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合作协议(优秀14篇)

时间:2023-11-21 00:04:37 作者:书香墨 分公司的合作协议(优秀14篇)

合作使得单位或团队内部的成员能够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如果你正在面临合作的挑战,不妨参考下面这些合作范文,或许能够帮助你解决问题。

分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方:(以下称总公司)乙方:(以下称分公司)。

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目标,决定拓展川、渝、黔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成都市成立,并与乙方合作经营川、渝、黔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调,就成都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模式:

1、在成都市成立成都市分公司,开展川、渝、黔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成都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独立经营的,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成都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成都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川、渝、黔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总书记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总书记负责协。

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二、项目动作与管理: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三、财务管理: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2012-2016万/年人民币;分公司从2012年起协助总公司申办文物修复资质,若分公司帮助总公司申办成功从文物修复资质成立之日起总公司将经营及项目管理费调整为万/年人民币至永久(双方接触合作关系为止)。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四、目标考核及风险措施: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五年,自月日起计。五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文物修复资质申办成功以后双方应立即按照第三条第一项执行)。

六、合作关系的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展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七、债权与债务: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成都市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八、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成都市仲裁部门仲裁。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分公司负责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分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为建立、稳定、规范的合作关系,以“平等、自愿、互利、诚信”为合作原则,为建设全方位,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总体框架1.甲方承担乙方的房租,内勤工资,社保。(见附表一)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尽量充足的保险产品,包括车险,非车险,人寿险,意外险(团体,个人)等等。3.甲方保险政策按照签约手续费在扣除税费后,统一点位之后,剩余部分总公司占比30%分公司占比70%(含房租、社保、人员工资、),70%金额小于零时,从第二个月的70%内扣除的比例进行结算,寿险按照公司寿险基本法进行结算。4.乙方根据本地区的市场情况,需积极完成甲方指定的业绩目标,提前向甲方提出有市场需求的产品、相应建议、增加险种、拓展市场。5.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总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允许销售甲方提供的保险产品以外的产品,一经发现有销售其他产品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停发机构负责人待遇直至解除合作协议,赔偿总公司损失。6.本地区经营情况与业务量挂钩,连续三个月未完成业务指标甲方将解除区域保护政策。7.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本着相互诚信,不允许在不同渠道转换业务,一经发现,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停发机构负责人待遇直至解除合作协议。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代理业务的承保条件及管理办法;3、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或者法律规定实施的代理或其他行为,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须的保险条款、费率、实务手续说明、管理规定及单证;5、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手续费;6、甲方应乙方要求,依乙方提供的资料,就乙方的代理人资格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依法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乙方有权就其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收取本合同规定的手续费;在发放手续费用时,按总公司规定的数额发放,不得高额发放。如有特殊需求需报总公司运营部批准,方可执行。3、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应以甲方名义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独立开展业务活动。4、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将保险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进行告知;5、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将投保人、被保险人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及其所掌握的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全面地告知甲方,同时不得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6、乙方所代理的保险产品出现理赔事项时,乙方应积极提供理赔材料,协助客户完成理赔。7、乙方在开展业务时,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保险机构或代理机构的商誉,也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通过甲方的雇员或其他机构谋求商业利益。

(三)本协议如需补充内容,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双方各备案一份,复印件无效。乙方兹承认签署本协议,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协议所列条款所包含的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____签定日期:_____________

成立分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分公司)

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目标,决定拓展天津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天津市成立,并与乙方合作经营天津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调,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模式:

1、在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________________分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________________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________________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书记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书记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二)项目动作与管理: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三)财务管理: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________________万/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向总公司交纳。________________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________________%向总公司交纳。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四)目标考核及风险措施: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起计。________________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

(六)合作关系的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七)债权与债务: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________________分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八)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 (公章)

成立分公司合作协议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区,设立甲方分公司,订立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乙双方出资情况

1、分公司由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万元,甲方出资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0%;乙方出资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0%。

2、甲、乙双方承诺出资须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前缴纳完毕,并在合作期间内不得随意抽回。

二、分公司的管理和分工

1、由乙方任甲方分公司负责人,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分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2、甲方派_______到分公司与乙方共同参与管理分公司,辅助乙方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与管理,与乙方有同等的决策权。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 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营业资质等法定依据,并办理分公司注册、备案等必要的手续,在 开设分公司。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_________分公司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办理设立手续。

4.在_________分公司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_________分公司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5.甲方提供外围用工单位渠道,确保乙方提供的合格人员的输送。

6.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

7.乙方在_________分公司设立和管理工作中遇到困难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给予乙方帮助,并应协助乙方做好分公司相关工作。

8.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不力或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甲方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设立_________分公司,并负责支付设立_________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为设立的工商费、手续费、办公费、公关费、差旅费等。

2.乙方负责_________分公司设立后的一切运营工作,并负责支付

_________分公司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并承担乙方经营期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

建筑分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投资______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分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各方出资分别:总投资______元整,甲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乙方占出资总额的______%。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______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__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______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__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公司登记之日起______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______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______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______份。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建筑分公司合作协议

一、合作方式与期限。

1、甲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设立分公司,任命乙方为分公司经理,全面负责广西中联华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兴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分公司人员由乙方负责聘用;。

3、分公司设立的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分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资金、费用及分公司人员的工资、保险等均有乙方承担;。

5、分公司经营范围与经营期限与总公司相同。

2、管理费收取方式为;(1、按公司经营收入的百分比收取,2、固定一年的费用。)。

3、管理费的结算日期为;(一次性或分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东兴分公司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3、甲方应当根据分公司的经营需要提供印鉴、证照、账户等;。

4、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及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5、甲方作为总公司,甲方负责刻制分公司所需公章。并且对分公司使用总公司证书及印章时进行审批。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总公司应及时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

6、如乙方行为违法,直接侵害甲方利益,甲方依据法律文书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主聘用公司工作人员;自主制定分公司运营所需的有关管理制度,所制定的管理制度与总公司的管理制度冲突时,应遵照总公司的制度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监理分公司合作协议

第一条:______________本合作协议是新公司注册章程的最基本指导文件。合作过程中,凡出现股东决策、经济纠纷、利益分配、增加股东、股东退出、商业保密、管理决策、权力分配、财务管理、公司解散等重大的决策,均以本合作协议为基础文件。本合作协议代表了合作的核心法律性合同,用来保护合作者利益。

第二条: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公司注册法律法规,制定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签订后,注册成立分(子)公司,出台正式公司章程。

第四条: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地为:______________

第五条:______________公司名字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成立后,服从的管理,经营内容与总公司保持一致、文化统一、产品统一。

第二部分:______________股东及股东会

第六条: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基本情况

姓名_______

出资人民币(万元)_______

所占股份比例(%)_______

_______公司拿出_______%的分红用来奖励高管人员,具体办法由股东会进行决议。

第八条:______________股东权利:______________

1.选举或被选选举董事、监事;有才干的股东,可以参与日常经营管理。

2.根据本协议召开股东会,监督日常管理与财务管理。

3.具有分红的权利。

4.分子公司的总经理再开设子公司时,可以享有%的注册股,注册股权利同原始股东。

第九条:______________期权股股东义务:______________

1.在本公司合作两年以上。

公司经营破产时

全部股东通过表决时(1%表决权)

3.股东合作决心与行动是合作成功的前提,所以乙方需要投入足够大的精力、时间作为必要的公司前期运作支持。

_______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甲方不得抽回资本、不得无故退出合作。

5.合作双方本着互信的原则,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不得从事与本合作相近或相似性公司的合作(如到同行业竞争对手公司进行原始股东的合作)。

6.股东应以为愿景,以为经营目标,实现企业发展。

家以上,利润在________万元以上的,可以进行增股。

2.增加股东股权不高于4%,原始股东的股本进行整体降低。

3.增加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具有股东的合法性。

4.增加股东享受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公司成立后,需向股东备发股东入资书,入资书包括股东实际资金、比例、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基本情况、身份证号、住所等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______________公司成立后,公司备案股东基本情况表,所有股东实际资金、比例、期权奖励情况,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基本情况、身份证号、住所等相关内容均需备份。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__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由位原始股东组成。增股后,股东会根据选举情况进行相关调整。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__在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时,需要由股东股权(股份比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重大管理决策、项目变更、经营性质变更、预算方案等需要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退出需要全部股东通过。

1.股东对(企业自行定义)发生意见分歧时,由股东核心决策人进行决策。

2.股东选举或表决无法达到三分之二时,由股东核心决策人进行决策。

3.重大项目的评估与决定。

4.重要核心干部任免。

5.企业文化与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

第十六条:______________选举为股东核心决策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部分:______________董事、董事会及监事

第十七条:______________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出任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选举为执行董事,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______________董事权利:______________制定计划、制定制度、负责日常经营、预算管理、战略执行、组织机构建设等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______________董事对外签订重大文件,宣布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十条:______________董事任免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______________公司设立监事一名,负责全公司的各种事务的监督,并有权召开临事股东会。选举为监事。

第四部分:______________公司项目

第二十二条:______________公司项目为。

第二十三条:______________公司的愿景

基本愿景:______________

企业文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奋斗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______________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

第二十六条:______________公司产品的变更与发展,根据实际的市场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五部分:______________公司管理

第二十七条:______________由于公司经营的特殊性,总公司采用子公司制,所有子公司由总公司控股。

第二十八条:______________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负责日常管理事务,选举为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______________公司采用总经理一支笔运作,所有的财务支出、行政指令、干部任免文件颁发、出差指令、财务报销、人才聘用、活动举办、计划目标由总经理负责。其中财务支出权限为________万元以下,并能提请任命总监级以下人员。

第三十条:______________总经理每月按要求完成董事会的目标,向董事会负责汇报工作,每月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三十一条:______________总经理可以由股东身份人担任,也可以由职业经理人担任,评价标准为实现目标的实力与品行。

股份为6%

股份为1%

股份为3%

第三十三条:______________总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具有三个特点:______________负责项目决策、负责分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总监的任免、财务直接管理。

第三十四条:______________高级管理者、财务管理者、活动管理者、公司总经理等各级工作人员,需要经过系统培训后,发培训结业证书方可进行工作岗位工作。

第三十五条:______________公司管理中的股东要求

1.经过选拔具有管理能力的股东二年内不得退出经营运作。

_______公司发展前期,股东应把实际精力投入到新公司的发展上。

_______公司股东不得进行权力谋私,不得利用经营项目进行私人利益交易。

_______公司股东的目标一致,股东不能小富即安,降低公司的发展目标与愿景。

_______公司股东应财务节俭,不得私费公报,公费私用。

_______公司股东应提供所有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资源,以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_______公司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

_______公司股东应整体代表公司,不能以个人名义与公司二次项目合作,同进

_______公司股东之间不得结党。

公司股东出现以上情况,要进行严厉性处罚。

第六部分:______________财务管理与财务监督

第三十七条:______________公司财务管理的管理权归董事会。财务管理每年董事会提供现金情况表、资产负债表、财务说明书、纳税情况表等相关法律。

公司选举进行财务的直接管理者

第三十八条:______________董事会代表股东进行财务人员的任免。

第三十九条:______________财务人员代表公司,不得私吞公司财产,不得与分公司经理及其它人员合伙诈骗公司。

第四十条:______________财务人员需签订商业保密书、亲人联系表、担保书。

第四十一条:______________每年利润分配时,公司应把%左右的资金用来公积金、公益金及公司的再发展上。

第七部分:______________解散公司

第四十二条:______________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______________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四十四条:______________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四十五条:______________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______________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七条:______________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八条:______________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四十九条:______________财产清偿顺序如下:______________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条:______________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______________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八部分:______________声明

第五十二条:______________本协议是合作事宜的一切法律性合同,是解决争议的基本文件,投资人己同意上述条款。

第五十三条:______________由于现行注册章程模版都是由工商局提供,投资人出现经济争端时解决的顺序为:______________1、国家法律,2、本协议,3、公司章程。

第五十四条:______________本协议具有保密性,任何合作方不得将此协议透露他方,否则受害人有权提出赔偿。

第五十四条:______________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成立分公司合作协议

1、甲方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设立分公司,任命乙方为分公司经理,全面负责广西中联华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兴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2、分公司人员由乙方负责聘用;

3、分公司设立的事宜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

4、分公司设立后的经营资金、费用及分公司人员的工资、保险等均有乙方承担;

5、分公司经营范围与经营期限与总公司相同。

2、管理费收取方式为;(1、按公司经营收入的百分比收取,2、固定一年的费用。)

3、管理费的结算日期为;(一次性或分期)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东兴分公司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3、甲方应当根据分公司的经营需要提供印鉴、证照、账户等;

4、甲方应当配合乙方进行经营、管理及处理相关法律问题;

5、甲方作为总公司,甲方负责刻制分公司所需公章。并且对分公司使用总公司证书及印章时进行审批。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总公司应及时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

6、如乙方行为违法,直接侵害甲方利益,甲方依据法律文书有权收回提供给乙方的手续,并撤销对乙方的授权,并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主聘用公司工作人员;自主制定分公司运营所需的有关管理制度,所制定的管理制度与总公司的管理制度冲突时,应遵照总公司的制度执行。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分公司经营合作协议

甲方:                            (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                            (以下称分公司)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乙方拟在六安市以甲方之名成立一家分公司,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作模式:

1.乙方在六安市成立分公司,开展六安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六安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自行组建分公司领导人员,报甲方备案。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自行办理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事宜,甲方提供所需的一切材料。

3.乙方自主依法经营,甲方给予生产、经营、技术、管理、人事等方面监督和指导。

二、项目合作和管理:

1.乙方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编制成本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3.甲方应对乙方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执行,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资料齐全、归档及时。

三、财务管理:

1.甲乙双方可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管理费用总额为       人民币。

2)按项目结算金额的  %交纳。

2.在分公司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须由总公司协助才能收回或收取费用的,总公司不得设置障碍。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  年,自    年 月 日起计。期满后双方重新商定。

2.合作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

五、债权债务:

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互无关系。

六、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若出现纠纷,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可诉讼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分公司负责人:

2012年  月  日

六安律师

甲方:

乙方:一鸣时代(北京)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乙方因拓展商图中国(中国商图)网及《北京一鸣时代广告dm》(以下简称《dm》)业务,就拓展各区域网络标注及dm区域分册业务与甲方展开合作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内容

乙方利用甲方人力、公关资源、办公场地、设备设施及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在区域拓展商图中国网的相应地图标注、广告、信息发布等业务,并可在所负责区域编辑、发行平面dm等业务。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提供商图中国网甲方所负责区域的独立后台供甲方展开相应业务拓展工作,以及为甲方客户提供其它甲方无法履行的商图中国网的系列服务,并保证其拥有合法的dm许可证件提供甲方展开一鸣时代广告《dm》的相应组稿等工作。

2、乙方保证甲方作为该区域唯一的地图标注、广告、资讯采集及发行等各项业务的分公司,负责中国商图网及《dm》在乙方所在区域的拓展工作。

3、负责商图中国网业务拓展、《dm》商家分布图等的免费培训。

4、提供甲方开展工作所必须的各类资料、证明件,运营流程、dm许可等。

5、乙方负责dm相应审稿、广告审查、协调等工作。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中国商图网、一鸣时代广告系列dm项目运作的基本运营场地、前期运营资金、以及在采集、编辑、印刷、发行、广告销售等工作中展开合法的经营活动。

2、甲方需保证中国商图网网上商家、企业标注、系列dm的内容及广告的合法性,若由内容及经营活动中产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并保留追究其相应名誉等损失的权利。

3、所在区域dm出版时,甲方每期提供样刊20份供相应管理机构参阅及工商管理机关、乙方存档。

4:甲方将尽可能的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所负责分网站、服务等,达到双赢之目的。

5:甲方可在其所负责区域设立营销点及招聘区域业务负责人即“区长”,但乙方将以甲方部门或工作人员对待,相应责、权、利只对甲方负责。

6:甲方在签定协议时向乙方交纳合作保证金(2-50000)元整,此款在合作期满乙方按本协议履行相应手续后无息全款退还。

四、收益分配方式

1:业务开展初期,乙方提供甲方一个月的筹备期,亦即本协议的正式有效期自协议签定日的下月该日生效。

2:甲方按其网站实际收入总额的30%上交乙方,在甲方收入额达到超出所交纳合作保证金时,即应及时上交乙方,否则乙方有权终止提供相应服务。

3:第1年合作期乙方按照甲方地图标注及用户实际充值费用(即实际收入总额)的30%收取网络维护及管理等方面的费用,第二年按照总额的40%收取,第三年后按照总额的'45%收取。

4:甲方承揽或编制的区域dm,将根据不同合作方式另行商定。

备注:1:若年总收入超过80万,乙方将按照总收入的1%返还甲方做为奖励,若年总收入超过150万,乙方将按照总收入的2%返还甲方做为奖励,而若年总收入超过300万,乙方将按照总收入的3%返还甲方做为奖励(dm运营收入不计在内)。

2: 由本网用户通过网上推广方式在甲方区域成功拓展的标注会员,个人vip会员,以及甲方区域用户发布的固位置顶信息,企业.固位排名名片,以及固位工商,精品推荐等各类广告,乙方将按照25%支付甲方作为其区域管理费用(若甲方预先收取则应按照75%返还乙方,此比例各年相同),除此外甲方有向所在区域会员收费的唯一性权利。

五、违约责任

1:甲方自协议生效起三月内要求达到如下工作成绩:拓展商企会员3000家以上、拓展个人有效会员10000人以上(指至少发布2条以上信息者,以下同),或者在该区域达到5万元以上的有效收入,如若该两项成绩都未达到,则乙方有权取消合作,除扣除按照协议应该交纳乙方的相应费用外,合作保证金将全额无息退还。

2:乙方若无故终止本协议(因不可抗力导致该项目无法运转、以及甲方未能正常展开业务拓展除外),甲方有权扣留已收取费用并加倍索赔保证金费用。

3:其它合作中的违约行为,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相互谅解的原则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作期限

本合作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合作期暂定一年,在双方无异议时本协议自动顺延,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合作权。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一鸣时代(北京)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 (以下称分公司)

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目标,决定拓展天津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天津市成立 ,并与乙方合作经营天津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调,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模式: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负责协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二、项目动作与管理: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5、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但使用建造师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除独立使用分公司证书、印章之外,不得持有总公司证书及印章(严禁分公司私刻总公司公章、制作公司证件,一经发现公司有权视具体情况对分公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每次需要使用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分公司、总公司印章的文件都必须报公司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三、财务管理:

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 %向总公司交纳。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四、目标考核及风险措施: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计。三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

六、合作关系的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七、债权与债务: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八、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分公司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分公司协议

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为更好地塑造企业视觉形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公司写真喷绘制作安装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信守。

1、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公司宣传所需写真、喷绘、高光相纸、展架等物料。

2、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制作相关物料,并负责运送到甲方指定位置及负责安装。

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合作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1、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约定标准、工期及设计样稿履行制作义务。

2、甲方有权对乙方制作或安装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意见,在保证工期的前提下,协商改进。

3、甲方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1、乙方应按照约定标准、工期及设计样稿履行义务。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制作明细不清、不全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不齐材料要求,确保甲方制作加工物的质量。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按甲方所要求的材质、尺寸、数量制作。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条款如期付款。

3、乙方应负责合同期内甲方宣传布展的检查、拆卸和日常维护等事务,确保宣传布展的效果。

1、甲方在项目制作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______%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写真喷绘制作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制作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如仲裁不能予以解决,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____(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____(以下称分公司)

为提高市场竞争力、资源共享、互利共赢,乙方拟在六安市以甲方之名成立一家分公司,双方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经公平、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合作模式:

1.乙方在六安市成立分公司,开展六安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六安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自行组建分公司领导人员,报甲方备案。办公地点、办公设施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自行办理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事宜,甲方供应所需的一切材料。

3.乙方自主依法经营,甲方赐予生产、经营、技术、治理、人事等方面监视和指导。

二、工程合作和治理:

1.乙方独立开展工程跟踪、洽谈、投资及工程治理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疼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自觉承受监视和检查。

2.分公司独立参与工程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编制本钱由分公司担当。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有乙方自理,个别工程视状况协商解决。

3.甲方应对乙方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赐予支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4.乙方负责实施的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必需根据总公司的要求执行,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资料齐全、归档准时。

三、财务治理:

1.甲乙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治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

2)按工程结算金额的%交纳。

2.在分公司工程实施过程中,若须由总公司帮助才能收回或收取费用的,总公司不得设置障碍。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年,自年月日起计。期满后双方重新商定。

2.合作期内,双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合同。

五、债权债务:

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各自负责,互无关系。

六、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若消失纠纷,双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了可诉讼解决。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甲方:____乙方:____

法定代表人:____分公司负责人:____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分公司合作经营协议

甲 方:

住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 方:

住 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就

甲方委托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分公司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有关证明自己具有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的身份凭证进行资格审查认定。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有足够身份的人为乙方履行本协议书规定义务进行担保。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代为设立_______分公司(办事处)的必要文件,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设立手续。

4.在_____________分公司设立后,甲方应将有关

_________分公司的工商手续提供给乙方,并授权乙方进行运营。

5. 甲方作为总公司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经营或投标所

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业绩、财务(审计)等资料给予支持(但

使用证书所产生的费用由分公司承担)。分公司每次需要使用总公司证书及印章时必须由总公司批准。所有加盖总公司印章的文件,总公司应及时批准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分公司所需公章由总公司负责刻制。

6公司向分公司参加的招投标工作均由其自行完成,公司协助配合,所发生的费用由 分公司承担。

7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和运营_________分公司业务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8、甲方有权制定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有权检查分公司的财务账目和业务合同执行情况,有权与乙方所聘用员工谈话了解分公司各项情况。

9、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违反税法和会计法强行要求会计不计实帐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代为设立_________分公司,并负责支付设立_________分公司所需的一切费用。

2.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负责_________分公司设立后的一切运营工作,并负责支付_________分公司运营所需的一切费用。

3、乙方参与招投标的或未招投标的所有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均应申报甲方登记、备案存档。

4、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交纳分公司的各种税费。

5、乙方应当遵守分公司的各项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及甲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定;乙方每半年须向甲方提交一份经营报告,年终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告。

6、乙方应做到尽职尽责的管理施工项目,保证履行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7.乙方运营_________分公司的一切工作,只限于在_________分公司所在地,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乙方经营并管理的甲方名义的分公司的债权债务及一切财产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8、乙方必须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制度,乙方自行聘用会计人员,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申报公司财务报表,甲方定期审核分公司的各项业务往来。

9、乙方不得利用_________分公司,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0、乙方在_________分公司运营中,必须按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工作,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

三 乙方承包经营范围、管理费用及交纳方式

1、乙方承包经营范围与甲方经营范围相同;

2、乙方承包的工程完成额每年不少于,以工程竣工结算为依据;

2、管理费收取为比例提成制,乙方按照分公司承包工程工程款

的0.5%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3、管理费的交纳日期为分公司每次收到工程款的当日内,工程款分批支付的,乙方按照分公司每批收到的工程款的比例交纳管理费;项目工程结束前,剩余部分需一次性-交完 (工程造价 100万元以内的签订合同时,一次性全额交清管理费)。

四 协议的解除

1、乙方不按约定交纳管理费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2、乙方不遵守公司财务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3、乙方利用分公司从事犯罪活动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4、乙方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组织施工建设的,甲方可以解除协议。

5、乙方不如实申报招投标项目或未招投标的项目合同等资料的及申报项目结果不实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同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对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签订与经营无关的各种合同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8、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设置虚假债务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及根据情形要求国家机关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9、乙方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经营、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五 违约责任

1、因分公司承包工程、建设施工等行为导致甲方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2、因分公司聘用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等用工导致甲方承担工资、保险、人身损害赔偿等责任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偿。

3、乙方不如实申报招投标项目或未招投标项目资料及招投标结果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项目的造价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因乙方对外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签订与经营无关的各种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损失的1.5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乙方以甲方或甲方分公司的名义对外设置虚假债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损失的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因乙方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受到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六、其它

1.本协议书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2.本协议书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未能的,依法解决。本协议书纠纷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均有权管辖。

3.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算。

4.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合作、双方共赢的原则,为扩展山东济宁地区的工程业务,在***市成立***分公司(以下均称分公司)。共同达成以下条款订立协议。

一、合作经营区域:山东省济宁地区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

二、经营项目的范围:甲方资质证书所许可的资格范围。

三、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合作模式:

1、在**成立分公司,开展**地区的市场经营地区。**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的领导及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的工商注册、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分公司应在甲方监管、指导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各项职能。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的业务应先经得总公司的同意后并无条件的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的负责人有建安分公司指派,负责协调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管。

五、项目的经营与管理

1、**分公司独立开展的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的管理工作(而大型项目由甲方济宁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地区应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甲方对乙方承接的工程要及时进行评估分标论证,不得在临近投标在进行论证,以免贻误投标时间。

2、甲方应对**分公司使用证书、印章及投标所需的人员证件、资质证书、工程业绩、财务(审计)等投标所需的资料给予支持,并保证真实有效。

3、**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有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甲方编制时甲方应给与配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按情况协商解决。

4、一般项目有**分公司独立实施和管理,重要项目如需甲方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由**分公司承担其费用每月共计壹万伍仟元整,人员住宿由**分公司负责租赁整套房屋。甲方要派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对乙方所承接的工程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帮助指导督促,如应业主要求有必要时,甲方人员参加乙方负责的工程竣工验收。

5、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质量达标、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活动周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及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到现场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六、财务管理: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主要指标。在合作期

限内按工程总造价的1.5%收取。

2、按照济宁市场需求为乙方在**开立甲方一般转账账户,以便缴纳**地方营业税、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的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到招标业主或招标中心指定的账户,业主或招标中心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3、甲方应办理乙方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件,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按照国家规定的甲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税收费用。如果项目业主要求在工程所在地开具完税证件,则全部税收由乙方缴纳项目所在地税务局,甲方在项目完工时验收乙方完税证。

4、乙方承接的工程在济宁如产生债权与债务应有**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

七、违约处理;

1、因甲方保障服务时效问题影响到乙方信誉,例如: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造成工程投标度标;投标资料不能及时更换到位,投标文件变更不能加盖公章,因拖延时间耽误不能开标等问题;甲方如需以济宁分公司名义承接工程,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甲方财务人员不能及时转账,保函及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件不能及时开出,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因乙方以公司名义承接的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安全事故,违反法律、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不按标准缴纳管理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3、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其他: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内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

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目标,决定拓展天津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天津市成立,并与乙方合作经营天津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调,就天津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模式:

1、在天津市成立天津市分公司,开展天津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天津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可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天津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天津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天津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负责协 1

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二、项目动作与管理: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由总公司与分公司合作实施与管理,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三、财务管理: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2011-2012年度分公司交总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为万/年人民币; 2015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 %向总公司交纳。天津地区以外的工程项目2011-2015年度交公司的经营及项目管理费为:按所有施工项目结算金额的 %向总公司交纳。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四、目标考核及风险措施: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三年,自年日起计。三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

2、如出现合作关系应终止的情况时可以及时终止。

六、合作关系的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张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七、债权与债务: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天津市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八、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江苏省如皋市仲裁部门仲裁。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分公司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以下称总公司) 乙方: (以下称分公司)

甲方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度、扩大影响、提升品牌的战略目标,决定拓展川、渝、黔地区的工程施工业务,在成都市成立,并与乙方合作经营川、渝、黔市场,与乙方资源共享、互利双赢。双方经过友好协调,就成都分公司的经营管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作模式:

1、在成都市成立成都市分公司,开展川、渝、黔地区的市场经营工作。成都市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以独立经营的,自负盈亏的分支机构。乙方提供组建分公司领导层人员名单,报甲方批准备案。分公司在成都市设立办公地点、办公设施由乙方提供。

2、乙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在成都市的工商注册、城建委备案、税务登记及银行开户事宜。并负责日常管理。

3、分公司管理班子在公司的监督、指导之下全权管理分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人事等各项职能。分公司管理班子必须遵纪守法经营,并遵循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授权分公司在川、渝、黔地区内全权代表总公司开展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其他地区内的业务应事先征得总公司的同意并无条件服从总公司的统一安排与协调管理。

5、分公司和总会计由总公司指派,派驻分公司的负责协

调分公司与总公司的一切事务,并对分公司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总会计监督管理分公司财务。

二、项目动作与管理:

1、分公司独立开展项目跟踪、洽谈、投资及项目管理工作(个别大型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合作经营)。在工作过程中应爱惜、维护总公司的声誉和品牌。分公司在总公司允许的范围内独立开展项目管理,自觉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检查。

2、分公司每季初应向总公司申报计划跟踪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主体等详细情况。

3、考虑到总公司在某些项目上的与合作伙伴的协作关系,总公司有权决定分公司在某些特定项目上的动作模式,分公司应服从大局,无条件接受总公司的要求,并积极配合。

4、分公司独立参加项目投标时的标书主要由分公司自主编制,若有必要由总公司编制时,编制成本费由分公司承担。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原则上由乙方自理,个别项目视情况协商解决。

司进行制裁或解除合作关系)。

6、一般项目由分公司独立组织实施与管理。重要项目如需由总公司派驻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时,其各种费用支出由项目部支付。

7、乙方负责实施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总公司的生产管理要求执行,统一公司企业标识,要做到人员资质合格、数量达标、工资资料齐全、归档及时。特别强调关注工程质量与生产安全,不拖欠分包商工程款或民工工资,一切施工安全责任及劳务纠纷均由乙方承担,以免造成对总公司的不利影响。

三、财务管理:

1、管理费用是关系到合作双方的积极性、关系到双方利益的重要指标。2012-2016万/年人民币; 分公司从2012年起协助总公司申办文物修复资质,若分公司帮助总公司申办成功从文物修复资质成立之日起总公司将经营及项目管理费调整为万/年人民币至永久(双方接触合作关系为止)。

2、重要项目如需总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约定利益分配。

3、由分公司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启动资金由分公司筹措,总公司不提供支援;应由分公司收回或收取任何费用均可按程序及合同办理,总公司给予协助不得设置障碍。

四、目标考核及风险措施:

总公司年初应为分公司制定年度经营产值目标、工程安全目标及工程质量目标。

五、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暂定五年,自月日起计。五年后经营模式和管理费视经营情况重新商讨(文物修复资质申办成功以后双方应立即按照第三条第一项执行)。

六、合作关系的终止:

1、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以上单位书面通报批评时,不及时上交管理费超过一个月时,国家或地方政策规定必须取消时,甲方可以提出与乙方终止合作关系,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2、合作期内,乙方不得中途终止合作关系。

3、如连续两年不达标,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4、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合作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合作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本协议的终止,甲方、乙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直到本协议规定的双方责任、义务、权利执行完毕。合作终止时,未完工程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只是不在开展新项目合作;出现本条款第1条的情况中途终止时,甲方应对已完工程进行公正结算,并应保证乙方在正常合作期间发生的而在合作关系终止后兑现的合法利益。剩余工程由甲方收回管理权并继续执行。

七、债权与债务:

1、分公司如产生债权与债务严格由分公司自行解决,与总公司无关。总公司在自身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债权、债务与成都市分公司无关,自行解决。

2、乙方个人的债权债务与分公司无关。

八、违约处理:

1、违约方应赔偿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合作期间出现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成都市仲裁部门仲裁。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2、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分公司负责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分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总公司)。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增强公司实力,扩大公司知名度,本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确保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从而实现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现总分公司结合实际情况,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办理分支公司所须的一切手续;。

2、甲方有义务向分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经营项目;。

3、甲方负责分公司经营项目的操作、经营及指导和统筹管理,以及员工培训等;。

5、甲方有权监督分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

6、甲方对乙方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

8、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项,甲方有权撤消其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公司经营权,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诉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乙方必须每月按时给甲方上报分公司的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5、乙方对外签订任何合同,必须上报甲方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8、乙方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甲方规定的经营范围;。

9、乙方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2、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大项的各项规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如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对甲方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乙方分公司的成立和投入:

3、乙方分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占分公司股份的%;。

4、甲乙双方共同成立分支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乙双方各派相关人员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具体人员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四、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方式:

1、乙方隶属于甲方垂直领导,有关人事、项目、经营、财务管理由甲方统一监督管理;。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定统一管理,遵守甲方的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4、甲方负责统一管理经营项目运作和指导,实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有计划的事实各类经营项目,便于统一规模化运作。

五、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4、乙方的投入归乙方所有,在乙方经营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其他事宜: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负责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分公司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本合作协议是新公司注册章程的最基本指导文件。合作过程中,凡出现股东决策、经济纠纷、利益分配、增加股东、股东退出、商业保密、管理决策、权力分配、财务管理、公司解散等重大的决策,均以本合作协议为基础文件。本合作协议代表了合作的核心法律性合同,用来保护合作者利益。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公司注册法律法规,制定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签订后,注册成立分(子)公司,出台正式公司章程。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第四条:公司注册地为:

第五条:公司名字为:,公司成立后,服从的管理,经营内容与总公司保持一致、文化统一、产品统一。

第二部分:股东及股东会。

第六条:甲方乙方基本情况。

2.公司拿出%的分红用来奖励高管人员,具体办法由股东会进行决议。

第八条:股东权利:

1.选举或被选选举董事、监事;有才干的股东,可以参与日常经营管理。

2.根据本协议召开股东会,监督日常管理与财务管理。

3.具有分红的权利。

4.分子公司的总经理再开设子公司时,可以享有%的注册股,注册股权利同原始股东。

第九条:期权股股东义务:

2.股东合作务必是长期性的,志同道合的;如下情况可以退出合作:

公司经营破产时。

全部股东通过表决时(100%表决权)。

3.股东合作决心与行动是合作成功的前提,所以乙方需要投入足够大的精力、时间作为必要的公司前期运作支持。

4.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甲方不得抽回资本、不得无故退出合作。

5.合作双方本着互信的原则,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不得从事与本合作相近或相似性公司的合作(如到同行业竞争对手公司进行原始股东的合作)。

6.股东应以为愿景,以为经营目标,实现企业发展。

第十条:新股东增股情况如下:

1.新股东增股要符合如下条件:销售额在亿元以上,分公司在。

家以上,利润在万元以上的,可以进行增股。

2.增加股东股权不高于40%,原始股东的股本进行整体降低。

3.增加股东均以货币出资,具有股东的合法性。

4.增加股东享受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需向股东备发股东入资书,入资书包括股东实际资金、比例、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基本情况、身份证号、住所等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公司成立后,公司备案股东基本情况表,所有股东实际资金、比例、期权奖励情况,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基本情况、身份证号、住所等相关内容均需备份。

第十四条:设立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由位原始股东组成。增股后,股东会根据选举情况进行相关调整。

第十四条:在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时,需要由股东股权(股份比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重大管理决策、项目变更、经营性质变更、预算方案等需要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股东退出需要全部股东通过。

第十五条:股东会设立核心决策人,在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公司章程负责召集股东讨论,决策。股东核心决策人在如下情况时进行决策:

1.股东对(企业自行定义)发生意见分歧时,由股东核心决策人进行决策。

2.股东选举或表决无法达到三分之二时,由股东核心决策人进行决策。

3.重大项目的评估与决定。

4.重要核心干部任免。

5.企业文化与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

第十六条:选举为股东核心决策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部分:董事、董事会及监事。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并出任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选举为执行董事,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董事权利:制定计划、制定制度、负责日常经营、预算管理、战略执行、组织机构建设等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董事对外签订重大文件,宣布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十条:董事任免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立监事一名,负责全公司的各种事务的监督,并有权召开临事股东会。选举为监事。

第二十二条:公司项目为。

第二十三条:公司的愿景。

基本愿景:

企业文化:

奋斗目标:

第二十四条: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为。

第二十五条:产品的发展流程为:

第二十六条:公司产品的变更与发展,根据实际的市场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七条:由于公司经营的特殊性,总公司采用子公司制,所有子公司由总公司控股。

第二十八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负责日常管理事务,选举为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十九条:公司采用总经理一支笔运作,所有的财务支出、行政指令、干部任免文件颁发、出差指令、财务报销、人才聘用、活动举办、计划目标由总经理负责。其中财务支出权限为万元以下,并能提请任命总监级以下人员。

第三十条:总经理每月按要求完成董事会的目标,向董事会负责汇报工作,每月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三十一条:总经理可以由股东身份人担任,也可以由职业经理人担任,评价标准为实现目标的实力与品行。

第三十二条:公司将来可以扩张,开设子公司时,股本比例为:

股份为60%。

股份为10%。

股份为30%。

第三十三条:总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具有三个特点:负责项目决策、负责分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总监的任免、财务直接管理。

第三十四条:高级管理者、财务管理者、活动管理者、公司总经理等各级工作人员,需要经过系统培训后,发培训结业证书方可进行工作岗位工作。

第三十五条:公司管理中的股东要求。

1.经过选拔具有管理能力的股东二年内不得退出经营运作。

2.公司发展前期,股东应把实际精力投入到新公司的发展上。

3.公司股东不得进行权力谋私,不得利用经营项目进行私人利益交易。

4.公司股东的目标一致,股东不能小富即安,降低公司的发展目标与愿景。

5.公司股东应财务节俭,不得私费公报,公费私用。

6.公司股东应提供所有有利于公司发展的资源,以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

7.公司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

8.公司股东应整体代表公司,不能以个人名义与公司二次项目合作,同进。

9.公司股东之间不得结党。

公司股东出现以上情况,要进行严厉性处罚。

第六部分:财务管理与财务监督。

第三十七条:公司财务管理的管理权归董事会。财务管理每年董事会提供现金情况表、资产负债表、财务说明书、纳税情况表等相关法律。

公司选举进行财务的直接管理者。

第三十八条:董事会代表股东进行财务人员的任免。

第三十九条:财务人员代表公司,不得私吞公司财产,不得与分公司经理及其它人员合伙诈骗公司。

第四十条:财务人员需签订商业保密书、亲人联系表、担保书。

第四十一条:每年利润分配时,公司应把%左右的资金用来公积金、公益金及公司的再发展上。

第七部分:解散公司。

第四十二条:公司的合并或者分立,应当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诸种解散事由出现时,可以解散。

第四十四条:公司正常(非强制性)解散,由股东会确定清算组,并在股东会确认后十五日内成立。

第四十五条:清算组成立后,公司停止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清算组应当对公司债权人的债权进行登记。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第四十九条:财产清偿顺序如下:1、支付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3、缴纳所欠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确认。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八部分:声明。

第五十二条:本协议是合作事宜的一切法律性合同,是解决争议的基本文件,投资人己同意上述条款。

第五十三条:由于现行注册章程模版都是由工商局提供,投资人出现经济争端时解决的顺序为:1、国家法律,2、本协议,3、公司章程。

第五十四条:本协议具有保密性,任何合作方不得将此协议透露他方,否则受害人有权提出赔偿。

第五十四条: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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