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社会兜底保障扶贫工作报告 社会兜底保障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实用5篇)

时间:2023-09-04 22:57:46 作者:梦幻泡 最新社会兜底保障扶贫工作报告 社会兜底保障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实用5篇)

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社会兜底保障扶贫工作报告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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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排查整改工作目标

(一)确保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符合条件,互相纳入”。

(二)确保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简称农村五保,下同)、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施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全覆盖。

(四)确保全面落实五保户的结对帮扶措施,切实改善农村五保户的家庭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等日常生活状况。

二、排查工作重点

(一)排查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符合条件,互相纳入”不全面的问题。一是查找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而又未纳入农村低保或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对象。二是查找农村低保或农村五保中“三保障”不到位而又未纳入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的对象。

(二)排查应保未保、应退未退、应享未享的问题。一是查找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未纳入农村低保或农村五保供养范围的对象。这类对象主要包括困难的重度残疾家庭、因病刚性开支大造成生活困难的大病家庭或因灾因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等。二是查找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或农村五保中未及时按规定程序退出的对象。这类对象主要包括违规享受低保的“死人保、富人保、老人保、人情保”等。三是查找重度残疾人(一二级)未享受护理补贴漏补对象(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五保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和低保家庭中的三四级残疾人中未享受生活补贴的对象。四是查找重度残疾人未享受五保供养的对象(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且父母年满xx周岁的)。五是查找符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条件中未享受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救助的对象。

(三)排查农村五保户日常照料护理缺失的问题。主要查找五保户日常照料护理缺失的问题,要按x准扶发【20xx】xx号文件抓好落实。落实好全自理五保户由x名村干部结对帮扶、全失能或半失能五保户由x名村干部和x名乡镇干部共同帮扶的要求,切实改善五保户的家庭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等日常生活状况。

三、排查整改期限

从2020年x月xx日起至x月xx日止,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村级全面摸底排查申报阶段(2020年x月xx日起至x月xx日):由村(社区)对“漏保、漏享”对象按申报程序进行评议、公示、申报;对“死人保、富人保、老人保、人情保”等错保对象及时申报退出。摸底排查出的问题户按照县民政局下发的表格(附件1、附件2)进行登记汇总上报。对农村五保户落实好结对帮扶责任人,对生活自理能力差和卫生状况差的如实统计上报。

(二)乡镇全面核查上报阶段(2020年x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月xx日起至x月xx日):一是各乡镇要以村(社区)为单位落实排查整改责任人并明确工作职责。二是乡镇对村摸排上报的新增、提标和退出社会救助保障对象要xxx%进行入户调查核实,由民政办汇总(附件3)并经乡镇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再按程序上报县民政局相关业务股室审批。三是对村摸排上报自理能力差、家庭卫生状况差的农村五保户,乡镇根据其自理能力情况落实相关照料护理申报,并督促结对帮扶人协助五保户搞好其家庭卫生。

(三)县级复核审批公示阶段(2020年x月x日起至x月xx日):对乡镇所有上报的社会救助新增、提标和退出对象由县民政局组织人员进行实地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认定需要整改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至乡镇,由乡镇按程序申报整改并公示,符合条件的纳入,不符合条件的退出;对乡镇上报农村五保户家庭卫生状况差的,县民政局督促乡镇按要求落实好结对帮扶人进行帮扶,切实改善其家庭卫生状况。

四、排查整改工作要求

(一)实事求是,精准兑现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各乡镇、村(社区)要根据救助保障对象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认真对照低保、五保、残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临时救助等政策,实行精准分类保障到位;五保户的“三保障”及日常生活照料要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实行谁经办谁把关负责制。一是实行“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谁审批、谁签字、谁负责”。调查人员对调查事实负责,审批人员对审批结果负责。二是实行分级负责。对乡镇排查整改不到位或信息上报不及时导致出现“漏保、错保”对象的由乡镇(xxx个扶贫村的由乡镇和扶贫工作队共同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对乡镇排查出问题并按规定程序审核上报的,但县民政局未及时复核审批导致出现“漏保、错保”对象的由县民政局承担责任。

(三)公平公正,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一是所有新增纳入或提标对象必须经村级民主评议通过。二是评议结果和审批结果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确保公平公正。

(四)严肃纪律,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和失职渎职行为。对排查整改工作中违反政策规定乱申报或工作不认真出现失职渎职行为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社会兜底保障扶贫工作报告篇二

(一)坚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脱贫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按照不低于当年国家扶贫标准,执行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低限,确保两线合一。截止8月16日,累计保障9234人次,累计保障金154.57万元。进一步做好“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原则,健全贫困人口基本生活保障长效机制。

(二)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逐步提高标准,按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行动态管理。截止8月16日,累计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932人次,26.388万元;累计发放重度残疾人(持有第二代残疾证的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157人次,42.858万元。

(三)进一步完善城乡养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为16-60周岁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按100元/年/人的标准为其代缴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实行“应保尽保”原则。截止目前正在核实人员阶段。

(四)落实残疾扶助政策,确保残疾人扶贫对象活补贴发放到人。截止8月16日,累计发放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补贴864人次,11.59万元。

(一)低保保障对象的界定存在困难。一是个人收入不好确定。除农业收入外,家庭成员外出务工,打零工是随着季节、市场行情等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没有一个固定的计算方法。二是调查取证存在问题。尤其是对于家庭成员在外务工情况,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农民会隐瞒一些收入来源,这对最终调查结果的真实性有一定影响。

(二)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难度较大。由于我县贫困对象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摸底准确性要求高,贫困户真实收入情况核定工作难度大,加之我县因灾、因病、因残,致贫、返贫现象突出,这些因素的存在,制约了返贫对象纳入低保保障范畴,导致需要救助的返贫对象不能及时予以救助。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决克服懈怠、松劲、厌战情绪。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工作班子,强化措施,抽调政策性强、业务通、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核查工作,认真落实“谁入户、谁复核,谁复核、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入户调查对存在返贫家庭要积极跟踪调查,协同县扶贫移民局落实工作,确保因返贫造成家庭政策及时落实成。

(二)注重核查实效。各乡镇在开展核查活动过程中要认真对照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做好核查工作,力戒搞形式主义、走过场。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自然减员要及时核减,不具备享受资格的人员要坚决清理出去,形成长效机制,对各类对象开展复核、清理。

(三)严明核查纪律。核查人员要充分认识民政对象核查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明工作纪律,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重点民政对象核查工作实效。

(四)完善档案资料。各乡镇要结合此次脱贫攻坚整改工作,对照民政在社会保障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一一落实,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资金落实到位。

社会兜底保障扶贫工作报告篇三

20xx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收官之年,为全面打赢打好打响脱贫攻坚战,县人社局新农保中心按照中央和省市社保扶贫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政治责任、狠抓工作落实,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扶贫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有力助推脱贫攻坚。

《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以及新农保中心负责同志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政策规定,在学习吃透中央和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讨论,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社保扶贫方面的优惠政策,切实发挥了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按照脱贫攻坚工作总体安排部署,与扶贫办国扶系统建立数据定期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保扶贫信息平台,并按照省市要求,实行季调度机制;加快推进“互联网+社保”,形成了人社部门窗口单位“服务零距离、真心解民忧、切实转作风”的新风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依托新闻媒体、“发布”、“人社”等公众平台以及微信群、qq群解读社保扶贫相关优惠政策,实现了社保扶贫政策进万家;及时召开会议,就社保扶贫暨脱贫攻坚方面的政策知识和业务经办流程,对乡、村、社工作人员开展及时、全面、有效的业务培训,增强了业务人员素质,提升了办事实效性!

社保扶贫是整个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中央、部位到省市都高度重视,县人社局从严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凝心聚力、全力以赴,坚决打赢社保扶贫攻坚战,形成了县、乡(城市管委会)、村(社区)、社四级联动,步调一致、行动统一的“命运共同体”,以超常的工作部署,派强工作力量,高强度投入,将社保扶贫特别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实现了帮扶对象应参尽参、应代尽代、应发尽发!

县新农保中心工作人员悉心指导各乡镇和城市社区业务经办人员全面学习领会社保扶贫相关知识,对在工作中出现的难点、疑点,积极交流沟通,互相学习,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社保扶贫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从强化、优化服务入手,建立社保扶贫暨基本养老保险服务跟踪精准管理机制,实现精准掌握服务对象的参保、代缴、发放等状况和动态跟踪管理,通过全方位、多层次、优质化的服务,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赢得良好的社会口碑,真正实现了社保扶贫工作提质增效!

社会兜底保障扶贫工作报告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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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指定了专人负责,明确了责任分工;县人社局统筹安排19个乡(镇)的社保经办人员,负责各个乡(镇)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具体落实;县残联根据职责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明确了分管领导、具体责任股(室)和具体承办人员。

(二)专题研究。今年以来,县民政局主要领导专题研究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10次,县人社局、县残联主要领导专题研究社会保障扶贫工作均2次。同时,作为牵头部门,县民政局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专项方案、听取专项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调研指导。为确保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有序推进,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残联等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和“一卡通”清理整改,不定期下基层调研、指导检查扶贫专项工作情况,开展指导督导工作共2余次。

根据民政工作实际,每年年初制定了社会保障扶贫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具体工作目标、重点工作、资金筹措、工作措施等,并细化了责任单位工作职责。同时每月召开一次脱贫攻坚工作专项分析研讨会,听取各股室的汇报,进行一次脱贫攻坚工作总结,分析工作亮点和不足,确保帮扶工作科学规范和有序实施,为脱贫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社会保障扶贫专项资金落实情况

(一)农村低保。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2299户9122人,累计发放低保2714.1258万元。

(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全县有困难残疾567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5.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县重度残疾有667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8.964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四、工作成效及工作亮点

(一)提高保障标准。2020年7月起,我县按照全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9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0元/月标准执行,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一类每人每月24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76元,二类每人每月22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52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每人每月80元,二级残疾每人每月50元。

(二)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培训。为切实提升社会救助精准管理、精准服务,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效能,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群众水平,组织各乡(镇)民政助理员,不定期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培训,共培训5次,培训人数达90多人次。

(三)实行部门联审机制、共把新增低保审核关。在“受理、审核、审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过程中,有效避免拥有车辆、财政供养人员、经商办企业等“八类”人员违规纳入低保。与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12个部门协商,制定了联合审核机制。贫困边缘户、监测户等新申请城乡低保人员中,符合条件的922多人已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乡(镇)民政工作力量薄弱。个别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且身兼数职,乡(镇)民政专干老处在“实习状态”,工作效率低,群众意见大。二是乡(镇)服务能力跟不上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农村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二是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制度。三是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社会兜底保障扶贫工作报告篇五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市、区的文件要求,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高度重视民生工程,认真落实“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一)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开创新的就业平台。

1、新增城镇就业25人,城镇人员就业301人,下岗职工和城镇无业人员再就业5人,“40、50”人员再就业3人,省内农民用工企业在岗培训200人,登记失业率3.9%。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再就业政策,促进下岗人员再就业。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1年以上的城镇其他登记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1人,并享受到相应的政策扶持。

(三)对多下岗人员中的困难户实行低保,在每一年城市低保人群中,政府安排了一定比例的困难户和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低保,使他们的困难得到缓解。

(四)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制度的优越性,促进再就业功能。

乡政府按照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全乡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官、行政后勤岗位工人等落实失业保险,按照月工资,单位2%、个人1%的保险缴费率,全乡共计参加失业保险230人。

(一)全乡把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30人全部纳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将下岗和失业人员纳入社会养老保险20人,并享受到社会养老保险补贴。逐步实现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统一参加养老保险,积极创造条件为进城务工者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20××年国务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从1月份开始启动至今,新增参保人员459人,累计参保人数12340人。

(三)加强乡(镇)社区社会保障服务业务培训建设。

乡建立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服务体系中工作人员进行了三次业务培训,基本解决了群众参保难的问题,业务人员水平明显提高。

(四)20××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参保人员达到556人,超额完成任务,低保户、困难户、重度残疾等重点对象都得到了优惠,人人享有医疗报销政策。20xx年参保登记工作正有序开展。

(五)截止11月5日,国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险,全乡已参保4419人,占完成全年总任务4299人的102.7%。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劳务开发工作,把落实劳务开发工作纳入我乡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乡、村实现目标责任制,年终进行统一考核,实行逗硬奖惩。

(一)劳务开发总体目标的实现情况。

20××年全年共计输出10273人。其中:指导性输出9995人,直接组织输出267人,其中国内其他工种4人,国外8人。劳务收入按人平纯收入1318元计算,全乡3760万元。

(二)就业前职业技术培训。

全乡共计组织农民工培训504人。其中指导性培训424人,直接组织培训80人,品牌培训17人。

(三)办理各种职业技能培训证书。

通过指导培训和直接组织培训,提高了农民的技能,已办理各种职业技能证书524人,提高了输出质量,增加了农民工收益。

(四)劳务收入增加,提高了我乡农村经济发展速度和农民生活水平。

由于我乡通过培训,农民工的质量大大提高,收入明显增加,“一人输出,全家受益”。农民的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居住环境大有改善,为建设新农村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一)按照中央、国务院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和劳务开发工作,作为我乡社会稳定、增加农民收入,落实民生工程的大事来抓。

(二)进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落实和劳务开发工作中存在的新问题。为政府提供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办法。

(三)进一步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加大对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未参保人员的宣传力度,做到应保尽保,人人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四)进一步抓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逐步做到全覆盖,人人享受医疗报销。

(五)抓好国寿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减轻农民抗御意外伤害的风险。

(六)大力加强劳务培训和劳务输出,以提高输出质量,增加收益为目的,着力提高农民收入为重点的劳务开发工作。

(七)抓好乡(镇)、村、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平台建设和队伍建设,提高业务人员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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