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心得体会(六篇)

时间:2023-07-07 06:01:44 作者:曹czj

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应该马上记录下来,写一篇心得体会,这样能够给人努力向前的动力。优质的心得体会该怎么样去写呢?那么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心得体会怎么写才比较好,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条例心得体会(六篇)篇一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贯彻实施好两项党内规则,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古人云: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作为基层年轻干部,要时刻铭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一寸光阴一寸金 的道理,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本领恐慌的危机感,不进则退的压力感,干事创业的责任感,执政为民的使命感,扎根基层,干事创业。

我们都知道,在放风筝时,手里的线越长,风筝就飞得高远,这就告诉我们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广大年轻干部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远大志向,追逐为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而不懈奋斗的伟大梦想。树木之所以参天,是因为根须深植;丰碑之所以巍峨,是因为底座牢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放飞风筝者身体素质不够硬,外加风力不佳,则必然线断筝落,人生亦是如此,筑牢基础才是关键。天高任鸟飞,海阔任鱼跃,年轻干部在基层工作,要有如鱼得水、如鸟脱笼之感,强化学习、公仆、家庭、择友四种意识,拼命地锤炼才干,筑牢梦想之基,放飞梦想,追逐梦想。

一、强化学习意识,筑牢综合素质

细节在于观察,成功在于积累。积累始于学习,成于学习。一个人的能力和水平是有限的,只有进一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提高文字水平和综合素质,才能出色的完成各项工作。作为年轻干部,一要切实转变学习态度。要抛弃为了装点门面、为应付搞突击、搞检查而学习的心理,放下功利之心,加强学习,深刻领会,防止浅学辄止、浮光掠影。同时,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学海无涯、学无止境,要力戒自满,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终身学习理念。二要加强对党史的学习。要明白在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是中国国情和中国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道路,年轻干部要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强化理论和党性修养,坚守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三要加强对先进典型人物的学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年轻干部要弘扬焦裕禄、兰辉等先进人物的奉献精神和高尚品格,见贤思齐、奋力靠齐。要以其为榜样,照镜子、找差距,正作风、办实事。四要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基层工作内容繁杂,变化日新月异,做好新形势下基层管理和服务工作,必须加强对所属系统的工作特点、发展状况和不同时期矛盾焦点的学习,学习和掌握群众工作方法,边学边查,边查边改,真正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

二、强化公仆意识,筑牢为民情怀

当我们接受党章,在党旗下宣誓的那刻起,就意味着我们已经成为先锋队的一员,成为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应该成为我们学习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年轻干部,一要心中有民,常发公仆之愿。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年轻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群众观点,摆正自己同人民群众的位置,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切实把自己看成是群众中的普通一员,不要乐于当官做老爷,而要心中有民不忘本,甘当人民的长工, 甘当人民的勤务员,做任劳任怨的老黄牛、发光发热的螺丝钉和有平民情怀的绿叶。二要服务为民,常励公仆之志。指出:今天,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是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作为年轻干部,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夙夜在公,勤勉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强化家庭意识,筑牢身心归巢

一个美满的家庭,犹如沙漠中的甘泉,涌出宁谧和安慰,使人洗心涤虑,怡情悦性。家庭,不仅是我们身体的住所,更是我们心灵的寄托处,美满幸福的家庭生活,是帮助我们成事立业的重要因素。因此,基层年轻干部要善于经营家庭,确保事业家庭两不误。一是对待父母既要孝更要顺。寸草心焉能报得三春晖,我们要从现在做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千万不要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同时,随着我们成家立业、生儿育女,父母对我们的爱的表达方式逐渐演变为对我们后代的关爱,这时,我们要清楚照顾子女的艰辛,多关心父母的身体,多陪陪他们,和他们说说话、谈谈心。在对子女的养育方式上存在分歧时,我们应尽量地倾听他们的意见建议,保留自己的看法,毕竟他们才是过来人。二是对待妻子要相敬如宾、举案齐眉。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富裕还是贫穷,健康还是疾病,快乐还是忧愁,都要毫无保留地爱着自己的妻子,对她忠诚到永远。要关心妻子的身体,尊重妻子的想法,成全妻子的事业,要同呼吸、共奋进。三是对待孩子要严慈相济。事业忙岂是不陪孩子的理由?要知道,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越挤越多。因此,年轻干部要多挤出时间陪陪儿女,陪他逛逛游乐场、蹲蹲书店,散散步、说说话,掌握孩子的心理想法,正确引导其三观的建立。同时,要明白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宠爱但不溺爱,确保他能快快乐乐、健健康康地成长。

四、强化择友意识,筑牢社交防线

人是社会之人,任何人都不能脱离社会而过着 人的生活,社会是人的集合体,人在社会上生活,首要的问题就是要学会为人处世,其关系到人的身心健康,关系到人的事业成败。笔者认为,作为年轻干部,为人处世首在慎交友、交益友。一要善谋擅断,用心交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也;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自臭也。年轻干部要善观察、多思考,善谋君子之交,远离小人。此外,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此话不无道理,但这不是拉帮结派、团团伙伙搞山头主义、圈子文化的理由,年轻干部要坚决摒弃圈子思想。二要胸襟宽广,坚持原则。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因此,做人不要太苛刻,看问题不要过于严厉,不要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斤斤计较。但这绝不是搞好人主义的理由。年轻干部要坚决抵制难得糊涂,要有求真务实的作风,在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面前,讲真理不讲面子,讲原则不讲私情,直言不讳,敢于较真碰硬,当宽则宽、当察则察。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基层工作任重而道远,年轻干部肩负着党赋予的光荣使命,承载着百姓的信任和期待,要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脚踏实地,锐意进取,争取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不平凡的实绩,奋力逐梦。

条例心得体会(六篇)篇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的纪律为脉络,删除了与法律重复的条款,将《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六大纪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的“四风”方面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纪律条文,开列了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突出了党纪特色,体现了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理念,真正实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言简意赅,高度概括,告诉广大党员要做什么、该做什么,是实事求是的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出台,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斗争具有重大意义。

区政协党组一定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实践,弛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坏斗争的丰富实践和成功经验,体现了以习xx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反对腐坏、建设廉洁政治的坚强决心,对于强化党的意识、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政协机关全体人员要深刻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当中,坚决做到知行合一、自觉践行。

条例心得体会(六篇)篇三

通过学习廉政准则,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各行各业的重要意义,作为征稽执法队伍的财务人员,也要紧跟时代步伐,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清风亮节、廉洁自律.我作为财务工作者,从三个方面浅谈对财务人员廉政建设工作的体会。

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强调了人的意识的反作用力,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优良的精神文化是指引和约束具体行为的强大动力。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对个人思想道德品质的深度考验。当前社会急剧转型过程中,作风问题、腐化问题已对长期执政的党形成严峻挑战,党领导下的每位干部职工也面临同样的挑战。要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就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思想根源入手,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和“鞭挞腐化、崇尚廉政”的良好氛围,以文化倡廉、以学习思廉、以警示促廉,使廉洁意识植根于每位干部职工的头脑中,人人牢记“八荣八耻”,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贯彻“为民、清廉、务实”的要求,防患于未然,真正从思想上预防腐化现象的发生。

一)爱岗敬业。它要求财务人员充分认识并珍惜、热爱本职工作,自觉主动履行岗位职责;以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正确处理责权利三者关系;具备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恪尽职守。

(二)熟悉法规。财务工作涉及面广,为了正确处理各方面关系,要求财务人员必须熟悉财经方针政策和各种会计法律法规与制度,确保财务处理的正确性。只有熟悉了准则、具备了娴熟的会计技能,才会遵循准则、坚持准则,做到客观公正。

(三)依法办事。财务工作以法律法规为指导,以会计处理为载体,涉及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所有经济事项和各色人物等,财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会计法》和相关的会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把好关口,依法理财,做到“不唯上,不唯情(钱),只唯法”。

(四)客观公正。财务工作的首要职能就是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客观公正的记录与反映,离开了实际发生的客观经济事项去进行会计处理只能是造假账。对一些特殊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坚持公正合理的原则,这不仅是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财务人员个人品德的体现。

(五)廉洁奉公。财务工作与钱、财、物紧密相联,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必须廉洁自律、奉公守法、公私分明,以国家、集体的利益重于一切为最高原则;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传统作风;在思想上筑起一道防污染和拒腐蚀的坚不可摧的壁垒,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住各种考验。

廉政的基本内涵是:“廉”为“政”服务,“政”以“廉”长存。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健全防腐体系的必然要求。加强财务人员廉政工作是从源头上治理腐化的有效措施,必须持之以恒,落到实处。

(一)树立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财务人员要自觉提高专业品德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讲求对事业的献身精神,维护会计职业的尊严,保持良好的社会形象。弘扬时代精神,牢固树立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掌握时代脉搏,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制定的财会法规,一丝不苟地按财务制度办事,认真进行核算和管理,忠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能,在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中发挥积极作用。

(二)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财务人员作为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执行者和实施者,一定要以身作则,多学习相关法规,加强法制观念,自觉消除一些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的风气。财会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涉及到执法守纪问题,财会人员要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不存私心,不怕打击报复,能自觉、大胆地同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作坚决斗争。而坚持原则是严格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管好用好各项资金的保障。

(三)依法办事,客观公正。秉公办事。公正无私是检验每一个财务人员有无职业良知,是否尽忠尽职的试金石,只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才能真正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否则就会有章不行,有法不依,玩忽职守,丧失原则,最终走向犯罪。财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时时刻刻都以国家法规、财经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才能在工作做到依法办事,客观公正,不隐瞒真相,不弄虚作假,敢于抵制一切违法违纪的经济行为。

(四)廉洁从政,克己奉公。廉洁奉公是财务人员应当遵守的一条重要道德行为准则,也是财务人员必须具备的品德。财务人员直接掌握着财权,整天跟“钱”打交道,受到利益诱惑的机会要比其他职业多得多,因此更要时刻把握好自己,不为金钱所动,不做金钱的奴隶。清正廉洁,是对会计人员的根本要求,更是考察一个财务人员是否真正称职的前提。所以财务人员更应坚持不懈地将清廉思想贯穿于实践中,自我检查,自我批评,不断摒除旧的道德观,在反复思想斗争过程中不断提高自律能力。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潮波涛汹涌,我们怎样才能乘风破浪、不断前进?在改革开放的金光大道上,我们怎样才能走得更远、走得更踏实?清正廉洁并非一句空话,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迫切需要,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迫切需要;它也绝不仅仅是空喊口号,需要我们用实际行动,践行科学发展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当好时代的弄潮儿,发挥好参谋作用,在平凡的岗位上塑造出财务人员崭新的形象。

条例心得体会(六篇)篇四

一、充分认识学习《准则》与《条例》的重要意义

历史的经验告诫我们,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取得的政权也不可能保持稳定,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的以来,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新修订的《准则》与《条例》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自觉学习《准则》《条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学习好《准则》与《条例》,是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自觉认真学习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始终把纪律与规矩挺在前面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用纪律和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牢记“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自觉接受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就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准则》与《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财政事业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财政干部。

条例心得体会(六篇)篇五

最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每个工作岗位的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前一部重道德自律,后一部重制度他律,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既树立崇高的道德追求,又划定明确的行为底线,作为一名人民银行的党员干部,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必须头脑清醒,言行一致,做到“明规范、慎用权”;“廉从政、作表率”。

首先,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认真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章程》,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准则》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

其次,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准则》的各项标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最后,要充分认识《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当前,我们党已经是一个拥有八千多万名党员的世界上的第一大执政党,在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长期执政,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艰巨复杂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面对党所面临的各种考验和危险,即“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中国共产党第xx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如果没有统一的意志和严明的纪律来维护,只能是一盘散沙,只会是一事无成。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准则》和《条例》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要以严和实的标准守住小节,管住小事,注意养成守规矩和自我约束的意识,以苛刻的态度检讨自己,一招一式,一言一行都不能脱离规矩,触动“高压线”,尤其在利益诱惑面前坚守原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远离“陷阱”,不能让小节小事成为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窗口,做一名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

条例心得体会(六篇)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地方党委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时俱进,立规定矩,有效地破解影响地方党委领导作用发挥的制度障碍。

近年来,各地曾出现一种叫“现场办公”的决策方法,一些地方党委“一把手”当场拍板解决重大的现实问题。这种方法初看上去似乎非常好,既树立了领导深入基层,雷厉风行的形象,又一下解决了实际问题。可仔细一想就觉得不对头,因为按照传统的经验方法进行决策,不注重征求广大群众和专家智囊的意见建议,异想天开,雷声大雨点小,虎头蛇尾,让决策在执行中走样、变形,偏离“航线”“正规”,结果事与愿违。

笔者认为,《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的修订发布可谓是一场“及时雨”,意义重大。

事实上,地方党委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的关键一环,是地区重大事项的“真正决策中心”,必须用好。如果党委工作一旦失当,不仅造成地区资源浪费,延误地方经济发展,更会损害国家及当地群众的切身利益,使地方党委的形象受损,威信降低。

《条例》是重塑党委形象的“明镜”。《条例》修订可谓正当其时,实事求是,对地方党委工作中出现的痼疾“开刀”,对症下药,去伪存真,在“破”“立”结合之间,不仅给地方党委提供了规范性文件的指导,立了规矩,拉起了“红线”,提供了制度保障,更突出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让其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条例》是从严治党治国的“重器”。地方党委要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理念,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紧密联系本地方实际,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领导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涵盖从集体到个人、从指导到规范、从激励到约束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着力在选干部、配班子、强组织、聚人才和谋划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决策,创造性开展工作,在落实依法依规全面治党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条例》是提升运行效率“法宝”。保障地方党委领导进一步健全集体职责分工,力促地方党委提升整体运行效率的制度必然。而此次新版《条例》首次在“职责”一章中对专职副书记的岗位职责进行了具体规定,即主要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同时可以根据需要协调和负责其他方面工作。这样一来,对专职副书记职责做出明确的规定,不仅可以让党委分工更加科学化,还有助于提高地方党委的整体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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