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管理方案实施细则(实用8篇)

时间:2023-10-13 07:13:41 作者:书香墨 小区停车管理方案实施细则(实用8篇)

通过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能够帮助研究人员更好地组织和分配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的改善,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

小区停车管理方案实施细则篇一

为加强对小区机动车辆的管理,充分利用和合理配置停车资源,确保车辆遵章行驶、有序停放,制造一个美丽、安静的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小区设定专职车辆管理员,对小区业主(使用人)的车辆实施全面管理,建立具体的车辆管理档案(含:业主或使用人姓名、房号、车辆型号、车牌号、车辆颜色、联系电话等),对登记备案的业主(使用人)车辆,由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给出入大门通行证,通行证每年度换发一次。

2、小区机动车辆泊位分为地下车库、地面车库、地下车位和地面车位。对已出售给业主(使用人)的车库或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每月向其收取管理费;对无出售或不能出售的车位,实行有偿租用,地下车库或车位的月租费,依据市场价核定,不另收管理费;地面停车位的收费标准参照《杭州市区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方法执行,即: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私家小型客货车包月费每辆100元整、住宅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的公车包月费每辆150元整,不另收管理费;对在小区临时停车不超过1小时的',免收停车服务费。超过1小时的,每辆每4小时2元整,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24小时)停车服务费,每辆超过6元的,按6元收取。对长期租用车位的业主(使用人),小区管理处应每年与其签订一次租用合同。

3、对已出租的车位,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做出已出租的标识,并设有专人管理,阻挡和劝解其它车辆占用此车位。地面可出租的车位,优先出租给就近居住的业主,如就近业主不租,可租赁给其他业主。

4、已购置车库的业主,应自觉将车辆停入库内;临时进入小区的机动车辆,应按车管员指定的地点停放;全部车辆均不得在小区道路上随便停放;尤其禁止车辆在道路交叉口停放。对外来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执勤门岗应做好询问登记工作,发放临时出入证,必要时还应准时与业主取得联系,在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

5、拥有车库的业主(使用人)在车辆入库后,应准时关闭车库门;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业主(使用人)离开后,须准时关闭车门、车窗,不要将珍贵物品遗留在车内。车管员和保安员如发觉车辆门、窗未关好,应准时通知车主,以防止车内物品失窃。停车场仅供应停车场地,并要求车管员和保安员加强巡察检查,如消失车辆丢失或车内物品被窃,应乐观协作车主查找并供应其它关心,但不负赔偿责任。

6、对业主(使用人)的车辆,车辆管理员应坚持对其车辆的门、窗及外表状况实行日常检查和每月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并做好必要的记录,发觉问题应准时告知业主(使用人)。

7、小区道路和停车场严禁学习驾驶、试车,不得无故使用车载报警器,严禁随便鸣喇叭。

8、对进入小区载有业主的出租车须换证通行,对载有外来人员的出租车应谢绝入内。夜间22:00后,谢绝出租车进入小区。

9、对从小区驶出并携带较珍贵或大量物品的非业主车辆,执勤门岗有权进行检查或要求做出说明。

10、大型货车、客车原则上不容许随便进入小区,如遇特别状况需进入,因提前申请并征得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同意。

11、小区应设立机动车辆行驶标识,包括:行驶方向、行驶路线、限速、限高、禁鸣、禁烟火等,业主(使用人)须遵章执行,出入大门应各行其道或先出后进。

12、车辆管理员和保安巡察员应确保行驶通道和消防通道的畅通,要做到管理有序,无乱停、乱放车辆的现象。对随便乱停或侵占已购(租)车库、车位业主利益的车辆,实行广阔业主舆论监督、保安管制和社区交警共同管理的方法进行。

13、对全部进出小区的非业主车辆和出租车实行凭车辆出入卡进出,执勤门岗必需在卡上注明车辆进出的时间、车牌号、所访业主姓名、执勤门岗姓名,并应妥当保管好出入卡,不得丢失。

1、小区如设有停车棚,应作好明显标记。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必需按规定有序地停放车辆。

2、自行车出入小区大门时须下车推行。

3、外来人员的摩托车和自行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

4、小区治安巡逻员要仔细履行职责,发觉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准时整理。

5、业主自行车不得停放在单元楼道内。

为确保地下车库交通安全、道路畅通,车辆遵章行使、有序停放,特制定本规定:

1、严格遵守市交通管理规定,遵守各项车辆管理制度,确保“平安第一”的原则。

2、车库通道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3、车库通道、消防通道内禁止堆放任何杂物,确保车库通道和消防通道畅通。

4、车库内必需配备各种平安设施和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5、禁止把任何易燃、易爆、剧毒等危急物品带入地下车库。

6、禁止任何外来车辆、闲杂人员进入地下车库。

7、严禁任何货车、卡车、大型车辆进入地下车库。

8、车辆出入地下车库时,必需按规定的指示标识行使。

9、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后,必需停放到自己的车库(位)内,严禁占道停放,私占他人车库(位),严禁压线停放。

10、车库内禁止鸣喇叭,限速行使,遵守车库停车标识,禁止涂改或掩盖车库内原有停车的标识和号码。

11、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后,必需关好车辆和车库门窗。

12、严禁在车库内清扫、清洗车辆及进行车辆修理、保养工作。

13、定时对车库进行清扫,定时打开车库内风机进行通风换气。

14、定时对车库进行巡逻检查,对停放不到位、占道停放等车辆进行订正。

15、因过失损坏他人车辆、公共设施等行为的,责任人应照价赔偿。

小区停车管理方案实施细则篇二

2、外来车辆进出小区时,保安员对其必须进行登记、发临时停放牌,凭其出入小区。

3、车辆应按小区相关规定的要求停放于规定位置。

4、车辆停放好后,拉好手闸,关好车窗门,锁好防盗锁,避免使用带报警音的防盗锁,车内请勿存放现金及其它贵重物品。

5、停车时,应按小区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及现场的标识行车,车速小于10公里/小时,禁止鸣笛。

6、小区内禁止修理车辆、洗车、试刹车、学习驾驶等有安全隐患及影响本小区环境卫生的`活动。

7、请勿将有可能对其他车辆或人员构成危险的车辆停泊于停小区内。

8、禁止无牌摩托车进入,业户及访客摩托车、自行车请于指定位置存放,并锁好防盗锁。

9、凡进入车场内和车库内的车辆严禁载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因此而发生意外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0、进入小区内的车辆必须执行车辆停放管理制度,违者拒停。

小区停车管理方案实施细则篇三

根据上级有关加强校园安全和保护未成年人及保证教学秩序的有关管理法规及文件精神,为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经学校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提议,学校办公会议决定:正常教学活动期间,禁止汽车在校园内通行,并就有关车辆停放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1.本校教工自驾汽车按指定车位停放。

2.在大院内的各相关单位汽车按指定区域由各单位领导指定车位。

3.因汽车泊位已满,故外来车辆学校不再安排停车。

4.教育局及相关单位组织培训或活动,车辆应在组织者和保安的指导下有序停放。

5.特种车辆按相关规定通行或停放,特殊情况经保安请示后安排停放。

6.本规定解释权属校长室,本规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实行。

小区停车管理方案实施细则篇四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车辆进行破坏,确保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本停车场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本车场为内部停车场,提供24小时停车管理服务,只为园区的业户及商户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外部车辆禁止入内。

2、为保证您的车辆安全,凡在本车场停放的车辆,须办理机动车辆保险。

3、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应按规定的行车线路减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严禁违章、逆行。

4、请按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严禁挤占其它车位。

5、停车后驾驶员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园区工作人员不负责看管车内任何物品,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6、停车场内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

7、严禁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或使用消防水源冲洗车辆。

8、停车场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司机将车辆停好后,应主动离开,不得在停车场内无故逗留。

9、严禁酒后和非司机人员驾驶车辆。

10、对于进出停车场的可疑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其车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1、为了保证停车场的正常使用,请您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一旦造成人为损坏,当事人应照价赔偿。

12、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本车场的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停车场的秩序。对于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车主,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严格执行停车规则对来路不明、无牌证车辆不予停放。

3、合理配置灭火装备,检查灭火设备运行情况,对漏油、漏气车辆不准停放,并及时告知车主。

4、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消除安全隐患、堵漏洞、抓死角。落实安全条例,增强防火意识。

三、消防管理制度

1、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防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车上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3、进场车辆及司机应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扔垃圾及弃置废杂物。

4、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6、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设施。

7、在停车场设置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8、停车声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检修,保持完好。

9、严禁停车场内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

车辆停放倡议书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消防保卫岗位职责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小区车辆停放通知书

小区停车管理方案实施细则篇五

为有效管理与维护公司员工机动车辆秩序,保障公司内交通畅通,特订立本规定,供公司员工遵守,并作为公司员工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的依据。

一、区域规定:

1、本规定仅规定了公司蕴川路厂区的员工机动车停放区域,在蕴川路厂区之外工作的员工若驾车进入蕴川路厂区,须将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区域内。

2、公司员工应按对应安排的停车区域停放,具体停车区域详见所发《车辆停放证》,注意不要占用公车停车位。

3、原则上按照员工工作所在部门就近安排停车。

二、管理细则: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由各部门核对员工姓名、手机号码、车型、车辆颜色、车牌号等信息,并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案、领取《车辆停放证》。

2、若有新增、更换车辆或牌照,请事先告知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及时上报安全监察部备案,获准并领取《车辆停放证》后,方可停放车辆。

3、《车辆停放证》为员工驾车进入公司蕴川路厂区的凭证,驾车进入公司前,请务必将《车辆停放证》放置在车辆方向盘一侧的挡风玻璃内以备查。

4、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停放使用,外来车辆应遵照保安人员的指挥停放在临时停车区域。

5、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车辆须停在划线内,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

6、员工若遇到指定停放区域已停满的情况,请及时联系保安人员,按保安人员指定的临时停放车位停放车辆,不可自行随意停放。

7、车辆停妥后,请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车门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公司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8、在驾驶室内不得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

9、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保安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10、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1、严禁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2、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三、违规处罚

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安全监察部。

2、安全监察部对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获或举报核实,将视情况对车主进行教育或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安全监察部办理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将予以双倍处罚。

4、对不服教育屡次违法规定的车辆,将禁止进入公司。

四、其他:

本管理规定从2014年8月18日起开始实施。

小区停车管理方案实施细则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含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车辆的管理:

1、经公司研究决定,凡本公司员工私人车辆进入公司,均须先到安保部办理登记手续,出具相关齐全的资料(驾驶证、行驶证),并领取车辆出入证。未办理出入证的车辆,门卫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司。严禁在公司内无证驾驶。

2、由安保部具体办理相关员工《机动车辆出入证》。请驾驶自备车(摩托车除外)的员工在(2月15日至20日)带好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到公司安保部办理相关手续。

3、汽车停放应按照各单位指定的区域、车位集中停放。严禁汽车在车间门口、料场、马路旁边、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和其它妨碍交通的地方停车,同时应服从安保部人员的管理。指定区域为公司办公楼前、二线办公楼前和一线办公楼前。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车棚。车棚按员工上下班时间开关,开门时间为一小时,其它时间不予取车,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有车间主任以上领导签字的便条,方可放行。

4、车辆进出公司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禁止鸣号,如因超速行驶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车主应保管好自己车内物品(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并由个人承担保管责任。

5、违规停放的员工车辆,一经安保部发现清走并集中管理,车主必须由本单位领导亲自带领,到安保部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领回车辆。

6、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以理服人、以礼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简单粗暴的态度。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有关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1、上级政府部门的车辆进入公司,必须在警卫室进行登记,取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后方可进入。

2、所有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厂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入厂区需要有主任以上领导核准后,告知安保部,由安保部人员监督其车辆的进入及放行,出门时自觉接受检查。

3、进出公司时应谨慎驾驶,避免发生碰撞,停放公司内的车辆要锁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物品,一旦发生丢失后果自负。

4、本制度由公司办、安保部制定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或废止亦同。以上制度望传达到各位员工,未传达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5、本制度自2011年2月20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小区停车管理方案实施细则篇七

为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现对公司内车辆停放作如下规定:

一、机动车停放规定:

1、公司车辆停放:

1)公司车棚是为公司车辆停放而设,非公司车辆不得进入车棚停放。

2)公司车辆不出车时应对号入座停入专用车位,做到停放整齐。

2、员工车辆停放:

1)员工车辆应服从管理和指挥。

2)员工车辆应停放在公司规定的流动停车区域;当流动停车区域车位已满时员工车辆应靠生产车间旁的南北向通道两侧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3)员工车辆,在未经申请和总经理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车棚内的流动车位长期停放或停留过夜。

4)停入车棚的车辆应按车位整齐停放,不得压线、过线、占用旁边车位。

5)车辆停放须锁好门窗。现金、贵重物品及车内物品请自行保管。

6)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严禁存放车内,否则需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3、外来车辆停放:

1)外来车辆在保安指挥下停入指定车位,无特殊情况和非经准许不得进入办公和生产区域。

2)公司重要来宾车辆,按公司通知由保安引导停放。

3)货车等载重车辆,应停放在工作区域内,不得停放在与之无关的区域。

二、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放规定:

1、员工车辆应整齐有序地停放在自行车棚或摩托车棚内,不得随意停放。无特殊情况和非经准许不得驶入办公和生产区域。

2、外来车辆应在保安指挥下停放在指定区域。

3、长期业务车辆进入公司后须停放在规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非经准许不得进入办公和生产区域。

三、其他规定

1、使用停车棚之人员应对车棚、场地设施的安全完好负责,如有损坏,当事人应负责赔偿。

2、所有停车人员应自觉遵守本规定,对违反规定、不听从劝告者,依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3、本规定从年月日起执行。

小区停车管理方案实施细则篇八

为了提升交通道德水准,创建和谐美好文明的校园,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保证师生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停车制度:

1.学校为教职工私家车提供工作期间停放位置,教职工自己保管好自己车内的物品,一旦发生失窃案件,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2.教职工私家车必须张贴四十七中学车证,否则按违规处理。

3.教职工私家车在工作日,须在规定的时间(8:30---15:30),在学校规定停车区域按照自己固定的车位有序停放,不得停放于教学区、运动区、学生生活区和重要通道。凡随意停放车辆的,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处罚。

4.尊重学校保安人员,服从保安员的调度与管理。

5.教职工私家车进出校园须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20km),不得鸣笛,不得与学生抢道。遇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

6.教职工自行车及电动车须停放在指定的存车处不得停放在楼道及办公室,学校为电动车提供固定的充电地方,安全问题教师自己负责。

1.凡不按规定随便停车的,不张贴车证者,第一次大屏幕公布车牌号码,第二次学校大屏幕点名批评,并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计分。

2.第一次大屏幕点名计1分,第二次计2分,三次以后每次记5分,

3.每学期末按照扣分多少进行相应的处罚。并与年终绩效考核与评优挂钩。

4.此规定从2013年9月16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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