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专业技能专题报告(实用8篇)

时间:2023-10-16 05:42:14 作者:曼珠 会计专业技能专题报告(实用8篇)

竞聘报告是面试前准备的关键环节,帮助面试官对应聘者有更深入的了解。以下是一些辞职报告的写作技巧,希望对大家撰写个人辞职报告有所启发和帮助。

会计专业技能专题报告篇一

各市区人事局、财政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中央、省驻威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我省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3〕156号)精神,现将我市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四个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年5月29日、30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初级资格:

5月29日9:00—11:30经济法基础

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5月29日9:00—11:30财务管理

14:00—16:30经济法

5月30日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一)

14:00—16:30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即底。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工作从发文之日起进行,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各市区、各部门要在12月10日前将报名资料上报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二)考试收费标准仍按鲁价费发〔〕53号及威价费字〔〕15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报名、资料费每人13元,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

(三)凡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按隶属关系(外地驻威单位按属地)于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市直单位由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市政府6号办公楼三楼)报名,市人才中心和市职业介绍中心档案托管的单位和个人到市人才中心和市职业介绍中心报名,各市区到当地人事局报名,市两个开发区到各区人事劳动局报名。

(四)报名时需携带如下相关资料(所有证件均需要原件):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毕业证书;

3.必要的资格证书(指经济、审计、统计);

4.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汇总表、教材征订单(见附件);

5.两张近期黑白一寸免冠照片,尺寸约为38mm×27mm,并保证照片表面光洁、平整、人像清晰。

(五)由于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通过部分中级科目的考生在2004年度考试报名时必须正确填涂20考试的“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或填写错误,导致2004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03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其后果自负。

五、组织实施

200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3年度考试大纲、考试用书,教材征订工作与考试报名工作同时进行。考前培训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为做好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各市区人事、财政部门要紧密配合,广泛宣传,避免漏报,并严格报名资格审查,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会计专业技能专题报告篇二

各市区人事局、财政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市直各有关部门,中央、省驻威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我省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办发〔2003〕156号)精神,现将我市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中级资格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四个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4年5月29日、30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初级资格:

5月29日9:00—11:30经济法基础

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5月29日9:00—11:30财务管理

14:00—16:30经济法

5月30日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一)

14:00—16:30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即20底。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工作从发文之日起进行,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各市区、各部门要在12月10日前将报名资料上报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二)考试收费标准仍按鲁价费发〔〕53号及威价费字〔〕15号文件规定执行,即报名、资料费每人13元,考务费每人每科25元。

(三)凡符合报名条件并参加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须按隶属关系(外地驻威单位按属地)于规定期限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市直单位由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市政府6号办公楼三楼)报名,市人才中心和市职业介绍中心档案托管的单位和个人到市人才中心和市职业介绍中心报名,各市区到当地人事局报名,市两个开发区到各区人事劳动局报名。

(四)报名时需携带如下相关资料(所有证件均需要原件):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毕业证书;

3.必要的资格证书(指经济、审计、统计);

4.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汇总表、教材征订单(见附件);

5.两张近期黑白一寸免冠照片,尺寸约为38mm×27mm,并保证照片表面光洁、平整、人像清晰。

(五)由于中级资格考试实行两年滚动管理,通过部分中级科目的考生在2004年度考试报名时必须正确填涂20考试的“档案号”。因档案号未填或填写错误,导致2004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03年的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其后果自负。

五、组织实施

2004年度会计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3年度考试大纲、考试用书,教材征订工作与考试报名工作同时进行。考前培训工作由财政部门负责。为做好200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各市区人事、财政部门要紧密配合,广泛宣传,避免漏报,并严格报名资格审查,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九日

会计专业技能专题报告篇三

根据平会考办[]3号《关于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现将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和考试的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办负责。

二、报名办法、时间和地点如下:

1、报名办法: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

2、报名时间:全市报名截止时间12月5日,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需交验证件:身份证、会计证、学历证书的原件。

4、报名地点:各地财政局会计科。

三、报名条件一览表(见附表1)

四、考试级别、科目、时间安排表(略)

平顶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3年11月19日

附表1:

20度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一览表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来资格证书(会计证)。

初级资格: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会计专业技能专题报告篇四

考试日期

初级资格

中级资格

5月21日

9:00―11:30

经济法基础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2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报名办法、报名时间

(一)报名办法为了减轻报名人员的负担,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中在北京市等部分省市试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规定程序报名,网上报名时慎重选择报名地点,确认时只能到本人选择好的报名点进行确认。1、初级资格报名报考初级资格人员可根据本人情况选择下列一种方式报名:(1)网上报名,现场确认。2005年度网上报名仅在海淀区、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丰台区、亦庄经济开发区、顺义区进行试点。选择在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丰台区、亦庄经济开发区、顺义区所属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的,可于11月4日―12日期间登录北京会计网();选择在海淀区所属报名点报名的',需登录海淀财会网(),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填写本人有关信息、上传本人像片(无法上传像片的可在报名确认时进行现场采集)、打印并提交《申报表》,并且要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内容,如果同意《诚信承诺》的内容,应由报考者本人签名,并经本人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部门的人事(干部)部门在《申报表》上审核盖章后,进入下一步报名环节。报考人员需于11月8日―12日期间,从附件二所列办理网上报名的初级资格报名点中选定一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应持在规定报名网上打印出的本人填写并盖好章的《申报表》一张,持与《申报表》内容相符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报名考试费。(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于11月8日―12日期间,到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购领报名《申报表》、《报名信息卡》、《报考手册》。然后按规定填写、填涂有关信息后,在《申报表》上贴好本人近期免冠像片(规格45mm×34mm)两张,由单位或档案存放部门的人事(干部)部门在《申报表》上审核盖章(贴像片处加盖骑缝章),在《报名信息卡》背侧指定位置贴同一底板的本人像片(规格35mm×25mm)一张。选择一处指定的初级资格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应持填写、填涂好并盖好章的报名《申报表》、《报名信息卡》,以及与《申报表》内容相符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报名考试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2、中级资格报名报考人员可于11月4日―12日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网(网址:,下同),进入网上报名页面,按照规定程序在网上填写本人有关信息、上传本人像片(无法上传像片的可在报名确认时进行现场采集),提交并打印《申报表》,并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内容,如果同意《诚信承诺》的内容,且经报考者本人签名,方可进入下一步报名环节。首次报考人员可于11月8日―12日期间,从附件二所列中级资格报名点中选定的一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考人员应按规定通过网上填写并打印出《申报表》一张,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像片(规格45mm×34mm)两张,经本人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部门的人事(干部)部门审核盖章后,再持该《申报表》及与其内容相符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报名考试费到所选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非首次报考人员,可于11月8日―12日期间,从附件二所列中级资格报名点中选定的一处,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报考人员应按规定通过网上填写并打印出《申报表》一张,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像片(规格45mm×34mm)两张,再持该《申报表》及与其内容相符的身份证明、上次考试的成绩通知单或准考证和报名考试费到所选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非首次报考人员,如果持有中国工商银行或招商银行网上支付卡,还可以在网上直接选择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的方式,不必到报名确认现场办理确认手续。凡按照正确方式办理了报名手续的报考人员均可于考试前10日内在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二)报名时间网上报名:2004年11月4日至12日现场确认:2004年11月8日至12日四、考试大纲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重新修订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5年度的考试。2、2005年度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可继续按照2004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五、其它事项本通知在北京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北京会计网和北京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附件一

会计专业技能专题报告篇五

各市人事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的部署,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5月29、30日举行,现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设置

(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两个科目。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四个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二年为一个周期,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二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部分科目合格后,由当地考试中心核发成绩通知单。

二、考试时间

20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年5月29、30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初级资格:

5月29日9:00-11:30经济法基础

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5月29日9:00-11:30财务管理

14:00-16:30经济法

5月30日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一)

14:00-16:30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报名条件

仍按修订后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即底。

会计专业技能专题报告篇六

关于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会考[]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20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以下简称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定于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为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现将2017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试题题型、答题要求和评分原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依据

2017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命题以2017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考试内容和范围不超出考试大纲的规定。

二、试题题型

2017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试题全部为客观题,题型与相同,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

三、答题要求

初级会计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四、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分值在试卷中规定,实行计算机阅卷。

请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及时将上述内容在指定媒体上公布。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月8日

会计专业技能专题报告篇七

(一)考试科目

20度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3个科目;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

(二)考试科目衔接

为保证中级会计实务考试科目调整的平稳过渡,在年度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时,应注意实务科目的衔接:

1、在考试中,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实务(一)科目的考试;虽已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也可报名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2、度均未通过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人员,在2005年度报名时须参加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

3、参加2005年度中级会计实务(一)或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考试的合格成绩仅在当年有效。自起,停止原中级会计实务(一)和中级会计实务(二)科目的考试。

4、2005年度首次报名参加中级资格会计实务科目考试的人员,按照调整后的中级会计实务科目报考。

二、考试时间

200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2005年5月21、22日举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经济法基础

5月21日14:00——17:00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5月21日09:00——11:30财务管理

5月21日14:00——16:30经济法

5月22日0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一)

5月22日09:00——11:30中级会计实务(二)

三、报名条件

按照修订后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专业技能专题报告篇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为了指导广大考生复习应考,经研究,现就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命题依据、试题题型、考试时限、答题要求、评分原则等有关事项予以公布。请各级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及时告知广大报考人员。

一、关于命题依据

2009年度各科目命题均以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作为依据,考试内容均不超过考试大纲规定的范围及内容。

二、关于试题题型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各科目的试题题型如下:

初级资格考试(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基础》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中级资格考试(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中级会计实务》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财务管理》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

《经济法》科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

三、关于考试时限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中级会计实务》科目为180分钟,其他科目均为150分钟。

四、答题有关要求

200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试卷包括:试题、答题卡、答题纸。

试题包括客观题和主观试题两部分。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为客观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在试题或答题纸上答题的,一律按成绩无效处理。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为主观试题,必须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位置答题,用铅笔答题或在稿纸上答题的,一律按成绩无效处理。

五、评分原则

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试卷评分按相应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规定执行。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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