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协议(实用9篇)

时间:2023-10-09 19:35:25 作者:影墨 劳务派遣协议(实用9篇)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劳务派遣协议篇一

甲方:

乙方(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劳动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照执行。

本协议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协议期内,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以乙方的使用期限为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终止、解除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与甲方的劳动合同关系自行终止、解除。)

第一条根据乙方要求,乙方所需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自行招聘和委托甲方代招聘两种招聘方式,委托甲方定岗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须严格按乙方招聘的要求给予推荐。

第二条甲、乙双方间的权利、义务须严格按劳动法规及商定协议执行。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遵守乙方的劳动纪律,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非定岗招聘的人员应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

2、按照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录用备案、合同签订和鉴证等各项用工手续。

3、为劳务派遣人员代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等各项社会保险金及外来人员综合保险,并负责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社会保险的缴纳、申报、申领或关系转移等相关手续,乙方予以配合。

4、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跟踪服务,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厂纪、厂规培训,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

5、对乙方依法解除、终止派遣人员劳务关系的,应及时为其办理劳动关系中止和社会保险中止等事宜。

6、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由甲乙双方保存。

7、甲方配合乙方处理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因用工关系所产生的纠纷。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建立劳务派遣关系前,应向甲方书面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

2、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卫生规定的工作环境,保证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从事工作。

3、乙方根据《劳动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合同》中约定规定,留用或解除、终止劳务关系的派遣人员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和个人。

4、乙方协助甲方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因乙方不能及时按甲方要求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所导致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拖欠、社会保险迟缴、中断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劳务派遣协议篇二

劳务派遣是劳动法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专设章节对劳务派遣进行了规范,那么正规劳务派遣合同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正规劳务派遣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的原则,就劳务合作事宜,依法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全面履行:

第一条 总则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

2、定义:本合同中“派遣人员”是指乙方聘用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由乙方派遣到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

3、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劳务服务岗位为 岗位;签订合同时岗位需求人数为据实际人数。合同期间岗位人数的增减由甲方根据岗位实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可以对派遣人员的岗位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二条 派遣人员的录用和派遣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岗位要求,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内容须经甲方核定),并负责协助相关的招聘事宜,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选拔,为甲方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选(岗位条件另定)。

2、乙方应以××××××××有限公司作为实体进行招聘,并将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明确告知应聘人员。

3、经甲方审验应聘人员材料和考核面试后,由甲方确定录用名单,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录用名单向甲方正式派遣人员。

第三条 派遣人员的退回和增派

1、在本合同期内,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甲方决定并向乙方通报后,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或者向乙方额外支付派遣人员一个月工资,并提供相关证据: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乙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根据本项规定退回派遣人员,致使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可能发生的医疗补助费和其他费用。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退回派遣人员而使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如因证据不充分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裁判恢复劳动关系的,甲方应恢复劳务派遣用工关系或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不得低于武汉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待遇)、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劳务派遣关系或退回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到期时,符合本项(1)、(3)、(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其在甲方的派遣期限应顺延至上述情况消失:

(2)派遣人员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派遣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派遣人员(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5)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2)情形下,如乙方在支付伤残补助金后依法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伤残补助金的补偿后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5、甲方擅自终止或退回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终止或退回之日起至第三条第4项所述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

(6)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派遣人员,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1、派遣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归属乙方,乙方负责派遣人员的所有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党团、工会、计生等工作。

2、经甲方同意乙方管理人员可到派遣人员工作场所,协调甲乙双方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从事与甲方合作无关的其他事务。

3、乙方委托甲方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数量、质量、业务技能和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定期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自行选择派遣人员人选,但应保证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6)双方约定的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2、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乙方可以应甲方和派遣人员的要求对甲方和派遣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

(5)双方约定的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3、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2)甲方应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保证派遣人员享有法定福利;

(4)甲方不得将被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单位,如有违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4、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处理相关劳动人事事务;

(3)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因工作管理产生的劳动纠纷;

(8)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劳务费用及派遣人员待遇

1、甲方须支付乙方劳务费,劳务费包括:管理费、派遣人员的薪酬、国家规定的计提费用、派遣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支付的部分。劳务费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结算一次,由甲方每月核定,乙方核实后,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发票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乙方如下账户:

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支行

行号:××××××××

账号:××××××××

2、管理费支付标准 甲方根据合作实际情况按以下三种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用:

本埠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省内异地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省外异地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3、派遣人员薪酬由甲方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并定期向乙方出据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发出3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支付给派遣人员薪酬。

4、派遣人员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不得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5、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为扣缴。

6、乙方应及时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缴纳费用中由单位支付部分,由乙方核定,在甲方支付的劳务费中缴纳。

7、乙方增减派遣人员的到岗或离岗时间须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如果派遣人员工作不满一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其报酬。

8、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向派遣人员个人收取有关费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迟延付款10日以上的,每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款项超过三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调回派遣人员,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输出的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派遣人员索赔,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由于派遣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构成犯罪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共同向司法机关提供证据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向当事人追偿。

3、乙方应采取措施保持派遣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增减派遣人员。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至(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退回派遣人员时,应加付乙方一定数额的劳务费,作为乙方支付给被退回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凡每退回一名派遣人员,由甲方根据被退回派遣人员在甲方应补偿的服务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劳务费给乙方。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劳务费。

5、如派遣人员因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出辞职的,甲方除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补缴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外,还应按该派遣人员在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约定为派遣人员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人员的权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劳动的;

(5)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人员人身安全的。

6、如甲方非因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情形退回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劳动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7、派遣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出现工伤、死亡的有关待遇和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善后事务处理事宜由乙方负责。

8、由于乙方在招聘、培训及后期管理过程中操作不当或不能及时处理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保持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2)没有为派遣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

(3)没有依法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无正当理由拒付劳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延付款超过三个月的;

(3)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严重危害派遣人员的人身安全的;

(4)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提供劳务的。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1、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悖或未作约定、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由于甲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要求导致用工制度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与乙方建立的劳动关系终止日期超出本合同有效期,则本合同的有效期顺延,顺延期限以甲方在其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中劳动关系的最晚终止日期与甲方终止派遣人员服务日期之中,以其中最晚时间为准。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履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有变更,具体事宜双方商定。

2、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书面予以确认是否续签。

3、本合同期满,双方如不再续约或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则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附则

1、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取得对方同意或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按解除合同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总额的2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甲方解除本合同时,仍有部分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尚未到期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且视同为合法。

4、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共同协商。

5、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申请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合同条款在进行仲裁时,除仲裁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劳务派遣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的文件,证明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真实合法、有效的组织,其证明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释义:

2.1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系指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使用乙方劳务人员的行为。

2.2 派遣员工:系指通过甲方选聘(甲方原有员工转入乙方或自行新晋选聘)、乙方协助招聘等有效的选聘方式,由乙方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派遣到甲方工作的中国公民。乙方保证其已与派遣员工签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劳动合同。

2.3 派遣员工劳动报酬:系指甲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每月应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含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提成及其他按甲方的规定派遣员工应享受的报酬)。

2.4 社会保险费:系指根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如何参加社会保险及缴费比例,由甲方每月按乙方实际购买人数及时向乙方支付。

2.5 服务费: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向甲方劳务派遣管理服务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每月按所使用的乙方派遣员工人数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自 20xx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壹 年。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部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限超出本合同期限时,本合同期限延至双方确认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章 派遣员工管理

第五条 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的期间从事 工作。甲方有权根据经营情况、派遣员工的劳(以下简称甲方) 邮编: 传真: (以下简称乙方) 邮编: 传真:动表现及在保障派遣员工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对派遣员工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

第六条 派遣员工的招聘、录用

6.1 甲方自行承担派遣员工的选聘工作及将现有员工转移至乙方,并根据生产需求情况设置派遣员工的具体数量。

6.2 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变化增加派遣员工数量的要求,但应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并列明具体的增派数量、岗位职责、薪资待遇水平、服务期限等信息。

6.3 甲方对候选人及相关材料进行审验、考核,候选人考核合格后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同时乙方与确认被甲方确认录用的候选人建立劳动关系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并按法定的社会保险参保时间及时为派遣员工购买社保。

第七条 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应符合甲方当地的有关政策规定,并有权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派遣员工的工资待遇标准双方以附件的形式确认。

第八条 甲方必须保证派遣员工在甲方的工作在劳动用工环境、劳务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

第九条 派遣员工的入离职管理

9.1 派遣员工入职流程:

9.1.1甲方承担派遣员工的录用资格标准设立及选聘工作,乙方协助;并由双方确认录用人员名单。

9.1.2甲方负责录用人员的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与培训考核工作。

9.1.3乙方为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9.1.4由乙方统一派至甲方工作。

9.2 派遣员工离职流程:

9.2.1 派遣员工若申请离职的,填写乙方的《离职申请单》。

9.2.2 经甲方人力资源部的签字盖章后,由乙方协助承接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章 派遣员工权益保障

第十条 除本合同中约定已包括派遣员工权益外,本章约定派遣员工其它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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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篇三

随着社会的蓬勃发展,劳务派遣服务质量也日益受到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和整个社会的共同关注。对于劳务派遣服务合同你还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务派遣服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乙 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东莞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 如下协议:

一、派遣协议期限 :

协议有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限届满,因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存续的,本协议随之顺延至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的情形全部消失而终止。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或盖章的附件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制定和执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定《劳动合同》,乙方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以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四、劳务人员招聘

1.甲方应提前三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照片、复印件。

3. 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4. 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业务需要,代乙方招用劳务人员,并在七天内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手续。

5.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岗位协议并明确岗位职责

五、劳动保护

1.乙方 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六、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

5.乙方每月按甲方对劳务人员考核的依据结算劳务工资,不得克扣劳务人员的劳动报酬,并在约定的时间委托银行代发,并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且及时将工资签收单提供给甲方。

七、工伤处理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支付赔偿金。

九、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派遣协议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协议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中应有明确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的条款,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员)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 玩忽职守,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11.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3.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十、费用计算

2. 甲方应在每月15 日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社保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账户:

帐 号:

以发票作甲方付款凭证。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协议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东莞市法律法规有悖的,按国家和东莞市法律法规执行。

2.本协议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乙方有义务对已经(或将要)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计划和经营状况;双方共同签署的文件资料;商业操作手段;业务经办流程; 收费标准和财务数据;其他依法受到保护的事项,否则甲方可无条件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所在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注册所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就劳务派遣等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并能证明各自身份的合法有效的文件。

第二条 释义:

(一)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服务机构(乙方或乙方下设分公司)根据用工单位(甲方)的人力资源派遣需求,与派遣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将员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提供劳务的一种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活动,也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新型的合法的劳动用工形式。

(二)派遣员工是指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员工。

(三)“服务费”是指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派遣员工费用,其计算方法包括以下各项:

1、派遣员工的相关劳务费(含派遣员工的工资、奖金提成与劳务付出有关的收入、社保福利费用等)。

2、派遣员工的月服务管理费人数在10人以下时按人民币1000元/月/全部人员定额收取,人数大于等于10人时按人民币100 元/人/月收取(服务管理费按当月实际在职派遣员工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

3、基于劳动合同关系发生的派遣员工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合同时的劳动补偿金、工伤后依法由用工单位支付的医疗费、生育期的相关费用、抚恤金等。经甲方同意并书面确认的,由乙方根据实际发生费用于每月付款通知中明确列举,并由甲方于当月付款过程中支付。

第三条 如甲方与乙方的派遣员工直接签订的协议中含有竞业禁止条款,甲方则应遵照国家及所在地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与乙方派遣员工签订有确定补偿金额或补偿方法的协议,并送乙方备案。

第二章 合同期限

第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 20xx 年 月 日止,有效期 贰 年。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乙方推荐的派遣人选,或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自行选定候选人员后告知乙方办理有关录用及派遣手续。

(二)可与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员另签个人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礼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三)甲方可根据商务情况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对乙方首次派遣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如不符合甲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甲方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解除与乙方之间该员工的派遣关系。

(五)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乙方派遣员工公开)的派遣员工,及对失职或营私舞弊,使甲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派遣员工,甲方可以解除与乙方之间该员工的派遣关系,但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六)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改进措施回复甲方。

(七)因乙方或其职员(乙方的派遣员工除外)、代理人的职务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第六条 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甲方应尊重派遣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严禁种族和性别歧视。

(二)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法定工时制度,甲方安排乙方的派遣员工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保证派遣员工合法的带薪假期,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乙方派遣员工给予医疗期的相关待遇,保障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派遣员工(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合法权益,为乙方的派遣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等。

(三)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应提前与乙方协商。

(四)为乙方派遣服务的员工提供和甲方公司在职员工同等的相关福利待遇。

(五)甲方将乙方派遣员工转为第三方正式员工,应向乙方额外支付一个月服务管理费作为乙方的补偿,转正人数不得超过总派遣人数5%。

(六)每月按时、准确、足额地将服务费划入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第七条 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据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有关规定,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据本合同规定保障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若发现甲方有侵害乙方的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乙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和要求。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书面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二)如甲方自行选定的人员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乙方派遣要求的,乙方有权拒绝录用该人员成为乙方派遣人员。

(三)乙方或乙方派遣员工有权拒绝甲方的违规操作要求,如因该违规操作造成乙方或乙方派遣员工损害,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四)甲方或其职员、代理人等的原因或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的责任。

第八条 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乙方可以委托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招聘、初步筛选、组织面试。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对派遣人员的招聘要求,协助初步筛选、组织面试。

(三)乙方应督促和监督被派遣的乙方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相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及乙方员工与甲方另行签订的所有协议,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应为派遣至甲方的人员办理合法的派遣手续,并主动办理应甲方要求出具的各种有关证明、证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和标准,为派遣员工提供相应的保险及福利待遇。

(五)乙方同意甲方对派遣员工在工作中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包括但不限于故意、疏忽、过失、不诚实、犯罪、欺诈或违约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甲方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成本和开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雇佣员工处理办法,处理派遣员工,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六)乙方应当依约为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根据甲方实际情况与指示要求进行相应调节;当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由此产生的损害赔偿责任和相关的事故处理费用,按本合同约定处理。

(七)乙方负责派遣员工的工伤申报及认定、鉴定、赔付等有关工伤事项的善后处理,甲方给予积极协助,非因工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负责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事故及对派遣员工的经济补偿等需由单位负担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国家、各地省市政府及人事、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关的政策、法规等文件,并向甲方提供员工福利及保障方面的咨询服务与相关规划建议等。

(九)甲方同意本合同劳务人员由乙方分公司派遣,由乙方分公司承担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的用人单位的义务。

第四章 派遣员工的权益保障

第九条 除本合同中约定已包括派遣员工权益外,本章约定派遣员工其它的权益。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员工:

(二)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三)派遣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第十一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退回派遣员工或要求乙方更换派遣员工,但应当向乙方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单位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有违法犯罪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退回派遣员工,但是应当提前四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和员工本人:

(一)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三)派遣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四)派遣员工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引致乙方与其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

第十三条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因甲方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如符合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规定的关于辞退员工规定的情形,需要进行经济补偿、补助的,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补助金,发放金额标准按相关法律法规计算。

第五章 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四条 每年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平均工资标准调整,因此需调整派遣员工的工资(仅在派遣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才进行调整)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标准,甲方应相应调整服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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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篇四

甲方:(用工单位)

地址:

乙方:

地址:

因甲方用工需求,乙方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员工,为维护双方利益,明确责任,在互信、互利、平等的前提下订立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

1. 不能有怪异头发,男工头发不可过长,不可遮耳。头发不可染有艳丽颜色

2. 不可有纹身,男工不可带耳环

3. 四肢不残缺,手脚灵活

4. 男工确认手指发黄不可(嗜好抽烟,不能保证上班时间离岗要求)

5. 身体健康,不能带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二、用工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协议期间内,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通知甲方,离职员工工资与在职员工工资同时发放;服务期间内,自离员工可享受服务期间的待遇,若甲方因生产需要补充人员,乙方在其员工离职后应按要求三天内必须补充人员至甲方保证生产;自离或辞职员工需退回公司配发的工衣、厂证等劳保用品,不退还者按甲方成本价在支付给乙方的总工资中扣除。未做满8小时离职不结算工资。

四、当月员工及乙方管理人员工资于次月

日前发放,遇节假日则顺延;如有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每日按拖欠部分的百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拖欠一个月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

五、乙方派 1 名工作人员到甲方工厂协助甲方管理员工,其食宿由甲方按本厂的职员食宿标准免费提供,每月工资: 元/人。

(40人以上配1名管理人员,100人以上配2名管理人员,以此类推,甲方以乙方月底实际在职人数为准,发放相对应管理人员工资)

六、用工协议期间,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需要终止合同,均可提前30天通知对方,不属违约行为。

七、在本协议约定用工期限内,乙方应保证其员工遵守甲方相同工作的所有规章以及法律、法规。乙方不得私自召回员工或指示员工拒绝为甲方服务,不得发生批量员工拒绝服务或离职事件,如有发生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需与派遣的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并购买相关的意外保险,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由甲方负责雇主责任险。

九、如果乙方员工能够在生产的产量、质量、数量上取得稳定的达标表现,平时工作表现良好,甲方可与乙方协商,续签合同,延长本次委托用工协议期限。

十、费用结算方式

按工时结算:甲乙双方需在次月的 号之前核算完成上月乙方输送给甲方员工的所有工时。乙方输送给甲方的员工,甲方按有效工时,按每小时 元支付给乙方,乙方派遣员工到达甲方入职满30天后,甲方按在职实际人数一次性支付乙方车补 100 元/人,支付方式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结算。

十一、甲方和乙方对本协议内容都承担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相关内容,如有违反,责任方承担因此给对方带来的损失。

十二、违约责任:双方应诚实遵守本协议,甲方和乙方不得单方面中止合同,如有违反,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涂改无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如甲乙双方发生协议纠纷,可申请诉讼,归属地:惠州。

最新劳务派遣合同范本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认真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负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和商品陈列标准,保证柜面商品的卫生及充足。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甲方每月10号根据上月销售数据支付乙方应得报酬。

第四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若提出辞职与被辞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在一切手续交接清楚后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100元商品免赔责任,超出短少按价格6折承担。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直至达到双方满意。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劳务派遣合同范本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务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务合同。

合同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一、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______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______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务报酬为____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务报酬为_____元。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_____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和用工单位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 规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劳务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务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务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且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要承担经济责任。具体赔偿金额由非违约方和企业工会,根据违约者的责任大小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确定。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四、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用工单位留存____份。

甲方(盖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最新劳务派遣合同范本篇4

甲 方: (用人单位)

乙 方: (劳动者)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武汉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 年月 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月 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 。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武汉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武汉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武汉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武汉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武汉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劳务派遣协议篇五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 。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 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______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______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和用工单位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一、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甲方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下内容: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

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签约日期:

劳务派遣协议篇六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用工内容:甲方雇佣乙方为甲方的工程施工作业人员,乙方为甲方的电力工程(包括安装、人力运输等)进行施工作业。

二、用工期限:甲方对乙方的雇佣为工程施工的临时性用工。雇佣期限在月以内。

三、劳动报酬:乙方被甲方雇佣期间,工作地点由甲方指定,甲方有工作任务时乙方无条件参与工作,甲方支付乙方工资按乙方的实际工作日计算,工资为每天 元整。若甲方没有工作任务时,乙方不参与工作,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报酬。

四、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五、用工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和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的指挥,严格按照电力行业安全规范、质量管理措施、工程安全措施及组织措施进行施工,确保工程的安全施工和工程的质量。

2、如乙方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工作规定等或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负全责。

3、如发现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

六、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平等”、“实事求是”、“互谅互让”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雇佣期满,结清所有费用后自行失效。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派遣协议篇七

乙方(被派遣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__________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订立本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派遣 名劳动者到乙方工作,派遣劳动者从事的岗位(工种)符合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中:

(一)临时性岗位_____人,具体岗位为__________,派遣协议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标准版。

(二)替代性岗位_____人,具体岗位为__________,派遣协议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不得超过一年)。

(三)辅助性岗位_____人,具体岗位为__________,派遣协议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劳动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负责按照上述条件组织派遣劳动者。派遣劳动者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订《派遣劳动者花名册》,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变更的,应相应修改《派遣劳动者花名册》,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派遣劳动者的工资发放形式为 _ (由甲方发放、由乙方直接发放)。

乙方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乙方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五条 派遣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费,由乙方按月支付给甲方,甲方依法为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具体明细为:养老 医疗 工伤 失业 生育 ,总费用为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的付费标准,按照当地公布的社会保险费用调整比例做相应调整。

第六条 乙方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服务费。

第七条 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其他费用及标准: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乙方每月 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 月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帐户;甲方按照费用总额开具正规、合法有效发票,税金由 承担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标准版。

第九条 乙方保证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甲乙双方共同负责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与教育。

第十条 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被派遣劳动者有权拒绝乙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并不视为违反本协议。被派遣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十一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乙方应在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按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的相关手续由甲方办理,社会统筹范围外的费用由 承担。

第十二条 被派遣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乙方应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甲方负责相关手续的办理,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等费用以及社会统筹范围外的费用由 承担。

第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乙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产期、孕期、哺乳期)期间,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实际用人单位的职责。

第十四条 乙方负责保障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带薪年休假等权利。被派遣劳动者具体休息办法和时间按乙方规定执行。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应当征得被派遣劳动者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或另行安排换休。

第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所在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由乙方负责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并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六条 甲方有权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派遣劳动者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派遣劳动者的管理工作,协助乙方教育派遣劳动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甲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劳务派遣资质,由于不具备相关资质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而引起的纠纷、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八条 甲方应依法与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自派遣劳动者到乙方报到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乙方提供派遣劳动者已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第十九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派遣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所支付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条 甲方应按时足额为派遣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如因甲方截留、未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由此引起的与派遣劳动者的纠纷等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甲方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但该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在实体和程序上均不得与法律相冲突,而且应当向甲方员工公示或者告知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标准版。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出现违法现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二十四条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不得无故拖欠。

第二十五条 乙方应当对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技能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

第二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本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商定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将派遣劳动者退回甲方:

1、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

2、乙方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3、乙方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等;

4、劳务派遣协议期限届满;

因退回产生的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担。

第二十八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超过三十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即行解除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标准版。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派遣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费、服务费等费用的,应按每日________%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条 甲乙双方另约定以下违约责任:

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协议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劳务派遣协议示范文本标准版。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乙方应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本协议以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岗位情况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劳务派遣协议篇八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一、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

二、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用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工作时间。

二、用工单位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根据用工单位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不低于本县最低工资标准,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确定,并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三、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第七条 规章制度

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服从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和有关手续,在办结工作交接时,用工单位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

第九条 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下内容: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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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协议篇九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信的原则,就劳务合作事宜,依法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全面履行:

第一条 总则

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

2、定义:本合同中“派遣人员”是指乙方聘用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由乙方派遣到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

3、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劳务服务岗位为 岗位;签订合同时岗位需求人数为据实际人数。合同期间岗位人数的增减由甲方根据岗位实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可以对派遣人员的岗位进行必要的调整。

第二条 派遣人员的录用和派遣

1、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岗位要求,发布公开招聘信息(招聘内容须经甲方核定),并负责协助相关的招聘事宜,通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选拔,为甲方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选(岗位条件另定)。

2、乙方应以××××××××有限公司作为实体进行招聘,并将劳务派遣用工性质明确告知应聘人员。

3、经甲方审验应聘人员材料和考核面试后,由甲方确定录用名单,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录用名单向甲方正式派遣人员。

第三条 派遣人员的退回和增派

1、在本合同期内,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甲方决定并向乙方通报后,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人员或者向乙方额外支付派遣人员一个月工资,并提供相关证据:

(2)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甲方可以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乙方可以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甲方根据本项规定退回派遣人员,致使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可能发生的医疗补助费和其他费用。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退回派遣人员而使乙方与派遣人员解除劳动关系的,如因证据不充分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裁判恢复劳动关系的,甲方应恢复劳务派遣用工关系或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不得低于武汉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待遇)、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终止劳务派遣关系或退回派遣人员。派遣期限到期时,符合本项(1)、(3)、(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其在甲方的派遣期限应顺延至上述情况消失:

(2)派遣人员在甲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派遣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派遣人员(女性)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5)派遣人员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上述(2)情形下,如乙方在支付伤残补助金后依法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甲方可以在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伤残补助金的补偿后将派遣人员退回乙方。

5、甲方擅自终止或退回符合本合同第三条第4项规定的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终止或退回之日起至第三条第4项所述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

(6)甲方如需乙方增加派遣人员,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 派遣人员的管理与考核

1、派遣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归属乙方,乙方负责派遣人员的所有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党团、工会、计生等工作。

2、经甲方同意乙方管理人员可到派遣人员工作场所,协调甲乙双方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关系,但乙方不得在甲方场所从事与甲方合作无关的其他事务。

3、乙方委托甲方对派遣人员的工作数量、质量、业务技能和工作表现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定期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第五条 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有权自行选择派遣人员人选,但应保证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6)双方约定的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2、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乙方可以应甲方和派遣人员的要求对甲方和派遣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

(5)双方约定的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3、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2)甲方应按双方的约定支付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甲方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保证派遣人员享有法定福利;

(4)甲方不得将被派遣人员再派遣到其他单位,如有违反,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6)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4、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乙方应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处理相关劳动人事事务;

(3)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与派遣人员之间的因工作管理产生的劳动纠纷;

(8)双方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劳务费用及派遣人员待遇

1、甲方须支付乙方劳务费,劳务费包括:管理费、派遣人员的薪酬、国家规定的计提费用、派遣人员社会保险费用由单位支付的部分。劳务费按月支付,每月 日前结算一次,由甲方每月核定,乙方核实后,甲方根据乙方出具的发票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到乙方如下账户:

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行:××××××××支行

行号:××××××××

账号:××××××××

2、管理费支付标准 甲方根据合作实际情况按以下三种标准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费用:

本埠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省内异地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省外异地派遣:人民币 元/人/月。

3、派遣人员薪酬由甲方根据相关办法进行考核,并定期向乙方出据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发出3个工作日内按甲方提供的派遣人员薪酬发放标准支付给派遣人员薪酬。

4、派遣人员试用期内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不得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

5、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乙方代为扣缴。

6、乙方应及时为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缴纳费用中由单位支付部分,由乙方核定,在甲方支付的劳务费中缴纳。

7、乙方增减派遣人员的到岗或离岗时间须由甲方确认,并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如果派遣人员工作不满一个月,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其报酬。

8、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原因向派遣人员个人收取有关费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赔偿

1、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本合同约定结清劳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或迟延付款10日以上的,每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加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连续拖欠款项超过三个月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调回派遣人员,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输出的派遣人员工作失误或违规操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向派遣人员索赔,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由于派遣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构成犯罪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乙双方共同向司法机关提供证据并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并向当事人追偿。

3、乙方应采取措施保持派遣人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调换或增减派遣人员。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至(七)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退回派遣人员时,应加付乙方一定数额的劳务费,作为乙方支付给被退回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凡每退回一名派遣人员,由甲方根据被退回派遣人员在甲方应补偿的服务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劳务费给乙方。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劳务费。

5、如派遣人员因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提出辞职的,甲方除按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补缴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外,还应按该派遣人员在乙方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1)甲方未按约定为派遣人员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和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的;

(3)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派遣人员的权益的;

(4)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劳动的;

(5)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派遣人员人身安全的。

6、如甲方非因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约定的情形退回派遣人员的,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劳动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

7、派遣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出现工伤、死亡的有关待遇和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部分,善后事务处理事宜由乙方负责。

8、由于乙方在招聘、培训及后期管理过程中操作不当或不能及时处理纠纷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保持诉讼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解除

(1)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

(2)没有为派遣人员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的;

(3)没有依法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1)无正当理由拒付劳务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的;

(2)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延付款超过三个月的;

(3)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严重危害派遣人员的人身安全的;

(4)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派遣人员提供劳务的。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条款

1、本合同存续期间合同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悖或未作约定、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由于甲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政策、要求导致用工制度发生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合同期限与终止

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年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果甲方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与乙方建立的劳动关系终止日期超出本合同有效期,则本合同的有效期顺延,顺延期限以甲方在其所使用的派遣人员中劳动关系的最晚终止日期与甲方终止派遣人员服务日期之中,以其中最晚时间为准。合同期满后,双方如需继续履行,则本合同自动顺延。如有变更,具体事宜双方商定。

2、本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应书面予以确认是否续签。

3、本合同期满,双方如不再续约或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则本合同终止。

第十条 附则

1、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因客观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取得对方同意或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违约方应按解除合同前一个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总额的2倍,向对方支付违约金,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甲方解除本合同时,仍有部分派遣人员的派遣期限尚未到期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派遣人员至合同期满前所有的工资、管理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3、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且视同为合法。

4、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共同协商。

5、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申请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合同条款在进行仲裁时,除仲裁部分外,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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