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实用18篇)

时间:2023-11-29 01:33:56 作者:文轩

合同协议是法律规定的一种主体文件,确定双方在特定事务上的权利和责任。合同协议范文的内容从简到繁,涵盖了不同行业和场景的常见合同类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乙方签订本协议应当视为一经充分理解并全部接受协议内容,若有疑问及不明之处,以甲方的解释为准。

第一条甲方责任:

1、对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乙方安全、环境、治安、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违纪和事故隐患,有权责令停工,监督整改并按照甲方的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拒不执行甲方意见,严重者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监督乙方识别危险源(危险场所、危险作业、危险设备)、制定防范措施(包括应遵守的规范、作业人员的资质、保护用具、相关设备、周围环境、电源开关等)、制定预案、告知施工(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4、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甲方在接到乙方通报后有义务积极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抢救工作。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环境、治安、防火工作负主要责任,施工前应指派专人负责访项目的上述工作,佩戴明显的安全标志,接受甲方的统一协调和监督,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操作堆积,根据工作特点制定安全措施,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代工作,保证进入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必须持本岗位有效证件上岗。

2、开工前,将施工(作业)人员的情况如实向甲方报告。有人员调整时,要及时通报甲方,施工(作业)现场不得录用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

3、施工(作业)前,应如实将工程计划、工程概要、紧急联络图、重点危险源和防范措施向甲方申报备案。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由乙方制定危险作业一览表。

4、下达施工(作业)任务时,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指导,给予施工(作业)人员配置正确的安全防护用具,并安排监护人员,并将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给甲方,不得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乙方自带的设备、工具、劳防防护用品等,所有的高空设备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应取得安全使用证,并应设置安全标志。

6、乙方人员不得动用任何规定以外的甲方的任何设备及安全防护装置。

7、高空作业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设立监护人员,标准施工(作业)。按规范接临时线,并应按规定时间拆除。

8、施工(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特别是危险品废弃物按要求放到指定场所,对施工现场应随时进行整理、整顿、清洁、清扫、不在通道、升降口、灭火设备、救急设备等处放置物品。

9、乙方在施工(作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组织抢救工作,并自行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同时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害,其抢救及善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10、乙方由于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时,乙方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进行整顿,并向甲方通报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在经过甲方认可后方可重新施工(作业)。

11、施工(作业)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品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控制。

12、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单位负责人负责,服从甲方对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13、平时进行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无条件的整改。

14、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因违反现场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5、对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生产事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

第三条施工(作业)的安全检查与评审。

1、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过程中对协议条款进行检查,对条款遵守情况进行确认和评审。

2、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甲方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所有交叉作业都必须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所在部门的现场管理。

2.需要交叉作业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叉作业方案、明确交叉作业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3.对于进入危险区域(进入有限空间、维修电器设施、运转设备等作业)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必须放置安全警示牌,告知正在作业或施工,安排专人监护。

4.交叉作业前,所在部门必须向交叉作业人员交代本部门安全事项和作业管理要求;作业人员向所在部门了解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要求和安全事项。

5.作业时,所在部门必须派人监护,一同落实好安全措施,直至作业完成。

6.由于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经安全调查组调查后,由责任人员的'部门承担事故责任。

7.作业人员的职责

7.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7.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7.3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7.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7.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现场。

7.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8.监护人员的职责

8.1对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8.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8.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8.4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9.审批人员的职责

9.1到现场了解具体情况。

9.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10.作业过程中涉及到其它特殊作业的按照相关作业管理制度执行。

1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12.考核违反本规定者,按照安全管理考核相关制度执行。

13.本制度由生产技术处负责解释。

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监督单位:

发包单位:

作业方一:

作业方二:

为了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有关规定,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现场施工安全作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规定。经三方协商同意,制定此协议,三方遵照履行。具体条款如下: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严格遵守机械制造行业、建筑和安装行业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2、施工方必须制定保证施工作业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检查到位、措施到位。

3、施工方要对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强化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4、在同一区域或在同一地点或同一台(套)设备设施上作业时,施工双方方必须明确一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进行协调的工作。

5、施工作业双方要经常在施工中对安全问题进行沟通和协商,当施工中发生冲突和影响施工作业时,双方要先停止作业,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负责人进行协商处理。

6、双方在交叉作业施工前,应当互相以通知的形式告知对方本施工单位施工作业的内容、安排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施工方要施工作业中加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8、发包单位负责对施工方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及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要对交叉作业地点派安全员进行监督管理,要对施工方定期进行检查。

9、监督单位对一般施工作业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作业要派专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协调管理。

10、协议各方在施工中要认真负责,共同做好交叉作业区域内安全工作。

11、该协议一式四份,四方各一份。

12、其他需注明事项:(根据需要填写)。

监督单位:发包单位:作业方一:作业方二: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锅炉房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一、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及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签定本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二、协议双方单位名称:

总包方:中交四公局北京金辉大厦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北京誉德顺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三、施工工程名称:

1、工程名称:北京金辉大厦。

2、施工地址:北京朝阳区618地块2#地。

一、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及生产安全控制指标:

3.因施工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0;。

4.资质动态监管记分事件:0;。

5.教育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

6.较大、重大工伤事故:0;。

7.单位责任事故轻伤率低于2.8‰;。

8.单位责任事故重伤率低于0.26‰;。

9.死亡事故为“0”。

1.达到市级绿色施工、文明安全工地规范标准,争创省级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工地,并结合实际参加达标验收活动。

2.达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__和《环境管理体系要求》gb/t24001—20__体系审核标准,并通过q/e/ohs标准体系内部审核,按上级要求参加外部审核,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追求“零违章、零事故、零伤亡”的安全管理目标。

第三部分职责。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甲方应在施工作业前,向乙方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提出职业病防治管理要求,在施工作业现场设置有关警示标识,并对乙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发现乙方在职业病防治管理方面有违反协议约定内容时,甲方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乙方进行整改。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行业、施工属地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以及中交四公局及业主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

2.按照规定设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进行总、分包联署安全管理。

3.严格审查乙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不得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单位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4.收集并留存乙方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资质,以及相关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备查。

5.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6.为乙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规范标准,交付使用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7.对乙方自行采购、租赁以及携带、配备的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测验收及使用过程检查。

8.对乙方自行搭设或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按照施工方案和地方有关安全防护设施及使用材料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

9.按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向乙方提供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施工电源,对乙方的施工用电设施、设备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

10.对乙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脚手架防护设施,以及施工区域生产安全等,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发现隐患责成乙方立即整改,隐患严重或屡教不改的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和对其进行处罚,并复查整改结果。

11.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开具隐患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对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12.负责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

13.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乙方负责处理善后工作,甲方给予协助。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乙方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属地卫生局监督所的相关要求及甲方《职业病防治管理规定》、《有毒有害气体、中毒预防及紧急救护实施细则》,并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2.乙方应配备职业卫生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承担所需费用,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乙方应组织作业人员学习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应急预案。

5.乙方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对本单位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岗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和甲方。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6.乙方应为作业人员配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为作业人员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要求其正确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7.专业工程施工项目,乙方应采用合格的符合环保规定的建筑材料。

8.专业工程施工,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说明。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9.乙方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0.乙方应配置现场所需的职业病防治药品,发现作业人员发生职业健康意外时,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立即报告甲方,并迅速将伤员送往医院检查治疗。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方面的教育,遵守甲方的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12.乙方如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受到属地卫生局监督所处罚时,承担全部责任及承担所需费用。

1.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严格执行北京市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程规范;严格执行集团、局、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要求。对所承包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本队人员安全负全面责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资质审查及有关管理能力的评审,在施工前及时向甲方提供本单位企业资质、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资料。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有关规定,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和挂靠其他单位,不得将所承包项目再次转包。

3.按照住建部建质【20__】91号文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等相关规定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单位施工队伍、班组安全生产负责;并按要求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联署安全管理活动,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报甲方备案。

4.负责对所承包施工范围、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和隐患整改,发现事故隐患,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必须根据实际撤出施工人员,并报告甲方,同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进行整改。

5.按规定为本单位参加施工人员投入工伤保险,并承担所需费用。

6.进场后必须及时上报进场人员花名册,并负责组织进行本单位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做好记录。所有进场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入场教育和岗位培训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7.凡因乙方未按要求上报新进场人员名册,影响进场人员入场安全教育,所产生后果由乙方负主要责任。

8.必须保持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需变更时,须得到甲方有关部门批准。新进场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进行入场教育,同时提供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未成年(童工)和高龄人员(以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不得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作业。

9.对本队人员进行危险预知的教育。乙方所属进场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本专业施工安全技能,熟知本工种、专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0.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同时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报甲方备案。

11.因施工生产需要,乙方需临时从其他单位(或工地)借调或调入人员参加施工作业,进场后必须经安全教育,并进行详细安全交底;作业人员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等)佩戴齐全有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

12.班组每日施工前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交底内容等,结合当日施工项目、施工部位、施工作业地点、作业环境和当日天气情况等,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安全讲话,并做好记录。从事新施工项目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3.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作业,不违章,不蛮干,做到“三不伤害”,有权拒绝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指令及违章指挥行为。

15.乙方需要自行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灭火器材及临时用电设施(漏电开关、空气开关及其它)等,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进行考察合格批准,并进行进厂检测后方可使用(甲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防护用安全网还必须进行冲击试验合格方准使用。同时将所使用产品产品许可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证书)等,报甲方备案。

16.乙方自行搭设、安装的,脚手架、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设备设施等,必须经甲方、监理等,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履行有关验收程序后,方可使用。

17.对施工区域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如脚手架、安全网、施工洞口、临边防护等)、安全标志、标牌等,负有管理和维护责任,自觉维护分包区域范围内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脚手架架体结构安全稳定等,不得私自拆除和人为损坏。

18.施工作业必须符合地方有关安全规程、规范标准,并符合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的要求。

19.因施工生产需要对脚手架、防护设施进行搭设、拆除和拆改时,必须经项目部技术、安全部门同意后,由项目部技术部门编制整改方案或技术措施,并由专业架子工进行整改和恢复。

20.施工过程发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存在缺陷或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项目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合格后,方能继续使用;对作业环境存在隐患部位,应立即撤出施工人员,确保施工生产过程安全。

21.对管辖范围的施工用电负有全部管理责任。临时用电设施安装、维护、检修及施工用电接线等作业,必须由现场专业电工进行操作,专业电工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__,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用电操作过程中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有权拒绝不符合规范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的用电设备,或违章使用临时用电设施等,从所辖电源设施、线路中拉接电源,及私接乱拉电源。

23.对自行携带或租赁使用的机械设备负有安全管理、操作和维护保养的责任,设备必须符合当地地方有关机具安全规范标准。并按规范标准进行验收和试运行,同时报甲方备案。

24.自行采购、租赁的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具备相关资质及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其安全有效,编制安装、拆卸方案,安装、拆卸单位具备相应资质,并报甲方备案。安装完成后,必须经相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并履行相关验收程序后,方准使用。保证操作人员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作业,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当地地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所承担施工项目的重大危害因素,制定专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演练并报甲方备案。

26.按照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每天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每周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不少于1次的联合检查,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甲方报告。

27.按照当地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和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按照甲方统一安排,参加全国、当地地方政府及甲方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28.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电源箱、消防设备、中小型机具等)前,应与甲方办理相关验收移交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和管理。承担在使用期间由于使用和管理不善,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和设施、设备的损坏所产生的经济损失。

29.服从甲方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各项安全、绿色文明施工活动开展工作。负责所辖施工区域内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并达到文明四区标准。

30.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低压架空线和通信设施、设备、文物的保护。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问题或情况不明时要采取停止施工的保护措施,并及时向甲方汇报。

3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立即向甲方报告,及时启动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及时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现场。并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或者隐瞒不报、谎报,否则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和经济责任。

32.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乙方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相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并负责处理善后事宜及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33.乙方自有车辆和各类机械的应有专人进行管理;所租赁的车辆及各类机械(挖掘机、吊车、运输车、送货车辆)等必须签订相关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并索要相关证照,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因此造成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违规、违章处理。

一、安全违章处罚条款: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作业行为、安全管理缺陷及隐患整改不力行为进行处罚,乙方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安全处罚。处罚标准按照甲方上级(公司)及甲方有关违章处罚规定执行。

2.因乙方原因引起和发生的属地地方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对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等罚款处理,甲方将加倍转罚到乙方,并视情节追加2倍处罚。

3.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北京市资质动态监管记分事件,甲方将视情节每被有关部门记一分,给予乙方5000——10000元罚款处理。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善等原因,影响甲方各项安全、绿色文明施工活动工作开展,甲方视情节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

5.因乙方原因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电气设备事故或脚手架坍塌事故等,甲方视情节给予乙方10000——50000元经济处罚。

6.因乙方原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等,甲方将视情节给予严厉处罚,处罚金额50000——100000元。由此引起和发生属地地方政府和上级各有关部门对甲方的经济处罚,甲方将加倍转罚到乙方,并视情节对乙方追加2倍的经济处罚。

第五部分附则。

一、其他未尽事宜以补充条款形式进行,补充条款作为本协议书部分内容一并执行。

补充条款:

二、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两份。

三、乙方进场后签订本协议,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分包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附件:《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附件: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1目的。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实施、监督考核,及时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防止职业病发生,确保员工职业健康。

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项目部/基层单位及分包施工单位的施工/加工现场。

3术语定义:

3.1职业病:凡是在生产劳动中由生产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广义上可称为职业病。

3.2施工企业常见的职业病危害作业:防水、油漆及涂料、电焊、砼搅拌、砼振捣、木材加工、石材切割、钢材切割、钻孔、露天作业等。

3.3施工过程常见的职业病:水泥尘肺、电焊工尘肺、苯中毒、电光性眼炎、中暑、手臂振动病、接触性皮炎、噪声聋等。

4.职业病防护措施。

4.1苯中毒的预防措施。

4.1.1采购使用无毒及含苯低的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

4.1.2加强材料库、施工现场作业场所的通风及卫生防护。

4.1.3进入现场作业区,应佩戴口罩、防毒口罩或呼吸防护器。当从事油料蒸气较高的作业时,应穿防护衣、戴不透水的手套。当皮肤被油漆、涂料及防水材料污染,应立即脱掉衣物进行清洗。

4.2电焊工的预防措施。

4.2.1电焊作业产生的危害主要有电焊粉尘及有害气体(氧化锰、臭氧、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4.2.2采购使用低尘、低毒、符合国家标准的焊条。

4.2.3电焊作业时,应佩戴能够阻挡紫外线的防护目镜或面罩,穿长袖衣裤、绝缘鞋、避免烧伤,环境要通风。

4.2.4长期吸入电焊烟尘可引起电焊工尘肺,严重的可造成肺气肿或支气管扩张,电焊作业人员应定期体检,拍×光片。

4.2.5电焊作业人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离开作业现场后要清洗,不要在工作现场喝水、进食。

4.3粉尘作业防护措施。

4.3.1改革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尽可能降低或消除粉尘的飞扬。

4.3.2采取经济有效、易行的湿式作业,在生产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喷雾、洒水、湿式清扫等作业,防止施工现场的粉尘扩散。

4.3.3施工现场尽量密封作业,安装各类型的密闭罩等,以防粉尘飞扬扩散,同时要安装通风设备。

4.3.4上岗作业时要穿防护衣、戴好防尘口罩。下班后应及时清洗,彻底清除沾染在皮肤、眼睛的粉尘。

4.3.5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有结核性传染病、肺部疾病、高血压等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粉尘作业。

4.4预防高温中暑措施。

4.4.1进入暑期要合理安排季节期间的作息时间,开展预防高温中暑知识的宣传教育。

4.4.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患有高血压病、美尼尔综合症、颈椎病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做此项工作。

4.4.3如作业人员在管道和通风不良的环境内作业时,要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机械通风降温。

4.4.4夏季作业现场应备凉开水、绿豆汤、含盐清凉饮料等,配备清凉油、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防暑降温药品。

4.5振动疾病预防措施。

4.5.1改革工艺,取消或减少手持振动工具的使用。

4.5.2使用防震手套,安排适当的工作休息或轮替其他工作。

4.5.3患有心血管疾病、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周围心血管疾病的不宜从事振动工作。

4.6噪声疾病的预防措施。

4.6.1对产生噪声比较大的机械(电刨、电锯、切割机等)要进行维护,降低噪声。。

4.6.2如室内工作噪声较大,要安装消声设施,降低噪声。

4.6.4为了减少接触噪声工作时间,应定期轮换作业人员。

4.7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措施。

4.7.1在危险作业场所:如人工挖深坑、地沟、地下道作业为防止发生缺氧窒息事故,作业前应用检气管检测一下作业地点空气氧的浓度,正常时方可进入工作地点操作。

4.7.2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作业场所应划定并标出警示牌,在危险区不得安排其它作业。

4.7.3高浓度的作业场所,应及时停止作业,离开现场,采取通风措施,直到刺激作用消除为止,方可继续作业,或必须佩戴防毒用具进行操作,不要一人单独进入操作现场,应有人监护,以免发生意外。

4.7.4作业人员一旦发觉头疼、胸部压迫感、恶心时,应立即脱离有害作业环境,到空气新鲜的地方。

甲方:乙方: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安全协议

协议单位:

甲方:

乙方:

工程的a、b标段,分别由电建一、三公司承建。目前工程在#1与#2除氧间,侧煤仓与#2炉架,烟囱与#2电除尘,#1、与#2主厂房等的临界作业面有较大高差,存在垂直交叉作业的安全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大唐南京电厂一期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年月日监理组织的“安全专题会议纪要”,公司双方特地签订a、b标段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安全协议如下:

第一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充分认识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的危险性和安全范围,主动实施以错时施工为主的施工方案,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条:双方在进入该区域的高处或低处作业之前,必须填写“工作票”,并交给监理土建专业组协调,在对方签字认可返还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公司高处作业,按照高空临边作业的防护规定,设置好安全隔离、安全警戒标志、安全警戒线,加强安全监护。

第五条:公司低处作业,要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加强安全监护。

第六条:双方要有专人检查各自在临界作业面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验收签字合格后投用。

第七条:双方加强临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高处抛掷物料和落物;防止低处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在有危险的情况下继续作业。

第八条:双方积极认真地为实现大唐南京电厂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目标而努力。对协议不足之处或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可向监理和业主提出协调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公司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公司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一份,监理、业主各一份。

协议单位(公司公章)协议单位(公司公章)。

代表: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保证施工秩序,防止人身设备等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签定安全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二、施工项目:

施工起止时间:___________。

三、保证双方职工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是我们双方领导的职责,对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双方都要严格执行,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执行裕泰的安全规程及本工程的安全措施。

四、乙方若违反裕泰安全规定,发生安全伤害事故,每发生一次从工程款中扣款500—1000元。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视情况加倍扣罚。

五、乙方在进入甲方工地施工前,应首先向甲方提供施工项目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对施工过程中因乙方私自换人而未及时进行安全教育,一经查出要责令停工接受教育处罚,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给予从重处罚。

六、乙方要严格执行、遵守所在区域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听从指挥,不得串岗。进入非施工区,动用能源开关,按钮等设施需经甲方有关单位批准,乙方若有违规违纪现象或不安全因素,甲方有权制止和停止施工,不听劝阻,按裕泰规定给予罚款。

七、甲方应向乙方现场负责人交代施工现场可能遇到的危险与涉及到安全的问题(包括带电线路、设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管网等)而后乙方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不清楚现场状况不得擅自施工。

八、乙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的电源由甲方指定,指定电源以上的线路的安全问题,由甲方负责;指定电源及以下的线路架设和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应时时注意现场环境变化,并有针对的,分步骤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施工要分步集中,全过程专人监护,乙方工程施工安全方案与措施必须报甲方。

十、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穿戴齐全劳保用品,正确佩带安全帽,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施工作业和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定》和《工厂安全卫生规定》。电焊操作严禁在其它介质和设备管道上引燃电弧,并具备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电焊用的接地线不允许通过运行的管线设备构成回路,应在焊件本体直接连接,焊把必须铜质电缆软线,严禁代替,违者按规定罚款。

十一、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遵守甲方现场的有关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施工,不得到施工无关的场所逗留或擅自动用设备。

十二、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施工中确定的安全措施的落实,并负责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签认违反规定的裁决和罚款通知。

十三、乙方必须建立安全机构和安全管理网,明确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并不断开展安全教育和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问题要认真对待,按规定时间落实,施工中因乙方造成的人身伤害及其它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只配合抢救和参与事故分析。

十四、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以便于及时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迅速可靠的联系电话,若甲方发现问题在24小时之内,按乙方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未能联系到乙方,则按乙方违章一次处理,乙方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

十五、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自然失效。

十六、本协议共3面,十六项内容,若对本协议没有异议,请按要求填写好各项内容,最后甲乙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协议生效。

甲方现场安全员:___________乙方现场专职安全员:___________。

甲方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_乙方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外来施工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工程项目名称:

为了确保本工程项目施工(安装)安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杜绝施工(安装)过程中发生各类事故,保护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对本工程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规定如下:

1.甲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1权利:

1.1.1有权审查乙方相应的施工(安装)资格证书。

1.1.2有权同意或否决乙方的分包方案。有权对乙方的分包商资格进行审查,对经审查认为不合格的分包商,有权提出撤换指令。

1.1.3有权对乙方施工(安装)现场的设备、设施、建(构)筑物安全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指令。

1.1.4对在现场安全工作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安全管理负责人,有权提出撤换指令。

1.1.5甲方对乙方施工(安装)现场的“三违”现象,有权处理。

1.1.6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政府经济、刑事处罚的,甲方有权决定单方面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工程承包合同及本协议,而无需承担任何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赔偿。

1.1.7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情况,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1.2义务:

1.2.1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1.2.2施工(安装)现场有两个以上单位交叉作业有可能危及对方安全或影响施工(安装)进度时,甲方有义务统一协调管理,督促双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1.3责任:

甲方负责向乙方如实告知根据甲方能力所知的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要求乙方制订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预案。

2.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2.1权利: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上述1.2.1条所述的技术资料。

2.2义务:

2.2.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必须保密,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向外透露,施工(安装)完毕后,应及时退还甲方。

2.2.2乙方有义务配合、服从甲方对施工(安装)现场的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无条件进行整改。

2.3责任:

2.3.1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施工(安装)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3.2在编制施工方案和网络进度时,安全措施和事故预案必须同时制定。

2.3.3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台帐。

2.3.4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生效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开工时间、工程量、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安全责任人报告甲方安全管理部门。

2.3.5接受甲方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2.3.6对本单位的施工(安装)区域现场设备设施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负责,对施工(安装)区域的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状况负责,并负责事故统计上报和调查处理(或参与协助调查处理)。

2.3.7乙方施工(安装)人员在乙方施工(安装)区域内因违章操作,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按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事故处理。

2.3.8乙方对施工(安装)区域现场在施工(安装)开始前已有或毗邻建(构)筑物、设备、设施、地下管线(网)或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损坏赔偿责任。

2.3.9乙方不得将工程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安装)单位或个人。

2.3.10乙方经甲方同意将工程分包后,须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专项协议,该安全专项协议中分包单位的安全责任义务的程度不得低于乙方在本协议中的安全责任义务。乙方就分包单位的施工(安装)安全负责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3.11乙方与相邻的单位同时施工(安装)或交叉作业,有可能相互危及对方施工(安装)时,应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及责任划分,配专人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2.3.12乙方施工(安装)区域的施工(安装)设备、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危险有害气体或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警示标志符合国家标准。

2.3.12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规范开展现场作业,文明施工,保障施工全过程中的作业安全。

2.3.13乙方应加强作业现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配备现场作业所需的应急资源,并加强培训和演练。

2.3.14乙方应为作业人员办理相关保险。

2.3.15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关键人员,关键人员离开现场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3.16乙方更换施工人员必须告知甲方,由甲方进行入厂安全培训后方可作业。

2.3.17施工(安装)现场暂时停工的,乙方须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

2.3.18乙方必须服从本工程项目监理和甲方对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

2.3.19乙方施工现场发生事故的,应立即报告监理和甲方。若发生一般(1-2人死亡或1-9人重伤)及以上事故,乙方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报告当地政府。

2.3.20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政府经济、刑事处罚的,乙方承担处罚责任,甲方承担法规规定的相应责任.。

以上内容是甲、乙双方在施工(安装)过程依据工程合同约定的安全职责,未尽事宜,双方再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此协议有效期与工程承包合同一致。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法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锅炉房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建设单位:(单位全称)。

参建甲方:(单位全称)。

参建乙方:(单位全称)。

参建丙方:(单位全称)。

参建丁方:(单位全称)。

甲、乙、丙、丁四方参建单位现在区域内同时进行作业,甲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担项目施工,乙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担项目施工,丙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担项目施工,丁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担安装项目施工,现在四方都在内进行前期制作与安装,为保证各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加强安全管理,避免交叉作业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确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之规定:“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与协调”现经多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以共同遵守,确保安全生产。

一、多方工程简况及存在的干扰问题。

二、多方有关责任人应建立相互联系的机制,确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下:

建设单位安全负责人:手机:

甲方安全负责人:手机:

乙方安全责任人:手机:

丙方安全负责人:手机:

丁方安全负责人:手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交叉干扰部位进行检查,及时协商解决由于相互干扰而发生的安全生产问题,如多方无法协调一致,则应报请监理帮忙协商解决。

各方应赋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足够的权限,保证其工作的正常进行。当人员发生变动时,应书面通知相关及监理单位、安监局安全办公室。

三、多方在交叉作业或发生相互干扰时,应根据该作业面的具体情况共同商讨制定安全措施,明确各自的职责,报监理审核后作为本协议的正式附件(下同),并按其规定认真实施,同时报监理和管理局安全办存档。

四、各方应做好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保护业主财产、周边建筑物及电力等设施的安全;被干扰方应积极配合做好人员撤离、设备防护等工作。

五、干扰方应向被干扰各方提供经监理单位审批的施工计划,被干扰方据此提前安排施工,以减少干扰所带来的损失;若被干扰方必须停工时,必须报告监理单位和建设管理局工程部。

六、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其工作面不能错开时,必须报监理同一协调,共同制定具体措施,按职责认真予以落实。

七、双方单位应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及时解决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问题,并尽可能为对方创造安全文明施工条件、文明的施工环境。

八、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一方是高处作业或高空作业时,应在下方设置警示标识,在施工作业前采取全封闭隔离措施,或设置警戒线并派专人警戒指挥,防止高空落物、滚石危及下方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九、各方应自觉保障道路交通和其他通道的通畅,不得随意占道或故意发难。凡因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封闭或管制的,必须报监理单位和工程部审批并及时处理。

十、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要进行焊接气割作业时,施工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作好防护,并配备合格的消防灭火器材,消除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焊接作业结束后,施焊单位必须及时清理焊割现场,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复燃,酿成火灾。

十一、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对各自敷设的用电线路,必须切实做好隔离和绝缘工作,敷设的电线必须通过双方工作面,应事先征得对方同意,同时,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性对电线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通知对方或设置警告标志加以注意。

十二、双方单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进行起重时,应考虑对对方工作得安全影响,并制定起重吊装安全措施经监理审核后,方可开始进行起重作业。

十三、双方单位有共同维护同一作业区域内安全文明生产的责任,必须做到施工场地文明整洁,材料堆放整齐且安全可靠(必须有防垮塌、防滑、滚落措施),设备通行、工作、停放场地稳定(必须防止飞石)。施工完成后做好场地清理,创造良好的环境。

十四、在多个单位的交叉作业区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本单位负责人及多方联系负责人(涉及双方的事故)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十五、对于事故的调查处理,一般事故,有事故方进行调查处理,涉及双方的由双方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意见如有分歧时,可请监理协调解决;重大事故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根据事故调查处理的实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落实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根据事故调查认定,事故责任方应依法承担相关事故损失。

十六、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出现新的情况,施工各方应及时会同监理单位共同协商调整,补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和安全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

十七、本协议一式多份,当事方各执一份,报监理单位和安监局各一份存档。

十八、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责任各方必须认真履行,监理单位应认真监督执行。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

项目安全负责人:(签字)。

时间:

容器建设交叉作业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简称借款方)。

_______(简称贷款方)。

借款方在____年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资金,经贷款方审查,同意给予贷款。

为明确双方经济责任,控制年度投资,双方除遵守___号临时借款协议外,特签订本年度合同。

第一条借款方根据批准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元,用于__建设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预计分季用款:一季____元;二季____元;。

三季____元;四季____元。

第二条贷款利率为年息___%,计算复利。

第三条年度中间,国家调整基建投资计划和利率等,本合同应作相应修订和补充。

第四条建设期间或项目竣工后,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总额包括本合同的借款额。

借款合同生效后,本合同同时失效。

第五条本合同正本2份,签字双方各执1份,副本__份,报主管部门,总、分行各1份。

借款方:(公章)。

贷款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及账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锅炉房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工程名称:

甲方(总包):

乙方(分包):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

和强化“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加强安置房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及环境影响事件的发生,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职责,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和企业ci管理要求,核查乙方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乙方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二、审核乙方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三、监督乙方针对其施工内容、工艺要求制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核实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监督乙方管理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

四、按照乙方呈报的进场人员花名册,对入场人员进行公司级、项目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

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控制检查中,对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检查时有权纠正任何违章行为,并勒令其整改,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严重事故隐患,立即责令停工,直至满足安全施工条件后方可复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处罚。对于严重不服从甲方管理,野蛮施工者,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对乙方自带进入施工现场的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必须合格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大型机械设备乙方必须出具安拆专项方案,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正确安装、使用和拆除。

七、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按规定程序立即报告有关部门。按规定予以调查、处理。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接受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监督,严格遵守国家、地方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参加甲方的安全生产会议,执行会议决议。按照甲方企业ci要求,建立、维护统一的中建ci形象。

二、建立工地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__]91号]要求,本项目需要乙方配备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三、负责编制本项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作业前,报甲方进行审核备案。

做好对施工现场内作业活动的日常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定期向甲方报告检查情况。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解决处理,并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应当立即制止;对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应按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

四、对本项目的施工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如实向甲方备案;有人员调整时,要立即书面上报甲方。组织施工人员入场作业前的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周岁的童工。经现场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身份证明和三张近期照片,到甲方安全部办理施工作业胸卡,凭胸卡进出本项目施工现场。必须无条件地服从甲方警卫人员的检查。

五、配备的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机械操作工、吊篮操作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要及时报甲方核验。

六、负责本单位作业班组的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种变换的安全教育。下达施工任务时,应进行有针对性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发生交叉作业时,应先报告甲方统筹协调,并派专人进行监护。不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不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合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七、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进场作业人员按照岗位和工种进行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具的配置,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严禁没有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上岗进行作业。

八、自行配备机具、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等,应向甲方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资质、合格证书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检验证明。需要在现场进行技术指标、安全性能实际检验的,必须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设备、设施。

九、必须配备专职临电电工。施工作业需要连接电线线路时,必须由专业的电工完成。严禁非专职电工进行电气连接作业。机具、设备的电源线路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拖地使用。

十、如自行搭设或使用甲方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按照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加强管理;经验收合格的脚手架,不得随意拆改。在建筑楼内施工时,对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设施要爱护,不得随意拆改、毁坏;工作中确实需要拆改,须报甲方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拆改;作业结束或下班休息时,必须及时将安全防护设施恢复固定好。

十一、乙方动火作业,或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进行作业时,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设立安全消防责任人和作业监护人,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作业前,向甲方提出动火申请,得到书面批准后,方可操作。进行电气焊作业,配备的电气焊设备应完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作业前,及时向甲方进行动火申请,作业中应清除作业区域内可燃、易燃物,配备专职看火人和灭火器材,作业后检查作业区域内却无火源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严禁私自拆改、毁坏、挪用甲方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

十二、乙方应根据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必须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加强季节性施工的安全管理。暂停作业时,乙方应当做好现场保护。

十三、乙方应根据甲方管理要求,实施有关环境管理措施及节水、节电、节材措施,实行绿色施工、节能降耗。减少本单位、本施工区域的污染源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本单位、本施工区域噪声、固体废弃物、污水、有毒有害气体等重要环境因素达标排放。施工垃圾随产生随清理,严禁从楼层高处向下方抛扔施工垃圾。

十四、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住宿和饮食的安全教育。宿舍内不得私自乱接高压电路,严禁卧床吸烟;不得聚众赌博、酗酒,不得传播黄色影像刊物。自建食堂必须办理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健康知识培训证和身体健康证;采购食品必须到正规商店,严禁购买路边商贩的食品。

十五、加强对施工人员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教育。出行必须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和社会治安条例。严禁有偷拿、盗窃、破坏的不良行为事件的发生。

乙方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教育本单位职工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反安全纪律、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或有关投诉,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其责任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

外来施工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顺利完成商定的建筑工程,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工程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马扎梁榆横电厂。

工程名称:#2主厂房。

承包内容:清理基层、内墙涂料、脚手架搭拆、清理现场等。

结算价格:乙方包工包料(不包面漆),内墙涂料27元/平方米,搭拆钢管架每平方米扣除4元,不包含脚手架。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合理的工程进度要求组织施工。

1、使所承包的工程符合施工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合格要求,每道工序搭接必须通过甲方技术人员或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后出现起皮、空鼓等现象应立即主动无条件返工、处理。

2、施工工序要求:

(1)基层腻子必须最少不得少于二遍,腻子层必须平整、坚实、牢固、不起皮;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

(2)墙面在涂刷面漆前必须涂刷一遍底漆。

(3)涂料面层必须按甲方提出的正规施工工序进行施工;涂料的涂刷必须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颜色必须均匀一致。涂刷面漆时,等第一道面干燥后,方可施工第二道面漆。

(4)施工主要工序应满足以下程序。

基层处理、找平——墙面、顶棚刮腻子——打磨平整、保养——涂刷封闭底漆——第一遍罩面涂料——第二遍罩面涂料。按打下的样板施工,按样板交工。

甲方按月进度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70%的'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结算款的余款。

(一)甲方负责:

1、施工所需的水电引入施工现场。

2、负责现场技术交底及质量跟踪检查,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乙方负责:

1、新进场人员必须按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按甲方的质量要求、工期要求、技术要求施工。

3、按甲方的安全要求,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发生人为的质量、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服从甲方领导和指挥,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制度。

1、若不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时间完成,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3‰进行罚款。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工程转包他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民事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5、若甲方无故损坏乙方的材料或成品,照价赔偿。

6、本工程完工后交验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返工损失。

1、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以及人身安全工作。乙方必须在进场前将施工队人员名单提供给项目部备案,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保护,操作层外架必须铺脚手板,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的正确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进入工地,必须带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酒后施工,施工用水用电必须遵守工地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土建方工地的各项规定、规范。不按上述要求遵守的,由此导致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及厂内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领导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乙方必须在现场设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施工安全,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如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自己麻痹、疏忽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竣工验收清算后,本合同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签字):

高空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协议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安全网络体系,达到全面创优规划,确保作业人员现场的安全操作,实现安全零事故。项目部对各部室及施工部位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书。

1、?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活动,自觉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度、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到每个人都能够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从安全指导,维护现场一切安全消防设施及安全标示、标牌。不得擅自拆改或挪用。

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本岗位作业规范。

5、?严格执行安全消防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用电、用火制度,不随意动用消防器材。

6、?同事间团结合作,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做到“三不伤害”。

7、?遵规守纪,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指挥、违规作业、拒绝违章命令。

8、?搞好施工现场、生活区、宿舍卫生和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

9、?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遇险情可撤离现场或采取果断有效措施。

10、?切合实际,提出有利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合理化建议。

保证人(签字并盖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交叉工程施工作业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租机范围及内容甲方租用乙方钻机两台,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及施工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包安全按期完成甲方分配的成x任务。

二、甲方责任。

1.乙方进场前,做好场地的三通一平;

3.协助解决工人住宿。

三、乙方责任。

1.根据施工要求,保证质量、包安全,按甲方要求的工期完成钻孔;

2.做好施工原始记录;

3.按照甲方的进度计划施工,服从甲方驻工地代表的管理;

4.严格把好质量关,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费用自理;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责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按照现行有关规范要求及施工设计图施工。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1.成x按元米计价,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该单价不含税,乙方只向甲方开具收据。成x用的泥粉及套管由乙方负责承担费用。钻孔穿导墙和旧桩基础时,给予补偿,补偿原则为:甲方与业主协商后,其补偿金额的全部支付给乙方。

2.乙方全部钻机进场开钻后,甲方按每台钻机________元支付预付款。

3.锚杆施工进度达到50%时,甲方再按乙方已经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支付进度款。

4.工程完工后,甲方支付乙方完成工作量的________%,但此时应扣除已经支付的款项。尾款在________个月内结清。

5.乙方不负责施工用的水、电费用,但水、电表由乙方提供并按甲方的要求安装。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交叉工程施工作业协议书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发包方(简称甲方):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二、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

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

三、承包方(简称乙方):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四、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

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五、社会监理:

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六、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七、设计单位。

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八、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九、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十、工程。

《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十一、合同价款。

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

十二、经济支出。

在施工中发出,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十三、费用。

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十四、工期。

甲方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十五、开工日期

《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十六、竣工日期

《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十七、图纸。

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十八、施工现场。

_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以施工的场地。

十九、书面形式。

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二十、不可抗力。

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二十一、赔偿金。

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二十二、质量缺陷。

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二十三、协议条款。

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二、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一、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那么使用汉语普通话。

二、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三、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四、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五、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图纸。

密工作。

二、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三、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用。

四、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一、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复等,并如约履行约其它约定的义务,否那么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二、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三、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一、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二、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甲方工作。

一、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并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二、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那么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三、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乙方工作。

一、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护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九条进度计划。

一、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备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第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二、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应共同遵循。

三、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延期开工。

一、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条件开始施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那么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暂停施工。

一、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二、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三、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工期延误。

一、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二、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复,逾期未答复那么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二、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三、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份数及生效日期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

建设单位代表:___________施工单位代表: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吉林省吉林市高空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做好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决定》、《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同时依据甲乙双方合同要求,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业主方:

第二条、工程项目期限:

自年月日至本工程结束。

甲方进行开工前的安全确认,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准许施工。

第三条、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见附件)。

乙方应参照危险源清单落实控制措施,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安全施工。

第四条、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紧密配合、相互协作,及时告知作业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第五条、甲方发现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施工;对多次(即累计3次或连续2次)违章、严重违章的人员和单位,有权按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第六条、乙方需提供国家及行业认可的安全资质(包括专业设备资质),乙方上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相关资质证件复印后交甲方安委会备案。

第六条、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合同总金额进行抵押。风险抵押金的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乙方根据合同金额到新疆雪峰爆破工程有限甲方财务部缴纳风险抵押金。

第七条、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单位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工程设计等有关资料,乙方需遵照执行。

第八条、甲方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或警告。有权对乙方的施工安全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安全整改、警告及对安全质量问题进行50000元以内的违约金处罚,其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九条、甲方财务部根据项目部、安全监察部出具检查及事故扣款单对施工单位安全保证金进行相应扣减,扣减金额纳入甲方安全经费,安全风险抵押金扣减完后,乙方必须及时进行补交。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未扣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经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无息退还乙方。

第十条、对安全生产管理突出的施工单位,项目部及安全监察部报甲方安委会同意后,可用安全经费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施工生产作业区进行安全管理。未经允许,乙方人员和设备严禁进入作业区。

2.甲方对乙方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现象,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有权对在规定的整改时间不能解决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对问题严重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停产整顿。

3.甲方应派现场经验丰富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乙方安全生产协调管理。

4.甲方安全管理部门对乙方的安全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及时协调,纠正乙方作业区域内存在的安全隐患。

5.考核:

1)凡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万元;。

2)凡发生一人次重伤事故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万元;。

3)凡发生一人次死亡事故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万元;。

5)职工上岗前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经甲方安全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__元。

6.甲方有义务参加乙方抢险救灾和事故抢救。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2.乙方是甲方外委单位,同样遵循业主方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因乙方原因被业主方考核的由乙方完全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其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负责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场前,做好本单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其他各类教育,并及时组织受教育人员的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乙方还必须对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并留下教育资料存档。乙方需将对工人开展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记录在完成考核后三日内,报甲方专职安全员备案,并留书面记录,甲乙双方分别留存。乙方未按照规定对施工工人开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报上述资料,发生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施工现场有隐患,威胁施工安全时,甲方有权停止其作业。因此延误工期,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对乙方安全工作严重不负责或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有权建议给予处分、撤职或调离岗位。如乙方不执行,则甲方有权将其逐出甲方施工辖区,直至终止与乙方的工程承包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5.乙方进入施工前,必须向甲方提供准确的现场施工工人名册及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给甲方备案,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队伍组织及特种作业人员发生变化,必须提前向甲方书面征询,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为本项目所派遣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并在全部工作期间持续的进行上述保险,并为全员参加工伤保险及缴纳费用。乙方必须对进入甲方施工现场的工人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乙方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若事故者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册不符合,不论甲乙双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接受甲方的安全质量检查,并对其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承担施工作业活动中的安全、卫生、环保等责任。

7.乙方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按甲方规定参加甲方与业主方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和其它有关安全工作会议。施工人员必须按甲方规定组织好每班班前会、现场开工安全确认及每周安全活动,并保留相关记录,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

8.乙方必须指定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协调,同甲方协调安全管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乙方盖章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施工现场出现属于乙方施工责任范围内且需甲方帮助解决的事故,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配合和帮助,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驾驶司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在多单位同一作业区或交叉作业时应采取轻、重车辆分道行驶,尽量避免车辆交叉行驶,在交叉和联合作业时,乙方应配备专人监管。本工程所有拉土车辆必须有车辆保险,且每台车辆灯光必须完整,在施工现场内外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均与本项目部无关,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在拉土期间车辆四周必须封闭好,禁止漏土、掉土;禁止使用黑车拉土;在挖土过程中,发现古墓、棺木要及时暂停施工,要妥善做好保护,及时汇报甲方或业主方视情况处理。

10.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电器设备,未报请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进行检测是否合格后即行使用,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伤亡事故的,或乙方人员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动用、乱开甲方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乙方不按规定施工,发生质量事故或者影响业主质量达标事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赔偿责任。乙方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酿成事故给甲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非甲方原因发生的任何事故,造成的任何社会责任(包括家庭责任、政府追究责任等其他社会责任)均由乙方自行处理并予以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任何影响的,乙方应无条件在第一时间消除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影响,同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12.凡是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凡由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和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直接以及间接损失,发生的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3.乙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因施工生产需要拆卸的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及相关方协商一致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拆除后,乙方安全负责人员必须对该施工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安全防护措施的拆除必须留存双方签认的书面记录。乙方对本单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护措施所造成的伤亡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意外责任。

1、凡是在乙方管理范围内发生的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或施工现场发生各类伤亡、重大非伤亡事故时,因事故引发的罚款及赔偿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因此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3、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如实地将事故报告甲乙双方单位和建设单位;乙方负责按国家规定,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发生事故时,甲乙双方有抢险、救灾义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按照现场施工安全技术要求监督乙方施工。

凡因乙方原因发生事故的,以相关管理单位的处罚为准,乙方负全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请所在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裁定。解决不了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各执两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调解决。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锅炉房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区域施工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未经落实不得进行施工。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发现有缺陷及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施工作业场所,所有存在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及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马道,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雨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立即恢复。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交叉作业时,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防护层。

锅炉房施工交叉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明确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协议。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系统。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对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统一协调、统一监督,将乙方的安全纳入甲方的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3、有检查、指导乙方安全生产的权利和责任。当乙方违反甲方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时,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组织制定并实施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组织实施事故救险。一旦发生灾害事故,及时通知事故波及范围内的乙方人员撤离险区,并尽力为乙方抢救伤员提供救护、医疗便利。

5、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在由乙方统一管理,按照“统一制度、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四统一原则,由甲方依照有关规定监督其岗位设置并进行监管。

7、按照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程序,对乙方涉及安全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进行审批并备案。

8、对乙方发生的“三违”现象,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9、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整改。

10、若发生事故,积极协助乙方进行安全救护外,还应协助乙方保护事故现场,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关有权参与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2、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乙方为施工安全责任主体,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

3、参加甲方的生产调度会、安全例会,“一通三防”例会、工程技术人员专题会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参加的安全方面的会议。

4、投入工程建设的安全设施要齐全可靠,设备运转要安全完好,安全设施要确保正常使用,有正常的检修制度,并且教育职工爱护矿井安全生产设施。

5、负责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入井人员应办理入井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负责掘进工作面及其区域内的有关安全设施的建立、使用和维护,并设置必要、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保证正常安全生产所必须的通风、供电、运输、压风等生产系统的安全可靠。

8、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9、乙方发现事故隐患和灾害事故时,必须及时向甲方汇报,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10、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向甲方如实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时间;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三违”现象,要有具体的奖罚办法。

12、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措施要及时报甲方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三、责任处理。

(2)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之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

(3)未在其负责的区域内建立有关安全设施,并未在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必要、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4)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隐患的。

2、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造成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除限期整改外,并按500~5000元/处进行现金罚款。

3、对查出的“三违”人员,对其本人给予100~500元现金罚款,情节严重时,另对其所在项目部处500~20__元现金罚款。

4、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甲方应积极协助救护,其医疗及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原因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损失,其费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事故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5、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标准化检查不达标,甲方不予验收工程,并对施工项目部进行罚款。

四、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解决。

2、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时,由上级主管部门协调。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外来施工承包商作业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顺利完成商定的建筑工程,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多次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工程地点:陕西省榆林市马扎梁榆横电厂。

工程名称:#2主厂房。

二、工程劳务承包内容及范围:

承包内容:清理基层、内墙涂料、脚手架搭拆、清理现场等。

三、承包方式及工程结算:包工包料。

结算价格:乙方包工包料(不包面漆),内墙涂料27元/平方米,搭拆钢管架每平方米扣除4元,不包含脚手架。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合理的工程进度要求组织施工。

五、工程质量:

1、使所承包的工程符合施工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合格要求,每道工序搭接必须通过甲方技术人员或项目经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后出现起皮、空鼓等现象应立即主动无条件返工、处理。

2、施工工序要求:

(1)基层腻子必须最少不得少于二遍,腻子层必须平整、坚实、牢固、不起皮;腻子干燥后应打磨平整。

(2)墙面在涂刷面漆前必须涂刷一遍底漆。

(3)涂料面层必须按甲方提出的正规施工工序进行施工;涂料的涂刷必须均匀、粘结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颜色必须均匀一致。涂刷面漆时,等第一道面干燥后,方可施工第二道面漆。

(4)施工主要工序应满足以下程序。

基层处理、找平——墙面、顶棚刮腻子——打磨平整、保养——涂刷封闭底漆——第一遍罩面涂料——第二遍罩面涂料。按打下的样板施工,按样板交工。

六、工程价款支付:

甲方按月进度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70%的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结算款的余款。

七、双方义务:

(一)甲方负责:

1、施工所需的水电引入施工现场。

2、负责现场技术交底及质量跟踪检查,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乙方负责:

1、新进场人员必须按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按甲方的质量要求、工期要求、技术要求施工。

3、按甲方的安全要求,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发生人为的质量、安全事故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服从甲方领导和指挥,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制度。

八、违约责任:

1、若不按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时间完成,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3‰进行罚款。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工程转包他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民事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责任由甲方负责。

5、若甲方无故损坏乙方的材料或成品,照价赔偿。

6、本工程完工后交验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并承担返工损失。

九、安全责任:

1、乙方在施工期间做好现场防火、防盗以及人身安全工作。乙方必须在进场前将施工队人员名单提供给项目部备案,施工期间,乙方应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安全保护,操作层外架必须铺脚手板,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带的正确使用符合相关规定。进入工地,必须带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不得酒后施工,施工用水用电必须遵守工地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土建方工地的各项规定、规范。不按上述要求遵守的,由此导致的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随时接受甲方及厂内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服从甲方领导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乙方必须在现场设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施工安全,不得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如因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自己麻痹、疏忽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竣工验收清算后,本合同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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