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巴达克斯读后感大全(15篇)

时间:2023-12-02 08:39:36 作者:琴心月

读后感不仅是对书籍的一种回馈,也是对自己思考和表达能力的一种锻炼和提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经典的读后感范文,希望能够给大家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考。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做《斯巴达克斯》。这本书是爸爸在学校图书室给我借的。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在古希腊,有一个角斗士叫斯巴达克斯。一次,他赢得了一场角斗士比赛,他获得了自由。斯巴达克斯想让更多的角斗士和更多的奴隶获得自由,就组成了一个角斗士起义队,去攻打罗马。大家在攻打罗马的途中,缴获得了很多武器,队伍不断壮大。角斗士起义队百战百胜,把罗马人打得落花流水,屁滚尿流。可是最后,由于起义军实力弱小,被古罗马举国之力打败了!斯巴达克斯最后牺牲了。

读完这本书,我想到了很多。首先,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有主见,不能别人干什么自己就干什么。假如当初斯巴达克斯坚持自己的意见,解散队伍,这么多的奴隶们就会活下来回到家乡,他也可以回家见到妻子和孩子。真希望历史可以重演,斯巴达克斯可以活下去。

我还觉得斯巴达克斯是一个勇敢的人。斯巴达克斯在最后一场战斗中做出了非凡的.事情——一个人和700余名敌人搏斗,最后把他们全部打得缺胳膊少腿,甚至一命呜呼。简直是一个天兵天将,我看得是目瞪口呆!

总体来说,斯巴达克斯很伟大,希望他的伟大可以继续一代一代地传下去。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

我一口气看完了名著《斯巴达克思》,这本书里以角斗士为首的奴隶起义,深深震撼了我。

《斯巴达克思》的作者是乔万尼奥里,乔万尼奥里用激烈残酷的角斗作为第一章,吸引了读者的眼球,使读者在脑中给残酷无情的罗马人与卑微可怜的角斗士定形。

角斗是古罗马流行的一种极其残暴、灭绝人性的“娱乐”。可怜的奴隶们被奴隶主、贵族训练成角斗士,互相残杀或与野兽搏斗,来供罗马人娱乐。每场竞技,都会有角斗士离死亡越来越近。每次比赛完,台上的尸体横陈,血流满地只能引起观众的兴奋,拖尸体的挠钩从未勾起罗马人的一丝怜悯心。

故事的主人公斯巴达克思也没逃出角斗士的命运。斯巴达克思身材高大、肌肉强壮,尤其是那种刚毅、沉着的精神,像顽石般坚强。在罗马独裁者苏拉死后,斯巴达克思发动了一场以角斗士为首的一次最大的奴隶起义。由于斯巴达克思杰出的才能、智慧,和他惊人的领导能力,起义部队陆续打败了装备精良的罗马军队。在斯巴达克思的统领下,起义军纵横南北,队伍扩大到12万人,占领了意大利的许多地方。

最后,起义军队还是被狡猾的克拉苏消灭了。战争结束后,克拉苏让士兵们在角斗士尸体中寻找,找出了六千四百七十名尚未死去的角斗士。当克拉苏问起谁是斯巴达克思时,六千四百七十名角斗士竟同时站起,只为了保护真正的斯巴达克思不死;在所有角斗士被钉上十字架,还有最后一口气时,还高呼着“自由”!

尽管起义最终被镇压下去,但是,奴隶们的血没有白流,他们的起义震撼了罗马的奴隶制度,给罗马奴隶主阶级以沉重的打击。

看完这本书,斯巴达克思敢于与黑暗势力竞争的精神,以及十二万起义军对自由的向往、渴望,那种不可摧毁的毅力深深震撼了我。角斗士们众志成城、万人一心的团结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人心齐,泰山移,这就是团结的力量!(张奕然)。

读斯巴达克斯

我读《斯巴达克斯》,虽然我经常翻阅有关罗马的历史的书,但却对被世人啧啧赞叹的凯撒一点也不崇拜,尽管他是个百战百胜的战士,仿佛是罗马的“战神”,但我只欣赏那位代表奴隶的英雄——斯巴达克斯,他,以战神的名义,杀向自由。

每一个腐败的王朝,都会产生一群大无畏的英雄,这些英雄为了人民的利益,不惜抛头颅洒热血,就我国的秦朝而言,刘备、项羽所建立的起义军至今仍是美谈,但吝啬的人们啊,为什么不称赞那虽然失败,却留下永恒精神的陈胜、吴广呢?他们也是英雄,一群当之无愧的英雄。

至今仍不忘斯巴达克斯的那番话:“这是我无法抗拒的命运。现在我明白了什么是叫命运,它并不神秘,不是冥冥中的安排。而是一个人身处于某种形势下,四周许许多多人有意无意体现出来的意志,它们变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推动着你,使你身不由己,使你无法抗拒、无法逃避,这就是命运。”

没错,就在斯巴达克斯带领角斗士和奴隶们进行反抗时,他就知道自己会输,起义不是角斗,不是单凭力气和武艺就能战胜的,当他们砸碎铁链的时候,也就砸碎了他们未来的生命。强大的罗马,他们是无法打垮它、消灭它的,他们只是一次又一次地打击它,打得它低头、打得它疲劳。在这过程中,他们注定要失败。

但是,他们已经点燃了火炬,已经高举起旗帜。他们会牺牲会死亡,但火炬不会熄,旗帜不会倒下,自有另一批受压迫的奴隶会接过他们的火炬和旗帜,会起来造**。他们只是召唤,他们不是为了自己的自由,是为了别人的自由而战,自由万岁!

素来,对勇敢的将士,总是称赞他们:不要性命、不顾生死。不对,只有爱惜生命的人才是真正的战士。角斗士、奴隶,除了生命,就一无所有。他们就格外理解生命的价值,生命对他们是世上顶宝贵的东西。所以,他们打起仗来特别地狠,因为只有杀死敌人,他们才能活下来,才能拥有生命,才能享用生命带给他们的自由。斯巴达克斯率领的就是这样的一支军队。

世上有过无数的军队,为国家、为城市、为财富、为战利品、为权力、为统治这个那个地方而战斗的军队。可是,这是一支为人的自由与尊严而战斗的军队。这支军队并不认为哪个国土、哪个城市是它自己的,因为这支军队里的兵士是来自一切国土、一切城市和一切部落的。他们生来就是奴隶,自小就是被别人统治的,他们永远不会去想统治别人、统治城市、统治国家。他们生来一无所有,从来没有拥有过财富,他们也不想利用这些东西过什么奢侈的生活,权力、野心更是离得他们远远的。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战斗。当他们拿起武器的时候,就已经走上不归之路。这支军队是已经下了决心非战胜不可,他们已经破釜沉舟、无路可走,世上没有一块他们安身的地方,他们在死亡中寻求生存,要拒绝死亡首先要迎接死亡。要保存生命,首先要牺牲生命。通向自由,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死亡之路。

他,斯巴达克斯,是这支军队的旗帜,信心,灵魂。是他,把这群没有规矩,等待死亡的角斗士和奴隶组织起来,把他们训练成了最强,最有纪律的军队。斯巴达克斯完全变了样子。不再是一个奴隶、一个角斗士,俨然成了一位带领千军万马的将帅。他在世界上活着,完全是为了这个;他那么耐着性子,也正是准备这这个。他已经等了千百年了!自从头一个奴隶带上镣铐在鞭挞之下砍柴挑水以来,他就在那里等待着,如今他一定要勇往直前,百折不回。

我曾多次翻阅这本书,对斯巴达克斯的智谋、用兵、武力、性格……愈来愈清晰,闭上眼睛,运用想象仿佛看到了一个活生生的奴隶起义领袖斯巴达克斯。

这样一名优秀的领袖,这样一群强悍的战士居然会输。但现在不得不承认,他们确实输了,输得很无辜。他们会输的原因我总结出两个。一是因为那些被胜利陶醉了的战士,他们不听从斯巴达克斯英明的选择,导致军队的失败。另一个原因是海盗头子托拉斯的背信弃义,把起义军最后一丝希望给斩断了。

如果以上两种情况都没发生的话,起义会成功吗?

答案不是肯定的,如果庞培、凯撒和克拉苏的军队合在一起,那就不是战争了,而是名副其实的大屠杀,所以斯巴达克斯的选择是最明智的,尽管没人理解他。

起义失败了,就在斯巴达克斯倒下时,他的那声呐喊:“自由万岁!”深深的震撼了我。他自始自终以英雄的豪气震撼这罗马人,战斗的时候是这样,牺牲的时候也是这样。

在起义中,斯巴达克斯充分显示了统帅的杰出才能和智慧,正像列宁所称赞的:“斯巴达克斯是大约两千年前最大一次奴隶起义中的一位最杰出的英雄。”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

读了小说,是真的真的不能看电影的,会破坏原有的所有感觉。所以刚搜到视频,看了几分钟就关了视频。我不需要电影,只要小说带给我的一切感觉就好,那个感觉已经完美了。

斯巴达克斯,一个英俊的刚毅的崇高的伟大的人,为了祖国,不惜抛弃罗马公民的身份,反身与罗马为战,又被捕成为奴隶,被卖为角斗士,成为罗马人斗技场上血腥娱乐的人。

因为他的英勇顽强,他在斗技场上活了下来,也因为他的英勇让绝大多数的罗马人愿意给他自由,有幸遇到一个欣赏他后来无比爱他的贵妇人的求情,让罗马的掌控人苏拉同意释放他为自由人。

这个自由人,却要为所有的奴隶的自由而战。坚韧的斯巴达克斯,有着卓越军事领导才能的斯巴达克斯,用四年的时间谋划的起义,一朝泄露,便匆匆开始斯巴达克斯的起义之路一路闪烁着英雄的大智慧和坚韧不屈的伟大人格。

从几十人到几百人几千人几万人,直至七万五千人,击败过多次罗马军队,以至于让那些角斗士们认为他们将无坚不摧,一定要攻打罗马,一定会胜利。只有斯巴达克斯,只有他知道他的胜利不在意大利,而在意大利外,在于唤起各个民族一起来抵抗罗马,才会有胜利。他要他的军队各自回到各自的国家和民族去,去唤起那些人们一起来推翻罗马。

可是5万多的角斗士竟然有4万多的角斗士们不听,他们即要攻打罗马,也要斯巴达克斯领导。斯巴达克斯,明知道走向死亡,虽然悲愤,但依然答应了角斗士们的请求。在最后22章有过这样的两段:

“你相信我们能获得彻底的胜利吗?”斯巴达克思问,同时垂着头浮起悲哀的苦笑。

“为什么我们不能获得胜利?”

“因为在全意大利系着铁链呻吟的一千多万奴隶中,我们还征集不到十万名手执武器投奔我们的人;因为我们的理想还不能深入到被压迫的群众中去,还不能使他们的心燃烧起来;因为罗马的专制统治还没有使被压迫民族失去最后的忍耐心;因为罗马的力量还很强,而我们的力量还太弱……这就是我们不能取得胜利也不会取得胜利的原因。如果我们有胜利的希望,那也只能在意大利境外,但在意大利境内我们是注定要灭亡的,我们一定会死在这儿。”

他沉默了一会,长叹了一声,接着大声说:

“但我们为神圣事业而流洒的鲜血决不会白流,我们的行动将给我们的后代留下崇高的榜样!”

在已经准备与敌人决战的克拉苏那儿也发生了同样的情形。双方的统帅都把自己的军队领出营垒,列好了交战的阵势。斯巴达克思巡视了自己的战线,对战士们发表了演说:

“弟兄们!这一战将决定整个战争的命运。在我们的后面是卢古鲁斯:他已经在布隆的西登陆,现在正赶来攻打我们;庞培威胁着我们的左翼:他已经向沙姆尼省进发;我们的前面是克拉苏。今天我们必须战胜,否则就是全部牺牲。不是我们消灭克拉苏、打垮庞培,就是我们被他们全部消灭。但即使是这样,我们也要不愧为好几次战胜罗马人的勇士那样,无畏地战死沙场。我们的事业是神圣的、正义的,它决不会随着我们的牺牲而灭亡。在走向胜利的道路中,我们必须流洒不少的鲜血,伟大的理想只有经过忘我的斗争和牺牲才能胜利地实现。与其苟且偷生,毋宁英勇战死。我们牺牲了,但是我们给后代留下了用我们鲜血染红了的自由与平等的旗帜!我们给他们留下了胜利的遗产!弟兄们,一步也不要后退!不是胜利就是死亡!”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

这本书是写的很好!

罗马在当时是奴隶制国家,当时罗马非常强盛。奴隶主们可以卖掉奴隶也可以杀掉他们。

当时罗马最著名的的竞技场“罗马斗兽场”。

那里很残忍,每年都要死很多人,但是国王和民众都喜欢看,再说这可以显示他们的国力。

斯巴达克斯在当时也是一名角斗士,他先被送往角斗士学校学武艺。

然后他在斗兽场表演,因斯巴达克斯表演出色,获得了自由。

他带着疲劳的身子,走进一家小酒馆,看到里边全都是被释放的'角斗士。

很开心,他顿时想到起义将罗马灭掉拯救奴隶,便在酒馆里将被释放的角斗士召集在一起,就这样起义开始了!

起义队伍由七十余名角斗士很快发展为十余万人,名声大振!

多次伏击来袭的罗马军队。

罗马军队四面围剿,终于在阿普里亚决战中将起义镇压下去,斯巴达克斯战死,余部在意大利许多地区坚持战斗达十年之久。

但通过这件事情罗马并不重视。

哪里镇压大,哪里反抗就大!这仅仅是一次起义,如果多次起义罗马不就灭亡了吗?

《斯巴达克斯》读后感

《斯巴达克思》这本书是意大利的著名作家拉·乔万尼奥里写的。它讲述了一个英雄角斗士——斯巴达克思的传奇经历。

当时的古罗马分为三类人:奴隶、贵族和平民。而在这个时期,有一种看似愉快而有趣,其实残忍而血腥的娱乐活动——角斗。可怜的奴隶们被送到角斗士学校角斗技巧,然后在角斗场互相打杀,直到其他的角斗士都死了,最后剩下的那个人就获得胜利。而贵族们呢,却舒舒服服地坐在观众席上,还时不时发出愉快的喝彩声!这实在是糟透了!太残忍了!

斯巴达克思原来是罗马军团的小队长,还因为作战勇敢获得过公民桂冠。后来由于不幸在战斗中负伤,落到敌人手中,被卖给了一个角斗士老板。恢复自由以后,他对奴隶制和角斗这种残忍的活动感到非常不满,便发起了角斗士起义。

斯巴达克思是一位伟大的英雄。他是希腊人,有着卓越的统帅才能、强烈的英雄气概。他十分勇敢,武艺高超,足智多谋。他发起了角斗士起义,与成千上万的角斗士们反抗罗马人,追求自由,愿意为了大家的胜利而抛头颅洒热血,英勇牺牲。这是他十分伟大的一点,许多年轻气壮的小伙们都做不到这一点。

还有一点令我不解的是,在角斗场的观众席上,不仅有骑士、贵族、贵妇等人,还有平民!这些平民,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会被沦落为奴隶。那他们为什么还看得津津有味呢?如果有哪一天,这些人们也被放到角斗场上,他们才会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愚蠢。

高中二年级读后感:读斯巴达克斯有感

斯巴达克思是一位在罗马人眼中卑贱的角斗士,是我眼中勇敢地举起起义大旗的勇士。这本书给人一种义愤填膺,想痛斥罗马执政官的感觉,还有支持斯巴达克思正义的起义热情。

这本书是快递员送到我家来的,我看着它的样子:厚得离奇,封面小得离奇,一看就是一本离奇的书。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一开始主人公斯巴达克斯还未出场,上面全都是人名、神名和地名,我还没看懂。

不过,通过书页下方的注释终于明白了一点。在中间,作者把一次次战争都描写得栩栩如生,包括斯巴达克斯的败仗。我感到身临其境,不过鞭长莫及,我无能为力。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就是斯巴达克斯利用4000多名罗马兵俘虏得到一万把利剑、盾牌、铠甲和十万支投枪。罗马的元老院使者来到了斯巴达克思的“帅帐”里和他“讲和”。因为少数角斗士被俘,竟全都被残忍地钉死在了十字架上,他本来就十分恼怒,现在又叫他们归降,带上以前带惯的镣铐,哼,不但斯巴达克思生气,我也愤愤不平,幸好他有罗马人的“小辫子”,于是轻而易举地获得许多武器装备。他可真是有勇有谋呀!

这位四万名起义者的主帅,虽然只是一个角斗士,但他一夫当关,万夫莫敌。是众多人重要的“偶像”,是我心中的勇士,是正义的化身。

《斯巴达克思》带给了我勇敢、正义,让我深切地体会到古罗马人民在被压迫、欺凌的深渊中的痛苦。也很庆幸自己出生在“太平盛世”

爱克斯探长读后感精选_

今年寒假,我阅读了一本数学故事书,书名叫《爱克斯探长》,是中科院院士李毓佩教授专门写给孩子们看的。它讲的是爱克斯探长在和平城利用数学方法侦破案件,抓捕罪犯的故事,让我感触深刻。

爱克斯探长是一位技术高明的大侦探,破案率高达100%,因此很受人尊敬。他技术高明,是因为他用了一种特殊破案方法:用x解方程破案。他用这种方法不仅抓捕了很多罪犯,还救了很多人,使和平城很快恢复了和平。他很善于解方程,在他破案时,一刻也不能离开“x”,因为“x”就是未知数,表示待解决问题,而爱克斯探长每遇到问题他都能转化为列方程数学问题,所以人们称他为“爱克斯探长”。有一次,和平城里出了一件大事:国库里的钱被抢了100多万元,抢钱人身份不明,爱克斯探长用数学巧妙地算出总共有多少钱,被偷走钱的具体数目,罪犯在什么位置。又用列方程的巧妙办法计算出罪犯所在的湖心岛的周长,并解开了密信阻止了匪徒劫狱,最后又与国际盗窃团伙十几人进行了一场殊死决斗,最终抓捕了团伙所有成员。破案过程中,爱克斯探长利用巧妙的数学方法,每次都能破解难题,并化险为夷,让我非常佩服。

系列丛书中关于爱克斯探长的故事还有《爱克斯探长与派司令》、《真假爱克斯探长》、《非洲钻石》等等都非常精彩。

我非常佩服爱克斯探长的智慧和数学才能。我发现了其实数学不仅不枯燥,而且还很有趣。在生活中有很多地方都需要用到数学,不学数学是不行的,比如买菜怎么计算哪一家便宜、坐车如何找一条近路、去学校几分钟能到等等,所以我一定要努力学习,学好数学,做一个有知识的人,长大了也像爱克斯探长一样,用数学方法解决难题;在生活中我还要学习爱克斯探长不怕困难,善于动脑筋、细心和专注的品质,不断增强本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爱克斯探长读后感精选_

今年寒假,我读了《爱克斯探长》,这是一本数学侦探故事,这本书讲的是有一位探长叫作爱克斯,因为他是侦探,当侦探有很多未知的东西,x代表未知,所以人们称他为叫爱克斯(x)探长。他能用方程来找到犯人并抓捕他们,每次都没有失误过,所以很受人们尊敬。

我印象最深的是智闯黑谷,艾克斯探长连续侦破了三个案子。第一个案子是五颗非洲钻石失窃案,艾克斯探长与大头参谋长、炮兵团长、小胡子将军进行了一次化装侦察,摸清了罪犯的底细,以看货为名找到了罪犯的窝点,艾克斯探长利用自己的数学知识,计算出了看货的地点、开箱密码,最终找到了五颗非洲钻石,一步步巧妙的破了案。爱克斯探长不仅仅自己用数学破案,还教会了小胡子将军、大头参谋长、炮兵团长用数学计算来破案。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定要学好数学,因为数学能帮助我们解决很多问题,工作和生活中很多地方会用到数学,所以一定要学好数学。我还学到了要像爱克斯探长那样,遇事冷静、机智,多思考,长大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斯巴达克斯有感

《邦斯舅舅》一书中的主人公邦斯,是一个音乐家,一个诚实而高尚的自食其力的人,他非常喜欢绘画艺术,为了丰富自己所收藏的名画,他不惜付出一切精力,挖空一切心思,当人们不知道他手中有这一切宝藏时,谁也不把他放在心上。为了夺取孤零汉邦斯的遗产,像王室首席推事加缪索之流的一些冠冕堂皇的人便千方百计,使用种种手段下毒加害他,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想,对邦斯来说,收藏名画是一种高尚的爱好;对他那些有钱的亲戚来说,名画只不过是发财的手段而已。

每个人都渴望着生活在真善美的社会中,这就需要我们每个人心中都充满着真善美,像许模克爱邦斯一样,爱着身边的每一个人。没有欲望,没有贪婪,有的只是真善美。

斯巴达克斯作文

台湾同胞和大陆同胞有着血浓于水的亲情,人们用友情建起了一座跨越海峡的大桥,我们用文字搭起了你我心心相连的同心桥。今天,我要让台湾同胞们看一看美丽新疆的风景――“人间天堂”巩乃斯。

在我一眼望去时,巩乃斯像大大的无边无际的绿地毯一样。那样湛蓝的天,那样新鲜的空气,让人心旷神怡。在巩乃斯远处长满绿草的山上有一群群羊,羊儿像绿色地毯上绣的小白花。它们有的在欢快地奔跑、嬉戏,有的在草原上悠闲地吃草。站在山顶往下望,草原平地的美景尽收眼底。人们骑着马儿在赛马,他们身穿五彩斑斓的民族服装,头带和衣襟随风飘扬。在饮马溪边,马儿和羊群在悠闲地喝水,溪水打到了石头上,好似盛出了一朵朵美丽的雪莲花。说到雪莲花,那可是我们新疆高原海拔地区特有的名贵花。黄色的花蕊,白色的花瓣,雪莲花是那样纯洁,又是那样美丽!人们为了得到雪莲,不惜遥远的路途跋山涉水来到草原,爬上陡峭的雪山,历经千辛万苦爬到了山顶最高处,有时还见不到雪莲的影子呢!雪莲像一朵朵洁白的天使,既美丽又可爱。雪莲还“包治百病”有很高的药用价值,它是一种高山稀有的名贵植物。雪莲有着高洁、不畏严寒、坚强的品质,它比梨花还圣洁。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如此的珍贵,那象征我们两岸同胞的友谊比雪莲花还珍贵,我们的情谊比山还高,比海还深。

我坚信,我们两岸同胞一定会似这人间天堂绿水青山永相连!

费利克斯·萨尔腾:小鹿斑比【读后感I读书笔记I读书心得I简介】

这次读书月,我阅读了《小鹿斑比》这本书,书中讲的是小鹿成长的故事,特别有趣,我很喜欢。

故事分了几个章节,首先讲了小鹿斑比出生的地方,那是一片原始森林,里面许多动物,他们生活的很快乐。然后主要是讲了小鹿斑比成长的过程,小鹿刚出生时,胆子非常小,常常跟在妈妈身后,也非常善良,对什么东西都非常好奇,但有时还是会受到其它动物的欺负。

后来鹿妈妈教会他很多本领,也教会他怎么与其它动物相处的方法。小鹿斑比自已也丰常爱学,并且还非常虚心。更有趣的是刚好遇到的勇敢的鹿王,鹿王非常厉害,小鹿斑比非常崇拜鹿王,从鹿王身上也学到了很多道理。最后他才知道鹿王原来是他的爸爸,在小鹿斑比的不断努力下,最后他成了新的鹿王,受到大家拥护。

通得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虽然我现在很多知识还不懂,但我一定会像小鹿斑比一样努力学习,在爸爸妈妈和老师的教导下,也要学到很多本领。我还要像小鹿斑比一样学会多关心别人,尊敬长辈。将来也一定可以成为一位好学生。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读后感

《百年孤独》陆陆续续地用了一个多月时间终于看完了,这是一部意识流的魔幻现实主义小说,作者马尔克斯用这样一种独特的写法,描写了南美一个叫布恩蒂亚的家族和马贡多地区的衰亡史。

看完这部小说,我闭上眼睛好好想了想这部小说到底想表达什么内容?可是一无所获。也许这就是意识流小说的特点吧,它就是想表达一种心境,一种情绪。

我是8月13日周六午后在实达一区公寓我租住的小房间里,最终读完这部小说的。在读最后几章的那几个小时中我尤其感觉到一种孤独感和一种生命的无奈感。我情不自禁的想到自己的处境,想到自己一个人在福州打拼的生活,想到了生活的艰辛,想到了家乡,想到了父母,想到了女朋友,想到了自己的老年及死亡,想到了生活的意义等等。

马尔克斯对于生活也许是一个悲观主义者,他笔下的人物,不管是性格开朗还是封闭,是坚毅向上还是堕落腐化,不管他们的生活是积极向上还是纸醉金迷都给人一种深深的孤独无奈感,他们都不可避免坦然淡定的走向死亡。他笔下的世界虽然经历了上百年的发展却还是愚昧落后没有任何进步相反还逐渐走向没落。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读后感初中作文

突然看到这本,隐隐约约记得上学那会好像读过。记的,书中一段情节,开始时干旱,后来就开始下雨,一连下了很多年的雨,很多事物包括活着的人,死了的人都长了绿毛。其他的,真的一点记忆都没有了。直到现在,都奇怪自己居然敢在那个年龄段看这本书。

其实,这次读,也没办法,还要借助网络。读了一半,实在读不下去,感觉自己太空白,只能上网搜索别人的读后感。

以下来自网络:《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界最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1982年马尔克斯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奠定文学大师的地位,很大程度上乃是凭借《百年孤独》的巨大影响。

看到了吧,七代人的故事,而且所用的名字基本一样。很多人都要整理出来族谱,才能走出迷宫。

其实,还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至少让我懂了什么是魔幻现实主义。现实的魔幻和真实发生一样,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人鬼之间的对话、交往没有任何隔阂,就像平常我们面对面随便聊聊今天吃了吗一样简单。

生活中,原来很多人都是孤独的,可能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很孤独。

马尔克斯《百年孤独》读后感

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此时微风初起,风中充盈着过往的群声嘁喳,旧日天竺葵的呢喃窸,无法排遣的怀念来临前的失望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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