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施工专项方案(实用13篇)

时间:2023-11-29 11:03:10 作者:碧墨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以确保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在下面的内容中,我们将提供一些实用的施工总结样本,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春节期间专项施工方案

春节后复工复产历年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良好开局,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牢固树立“安全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意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三个一”(高危行业“六个一”,详见附件1)安全防范措施,采取“线上+线下”方式有序开展2022年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认真抓好节后从业人员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全区安全形势稳定。

(一)区安委办制定方案统筹全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强化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工作部署和专项检查督查,督促指导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落实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市安委办开设“云课堂”线上培训平台供全市企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班组员工)通过电脑、手机等媒介进行“线上”培训学习(“云课堂”2月7日正式上线,线上培训课程设置目录及复产培训资料免费下载,详见附件2),各镇(街道)、各部门负责督促各辖区和各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培训学习。

(二)各镇(街道)安委会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节后复工复产培训教育的统筹、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各镇(街道)安委会要根据本方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督促企业落实“线上+线下”培训学习并做好台账记录。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领域(如“两危险、一重大”、村级工业园区)、重点人群(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作业人员)开展线下集中培训,提升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监管原则,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的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工作进行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消防、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农机、旅游、环保等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部门要根据节后安全生产特点,制定符合行业、系统特点的节后复工复产专项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除“线上培训”外,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还要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学习教育形式,组织落实好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工作,确保本行业安全状况稳定。

(四)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全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在复工复产前,重点针对节后安全风险隐患、安全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避险措施等,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和劳动保护意识、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对新上岗员工及调岗员工,应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自查、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加工、制造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应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本单位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完成风险分析研判、隐患排查整改、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保障、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安全管理等工作;分管负责人应组织对各岗位员工按照安全责任清单进行检查,及对各项复工复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核查,确认措施落实到位,风险可控。生产经营单位应确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方可复工复产。

(一)通用培训

2.“云课堂”必修课《安全复工复产第一课》(学习指引见附件3);

4.“云课堂”复工复产资料库,含安全生产培训、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法等ppt课件、自查表格、短视频、文档等相关培训资料103份,供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自主下载培训。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液氨使用、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工业煤气使用、金属冶炼等高风险行业领域、消防、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上交通、特种设备、机械、农机、旅游、环保等重点行业领域在通用培训内容基础上,还需强化以下培训内容:

1.“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工作指引、实施指南等相关文件;

2.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高处作业“五个必须”;

3.有色金属冶炼安全知识;

4.机械安全、粉尘涉爆与风险控制;

7.其他重要的政策法规及工作要求。

(一)培训对象

2022年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对象包括全区所有生产经营性企事业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各镇(街道)、各部门应强化统筹协调,注重培训资源调配,在线上培训“全覆盖”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避免多头培训、重复培训。

(二)培训形式

可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培训,线上以“云课堂”线上学习为基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线下有针对性组织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参加集中式培训和督促企业自主组织全员培训再复工复产。

1.“云课程”线上覆盖培训(必须完成必修课程);

3.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自主再培训学习。督促、指导全市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带头组织全体员工针对性培训学习并做好台账记录。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可参考市安委办梳理的学习资料(企业主要负责人岗位明白卡、“一线三排”、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四令三制”、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自查清单等,见附件4)组织本单位的复产培训学习。

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工作是强化春季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措施,是实现2022年全区安全生产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所在。全区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格外重视节后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六个全覆盖”扎实推进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工作,避免教育培训“走过场”。

(一)落实节后复工复产方案通知全覆盖。各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按照本方案制定本辖区、本系统具体培训实施方案,并迅速下发通知至村(居)、企业,全面部署、宣传、发动,于2022年1月31号前确保本通知要求100%传达到每一个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市、区安委办将从“智能应急”平台随机抽查全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对通知不到位的镇(街道)、部门进行通报)。

(二)落实“云课堂”线上培训全覆盖。各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切实督促全区所有企业(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录入相关信息,使用“云课堂”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复工复产“三个一”、高危行业“六个一”等课程,督促、指导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开展节后复产培训教育,做到线上培训学习全覆盖。特别是要加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线上培训。

(三)落实节后复工复产“关键岗位”培训全覆盖。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重点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高危企业、重点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同时抓好新员工和转岗、轮岗员工的岗前培训,未按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落实执法检查全覆盖。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强化对节后复工复产培训开展情况的检查、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未按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系统内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对未按规定开展复产安全培训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同时要对未落实好节后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企业进行依法处理,切实做到“处罚一家企业,教育一片区域,警示一个行业”。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进行治理,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无证或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可通过手机微信关注“高明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从微服务中,进入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区安委办将定期统计通报线上培训情况,对培训学时少,学习进度慢的镇(街道)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将加大监督指导力度。

(五)落实宣传全覆盖。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电视台、电台、报纸等)的沟通、协调与合作,利用新闻媒体报道及官微、官网扩大节后复工复产培训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为全区安全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落实企业培训建档全覆盖。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在做好自身培训档案的建档管理的同时,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培训档案管理工作(见附件5),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建档工作的检查、抽查,并做好记录档案备查,要把安全培训工作检查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作为日常检查和执法监察内容,逐步健全企业培训建档工作,不断夯实全区安全生产培训基础工作。

开展2022年节后复工复产安全培训工作是考核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考核评分表详见附件6)。2022年节后复工复产培训期间,各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及时收集本辖区、本部门行动工作进展、工作亮点、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等情况,认真总结并及时报送区安委办。信息报送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将工作联系人报名表(附件7)于2022年1月25日前通过政务微信报送吴家亥或通过oa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

(二)各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于2022年1月27日之前将本辖区工作方案通过oa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于2022年1月31号前将本通知要求100%传达到每一个企业。

(三)各镇(街道)安委会、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培训总结、培训台账(附件8)及培训统计情况(附件9)oa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股。

疫情期间复工施工方案范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能源局、有关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当前,各地电力建设工程集中开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压力交织叠加,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保障电力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有效防范电力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现就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高度重视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安全管理工作,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电力建设“两手抓、两不误”。

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工程开复工初期疫情防控的风险,强化组织领导,围绕疫情防控需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服务。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建电力工程开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切实把管控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的每个环节、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名人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决遏制电力建设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电力企业要结合疫情防控需要,全力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开复工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要做好风险评估工作。电力企业要落实地方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在开复工前组织力量对有关区域、部位和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疫情风险分析评估,摸清抓准薄弱环节、问题漏洞和关键要害,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抓好落实,并明确工程安全开复工条件。

二是要科学制定开复工施工方案。电力企业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人力资源、项目紧迫性和重要程度等因素,科学制定工程开复工施工方案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确定人员、材料需求计划,充分做好风险评估与防控,重点防范人员感染、防疫物资短缺等风险。

三是要开展工程复工验收工作。电力企业要成立复工验收小组,按程序组织开展工程复工验收工作,形成验收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工程复工进行审批,不具备复工条件的,坚决不予复工。

四是要加强施工人员管控。各电力企业要明确人员返岗条件,经隔离观察无异常,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上岗,同时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卡制度,定期对施工现场人员健康情况进行监测,切实掌握施工人员流动情况并动态更新人员状态信息。施工前开展防疫知识宣传教育,并配备口罩、消毒用品等个人防护用品。

五是要加强工程现场各区域防疫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实施“进场普查”和“日常检查”制度,对生活区和作业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现场配备测温枪、口罩、消毒水、消毒柜、应急交通车、应急药品等疫情防疫防控必须品。定期安排专人对现场各区域进行清洁消毒工作。

开复工初期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困难,细化各项措施,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一是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复工前,电力建设单位要针对当前面临的特殊情况制定安全教育专项方案,牵头组织参建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再教育再培训,重点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知识宣传教育,确保进场作业人员培训全覆盖,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坚决杜绝无证上岗和“人证不符”现象发生。

二是要加强现场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受疫情影响,春节假期延长,人员流动受限导致基建工程压力加大,各单位应及时调整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工期,杜绝抢工期现象发生。要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优化施工作业方案,特别要加强隧洞开挖、施工起重机械和脚手架使用、高大模板施工等高风险作业管控。强化施工用电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和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三是要做好工程现场隐患排查工作。电力企业要结合当地气候特点和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加强对重要环节、关键部位、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对各类施工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检修、检测,确保工作正常。要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的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好、可靠。

四是要加强外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要重点抓好外包队伍、临时用工人员的准入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外包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审查外包单位资质、严禁无资质或资质不符的队伍和人员进入现场。

五是要强化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派出机构要及时督导电力企业制定和执行开复工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安全和疫情防控管理。要加强行政执法,对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建设工程,要坚决予以停工整顿,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的责任。

电力建设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参建单位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等准备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要做好与地方相关部门的衔接和沟通,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送制度,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施工现场安全。

疫情期间复工施工方案范文

1、春节后复工了,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立即到位并迅速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2、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应有组织地参加复工培训和复工上岗安全交底,施工单位要结合本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操作规程等内容开展培训教育。

4、各工程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相关要求做好防尘降噪等文明施工工作,配备相应设施设备,确保相关措施到位,以降低施工对周边环境和城区空气的不利影响。

5、施工单位要根据建设项目在建状况,制定详细的复工检查方案,对所属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形成复工书面材料,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核实后上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复查。

6、项目总监以及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复查合格、达到复工条件后在复工文件上签字准予复工,并将相关复工材料报送安全监管单位。

7、应检查脚手架基础是否牢固,有无沉降变形,架体有无变形,连墙件、剪刀撑等杆件设置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水平防护网设置是否到位,立面密目网有无破损。

8、应检查塔吊基础有无积水,附着连接、标准节有无变形,螺栓是否松动,吊钩有无保险,力矩、变幅、行走限制器以及高度限位器等是否齐全有效。

9、应检查现场住宿有无乱拉乱接、使用大功率电器、明火取暖等现象,是否按照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是否合理设置逃生通道等。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植树造林志愿服务大行动的活动,创建环境优美、生态和谐的生活环境,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结合实际,我社区以植树为契机,扎实落实文明办精神,现将活动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为加强社区绿化工作管理,加快绿色社区建设步伐,经党政研究决定,特成立社区绿化办公室,由社区领导负责,建立健全发展机制,确保中心绿化工作的发展与落实。

1、强化宣传,增强宣传力度。社区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宣传,在居民中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为植树活动做好了充分的舆论准备。将植树造林的意识深深地根植于居民心中,并且在社区宣传栏介绍植树造林等相关知识,极大地提高居民对植树节的了解和植树的热情。

2、相关植树活动。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志愿者们在绿化带及花池内共栽松树20棵、紫薇和玉兰共计50余棵。通过开展植树造林等相关活动,增强了全体居民强烈的环保意识。植树节期间,约二十名志愿者带着劳动工具,将社区活动场所及小区一些卫生死角彻底地清理干净。本次活动中,志愿者积极主动,为社区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也将环保意识传递到每个人的心中。

通过广大志愿者在参与“关爱自然、义务植树”绿化活动中,不仅增强了个人的绿化意识、环保意识,同时也提高了个人素质,达到了为社区、企业和社会增添绿色,净化、美化环境的目的。今年的植树节,让我们的绿色城市更美、更和谐!

疫情期间复工施工方案范文

目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仍在持续,局部地区扩散较快,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中共某某、国务院和某某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集团疫情防控,在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复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集团一般管理人员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某日24时。集团下属某某集团按照某某市关于推迟复工的时间要求,一般管理人员不早于2月某某日24时复工。其他单位可根据各地方政府关于复工时间的不同要求,或单位实际生产需要,灵活安排复工时间,报集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各单位未经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核准同意,一律不得复工。

(一)主要生产岗位要加强保障。

根据岗位性质不同实行不同复工要求,涉及疫情防护、国计民生等物资运输的生产保障岗位人员要加强值班,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某某不停工、不停产,平稳运行。

(二)其他岗位实行灵活工作方式。

各单位加强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做到稳步复工,有序复工。初期要以保障基本生产运营需求为标准,尽量安排较少人员到单位集中工作或值班,其他人员可在家中以远程办公、掌上办公等方式进行工作。也可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行轮休的通知精神,安排没有紧急任务的职工进行轮休。

(三)根据人员疫情接触情况复工。

加强对全体员工的摸排,掌握各类人员返回情况,做好信息档案登记,建立“一人一表”。对已回湖北等疫情严重省份和我省某某市、某某某某市、某某市某某区等省内疫情较重地区,且尚未返回单位的职工,一律推迟返回,要求其暂时留在原地,待疫情解除后再返回复工。对往返、经停上述疫情较重地区或与湖北当地人员、疑似病例有接触且已返回的人员,建立信息情况登记表,严格按照隔离标准进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潜伏期满后确认无异常再复工。湖北以外的其他省份返回某某的人员,要居家隔离观察7天,无异常方可返回岗位。各地方政府有其他疫情防控规定的从其规定。

(一)加强复工组织安排。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复工具体操作方案,细化落实措施,明确领导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并报上级单位备案。复工前,要按照相关程序将复工操作方案、疫情防控预案和承诺书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县(市、区)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审核,严格实施企业向属地承诺、员工向企业承诺制度,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二)落实疫情防控举措。

1.根据岗位防护需求,对复工人员发放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配备消毒洗手液,并开展体温测量等健康情况监护,应急防护物资不足时,应首先保障生产和防疫一线人员。

2.建立人员每日健康检查登记制度。每天在进入单位前,要对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询问,必要时增加测量频次,如发现发热等症状,立即阻止其进入单位,并要求其到医疗机构诊治,如有疫情接触史,应视情况送医疗机构进行医学观察或居家观察。

3.严格控制会议等聚集性工作方式,尽量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微信群、网上办公系统等方式进行工作交流,尽量避免出差和外出学习、交流、考察等工作,禁止安排集中疗休养、庆典等群体活动。

4.加强班车管理。鼓励职工自驾上下班,有班车接送的应在每辆班车上设置车长,相关单位应对本单位乘车人员进行排查登记,并将相关信息报和诚物业等车辆管理单位,乘坐班车须戴好口罩,上车前应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每名职工体温测量记录,远程返回人员相对集中的可考虑包车接送,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加强用餐管理。鼓励分散用餐、家中用餐,尽量减少在单位用早餐、晚餐和集中用餐,现场人员应采取送餐方式,机关人员应采用领取盒饭方式。食堂工作人员在配菜、加工、送餐、餐厨具清洗等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卫生和疫情防控措施。严格食堂餐具、用具消毒制度,做好用餐后垃圾分类和清理工作。

6.加强职工宿舍管理。港强公司等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职工宿舍疫情防控的管理,禁止集体活动,开展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及时掌握当前居住人员和计划返回人员信息,禁止不明情况人员入住,对疫情接触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加强监护、隔离观察等防护措施,准备足够的独立房间,供自己不具备隔离条件的职工隔离使用,并做好生活保障工作。

7.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升职工疾病防护意识和能力,减少外出活动,做好自我防护,及时报告疫情接触和健康有关情况。

(三)加强工作环境和相关方管理。

1.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加强对电梯、班车、食堂、办公室、厕所、会议室、公务车辆等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采取通风透气、紫外线照射或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氯仿等脂溶剂擦拭清洗方式进行病毒灭活。加强对电梯的防护使用,错峰对电梯进行全面消毒,对电梯的轿厢、护手、按键等进行每小时轮番消毒、轮番使用。停止使用某某空调,加强工作场所通风。

2.严格驾驶员、船员等外来人员准入制度。重点加强来自湖北、某某等地的船舶监管,避免人员直接接触,非必要情况外来人员不得进入辖区,确需进入的,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进行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询问调查疫情接触情况,确认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客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进入集团辖区应全部进行体温检测或出具公安部门有效体温检测凭据。发现车辆、船舶上有可疑疫情,立即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3.加强联防联控。做好辖区内施工、检维修、船舶服务等业务相关单位疫情防控的协助和监督,特别是与集团职工有密切接触的单位,未落实相关措施的不得进行有疫情传播风险的相关业务;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出租房屋疫情防控管理工作;物业服务单位做好责任区域内进出人员身份核对和健康状况检查工作,拒绝无关人员和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进入;严格办公楼宇的车辆进出控制,严禁非车库系统登记车辆入内,并对车内人员开展体温测量等工作。对不服从管理,扰乱工作秩序,影响疫情防控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立即报告公安等部门。

(四)加强工程项目建设复工管理。

制订各工程复工计划,贯彻省、市、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不提前复工。在复工前督促施工单位编制疫情防控预案,严格督促落实省建设厅出台的《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五个不得”“两严两禁两减少”精神,关注最新的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并坚决执行,在做好防疫工作同时做好复工前的各项安全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党某某、国务院和某某省委、省政府相关防疫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强党的领导,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涵盖集团总部、基层各单位的网格化管理机制,畅通信息渠道,逐级建立防疫工作专组,在集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各项防控工作。

(二)制定应急预案。

要根据集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和下发、转发的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疫情防控实际,编制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或工作方案,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情况,制定针对性应对措施,并做好预案的宣传和实施。遇到突出问题和困难,及时向上级报告。

(三)加强物资、后勤和资金保障。

各级物资、财务和疫情防护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护需求,拓展渠道,简化程序,特事特办,积极采购足够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等防护用品和体温测量设备、消毒设备及药剂,将保障疫情防护需要放在第一位;准备专门的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满足应急状态下疑似病例或有疫情接触史人员的运输需求,并做好防护措施和使用后的消毒工作;做好疫情期间通信、视频会议等保障工作;加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经费管理,确保防疫经费需求。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各级党组织、工会、团委、纪检部门要充分利用集团融媒体、全媒体和职工群体组织等资源,做好对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自我防控意识和能力,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发现职工不稳定思想和负面情绪,关心职工疾苦,加强政策宣讲,强化正向引导,及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员工队伍安全稳定。

(五)加强与地方主管部门沟通。

各单位要加强与所在地各级行政、行业、疾控等管理部门沟通交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要求报告单位人员情况和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地方疫情防控各项要求;结合某某作业、集疏运等面临的困难,加强与交通等部门沟通,积极获取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推动某某物流体系逐步恢复运转,尽快步入正轨。

(六)做好薪酬分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和上级指示精神,对集团职工因疫情防控问题造成的脱岗、误工等,按照正常在岗进行薪酬发放。对疫情防控期间放弃休息坚守岗位,持续值班加班,保障某某生产运营的职工,要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七)加强纪律监督。

集团及各单位分管领导和纪检部门要成立疫情防控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机制,按照上级和集团工作部署,加强对疫情防控和复工期间各级干部职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造谣传谣、破坏稳定、影响疫情防控的行为,对履责不严、落实不力、防控不到位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纪律严明、令行禁止。

疫情期间施工方案

通过全面、深入的要求和检查,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保证春节后复产复工的生产安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行为,推动企业项目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一)高度重视,增强节后复工复查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感。节后复产复工阶段,多数从业人员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注意力不集中,未完全进入工作状态,易导致事故发生;机械设备重新启动时,容易出现机械、电气故障,易引发机械伤人和触电事故;建筑施工企业普遍存在赶工期、抢进度现象,易引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要求充分认识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克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思想,迅速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复产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督促企业做好复工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有效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春节过后,建筑施工项目作业人员流动大,新招员工多,在复产复工前,必须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特别要抓好新招员工和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要有针对性,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求持证上岗,人证一致。

(三)落实责任,严格把关,促使复工工作有序开展。为切实做好这段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南县住建局成立春节后建筑工地复工复查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节后复工相关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工程建设参建单位应高度重视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节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严查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的,不符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复工。

(二)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情况。

针对节后新进场或转岗工人较多的特点,各施工企业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底,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培训和交底应全面有针对性,并做好有关的书面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三)复工前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联合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包括: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模板工程、施工用电、大型机械、临边防护、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及饮食卫生安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发现问题要即查即改,一一销号。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自查工作。抓好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防范,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主动配合联合执法。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大查处力度,对于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突出的,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检查与处罚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类排队,对事故隐患,要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限期解决,对不具备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强行复工的,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记录。

施工项目防疫措施方案,疫情期间施工防疫措施

为有效防控疫情扩散,兴隆街道针对流动人员较多、情况极为复杂的在建工地制定新型肺炎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人员职责分工。

(一)监督检查组:李云、钟强、徐敬会、郭强、贾新国、王勇、佘伟等7人负责对有在建工地的保水村、宝塘村、三根松村、跑马埂村、罗家店村、天明村、瓦窑村、刘家坝村、斑竹村等9个村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信息报送组:贾正涛负责收集每天督查检查情况和各村工作开展情况并报街道疫情信息收集报送组。

二、监督检查分工。

(一)李云、徐敬会:负责排查保水村、宝塘村;

(二)钟强、郭强、贾新国:负责排查三根松村、跑马埂村;

(三)王勇、佘伟:负责排查罗家店村、天明村、瓦窑村、刘家坝村和斑竹村。

三、工作职责。

(三)各村负责辖区内在建工地宣传、排查、监控和与在建工地沟通衔接等工作。

四、对拟复工在建工地和返回人员防控措施。

(一)各村每天将建工地人员排查情况报街道舆情信息收集报送组并填于《在建工地疫情排查情况统计表》,将该表上报到城乡建设办,如有外来人员要及时登记人员身份信息、行程情况并及时上报。

(二)对各工地需返回的外省务工人员,各村通知其暂不返回工地;

已返回的自行在工地上自我隔离14天后才能外出。

(三)各村(社区)对各工地自行隔离的人员进行跟踪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每日报街道舆情信息收集报送组和城乡建设办。

(四)拟复工的在建工地必须报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批准后才能复工,并将开工许可文件和申请的方案报各村和城乡建设办备案。

(五)对已经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批准复工的在建工地,需将返回人员个人信息和返回前具体行程报各村和城乡建设办备案。

(六)城乡建设办负责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加强联系,及时上报疫情防控相关情况传达上级对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专项方案范文

乌达区消防二中队塌陷区注浆工程。

第二节工作内容。

一.开工准备。

1.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前对施工用具进行喷洒消毒液消毒。

2.生活区预备足量消毒液由专人每日喷洒消毒液进行消毒早中晚各一次。

3.为施工人员预备足量口罩、工作手套、护目镜。待施工人员进场后足额发放。

4.准备足额体温计或电子测温设备以待备用。

5.准备新型冠病毒防治知识的图片和影音资料以备务工人员进场后进行防治安全知识培训。

二.人员进场。

1.施工人员进场后,首先由专人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并一一记录。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对于发热人员及时隔离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及时送去医院检查,对与其接触的相关人员进行统计并在指定区域进行隔离。对于有两周内有与湖北等疫区人员有接触史、来往史的要求其暂时不得返岗或在返岗之日起在指定区域内或居家隔离十四天且一切正常后方可返岗工作。

2.进场的异地务工人员须全数在生活区隔离14天.并由专人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在案.隔离区每天由专人喷洒消毒液,早中晚各一次.待外来务工人员隔离期满且一切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3.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项目部全体人员深入透彻的学习新型冠状肺炎的预防知识,达到认识冠状病毒、理解传播风险、早发现早治疗、保持个人卫生防护、切实了解传染病的相关知识,做到自我保护,不传染别人、不被别人传染。

4.现场布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预防知识宣传喷绘。并设置高音喇叭哦不间断播放新型冠状肺炎的防治预防知识。要求所有施工人员不聚集不聚餐进出公共场所、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正确佩戴好防护用具。

5.为所有施工人员发放防护用具准备开工.

6.施工工具提前喷洒消毒液消毒.

7.真实采集和录入所有施工人员的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班组工种家庭住址等个人真实信息,杜绝疫情输入性、扩散性的蔓延传播。将疫情传播扩散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急性传染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向上级领导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汇报并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控制事态发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疫情控制期间,无论何时何地如果发现发热带有咳嗽、上吐下泻等相应症状的病人,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诊治,如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立即通知上级相关部门申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立即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

三.施工期间防护。

2.生活区居住面积每20平方米不多于6人,每间房屋不多于6人。房屋高度不低于2.5米,房屋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齐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如被褥、脸盆、暖壶等。宿舍应经常开窗通风,窗扇安有纱窗防蚊蝇。设立垃圾集中点,集中的垃圾每日由专人定时清理,每日至少清理两次。保持生活区空气清新,无陈腐垃圾,无垃圾异味。

3.施工区通道要畅通无阻,无积水、坑槽,无材料堆积阻路。设置一定规模绿化,保持施工生产环境清新美观。每隔一定区域设立垃圾桶,垃圾集中放置,保证施工现场美观不凌乱。

4.设立巡查小组每日定时定点巡查,巡查目标包括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做到安全环保两不误。

5.符合卫生防疫的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以及施工用具是保证卫生防疫达到验收标准的重要前提,施工过程中的细部处理是达到防疫目的的关键环节,施工完成后大全面消毒工作是保证消灭疫情的完美收官。因此在施工过程前、施工过程中及施工过程后进行全面、精细控制才能达到防控疫情的最终目的。重点要分别做好:材料的检验,施工中的细部及安装节点须按照有关检验标准进行、采取正确的消毒方式进行最终的消毒,严格把控各个节点的施工细节。

四.疫情卫生应急措施。

设立应急领导小组:略。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专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推进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80号)、《关于推进河南省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豫事文〔2017〕184号)、《南阳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宛政办〔2020〕2号)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到2020年底,全市各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各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公共机构自行清运处置或委托物业公司、服务企业等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群众为主体,深入发动,创新机制,激发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每一个干部职工都自觉投身其中、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组)、部门的一项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确定一名督导员,负责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建立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台账,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市各级各类公共机构在11月20日前按分类标准把垃圾收集容器配备到位,对照《南阳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各项要求,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开展,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四)强化措施,加强督查。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宛垃分办〔2020〕1号)要求,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垃圾分类办)和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将根据《南阳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加强本级、本行业及所属二级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考评,并按要求将督导检查情况及相关工作信息报送市垃圾分类办和市公共机构节能办。

施工现场疫情防控专项方案

我们不惧风雨,也不畏战斗。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大党员干部只要始终同人民在一起,始终以百姓心为心,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就一定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一、工作目标。

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切实做好相关“调停缓撤”项目、民生项目、生态环保项目、产业项目的开工复工。

二、开复工主要条件。

防控机制到位。项目单位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调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作业人员较多的项目需成立防疫专班,专人专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报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备案。

员工排查到位。把好项目作业人员入口关,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并与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共享,特别要重点排查涉鄂(湖北)涉汉(武汉)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如果有重点防控地区外来务工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如没有条件设置的,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接收重点防控地区的返潭务工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确保项目施工区域作业人员身体状态良好。

物资保障到位。项目单位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工作。项目单位防疫物资包括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水剂、应急药品、应急车辆等,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

阻断隔离到位。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定期进行消毒杀菌。项目作业区域必须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项目作业区域只设置一个出入口,24小时设岗,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一测二查三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项目作业人员在项目建设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单位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同时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

内部管理到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作业现场必须摆放、张贴安全和防疫宣传展板。项目单位应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每天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做好项目施工区域、厂房、住宿区及食堂等人员密集区的疫情防控,做好场地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作业人员不得集中用餐、不得聚餐,应采取分散用餐、错时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就餐。项目单位对住宿区应每天做好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尽量分开、单独住宿。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作业场所及生活区域必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三、开复工手续办理。

自查。项目业主单位对照疫情防控相关标准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开工复工前的全面检查。

备案。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实行备案管理。由项目业主根据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条件向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开复工。项目备案后,即可开复工。

四、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的组织领导,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指挥,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强化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单位要自觉担当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条件不达标不开工复工,坚决支持配合所在地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监督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要严格落实“五个到位”要求,确保监督管理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开复工前,项目单位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发放安全和疫情防控手册,进行严格科学的疫情教育宣传。各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生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强化协调联动。各项目业主单位与所在地方一定要畅通信息渠道,建立联防联控联动机制,服从大局,克服困难,众志成城,齐抓共管,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复工。

一、复工的时间要求。

除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和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及特殊情况的相关项目之外,我市各类房屋市政工程复工或新开工时间不早于2月10日24时。如需提前复工的房屋市政工程,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房屋市政工程申请提前复工实施报备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办理。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复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建立健全的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已建立以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疫情防控工作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防控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成立由总承包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职责,并报送属地有关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管理人员已到位,已落实防控措施,组织开展防控工作。

(二)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卫生消毒。各责任主体按照防疫要求,严格落实环境消毒制度,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和生活垃圾装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孽生环境,重点加强食堂、宿舍和厕所等部位的清洁消毒,并适当增加清洁消毒频次,切实减少交叉感染风险。工作场所、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工作场所、员工集体宿舍,保证自然对流通风,若自然通风不足,安装足够的机械通风装置(排气扇),确保充分通风透气。

(三)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对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重要意义的认识和防控意识,了解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预防措施,并在工地的各个区域开展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确保复工人员熟悉疫情防控知识。对目前在疫情重点地区休假的人员,在疫情解除之前不得返回,由所在企业负责逐一联系,明确相关要求,并确认相关人员的动向。对其他省份、外市来湛的人员,要严格把控、提前了解其身体健康状况,对于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严禁来湛。

(四)施工现场实施全封闭管理。以项目部为单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到工作作业区、生活区与外界围挡封闭。项目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接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前端采集和考勤设备正常联网运行,对进出工地的所有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码、来去方向、时间及体温等信息,实施真实、动态记录,并做好记录台账,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无特殊情况,严禁工人外出,确有需要应先请示报告。

(五)设置体温测量点及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在施工作业区、生活区设置体温测量点,并配备符合规定的体温测量设备,安排专人负责对入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台账。准备足够数量的医用口罩、消毒酒精等医疗物资;每天按时配发口罩,严格落实工人佩戴口罩的规章制度。

(六)做好工地食堂安全卫生管理。确保工地食堂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佩戴医用口罩;改善盥洗条件,为施工人员提供饭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设施和洗手液。严禁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饭堂,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

(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提前与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明确收治医院,一旦发现从业人员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采取医学健康监测,并第一时间向属地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医院上报,确保及时送院诊治。

(八)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各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制定1份周密的复产复工方案,制定1套应急处置方案,开展1次安全检查,在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务必做到安全管理不到位不复产、防范措施不落实不复产、隐患问题不清零不复产。

三、复工申请流程。

(1)建设单位需提前3天向辖区住建主管部门提交复工申请表,按要求统计填报涉及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人防、消防等复工人员(含管理人员)名单,并提供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康检查制度、应急处置预案等相关资料。未进行申请或申请不批准的房屋市政工程一律不准复工,未登记上报的工人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市管项目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申报复工手续。

(2)住建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书面申请后,要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填写复工检查表,经核查合格后方可允许复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委托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和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负责市管项目复工申请的审核工作。

四、复工后应采取的防控措施。

各责任主体单位要服从属地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严格落实《公众预防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南(企业年后返工人员)》的要求,采取有效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输入、传播,保障工作现场人员生命安全。

(一)强化进场人员管理。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一次准确的体温检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如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的人员,不得允许进入集体宿舍等区域,要安排独立隔离场所进行健康监测,未发现疑似症状方可上岗,误工费用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不得变通。

(二)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各责任主体单位开工时不搞开年饭,不召开大型会议,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严禁从业人员携带野生动物和家禽家畜进入工地,坚决抵制食用野生动物;督导从业人员外出时做足防疫措施,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人员,不允许其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或进入会议室、食堂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在食堂就餐应实施错峰分餐制,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围餐和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并每天对食堂进行一次清洁、消毒;空调工作场所应调节足够的新风分配量,并每周对新风房、过滤网等进行清洁、消毒二次以上;配送材料、物资等的外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车上人员不得离开驾驶室,货物、物资由项目部安排工地内人员接收和装卸。

(三)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安排专人每天了解员工健康状况,每天对每一名进场作业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建立体温测试记录。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采取健康监测,送院诊治,坚决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措施。同时,要配合辖区政府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病毒消杀和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

(四)建立值班值守和疫情报告制度。各责任主体和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通信畅通。每日要按规定向属地主管部门报告疫情防控情况。

五、疫情防控的监督管理。

住建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要以企业自查自纠、上报视频材料等为主,辅之以抽查的方式,组织开展专项复工检查,重点检查各责任主体对复工有关要求的贯彻执行情况、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和项目监理人员不到岗等问题的,一律视为不符合复工条件,立即责令暂停施工并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住建主管部门对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的和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为全面贯彻****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xx、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坚决防止疫情在建筑工地输入、蔓延、扩散,切实保障全市建筑施工领域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主要目的。

全面加强防控,坚决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在我市建筑工地蔓延、扩散,并指导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工程项目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手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建筑工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预防控制应急工作。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指导下,组织指挥全市建筑工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应急工作,积极做好应急信息收集、统计等工作。

2、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质安科负责建筑施工领域节后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区在建工程项目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2)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防控指导工作,安排疫情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3)城建科负责指导市政道路、桥梁、场馆、广场等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4)市场科负责指导全市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做好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5)党组办公室负责做好返岗返工党员干部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

(6)财务科负责协调政府工程财政物资保障工作。

(7)各县区住建局负责各自辖区内建筑工程项目返岗返工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三、防控措施。

(一)住建系统职工返岗。

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于2月3日正式上班,在疫情期间,严格按照《x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疫情期间上下班工作的通知》要求,上班人数按实有人员的25%比例执行。

(二)在建工地返工。

全市新建项目和已停工项目,原则上不早于3月16日开复工,因疫情防控、污染治理、民生工程实际,需连续作业和应急处置的工程项目,经市、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可按审批时间开复工。

1、严格落实人员管控。

**及周边省份(河南、湖南、江西、重庆、安徽、陕西、四川)从业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返同;途经**从业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省内其他城市回同人员一律自行隔离14天;已去往**人员禁止返同;因工作等原因计划去往**的人员疫情解除前不得前往;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无身份证人员公安系统原则上按在逃人员处理。

开工后工地每日都要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记录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一旦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项目负责人要及时报告,并对相关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同时通知就近发热门诊安排就医。

2、严格落实防控应急准备。

春节过后,全市各建筑工地陆续进入开、复工准备阶段,输入性疫情风险急剧上升。各工程项目务必做足防控疫情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制定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五个明确”。明确防控第一责任人和各方责任,备足备齐防疫物资设备、个人防护用品、消毒设备满足工程项目应急需要;明确疑似病例报告程序、时限和处置方式;明确距离项目部最近的定点专门医疗机构的名称、位置、联系方式及病例转运方式;明确疑似病例接触者的隔离观察等处置措施;明确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3、严格落实施工现场管理。

(1)建筑工地办公区、生活区(工地食堂、宿舍及厕所)要每日进行消毒通风,保持环境清洁干净。

(2)施工现场严格实行门禁制度,防止施工人员、外界人员随意进出。工地入口处要对所有进出人员实行体温检测、身份、健康状况登记,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第一时间隔离观察,并及时报告。

(3)工地食堂严把食材进货关,严禁食用野生动物。工人餐具专人专用,每日进行高温消毒,防止交叉感染。工人就餐区域要设置洗手池,配置洗手液等。

(4)施工现场全部人员需佩戴医用口罩,落实每日体温检测等措施,逐一记录做好统计。项目部要及时掌握工地人员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及时隔离。

4、严格落实联防联控。

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在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强化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强化与住建、卫健、公安、社区街道等部门的联动,密切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特别是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及时发现报告并有效处置疫情。

(三)城市公园管理。

1、全市各公园管理中心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公园的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人员上岗时需进行体温测量,并正确佩戴口罩。安保人员加大巡查力度,做好检查游客入园体温和佩戴口罩情况,不得进行聚集活动。

2、对公厕、座椅、垃圾箱、栏杆扶手、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游园环境干净整洁。

3、加强宣传,在入口处等明显位置发布疫情期间的温馨提示、疫情防控工作重要通知等,并通过广播、标语、人工劝阻等方式引导市民居家锻炼。

4、大同公园管理中心关闭动物园,对野生动物做好巡查监测。

四、应急处置。

根据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以下应急处置程序。

(一)建筑工地一旦发现有来自****等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就地隔离相关人员,1小时内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采取医学观察措施。

(二)建筑工地发现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第一时间采取隔离观察措施,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就医,有疑似状况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

(三)建筑工地发现有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人群应立即封闭施工现场,停产停工,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实施隔离,1小时内联系就近定点医院采取医学防护措施并报告住建、卫健有关部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小时内报告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预案终止与评估。

(一)疫情终止。

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终止本预案。

(二)评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建筑施工防控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全市建筑工地总体情况、现场处置情况、所采取的的措施效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及工作建议。

(三)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大同市建筑施工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制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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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达区消防二中队塌陷区注浆工程。

第二节工作内容。

1.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前对施工用具进行喷洒消毒液消毒。

2.生活区预备足量消毒液由专人每日喷洒消毒液进行消毒早中晚各一次。

3.为施工人员预备足量口罩、工作手套、护目镜。待施工人员进场后足额发放。

4.准备足额体温计或电子测温设备以待备用。

5.准备新型冠病毒防治知识的图片和影音资料以备务工人员进场后进行防治安全知识培训。

1.施工人员进场后,首先由专人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体温测试并一一记录。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对于发热人员及时隔离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及时送去医院检查,对与其接触的相关人员进行统计并在指定区域进行隔离。对于有两周内有与湖北等疫区人员有接触史、来往史的要求其暂时不得返岗或在返岗之日起在指定区域内或居家隔离十四天且一切正常后方可返岗工作。

2.进场的异地务工人员须全数在生活区隔离14天.并由专人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在案.隔离区每天由专人喷洒消毒液,早中晚各一次.待外来务工人员隔离期满且一切正常后方可进行正常施工.

3.组织项目部全体人员项目部全体人员深入透彻的学习新型冠状肺炎的预防知识,达到认识冠状病毒、理解传播风险、早发现早治疗、保持个人卫生防护、切实了解传染病的相关知识,做到自我保护,不传染别人、不被别人传染。

4.现场布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预防知识宣传喷绘。并设置高音喇叭哦不间断播放新型冠状肺炎的防治预防知识。要求所有施工人员不聚集不聚餐进出公共场所、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正确佩戴好防护用具。

5.为所有施工人员发放防护用具准备开工.

6.施工工具提前喷洒消毒液消毒.

7.真实采集和录入所有施工人员的姓名籍贯身份证号班组工种家庭住址等个人真实信息,杜绝疫情输入性、扩散性的蔓延传播。将疫情传播扩散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急性传染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向上级领导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汇报并协同相关部门共同控制事态发展。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疫情控制期间,无论何时何地如果发现发热带有咳嗽、上吐下泻等相应症状的病人,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院诊治,如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立即通知上级相关部门申请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立即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

2.生活区居住面积每20平方米不多于6人,每间房屋不多于6人。房屋高度不低于2.5米,房屋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齐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如被褥、脸盆、暖壶等。宿舍应经常开窗通风,窗扇安有纱窗防蚊蝇。设立垃圾集中点,集中的垃圾每日由专人定时清理,每日至少清理两次。保持生活区空气清新,无陈腐垃圾,无垃圾异味。

3.施工区通道要畅通无阻,无积水、坑槽,无材料堆积阻路。设置一定规模绿化,保持施工生产环境清新美观。每隔一定区域设立垃圾桶,垃圾集中放置,保证施工现场美观不凌乱。

4.设立巡查小组每日定时定点巡查,巡查目标包括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做到安全环保两不误。

5.符合卫生防疫的机械设备、建筑材料以及施工用具是保证卫生防疫达到验收标准的重要前提,施工过程中的细部处理是达到防疫目的的关键环节,施工完成后大全面消毒工作是保证消灭疫情的完美收官。因此在施工过程前、施工过程中及施工过程后进行全面、精细控制才能达到防控疫情的最终目的。重点要分别做好:材料的检验,施工中的细部及安装节点须按照有关检验标准进行、采取正确的消毒方式进行最终的消毒,严格把控各个节点的施工细节。

设立应急领导小组:略。

疫情期间施工防控措施疫情期间施工方案范文

春节期间未停工的工地在有效落实防疫措施的情况下方可组织既有人员继续施工,但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

春节期间停工的建筑工地,暂不得复工或新开工,复工时间另行通知,各单位不得通知外地务工人员返肥,可根据疫情形势,结合工地实际,做好延迟、错峰复工和新开工的各项准备。

建筑工地复工前,应符合下列规定,并通过工程监督机构复查:

(一)复工条件。

1.组织机构。

各建筑工地应成立项目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业主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材料员、劳务管理人员、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劳务单位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及疾控部门。

2.人员管控。

建筑工地用工严格实行实名制管理,严禁临时招募散工、点工。项目疫情防控小组应在工地入口处设立健康观察点,对所有进场人员实施体温检测,并按规定要求来肥人员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各项目可根据各自管理要求自制,但应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户籍地、身份证号、单位、工种、健康状况、手机号码、20xx年以来的驻留地及时间、何时从何处来肥、是否途经疫情严重地区、是否有确诊及疑似病例接触史、是否接触过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等信息),并应核实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等关键信息,关键信息应及时与属地社区共享。

(1)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疫情结束前,企业不得通知其来肥,不得允许其进入工地。

(2)途经疫情严重地区以及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疫情结束前,原则上不安排来肥进入工地。确需安排的,用人单位应在工地外安排隔离点,安排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

发现应隔离未隔离过的人员,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并落实专车就近送至医疗机构;体温检测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进行隔离观察(留验)。

(3)其他非疫情严重地区来肥、也未途经疫情严重地区、同时未与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或体温检测不合格人员密切接触的人员,体温检测合格的可进入建筑工地;体温检测不合格的,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3.施工现场管控。

(1)建筑工地应严格实施全封闭管理,只开放一个进、出口,施工现场和生活区24小时单独设岗,建立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制度,测温处应设有供发热人员隔离的隔离场所,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

(2)施工单位应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开展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疫情教育交底应深入到每一家进场单位、每一个进场人员。

4.防疫物资准备。

建筑工地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病控制用品,口罩纳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确保每名进场人员每天不少于1只口罩,储备不得少于1周用量。

5.现场安全管理。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应到岗履职;对大型机械进行维修检查和运行调试;对临边防护、临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

6.教育交底。

参建各方应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复工前的安全、卫生防疫等教育交底。

(二)复工检查流程。

1.自查。参建各方应根据各自职责,对照复工条件开展复工前的全面自查,填写《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详见附件1)。

2.复查和申请。各项目疫情防控小组根据《合肥市建筑工地春节后复工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检查重点,实施复查,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分别签署复工意见,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法人公章后,向工程监督机构提出复工申请。

3.核查。工程监督机构收到复工申请后,应及时对复工条件进行核查,合格一家复工一家。凡未通过复查或复查不符合的一律不得擅自复工。

建筑工地复工后,参建各方应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并建档造册备查。防疫措施不到位的,视为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

(一)人员管控。

1.做好进出场人员登记全覆盖。建筑工地应严格进出场管理,实行实名制考勤,对于进场人员每日登记,建立一人一档,对于出场的去向应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并应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新进场人员按照复工前人员管控要求执行。

2.做好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施工单位应按照卫生防疫要求,每天早晚2次对所有进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记录在案。

3.做好应急处置全覆盖。施工现场发现有体温不合格的,应立即安排场所隔离并及时通知属地街道(社区)落实专车送至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后续应急处置。经医疗机构确认疑似病例或确诊的,立即停工并封锁场地、隔离人员,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

(二)施工现场管控要求。

1.所有进场人员都要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

2.每日对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及其他人员活动场所进行消毒。尤其要加强对墙地面、物体表面、楼梯扶手、门把手、对讲机按钮、便器、洗手水池、水龙头、餐饮具、饮水机水嘴及按钮阀门、通风设备(空调、排风扇)等的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有人员活动的房间每日开窗自然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不能自然通风的,可采用排气扇等设备进行机械通风)。

3.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加工、储存等卫生标准要求,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工地食堂不集中堂食(餐桌间可采用隔板、屏风等分隔成单独就餐区域),采取分餐、错时用餐(在同一餐桌错时用餐的,用餐区域需一客一消毒)等措施,减少人员聚集引发的疫情传播隐患。

4.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5.施工现场应将相关卫生防疫教育纳入进场和每日岗前教育,全面启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采取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显著位置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广告等措施,提高现场人员的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6.疫情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制度和紧急报告制度。疫情防控小组每天中午十一点前向工程监督机构报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情况(详见附件2),工程监督机构每天十四点前将辖区项目防控情况报市城乡建设局(详见附件3),突发情况立即报送属地街道(社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各部门逐级上报。

参建各方应强化疫情防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第一责任人。

(一)建设单位是项目部落实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全面做好施工项目疫情防控的组织工作。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工期延误,属于合同约定中的不可抗力情形,建设单位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顺延,防止开工、复工后抢工期、赶进度带来生产安全风险。建设单位不得以工期紧等理由要求或者变相要求施工单位未经报备、未落实防疫措施擅自开工。

(二)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督促所辖项目部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建立贯穿企业管理层、项目部、劳务企业的防控管理体系。用工(劳务)企业是选工用工的第一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把第一道关的主体责任。项目部是复核进场人员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做到清楚了解每一名进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具体情况。

(三)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监督责任主体,要切实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做好进场监理人员的卫生防疫措施。

(一)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属地监管,服从属地防疫管理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调度、统一监管。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督检查,确保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建筑工地与属地街道(社区)、防疫部门对接机制真正落地。建筑工地过程管控不满足本通知要求的,应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市城乡建设局随机开展督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建筑工地存在以下情况的,依法对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行政处罚,并采取通报曝光、记不良行为记录、联合惩戒等方式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的;。

2.过程管控整改不力的;。

3.不报、缓报、漏报和瞒报情况的;。

4.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其他导致疫情发生及传播的。

我局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一步优化完善相关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具体措施另行通知。

疫情期间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生活区公共区域消毒管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部署,有效防控本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全面落实项目参建各方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施工现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证施工现场各类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全面落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工程项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一)防疫准备。

1.建设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全面做好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处置工作。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并落实施工现场各项防控方案和措施,负责现场管理人员、务工人员管理和封闭管理。监理单位负责审查相关方案、措施及其可行性、安全性,并检查督导落实。

2.施工现场成立项目负责人负责的疫情防控机构,按照进场人数配备足够可供使用的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手套、消毒用酒精、消毒液、智能体温检测设备等防疫物资,且物资补充渠道可靠。

3.严格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材料加工和存放区等重点区域管理和消杀,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区域)和门把手、水龙头、座椅、人员出入口等频繁接触物品(部位)进行消杀。

(二)人员管理。

1.要对进场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在工地出入口设立工作台,真实采集和录入全部进场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工种、班组、籍贯、联系方式等实名信息(表格见附件1),进场人员须持健康码并要经过核酸检测为阴性结果才能进入施工现场,进入工地后根据情况适时进行核酸检测。

2.严格执行项目所在地人员管控要求,不私招乱雇,不使用零散工和无健康信息的劳务人员,不得在项目之间无组织调配使用劳务人员,更不得使用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3.所有进入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包括保安、保洁、食堂等服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更换后的口罩要妥善处理。施工单位每天进行不少于两次(上工前、下工后或早晩)的体温检测、登记和出入证、“健康码”查验,除采购人员、材料供应车辆及人员(该两类人员也应查验健康码、测温登记)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出入现场,出入口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

4.严控施工、住宿规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优化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采取小规模、分工种、分工序作业方式,划小作业单元,将劳务工人按照工作班组、施工区域、宿舍等为基本单元,以可控的规模(一般为20人左右)形成班组单元,减少聚集人数,固化同班组成员,避免频繁交接班,同时落实专人管理。严格掌握班组的活动轨迹,实行派工单制度和班前专项教育交底、施工区域及内容相对独立、施工作业安排尽量分散等措施,做到“易切断、可溯源”。

(三)现场管理。

1.施工现场采取集中封闭式管理,现场围挡、围墙确保严密牢固,施工现场围挡的高度不得低于1.8m,尽量实现人员在场内流动。施工现场设置符合标准的隔离室和隔离区。

2.加强环境卫生整治,消除卫生死角盲区,保证施工现场内洗手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应配备肥皂或洗手液。在公共区域设置标识醒目的废弃防疫物资专用回收箱/有盖垃圾桶,每天定时清运垃圾,每6小时对专用回收箱/有盖垃圾桶进行消毒。

3.做好施工区管理。每天对施工机械、起重机械驾驶室及操作室等密闭狭小空间及长期接触的部位进行消毒。施工机械等采取专人专用的原则,同时优化施工现场的工序、工艺,并尽可能多的使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减少人员接触、聚集和交叉作业。需要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应予以消毒。

4.做好生活区管理。生活区的出入口要有专人负责测温、核对人员身份和健康状况等。员工集体宿舍按减半安排,减少聚焦,严禁通铺,根据施工情况可采取错时上下班。宿舍设置可开启窗户,.做好通风及消毒,每天至少2次。宿舍内宜设置生活用品专柜、垃圾桶等生活设施,环境卫生保持良好。

5.工地食堂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执行卫生防疫规定,严格冷链食品管理。食品食材的采购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建立采购物资台账,确保可追溯。严禁使用进口冷链食品,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严禁在工地食堂屠宰野生动物、家禽家畜。食堂加强通风换气,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20-30分钟,餐前餐后进行整体消毒,每天至少4次;食堂采取分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并且实施排队取餐人员的间距不小于1米,同向就坐,避免“面对面”就餐和围桌就餐。

(四)疫情防控宣传。

各建设工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疫情动态,认真学习贯彻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防控政策和要求,及时传达至每一位参建人员。要强化对参建人员宣传贯彻县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印发的关于做好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各项通知要求,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要利用手机短信、微信、邮件、温馨提示信等载体,多方式多渠道主动提醒参建人员在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工地八条》,做好个人防护,并在工地内外悬挂五条以上红底黄字的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宣传标语详见附件2),在工地外要设立两个大型疫情宣传栏,及时公布防疫知识,宣传防疫措施。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现阶段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坚持底线思维,杜绝思想松懈、麻痹大意、厌战倦怠心理。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面压实责任,确保我县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我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黄建同志担任总指挥,局副职领导任副总指挥,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龙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建筑工地网格化防控组,定期商研判应对各建筑工地疫情发现趋势,研究确定防控策略、应对预案和措施,协调指导各建筑工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等。各建筑工地也需及时成立相应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本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任务,细化工作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推进。

(二)抓住重点,统筹谋划。紧紧围绕上级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做到统筹谋划,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工作督查。龙川县住建局将按照疫情防控措施不断调整的实际要求,对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常态化的明察暗访。对因重视不够、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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