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个人工作总结(汇总18篇)

时间:2023-11-28 20:02:06 作者:FS文字使者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反思过去一个月的工作,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借鉴。以下月工作总结范文是经过认真筛选和整理的,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资料。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根据县委办关于印发《寿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xx]12号文件精神,按照寿县卫计委相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院于20xx年3月20日上午召开了全院职工大会,由鲍世春院长动员全体职工参加学习、自查、整改。同时在动员部署工作基础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查找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根据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以人为本、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原则,紧紧围绕“教育、自纠、查处、整改”四个步骤,不断增强全体职工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清除问题根源,全力解决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既要立足当前,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强化纪律建设,促进医务人员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法规范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找准主要问题,分类实施,大力弘扬高尚医德,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我县卫生机构突出问题,我院经过全面梳理,整理规范,将相近的内容合并,归纳为以下方面的问题。

1、部分药品有网下采购的现象。

2、医疗服务中有不规范的处方、不合理的治疗现象。

3、医疗服务态度不够热情,个别职工存在对病人态度生、冷、硬、推的现象。

4、健康扶贫领域存在形式主义,扶贫工作中有时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对待突击性的工作,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去把这项工作做的最好。

(一)部分药品(急救药品)网下采购的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规范网上采购药品的行为,杜绝网下采购。

(2)医院和村卫生室购药必须遵守网上招标采购和药品备案采购的制度。

(3)必须从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政策。

下一步整改措施

(1)、认真执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政策和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学习《关于印发完善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2)、建议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建设进一步的完善、医药配送企业的配送进一步到位。

(3)、完善药事管理制度,不违规采购药品,并按时回款给医药企业,不拖欠药款。

(二)医疗服务中有不规范的处方、不合理的治疗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遏制过度检查和不规范治疗的现象。

(2)学习《处方管理办法》等内容,组织医务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处方,提高质量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杜绝不规范的处方出现。

(3)加强临床质量和处方工作检查,加大对医务人员不合理检查、滥检查的处罚力度。

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按照《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各种病种临床路径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行为。

(2)进一步加强临床检查和处方质量的督查。

(3)对查实的医务人员的过度检查和不规范治疗,登记记录作为该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并与职称评审、晋升晋级、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三)医疗服务态度不够热情,个别职工存在对病人态度生、冷、硬、推的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建立完善的医患沟通机制、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间的沟通和交流渠道。公布医疗机构的投诉电话,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类投诉。

(2)强化“以病人为中心、注重细节服务”的理念,找准医疗机构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针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切实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3)加强行风建设,不断的提高我院的医疗技术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

(4)不断强化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方便患者就医作为医疗机构的第一要求。

下一步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与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接待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定期通报信息,督促有效整改。

(2)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学习、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建设。

(3)坚持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将医德医风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晋升晋级、评先评优等挂钩,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4)完善监督约束机制,遏制腐败行为发生。

(5)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服务中做到语言文明、耐心解答,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

(四)健康扶贫领域存在形式主义

近期整改情况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坚定信念,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下一步整改措施

坚定信念是根本,强化责任是关键,加快作风转变是动力,严明纪律是保证。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宗旨意识,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致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在科学理论指导下,加强制度的学习和掌握,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务求工作实效。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在xxx镇党委政府领导下,以热忱的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始终围绕上级单位抓好中心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努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社区矫正是当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当中的重点内容,社区矫正人员的情绪是否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辖区社会的安全稳定。xxx司法所工作人员能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和指示,积极做好这项工作,能做到“一人一档”、档案齐全,并根据每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要求每位社区矫正对象每周定期汇报其动向,每月到司法所进行集中学习活动,就其一个月以来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总结,并适时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家访,加强教育管理,做好心理辅导,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重不脱不漏,不再重新犯罪。目前,xxx司法所在册社区矫正人员22名。

(二)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在基层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日常工作中,xxx镇调处中心工作人员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积极参与辖区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根据矛盾纠纷的轻重缓急把群众的矛盾纠纷像一块石头一样放在心里,不调解好,不落地。自今年以来,xxx镇共成功调处纠纷1400余起,其中达成书面协议的有12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百分之100,协议履行率达到100%。未发生因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而使矛盾激化转为刑事案件发生,为维护xxx镇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工作。提供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希望工程”,是切实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种保障制度。自20xx以来,我共接待司法所群众来访400余次,得到了辖区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四)做好日常报表上报工作。从20xx年起,基层司法所数十项业务报表我均通过网络信息平台按月、季度、年度定期进行上报,除此之外我还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每月上报共计10余项的各类基层民间纠纷调处统计表的电子版报表,在日常的工作中我都能按照上级司法局要求,每月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及时收集各项数据,按时上报各类报表。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立足自身职能,坚持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创新思路、务实举措、锐意进取,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创先争优、走在前列,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今年,市荣获首批“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

(一)突出实体化,完善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升级改造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争取市里支持,统筹综治中心建设,按照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将行政执法监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社区义工、心理咨询矫治、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开发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配备公共法律服务终端一体机,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提升镇街(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实现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互联互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向基层延伸,形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市、镇、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突出实战化,规范运行四大智慧平台

一是搭建智慧监督平台,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全市29个行政执法部门逐一配备了4g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搭建了行政执法可视化监督平台,并与“雪亮工程”对接,对执法活动实行全景式记录,弥补了执法记录仪拍摄盲区,实现了执法记录仪的主观单方记录与“雪亮工程”的客观全面记录有机结合,有效避免、化解行政纷。

二是搭建智慧调解平台,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格局。搭建起矛盾纠纷收集汇总、研判分析、分流督办、调处化解于一体的网上调解管理即时办理平台。同时,市、镇街、社区三级建成集视频会议、视频调解、远程指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调解工作视联网平台,并与“雪亮工程”有机衔接,借助“雪亮工程”精准抓拍有关案件细节,固定证据,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强力支撑。

三是搭建智慧矫正平台,推动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深度融合。以我局被确定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示范试点为契机,统筹利用“雪亮工程”人脸识别、车牌抓拍、高空瞭望综合防控系统,构建集日常监管、远程点验、电子定位、执法协同、执法监督、教育帮扶、远程督察、心理矫正八大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监管帮扶信息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24小时的精准监管和网上在线学习教育帮扶。精心打造了“一中心两基地”,即“社区矫正中心”“心理矫治基地”和“教育帮扶基地”,与市阳光义工协会联盟,并借助智慧矫正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帮扶活动。依托智慧矫正平台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搭建智慧顾问平台,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研发了社区法律顾问管理信息化平台,打造集服务、管理、监督、测评于一体的“社区法律顾问”管理考核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全面实现社区法律顾问办结法律服务事项一宗一录入、一宗一测评,实时动态掌握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实现工作全程留痕、规范监管;不断加大工作监督力度,依托管理考核系统,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月动态考核通报制度,借助大数据技术,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月度情况即时收集、即时统计,实现工作数据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在线实时公开,确保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结果公开、公正、透明,以此倒逼社区法律顾问不断提高工作实绩,同时,借助智慧顾问平台,群众可以将法律服务需求事项予以上传,便可及时得到答复,足不出户就能满足法律服务需求,也极大地便利了社区法律顾问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三)突出法治化,统筹推进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高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法制审核。印发《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有关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打造移动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时效性;统筹利用雪亮工程,着力打造天眼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客观性;统筹利用民情通手机终端,着力打造网格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精准性;借力随手拍客,着力打造社会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群众性,强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制度落地。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全力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督察复核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分头主持召开迎察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调度。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情况报告,并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视察。市委依法治市办先后召开迎察工作专题部署会、工作调度会和培训会6次,组织全市法治监督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协调推进会,强化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确保了创建工作实效。

二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因地制宜,借力王尽美党性教育基地,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个关键对象的普法宣传。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协调全市60个普法责任主体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展板,集中宣传。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茂腔的形式摄制法治戏剧《七棵树》《分爹》《六个姐妹看演出》。突出抓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和《民法典》专项普法,成立“法治宣讲团”,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十进”活动。打造了张择端法德文化公园、王尽美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博物馆法德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规模宏大的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在王尽美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举行了隆重的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宪法学习新高潮。创新打造“党建+普法”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品牌,荣获全省主题党日优秀案例三等奖1个,市主题党日优秀案例一、二、三等奖各1个。

三是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建设,选派不同领域的精干、专业律师组建中小企业律师专家团队,为中小企业处理涉法涉诉事务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创新建立“互联网+公证”工作模式,真正实现公证事项“网上办”,对无法当场出具的公证书,开展邮寄送达服务业务,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建立“法律援助人才库”,认真落实“一次办好”,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受理点,进一步简化程序,将案件审查期限、给予法律援助决时间全部压缩至1个工作日;为企业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的案件不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97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15.7万元。

四是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展发展“枫桥经验”,在全市全面推广枳沟镇乔庄社区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进一步完善警民联调、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机制,建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0个,个性化调解工作室25个。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实现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

五是统筹协调做好疫情依法防控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印发了依法防控疫情工作通知,加强对依法防控工作的协调、督导。成立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办专题栏目,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成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帮助企业依法防控化解风险,有序复工复产。

六是持之以恒抓好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司法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积极开展“七一”系列庆祝活动,组织6个党支部全体党员到王尽美党性教育基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加强结对共建,扎实开展城乡联建、驻社区工作队、“双报到”活动,立足职能优势,服务社区群众。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双城同创”工作。全面梳理基层工作、政府法制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律师、公证行业领域等廉政风险清单,制定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对照“问政”、市委巡察反映出来的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一并进行集中整治,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一)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于加强,看得见、摸得着的亮点示范点不够多。

(二)在调解工作方面。调解员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人员短缺,专职调解员太少,在调解矛盾纠纷的时效性上难以保证。

(三)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不高,与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法律服务精准化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案件审理以传统审理模式为主,主动创新审查方式、提高审查质量方面做得还不够,信息化水平不高。

法律服务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上海分公司以做大做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为目标,从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着眼,结合公司实际,坚持以法制教育为基础,突出加强了合同管理和制度建设,使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今年是国务院国资委制定的中央企业第二个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收官之年,上海分公司在集团公司的指导下,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全体职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保障公司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作出了积极贡献。通过实施第二个三年目标,上海分公司法制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一是公司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的理念进一步增强,合规文化成为分公司所有职工共同的价值追求;二是公司法律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逐步建立健全了部门规章制度,;三是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不断推进,法律管理工作逐步深化;四是公司法制工作领域不断拓宽,在支撑保障工作经营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明年是第三个法制工作三年目标的开局之年,上海分公司将根据集团公司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第三个三年目标,为建设一流企业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20xx年上海分公司认真学习和贯彻集团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文件,在法律教育、制度建设、合同管理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

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分公司成立了法律事务部(暂设在综合办公室),配备了兼职法律管理人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制定了部门职责,完善了规章制度,分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负责法律事务工作,至此,分公司法律事务组织体系已基本形成。

合同管理已成为预防法律事务风险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标准》(试行)正式公布实施后,分公司合同管理人员参加了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员培训,通过这次培训使分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首先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其次组织分公司和所属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标准和分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分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合同专项管理、审查和审批制度。今年以来,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共审查和批准项目经理部上报的重大合同6个,对合同的签订、履行进行全面监督与管理,针对合同的每一项条款进行严格审查,仔细推敲,由于使用了集团公司合同示范文本,使分公司的利益进一步得到了法律保证;分公司还把合同管理列入到规章制度内,从上到下都严格执行,从而从源头上规避了法律风险,为企业避免了经济损失。到目前为止分公司和所属各项目经理部新签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未发生一起纠纷案件,未出现重大合同风险,有效地规避了法律风险。

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加强公司依法决策与依法经营,不断提高防范法律风险能力,不仅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企、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内在要求,更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谐社会的时代要求。

(1)加强法律法规、市场规则的学习,增强防范法律风险意识。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经济“讲法规、讲规则”的特性尤为彰显而重要,谁不依法决策与经营管理,谁不遵守市场规则,谁就容易发生法律风险。从另一方面看,人是企业的心脏,也是风险管理的首要因素。从员工开始,以人为本,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出良好的法律风险文化,进而才能提高员工的风险自控能力。上海分公司定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一是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如《建筑法》、《合同法》、《劳动法》、《招投标法》、《安全生产法》等等;二是国家机关部门发布的法规条例,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等;三是国家部门或地方政府出台的强制性条文,如《上海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四是与建设方(业主)签订的具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招投标文件资料等。

再次,由于工程发包方与施工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往往会就结算方式、款项拨付、设计变更、材料采供以及工期、质量、安全,甚至情势变更等要求作出事先的约定,施工企业在履行合同中如果不遵守或不执行这些约定与要求,就会存在诸多风险。因此,分公司还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具体工程合同及相关资料,有效地提高了防范法律风险能力。

(2)加强过程管理与监控,确保防范法律风险落实到位。法律风险存在于管理的全过程,其中哪个环节管理有缺陷,监控不力,哪个环节就容易出风险。因此,要把防范法律风险落实到位,监控到位,应对得当,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加强全过程的管理与监控。上海分公司坚持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全过程进行严格认真的管理与监控,使公司的管理活动合法、规范、有序,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和减少风险损失。

做好事前防范。事前防范主要是识别、分析、评估风险,并提出防范风险的措施与对策。上海分公司主要把好三关:一是把好审核关。在重大事项决策前或重要合同签订前,吃透政策法规,调查市场信息,了解合同相对人基本情况,摸清自家底细;二是把好决策关。重要规章制度建立、重大投资、重要经营活动、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决策前或决策时,不但了解实情,而且还注重民主决策,注意倾听职代会、工会和广大职工的意见,请党组织参与决策,集众人之智慧,走民主决策之路;三是把好实施准备的评审关。重大事项决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合同拟签订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领导进行评审,认真识别、分析、评估具体实施方案和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作出调整和修正,提出防范风险控制风险的应对措施和办法,为实施方案和履行合同做好准备。做好事中控制。事中控制主要是依据具体实施方案和合同约定,认真执行防范与控制风险的措施与办法,随时随势监测风险情况的变化,并根据监测数据和情况,调整防范与控制风险的应对措施与办法,确保防范风险的目标实现。因此,在重大事项和合同的实施履行中,分公司主要领导和管理服务的职能部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工地,严格管理,严格监控,检查督促所属各项目经理部认真执行防范与监控风险的措施,帮助他们解决项目经理部解决不了的难题,确保防范与控制风险的措施落实到位,实现预期目标。

做好事后补救。由于风险具有不确定性的本质特征,因此一旦发生风险,应当采取积极的稳妥的恰当的补救措施。因此,上海分公司为了防范于未然,制定了应急预案:对公司外部而言,一是从建设和谐社会大局出发,积极地诚恳地与对方沟通倾诉,讲明风险发生的主客观原因,以求得对方宽容凉解:二是本着友好、互利、合作的原则,积极与对方协商谈判,以求公平合理化解风险;三是即使到了起诉应诉等阶段,无论是索赔的还是反索赔的都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能庭外和解的庭外和解,以减少诉讼成本,不能和解的,也要积极做好起诉应诉准备,以求得到公正判决,最大限度减少公司损失。对公司内部而言,要认真识别分析风险发生的原因,总结发生风险的教训,提出应对办法与整改措施,同时要按公司规章制度,分别不同情况,该批评的批评,该处分的处分,该承担经济责任的承担经济责任,该承担法律责任的报请有关部门处理,决不迁就放过,避免以后再次发生同类风险。

20xx年上海分公司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公司职工的法律风险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法律事务基础工作还不够完善、细致;三是公司职能部门深入项目部调查、指导、协调工作有待于加强。这些都是在以后工作中亟待加以改进和完善的,针对这些不足,上海分公司将继续狠抓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制度的落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做好法律事务工作,继续加大合同管理的力度和深度,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公司全体职工的法律意识,深入基层加大监督检查指导力度,使各项法律事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枞阳县司法局聚焦公共法律服务,以“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全力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形成,努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治人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让“法律明白人”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多面手”;加强“关键少数”普法,完善基层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村支“两委”学法用法制度,提高基层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让“关键少数”成为乡村振兴的“领跑员”,同时选聘法律服务志愿者与全县214个行政村对接,实现“一村一法律服务志愿者”全覆盖,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细胞”。截至目前,该县214个村居累计“法律明白人”642人,法律服务志愿者261名。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治文化。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贯彻,结合民法典的实施,对乡村振兴和“三农”发展密切相关的政策法律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全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高市民法治文化素养,构建“尊法、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的法治氛围,繁荣乡村法治文化。同时,强化网络媒体的宣传作用,充分发掘互联网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向农村基层延伸,打通农村法治文化服务供给的“最后一公里”。目前,该县已建成法治宣传教育基地6个,法治文化创作基地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5个,法治公园1个,法治文化长廊12个,已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5个。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拓展“3+x”服务模式,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不断完善非诉调解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力量重心下沉、人民调解方法多元聚合,强化区域网格诉调对接机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机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让和谐稳定成为乡村振兴的底色。目前,该县有镇级人民调解组织16个,村级人民调解组织2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6个,累计调解员1337位。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66起,预防矛盾纠纷139起。

公共法律服务+乡村法律援助。完善机制,在全县成立1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和214个法律援助工作室,方便村民能就近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法律援助服务“零距离”。优化服务,将农村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作为重点关注对象,将涉及婚姻家庭、劳动就业、工伤事故赔偿、土地承包、抚养/扶养费纠纷等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权益保护案件推行“优先办、重点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充分发挥援调对接功能,坚持援调共济、以调为主,援助兜底,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的优势,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更好地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20xx年以来,累计办理农村法律援助案件267件,提供涉农法律咨询482人次。

法律服务个人工作总结

法律事务工作总结20xx年,我公司法律事务、授权经营工作在总经理室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大力发展业务、保持稳健经营的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实施总公司有关法律事务和授权经营工作的指示精神,开拓创新,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1)坚持“减少诉讼案件,降低诉讼成本,努力提高胜诉率”和“诉讼案件分级负责,谁主张、谁举证”两个原则,加强对诉讼案件的管理,要求案件涉及到哪家公司,由哪家公司负责处理,在各个诉讼程序开始之前,必须充分准备好所需的法律文件、证据及相关事宜。

(2)各级公司在上级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诉讼,并按照省分公司有关规定,逐级做好报告(备)工作。对报备到省公司的案件,我处进行认真审核,冷静、客观、公正地进行案情分析,然后建议参加诉讼的公司是否把官司打下去。对下级公司上诉到省高院的案件,我处将积极提供支持。如清丰某私营塑料厂火灾案,中院一审保险公司败诉,判保险公司赔款70余万元,目前上诉至高院,我处协助xx公司聘请了律师,分析了案情,争取二审改判。

我处通过对分业经营以来发生的80多起诉讼案件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初步摸清了我公司诉讼案件败多胜少的原因,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五项对策措施:一是要把好承保质量关,切实做好核保工作。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业务,项目填写要齐全,特别约定要详尽、明确。二是在处理理赔案件时,首先要做到及时查勘现场,争取取得第一手资料;其次在现场查勘时,要注意收集现场证据,并和保户一起对收集的证据进行现场确定;第三要及时详尽地查看帐册及有关凭证,对涉及案件的帐册和凭证,要详细地进行抄录或复制,必要时可对其进行封存。三是在制作赔案时,资料要齐全,案件的情况要详细地表述,赔款金额的计算要有理有据。四是要慎重地对待拒赔案件,要分析拒赔的理由是否充分,法律上是否认可,坚决杜绝口头拒赔。五是平时要加强与法院的联系,做好对办案法官的日常宣传、攻关工作,不能临时抱佛脚。

(1)香港xx公司花生霉变保险骗赔案取得阶段性进展。我公司积极协助警方做好取证工作,目前,取证工作基本结束,案件已移交检察院起诉。

(2)参加了驻马店xx集团进口豆粕货损纠纷案的诉讼和代位追偿工作,较圆满地结束了这起长达4年多的诉讼案件。

xx年xx月,xx分公司承保了驻马店xx集团购买的11563吨豆粕,货物由thor sky轮从印度某港运抵连云港后,保户提货发现货损即向保险公司索赔。xx分公司查勘、核实后,以“在海上航行途中未遇任何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无任何外来原因导致该批货物的损失”和“船舶处于不适航状态”等原因予以拒赔,保户不服,随向上海海事法院连云港派出庭提起诉讼,开始了艰难的诉讼过程。在一、二审中,我公司委托的代理人据理力争,但法院还是判我公司赔款4,140,601元及利息。因二审是终审判决,我们只好表示尊重,决定有条件的接受法院判决,一是xx集团要将权益转让给我公司,并在向船方追偿方面积极予以配合;二是按照正常理赔程序进行赔付,xx集团必须提供必要的数据和单证。驻马店xx集团根据我公司的要求,正式起诉承运人泰国thor sky公司,并将追偿权转让给我公司。今年4月25日,上海海事法院连云(更多请关注港派出庭下达了(xx)沪海法连商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承运人泰国thor sky公司未能提供可以免责的相关证据,依法对货损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我公司保险赔款4197306元及其利286947元。被告不服判决,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后,上诉人要求与我方代理人进行和解,同意赔偿我公司损失37.5万美元。考虑到海外追偿难度较大,一般案件能够追回40%左右已属不易,而我们追回的资金已达到70%,我方代理人同意和解。目前,37.5万元美元已如数划入我公司账户。

另外,南阳某私营企业玉器破损诉讼案,目前已进入二审。省分公司营业管理部地产权纠纷案,我公司按规定向总公司申请了授权。

今年第三季度,对全省系统内法律人才进行了摸底调查,初步建立起我公司的法律人才库,全省拥有法律专业毕业研究生2人,本科生9人,大专生23人,其中有律师资格的6人。我处已将相关人员的资料存入电脑,以便发挥这些人员的作用。

为了规范委托代理诉讼行为,省分公司设计了《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合同书》样式,对委托代理的权限、代理律师的职责及收取律师费方式都作了统一规定。今后,凡我公司系统内聘请的律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原则上按全风险承包方式收取律师费,即前期不收取任何费用,律师费以最终为我公司挽回实际损失为标准,按实际挽回损失的一定比例收取。如律师未能为我公司挽回损失,则分文不取。

为了进一步加强授权经营工作,省公司及时下发了《关于规范业务部分特别转授权报批程序的通知》,对授权报批程序进行了规范。根据总公司对省分公司的授权,我处在广泛征求各市分公司和省公司机关各处室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xx年《转授权书》,对部分市公司、部分业务的授权权限进行适度调整。11月初,我处又专门发出通知,广泛收集机关各处室、各市分公司对今年授权经营权限、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修订明年《转授权书》做好准备。

以上是我公司在法律、授权经营方面所做的主要工作,根据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明年的工作重点是:

(1)加大诉讼案件处理的力度。对本处参与诉讼的案件,如香港xx公司诈骗案、南阳玉器诉讼案等,一是积极做好取证、上诉、申诉工作,加强对公、检、法等部门的公关,争取早日结案,尽量避免讼事缠身。二是做好案卷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要把案件办成“铁”案,经得起考证。

(2)根据授权范围,加强对下级公司诉讼案件的指导和援助。凡市公司上诉到省高院的案件,我们将积极提供援助,帮助联系律师,协助进行案情分析、取证等。

(3)对分业经营以来的典型诉讼案例,从法律和业务角度进行分析,做到一案一点评,然后汇编成册,印发系统内广大干部员工,以生动的案例增强人员的法律意识,做到依法、按规经营,从源头上杜绝一些诉讼案件的发生。

(4)适当时机,举办一期县区公司经理法律知识培训班。重点培训保费收入超1000万元的县公司、超xx万元城区公司经理。请总公司法律部领导和一些有声望的.法律界人士上课,以增强基层公司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5)授权经营方面。根据总公司授权和转授权人的意见,结合市公司对今年授权经营工作的反馈意见,修订、印制好20xx年《转授权书》。在适当时机,组织力量对市分公司的授经营工作进行一次检查,督促各级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经营。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聊城市法律援助中心下设综合部、刑事民事部、行政申诉部,我作为综合部副主任,负责综合部的全面工作,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们的积极配合下,在综合部全体成员的热情帮助下,我着力从综合部工作的实际特点出发,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不断加强自身的素质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在克服诸多困难的情况下,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xx年,是法律援助中心业务快速发展,工作取得巨大成绩的一年,是创新年、提升年,作为综合部副主任,同时作为援助中心的律师,我始终以中心的核心工作为根本,真抓实干,踏实工作,顺利的玩成了20xx年的各项工作,达到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现总结如下:

作为一名律师,又负责着综合部的全面工作,我能始终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工作中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作风务实不浮夸。20xx年,我自觉地参与司法局和中心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克服事务性工作繁杂的实际困难,在中心的正确领导与合理安排下,认真地完成了各项学习任务,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使我增长了政治理论知识,增强了政治敏锐性、鉴别力,进一步提高了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在律师业务上,我坚持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结合已经掌握的法律知识,温故而知新,努力学习新理论、新方法,使自己的法律知识得到了切实的充实和提高,通过学习,我深切地体会到了只有学习才是我们尽快适应飞速发展社会的最好的办法,才是我们不断地提高政治素养和战斗力的必要手段。

综合部承担着文字处理、档案、印鉴管理、采购保管、财务、家属院和综合业务楼管理等多项工作,是中心传递信息、落实政策、上下内外沟通的窗口,工作琐碎繁杂不易出成绩。这就要求我们综合部工作人员不但综合素质要高,能应对得了日常事务性的工作,更重要的是要从思想上树立吃苦耐劳,敬业勤奋的意识。

在工作中,我始终树立服务于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的大局意识,坚持按照“干大事,从细节做起,做小事,从大局着眼”的总体要求,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20xx年我们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全力完成中心对内管理、对外协调任务,并使本部门的工作水平得到了提高,有力地促进了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综合文字工作得到加强。20xx年,综合部起草了各类请示、报告、讲话、汇报材料等四十余份,下发考勤、学习、财务、考核等制度十余项。

2、规范了中心内部事务管理。制定了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值班制度、机关卫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等管理制度,使中心管理更加规范、科学,有章可循。

3、加强了综合部全体人员的素质管理。综合部工作酸甜苦辣是其他人、其它部门所体会不到的,又是其它部门无法代替的,为了提高综合部工作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作风,搞好综合部自身建设,综合部定期进行集中学习,对综合部人员进行教育和引导,使大家树立敬业爱岗的精神,树立荣誉感,使大家感到能在综合部工作是领导、同志们的信认,是一种荣誉;同时坚持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如会议制度,劳动纪律,值班制度、卫生制度等,要求综合部同志要带头执行,率先垂范;其次综合部实行了月初计划、月终总结,每周碰头的综合部会议和工作制度,提前制定工作计划,及时解决工作问题,表先进,补不足,切实做到了责权利的统一。

作为中心的后勤保障部门,综合部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我们中心的对外形象,是做好中心业务工作的前提,为此,中心全体人员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中心全体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为中心工作的全面提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在安排日常各类用品的采购、领用及文印工作时,要求部门人员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能办的事绝不拖拉,不能办的要讲明原因,尽量为业务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在安排办理发放各项福利待遇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事宜时,要求综合部人员经常采取换位思考的方式,将自己置于员工的角度考虑,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努力当好中心的好管家,当好所有人员的好助手。

3、综合部除了担负着日常的基本工作外,还担负着家属院和综合业务楼的管理工作,为此综合部始终强调“安全第一,节约第一,服务第一”的工作思路,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做到了安全无隐患,费用多节约,达到了中心满意,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在律师业务工作中,作为中心的一名二级律师,既担负着指导中心三级以下律师的任务,还要办理日常的法律援助业务,在指导工作中,我耐心辅导,积极帮助中心的三级以下律师,为其他律师的迅速成长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在办理法律援助业务工作中,我始终把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充分细致的了解案情,扎实稳妥的办理了各类援助案件,受到了受援人的好评。

20xx年以来,我在搞好政务和做好服务工作方面虽然作了一些工作,这与中心领导的正确领导和其他部门同志们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也是综合部全体同仁共同努力的结果,但细究起来,仍然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

3、工作中时有急躁情绪,谦虚谨慎的作风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并借助实践工作的锻炼,尽快调整思路,更新观念,为此我也对自己下一年度的工作方向有了清晰的思路:

2、进一步转变思想、拓展思路,提高综合部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努力掌握和熟悉各项政策方针,为领导正确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参谋和服务。

3、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工作交流,注意听取同事们的意见和建议,以利于政务管理水平和事务处理能力的进一步提高。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中心对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请做到了应援尽援,11月底前,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37件,提前完成全年任务目标,其中刑事278件,民事459件,律师办案460件,占案件数的62%,结案率达82%。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发放办案补贴及律师值班补贴42.46万元。

中心在确保法律援助案件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监管力度。对办结案件按照《xx县xx县法律援助案件个案质量评估办法》进行一案一评,实行法律援助个案质量与补贴挂钩的差别补贴制度的`执行标准。中心一方面注重对办案人员的纪律监管,另一方面注重对卷宗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每件法律援助案件经得起时间的检验。通过案件、旁听庭审、电话回访等形式开展受援人满意度调查,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规范法律援助卷宗管理,要求承办人员使用规范性文书,及时结案完整上交卷宗;举行结案卷宗同行评估活动,以活动提升承办人员对卷宗的质量要求的知晓度;及时对卷宗进行评查,通过评查卷宗发放问题,改进卷宗档案,提高卷宗质量,对于符合要求审核通过的'卷宗才予以发放案件补贴。

法律援助中心对于行动不便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进行上门受理案件,9月法援中心工作人员与律师到六镇受理一起30余人的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集体案件,法援中心考虑到此案件人数较多且多是老年人,到中心多有不便,中心工作人员提前将材料整理好带到六镇大殷村现场进行办理。

推行“两结合”点援制,实行“援调对接”模式。法援中心受理申请人的援助申请后,由受援人从法援中心公开的社会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册中,挑选自己信任的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自己的代理人。代理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根据当事人意愿尽量采用调解方式结案,“以调为主,调诉结合”。由于代理人是受援人自行挑选的,双方更容易沟通,在办理案件中,极易达成调解意愿,从而实现援调对接。点援制的推广不仅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水平与办案质量,更是切实减轻了受援人的诉讼成本,真正达到了便民利民的效果。

在全县所有村(居)联系点悬挂了统一内容和规格的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重新编制法援宣传册,近年部分法规条文有修改,法援中心对照法律法规对7类宣传册进行初审,并邀请律师对宣传册进行二次审查。

开展案件评选、利用“3.15”、“农民工维权月”、“残疾人维权月”等重要时间点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政策专项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利用xx传统民俗日开展宣传,如“正月十六走太平”、“二月二xx庙会”等xx民俗日组织法律援助中心人员与结对帮扶的工作站和联系点人员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这些民俗日群众参与度高,参与群众数量大,大大地扩大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影响力。

利用广播、电视台、报纸、网站宣传,今年召开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新闻发布会全面的宣传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

20xx年工作谋划。

1、加大法律援助民生案件办理力度,确保完成市局下达的目标任务。注重案件结构的比例,加强案件质量。

2、修改案件补贴标准及个案评估标准,注重承办人案前、案中、案后的服务质量及办案质量。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加大对基层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法律援助综合系统平台的熟练运用和全流程应用及案件卷宗质量标准的提高。

4、加强法律援助民生宣传工作,加大信息报道力度。注重宣传方式的多样性,扩大影响,营造声势。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根据盛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法律援助工程”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万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市局年初的工作要点开展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截至20xx年6月7日,万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接待来访群众20xx余人次,解答各类咨询1000起。

目前,全县已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配备满意度评价器。自20xx年以来,我县扎实推进省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为全面提升我县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xx年3月20日,我局制定了《万载县司法局关于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功能完善、运作高效”的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县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做到硬件设施齐全、人员合理配置、经费保障坚实、服务供给优质、管理制度健全,切实方便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具体时间进度:20xx年对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鹅峰、株潭、马步三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20xx年对双桥、白水、三兴、高村、茭湖五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20xx年对高城、白良、康乐、潭埠、黄茅、罗城、仙源、岭东、赤兴九个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

20xx年,按照工作进度,对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鹅峰、株潭、马步三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了申报、推荐,经过省厅验收,均符合标准,顺利通过验收。鹅峰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基础设施完善,制度健全,还有“缘桌调解特色”,被省厅评为“全省示范工作站”。20xx年拟对双桥、白水、三兴、高村、茭湖五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20xx年4月1日,在局会议室召开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目前五个工作站正在按照标准建设中,拟定于6月份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开展“法援惠民生”七大品牌活动,加大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20xx年3月8日,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县妇联在万载县高城卫生院开展了“妇女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20xx年5月31日上午,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来到康乐中心小学开展了“法律援助法进校园关爱未成年人”活动。以实际行动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优质高效为残疾人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省厅的肯定。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推行审判阶段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全覆盖;全面落实值班律师制度,规范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程序,截至目前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00件。

按照宜春市《“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础。对于脱贫户实行免予经济审查制度,对于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第一时间指派承办人。让当事人第一时间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帮助,防止因为纠纷导致返贫情形。如:20xx年8月28日上午,鹅峰乡脱贫户王禾秀在320国道989公里处被闻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碰撞,造成其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闻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在事故发生后,王禾秀被送往医院治疗,总共花费医药费17273.07元,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此次事故的发生让原本生活困难的王禾秀家庭再一次陷入了困境。20xx年12月8日,王禾秀来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派律师承办此案。经过立案、开庭审理,20xx年1月11日,万载县人民法院判决对方赔偿王禾秀各项损失112376.07元。

推行法律援助异地申请“全省通办”和法律援助“帮办”服务;优化鉴定办理程序,为涉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推行节假日延时错时服务,鼓励司法鉴定机构为经济困难的群众主动减免司法鉴定费用;20xx年4月,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与新余渝水区法律援助中心异地协作,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一年来,区司法局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努力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中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实现法律援助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效统一。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案件112件,受援人数350人,“1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1254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收到当事人表扬信3封,锦旗2面。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民服务的.“民心工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才能使这项社会系统工作得以顺利实施,真正维护困难群体的合法权益。一是争取领导重视。为确立法律援助工作地位,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主动向区委、政府请示汇报,以“有为争地位”,主管领导亲自抓,并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二是强化网络建设。采取积极措施,不断延伸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扩大覆盖面,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干,先后建立镇街、部门(工、青、团、妇、劳动局、老龄委、建设局、规划局等)法律援助工作站15个,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76个,形成全区自上而下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在西宾街道建立全省首个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站,有效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实现办案质量评估。通过“三废除三建立”,较好地解决律师办理援助案件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针对法律援助案件案源性质和对象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工作,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法律援助工作在市、区报刊媒体刊发稿件宣传10余次。一是利用多种载体宣传。在区有线电视台“律师说法”栏目,将法律援助作为宣传重点,精心编辑典型案例和律师说法,利用电视传媒开展宣传。建立法制短信息平台,通过每周发送手机短信的形式,将法律带到群众身边。限塑令出台后,司法局制作5000个印有“法律援助在我身边”的环保袋免费发放,受到群众的欢迎。二是实行“送法”上门服务。在“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中,我们走进社区和农村,深入到贫困户家中,为他们解答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便民卡、散发宣传单,让社区居民深入了解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宗旨。三是发挥援助站宣传作用。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如工会、团委、妇联、劳动等部门都利用根据自身特点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三八节”期间,区妇联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活动;老龄委、工会、团委、劳动局也相继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

我们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突出实事惠民,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的范围,全力优化法律服务。一是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把一些引起群体上访和矛盾激化的案件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通过信访部门的衔接,及时得到法律救济,避免或者减少矛盾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对于70岁以上老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并于当日受理,提供法律援助。二是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团。为了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案件的管辖工作,我们做好与法院刑庭的衔接,并整合资源,组建由5名执业律师参与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专门承办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全年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0起。三是发挥律师与乡镇、村、屯结对子帮扶作用。在街道、农村设立法律服务帮扶点15个,开展法律讲座、培训6次,解答法律咨询342人次,参与农村纠纷调解86件,提供法律援助28件。四是完善公证援助措施。对孕产妇、老弱病残人员、在监收押人员,公证处实行上门服务公证制度;对在外学习、工作、经商者等急需办理公证业务的当事人,实行八小时外电话预约服务制度;强化公证规范办证程序,在公证大厅安装叫号机,语音提示设备,对重要公证事项进行录音和录像,有效便利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

第一大兴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程序,减少审查环节,缩短审查时限,最大限度帮助弱势群众。一是做好法律援助与信访部门的衔接。对信访部门介绍的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信访案件及时提供援助,对重大或群体性信访案件及时介入。几年来办理信访转办的援助案件45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避免重新上访。二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衔接。凡法院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法院直接予以司法救助。建立法律援助机构与法院的联络制度,明确联络员。三是做好法律援助与劳动仲裁的衔接。凡劳动仲裁部门给予申请人减免仲裁费用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凡法律援助机构给予申请人法律援助的,劳动仲裁部门直接予以减免仲裁费用。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0xx年度,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20xx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20xx年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20xx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20xx年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20xx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组织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xx年已接近尾声,下半年即将到来。为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和依据,特对上半年法律援助工作加以审视和小结,并对下年工作作出安排和布置,形成如下书面汇报材料。

今年上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调研报告,为上级了解基层实情和社会民众的呼声,从而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扎实的事实基础。

3、市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把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送入千家万户。

我市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是名副其实的热线电话,每天都有不少电话打进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认真的记录,该电话还和“市长热线”互动,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社会群众对此表示普遍欢迎。这不仅树立了市法援中心,也树立了市司法局很好的社会形象。现如今,我市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遇到法律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电话,或者上门咨询,继而申请法律援助。甚至远在千里之外打工的我市群众也经常打电话来询问相关法律问题,周边县市及河南、山东、江苏、广东等地也有电话打过来。市直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单位,经常推荐群众求助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挑起了扶贫济困的大旗。4、加强业务培训和考试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业水平。

上半年我们结合年度注册,对法律援助机构的执业律师进行了培训,邀请法律专家、学者来亳讲授法律知识,使法律援助执业律师享受到了一顿精美的“法制大餐”,丰富了法律知识,开阔了眼界。年度注册前又进行了法律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知识测试,并采取严格的闭卷考试,考试成绩略高于社会执业律师。通过培训和考试,法律援助机构执业律师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得到了强化和提高,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

以前有极个别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存在着敷衍塞责、责任心不强的情况,上半年我市加强了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让大家认识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并从制度上、程序上加以强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投诉处罚制度,使案件特别是指派社会律师承办的案案件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案件胜诉率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市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6、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贫弱者的合法权益。

上半年我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336件,其中刑事案件91件,民事案件231件,行政案件14件,总受援人数409人。大部分案件由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办理,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也办理了部分案件。上半年全市共解答法律咨询3134人次,其中来电20xx人次,来访1045人次,“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承担了绝大部分的电话法律咨询,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工伤事故赔偿、债务纠纷、医疗纠纷、合同纠纷、承包地纠纷,伤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对刑事案件的程序、时限也有一些涉及。

下半年打算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抓好法律援助工作。

1、继续做好“12348”法律专线电话的解答咨询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2、改善办公条件和环境,购置一些现代化的办公用品,加强基础设施和软硬件建设。

3、规范、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

4、积极争取财政拨款,协调各方面社会捐款,多方筹集法律援助经费。

5、强化外引内联,整合全市法律援助资源,拓宽法律援助范围和渠道,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6、参观学习外地先进经验,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组织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开阔眼界,引进先进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总之,下半年我们将发扬成绩,总结经验,积极履行法律援助职责,促使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向纵深层次发展,把法律援助这一树立政府形象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不断做大做强,让越来越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制阳光的温暖。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一是扩大受援范围,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目前,法援中心已经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7件,其中民事218件,刑事19件,受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1123件。援助对象涉及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经济困难等人群,共为受援人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达300余万元。成功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共受理了4起涉稳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现其中的3起案件已结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中心还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市长信箱”回复案件4件,龙华集团12名退伍复员伤残军人劳动争议复查案件1件。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死刑指定辩护案件及未能成年人指定辩护案件的指定辩护工作,并注重提高指定辩护案件的办案质量,没有出现推诿、拒绝不办的情况,承办率达到100%。目前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9件,其中未成年人指定辩护案件18件,现已结案12件。二是加大维权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通过举办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深入宣传;通过将成功案例及重大案件编写成简报、情况反映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律援助宣传,目前已完成简报5篇,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增强了各级领导对法律援助的重视,扩大了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提高了全县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积极参与“法律顾问进千村”活动,主动与行政村加强联系、沟通,以自愿结对的方式,目前已与南华镇涌泉村、民主村、光辉村,龙台镇宝庆村、天堂村、横梁村等六个行政村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为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审核合同协议、调处重大矛盾纠纷、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等无偿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

一是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工作服务大局。巩固法律服务“三进”活动成果。各个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认真总结了近三年来法律服务“三进”活动成效、经验,继续巩固和完善了社区、乡(镇)村、校园法律服务网络,续签了法律服务协议。宁安律师事务所、金锐律师事务所在上半年分别与东北镇、杰兴镇32个村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建立了法律顾问室。积极探索法律服务行业服务经济、社会、人民群众的长效机制,把法律服务向基层、向农村、向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延伸,努力维护基层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履行社会义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律师、公证员共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37件。其中办理未成年人刑事辩护16件,劳动争议案件50件,工伤案件4件,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35件。继续组织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健全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制度,提高了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质量。促进律师公证业务量的增长。上半年,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41家,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7件,各类民事案件80件,办理非诉讼案件41件,解答法律咨询1756人次。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522件,解答法律咨询789人次。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努力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年检注册工作。把年检注册工作作为加强律师公证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年检注册工作使律师、公证员认真总结回顾过去一年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努力为经济建设服务。坚持日常监督检查制度。4月24日我局组成检查组,按照《县法律服务机构年度考核办法》,从建章立制、依法收案收费、资料归档、法律服务“三进”、涉法信访、实务理论研究、业务报表、窗口建设九个方面对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业务检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的收案登记、文书票据整理归档、法律服务“三进”等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各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在日常执业过程中遵守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团结互助,识大体顾大局,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感,积极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配合物价、税务等部门对各服务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法律服务机构严格依法执业,加强内部管理。利用年检注册的契机,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力度。先后取缔15个非法设立的“法律工作室”,净化了执业环境,建立了平等竞争、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执业新格局。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0xx年,我局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升司法行政的工作实战水平,奋力助推榕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更上新台阶。

1.牢牢把握基层工作中心,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州司法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县司法局积极申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

2.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建立以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中心于一体的县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22个乡镇(街道、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261个村(居)建立法律服务室。今年以来,县法援中心提供法律援助44件(刑事案件27件、民事案件17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壮大律师队伍,实现社会律师事务所从无到有的突破和从有到多的发展,目前全县有3家律师事务所(分所)和1家国资律师事务所,共有16名社会执业律师、6名公职律师和3名法律援助律师,基本能够满足群众当前的法律服务需求。

3.推进“法律顾问”全覆盖,延伸法律服务触角。结合当前法律人才状况,我局整合全县律师资源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持续做好“法律顾问”全覆盖各项工作,为全县75个机关企事业单位、22个乡镇(街道、社区)、261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积极推动县政府及工作部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制作法律顾问公示牌张贴到各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居),方便群众直接联系开展法律服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905余人次,开展法律服务257次。办理公证17件。

1.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一是明确责任,“七五”普法全面推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工作制”,明确普法责任清单,形成“同频共振、齐声合唱”的“大普法”格局。整合资源,各级联动,在“3.15”、“6.26”等重大节点及扫黑除恶、法治扶贫、《民法典》宣讲、宪法宣传学习等重点时期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系列活动,累计参与23000余人次。完善普法法治宣传标牌标识,利用法治宣传读物及物品、村村广播响、抖音、微信等多形式多渠道全面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二是分类实施,“法律八进”深入开展。落实会前学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干部法纪知识考试、由政府购买引进法律顾问团,261个村居落实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制,加强“七五”普法讲师团、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法律明白人等法治队伍建设,深入机关(单位)、学校、乡村(社区)、企业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进万家”“以案说法”“法治文艺巡回演出”等活动一百余次余次,两万余人受到法治宣传教育。三是印发了《榕江县关于深化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对全县70个单位涉及的法治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进行梳理和明确,实现县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今年以来,我局开展各种形式法治宣传60余场次、印制4万份倡导孝老敬老、文明婚育的法治宣传资料发放至各村群众家中,并以普通话及苗、侗、水等少数民族语言制作法治广播在各村(居)滚动播放,受教育群众达20万余人次。

2.丰富律师法律援助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秩序。一是以座谈、讨论、授课、辩论等方式,为我县律师发展提供法律援助指挥、经验交流、律所合作、服务企业、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及执业律师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二是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知识活动,我县20个乡(镇、街道)司法所负责人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到我县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各乡(镇、街道)由法治副校长、司法所、派出所等人员组成法治小分队送法进校园。三是选派有经验的律师深入贫困村开展法治扶贫,为各贫困村提供各类法律咨询一百余件余件,化解矛盾纠纷二十余起,开展法治宣传五十余场次。

1.摸清底数,实现矛盾调处机制全。一是建立矛盾调处摸排机制。全县各级各类组织围绕不同时间节点的热点问题、群众来信来访诉求、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县域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突出问题,开展摸排,分门别类建立好摸排台账,做到情况清、底数明。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委员共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282件,调处成功267件,调解成功率94.68%,涉及金额134.3万元;调解医疗事故纠纷1件,涉及金额6.38万元。二是健全矛盾纠纷摸排机制。建立了以县委政法委牵头,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矛盾调处机制,根据矛盾纠纷摸排情况,适时召开会议,研判处理矛盾纠纷的措施,落实调处责任,绷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根弦,坚决做到防患未然、化隐为显。

2.广泛宣传培训,增强调处前瞻性,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之预。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调解队伍业务能力。通过请进来教与派出去学,先后培训人民调解员两百余人次,发放《法律明白人读本》3万册,有效提生了调解队伍的综合素质。其中1名调解员被妇联评为全国妇女儿童先进个人,1名调解员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调解员。二是开展法治宣传,注重社会重大风险防范预防工作。采取矛盾化解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增强矛盾调处前瞻性。成立以法律明白人为主的普法宣传队伍,结合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法治宣传。三是通过法治文艺小分队深入社区(村组、移民搬迁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法律熏陶、法治教育,提高知法守法意识。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由于我县公证员3月份下沉脱贫攻坚一线后,一直没有具有公证资质的人员补充,导致目前公证业务出现断档,无法满足当前人民群众日益增多的公证业务需求。律师和从事法律服务专项工作人员由于兼顾多项工作,法律服务中心出现无人接待群众的情况时有发生。

2.基层人民调解力量不足。基层调解组织建设还停留于框架式阶段,建立完善和规范化的调解机制,配齐配强高水平、专业化的调解队伍力量不足,调解激励和处罚双向机制不健全。部门协调联动不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没有真正运行起来,特别是新成立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多停留与表面。

1.深入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果。以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体制机制,持续加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协调推进和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机制。认真开展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科学谋划和贯彻落实好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工作。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n”基层服务管理模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革命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深入推进基层信息资源互联互通,完善信息收集、处置、反馈、统计工作机制和联动机制。

2.深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按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标准要求,持续贯彻落实好“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深挖新时期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潜力,创新发展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统筹发展。强化基层法律服务建设,进一步有效推进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0xx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一个中心,抓住两个重点,构筑三条保障线,强化四项建设,增强五种能力。即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中心;以推动政府责任落实和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为重点;构筑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人员、法律援助经费三条保障线;强化业务指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经费保障、加强机构规范四项建设;提高我省法律援助的组织建设、物资保障、管理工作、服务工作和社会影响力五大能力。具体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省政府《关于印发20xx年民生工程安排意见的通知》(赣府字[20xx]12号)决定,把“对困难群众实施法律援助”列入20xx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充分表明法律援助已作为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到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之中,不仅为法律援助事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使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要充分认识并把握好这次机遇,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取得实效,努力为我省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做出应有贡献。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计划。为确保民生工程有效实施,省、市、县(市、区)三级司法行政部门,都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在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x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地要根据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绩效考核评价办法。

2、层层落实责任,分步组织实施。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形式,把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任务分解到基层,逐级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按照准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的不同要求组织实施。

3、突出重点,务求抓出实效。加大推进政府责任落实,在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的基础上,确保法律援助经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长。加大办案力度,最大限度满足困难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做到“应援尽援”,法律援助案件在去年的基础上提高30%以上,确保1.8万件,力争达到2万件;其它法律援助事项(咨询、接访、代书)提高40%以上,达到15万件(次)。把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和温暖落到实处。

1、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对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农民工放宽至2倍。

2、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把《x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七项、第八项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案件范围落到实处。同时,将农民工在劳务方面或返乡创业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合同导致利益受到损害,农民因购买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质量低劣产品导致经济损失等情形,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在人身财产权益等方面受到损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1、抓住实施民生工程这一契机,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进程。通过规范达标,理顺法律援助机构管理体制,妥善解决法律援助机构的专职人员、必要的业务经费、独立办公和临街、一层接待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三年内,全省法律援助机构都要达到规范标准。

2、继续推进法律援助向基层、乡村延伸。健全农村法律援助网络,整合农村法律援助资源。力争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达100%,依托村(居)委会调解组织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员)达100%。构架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委会法律援助联系点(联络点)三级法律援助网络,方便群众快捷便利获得法律援助。

3、加强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援助管理能力与水平。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标准》、《法律援助业务规程》、《法律援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参照执行标准》、《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提请省政府修改《x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关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案件范围,从制度层面解决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问题。

4、加强调研,完善工作机制。配合司法部组织开展农村法律援助工作调研,研究加强我省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对策,为促进农村改革和基层稳定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调研,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会同省财政厅对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进行调研,研究修订《x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5、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队伍素质。省厅将在今年上半年分别举办申领法律援助工作者证、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培训班,组织有关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分批外出学习考察。各市、县(区)也应开展相应的培训教育活动,加强对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和乡镇、村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系点人员的培训,使基层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够胜任法律援助工作要求。

1、简化和规范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和指派程序。推广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为全省外出农民工发放便民联系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低保人群和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发放法律援助证。

2、改进为残疾人服务方式。全方位开辟无障碍法律援助通道,通过提供上门服务、印发法律援助盲文版资料、提供手语翻译等方式,确保经济困难的残疾人获得无障碍法律援助。

3、科学整合“148法律服务热线”为“1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充分发挥其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法律咨询服务和方便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作用。

4、充分发挥非诉讼方式在法律援助中的作用。降低法律援助成本,探索法律援助在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中与其他执法调处手段和人民调解的衔接机制,以更加符合和谐社会建设要求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疏缓社会矛盾。

5、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农民转移就业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重点指导建立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法律援助协作配合机制。

6、进一步推进全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行网上申请法律援助及远程查询方式,提高法律援助管理能力和工作效率。

7、加强和改进经费使用监督机制。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到司法行政纪检监察和审计范围,严厉查处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法律援助经费的违法违纪行为。进一步完善法援经费检查制度,探索建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每年进行一次财务检查及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的工作机制。

8、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接待场所下楼办公。每个法律援助机构必须在临街一层设立独立的接待咨询室,有条件的应建立和改善便利残疾人的办公场所和无障碍服务设施。

9、为迎接第五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的召开,各地要认真总结第四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以来的工作情况,特别是要认真检查《法律援助条例》和《x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司法部关于法律援助事业“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总结并推广各自的工作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对策。

1、紧密围绕民生工程这一主题,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结合先进典型和案例,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工作,大造声势,扩大影响。

2、开展“百优精品案例评选活动”和召开第二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双先表彰会。

3、利用重阳节、妇女节、儿童节、助残日、“12·4”法制宣传日、农民工返乡期间以及《法律援助条例》和《若干规定》颁布实施日为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宣传。

4、深入法律援助需求最为迫切的基层设立法律援助宣传栏。编辑印制法律援助宣传资料以及盲文版法律援助宣传读物,免费发放基层群众。

5、与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开展对农民工法律援助知识讲座,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

20xx年是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省政府民生工程的开局之年,既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新的挑战,我们要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强管理、狠抓落实,努力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法律服务个人工作总结

20xx年,我部围绕全行转型发展工作,进一步提高法律合规风险防范与管理能力,不断加大法律合规的支持保障力度,提高法律合规工作水平,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各种法律合规风险,充分发挥法律合规工作创造价值与保障发展的积极作用。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专人负责,集体讨论,认真对待每一笔诉讼案件,对被诉案件和较为复杂的起诉案件安排有律师资格的法律人员亲自代理。对x拟起诉案件的x余份证据材料进行了仔细审查,提出补充落实有关证据材料等切实可行的诉讼意见x余条,防止了因证据瑕疵可能造成的诉讼风险。代理起诉案件x件,全部胜诉;代理被诉案件(含仲裁被申请人)x件,除x件尚未取得法院生效判决外,x件胜诉、x件调解结案、x件部分胜诉、x件原告撤诉。另外,因法院冻结、扣划保证金,积极协助当事行处理执行异议x笔,除x笔尚未裁决外,剩余x笔全部支持了我行的异议申请,累计回收x万元。主动维权一起,我部发现x一商户在门头装修中使用我行商标后,通过向当地工商局提出维权申请,成功拆除了侵权标识,阻止了该商户的侵权行为。处理两起假借我行名义增信的事件,涉事两家公司擅自在网络平台首页标注“x”字样,且附有我行行徽标识。我部在发现上述侵权事件后及时向涉事公司发送了律师函,最终迫使涉事公司删除相关侵权标识,并在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发布致歉声明,有效维护了我行合法权益。

一是通过积极提供法律咨询、列席会议、参与业务谈判、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式,为相关部门提供法律支持服务。共出具法律意见书x份,参加贷款审批会x余次、涉及项目x余个,受理各种形式的法律咨询x余人次,内容涉及协助执行、不良处置、抵押、保证、合同签署等,针对上述法律问题法律人员都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地进行了解答。二是完成信贷大讲堂的授课工作,重点对合同签署及办理对公业务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讲解。三是完成工商营业执照负责人变更工作,提示并敦促各二级行部完成本级机构信息公示及营业执照信息变更工作。

制作普法系列宣传展板五期,重点对宪法、商业银行法、国家安全法、民法总则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特别是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进行了重点提示;针对全行员工制作了《银行员工职务犯罪风险提示》海报,对全行员工进行了防范职务犯罪的教育宣传;结合银行工作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并制发风险提示。

法律服务个人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退(离)休领导干部管理,法律服务者协会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清理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确保科学有效地发挥退(离)休干部作用。截止目前,没有退(离)休领导干部兼职情况。

(一)全面规范清理,摸清底数

法律服务者协会制定了专项清理规范方案,对离退休科级及以下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在社会团体中兼任的职务、兼职任期、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数、是否领取薪酬等情况进行摸底,逐一筛选,并将结果公示至社团的主管部门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原单位,确保零遗漏、全覆盖。

(二)组织学习文件规定,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工作的目标有二:一是纠正退(离)休干部在社团的不合规兼职行为和取酬行为,进一步规范退(离)休干部在社团兼职行为。二是要按规定时限履行规定程序,实现有关社团组织机构的新老交替。将《省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职务的规定文件精神及会议内容向单位党组汇报,并以适当方式传达到每一位退(离)休领导干部。

(三)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制度

建立定期联合研判机制,在人员登记注册环节,查看是否出现未经审批的兼职情况,严把登记关口,从源头上杜绝不合理兼职的现象发生。结合每年重点清理工作,重点自查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清理情况。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未按规定退出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并直接予以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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