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科学发展思想汇报 预备党员思想汇报用科学的思想武装自己(汇总5篇)

时间:2023-09-11 19:26:08 作者:雅蕊 2023年科学发展思想汇报 预备党员思想汇报用科学的思想武装自己(汇总5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2023年科学发展思想汇报 预备党员思想汇报用科学的思想武装自己模板篇一

敬爱的党组织:

我身为一名预备党员,在2019年的工作和学习中对自己始终严格要求,在2019年我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并将其中的理论贯彻到工作和学习中来,并始终坚持学习我们党的最新理论,我知道,这些都能帮助我在思想上渐渐走向成熟。通过一系列的理论知识学习,我的政治、思想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的党性修养,更进一步的认识到做一名合格的党员不仅要解决组织上入党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从思想上入党。在党组织的培养教育下,我一直都按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对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下面,我向党组织汇报一下我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一、思想上。在这段时间来,我再一次认真系统的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xx届代表大会四中”全会精神,并充分认识到它们是改造客观世界,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胜利果实的行动指南。通过这一系列的学习,我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更加坚定了对中国共产党的信念,并且懂得了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政治上的清醒来源于稳固的理论基石。只有坚定了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在这个风云变幻的国际环境中,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大力发展市场经济的全新形势下,始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永远保持一个共产党员应有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二、工作上。作为一名新世纪的预备党员,我时刻都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工作,不等不靠,这几个月来我一直从事辅导员工作,在工作中我严格以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牢记入党誓词,克服并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工作中大胆负责,遇到困难挺身而出。牢记党对我的培养和教育,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够脚踏实地任劳任怨的工作,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做好前后保障工作,为我系的工作尽职尽责!另外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能够虚心学习其它各相关专业,力求做到一专多能,以更好地为师生服务。

三、生活中。我认为:为师生服务不仅仅可以体现在大事上,更多的是体现在平常的一些细节上,平时不能不屑于做小事而在等做大事,古人有云: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因此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日常的生活中,我一直都以一个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团结同事,热心助人,主动帮助其他同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作为在党的关心和培养下成长起来的新世纪教育工作者,单有一腔热血和为人民服务的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坚实的科学文化知识作为基础,因此,我积极的利用业余时间学习,以求不断的充实自己,加深理论文化知识,从而更好的为广大师生服务。

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不断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用科学的思想武装自己,对工作加倍认真负责,进一步加强党员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努力向先进党员同志看齐,不断完善自己,注重日常生活作风的养成,自觉做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相信只要我坚持要求进步,不懈学习,我一定能够得到党组织的认可。请党组织考验我!

汇报人:应届毕业生

2023年科学发展思想汇报 预备党员思想汇报用科学的思想武装自己模板篇二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适应了在经济全球化和社会多样化形势下人们对精神旗帜追求的需要。因为核心价值体系是一个国家、社会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灵魂,在所有价值目标中处于主导和支配地位,对社会意识和社会思潮具有强大的引领和整合功能。我们党的xx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命题。党的xx大又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我们正处在深刻变革的时代。

一方面,经过30年改革开放的发展,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和生活方式的深刻变化,我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变革;与之相适应,人们在价值观念、价值取向和价值选择上,也随之发生了新的变化,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不同的价值追求和价值取向;在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断巩固的同时,一些非马克思主义甚至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潮也时有出现;另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和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人们既积极接受着来自世界各国的现代文明,同时也面临着形形色色与社会主义价值理念相悖的思想观念的侵蚀,尤其西方发达国家凭借经济、科技优势,加紧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企图把他们的政治理念和价值观念扩张到世界各个角落。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团结人民、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精神纽带。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达到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的目标,这就需要人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和价值认同。当前我国改革开放深入发展,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在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凸现了诸多矛盾,特别是利益多样化而引起的各种利益冲突。这就需要对各种利益关系、社会矛盾进行调控和处理,以达到社会和谐稳定。在这个过程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能够提供社会和谐稳定的价值追求和文化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价值观地位,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前提下,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增进思想共识,不断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增强人们的精神力量。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思想观念对话交流、有利于先进文化引领整合的机制,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解开人们的思想困惑,化解人们的思想矛盾,最大限度的增强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齐心协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能否构建起科学完备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否完善、是否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通过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断确立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确立对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认同,确立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认同,确立对民族价值的认同,确立对吸纳人类先进文明成果的认同,就能为不断巩固社会主义提供思想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精神内核,规定着社会主义的发展模式和目标任务,反映着人类文明进步的历史趋势。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在当今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在思想空前活跃、观念激烈碰撞、文化深刻交融的社会大变革时代,只有构建起具有吸引力、感召力和生命力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才能不断增强我国的软实力,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方向,才能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我们共产党人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

面对这样一个多元、多样、多变的世界,面对不同文明的交流、交融、交锋,我们迫切需要一面凝聚人心、强基固本的精神旗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提出正是顺应了时代的呼唤和需要。它是我们党汲取人类思想精华,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创造性提出的,是真正能够引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精神旗帜。

汇报人:

2023年科学发展思想汇报 预备党员思想汇报用科学的思想武装自己模板篇三

在当今社会,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是国际科学界乃至整个社会共同关注的一个重要话题。的确如此,身为一名研究生,我们有必要接受这样的教育,肩负历史使命,传承老一辈专家学者的优良学风与品质,恪守学术道德,抵制不良之风,努力成为优良学术道德的践行者和良好学术风气的维护者。

科学道德是社会道德在科学技术活动中的表现,主要是指科研活动中科技工作者的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学风主要是指在学术研究和知识学习过程中的精神风貌和思想态度,包括治学精神、态度和原则,也包含科技工作者的行为规范和思想基础。加强科学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不仅是推动学术研究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且对于倡导求真务实的社会风气,提高全社会的思想道德水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1、人性的弱点。经济学研究都假定被研究对象为理性人,这符合大多数的情况,在实际生活中,科研工作者的绝大多数行为必定是经过了理性的思考后作出的。理性人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同时极有可能导致整体利益的损失,但在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所以人类自私的个性决定了某些科学工作者会丢弃基本的科学道德规范,在人欲望驱使下,明知弄虚作假有违道德,明知抄袭是侵权行为,仍然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这是科研不端产生的根本原因。

2、利益的驱动。人们心目中的科学家的范本是17 世纪英国皇家科学院的成员。这些英国早期的绅士被认为是自由而诚实的,他们不为任何私利,只为探索真理而从事科学研究。然而20 世纪以后,科学家的队伍迅速扩大,科学活动早已不仅是少数社会精英的兴趣爱好,同时也成为千百万人谋生的职业。而同时社会对科学研究的投入相对有限,这些有限的科研资源成为科学家竞相追逐的对象。近几十年,随着科学技术与社会经济的关系日益密切,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大大增加,科学活动和科学家的个人经济利益常常直接挂钩,致使这种资源竞争日趋激烈。在当前的科研体制下,科研工作者自身地位的提升与完成的研究课题及发表论文的数量紧密相关,“要么在研究后发表,要么在研究后‘死亡”’。在“发表”或“死亡” 这种业绩至上主义风潮的驱使下,研究者若不发表论文就会被无情淘汰,再加上科研工作本身就背负巨大的压力。在诱惑与压力的共同作用下,这就产生了学术不端行为的原始驱动力。

3、制度的缺失。人类社会区别于其它动物群体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人类学会了制定和遵守制度,这也是人类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保证。在科研工作中,这种制度保证也是必不可少的,它主要包括奖励制度、监督制度和惩罚制度。

目前,科学奖励系统在运行中失范,尚未建立起科学、公正的科研评价机制,所以人们不可避免地仅仅依照科研成果的数量而不是质量来定义科学荣誉的大小。同时,同行评议制度不健全和科学界的“马太效应”使得默默无闻潜心科研的青年科学家的科学成果难以得到承认。对于科研工作中频繁出现的科研不端行为,我们需要及时予以揭露并对行为人进行严肃处理,以保持科学的公正和纯洁。然而,我们的监督机制尚显稚嫩。实际情况是对科研工作中的不端行为很难做到及时发现。根据美国研究诚信办公室提供的报告,在每十万名研究人员中,大约每年只有一件不端行为会被发现,这显然比我们调查了解的科研不端行为发生率低得多。另外,现存的制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制度难以起到有效的惩戒作用。尽管我国已经意识到应该确立起应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规章制度,但到现在为止所做的实际工作还是微乎其微的。从目前的法律制度来看,只有在著作权法中,对因剽窃而造成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规定为违法行为,应予以制裁。但执法方面却存在制裁偏轻、打击不力的实际情况,难以起到惩戒和震慑的作用。

制度的缺失降低了学术不端的成本,而同时其收益又相当可观,这就使得有某些争功近利的科研工作者对这种高效费比的选择趋之若鹜。这是科研不端产生的外在条件。

4、单位的包庇和社会的纵容。一旦有学术不端行为暴露出来,有相当一部分的单位领导首先想到的是如何“灭火”,保全名声,而不是积极查明真相,严肃处理责任人。现存,对于学术不端事件的查处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媒体的揭露和跟进,而不是如人们所认为的“科学共同体是一个有效的、民主的、完全自治和自我调节的系统”。这并不是我国独有的现象,美国科学院与美国科学基金会在对待学术不端行为上的矛盾也可以反映这个问题。美国科学院主张将不端行为的定义尽可能限定在一个很窄的范围内,而美国科学基金会则希望将定义放宽,并加强对此类事情的监督。从我国整个社会的大环境来看,似乎学术界已经形成了一种“笑贫不笑娼”的风气,有的时候我们甚至会听到“你连抄都不会”这种声音;而整个社会则对学术不端行为更是漠然置之,有时竟然怀有是一种看笑话的心态来对待揭露出来的学术不端行为。单位的包庇和社会的纵容使得学术不端者更加有恃无恐,这是科研不端行为产生的社会背景。

由上可知,科研不端行为,绝不仅仅是单纯的个人道德问题,而是一个关系学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问题,它科学发展以及社会进步产生了严重的危害。我们不能单纯地将学术不端行为视为一种个人层次上的“疾病”,而应意识到其病因存在于科学研究组织和科研体制中,并对社会发展构成严重威胁。对于学术不端行为,我们的应对原则是“防制结合,以防为主”。“防”是指加强教育,加强宣传; “制”是指成立机构、健全制度。

1、加强教育。科学道德的缺位及科学精神的丧失是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内在原因,所以我们应积极加强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教育,提高科学界人士的道德素养。拥有73个基础研究所的德国马普协会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该协会积极为青年研究人员开展有关科学道德教育的计划,他们认为必须培养青年科学家深刻地认识到“作为科学共同体的一名负责任成员的重要性”,防止不端行为比揭露少数的越轨科学家更具治本意义。在科学道德教育问题上,我们要注重率先垂范的重要作用。老一代科学家严以律己,发挥表率作用,对青年科技工作者保持科学前沿创新的精神和增强对科学事业的严肃性和责任感会起来不可低估的作用。

2、强化宣传。在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后,有相当多的有过学术不端行为的研究者们并没有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大多数群众也是对这种事情冷眼旁观,甚至认为这是因为被揭露者“运气不好,倒霉了”。我们应该通过大力宣传来扭转这种局面,把学术不端行为给社会带来危害的形式及其危害程度告诉大家,促使形成一种人人关心学术风气建设、痛恨学术不端行为的社会风气。同时,加强宣传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监督和惩罚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可引发科研从业者的自律。

我们应该认识到,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可以使得治理学术不端的社会成本降到最低,且可以收到最佳的效果,这应当成为我们优先选择的对策。

3、设立机构。相比较而言,学术不端者也是属于高智商人群,有些不端行为还经过了相当巧妙的伪装,所以没有专业的知识与丰富的经验是很难对不端行为做出认定。现在大部分的学术不端是通过科技管理部门在处理,由于在知识结构和人员等方面的欠缺,很难对这些不端行为做出及时、有效、准确的判别。这就需要各个行业分别成立专门机构来应对学术不端行为。我国也已经成立了一些学术不端行为的专职管理机构,包括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委员会和中国工程院科学道德委员会等,但真正具有行业性质的还很少。

4、建立健全制度。人是有理性的,都会明白“不自律就要接受他律”的道理,如果他律的后果远远劣于自律的结果,那么自律的人就会越来越多。人的本能又是趋利避害的,所以自律也不是自发的,自律是对“他律”的认同。这就需要我们建立完善的制度来加强他律,包括健全科研奖励机制、学术不端行为监督机制及其惩罚机制,包括明确的处理流程。

作为一名学术工作刚刚起步的研究生,我知道提高自身学术道德是何等的重要,从现在起培养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或许我们是无名的小辈,甚至没有任何的成果,但走进了学术殿堂,这一刻我们就应该告诫自己:学术工作是神圣的,无论怎样我们都应该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道德底线。我认为研究生阶段导师对研究生的影响很大。因此,导师应以自己的品格和严谨治学的工作作风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学风,对提高研究生的个体学术修养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对学术上有不良倾向的学生严格要求,加强学术道德和诚信教育,努力营造有利于营造学术道德建设的和谐氛围。

我们的毕业论文选题要认真对待、阅读文献要经典,研究过程中要勇于攻关、取得成果后要扩大战果,撰写论文应严谨规范。科学是可传播可证伪的,而学术研究的核心是不断创新。因此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应该要遵守学术规范标准,力求不断提出新的观点新的发现。与学术规范相对应的就是学术不端。在科研、论文过程中,我们要倡导严谨学风,防止学术浮躁,注重论文质量,不抄袭、剽窃他人作品,正确对待学术研究中的名与利;反对在学术研究中沽名钓誉、弄虚作假,以实际行动端正和践行学术道德。要坚持实事求是,遵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遵守学术刊物引文规范。在学术论文中应明确标明引用他人成果与观点等内容;杜绝剽窃、抄袭、篡改、伪造、泄露、一稿多投和故意歪曲他人学术观点等违反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行为。要促进学术建设,共建学术伦理。

研究生作为高等教育培养的高素质人才,是决定国家和民族前途的命运的重要力量,肩负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依托。我们应坚持原创精神,坚持文章绝对真理的理念,真实记录实验数据,不弄虚作假,不助长不正之风,从工作中的点滴做起,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自制力,努力拼搏,尽一个学术人应尽的义务,这样才能在各自的研究领域有所建树。

2023年科学发展思想汇报 预备党员思想汇报用科学的思想武装自己模板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推动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科教兴湘进程,建设创新型湖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实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

第三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第四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促进自主创新优惠政策的实施,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

第五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领导,将科学技术进步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科学技术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政府应当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开展本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发展规划,确定发展目标;建立和完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机制;研究解决科学技术进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科学技术进步计划、重大专项计划。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

县级以上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科学技术进步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制定科学技术普及事业发展规划,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场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培训和资源开发,开展全民科学素质教育。

第八条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扶持。

第九条 政府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制度,对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根据本地区条件,建立科学技术奖励制度。

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项,奖励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

第二章 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学技术应用

第十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支持发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组织开展公众健康、公共安全、能源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等关系民生的科技开发与创新;引导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科学技术应用活动重点围绕本行政区域重点学科,以及与本行政区域优先发展的产业、领域相关的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进行。

第十一条 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根据国家和省产业、技术政策,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创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自主创新成果。

利用财政性资金和国有资本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应当制定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方案,并及时组织实施。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将技术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方案作为审批的重要内容。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划、用地、资金等方面,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创办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服务中心等科技企业服务机构。

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服务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完善技术转移机制,支持技术转移平台的建设与发展,推动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推广与应用。

第十四条 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将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产品、服务标准制定相结合。对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承担制定或者可以形成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给予扶持。

第十五条 鼓励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整合优势学科和技术资源,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通过共同建立研发平台、联合建设创新基地等方式,开展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研究和攻关。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重大农业科学技术创新和推广计划,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农科教紧密结合、协调发展的机制。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企业、高等学校、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加强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应用,开展良种培育、绿色种养、农业节水、疫病防控、防灾减灾、农产品精深加工、先进适用农机具、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资与农产品物流等技术的创新,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推进农业现代化。

第十七条 对于财政性资金资助的自主创新项目,立项部门应当与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企业等项目承担者,就项目形成的创新成果约定知识产权目标和实施转化期限,并在项目验收时对约定事项进行考核评价。

项目承担者应当按照约定实施知识产权、采取保护措施,并向项目立项部门提交实施和保护情况的年度报告。约定的实施转化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项目承担者没有依法或者依照约定实施转化的,政府为了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无偿实施,也可以许可他人有偿实施或者无偿实施。

第三章 企业技术进步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扶持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促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技术创新和创新成果转化的主体。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支持企业建立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第二十条 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投入。高新技术企业和大中型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应当落实国家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并为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便利。

税务机关对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前列支并加计扣除。

第二十二条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服务的企业和研究开发机构,在税收、融资、用地、人才、贸易等方面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鼓励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

第二十四条 鼓励企业建立有利于技术创新的分配制度,对科学技术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实行高薪聘任、技术入股、股权奖励等激励机制。

以专利权或者其他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占股比例由双方共同商定,最高可以占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七十。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当健全职工继续教育制度,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和技术创新能力。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比例的部分,依法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依法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二十六条 企业应当执行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采用有利于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的先进科学技术,淘汰落后的技术、设备、工艺。

第二十七条 政府根据需要批准建立省级科技园、软件园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创新园区,支持省级科技创新园区建设成为国家级创新与开发园区。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做好相关具体工作。

第四章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二十八条 政府统筹规划全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布局,建立和完善本省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体系。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共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或者技术服务机构,支持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技术创新。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应当开展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加强科学技术运用开发与成果转化。

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和技术服务机构,对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各类科学技术计划项目,有权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平等竞争、平等参与实施。

第三十一条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在研究开发、经费使用、机构设置、人员聘用等方面按照国家规定享有管理自主权。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三十二条 鼓励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开放普及科学技术的场馆、设施。

第五章 科学技术人员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科学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科学技术人才发展规划、计划,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选拔、激励、保障制度。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应当重视培养、引进创新创业人才,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三十四条 建立有利于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科学技术人才评价制度。

可以破格晋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

第三十五条 实行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激励制度。

对职务科学技术成果的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从职务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奖励或者报酬。所在单位将职务科学技术成果转让他人的,应当提取不低于转让所得净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奖励该科学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为创新型人才在企业设立、项目申报、科研条件保障和出入境、户口或者居住证办理、住房、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建立科学技术关键岗位和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的国内外公开招聘制度。

省、设区的市、自治州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引进优先发展产业急需的创新科研团队和领军人才。

第三十七条 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等联合建立实习、实验基地,培养科学技术人才。

鼓励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科学技术人员到企业兼职、挂职,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活动。

鼓励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选聘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授或者研究员。

第三十八条 各级政府应当制定并实施农业职业教育政策措施,培育农业科学技术创业型、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农村劳动者;支持科学技术人员面向农村开展技术创新服务,选派优秀科学技术人员到农村担任科技特派员、农技推广员。

第三十九条 科学技术人员被选派服务农村和企业期间,工资、职称晋升和岗位变动与其他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在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称时,应当将其服务农村和企业的工作业绩作为重要依据;做出重要贡献的,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称。

第四十条 科学技术人员应当遵守学术规范,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在科学技术活动中不得有抄袭、剽窃、假冒等弄虚作假行为,不得侵害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参加、支持迷信活动。

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项目的管理机构,应当为参与项目的科学技术人员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学术诚信档案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研究开发项目申报与审批以及科学技术成果奖励评审的依据。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四十一条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多层次科学技术投入体系。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建立科学技术财政投入稳步增长机制,确保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的经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全社会研究开发经费应当占地区生产总值适当的比例,并逐步提高。

第四十三条 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应当主要用于以下事项的投入:

(二)产业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和重大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

(三)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包括中间试验、示范、应用和推广;

(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示范、应用和推广;

(六)科学技术基础条件平台和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七)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示范;

(八)科学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与政策研究;

(九)科学技术普及、交流与合作;

(十)科学技术奖励;

(十一)其他与科学技术创新相关的事项。

第四十四条 政府设立的自然科学基金,用于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和创新团队;设立的产学研结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等专项引导资金,用于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形成核心竞争力的科学技术项目;设立的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可形成较大规模或者较强竞争力的重大成果转化项目。

鼓励社会力量依法设立科学技术基金,建设科学技术创新平台,资助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技术普及等科学技术进步事业。

第四十五条 县级以上政府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吸引国内外各类投资机构开展创业投资业务。

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创业投资企业。

第四十六条 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科技型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鼓励和支持建立科技担保公司、重点经营科技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科技型企业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提供担保,开发科技保险品种。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政府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等部门应当与金融机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合作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平台,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知识产权展示、登记、咨询和融资推荐等服务。

第四十八条 符合政府采购技术标准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要求的高新技术产品,在同等条件下,政府采购时应当优先购买。

第四十九条 科技重点基础设施、重大科技工程等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政府应当将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的建设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安排一定资金用于重点实验室、中间试验基地、科研基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维护。

第五十条 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整合科学技术资源,支持建立统一的公共科学技术服务平台,促进科学技术资源的共享和有效利用。

利用财政性资金或者国有资本购置、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报送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的名称型号、应用范围、服务内容等基本信息。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基本信息之日起一个月内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

鼓励以社会资金购置、建设的大型科学仪器设施管理单位向社会提供共享服务。

第五十一条 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统计部门建立健全科学技术统计制度,对全省科学技术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分析和评价,并定期公布统计结果。

第五十二条 政府财政、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财政性科学技术经费的绩效评价、督察制度,审计部门应当开展财政性科学技术经费的绩效审计,提高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五十三条 政府有关部门和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政府未履行财政性科学技术经费保障职责或者未按照本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使用财政性科学技术资金的,分别由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五十四条 财政性科学技术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贪脏、挪用、截留。

第五十五条 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加强对财政性科学技术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2023年科学发展思想汇报 预备党员思想汇报用科学的思想武装自己模板篇五

宣传思想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党委、政府工作全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引领社会思潮的重要任务。作为一名从事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笔者认为,通过学习实践报告活动,宣传思想工作必须围绕“七个突出”来创新。

按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繁荣发展农村文化要求,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和村文化室建设、农村电影放映、“三下乡”、“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力度,总体部局加大密度,力求设施配套、重点优化和升级乡村文化阵地功能设施完善建设,按照“先易后难、先近郊后边远、先城郊后边远区”的原则,逐步解决乡村宣传文化阵地建设的突出问题,让群众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吸收经济发展的“热力”。

充分认识基层宣传文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意识、更新观念、提升能力、理清职能、明确思路,着力在创新内容、创新观念、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管理上下功夫,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创造性地开展基层宣传文化工作。

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落到实处,积极开展文明县城、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户、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文明标兵和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创建活动,倡导农民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营造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增强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引导人们增强社会责任的意识。

出台政策,加大形成政策、制度对基层乡村文化阵地建设的扶持力度,将宣传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乡镇村拨付一定额度的专项活动资金,切实保证宣传文化工作的顺利开展。

联合基层办、司法、农业、计生委、卫生、科技等部门,打破宣传工作“孤军”、“划地”、“陈式”局面,利用驻村、蹲点、下乡检查、理论宣讲、面对面传授、技术服务和网络新媒体,排忧解难,发挥整体合力宣传效应。

建立分类实施和分层培训机制,着力抓好基层宣传文化队伍的培训。积极探索有效的队伍运行、管理机制,建立规章制度,制定队伍奖励、考核机制,调动宣传队伍的积极性,确保宣传文化队伍稳定,促进基层宣传文化工作深入、持久、健康、有效开展。

建立健全宣传工作网络,配齐配强乡镇、村级专职宣传干部,解决乡镇、村宣传干部专职专干,尽职尽责的问题,“稳定专职,发展兼职,壮大业余,鼓励志愿”,拓宽宣传文化队伍,着力建设一支稳定、热爱本职、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讲奉献的基层宣传文化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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