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受法律保护么(实用16篇)

时间:2023-11-24 12:00:06 作者:薇儿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受法律保护么(实用16篇)

代理是一种相对低风险的经营方式,尤其适用于初创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列举的代理协议重点条款,让大家在签署合同时更加注意。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甲方)。

受委托人(乙方)广东。

因非诉讼事务,甲方需委托乙方办理,经协议,达成如下条款,供双方遵照履行。

1、委托办理事务: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具体负责办理委托事务。如该律师不能办理,乙方应及时另行指派其它律师办理。

3、代理人的权限为:起草、审查、出具法律性文件,律师见证,律师调查,参与谈判,代为注册、登记、办证,参与听证、交涉,参与调解等。具体授权根据委托办理事务的性质而定。

4、参照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结合委托办理事宜的具体情况,经协商,甲方应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前述费用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该费用不包括应由甲方支付的为完成委托办理事务所需而由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

5、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委托办理事务办结之日止。如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要求终止委托,甲方原则上不能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

6、甲方必须如实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委托事务所涉的相关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不得对乙方律师编造、隐瞒事实真相,否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并不退还已收的代理费,如由此而导致乙方对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7、其它约定条款: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凡因本合同或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不成时,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乙方:_____代表人:_____。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人事政策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招工派遣事务,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合作企业委托之下从事成都地区招聘事宜。

二、合作基本条件。

3、甲方保证委托代理事项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并负责向乙方及时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乙方负责认真及时办理甲方委托招聘各项事务。

三、本协议期限为六个月,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汉中所辖区开设以甲方为首的代理分支机构,只能授权于乙方发展所辖区开设以甲方为首的分支机构从事招聘事项。

四、委托服务事项。

1、授权乙方用甲方的资质招聘务工人员,以供甲方为招工人员提供给正规企业职位;

2、乙方将招聘人员真实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提供给甲方;

3、乙方将招聘人员按甲方委派地点输送并上岗;

五、招工返费的支付。

2、支付方法,按甲乙双方签定的《委托返费协议》内注明的价格金额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法人指定的账户。

六、违约责任。

4、考核期为两个月一次,若乙方在此协议有效期内未能输送有效务工人员,则不再续签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补充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分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一、委托事项委托人同意将________合同(发票)项下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的欠款委托被委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向下列债务人追讨:

对被委托人赔付前先行追讨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被委托人自行承担;。

三、追讨债务有关事项说明。

1、委托人应向被委托人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文件;。

3、被委托人应及时将案件的进展情况通报委托人,采取重要行动须经委托人同意;。

5、被委托人不得收受追讨债务回来的款项或财物,追讨回来的款项或财物必须全部交由委托人支配处置。

6、追回的款物应由债务人直接汇入委托人帐户;委托人在收到追回款三个工作日内,按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扣除追偿费用和佣金后将余额汇往被委托人帐户。

7、被委托人在向债务人追讨债务过程中,委托人概不负责乙方的人身安全。

8、委托人已向被委托人明确表示不得采用违反犯罪之手段收取债务,否则,一切后果由被除数委托人自行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任何一方因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2、如被委托人故意拖延追偿,损害委托人利益,其责任由被委托人承担。

3、被委托人故意隐瞒重要事项,擅自行动,委托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五、委托期限委托期限为______个月。

六、生效时间本委托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_____被委托人(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_____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______________证券账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______________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账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______________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账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对应的储蓄卡账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八条 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______________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编码:

电话:传真: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

地址:编码:

电话传真:

甲方因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代为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甲方指派为协助处理该事务的联系人。

第二条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律师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个人透露。

第四条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方便条件,并承担乙方律师赴异地(外省)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需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预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第八条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办理完毕(包括调解、和解、签订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诉讼、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条双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_年____月____日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乙方:_____

甲方因与______________(单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作为诉讼(仲裁)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指派_____律师作为甲方与诉讼(仲裁)业务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事项:乙方按甲方的委托,在_______________阶段代理甲方参加诉讼。

代理权限:

1、甲方应如实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证据及相关材料,如因甲方提供证据超出举证期限,导致案件败诉,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3、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利益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律师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

1、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改派承办律师。如根据案情乙方确实需要转委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2、乙方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3、乙方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对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资料、所作陈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

4、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工作计划,如遇任何突发事件应及时通报甲方。

1、一般代理(按规定收费)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案采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该案委托律师费为人民币元,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2、风险代理方式

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或由乙方承担),实现下列诉讼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标的额的%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3、协商收费方式

双方根据业务需要,可采取按件、按小时等方式收费,具体数额由双方商定。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代理律师的;

(2)因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

(3)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甲方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提供资料不真实、或者隐瞒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的。

(4)违反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义务之一的。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不予返还;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师费予以返还。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所委托诉讼事务终结止。

若双方有未尽事宜应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代为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甲方指派为协助处理该事务的联系人。

第二条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律师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个人透露。

第四条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方便条件,并承担乙方律师赴异地(外省)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需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预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第八条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办理完毕(包括调解、和解、签订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诉讼、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条双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 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 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 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人(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广东xx

甲方因与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

第二条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三条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四条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 此外,甲方还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便利条件,并承担乙方律师赴市外异地(外市)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须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仅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所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本协议有限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处理完毕。

第七条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委托方:受托方:广东xx

(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

(律所地址:,电话:)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受托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李景顺

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代为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甲方指派为协助处理该事务的联系人。

第二条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律师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个人透露。

第四条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方应向乙方律师提供办理该事务的必要的方便条件,并承担乙方律师赴异地(外省)处理该事务的差旅食宿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需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预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第八条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办理完毕(包括调解、和解、签订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诉讼、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条双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为甲方与__________纠纷一案,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律师为甲方在诉讼(包括仲裁、非诉讼调解等)中的__________诉讼代理人,甲方应向受委托的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和委托期限。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并及时办理、按时出庭,不得延误或推诿。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律师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六、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支付案件代理费,若甲方不按时支付上述费用,则乙方有权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直至解除合同,因此造成案件延误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涉案性质属__________,争议标的为__________元。

八、根据国家司法部、财政部、物价局联合颁发的《律师业务收费标准》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交纳代理费__________元整。

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函电、通讯、交通、资料、调查等项费用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本案止(包括判决、调解、仲裁,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十、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签订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依原合同执行。任何一方违约,按应收代理费的____%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以立案为准),甲方提出终止代理合同的,代理费一律不予退还。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代理律师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理律师: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编码:

电话:

传真:

受托单位:____市中(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李。

电话:(8610)822x626370(10线)。

传真:(8610)822x1093。

甲方因事务,特委托乙方的律师代为办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办理该事务的代理人,甲方指派为协助处理该事务的联系人。

第二条乙方律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双方之间的约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乙方律师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无关单位或个人透露。

第四条甲方必须真实、全面地向律师叙述事由和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文件和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费用以及向有关部门支付的办理该事务所必需的其他费用。

第六条因乙方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应退还预收的代理费;非因律师过错而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七条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项:

第八条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第九条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本合同之日起至该事务办理完毕(包括调解、和解、签订有效文件以及提起诉讼、仲裁等)之日止。

第十条双方需要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一条如一方要求变更上述协议条款,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如有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_年____月____日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广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住所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因事由,委托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二、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_________。

三、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四、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五、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元。

六、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七、甲方因乙方律师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乙方应当退还预收的全部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与对方另行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天津泰阁律师事务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应甲方要求及时通报委托事项进展情况;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送达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指定代理人的联系方式为:电话:,电子邮箱:,甲方更换联系人的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支付办法如下:签订委托合同时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翻译费、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资料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第1项费用的收取方式:乙方先向甲方预支、事后向甲方报销。

第2项费用的收取方式:

(1)只在本市办案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2)涉及外省市办案的,乙方先向甲方预支、事后向甲方报销。

第七条甲方支付第五条及第六条约定的'费用后,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退还律师代理费: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并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时止。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手机、e-mail、邮寄。需邮寄的,送达至合同尾部所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手机号码,应当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e-mail:

传真:

日期:20xx年x月x日

日期:20xx年x月x日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3、乙方律师应当应甲方要求及时通报委托事项进展情况;

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

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律师代理费

经双方协商同意,代理费及支付办法如下:签订委托合同时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人民币。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第六条工作费用

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

1、翻译费、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交通费、通讯费、复印费、资料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第1项费用的收取方式:乙方先向甲方预支、事后向甲方报销。

第2项费用的收取方式:

(1)只在本市办案的,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

(2)涉及外省市办案的,乙方先向甲方预支、事后向甲方报销。

第七条甲方支付第五条及第六条约定的`费用后,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退还律师代理费: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并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时止。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手机、e-mail、邮寄。需邮寄的,送达至合同尾部所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手机号码,应当通知对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e-mail: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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