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汽车定点维修合同(模板20篇)

时间:2023-11-26 19:39:35 作者:文锋

汽车的发展对世界经济的影响巨大,它是许多国家重要的产业之一。请看下方整理的一些有关汽车发展的总结模板,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帮助。

汽车维修定点简单版的合同

甲方共有小车台,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本单位______台小车委托给乙方修理,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为____________车辆定点维修单位。

第二条乙方服务范围: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

第三条维修车辆送修和移交手续。

乙方凭甲方车管领导安排,承接车辆维修业务,乙方维修车辆结束后,须提供打印《定点维修结算清单》交送修单位审核。

第四条维修时间:汽车小修,一,二级保养做到24小时出厂,发动机三级保养48小时出厂;发动机大修4天出厂;汽车全车大修车辆按约定时间出厂,每推迟一天交车,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300元。

第五条维修服务:乙方实行24小时服务(含节假日),车辆随到随修,乙方上路抢修施救车辆,市内免收施救费用。

第六条质量保证:本厂对车辆维修质量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质量标准严格按照《______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标准》执行。汽车大修车辆保修5万公里或壹年,发动机三级保养保修壹万公里,因维修质量和配件问题所引发的车辆损失,交通事故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鉴于甲乙双方所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优先维修甲方修的车辆。

2、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或与“送修单”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与乙方结算车辆维修费用。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一次。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当期每次维修的结算单。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一条争议及解决方式。

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份,盖章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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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定点合同

甲方考虑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其在附表中所列车辆。

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车辆在乙方定点维修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享有配件优先使用权。

二、车辆送修。

1.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需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车辆维修通知单,乙方见单后方可按此协议维修车辆。

2.甲方车辆维修通知单上须注明送修项目和经办司机姓名。

三、维修项目。

1.维修项目由甲方在车辆维修通知单上注明,车辆维修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报修单位和财政局公章。

2.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乙方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甲方司机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甲方认可。

4.乙方维修完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甲方司机。

5.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甲方司机未经同意私自维修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结算方式。

维修费累计达5000元以上或每三个月时,乙方执配件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与甲方结算一次。因甲方原因逾期不结算,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收利息。

五、合同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汽车轮胎更换维修定点合同

我有一辆大众宝莱(2011款),已经开了7年之久,其实当拿到爱车的时候对车从外观到内饰都非常满意,毕竟是自己选择的,唯一一点不太满意的就是那四条韩泰廉价的轮胎,影响了车辆的舒适性和操控性,只是由于觉得可惜所以一直没有更换。年头到了也改琢磨换胎的事情了。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去哪挑选轮胎呢?去4s店吧,怕他们的刀太快了,宰人不眨眼。去路边店吧,又怕被忽悠买到假货。对了!现在电商这么流行!吃饭、叫车、收拾屋子都能上网搞定,买轮胎何不也在网上试试。

这时候肯定有朋友问,到底轮胎什么时候需要换呢?我给大家说一说:轮胎作为耗损部件,需要适时进行更换。建议大家参照两个标准:首先是生产日期,轮胎主要由橡胶组成,必然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出现老化现象,一般轮胎的寿命在4-6年,即便在这期间内没有使用,其强度也会大幅下降。其次是磨损消耗,轮胎在汽车行驶时与地面产生摩擦,其胎面橡胶厚度会逐渐降低,且错误的使用方法(如胎压过低、偏高)都会加速轮胎的损耗。当胎面出现龟裂、胎壁受到损伤,或轮胎磨损至警示线时,则需要及时进行更换。

上图:新老轮胎对比(左:新),可以很明显的看出右边老的已经没有花纹了,这样的轮胎就必须要更换。

至于应该换什么样的轮胎应该从车辆实际出发,轮胎的定位与汽车存在相似之处,根据性能取向的不同,也会分为运动型、舒适型、节能型,以及城市suv与全地形轮胎。了解每款轮胎的特点和差异后,我们不妨参照爱车的性格挑选适合的轮胎,当然也可以依照个人需求与驾驶习惯进行选择。

不同定位的轮胎大小、花纹、规格都会不一样。

如果你对轮胎的了解完全是个小白,那也不要紧,下面我就介绍一下网购轮胎的步骤,步骤其实非常简单,正如页面上所说,只需四步,你的轮胎就购买完成了。

1.搜索适合的轮胎2.选择适配轮胎3.提交预约安装信息4.下单支付。

有朋友一定会问,我也不知道哪种轮胎适合我呀,我应该怎么搜寻呢?这个简单,你只需要看看你现在轮胎的尺寸,然后在旺旺上告知工作人员,他们就会为你选择相应的轮胎了,比如我的轮胎尺寸是:195/65r1591h.打听了一些人,都说米其林的轮胎好,于是我决定换米其林的轮胎,通过在网上查找,确定为195/65r1591v,实体店价格说450元一个,可以做动平衡和四轮定位,经过讲价,最后是430元一个轮胎。

最后我是在京东上购买的,一个399,元,还送四个气嘴和安装服务,一次购买了4个轮胎,当时钱包里还有两个满600元减35元的忧患卷,想起来后悔死了,四个轮胎应该分两次买,两个两个的买,这样还可以再省35元,最终花了1561元,其实本可以1526元搞定的!京东送安装服务,支付时还像账单分成了两次,安装服务变成了四个卷,需要到维修厂现场支付,安装的维修厂可以自己选,我选了离我家最近的一个修维厂,轮胎直接寄到了修维厂。

京东的送货速度还是挺快的,第二天上午轮胎就到了,比天猫好像快,修维厂比较好找,离我家的距离也就10分钟不到,于是利用中午时间去安装了。刚开始,我还存在一定的顾虑就是不知道店里的师傅会不会给我好好干活,毕竟轮胎不是在他家买的。车刚开到店门口,说明来意后,老板就拿出我定的轮胎,让我检查是不是所购买的型号。

确认轮胎无误后,店里立刻出来四个伙计,同时动手,四个人分工明确,拆轮胎,扒轮胎,换轮胎,动平衡,装轮胎,全部工作时长30分钟。

说到这里,我顺道说说安装轮胎的过程,安装轮胎一共分为10步,缺一不可。

轮胎的安装过程看似并不复杂,却存在许多值得注意的细节,如气嘴的选用、胎压的检查,以及动平衡检测的准确性,每一项都关乎日常行车安全。在这里,我们建议大家选择正规的轮胎服务门店,并使用有质量保证的品牌轮胎产品,重视轮胎安装与使用安全。

就这样花了不到2000元,就省心省力地更换了四条称心的轮胎,电商时代真是方便!而且随时都可以网上咨询,不用牺牲掉周末的时间去店里排队或者担心下班后没有人。这笔钱也用在了刀刃上。

轮胎换好后,跑了一趟高速,还去了一趟郊区游玩,轮胎的路噪明显比原车配备的小了很多,弯道时抓地力有所提升,给我更大的信心去驾驭。经过减速带也不像以前那么硬,最直接接触地面的轮胎可以起到一定的减震效果,舒适性有了一定的提升,总体感受不错。

汽车维修定点简单版的合同

根据双方协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原则及我国《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达成甲方车辆(详见《定点维修车辆信息表》在乙方进行定点修理的合同。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确定其在乙方进行维修的车辆,并依据车辆实际情况享有车辆维修自主权;

2、甲方可指定日期由乙方对其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并将车辆技术状况及时通报甲方;

3、甲方有权查看所属车辆在乙方的`维修信息;

4、甲方应教育驾驶人员按章操作,定期维护保养车辆,确保行车安全,降低维修费用;

6、甲方应根据合同时间要求及时与乙方完成维修费用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乙方为甲方驾驶员尽可能提供良好的修车环境和休息环境;

5、乙方可根据合同约定要求甲方及时结算维修费用。

三、维修费用及结算方式。

每个月结算一次或每达到________元结算一次;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特别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汽车定点维修简单的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原则,经协商特制定如下车辆定点修理协议:

1、优先安排修理乙方车辆,并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抢修服务。

2、必要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市区内上门抢修、免费拖车服务,市区外拖车协商计费。

3、定期免费为乙方提供车辆安全检查(每季或根据乙方需要),在修车辆免费洗车、吸尘服务。

4、经乙方委托,代办车辆行驶证年审:营运证年审、季审、技术评定等业务:代缴政府规定的税收和费用:办理车辆保险的购买及肇事车辆索赔。

5、在修车如需更换500元以上的贵重零件,甲方要事先征得乙方主办人员同意方可更换。

6、为乙方设立车辆修理和技术档案,提供技术咨询,为乙方安排保养计划,使乙方车辆按时保养,以免失保,影响车辆的素质和完好率。

1、乙方将所属车辆共另附上所属车辆登记表。

2、为甲方提供完备的办理车辆年审、季审、二保等证明证件手续。

3、为处理旺、淡季关系,便于甲方安排生产,乙方如无特殊情况,按甲方计划将车辆送甲方保养和维修。

按国家和市交委车辆修竣验收标准,特殊情况双方另外协商。乙方需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车辆交接和验收把关工作。

以市交委及市物价局核准的规定标准收费,或双方协商价格收费。

凭乙方指定司机或者负责人签字认可的维修凭证,以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每。

结算一次。

竣工出厂的车辆乙方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发动机大修10000公里或三个月:中修3000公里或一个月,二保为2000公里或10天:小修为500公里或5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给予返修。属乙方使用操作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并由双方在平等互谅的情况下进行友好协商。

甲方厂长质量投诉电话:

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户: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盖章)(盖章)。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

甲方:(行政事业单位)。

乙方:(定点企业)。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点维修的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车辆维修、保养从20年1月1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一)车辆的维修范围为汽车的正常维修和日常保养,包括车辆二级以下(含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耗件、汽车年检保养、轮胎更换、汽车打蜡等。

(二)合同项下的车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的维修,不在本合同规定的维修范围内,但由于乙方修理质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一)甲方对乙方所定点维修保养的合同项下的汽车实行结算方式。维修的价格必须在《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费用参照表》的限额以内。

(二)乙方于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发生的日常维修费用等连同验收单一并报县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各费用段内维修费按序时进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体资金结算方式按县财政监管部门规定执行。按实维修的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

(一)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汽车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二)本合同项下的汽车因长途行驶发生故障而不能进厂维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后,应及时做出派员或就近维修的决定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维修材料费及工时费由乙方承担(属日常维修保养范围),其中涉及该车的清障费、罚款、甲方的食宿费等,则由甲方自负。

(三)特殊车型因乙方无能力进行检测修理的,则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处理,对需要有关特约维修厂、日常非大修范围的维修,其维修材料费、工时费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负。

(四)车辆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属于甲方问题,则费用由甲方自理。

(一)乙方修理的车辆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确保车辆维修保养中所采用的零配件的纯正和质量,严禁使用伪劣的零配件。完善维修相关手续,车辆重要零配件的领取,应有用户代表、当车驾驶员的签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钱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当的手段,损害甲方的利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必要时,有权牵头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乙方所购进的用于本合同项目的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抽查,并可以将抽查情况向甲方通报。

(三)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好车辆的定点维修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按照车辆维修档案和财务列单要求完整有序地对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进行维修登记。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车轮胎的更换,轮胎的更换原则上为5万公里一套。一般情况下,轮胎的更换必须跟原车轮胎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更换轮胎必须由车主单位主管领导、驾驶员和定点企业有关人员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后方可实施更换。(五)汽车打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一)为了保证乙方能按时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乙方愿意按维修承包费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款在年终时凭用户的支付通知办理结算手续。

(二)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的,按逾期支付维修费的5%比例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如被发现有二次出现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或维修保养质量低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

(四)乙方应重严格把关。出厂时,乙方必须确保车辆保养合格,并附检验合格单。

(五)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为准。

(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县财政监管部门一份备案。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见证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

汽车轮胎更换维修定点合同

为切实加强客运车辆定点维修管理,保证甲方2016年车辆的正常安全运行,甲、乙双方本着遵纪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的客运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大修,小修、车辆年检及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点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在乙方处维修,乙方必须热情承接,并提供优质服务,确保维修质量。车辆要做到每5000公里(或者3个月,以先到者为准)一次二级维护保养。甲方维修车辆明细见附件(车辆台账)。

2、甲方要做到按时结算。

3、甲方发现乙方对车辆维修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冲好等情况,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接受乙方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礼品及其它馈赠。

5、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在乙方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领取报酬。

6、一般情况下,甲方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原则,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在外修理,如因甲方在外修理而出现的连带责任问题及后果有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维修及时、承接热情,服务优质,确保质量。

1、乙方保证对甲方车辆维修及时,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不低于《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gb/t16739.1-201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一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如甲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经甲方电话报修通知,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抢修。

3、乙方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他使用寿命为5000公里或者3个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送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6、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发放报酬。

7、乙方对维修车辆建立好车辆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并于次月3日前向公司报送完整资料建档备查,做好服务跟踪工作。

8、乙方签订定点维修合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给甲方存档备查。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在修理期间,甲方驾驶员维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乙方应按要求及时进行修复,不得无故拖延维修周期。乙方修车须保证维修质量,对同一故障的返修不得重复收费(新故障除外),要求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维护当天完成,整车大修不超过一个星期,若整车做漆可延迟到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如发生违章、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若如发现影响安全的关键零部件损坏则须立即更换,更换零部件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修理完毕后,乙方及时出具维修清单、结算单,应明确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总金额等,经甲方确认,同时甲方对维修内容和质量严格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立即无偿返修。更换的零部件交付给托修方,以便确认。

三、更换材料要求。

更换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乙方保证所更换材料为正厂产品,不得使用伪造假冒伪劣配件。

四、维修费用结算方式。

1、维修总费用包括材料费、工时费、税金等乙方应按照规定的公布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并优惠计算维修总费用。

2、乙方维修结束5日以内以现金支付维修费。

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有效期自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甲方:四川宜宾长锋戎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宜宾县第二汽车运输公司汽车修理厂。

为加强客运车辆定点维修管理,保证甲方车辆2016年的正常安全运行,甲、乙双方本着遵纪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的部分客运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大修,小修、车辆年检及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点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在乙方处维修,乙方必须热情承接,并提供优质服务,确保维修质量。车辆要做到每5000公里(或者3个月,以先到者为准)一次二级维护保养。甲方车辆请见附件(即:车辆台账中除川q31230、川q22506、川q22696、川q33907外车辆)。

2、甲方要做到按时结算。

3、甲方发现乙方对车辆维修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冲好等情况,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接受乙方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礼品及其它馈赠。

5、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在乙方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领取报酬。

6、一般情况下,甲方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原则,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在外修理,如因甲方在外修理而出现的连带责任问题及后果有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维修及时、承接热情,服务优质,确保质量。

1、乙方保证对甲方车辆维修及时,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不低于《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gb/t16739.1-201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一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如甲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经甲方电话报修通知,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抢修。

3、乙方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他使用寿命为5000公里或者3个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送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6、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发放报酬。

7、乙方对维修车辆建立好车辆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并于次月3日前向公司报送完整资料建档备查,做好服务跟踪工作。

8、乙方签订定点维修合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给甲方存档备查。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在修理期间,甲方驾驶员维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乙方应按要求及时进行修复,不得无故拖延维修周期。乙方修车须保证维修质量,对同一故障的返修不得重复收费(新故障除外),要求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维护当天完成,整车大修不超过一个星期,若整车做漆可延迟到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如发生违章、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若如发现影响安全的关键零部件损坏则须立即更换,更换零部件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修理完毕后,乙方及时出具维修清单、结算单,应明确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总金额等,经甲方确认,同时甲方对维修内容和质量严格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立即无偿返修。更换的零部件交付给托修方,以便确认。

三、更换材料要求。

更换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乙方保证所更换材料为正厂产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四、维修费用结算方式。

1、维修总费用包括材料费、工时费、税金等乙方应按照规定的公布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并优惠计算维修总费用。

2、乙方维修结束5日以内以现金支付维修费。

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有效期自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二0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甲方:四川宜宾长锋戎泰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宜宾直运公司永安汽车修理厂。

为加强我司客运车辆定点维修管理,保证甲方车辆2016年的正常安全运行,甲、乙双方本着遵纪守法,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的部分客运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大修,小修、车辆年检及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点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在乙方处维修,乙方必须热情承接,并提供优质服务,确保维修质量。车辆要做到每5000公里(或者3个月,以先到者为准)一次二级维护保养。甲方车辆请见附件(即:川q31230、川q22506、川q22696、川q33907)。

2、甲方要做到按时结算。

3、甲方发现乙方对车辆维修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冲好等情况,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接受乙方的红包、礼金、有价证券、礼品及其它馈赠。

5、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不得在乙方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领取报酬。

6、一般情况下,甲方车辆维修实行定点原则,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可在外修理,如因甲方在外修理而出现的连带责任问题及后果有甲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维修及时、承接热情,服务优质,确保质量。

1、乙方保证对甲方车辆维修及时,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不低于《四川省机动车维修管理办法》、gb/t16739.1-201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第一部分:汽车整车维修企业)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如甲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经甲方电话报修通知,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抢修。

3、乙方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4、乙方提供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常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他使用寿命为5000公里或者3个月。

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送红包、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6、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报销发票,开支费用和发放报酬。

7、乙方对维修车辆建立好车辆维修档案,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并于次月3日前向公司报送完整资料建档备查,做好服务跟踪工作。

8、乙方签订定点维修合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给甲方存档备查。

二、修理程序和管理。

(一)乙方在修理期间,甲方驾驶员维修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乙方应按要求及时进行修复,不得无故拖延维修周期。乙方修车须保证维修质量,对同一故障的返修不得重复收费(新故障除外),要求一般故障立即排除,二级维护当天完成,整车大修不超过一个星期,若整车做漆可延迟到2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馈给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三)甲方车辆在乙方维修期间如发生违章、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对甲方车辆乙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若如发现影响安全的关键零部件损坏则须立即更换,更换零部件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修理完毕后,乙方及时出具维修清单、结算单,应明确维修的具体部位和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工时费及总金额等,经甲方确认,同时甲方对维修内容和质量严格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立即无偿返修。更换的零部件交付给托修方,以便确认。

三、更换材料要求。

更换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乙方保证所更换材料为正厂产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四、维修费用结算方式。

1、维修总费用包括材料费、工时费、税金等乙方应按照规定的公布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并优惠计算维修总费用。

2、乙方维修结束5日以内以现金支付维修费。

五、其它事宜。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应在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中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合同有效期自2016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二0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汽车定点维修简单的合同

甲方:(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地点:

乙方:(定点企业)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点维修的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车辆维修、保养从20年1月1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一)车辆的维修范围为汽车的正常维修和日常保养,包括车辆二级以下(含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耗件、汽车年检保养、轮胎更换、汽车打蜡等。

(二)合同项下的车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的维修,不在本合同规定的维修范围内,但由于乙方修理质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一)甲方对乙方所定点维修保养的合同项下的汽车实行结算方式。维修的价格必须在《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费用参照表》的限额以内。

(二)乙方于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发生的日常维修费用等连同验收单一并报县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各费用段内维修费按序时进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体资金结算方式按县财政监管部门规定执行。按实维修的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

(一)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汽车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二)本合同项下的汽车因长途行驶发生故障而不能进厂维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后,应及时做出派员或就近维修的决定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维修材料费及工时费由乙方承担(属日常维修保养范围),其中涉及该车的清障费、罚款、甲方的食宿费等,则由甲方自负。

(三)特殊车型因乙方无能力进行检测修理的,则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处理,对需要有关特约维修厂、日常非大修范围的维修,其维修材料费、工时费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负。

(四)车辆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属于甲方问题,则费用由甲方自理。

(一)乙方修理的车辆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确保车辆维修保养中所采用的零配件的纯正和质量,严禁使用伪劣的零配件。完善维修相关手续,车辆重要零配件的领取,应有用户代表、当车驾驶员的签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钱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当的手段,损害甲方的利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必要时,有权牵头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乙方所购进的用于本合同项目的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抽查,并可以将抽查情况向甲方通报。

(三)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好车辆的定点维修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按照车辆维修档案和财务列单要求完整有序地对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进行维修登记。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车轮胎的更换,轮胎的'更换原则上为5万公里一套。一般情况下,轮胎的更换必须跟原车轮胎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更换轮胎必须由车主单位主管领导、驾驶员和定点企业有关人员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后方可实施更换。(五)汽车打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一)为了保证乙方能按时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乙方愿意按维修承包费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款在年终时凭用户的支付通知办理结算手续。

(二)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的,按逾期支付维修费的5%比例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如被发现有二次出现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或维修保养质量低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

(四)乙方应重严格把关。出厂时,乙方必须确保车辆保养合格,并附检验合格单。

(五)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为准。

(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县财政监管部门一份备案。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见证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汽车定点维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支持、互利互助的原则,经协商特制定如下车辆定点修理协议:

1、优先安排修理乙方车辆,并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抢修服务。

2、必要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市区内上门抢修、免费拖车服务,市区外拖车协商计费。

3、定期免费为乙方提供车辆安全检查(每季或根据乙方需要),在修车辆免费洗车、吸尘服务。

4、经乙方委托,代办车辆行驶证年审:营运证年审、季审、技术评定等业务:代缴政府规定的税收和费用:办理车辆保险的购买及肇事车辆索赔。

5、在修车如需更换500元以上的贵重零件,甲方要事先征得乙方主办人员同意方可更换。

6、为乙方设立车辆修理和技术档案,提供技术咨询,为乙方安排保养计划,使乙方车辆按时保养,以免失保,影响车辆的素质和完好率。

1、乙方将所属车辆共另附上所属车辆登记表。

2、为甲方提供完备的办理车辆年审、季审、二保等证明证件手续。

3、为处理旺、淡季关系,便于甲方安排生产,乙方如无特殊情况,按甲方计划将车辆送甲方保养和维修。

按国家和市交委车辆修竣验收标准,特殊情况双方另外协商。乙方需派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车辆交接和验收把关工作。

以市交委及市物价局核准的规定标准收费,或双方协商价格收费。

凭乙方指定司机或者负责人签字认可的维修凭证,以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每结算一次。

竣工出厂的车辆乙方在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在保修期内(发动机大修10000公里或三个月:中修3000公里或一个月,二保为2000公里或10天:小修为500公里或5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给予返修。属乙方使用操作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并由双方在平等互谅的情况下进行友好协商。

甲方厂长质量投诉电话:

甲方:乙方:

日期:

汽车维修定点简单版的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友好、互利的意愿,特签订汽车定点维修合同如下:

一、乙方拟将本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委托给甲方定点维修,甲方根据乙方开具的“车辆维修联系单”所要求的维修项目进行维修。如发生增加修理项目,经联系确认后再进行维修。

二、维修服务范围:甲方对乙方本合同标的`范围内的车辆,进行包括大修、二级维护等维。

修服务,并代为车辆年检、二级维护验车、代办车辆保险及出险理赔手续等服务。

三、车辆资料: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本公司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资料。

四、维修服务:。

a)每次维修保养时,甲方需对维修车辆之零部件报价,待乙方确认后方可维修.

b)每次维修清单需由乙方驾驶员签字认可,并由其带回乙方存档备查.

c)甲方在结算维修费用时,须按实结算.不能私自宴请乙方相关人员,若经查实,将扣除甲方当月维修费用之20%.

d)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厂区,甲方须对车辆里程,油料等进行登记,除试车年检业务外,甲方不得私用甲方车辆,如有违反,乙方可对甲方进行rmb300/次处罚(维修费用中扣除),甲方并需作书面检讨.

五、服务方式:甲方提供预约、24小时救援等服务,方便乙方车辆维修和使用。

七、服务质量。

a)甲方对维修车辆设有质量担保期规定。在质量担保期内发生维修质量问题,由甲方免费返修。质量担保期规定如下:总成大修担保期为10000公里或三个月,二级维护担保期为1500公里或10天。时间数与里程数两者以先到达者为准。

b)甲方承诺使用纯正零配件,以保证质量。

八、乙方的义务:

a)在车辆交付甲方时,应如实告知车辆状况和已往维修记录;

b)对大修车辆严格执行1500公里内限时速80公里的走合期制度;

c)经由甲方维修的车辆出现异常时,应及时通知甲方,有利于正确判断故障。

d)如发生车辆事故,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e)不得人为破坏或故意使用不当经由甲方维修的车辆;

f)对甲方的服务项目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并承担必要费用。

九、违约责任:

a)、如甲方的维修质量不符合标准及有违其他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满两次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b)、如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结算时间,延缓或无故拒付维修费用,视为违约,违约满两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时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司法调解或诉讼解决。

十一、合同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壹年。如合同期满前十日内双方均不提终。

止合同的,视为合同期再延续壹年。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公司代表:公司代表:

日期:日期:

汽车维修定点简单版的合同

七、甲方车辆进厂要登记油料、里程数。在维修期间,乙方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间业务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开出厂外,如乙方违反规定,除向甲方作出检讨外,并对违纪当事人作出处罚。

九、甲方车辆进入乙方厂区维修、保养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造成车辆损坏及物品物品丢失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车辆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允许挂账,每次维修清单需由甲方人员签字认可有效。

十一、甲方直按时结算维修费用,每方式自行到乙方所在地支付。如到期不支付维修费,乙方将向甲方(除维修费外)按每天1%收取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发生变更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十三、甲、乙双方每年进行一次意见征求座谈会,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及质量,保证双方满意。十四、质量保证:大修60天1万公里,日常维修质量保证期60天,一级保养10天2千公里,二级保养30天4千公里。

十五、本合同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托修方(下称甲方):

承修方(下称乙方):

甲方确定乙方为汽车维修定点单位,为保证维修工作顺利进行,甲、乙方双方依据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有关规定,现就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其所选车辆的定点维修单位。

2、甲方车辆需在乙方维修时,凭甲方公司在乙方登记备案的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的“维修单”(授权人如有变化,请立即通知乙方进行更改并备案)。准确向乙方申报维修项目,积极配合乙方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测。

3、按照国家交通部制订的汽车维修保养周期,定期来乙方进行检测。

4、定点车辆驾驶员应正常操作规范驾驶,行驶中发现异常,如水温高和油警告灯亮等,应立即停车,通知乙方处理。

5、接受乙方定期质量跟踪回访。

二、乙方责任及义务。

1、为甲方车辆建立详细的车辆档案及维修档案。

2、为甲方的维修车辆提供原厂配件,保证所有零配件是符合国标准。在不影响行驶安全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原厂之外其它专业厂家生产的配件或拆车件。

3、对送修车辆应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而延长维修期限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作业。

4、守法经营,按章办事,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认真做好车辆维修任务,杜绝不良行为、维护甲方的权益。

5、甲方车辆在市区内抛锚,乙方必须及时派人作急诊流动服务。

6、乙方提供上门接送报修车服务。

三、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2、对竣工车辆,甲方如发现有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及时返工。

四、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维修服务及乙方承诺外的其他要求。

2、如因甲方拖欠维修费而造成的维修项目不按时完工,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五、收费标准。

附工时收费标准,零配件则按具体维修时再行报价。

六、材料提供方式。

维修的材料由乙方统一采购。

七、质量保证期限。

根据我国标准执行,小修10日或公里;二级维护30日或5000公里;整车修理、总成修理100日或20000公里(以先到为准)。

八、验收标准。

经乙方按自检、互检、总检三道工序合格后再由甲方试车验收。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实行定时结算,即执行费用月结,每月()日结算上月维修费用。

2、甲方可用现金或转帐方式支付维修费用。

3、乙方提供收款发票。

十、协议的修改。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同意,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条款做适当变更。

十一、争议解决。

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直接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决。

十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壹年,从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期满视执行情况再续期。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汽车轮胎更换维修定点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承修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共同协商订立如下汽车托修协议:

一、委托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任何一方要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对方。

二、结算方式、依据:

结算方式、时间:每次维修完先开发票后转账。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所有维修车辆的真实资料及授权签字人的信息,便于甲乙双方进行业务联系及财务确认记账。

2、甲方送修人员在维修时必须持有填写完整的维修车辆送修单,乙方应根据甲方出具的送修单内所列项目进行维修及保养。

3、如不在送修单之内的维修项目,需经甲方委托人书面授权确认。

4、甲方信息资料如需变更则必须在第一时间告知乙方,以便乙方提供良好的服务保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所修项目为甲方维修车辆,如遇甲方变更修理项目或乙方在拆修过程中发现甲方有漏报必修项目应及时相互通知对方。以甲乙双方书面通知单为准。

2.乙方在双方约定时限内,将按照维修工艺和标准迅速为甲方维修车辆,并按国家规定对维修质量提供保证。

3.乙方本着为用户服务的宗旨,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并在结算时为甲方提供详细的修理工时费和材料费项目的结算清单,甲方应在该清单上签字认可。

四、车型范围及车号:丰田车系车号:

合计共。

五、争议的解决:如有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时,可提请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

汽车维修合同

电话: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维修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托修方应支付给维修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维修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托修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维修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维修方负责托修方50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托修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托修方车辆在维修方定点维修期间,维修方向托修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托修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10万公里内,上海大众公司规定托修方的维护保养期间,托修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托修方车辆到维修方维修时,维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托修方,在取得托修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托修方车辆维修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托修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维修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托修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维修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托修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维修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维修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维修方维修质量导致托修方利益受损,维修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维修方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的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如下管理规定: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维修方必须按时完成。

序号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备注。

1一、二级维护保养1小时内。

2小修2小时内。

3中修4小时内。

4大修8小时内。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维修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维修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日为准)。

(1)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0元以下的,36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天。并提供24小时(含节假日)维修服务。

4、维修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托修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内容)。

1、维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维修方应及时通知托修方,托修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维修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托修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托修方认可。

3、维修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托修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托修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托修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维修方应按照不超过《江西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维修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维修方维修车辆结束后,托修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托修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托修方向维修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维修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托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托修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维修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托修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维修方服务。

1、维修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托修方的监督。

2、乙方应对托修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维修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托修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维修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江西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维修方负责。

3、维修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维修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托修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维修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托修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维修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维修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维修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托修方将以书面形式向维修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维修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托修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维修方承担。

十四、索赔。

1、托修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维修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维修方对托修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维修方应按照托修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维修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20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2)维修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维修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托修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维修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托修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维修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维修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车辆的各类小修及一、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结算。

3、维修方凭下列单据与托修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托修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31日为当月截止日期,维修方执配件、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托修方经办人核对确认后签名,托修方财务部门收到维修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如:超期一个月以上的,托修方支付滞纳金0、03%为计算单位)。

(3)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维修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维修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托修方、维修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托修方事先书面同意外,维修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_年___月___日。

汽车维修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向乙方书面阐述对工程及具体问题的意见;

2、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工作所需的修缮方案和必要的施工图纸及其他有关的书面资料;

3、甲方为乙方的`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配合;

4、甲方须按约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第三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可向甲方索取与委托内容有关的各类技术经济资料;

2、乙方可要求甲方对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补充有关资料;

3、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工作进展中提供必要的配合;

4、乙方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及合法的原则,认真、细致、周到地进行服务工作;

第四条合同费用

甲乙双方商定:

按国家审计标准为定额,所做项目以另行清单为主。

付款方法:由甲方验收完工后一次性结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维修合同

托修方:

维修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协议。

一、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托修方与维修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注明的托修方和维修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维修方在正确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托修方应支付给维修方的价格。

(3)“维修”系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车辆一、二级维护正常维护、维修等保养服务。

(4)“配件材料”系指维修方可提供维修服务时向托修方提供的零部件及耗材。

(5)“配件价格”系指维修方提供的车辆配件价格(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二、服务范围。

维修方负责托修方50台“的士”车辆的各级维护、维修(或根据托修方的要求提供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三、托修方车辆在维修方定点维修期间,维修方向托修方提供以下优惠:

1、修理工时费优惠10%;。

2、托修方有权享有配件优先自行选择使用权。

四、车辆送修。

1、新车营运年/10万公里内,上海大众公司规定托修方的维护保养期间,托修方有权选择维护保养厂家的权利。

2、托修方车辆到维修方维修时,维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托修方,在取得托修方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继续维修。

3、对托修方车辆维修方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托修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为共同遵守做好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的相关事项,双方在签订协议后,维修方需编制车辆每月维修和维护保养或年检计划(托修方提供车辆号牌数据)。

六、维修方在车辆维修及维护保养过程,必须按照国家对汽车维修质量所制定的修理技术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维修,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三检制度(进厂、过程、出厂)优先安排托修方的车辆进行维护(确保即到、即修),并保证维修质量。

七、维修方在车辆维修或维护属保质期内出现维修质量或配件质量等的问题的,由维修方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存在有质量问题的配件,因维修方维修质量导致托修方利益受损,维修方应作合理补偿。属于司机操作不当或其它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由当事人负责。

八、维修方以“规范经营、优质服务”为指导思想,竭诚为用户服务。对车辆的各类维护和事故车修复作如下管理规定:

1、甲、乙双方负责督促驾驶员按时维护保养工作(包括一、二级维护保养),维修方必须按时完成。

序号维修项目维修时间备注。

1一、二级维护保养1小时内。

2小修2小时内。

3中修4小时内。

4大修8小时内。

2、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维修方按需求提供拖车服务。维修方应根据《事故车辆修复管理规定》做好车辆修复工作,并做好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作。

3、事故车辆修复时间规定(天数),按保险公司事故定损总金额修复出厂时间(以双方或保险公司确认定损日为准)。

(1)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24小时内完成。

(2)金额在0元以下的,36小时内完成。

(3)金额在30000元以下的,72小时内完成。

(4)金额超过3万元以上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修复时间,最长时不得超过天。并提供24小时(含节假日)维修服务。

4、维修方设有专人负责,协助托修方处理已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的事后工作。如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与肇事司机做好沟通工作,尽快赶赴现场协助处理事故车辆的相关手续事项和理赔手续。

九、维修项目(内容)。

1、维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其他故障需要增加维修项目时,维修方应及时通知托修方,托修方派人查验认可后,由维修方维修。

2、在维修过程中,托修方对进行必要维修项目的签字视同托修方认可。

3、维修方维修复车辆后,须把与本次维修有关的工时费,配件费等详细明细签字或盖章后一联交于托修方。

4、未按规定手续进行维修的或托修方司机未经公司同意私自维修的,托修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十、维修费用。

维修方应按照不超过《江西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中规定的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优惠计算维修费。

(1)维修费用应包括:工时费、材料费和税金。

(2)工时费包括小修、大修项目收取工时费的标准。

(3)材料费即材料价格,在维修方开具的正式维修发票中须单独列出。

十一、竣工车辆交接手续。

1、维修方维修车辆结束后,托修方应仔细检查竣工车辆,如维修结果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计算合理,托修方经办人应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如果修理结果不符合送修要求、维修费用计算不合理,或发现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托修方向维修方提出存在的问题,如维修方不能给予令人信服的答复,托修方可报请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如托修方在车辆完工之日起5日内,没有以书面形式向维修方提出问题,而又不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则视为托修方同意接受“结算清单”中的内容。

十二、维修方服务。

1、维修方应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并接受托修方的监督。

2、乙方应对托修方车辆进厂优先维修维护,正常的一、二级维修维护务必在一小时内完成(事故车辆参照第八条规定)。

3、维修方应严格执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维修工时费定额和收费标准及配件价格,接受托修方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汽车配件、维修质量、车辆档案、服务承诺等的检查(车辆维修维护的配件费用,双方另行商议)。

十三、质量保证。

1、维修方提供维修服务时,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江西省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2、在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保证里程和时间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事故和经济损失,由维修方负责。

3、维修方应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4、维修方应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如确需使用付厂产品或旧拆车件的,须经托修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的要求。维修方应保证使用的配件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维修车辆移交托修方后,在质量保证期内,维修方应对由于维修技术、工艺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维修方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维修方负担。根据法定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明维修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配件材料等,托修方将以书面形式向维修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5、如果维修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采取措施,托修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维修方承担。

十四、索赔。

1、托修方有权根据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车辆维修质量检验报告向维修方提出索赔。

2、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维修方对托修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维修方应按照托修方同意的下列任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维修方同意免收该次维修的维修费用,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些损失和费用及车辆停场,按照双方约定每小时为20元的补偿为计算单位。

(2)维修方必须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全新的原装合格品免费予以更换。同时,维修方应按合同规定,对修补或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3)质量保证期内,车辆如发生故障时,托修方车辆驾驶员应及时进行补救,避免损失扩大,如未采取措施,维修方可以仅对初步损失进行赔偿和后续赔偿(或如有异议可由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方可索赔)。

3、如果在托修方发出索赔通知后5天内,维修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维修方接受。

十五、结算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

2、车辆的各类小修及一、二级维护保养的工时费(不含配件费),以每台车每月人民币:结算。

3、维修方凭下列单据与托修方直接结算:

(1)正式发票;。

(2)有托修方验收人员签章的“结算清单”。

4、付款方式。

(1)维护保养费用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31日为当月截止日期,维修方执配件、费用明细表和维修报告单应于次月5日前将全部结算清单(并打印总报表)交由托修方经办人核对确认后签名,托修方财务部门收到维修方交来汽车维修专用发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如:超期一个月以上的,托修方支付滞纳金0、03%为计算单位)。

(3)政府税务部门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维修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维修方自行负担。

十六、争议解决。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托修方、维修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除托修方事先书面同意外,维修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十七、合同终止:甲、乙任何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

十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解决不了,则应申请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附保养内容及费用清单,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修方代表签字:

维修方代表签字:

日期:

汽车维修合同

托修方:签订时间:合同编号:

承修方:签订地点:

一、车辆型号:

车种3牌 照号车型3底盘号发动

机型号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送修接车日期3方式5日期7方式地点地点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维修费总金额(大写)(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天或行驶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转帐银行汇款期限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托修方单位:(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挂:

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承修方单位:(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挂:

开户 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说明:

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份。承、托修双方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份。

汽车维修合同

甲方:(行政事业单位) 签订地点:

乙方:(定 点 企 业)签订日期: 年 月日

(不得另行附表)在乙方定点维修的有关事宜,订立合同如下:

车辆维修、保养从20年1月1日起20年12月31日止。

(一)车辆的维修范围为汽车的正常维修和日常保养,包括车辆二级以下(含二级)保养、小修、更换易损耗件、汽车年检保养、轮胎更换、汽车打蜡等。

(二)合同项下的车辆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损坏的维修,不在本合同规定的维修范围内,但由于乙方修理质量原因所致的情形除外。

(一)甲方对乙方所定点维修保养的合同项下的汽车实行 结算方式。 维修的价格必须在《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维修费用参照表》的限额以内。

(二)乙方于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的25日前将本季度发生的日常维修费用等连同验收单一并报县财政监管部门审核(各费用段内维修费按序时进度平均折算),第四季度具体资金结算方式按县财政监管部门规定执行。按实维修的须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

(一)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汽车的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应做到随进厂随修理,当日完成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二)本合同项下的汽车因长途行驶发生故障而不能进厂维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后,应及时做出派员或就近维修的决定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维修材料费及工时费由乙方承担(属日常维修保养范围),其中涉及该车的清障费、罚款、甲方的食宿费等,则由甲方自负。

(三)特殊车型因乙方无能力进行检测修理的,则乙方须与甲方协商处理,对需要有关特约维修厂、日常非大修范围的维修,其维修材料费、工时费等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他费用则由甲方自负。

(四)车辆出现返修,应优先安排修理,并查明原因,如属于维修质量问题,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属于甲方问题,则费用由甲方自理。

(一)乙方修理的车辆符合汽车维修行业规定的质量管理要求。

(二)乙方确保车辆维修保养中所采用的零配件的纯正和质量,严禁使用伪劣的零配件。完善维修相关手续,车辆重要零配件的领取,应有用户代表、当车驾驶员的签字,乙方不得采用以钱或物代替零配件的不正当的手段,损害甲方的利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必要时,有权牵头组织物价及技术监督部门对乙方所购进的用于本合同项目的汽车维修配件的质量和价格等进行抽查,并可以将抽查情况向甲方通报。

(三)乙方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做好车辆的定点维修档案和财务管理工作。按照车辆维修档案和财务列单要求完整有序地对本合同项下的汽车进行维修登记。

(四)本合同已包含汽车轮胎的更换,轮胎的更换原则上为5万公里一套。一般情况下,轮胎的更换必须跟原车轮胎的品牌、规格、型号一致。更换轮胎必须由车主单位主管领导、驾驶员和定点企业有关人员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后方可实施更换。 (五)汽车打蜡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一)为了保证乙方能按时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乙方愿意按维修承包费总额的 5%作为质量保证金,该款在年终时凭用户的支付通知办理结算手续。

(二)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维修费的,按逾期支付维修费的 5%比例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三)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如被发现有二次出现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车辆维修保养任务,或维修保养质量低劣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

(四)乙方应重严格把关。出厂时,乙方必须确保车辆保养合格,并附检验合格单。

(五)其他约定事项: 。

(一)本合同内容如有冲突,以《如东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办法》为准。

(二)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依法提出仲裁或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县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经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合同签订后七天内报县财政监管部门一份备案。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见证方:(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汽车维修合同

一、车辆型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

三、维修类别及项目:

预计修费总金额(大写)_____(其中工时费)。

四、材料提供方式:

五、质量保证期:

维修车辆自出厂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___天或行驶___公里以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承修方负责。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现金_____转帐_____银行汇款_____期限____。

八、违约责任及金额________________。

九、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本。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经济合同仲裁___法院起诉___。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

说明:

1.承、托修方签订书面合同的范围:汽车大修、主要总成大修、二级维护及维修费在一千元以上的。

2.本合同正式一式二份,经承、托修方签章生效。

3.本合同维修费是概算费用。结算时凭维修工时费、材料明细表,按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4.承修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它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及延长维修期限时,承修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包括文书、电报)通知托修方,托修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___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5.承、托修方签订本合同时,应以(汽车维修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为依据。

注:本合同一式份。承、托修双方各一份,维修主管部门各份。

汽车维修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确定__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做为甲方的定点维修单位,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诺甲方的车辆随到随修,保证质量,并提供24小时救援 服务。

二、 乙方保证为甲方车辆维修更换的零部件为原厂部件,如发现假、劣品,按2倍赔款。

三、 乙方对甲方维修车辆合理收费,并免费提供检测服务。

四、 乙方对甲方维修车辆在规定的时间内,返修率控制在5%以下。

五、 委托维修方式:

1、 甲乙双方履行委托维修单制度,甲方委托维修单一式两份,由甲方负责人_________对维修项目签字确定,并留存一份,甲方托修人持委托维修单到乙方进行车辆维修(另一份委托维修单乙方留存)。

2、 乙方严格按甲方委托维修单所列维修项目进行维修,维修项目变更需经甲方负责人认可同意(电话或其它方式)并在委托维修单上注明(《委托维修单》见附件)。

3、 乙方将甲方车辆维修完毕,经甲方托修人验收合格,且确认结算单无误后,签字确认。

4、 乙方将甲方托修人签字确认的结算单(其中一联)及委托 维修单复印件交给甲方托修人,交由甲方留存。

5、 乙方凭甲方托修人确认的结算单及甲方负责人确认的委托维修单与甲方结算。

结算方式:每月或维修费用达到5000元以上结算一次。

六、 如甲乙双方有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诉诸法律。

七、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手 机:

手 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年 月 日

汽车维修合同

甲方: (托修方)

乙方: (承修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_日

(以下简称甲方)考虑到

(以下简称乙方)所拥有的维修实力和服务水平,甲方自愿在乙方定点维修单位所有车辆。乙方考虑到甲方为固定客户,愿为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为规范双方行业并保持彼此良好的合作关系,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自愿、公平、公正、平等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订立本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车辆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优惠服务。

经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三、乙方在维修过程中,发现有其他故障需增加维修项目或需要延后交车日期,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增报维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通报,由甲方确认后,乙方才能维修。

四、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维修项目费用清单(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对于维修车辆的原材料使用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供解释说明,原则上必须使用原厂配件。

六、乙方对甲方车辆在进厂前,要对车辆外观及随车附件进行检查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通报,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车辆的碰损,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乙方对其车辆维修部位在北京市维修行业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予以免费维修,但若是因为司机本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部位损坏,乙方不予以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城区24小时免费救援服务,提示服务,检查检测服务和及时抢修服务。

九、乙方在与甲方结算维修费用时,由乙方想甲方提供维修项目工时费用和材料明细表作为核算依据,双方核对无误后定期结算,结清支付乙方。

十、车辆维修保养地点:

十一、关于车辆和牌证的管理:乙方应对甲方送修的车辆和车牌证加强管理,不得私自使用和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因乙方造成影响和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时上交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有生效。

十四、合同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为止,合同期为一年。

十五、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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