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调研报告大全(19篇)

时间:2023-12-03 13:24:12 作者:碧墨

在撰写调研报告时,我们需注重数据的准确性和来源的可靠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写作调研报告,以下是一些优秀调研报告的案例分享,供大家参考学习。

食品安全调研报告

为科学整合食品安全管理力量,推进食品监管职能到位,今年4月份以来,文登市工商局针对目前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研,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为主线,严格落实“四个到位”,把食品安全管理由部门行为上升到全社会的共同行动,着力构筑食品市场监管网络,建立食品市场长效管理机制。

截止目前,文登市共有食品经营企业78家,个体工商户1107家,食品批发经营户56家。其中大型连锁超市食品统一配送率70-80%,成为城乡广大群众食品消费的主要场所。

针对食品经营点多、面广,食品市场管理职能分散的实际情况,文登市工商局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为主线,着力构建“政府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食品安全管理格局,改事后监管为事先防范,防打结合;改单一执法为部门联动,协同作战;改单纯的行政管理为全民参与,齐抓共管,从而达到全面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维护食品市场经济秩序的目的。

(一)争取政府支持,整合管理力量。紧紧依靠地方政府的组织领导,是开展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的首要保障。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取得的成效以及工作打算,我们都坚持及时向文登市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政府的支持,争取有关单位的协同配合。今年初,我们结合辖区实际情况,拟定了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的实施方案,上报文登市政府,得到了文登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充分肯定。4月15日,根据我局拟定的方案,文登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文登市创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以落实流通环节食品监管职能为中心,对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创建内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做出了细化规定,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南海新区及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列为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考核,从而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市政府工作议事日程。

(二)健全组织机构,逐级落实责任。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活动,居(村)委会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因此,我们把在居(村)委会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其管理责任,作为开展创建工作的基础来抓。采取先易后难,先点后面的.方法,在已建立的“消费者投诉站,12315申诉举报联络站”的基础上,在具备条件的居(村)委会率先成立“食品安全管理联络站”。在各联络站成立了由所在镇办分管副书记或副主任、居(村)委会主任、工商所所长以及食品安全监督员共同组成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贯彻落实。目前,我们已在全市223个村居设立了“食品安全管理联络站”,创建放心社区(镇)覆盖面达到30%。在每个联络站,均安排了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食品安全监督员,实行挂牌办公。辖区工商所、联络站以及监督员工作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位全部在联络站办公场所上墙公示。市局分管局长与各工商所所长、工商所所长与联络站负责人、联络站和辖区食品经营业户逐级签定《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建立了分工负责、逐级落实的工作机制。

(三)促进规范运作,延伸管理触角。为发挥好“食品安全管理联络站”的作用,各工商所每月至少对辖区设立的联络站进行一次走访,利用居(村)委会与经营业户接触直接,掌握信息全面的优势,在各联络站建立食品经营业户信息资料库,聘请责任心强、懂法规、懂管理的人员作为食品安全管监督员,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帮助指导各联络站建立信息反馈、日常监管、区域协作、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健全基层食品安全防控机制。同时,向食品经营业户发放一张《食品安全管理联系卡》,标注工商部门和联络站联系电话等。到目前,已经发放《食品安全管联系卡》3000张。通过居(村)委会的参与,为工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装上了“千里眼”和“顺风耳”,有力提高了管理效能。

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提高经营业户诚信守法意识,提高职能部门履职能力为中心,重点落实“四个到位”,推进食品安全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食品消费环境。

(一)宣传发动到位,营造群众参与社会氛围。以新闻媒体、文登红盾信息网等为主要载体,及时向群众提供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信息,适时发布维权动态和消费警示。今年以来,共发布维权动态和消费警示156条,引导广大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意识,自觉抵制假劣食品,积极举报不安全食品线索,善于自我维权,健康理性消费。同时,在各居(村)委会及集贸市场宣传栏张贴宣传资料和宣传标语200多张(幅),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6000多份,广泛宣传创建食品放心镇办(村居)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深入镇办、村居开展食品安全讲座12次,并采取走访调查的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对食品安全、工商监管等方面的建议,不断改进工作。通过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方式强化宣传教育,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拥护。

(二)规范引导到位,增强经营业户自律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制约,着力规范食品经营行为。督导每名食品经营户建立规范的进货验收档案,并利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数据库追溯应用系统”,全面掌握每名食品经营业户经营信息以及供货商信息,掌握上市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进货来源等具体情况。市局每月组织对各工商所建立食品进货验收档案和数据库数据录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经营主体合法的基础上,保证数据记录及时、全面、准确,实现对问题食品实行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统一制作食品经营公示刊版,悬挂于每名业户经营场所的醒目处。公示经营者以及从业人员的照片及姓名,公示工商所片区监管人员的照片及姓名,公示《食品安全承诺书》和工商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这项措施,不但强化了经营业户的自律意识,规范了食品经营行为,而且便于工商部门及时掌握线索,处理消费纠纷或者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三)属地管理到位,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由市局统一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在各工商所均建立了食品经营业户动态监管档案。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详细记录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经营地址、家庭住址以及巡查记录、处罚记录等方面的信息。目前,已经对全市1200多名食品经营业户建立了动态监管档案,并根据经营活动的变化情况,随时进行档案数据更新。工商所片区管理人员依据监管档案记录的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建立动态监管档案,食品安全管理目标更加明确,监管执法更具针对性,监管效能极大提高。

(四)联动执法到位,科学整合各方监管力量。积极实施部门联动、局所联动、工商部门与居(村)委会联动,科学划分职能,整合执法力量,推进食品监管职能到位。一是实施部门联动。今年以来,与经贸、卫生、质监等部门联合,集中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查扣销售病死猪肉及肉制品案件2起,查扣病死猪肉345公斤。抽检食品67批次,查处经营不合格食品案件23起,下架各类食品456盒。二是实施局所联动。执法过程中,市局消保科主要负责组织对食品质量监测,查处经营不合格食品案件,负责组织对大型超市、商场食品经营行为进行监管,负责对基层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工商所主要负责开展经济户口管理,对食品经营业户主体经营资格进行规范,主要查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食品案件。对辖区内发生的涉嫌食品质量案件以及重大疑难案件,统一报市局消保科组织查处。三是工商部门与居(村)委会联动。以工商所为中心,居(村)委会为基础,建立市局“抓面”、工商所“管块”、居(村)委会“卡点”的“三位一体”食品监管网络。对食品市场存在的情况和出现问题,通过发挥居(村)委会的作用,便于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今年以来,全系统查处流通环节食品违法违章经营案件324起,处结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共计9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一)监管体制和机制不顺。当前,由于涉及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尚未出台,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尚未理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分散,导致监管合力不强、职能重合、多头执法、监管缺位、执法空白等现象存在,特别是在分段监管环节的链接点上较易出现监管空缺。

(二)农村食品市场问题较多。农村食品经营呈现“低、小、散、多”的状态,农村食品市场多以小规模食品加工、销售和消费的形式存在。加之农村消费群体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导致“问题食品”大多流向农村。而农村食品经营存在点多、面广、线长的特点,给食品监管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食品质量监测效果不明显。在食品质量监测中,不同的监测部门检验检测标准不一致,往往会出现同一品种食品重复抽检,抽检结果相互抵触的现象。另外,受监测经费所限,工商部门只能对一些重点食品实施抽检,监测的覆盖面较窄,难以达到对“问题食品”进行全面清查的效果。

(一)着力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制。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有效整合监管资源,避免管理“盲区”,促进监管工作高效有力地施行。形成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助、无缝对接的联动机制,切实做到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社区(镇)为契机,加大宣传发动和综合防控力度,构筑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的“防护墙”。

(二)推进食品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农业部门要继续加强农产品源头的监管,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加快无公害基地建设,对已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基地的产品实行动态监管。继续加强对外来食品的监管,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充分利用高科技检测设备对源头农产品进行安全检测,保障食品源头安全。大力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要切实落实经销企业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食品质量监测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销毁、公布制度,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秩序规范。

(三)整合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针对目前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分散、检验质量标准不一的现状,相关部门要整合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组织制定完善的食品安全检验标准。设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整合现有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避免多头监管、重复监测现象发生。

食品安全调研报告

今年,为有效开展深入学习科学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调研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我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为期10天的调查研究,现将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一、我县辖区内食品企业现状。

截止2014年4月15日,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共有15家,食品小作坊64家,食品生产从业人员395人,餐饮企业638家,其中包括学校食堂128家。餐饮从业人员3510人。

(一)强化责任、落实措施。2014年3月26日,我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了全州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与全县8个乡镇及县直有关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量化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并号召深入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制定了本年度宣传培训教育计划,把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按照《红河州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纲要》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截止2009年4月15日,我县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145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336家次,整治重点地区29个,整治重点单位64家,整治重点品种52个。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从业人员培训。

按照分块负责的原则,全县各职能部门分别加大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了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三)抓好典型示范,开展示范乡镇的创建工作。

我县把开展食品安全示范镇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再巩固”的工作思路,制定了试点工作方案,考核办法、验收标准和评分细则,确定了中枢镇为试点单位。该镇自开展工作以来,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把创建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以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为载体,积极探索,勇于实践,注重实效,工作做到了四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领导任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资金保障到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保证了食品安全基础性工作的开展和创建的顺利进行。三是工作责任到位。明确各村委会、社区主任、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职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示范镇创建工作,形成了工作合力。四是综合执法到位。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把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和食品安全示范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开展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

(一)工作原则。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保证监管到位;坚持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抓好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

(二)工作目标。针对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使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群众食品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

三、我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及措施。

(一)加强食品源头污染整治。(二)加强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三)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四)加强餐饮业整治。(五)开展肉产品市场大检查。(六)加强对薄弱环节及重点品种整治。

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稳步推进。

总结。

回顾2013年工作,安排部署2014年食品安全工作,为做好全年的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建立了政府责任网。县政府通过与8个乡镇人民政府和6个县直相关部门签定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纳入政府中心目标管理,增强了各级各部门抓好食品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落实了群众监督网。建立了县监督员、乡协管员和村信息员的三级食品安全监督网,配备食品安全监督员19人、食品安全协管员8人、食品安全信息员81人,2013年食品安全乡镇协管员的工作经费补贴已经由州、县两级财政按人均每月100元标准发放完毕。四是建立了食品安全。

五、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及安全隐患。

我县食品安全经过近几年的整治,但形势依然严峻,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监管机制不顺、不够灵活,特别是农村监管体系不健全,安全保障能力不强,安全隐患较多;食品安全执法主体分散,工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宣传力度不到位,老百姓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基层监管人员不足,执法素质有待提高;食品市场发育不足,产业化程度低;企业诚信自律意识不强,食品生产加工方式比较落后;种植业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现象屡禁不止,生猪定点屠宰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食品流通市场整治任重道远,无证经营现象依然存在,经营企业进出货制度、索证索要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农村婚丧宴请、学生用餐依然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加强。

食品安全调研报告

(一)为深入开展此次调研,全面了解我乡食品安全情况,我乡组建食品安全调查小组,调查小组由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乡兽医站检疫人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组成。加大对农产品安全的监管力度,针对农村集市和餐饮店的食品安全情况进行监管。乡兽医站检疫人员对市场上销售的肉类产品进行了检验检疫,切实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乡农推站对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健康”。

(二)抓整治,重宣传,促进食品安全质量的提高。六月来我乡野生菌陆续上市,百姓自采自食加大了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我乡及时发布预防野生菌中毒有关事项的通告,充分利用张贴宣传画册、公告、发放宣传册子等形式告知群众加工食用野生菌过程中要认真挑选、清洗,不要凉拌生吃,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每次只加工和食用一种野生菌,避免种类不同的野生菌混炒产生有毒物质。提醒辖区内的餐饮经营单位餐饮经营单位(户)严把野生菌的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及流程,严格执行用沸水先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检查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的地方,严格告知负责人严禁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通过调研看来,当前我乡食品安全监管处于有序状态,食品安全真题水平有所提高,同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下几点:

(一)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有待提高,经营着法制意识淡薄,追求利益而忽视管理,部门餐饮商户卫生状况差。我乡豆制品制作商户都为家庭作坊式,加工设备简陋,加工工艺简单,环境卫生不符合标准,存在一定食品安全隐患。

(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有待提高,由于消费群体层次的不同,导致群众食品安全的自我保护意识层次不齐,有的群众因价格便宜而忽视食品安全问题,有的买到不合格商品,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不依法维护自身利益。

(三)食品经营点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较差,进货制度不健全,过期食品不及时销毁,散装食品进货日期和保质期标识不完善。一些销售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由于超市人员流动性强,一些销售人员上岗前大都没经过正规培训,也没有进行正规体检。街头饮食摊点的卫生状况堪忧,对碗筷等用具消毒不达标,容易病从口入的隐患。

(一)加强培训,加强从事食品经营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体检,增强商家对保障社会食品安全是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入口关。

(二)加大宣传力度,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长期艰巨的任务,要多渠道,多形式的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和群众自身防范意识。

(三)加大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对食品生产销售点的检查力度。

xx乡人民政府。

食品安全调研报告

1、调查背景;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古人质朴的话语告诉我们,食品安全在生活中位置至关重要,不仅关系到大家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当前,我国食品领域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食品安全已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问题。为了解大家对食品安全方面的看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我展开了关于食品安全状况的调查。

2、调查目的:希望通过这次调查,了解大邑县食品安全现状,提高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警惕和普及食品安全问题的科普知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努力。

3、调查时间:11月2日。

4、调查地点:人人乐超市,家乐福超市,学校附近的小店,街旁的地摊。

5、调查方法:

(1)实地调查:

家乐福超市:在中轻超市,调查到:包装上有绿色商标的食品是80%,有生产日期的食品是90%,有保制生产日期的食品是95%,是有保制期的食品是95是%,有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是90%,有厂方地址期的食品是95%,有质量安全标志的食有65%,有有保制期的食品有75有%,有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有70%,品是80%,有厂方地址的食品是90%。

学校附近的小店:在学校附近的小店,我们惊讶地发现包装上有绿色商标的食品竟只有50%,有生产日期的食品有厂方地址的食品是是85%。

街旁的地摊:在街旁的地摊上,我惊呆了。包装上有绿色商标的食品竟只有15有%,有生产日期的食品有10%,有保制期的食品有竟然只有55有%,有质量安全标志的食品有55%,有厂方地址的食品是10%。

由此可见,我们应该在大型超市购买东西,不在中轻、佳惠、旺达等小型超市购买东西,尤其是学校附近的小店!街旁的地摊,等没有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地方购买东西!

(2)上网调查:为了更进一步了解食品安全状况,据网上资料显示,发现城市消费者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大部分消费者愿意为保障食品安全支付少量的额外费用。城市消费者中,最关注食品安全的占71。8%,不关注食品安全的仅占0。6%;购买占食品时首选质量的占30%,选择质量和价格并重的占61。7%,选择“价格优先”的仅占88%;80%以上的消费者认为超市食品安全状况好于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50%左右的高收入和中等收入阶层只到超市购买食品。农村消费者购买食品的价值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据调查,农村消费者中,74。4%回答会适当考虑食品安全问题,但43。7%仍首选价格便宜。

我县的食品安全状况从总体上说是好的。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多层次多途径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稳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逐步理顺部门监管职能。以创建文明县城为切入点,开展文明餐桌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秩序,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日益完善,日常监管不断加强,保障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我们总结出管理上出现问题的一些缘由:

1、法律、法规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

(1)、食品在卫生、安全方面的标准跟不上时代?有的标准还停留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水平,与现代社会的标准还有一定差距,,亟待修订完善。我们在大邑县的一些街道小铺看到,许多包子铺一类的店,设备简陋,可以说根本不干净。一则关于在馒头里添加了甜蜜素的新闻可以说又是一个警钟。当问及当地居民时,竟然都一点不知道,知道新闻播出大家才有醒悟,原来是自己的邻里。危险就在身边,黑心加工坊就在旁边。

(2)、伴随科技的进步出现的新问题,如三聚氰氨、瘦肉精等问题。比如双汇香肠,我们是一直吃到大的。方便面里出现了塑化剂,可以说是令人震惊。但是我们仍在实地走访的超市中看到大量无合格检验标识香肠、方便面的存在。

(3)、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制订多有滞后,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

2、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力。

(1)、各个部门互相推诿?食品的卫生、安全问题,从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直至餐桌上,其环节很多,其监督、管理又涉及政府数十个部门,其监管的职责范围界限有的还不够明确、细化,造成互相推诿或大家不管,有的站在本部门、本系统的利益上,趋利则上,遇到疑难问题、新问题等就以法规、标准不全、职责不清等种种借口,或不作为、或不管不闻,或一推了之。更有甚者,还贪赃枉法。

(2)、监督管理者缺乏有力的监管。各级都并未积极采取对居民,特别是外来务工者食品安全的有力措施。这是制度方面的缺陷。在大邑县桃园社区的居民进行访问时,他们更是表现出对当今负责食品安全的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的不信任。

3、社会不良风气有所抬头。

(1)、部分奸商、不法分子道德、诚信缺失。太多的人为了赚钱都趋之若鹜,但是却见利忘义,为追求高额利润,使用种种手段,掺假掺杂甚至掺毒,违纪违法。因此很多的黑心工坊也就见怪不怪了,他们丝毫都不顾及人民的安全。恶臭的环境下,超负荷工作的人们,疯狂加工出不合格的产品。虽然我们并未深入到一些加工坊中,但在平时的新闻上也可以了解到,化学药剂的胡乱使用在食品上,。例如地沟油的坏影响,甚至影响到了学校,据有的学生看到,有人在自己学校的食堂旁边掏地沟油回收。我们可以在网上浏览到地沟油的再加工是如何的。在实地走访部分居民家时,大家更是说出了不太敢去酒店、饭店,因为怕那是地沟油做成的菜。

(2)、非法的添加不合格的物质?食品添加剂对于抑制食品中有害物质和微生物的生长、增强食品的营养价值、消化吸收等均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世界各国都有完善严格的法律标准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其根本的前提的是对人身体健康无害。

在调查中我发现,大众对食品科普知识的掌握还是甚少的,即便是高学历的知识一族对食品安全等方面的了解也较浅薄。人们一般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了解一点常识,其他诸如阅读科普书籍或者参加讲座等这些活动还是没有普及。尽管这样一个信息时代,人们交流机会众多,但很明显,食品科普知识还无法成为一种时尚去深入我们的生活。

(1)当前消费者主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的曝光来关注食品营养与安全事件。

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和要求从未像今天这样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食用的产品是否安全,是否影响健康以至是否会造成对生命的威胁都成了老百姓的热门话题。调查中大部分受访者说她每天都会从网络上关注食品安全这方面的信息,而且现在好多的“三无”产品她们都不敢吃。对于受采访的学生来说,名人效应是明显的,所以他们对于名人代言的食品都比较信任,他们也声称食品广告对他们是有影响的。因此,继续保持和加强媒体对食品营养与安全事件的报道和宣传力度是很有必要的。

(2)产品基本属性、售卖地点对人们选择的影响。

消费者也是非常关心食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品牌、质量标志、成分和营养等,尤其是食品是否含有色素、添加剂、防腐剂和有毒有害。从调查情况来看,被调查者绝大多数认为一些信誉好、规模大的商场和超市的食品比较安全,个体小摊点的面包、牛奶、糖果、糕点及无包装的粮食制品存在过期、霉变、以劣充优的现象。对于学校附近路边摆摊现象则更是明显。

1、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要让以身试法者有所“畏惧”。

无论是大小品牌还是大小企业,一经查处,严惩不贷。全力避免一切腐败现象的发生与发展,逐步消除政府、企业、经营者及检测者的信誉危机。尤其要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的保障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努力打造城乡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2、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形式多样化。

绝大多数人认为我们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是很有必要的,声称通过我们的宣讲和宣传资料的发放给当地老百姓带来了很多以前没有接触到的知识,还要求我们平时多开展一些类似的活动,也有部分人群根本不知道我们在干什么。还有些人认为这些东西无所谓。因此,除了对一些不法生产经营者介入监督和曝光外,新闻媒体还应多做些增强人们健康消费意识的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消费,不盲目贪便宜。

3、引进高素质人才,尽快完善食品生产与质量检测体系。

食品生产与质量检测体系的完善有利于协调各部门职能和统一食品安全标准。为提高食品的生产质量、增强食品监测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应当从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投入,逐步扩大其覆盖面。特别是地方民营企业和监测部门,更应加强与各大高校的联系多引进技术。

4、加大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问题采取的工作,提高部门间的协作能力。

食品安全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安排,10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凌钢带领财经工委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调研组,就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通过走访调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较全面地了解目前我县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多层次、多途径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稳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逐步理顺部门监管职责。以创建文明县城为切入点,开展文明餐桌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系列活动,进一步规范行业秩序,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日渐完善,日常监管不断加强,保障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工作体系不断完善。

县政府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每年都召开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和定期召开专题会、现场会,研究部署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综合协调,成立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确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食安办组织协调的工作体制。县政府相继出台了《五河县食品安全督查督办工作制度》、《五河县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制度》等规章制度,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保障监管体系有序运作;每年都与乡镇和农业、卫生、教育等主要监管部门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四员队伍,初步形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体系。

(二)强化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县政府以农产品质量环节、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环节、畜禽屠宰环节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针对群众关注、影响面广的食品安全问题和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我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强化宣传教育,贯彻法律法规,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增强。

县政府注重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每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各领域、各环节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班,提升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取得了明显效果。通过宣传,提高了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及食品安全与质量的辨别能力,营造了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食品安全宣传不够广泛全面。

目前宣传形式仍以分发资料、张贴标语、电视广播报道信息为主,宣传内容仍以法律条文、食品安全知识为主,缺少一些生动的、典型的案例,宣传教育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农村地区获得食品安全知识的渠道和方法还比较欠缺,相当一部分农村居民对食品安全问题比较盲然,食品安全相关知识仍然较为缺乏。

我县绝大多数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主体规模小,流动性大,条件简陋,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客观上造成食品监管战线长,管理难度大。机构改革后,由于受到编制职数、人员流动等因素的影响,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部门普遍存在人员少,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人少事多这一矛盾在农村基层监管部门尤为突出。这一突出问题直接导致对使用食品非法添加剂、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及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管理等薄弱环节无法实现全程有效监管。

目前,我县的食品安全仍然面临着检测手段落后,专业人员缺乏,工作经费不足的状况。肉食品市场也还存在安全隐患,目前,我县还没有一家通过专业部门认证的肉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校园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部分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差,与学校集中用餐人数不相适应。有的学校及食堂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堂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校园周边尤其是农村校园周边商店所售食品还不同程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的情况。学校营养餐仍然存在隐患,全县学生营养餐缺乏统一的供餐要求和风险评估,个别学校对营养餐的安全管控还不到位。

(一)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法治建设。

深入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将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教育列入六五普法规划,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教育力度,建立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措施。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涉及食品安全的生产、经营及监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依法严管重罚,且不能以罚代刑、以罚代管,必须按照法律规定予以顶格处理。

(二)进一步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完善。

进一步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协调领导机构作用,切实抓好涉及食品安全的统筹协调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各责任单位既要落实分工负责制,又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对于法律规定的监督主体不明确的问题,政府应本着有利于监管的原则,明确执法主体,明确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等空白区域的监管,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进一步落实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的有效监管。

县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完善我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加大食品安全工作基础设施投入,充实食品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保障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经费,建立健全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抓住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要场所、重要时节,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进一步形成食品安全,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安全的相关信息。大力倡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树立诚信意识,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企业增强主体意识,提高信用水平,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觉行为,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调研报告

品流通环节是消费者接触食品的第一道主要环节,同时也是牵涉消费者数量最大的一个重要环节,搞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至关重要。温县工商局围绕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实现食品安全长效监管,近期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县共有涉及食品经营的单位和业户445家。经工商部门注册的个体食品店(含部分经营副食的百货店)375家,有限公司1家,超市(商场)5家;“食品放心示范店”93家,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126家,食品统一配送率70—80%;无照经营70家。

这些经营单位是全县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主体,直接为百姓提供食品来源,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监督、管理好这些经营单位,就管好了全县人民的“菜篮子”、“米袋子”、“肉案子”,就为百姓创造了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对食品流通领域的监督执法力度,有效促进了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持续好转。目前,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基本令人放心,经营单位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购销台帐制度有效落实,食品安全基本实现了无缝隙监管。而在农村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水平仍有待提高。

今年我局组织了10余次食品类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取缔无照食品经营户67户,查处各类食品案件27起,其中无证经营业户84%在农村,食品案件90%发生在农村。检查结果显示,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状况较城区仍存在一定差距。

我县设立12315消费者投诉站(点)547个,在全县各行政村聘请一名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262名,制定了义务监督员制度,定期召开座谈会,集中听取他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以期达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改进食品安全工作的目的。农村是食品流通环节安全问题的多发地区,农村食品流通环节监管是需要着力破解的难点。虽然县政府每年均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且在食品监管方面有一定的经费投入。但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有以下问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

一是集市散裸装食品的“两防”设施不够完善。农村集市食品近60%为散装、裸装,虽然有的业户添置了网罩,解决了防蝇问题,但防尘效果不理想。

二是食品店的散裸装食品标示不清晰。调查发现,农村商店所售的散装食品多数无原料说明,无加工日期,无保质期,消费者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是农村杂货店食品混放严重。农村杂货店规模较小,卫生状况较差,商品类别较杂,洗化用品与食品混放,存在食品被污染的隐患。

四是销售三无产品、超期食品现象依然存在。部分经营业户销售本应淘汰的过期商品,少数业户为牟取利润违规销售三无产品,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五是部分食品质量堪忧。集市和小食品店出售的果冻、汽水等食品普遍存在色素、有害菌超标现象。部分饮料由糖精、色素和水简易勾兑而成,未经杀菌处理,便进入市场流通。

六是部分食品外包装质量低劣危害人体健康。许多小企业、小作坊为降低成本,选用质量低劣的塑料袋或塑制瓶进行食品外包装,有些企业使用未经充分消毒杀菌的二次包装,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导致问题出现的原因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部分生产企业和批发商、零售商盲目逐利,形成了劣质食品供应链。一些小企业、小作坊为降低成本,用不合格原料加工食品,以低价战略向农村倾销;部分批发商贪图利润,批量采购低价劣质产品;一些零售商只顾“适销对路”,对食品质量置若罔闻,销售低价“三无”商品。很多劣质食品和“三无”食品,正是通过这一供应链条流入农村市场。

二是农村消费能力偏低,农民食品安全意识薄弱。农村总体经济水平不高,农民购买能力不强,质量过硬的名优食品难以占领市场。很多农民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受害者。同时,多数农民辨伪能力不强,在消费时没有查验证照和索要发票的习惯,给一些“三无”食品、过期不合格食品和城市淘汰食品流入农村埋下了隐患。

三是农村市场存在监管薄弱环节。食品安全工作已呈现出“跨区域流通、多部门交织”的特点,多数劣质食品由外地加工窝点制造并向本地输出,打掉这些加工黑窝点,需要区域合作、部门配合,存在一定难度。农村食品销售网点多、分布散、流动大,难以实现集中监管。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制。要有效整合监管资源,促进监管工作高效有力地施行,真正形成各监管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助、无缝对接的联动机制。要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切实做到监管工作全履盖和经常化。

(二)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是做好监管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虽然我单位基层执法人员均为国家公务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根据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状况,还要继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整体防范食品安全能力。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作用,鼓励其积极举报违法案件,达到实时监管的效果。

(三)强化食品源头监管。要继续加强农产品源头的监管,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加快无公害基地和无公害产品建设,对已通过认证的无公害基地的产品实行动态监管。要继续加强对外来食品的监管,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实现食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把好食品市场准入关,确保食品源头安全。

(四)加强食品流通领域监管。要大力倡导现代流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和物流配送;要切实落实经销企业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食品质量监测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销毁、公布制度,加大对违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流通环节经营秩序规范。

(五)加大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餐饮卫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要进一步加大对餐饮卫生的监管力度,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对餐饮单位食品、餐具等进行经常性检查、监测机制,保障食品消费安全。要加大对无证经营的整治,开展集中整治卫生不合格现象,规范其经营行为,保证食品清洁卫生。

(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教育。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广大老百姓食品安全意识、维权意识,增强防范能力。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业主的自觉性和自律性,增强企业法人的第一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社会公德意识,把好食品安全“入口关”。

食品安全调研报告

食品是民生之本。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然而,近年来全国接连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令人怵目惊心,一次又一次冲击着国人脆弱的神经。为了全面了解我市食品安全现状,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献智出力,八月中旬至九月底,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采取集中调研和分散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由副主席李克欣、邓方安带队,到我市部分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交易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对全市食品安全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我市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56户,产品涉及27类31个品种,其中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404户;食品经营户9544户;各类餐饮单位8200余户。近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制度规范,广泛进行宣传教育,认真抓好日常监管,深入开展整治打击,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渐趋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蔬菜、肉、粮、水果、奶制品和水产品的质量和卫生状况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好转,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未发生过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在近年来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开展的综合评价中始终位居全省前列。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健全机构,明确责任。市政府始终将食品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特别是今年以来,市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力量,由市长担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26个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同时,落实了食安委日常办公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成立了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调整并明确了各监管部门职责任务,完善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规范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体制。各县区也先后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协调和日常办公机构,充实了力量。初步形成了市县区上下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2、建章立制,规范监管。市上先后出台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制度》、《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线索举报人奖励制度》等一系列食品安全工作制度规章。按照“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各部门、各县区结合各自职能及工作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规章,为规范监管奠定了基础。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市县区监管部门不断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开办各类培训班,加强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发放宣传册、制度上墙、送法上门,不断加强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教育;充分利用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日、科技之春等平台和新闻媒体,开展食品安全社会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全市共举办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各类培训班30余期,开展宣传咨询活动30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培训和宣传对象达3万多人次。

4、日常监管,各司其职。药监部门切实承担市食安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认真履行综合协调监管职能,及时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总体安排和督查协调。今年接管餐饮服务业监管工作后,尽力克服人员不足、监管体制机制尚未完全理顺等困难,组织开展了对重点食品、特色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等重点区域的各种治理活动,确保了监管工作不断、不散、不乱;农业、水利等部门相继开展了种养业产品和农资打假等行动,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和农产品食用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等配套保障制度,保证了源头产品质量安全;商务、经贸等部门不断强化肉类市场监管,规范生猪屠宰秩序,让市民吃上“放心肉”;质监部门严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在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抽查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委托检验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扩大了监管覆盖面;工商部门创新监管,推行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者自律、驻场监管、“星级信用”评定管理等制度,开展了“两创建”活动,建立食品安全联合管理机制,有效提高了流通领域监管效能。各县区也做了大量富有创新和特色的工作,如汉台区为“菜篮子”设立安全网,南郑县推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等,保证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

5、专项整治,消除隐患。监管部门密切配合,联合行动,抓住食品行业重点品种、热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学生营养餐和问题乳粉清缴,地沟油、瘦肉精、辣椒及其制品等一系列整治,查处了一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仅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检查整治农药饲料经营户1100户次、兽药经营户560户次、规模养殖场539个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90户次、食品经营户21300户、餐饮单位4100户次,取缔无证照食品经营户128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个,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00余起。有力地打击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消除了许多食品安全隐患。

6、应急反应,快捷得当。在切实做好监管和整治工作的同时,未雨绸缪,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如卫生部门按照“属地管理、责任唯一、快速应对”的原则,建立了食物中毒预警机制、三级报告网络和应急处置预案,在去年4月勉县等地发生的疑似与蛋奶质量相关的学生群体不适反应事件中,迅速进入应急反应程序,由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调动各级相关部门介入,及时查清了原因,妥善作了处置,维护了社会稳定。尽管事件原因不在我市,但市政府以此为戒,事后及时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专项大检查,有效杜绝了类似事件发生。

虽然我市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保持着良好的食品安全记录,但与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1、部分食品企业法律意识淡漠。一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淡漠,诚信道德低下,目无法纪,唯利是图,生产、加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而且手段不断翻新。有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规章制度流于形式,卫生环境恶劣,食品质量不能保障。

2、食品安全源头监管薄弱。个别地方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指标,对食品安全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严肃查处,对违法犯罪行为未能有力打击。个别监管人员玩忽职守,不作为甚至乱作为,致使有的食品企业有机可乘并铤而走险,肆意制售不安全食品。

3、一些环节监管职责不明。目前食品安全由多部门分段监管,市县(区)政府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总协调,但由于这一监管体制刚刚建立,存在着各监管部门工作衔接不紧密,有些职责不明确、不具体等问题,在实际监管中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同时存在,有时在发现问题后有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

4、监管配套规章滞后。食品监管工作需要的一些规章制度还存在空白。国家出台的法律、法规、政策需要地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予以配套,加以落实,比如小餐饮、小作坊、小摊贩管理办法等。有的地方特色小吃还没有安全标准,有的同一种食品不同监管部门的标准不尽一致。

5、检验检测资源共享差。由于食品安全监管涉及的部门多,大部分都单独设立自己的检测机构,造成低水平重复建设,资源共享差,发挥效能不够。与此同时,由于经费有限,必需的高端设备无力投入,现场快速检测能力也不适应实际需要,导致我市食品安全总体检验检测能力不强。此外,各监管部门同时抽检,造成了重复检查,资源浪费,也增加了食品企业的负担。

6、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点多面广线长,构成复杂。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食品监管部门普遍感到专业技术力量、管理工作人员、检验检测设备和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特别是基层和一线的监管力量非常薄弱,开展工作困难。

1、加强行业自律,强化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安全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不是监管出来的。食品安全主要不是技术问题,而是食品企业缺乏道德、诚信和社会责任的问题。食品行业人人都是食品的创造者,也是食品的享受者。因此,必须首先加强食品企业及人员的道德诚信和法律法规教育,牢固树立“诚信至上、以质取胜、守法经营”的经营理念,将社会责任观念融入企业经营决策之中,主动承担起企业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其次是充分发挥食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桥梁纽带作用。通过行业公约、行内规范和从业承诺等方式,引导约束行业企业加强自律,促进行业良好风气的形成。三是建立食品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守法守信企业大力宣传褒扬,对问题食品和问题企业公开曝光,并列入“黑名单”,逐步健全守信受益、失信受罚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以信用为凭证的行业准入机制,使失信企业失去生存空间。

2、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构建动态、全程、高效监管体系。面对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政府主管部门应认真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基本方针,监管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硬任务,采取硬举措,考核硬指标。监管工作必须突出一个“严”字,严格实行风险分析,严格实施准入制度,严格生产过程监管,严格监督抽查和检验检测,严格执法打假,严格处置突发事件。一是应科学合理划分监管部门职责。对食品监管领域和环节进行科学合理划分,按权责统一的原则,明确细化各监管部门职能责任,将交叉模糊、职责不清的环节明确落实到某个具体监管部门,实行分片分段定责制,着力解决好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中的衔接问题,既要避免职能交叉,又要防止监管空白,保证监管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和有效性。二是进一步抓好市县条条监管和块块监管的统筹协调。加强政府的责任,使其切实承担起法律要求的“负总责”的责任。进一步强化食安委职能,树立其权威性,严格落实联席会议等制度,完善监管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职能互补、功能齐全的强大监管合力。三是健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监管责任考核和失责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四是建立快速联动的应急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情况下快速反应、应急指挥和协调保障的能力。五是建立全面有效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按照政府监管、行业约束、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的制度和规范,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真正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动态、全程长效监管机制。

3、整合检测资源,实现食品检测信息共享。借鉴外地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对现有的检验检测资源摸清底子,打破部门属性,逐步整合组建一个设施设备齐、技术水平高且与各监管部门独立平行的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作为全市食品检验检测专业权威性机构(可在各县区或片区设立分支机构),独立对食品特别是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的食品进行检测,对其检验检测数据结论在全市范围内赋予通用性和唯一合法性,实行检测资源共享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收集管理、风险检测评估和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确保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准确、传递迅速、评估科学、预警及时。同时,增加检测专业人才,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监管经费保障,逐步改善监管条件。

4、加强教育监督,营造追求高品质食品的社会氛围。确保食品安全需要企业、政府、消费者乃至全社会共同努力,需要全社会共建。要树立“宣传教育也是监督”的理念,以宣传教育唤起全民自我保护意识和共同监督意识。应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颁发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的要求,尽快编制我市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规划,建立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报纸、广播、电视应主动承担起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责任,深入持久地进行宣传;市食安委应开办“汉中食品安全网”和“食品安全讲坛”,并定期召开信息通报会、新闻发布会,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扩大市民知情权;监管部门应通过图片、摄像、文字、实物等广泛深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应把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日常教育与专项教育、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有机融合,让食品安全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头脑,使食品企业人员不断增强遵纪守法意识、道德诚信意识,使执法监管人员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和监管能力,使广大群众改变“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传统饮食观念,增强现代食品安全意识、监督维权意识和识别有害食品的能力。

同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和消费者维权机制,充分发挥“12315”和“12365”等投诉热线作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和消费者维权渠道,支持和鼓励消费者依法开展维权活动。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使食品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密切结合,形成全社会重视食品安全、关注食品安全、崇尚食品安全、保证食品安全、监督食品安全,营造一个生产高品质食品、追求高品质生活的社会文化氛围。

5、加大打击力度,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食品安全监管要严格执法,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食品安全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的源头管理和治理,对滥用食品添加剂、滥用化肥、农药的行为予以整顿;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大力推广食用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生产的基地化、规模化,提高组织化程度,从源头解决食品不安全问题;对问题多发易发、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及其周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生产、加工、餐饮等重点环节,肉类、生鲜乳、豆制品等重点品种,要强化监管力度,集中力量持续深入地开展专项整治;应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可能带来的食品安全隐患的研究,进行质量安全分析,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隐患的检测、评估和防控能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重拳出击,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做好行政惩处与司法惩处的衔接。大大提高违法犯罪成本,对问题食品和问题企业从重惩罚,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绝不能“以罚代刑”,应依照《食品安全法》从重从快判决,以震慑违法行为。同时,应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及其责任人的失职、渎职、不作为等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监管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也要严厉惩处。

6、创新发展机制,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食品质量和安全既是科技水平、创新能力、资源配置、管理现状、劳动者素质等多种因素集成的硬实力的体现,又是法制环境、文化教育、价值理念、诚信建设等多种因素综合反映的软实力的体现。因此,必须创新发展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一是按照“监管与服务并重,整治与建设并举”的指导思想和“清洁、低碳、安全”的发展要求,科学制定食品产业发展规划,认真研究制定推进全市食品产业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建立发展机制。加强与食品质量安全保障和食品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行政资源配置,强化食品安全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加快推进食品质量与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不断完善食品质量准入退出机制,建立健全缺陷产品召回和销毁制度;建立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设立食品安全事故受害人赔偿基金,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受害人得到合理及时的补偿。三是通过集中配置土地、资金、人才等资源,建立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业基地,建设现代化食品工业园区,为食品产业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创造条件。四是下功夫改善小作坊、小摊点、小餐饮的生产经营条件并规范管理。借鉴外地做法,修建餐厨垃圾处理厂,实行餐厨垃圾“统一收交,集中处理”,对餐饮企业产生的餐厨垃圾排放、收集、运输、处理各个环节严格规范管理,控制餐厨垃圾的流向,切断被不法商贩利用的途径。同时,采用高科技手段对餐厨垃圾进行资源化、能源化处理,转化为饲料、肥料和燃料,使餐厨垃圾变废为宝,彻底杜绝餐厨垃圾变成“地沟油”后回流餐桌。通过不断创新机制,促进全市食品产业转型升级,确保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从根本上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食品安全调研报告

xx年12月8日—12月22日,xxx食品药品监督所、市教体局食安办及xx镇中心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干,联合对xx镇十一所中小学及九所幼儿园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指导和反馈,及时下大了整改通知书,现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1)厨房排风措施不到位。

(2)厨房防蝇措施不到位。

(3)进货台账填写不规范。

(4)员工习惯不良,不能及时着装。

(5)健康证过期。

(6)库房通风不及时,有异味。

(7)进货台账和陪餐记录不一致。

(8)台账票据填写不规范,缺购货单位责任人。

(9)添加剂使用不太正规。

(10)操作间有蝇子。

针对本次,中心校要求各个学校及幼儿园按照整改书的要求,立即采取措施,按质按量,保证时间进行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上交中心校。

中心校根据本次检查结果进行排队,对存在问题较大的单位,进行约谈,跟踪检查。

在本次检查中,xx小学因为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现在食堂不能正常运行,现由好集道餐饮公司一日三餐配送,在配送过程中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xxx食药所、中心校领导、xx村两委班子成员及中心校专干多次到学校协调学生就餐问题。通过多次协调,由xx村牵头出资解决食堂改造问题,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待整改完毕后,由教体局食安办、xx食药所、中心校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项学生供餐。

xxx幼儿园操作间蝇子太多,灭蝇灯上的蝇尸太多;

玻璃破损。检查后对幼儿园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对幼儿园园长进行了约谈,跟踪检查,对于存在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长期以来中心校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检查后中心校对食堂安全工作又进行了再安排再要求:

1、立即建立责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更新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定期召开食堂工作人员的会议,经常组织学习食品安全以及食品卫生方面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对食堂的全面工作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从人员、采购、保管、加工、出售等所有管理环节进行细化并狠抓落实。

3、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要经常利用晨会、班会、校会以及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食品安全调研报告

为确保20xx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成人教育函[20xx]xx的要求,我局认真履行职责,重点防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健康,积极开展秋季开学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监管,增加监管频率和监管力度,确保学生安全。总结如下。

xx市各级学校食堂162个,其中大学食堂2个,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2个,高中食堂7个,初中食堂13个,九年制学校食堂13个,小学食堂30个,幼儿园食堂95个。

(一)高度重视前期安排。

1、暑假期间,开学前,就20xx秋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与教育局协商,安排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制定了《xx市xx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了以杨为组长,分管副主任易勇、检查组组长王培虎为副组长的秋季开学前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对此次专项检查的时间、人员和内容进行了详细安排。

3、8月22日,xx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xx教育局在xx市延秀小学总部召开了20xx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162名学校食堂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培训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如何预防食物中毒,通报了上学期学校食堂监管工作的现状,全面部署了秋季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强调,学校领导要牢记“食品安全不是小事”、“责任重于泰山”,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要求学校在开学前立即行动,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整改可能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并为参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和《学生义务教育》。要求学校按照《xx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监督考核办法》和《xx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考核评分表》进行自查。

(2)集中监管到位。

9月1日至9月5日,xx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115名执法人员和50辆车,集中力量对学校以北200米的高校、中小学、托儿所、食堂、食品小卖部和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拉网检查。根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现状,要突出“三抓”。

一是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是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三是食堂员工的健康管理。

四是原料的采购、加工生产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否规范。

五是禁止使用高危食品和与餐分开的食品。严禁在高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生产冷肉和凉菜,严禁在学校食堂购买、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等高危食品。

六是餐具的清洗消毒。

七是食堂的基本条件和卫生环境,以及食品加工、储存保温、冷藏、冷冻、留样等设施设备的配置、运行和维护。

八是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信息和管理制度的信息公示。

九是样品保存、清洗和消毒的记录。

一是食品加工过程中的交叉污染环节,半成品和成品要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二是餐具消毒管理。餐具和设备必须定期消毒;

三是销售环节;

四是食物储存和食物交接。

把握重点对象,即c级食堂和学前考试发现问题的学校食堂。

(3)加强宣传,强化意识。

1、宣传方式。

通过集中培训、现场定向培训、散发宣传材料、张贴海报等方式进行宣传。

2、宣传内容。

宣传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和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的通知》、《夏秋季预防肠道传染病要点》、《夏秋季预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预警公告》、《20xx年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

一是学校树立了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是学校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自查并采取了相应措施;

七是到目前为止,我们学校食堂还没有出现食源性疾病。

(1)校园周边部分餐厅无餐饮服务许可证,部分员工无有效健康证。

(2)有些学校食堂在采购大米时不规范,只有委托检验的检验报告。

(3)四所学校食堂未定期清洗、校准和及时清洗,清洗保温设施和冷藏冷冻设施。

(4)2所学校食堂个体员工佩戴首饰,不穿工作服。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xx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62所学校食堂提出了监督意见,要求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标准》生产和销售食品,严格控制食品安全责任,定期对6所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复查。

食品安全调研报告

一、调查目的当今,生活水平质量不断提升,同学们对居住环境和条件要求逐步提高。尤其在学业压力的逐步增强,好的宿舍住宿条件可以为同学们缓解平时课程的压力,提高生活水平的质量。通过对宿舍住宿条件的调查,关注宿舍内部及周边环境,逐步完善宿舍住宿设施及改善宿舍气氛。

二、调查的途径。

1,宿舍内部:

低层楼宿舍:纱窗残旧,缝隙较大,距离地面灌木较近,容易滋生蚊虫,影响学生日常学习休息。

2,食堂厨房:食堂的厨房永远是热烘烘的,里面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碌着。厨房里的厨具乌黑乌黑的,这边正在忙碌地蒸煮,那边摆盘的人已经开始给盘子里的菜肴摆出各种花样。

我们看到擦盘子的抹布随便在水里冲洗几下就拿出来用了,并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严格的消毒。厨房里苍蝇消灭地并不干净,在摆盘子的空隙,苍蝇经常冲过来骚扰,而工作人员并不在意苍蝇先尝为快.4,糕饼食品:糕饼店的食品香气袭人,烘烤的东西总是那么香喷喷的。我们跟踪调查了几天,才了解到糕饼店里出售的糕饼并不完全是新鲜的。有些糕饼放置的时间长了,店主就要把糕饼打散后做原料重新回炉。

5,夜市排挡:等到夜幕降临的时候,街道两边就多了一些小摊。这类摊子是做夜晚生意的,项目很丰富,各类小吃都有。夜晚的街道上,每个拐弯角几乎都有丢弃的垃圾,风一吹,垃圾随风而走,漫天飞舞。

6,我们的思考:从以上调查的结果来看,我们的学校对食品安全的保护措施力度远远不够,大多数人并不熟悉其中的幕后工作,还有许多隐患就在我们身边存在着。

三,总结报告。

1、大多数的学生一般选择在食堂就,少数的学生在学校周边的小摊点或小餐馆就餐。对学校食堂的的食品安全的总体评价满意的学生占多数,觉得食堂的食材一般新鲜的占一般。

2、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学生未关注小摊点是否有卫生许可用证,看到哪儿有好吃的就坐下吃。许多学生同时还反映学校周边摊点存在碗筷较油腻、不卫生、好像没有消毒等现象蔬菜没洗干净、有黄叶工作人员未穿工作服帽、指甲未剪、戴手饰等情况也比较多基本卫生设施不够完善、操作不规范、管理不到位、饭菜质量不高。

3、对于购买可存放的食品大多数同学会到比较正规的商店购买,并注意商品的价格、生产日期、厂名、保质期等事项。也有少数学生并不重视商品质量,走到哪里买到哪里图个方便。由于大型超市有着相对比较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所销售的食品在安全方面有比较好的保障,成为消费者购买食品的首选场所。所以在大超市购物相时对比较放心,大部分学生会注意保质期和不去购买“三无”食品,但有部分学生人不知道“三无”是哪三无对散装食品的质量问题还是比较疏忽,大多数学生不会注意,说明学生对散装或裸装食品仍然缺乏足够的辨识能力,好在国家已经对散装或裸装食品采取措施(国家质监总局、卫生部等部门规定,散装速冻食品等十类食品必须加贴“质量安全(英文简称qs)标志才能上市销售。)。这样更能保障食品安全。4、大多数学生认为目前应该采取舆论监督提高学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大多数学生很少关注到食品卫生方面的新闻报道,说明舆论的宣传力度不够。毕竟广播电视和家长对学生的宣传教育还是主要手段,通过这些媒介虽然对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和维权意识有提高,但是仍然比较薄弱,毕竟这些知识的来源有限。足以说明有关部门对于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大,消费维权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

1、健全食堂卫生设备。进一步改善食堂卫生。目前食堂功能齐全,防蝇防鼠等设施齐全,各加工区布局合理,周围环境整洁优美。

2、重视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经常利用早自习,班会以及校园广播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宣传,促进学生养成较强的意识和良好的习惯。

3、进一步规范管理。一是健全组织,可以成立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确定一名中心学校工作人员为专职管理员,负责各校食堂的监督、管理、检查工作。食品卫生管理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二是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了食堂管理制度,制定《学校食堂服务管理细则》,以及《学校食堂考核管理办法》,对食堂的全面工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从人员、调入、设备、采购、保管、加工、出售等所有管理环节进行细化并狠抓落实。4、进一步加强食品采购、贮存、加工的管理。各校食品采购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进行采购,所有统一采购的食品(包括大米、面粉、肉类、食油、种类调味、柴油等)都进行严格的考察把关,并按国家规定进行索证。各校采购的蔬菜、家禽类,食品贮存严格按照分类、分架、隔墙、离地的原则。加工程序比较合理,生熟、萦素分开,严格执行清消毒制度。

5、加强食堂证照管理。各校所有食堂工作人员每年都进行体格检查,每年都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并做到人人办理两证。

6、生产场所布局、功能分区、生产工艺流程符合卫生要求,卫生设施配套。烹调间有消烟除尘设施,消烟除尘较好。功能分区合理,粗处理间、烹调间、配餐间、熟食间、洗消间独立设置。熟食或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配制间设预进间。有洗手、消毒设施,生产场所卫生,措施完善。

6、加强了各种设备的安全检查。现在,各校食堂配属的各类炊事机械、用电设备、消防设备、电路、开关插座、各类库房的安全状况都比较好,管理比较规范、到位,操作规程明确。中心学校每月对食堂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结合平时检查对食堂安全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保证了全镇教师、学生的饮食安全。

新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二十五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六条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八条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有关部门等方面的意见。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的代表组成,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等进行审查。

第二十九条对地方特色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后,该地方标准即行废止。

第三十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在本企业适用,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其网站上公布制定和备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

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指导、解答。

第三十二条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分别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应当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新食品安全法

日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据悉,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包括总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安全标准、生产经营、检验、进出口、安全事故处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有十章。这部新法被各界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字数也由之前的1.5万字增加到了3万字。该法对保健食品、网络食品交易、食品添加剂等当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都有涉及,让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商家承担连带责任,这些都是新安法修订的最大亮点。

谈到食品添加剂,很多消费者基本的认识就是“飘香剂”、“一滴香”、“牛肉膏”等违法违规添加物。提到食品添加剂,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可以说,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正确添加使用食品添加剂,并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也更有利于食品的存储和加工。而当前,让普通民众较为担心的问题是,一些不法商家往往违法使用工业原料、化工用品进行食品加工,或是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超量添加。这些行为,都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明确提出要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当前来看,我国只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设立了许可制度,没有为食品添加剂生产设立专门的许可制度,这一新增制度很有必要。

在今年的市政协会上,委员侯一兵提交《关于进行食品违禁添加剂定期检测的提案》,重点关注食品违法添加的现象。在国家级科研院所就职的侯一兵委员建议政府能加大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该所检验水平。当前,食品添加剂的监管是食品安全问题中最重要的一环。目前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企业,既有按照标准生产的合法企业,也有一些企业乃至小作坊,完全不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市场上的食品添加剂也良莠不齐,因此需要从生产环节进行控制。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中,明确指出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此前的《食品安全法》中,对食品网上交易并未有所涉及。发生纠纷时,由于责任主体确定困难,多数参照地方政府部门制定的一些条例来处置。而新《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有了明确的说法。它强调了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不仅要审查许可证,对违法商户还要及时制止、报告、停止服务,这会促使第三方平台加强审核。第三方平台主动监管是个途径,消费者的举报也是个途径,消费者向第三方平台举报入网经营者有违法行为并有确切证据,也应该视为第三方平台已经“发现”,第三方平台应该进行调查,并承担起法律规定的义务。

新法实施后,网购各方的法律责任将更明确,消费者维权难度降低,可避免被“踢皮球”的尴尬。比如,今后消费者网购的食品有问题,在无法找到经营者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赔偿,不但可以要求赔偿食品本身的价钱,还可以要求赔偿受到的损失等费用。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指出:保健食品的标签、

说明书。

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

长期以来,在保健食品销售市场上,一些夸大宣传,欺骗消费者的现象并不少见。个别不法商家利用普通消费者专业知识欠缺,又极度关注身体健康的心理,大肆售卖保健食品,甚至有人声称保健食品具有“疗效”。

此前,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也需要注册或备案,也要求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但并没有要求载明“含量”,所以出现了一只甲鱼生产几吨“龟鳖营养液”,一克虫草生产几吨“虫草粉”的保健食品,这实际上也是欺骗消费者。针对此类现象,食品安全法修订中给予了及时关注。现在以法律的形式要求标明含量,能有效保障保健食品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这一条款要求保健食品的说明书、标签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对于一些不具备足够知识的消费者,也能防止他们被欺骗。

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很多保健食品企业销售产品时,标注和说明书与注册、备案的不一致,而该条款强调产品上的标签、说明书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功能和成分应当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为确保这项法规得到真正落实,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让法律真正落地。

“要管好食品安全,不仅需要依靠监管部门的执法。更需要社会各界的一致关注,协同共管。”在谈到食品安全监管时,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充分体现出了全社会协同共治的大思路。除了强调经营者和行政部门的责任、职权,也非常重视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乃至消费者个人的作用。

在新法中,提到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此外,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并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食品安全的宣传报道应当真实、公正。

同时,新法明确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咨询、投诉、举报人。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

4月15日,市委书记王学丰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听取全市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市领导陶淑菊、张志强、霍照良、韩军、杨国文、曾萍、王心宇、宝音德力格尔、张翔、张军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保障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来抓,取得了一定成效。去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将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有机结合,广泛深入开展宣传,狠抓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

会议强调,食品安全关系每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事关人民生活、社会稳定的大事,必须常抓不懈。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抓关键、抓短板,创新工作思路和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最严格的覆盖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监管制度,完善监管体系,严格按照新《食品安全法》要求,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会议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各旗县市区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牢牢抓在手上,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地把食品安全工作抓实抓好。二是各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食安委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职能作用,加大工作力度,打好“组合拳”,做到各负其责、整体推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要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田间地头”、生产源头,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快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要着力强化商品流通环节中批发市场的监督管理;要不断加强对小作坊、食品摊贩的规范管理,引导食品小作坊集中进入加工园区;要做到及时发现风险,列出“问题清单”,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综合整治力度,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是要加大投入力度,努力保障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阵地到位,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到位。五是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举措严查、严惩食品安全犯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吃得健康。

市委、人大、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新食品安全法

核心内容:新食品安全法已经正式通过。而新食品安全法修改了哪些内容?新食品安全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农药使用、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较为争议的问题上,做出了部分修改。

一、拟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实行注册管理。

二审稿中提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实行备案管理。对此,国家食药监总局提出,目前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过多过滥,全国有近1900个配方,平均每个企业有20多个配方,远高于国外这类企业一般只有2至3个配方的情况。为确保安全,建议实行注册管理。

法律委员会经研究认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配方实行注册管理,有利于保证这类特殊食品的安全,如国务院有关方面论证同意进行注册管理,建议作出相应修改。

此外,三审稿中还删去不得以委托、贴牌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保留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规定。

二、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剧毒、高毒农药的使用是本次审议的热议问题。在此前的第二次审议中,有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明确对顶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而农业部提出,当前全面淘汰尚不可行,不利于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并且对于部分高毒农药,如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上一些发达国家也没有完全禁止使用这类农药。

三审稿中指出,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动剧毒、高毒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同时增加规定,即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

三、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取得许可。

二审稿中要求,从事食品销售,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农民出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取得许可。对此,三审稿结合社会公众及相关部门反馈,对上述情况进行了明确,并做出相应修改,将“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修改为“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三审稿还增加规定: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且销售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此外,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如果使用了保鲜剂、防腐剂等各类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四、保健食品应标明不能代替药物。

三审稿中明确指出,鉴于我国添加中药材的保健食品较多,保健食品原料目录除了需标明名称、用量之外,还应当包括原料对应的功效。且明确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相一致,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除此之外,结合常委委员及社会公众所提出意见,主管部门在注册和备案工作中,还应当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

五、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拟继续实施注册管理。

三审稿提出,现行食品安全法和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未作规定。一直以来,我国对这类食品按药品实行注册管理,截至目前共批准69个肠内营养制剂的药品批准文号。2013年,国家卫计委颁布了此类食品的国家标准,将其纳入食品范畴。

食品安全法规

是指由公司法规部负责召开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的会议。在这类会议中一般都要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

法规会议的实效性很重要。实效的会议所应具备的条件是:在与会者均感满意的情况下,以最短的时间实现会议目标。

应当尽量避免实效性差的情况。导致会议失效的因素极多,有的存在于开会之前,有的发生于会议进行中,有的.则出现于开完会之后。

一、影响会议成效的因素。

1。会议前。

欠缺目标、目标不明确、欠缺议程、会议场地设备欠佳、与会者无准备而来、未明确会议终止时间或每一议案讨论时间分配不当、会议不能准时开始、会议太多,致使与会者一听说要开会,无不感觉厌烦、向来很少开会,致使每次会议议案堆积过多等。

2。会议中。

从事交谊活动、外界干扰、与会者发言离题、让没有必要留在会场的人员留在会场、犹豫不决、资料不充足,却贸然决策、少数人垄断会议、与会者不能表明真正感受或意见、视听器材发生故障、与会者欠缺热心、会议超出预定时间、主席未能总结会议成果等。

3。会议后。

欠缺会议记录,不能对决议事项进行追踪、不能对会议成败得失进行检讨、不能及时解散已实现任务的临时性委员会或工作小组、与会者对会议感到不满等。

二、提高法规会议成效的要领。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

2。要在开头就议题的要旨做一番简洁的说明。

3。要把会议事项的进行顺序与时间的分配预先告知与会者。

4。在会议进行中要注意如下事项会对成效产生不良后果例如:

发言内容是否偏离了议题?

发言内容是否只是出于个人的利害关系?

是否全体人员都专心聆听发言?

是否发言者过于集中于某些人?

是否有从头到尾都没有发过言的人?

是否某个人的发言过于冗长?

发言的内容是否朝着结论推进?

5。应当设法在预定时间内作出结论。

6。在必须延长会议时间时,应取得大家的同意,并决定延长的时间。

7。应当把整理出来的结论交给全体人员表决确认。

8。应当把决议付诸实行的程序理出,加以确认。

三、召开法规会议的注意事项。

1。发言时不可长篇大论,滔滔不绝(原则上以3分钟为限)。

2。不可从头到尾沉默到底。

3。不可取用不正确的资料。

4。不要总谈期待性的预测。

5。不可进行人身攻击。

6。不可打断他人的发言。

7。不可不懂装懂,胡言乱语。

8。不要谈到抽象论或观念论。

9。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食品安全法规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查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行为的查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第四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食品安全义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按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六条。

鼓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工作。

第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可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调研报告

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明显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从能够吃饱,吃好,并开始要求吃得安全,吃得健康,食品卫生和饮食安全问题越来越成为人们最关注的问题。为此,我们对全市食品安全状况作了一次调查,从目前掌握的食品安全情况来看,我市食品安全状况不令人满意,在分析存在问题的同时提出几点治理对策。

(一)食品监管网点多。监管面涉及初级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业和食品流通及消费领域,监管面广量大。

1、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我市近年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实施农产品“358绿色行动”为抓手,以规模化基地建设为载体,以农产品质量认证为突破口,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初级农产品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现有省级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28个,产地面积13。8万亩;放心菜示范基地4930亩,城市蔬菜基地12206亩;海水养殖3196公顷,淡水养殖面积3107公顷。

2、食品生产加工情况。全市现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90家,16家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过近年的快速发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行为逐步得到规范,产品质量有了很大提高。已建立生猪定点屠宰场10个,其中(半)机械化屠宰场6个,全市定点屠宰率达到95%,基本满足全市人民“放心肉”的需求。

3、食品流通及消费情况。全市共有食品经营企业187家,个体工商户5560户,在全省“万村放心店”建设中,已有730家农村小商店被授予首批“示范放心店”;现有农贸市场52个、副食品市场2个;饮食业1336家,集体食堂123家,食品从业人员5856人。20xx年餐饮业监督合格率90。35%,体检合格率达98。34%(该指标不包括无证摊贩从业人员数),餐具消毒合格率为50。35%。总体呈现出食品经营网点多,流动摊点多,质量意识差的现状。

(一)食品产业的规模化程度不高。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以及种植、养殖业大都没有建立良好的质量管理规范体系,质量标准难以控制。且我市食品生产企业、农畜产品的种植、养殖业规模偏小,管理和技术水平都较低下。这些因素造成食品生产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不高,客观上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二)食品安全检测及预警体系仍不健全。到目前为止,我市还未形成从农田到餐桌整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测网络,市场上销售的大部分农、畜产品未经任何检验或是经“蜻蜓点水式”检测就进入百姓家直接食用,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我市现有工商部门设立的菜场检测点12个,每点每天平均检测七八个批次,仅占市场食品数量极低的比率,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市场真实情况,且该部门检测结果不具法律效力,可以出具法律依据的疾控中心又不参与到市场检测。虽然从事食品安全检测职能的机构有:卫生部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门的畜牧兽医站、质监部门的产品质量检验所,但实际上仅卫生部门能作部分食品的常规检验,如农药残留、瘦肉精、蛋白质含量等检测工作,且未能形成完整的信息资源共享体系。

(三)食品消费环节的问题仍很突出。一是学校周边的食品卫生安全较为突出。学校周围的小吃店、副食品商店等,经营质量差,进货渠道混乱,特别是“马路作坊”、露天加工的,卫生条件更是不堪入目;有的学校食堂管理混乱,给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二是食品添加剂的安全状况不能令人满意。由于食品添加剂的检测工作比较复杂,是否存在食品加工者擅自添加或多加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掺杂掺假的现象很难发现;三是食品包装的安全状况令人堪忧。大量回收废旧物品制成的食品包装容器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其有害成分对人体健康影响不可忽视,如方便袋、快餐盒、一次性口杯等。四是餐饮业和集体食堂的卫生问题已成为食品安全事故的易发区域,特别是工地食堂流动性很大,使监管难度加大,安全隐患凸显。

(四)食品监管职能部门分散,食品监管力量薄弱。从目前监管职能来看,虽然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有食品药监、工商、卫生、质监、农业、贸粮、公安、教育等10多个部门,但重复监管和漏管等现象比较普遍。如食品经营环节,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都分头在管,大大影响食品监管效率的充分发挥,造成有效监管资源的浪费。同时我市专门从事食品监管人员严重不足,且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与全面完成食品放心工程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五)食品安全协调工作还不到位。主要表现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后,无执法主体资格。国务院赋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是“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事故的查处”,但法律法规没有直接赋予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权利,使监督协调流于形式,缺乏力度。二是法律法规不配套的。现行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还分散在各职能部门,没有一部完整全面的食品安全法规来规范,造成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工作成效不明显。三是经费缺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立后,虽然增加人员编制,但相应的经费没有投入,形成组织协调难、综合监督难、组织活动难、收集信息难的尴尬局面;相关职能部门检测经费严重不足。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监管链条长、难度大。通过各职能部门几年来卓有成效的工作,食品安全状况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上述诸多不足,纵观这些问题,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够。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在我市起步比较晚,旧的监管体制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呈现条块分割现象,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更是各自为阵。一是宣传范围不广,仅局限在“3。15”、节日等大型宣传活动上发送宣传资料、张贴一些宣传标语等形式,没有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咨询台、宣传车、发放科普资料等宣传途径和手段,开展广泛系统的普遍宣传。导致部分消费者“不分食品坏和好,只管自己肚子饱”,有卖则买,能吃则吃,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二是未能形成权威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渠道。有的部门仅凭某种食品几个批次的抽样检验结果或凭感观判断得出目前市场某种食品的合格率、不合格率,这不仅不能起到正确引导公众的导向作用,反而使老百姓无所适从和深感忧虑。

(二)食品经营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经营方式出现多样化,有的下岗失业人员为了谋求生活出路,纷纷走上街头,从事各种各样的食品经营活动,形成一支条件简陋、从业人员复杂的食品经营“游击大军”,他们常常是夜出昼归,无固定摊位,无证照经营,成为管理中的“老大难、钉子户”。

3、食品经营人员守法意识较差。食品经营潜在的利润空间,使一部分无业人员挤身于这一低成本、高效益的服务行业。这些人员低文化,低素质,法律意识淡薄,一味追求经济效益,无视《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钻法律空子,忽视食品安全和卫生的管理。

为使我市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的改善,我们认为,可以采取以下几项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一)强化领导责任。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方针是:“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政府高度重视,职能部门积极配合,食品综合监管合力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就能从根本上得到提升。一是突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职能,每季度或半年应召开一次联席会,任务明确,情况清楚。二是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使各地、各部门感到肩上有责任,心中有目标、工作有思路。并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各职能部门责任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

(二)保证经费投入。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首先就是经费不足,市财政应将食品种植、加工、流通和消费等监管所需经费列入预算予以保证。包括保证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经费,以强化农业投入品和食品加工环节的综合监管;保证食品流通环节检验检测经费,实施食品流通环节全程监控;保证食品综合监管经费,加强食品日常监管,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

(三)理顺部门职责。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职责。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和责权一致原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统一信息发布。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企业失信惩戒力度,综合抓好食品安全制度规范、管理服务系统与运行机制和市场准入制度建设等。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各职能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及时传递、分析整理,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形成统一审核、权威发布的格局,从而改变部门分头发布,消费者无所适从的局面。

(五)加强队伍建设。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是基础和重点,只有加强基层执法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强化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整合执法资源,成立由各职能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联合执法的检测中心,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食品安全监督格局,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吃上安全、放心的食品。

(六)加大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一是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牵头,针对全市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难点,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二是由政府组织有关执法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各自的范围每年开展几次声势浩大的活动,如在“3。15”、春节、元旦、“五一”、“十一”前后,进行联合宣传、联合检查、联合打击,形成强大攻势,进行专项整治。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但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镇、街道和食品监管职能部门的积极努力下,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必将取得丰硕的成果,为打造平安xx、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食品安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教师资格条例》《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

《中小学校电化教育规程》《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

《少年儿童校外教育机构工作规程》《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

《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办法》《成人高等学校设置的暂行规定》。

《广播电视大学暂行规定》《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管理试行办法》《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管理办法》《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中国汉语水平考试(hsk)办法》《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

《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

《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

重点条文:

(一)教师权利与义务(重点法条提示)。

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基本权利)。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九条为保障教师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二)提供必需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三)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四)支持教师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资格和任用(重点法条提示)。

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三)考核(重点法条提示)。

第二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第二十三条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四)待遇(重点法条提示)。

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第二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第二十九条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第三十条教师退休或者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的退休或者退职待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适当提高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小学退休教师的退休金比例。

(五)法律责任(重点法条提示)。

第三十五条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新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于-06-01起正式实施,各地就相继发生消费者购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要求商家10倍赔偿的事件,通过《食品安全法》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从多起事件报道看,事件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消费者举报投诉的情况,在调查核实后,主要采取责令商家将不安全食品下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商家按货值十倍赔偿消费者的处理措施。但依据《食品安全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履行其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追究商家违反食品安全法民事赔偿责任外的其他法律责任。

1案例。

2009-06-04,呼和浩特市民魏先生在一家超市花3元钱买了3包北京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板栗饼。回家后,他发现该饼已经过了保质期,于是拨打了工商部门举报电话。受理投诉后,该地工商执法人员经现场调查取证,确认消费者申诉情况属实,所购板栗饼已经过期。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经营者将过期食品下架,并且依照《食品安全法》第96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的相关规定,责令超市退还魏先生的购货款并且支付10倍赔偿金[1]。

2分析与讨论该事件中,超市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八项之规定:生产经营超保质期的食品。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应当予以以下处罚: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食品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超市销售食品属于食品流通,按《食品安全法》分段监管规定的职责,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使食品安全管理职权。因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该事件时还应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应当追究超市违法销售超过保质期限食品的法律责任。查明超市从06-01起至违法行为发现之日止销售超过保质期的板栗饼的违法所得,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食品(板栗饼),根据超保质期的板栗饼的货值金额确定罚款金额,至少罚款额度在2千元以上。而此事件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并未完全依法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法律规定。南京[2]、郑州[3]等地也发生多起食品10倍赔偿事件,处理方式相近,仅追究了商家的民事赔偿责任。

所举事例中,仅要求超市支付货值的10倍赔偿给消费者,超市的违法成本为30元(3元10倍)。如严格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赔偿加上至少2千元的罚款,违法成本至少为2030元(违法所得未计算在内)。两者相比,后者付出的违法成本是前者的60多倍,大大超过其违法利润,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惩戒力度会明显增强,也会有力促进其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提高。

3思考与建议《食品安全法》从2009-02-28通过至06-01施行,期间历时3个月,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使广大公民能够有充足时间了解本法的内容,有效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为了使有关部门在这期间熟悉、理解、掌握新法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本法得以有效遵守和实施[4]。从这些事件反映出,新法实施以来,公民维权意识有较大提高,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守法意识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宣传贯彻执行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法》正是针对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还比较突出、存在不少食品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等食品安全形势而制定的。而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不明确、不严格,对生产经营食品不安全食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有的监管部门执法不严、监管不到位是产生这些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4]。

食品安全法规

为认真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区战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疫、依法防疫,教育养殖户树立健康养殖、清洁养殖概念,提高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社会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规定动物疫病强制免疫、食品安全的参与意识,进一步推进全区“放心肉”工程的实施,努力构建和谐**。根据《**区开展食品安全月活动实施方案》(**食安办[]1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年初工作安排,决定在三月、六月开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律法规暨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将本此宣传活动简要作如下总结:

一、主要成效。

我们按照整个宣传活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八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为重心,以正面宣传和誉论导向为主的方针,将普法宣传教育与普及科学养殖技术知识相结合,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与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食品安全防控相结合,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养殖、依法防疫、依法经营参与意识与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责任意识为总的指导思想,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报刊、板报、街头、会议等开展了多形式宣传活动。通过历时一个月的宣传,广大养殖户树立了正确防疫意识,主动要求免疫,自觉申报检疫;经营业主依法接受检疫;生产企业主动将食品安全生产向全社会公开承诺,诚信经营;建立健全了动物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的双轨目标责任制;共同参与,“人人重视食品安全、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初步成效已经形成。

二、具体做法。

1、精心部署,落实责任。为确保上下密切配合,区乡联动,责任明确,取得成效,区局成立了畜牧法规、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李大友任组长,动物防疫监督所所长陈大林、畜禽改良站站长肖冲任为副组长,张轲、党维强、李章银、蔡光辉为成员,具体负责方案的拟定、活动的组织与实施,全体检疫员、畜牧兽医职工参与。

2、及时编印各类宣传资料。区局组织技术人员及时编印了“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畜牧法相关条款摘录”、《动物检疫行政告知书》、《动物免疫行政告知书》、《关于进一步明确涉猪税费收取标准的通告》、《告全区饲养母猪农户的一封公开信》、《禽流感、口蹄疫、猪链球菌病等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技术要点》、《三元杂交猪饲养技术要点》等法律法规、技术资料共计2xxxx份。

3、深入基层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一是成立六个宣讲团。区畜牧食品局抽出懂业务、会技术、熟悉法律的2xxxx中高级技术人员组成xxxx畜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宣讲团,深入**镇、清江、曾口、顶山、玉山、化成、花丛、渔溪、恩阳、茶坝、三汇、平梁等十二个中心集镇开展了12堂畜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有4xxxx政府领导、27xxxx村社干部、87xxxx畜牧职工、296xxxx养殖农户听了讲座。二是宣传车沿线广播宣传。以区人民政府的名义装饰宣传车挂牌宣传,车头前挂“巴中市**区人民政府动物防疫法、畜牧法暨食品安全宣传车”,深入唐巴线、广巴线、巴水线、巴顶线、巴玉线、城区及清江镇、水宁寺镇、曾口镇、梁永镇、玉山镇、顶山镇、化成镇、茶坝镇、花丛镇、柳林镇、恩阳镇、渔溪镇、平梁乡、三汇镇等1xxxx中心乡镇进行广播宣传。三是搭建街头宣传台。利用各乡镇赶集日,搭建宣传台进行宣传法律和接受技术咨询,下发各类法律法规及技术资料2xxxx万份,接受854xxxx个农户的咨询,解难答疑。6月8日,市、区畜牧食品局利用“畜牧法”宣传周活动,在江北广场开展了街头宣传,搭建畜牧法律法规、养殖技术咨询台,下发法律法规及技术资料xxxx万份,接受30xxxx个百姓的咨询。市、区畜牧食品局主要领导程仕俊、王雅、王佑荣、李大友、陈斌、蒲权芳等亲临现场解难答疑。四是报刊公示。将“告全区母猪饲养农户的一封公开信”、“动物防检疫收费项目和标准”、“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条款载录汇编”、“动物免疫行政告之”、“动物检疫行政告之”等在《巴中日报》上从206月7日起分五期连续刊登进行公示与宣传。五是制作标语及板报。在三月、六月宣传活动月活动中,共制作悬挂布标55幅,公路沿线书写石灰标语74幅,办街头板报58期。

4、邀请人大、政协委员视察工作。3月16日,市人大吴主任率市、区人大、政协部分委员对**区畜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生产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及动物防检疫工作深入农村、市场、企业进行了视察和检查,一致认为**区动物防检疫、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了责任明确、领导重视、部门工作实、群众接受、社会理解。

5、以食品安全为把手,抓好防检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一是强化基础免疫。从元月一日起,推行“仔猪骟割初免——春秋普打普免——市场、流通检查补免”新的免疫程序,从3月11日起全面启动春季动物防疫普免工作。二是突出产地检疫。设置报检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受群众报检,对进入流通领域的动物,检疫员随经营者畜禽收购车辆到场到户到点开展产地检疫,查验免疫标识,掌握免疫状况,检查个体健康,经检疫合格准予出栏销售,出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收取防检疫规费,对未经免疫或免疫逾期的限制出栏,实施补免、重免。三是狠抓屠宰检疫。设置检疫办公室,实施驻场检疫,科学设置“三关六岗”,同步实施,做到“十到位”,元月以来共检疫生猪3xxxx头、禽只5xxxx只,检出不合格动物及动物产品142xxxx公斤,净化了食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6、强化动物防疫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执法秩序。一是建立动物防疫监督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和巡查,每月2—xxxx;不定期抽查和明查暗访,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二是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组建动物防疫快速反应队伍,紧急出动,强力查处违法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先后查处违法案件2xxxx,立案处理xxxx,捣毁病害动物产品加工窝点xxxx,销毁病害产品3.5吨。三是强化层级监督。今年以来,已通报了xxxx违反防疫操作规程的事件,查处了xxxx违反检疫操作规程的xxxx动物检疫员。

总之,通过历时两个月的宣讲、宣传,使各级政府将动物防疫、食品安全生产作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来抓,作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议,生产企业、经营业主、养殖农户、全社会齐参与,建立诚信体系,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是你我他的共同责任。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