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诚信考试承诺书(通用8篇)

时间:2023-10-01 17:56:53 作者:书香墨 2023年诚信考试承诺书(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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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考试承诺书篇一

我已仔细阅读____省______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政策和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清楚并理解其内容。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及______年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政策。

二、准确、慎重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报名负责。

三、诚信报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不虚报、瞒报,不骗取考试资格,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

四、诚信考试,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考后不散布、不传播考试试题,不参与网上不负责任的议论。远离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法高压线,避免一次作弊,悔恨终生。

五、诚信履约,珍惜机会,不轻易放弃,珍惜信誉,认真对待每一个招考环节,认真践行每一项招考要求。特别是进入面试环节后,不临时随意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录取资格,以免错失实现职业理想的机会,影响其他考生权益和招录机关的正常补员需求。

六、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我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承诺人:

日期: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二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该坚苦自立,忠实不欺,行之以德,诚信做人,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为此,我郑重承诺,在参加国家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育考试和考查中一定做到:

二、不请他人或者为他人帮考;

三、不携带通讯设备等任何禁止带入考场的物品进入考场;

四、不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

五、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扬州大学考场规则与考试违纪处分规定》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____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三

本人自愿参加试,我已阅读考试有关规定,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遵守国家及本省制定的'有关本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处理。

二、坚决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三、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xxxx

20xx年xx月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四

报考医师资格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报考参加______年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知悉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______〕32号)等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经认真考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一、保证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真实、完整、准确。

二、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三、保证在考试过程中遵纪守法、诚信守信。

四、同意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医师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医师资格考试违规处理规定所做的修改。

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的通知(卫医发〔______〕32号),自愿接受处罚,并愿意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日期: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五

树道德新风,立诚信根基,是当代大学生义不容辞的责任。为营造良好风,培养自立自律、刻苦学习的作风,塑造高尚的'品格。也为展现我们学校学子优良学风,本人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一、本人自愿签订试诚信承诺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端正试态度,严守纪;

四、我将在试中遵守以下规定:

1、严格遵守试时间,不迟到、不无故旷;

2、场内不带进与试有关的材料及手机等通讯设备;

4、不在试卷上故意书写他人姓名、座位号;

5、严格遵守场纪律,服从监人员管理。

承诺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六

“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并提供考生本人的真实、准确信息及有关证件,如有违反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考生愿意遵守考试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的,在进入考场时,须进行诚信考试签名,以表明其对考试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知晓、认可和自觉遵守。

考生考前应阅知的有关内容如下:

一、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在考前二十分钟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进入考场,不得借故在考点禁区内停留。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入场。考生迟到十五分钟后就不得入场考试。开考三十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中途离场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续考。

二、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钢笔、圆珠笔、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部分课程可带水彩笔、普通计算器)。寻呼机、手机、商务通等通讯设备不得带入考场。书籍、笔记、字(词)典及其它非贵重物品等都必须集中放在考场前面指定的位置,不准带上座位。

三、考生必须诚信考试。考生入场时,须先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签名册”上的规定栏目内签名。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书”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验核。

四、考生在开始答卷前,先在“答题卡”和试卷(答卷)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好考试号、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如考生故意涂改、乱写,经查明后,按考试违规严肃处理。考生不准将考试号、姓名、准考证号等写在试卷(答卷)密封线以外的地方(“答题卡”除外),不准做任何标记,否则试卷一律无效。

五、考生临考前拿到试卷后只能阅读试题,在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否则作违规论处。

六、“答题卡”一律用2b绘图铅笔填涂;试卷(答卷)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书写(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否则试卷(答卷)无效。答卷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写在“答题卡”或试卷(答卷)以外(包括草稿纸上)或密封袋内,一律无效。答卷上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胶带纸。

七、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吸烟,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或抄袭他人答案,不准冒名顶替或换卷,否则,成绩一律作零分,并视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八、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应当众答复;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九、考试终场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答题卡”和试卷放在桌上,等监考人员将试卷收齐后才能离场。提前交卷的考生,应立即离开考场,并不得在禁区内逗留或谈论。考生如将试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外,将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恐吓或威胁监考人员人身安全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18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纪舞弊考生的处理办法摘要如下: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六)未经考试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作弊行为。

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发现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四、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考生有以上“一”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以上“二、三”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六、考生有以上“四”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考生注意事项

1、部队考生可凭军官证、士兵证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如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遗失、换证等,可暂凭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但毕业时必须审核其居民身份证。

2、因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准带入考场,所以请考生不要将手机及其它贵重物品带到考点,以免遗失,否则后果自负。

3、凡主、客观题分卷考试的课程,客观性试题(如选择题)部分将实行标准化考试,计算机阅卷,考生必须用2b绘图铅笔将答案按规定要求直接在“答题卡”上填涂,否则无效。如填涂不符合要求,后果由本人自负。考生在考前应事先准备好所需的2b铅笔、塑料橡皮、小刀等,以免影响考试。

凡试题与答卷分开的课程,必须在答卷上规定的位置答题,否则无效。

4、所有外语课程均不得使用各种字(词)典。

名字: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七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是参加______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我已认真阅读《______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报考规定,为维护此次考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平性,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我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我保证网上报名时所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时所提交的各项材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错误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我将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监考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我保证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监考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作出的处罚,如有违法行为,自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惩罚。

承诺人:

日期

诚信考试承诺书篇八

我是永安乡学校的学生,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本人作如下郑重承诺:

1、我已认真阅读了《诚信考试承诺条款》,我对以下内容知晓、认可,并在考试过程中自觉遵守。

2、保证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

3、自觉维护考纪考风,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学校处理。

承诺人:xxx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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