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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保养合同
乙方:甲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将塔吊设备承包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后特签订本合同。
1、设备基本情况:甲方需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塔吊设备共2台,型号均为波坦mc170a-2c,生产厂家为张家港波坦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使用1年,现在使用地点为宁波市甬江特大桥施工工地。
2、维护保养期限:2台均为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第二条:维保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维保费用的计算:为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圆整。
2、维保费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天。
3、维保费用的支付期限:按每月第一天计不超过三天。
第三条:维保的范围、具体项目、方式及要求。
1、维保的范围:乙方负责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和可运转的机械部分进行维保,其中不包括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
2、维保的具体项目:乙方每月对每台塔吊进行两次的定期机械、电气维护,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塔机出现故障乙方人员随时赶往现场进行维护。
3、维保的方式:乙方只提供现场的人员维保服务,不提供任何维保所需的零配件。
4、维保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必须采用100%原厂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同时在维保时提供两名相关人员协助操作。
第四条:塔吊原技术资料、图纸、维保记录等的提供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一整套塔吊从开始安装到使用至今的所有出厂原始资料、安装调试记录、维保记录、电气和机械的零配件更换记录的复印件,同时告知乙方厂家的维保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于乙方更全面的掌握塔吊使用过程中的所有细节信息,有助于更迅速和彻底的解决各种现场故障以及合理地安排维保的具体项目和时间。
第五条:维保前甲方的相关准备工作。
经过乙方技术人员的现场实地查看,针对现在塔吊的使用情况,乙方提出以下在维保协议签订前甲方必须完成的相关准备工作如下:
1、整机检测:由于塔机整机已经使用一年,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委托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对塔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校核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合格证明,以确保机器不含有使用的安全隐患。
2、现有问题排除: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对塔机上的所有机械结构进行一次检修,将所有现在塔机上缺少的安保设施完全恢复,同时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电气柜、箱、线路等进行一次彻底整改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3、双方对现存问题的共识:乙方经过了解和实地查看,对塔机的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现象很重视,考虑到未来对塔机使用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求甲方和制造厂家联系并从根源上解决此问题,如果此问题未得到最终彻底解决,由此(即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更换电阻、停工)和连带损失(如烧坏电机和电气线路、因更换电机长时间停工)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保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对乙方的维保工作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安排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维保工作中的任何细节内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维保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异议并及时告知乙方。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维保期间乙方人员提供食宿。
(2)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工具、时间安排等以辅助乙方的维保工作。
(3)甲方有义务在维保过程中及时提供给乙方原厂生产的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如因配件供货不及时或配件本身的质量问题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督促塔吊司机遵守设备操作使用规程进行生产作业并随时告知乙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如隐瞒设备真实运行情况使设备带病工作或由此造成乙方维保不到位,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在使用塔吊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如果违规问题不能彻底杜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有权提出维保工作中的零配件计划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采购,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零配件无法及时供应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有权提出每月定期维保的时间和项目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维保期间的工作安排,如甲方无法及时配合应提前通知乙方,对于由于拖延乙方的维保工作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每月两次定期对塔吊进行维保,同时在日常使用中如塔吊出现故障需要维修,乙方维修人员应在四小时以内赶赴现场进行及时处理。
(2)乙方有义务督促甲方对于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等进行定期检查,但这些项目并不属于乙方的维保工作范围,所以由于这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有义务对于在维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如因甲方拖延未及时解决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有义务对每一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保工作中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记录并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乙方维保金时,乙方将暂停所有维保工作,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维保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维保金和(或)暂停所有维保工作,暂停维保工作期间乙方将不承担任何因塔机故障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其它连带责任。
(2)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3、除以上条款外,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经双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合同附件等形式的书面材料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个月的预付维保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消防系统维护保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项目名称:消防系统维护保养项目。
2、建设地点:。
1、项目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
2、承包范围: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本合同开始执行,具体保养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1、承包方式:
1).在维护保养期内,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对消防系统执行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并参照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执行维修,并认真填写相关记录。
2).设备维修时所发生的材料费由甲方支付,但甲方不支付维修时所发生的人工费用。
2、本项目造价为人民币元整。
甲方义务:
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
2、向乙方提供设备图纸(包括技术说明)等资料,并组织技术交底。
3、处理现场有关维护保养质量等事宜。
5、负责现场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6、负责按照合同及时付款。
7、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的工作配合。
乙方义务:
1、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保证甲方消防系统设备的正常工作。
2、消防系统设备出现问题,乙方8小时内到达现场,并直至问题解决后离场。
3、对于突发事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相关措施协助甲方解决问题。
4、乙方应确保维护保养过程的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将完全由乙方承担。
1、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包括为所属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等工作,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书面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乙方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若乙方未做防护或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有关责任和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发现乙方维护质量达不到合同和规范要求,乙方应视情节至少赔偿甲方总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如情形严重的,甲方在获得赔偿的同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更换材料设备或人员,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额3%的经济损失;因乙方服务不及时的,乙方应当根据情节的程度至少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直接获得第三方的服务,对于所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在未支付的款项中予以扣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发生诸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政府行为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乙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受害情况和修复费用,人员的伤亡和机械设备的损坏以及停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双方就合同条款的解释或执行以及与项目密切相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在当地进行仲裁,仲裁将根据当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除非另有裁决,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1、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有补充、变更的,双方应经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乙方:签订地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甲方负责维护保养乙方在用电梯(扶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维护保养电梯(扶梯)明细:
合同总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第二条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合同期内:甲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每15日一次派遣保养人员,定期对乙方的电梯(扶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按g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甲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通之后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甲方维保负责人,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第三条维保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办法:
1、付款方式:
2、付款办法:
第五条甲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乙方出示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资质证。派遣保养人员,必须配戴《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胸卡,并应遵守乙方有关规章制度。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乙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甲方维保人员应请乙方管理人员在《(电梯)扶梯维护保养报告书》上签字确认。
3、甲方在维护保养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签字许可后,甲方方可进行,并应保证向乙方提供正厂原装备件。
4、若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甲方维护责任,甲方负责整改及其费用。
5、在合同维保期内,因甲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委托给甲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扶梯),应是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扶梯)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扶梯)。
2、在维护保养期限内,乙方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含甲方人员)对电梯(扶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3、应按国家法规要求、配备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负责电梯(扶梯)每日例行安全检查及运行操作管理,并对轿厢、层门、地坎门进行日常卫生清理保洁工作。
4、因乙方使用不安、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扶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
5、电梯(扶梯)的年度定期检验申报及检测费用。
第七条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置而造成电梯(扶梯)故障、事故与甲方责任无关。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酌情延长付款时间),甲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
2、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可列是本合同附件,不可分割。
2、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械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3、附件备注:。
4、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甲方报送: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备案。
甲方:乙方:年月日:
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负责智能无线测温设备的维护、保养、抢修工作,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合同如下:
2、维修保养方法及说明:
2.1.1乙方负责对上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每季度进行一次整体保养,确保设备的测温点准确,外部设备完整,测温数据准确。
2.1.2乙方提供合格的保养技工,按规定对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维修,确保设备保持最佳状态运行。
2.1.3乙方提供全新的设备备件,用于故障设备的替换工作。2.2应急召修。
2.3.1乙方在维修保养工作期间,甲方操作人员应在现场协助,并指定专人负责双方联系,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方便。
2.3.2维修保养所需材料费用由乙方负责,但涉及动火焊接等工作,甲方应提供相应的焊接设备,和动火作业票的开票工作。
2.3.3设备维护保养期间,如果出现人为故意损坏设备情况,甲方应予以监督处罚工作。并需要另行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合同期为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4、维修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
4.1维修保养费用总计:人民币。
4.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半年甲方付50%,余款50%在合同期满后3天内付清。
5、违约处理:
5.1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上述者,则按违约处理,违约方赔偿对方本合同总费用10%每次的违约金。
5.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经甲方双方友好协商,兹委托乙方负责维护保养甲方在用电梯。为了明确各自权利、义务和职责,双方同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契约,议定条款如下:
合同总金额(大写):玖万陆仟圆整(不含税)。
第二条维护保养方式及服务范围、要求。
1、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规定,每15日一次派遣保养人员,定期对甲方的电梯进行规范性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按gb/t18775《电梯维修规范》执行。
2、乙方派人在甲方驻点对电梯提供24小时紧急故障处理服务。
3、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甲方应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通知后15分钟内派员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4、乙方维保负责人罗泽德联系电话:。
第三条维保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办法。
1、付款方式:合同执行每季度后一周内付合同款的25%即24000元整(第一季度预付10000元)。
2、付款办法:票到付款。
第五条甲方责任。
1、委托给乙方进行维护保养的电梯,应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检测并取得电梯使用注册登记证的在用电梯,并提供随机资料。
2、在维护保养期限内,甲方不得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含乙方人员)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维修及附件加装、装修。
3、因甲方操作不当,疏忽或人为损坏导致电梯发生安全事故,则由甲方负责。
4、甲方负责电梯年度定期检验检测费用、注册费用和有关检验的招待费用等。
5、甲方在乙方的配合指导下负责制作张贴安全标志、警示标语、防护设施。
6、甲方负责乙方驻点人员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甲方出示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许可资质证。派遣的保养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对甲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每次工作完毕,乙方维保人员应请甲方管理人员在“维护保养作业记录”上签字确认。
3、乙方在维护保养电梯时,如确认需维修或更换零件时,应列出维修项目、维修费用、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签字许可后,方可进行,并向甲方保证提供正厂原装备件。乙方负责单个100元以下的配件费用。
4、乙方负责组织电梯年度检验工作,包括申报、配合、取证等。若电梯的年度定期检验不合格,属乙方维保责任,乙方负责整改并承担费用。
5、在合同维保期内,因乙方维保不当造成安全事故,则由乙方负责承担事故处理费用,并负责免费修复。
6、如电梯到需要中修、大修时间,乙方应及时把整改项目报给甲方,如没报出现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认可,相应责任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免除责任的事项。
1、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免除赔偿责任。
2、甲方或乙方采用非正厂配套的产品装臵而造成的电梯故障、事故与对方责任无关。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支付维保费用(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可酌情延长时间)乙方有权停止服务,终止合同。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时间,且连续超过一个月以上时间未进行维保,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偿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技术细节及电梯制造厂商规定的维保技术要求,应列为本合同附件,不可侵害。
2、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济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3、附件备注:
1、单个1000元以下费用电梯配件清单。
2、甲方电梯维保服务要求。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由乙方报送:娄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维护保养合同
为贯彻“友好协商、互惠互利、责权明确”的方针,明确双方在本工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市政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标段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
_________
1、租金:该汽车吊月租赁费为每月_________元/台。此价格不含税。
2、租赁时间:租赁时间按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但其超过时间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_________元/台结算;超过18天而不足一个月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
3、付款方式:次月5号前结清上月产生的费用。
1、租赁时间内负责该车的用油及车辆工作人员的吃住。
2、负责协调乙方进场作业过程中,业主要求办理的出入证。
3、负责对现场吊装构件及过程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派人协助乙方吊装前的垫实、支腿工作。
5、租赁期内汽车吊的作业人的工作归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相关规定;乙方人员在安全使用前提下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甲方对乙方不称职的作业人员有权处罚和辞退,乙方应当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关人员有权在巡查中,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施工错误及时提醒,避免安全及质量事故;对不重视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做出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乙方不予重视的,甲方有权停机使用,其停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做好乙方进场人员的进场登记工作;有权利检查乙方与派驻甲方的作业人员之间的手续,并做好相关的存档工作。对于用工手续不齐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内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用工手续齐备的人员进驻甲方现场作业。
1、乙方在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各种有效证件、起重机其中性能表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进场前给作业人员办理好特种作业证、保险、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设备进场前应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保证现场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应当坚持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准确、灵敏、可靠;每个月乙方应当集中对本设备进行两次以上联合大检查,所有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乙方应当做好相关的文字记录。
4、乙方在进场时应当结合本工程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3级安全教育交底,并将小组人员的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
5、乙方负责派驻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劳保措施,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住奥项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对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乙方须支持和配合。
6、对现场吊装安全又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商,确保吊装工作安全。
7、汽车吊的支腿、司索、指挥等与吊装作业有重大关系的部位作业,以乙方人员为主;对信号不明、重量不明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8、吊装用的各种相关绳索、卡环、布带等由乙方负责。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车吊的操作司机、指挥及司索工归乙方派遣,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工资。
1、乙方汽车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时,应当对汽车吊的各支腿认真支垫,对有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向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咨询;各支腿应当逐个进行压顶。
2、在构件吊装时,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坚持仔细观察起吊周边环境是否合适、起吊离地时必须慢速、起吊过程必须匀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装注意事项,确保吊装安全。
3、起重指挥工作归乙方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对工程中的各起吊绳索、吊具、吊钩、吊装方法及保护锁具等做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甲乙双方有权制止;对于双方沟通中指令不明确时,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时沟通,在指令明确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业人员方可指挥起重设备作业。
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答配备适合本工作的作业人数,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6、在作业前,汽车吊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当了解作业路线,对影响吊装安全的路线和障碍物,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协调配合;对有人通过作业路线的位置,甲方应当协助做好场地维护工作;对有障碍物影响的地方,甲方应当协调清除,保证吊装安全。
1、汽车吊操作、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乙方使用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汽车吊操作及指挥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因精力不集中、检查不仔细导致发出的指挥信号错误和操作速度不当等,给甲方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因乙方提供的绳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操作人员借用乙方绳索、吊具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外作业,出现伤害事故的,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4、在超过汽车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装作业,乙方应当特别注意起吊方法和顺序,并应特别注意对起重有决定因素位置的吊装检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钢丝绳、路线、制动机构等),因乙方检查工作和准备工作不当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在起吊前,乙方发现有关构件资料及支腿情况需要改善和明确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和处理,因甲方无视乙方正确的建议(如口头不予理睬,应当有书面报告)导致的事故,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5、如发生人身、机械及构件伤害事故,由双方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事故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现场作业代表:甲方;乙方。
2、现场作业代表的职责:主要危险源的相互提醒;协商吊装过程的总体计划;双方配合过程的联系。
1、若起重机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有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现场业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细则同样对乙方有效。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异议,必须函告对方,协商解决。
二、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起重机械实施维修保养服务:
1、安装位置:,型号:,出厂编号:;。
2、安装位置:,型号:,出厂编号:;。
3、安装位置:,型号:,出厂编号:;。
4、安装位置:,型号:,出厂编号:。
三、服务期限。
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为期年。
四、服务时间。
1、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或另行商定。
2、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
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
1、乙方的责任。
1.1向甲方出示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规章制度。
1.2每月一次派技术人员(必须为持证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起重机械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每次保养完毕后填写保养记录,并接受甲方对合同范围内的工作质量、进度、方法、安全、记录等的监督检查。
1.3设备在正常运行中发生故障或设备损坏。乙方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如该故障在12小时内不能修复,乙方应将设备故障以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尽快修复。维修费用另计,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1.4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半小时内到达。
1.5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的免费调换。
1.6因保养不当造成设备无法正常工作,若在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月的保养费;在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
1.7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免费整改。
1.8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
1.9维修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由乙方负责。
1.10凡是合同期内的设备,如因维保质量未能通过定期检测(年检)的,发生的复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不包括乙方提出来不合格甲方未整改的项目)。
2、甲方的责任。
2.1核查乙方单位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资格许可证、法人授权书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2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供与设备相关的随机客户资料、图纸资料、检测报告等,交接时保持设备的器件齐全,各种功能及运行正常。
2.3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用保养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
2.4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
2.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起重机械零部件材料费。
2.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
2.7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
六、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保养费为:
1、安装位置:,型号:,出厂编号:,每年保养费(人民币)元;。
2、安装位置:,型号:,出厂编号:,每年保养费(人民币)元;。
3、安装位置:,型号:,出厂编号:,每年保养费(人民币)元;。
4、安装位置:,型号:,出厂编号:,每年保养费(人民币)元。
年度起重机械保养费总计(人民币,大写):
七、付款方式:
在服务期开始后一周内,甲方将第一季度的服务费100%(元)支付给乙方,往后依此类推,每季度开始的一周内将该季度的服务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开收据();开发票()。
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
1、本合同所述设备的附加设备(如与设备有关的土建工程等)。
2、起重机械的改造和重大维修等工作。
3、设备的注册、验收、年检、处罚、政府管理费用。
4、设备的质量问题和设计缺陷引发的事故(应由生产单位负责)。
5、由于国家或政府政策性命令而改变或新增加的项目。
6、由于违章操作、人为破坏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根据调查结果认定)。
7、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损失(如:地震、水灾、火灾、盗窃、电源不稳定)。
九、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交甲方确认,经双方另行签订协议后由乙方提供服务。
2、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交给甲方,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
3、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
4、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修理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
5、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
6、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
8、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9、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10、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合同总金额一年%的违约金。
11、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在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没有正当、合法的理由双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本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公章)乙方:单位名称(公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邮编:邮编: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签约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
起重机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_________(承租人)
乙方:_________(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本着互利的原则,就塔式起重机的租赁、安装、维修、启动和拆卸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名称:_________
2、项目地点:_________
3、结构高度: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
该塔式起重机是工厂生产的一种塔式起重机平台,臂长为_________米,高度根据本项目的要求提供。乙方负责安装、维护、启动、投入使用和拆除。
租赁日期暂定为_________月,计算的月数少于_________月数,如果时间需要延长,则计算实际的月数和天数。塔吊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尽快计算租赁时间。
1、塔吊出入境费:包干,按人民币_________/台计算(含吊车费、转让费、拆除费、检验费)。
2、设备月租费:每台成套设备月租费为人民币_________/台(人民币_________/台,含税/不含税;包括附件及安装、维护、启动、拆卸等人工费用)。
3、付款方式:塔吊进场后三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入场费,租金按月结算。
4、假日租金是按计划计算的。
a、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塔吊的正常运行。如需对塔吊进行维修保养,每月不得超过72小时,超出时间按每日月租金扣除。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处以相应的罚款(从租金中扣除)。
2、乙方应为每台塔吊配备两名司机,派遣的塔吊司机必须是具有安全操作资格证书和上岗证书的专业人员;乙方应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排,服从甲方的指挥;甲方有权对不合格的塔吊司机进行清退,乙方清退时不得影响甲方施工。
3、乙方负责提供批准证书、说明书复印件和塔吊安装方案。
4、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的设备进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进出、、同时负责向甲方提供塔吊安装、吊装、拆除技术方案。
b、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保证塔吊使用的三相电源符合国家标准,将电源箱连接至塔吊基础段,并提供电焊、氧焊等辅助设备,以保证塔吊安装和拆卸时道路畅通。
2、甲方无权要求乙方非法经营。风力在5级(含5级)以上时,塔吊不得运行,甲方不得强行起吊物体。如甲方或团队要求强行起吊物件,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应按时支付塔吊租金。如未能按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的租金按计划计算。无论甲方因任何原因停工,停工期间的租金均计算在内;乙方有权拆除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塔吊,直至运走,期间的租金和损失费用按计划计算。
4、甲方负责为塔吊司机提供免费住宿。
5、甲方负责塔吊基础及其防雷接地的施工。施工图纸由乙方提供,乙方派专人现场指导。
7、塔吊施工完成后,甲方应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乙方不再使用塔吊。甲方负责清理现场,以便乙方拆除塔吊。双方结清塔吊租金后,乙方将拆除塔吊并运走。如甲方未按时结清租金,乙方塔吊在拆除期间的租金无法按时计算。
1、如甲方逾期支付租金,乙方将按逾期付款时间每天收取逾期付款金额0、5%的利息。乙方有权在到期日的第五天之后的第六天停止设备的运行。
2、乙方必须保证塔吊的正常运行。如需维修、保养塔吊,一次停机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每月累计停机时间不得超过七十二小时。超出时间按每日月租金扣除,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处以相应的罚款(从租金中扣除)。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向另一方赔偿本合同租金金额30%的违约金。
1、本合同中乙方提供的租赁设备对甲方的工程质量不承担连带责任、、
2、租赁期内,甲方仅有权使用乙方提供的租赁设备,不拥有所有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将设备转租给第三方,不得非法抵押或买卖。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塔吊退出,费用结清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所属各部门设备得以良好的维护,最大限度的降低设备的使用管理成本,提高贵单位业务的运营效率,由乙方为甲方的设备提供维修、维护服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二)对于有故障的设备需要更换零配件的,相关更换零配件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应优先考虑使用在与市场同等价格及质量的基础上由乙方提供的消耗品。
二、乙方责任及服务方案。
(一)加强设备维护管理:
本协议所包括的设备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由于环境的影响,机件部位的污染、磨损及橡胶、塑料配件的疲劳或老化等因素都会影响到设备的稳定运转并使设备工作质量下降,造成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因此必要的维护与保养才可以最大程度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并能保证满意效果,保持良好的功能。
3、乙方针对甲方要求每位技术人员在出动维修前都必须做好细致、充分的准备,以保证快捷有效地解决设备所出现的故障,全面有效的保障甲方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二)服务细则。
1、资料管理:
建立设备巡检手续,每次巡检完毕向甲方提交本次设备巡检报告以及设备维修报告、设备维修后配件费用表。
2、报修处理:
(3)乙方技术人员进入客户现场,当场处理完的即请甲方使用人在“维修服务单”上签字,并递交一份给贵单位设备主管。
(三)信息反馈及投诉处理:
2、乙方公司设立投诉电话及邮箱,接受甲方的维修技术咨询、意见反馈、投诉事务等,
3、乙方公司针对客户所提意见或投诉,无论情节大小,均由部门维修服务人员亲自前往处理,以示慎重。
三、服务承诺。
2、维修设备的配件应与甲方提供的品牌相同;。
3、接到甲方的报修电话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及时到现场或响应;。
4、设备出现严重故障在现场不能解决需拉回乙方维修的设备,乙方将提供备机并承诺在三个工作日内送回(重大故障送回厂家的除外)未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且不能提供备用设备的,按投诉论处。
四、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地震、洪水等人力不可完全抗拒之因素,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并因此延迟履行本协议。
五、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协议有效期内出现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原则,友好协商,做出补充条款,由双方有授权的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的补充条款和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试行办法》(京政办发______________号)和《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实行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工作的实施意见》(朝教文_______________号)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试用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乙方正式调入甲方前的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在试用期间,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__________工作,并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三、工作报酬:试用期间甲方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享受本校教职工相应岗位工作的同等待遇。
四、试用期满的考核及待遇。
1.试用期满,按甲方教职工考核办法考核乙方,考核合格,甲乙双方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首次签订聘期为_____年。
试用期满,按甲方教职工考核办法考核乙方,考核不合格,乙方自动调离。甲方为乙方提供_____个月的寻找新的用人单位时间。寻找新的用人单位期间只享受国拨职务工资、职务工资的10%、(30%)津贴、教龄津贴、福利性津贴和补贴。
2.超过试用期,甲方未对乙方考核,视为合格。
3.试用期间甲方发现乙方在教师资格、学历、身体等方面有隐瞒或有缺陷,视为不合格。
五、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北京市和朝阳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起重机维护保养合同
我方特此租赁乙方的汽车起重机供甲方吊装,并配合甲方吊装。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作场所.模式和内容
1.租赁起重机的类型和数量8吨移动式起重机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
3.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
4.租车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年初两个月。
二.租金和成本的计算方法
1.租金定为______________元/月(入出境费1000元),加班要按时加收额外费用。
2.白天必须按八小时制作行业计算,晚上加班按月租金收取。
3.乙方提供一名司机(上下车时操作)。
三.安全责任
1.施工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甲乙双方有权阻止对方的非法操作和指挥,并坚持吊车作业。十不挂”原则。甲方应配备合格的起重指挥人员,并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2.因施工现场地面及地下设施申报不清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
3.吊装作业前,甲方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禁做超出运营计划的项目。甲方指定专人指挥操作,双方统一发出信号保证操作。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野蛮操作,乙方吊车司机有权拒绝操作。因指挥失误或未落实安全措施造成事故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4.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时,责任划分的原则是:吊钩以上的起重机机械设备造成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因下方吊钩(钢丝绳.卸扣.捆绑.指挥等)造成的安全责任。).
5.乙方应对道路安全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租赁期内有权使用租赁的起重机,但无所有权。甲方不得转让.转租.出售或抵押乙方设备,不得擅自转让作业场地,不得自行操作乙方起重机。由此造成的任何事故或损失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按时交租赁费。逾期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所欠金额&;倍;0.5%/天),承担违约责任。
3.当起重机停在施工现场时,甲方应负责保管。如果起重机保管不善,甲方应负责赔偿损失。
4.必须消除所有故意损坏或伤害乙方操作人员和设备的不良行为。
5.甲方应免费为船员提供食宿。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船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领导的指挥,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2.乙方负责车辆维修。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保证正常运行。设备发生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起重机所需的液压油.润滑油和附件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起重机性能表。
5.起重机租赁期间每月维护时间为天。原则是
没有操作的时候维护一下。
6.乙方吊车司机应每天填写任务清单,作为结算的原始凭证。
不及物动词结算和支付方法
1.租金从设备进入甲方施工现场或离开乙方公司基地之日起计算,出口租金支付时停止租金,按实际不足一个月天数计算。
2.设备到达日期或设备离开公司基地的日期为租赁开始日期。乙方提供有效票据,甲方承担税费。租金可以用现金或银行收取。
3.甲方必须每月按时支付吊车租金,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车辆所需燃料由甲方免费提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签署,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
塔吊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名称:________。
第二条、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地址:________。
第三条、维修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________。
一、维护服务的消防工程范围:________。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联动控制系统。
2、消火栓系统。
3、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4、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第四条、维护费用:________。
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年维护费为:__。
第五条、双方责任:________。
一、甲方责任:________。
1、甲方应安排专人负责该消防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监护,坚持日常值班制度,并按消防规范的`要求,对火灾报警控制器及所有供水总闸,压力表及附属组件进行日检,并填写好系统运行日登记表及日检表。
2、甲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24小时内,必须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维修记录,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3、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经济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工程的全部消防图纸资料及有关设备的材料,以利乙方能顺利地进行维护。
二、乙方责任:________。
1、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月检、季检、年检,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注:________年检和季检的当月不再进行月检)。
2、乙方在月检、季检和年检的维护工作完成后,应做出维护报告书,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由签字后存档。在不定期巡检期间,若甲方通知乙方到现场,乙方两次不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故障,视为违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消防工程维修服务合同的期限及付款时间:________。
1、消防工程维护服务合同期为——年,自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后自动失效。维护保养时间:___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该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签合同的权利。
2、甲方应在合同签定两周内支付30%维护费,剩余70%维护费维保期满一个月内付清。
第七条、其它:________。
1、消防工程的维护保养工作,需更换设备、零配件、材料单价在500元以内,由乙方承担。设备购买原则上由甲方自行解决,甲方亦可委托乙方购买,其采购费用由甲方支付。
2、甲方现场负责人为:________乙方现场负责人为:________。
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塔吊维护保养合同
乙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将塔吊设备承包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后特签订本合同。
1、设备基本情况:________甲方需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塔吊设备共2台,型号均为波坦mc170a-2c,生产厂家为张家港波坦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使用1年,现在使用地点为宁波市甬江特大桥施工工地。
2、维护保养期限:________台均为自20____年月日起至20____年月日止。
3、合同总金额:________人民币叁拾万圆整。
第二条、维保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维保费用的计算:________为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贰仟伍佰圆整。
2、维保费用的支付方式:________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天。
3、维保费用的支付期限:________按每月第一天计不超过三天。
第三条、维保的范围、具体项目、方式及要求。
1、维保的范围:________乙方负责对塔吊的电气系统和可运转的机械部分进行维保,其中不包括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
2、维保的具体项目:________乙方每月对每台塔吊进行两次的定期机械、电气维护,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塔机出现故障乙方人员随时赶往现场进行维护。
3、维保的方式:________乙方只提供现场的人员维保服务,不提供任何维保所需的零配件。
4、维保的要求:________乙方要求甲方必须采用100%原厂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同时在维保时提供两名相关人员协助操作。
第四条、塔吊原技术资料、图纸、维保记录等的提供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一整套塔吊从开始安装到使用至今的所有出厂原始资料、安装调试记录、维保记录、电气和机械的零配件更换记录的复印件,同时告知乙方厂家的维保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于乙方更全面的掌握塔吊使用过程中的所有细节信息,有助于更迅速和彻底的'解决各种现场故障以及合理地安排维保的具体项目和时间。
第五条、维保前甲方的相关准备工作。
1、整机检测:________由于塔机整机已经使用一年,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委托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对塔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校核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合格证明,以确保机器不含有使用的安全隐患。
2、现有问题排除:________乙方要求甲方在塔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对塔机上的所有机械结构进行一次检修,将所有现在塔机上缺少的安保设施完全恢复,同时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电气柜、箱、线路等进行一次彻底整改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3、双方对现存问题的共识:________乙方经过了解和实地查看,对塔机的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现象很重视,考虑到未来对塔机使用可能造成的影响,要求甲方和制造厂家联系并从根源上解决此问题,如果此问题未得到最终彻底解决,由此(即起升电机调速电阻频繁烧坏)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更换电阻、停工)和连带损失(如烧坏电机和电气线路、因更换电机长时间停工)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________。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保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对乙方的维保工作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安排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维保工作中的任何细节内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维保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异议并及时告知乙方。
2、甲方义务:________。
(1)甲方有义务为维保期间乙方人员提供食宿。
(2)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工具、时间安排等以辅助乙方的维保工作。
(3)甲方有义务在维保过程中及时提供给乙方原厂生产的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如因配件供货不及时或配件本身的质量问题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义务督促塔吊司机遵守设备操作使用规程进行生产作业并随时告知乙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如隐瞒设备真实运行情况使设备带病工作或由此造成乙方维保不到位,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权利:________。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在使用塔吊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如果违规问题不能彻底杜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有权提出维保工作中的零配件计划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采购,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零配件无法及时供应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有权提出每月定期维保的时间和项目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维保期间的工作安排,如甲方无法及时配合应提前通知乙方,对于由于拖延乙方的维保工作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义务:________。
(1)乙方有义务每月两次定期对塔吊进行维保,同时在日常使用中如塔吊出现故障需要维修,乙方维修人员应在四小时以内赶赴现场进行及时处理。
(2)乙方有义务督促甲方对于塔吊的供电电源部分、塔吊的基础部分、塔吊的焊接结构件等进行定期检查,但这些项目并不属于乙方的维保工作范围,所以由于这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有义务对于在维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如因甲方拖延未及时解决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有义务对每一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保工作中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记录并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乙方维保金时,乙方将暂停所有维保工作,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维保金和(或)暂停所有维保工作,暂停维保工作期间乙方将不承担任何因塔机故障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其它连带责任。
(2)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3、除以上条款外,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经双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合同附件等形式的书面材料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个月的预付维保金后生效。
设备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设备数量
备注
2.1维修保养
2.1.1乙方负责对上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保证每周一次保养,每年一次大保养。
2.1.2乙方提供合格的保养技工,按规定对设备各部位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维修,确保设备保持最佳状态运行。
2.2应急召修
在合同期内,如设备发生故障需做紧急维修,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说明情况,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务必2小时内到达抢修。(遇特殊情况不能到达,乙方应说明情况,和甲方人员协商合理解决)
2.3相关说明
2.3.1乙方在维修保养工作期间,甲方操作人员应在现场协助,并指定专人负责双方联系,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方便。
2.3.2甲方免费提供维修保养所需的水、电源、焊机及相关工具。
2.3.3维修保养所需材料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可负责代购,价格、数量由甲方确认。
3、维修保养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1维修保养费用总计: 人民币
4.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半年甲方付50%,余款50%在合同期满后3天内付清。
5.1本合同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上述者,则按违约处理,违约方赔偿对方本合同总费用10%每次的违约金。
5.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机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双流县华阳德玛电脑经营部(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下述办公设备的维护、维修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办公地点的主要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提供相应的故障排除、技术支持的服务。乙方的服务形式以工程师上门服务和定期巡检的方式为主。
二、甲乙双方共同建立机器设备档案,并由乙方对档案内的办公设备提供维护、维修、巡检等服务。
三、协议签署后,乙方在短期内完成甲方办公设备服务档案的建立,提供定期安排工程师上门巡检服务,保障办公设备软硬件和附属设备的正常运行。协议期间,甲方临时遇到办公设备故障时,乙方提供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用户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上门服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下午5:30(周末另行协商)。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甲方参加维护服务的机器必须是能够正常运行的机器,不得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对设备的检测、维修的便利条件;甲方有义务共同维护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及设备的正确操作,杜绝人为损坏;甲方对乙方的服务不满意时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直到满意为止。
乙方: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服务规范,需要更换硬件时尽可能提供最经济的解决。
办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为维修提供方便,进行配合,并能对设备进行完全操作;乙方对甲方的服务在承诺时间内不能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拖延;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如无法及时排除故障,应向使用人如实说明情况,并及时与设备主管部门保持联系;乙方在维护过程中,必须对甲方办公设备中的数据资料保密。若有泄漏,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五、服务价格:电脑30台单价200元,打印机15台单价200元,若办公设备遇到需要更换配件时,由甲乙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议。
六、合同期限:
此合同服务期限为壹年(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5月1日)合同金额:9000元,玖仟元整(大写),协议签订后付款。
七、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及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一致同意由本协议签定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协议生效及解除。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本合同期满后双方均未提出异议则本合同相应顺延。如果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条款与中国法律抵触,该条款失效,但其他条款仍然保持有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机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依互惠互利原则,就甲方负责乙方全部打印机维护保养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三、甲方的义务为:当本合同范围内的打印机发生故障时,应乙方的要求,于二十四小时内派员上门进行处理,并于合理期限内处理完毕交付乙方使用。
四、当乙方打印机出现严重故障,需打印机厂商维修时,甲方负责联系厂商上门维修,不能上门维修需要送修的,甲方负责搬运打印机。保修期外的打印机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承担甲方搬运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打印机损坏,甲方应负责无偿修复;
七、甲方负责维修的故障范围包括正常使用之损坏、故障等,但不包括不可抗力引起的损毁;及人为故障或环境造成的损害如(水浸、电击、撞击、自行拆修等)。
八、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打印机维护保养费总计人民币陆仟玖佰元整,此款应于20xx年03月31日之前一次性支付,乙方迟延付款视为违约。
九、合同经双方盖章,负责人签字后成立,乙方支付第一期维修保养费后即时生效。
十、本合同效期一年,20xx年3月01日至20xx年2月29日止。期满双方可续签。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双方在履行合同中遇有本合同未尽事项,应以诚实信用、互利互惠为基础,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法人代表(签名):
附件:本合同规定内的打印机型号、数量及机身号码。
机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一、总则。
1、购买重庆互创的办公设备耗材,可享受打印机免费维护保养、维修(维修配件除外)。
2、不能自行在外购买本合同维护保养、维修以内的打印机办公耗材(如有购买本合同以内打印机办公耗材,不予维修、保养维护)。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三、维护及服务内容。
专业人员为您提供的清洁保养服务,可以帮助您更好地使用产品,提高系统性能,延长使用寿命,清洁保养服务包括:
1、检查外部设备场地环境。
2、检查打印机的打印记录及错误记录。
4、打印机硬件清洁正常每一个月一次。
5、运行诊断程序测试各部分子系统(如进纸系统、电器系统等)。
6、清洁保养服务技术指导和建议。
四、响应时间。
1、即时电话诊断。
2、现场服务。
用户在乙方办公内,当电话诊断不能解决问题时,乙方将安排专业工程师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五、维护的打印机设备。
六、争议处理。
2、在争议的处理过程中,除正在协商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照章执行。
七、乙方下列情况不负责任。
1、其它特殊情况,如火灾,水灾,地震以及在客户搬运等过程中造成的损害。
2、自选拆卸,维修的损害。
八、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
甲方:地址:电话:传真:
代表:
(盖章)。
乙方:地址:电话:传真:
代表:
(盖章)。
空调的维护保养方法
空调器按其功能分为电原型和电热型两种,一种只能制冷,另一种冷暖两用。空调器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制冷循环系统用电动机驱动压缩机;二是通风循环系统包括风扇电机,离心风机和抽流风机等;三是电气控制系统。空调器火灾原因主要有:
1、安装不符合要求。
1电源线与电机等连接接头接触不良或松动,过热打火引热空调机塑料外壳等可燃物起火;2选用的导线截面积过小造成超负荷起火;3选用的插头容量过小耐压低,导致被击穿,引起短路起火;4保险丝与空调器容量不匹配,当出现故障时不能迅速熔断引起;5误接电源起火。如窗式空调器通常使用单相220伏电源,电源插头是单相三线插头,误以为是380伏的三相电源,因误接起火;6安装位置不当。空调器安装在可燃构件上,距离窗帘、木结构等物体间距过近或安装在潮湿部位未做防潮防雨处理,或遮挡面积不够,夏日空调冷凝器受阳光照射时间过长,正午高温时温度高达40℃以上,使得空调机连续运行几小时不停,压缩机过热,过载保护器频繁动作烧毁压缩机或电路起火。
2、电热型空调器的风扇停转。风扇停止转动有两种原因:一是空调机本身发生故障,例如轴承磨损使风扇叶片偏转,卡住外壳,造成风扇停转;二是风扇和电热管受不同开关控制,空调机关闭时未切断电热部分的电源。若风扇停转,热量大量积聚,温度不断升高,能引燃电热管附近的可燃物。
3、油浸电容器击穿时产生的高温火花引燃机内衬垫与分隔板的外壳等起火。电容器被击穿的原因:一是电源电压过高;二是受潮漏电,电容器质量差,受潮后绝缘性能降低,漏电员流增大,导致击穿。
4、使用不当引起。
1用户没按照说明书要求操作电热型空调器,用户停止其制热后,没有用通风档冷却其电热部分。因为电热丝热惯性很强,空调器电热部分断电后,若不用风扇对其冷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电热部分仍然保持着较高的温度,烘烤着四周的可燃物,时间一长,导致可燃物分解、碳化、起火。
2空调器停止后立即被启动。空调器停止后的短时间内,其压缩机进、排气两侧压力差比较大,应让高、低压两侧经毛细管达到平衡后再启动,否则,很可能因压缩机负荷增加,电流剧增,导致电动机烧毁。
5、电源电压过低引起。
电源电压过低使空调器、风扇电机转速过低散热不好,温度过高引燃隔板、衬垫起火或电机过热线圈短路起火。
电梯维护保养合同
乙方: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的规范要求,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及延长电梯的使用寿命,确保人身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承担派出专业人员,对贵单位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乙方负责维护保养工作的任务和内容:
(一)工作任务:每月由专业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二次例行保养,主要是对电梯进行日常和定期的检查、调整、润滑、更换、清理等工作活动;以保证电梯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一旦出现运行故障,迅速到达现场排除,恢复电梯的正常运行。
(二)工作内容:
1、检查、调整、润滑的工作项目。
(1)对机械、马达和控制器进行注油和清洁。
(2)对电梯机件进行润滑。
(3)轿顶上所有安全装置进行检查、调整。
(4)检查井道内轿厢和对重导靴、对重、缓冲器、保险装置及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
(5)保持导轨适当之润滑,导靴运行正常。
(6)检查并润滑厅门、轿门、门铰链、门吊板、门导靴。
(7)检查曳引机钢丝绳张力并清洁。
(8)打扫机房、井道、底坑的卫生(不含轿内、厅门外的卫生)每月一次。定期检查维护限速器、安全钳及各项安全装置,每年做一次空载安全试验。
2、年检前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配合甲方、特种设备安全检测。
3、乙方在对电梯进行保养及维护工作时,对所有正常损坏的机件或需更换的机件,均应及时予以更换,不得遗留设备安全运行隐患,保证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更换机件(含油料)所需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不属维护范围之部分:
1、人为的损坏部份。
2、井道进水或底坑渗水造成电梯部件被淹没或受潮损坏部份。
3、自然灾害。
以上原因造成电梯不能正常运行,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用户进行有偿修复。
二、乙方维护保养电梯工作所依据的标准是。
gb7588-20xx、gb/t19775-20xx、gb10060-93,通过正常的维护保养,确保电梯的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技术监督部门的年度检验合格。
维护时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届时期满,协议履行完毕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履行,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
四、安全工作责任。
1、乙方在维修保养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一系列电梯法规和标准。否则造成使用单位的人身设备事故和损失,乙方应负全责。
2、乙方对电梯用户应建立24小时全天候的召修服务。接到召修通知,在半小时内派出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紧急处理。否则,遭致用户投诉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及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3、乙方须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本台电梯的维保工作,并填写电梯维修保养记录一式二份,交甲方一份备案保存。
五、维保电梯的品牌、型号及保养费用。
六、付款方式。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按时付款,乙方有权终止对电梯的保养,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如不按服务内容或约定的时间进行保养,甲方可单方中止合同。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维护保养合同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有关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租赁设备)租赁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租赁设备使用目的: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结构类型:
1.4建筑面积:
1.5建筑高度:
2.租赁设备:
2.1租用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塔吊)。
2.2规格型号:
2.3设备编号:
2.4塔高____米,臂长____米,臂头起重量____吨,轨道长度____米。
2.5市建委颁发的统一编号________________。
2.6塔吊设备的附件包括塔吊电缆、钢轨、枕木及随机工具等。
2.7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设备是其所有的或有权处分的。
3租赁设备数量____台。
4租赁期间:
4.1租赁期间为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4.2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书面通知乙方延长租赁期限,本合同延续,双方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履行。
5.塔吊安装准备:
5.1乙方应在订立本合同后即时向甲方提供有关塔吊安装的现场和技术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现场条件,做好场地、道路、电源等准备工作。
5.2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场地情况,向甲方提供塔基处理方案及图纸。
5.3塔吊基础预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术指导,甲方安装。甲方按乙方要求进行塔基施工,经乙方验收合格后立塔。
6.塔吊进场。
6.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进场。甲方应当提前3日通知乙方。
6.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有关塔吊使用要求、安检部门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以及其他技术数据的复印件文本并加盖公章。
6.3塔吊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及运输风险由乙方承担。
6.4乙方保证进场塔吊质量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单证的质量说明,并经市建委和技术质量监督局检验合格,技术性能良好。
6.5乙方迟延进场,或不符合6.4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
7.塔吊的安装、调试与验收:
7.1塔吊的安装、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安装、调试,确保正常使用。
7.2乙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拆装资质的企业进行塔吊拆装,作业人员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同一台设备的安装和预升、锚固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塔式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及起重机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原厂使用规定。
7.3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有关验收资料、塔式起重机安装(包括路基轨道铺装)顶升、锚固等交底和验收记录表(八张表格),乙方应在塔吊正式作业前交甲方存档备案。
7.4调试、安装后不能达到验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施工安全交底与协议:。
8.1甲、乙双方在施工前共同对塔机组人员和吊装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甲、乙双方依据有关规定订立《安全管理协议》。
8.2塔吊吊装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协议》要求。
9.塔吊作业防护。
9.1吊装严禁超出施工现场的范围。
9.2甲方对妨碍塔吊回转半径内安全作业的变压器、供电线路、房屋、人行道等设施进行防护。如因防护不当而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10.塔吊作业人员:
10.1每台塔吊乙方应当配备的专业操作人员包括:塔吊司机____人;信号工___人;挂钩工___人。塔吊司机、信号工应当专人专岗,挂钩工应当相对固定。10.2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并具备相应的实践操作能力,保证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10.3乙方应确保甲方作业班次要求,保证在塔吊性能允许的范围内满足施工需要。塔吊司机应当积极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点,塔吊司机保证随叫随到,优质服务。
10.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坏甲方的工作规章管理制度。
10.5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劳动保护用具。
10.6乙方应当对其指派的操作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对塔吊司机进行定期体检。
10.7甲方对乙方配备的塔吊司机提供食宿条件。非因甲方过错导致操作人员在生活中发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10.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对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操作人员进行调整。
11.塔吊作业:
11.1塔吊司机应保证专机专人,持证上岗。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作业法。
11.2塔吊司机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十不吊”规定,确保安全生产,发现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责令停机,并立即通知乙方共同采取措施。
11.3塔吊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运行中禁止养护;操作人员离机或者作业中停电的,必须切断电源。
11.4乙方应认真执行塔吊的交接班制度,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11.5吊索具、钢丝绳、钢丝绳、吊钩、卡环必须使用安全产品,保证施工安全。
11.6乙方使用塔机需要顶升、锚固,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计划。塔机及逮子绳以所有部件由乙方免费提供。
11.7乙方操作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害的,承担全部责任。
12.禁止行为:
12.1未经乙方授权,甲方不得将租赁设备转租、抵押、质押。
12.2在租赁期间,除非本合同约定,或双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机。因乙方停机影响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3.塔吊故障:
13.1塔吊发生故障,乙方应当及时抢修或予以更换。由于未及时抢修或更换,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3.2塔机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组织抢修。在早6时至晚22时正常使用段内,维修时间超过4小时,扣除1日台班费;维修时间超过8小时,扣除当月10%台班费;维修时间每超过24小时,扣除5000元。
13.3乙方对因机械故障所引发的事故及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4.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14.1设备租赁期间,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保证塔式起重机运行中装置(四限位、两保险)灵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适用状态;塔机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检查要求标准;机械噪音控制符合环保要求。
14.2乙方应认真实施维修、保养制度。塔吊维护、保养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每月维护保养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14.3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塔吊管理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双方各备一份存档。
15.租赁费:
15.1进出场费:塔吊进场安装验收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进出场费(含塔基预埋、进场安装、出场拆卸及运输顶升及锚固等费用)____元。15.2塔吊台班费: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采取按月结算的方式,每月台班租赁按____元/月,月租赁费计算按约定台班费/30×作业天数,甲方提供24小时配合服务。结算方式:支票结算;甲方出具租赁业正式发票,乙方每月按时支付甲方上月台班费,租用停止时,乙方办理报停手续,并按报停手续结算,租赁费用在拆塔后半年内结清。
15.3甲方具备承担一定风险能力。当建设单位出现资金暂不到位时,甲方应予允许并充分理解,保证不影响乙方施工生产需要。
16.其他事项:
16.1施工中,如因设计或建设单位导致使用需求改变,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费用由双方商议。
16.2塔吊设备的附件运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并经甲方查验、签收后,塔吊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丢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16.3由于政策性、上级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损失费。
16.4甲方必须服从配合乙方关于创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过程中的各项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并在限时内整改安全隐患。
16.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双方就塔吊租赁有关事宜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时起生效。
18.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
19.本合同共八页。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20.补充条款:
20.1在拆塔过程中,如果场地不能满足甲方使用50顿汽车吊时,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车所发生的费用由乙甲各方各承担50%。
20.2。
甲方:
签署人:职务:
负责人:
地址:电话:
乙方:
签署人:职务:
法定代表人:
地址:电话:
塔吊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铁路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乙方(承揽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月日
签订地点:________
甲乙双方年月日签订的空调维护保养服务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空调维护保养服务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维保设备情况
维保设备明细清单。
第二条维保项目、期限及费用
1.甲方在签订合同后的/日内,将本合同维保费用总额的/%,计/元以/方式支付乙方;剩余部分费用计/元甲方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乙方。
2.维护保养服务费每季结算一次,服务费单价为每季度。乙方应在每季度末之前将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甲方。
3.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
(二)乙方应在每季度结束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账户信息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
开户银行:__
银行账号:__
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任何一方如需改变上述账户信息,应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通知而遭受损失的自行承担,若使另外一方遭受损失的,应赔偿相应损失。
第三条维保服务的保养内容及技术要求
见附件2:________维保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四条维保方式
(一)乙方安排专业人员每天对维保范围内设备进行一次定期查检查中发现设备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修理,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二)乙方安排专业人员夏季制冷高峰期和冬季制热高峰期前,在甲方要求时间内,进行一次杀菌、消毒、(净化处理),去除微生物滋生,消灭细菌根源,使风机所送调节风符合空气卫生标准,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三)当维保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小时内安排专业人员及时排除故障。
(四)乙方维保设备时应填写《维修工作记录》一式份,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和处理过程,存档备查。
(五)维保服务范围内备件和材料均有乙方提供,甲方不在另行付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有权对乙方维保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根据检查情况核减维保费用。
(二)乙方进行设备检查及处理故障时,为其提供场地使用、供电、网络等配合工作。
(三)指派负责管理维保设备的专业人员配合乙方工作。
(四)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维保服务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维保服务费用。
(二)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年度维保工作计划,内容包括维保设备清单,巡检计划,并与甲方设备使用部门联系确定具体维保服务时间。
(三)每次开展维保服务前应提前日通知甲方。
(四)开展维保服务时应当尽量避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五)为甲方提供空调维护及常见故障处理的咨询,相关资料和信息等。
(六)维保工作记录填写要字迹工整,信息准确、完整,维保工作记录须经甲方签字确认。
(七)应当建立并落实维保服务工作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因乙方原因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或设备故障等问题,其经济损失赔偿和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的设备维保服务工作转包或分包。
(九)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各类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向甲方通报情况,并应全力施救、维护现场秩序,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同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事故;未积极施救的,应就扩大部分损失承担责任。
(十)乙方工作人员在维保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乙方工作人员发生铁路运输人身损害由乙方负责处理,给甲方包括甲方上级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损失。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响应或排除故障,对甲方运输生产或其它业务造成影响的,每超过1小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该设备维保费用总额%的违约金。
(三)甲方发现乙方维保服务过程中存在巡检次数不够、服务报告不符合要求、虚构维保记录等情况,每发现一次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元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二)款内容的,甲方支付维保费用的时间相应顺延。
(五)乙方履行合同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铁路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或第三人财产损失、人身损害的,独立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司法机关等裁决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等。
(六)乙方擅自将设备维保服务工作进行转包、分包的,按照本合同约定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无故逾期支付乙方维保费用的,每日向乙方支付逾期未支付维保费用%的违约金。
(八)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同变更和解除
(一)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二)因违约方行为造成守约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发生铁路部门政策调整或甲方上级部门重新规划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因乙方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
2.未按约定及时提供维保服务或虚构维保记录次及以上的。
3.擅自将本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
4.未按要求存放维保所需主要备件的。
5.乙方未在甲方要求限期内响应或排除故障,对甲方运输生产或其它业务造成影响的,合同期内累计发生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维保费用总额%的违约金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税费变化的,双方可根据税费变化情况对合同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第九条保密条款
(一)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或技术信息,以及一方在履约过程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缔约条件、谈判内容等,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除非提供方书面明确说明为公知信息的以外,均可能构成其“保密信息”。信息获取一方保证应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信息免受公开,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该等保密信息,并且除为履行本合同目的外非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使用任何保密信息。前述保密措施应合理并不得低于知悉一方对自己的保密信息所采取的保护效果。因一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等保密信息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所有损失。
(二)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的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及其副本、以及所有包含该保密信息或其部分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三)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
(四)上述保密规定不应当适用于以下信息:________收到信息的一方有书面记录可以证明其在披露方向其披露该等信息之前已经知晓该信息;收到信息的一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保密义务即从其他渠道获得的公开信息;或者收到信息的一方从对该等信息不负有保密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信息。
第十条不可抗力
(一)在合同履行结束之前任何时候,如果发生任何合同签订时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重大传染性疾病以及战争等不可抗力情形,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决定暂缓履行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二)如果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不视为违约。
(三)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30日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四)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否则,未采取合理努力方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通知
(一)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要求、文件往来等都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受送达方应及时签收。如由于受送达方的原因不能送达或拒绝签收的,送达方可采用挂号信或者邮政特快专递邮寄送达,邮件寄至本合同记载之地址时,即视为送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一方变更联系人或通信地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确认的送达地址: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
乙方确认的送达地址: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
双方上述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本合同履行期间各类通知、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诉讼文件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约定采取向提起诉讼。
(二)诉讼或调解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争议的其它部分。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条件及文本数量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双方应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三)因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导致合同价款中税费发生变化的,相应税费双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执行。
(四)本合同产生的债权,乙方不能向第三方转让和质押(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保理、应收账款质押等)。
(五)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
(六)本合同所列附件做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甲方: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
(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