所有化验器具有序摆放,不得随意堆砌。

12、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化验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检验、试验秩序和行为,实现生产分析检验和试验活动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准确带给质量数据,到达质量体系贴合性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检验和试验活动全过程及与之相关的过程。

3.1与检验无关的人员不能随意进出检验室。

3.2检验人员在检验室内不得进行与检验工作无关的活动。

3.3检验室内应持续整洁,物品定置放置。

3.4已过有效期的标准滴定溶液以及浑浊或变质的试剂溶液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3.5检验项目结束后须将检验用器具清洗干净,并为其再开展做好准备工作。

3.6盛装在滴定管内的标准滴定溶液须于当天检验工件结束后倒掉,并将滴定管清洗干净后管口向下夹在滴定架上。

4.1穿着规定。

4.1.1进入检验室,务必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

4.1.2到生产现场取样,务必按规定戴安全帽、防护手套、防护眼镜或面罩,个性是取液体的酸性和碱性产品,防液体飞溅入眼;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剂、特定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检验,务必要穿戴防护器具(口罩、手套、眼镜)。

4.1.3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禁止穿凉鞋或者脚部暴露的鞋子进行检验操作,要穿有保护性的鞋子(防止检验溶液或样品溅伤)。

4.1.4操作高温的检验,务必戴手套。

4.2饮食规定。

4.2.1禁止在化学品存放区和试验室内吃东西、喝饮料、存放食物和饮水杯等器具。

4.2.2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的冰箱、冰柜或者储藏柜中,禁止使用检验设备做饭吃,烧开水喝。

4.2.3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

4.3物品存储、领用及操作相关规定。

4.3.1易燃、易爆、易挥发性药品,应远离热源和火源,在通风良好的低温场所保管,不得与其他易燃物放在一齐。身上沾有易燃物时,应立即洗净,否则不得接近火源,工作现场易燃物品存放量不得超过10l。

4.3.2剧毒药品须与一般药品分开保管,发生撒落时,应立即作解毒处理。

4.3.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检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察看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3.4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严禁将用完的原装试剂空瓶不更换标签而装入别种试剂;严禁试剂入口,如需以鼻鉴别时,应将试剂瓶远离口鼻,以手轻轻扇动,稍闻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

4.3.5在室温较高的状况下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时,应先把试剂瓶在冷水中浸泡一段时间,且不可使瓶口对着人脸,以防超多液体冲出伤害人体。

4.3.6检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的有机溶剂,如需加热时,应在水浴锅或严密的电热板上进行,严禁用明火直接加热。

4.3.7取用腐蚀性药品,如强酸、强碱、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等,应带上防护眼镜和手套,操作后立即洗手。如瓶子较大,应一手托住底部,一手拿住瓶口。

4.3.8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的药品请在通风橱进行操作,操作人员的头应在通风橱外,取有毒试样时要站在上风口。根据其属性、特点安全地进行取用、稀释。

4.3.9稀释浓硫酸等遇水剧烈放热试剂时,务必在烧杯等耐热容器内进行,而且要把试剂缓慢加入水中,绝对不能将水加入到该类试剂中去。

4.3.10使用玻璃器皿时应检查其是否有裂纹或坏损,留意划伤。

4.3.11严禁一切将化学试剂、制剂、药品等带出检验室和用于非检验工作的行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4用电安全规定。

4.4.1检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务必贴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检验设备用电务必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4.4.2检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板、箱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持续完好可用状态,室内照明器具也应持续稳固可用状态。

4.4.3可能散发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检验室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

4.4.4检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查。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务必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

4.4.5检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取暖,务必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4.6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务必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4.4.7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

4.4.8质检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或离开检验室时务必及时关掉电源及水源。

4.5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4.5.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

4.5.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氢气瓶最好隔离。

4.5.3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

4.5.4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

4.5.5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4.5.6用时应将气瓶加以固定,并确认用途无误后方能使用。

4.5.7质检组长每月应对使用的气瓶检查管路是否漏气,压力表是否正常。

5.1标准物质是指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

5.2标准样品、容量基准试剂和标准溶液的保存按该物品存放条件进行,并填写标准物质使用记录。

5.3标准滴定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按gb/t601或有关方法进行,并填写配制、标定原始记录。

5.4标准滴定溶液的有效期为二个月,有效期满应重新确定溶液浓度。

5.5标准溶液和标准滴定溶液浑浊或变质后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6.1试剂、药品购回后,质检科应进行核对,对不适用的及时提出退换。

6.2按化学试剂的理化性能进行存放,对贵重和属毒害品的化学试剂和物品实行专人保管、分发,监督使用状况。

6.3非标溶液、杂质标准溶液的有效期为六个月,有效期满不能用于检验工作。

6.4对失效的化学试剂、自配的各种溶液在不污染环境和人身健康的前提下作报废处理。

7.1检验样品的管理是指检验样品的采取、保管和处理的规定。

7.2采样人员应遵守《工业用化学产品采样安全通则》,同时,应熟悉并遵守氯碱化工企业安全事项,在任何状况下,采样者都务必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点按要求重新关掉好,并确保采样操作安全进行。

7.3所用采样设备(包括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例:强碱性产品用塑料瓶盛装、强酸性产品用玻璃瓶盛装、三氯氢硅用玻璃瓶或聚四氟乙烯瓶盛装等。装有样品的容器,密闭后应将其置于塑料桶或保温箱中,避免由于样品容器的破损及由此引起的危险。

7.4采样前应在容器上作好标识,标明样品名称等资料。采样时应戴防护镜、橡胶手套、穿劳保服(必要时戴防尘罩),强酸和强碱的腐蚀作用很快,溅到身上后立即用水冲洗;采样阀泄漏时立即报告相关工序人员处理;在工序采样时遵守工序的安全禁令。

7.5采样过程应保证样品不带进其它外来杂质,避免样品吸潮等,确保所采样品的真实性。清洗采样容器用的待检物料,将其返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6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料按《原辅料质量》中第5条进行。

7.7过程产品检验样品的采取在生产工艺确定的取样点进行。对气体、液体样品用待检物料置换取样器具2-3次后再采样;用干燥清洁的取样器具采固体样品。过程产品的检验样品可不保留,检验样品在下次采样时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气体样品应用相应的液体(naoh、na2co3kmno4、ccl4溶液)吸收处理。

7.8液体naoh、koh产品在包装过程中用清洁的塑料瓶,并用待检物料置换2-3次后取车槽中任意部位的碱液作为检验样品;盐酸用广口瓶在贮槽取样点取放掉前部约2l后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次氯酸钠溶液用清洁的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液氯产品在包装时在包装管道取样处取排气约2分钟后的产品为检验样品,样品不保留;三氯氢硅产品用清洁的聚四氟塑料瓶在贮槽取样点或车槽中取任意部位的产品作为检验样品。检测后对样品贴标签对其进行标识:样品名称、批号、取样时间等。液体样品的保存期为4天,到期后将其回到工序相应的待检物料收集处。

7.9片状氢氧化钾产品由koh片碱包装人员从包装线上每1小时提出一袋产品置于样品存放处,两碱成品质检人员按批用取样勺取样于自封袋中,取样量约1kg,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塑料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国内koh样品保留一个月,出口koh样品保留6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取样勺用毕后用纯水冲洗3-4遍,晾干,备用。

7.10聚氯乙烯树脂产品由pvc产品包装人员在包装线上按批取样,用取样勺取一勺/40袋于样品桶中,取样量约1kg。pvc成品质检人员将样品混匀装于清洁干燥的广口瓶中,贴标签对其标识。样品保留一个月,到期后由质检人员将其回到生产分厂。

8.1质检科应对强制检定的检测设备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使用的检测设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8.2所有检测设备、计量器具都应标明其校准状态,对无标识的计量器具不能用于承载量值传递的检验工作中。

8.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检测设备操作校准规程》进行操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告知质量管理人员。

8.4当检测设备由于过载、误操作、显示可疑结果或表示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加停用标识,待修理或消除影响因素并经验证证明其状态贴合要求再投入使用。将处理过程记录于设备档案中。

8.5将检测设备的运行状况如实填写于使用记录中。

9.1检测过程中要按方法规定进行双平行或多平行测定,其结果应贴合方法精密度要求。

9.2数据处理与结果计算要遵循数值修约规则(gb/t8170),有效数字不得随意舍弃。

9.3当发现结果异常或结果偏差与方法规定有偏离时,检验人员应认真检查记录、计算过程、操作过程、试剂、方法、样品等,找出原因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复验。

9.4复验结果仍然出现分析结果离散性大,则将信息反馈质检部门;质检部门根据检验过程的异常状况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

10.1质检部门编制统一的原料、过程产品及成品的检验报告和原始记录。

10.2分析数据应及时填入原始记录,需计算的分析结果在确认无误后填写。分析者应对原始记录的真实性、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计算公式及计算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10.3检验报告中的检测项目和数据应与原始记录一致。

10.4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有关部门、工序或人员。

10.5原料、成品检验报告和过程产品检验原始记录按月整理成册,做好标识,归案保管。

11.1质量检验事故是指由于质检人员失职导致产品退货、带给错误生产信息导致生产极异常或监督抽查不合格的质量事故。

11.2质量检验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分析事故原因。

11.3根据原因,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

12.1不定期组织质检人员参加潜力比对。

12.2与上级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1次/年比对实验。

12.3用钠、铁等有证标准物质使用不同检测仪器进行1次/6月比对实验。

12.4不定期开展对保留样品的再检验工作。

检验过程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称为实验室“三废”。为了保证质检人员的健康及防止环境污染,检验室三废排放也应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13.1废气。

少量的废气可由通风装置直接排至室外,毒性大的气体采用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方法处理后排放。

13.2废液。

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液进行分别收集,处理后排放。处理方法如下:

a)酸液将废酸慢慢倒入过量的含碳酸钠或氢氧化钠的水溶液中或用废碱互相中和,中和后用超多水冲洗。

b)碱液用1+1盐酸水溶液中和,用超多水冲洗。

c)重金属(砷、铬、汞)废液控制酸度加硫化钠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收集后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d)可燃性有机物收集后置入煤中焚烧处理。

13.3废渣。

a)电石渣收集后返pvc分厂乙炔工序电石渣浆池。

b)废弃的有害固体药品严禁倒在生活垃圾处,集中后返试剂经销商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

1.化验人员应佩戴齐全劳保品、手套、口罩、眼镜等。

2.使用色谱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开启,关闭。

3.开启钢瓶时,严禁用带油的扳子、沾油的手套。

4.操作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有明火。

5.色谱气路系统,试漏严禁用明火,只能用皂液。

6.一切试剂药瓶,要有标签,避免发生混用。

7.一切剧毒药品应在严密坚固的瓶内封装,专人保管,禁止用纸包装和外流。

8.稀释浓硫酸或溶解固体氢氧化钠时,应在耐热容器中进行,同时以玻璃棒不断搅拌,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把水倒入酸中。

9.剧腐蚀药品,如:硫酸、强碱、浓氨水、双氧水、冰醋酸等使用时,禁止与皮肤接触,使用重铬酸钾严禁用手接触,操作后要及时洗手。

10.易燃药品如:低沸点的苯、醇等应于低温、避光保管。

11.严禁试剂入口,用鼻子闻气时,应以手招嗅。

12.回流或蒸馏分析所用的水冷却管,先通水后加热。

13.从橡皮塞上装拆玻璃管或折断玻璃棒时,需戴手套,垫布折断。

14.着火点太低的药品及有升华腐蚀性药品,不得放入烘箱。

15.相互间起化学作用的药品,不得放入同一烘箱内烘烤。

16.严禁在化验室内烘烤食品,衣袜等物。

17.使用电器应用电笔试点,如发现水浴、调压器、电炉、水分测定器等漏电时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18.电线或电阻丝上不要滴上酸碱或其它有腐蚀性药品,如果滴上,立即停电,经处理后方能进行使用。

19.dmf、c10蒸馏分析时,如发现分层或异象,判断为含水时,应不予分析,防止爆沸。

20.电器、油类发生火灾应使用干粉灭火器。

21.废液、废蒽禁止倒入水池,温度计损坏后,水银要及时处理净,不得用手接触。

22.高温物体(如刚由高温炉中取出的坩埚)要放在耐火石棉板或瓷盘上,附近不得有易燃物,需称量的坩埚待稍冷后方可移至干燥器中冷却。

23.实验室的各种精密贵重仪器未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前不得随意动用。

24.开启易挥发的试剂瓶(如丙酮、浓盐酸)时,尤其在夏季或室温较高的情况下,应先经流水冷却后盖上湿布再打开,且不可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防气液冲出引起事故。

25.使用酒精灯时,酒精切勿装满,应不超过其容量的2/3;灯内酒精不足1/4容量时,应灭火后添加酒精;燃着的酒精灯焰应用灯帽盖灭,不可用嘴吹灭,以防引起灯内酒精起燃。

26.蒸馏可燃气体时操作人不能离开去做别的事,要注意仪器和冷凝器的运行情况。需往蒸馏器内补充液体时,应先停止加热,放冷后再进行。

1.操作电器时,手必须干燥,一切电源裸露部分都应配制绝缘装置,电开关应有绝缘匣。

2.实验室停止供气、水及电时,应立即关闭各气源、水源及电源开关,以防止恢复供给时,由于开关未关而发生事故。离开化验室前应检查门窗、水电、煤气及各种压缩气体管道阀门,确保全部关闭。

3.严禁有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出现,要保证人走灯关水停。

4.严禁使用湿布擦拭正在通电的设备、电门、插座、电线等,严禁洒水在电器设备上和线路上。

5.易爆易燃物品附近和仓库禁止烟火。

6.工作室内禁止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工作需要时限量领用。

1.气瓶须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气瓶要专用,严禁串用、代用、混用,各种气瓶用铁链固定好。

3.使用气瓶时要选用合格的减压器,通常出口压力大于仪器、设备的使用压力0.1-0.2mpa。

4.按标志确保每一个气瓶减压阀、防振圈、防护帽齐全有效,每种气瓶要有专用的减压阀,氧气和可燃气体的减压器不能互用,瓶阀或减压器泄漏时不得继续使用。

5.使用时要上好减压器,拧紧固定密封帽,不得漏气;开阀时要慢慢开启,以防止加压过速产生高温;对盛装可燃气体的气瓶尤应注意防止产生静电;开阀时不能用钢瓶扳手敲击瓶阀,以防止产生火花;氧气瓶的瓶阀及其它附件、工具都禁止沾染油脂;操作者必须站在气体出口的侧面,减压器的防爆出口不准直对操作者。

6.气瓶使用到最后应留有余气,一般应保持0.5mpa的余压,防止混入其它气体或杂质,造成事故,气瓶室外在明显处悬挂“危险,禁止吸烟”标志。

1.实验室失火时,要保持沉着,不要惊慌,根据火势大小及时采取诸如关闭电源、搬离易燃物、选用适当灭火器灭火、拨打“119”火警电话等措施。

2.身上衣服着火时,不要随意跑动,可采取将薄毯裹在身上或就地打滚以灭火。

3.当酸洒出流到地面上时,应用碱面或干土中和处理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少量酸或碱洒在衣服或皮肤上时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并将烧伤处的衣服尽快脱下,继续用大量水冲洗,再分别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轻轻擦洗,必要时去医院;大量酸碱洒到皮肤上时,切不可立即用水冲洗,以免产生大量的热使问题更严重,应该用干土或干布先擦去酸碱,然后用碳酸氢铵溶液(2%)或乙酸溶液(3%)冲洗,再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送往医院。

4.人体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非导体将电线移开,如有休克现象,应立即将触电者移至有新鲜空气处,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5.当发生气瓶爆炸时,应随时撤离附近易燃物,并拨打“120”求助电话。

6.污染物接触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化验室管理制度

为了强化企业质量管理,树立“以质求存”观念,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严格遵守公司的质量方针,操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料处理环节。

1、在原辅材料购进环节要严格把关,如出现不合格原辅材料入库的,必须由验收人负责退回,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验收人承担。

2、原材料的红粮调入加工房加工粉碎时,加工人员务必按第一次为整粒80%,碎炎症为20%。第二次为整料70%,碎料为30%。如出现粉碎机筛坏造成粮粉过粗,需把过粗粮粉过滤从新粉碎。曲块加工粉碎时出现同类不合格情况,按该规定处理。

(二)配料环节。

配料过程中严格准确过磅,出现差错时,应采取措施,如某原材料比例过多,补上所差其它原料的数量,达到公司的配料参数。

(三)发酵环节。

1、严格监测控制下窖温度,严格执行公司发酵参数,多次反复测量入窖温度,如出现有误差的,应及时雨向酿酒师汇报,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2、发酵时间因计算错误,造成提前开窖的,应及时恢复窖皮(窖泥)密封,继续发酵,达。

到规定的发酵时间。

(四)贮存环节。

基酒贮存时间必须认真查阅所建基酒贮存档案,没有达到贮存时间而调入勾调车间进行勾调的,应予以调回贮存,如调入勾兑车间混装到其它酒的,采取就地贮存,并作好记录。

(五)勾调环节。

1、在勾调过程中造成基础酒配方比例计算错误的,勾调技术人员应重新计算加入所差某种基酒数量。

2、在勾调搅拌未达到要求和酒精度测量不准而调入包装车间的不合格产品,应调回勾调车间重新勾调,直至达到合格为止。

(六)包装环节。

1、酒瓶没有洗干净的,返回重洗。

2、酒瓶根据公司参数不合格的,规定不能使用的决不能使用,并根据购销协议,予以退回的退回,该销毁的销毁。

3、灌装过程中,检测人员在流水线上目视检测有不清澈透明、有悬浮物、沉淀物的,应返回上一道工序予以处理。

4、如灌装机灌装容量没有达到容量规定的,应及时调整灌装机,并把没达到容量的返回上一道工序予以处理。

5、瓶装酒装箱时,质检员应检验各工序是否达到标准,如某工出现问题,造成装箱前不合格,应返工到造成不合格的工处理。

(一)新进员工在一个月实习时间后,进行评定是否转下如没达到转正资格的,予以辞退。

(二)转下的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在某专业岗位上,如不专研业务,不求上进的,在专业技能测评不合格的,应采取调换岗位或辞退。

(三)生产员工应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如患有传染病的,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健康要求的,严格杜绝进厂,如已经进厂工作的,劝其必须离岗。

(四)公司采取短期、长期分批的技能培训,如通过技能培训仍不合格的,进行换岗降级或作辞退处理。

(一)职责分工。

1、原辅材料把关由物品保管员、验收员负责。

2、原材料进生产环节由生产车间负责人负责。

3、贮存环节、勾调环节由勾酒师负责。

4、包装环节由化验员与包装车间负责人负责。

5、员工管理由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二)责任追究。

根据职责分工,在生产全过程中如果发生不合格品的出现,公司将进行倒查,实行原因不明确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针对不合格出现的程度与后果进行从严处理,分别按书面检查、扣发工资、赔偿损失、解聘等方式进行处理。

化验室管理制度

1、化验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态度严肃认真,严守操作规程,高度重视安全、卫生工作。

2、进入化验室必须更换工作衣、帽、鞋,无关人员及物品不得进入,严禁在化验室会客、聊天、喧哗、吸烟、吃零食。

3、化验室内的药品、仪器需做到安全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存放,剧毒药品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制。

4、化验室配备的消防器材应按规定的地点放置并定期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的状态。

5、在检验中,化验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一切操作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检验结束后,检验台面要及时处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6、检验剩余样品应及时处理。检验使用过的酸碱液,应集中存放,经综合处理后排放。微生物检验的废弃物工器具,需经杀菌处理后,方可处理或清洗,受污染的有毒物品,按有关要求处理。

7、化验员上下班及检验前后。应检查水、电的安全情况,做到安全使用。

8、化验员应有良好的安全卫生意识,共同维护检验室的安全、卫生。每天下班前,应检查仪器的清洁与保护状况并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化验室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扫除。化验室的环境卫生必须满足检测条件要求。

9、公司负责人应督促本制度执行,并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对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0、化验员负责化验室的安全监督与宣传,并配备相应的急救药品。

化验室管理制度

使化验室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玻璃量器的使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其满足检测分析的质量保证。

2、职责。

班长负责仪器设备的检定和新购量器和使用到期的量器检定,确保仪器设备及玻璃量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为检测工作提供有效的计量保证。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验室的检测计量器皿仪器准确度。

4、工作程序。

4.1、检测人员职责。

4.1.1、负责建立本站计量器具、仪器设备、玻璃量器、标准物质、检测用的辅助设备台帐、档案。及其购置、保存、发放、领用、维护、检定、降级、报废等实施统一管理。

4.1.2、负责编制本站计量检测设备的周期检定计划,并组织送法定计量检定部门进行周期检定。保存好检定合格证书以及检定记录。

4.1.3、对现场使用的各种计量检测设备备注写上“正常”或者“不正常”字样,实行“合格”、“准用”、“停用”标志贴标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对超周期使用或已失准的,有权制止使用者继续使用。

4.1.4、负责监督检查使用计量检测设备的单位合格人要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适时维护保养,作好记录,发生故障的要及时组织力量维修,保证检测的量值准确可靠。

4.1.5、负责宣传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基本知识,对发生的计量纠纷负责调节。

4.2、玻璃量器检定。

4.2.1、检定员正确操作设备,并如实进行日常使用中的各种记录。

4.2.2、保管员负责设备的量值溯源、定期维护、保养、记录和标志管理等工作,并承担监督使用的责任。

4.2.3、化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有监督、检查、规范执行情况的责任。

4.3、计量标准使用维护管理。

4.3.1、标准玻璃量器应存放在20±5℃的实验室内。

4.3.2、标准玻璃量器装置严禁碰撞,轻拿轻放。

4.3.3、标准玻璃量器应定期检查,每次使用都必须认真清洗。

4.3.4、严格按检定规程,对玻璃量器进行检定。

4.3.5、检定完毕后,将标准玻璃量器放回盒内保存,并清理现场。

4.3.6、标准玻璃量器检定周期为3年。

4.4、计量检定。

4.4.1、检定事故的判定。

在鉴定工作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作为检定事故;。

4.4.1.1、检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使设备损坏或造成精度下降。

4.4.1.2、检定数据失真。

4.4.1.3、受检量器漏检、漏报而无法弥补。

4.4.1.4、原始记录丢失或损坏而无法弥补。

4.4.1.5、违犯检定规程。

4.4.2、检定工作事故的处理:。

4.4.2.1、事故一旦发生,当事人与发现人要立即报告。

4.4.2.2、鉴定质量事故需分析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重新检测、填写报告记录,向负责人汇报。

4.4.2.3、设备事故需现场分析,进行事故处理,填写事故单,向负责人汇报。

4.5、计量检定室安全卫生管理。

4.5.1、检定室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禁止将与检定工作无管物品带入检定室。

4.5.2、检定室内严禁吸烟、进食。

4.5.3、工作人员进入检定室,按规定更换工作服。

4.5.4、检定室应建立一定卫生值日制度。每天开始工作前应打扫清洁卫生,完成检定测试后,应及时进行标准量器及有关器具的清洁卫生。

4.5.5、检定室内各种仪器、器皿应有规定位置,不得随意堆放,以免错拿错用,造成安全事故。

4.5.6、使用水电时,应按有关规程进行操作,以保证安全。下班时要专人负责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不得疏忽。

4.5.7、检定发生意外事故时,应迅速切断电源、水源,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并上报领导。

4.5.8、非检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检定室。

4.6、检定原始记录、证书核验。

4.6.1、检定原始记录的格式要规范,须用统一印制的记录表。

4.6.2、原始记录必须详细客观地进行记录,字迹工整,不得涂改,但可以划改(即在错误处划一横线,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数据,并盖上检测者印章),划改后必须能分辨清被改的原始记录。

4.6.3、原始记录应记载检定日期、检定量器名称、环境条件、检测结果和检测人员(检定员、复核员)的签名。

4.6.4、审核人员在审核原始记录中,无权更改检测数据,如发现有错,可通知检测人员改正,或要求检测人员重测。原始记录的审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5、原始记录应属技术秘密,不得外泄,摘抄、复印。

4.6.6、检定证书,包括以下内容:证书编号、计量器具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厂、检定结论、主管人、复核人、检定员签名、送检部门、检定日期及有效期、检定结果。

4.6.7、检定证书根据原始记录填写检定结果,必须盖有检定专用章。

4.6.8、检定证书的复核人员不得与检测人员为同一人。

4.6.9、检定证书,如发现错误需更改时,应由有关人员提出书面报告,说明要求更改的内容和理由,由负责人批准后,在有错误的检定证书上盖上报废章,重新填写检定证书。

4.7、计量检定室技术资料保管。

4.7.1、原始记录与相关技术资料一起,放于检定室内的档案柜中专人保管。

4.7.2、原始记录,一般不借给对检定工作无关的人员查阅,如有查阅,须经负责人同意后,在指定地点查对,查对时不得复印和污损原始的记录。

4.7.3、原始记录,保管期原则上为两年。

4.8、检定量器收发。

4.8.1、接受未检定量器时应填写接受清单,包括名称、数目、型号规格、日期、送检部门。在将未检定量器放入检定室内待检区。

4.8.2、对检定合格的量器,应在不影响使用处贴上绿色合格表示,对于不合格量器,也应注明不合格标识。(合格量器作绿色油漆记号,降级使用的作黄色油漆记号,不合格量器作红色油漆记号。)。

4.8.3、发放量器应检查量器标识是否齐全,与检定证书是否相符,并将已检定过量器与检定证书一同交于使用部门。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表》。

6、相关记录。

化验室管理制度

1、化验室是进行检测的重要场所,严禁存放私人或与实验无关的一切物品,不做与检测和科研实验无关的事情。

2、实验人员进入化验室必须按规定穿着整洁的实验服,除化验员和实验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化验室。

3、化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熟练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实验分析方法,严格按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和分析方法开展检测工作。

4、严禁实验室人员私自接受或安排他人在实验室内开展实验工作、私自收费或减免应收费用,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和处罚。

5、在化验室进行的各项检测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物化检测所的《程序文件》规范执行,实验过程必须有详尽的记录,包括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实验原始记录、标准溶液的配制标定记录、工作曲线的绘制记录、环境条件的监控记录等。

6、化验室工作人员应做好化验室的内务工作,确保化验室的干净整洁,仪器设备、实验器具及试剂药品应摆放整齐,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内务工作安排表。

7、在化验室进行各项检测工作应注意安全作业,严格执行物化检测所《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

8、化验室工作人员应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切实履行职责,化验员应在《化验员岗位职责》范围内开展各项检测工作。

9、化验室内的各类仪器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规范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操作必须经培训考核、授权后方可进行,切不可擅自操作未经授权的仪器设备或将仪器设备改做其它用处,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10、对于化验室内检测需要的共用的实验器具、设备设施、玻璃器皿等应尽快应用尽快处理并及时清理腾让,严禁拖延占用造成化验室检测效率低下。

化验室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贵州茅泉酒业有限公司质量管理办公室”(简称质管办),由公司副总经理陈坤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蔡回启和罗安明为副主任,陈宗孝、周婷、罗安明为成员,由梁明政为基酒车间主任,蔡回启为包装车间主任,周婷为化验、检测室主任。

1、陈坤德同志负责公司质量管理全面工作。

2、梁明政负责基酒车间质量管理工作。

3、陈宗孝负责勾兑车间质量管理工作。

4、蔡回启负责包装车间质量管理工作。

5、周婷、罗安明负责公司化验、检测工作。

1、负责监督公司产品生产流程的工作。

2、负责管理公司产品和原辅材料的质量。

3、负责基酒的质量工作。

4、负责勾兑的半成品质量工作。

5、负责包装流水线的质量、计量工作。

6、负责随机抽样的化验、检测工作。

7、负责包装材料、基酒等的入库检验工作。

1、组织车间员工按公司计划进行生产;

2、对车间进行行政管理。

3、负责车间生产安全与消防安全。

4、抓好车间生产的质量工作:即原燃材料不合格决不进仓,生产配料必须按规定标准进行,生产发酵严格按入窖温度、发酵时间、窖池密封等要求把好关;5、作好各种原始记录。

1、严格按品牌要求和理化指标、卫生指标要求调配勾兑;

2、勾兑完工的产品,必须达到酒体、感观(色、味)要求;

3、清洗有关设备;

4、建立台帐,作好记录;

5、负责车间的生产安全与消防工作。

1、负责包装车间的行政管理工作;

2、完成公司安排的生产任务;

3、负责半成品、成品的质量工作,保证生产各环节的质量、计量工作。

4、负责材料保管、收发,最大程度地减少材料损耗,降低生产成本;

5、建立台帐,作好记录;

6、负责车间的生产安全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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