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车辆维修保养合同车辆维修保养合同(模板8篇)

时间:2023-09-08 19:39:51 作者:琴心月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车辆维修保养合同车辆维修保养合同(模板8篇)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最新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车辆维修保养合同车辆维修保养合同(8篇)篇一

甲方:乙方:

根据集团公司办公室[20xx]3号文,为加快鼎力公司改革步伐,促进企业用工和分配领域良性竞争机制的形成,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成本费用降低、有利于保障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原则,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研究决定,自20xx年起,甲方将所承修之鼎运各场站所有营运车辆的日常维修及一级保养业务委托乙方负责承修,为明确保修内容及双方责任,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及充分协商,达成以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维修、保养范围内容

3、公务车、责任车或其它设施(设备)的修理、保养可按实际发生数或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送交乙方维修、保养车辆的保修质量、进度(停场车日)进行监督与管理,对乙方因服务态度、修理质量、配件质量等影响车方营运车辆正常使用、引起投诉的,甲方有权拒绝付费或扣罚费用(按鼎运公司和鼎力公司签署《车辆维修保养协议》违约处罚条款及参照执行集团公司蓝皮书相关规定执行),乙方应即刻予以改进。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建立、健全各种作业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文明生产等规章制度。如甲方发现有不按规范操作、零部件组装过程清洁不达标、车辆竣工后卫生状况差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付费或扣罚费用,乙方应即刻予以改进。

(二)、甲方的义务

1、每月26日前向乙方提供甲方次月的车辆保养计划。

2、按时向乙方提供每月经营车总行驶里程。

3、按规定时间审核月度结算报表并向乙方支付经双方确认的费用。

(三)、乙方的权利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每月经营车数量和总行驶里程情况。

3、有权要求甲方按规定支付经双方确认的修理费用。

(四)、乙方的义务

7、严格应按集团公司有关保养及维修项目规定的作业时间完成维修保养工作。凡出现特殊件待料、技术难题等不能按时竣工交车的,必须及时将详情反馈甲方并得到甲方的认可。

9、按照甲方报表要求,分类汇总车辆的修理费用、材料费用、车检费用明细。

三、费用项目、结算标准和结算方式

(一)、结算标准:

1、包干定额标准

2、车检费用:按每台次4元结算;

4、公务车、责任车、事故车或其它设备设施的修理按双方约定的工时定额、费用执行或双方临时约定。

四、其它约定

3、乙方承担瓦窑保养场每月所发生水电总费用的15%;

10、乙方需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安全生产保障金人民币5万元。

六、争议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由集团公司出面调解。

七、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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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车辆维修保养合同车辆维修保养合同(8篇)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公司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位于中国北京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的______大厦(下称“大厦”)之租赁单元作为营业用房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单元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将大厦写字楼的第 层 室(以下简称“租赁单元”)出租予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所约定的条件承租租赁单元。

租赁单元的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具体位置及范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平面图所示(该图仅供确定其位置之用,阴影部分表示该租赁单元位置)。

第二条 租赁用途

租赁单元仅可作为乙方办公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计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届满。

第四条 改造、装修及改造装修期

1.改造及装修

1.1 如果乙方需要对租赁单元或大厦其他单元的结构或设施进行改造及装修(以下称“改造及装修” ),应提前将改造及装修方案提交甲方审查,甲方在获得乙方全部改造及装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对该改造及装修方案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明确地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就其改造及装修给大厦造成的现实或潜在的危害及威胁对甲方负有告知义务。

1.2 乙方有权使用自己的装修商,但该装修商应具备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从业资质或许可。甲方在合理的范围内协助乙方及其装修商从政府部门得到进场装修的相关许可证明。空调消防系统工程及公共区域机电工程须由甲方指定的装修商进行。

1.3 乙方进行改造及装修的费用 (包括甲方为配合乙方的改造及装修而对大厦的设施设备或其它建筑物等进行改造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4 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负责腾空并将租赁单元恢复至承租时的原状,或在甲方完成恢复原状工作的情况下,对甲方为完成该项工作所支付的费用予以全额补偿。

2.装修改造期

乙方享有______天的装修改造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在此期间内占用租赁单元不计租金。但须支付租赁单元装修改造期的物业管理费、其它杂费和与装修有关的费用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

3.如因乙方原因,或委托的装修公司未能按时将租赁单元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北京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报批,或改造及装修方案未能通过消防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不符合大厦物业管理规定,或因隐患可能给大厦造成现实或潜在的危害,或未能将前述的改造及装修方案及时交付大厦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改造及装修期的延误,改造及装修期将不顺延。同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必须与大厦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租赁单元的正式移交手续后方可开始装修。自正式移交日起,租赁单元的一切法律责任、保险、杂费、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其它各项费用及支付方式

1.租金:

1.1 租赁单元租金标准为每日历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______元(不含物业管理费)。月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__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______个月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首期租金的计算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2 首期租金届满后,乙方应于每月的首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的租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租金。

2.租金调整: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进行租金调整。

3.保证金:

3.1 乙方应于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另向甲方缴付相当于______个月租金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的保证,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由乙方之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保证金不足补偿的部分,由乙方补足。甲方扣除保证金后,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到上述3.1款约定的数额。

3.3 当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协议解除本合同时,若乙方全部缴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归还了甲方所租单元,甲方应当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乙方已交付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4.公证费、印花税及登记费:

甲乙双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各自支付租赁过程中产生的与租赁有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合同印花税、登记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5.付款方式:

5.1 乙方应将有关租金费用及支付的其它款项按时以人民币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及账户。甲方有权变更指定的银行及账户。

5.2 乙方应以人民币支付所有租金、保证金、物业管理费、杂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

6.物业管理及物业管理费:

6.1 大厦的物业管理由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管理机构”)负责或自行负责。

6.2 租赁单元的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日历月人民币______元,即每月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因运营成本变化而相应调整相关费用,该种价格上涨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当时的市场行情。

6.3 乙方同意遵守管理机构所制订的物业管理规定。在交纳首期租金的同时须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支付______个月管理费保证金,计人民币______ 元,及首期______个月管理费,计人民币______元,首期管理费的计算日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6.4 首期管理费届满后,乙方应在支付当月租金的同时按时支付当月的管理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减和抵消管理费。

6.5 乙方应在管理机构发出付款通知书的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管理机构所定的收费标准和付费方法按时将每月的电费、电话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交予管理机构。

6.6 当本合同期限届满而乙方不愿再续租,若乙方全部缴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费用,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并归还了甲方所租单元,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应在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管理费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第六条 租赁单元内的保安

1.对租赁单元内发生的非由甲方保安人员故意或严重过失而发生的任何失窃及抢劫事件而给乙方或乙方的顾客、合作伙伴、代理人或其他租赁单元内的人员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租赁单元内发生保安方面的问题后,在乙方通知管理机构时须即时做出反应,以尽量减少或避免对乙方的损害。

2.乙方为加强租赁单元内的保安及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为配合乙方加强针对租赁单元的保安工作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单独承担。

3.乙方应将其已知或应当知悉的可能导致客户人数大量超出平常人数的事件或其它异常情形的事件在合理的时间内事先通知管理机构,以便管理机构维持正常办公秩序。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款的约定,或因其它过失而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乙方应对甲方负有全额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 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a.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义务:

1.1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维持所有公共部分的设备及系统处于良好、正常的运行状态,保持公共地方卫生环境干净整洁,使乙方有一个适宜的办公环境。

1.2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承担大厦公用面积的绿化、治安联防等管理工作及费用。

1.3 除不可抗力、自然损耗或因有关政府部门的责任以外,甲方保证乙方自合同起租日起提供租赁单元内的电、照明(照明灯具除外)、空调、通讯等服务处于良好状态并具备正常办公的条件。

1.4 提供周一至周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办公层)租赁单元内的空调服务(法定节假日除外)。乙方如要求甲方提供加时空调服务,应在周一至周五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向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并交纳相关费用。

1.5 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负责为乙方在大厦大堂中在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指定的位置设置大厦统一标准的公司标牌(标牌使用的名称以本合同项下乙方的名称为准)。

1.6 甲方同意对本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判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乙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甲方律师及/或顾问不在此限。

1.7 履行国家规定的甲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 权利:

2.1 甲方享有大厦所有通道或公共区域的进出权。

2.2 甲方享有所有设备、系统、管道的检查、维修及装置权。

2.3 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有权派工作人员出于对租赁单元或大厦进行任何保安、巡察、修理或维修之目的而进入租赁单元,但甲方应提前[1]天书面通知乙方,但在发生紧急突发或危险事件时,甲方或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可以立刻进入租赁单元内处理事件而无需乙方同意,但在事后应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乙方。在任何情况下,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不妨碍乙方为其经营目的使用租赁单元。

2.4 甲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连同本合同出租的单元将大厦全部或大厦的一部分转让于第三方,但甲方应确保受让人承担甲方于本合同中的全部承诺及权力。

2.5 甲方独家拥有装置、安排、维修、拆除及更换一切位于大厦任何部位的招牌、布告、招贴及广告装置的权力。

2.6 甲方有权更改大厦的名称而无需征询乙方的同意。

2.7 甲方保留对大厦的重新发展、拆卸包括大厦内单元或其它任何部分的权利,但甲方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才得以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保证金,并应当保证向乙方退还管理费保证金。乙方无须再向甲方支付其余未履行租期部分的租金。如甲方的该种行为致使乙方的直接经济利益受到严重影响,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8 在本合同期限终止前______个月期间,甲方或其授权人在预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可带人进入视察楼宇,甲方应尽最大努力不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

2.9 甲方有权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将大厦包括租赁单元或任何部分设定抵押或任何其它的担保权而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2.10 甲方不负责并非由甲方的原因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

2.11 甲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构成甲方的任何弃权;甲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它方式或进一步行使其权利或行使其它权利及其相应的补救措施。

b.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义务:

1.1 如期足额支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1.2 如乙方在甲方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占用部分公用区域,则其所占用的公用区域上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或杂费由乙方承担。

1.3 乙方应于签署合同后,改造及装修期开始前,向管理机构提交一切室内改造及装修图纸。乙方需遵守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所制订的《装修手册》之相关规定及限制及北京消防部门书面批准的改造及装修图纸和规格对租赁单元进行改造及装修。

1.4 合同期内乙方若进行改造及装修工作,均需事先通知甲方及其授权人(包括管理机构)并取得书面同意。

1.5 负责赔偿因自身原因给甲方、其他业主、使用人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1.6 合理使用租赁单元内甲方提供的装置及大厦公用装置/系统/设备(此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取暖装置、消防/警报装置、照明装置、电缆、电线、布线管道),避免受到人为破坏。

1.7 乙方所租赁单元若有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因修复损坏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对上述损坏未进行或未完全进行修复,甲方可自行安排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8 乙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租赁单元遭致自然灾害的破坏,例如暴雨、风沙等。如非乙方原因,租赁单元遭致以上情况的损坏,乙方应及时通知管理机构。

1.9 因乙方的疏忽或过错而给租赁单元结构性部分造成任何损坏时,在收到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书面通知后______工作日内,乙方应将租赁单元修复至完好状态。

1.10 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自有财产的保险及其它必要的保险。

1.11 同意管理机构在事先通知乙方的前提下进入租赁单元进行常规维护或紧急修理并给予必要的协助。

1.12 未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安装、更改楼宇内的设备、间隔及安装、摆放任何超越楼层负重标准的物品。

1.13 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进行任何对甲方或大厦其他租户造成滋扰或危害的活动,亦不能经营或做出任何会损害大厦形象的营业或行为。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进行非法活动。

1.14 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存放任何对大厦或其他人员构成危险的物品,此包括但不限于武器、弹药、硝石、火药、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违法或危险的物品。

1.15 除乙方业务所必需的适量的食品及原料外,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储存或制造其它物品;除征得甲方事先同意外,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内饲养任何动物,不论其具体用途。

1.16 乙方不得进行亦不得允许他人进行任何导致大厦的保险全部或部分失效或造成保险费增加的活动。若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使甲方需重新投保或增加保险费时,则甲方需支付或额外支付的保险费以及其它有关开支,应由乙方立即补偿甲方。

1.17 乙方不得在大厦的公用区域,如大厦门厅、电梯、楼梯、通道、大堂、楼梯平台、橱窗和其它公用区域堆放、丢弃或留置箱物、家具、垃圾和任何其它物品,造成对大厦其他租用者或使用者带来任何不便或阻塞。

1.18 未经甲方及大厦管理机构事先书面批准,乙方不得在租赁单元门窗内外或大厦内部或外部设立、陈设或展示任何广告、招牌装置。

1.19 本合同签署后,乙方须同时遵守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所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

1.20 乙方保证在租赁单元内经营业务前,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或机关发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批准或许可证或其它类似文件。

1.21 合同期届满后,乙方须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交还甲方。如经甲方书面同意,则可无偿转让上述全部或部分装修予甲方,在此情况下,乙方方可免除恢复原状的义务。

1.22 乙方如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续租,须在本合同终止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

1.23 不做任何有损甲方商誉的事情,甲方对乙方与其顾客之间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1.24 乙方不得通过转让本合同而允许任何他方使用租赁单元,不得转租或以任何其它方式与第三方共同使用租赁单元或其一部分。

1.25 在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乙方无权向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要求减免任何按本合同规定所需缴付的费用。

1.26 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营业名称中包含有中文或英文______或______或相近似之字词,但乙方作为其地址而使用的情况除外。

1.27 乙方如需在所租赁单元内安装任何自用空调设备,需经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的书面同意,由此所需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8 乙方同意对本合同条款予以保密,除非应法律、法院判决或行政命令的要求,未经甲方许可,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乙方律师及/或顾问不在此限。

1.29 乙方应自担费用独立负责租赁单元内的卫生清洁工作。

1.30 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

1.31 无论甲方对乙方曾有何种承诺或有何种形式的关联,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方式、经营品种、经营策略、宣传推广活动及其它的与乙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均不负担任何责任。乙方有义务详尽了解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恪守其规定。

1.32 乙方承诺,如租赁单元是提供日后新设机构使用的,一旦新设机构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则乙方同意在新设公司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颁发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予新设机构,并由新设机构与甲方在保持本合同条款不变的情况下,另行签署租赁合同或三方协议。

1.33 乙方承诺,使用租赁单元新设机构将在本合同签署后______个工作日内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并提供给甲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34 乙方同意,若在规定的期限内新设机构未获得营业执照或正式设立文件,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终止。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5 履行国家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权利:

2.2 乙方对管理机构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向甲方提出申诉,甲方或其委托的管理机构在不损害大厦及其他租户利益的前提下应尽快进行合理改善。

2.3 乙方有权使用大厦所提供的公共设施。

2.4 乙方的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构成乙方的弃权;乙方单一或部分行使权利亦不妨碍其以其它方式或进一步行使权利或行使其它权利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

1.由于本合同第十条所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或由于政府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

2.乙方在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做出任何赔偿,甲方的书面终止通知自发出后立即生效。

2.1 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2.2 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改变租赁单元的用途。

2.3 擅自将租赁单元或其部分转租或转让予他方或与他方共同使用。

2.4 未按本合同的规定交纳各项费用且收到甲方首次书面通知后未支付达______日。

第九条 违约和赔偿责任

1.若乙方未能如期支付合同所规定的各项费用,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于______日内缴清该款项。如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______日内仍未能缴付该等款项,甲方即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引致的损失及滞纳金。

2.如乙方拖欠根据本合同应支付甲方的任何款项,甲方有权根据延迟支付的实际天数向乙方收取应付款项______‰/天的滞纳金,上述滞纳金自该款项到期之日起计,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应付款项的本金、利息和其它相关的费用。此滞纳金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甲方任何其它权利和相应的补救措施。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租赁单元的用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限期内改正。若其不按照甲方的要求改正,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并无须返还乙方已付的保证金。

4.在本合同规定的租期内,若乙方将本合同租赁单元转租或分租,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已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消除因此而产生的第三人对甲方权利的影响。若乙方未在规定期内消除前述影响,甲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前述影响,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5.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时,乙方应当最迟在解除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或本合同终止日当日腾空并搬离租赁单元,此期间乙方须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因乙方占有并使用租赁单元或其它公用部分面积而发生的费用。并且应自担费用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且经甲方验收确认后归还给甲方,同时应归还所租赁单元的全部钥匙。

6.若乙方未按规定归还所租赁单元时,则甲方享有将乙方租赁单元腾空并将其恢复原状的权利,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腾空所租单元、将所租单元恢复原状以及将乙方租赁单元内物品存放在它处的保管费用等均应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乙方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若保证金数额不足,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足。在甲方未开始行使前述权利前,且乙方仍继续占用租赁单元期间,乙方就此期间仍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向甲方缴纳占用租赁单元的租金。

7.当乙方搬离租赁单元并将租赁单元恢复原状后,应通知甲方对租赁单元进行验收,双方就验收时的现状签署《归还交接单》,除非该交接单明确标明甲方同意接受租赁单元,否则,该交接单只说明乙方归还时租赁单元的现状,并不视为甲方已同意其退租并接受租赁单元。乙方在解决《归还交接单》中存在的问题期间,仍视为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归还租赁单元。

8.如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则甲方无须返还乙方已付之保证金。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未履行完毕租期的应交租金。若乙方的提前终止合同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未履行租期的应交租金,乙方应就此超过的部分对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就租赁单元另行订立租赁合同,以减少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义务,或不能按期履行义务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

2.若租赁单元因为发生火灾、水灾、风暴、台风、白蚁、地震、地面下陷或任何其它灾难以致不能使用或导致物业封闭租赁单元的,或基于非甲方所能控制及非归责于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条款的原因而被政府当局宣布为危险建筑,则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将依照租赁单元不能使用的程度作相应扣除,直到租赁单元可重新使用为止,但甲方既无责任恢复租赁单元原状,亦无责任就上述租赁单元于不适使用期间而向乙方支付赔偿。若租赁单元连续[3]个月不适使用,双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但双方在此之前的权利义务不因此受影响。

第十一条 通知

1.甲方对乙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2.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租赁单元或本合同附件三所述地址。如果附件三所述地址变更致使甲方送达不到的,甲方将通知送达至租赁单元即为送达。

第十二条 纠纷解决和适用法律

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未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将该争议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3.仲裁期间,本合同除争议事项外,其余条款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2.本合同正、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及副本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

3.若本合同的规定与管理机构的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双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_________

最新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车辆维修保养合同车辆维修保养合同(8篇)篇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事宜,为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拥有出租权的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街道_________号,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写字楼出租给乙方作商业使用。

二、租赁期限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满后,如甲方继续有权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但需提前_____月提出申请,并需重新签订合同。

三、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人民币,按月缴交。

四、签定合同后,甲方给_________天装修期,不计收装修期租金。

五、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作为押金,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再续租,并且清偿所有费用后,甲方返还押金给乙方。

六、乙方需于每月的_________日前,一次性缴付当月租金,如乙方逾期未能按时交租或拖欠,即租金每日加收_____%违约金,乙方交租时,甲方应出收据。

七、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能转租或分租,不能改变房屋的用途,装修不能损害房屋的结构,如危害结构需赔偿甲方损失。

八、乙方责任

(一)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一切违法违规的事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乙方办理开业的一切费用,往后的业务往来,债权债务及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的电费、水费、工资、管理费、电话费,税费及租赁税费等一切由经营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对甲方的基本设施有责任维护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复,或及时支付赔偿费用。

(五)所有建筑物及基本设施,除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的自然损坏外,一切属乙方故意,无意,人为及安全事故造成损坏,乙方负完全的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六)乙方要做好防火安全,晚上工作人员不能在写字楼内过夜,不能使用电炉及煤炉等容易引起危险的用具,如有意外发生造成损失,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有损失。

(八)乙方不能在写字楼内贮放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物物品,如有违反,需赔偿损失。

(九)违约责任,甲方如在合同期间,提前收回出租的写字楼,需提前一至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甲方违约除退回______元押金外,亦需补偿______月租金给乙方作为赔偿。乙方违约,没收所交押金。

(十)乙方悬挂张贴招牌广告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租赁范围内除外)。

(十一)乙方如发现大楼有质量及其它危险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工作人员反映,及早维修及排除危险。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天灾人祸除外。

九、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将乙方物品及可移动设备(如货架、办公桌椅、空调等)撤出租赁房屋,但乙方不得损坏固定装潢,并应现状归还甲方所有。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房屋则需提前2个月向甲方书面申请,甲方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向乙方书面正式答复,如同意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

十、如乙方延迟交付租金超过_____天,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随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收押金,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甲方有权留置扣押乙方的财产设备,可拍卖优先受偿租金及违约金。

十一、如甲方发现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资现象,甲方有权采取措施要求乙方支付工资,维护甲方权益。

十二、如乙方拖欠资金并隐匿,甲方无法通知,甲方可在出租楼张贴通知或在东莞日报通知乙方,均可视为有效通知。

十三、如在租赁期间,属政府征收拆迁需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只负责返还押金,但不再做任何赔偿给乙方。

十四、在合同期限内,如双方有纠纷,纠纷本着平等协商解决,也可由律师主持调解,调解不成,可起诉至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已作充分理解,自愿签署本合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最新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车辆维修保养合同车辆维修保养合同(8篇)篇四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和互利的原则,就甲方桥、门式起重机维修保养事宜,达成一致的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二、 桥门式起重机维修保养结算方式

1. 桥门式起重机保养、维修更换的零配件及材料由甲方供给,若由乙方提供更换的零配件及材料,必须经过甲方同意签证认可,所购零配件的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2.保养、维修中所发生的零配件材料费及保养、维护维修费每月结算 一次,并开具相应的发票。

3.乙方开具的发票必须工商税务局登记增值税抵扣发票,抵扣率17%。如未规定要求开具增值税抵扣发票,甲方不予付款。

三、维护保养、维修内容

1.乙方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起重机,每周进行一次常规检查、维护,以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确保起重机正常生产装卸作业能力。

2.乙方每250小时或(半年内)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起重机械(以下简称起重机),按甲方年度保养、维修计划进行一级保养,保养要求按附件《起重设备保养细则》、《起重机械修理施工方案与工艺要求》执行。

3.乙方每600小时或(壹年内)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起重机,按甲方年度保养、维修计划进行二级保养,保养要求按附件《起重设备保养细则》、《起重机械修理施工方案与工艺要求》执行。

4.甲方起重机发生故障和损坏,乙方应及时进行抢修;乙方接到甲方急修电话,响应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维修所需更换零配件必须经甲方认可,方可更换零配件,乙方只收取所更换的零配件费,不再收取项目修理人工费。起重部件、大车、小车机构的大修、整机电器设备、电器线路大修和整车大修除外。

5.起重机的日常修理,人工费由乙方承担,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四、服务方式

1、乙方派专业维修员每天在现场维修服务。

2、双休日、节假日乙方派专业维修员随时响应抢修服务。服务时间上午8时整至甲方作业工作结束。

五、合同附件

1、《起重设备保养细则》

2、《起重机械修理施工方案与工艺要求》

3、《桥(门)式起重机一级、二级保养要求》

六、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七、安全约定

1、乙方维修人员在起重机维修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2、由于乙方的维修质量问题,造成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事故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八、其他约定

1、甲方应注意起重机运转状况,发现故障立即通知乙方。

2、因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要求保养修理起重机,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甲方经济损失的责任。

3、依照《劳动法》、《无锡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乙方必须为其外来从业人员办理综合保险手续。

4、施工人员由乙方自行聘用,乙方应及时支付工资,不得拖欠,避免造成对甲方工程进度影响。

5、乙方必须按甲方《设备工作管理规定》做好设备维修保养质量记录,以备查阅。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机:

乙方:

法人代表(代表人):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机:

合同签约地:

合同签约日:

最新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车辆维修保养合同车辆维修保养合同(8篇)篇五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租赁期间内的法律责任:

1、乙方承租期内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概不负担。

2、乙方承租期内对甲方进行的房屋装修及其他无法带走的投资,合同终止时,由甲方无常收回。

3、乙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经营。

4、乙方必须确保承租房屋、财产、场所的安全,并不得随意改变承租房屋的结构,承租期满保证房屋完好无损,由于故意或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均有乙方全部负责。

二、甲方应当按约定的事项,保证乙方正常使用房屋、财产和场所,便于乙方经营。

1、按租赁期限约定的时间提供乙方承租的房屋或场所。

2、保证正常情况下乙方的用电用水需求。

三、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或转让。

2、乙方利用承租的房屋、场所进行非法活动。

3、因城市改造、拆迁或甲方有大的改建或引进项目需终止合同,

甲方应提前30日通知乙方。

4、乙方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租金。

四、乙方自愿租赁甲方

1、租赁期限为 ,从 至 。

2、租赁用途: 。

3、租金数额为: 。

4、租金缴纳方式和期限为: 。

5、乙方用电、用水: 。

五、其他约定: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车辆维修保养合同车辆维修保养合同(8篇)篇六

三、收费标准

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一次性交付全部服务费用,_________元/台×_________台×_________月=_________元人民币,共计大写_________整;乙方为甲方提供费用票据。

四、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引发的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否则任何一方均可提出仲裁或诉讼。

2.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合同期内,当出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大地震,洪水等),双方确实无法履行合同时,合同自行无效。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 (物业名称)公共机电设备委托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 ; 物业类型: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商场 ;写字楼 ;地下室 。

第二条 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内容、范围

1、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故障维修、中修、大修以中海《设备工作手册》定义为准。

2、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中修、大修周期以中海《设备工作手册》规定的周期为准。

3、日常维护保养、一级保养、二级保养标准应不低于中海《设备工作手册》所规定的标准。

4、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级别、范围协议条款见合同附表《委托维修保养服务项目、内容、范围一览表》。

5、本合同委托服务内容不包含设备的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若甲方有需求另行签定委托合同。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月月日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 除合同第二条已明确委托乙方负责的工作外,其它工作均由甲方管理处负责。

2、甲方及甲方管理处有根据中海标准对乙方服务过程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评分的权利,亦有检查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劳动纪律、仪容仪表等是否符合中海标准的权利。若乙方达不到中海标准,甲方有要求乙方整改返工,扣减乙方服务费,直至解除合同的权利。

3、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设备技术资料的义务。

4、甲方有审核、批准乙方分包特殊分项的权利。

5、甲方管理处有向乙方无偿提供必要用水用电接驳点及梯子、台钻、冲击钻等大型工具的义务。

6、甲方有按时支付维修保养费用的义务。

7、甲方管理处有为乙方开展工作给予适当、必要配合的义务。

8、乙方维修养护过程中若须更换设备配件,若配件由甲方支付费用,则甲方管理处有权对其进行审批、验证。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2、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有将部分特殊分项分包的权利。

3、乙方有提供不低于中海标准服务的义务。

4、乙方有要求甲方作适当、必要配合的权利。

5、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管理处按期付款

6、乙方有就约定服务范围内的保养、维修工作制定保养计划、作好维修保养记录的义务。

第六条 质量安全要求

2、乙方服务质量满足市优、省优、国优考评要求。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费用

1、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公共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费按甲乙双方核定的设备维修、养护单价逐项计费。按月支付,每月合计 。(详见《委托维修保养服务内容、范围一览表》)。

2、乙方在维修养护工作中所耗用的辅材(不构成设备实体的材料。如清洗用的汽油、棉纱等)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甲方不再支付。

3、维修养护过程中更换的配件,单件价格低于含在本合同价款内),单价高于 元的,由甲方支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管理处服务质量未达标或引起业主投诉,一经证实,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并扣减乙方服务费。

2、因甲方管理处负责范围内的维修养护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乙方服务质量不达标,由甲方负责。

3、如因甲方配合不利等原因造成乙方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补偿。

4、如双方发生纠纷不能协商一致,可提请仲裁。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服务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及甲方管理处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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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车辆维修保养合同车辆维修保养合同(8篇)篇七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养合同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养周期及内容:

每月巡检一次a.测试自动门各项功能。b.检测雷达灵敏度。c.检查门体及止摆器紧固情况。

四、随机事件:(接到电话48小时内到达现场)

1.电器故障:12小时内排除。

2.机械故障:24小时内排除。

3.对于玻璃破损更换:3天内完成。

五、保养程序:

1.甲方协调和安排合适的维护时间,可安排在周六、日。

2.乙方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工作时间,上午或下午。

3.每次保养完后由乙方工作人员填写维修记录,甲方工作人员对记录逐项核查完后签字认可,维修工作方可结束。

六、换件费用:

1.甲方承揽全部换件费用。

2.甲方有权自购零件。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代购零件。

七、保养费用:

全年保养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八、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半年到期后一周内,支付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最新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车辆维修保养合同车辆维修保养合同(8篇)篇八

1、出租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例如产权证明(或经营权证明),出租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如系转租,出租方应提供其租赁合同和权利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2、租金、物业费、水电等相关费用的支付标准及付款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承租房屋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确定承担方。

3、写字楼报价常常以“元/平方米/日”为单位的,由于写字楼往往是一个大产证,没有进行产权分割,租户租赁的面积是可以与出租方进行协商的,必须按照实际租赁的面积来计算租金。首次租赁写字楼的客户一定要注意按照该报价方式来计算自己真实的租金成本,从而做出合理的判断。

4、应当事先明确物业管理费用、内容以及支付方式。物业管理费是除租金之外最重要的一项费用,一座写字楼办公环境、服务品质的好坏,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水平直接相关,而各个物业管理公司的收费往往有高有低。另外,还需要明确物业管理费所包含的服务内容,一般情况下,包含公共部位和外墙的保洁、公共设施(如电梯)维护保修、公共部位水和电、工作时间的中央空调费、保安管理费等。特别注意的是,物业管理费中包含的中央空调服务一般仅在工作时间提供,即工作日的9:00— 18:00,而非工作时间,如需提供中央空调的话,需要与物业公司另行协商、另行付费,这对于it公司等工作时间与惯常工作时间不同的公司而言显得尤为重要。

5、注意约定免租期。交付的写字楼一般是毛坯,也有一些会有简单装修,但绝大多数租户会重新装修,出租方往往会给租户一个免租期,作为租户的装修时间。但是这只是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并非出租方的法定义务,是否有免租期及免租期的长短由双方自行约定,只有写入合同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6、租户如果要将承租的写字楼作为公司注册地,应在合同中明确出租人能够提供相关材料供承租人办理营业执照。

7、合同应明确出租人是否提供车位供租户使用,是否收费。

8、有些比较老的写字楼会有电话容量的限制,租户如果对于电话容量要求较高应事先了解清楚,并在合同中作出约定。

9、租赁税费的承担应约定清楚,合同中的租金价格是否含税。

10、合同终止的情形及单方解约权的约定。

11、违约条款的约定。违约条款一般双方都会作出简单的约定,但是由于现实中各种情形千变万化,针对不同的合同需要有不同的违约条款,由于缺乏专业律师应对各种情况的经验,合同双方自行制作的合同难免会挂一漏万。如果仅仅是简单的约定出现何种情况赔偿违约金多少钱,一旦发生纠纷,会面临违约金被法院调整的风险。最好的方法是双方约定损失的计算方法,如果处理得当,发生纠纷,对守约方会比较有利。

12、双方争议的解决方式,包括诉讼和仲裁,两者各有优势,可根据不同情况约定。

出租方(下称“甲方”):

承租方(下称“乙方”) :

第一章 定义及释义

本合同中除文义需另作解释外,下列用语所指意义如下:

“承租单元”指本合同附件一第2条所述的物业;

“承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3条所述的期限;

“免租期”指本合同附件一第4条所述的期限;

“租金”指本合同附件一第5条所述的租金;

“管理费”指本合同附件一第6条所述的费用;

“特定业务”指乙方进行与其经营范围相关的特定营业活动的业务。

第二章 承租单元

2.1 甲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出租、且乙方兹按本合同的条件承租承租单元。

2.2 除承租单元外,乙方将享有与甲方以及大厦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权利,但应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机构就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规定。

第三章 租期

3.1 乙方于承租期内向甲方承租承租单元。承租期应包含免租期在内。

3.2 在各免租期内乙方免向甲方缴付房屋租金,但须缴付本合同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费及各项公用设施费(不包括电和电话费)等其他费用。

第四章 租金

4.1 承租期内,乙方须于装修免租期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甲方缴付当月的全额租金。

4.3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 ]元计算,乙方以[ ]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机构统一收取。

4.4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租金(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五章 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5.1 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托管理机构管理大厦、公共区域及公共设施并按公约及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5.2 在承租期内,乙方须于每月首五个工作日之前预先向管理机构缴付当月全额管理费。

5.3 管理费的支付办法,包括货币、兑换率与本合同第四章有关租金的相应规定相同。

5.4 管理费的使用范围详见物业公约所定。

5.5 在承租期内,管理机构可因提供管理服务的运作成本的变动以及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管理费,但应事先通知乙方并说明合理调整理由。乙方应按调整后的金额支付管理费。

5.6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管理机构支付管理费或其他乙方应付的费用,每逾期一日应按逾缴总额的万分之二(0.02%)向管理机构支付滞纳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应付的管理费和其他费用(包括滞纳金)之日为止。

第六章 押金

6.1 在签订本合同后五日内,乙方应付给甲方附件一第7条所述的押金,以作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义务和规定的保障。

6.2 如乙方在整个承租期内未违反本合同的主要相关规定,且全额缴清应付租金、管理费,则甲方须于承租期结束后的十五日内一并无息退还将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 在承租期内,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机构任何租金、管理费,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在预先书面通知乙方并随附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从押金中扣除一笔相等于该欠缴之款项。乙方须在甲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则按违约论处。

第七章 承租单元用途

7.1 承租单元仅作为办公用途。如经政府部门同意变更或增加经营范围,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方可变更承租单元的用途。

7.2 乙方不得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作为演播室或用于宗教或其他仪式,或用于赌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业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骚扰、不便或对之造成损害或危险的方式使用承租单元。

7.3 除甲方或管理机构统一设计所提供,或书面认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外设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厦外面看见的广告宣传、灯箱、装饰、旗帜。

7.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厦名称为其营业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厦名称或其标志。若乙方经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称内使用大厦的名称,乙方须在本合同终止时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更换其法定名称。

7.5 甲方有权随时更改大厦的名称或其任何标记,但须事先通知乙方变更的名称和理由。

第八章 装修或改建

8.1 乙方须遵守甲方或管理机构就承租单元的装修或装饰所制定的装修守则,向甲方递交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的设计图(包括需要额外电力、空调、防火设备之要求)和详细说明。

8.2 在未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及完成办理有关手续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单元内进行任何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及陈设。甲方保证乙方递交设计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协助该设计方案尽快得到消防部门正式批复。

8.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承租单元进行任何重大改动或附加装置,以及对电线、照明或其他装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及公共设施进行任何改动或附加装置,或割损任何门窗、墙体、结构材料或大厦其他构造。

第九章 维护与修理

9.1 管理机构负责承租单元内和大厦外的玻璃幕墙、建筑结构和中央空调、新风、电梯、公共区域水电、大厦原配通讯、消防等系统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并承担有关的费用和责任。

9.2 承租单元的内部装修及由乙方安装的各种设备由乙方自行维修保养,并由乙方承担有关费用。

第十章 损坏

(1)宣布由于上述损坏而终止本合同;或

(2)修缮承租单元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时间。在修缮期间,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结束之日。

如甲方选择修缮承租单元但承租单元在进行重建或重修后180日内仍旧未能修复完毕时,乙方有权经书面预先通知甲方后终止本合同。

10.2 如承租单元因不可抗力的情况原因只是轻度损坏,部分可以使用,并能满足乙方特定业务的需要,甲方应予以即时修缮,直至承租单元全面恢复使用条件为止。在此同时,租金可相应按损坏比率予以部分减免,有关的租金减免应依据承租单元的修缮期按天数计算。

第十一章 续约

若甲、乙双方在离承租期终止日3个月之前未达成续约协议,甲方或其代表、授权人,可在承租期终止前3个月经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准租户进入承租单元视察。如乙方此间愿继续承租此物业,则双方将参照当时合理的市场价格制定续约后的租金,甲方给予适当优惠。

第十二章 法律费用

12.1 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记费及附带手续费用应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双方各自支付。

12.2 若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以致对方需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来维护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强制执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条款,一切有关费用(包括律师费及诉讼费)应由败诉方承担,并由败诉方向胜诉方作出全面赔偿。

第十三章 甲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13.1 中央空调及单元空气

甲方应向乙方按正常办公时间(目前为早八点至晚八点)提供承租单元的中央空调。如乙方有意于上述时间以外享有中央空调,应预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机构并支付超时空调费。

13.2 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的检查及维修

管理机构负责对大厦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及日常维修,使其连续处于良好、适用状态。

13.3 保安、防火、环境、卫生

管理机构负责公共区域及其公共设施的保安、防火、环境、卫生等事项并承担相应责任。

13.4 大厦配套

管理机构应使大厦配套之电力线路、机械设备(含电梯)、水管、通讯及线路、废水排放系统和其他公共设施处于畅通适用状态。

13.5 大厦水牌和标识

甲方承诺并责成管理机构,在广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显位置,以显著字体为乙方制作名称、标识和单元说明,且租期内不收任何费用,但标牌制作费应由乙方承担。

13.6 大厦转让和纠纷

甲方承诺如发生房屋转让或抵押、债务或纠纷等情况,应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单元权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项,均应征得乙方同意方为有效。

13.7 承租单元平静使用权

甲方保证并责成管理机构依据公约及有关法规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保障承租单元得以安全、安静和洁净地正常使用。

第十四章 乙方责任及保证条款

乙方向甲方和管理机构声明及保证如下:

14.1 支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在承租单元达到正常使用条件下,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费、各种设施收费等。

14.2 转让、分租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将承租单元及其任何部分进行转让、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让与使用权,但乙方可将承租单元用于其关联公司办公用途和地址,同时应由乙方向甲方统一承担本合同所述责任。

14.3 物业管理规定及保安、保险条例

遵守并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维修公约》, 《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机构就大厦和公共区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险等所制定的规定。

14.4 遵守防火及安全规则

在对承租单元的使用期间,须遵守中国政府及北京市政府与防火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或管理机构所制定的安全规则,并由乙方自费在承租单元配置除甲方按规定已经配置之外的足够有效的便携式灭火器。

第十五章 交还

15.1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立即将承租单元之装置、装配和设备恢复至交付乙方时的原来状态(正常折旧、磨损除外),并在良好、清洁、坚固及维修适宜的状态下将承租单元交还甲方。

15.2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负责拆除其对承租单元所进行的任何附加装置或改动。

15.3 在承租期期满或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走其属于自己的物品。否则,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承租单元内的留置物品,处理留置物品引致费用将由乙方支付。

第十六章 违约责任

16.1 本合同各方应遵守本合同的各项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损失。

16.2 如因甲方违约或侵权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可凭有效裁决从下期应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费中相应扣除作为赔偿且不构成乙方违约行为。

第十七章 终止租约

在不影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前提下,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条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内所作的任何声明或保证为不正确或不真实,并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后七日内不予纠正时,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违约方追讨因其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章 通知

18.1 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要求均须采用书面形式发出,并由挂号或专人送至对方的法定地址或对方最后书面通知的营业地点;挂号寄出第7日或送达日(以较早日为准)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内对生效日期另有规定。

18.2 甲方对乙方发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单元或附件一第1条所述的地址。

第十九章 仲裁

19.1 愚笨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任何一方不愿意协商或进行协商30日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可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9.2 在解决争议的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双方应继续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章 其他规定

20.1 双方可经协商后修订本合同的条款。本合同的附件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 本合同项下的产权变更适用于民法房屋买卖合同不破租赁原则。

20.3 本合同的构成、效力、解释、履行、修改及终止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0.4 若本合同的规定与《使用、管理、维修公约》或《装修守则》等物业管理规定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合同的规定为准。

20.5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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