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仓储管理服务协议 仓储服务合同(大全5篇)

时间:2023-09-12 02:32:00 作者:HT书生 最新仓储管理服务协议 仓储服务合同(大全5篇)

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仓储管理服务协议 仓储服务合同篇一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仓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有关规定,存货人和保管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

1.货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保管人的责任

(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人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

(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毁损、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并应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

(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

第八条 保管期限

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xxx合同法》执行。

仓储管理服务协议 仓储服务合同篇二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保安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保安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服务和后勤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保安、后勤人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等任务,承担相应的保安后勤服务责任。

门卫:出入人员、车辆的登记等日常工作

巡逻:负责夜间的巡逻安保工作

后勤:负责食堂的日常工作。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必须制定和完善便于操作的如《门卫巡逻、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人员出入登记制度》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责任区内应有必要物防、技防等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还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入证、车辆停放证等,使乙方保安人员上岗后有章可循、有证可查。

2.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公司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保安职责。

3.甲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外安排保安人员超时工作的,应按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支付加班补助费。

4. 甲方应按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原则,把保安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议程,指定一位专职领导具体分管单位保安工作及其生活。协助乙方做好驻勤保安人员和后勤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与岗位工作相关的业务学习和指导。有权建议乙方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调换和处罚。

5. 在履行协议中,保安人员担负防火、防盗及一切治安安全管理的特殊任务,甲方不得把保安纳入其它的日常繁杂事务。甲方如调用驻勤保安人员执行协议以外任务,所产生的费用和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甲方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必备的食宿及工作条件。

7.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保安服务费。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_________名保安员负责甲方的安全护卫工作和________名后勤人员负责甲方的食堂工作。

2.保安员应严格履行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4.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根据甲方的要求,对不合格的保安人员进行调换

第四条 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应当每月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元人民币。

2.支付方式:甲方应在每月1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服务费 元人民币。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六条 赔偿责任的划分

乙方保安人员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在当班时间和责任范围内因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若数额较小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认定;数额较大的,以公安机关认定的结论为准,划分和确定经济赔偿数额。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甲方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不健全、设施不完备、调配保安力量不合理至使保安队员无章可循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乙方或保安人员提出整改建议后,甲方未及时按要求整改导致事故发生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非乙方职责范围内的事故损害,保安人员按协议要求在岗位上已尽职尽责奋力挽救,甲方仍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的。

4.甲方财务部门的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存放,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和公安部门有关管理规定而造成经济损失的。

5.乙方保安人员不负责甲方工作场所内的个人物品的保管。如发生盗窃,乙方不负责赔偿。

6.甲方责任区内发生盗窃案,但无撬门扭锁等痕迹,经公安机关勘察认定是或可能是甲方内部人员所为。

7.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二)经公安机关认定,应属乙方责任的,按以下赔偿办法进行。

1.经济损失数额较小的,甲方可在乙方保安人员当班直接责任人的服务费中扣除作抵。

2.经济数额较大的,甲方可与乙方协商赔偿数额,赔偿最高数额不得超出年度服务费总额。

第七条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可以相互协商另定。补充协议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办。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仓储管理服务协议 仓储服务合同篇三

仓管人(乙方):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此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1.仓库租金计算

确定乙方提供仓库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合计月租金为_________元整。

2.货物进出库手续及验收

3.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1)储存危险物品或易变质物品,甲方应当说明该物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损失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承担。

(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当同意其检查仓储物或提取样品。

(3)乙方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其他损害的,应及时通知甲方者仓单持有人。

(4)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5)储存期间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仓管人员应承担违约责任。因仓储物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仓管人不承担责任。

(6)其他。

4.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5.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仓储管理服务协议 仓储服务合同篇四

作为物流服务创新中的一种,仓储服务创新能够有效提高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竞争力。仓储服务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仓储服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以自有库房、办公室等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

甲方提供仓库供乙方存储货物,并提供办公室供乙方办公使用。乙方已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现场实地勘察,乙方确认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建筑完好,符合本合同约定,并能够满足乙方使用目的,本合同载明的仓库、办公室面积由双方共同测量。

1、地点: _;

2、库房面积:_ 平方米,分别为 号仓库;办公室 间,分别为: 。

3、临时面积:以《临时面积确认表》为准,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每年只允许一次增减调整。

4、附属设施包括:电、水设施 。

5、甲方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

5.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库房应安全、卫生、干燥、整洁;

5.2、库区道路和库区外围的主要干道应平整、畅通、便利;

5.3、库房高度最低内高空4.5米;

5.4、仓库内有足够的库房照明设备;

5.5、具备仓储服务所需的库管、装卸、配送服务信息管理设备接口,如:宽带网络接入接口等,但设备接口以仓库现状为准,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投资。

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因业务需要增加电话、宽带设施及供电增容时,甲方有义务协助申请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2、 甲方的仓库、办公室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的财产或人身伤害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

3、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私自更改仓库,如确需更改必须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具体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4、 库房内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照明设施的维护、更换由甲方负责。

5、 甲方提供仓库、办公室供水、供电服务,负责对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并承担正常的维修费用。乙方发现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修缮完毕的时间,甲方未在前述协商约定时间内进行修缮,乙方自行修缮后,费用直接在甲方应收款项中扣除。

6、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相应服务进行整体运营及管控。

第三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有权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自行经营,仓库、办公室内财物由乙方自行管理。

2、 乙方内部管理制度由乙方自行制定和管理。

3、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的物流配套业务(如:装卸搬运、短途配送、流通加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委托甲方。

4、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损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

5、 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

6、 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有权要求增加或减少仓储面积,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乙方的需求。

7、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负责为其在仓库及办公室内存放的货物购买保险。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货物坍塌、火灾等造成甲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损或其他业户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需向其他业户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的,该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8、乙方使用仓库、办公室等期间,因其自行经营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9、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仓库、办公室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第三人(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不得改变仓库、办公室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经支付的仓储服务费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双方有意续签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的1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合同。

2、甲、乙双方经营项目调整或无力经营,不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并按库房面积月仓储服务费的2%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办公室解除,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按照退还办公室的间数,每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房款作为违约金给对方。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仓储费用。

第六条 费用

1、库房费用: 元/平方米/月,房间 元/间/月 ;(此价格含税),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纳入前述费用一并计算,不另计价。

2、结算方式:季度预付。甲方当月月末对乙方开据各项应收费用发票,乙方应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付款划出日为准,同时乙方将汇款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应缴费用总额的1%/ 日违约金,直至乙方实际支付费用。

第七条 保证金

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元;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充抵违约金、赔偿金等。

3、乙方应当保障保证金充足,保证金不足本条第1款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否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缴保证金/日的1%作为违约金。

4、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或其余额。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只是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地级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

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及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情况说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2、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拖欠费用、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存放于甲方仓库或办公室内的财物,留置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使用甲方办公室或库房月费用(除以30天)折合日费用的2倍计算。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 7日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前述费用的,甲方可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甲方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清偿顺序为留置财物期间违约金、乙方的拖欠赔偿金、违约金、仓储费用,乙方确认对甲方拍卖、变卖留置物并就其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清偿债务无异议。

3、除前款约定情况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搬离,并保障仓库、办公室完好,乙方添设的固定于仓库、办公室的设施设备甲方不予补偿。乙方逾期交还的,视为乙方放弃财产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4、乙方如需在仓库的本体或周围设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广告审批、制作等事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双方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送达方为有效:

(1)对方授权工作人员签收,签收即为送达。

甲方负责签收人员:

乙方负责签收人员:

(2)向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地址邮寄邮件,邮件寄出三日期满即为送达。 载于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提供的联系人、注册地、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于 日内通知相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6、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库房及场地内经营作业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

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协议的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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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管理服务协议 仓储服务合同篇五

乙方(**):

第一条:存货储存场所的基本情况

乙方存货的库房位置为,使用面积合计为 平方米,其中仓库平方米,另含办公区面积为 平米。合同期内,乙方有权就货物储存面积重新进行测量。如测量后的使用面积低于本合同约定的面积,乙方有权按实际测量的使用面积结算仓储费,并要求甲方退还此前多交的仓储服务等各项费用。

第二条:存货储存期限

1、储存期共 ,自 年 月日至年月日。

2、使用时间以使用当日始计算,终止时间以储存期限结束计算。

3、乙方的物资由甲方派保管员负责保管,乙方的物资甲方在有关入库票据上签字后由甲方负责。

4、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需要甲方继续提供仓储服务,乙方需于合同期满前30日通知甲方,则本合同的储存期限自动延长年。乙方如未提出继续仓储要求,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第三条:仓储费结算

1、本合同的费用包括仓储服务、附属设施设备及场地使用等所有与提供的仓储服务有关的的费用。

2、本合同的仓储服务费为每月每平米 元,合计为每月元。仓储费按 (季度/月/半年)支付, (先用后付/先付后用)。乙方在每 (季度/月/半年)结束后支付 (季度/月/半年)的仓储费。

3、甲方须向乙方开具 正规的仓储服务 发票。乙方在收到甲方开具的正规的仓储服务发票后10日内支付仓储费。甲方如没有出具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仓储费,直至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发票为止。

4、甲方收取乙方仓储服务费用和其他所有费用的银行帐号如下:

开户名: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

5、乙方须按本合同确定的甲方账号汇款,甲方账号如有变更,须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

甲方如未及时通知,造成乙方向原账号付款,视为乙方已付款,损失由甲方承担或因甲方原因与第三方发生诉讼,乙方收到法院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乙方有权将仓储服务费打入法院指定帐户,视为已付仓储服务费用。

6、合同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仓储费用。甲方如提高仓储费,包括向乙方口头或书面提高费用的通知、意向等,均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

第四条:货物保管条件及管理要求

1、甲方应安全、规范堆放乙方货物,在库货物,按乙方管理要求存放和保管。

2、甲方对储存物的帐务管理需实行与乙方记帐方式一致的、统一的、协调的帐务,保证库存物品帐、卡、物一致。甲方需随时配合乙方的对帐、盘点工作,盘点格式表上需有经手人签字和甲方盖章。

3、如果入库时货物或包装出现质量和数量问题,或者出库时数量、型号等与乙方单据不符等,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必须做好库房及附加设施修缮工作,保障库房安全和正常使用。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货物的及时进出,并能根据乙方要求提供24小时出入库业务。

6、甲方应负责仓库的防潮、防盗、防火、防尘、防水等安全工作。

7、货物保管期间,发生货物质量问题,如:甲方叉车等原因造成货物包装破损、质量问题的经双方确认型号和数量后,由乙方质量部门鉴定后对于包装破损的按乙方规定基准索赔包装箱和再加工费用,需要更换部件的索赔部件将会再加工费用,以此确定判定废弃的索赔货物全额。

8、对于乙方提出的合理书面整改要求,甲方应在七天内完成。

9、除甲方仓库保管员和乙方仓库管理担当外,其它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仓库。

10、乙方保存在甲方的货物以及乙方在提货单和其它出库单据上注明的货物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无论什么情况,甲方都无权处置乙方的存货,也无权抵押乙方的存货。

第五条:水电设施及费用

1、甲方必须保证合同期内水电设施齐全,保证能正常提供满足乙方生产作业所需要的动力,照明用电及生产生活用水。

2、甲方须为乙方仓储场地单独设立水电表,乙方按单独设立的水电表交纳水电费,甲方不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3、甲方按季先用后付收取水电费。收费标准为供水供电部门同期公布的水电费单价。

4、甲方在收取水电费的同时需向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及相关计量依据。甲方如延迟提供发票,乙方有权延迟支付水电费。

5、甲方在仓储场地交付于乙方前,须出具正式的水、电、电话等费用已结清的证明。

第六条:消防设施

1、甲方保证仓储场地内消防系统及消防器材完好,甲方保证该仓储场地已通过当地消防部门的消防验收和年检。甲方须提供当地消防部门出具的该场地消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栓、灭火器、灭火机、防火卷帘门、报警联动系统等)已验收合格及年检合格的证明。该验收和年检证明的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2、若由于建筑物主体原因导致乙方消防二次报验无法通过的,由甲方负责整改,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整改后建筑物主体仍未通过消防验收致使乙方消防二次报验仍无法通过,甲方应承担乙方所有的损失。

3、合同期内,消防系统和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更换及年检由甲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

4、甲方如不提供、延迟提供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或提供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合格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甲方义务

1、叉车装卸

(1)乙方物资的卸车、入库码放、出库装车、木盘的整理装车,由甲方的_/_(作业工具完成;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加_/_(作业工具),当甲方的_/_(作业工具)能力不能满足乙方的装卸需要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物资运至甲方仓库,乙方按每卸、装各_/_(件)付给甲方装卸费_/_元。

2、运输

(1)乙方物资从乙方运至甲方还乙方的木盘送返的运输由甲方完成,甲方要准备足够的车辆保证乙方产品的运输,乙方要求增加车辆时甲方要积极配合提供车辆,并且保证及时。

(2)运输费用按照双方确认规定的价格来计算。

(3)甲方要在乙方的工厂或仓库装车时检验产品是否完好,装车完毕时在入库单上签收。

3、合同期内,仓储场地的的供水、供电设施及消防设施若发生异常情况,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尽快予以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否则,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或在甲方不能及时修复,影响乙方正常生产作业时,乙方有权选择先行自行修复,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拖欠水电费原因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甲方除按每天1万元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乙方不能正常生产作业超过三天的,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此种情况下,甲方应按年仓储服务费用总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5、合同期间,乙方仓储场地的内部管理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干涉,但甲方有权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检查。

乙方收发货及正常作业提供方便。否则,视为甲方违约,适用本合同第十条的规定。

8、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完好、能符合正常的防火、防盗、防水等要求。如因门窗、墙体、房屋顶部等原因,导致乙方被盗、失火、水淹等意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9、甲方必须保证仓储场地和附属场地四周的排水系统完好和正常发挥作用,如因排水系统的原因,导致乙方货物受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甲方为乙方的仓储场所等财产自行购买保险,乙方库存的货物由乙方自行购买保险。

11、甲方对储存场所以外相邻场地(如有)拥有产权或使用权的,甲方不得将其出售、出租给第三方仓储、经营(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或自营与乙方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2、甲方除向乙方收取仓储服务费及水电费外,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摊销、场地使用费、停车费、绿化保洁费、管理费等。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享有经营自主权,并独立承担经营活动风险和责任。合同期内,乙方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中规定的用途使用仓储场地,不得从事非法经营。

第十条的规定。

4、乙方可以将仓储场地以转租等方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乙方须将此情况向甲方备案。甲方须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或第三方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发票。乙方转租的第三方如与乙方有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

5、乙方应合理地使用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并保证安全。乙方如不合理使用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如因水电设施、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自身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6、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存储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

7、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仓储场地结构。乙方如因业务或其它原因需要拆改添建或改装门面、室内装饰等,应事先到甲方处进行备案。

第九条:禁止转让权利及义务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无权将本合同中所赋予部分或全部队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第十条:违约责任与违约金

1、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违反本合同,应赔偿对方的全部损失。

2、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合同明示的违约条款,应向对方支付相应于年度仓储服务费用30%的违约金,且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3、任何情况下,在任何时间内,乙方均有权处置、运送其在仓储场地内的所有商品及其他财产,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阻拦。甲方如故意阻碍乙方商品和其他财产的进出,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元,并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保密性

甲方在有关本合同中获知事项,无论在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后,都不得(有意或无意的)向第三者泄漏。

第十二条:合同终止

1、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2、合同到期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但由于某一方业务原因没能在合同到期日处理自身业务发生延期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延期发生的业务合作仍按本合同执行。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当在友好互利的原则上进行合作,如有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裁决。

第十四条:合同未尽事宜,按《_合同法》执行。

第十五条:为了证明双方达成的协议,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甲方一份,乙方三份。

甲方(签章):乙方(盖章):

签约授权人:签约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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