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 立法工作计划(通用10篇)

时间:2023-09-05 17:42:25 作者:MJ笔神 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 立法工作计划(通用10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我们又将续写新的诗篇,展开新的旅程,该为自己下阶段的学习制定一个计划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计划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 立法工作计划篇一

(一)代拟行政法规(4项)

1、《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制定)(法规部、普惠金融部)

2、《信托公司条例》(制定)(法规部、信托部)

3、《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制定)(法规部、处非办)

4、《商业银行破产风险处置条例》(制定)(法规部)

(二)规章(11项)

1、《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审慎局、法规部)

2、《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审慎局、法规部)

3、《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法规部)

4、《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管理办法》(制定)(法规部)

5、《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法规部)

6、《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创新部、法规部)

7、《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农村金融部、法规部)

8、《外资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外资银行部、法规部)

9、《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制定)(信托部)

10、《信托公司行政许可办理事项实施办法》(修订)(信托部、法规部)

11、《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修订)(非银部、法规部)

(三)规范性文件(31项)

1、《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制定)(审慎局)

2、《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指引》(制定)(审慎局)

3、《商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制定)(审慎局)

4、《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审慎局)

5、《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审慎局)

6、《交叉金融产品风险管理办法》(制定)(审慎局)

7、《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制定)(审慎局)

8、《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法规部)

9、《中国银监会市场准入后评估管理办法》(制定)(法规部)

10、《关于规范市场准入工作机制的通知》(制定)(法规部)

11、《中资银行海外机构布局和发展指导意见》(制定)(法规部)

12、《关于做好行政处罚工作的若干规定》(制定)(法规部)

13、《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市场化债转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法规部)

14、《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制定)(法规部)

15、《关于严防和打击逃废金融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制定)(法规部)

16、《中国银监会监管制度法律审查办法(暂定名)》(制定)(法规部)

17、《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东管理的通知(暂定名)》(制定)(法规部)

18、《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制定)(普惠金融部)

19、《网络小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暂定名)》(制定)(普惠金融部、法规部)

20、《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指引》(制定)(普惠金融部)

21、《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方案》(制定)(普惠金融部、法规部)

22、《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业务指引》(制定)(普惠金融部、法规部)

23、《国家开发银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政策银行部、法规部)

24、《政策性银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政策银行部、法规部)

25、《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制定)(大型银行部)

26、《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制改革与监管指引》(修订)(大型银行部)

27、《养老金管理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大型银行部)

28、《关于加强农村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农村金融部)

29、《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外资银行开展部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外资银行部)

30、《信托公司专业子公司管理办法》(制定)(信托部)

3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制定)(非银部)

(一)代拟行政法规(2项)

1、《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法规部、普惠金融部)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修订)(法规部、非银部)

(二)规章(5项)

1、《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办公厅、法规部)

2、《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修订)(审慎局、法规部)

3、《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修订)(审慎局、法规部)

4、《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订)(外资银行部、法规部)

5、《信托公司流动性管理办法》(制定)(信托部)

(三)规范性文件(9项)

1、《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资本计量规则》(制定)(审慎局)

2、《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指引》(制定)(审慎局)

3、《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评估和资本要求指引》(制定)(审慎局)

4、《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监管办法》(制定)(审慎局)

5、《关于规范银行业务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制定)(审慎局、法规部)

6、《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电子信息保护管理办法》(制定)(信科部)

7、《银行业金融机构云服务应用安全指导意见》(制定)(信科部)

8、《金融租赁资产风险分类指引》(制定)(非银部)

9、《消费金融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非银部)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 立法工作计划篇二

(一)法规(41项)。

1.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责任单位:盐田区政府)

3.深圳经济特区禁毒条例(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4.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条例(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5.深圳经济特区保安行业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7.深圳经济特区公园条例(责任单位: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8.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9.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0.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收回条例(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11.深圳经济特区机关运行保障条例(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2.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若干规定(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1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14.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15.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16.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17.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8.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9.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20.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1.深圳经济特区户外运动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2.深圳经济特区城市轨道交通条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3.深圳经济特区道路运输条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4.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实施条例(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5.深圳经济特区城市安全发展条例(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26.深圳经济特区应急救援条例(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27.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8.深圳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责任单位:市市场xxx)

29.深圳经济特区口岸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口岸办)

30.深圳经济特区陆路口岸和特区管理线检查站物业管理规定(修改)(责任单位:市口岸办)

31.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2.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管理若干规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3.深圳经济特区殡葬管理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34.深圳经济特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xxx)

35.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xxx)

36.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37.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修改)(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38.深圳经济特区实施《xxx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修订)(责任单位:市残联)

39.深圳经济特区公示语外文标识管理条例(责任单位:市政府外办)

40.深圳经济特区大鹏新区条例(责任单位:大鹏新区管委会)

41.深圳经济特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条例(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规章(17项)。

1.深圳市个人破产管理人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2.深圳市市场监管举报奖励办法(责任单位:市市场xxx)

3.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6.深圳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7.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8.深圳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9.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应用办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10.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11.深圳市水库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2.深圳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规定(修改)(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13.深圳市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经营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4.深圳市公共数据开放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15.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16.深圳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

17.深圳市前海湾保税港区管理暂行办法(修改)(责任单位:前海管理局)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 立法工作计划篇三

2、产品的目标市场(目标客户群)定位的可行性

1、套装卫浴系列产品说明书的设计要求:

产品说明书是用简明,具有吸引力的语言说明产品的特征,用途和使用方法等叙述性文字,必要时应附加图片说明,增加读者的亲切感。由于读者在阅读产品说明书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感觉到公司形象,所以很多产品说明书还会留下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方便使用者下次购买。

2、产品包装的选择:

(1)、精美包装还是一般性包装;

(2)、包装材料的种类选择选择标准

(3)、包装的安全性检验与试摔

3、物流方面的准备工作

(1)了解运输费用的计算标准:

1)、国内运输(东莞市内的,广东省省内的,省外的)

2)、港澳台运输

3)、国际运输

(2)水路运输,陆路运输和空运的收费标准

4、产品的单价的设定

2是工业组织市场,其包括大型酒店集团,大型家居装饰公司和国内外的贸易公司等。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 立法工作计划篇四

一、项目实施能力

(五)主要技术或产品:性能、特色、市场、销量、售后服务、竞争力等。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实施该项目的意义:

(二)技术优势:同类产品或技术在生产实践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本项目具备的克服同类产品或技术不足之处的效果和优点;本项目实施对行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是否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等。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三、项目实施效益分析:(含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的计划规划、考核指标设定等;专利质押贷款贴息项目已经产生贷款、付息情况等)

(三)税金预测:本项目实施期间预计贡献的税金;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组基本情况表(不少于6人):

注: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结题汇报均须由项目组成员完成,非项目组成员不得替代。

(三)项目合作单位情况:研发实力、经济实力、产业化能力。

(四)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包括项目立项、实施过程、项目验收的详细实施工作计划,项目实施能力强的单位应按月度安排,一般企业至少应按季度安排。

(五)项目应变预案:实施项目的主要条件、有利因素,现有不利因素或可能发生的不利因素,拟采取的措施等。

(六)项目经费预算(包含本单位投入、财政拨款)

1.企业投入资金预算表

(注:主要指原材料费、基础建设费、仪器、设备采购费、运输费、能源费等与项目实施直接有关的费用支出)

2.财政资金预算表

注:主要指知识产权创造(以本项目为基础发生的新的知识产权申请、委托代理等费用)、专利运用(本项目实施以来本单位发生的专利受让、购买专利许可证、专利托管、价值评估及战略制订等费用)、专利信息的研究分析(与本单位技术研发有关的专利数据库建设、专利信息分析等费用)、职工知识产权培训(参加国家、省、市、区级知识产权培训所产生的场地费、资料费、讲师费、会议、住宿等费用)、调研交流及宣传推广(参加实施本项目的专业会议、调研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携带本项目参加国内外专利展会及通过媒体宣传推广本项目发生的费用等)、专利项目实施协作费(付给协助完成项目实施的其他单位的费用等)以及其他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实施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支出。

在实际执行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部分预算项目进行一定比例调整,但如果调整幅度超过(正负)5%以上,则需提出申请并经自治区知识^v^同意方可执行。

第一章 总 论

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污水处理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编制单位

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厂址选定在经济开发区,周围环境及建设条件能够满足本项目 建设及发展需要。

项目负责人

刘 x

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项目建设的建筑工 程投资、配套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其他资产 费用以及充实企业流动资金等。

项目正式运营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 万元,年均净利润为 万元,年可上缴增值税 万元,年可上缴所得税 万元,年可上缴城建费及附加 万元,投资利润率为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高于设定的基准收益率 10%。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1000 亩,总建筑面积 。

项目主要建设 内容及规模如下:

主要建筑物、构筑物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段名称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

(m2)

1、主要生产系统

2、辅助生产系统

3、辅助设施

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资金 万元,其中企业自筹 万元,申请银行贷款 万元。

项目正式运营达产后,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 万元,年均净利润为 万元,年可上缴增值税 万元,年可上缴所得税 万元,年可上缴城建费及附加 万元,投资利润率为 ,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 ,高于设定的 基准收益率 10%。

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1000 亩,总建筑面积 。

项目主要建设 内容及规模如下:

主要建筑物、构筑物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段名称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

(m2)

1、主要生产系统

2、辅助生产系统

3、辅助设施

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资金 万元,其中企业自筹 万元,申请银行贷款 万元。

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提出背景

“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将不断扩大

近年来,为贯彻落实^v^、^v^关于推进节能减排与发展新能源 的战略部署,财政部、住房城乡^v^大力推动、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 在建筑领域应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迅速扩大,应用技术逐渐成熟、 产业竞争力稳步提升。

污水处理产业市场前景可观

能源问题和环境问题是全球关注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项目方即是在结合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本项目是国家鼓励支持发展 的低碳、节能、利用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将为项目方带来较为可观的经济效 益与社会效益。

项目单位介绍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矿ft开采、加工、销售于一体的 现代化制造企业。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 立法工作计划篇五

^v^消息,日前,广东省体育局和广东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开展大中小学校学生体育素质评价,逐步提高中考体育分值,高中成绩不合格者原则上不能毕业。

北京时间3月18日晚间,世界一级方程式锦标赛(f1)在巴林进行两次练习赛,这标志着新赛季f1正式开赛。中国首位f1正式车手周冠宇踏上赛道。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 立法工作计划篇六

一、前期建设

20xx第一个季度由xx集团与xx公司投入400多万元(索普100多万元,新大泽300多万元)资金建设微藻养殖所需的场地及购买和安装了相关的设备和仪器,其中主要包括阳光房(图一)、室外跑道池(图二)、实验室和化验室(图三)、6组玻璃管道(图四)、收集池(图五),其中玻璃管道的容量分别有550l,1000l和4000l四种规格,能够满足工厂化生产中试的要求。阳光房内还安装有暖气设施,在冬天或寒冷天气可以适当提高阳光房内的温度一满足微藻生长所需的温度需求。

二、实验和试验阶段

实验方面,由福建师范大学派遣研究生到基地进行模拟实验收集相关数据为下一步的中试提供依据和数据参考。

试验方面,由xx公司派养藻专业人员到基地利用索普集团甲醇厂的高浓度二氧化碳原料气在室外跑道池和阳光房内利用进行小球藻和螺旋藻的中试。

实验和试验结果:在实验室条件下已经模拟出利用甲醇厂高浓度二氧化碳原料气为微藻生长提供所需碳源实验的相关数据,初步收集到利用索普甲醇厂气体在实验室条件下养殖小球藻的相关数据,初步结论证明利用这种气体进行小球藻的养殖是可行的,接下来将会在下一个阶段进行中试的检验。在室外跑道池和玻璃房内的养殖可以看出利用这种原料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微藻的生长,但是由于试验不够系统,所以微藻产量还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所以有待来年进一步试验进行优化。

三、下一步计划

福建师范大学将继续派遣研究生到索普基地进行实验室和室外的试验,以得到适合微藻利用甲醇厂原料气进行规模养殖的最佳方案。

xx公司将会在明年年初在基地继续安装几组玻璃管道以满足下一步中试的需要,同时也会投入更多资金购买一些必要的设备和仪器。

试验工作完成后,将在现有规模的场地进行藻种养殖,同时在甲醇厂附近租地进行大规模生产,产品先满足食品级营养藻的市场需求,多余的做为精饲料加工和生物柴油的原料,最终产生丰厚的经济效益。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 立法工作计划篇七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暂行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了解实施成效,总结分析《暂行规定》实施的经验和不足,为进一步落实《暂行规定》提供借鉴;分析《暂行规定》制度设计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存在的问题,总结粮食部门建章立制工作经验,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奠定基础;推动《暂行规定》进一步落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调研内容

(一)《暂行规定》实施的效果。

1、《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特别是适用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各科室、机关工作人员对《暂行规定》的了解程度和对《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评价。

3、依据《暂行规定》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追究纪律责任的典型案例及其剖析。

(二)《暂行规定》的立法技术情况

1、《暂行规定》中对损害经济发展行为的情形设定是否全面、科学、明确,纪律责任追究方式设定是否合理,随着实践发展有哪些内容需要修订。

2、《暂行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有无矛盾的内容,有无不衔接的地方。

3、《暂行规定》体例和框架、条文和字句是否科学、规范。

(三)对《暂行规定》贯彻实施和修订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三、具体安排

立法调研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工作启动(20xx年7月下旬)。

1、局机关组织学习贯彻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制定下发本局具体工作方案。

(二)工作实施(20xx年8月)

1、深入学习宣传。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暂行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2、总结实施效果。认真总结《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3、广泛征求意见。召开机关座谈会,结合宣讲《暂行规定》,认真了解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征求对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4、开展调查研究。对《暂行规定》的实效性、可操作性、适应性和技术性进行分析,提出修订完善《暂行规定》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纠正和查处力度的办法和措施。

(三)工作总结(20xx年9月上旬)

1、撰写《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报告,于20xx年9月7日前报纪委调研室。

2、结合立法调研,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安监局成立以局长刘青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邹莉兼任办公室主任,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抓好统筹结合。把开展《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融入反腐倡廉工作全局,特别是贯穿于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工作中,与“三抓一促”活动相结合,与治庸问责相结合,切实做到统筹推进,确保工作实效。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 立法工作计划篇八

第三十七次常委会会议(5月)

北京市旅游条例(表决)

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表决)

第三十八次常委会会议(7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

第三十九次常委会会议(9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二次审议)

第四十次常委会会议(11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第三次审议)

第四十一次常委会会议(12月)

北京市停车管理条例(表决)

1、北京市xxx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

2、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3、北京市住房租赁管理条例

1、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办法

2、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修订)

3、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

1、做好下届五年立法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2、总结本届市xxx会立法工作。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 立法工作计划篇九

(一)地方性法规草案项目(7项)

1.招标投标条例(修订)

(市发展改革委起草)

2.实施《^v^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修订)

(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起草)

3.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起草)

4.社会信用条例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

5.实施《^v^土地管理法》办法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起草)

6.人才发展促进条例

(市人才工作局起草)

7.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管理条例

(北京城市副中心管理委员会、通州区政府起草)

(二)政府规章项目(7项)

1.实施行政处罚程序若干规定(修订)

(市司法局起草)

2.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损失补偿办法(修订)

(市园林绿化局起草)

(市消防救援总队起草)

4.无线电管理办法(修订)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起草)

5.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管理办法(修订)

(市公安局起草)

6.地名管理办法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起草)

7.“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修订)

(市城市管理委起草)

此外,对于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但未列入立法工作计划的项目,由有关部门继续研究论证,市司法局加强工作指导。

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 立法工作计划篇十

2022年10家新成员单位加入联盟:长城汽车、东风汽车技术中心、中创新航、爱德克斯、中信金属、亚新科、天津德科智控、北科大、北京经纬恒润、国创未来检测。截至目前联盟共计55家成员单位。

2022年12月9日,联盟三届三次理事会暨四届一次理事会会议在京召开。联盟理事、技术专家委员会、联盟单位代表及联盟秘书处70余人参加了会议。理事们充分肯定了联盟上一阶段的工作成效,完成了理事会换届选举,联盟四届理事长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国汽战略院执行院长侯福深担任、四届秘书长由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秘书长助理、汽车电动化研究中心主任赵立金担任,联盟技术专家委员会主任由中国汽车工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开国担任。理事会审议通过了联盟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及财务报告、组织发展及成员管理办法修订、新成员单位加入联盟、联盟四届工作计划等重大事项议案。

2022年12月9日,2022年联盟技术专家委员会工作会议在北京+线上成功召开。联盟技术专家委员会、联盟单位代表及联盟秘书处6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主要针对联盟下一阶段研究方向及重点课题进行讨论,确定了2023年联盟计划启动的重点共性技术研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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