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去极端化心得体会(通用18篇)

时间:2023-11-06 15:18:36 作者:碧墨 新疆去极端化心得体会(通用18篇)

通过写心得体会,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成长轨迹和自身的不足之处,从而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和提升。通过总结自己的心得体会,我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和弱点,为今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我将进一步补充自己的不足,提高自己的能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禁止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禁止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禁止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这是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中明确规定的内容。这是一部具有广泛影响、意义重大的地方性法规,也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国范围内首次界定了“极端化”的定义,为新疆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据介绍,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严格按照地方立法程序,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反复征求意见,多次审议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于新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

《条例》指出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明晰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新疆为什么要制定《条例》?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亮点?它的诞生有何意义?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新疆相关法律界人士进行解读。

首次提出极端化概念极端化是一个精神毒瘤,须用智慧和韧劲抵御,并去之。

众所周知,通过极端思想渗透进行民族分裂,是“三大势力”惯用的手法。极端思想渗透,是发生暴力恐怖活动的重要推手,不根除极端思想,暴力恐怖活动就会像癌细胞一样复制繁衍。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决策,各地各部门也纷纷行动起来,主动作为、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成功经验。

那么到底什么是极端化?为何通过制定一部法规来遏制和消除它?

翻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在第一章总则里,这样写道,“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新疆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维说:“《条例》中将极端主义和极端化分别作出定义一并写入,这是在没有上位法的前提下,首次作出的,具有极大的突破性和创新性。既分清楚了概念,又方便实际操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公平正义和公共秩序,有效遏制极端主义和极端化滋生蔓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明确极端化的表现形式是去极端化工作的重中之重,除了有法律依据,也为极端化画了法律图像,只要按图索骥,依法坚决治理,就一定能将其消灭在萌芽中。”新疆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彤表示,《条例》是新疆立法机关贯彻和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具体体现,也凝结了社会各界集体智慧和力量,它将全区好的经验和做法予以概括、提炼和规范,整合、固化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明确了极端化的界定、主要表现,去极端化的法律依据和工作原则,进一步明确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工作职责、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责任主体,强化了法律责任。可以说在重大事项上立法,新疆还未曾有过,现实意义可见一斑。

秦维也表示,作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的姊妹,该《条例》为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提供了有力武器。同时,对促进宗教和睦和谐、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综合施治全民共同遏制。

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2015年年初启动立法工作。2015年4月1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确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根据立法程序,组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民宗委、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精干力量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律人才和律师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组成起草班子,紧锣密鼓,加紧工作。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多次进行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并向中央新疆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二十多个相关厅局广泛征求意见。在常委会议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经过三次审议,最终通过了该条例。

特别是《条例》对干预法律实施、生活习俗等当前影响总目标的一些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范。对从根源上防范极端化活动的发生、加强去极端化群众基础和工作基础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提高去极端化工作能力和水平,遏制和消除极端化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条例》从起草到出台,历时两年多,经过反复征求意见,多次审议修改,七章五十条,条条都是“干货”,字字都是“抓手”。

秦维表示,去极端化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既要做持久的努力,又要有紧迫感;既要坚定方向,又要从实际出发,区别不同情况,用防范治理和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形式深入推进。

结合新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实践经验,《条例》中对去极端化工作领导机构及有关部门的职责也作出规定,明确责任分工,促使各部门、社会各界共同做好去极端化工作,对有关社会群团组织和公民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职责、权利和应尽义务,也在法规中作出了详细规定。

与此同时,《条例》中还明确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

该《条例》规定,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条例》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条例》要求,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条例》明确,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成效。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条例》强调,违反该条例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法治教育;情节较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陈彤认为,该《条例》出台实施后意义极其重大: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新疆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学习贯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这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境内外“三股势力”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复杂的。所以我们一定要不做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做的绝对不做。我们应该坚定立场,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暴力恐怖主义,严禁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传播。

三、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重新认识有关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党中央把新疆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会议明确提出“三个事关”:新疆局势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四个定位”: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是我国向西北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全国的能源基地和运输通道;“三个看清”看清新疆发展大势,看清做好新疆工作对全党全国大局的影响,看清新疆工作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的地位。党中央关于要坚持教育优先,培养优秀人才,全面提高入学率,让适龄的孩子们学习在学校、生活在学校、成长在学校的部署,令人感到无比振奋,新疆教育迎来了跨越发展的新机遇。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机遇努力完成自己的使命。

总而言之,当前,在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对我推行“西化”、“分化”策略的大背景下,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加紧对我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一步步将黑手伸向我们社会主义学校和纯真可爱的青少年,妄图达到其与我长期抗衡的目的。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分裂、破坏祖国统一的反对本性,决定了在新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固守社会主义教育阵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这不仅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我们一定要努力学好专业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素养,做一个合格的共产主义接班人,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奋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这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境内外“三股势力”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复杂的。所以我们一定要不做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做的绝对不做。我们应该坚定立场,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暴力恐怖主义,严禁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传播。

三、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重新认识有关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党中央把新疆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会议明确提出“三个事关”:新疆局势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四个定位”: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是我国向西北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全国的能源基地和运输通道;“三个看清”看清新疆发展大势,看清做好新疆工作对全党全国大局的影响,看清新疆工作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的地位。党中央关于要坚持教育优先,培养优秀人才,全面提高入学率,让适龄的孩子们学习在学校、生活在学校、成长在学校的部署,令人感到无比振奋,新疆教育迎来了跨越发展的新机遇。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机遇努力完成自己的使命。

总而言之,当前,在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对我推行“西化”、“分化”策略的大背景下,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加紧对我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一步步将黑手伸向我们社会主义学校和纯真可爱的青少年,妄图达到其与我长期抗衡的目的。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分裂、破坏祖国统一的反对本性,决定了在新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固守社会主义教育阵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这不仅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我们一定要努力学好专业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素养,做一个合格的共产主义接班人,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奋斗!

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自治区去极端化立法工作于2015年年初启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去极端化立法领导小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担任组长,确定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自治区政法委、统战部、公安厅、司法厅、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等十三个单位派人参加,组成去极端化立法工作班子。

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条例》非常关注,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修改意见。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审议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也把制定该《条例》作为地方立法的重中之重,集中力量、重点突破。

在《条例》制定过程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多次进行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并向中央新疆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宗教局,以及自治区政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自治区二十多个相关厅局广泛征求了意见。

在常委会审议环节,常委会组成人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畅所欲言、集思广益,提出了很多修改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乃依木·亚森说,《条例》出台实施后,对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安全有意义;对依法治疆、长期建疆、团结稳疆有意义;对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有意义;对强化重点区域防控有意义;对推进宗教和睦和顺有意义;对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有意义;对加强教育转化有意义;对促进民族团结融合有意义;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落实责任有意义;对保证各族群众安居乐业有意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极端化条列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指出:“新疆民族分裂势力以宗教极端为思想基础、以暴力恐怖为主要手段、以民族分裂为最终目的,大肆策划实施分裂活动,严重影响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针对宗教极端等突出问题搞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推动反恐维稳工作逐步实现常态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视察新疆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明确指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疆,要高举法治旗帜,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立法良、方能行善治。

在党中央的领导下,自治区做了大量工作,去“极端化”取得了一定成效,“极端化”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受国际国内复杂因素以及当前我区“三期叠加”严峻形势的影响,“去极端化”任务依然艰巨。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强调,“持续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决治理‘极端化’现象,坚决打击打着宗教旗号、披着宗教外衣、宣扬宗教极端思想、从事分裂渗透破坏和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非法组织”。全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贯彻落实总目标、大好反恐维稳组合拳的重要举措,是反对民族分裂、遏制暴恐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重要任务,关系国家统一和安全大局,关系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局,必须高度重视,深入推进,坚决遏制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

所以说,制定该《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总书记的重要提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的迫切需要;是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迫切需要;是稳定深入推进和逐步实现去极端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迫切需要;也是为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迫切需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极端化条列心得体会

历时两年,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4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继《自治区实施办法》后,向极端化宣战的又一利器。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自治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对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积极行动,主动作为,统筹谋划,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经验。

据介绍,新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严格按照地方立法程序,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反复征求意见,多次审议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于新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也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条例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规范化和日常化管理轨道。

《条例》指出了“极端化”的主要表现;提出了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的具体措施;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明晰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以及全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明确了“去极端化”的法律责任。这为“去极端化”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提高了“去极端化”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翻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在第一章总则里,这样写道,“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新疆自治区人****制委员会委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秦维说:“《条例》中将极端主义和极端化分别作出定义一并写入,这是在没有上位法的前提下,首次作出的,具有极大的突破性和创新性。既分清楚了概念,又方便实际操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公平正义和公共秩序,有效遏制极端主义和极端化滋生蔓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

去年,在新疆大地上,“去极端化”发出了铿锵的足音。

从“打击的一手要硬,教育疏导的一手也要硬”,到大力开展“一反两讲”宣传教育,再到运用好“五把钥匙”;从社会各界一层层有力的发声亮剑,到各地州市一场场呈现宝贵经验的“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推进会,再到自治区组织开展的一个个润泽人心的文化活动……一年来,“去极端化”的烙印如此明晰。

新的一年,面对新的形势,“去极端化”工作怎样进一步深入推进?有什么更好的形式?怎样达到更完美的效果?围绕一系列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展开热烈讨论。

要加强顶层设计代表、委员们认为,新疆反恐斗争已进入比以往更加严峻复杂、尖锐激烈的新阶段,面对新形势,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把“去极端化”作为当前最突出、最紧迫的工作。“要想高位推动?去极端化?,就要形成合力,树立没有与宗教管理无关的地方、无关的部门、无关的人的理念,做到一级讲给一级听,一级抓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全国人大代表曾存说。全国人大代表郭连山说,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包括宗教在内,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要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就要将“去极端化”纳入法治化轨道,制定自治区“去极端化”中长期规划,使宗教活动的开展,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合法的方式进行。

全国人大代表阿不都热克甫·吐木尼牙孜说,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就要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教育引导信教群众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

“维吾尔族和其他各民族一样,是一个有着丰富灿烂文化的民族,如果任由宗教极端思想蔓延,那么,维吾尔族的音乐、舞蹈等艺术门类,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都会被连根拔起、湮灭消亡。”全国人大代表迪丽娜尔·阿不都拉说,要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必须积极调动少数民族精英阶层的文化自觉,坚决以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蔓延。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

连日来,尉犁县团结乡各村(社区)为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充分利用冬闲及周末中小学生返乡之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引领现代文化去除极端化”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抵制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牢固树立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思想。

11月20日,乡机关组织干部群众50余人于二楼会议室开展“去极端化”专题讲座,讲座以《认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实质和危害》为主题,重点围绕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特征、宗教极端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等方面的内容,采取集中讲解和与干部职工互动的方式进行,使与会人员进一步充分理解讲述的内容,增强了对非法宗教活动危害性的认识。

12月8日,富强社区组织群众居民30余人开展去极端化趣味活动,通过顶乒乓球、“桃花朵朵开”系列活动,使群众居民充分认识到团结一心维护民族团结的意识。12月12日,南门社区通过开展“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为主题的冬季长跑运动,各族群众参与其中,感受体育的激情,享受运动的快乐,提高民族团结的意识。

12月16日,东海子村组织农民群众60余人,以开展宣讲、文娱活动等方式,以农民自编自演的“去极端化”小品为开场,进行了文体活动竞赛。西海子村通过给居民发放“去极端化”小品光盘10张、书籍60余本,使农民群众在农闲之际充实精神食粮。

12月17日,团结新村组织农民群众30余人开展法制教育,乡司法所工作人员专门针对劳务法,合同的履约等方面对农民进行了详细讲解,让农民群众在懂法、守法、用法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去极端化”活动,共建和谐、稳定尉犁。

参加长跑比赛的南门社区居民热依拉高兴地告诉笔者:“这样的活动好,通过跑步,我和邻居朱丽婷的感情更深了,关系也更好了,热斯亚克西!”该乡乡机关干部阿依先木卡德尔表示,一定要坚决反对极端势力,努力做一个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人。

据了解,尉犁县乡镇通过积极开展各类农村文化活动暨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工作,巩固和加强了宣传文化阵地、让群众文化主动担当起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历史责任,争得意识形态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各族师生思想认识水平,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和自治区教育工委的安排,我校党委在9月5日起组织全校教职员工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在这几天的集中教育活动中,我们观看了视频,听了专家的讲座。通过这次集中学习,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一些体会:

一、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防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到教育系统的重要性。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区在依法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新疆的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受国内外各种复杂因素影响,部分地方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多发频发。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活动加剧,成为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犯罪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活动基础。宗教极端思想的泛滥,已经对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社会的稳定造成了极大现实危害。对此,我们教育系统的广大教职工都要深刻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邪恶本质和严重危害,不断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确保教育工作的正常进行。

国家在各级各类学校推行社会主义教育制度和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不是培养宗教信徒和宗教教职人员,要求每个学生必须按照社会主义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方针、办学要求和培养目标来约束自己,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必须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科学知识的传播者,首先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仅要精通自己的业务和专业知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敏锐性,否则,就不能很好地教育学生。每一位教育工作者要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要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要进一步加深对宗教的本质和“3股势力”利用宗教分裂祖国图谋的认识,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用马克思主义宗教观,正确判断和处理宗教问题,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意识形态领域是无形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定的难度。但是,无论如何在目前暴力恐怖活动的活跃期、反分离斗争的激烈期、干预治疗的“阵痛期”、“三期叠加”的特殊时期进行抵御和防范极端思想是我们目前必须要做好、做透、做全的一项艰巨工作。我们每一位教职工在此项工作当中态度要明确、工作要细致,才能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严打3股势力的嚣张气焰,努力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决策、判断和安排部署上来。

“7.28、7.30”系列暴力恐怖事件,是境内外“3股势力”蓄谋已久组织的反民族、反人类、分裂祖国的犯罪暴力事件,严重破坏民族团结,扰乱了新疆各族人民的正常生活。当前反分离斗争的严峻形势,要求我们保持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强化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时刻绷紧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民族团结、打击暴力恐怖犯罪的弦,扎扎实实将各项维稳措施落实到实处,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坚决维护好民族团结,维护好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作为一所大学的工作者,我们要坚决反对他们这些行为,并充分发挥好一名教育工作者的作用,做好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应有的贡献。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利益不容侵害。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是出于什么动机,任何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何种方式从事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活动,都必将会受到依法处理,严厉打击。对于那些胆敢以身试法、搞暴力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我们的政府将会严惩不贷,绝不手软。这几起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发生,再次告诉我们同境内外“3股势力”斗争是长期的、尖锐的和复杂的。所以我们一定要不做损害国家利益的事情,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做的绝对不做。我们应该坚定立场,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暴力恐怖主义,严禁含有宣扬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民族分裂等内容的音视频传播。

三、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重新认识有关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的会议精神。

党中央把新疆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会议明确提出“三个事关”:新疆局势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四个定位”: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是我国向西北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全国的能源基地和运输通道;“三个看清”看清新疆发展大势,看清做好新疆工作对全党全国大局的影响,看清新疆工作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的地位。党中央关于要坚持教育优先,培养优秀人才,全面提高入学率,让适龄的孩子们学习在学校、生活在学校、成长在学校的部署,令人感到无比振奋,新疆教育迎来了跨越发展的新机遇。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机遇努力完成自己的使命。

总而言之,当前,在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对我推行“西化”、“分化”策略的大背景下,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加紧对我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一步步将黑手伸向我们社会主义学校和纯真可爱的青少年,妄图达到其与我长期抗衡的目的。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分裂、破坏祖国统一的反对本性,决定了在新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固守社会主义教育阵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这不仅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我们一定要努力学好专业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素养,做一个合格的共产主义接班人,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奋斗!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

(一)、高位推动,坚定凝聚力量推进去极端化的政治责任。

哈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去极端化”工作,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排“去极端化”工作。成立了“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哈密市四套班子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去极端化”工作,制定和印发了《哈密市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单位)任务、责任强化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去极端化”工作直接抓、负主责的政治责任,特别是要求把“去极端化”工作与维稳工作同分析、同研究、同决策、同部署,并将“去极端化”工作纳入了领导班子一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的内容,制定目标,量化指标,形成了以考核促落实的强大推力,形成各级党政负责、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去极端化”工作长效机制。

(二)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增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法治理念。

一是树立大宣传理念,构建大宣传格局。坚持“三级”宣讲,在“去极端化”宣讲中,坚持四套班子带头讲,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反复讲,组织党员干部、宗教人士专题讲等方式,坚持不懈的抓好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能通过政法部门讲法律、卫生部门讲健康、科技部门讲科学、宗教人士讲教义、群团组织讲风尚,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实现了宣传主导、教育先行,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打赢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反渗透斗争的硬仗。今年以来,哈密市组织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160余名宣讲队伍,深入到村、社区、厂矿、学校、医院等,采取“漫灌”与“滴灌”式教育相结合,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360余场,受益群众32万余人次。

二是开展大培训,增强法治观念。哈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文件一条例”的学习,将其作为提高各级干部素质的重要抓手,编印了《哈密市学习“两文件一条例”百题问答》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5万册在全市范围内发放学习宣传;举办了乡(镇)、市两个层面32场次7000余人的学习“两文件一条例”的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了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政法工作分管领导,统战民宗、地市“访惠聚”工作组队员、村(社区)干部、教师和宗教人士,共计15批23个班次3200余人的“两文件一条例”专题培训,聘请自治区专家讲课8次,通过培训,掌握了“两文件一条例”的主要精神和相关法规规定,增强了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宗教人士队伍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中的能力,从根本上解决“不敢管、不会管、不善管”现象。

(三)大力开展文化活动,以现代文化对冲宗教极端。

一是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生活。通过举办“青苗麦西来甫跳起来”“百姓大舞台”“农民春晚”“社区春晚”、争创“好婆婆、好媳妇”以及开展摔跤比赛、足球比赛、刺绣比赛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强化宣传效果,让先进的文化有力地占领农村意识形态领域。二是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作用。加大对广大干部群众党的宗教政策、自治区“非法宗教活动26条界定、22种宗教极端思想的表现形式”的宣传教育力度,正能量歌曲唱起来;三是让各族农牧民群众享受公共文化服务基础。哈密市19个乡镇文化站、35个农家书屋以及137个行政村(社区)阅报栏、3个村村通和26476个户户通,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免费开放,促使广大群众丰富科学知识,抵御宗教极端思想侵蚀。四是建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积极争取援疆项目,完成哈密市电台的地面无线数字电视覆盖工程,可传输1套民语节目、2套以上汉语节目,有效覆盖全市80%的农村人口。开通《哈密市新闻网》《红色手机报》(维吾尔、汊文版),建立了《瓜乡零距离》等多个微信公众平台和市、乡、村356个微信群,形成了网上宣传强势。指导并帮助基层缉拿实际建设茶馆书屋、户外简易运动场,动员社会各界免费赠送书报和运动器材,为广大群众开展文体活动提供基础保障,切实让文化引领服务群众。五是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文化设施建设。在地委领导大力支持下,在具备条件的17座宗教活动场所设立了图书室,为信教群众提供了宗教类的政策与法律法规读本、报刊杂志,引导群众崇尚健康文明的现代生活。

(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用正信挤压宗教极端。

哈密市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基本原则,深入开展宗教人士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强化“四项管理”,提高宗教人士遵纪守法、抵御渗透、维护稳定的意识。一是强化宗教正信。严把讲经、解经关口,驳斥“圣战殉教进天堂”等谬论,引导信教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的现代生产生活方式,远离宗教极端思想,树立正信,抵制极端。二是强化爱国感恩意识。分批组织我市宗教人士赴经济发达地区和援疆省市开展参观见学活动,使广大宗教界人士亲眼目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各民族亲如一家的团结氛围,强化“五个认同”,激发宗教界人士在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今年9月至4月,计划覆盖全市宗教人士和民族团结模范300余人到内地参观见学,目前已组织三批75名宗教人士赴内地参观见学。三是建立奖励激励机制。定期对宗教人士及民管组织负责人进行每半年一考核,考核优秀的在“双五好”评比活动中优先考虑,考核不称职采取批评教育停职等措施,确保宗教界队伍的纯洁可靠。四是建立和完善宗教事务管理制度和机制。认真落实《哈密市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哈密市宗教教职人员职责》,翻译印制了《哈密市领导干部联系宗教活动场和与宗教人士谈话制度记录册》,发放到四套班子领导和各乡镇、街道科级领导手中,要求市四套班子领导每月至少对所联系的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人士进行一次走访、谈话,督促宗教人士和民管组织履行民主管理职责,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对宗教活动场所的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和社会管理机制,健全敏感节点清理整顿和日常摸排检查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宗教领域群体性的事件发生。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

我校在1月15日至1月19日期间对全校教职工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开展“抵御极端思想,共建美好家园”的大培训,大宣讲,大活动。!本人积极参加了校内“抵御极端思想,共建美好家园”的大培训,大宣讲,大活动。多次聆听了关于‘关于去宗教极端化思想’的专题讲座,个人也通过报纸、互联网学习了关于“去宗教极端化”的相关文件、报告。研读材料、聆听专家讲座、参与讨论交流,实录视频观看,使我受益匪浅,感慨万千。现谈点体会:

通过大讲台,实录视频,使我对“宗教极端化”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清醒地认识到:“三股势力”用以煽动、蛊惑穆斯林和其他群众的极端谬论思想,在其极端谬论思想的煽动、蛊惑下,使不明真相的信徒、群众盲目的信奉宗教狂热,以达到其控制受其极端思想毒害的群众的精神,甚至采用各种残忍的威逼胁迫手段,操纵受害群众充当其制造暴力恐怖事件、进行分裂破坏的工具,挑起宗教纷争、民族仇视,破坏社会和谐安宁。在这场全民反恐的战役中,严峻的事实告诉我们,没有一个是旁观者,宗教极端主义已成为危害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一股祸水和寄生在宗教上的一颗毒瘤,我们与宗教极端主义的斗争是不容否认、不容回避的。因此,我们只有团结一致,才能在这场维护新疆和谐稳定的战役中取得最终胜利,让那些企图分裂我国的暴力恐怖分子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作为一名新疆教育工作者,我会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维护这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为新疆的团结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们深刻的认识到作为教师必须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的利益不容侵害。暴力恐怖分子不仅是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也是人人喊打的世界公敌。对于这一小撮丧尽天良、惨无人道的暴力恐怖分子,我们一定要从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高举法律的旗帜,毫不手软、迎头痛击,现在的新疆正处在现代文明高速发展的时期,科学发展也达到了空前的程度,我们坚决不能允许宗教极端分子打着宗教的幌子,破坏我们已经拥有和正在发展的世俗化、现代化的生活。

作为教师,在认清“三股势力”反动本质的前提下,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如今“三股势力”千方百计把触角伸向学校,向学校进行渗透。教师是教育的主体,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者和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因此在涉及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的大是大非问题上,教师要认清事件的真相,看清暴力恐怖分子的凶残面目,深刻揭露“三股势力”的险恶用心和罪恶本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我会帮助学生及时识破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到学校进行宗教渗透的图谋,自觉抵制宗教的渗透和宗教的影响,让学生加强集中学习和自我学习,自觉抵御渗透。认真学习“一反两讲”新疆“三史”“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马克思主义“五观”强化“小学生不能信仰宗教”的思想意识,清除“三股势力”所散布的各种错误、反动观念,以更高、更严的政治标准要求自己。引导学生并以身作则,并且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要始终牢记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事实不清的信息,擦亮眼睛,痛下决心,坚决反对宗教极端主义,下大力气铲除宗教极端势力,维护社会稳定和各族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

通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条例》我们深刻的认识到作为教师要做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模范。青少年的未来是中国的未来,新疆的未来。社会稳定,青少年是最大的受益者;社会动荡,青少年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是我们每一位当代青少年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宗教极端化,努力做到坚持在学校严禁传播宗教、发展教徒,严禁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反映宗教信仰的服饰、标志,坚决防止宗教活动、宗教行为、宗教言论、宗教思想进校园,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清醒认识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重要性,对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要意义。

今天的新疆大地上,改革发展的大势不可阻挡,“团结稳定是福,分裂**是祸”的共识日益深入人心,面对宗教极端思想和恐怖主义的侵害,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破坏国家安全、分裂祖国统一的犯罪,要敢亮剑,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更要时刻绷紧稳定这根弦,檫亮眼睛,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宗教极端化,共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共同承担振兴中华的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凡极端化心得体会

极端化思维往往让人失去理智,只看自己的利益、固化的观念,忽视了对事物的全面思考。然而,通过长时间的反思与思考,我发现凡事都应该持有中庸之道,避免心态的极端化,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第二段:过度执着极端化的问题。

极端化思维之所以让人陷入困境,是因为它使人只看到一个方面的利益,忽视了其他因素的影响。比如,当一个人对自己的观点过度袒护,变得顽固不化时,他的思考就会变得狭隘。无论是在个人生活还是在社会事务中,过度执着都会导致双方的对立加剧,甚至引发冲突。因此,我们要警惕极端化思维的弊端,寻求更加全面公正的判断。

第三段:中庸之道的重要性。

中庸之道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观念,强调在各种因素中寻求平衡。在现实生活中,中庸之道也显示出了其重要性。一个成功的领导者,往往能够在不同的意见之间寻找到平衡点,听取各方意见,并作出客观公正的决策。一个能够修得大道的人,也必然能够理解并包容不同的观点。因此,寻找中庸之道是我们共同的追求。

第四段:寻找中庸之道的方法。

要避免极端化思维,我们首先要尽量客观地看待问题,去除自己的个人偏见。在面对争议话题时,我们要学会全面思考,换位思考,从多个角度来认识问题,并尽量找到一个能够平衡各方利益的解决方案。同时,我们要提升自己的沟通能力,学会倾听和尊重他人的观点,与人为善,以和为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达到中庸之道的境地。

第五段:深化对中庸之道的认识。

寻找中庸之道不仅是一个个人的修行,更是一个社会进步的方向。只有当我们每个人都能够放下心中的偏见和固执,才能够达成理性的沟通和妥协。这样,团结合作的力量就会远超个人的极端思维,社会也将迎来更加和谐繁荣的时代。

结尾:

在一个日益多元化的社会中,寻找中庸之道变得越发重要。极端化思维只会让我们陷入狭隘的境地,无法获得真正的幸福和成功。而通过寻找中庸之道,我们能够更好地发展自己,拥有更广阔的视野,更广泛的机会,也能够创造更加美好的社会。因此,让我们共同努力,倡导中庸之道,摒弃极端化思维,为我们的未来奠定坚实基础。

极端化

极端化是近年来全球性的社会现象,不仅影响着个人的生活,也对社会进步产生着不良的影响。针对这种现象,我们需要认真探讨,并加以应对。本文从个人角度提出观点和看法,希望可以引起更多人的关注和讨论。

第二段:极端化的影响。

极端化除了在宗教、政治、商业等领域,还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中,如消费倾向,情感倾向等。极端化的纵横,给个人的心理状态带来了很大的挑战。极端主义者所表现出来的偏执、暴戾、敏感以及扭曲的人生观,不仅会让个体身心倍受煎熬,而且也会对社会造成不利影响。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及时思考如何对极端化进行处理。

第三段:心理修养对极端化的缓解。

针对极端主义的弊端,我们需要及时调整自己的心态,适当的缓解自己的情绪。对于普通人而言,心态调整是很重要的,整个社会需要更多的人在这方面做出努力。第一,我们需要具备包容性的道德观念,对于大众生活中出现的偏激言论、极端思想,我们需要保持以不变应万变的态度,这样才能够抵御外来的偏激言行。第二,我们需要具备相应的心理素质,才能够应对困难和挫折。学会面对人生的不同阶段,在成长的过程中与他人互相扶持,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做好心理问题的预防和治疗。

第四段:教育和媒体肩负责任。

极端化不仅需要个人的努力,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注意力。教育是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途径。只有在学校和工作岗位上接受到足够的教育,才能够增强人们的信仰和谨慎,避免陷入极端情感的泥潭中。同时,重大媒体机构也必须以明确的制度方法来控制环境,免受偏激言论的干扰。只有通过这样的措施,我们才能够夺回属于自己的言论主场,因此,教育和媒体肩负着重要的责任。

第五段:结语。

面对复杂的社会情况,我们需要一定的反思,勇敢地反对极端化。通过个人努力和广泛性的宣传教育,我们终将走向一个自律且包容性强的社会。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可以享受到极端情感泛滥的共同繁荣。让我们一起携手前进,为我们的未来共同奋斗!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

根据尉犁县召开深入开展“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会议,尉犁县交通运输局结合我局实际,认真开展落实学习,现将主题教育学习活动计划汇报如下:

尉犁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落实20xx年稳定工作总目标:牢牢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的工作指导。我局领导要求在路政执法工作中坚持依法治县,办公室工作紧密联合驻村工作组的同志,扎实推进“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基层“去极端化”工作的开展。

我局领导在办公室例会中向干部职工传达了县“去极端化”工作会议及前期我县“去极端化”工作开展情况,要求我局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全力以赴。会上要求干部职工集中力量研究问题,通过观摩、会议交流发言,认真将“去极端化”工作落实到每个人的工作当中,并且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以抓好工作落实。

我局“访惠聚”工作组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把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发动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发挥现代文化引领作用,发动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为“去极端化”工作取得阶段性的成效积极努力着。“访惠聚”驻村工作组面对面向群众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组织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揭露宗教极端思想的反动本质,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文件精神。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原则,协助基层组织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做好“五好”宗教活动场所、“五好”宗教人士创建。我局领导指导基层干部认真落实联系清真寺和爱国宗教人士制度,解决“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

作为新疆工作的干部职工,深知社会稳定工作意义极其重大。新疆反恐怖斗争已进入比以往更加复杂、更加尖锐激烈的新阶段。这是一场历史的较量。我局干部职工要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上主动进攻,切实把着眼点和着力点转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上来。

尉犁县交通运输局。

20xx年3月23日。

凡极端化心得体会

极端化是指个体或团体在一定背景下过度执着于某种观点或主张,以至于失去理性思考和对不同观点的容忍。极端化观点和行为不仅容易导致争论和冲突,也会造成破坏和伤害。在与极端化观点相遭遇的过程中,我逐渐认识到了极端化的危害,并从中汲取了一些心得体会。

第二段:深入剖析极端化的危害。

极端化观点和行为会加剧社会分裂,增加政治冲突和宗教战争的可能。一旦陷入极端化思维的泥潭,人们不再理性思考问题,而是固执地坚持自己的观点,甚至敌视其他不同意见。这种情况下,对话和协商变得不可能,社会的稳定和和谐也将面临严重威胁。

第三段:心得体会一——尊重与平等。

在与极端化观点相对抗的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重要的原则:尊重与平等。无论对方持有怎样的观点,我们都应该尊重并给予平等的对待。正因为每个人都有独特的背景和经历,我们无法简单地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他人。只有通过平等的对话和理性的沟通,我们才能找到问题的根源并寻求共同解决方案。

第四段:心得体会二——理性与客观。

用理性的思维和客观的态度面对极端化观点也是非常重要的。我们不能因为对方的极端化言论而激动或愤怒,而应该从事实、数据和逻辑出发,用冷静的思考去分析问题。另外,我们不能因为自己的观点和利益而偏执地歪曲事实或无视其他证据。只有通过客观和理性的态度,我们才能真正了解问题的本质,并提出合理的反驳意见。

第五段:总结和展望。

通过与极端化观点相遭遇的过程,我深刻认识到极端化观点和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并从中汲取了一些心得体会。尊重与平等是与极端化相对抗的重要原则,理性与客观是正确应对极端化观点的关键。在未来的交流和争论中,我将秉持着这些原则和态度,希望能够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注:以上文章只是一个示例,实际内容可能需要根据题目进行适当调整和扩展。)。

防极端化心得体会

极端化是一种思想和行为的偏激化现象,它往往导致激进主义、恐怖主义等极端行为的产生。为了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每个个体都有责任和义务去预防和制止极端化的发生。以下是我在参与防极端化工作中总结出的几点心得体会。

首先,了解根源是防范极端化的关键。极端化往往是源于个体或群体内部对社会现象的不满和不理解。了解这些不满和不理解的根源,才能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和教育工作。例如,在一些农村地区,持续的贫困和不公平现象常常成为年轻人选择加入激进组织的原因。因此,我们应该注重解决社会矛盾和不公平问题,为每个个体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其次,加强教育宣传是防止极端化的重要手段。教育是预防极端化行为的关键所在。我们应该加强对公民的教育,培养他们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同时,我们还应该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普及对于极端化的认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极端化的危害和后果。例如,在学校中可以组织主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正确看待世界,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三,建立多元化的社会互动平台。极端化往往发生在孤立的环境中,因此建立一个开放、多元化的社会互动平台非常重要。这样可以让个体更广泛地了解不同的观点和思想,并从中寻找平衡。比如,组织一些社区活动、社团、俱乐部等非正式的交流平台,鼓励人们积极参与。通过多种多样的社会互动,人们可以更好地沟通交流,相互理解,避免陷入狭隘的思维和行为。

第四,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个体的心理健康状况对于预防和解决极端化问题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心理健康问题往往使个人容易受到极端思想的影响和操纵。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人们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他们的心理抵抗力和应对能力。同时,对于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人群,我们也要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和支持,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摆脱极端思想的诱惑。

最后,建立健全的执法和监督机制。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和预防极端化的重要工具。建立健全的执法和监督机制,可以有效地打击激进组织和恐怖主义活动,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除了完善法律体系,我们还应该加强对社会舆论的监控和引导,避免极端言论的扩散和影响。只有通过加强执法和监督,才能将极端化行为和思想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保证社会的稳定。

在防极端化的工作中,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尽自己的一份力量。通过了解根源、加强教育宣传、建立多元化的社会互动平台、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和建立健全的执法和监督机制,我们可以共同努力,预防和制止极端化行为的发生,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社会。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

惊闻7月28日凌晨,新疆莎车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计划周密,性质恶劣的严重恐怖袭击事件,暴力_残忍杀害无辜群众,破坏民族团结、国家安定,他们惨绝人寰、灭绝人性的罪行令人发指,他们是各族人民群众共同的敌人,我们为受伤死难的同胞痛心,为暴恐分子犯下不可饶恕的滔天罪行愤怒!

我们是来自10个地区22个民族的350名大学生,在吉林省参加“全国少数民族大学生骨干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活动”。在活动期间,我们开展各类理论学习、素质拓展、志愿服务、社团推介、文化交流、国防教育、参观考察等活动,深入学校、社区、工厂、农村,广泛地进行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我们深深地感到民族团结、社会安定、祖国繁荣的大好局面来之不易。面对制造恐怖氛围、破坏社会稳定的暴恐分子,我们应主动发声亮剑,时刻准备挺身而出,坚决同暴恐分子作斗争。

在美丽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我们共同发出倡议:。

全国各族青年学生应坚定理想信念、提升自身素质,为实现青春梦、民族梦、中国梦而努力奋斗;我们要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崇尚科学精神,自觉防范和抵制宗教极端化思想,不参加、不参与任何非法宗教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安定,勇于同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的行为作斗争。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反对宗教极端化,共同浇灌民族团结之花,共同承担振兴中华的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

我校是一所全部维吾尔族学生的初级中学,今年以来全校师生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狠抓民族团结教育,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始终把加强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提高师生民族团结意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现有947名学生,其中团员556名,少先队员105名,155名教职工,党员55名,23个教学班,其中双语班9个,普通班14个。多年来,我校始终把民族团结作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将民族团结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始终坚持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三个离不开”思想,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四个认同”和马克思主义“五观”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团结意识,共谱民族团结之曲,共唱民族团结之歌,民族团结之花在我校处处开放。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将民族团结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专项部署落实。根据《伽师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考核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一时间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专人负责。

了各创建阶段的工作任务,从宣传动员、活动开展、督查落实、组织申报、自查整改等多方面明确了整个活动的职责分工,为创建工作的稳步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发挥课堂教学为主渠道的作用,丰富教育内涵。

1、充分利用民族教材。学校按照教育局统一安排,在一、二、三年级开设了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每周2课时,由专职的7名教师负责授课,在保证师资、教材、课时的基础上,按时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发挥了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

2、在教学内容上主要以遵守纪律、“三维两反”、民族和宗教政策、“五观”、无神论、爱国主义、文明道德行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内容为主。

3、学科教学注重渗透,校教导处每学期都制定了详细的学期工作计划,把“五观”教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贯彻于每个学科之中,教学中要求老师将民族团结、精神文明溶入课堂中,时时渗透对学生的民族团结教育,教育学生稳定压倒一切,使学生从小就了解新疆的发展史,了解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使他们从小就知道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

(四)、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提升教育成效。

教活动。我们必须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反对迷信、反对宗教,为保卫边疆、建设边疆贡献自己的力量。

2、每学期校教导处还安排了“民族团结”为主题班会课,要求班主任详细备课,用事实讲政策,让学生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谈想法、谈感想,通过写心得体会表达他们对民族团结的期望和展望。

3、举行“民族团结”板报、墙报展和“民族团结”演讲、知识竞赛,五月是民族教育月,我校每年五月团委、少先队都要举行板报墙报展,举行全校间的知识竞赛、汉语演讲,使他们通过这些直观生动的活动,把民族团结教育落到实处。

4、组织师生学习观看近年来涌现出的如王艳娜、艾尼居买、阿里木哈力克、刘国忠等模范人物的感人事迹,通过先进人物的精神教育我们下一代,使他们真正明白民族团结一家亲和祖国大家庭的温暖。

5、开展家长教育活动。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向家长宣传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增强家长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大民族团结教育力度,拓宽民族团结教育范围。

6、开展民族团结交朋友活动。要求每一位教职工都要有一名汉族朋友、邻里之间互相帮助,要求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与驻地的.汉族农民子女交朋友,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尊重,使学生从小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

7、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队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以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了强有力的宣传声势,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深入全校师生心中。

(五)、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反对分裂、反渗透工作。

1、学校团委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开展了“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加强民族团结、共建美好伽师”签字宣讲活动,组织全校师生开展了“崇尚科学、远离宗教”千人签名宣誓仪式,师生在横幅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进行了庄严的宣誓,增强师生学习科学知识,传播先进文化,远离宗教思想的意识,使师生不信教、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散布宗教极端思想、不着奇装异服。

2、开展了“一反两讲”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邀请了乡派出所、司法所人员对学生进行了法制培训教育,通过去年发生“4.23”、“6.26”事件,今年发生的“3.01”、“4.30”、“5.22”事件,揭批暴力反对分子的罪恶行径,向师生讲明了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教育引导学生要努力学习、遵纪守法、坚决不参与任何宗教活动。

3、深入开展了感恩教育活动。主要以党对新疆的巨大关怀,对口援疆省市的无私援助,学生享受到的营养改善计划,两免一补政策等惠民政策,从新农村的建设,水、电、路、住房条件的改善等方面宣传教育,主要通过演讲比赛、文艺表演、主题班队会等活动,激发学生对党的感恩之情,对祖国的感恩之心和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健康成长、快乐生活的幸福感和自豪感。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唱响红歌,引导学生继承优秀文化,激发爱祖国、爱新疆、爱家乡的情怀,唱响共产党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

5、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这种与家长沟通的方式做家长的工作,告诉家长:“我们的未成年人为什么不能信仰宗教”、“为什么不能参加宗教活动”。我们要争取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和配合。

(六)、积极开展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活动。

坚持每学期开展关于反对民族分裂、加强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主题班会,让学生始终明白“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各民族共同缔造了伟大的祖国,维护民族团结要做到“三个尊重”,即:学会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使民族团结教育深入人心。针对近期发生的暴恐案件,积极组织各年级组进行了讨论、座谈,每位老师都撰写了心得体会。{去极端化工作总结}.

通过一系列的长期性的活动开展,使我校民族团结蔚然成风,学校全体师生增长了民族知识,提高了民族意识,融洽了民族氛围,对我国各民族的历史、文化、宗教和风俗习惯有了了解。广大师生深切地感受到“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树立了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豪感,增强了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全校师生中形成了人人讲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2017去极端化工作总结}.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的民族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师生们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寓教于乐,鼓励师生积极参与,一如继往地将民族团结教育推向深入,为新疆的稳定和发展、为新疆的民族团结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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