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是知识的殿堂,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人才,为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以下是一些学校总结的个人心得,希望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启发和指导。
学校食堂配送方案
根据国办发(20xx)54号文件和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xx年颁布的45号令《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xx-3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桂食安委〔20xx〕3号)等有关规定,国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其目标是改善我国农村中小学学生的营养供应水平,让他们吃得饱、吃得好、吃出营养健康,从而提升我国国民的整体素质。对浦北县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实现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正是以学生吃得饱、吃得好、吃得营养健康为目标,坚持“安全、营养、健康、专业”八字方针的理念,创建学生自助用餐新模式,专业的食材配送模式,做好专业的学生餐饮服务,致力把浦北打造成为钦州市乃至全区中小学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样板,让其真正成为一项政府安心,学校省心、家长放心的民生工程。浦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浦北县学校食材集采集配工作实施方案》。
浦北县教育局起草的《浦北县学校食材集采集配工作实施方案方案(征求意见稿)》于20xx年8月2日在县政务公开平台和在项目涉及地县城滨江西路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或建议。于20xx年8月2日经由政务办公系统向全县各有关单位并征求意见。现征求意见期限届满,在征求意见期间内共收到13个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所有单位无修改意见。
加强对全县学校集中用餐食堂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规范全县学校集中用餐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行为,健全长效监督工作机制,保障食品安全,切实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小学校食堂食材集中统一配送: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内容:营养餐的基本要求:一是安全,二是营养。
学校食堂应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坚持“公益性”、“非盈利性”的原则。
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实现了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后,让学校从复杂繁琐的后勤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搞好教学。
2、专业的事专业的人来做,食材由专业配送公司配送,确保了食材的全程安全无死角的监控和管理,食品安全可追溯,极大地提升了学校饮食的安全水平;学校食堂实现了专业化管理,大大提高了学校食堂餐饮管理水平。
3、全程公开公正,阳光运行,接受社会的参与、体验和监督,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是一项深得人心的民心工程、良心工程。
4、确保就读学生吃好、吃饱、吃得安全营养,达到健康成长增强体质的目标,并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和从小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全面提升中小学学生的素质教育。
5、坚持浦品浦用,浦材浦用的原则,全县学校学生食堂食材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将带动当地蔬菜种殖和养殖业、食品加工等产业发展,增加就业,增加地方税收。
学校食堂配送方案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公共卫生事故发生,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1、配送:质量及卫生有保障,可追究责任;配送种类齐全;大批量采购价格便宜,降低采购人力成本及油费;月结30天,可保证学校资金周转顺畅。
2、自购:菜单价较高;零散采购菜单价较高、质量没保障,无法追究责任;每天派出三个人采购,增加人力成本。
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荤素菜、调味品等)。
将配送的食品原料分为定型包装类(米、面、油、调味品等)和生鲜食品类(蔬菜、肉、禽、蛋、水产及豆制品等)两大类,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分别进行公开招标,时限为20xx年7月20日至20xx年7月31日。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公司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公司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食品统一配送的信息、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
(二)开展招标。报名参加招投标的公司必须在3家以上,不足3家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学校领导和后勤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对参加竞标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价的原则,决定配送中标公司。
(三)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东莞食品安全文件要求,与学校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合同。
配送公司按合同要求对食品价格、每日采购需求量进行确认,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货物。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有“qs”标志,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配送时间一般在每天早上7:30分前到达食堂。配送公司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应低于当月物价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对于质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强制向学校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特成立由吴景朋任组长,彭峰、熊业英、韩前兵、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为成员的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
2、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吴景朋负责对学校食堂用餐人数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公开招标信息的发布与联系,与配送企业签订合同;及时掌握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开展情况。
彭峰负责参与配送公司招标过程和配送食品价格的监督。负责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食堂收入和成本支出的核算,加强对学校食堂财务的监督与管理。
熊业英负责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进货台账,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建立好台账。
xxx负责根据物价部门的市场价格,对配送企业报送的食品价格进行核定,确保配送价格符合合同要求(低于市场价格),防止利益链产生。
保安队长前兵、厨师童永辉、冯沛强、蔡佳林负责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对配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配送公司反映,及时沟通解决。公司每天派出一名员工监督食品配送验收工作。
3、健全制度,加大监管。
(一)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个月对配送公司在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
(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配送公司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员工正常就餐的,将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按合同约定取消该公司食堂食品配送资格。
学校食堂配送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堂治理改革,有效防范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食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5号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及中省市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定点供应商,统一服务学校食堂供餐需求,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阳光”采购。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用“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采购:米面油、牛奶面包等预包装食品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
定点采购:干菜调料、鸡蛋、新鲜蔬菜水果、肉类等其它食材由学校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联合定点的供应商处采购。
组长:邢唯远。
副组长:郭锋、李渭军。
成员:党攀峰、郭伟、宋卫平。
领导小组负责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及定点采购工作,对涉及学校食堂采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宋卫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日常管理工作。
(一)集中采购。
1.统一招标。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方案》,对全区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材进行统一招标。
2.统一采购。
全区各学校在中标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处,按照区域划分及种类界定进行采购。各中标供应商与区教育局签订统一采购合同。
3.统一配送。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所在地划分服务区域,中标的供应商以服务区域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食材种类和数量进行配送,不得因其他原因故意延迟配送或拒绝配送。
4.统一价格。
临渭区学校食堂采购领导小组成立区域询价人员库,负责每月采集三个大型食材市场零售价,进行汇总后,按照招标优惠率确定基准价并进行公布。同一区域内的同种食材,各供应商不得因配送时间、距离、数量等原因,擅自提高价格,须做到区域内同种食材价格统一。
5.统一服务。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对中标的供应商划分服务区域,对指定区域内的学校进行配送及售后服务。学校每月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轮供应商投标资格遴选的重要依据。
6.统一结算。
各供应商每月五日前与学校进行上月配送清单核对,根据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公示的价格开具税务票据,学校收到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转账。
(二)定点采购。
1.发布公告。
20xx年7月22日,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20xx-20xx学年度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审定的公告》。
2.资格审查。
8月1日至8月5日,供货商根据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8月1日至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临渭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渭南市实验初中院内)。
3.现场查看。
8月10日至8月17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初审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查看。
4.磋商公示。
8月18日-8月19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供应商按供应区域及供应种类进行评判,初步确定定点供应商名单,进行公示。
5.公布定点供应商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印发20xx-20xx学年学校食堂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的通知》。
学校成立定点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本校食堂定点采购工作。邀请中心校、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察,确定本校定点采购供应商。与选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安全承诺书等。
学校食堂集中配送方案
1.订单确定:每天下午学校将订单详细信息以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传送到我司,我司订单管理员确认无误后,进行订单分析处理并安排备货。
2.备货、加工:工人根据下单员的备货通知以及学校需求进行加工、清洗、包装。
3.货品配送:配送员对照学校前一日的订单对货物进行逐一确认,确认无误后装车配送,前一天的订单于次日上午6点前配送到指定地点。
4.收货验收:学校对我司所供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结算凭证。
6.重新配送:因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而重新配送的`货品,当天所需货品:需在当天上午9时前交货;非当天所需货品:需在下一个工作日交货。
出现逾期交货或货物数量与订单不符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8.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坑力导致的货品配送不全或不能配送的,双方应及时沟通,采取应急预案以保证学校膳食工作的正常运行。
9.配送车辆:车辆保持清洁、保证专车专用,每天清洗消毒;冷冻食品使用专用冷藏车,防止食品污染。
10.装卸现场清理:配送工现场交完货后,现场配合学校进行货物验收,并帮助学校进行货物的整理。货品装卸保证周围环境清洁干净,完毕负责清理装卸现场。
学校食堂配送方案
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通过深入开展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服务意识,坚决纠正侵害学生利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师生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组长:石云峰。
副组长:余韧陈彦胜伍军。
成员:王进周鑫岳新村。
沈刚曹延昌石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1.学校教职工在食堂就餐与学生同质不同价、免费吃学生餐以及陪餐不交费等问题;
4.在食堂违规开支、违规接待等问题;
5.学校食堂学期末结余资金未据实清退给学生问题;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3日前)。
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食堂服务保障学生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集中整治(11月底前)。
1.全面自查自纠(6月底前)。
对照专项整治内容和有关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摆问题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6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投诉举报电话在学校网站公开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2.推动问题整改。学校针对自查自纠、督导检查、群众投诉举报、以及“群众点题”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
3.组织“回头看”。对专项整治工作中自查自纠没有做到全覆盖、问题整改没有落实到位、群众对食堂管理不满意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排查、再起底、再整改,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4.加强制度建设。及时修订和完善食堂管理、财务管理、招标采购、配餐管理等相关制度办法和操作细则。建立健全常态化中小学校食堂专项审计或专项检查制度,将制度建设贯穿专项整治的全过程。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底前)。
采取现场调阅、抽查核实、走访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综合研判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有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特别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深入研究,防止久拖不决、问题反弹,努力构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校食堂既是后勤服务与保障工作的重要阵地,更是育人的重要阵地,食堂服务保障水平的好坏,直接关乎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直接关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直接关乎学校的办学水平,直接关乎“三全”(即: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育人的工作成效。深刻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堂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推进党史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校长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督办。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化担当,主动作为,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主动加强与宣传、发改、财政、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有力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压实工作责任。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有力指导下,切实履行专项整治牵头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全面做好自查自纠和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要逐级压实责任,有效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
(四)强化工作实效。把发现、查处、解决问题贯彻始终,形成工作闭环,坚持具体抓、抓具体,切实防范和纠正搞形式、走过场等问题。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强化正面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挺纪在前,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实、成效不明显,以及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作风不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每月23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展情况(包括相关数据、典型案例和事例、经验做法等),7月15日前、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阶段性、全年工作总结报告需经学校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学校食堂配送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健委联合公布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4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教体卫艺〔20xx〕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桂食药监规〔20xx〕2号)、《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xx﹞2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港北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方案》,内容如下: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集中招标采购进行统一配送,减少产品采购和流通环节,降低原材料成本,加强索票索证溯源管理,切实保障供应食堂食品质量和安全,提升学校食堂服务质量,杜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以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食堂。
(一)实施目标。
通过统一招标采购,打造“全程透明配送供应链”,围绕“质保、价惠、安全”的目标,把我区学校食堂服务管理工作建成“透明工程、安全工程、示范工程”。
1.物资来源透明。所有采购物资均需在贵港有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固定种植或养殖基地、加工基地或批发代理。
2.配送车间透明。所有供应商必须建设固定配送车间,建立完备的冷藏、分割、包装、检测、留样、监控系统。
3.配送过程透明。有统一标识的专用厢式冷藏配送车辆、专用司机,采取点对点、固定路线、全程定位配送。
4.配送价格透明。
(1)所有食品原材料价格参考广西价格检测平台贵港市公布的食材价格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2)没有在广西价格检测平台公布价格的食材定价由供应商和学校采购代表每个月根据在贵港市安居市场、三合市场、石羊塘市场调查的基础上确定本月的食品原材料的市场批发平均价。平均价乘以供应商承诺的价格下浮系数确定相应的食品原材料价格。
(二)责任实施单位。
责任实施单位:港北区教育局。
(三)责任实施单位职责。
1.统筹、组织、协调学校食堂管理,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
2.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有效处置突发情况。
3.不定期对中标单位、学校食堂进行抽检,督促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4.不定期进行市场价格考察,确保食品价格透明供应。
5.开展招标采购前期工作,拟定招标要素,负责招标组织工作。
6.监督中标单位的履职、履约情况。
7.抽查供应商落实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等情况。
(一)招标配送范围。
1.配送对象。参加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的学校为港北区有食堂的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2.招标范围及方式:本次采购按3个片区4种货物类型共12个分标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对其中的一个或者多个分标投标。
3.配送学校划分为3个片区。
4.如果供应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办法送货的,业主有权选择在12个标段中标供应商中进行临时供货。
(二)配送期限。
共两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两年止。
(三)采购内容。
港北区学校食堂开餐所需要的全品类食材(包括:大米,花生油,猪肉,牛肉,鸡、鸭、活鱼等生鲜肉类,调味品、干杂货食品,豆制品、奶制品,蔬菜类,糕点类、粉类等学校学生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材料)。
(一)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在中国国内依法成立的法人。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接受参与采购活动。
(四)配送供应商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资质,有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五)配送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配送到学校食堂的原材料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xx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xx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同批次)。具体要求为:
(一)大米必须符合gb/t135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或二级米,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要具有200平方米以上(含200平方米)的生产加工场所及仓储300吨以上能力。加工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二)花生油必须符合gb/t1534-20xx标准,并拥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等级要求是一级压榨花生油,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为了保证货源稳定、供应充足,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及月产量在5吨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三)猪肉、牛肉等生鲜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以及大肠杆菌不超标;严禁病死禽畜肉、无瘦肉精等禁用物质。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检验检疫证明。
3.产品必须经过固定合法牲畜屠宰场所屠宰,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4.配送供应商成立有肉食配送公司,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并有年供应6万公斤以上的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四)调味品、干杂货食品等必须是在市场上流通的,且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产品必须是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产品合格证、贮存条件、执行产品标准号等,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检验合格证明。严禁供应假冒伪劣过期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五)鸡鸭肉、活鱼等。
1.宰杀至交货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肉质新鲜,色泽好,有弹性,无变质无异味、无冰冻,无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无传染病和致人中毒的毒素、无危害人体健康的各种有害激素等禁用物质;严禁病死禽畜肉等。
2.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生产标准和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关的要求。肉类必须经防疫部门检验合格。每次供货必须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检验检疫证明。
3.每次供货必须提供相应的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配送供应商具有100平方米以上(含1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肉类加工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六)豆制品,奶制品等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批次检验合格证。奶制品必须是当前市场上正在流通的产品。配送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七)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绿色环保,无公害、无污染、无农药残留;蔬菜残留农药检测合格,提供残留农药检测合格证明。质量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2001),尽量采用时令新鲜蔬菜,并要提供每批次的农残检测报告。配送供应商场地卫生条件良好,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有专门检测室,有检测农药残留设备,有专人负责全天检测并记录。
(八)糕点类、粉类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必须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生产许可证编号或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认证。产品包装要求机械封装,印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外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产品要求为即产即销。
1.糕点类供应商应具有300平方米以上(含30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日产量达2万只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2.米粉类供应商应具有150平方米以上(含150平方米)符合卫生标准的固定的生产场所及月产量达8万公斤以上能力,生产场所和仓储应安装有监控系统。
(一)配送供应商须具备较强的基地生产或食品原材料采购供应渠道。
(二)要求每天配送一次,要具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封闭厢式保鲜的专用的足够的配送车辆及符合食品运输要求的固定司机。司机相关证照、健康证等报主管部门备案。
(三)可追溯体系和监管体系要求。
配送供应商能够对生产和销售的食品材料追溯种植源头,原材料从生产到加工每个环节实行实时监督。实行商品质量责任制,有严格的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保证体系,有稳定的进货渠道。销售商品在保质期内。商品质量、卫生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安全监管要求。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材料进货查验制度、购销登记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商品质量承诺制度、检测检验制度以及其他按照行业管理规定必须健全的各项管理制度。
如因供应商的食材质量问题,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供应商全部承担;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供应商要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并依法承担有关责任。
学校食堂食材配送方案集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文件精神,依据镇赉县营养餐正餐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
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使营养餐正餐科学、规范、合理。
(二)任务。
1、科学提供营养膳食。
结合学生生长发育、饮食习惯、营养现状及需求,科学合理地制订出每周营养正餐食谱,通过提供早餐的形式,为学生提供营养补充。
2、全面改善就餐条件。
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合理使用食堂,进一步优化学生的就餐环境,保证学生就餐“安全、卫生、营养”。
3、积极开展营养教育。
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实施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服务,向学生、家长、老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正确引导他们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
(一)原则。
1、学校主体、协调推进。
我校作为试点实施单位,要统筹协调县营养办的指导、检查、监督,确保试点工作有序实施。
2、因地制宜、开拓。
创新。
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水平、饮食特点、风俗习惯等,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稳定推进,为全面推进营养餐正餐工作积累经验。
3、安全卫生、确保质量。
坚持“安全、卫生”作为首要条件,严格把好关,坚决防止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食品安全和学生健康。
(二)范围。
全体在校生,学生不花钱,国家按每天每生正餐3.80元标准补助。
每周一到周五所有在校生到食堂吃早餐,双休日和节假日上课时由食堂提供用餐。
1、内容。
学校采取食堂供餐,为学生提供早餐服务。
制定供餐食谱,做到合理搭配、营养均衡,保证营养和质量。
2、保障措施。
(1)落实责任,保证食品安全。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岗位责任制,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
(2)规范程序、严格资金管理。
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食品配送。
管理程序,把好质量和安全关。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资金单独设立帐户、台帐齐全,做到贴上清楚,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操作。
(3)加强管理、完善资助政策。
要按照县里要求,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兼职1名食堂管理员。
要建立推进计划实名制深知管理系统和学生档案,对受助学生人数、补助标准等基础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学生信息真实、可靠。
(4)广泛宣传,积极开展营养教育。
制定切实可行的教育方案,采取各种形式和办法,向社会宣传这项惠民政策。
同时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认真总结。
1、食堂建设与管理。
具备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烹饪、贮存等场所。
2、具备消毒、更衣、洗手、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4、加强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同时定期参加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的食品安全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提高食品安全操作技能。
坚持每日晨检制度,发现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就立即离开工作岗位,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从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5、食品采购。
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采购清单等文件。
6、食品贮存。
专设柜贮存和保鲜设备,达到分类、分架、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留样。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须留样,并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窗口内,留样时间为48小时,留量100克、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
8、餐用具清洗与消毒,并存放在专用保洁设施内,采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
9、供餐过程中要准确掌握就餐学生总数和每天就餐人数,执行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就餐。
10、严格执行校长陪餐制度,安排好陪餐时间表,和学生同吃一锅饭,陪餐费自理,不挤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住宿生餐费收缴不能因执行早餐而改变,要将早餐的资金安排到其他餐次中,提高用餐标准。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食药监局、教育部《关于做好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xx47号)和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厅转发文件的要求,突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中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同时做好20xx年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结合我县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与责任,强化学校食堂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操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强领导,全面开展学校食堂状况调查。
为全面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管,成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开展全面调查,摸清底数。
组长:杜林波(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贺才文(教育局副局长)。
朱廷权(教育局副局长)。
陆晋玄(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郑杰、李明富、熊兴国、张国君、胡道政及各学校校(园)长。
职责:一是定期不定期开展调查及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食堂食品的安全调查;二是于6月20日前督促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的食堂办理相关证件,做到持证经营,持证上岗;三是督促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食堂,要责令立即整改;四是对新建、改扩建的食堂,要加强设计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
(二)严格供餐模式准入条件。
学校必须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等要求,申请办理相关证照,并根据《西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方案》(西政发20xx28号)。
及转发的营养计划工作相关文件要求,规范供餐模式的准入办法。并严格做好供餐模式准入管理审查,学校食堂、托餐企业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并必须具备相应的供餐条件和能力。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的.图纸设计应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事前审查。
(三)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学校在与教育局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的基础上要与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要求,落实管理责任,强化对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对违反法律规定,导致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面建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供餐的学校食堂、托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记录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按照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要求,以中小学食堂及托幼机构食堂为重点,加快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加强宣传,及时公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动员教师、学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
(五)加强宣传培训。
校餐饮安全培训工作。要制定培训方案,对学校长、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以及供餐企业相关人员开展每年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培训,并组织进行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可行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工作要求,落实监管责任。
(二)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增强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效能。要建立健全营养改善计划供餐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学校要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支持新闻媒体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严格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信息。
行重点督查。并将检查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进行考核和评价,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落实责任。
(五)各学校于7月1日前将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状况调查报告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报教育局德育室。
学校食堂配送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料采购和配送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和食品安全,严防校园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采购工作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函〔20xx〕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学生为本,确保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保证资金安全”为指导思想,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具备资质的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学校食堂食品原料,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资金使用,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一)实施范围:全县所有具备食堂供餐的公办学校和公立幼儿园。鼓励和支持私立学校、私立幼儿园及其它教育机构参加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
(二)实施时间:3年为一个实施周期,自20xx年3月1日开始实施,至2023年2月28日止为第一个周期,期满后继续通过政府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配送企业。
食品原料包括学校食堂早、中、晚餐所使用的米粮类、蔬菜类、食用油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奶制品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实行公开招标,确定2家有资质、有实力、信誉好的企业为我县学校食堂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食品原料。凡符合配送准入条件的企业均可报名参与竞标,参与竞标企业凭综合实力、服务承诺和竞价情况,获得配送资格。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企业不足3家,无法实施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
(一)配送企业资质等条件要求。
1.供货商最近2年内的生产、经营中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记录,不存在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
2.供货商须有相应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
3.供货商所有的仓储和配送中心须在武宣县范围内或距武宣县城150公里内,具备健全的配送网络,有供货仓储、冰库、恒温运输车辆及其它履行合同的能力,能确保将食品原料按时、保质的配送到招标单位指定地点。为便于市场监督管理,如中标企业不在武宣范围内,要求企业中标后五个月内必须在武宣县注册分公司和建设具备配送食堂食品原料所需的仓储和配送中心。
4.供货商须在县税务部门缴纳税金。
(二)政府采购招标程序。
1.由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委托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机构进行代理招标。
2.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当事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定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程序组织采购。
3.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我县学校签订配送合同、安全承诺书、质量保证书等,同时交履约保证金。
(三)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向学校提供优质、新鲜的食品原料。配送产品应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并要求索取质量检验报告,未列入生产许可目录的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2.配送企业必须加强配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和配送车辆在配送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实时监控,确保配送原料质量安全。
3.配送时间必须根据学校食堂的需要提前到位。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恒温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蔬菜、肉类等鲜活产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对出现有关质量问题的按合同相关事宜处理。
4.企业配送食品原料价格必须按照“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以各统一配送学校所在辖区的食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作一定比例的下浮优惠,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企业要及时告知,原则上每周确定一次。
(一)建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武宣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配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廖剑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钟业周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杏媛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员:黄志芳县财政局局长。
韦志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覃兴飞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熊杨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覃泽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富源县审计局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杏媛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覃宗贤同志兼任,成员由各相关部门抽调。
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学校也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职责到人。
(二)明确职责,严格管理。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各自部门职能,做好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监管、指导、协调工作。
1.县教育体育局: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经常性深入配送企业和学校检查指导食品原料配送工作,做好配送企业和学校的工作衔接和沟通,及时协调理顺和解决问题,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配送企业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配送企业经营资质、经营业务范围的审核管理,经常性联合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情况,确保食品安全。要做好学校食品价格监测工作,与配送企业协商,确定食材配送价格,并做好价格的备案工作。
3.县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学生食堂食品原料质量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到配送企业、学校检查,检测所配送的食品原料的安全卫生情况。
4.县财政局、审计局:要加强学生伙食费票据开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贪污、挪用、挤占、截留学生食堂专项资金违纪违法行为。
5.各实行统一配送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机构,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食堂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学校食堂验收、入出库台账;严格遵守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规定,严禁私自采购;建立健全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立收支台账,凡学校食堂报销的食品原料进购票据,必须为配送企业送货人、学校食堂收货人及校长共同签字的正规票据,学校财务方能予以报销;学校将学生伙食费存入指定账户,按月结算并以转账的形式支付货款。加强学校门禁管理,严禁无专用通行证和非“学校食品配送专用车辆”运送食品原料进入校园,注意校园内配送车辆的行驶安全。各学校要加强对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审核,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品原料要拒绝签收;在配送工作中出现问题的要及时向配送企业反映,及时沟通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县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每天要向配送企业索证索票,并妥善保管配送企业提交的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报告、产品检验报告、蔬菜残留农药检验合格证等材料,建立好工作台账,按年度保存归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食品安全档案,杜绝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建立制度,加强监管。
1.建立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每学期组织配送学校对配送过程中的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送县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县配送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学校食堂和配送企业,对食堂食品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学校违规进货、食堂管理不严,造成责任事故或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将严格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配送企业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按合同约定酌情扣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五年内不能参与我县学校食品类经营活动;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建立退出机制。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连续两次评议结果满意率低于50%、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之一的,报经县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该企业的配送资格,五年内不能在武宣县内从事食品原料配送工作。
4.评估工作。配送企业必须接受并积极配合县食安委相关职能部门对所经营配送的食品原料进行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
学校食堂配送方案
为了更好的服务学校食堂,广州天天生鲜蔬菜配送公司将紧紧围绕“产品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开展配送服务工作。
广州天天生鲜蔬菜配送的“六步曲”:
第1步:在开始送货前,组织相关采购、销售人员到服务学校实地走访,了解学校的需求,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详细了解每个品种的规格、等级以及质量要求。
第2步:根据学校的具体地址及送货时间安排合理的车辆路线,以保证每天的准时送货。安排专车、专人提供全天候的跟踪服务。
第3步:根据学校的特定要求,我们将组织相关的配送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使其尽快熟手,达到学校的要求。
第4步:每天审核服务学校的采购单,及时把学校订单分解为采购需求,按需调整库存,提高产品周转率,避免产品的积压,确保把新鲜的货品送到学校手中。
第5步:定期对送货车辆及装货物用的器具进行消杀,避免二次污染。
第6步:向服务学校提供我司各部门及负责人的联络方式,相关的学校服务人员做到每天一次电话跟进,三天一次上门回访,确保您的每一个要求和建议都能得到及时解决。
服务流程及方案:
1.订单确定:每天下午学校将订单详细信息以邮件、传真或电话等方式传送到我司,我司订单管理员确认无误后,进行订单分析处理并安排备货。
2.备货、加工:工人根据下单员的备货通知以及学校需求进行加工、清洗、包装。
3.货品配送:配送员对照学校前一日的订单对货物进行逐一确认,确认无误后装车配送,前一天的订单于次日上午6点前配送到指定地点。
4.收货验收:学校对我司所供货物的品种、质量、数量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结算凭证。
6.重新配送:因不符合质量检验标准而重新配送的货品,当天所需货品:需在当天上午9时前交货;非当天所需货品:需在下一个工作日交货。
出现逾期交货或货物数量与订单不符的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8.不可抗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坑力导致的货品配送不全或不能配送的,双方应及时沟通,采取应急预案以保证学校膳食工作的正常运行。
9.配送车辆:车辆保持清洁、保证专车专用,每天清洗消毒;冷冻食品使用专用冷藏车,防止食品污染。
10.装卸现场清理:配送工现场交完货后,现场配合学校进行货物验收,并帮助学校进行货物的整理。货品装卸保证周围环境清洁干净,完毕负责清理装卸现场。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员工和幼儿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并完善应急救援机制,以便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及时、正确、高效地处置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把事件造成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预案。
我园现有教学班8个,在园幼儿309人,教职工27人,厨房2个.
安全重点问题是: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事故。
领导小组:
组长:陈桂英副组长:钟琼芬陈小清。
组员:各班主班保育员。
1、成立由园长分管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食品采购员、各班主任、保育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2、园长助理、保健人员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3、食堂班长负责保存好食物留样。
教职员工和幼儿如发现短时间内出现多例有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的病人时,当班老师应立即向园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领导小组接报后立即汇报园长,并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园领导则立即向上级食品卫生部门、医院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资料有:发生中毒的单位、地点、中毒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用心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方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幼儿园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
抢救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理程序:
1、一旦发现有食物中毒的现象,事件发现人要立即向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园领导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并即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并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医院抢救。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本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园长助理保健人员、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状况。
发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中毒者吃剩的食物和排泄物(呕吐物、大便),炊事用具,饭菜成品,半成品,留样品等保留待查,以便卫生部门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带给可靠的状况。每一天留取食品样本,24小时后,全园一切正常后处理掉。
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务必品的供应。
园负责人及与本次中毒有关的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及中毒人员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状况,将中毒人员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进餐而未发病者、中毒者的主要特征,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食物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状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1、食品原材料要到信誉好的正规厂家或商家购买。除调料外,
所有食品全部由食堂加工制作,不购买现成的食品;督促库管把好进。
货渠道,做好索证、检查产地标识、保质期。
2、掌握好食品原材料库存量及存放时间,妥善管理,不得出现发霉变质现象。仓库内要做好灭鼠工作。
3、原材料的贮存要分类、分架、离墙、离地;食品的存放、加工、分发要做到生熟分开。
4、已加工完的饭菜盛桶后要及时加盖、离地,做好防蝇防尘工作。
5、饭菜按量制作与分发,不得存放剩饭菜。
6、饭菜实行24小时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非食堂人员严禁进入食堂;食堂人员禁止一人单独在食堂。
8、各班教师加强对幼儿的观察,及时发现异常现象。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提高学校应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根据《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特制定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
呼救员:xxx。
安全员:xxx。
上报员:xxx。
组长:负责总体协调,组织、指挥、做出相应的应急工作安排。
副组长:协助现场整体工作安排,收集记录相关情况,形成文字材料。
组员:负责现场救治,与卫生、防疫、医疗等部门联系。
呼救员: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准确地向临近医疗单位发出求救信息。
安全员:提供一线的情况,查明事因,及时落实相关工作安排,并向师生及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上报员: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向上级教育以及食品安全主管部门报告。(九华山风景区中心医院电话:2823538九华山风景区教育科电话:2821156九华山风景区食药局电话:2821803)。
1、立即拨打电话120,对中毒人员急救,同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卫生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2、组织人员认真细致地调查中毒原因,同时保护好现场呕吐物,为公安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第一手资料。
3、立即查封学校食堂,对当天出售的饭菜留样进行封存,待相关部门取样检测。
1、事故报告制度:必须在事发5分钟内向学校报告,学校在事发10分钟内向教育主管部门、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在事发半小时内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2、事故追究制度:对事故有延报、慌报、瞒报或处置不当,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须组织力量做好学生及亲属的安抚工作,确保不让事态扩大,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健康食堂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食堂员工和全体师生的积极性,营造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氛围,普及健康饮食相关知识,提供健康行为指导,培养师生员工的健康饮食意识,努力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1通过健康食堂的创建活动,带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开展。
2全体动员,全体参加,广泛宣传,让100%的师生员工了解此项活动的内容和意义。
3普及健康知识,让食堂员工及就餐对象了解亚健康的危害。
4改变就餐者的饮食习惯,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
5改变传统的烹调方式方法,合理膳食营养。
6提高就餐者增强高血压,肥胖病的防治知识水平。
3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每半年累计接受2小时以上的合理膳食知识培训。并让厨师掌握制作低盐少油菜肴技能。
4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1食堂内安装纱窗、门帘、防蝇灯、挡鼠板等防护设施,确保食堂环境整洁,无蚊、蝇、鼠、蟑螂等。
2坚持每天对食堂内外进行打扫。
3张贴无烟标识,创造无烟就餐环境,聘任控烟督导员。控烟督导员:xxx。
4加工食品做到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隔离存放;生熟用具、容器、冰箱分开使用。
5操作间地面、墙壁、门窗、桌椅,清洁、干净、整齐;个人物品集中摆放。废弃物、垃圾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盛放垃圾容器清洁、美观,定期消毒。
6利用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等形式,和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宣传膳食营养健康知识,营造食堂营养健康氛围。
7通过摆放体重计、bmi尺、食物模型、膳食平衡宝塔等方式,指导师生员工合理膳食、吃动平衡。
8以食堂为主体,适时开展膳食知识问答等活动,提高师生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
9加强供餐服务。
(1)菜肴、主食品种丰富,少量多样;
保证粗加工粮食类、薯类的供应;
逐步提供奶类、豆类、新鲜果蔬类;
提供主要菜品的营养特点,指导师生就餐。
(2)控制膳食中油盐用量,记录油、盐的购买量和使用量,控制每份菜肴的'油、盐用量,并逐步减少,以达到食用油推荐量(25x30克/人/天)、食盐推荐量(5克/人/天)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