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离场所工作方案范文(20篇)

时间:2023-11-05 07:32:09 作者:BW笔侠 隔离场所工作方案范文(20篇)

在制定工作方案时,我们应该充分调研和了解具体情况,从而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最合理的方案。以下是一些精选的工作方案范文,希望能够给你带来一些灵感和启发。

居家隔离防控工作方案

目前,全国各地处在疫情防控期,教育部、省教育厅、xx市政府就大中小学、幼儿园20xx年x季延期开学发布通知,恢复开学具体时间视疫情的发展情况而定,正式开学之前,省厅要求各高校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远程线上教学。

为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学校特制定相关远程教学实施方案,确保我校学生在延期开学时间段,“停课不停学,教学不延迟”,确保本学期的教学工作任务按质按量完成。

特殊时期,特殊任务。希望全体教师积极响应,主动作为,团结协作,密切配合,把线上教学具体任务有条不紊、扎扎实实地落到实处。

组长:xx。

成员:xxx。

1、教务处。

线上教学实施方案的`制定;线上课程开设的协调与确定;网络平台的协调、联络;线上教学运行的总体管理及与各系的协调。

2、各系。

按照线上教学实施方案要求,选定有关课程名称、开课模式及开课班级;确定线上课程的管理人员或授课教师;负责本系所有学生按时进入网络平台学习;负责本系线上教学的常规管理。

3、督导室。

对线上教学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并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教务处及相关教学单位反馈。

4、实验中心。

提供网络技术支持;为教师在线教学(xxx)提供技术支持、使用指导与培训。

将原计划的部分学期课程,改为时段课程,学生返校后一周内,进行时段课程学习情况线上检测,同类课程便不再开设。

时段课程必须对所有学生全覆盖;每一时段开设的课程,原则上1至2门。

1、第一时段安排。

第一时段两周:每周5天,两周计10天,xx月xx日(xxxx)至xx日。

第一时段课程:以公共课、通识课、选修课类课程为主(教务处与各系共同商定),原则上以全慕课(xxx)形式开设,相关教师进行线上管理;学生正式开学返校一周内完成考试。鼓励教师以在线教学形式(xxx)开展课程教学。

2、第二时段安排。

第二时段两周:每周5天,两周计10天,xx月xx日至xx日。

第二时段课程:教师以在线教学形式(xxxx)开展课程教学为主,以所在系选定的课程为准;若该时段恰好完成了课程教学,则学生正式开学返校一周内完成考试,若该时段学时不够,未能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则在学生正式开学后,恢复课堂常规教学,完成后续课程。

方案一:各系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我校目前采用的慕课教学软件智慧树,开设线上全慕课,学习时间为2周,各系指定相关教师负责课程的相关事宜,并填写附件一表格,于xx月xx日前报教务处微信工作群,经教务处汇总协调后,于xx月xx日前在线上开设好课程,指导学生线上学习。

方案二:利用智慧树、超星学习平台、雨课堂在线学习方案。我校教师采用直播教学、同步课堂教学、混合教学等方式,具体操作可参考附件二。

居家隔离监控工作方案

(一)帮买物品:仅限于生活用品及必需品。如米、油、卫生纸、洗衣液、牙膏等(若有其他需采购物资,需进行说明,以能帮尽帮的原则进行采购)。物品详细见附件二。

(二)采购时间:以3天为一个采购周期进行采购,特殊情况可当天或隔天提供。

(三)具体操作流程:

1、居家隔离人员将需求信息报给社区或事务局,

2、社区汇总需求信息上报事务局,

3、事务局将需求信息交与公益超市,

4、公益超市进行打包采购配送到西区办事处,

5、由事务局送至各社区,

6、社区送至居家隔离人员手中,居家隔离人员扫码支付货款,

7、完成配送工作。

1、西区社会事务局联系人:杨恒

2、各社区联系人,各三人组联系人

全市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集中隔离场所规范管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场所)的设置与管理,根据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甬防办)要求,制订本工作方案。

—、治理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梳理、排查并整改我市集中隔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离场所设置与管理中存在的不足与漏洞,建立健全集中隔离场所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坚决防止因集中隔离场所设置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疫情传播扩散。

二、治理对象。

三、治理内容。

(一)查场所设置,强安全感控。重点核查集中隔离场所位置(是否与居民生活区分离,相对独立)、“三区两通道”、化粪池(如无,隔离对象排泄物收集处置是否规范)、医疗废弃物暂存点等设置和管理情况,规范集中隔离场所设置,严防交叉感染,确保守住安全底线。

(二)查隔离对象,强规范管控。重点核查境外、境内隔离对象分类管理、分点(区域)隔离情况,以及隔离对象接收、“点对点”转运、单人单间居住、人员串门和相互接触及脱管、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隔离期间规范管理措施、解除集中隔离的规范性等情况,规范集中隔离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确保隔离对象不失管、不漏管、管到位。

(三)查工作人员,强闭环管理。重点核查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个人防护措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封闭式管理等情况,确保工作人员全部个人防护到位、全程疫苗接种100%到位、全员集中闭环管理到位,坚决避免与集中隔离场所以外人员发生无防护接触。

(四)查卫生防疫,强消杀清理。重点核查隔离房间、楼层的卫生间洗手液和手消毒液等配置,走道、楼梯、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消毒和垃圾清理,隔离对象解除隔离或转出后的终末消毒,转运车辆消毒,集中隔离场所垃圾回收处置等情况,坚决避免因垃圾处置不规范、消杀工作不到位而导致疫情传播扩散。

(五)查保障措施,强应急处置。重点核查集中隔离场所房间、工作人员配备及管理协调机制,医务人员配备比例,体温计、防护物资、消杀设施、消毒药品、急救设施和基本药品等物资配备,消防、治安等安全的管理措施,应对突发情况的工作预案等,确保物资保障到位、人员配备到位、能力建设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四、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评阶段(9月16日?20日)。由市防控办牵头,组织市卫健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对全市集中隔离场所开展全面自查自评(内容见附件)。

(二)督查整改阶段(9月21日?30日)。市防控办组织集中隔离场所督导专家组,对全市集中隔离场所进行专项督查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对没有落实《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规范(修订版)》的情况进行通报。

(三)总结推广阶段(10月中上旬)。对全市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固化重要工作经验和模式,推广集中隔离场所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认真迎接宁波对我市的集中隔离场所专项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各镇(街道)政府要发挥好主导作用,制定备用集中隔离场所应急启用方案并纳入整体工作。市防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对正在使用的隔离场所进行专项整治,明确协作机制和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统筹推进重点工作。

(二)全面自查,对照规范严格自评。全面开展集中隔离场所自查自评工作,按“不合格、可整改、合格”分类处置,及时向宁波市防控办报送自查自评报告,确保自查自评工作全覆盖。

(三)立即整改,规范隔离场所管理。对自查自评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对不合格的果断调整,对不符合规范设置的立即改造完善,对管理不到位的要举一反三查找问题根源,对保障不到位的要立即予以改善。各项整改工作要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和单位,任务细化到人。

(四)巩固成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要巩固对集中隔离场所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集中隔离场所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对正在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建立巡查制度,每个集中隔离场所确定1名巡查员,对启用的集中隔离场所巡查间隔不超过1周。对巡查发现的问题落实闭环销号管理。

(五)加强总结,及时推广经验做法。要全面梳理和总结辖区内集中隔离场所及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并汇总专项治理工作措施、取得的成效和出台的制度政策等,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机制,并及时向宁波上报相关材料。

居家隔离防控工作方案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同时根据xx月xx日xx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学校暂停线下教学改为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中心小学将依托学习通、钉钉等适合教师熟悉拿手的平台,开展小学“线上学习指导”活动,方案如下:

线上教育教学工作是正常教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学校教学领导小组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疫情防控及宣传教育工作,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要按新学期原定教育教学进度安排,利用互联网、信息化等手段,发挥网络教育资源优势,结合“中小学在线教学”、钉钉、学习通等平台,全面组织实施线下教育教学活动改为线上学习指导活动、改在校学习为居家学习,力争使全体学生安全有保障、知识能掌握、身心保健康,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确保学校新学期各项教学目标如期实现。

1、活动时间的安排。

从xx月xx日上午教师准备,下午进行“中小学在线教学”平台使用培训,xx月xx日八点二十分钟开始(暂预备一个月,周末不安排。视疫情防控形势决定后续直播事宜)。

2、活动主要内容。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等学科,与各学科预学建议相配套。

3、活动形式的.选择。

现场直播与网络优质资源(如:xx市“中小学在线教学”平台;xx中小学网络云平台;钉钉;学习通等)点播相结合,即授课教师在指定网络教学时间点实施线上指导,学生通过网络在线收看,每节课有40分钟、30分钟、20分钟,具体看课程表安排。

4、授课人员的确定。

由各科任教师担任指导,由中心校教研组和校级指导教师共同提供备课指导。

5、课程的合理安排。

(1)做好课程安排,具体见课程表。

(2)在线上指导的工作日,学生或家长可于每天对照课程表按时上网,等待老师的指导,由任课教师在本班平台新课指导、进行网络答疑、作业辅导讲评、课外阅读书目推荐、防疫知识宣传等。

6、环境与设备要求(前期准备)。

(1)安静的环境。

(2)能上网的台式电脑、或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最佳收看设备是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3)有正常的宽带网络、无线网络,或手机上网流量充足。

(4)提前准备学习用品与教材。

网络学习开始前,应提前一天备好笔记本、纸张、笔及课本。

7、收看方式的指导和公布。

(1)登录方式。

每天课前(上午8:20点开播,建议提前10分钟登录),打开各班相应的平台app,选择所在班级,即可进入网络教学间。

(2)回看功能。

如需回看,点“直播回放”按钮,可重复收看网络直播课程。

(一)对学生的要求和建议。

(1)按照前期准备事项要求做好环境、设备、网络、教材和学习用品等方面的准备,如有条件,可先进行预学。

(2)调整孩子的作息时间,做好准点收看准备,增加仪式感。

(3)有条件的家长可以和孩子一起收看。提醒学生在收看过程要保持正确坐姿和注意力,在学习过程中不宜吃零食,随意走动等。在收看“网络线上课堂”过程中,家长不宜在孩子身边大声说话或随意走动,以免对学生学习产生干扰。

(4)孩子在收看过程中若有问题可以先记录下来,待授课结束可发本班级微信群或钉钉群咨询本班级授课老师。

(5)注意动静结合,在课间休息时间鼓励孩子在家进行韵律操、广播操、跳绳等运动。教育孩子注意用眼卫生,观看“网络线上课堂”后,不宜长时间观看电视电脑。每半天观看电子产品不超过1小时,一天不超过2小时。

(二)关注特殊,提供服务。

各班要特别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子女等特殊人群的线上学习帮扶落实工作,建立特殊人群人员清单,逐个确认,对线上学习的确有困难的,不具备线上学习的家庭条件的学生,要及时提供必要个别学生的帮扶和指导,做到“一生一案”,努力不让一名学生掉队。

(三)特别提醒。

依据xx市教育局《关于全市学校暂停线下教学改为线上教学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在暂停线下教学期间,我校幼儿园、小学一、二年级将开展居家生活指导,不做具体线上学科教学安排。

居家隔离监控工作方案

构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速防范体系,确保任何一所学校发生疫情时,能快速获得信息,立即组织救治,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高度重视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春节和寒假期间值班值守,狠抓疫情防控重点环节,不得举办聚集性活动,要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以预防为主,外堵内防。

指导和督促学校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应急处理工作;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展形式,依法决定采取必要的措施。

领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4人。

组长:xxx。

组长工作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理指挥统筹工作。

副组长:xxx。

副组长工作职责:负责抓好所分管学校的疫情防控监督工作。

成员:教育局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

成员职责:科室负责人结合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所管辖工作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工作,各学校负责人制定学校的疫情防控实施方案,实行每日疫情“零报告”制度,做好学生、教职工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体卫艺科,主任由xxx兼任。

办公室职责: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日常工作,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传递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信息,形成阶段性及总体应急工作报告。

(一)病例监测和发现。

各学校应提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诊断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应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的旅行史或可疑的暴露史,了解本人近期有无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地区的旅行史,或哺乳动物、啮齿动物、禽类等,尤其是野生动物的接触史,及其与类似病例的密切接触史。

(二)报告。

学校一旦发现师生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生,立即由所属学校组成的事件处理小组对有症状的师生进行观察、询问、隔离,同时向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县教育局在接到报告后第一时间,将初步调查的疫情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随时上报进展情况,严格控制事态的发展。

居家隔离监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暴露者居家隔离观察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1.14天内自xx等重点地区来宁返宁人员;

2.14天内有xx旅居史,或接触过xx等重点地区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的人员。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快速响应、平战结合的原则。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着居家隔离观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李海沅担任组长,民生中心、城管中心、综治中心、兰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宰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和梅园派出所、后宰门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民生中心、城管中心、各社区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生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副主任陆生兰兼任。

(一)成立工作小组。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暴露者成立由街道挂钩科室干部或社区书记(主任)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网格员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建立“四包一”工作制度,敦促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责任单位:街道各中心、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

(二)上门告知。首次上门由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社区民警等联合开展。由医护人员开具《居家隔离告知书》,告知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依据、注意事项、疾病相关知识以及居家隔离观察的法律责任;由民警做出警方提醒,要求隔离观察人员遵守隔离要求,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相关信息。(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派出所)

(三)健康监测。由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对隔离观察人员每日上午和下午各测量体温至少一次,做好健康询问和提醒,开展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等健康宣教,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可疑暴露者医学观察登记表》。(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日常随访。社区工作人员采取电话或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进行日常随访,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做好健康监测。遇到异常症状和紧急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和区卫健委。(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五)转送措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包括腹泻、慢性病发作等,应及时向负责居家隔离的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报告,并呼叫120将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社区做好配合工作。(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六)垃圾和消杀处理。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社区发放黑色垃圾袋、城管中心定时收取,并对楼栋公共区域进行一天2次消杀处理。(责任单位:街道城管中心、社区)

(七)生活服务保障。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保障隔离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帮助其解决日常生活、未成年子女照顾、赡养老人等实际困难。对身体残疾、孤寡老人、独居人员提供必要医疗和生活物资保障,及时补充必要的医疗物品和日常生活用品。(责任单位:街道民生中心、社区)

(八)心理健康服务。积极为隔离人员及家庭成员提供心理援助热线电话服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一般性心理健康教育。因地制宜开展网上义务咨询、居家医学观察指导等线上互动服务,提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效性。(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九)解除隔离。观察期满未出现异常,由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规出具《解除医学观察证明书》,解除隔离。(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居家隔离监控工作方案

1、生命至上、主动抢险。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要把救助人员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实施救助,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之中的人员,尽最大可能展开救援工作。

2、迅速报告、及时处理。

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出现后,当事人、目击者及领导要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及时开展应对灾害事件工作。

3、依法管理、强化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4、预防为主、保护财产。

宣传普及防治知识;提高防护意识;提高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积极抢救财产,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1、有效开展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学校突发疫情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处室,成立现场指挥部。

2、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履行以下职责:根据突发疫情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核实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负责重大问题的决策并落实救灾措施。

3、学校成立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总指挥:校长、书记(法人)。

副总指挥:副校长(分管安全领导)。

成员:中层以上领导、各处室主任、年级组、班主任、保安。

由校长担任救援总指挥,(副校级领导)任现场指挥。

抢险行动组组长:xxx。

成员:xxx。

疏散引导组:各班班主任。

通讯联络组:办公室。

人员救护组:校医。

后勤保障组:总务处。

4、职责范围。

疏散引导组负责指挥师生转移到安全场所;。

通讯联络组负责对内对外的信息沟通和上报工作;。

人员救护组负责为现场伤员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护,并在第一时间就近送至镇级以上医院;。

后勤保障组负责妥善保管从现场抢救出来的物品,对贵重和危险物品要派专人看管并逐件登记造册,以免重复损坏、丢失;为现场救护工作提供车辆、水、食物等物资服务工作。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学校成立学校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并明确人员具体职责;平时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卫生常识教育,学会自救的措施和技能,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演练。

2、建立预警,信息收集。

关注上级疫情预报,落实迅情预警预报措施,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及时报告,正确应对。

3、落实值班,及时报告。

强化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白天、夜间专人负责看守,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成员保证通讯畅通,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上级做出汇报,确保报告数据详实、可靠。

4、建立队伍,保障供给。

建立应急抢险救援队,随时待命,听候调遣,准备处理突发事件。购置保障物资,确保用得上、足够用。

5、安全自查,规范管理。

学期始末,对学校进行拉网式安全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还要经常对建筑物、树木,排水,供电、厕所等组织检查,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食堂、教室、宿舍和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6、常抓不懈,养好习惯。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

(2)少去或不去人群聚集的地方活动。

(3)饭前便后要洗手、正确洗手。

(4)加强锻炼,保证休息,增强体质。

(一)突发事件监测。

建立突发疫情灾害事件的监测系统。健全学生晨检、因病缺勤追查与登记制度。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年级—校医),学校要进一步排查,将学生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患病病人,进行登记,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疫情灾害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突发疫情灾害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校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3、发现疫情要立即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瞒报、缓报、漏报突发事件。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要严格疫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追究责任。

班级处置流程:

1、日检:每早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统计出勤人数。

2、报告:一旦发现疑似病人,立即告知年级、校医。

3、劝说:发现身体不适或发热学生,必须劝其看病,在家休养。

4、记录:及时统计患病具体情况(班级、人数、症状、就医情况、上课情况、目前康复情况)并上报学校。

5、跟踪:每天知道患病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好跟踪观察。

6、家访:积极做好患病学生的家访工作,经常保持联系。

7、消毒:做好班级室内外消毒工作,停止集体性活动。

8、观察:对痊愈后返校学生及其他同学,加强观察了解。

学校处置流程:

学校一旦发现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应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1、事故发生。学校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汇报,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紧急救援。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应急、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救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事故现场。学校领导及有关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听取汇报,召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会议,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抽调抢险队伍、物资,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对受伤人员展开救援救护,就近送医院治疗,并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1、应急状态解除由学校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宣布。

2、突发疫情灾害事件处理工作小组负责灾后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灾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灾后现场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及重建等工作。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4、对在突发疫情灾害事件中,隐瞒不报、行动迟缓、贻误战机,抗令不遵等事件与责任人,将严肃处理!

居家隔离监控工作方案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铁清兽医站,由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有:协办单位有:水清工商所、铁清防保所、铁清派出所等。

一旦发生疫情、由动检站人员立即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经观察分析疫情情况,立即上报当地政府和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并由县兽医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划定疫点、疫区。

由镇政府立即组织人员在疫区内进行全面捕杀已染疫情的畜禽,不留任何死角,不放过任何一只畜禽,宰杀过后进行全面消毒,销毁深埋,作无害化处理。

凡是在疫点,疫区内饲养的畜禽,严禁转运,销售点由工商行政部门在集贸进行巡查,一经查出,给予严防处罚。

在集贸市场进行检查的畜禽,及其产品必须严格实行检疫检验制,经检验合格,出具检疫合格证明方可销售,对进行检验的动物及其产品必须实行报检制度和消毒制度,对运载的动物用产品经检疫不合格的,实行强制销毁。

在发生疫情的疫点,疫区内以及过往的人和车辆实行强制消毒,对周边未染疫的畜疫实行紧急接种,若凝似人畜共患的.传染病由防保所人员进行紧急接种。

街道居家隔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暴露者居家隔离观察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1.14天内自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来宁返宁人员;

2.14天内有湖北、温州旅居史,或接触过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的人员。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快速响应、平战结合的原则。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着居家隔离观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李海沅担任组长,民生中心、城管中心、综治中心、兰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宰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和梅园派出所、后宰门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民生中心、城管中心、各社区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生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副主任陆生兰兼任。

(一)成立工作小组。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暴露者成立由街道挂钩科室干部或社区书记(主任)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网格员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建立“四包一”工作制度,敦促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责任单位:街道各中心、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

(二)上门告知。首次上门由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社区民警等联合开展。由医护人员开具《居家隔离告知书》,告知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依据、注意事项、疾病相关知识以及居家隔离观察的法律责任;由民警做出警方提醒,要求隔离观察人员遵守隔离要求,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相关信息。(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派出所)。

(三)健康监测。由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对隔离观察人员每日上午和下午各测量体温至少一次,做好健康询问和提醒,开展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等健康宣教,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可疑暴露者医学观察登记表》。(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日常随访。社区工作人员采取电话或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进行日常随访,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做好健康监测。遇到特别症状和紧急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和区卫健委。(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五)转送措施。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包括腹泻、慢性病发作等,应及时向负责居家隔离的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报告,并呼叫120将患者转运至发热门诊。社区做好配合工作。(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六)垃圾和消杀处理。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垃圾由社区发放黑色垃圾袋、城管中心定时收取,并对楼栋公共区域进行一天2次消杀处理。(责任单位:街道城管中心、社区)。

(七)生活服务保障。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和帮助,保障隔离人员基本生活需求,帮助其解决日常生活、未成年子女照顾、赡养老人等实际困难。对身体残疾、孤寡老人、独居人员提供必要医疗和生活物资保障,及时补充必要的医疗物品和日常生活用品。(责任单位:街道民生中心、社区)。

(八)心理健康服务。积极为隔离人员及家庭成员提供心理援助热线电话服务,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一般性心理健康教育。因地制宜开展网上义务咨询、居家医学观察指导等线上互动服务,提高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时效性。(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九)解除隔离。观察期满未出现特别,由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规出具《解除医学观察证明书》,解除隔离。(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隔离转运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入境人员转运途中疫情扩散风险,规范做好我省航空口岸入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实施入境人员转运全程受控机制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46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通过航空口岸入境且在结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以下简称集中隔离)后,返回省内目的地的入境人员转运防控工作。入境人员托运的行李物品防控工作,参照本指引执行。

(一)转运前。

1.梳理人员信息。省内各口岸所在地设区市政府及时统计、汇总、核实、登记正进行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信息,提前48小时汇总需转运人员名单并推送至省大数据局,由省大数据局推送至有关目的地设区市政府。

2.转运人员交接。对符合转运条件的入境人员,由目的地设区市政府统筹安排专车到出发地相关隔离场所进行转运,卫生健康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对转运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健康监测。入境隔离人员体温正常,符合解除隔离要求的,安排有序上车。双方工作人员填写转运交接表,实际登车人员名单第一时间推送至省大数据局。体温异常者,由集中隔离场所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置。

(二)转运中。

1.资质审查。各目的地交通运输部门严格审查转运服务单位和驾驶员资质,卫生健康部门严格审查卫生防疫措施落实情况。提供人员转运车辆服务的第三方机构,须具有市际以上包车资质或二类以上客运班线经营资质。驾驶员须具备准驾车型资质,从业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正常,并经卫生健康部门上岗培训。

2.车辆检查。随车工作人员督促驾驶员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年审有效期等,确保车况良好;驾驶员区域与乘客区域做好物理防护隔离,驾驶员不得接触乘客行李,与乘客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必要时进行空调系统改造;随车配备消毒液、方便袋等,座位背后贴中英双语乘客转运途中注意事项。转运车辆须有“入境人员转运”标识牌,实际载客人数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50%。

3.途中管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规范穿戴防护用品。转运全程优先选择高速公路行驶,原则上不得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停车休息、加油,严禁转运途中上下客。转运途中严格控制车速,驾驶员非紧急情况不得使用电话,不得疲劳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4.停靠服务区。因路途较远,确需在服务区停车休息、如厕的,转运车辆应停靠定点服务区。其中目的地为温州、丽水方向的转运车辆,可停靠东永高速公路(s27)方岩服务区;目的地为衢州方向的转运车辆,可停靠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次坞服务区。停靠定点服务区前,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提前8小时将车辆信息、拟停靠的定点服务区、计划停靠时间报送省交通集团,省交通集团安排专职人员对接拟停靠服务区。定点服务区提前设置专用停车位和卫生间专区,做好车辆引导和登记、人员疏散、环境消杀等工作。专用停车位和卫生间专区应设置在相对独立区域。服务区工作人员和下车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卫生间内提前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免洗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等。原则上车上所有人员均在车上休息,不得在服务区随意走动,不得将使用过的物品和垃圾丢弃在服务区。确需下车如厕的,下车人员按照服务区的引导路径进入专用卫生间,不得进入其他场所(如超市、餐厅等)。定点服务区指定受过培训的专职保洁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对下车人员使用过的厕具进行清洁消毒,对产生的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属地环卫部门专业处理。

(三)转运后。抵达目的地后,驾驶员将转运车辆行驶至指定下车位置,先开行李舱门,再开车门。目的地工作人员完成对入境人员清点、核查、体温检测等手续后,按当地要求对其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等管理措施。入境人员全部下车后,驾驶员将转运车辆驶往指定消毒位置,由专业人员清理车厢内垃圾并对车辆进行彻底消毒;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按照要求脱去防护装备并消毒。

(一)紧急事项。在转运过程中,如车内人员身体有异常,随车工作人员应及时联系卫生健康部门或拨打120,并向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报告;遇到车内人员肢体冲突等,随车工作人员及时拨打110,并向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报告;遇到车辆故障或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及时联系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

(二)指挥调度。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及时调看转运车辆车内视频监控,根据突发事件感染风险、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立即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启动入境人员转驳和车辆救援等工作,并向省疫情防控办报告。

(三)现场处置。

1.设置现场警戒区。现场处置人员按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在停止运行的入境人员转运车辆停滞点设置现场警戒区,控制人员活动范围,避免现场人员拥挤、聚集。

2.加强防护措施。现场处置人员应检查入境人员及驾驶员、随车工作人员的防护状况,确保防护到位,避免交叉感染。入境人员身体不适产生的呕吐物(包括被污染的织物、坐垫、枕头等),按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3.派出转驳车辆。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要充分考虑车辆核定载客量、周转时间及疫情风险情况,及时调用备用接驳车辆。如有入境人员身体异常,及时派出负压救护车,并联系好定点医院。

4.做好车辆消毒。入境人员及行李转驳后,现场处置人员应尽快对停驶车辆进行消毒。

(四)信息报送。目的地设区市疫情防控办在完成应急情况处置后,应及时向省疫情防控办报告突发事件整体情况和应对措施。

(一)人员防护要求。

1.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应佩戴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帽子、防护手套,必要时穿戴防护面屏/防护护目镜、隔离衣。在做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呼吸道防护,正确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确保气密性。避免接触感染,规范做好手消毒。

2.停靠服务区消毒人员应穿隔离衣,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医用帽子、防护手套和防护面屏/防护护目镜。服务区其他工作人员按照防疫要求,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3.参加转运工作人员应完成全程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二)车辆消毒要求。转运车辆完成转运任务后应及时消毒,必要时清洗更换车内空气滤芯。

(三)核酸检测要求。

1.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相对固定,每2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车辆每7天进行一次环境核酸检测。

2.定点停靠服务区消毒人员每7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服务区其他工作人员每14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定点停靠服务区每7天由属地疫情防控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一次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重点开展转运车辆停车位、入境人员如厕区域等环境的核酸检测。

(四)人员轮班要求。将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纳入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管理,建立轮休健康管理制度,完成最后一次转运任务后,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并按规定实施核酸检测。如转运对象中有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的,根据规定按密切接触者进行管理;判定为非密切接触者的,居家健康观察期调整为14天,并按规定实施核酸检测。

(一)口岸所在地设区市政府。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属地联防联控机制,将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纳入本地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强化隔离场所属地防控专班力量,做好入境人员转运前的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防疫处置工作;协调转运车辆驾驶员和随车工作人员的住宿、饮食等保障,安排转运车辆专用停车场,并协调做好入境转运人员的信息报送工作。

(二)目的地所在地设区市政府。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完善属地联防联控机制,负责入境人员“点对点”闭环转运工作,周密制定转运工作方案;配备必需个人防疫物品,开展个人防护知识培训,做好途中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联系省交通集团,提前告知拟停靠定点服务区,督促下车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按当地要求对入境人员实施居家健康观察等措施。

(三)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将转运车辆驾驶员、随车工作人员、定点服务区相关工作人员优先纳入疫苗接种范围。指导客运企业、服务区等做好人员个人防护、定期核酸检测和有关车辆设备、场所环境的消毒。

(四)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转运车辆所属企业机构资质审核,车辆资质审定,司机安全教育培训和运输过程中应急处置,督促各转运单位做好转运车辆的消毒,驾驶员的健康登记、健康监测、健康教育、核酸检测等工作。

(五)省交通集团。负责集团旗下定点服务区的保障工作;督促做好定点服务区车辆和人员管控及重点场所的消毒工作。

(六)提供转运服务的客运企业。负责转运途中行驶安全,科学选定行驶路线,落实驾驶员集中居住和轮班制度;落实驾驶员休息和车辆检修规定,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和车辆带病运行;严格执行驾驶员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规定。

包联单位居家隔离工作方案

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严峻,自晋中新增6例确诊病例,忻州市、太原各新增1例确诊病例后,我市外防输入任务非常艰巨,我县疫情防控敲响了警钟。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第六十三次、六十四次、六十五次疫情防控专题会议及柳林县2月24日召开的疫情防控安排部署会,坚决防范县外疫情输入和扩散,进一步做好单位及包联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现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单位及包联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请各股室、局属各单位、龙城苑小区物业认真遵照执行。

为加强我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君副局长兼任,负责疫情防控日常工作。

对龙城苑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柳应对疫情办发〔2022〕7号文件(《柳林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落细城乡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责任的通知》)精神要求,进一步明确包联小区疫情防控“五包一”管控人员,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小区网格员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分管领导:

小区负责人:

小区网格员:

派出所管控人员:

县中医院联系人:

小区联络人: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各股室、局属各单位、龙城苑小区物业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务必高度重视,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和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采取最有力的措施,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同时做好办公场所卫生管理和消毒工作,加大对疫情防控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力度,引导干部职工、小区居民及周边亲戚朋友积极应对,科学防控,尽量减少公众聚集活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信谣不传谣。

二是要强化疫情防控政策宣传。一是在小区门口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标语和“吕梁市外来返乡人员登记管理系统”二维码,并悬挂疫情防控标语;二是通过微信群、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督促单位职工及小区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三是规劝中高风险地区来柳返柳人员报备。对本人未主动申报或未委托他人主动申报的,及时上报县疫情防控办并依规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四是引导单位职工及小区居民非必要不外出,非特殊情况不去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非特殊情况不返乡;五是引导单位职工及小区居民非必要不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同时按照“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和“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三是要强化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工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是疫情控制工作开展的基础。龙城苑小区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提前采购急需的疫情防控物资和后勤保障物资,如体温测量仪、口罩、消毒液等,增强防疫、防控物品储备能力。

四是要强化小区专人专岗值守工作。值班人员在小区门口要专设疫情防控监测点,提醒进出小区人员务必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要求来柳返柳人员扫描“吕梁市外来返乡人员登记管理系统”二维码进行自主登记,提前报备。

五是要强化主动报告工作。各股室、局属各单位、龙城苑小区物业要采取发布通告、健康提示等多种方式,对中高风险及重点地区入柳返柳人员,要求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或小区报告,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返回单位或小区后要主动配合属地落实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小区或单位的人员非必要尽量不外出,如外出离开柳林要及时向小区物业或单位履行报备手续。对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是要强化小区居民摸底排查工作。要结合大数据推送的重点人员信息,对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入柳返柳人员,开展全面深入排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漏一人。信息报送员要建好摸底排查台账,并于每日下午3点前将排查摸底信息报送县住建局,县住建局于每日下午4点前将排查摸底信息汇总后报送县防控办。

七是要强化管控措施。一要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柳返柳人员,一律实施“14+5”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二要对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的入柳返柳人员一律实施“14+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分别于第1、4、7、10、14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三要对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市、县旅居史的人员(如太谷、忻州、太原等),实施“7+3”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龙城苑小区要积极配合我局的疫情防控工作,对集中隔离的及时配合县人民医院,实行点对点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对居家隔离需要做核酸检测的,要主动联系县中医院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确保居家隔离人员足不出户。

场所安全工作方案

为认真吸取深圳“9.2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事故在我市发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8〕385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消防安全“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07〕2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和“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排查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市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杨灿培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中、市安监局局长曾远翔、公安局副局长蔡榕阳、消防局局长杨锦财及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爱中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工商、公安、文化、旅游、安监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脱产办公。办公室负责对市区范围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和“三小”场所整治工作进行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收集、汇总各县、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同时组织工商、公安、消防、旅游、安监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督导组,对全市范围内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各县、区应参照市的做法,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负责人、办公室工作人员,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对象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游戏、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尝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六)宾馆和饭店;

(七)“三小”场所(小档口、小作坊、小娱乐场所)。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检查依法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严禁未取得许可擅自开业经营。

(二)检查已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场所的安全条件。责令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停止营业。

(三)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的设置和管理情况。严禁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确因管理需要保持常闭状态的安全出口必须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系统。

(四)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维护保养情况。严禁损坏和擅自挪用、撤除、停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五)检查电器线路安装、维护情况。严禁电器产品安装或者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六)检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鉴定检验情况。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是否符合要求,应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严禁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装修、装饰材料。

(七)检查动用明火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八)检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严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九)检查遵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况。严禁公共娱乐场所超额定人数营业。

(十)检查各辖区内“三小”场所是否按照《惠州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标准》进行整改。

四、工作目标

通过3个月的`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市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进行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过关,摸查隐患底数,全部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关停不合格场所。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三小”场所“一畅两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跟踪落实,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五、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11月14日前完成)。

市政府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明确有关部门责任,提出工作要求。同时在惠州日报、惠州电台、惠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公告本次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内容和要求,督促本地区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三小”场所业主立即开展自查整改,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19日前完成)。

排查整治工作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整治一处”,凡是到现场检查都要填写安全检查表,由检查组带队负责人、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存档,按照“谁排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确保排查对象逐一过关,不重复、不遗漏、不留死角。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并责令限期整改的单位张贴《消防安全隐患单位》黑色警示牌;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要撤销其行政许可,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在各新闻媒体上曝光。

排查整治期间,对未按照《惠州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治理标准》整治的单位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名义下发督办函,督促当地县、区政府及乡镇(街道办事处)跟踪落实治理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31日前完成)。

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工作组对各县、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及时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08年12月26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

六、工作职责和任务

(一)公安治安部门负责核查排查整治单位营业额定人数,检查其治安管理状况,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运转情况。

(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的消防行政许可、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及内部装修材料检验等情况;大力推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巡查员制度,推行公共娱乐场所火灾公众责任险;同时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三)工商部门负责重点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的工商行政许可、经营范围、经营行为等情况,同时对“三小”场所工商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

(四)文化部门负责重点检查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文化行政许可、场所设置选址等情况。

(五)旅游部门负责重点核查星级宾馆的资格条件。

(六)各县、区政府成立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成立“三小”场所“一畅两会”深化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导各乡镇(办事处)完成“三小”场所“一畅两会”整治工作。

为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按照要求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市领导挂点负责制,成立由市领导为组长,市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旅游局、安监局、消防局等部门参加的六个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挂点负责督导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分工见附件3)。各督导组定期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帮助指导基层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各县、区要及时向督导组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七、工作要求

各地要充分认识这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继续保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严格落实九届市委第五十二次棠委会议决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四项制度:新闻媒体公示曝光制度、检查责任签字制度、事前问责制度和消防安全员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着力整治各个场所的突出问题,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排查整治工作必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干扰、阻扰排查整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从严处理;对在工作中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疫情隔离场所筹备方案范文

2020年春节,一场疫情突如其来,全国进入紧急备战状态!从战“疫”集结号吹响的那一刻起,她始终坚守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抗“疫”战场,使命必达,迎难而上,坚决与新冠疫情xxx到底!

2020年4月,根据宝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全区集中隔离酒店实行提级提质管理的统一部署安排,宝安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晓曦同志受命担任新安街道集中隔离酒店专班常务副组长。在疫情防控战场上,从后方到前方,从机关到一线,从普通隔离安置到提级提质管理,到任之初这一切对于刘晓曦来说都是陌生的,也使她倍感压力巨大。但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这一切又都是刻不容缓。在刘晓曦连续参与抗击疫情的100多个日日夜夜,她坚守岗位,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用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用,为常态化疫情防控作了积极贡献。

抓规范、建标准。作为常务副组长,她担负着全面统筹隔离酒店日常工作的具体任务。面对新搭建的现场协调指挥专班的班子和隔离酒店全面提级提质管理的要求,在落实区疫情防控指挥标准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带领街道隔离酒店专班在全区率先制定《街道集中隔离酒店十项最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街道集中隔离酒店岗位防护工作流程指南》,并率先探索设置分区分类垃圾处理模式,力保疫情防控全流程到位,系列做法得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的充分认可,并在全区推广借鉴。市委领导在“四不两直”检查中,对她所在的现场协调指挥专班的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送关爱、提服务。作为常务副组长,她对每一位新入住的隔离对象都认真落实首次面访制度,了解他们的情况与需求,并在工作中摸索出四个“一对一”服务模式(生活需求“一对一”、身体健康“一对一”、心理评估“一对一”、特殊处置“一对一”),有效地消除了隔离对象潜在的各种隐患。特别是在面对前科史的隔离人员、精神类疾病隔离人员等特殊对象的处置中,敢于直面沟通,有效研究对策,妥善处理各类问题。

知心事、解困难。每一个隔离对象背后都有一段故事,特殊时期的入境回归更多的是“心酸”,缓释压力、解决问题成为隔离酒店每天周而复始要做的事情。在疫情防控攻坚阶段,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兼顾隔离对象的情感和需求。隔离对象中有一位澳大利亚籍女孩计划回山东老家为父亲奔丧,女孩在入住第3天开始出现严重负面情绪,刘晓曦多次与其沟通,了解到女孩家庭的特殊情况,经过2天设身处地、不厌其烦地与山东方面协调沟通,终于感化对方改变坚决强硬态度,许可她在深圳隔离的第6天,在做好必要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启程返鲁,成为当时宝安区第一例跨省转运成功案例。刘晓曦说:“隔离酒店的工作平凡但却又不平凡,作为一名女同志,100多个日日夜夜地坚守,没有了节假日的休息,没有了照顾孩子的时间,没有了陪伴家人的空闲,虽然付出很多,但一切却都是那么值得”。

2020年8月初,根据工作需要,刘晓曦从街道集中隔离酒店调整到新组建的区跨境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面对全新的疫情防控工作内容,她迅速熟悉情况,并牵头制定系列落实政策文件和工作措施,区跨境货车司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成立后,实现了跨境货车司机、与跨境货车司机接触工作人员、货车、货运企业和货物作业点100%纳管,宝安区纳管货主企业(作业点)数量、转运场站面积、每天停放在场站货车数量、跨境货车司机接触工作人员核酸检测速度4项指标均排在全市首位,得到省督查组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充分肯定。

社区居家人员隔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x出院返镇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工作,做到抓住重点环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组长:x。

副组长:x。

执行副组长:x。

成员:x。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纪委:负责全面督查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和纪律执行情况。

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和指导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中心卫生院:负责每天两次的测温,每天一次的消毒,和核酸检测采样。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具体负责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的落实。

1、建立专班。各村(社区)组建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管控专班,明确分工和职责。专班要下设值班值守组、生活保供组、消杀安全组、应急处置组等小组,各司其职、协同应对、有效管控。

2、严格措施。在完善好隔离户水、电、气等生活必需品的同时,对其家庭与外界进行硬隔离。坚持人防和技防并举,落实“五包一”挂包责任,实行三班制、24小时值班值守,同时安装监控摄像头、门磁贴。镇卫生院安排专人、按照标准,进行测量体温、核酸采样、家庭消杀等健康管理措施。

3、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专班负责指挥、指导和协调,相关村全面负责管控措施的落实、管控对象和疫情的安全,并每日向镇指挥部报告管控对象有无异常情况。

4、体现关怀。在严控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定时购买配送生活必需品,以及农田治虫、家禽喂养等,保障隔离户的正常生活。

居家隔离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出院返镇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工作,做到抓住重点环节、层层压实责任,确保管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组长:x。

副组长:x。

执行副组长:x。

成员:x。

各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纪委:负责全面督查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落实和纪律执行情况。

社会事业局:具体负责和指导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中心卫生院:负责每天两次的测温,每天一次的消毒,和核酸检测采样。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具体负责重点人员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的落实。

1、建立专班。各村(社区)组建以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管控专班,明确分工和职责。专班要下设值班值守组、生活保供组、消杀安全组、应急处置组等小组,各司其职、协同应对、有效管控。

2、严格措施。在完善好隔离户水、电、气等生活必需品的同时,对其家庭与外界进行硬隔离。坚持人防和技防并举,落实“五包一”挂包责任,实行三班制、24小时值班值守,同时安装监控摄像头、门磁贴。镇卫生院安排专人、按照标准,进行测量体温、核酸采样、家庭消杀等健康管理措施。

3、明确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要求,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专班负责指挥、指导和协调,相关村全面负责管控措施的落实、管控对象和疫情的安全,并每日向镇指挥部报告管控对象有无异常情况。

4、体现关怀。在严控的同时,要安排专人定时购买配送生活必需品,以及农田治虫、家禽喂养等,保障隔离户的正常生活。

居家隔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相关规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暴露者居家隔离观察相关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1.14天内自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来宁返宁人员;

2.14天内有湖北、温州旅居史,或接触过湖北、温州等重点地区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的人员。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协调联动、快速响应、平战结合的原则。

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着居家隔离观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李海沅担任组长,民生中心、城管中心、综治中心、兰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宰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和梅园派出所、后宰门派出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民生中心、城管中心、各社区负责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生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副主任陆生兰兼任。

(一)成立工作小组。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疑暴露者成立由街道挂钩科室干部或社区书记(主任)牵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派出所民警、社区网格员共同参与的工作小组,建立“四包一”工作制度,敦促其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并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做好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责任单位:街道各中心、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

(二)上门告知。首次上门由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社区民警等联合开展。由医护人员开具《居家隔离告知书》,告知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依据、注意事项、疾病相关知识以及居家隔离观察的法律责任;由民警做出警方提醒,要求隔离观察人员遵守隔离要求,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相关信息。(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派出所)。

(三)健康监测。由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对隔离观察人员每日上午和下午各测量体温至少一次,做好健康询问和提醒,开展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等健康宣教,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可疑暴露者医学观察登记表》。(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日常随访。社区工作人员采取电话或微信视频等非接触方式进行日常随访,积极配合医护人员做好健康监测。遇到异常症状和紧急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和区卫健委。(责任单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

疫情隔离场所筹备方案范文

督促代维单位落实智慧家庭工程师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配置到位及检查。

接收上级或指定疫区通信保障需求等各类保障事项。

(三)代维单位按预案要求落实装移修服务保障;必须为在岗的装维人员、96480宽带专家配备口罩等预防药品;配置红外测温仪,每天做好体温检测。及时配合局方做好各类应急问题的响应和处理。

(四)客户服务部:负责做好疫情期间客户服务工作指导,对于隔离等特殊地区暂时无法提供客户上门需求的,组织、制定对外服务口径,并组织落实。

二、及时掌握装维人员、96480宽带专家人员情况。

(一)各市分公司、代维公司要做好装维人员、96480宽带专家的防护措施,配备医用或n95口罩、手套、酒精等防护用品;工作场所按照要求做好消毒工作。

隔离场所工作制度

1、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后方可回园。

2、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

3、控制传染源。

(1)、根据传染病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对病人及早作出正确诊断和及时治疗,采取有效措施隔离病人,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园。

4、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机构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以杀灭可能存在于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

(1)、掌握易感儿名单,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或药物预防。

(2)、合理安排幼儿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幼儿对疾病的抵抗力。

隔离转运工作方案

1、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级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后方可回园。

2、采取早预防、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等综合措施。

3、控制传染源。

(1)、根据传染病流行病史、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对病人及早作出正确诊断和及时治疗,采取有效措施隔离病人,及时登记上报。病源携带者亦应及时隔离并治疗。

(2)、对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及适当管理,在观察期内不并班、不升班、不收新生、不转园。

4、切断传播途径。

(1)、配合防疫部门对托幼机构的环境及各种物品进行终末消毒或随时消毒,以杀灭可能存在于外界环境中的病原体。

(1)、掌握易感儿名单,传染病流行季节加强晨间检查及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如被动免疫或药物预防。

(2)、合理安排幼儿生活,提供平衡膳食,加强户外锻炼,提高幼儿对疾病的抵抗力。

5、传染幼儿的排泄物和分泌物,必须经过消毒净化再排入下水道。

6、保健人员进隔离室必须穿上工作服、隔离衣,戴工作帽和口罩,接触患病幼儿后,应及时洗手。

社区居家人员隔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各类途径,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我镇对已排查出的人员采取行之有效的管控,确保人员“管得住”、隔离“服好务”。在此过程中,特对居家隔离工作规范做如下要求:

(一)告知书、承诺书、监督提示卡送达到户。实施居家隔离时,按规定向居家隔离人员发放《居家医学观察承诺书》《温馨提示告知书》及《监督提示卡》(见附件),由镇包保干部或村(社区)干部发放。明确告知隔离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以及服务管理工作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等。

(二)两次测体温密切关注。所在村(社区)村医对居家隔离人员测量体温(每天测量2次,上午下午各1次),并建立相应台账,村(居)委会也需留有备份。

(三)落实“五保一”保包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各村(社区)第一书记、镇驻村干部、1名村(社区)干部、1名辅警、1名村医组成。镇驻村干部为包保专班负责人。第一书记、镇驻村干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辅警负责外部环境安全秩序,村(社区)干部负责跟踪管理和信息上报,村医负责体温测量及症状监测,村(社区)要建好管控组落实情况及管理情况台账留存备查。

(四)四项硬举措监督服务。一是包保专班应每3天上门核实1次观察对象的自行监测情况,按相关要求做好登记。二是密切关注身心健康。居家隔离期间,得知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咳嗽、胸闷、气促等症状后,立即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并采集标本开展检测与排查工作;对于有家庭成员接受隔离治疗的家庭,督促其他家庭成员同样做好居家隔离。三是建立互邻监督机制。重点构建以家庭防控为基础,自报与举报、自我监督与邻里监督相结合的互邻监督机制,大力实施有奖举报,激发群众监督的“主动意识”,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四是强化政策支撑力度。观察对象要自觉地在医学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身体有异常症状要及时向管控人员报告,否则按有关违法法纪处置。

(一)实施居家隔离工作要求。实行单间隔离,日常生活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接触;居家隔离人员之间交流必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戴口罩,且实行分餐制,使用的碗筷餐后高温煮30分钟;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村(社区)对其所需必要生活用品给予帮助代购,保障居家隔离人员的必要生活物资获取;观察期间,一旦出现任何症状,要立即向管控人员报告,若出现症状被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被确认为疑似病例(确诊病例),隔离场所须开展终末消毒。

(二)期满解除居家隔离流程。

1、居家隔离人员起止时间。对重点关注对象居家隔离起止时间应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回乡当日起到14天为止。被居家隔离观察对象回乡的时间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摸排后确定,具体时间应有充分的证据佐证,如实名制飞机票、火车票等,如无法准确确定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象回到达州时间,应将排查到的人员的当天作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第一天。

2、居家隔离人员观察期满解除隔离流程。

重点关注对象(境外返乡已集中隔离完毕、重点地区返乡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由“五保一”包保工作专班对其隔离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所在地村医负责对其进行每天两次体温检测,并建立台账;在14天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症状的居家隔离观察对象,由村(居)委会毎日汇总名单后,向镇指挥部后解除居家隔离。同时,村(居)委会做好动态管理,并保留好观察对象的监测台账记录。

(一)隔离房间注意通风,并保持与其他房间相通的门随时关闭。

(二)做好居家隔离场所特别是厕所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三)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信息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以任何渠道、任何方式外泄。

(四)无居家隔离条件的,或不配个管控人员管控的,被认定后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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