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供水调研报告(优质5篇)

时间:2023-09-23 09:45:01 作者:碧墨 二次供水调研报告(优质5篇)

“报告”使用范围很广,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二次供水调研报告篇一

按照市人大会20__年工作要点安排,市十四届人大会第十三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城乡居民供水工作情况的的专项工作报告。依据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市人大会组成以副主任王琨为组长,部分农牧委委员、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为成员的调研组,从6月下旬至8月中旬开展了调研工作,并于7月22日至7月24日实地察看了我市城区及土右旗、固阳县供水企业及居民供水点情况,集中听取了市政府和达茂旗、固阳县、土右旗、青山区、九原区、东河区、石拐区政府的工作汇报,并与市水务局、发改委、城乡建委、规划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市人大会副主任乌恩孟和、白志强参加了实地调研活动,副市长任福陪同实地调研并参加了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饮水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多年来,市政府和水务部门始终把城乡居民供水作为一项重大基本民生工程来抓,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健康水工程推进步伐逐年加快,农牧民安全饮水基本得到解决,城乡居民供水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城市居民供水情况

我市城市供水系统包括城市公共(自来水)供水系统、包钢供水系统、分散自备水源系统、健康水供水系统。居民生活用水主要来自城市公共供水系统、健康水供水系统。目前,全市共有4座净水厂(黄河水源总厂、磴口净水厂、阿尔丁净水厂、黄河净水厂),5座加压站(昆区加压站、青山加压站、东河河东加压站、井坪加压站、九原加压站),输配水管线1530公里,日供水能力91万吨。供水水源主要是黄河水占82%、地下水占15%、水库水占3%。目前,城市供水担负着4.72万户企事业单位及176万城市居民的供水任务。—20__年,城市公共供水系统平均日供水量在36—42万吨之间,最高日供水量达51.03万吨。

20__年,市政府决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实施健康水工程。截至20__年底,覆盖人口153.44万人。其中:管道直饮水占覆盖人口总数的51.3%,健康水屋、现制现售水占覆盖人口总数的48.7%。我市成为国内首个基本实现分质供水的百万人口以上城市。

(二)农村居民供水情况

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全市共建成农牧区集中供水工程1524处(其中千吨万人工程12处,其余均为小型单村集中供水工程),日供水能力达到13.17万吨,受益人口87.06万,农牧区自来水率达98%。

(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

20__年以来,先后制定出台了《包头市供水条例》、《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包头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关于城市生活分质供水工程建设的若干规定》、《包头市城市生活分质供水(管道直饮水)工程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政府规章。

2、水源地建设保护步伐加快

20__年,实施了画匠营子水源地二期工程,设计日供水能力40万吨,其中工业用水20万吨,生活用水20万吨。工业用水系统于20__年投入运行,生活用水系统将于20__年形成供水能力。磴口净水厂20__年实施了改扩建工程,日供水能力由5万吨增至8万吨,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

完善了水源地保护制度,编制了应急预案,对划定的保护区设置了围栏、界桩、标识。20__年,市政府决定封停工业用地下水井,今明两年封停200眼,目前已完成封停59眼,力争到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占工业用水量的比例控制在5%以内,减少地下水年开采量1500万吨。

3、供水设施及管网改造建设加强

20__年以来,投资近5亿元,铺设输配水管道138.5公里,完成了36个老旧小区和11条道路供水管线的改造,完成了画匠营子二水厂到神华煤制烯烃项目的管网建设。年内计划投资4亿元,新建和改造供水管线100公里,完成20条道路供水管线改造和北梁棚改工程供水建设任务。从20__年开始建设的青山装备园区、职教园区等北部区城乡供水工程,计划投资6.38亿元,供水人口30万,设计日供水能力10万吨,年底可建成运行。

4、水质监管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

城市公共供水,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了77个水质采样点,14个水质在线实时监测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水质监测工作;据统计,20__年以来,城市供水管网水质综合合格率为95.84%,健康水合格率达到96%以上,均达到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规定的95%的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升水质监测的水平,20__年市政府决定组建包头市水质检测中心,投资3000万元建设了标准化实验室,将承担起全市城乡供水水质监测监管的职能,工程将于年底投入运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水质污染事件和地下水超采,对安全供水形成风险

以黄河水为水源的供水系统,近年来上游水质污染事件频发,仅去年以来先后发生了来自宁夏、巴彦淖尔市三次大的水源污染事件。虽然及时采取了应对措施,保障了正常供水,但长期以来形成的工业布局不合理,工厂过分靠近取水口造成的历史欠账成为黄河水源污染的隐患,对安全供水形成风险。

以地下水为水源的供水系统,山北地区由于工农业用水的长期超采,自70年代末地下水以每年0.5—1.5米的速度下降,近年来,城镇供水、部分村庄供水在用水高峰季节出现取水困难,特别是一些人口较少的供水点,多为老幼群体,人畜饮水困难成为十分突出的社会矛盾。多数工矿企业污水排放不达标,造成单元水系污染,对周边居民安全供水构成威胁。

(二)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严重滞后

城区内35%左右的管网已超期运行,统计为需要进行管网改造的老旧小区有500多个。近年来各级政府作了一定的努力,先后改造完成了36个小区,但改造的进度严重滞后于现实需要。由于管网老化,部分小区水压不足,住宅楼五六层居民供水没有保障;跑冒滴漏损失浪费严重,供水产差率达到近20%;管网的渗漏,造成了一些小区的地面沉陷,也对住宅安全构成影响;管网维护压力大,供水部门疲于应对。

农牧区安全饮水工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陆续开始建设,20__年之前的工程项目,已达到和超出了的设计使用年限。近年来,国家补助建设的饮水工程项目,主要解决未覆盖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城镇和农村牧区的老旧管网改造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农牧区新一轮的安全饮水困难开始显现。

(三)供水价格倒挂,供水企业经营困难

20__年,城市供水实施了“厂网分离、制配分离”的体制改革,申银水务承担着制水(水厂部分)环节的经营业务,市供水总公司承担着供配(管网到用户)环节的经营业务。体制改革七年来,居民供水终端水价一直执行每吨2.65元的水价,截至20__年,据测算供水成本与20__年相比每吨上涨了0.97元,致使供水价格与成本长时间倒挂,供水企业经营困难。截至20__年,市供水总公司累计亏损1.32亿元。

土右、固阳、达茂三个旗县的城镇供水公司和万人以上的乡村供水企业,多数处于亏损经营状态,员工工资在800—1200元之间。小型单村集中供水点,经营的模式多样,普遍只收取电费和管护人员工资,日常维护和设备更新等费用没有积累。

(四)水质监管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

城市供水系统的每个生产环节都有较为规范的监测规程和技术标准,但在执行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监测过程公开透明程度不够,检测结果在服务人口中的知晓率不高,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待进一步强化。

乡村供水系统,由于点多面广,生产条件较为落后,多数不具备水质检测条件,政府委托给当地卫生部门检测,但监管工作不到位,普遍存在用户凭视觉、嗅觉、味觉判断水质的问题,一些地区用户对水质安全反响比较大。

(五)二次供水有待依法加强管理和完善配套政策

随着我市高层建筑的大量涌现,与之相配套的二次供水成为城市供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部分供水设施安装达不到国家技术规范要求,造成供水管网压力不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供水;部分二次供水点供水设施长期不进行清洗、消毒,卫生条件达不到国家相关标准。经营主体多元,管理人员多数没有进行上岗培训,有待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

(六)磴口净水厂升级改造有待加强快进度

20__年,国家颁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对未达标的水厂升级改造给予5年的宽限期,我市申银水务磴口净水厂升级改造应在20__年7月1日前达到新的供水标准,但目前尚未投入运行,有待加快进度。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供水安全系统建设,严格执行水资源保护的“三条红线”

完善黄河水源地应急预案,建立与自治区和上游地区水务、环保等部门的联席会商制度,及时处置和应对各种水污染事件。加快健康水工程的普及步伐,在实现“分质供水、优水优用”目标的同时,把健康水工程提升到应对水危机的战略高度加以推进。新建楼宇要实现管道分质供水;已建居民小区加快普及进程;城镇和农牧区要把分质供水提到重要日程,开展调查研究。

沿山富水地区,每年农业灌溉采用大量优质地下水,要开展用黄河水置换灌溉用地下水的可行性研究。

山北地区,要更加严格地执行水资源保护的“三条红线”,以控制地下水水位下降和防治水污染为目标,工业逐步实现禁采地下水,农业控制用水总量,污水实现达标排放。在保障山北地区居民安全用水的同时,逐步把山北地区建设成为全市的战略储备水源地。

各级政府要将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纳入社会发展计划,统筹规划,同步推进,将城乡建设与规划工作同水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对水源的安全与保护。

(二)加快老旧管网改造进度

开展全市供水管网普查工作,进一步摸清老旧管网运行的现状。按照改造进度服从于保障安全供水需要的原则,制定全市分年度改造计划。在关注城区、重点地区改造的同时,要更加关注农牧区和贫困地区等弱势群体的供水安全。管网改造工作,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合理安排各级财政资金预算。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全力做好供水、排水、供热、供气、道路改造等多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尽力减少“拉锁”工程。

(三)建立供水价格调整机制,加强对供水企业的指导服务

根据我市城乡供水的实际情况,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加快建立我市供水价格调整机制,适时对供水成本变化作出水价调整反应。一是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在已做一定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快工作进度。健康水、城镇供水和乡村供水点的水价调整,要提到各级政府和水务部门的重要日程,积极开展前期调研准备工作。二是开展对全市供水企业和供水点经营管理情况的调查研究,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帮助存在亏损的企业化解债务,合理提高企业员工的工资待遇。三是总结乡村先进供水点的管理经验,加大推广可复制的成功模式,加强对乡村供水工作的指导服务。

(四)提高居民水龙头水质检测的覆盖面和居民对水质检测结果的知情权

在进一步完善现有水质监测制度和强化执行力的基础上,按照供水单元、供水小区,扩大对终端水龙头水质监测的覆盖面,合理增加监测频次,对水质检测结果,约请专家评估分析,并将评估分析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告。通过终端水质监测结果的公示,推动各级政府解决供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倒逼供水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居民代表视察供水企业,进一步提升社会对供水企业和政府监管的信任度。要全面加强对乡村居民供水水质的监管,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水质监测要实现全覆盖。

(五)加大执法力度,完善二次供水管理的配套政策

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规范二次供水工作。借鉴先进地区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六)加快磴口净水厂升级改造步伐

按照国家颁布的《生活饮用水标准》,加快磴口净水厂的升级改造进度。

二次供水调研报告篇二

建材行业是国民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行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材工业已经发展成为门类比较齐全,品种基本配套,面向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目前,建材行业正在进行前所未有的大规模、高起点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加快建材行业现代化的进程。可以说我国建材工业已开始步入大调整、大转折、大整合的时期。在这一形势下,满洲里市的建材工业如何发展,应采取什么发展战略,是一个十分紧迫、重要的问题。

一、产业发展现状

我国是建材产业大国,消费大国,工艺设备都已达到较高水平,但整体发展水平还很低。以水泥行业为例,从全国市场看,我国新型干法水泥生产技术水平和装备制造水平经过几年的发展已日臻成熟。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当代国际先进水平。但由于众多机力窑、中空窑、湿法窑落后工艺装备的存在,我国水泥行业仍然存在着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劳动生产率低等问题。从自治区来看,截止到20__年底,全区共有水泥生产企业12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90家,总生产能力达到1800万吨,全国排名第20位。

我市建材工业起步于70年代,是在发展“五小”工业的热潮中因陋就简建设起来的,砖瓦企业主要以土窑、轮窑为主,水泥企业主要以普通立窑为主,工艺设备简单,劳动强度大,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经济效益不好。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由于经济建设对建材需求的不断增加,以增产和节能降耗为目的的技术改造在全市展开,在此期间砖瓦企业建成了高压、真空制砖生产线,水泥企业改换成了机立窑,我市建材工业取得了快速增长。虽然我市的建材工业在调整中发展,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均得到改善,但是我市建材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技术装备、机械化生产程度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更是相差甚远。例如,水泥企业全国平均规模是20万吨,而我市两家水泥企业设计生产能力分别只有8.8万吨和5万吨,窑体仍然是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立窑。我市建材企业的总体发展水平还比较落后,突出表现为“一高五低”:“一高”是能源消耗高;“五低”,一是劳动生产率低,二是规模小、生产集中度低,三是科技含量低,四是管理体制落后,市场应变能力低,五是经济效益低。

截止20__年底,我市共有建材工业企业23家,其中:水泥生产企业2家,水泥年生产能力13.8万吨;墙体材料企业9家,实心砖年生产能力2.1亿块,新型墙体材料年生产能力1.5万立方米;塑钢生产企业7家,塑钢型材加工能力5万平方米。20__建材行业年销售收入1.1亿元,同比年增长28;利润总额1158.5万元,同比增长52,利税总额725.4万元,同比增长2.8。

二、产业发展条件

建材工业作为基础原材料行业,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关联度较高。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对建材产品的需求呈逐年上升的态势。

我市具有发展建材工业的良好条件,首先拥有较为丰富的资源。据北京建材规划院对我市霍尔金山脉初步勘探,查明上表矿区3处,水泥用灰岩矿石资源储量十分丰富,储量近2100万吨。其次新型墙体材料资源极为丰富,主要有粉煤灰、煤矸石、炉渣等。

从市场情况看,我市的建材产品的生产相对建材需求量还有很大缺口。以水泥和砖为例,今后几年水泥需求量仍然保持在25—35万吨之间,一半以上需从外地补充,砖的需求量也在三分之一以上。俄罗斯也存在巨大的建材市场需求。目前,俄罗斯大部分房屋都是五、六十年代的老建筑,随着俄罗斯经济的发展,经济的复苏,改善居民生活、生产条件已成为必然,我市占口岸地缘优势,完全可以使建材产品走出国门。

从技术水平方面看,现有的机立窑已经是落后的、淘汰的生产工艺,目前还没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新型墙体材料生产技术落后,产品品种单一。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空间很大。

三、建材产业发展趋势和目标

(一)产业定位

“十一五”期间,建材行业发展仍以结构调整和技术革新为主线,大力发展新型建材,加快发展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新材料和节能保温新型墙体材料。加快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大力发展散装水泥,加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二)发展趋势

据有关专家预计“十一五”期间世界建材需求年增长在2.5-3之间,国内在5-6之间。由于我市经济建设和城镇建设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十一五”期间我市建材消费需求年增长仍将最低保持在15左右。

随着我市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使用政策的落实,以及对淘汰实心粘土砖强制性政策贯彻力度的加强,新型墙体材料需求量将大幅增长,新型墙体材料产业有望成为未来的投资热点。

水泥生产企业在大力发展散装水泥的基础上,必然向下游产品发展。向下游产品发展的重点是商品混凝土,而且比例很高。目前,我市已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开始禁止混凝土现场搅拌,商品混凝土处于快速速发展阶段,发展商品混凝土产业具有很大的市场空间。

(三)产业布局

根据我市现有建材企业、在建项目以及城市整体规划等诸多因素,合理确定建材产业发展布局,对我市建材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快速壮大,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具体布局建议:一、合作区建材产业以水泥和新型墙体生产企业为主,水泥企业在有资源、有市场的前提下加快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和混凝土搅拌站。加快建设新型建材工业园区,通过本地企业投资和招商引资等途径,在园区内建设8-10家新型建材企业;二、扎赉诺尔区仍以砖、瓦生产为主,同时逐步限制黏土实心砖生产,加快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和关停步伐,引进新型建材生产设备。三、东湖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利用煤矸石资源丰富的优越条件,引进2-3家上规模的建材企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新型建材业,在生产工艺、产品种类和产量上进一步提升整体水平。

(四)发展目标

在“十一五”期间,建设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预计到20__年水泥生产能力达到60万吨左右,淘汰现有落后工艺,新型干法水泥比重达到95以上;墙体材料企业到20__年生产能力达到5-6亿块(折标砖),其中新建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3-4家,淘汰所有黏土实心砖生产线,发展10-15种新型墙体材料;塑钢型材达20万立方米。

四、产业发展措施

(一)加大宣传执法力度,发挥政策导向作用。目前,在我市开展推行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工作难度很大,而这项工作恰恰是建材行业发展的方向。究其原因,一是政策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各部门、社会各方面没有形成合力。我们必须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高度,加大有关政策宣传力度,同时要求有关部门在建设审批过程中严格把关,规范操作。要排除阻力,加大“禁实”、“禁现”政策执行和两项基金收缴力度,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加快建材企业重组步伐,支持大企业、大集团的发展。建材工业不合理,一方面表现在技术结构、产品结构、规模结构不合理,另一方面表现在组织结构、资本结构、债务结构不合理。因此,必须通过企业联合、兼并、收购等形式,使现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从而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今后,建材企业要鼓励强强联合,在行业内形成几家规模以上的大型企业或企业集团,使其成为行业发展的导向力量。

(三)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发俄罗斯建材市场。目前我国生产的建筑、家居装饰建材在俄罗斯、蒙古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同时我市在俄、蒙境内从事工程承包、房地产开发和劳务合作的企业也与国内建材企业有紧密关联。建材产品是低附加值商品,由于运输半径等原因,国内建材企业在俄、蒙两国不具备竞争优势。据了解满洲里-赤塔-伊尔库斯科在运输半径500-700公里俄罗斯境内没有水泥厂,蒙古境内在乔巴山-乌兰巴托一段也没有水泥厂,我市的水泥企业完全可以在改进生产工艺,降低成本的情况下敲开俄、蒙两扇“大门”,拉动水泥和其它建材产品的出口。

(四)坚持技术革新,搞好结构调整。我市建材工业正处于结构调整和技术革新的关键时期,特别是水泥行业,虽然今年出现了效益滑坡,但这是水泥行业结构调整和技术革新必经的阵痛过程。企业需要坚持发展新型干法水泥等新产品不动摇,同时政府在政策上继续给予支持,在土地、税收和扩大出口上创造条件。

(五)以建材行业的发展为切入点,深入开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建材产业的发展,要注重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积极消纳低品位原料、生活垃圾和工业废弃物,把建材工业变成循环经济的重要产业。建材企业要大力推广使用先进的节能技术、自动化技术、环保技术,开发低消耗、无污染、高性能、多功能、高附加值的新型建材,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六)加强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建立建材行业协会,发挥自律组织的作用,加强业内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行业自律,克服盲目追求做大与过度投资的倾向;避免市场恶性竞争,保护行业和企业利益。同时积极组织和引导企业走出去,共同开拓国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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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调研报告篇三

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城市供水经自建设施储存或加压后再供用户的形式。如楼房使用楼顶水箱、蓄水池或加压水泵进行供水,就存在二次供水问题。二次供水是城市供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解决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末梢和特殊区域用水的重要措施。

近年来,长沙市的高层建筑和高地集中式居民住宅小区大量出现,城市二次供水设施随之迅速增加。二次供水在解决高层建筑供水的同时,也带来了水污染的严重问题。市政协常委、市民革副主委李晓明在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上提交提案,建议加强长沙市二次供水管理。为此,长沙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与民革长沙市委联合,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由李克俭、王力力副主席带队,于6月17日至18日对我市二次供水管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先后听取了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卫生局有关二次供水情况的介绍,实地考察了湖南电位器厂、安华宾馆、泰时花园小区、名都花园小区、五华大酒店的二次供水设施及管理情况,考察组成员进行了座谈。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长沙市二次供水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据市节水办提供的统计数据,目前我市拥有二次供水设施的单位800余家,建有水箱水池数千个,直接涉及城市用水人口90余万人,占市区用水人口的60%以上。

1992年,市政府颁发《长沙市生活饮用水二级供水卫生管理规定》,启动了长沙市二次供水的管理工作。我市承担二次供水管理职责的部门有两家:市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工作,其下属单位市节水办负责发放二次供水设施合格证;市卫生局负责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工作,其下属单位市卫生防疫站负责发放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在长达的时间里,市公用事业局和市卫生局在二次供水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市房屋产权管理局也将居民住宅小区的二次供水管理纳入物业管理企业评优内容,促进了物业管理小区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开展。目前,我市已对贮水量在200m3以上的278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管理,纳入管理的单位基本做到了“两证”齐全,未发生二次供水水质污染事故。

但由于长期以来我市二次供水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部门之间职责不清,体制不顺,二次供水设施又多为产权单位自建自管或物业公司代管,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措施,因而存在不少的问题和隐患。

1、二次供水管理混乱,水质污染严重。调查结果表明,目前,我市除部分新建居民小区和少数单位对二次供水有一定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形式外,大多数单位的管理处于无序状态,各居民点、社区的二次供水管理存在的问题更为突出。据了解,至今还没有一个居民点或社区在市节水办进行过二次供水备案登记,而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备案的也大多是一些大宾馆、学校等规模较大的单位,仅占二次供水覆盖面的lo%。目前我市究竟有哪些单位建有二次供水设施,全市共有多少个水箱、水池,有关部门均提不出一个相对准确的情况和数据。实行房改后,我市多数二次供水设施产权转为多业主共同所有,加上房屋租赁市场的活跃,也给二次供水管理带来许多新问题,多业主管理实际成了无人管理。特别是一些效益较差的企业,由于缺少资金,更是忽视二次供水的管理。按照规定二次供水的水池(箱)每年至少须进行两次清洗消毒,而这些单位的蓄水池(箱)无专人管理,长期不进行清洗消毒,有的甚至从未清洗过。水箱内淤泥沉积,蚊虫孽生,细菌繁殖,卫生状况极差,在有的.水箱里甚至还发现了爬满蛆虫的死鼠、死鸟等,水质受到严重污染。目前我市无统一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规则,二次供水设施清洗保洁单位也未进行资质审查,保洁从业人员大都未经过专业培训,基本无健康证和上岗证。清洁方式和标准不一,清洁消毒工作不规范等,也使得保洁质量难以保证。1月29日,省地税局办公楼十余名工作人员集体腹痛腹泻,经市自来水公司现场调查及取样分析,其原因就在于新建办公楼屋顶水箱使用前未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严重超标所致。

我们还发现有的蓄水箱与化粪池距离太近,下水管道一旦堵塞,极易发生污水倒灌进蓄水池的事故。类似情况已成为二次供水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3、二次供水管理缺乏法律规范。已颁布实施的《长沙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对于二次供水管理的规定只有一条,且无相关的处罚条款。省建委、省卫生厅19颁布的《湖’南省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只是一个行业管理办法,对于行业外的二次供水产权单位约束力不强,尤其不适应房改后多业主共同管理二次供水设施的需要,给监督执法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长沙市至今没有制定二次供水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管理部门和用水单位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使得二次供水的管理难以落实到位,产生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二、加强长沙市二次供水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次供水作为城市供水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与千家万户的正常用水、安全用水息息相关,也影响着供水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由二次供水管理不善导致的水污染,将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因此,搞好我市二次供水管理刻不容缓。为此,建议:

1、立即着手摸底调查,建立我市二次供水设施档案

市政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方法》、《城市供水质量管理规定》,责成有关部门对我市的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清理统计,对每个水箱、水池按区域实行统一编号,建立档案,所有二次供水管理和使用单位都必须检查验收,合格后核发卫生许可证,为今后科学、规范的管理打下基础、创造条件。在做好调查摸底、清理统计的同时,要在广大市民中普及二次供水知识,大力宣传二次供水水质受污染的危害性和水池清洗、消毒的必要性,使加强二次供水管理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2、尽快制定地方性法规,依法加强我市二次供水的管理

建议尽快制定《长沙市城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要规定城建、房管、卫生、公用事业、物价等相关部门在二次供水管理中的职权职责,协调它们之间的工作关系,规定各用水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明确主管单位、物管单位和产权单位的职责。要强调在二次供水管理中充分发挥社区的功能作用,将对本社区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纳入该社区的管理职责范畴,对不依法管理的二次供水单位,社区有督促、举报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要对二次供水的监督管理作出操作性强的强制性规定。如从设施的设计、修(改、扩)建、验收,到定期清洗、监测等都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或地方标准;对水箱的定期清理、卫生达标、日常监测等都应有严格、具体、明确的指标要求;对违反规定的应有明确的处罚条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等等,做到依法管理,违法必究。同时,要通过立法,有效合理地解决二次供水污染防治费用问题。物价部门应认真、准确核算成本,合理制定设施改造、清洗消毒、卫生监测等价格,费用按照“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由受益者分摊;对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和楼房,费用纳入物业管理费,即物业管理费中包含有二次供水清洗保洁费用;对少数“无主”的二次供水池(箱),则应由有关部门统一清洗消毒,费用由各区财政负担。

3、从市情出发,制定并实施二次供水管理的近期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根据发达国家的供水情况,从发展的眼光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二次供水的方式必将被更先进、更科学的供水方式所替代。但在目前的条件下,我市二次供水还将长时期存在。由于我市一直以来在二次供水管理上“欠债”较多,使得治理起来难度大;更由于许多单位和个人对二次供水知之较少,还没有意识到污染的危害性,因此要实现依法管理,尚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建议我市学习和借鉴外地一些城市的管理经验,制定并立即着手实施防治二次供水污染的近期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当前,要加强对现有设施的管理。在对全市二次供水设施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所有二次供水设施单位都必须建立供水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加强对二次供水水质的监测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城市供水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清洗消毒制度;拆除陈旧、破损且可有可无的水池(箱)以减少污染源;对新、改、扩的水池(箱),要坚持按新规定、新标准验收等。要加强对各用水单位水池(箱)清洗工作,进行定期监测、监督和检查,以促进各二次供水单位增强自身管理意识,推动二次供水管理工作向法制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为了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工作,市公用事业局、市卫生局应根据各自的职能对清洗二次供水设施企业的资质条件、卫生状况等进行审查,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禁止二次供水保洁市场上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要引入市场运行机制,实施动态管理,推行二次供水设施保洁企业的社会化服务,防止以权力为背景的行业垄断经营,提高二次供水保洁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从长远看,我市应控制水箱、水池的建设及规模,能不建水箱、水池的地区及建筑物尽量不建水箱、水池。并要有计划地对全市不符合标准、不便于清洗的水池(箱)进行更新改造,争取在三到五年的时间内,让90%以上的二次供水设施达标,其卫生安全情况置于有效监控之下,使污。染问题得到根本的治理。

二次供水调研报告篇四

本月中旬,根据县人大会20__年工作要点安排,县人大会成立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县水务局、县环保局、柏梓镇、塘坝镇、上和镇、县疾控中心、自来水厂等单位,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县城镇供水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镇供水现状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城镇供水工作,精心组织,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城镇供水基础设施,增强保供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我县城镇饮用水需求,为促进城镇化建设、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县城区供水以三块石人工运河为自来水取水源,供水能力达到6万m3/日,服务人口约20万人,用水户总数6.8万户,供水覆盖率98%。其中,梓潼水厂供水能力2万m3/日,负责老城区供水;江北水厂供水能力4万m3/日,负责新城和凉风垭片区供水,年供水总量1000万m3,供水质量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一)城区供水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近年来,先后投入8500万元,建成了江北水厂一、二期工程,新建供水主管道86km,改造老城供水主管道5.5km,对取水泵站、加压站、净水设施和变配电设备等进行升级改造,确保了正常供水。于今年6月建成日加压供水2万m3的供水加压站,有效缓解了凉风垭片区水压水量不足的问题,已完成城区供水专项规划编制。

(二)场镇供水设施建设不断加快。自以来,全县争取项目资金9800余万元,新建成米心、玉溪、花岩、新胜、柏梓、塘坝、卧佛、五桂、宝龙、崇龛等10座镇级自来水厂并投入使用,同时完成双江水厂升级改造项目,安装供水管道13.5km,新增净化设施和消毒设备24台,新增供水能力2.8万m3/日。古溪、上和、寿桥、别口、龙形、群力、小渡等7座镇级水厂正在加紧建设,别口水厂年内实现投运,其它水厂计划年内投运。目前,全县有20座镇级水厂,属国有企业镇级代管水厂6座(米心、玉溪、花岩、新胜、田家、群力);民营股份制水厂4座(柏梓、上和、双江、小渡);个人私营水厂10座(塘坝、崇龛、卧佛、五桂、古溪、太安、寿桥、宝龙、别口、龙形)。

(三)水质监测体系不断完善。为确保城镇饮用水质量,建立了疾控中心、环保部门、自来水厂三位一体水质监测机构,目前能够完成42项指标检测。供水主管部门正在扩建水质检测中心实验室,更新配套相关检测设备,充实专职检测人员,不断完善水质监测体系,提高水质检测能力。

(四)服务质量不断优化。一是成立了客服中心,专门处理用户来电来访、投诉咨询等相关事宜,对用户反映的问题实行一对一的专人服务,对处理结果进行回访登记;二是升级收费系统,正在调试银行代收水费系统,年内将投入运行,届时将为用户缴费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务;三是严格执行停水管理规定,做到计划停水实行申报,并提前采取多种方式发布信息,告之用户做好蓄水准备,尽可能减少了停水对用户生活的影响。

二、存在的问题

(一)供水能力与需求矛盾凸显。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区和场镇规模不断扩大,城镇人口和企业不断增加,用水量日益增大,尤其在夏季高峰供水时段,现有供水设施超负荷运行,现有的供水能力与城镇发展用水供需矛盾凸显,是制约城镇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二)饮用水水源污染严重。一是琼江枯水期,上游来水较少,河水流动缓慢,温氏、荣达等生猪养殖企业的污染,加之上游的安岳县城以及场镇无污水处理厂而直接排放,导致琼江河流污染,水质下降;二是库塘、溪沟由于源水不能循环,水质难以保证;三是城区航电枢纽工程,拦河大坝建成后,将提升县城涪江水位7.5米,导致人工运河水流减缓,也可能造成江水回流,自净能力降低,源水质量将难以保证。

(三)水质监测能力有待提高。一是监测设备严重不足,特别是现场监测仪器。据调查,500m3/日以上的场镇自来水厂没有按照要求,每天对出厂水进行检测,以保证出厂水水质,更没有配备水质化验室,达到水质常规9项指标检测能力。水质监测按照新的要求106项指标,作为担负监测责任的县疾控中心因财政投入不足,设备设施不全,制约了监测能力,目前仅能检测出35项指标。二是监测覆盖面、监测频率不够。水质监测属行政事业有偿服务工作,场镇自来水厂普遍效益不佳,收费难度大,上级下达的监测任务补助经费少,要求地方财政配套补贴未落实,负责全县饮用水水质监测的县疾控中心无力承担监测费用,导致监测覆盖面、监测频率不够;三是场镇水厂技术力量薄弱。多数场镇水厂从业人员制水技术不强,卫生、法律意识淡薄,部分水厂制水人员基本制水常识都不清楚。

(四)人为损坏供水设施情况较为严重。近年来,一些施工单位缺乏安全意识,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程序,不听告诫,忽视对地下管线的保护,损坏供水管道的情况时有发生;安装在人行道上的公共消防栓也经常被车辆撞断。供水管道及设施损坏后停水抢修期间,给群众生活带来影响,同进也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五)场镇供水体制不顺。因国有企业改制,我县14座场镇自来水厂产权变卖给民营企业和个人经营,自来水厂产权不明晰,现有民营企业和个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与新建自来水厂的营运产生矛盾,致使有的场镇新建自来水厂多年无法投入运营,原老水厂因设施设备老化,水质处理工艺滞后,供水能力无法满足场镇饮用水需求,没有建立完善的场镇供水体制。

(六)供水企业负债严重。一是水价与成本倒挂导致经营亏损。目前,自来水成本为2.82元/m3,供水均价为2.29元/m3,民丰化工生产供水,用水价格仅为0.7922元/m3(目前月用水量5万m3左右),因涉水材料、药料、原料、电力等涨价,供水设施建设和维护费用大幅提高,导致生产成本不断增大;二是供水设施建设投入致使企业负债。因建设江北水厂一、二期工程,实施旧城管网改造和江北新城、工业园区以及城市拓展区供水管网安装工程,县自来水公司累计负债近7000万元。

三、建议

(一)加强水源保护,注重取水点的科学选址。一是强化宣传,增强社会各界水源保护意识;二是加强监管,督促饮用水源区内现有畜禽养殖企业完善污水处理设施,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取缔重污染企业,禁止饮用水源区内发展新的畜禽养殖等污染企业;三是与辖区外河流上游的地区积极沟通协调,做好水源保护工作;四是加强对涪、琼两江及塘库水污染治理,保证饮用水源安全;五是加快建设大石桥水库,为城区提供后备水源;六是注重城镇饮用水源取水点的科学选址,以保证源水质量。

(二)加快水厂建设,进一步提高供水能力。一是结合城区发展实际情况,前瞻性地搞好规划,加快双水源、双电源的新水厂建设,淘汰工艺及设备相对落后、地理位置不佳、安全生产压力大、双水源双电源建设困难、扩展余地不足的老水厂;二是加大项目投入,逐步升级改造场镇水厂供水能力和供水管网的改(扩)建,增加水质消毒净化设施设备,配备水质自检设备等措施。

(三)科学运用水质监测成果,有力保障饮用水安全。一是政府财政加大投入,逐步装配疾控中心水质监测设施设备,将水质检测费用纳入财政公共卫生一并预算,由财政负担;二是水质监测机构整合资源,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适时向政府报告水质监测情况,为政府决策提出科学依据;三是加强统筹协调,注重水质监测成果的科学运用,加大指导监管力度,为饮用水质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四)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完善的供水机制。一是政府尽快研究出台城镇供水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城镇供水监管制度,进一步理顺场镇供水体制,明确场镇水厂产权归属,落实管理主体,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机制;二是政府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强化城镇供水监管,积极协调解决城镇供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一规划建设高层建筑供水二次加压的设施设备;三是积极规划有序推行城区周边场镇供水一体化,逐步实现由县城自来水厂统一为城区周边村镇居民供水。

(五)加大供水管网管理力度。对老化的供水管网,要加强管理、巡查,及时修复损毁管网;对人为损坏供水管网的,要依照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进行处罚,以保证供水管网安全。

(六)指导企业科学经营管理,有效化解现有债务。一是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场镇自来水厂制水工艺水平和服务质量;二是指导企业科学合理节能降耗,挖潜增收,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三是适时合理调整水价,协调解决民丰化工供水水费问题,逐步化解企业债务,扭转亏损局面;三是积极做好对上争取工作,力争获得上级政策、资金的最大支持。

二次供水调研报告篇五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饮用水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系指建设加压供水系统,使用高低位水箱、蓄水池、水塔、泵站、加压、管网等设施,将供水企业或自备水厂的自来水转供给用户的供水形式。

第四条重庆市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为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行政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的二次供水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二次供水实行统一规划管理,与城市的建设发展相适应。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设施,应当向市或区市县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到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与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征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条二次供水工程的设计应根据城市供水的实际情况,选用合理的设计参数和先进的工艺设备,并征得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地下蓄水池和高位水箱,应当加盖、加锁,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进水孔、溢流孔、排污孔应配有密封防护设施,所用材料必须无毒、无害。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二次供水设施与城市供水管网直接连通。因特殊情况确需直接连通的,必须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装管道泵从城市管网内直接抽水。

第十条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与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二次供水设施,组织竣工验收的部门应当通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参与验收。

二次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取得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合格证书》和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一条二次供水设施的产权或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二次供水设施产权或管理单位对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查、监测,并按供水规范要求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完好和正常运行,保证安全供水。

第十三条二次供水运行不得间断,因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户。超过24小时的停水,应报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不可预见故障造成停水的,应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

第十四条供水企业和二次供水用户应按照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协商蓄水方式和时间,并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五条二次供水设施产权或管理单位必须按规定定期对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发现水质污染或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时,必须立即进行清洗消毒。

第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对饮用水二次供水的水质应定期进行监督性监测,对水质不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的,应责令限期清洗、消毒或暂停使用。

第十七条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应由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专业清洗消毒机构承担,并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费用。二次供水设施清洗后,经卫生行政部门水质抽样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产权或管理单位发现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供水企业和卫生部门共同查清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大。造成事故的,应妥善处理,并在24小时内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一)未经竣工验收取得《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合格证书》,进行二次供水的;

(二)未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的;

(三)不按规定定期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

(四)擅自将二次供水设施与城市供水管网直接连通的;

(五)二次供水设施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方式、时间蓄水和供水的;

(六)已建二次供水设施不符合供水技术规范、消防规范和要求,拒不整改的;

(七)不按规定对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进行管理、养护的。

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二次供水设施产权或管理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的;

(三)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的。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重庆市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重庆市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7月1日起施行,1990年10月10日发布的《重庆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暂行办法》(原重庆市人民政府令1990年第1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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