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的工作报告(优秀5篇)

时间:2023-08-31 15:58:46 作者:雁落霞 非法行医的工作报告(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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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的工作报告篇一

为加大打击非法行医力度,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医院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领导小组,全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全面负责辖区内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按照市、区文件精神要求;医院拟组织召开全体职工、乡村医生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同时利用宣传标语、村广播等媒介进行大力宣传,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公示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行医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13日至11月30日)对医院内不合格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调整,敦促未取得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加强学习,规范执业资格,杜绝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的工作报告篇二

1、不重千金价,惟推一体仁。

2、我最喜欢人家称我傅医生,这使我特别感觉到我对人民健康 所负的责任。

3、面对面问诊,心连心开方。

4、律己廉为首,做人德在先。

5、但愿人常健,何妨我独贫。

6、医学贵精,不精则害人匪细。

7、以病人为中心与病人谋健康。

8、专心良心责任心是每个医生行医时应做到的。

9、永求良药医百病,妙手回春治千人。

10、莲,因洁而尊;医,因廉而正。

11、精湛的技术是服务患者的资本。

12、后勤人员要有地位,首先自己要有作为。

13、不畏权势,忠于医业的献身精神。

14、行医莫做亏心事,救人还需有心人。

15、忠于职责日理万机似觉少,廉洁行医额外一分也嫌多。

16、贪欲始于一瞬间,痛苦陪伴一辈子。

17、立志行医德为先,治病救人心所系。

18、动摇理想信念,必然迷失方向;追求骄奢浮华,终将身败名裂。

19、为人民服务应视名利淡如水,与健康同行须知事业重于山。

20、走医者仁心之路,倡清正廉洁之风。

21、病人以命相托,医者以诚相助。

22、红包回扣一块冰,寒透百姓病员心。

23、为医者必先为德,从医者必定从民。

24、常修从医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

25、自己的活着是为了别人更好的活。

26、自古名医人赞颂,从来庸医理难容。

27、廉洁行医方能一身正气,为民服务堪称人间天使。

28、尽心为安全 而守护,尽责把隐患屏除。

29、“治病救人”是我们医生的基本任务。

30、做人一身正气,为医一尘不染。

非法行医的工作报告篇三

让师生充分认识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由学校领导班子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我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安保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成员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督促各成员部门顺利完成工作。

(一)活动形式

1、充分利用多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利用学校广播、*、板报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2、悬挂宣传条幅(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张贴宣传标语。在学校电子屏幕上播放游走字幕。

3、开展主题活动,派发宣传资料。利用升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途径,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向广大师生发放公开宣传资料,利用班队会活动,宣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内容,让广大师生深切的了解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二)宣传内容

1、宣传非法集资的定义、特征、表现形式、危害,分析已成功查处并审结的典型案例,披露非法集资犯罪主体的经营真相,揭露非法集资的手法伎俩,增强广大师生的识别意识,提高防范、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有效遏制不法分子的违法犯罪行为。

*条例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师生进一步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途径,依法合理表达诉求。

3、宣传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取得的成果,震慑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进行科学投资、理财、克服暴富心理,增强广大师生、家长理性投资意识。

为进一步巩固活动效果,我校制定了长期的警示教育长效机制,收集关于非法集资、反xx等行为的知识和相关案例,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教职工思想意识和警惕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教职工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充分发挥宣传工作“震慑犯罪、树立形象、教育公众、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我校以后还要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教职工和学生家长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非法行医的工作报告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市卫生局、公安局、监察局、人口计生委、科技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梧州军分区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梧州支队后勤部关于印发《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医疗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以及与境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开办“科室”、“病区”或“项目”,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项检查,查处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无任何行医资格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医疗机构聘用无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查处未经备案核准的义诊活动。

由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计划生育技

术服务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未经批准擅自增加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和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擅自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临床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查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查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由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在职责范围内规范医学科研机构的设立审核工作,配合卫生行政部门查处违法从事诊疗活动的科研机构。

由公安机关负责,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犯罪行为;查处暴力抗法行为,对拒绝、阻碍有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监察机关会同卫生、人口计生、科技等部门,对贯彻法律法规和政策不

力,违法违规审批,造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非法行医问题严重的地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地方行政领导的责任;对本次专项行动中,推诿扯皮,行政不作为的案件线索,以及医疗机构等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照《广告法》查处医疗机构的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并将处理情况适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照《药品法》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使用假劣药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清理整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和非法义诊活动。

四、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组 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

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县监察局副局长

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县科技局副局长

县工商局副局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副局长

县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县卫生局法监股副股长

副主任: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基妇股股长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公室副

主任

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县人口计生委科技股股长

县科技局技术交流股股长

县工商局商标广告股股长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综合业务股股长

成 员:

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专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整顿规范组、宣传教育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4个专门小组。根据《梧州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各负其责地开展各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落实专项行动工作,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本县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自8月开始,要及时将有关执法信息编发简报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25日前向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分别于9月、12月15日以前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汇总表随同阶段性总结一并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三阶段为总结检查阶段。自查和整改结束后,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6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汇表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完成专项行动总结工作。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府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挂帅,设立专项行动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切实把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出实效。

分工协作,明确专项行动责任。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相互支持,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和沟通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

形成部门联动的综合整治局面。

突出重点,狠抓专项行动的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落实。着力解决当地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及社会危害严重的问题。加大执法力度,特别要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突出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依法严肃处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责任人和单位、对存在严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地区和部门领导,监察机关要依法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向市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的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查处结果。对不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工作和不及时报告情况的,将严肃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非法行医的工作报告篇五

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督查组:

一、基本情况

全市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312个(含诊所等)。其中:市、县(区)综合医院7个,中医医院6个;专科医院3个,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11个,妇幼保健院(站)7个,中心血站1个,专科疾病防治所1个,门诊部5个,乡镇卫生院85个(其中中心卫生院31个),村卫生室882个,城区诊所、医务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304个。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913人,其中:执业医师1441人,执业助理医师567人,注册护士1207人,药剂人员304人,检验人员187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944人,乡村医生1263人。

二、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电话会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之一进行安排部署,市政府分管领导对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成立了由卫生、科技、公安、监察、人口计生委、药监、工商七部门组成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张掖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和工作重点,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市卫生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卫生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市卫生监督所领导任副组长、市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有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负责协调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为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市、县(区)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注重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设立打击非法行医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在广播、电视、报纸上广泛宣传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意义、目标、任务和措施,形成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打击非法行医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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