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调研报告最佳大全(13篇)

时间:2024-02-21 09:27:04 作者:曼珠

调研报告的撰写需要注重客观性和准确性,不偏颇、不主观,以保证其可信度和可靠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调研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对大家的调研工作提供一些启示。

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民政工作主要承担基层民主建设、社会保障等多项社会行政事务,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做好社区民政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基础性的作用。

社区的民政工作主要包含城市低保、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现就xx社区的民政工作展开调查研究,情况如下:

xx社区现有8955人,配有民政助理员三名。xx社区截止2013年3月有城市低保户97户,180人,每月享受低保金约5万元,平均每人每月享受274元。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8户,享受廉租住房的3户。

从施行低保救助政策至今,社区享受低保救助的户数和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低保对象动态化管理日趋完善。低保公示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入户调查走访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完善,促进了低保动态化管理,确保低保"应退尽退"。

一是低保家庭收入界定难。主要是隐形化的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如:银行存款、服务处不如实提供的收入证明等,造成部分申报家庭实际收入非常难确定。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对实际情况的掌握。

二是各类证明真实性不能保证。部分申报低保家庭借助各类关系,开具的收入证明、医院证明、学校证明等存在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况,根本不具备证明效力,但工作人员又不具备监督核查的能力,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

三是部分不应该纳入低保的人员纳入了低保范围

部分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于长期待业在家,无法实行再就业;社会上一部分有子女而不赡养老人的家庭,为了避免不出现重复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将这部分老人纳入了低保范围。

四是低保对象退保难。有些家庭将低保视为一种"福利",他们家庭情况改变后仍然有意地隐瞒收入,如临时性收入、自由职业收入等,出现了低保对象"进易出难"的现象。

五是低保优惠项目过多。如低保户可以享受的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水、电、煤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社区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它对维护社会稳定及人民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完善家庭收入核定机制。建立低保人员动态管理数据库,与工商、劳动、房管、金融等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达到信息的最广泛、最有效的利用,实现低保工作系统化,(www.)为科学、准确的计算低保申请人及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提供准确数据。

二是建立责任追究制。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及低报工作人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明确具体的处罚条款,打击骗保的不良行为,以维护低保政策的严肃性,使政府有限的资金切实用在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

三是慎重出台低保配套项目,适当控制享受低保的联动效应。解决低收入群体的根本问题在于发展经济,扩大就业,通过劳动来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如果与低保"搭车"的项目过多,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就业。慎重出台相关政策,避免低保成为福利。

四是加强部门的协作,提高低保对象的就业率。加强部门的协作,提高低保对象的就业率,特别是有劳动能力人的就业,杜绝身强力壮的年轻人依靠低保生活,以此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家庭摆脱贫困。

五是完善社保体系,提高救助力度,解决边缘人员的生活。做好城乡低保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的衔接配套工作,逐步建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真正成为保障困难基本生活的"安全网"。《社区民政工作调研报告》出自:

民政调研报告

关注辖区贫困户工作,促进辖区和谐建设,已成为民政工作的当务之急。民政工作作为政府和广大居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广大居民群众合法利益的维护者,时刻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政策贯彻到广大居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近期对辖区内贫困户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辖区内贫困户情况。

碱巴拉荒共5个居民组,居住人口3149人,辖区内户籍户数802户,户籍人口数2610人,平均每户4人,其中农业人口约占5/6;18周岁到60周岁男劳动力人数1054人,18周岁到55周岁女劳动力人数为960人,劳动力占总人口的3/5;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居民2156人,占户籍人数的83%;贫困户致贫有以下三个主要原因:一是年老体弱,二是因病致贫,三是因残致贫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截止2011年1月末,本辖区贫困户46户,占户籍户数的5.7%;低保户70户、164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6%。

二、贫困户救助开展情况。

1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有效地保障了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民政办在上级民政部门和社会事业局的领导下,认真学习,积极工作,以落实贯彻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实施的扶贫、济困、优抚助残等政策为己任,积极争取多方面资源,努力做好民政工作,维护了辖区的稳定和谐。

1、2010年以来对贫困户的救助情况。

一、中秋期间走访困难户17户,共计送去慰问金4100元。春节期间开发区管委会王文新副主任和陶俊杰副主任看望了贫困户和家庭困难的老党员,送去了党的温暖同时勉励他们要自强自立,坚定信心,克服困难,渡过难关,被走访对象纷纷表示感谢。

2、对有特殊情况的贫困户还开展了专项救助,进一步解决贫困户的生活困难,减轻了贫困户的生活负担,贫困户的生活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我辖区内有一名孤儿王闯,父母于2008年相继自杀,现在跟爷爷和叔叔一起生活,生活十分困难,得知这一情况后,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为其申请了孤儿分散供养救助金,一次性补发3200元,以后每月领取400元。2011年开发区管委会陶主任还专程来看望王闯,为其送去了500元慰问金,并鼓励王闯要坚强起来。

蔡广文是一位糖尿病综合症患者,孩子在上高中,生活十分艰难,得知这一消息后,民政办为其缴纳电费,并送去了冬季取暖用的燃煤,还给他安排了在富海馨居看护自行车棚的工作,使得蔡广文一家在生活上有了基本的保障。

袁志新母子智力不健全,不具备正常人的思维能力,由于其房屋年久失修,已形成危房,民政办将情况反映给管委会领导,经管委会研究为其翻建了房屋,并送去了冬季取暖用的燃煤,使袁志新母子住进了温暖的房子。

须进一步加强。贫困户救助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兜底线、安全网,在调节收入分配、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作为民政部门,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落实,适时调整贫困户救助标准,加大分类救助力度,健全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操作,确保本辖区贫困户救助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

三、目前的工作重点。

从解决辖区困难群众实际问题出发,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强化低保工作。一是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坚持低保申请审查和审批程序,切实按条件把好“入口关”,在随时受理申请的同时,严格“动态管理”,做到至少每季度审核一次保障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保障,对不符合条件或已不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纳入,保证低保对象的准确性;二是继续做好分类施保,保证辖区内低保对象中的特殊困难群体能依法享受特殊保障。全面推进辖区低保工作。坚决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强化管理,明确责任,以解决辖区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努力完善工作机制。

面广、服务对象复杂,要做好各方面工作,提高依法执政和优质服务水平,结合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加强经济、文化、科技等知识的学习,掌握新知识,增长新本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民政工作要求。

2、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加强调查研究。要结合民政系统行风建设,以为民服务为宗旨,改进工作方式,发扬敢、严、细、实、高的“五字”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掌握新情况、发现新问题、研究新特点、探索新途径,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立足于“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立足岗位、多做贡献。

3、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强化考核。民政工作是关系我辖区发展建设与社会稳定的大事,各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分工,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以推动碱巴拉荒民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本文目录。

乡镇民政办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整个民政工作的前沿。乡镇民政办直接面对每个群众,民政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任务都要靠他们去贯彻执行。特别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民政工作涉及的社会面越来越宽,内容越来越丰富,乡镇民政工作所担负的任务越来越重,乡镇民政办工作绩效,直接影响民政职能的履行,事关社会的稳定。目前,乡镇民政工作基础薄弱问题仍很突出,必须加大力度,进一步加强乡镇民政工作基础,确保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得到有效实施。

我县总面积3131平方公里,总人口54万人,共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41900余人。xx年下拨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类民政资金3000多万元。按照民政部1995年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民政组织建设的通知》,我县49个乡镇(场)都设立了民政办公室,配备了民政专干。xx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撤并为31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共设立基层民政办34个,配备民政专干34名(政府干部兼职)。近年来,民政专干在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各项民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乡镇民政工作力量不强。我县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都只配一名民政专干,而我县共有各类民政保障对象41900余人,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有1230余人,也就是说每个民政专干要管1230名民政对象的事。其中里耶镇民政对象最多,共有1418人,其中乌鸦乡最少也有261人。按照民政有关政策,这些对象每年都要到户调查审核一次,一个民政专干根本忙不过来,而且大部分民政专干要驻点包村,完成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帽子”工作,工作量相当大,导致部分乡镇民政专干不知道有多少民政对象,也不知是哪些人,基层民政工作粗放。

(二)乡镇民政干部有为无位。乡镇民政工作线长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各乡镇民政专干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有力的保障了民政对象的切身利益。但就其工作地位而言,乡镇领导对民政工作不够重视。乡镇党委、政府领导认为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相比,民政工作只是软任务,无关大局,被作为“搭头”,我县34名乡镇(街道)民政专干大部分是不在职的老同志和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兼任,分管民政的领导不是“党政”主要领导,都是由副书记或副镇(乡)长分管,在目前乡镇权力相对集中的情况下,分管民政的领导有位无权,民政办人员在乡镇安排工作开展、经费开支又无自主权,导致民政工作难以落实。

(三)乡镇民政工作无经费保障。我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是“老、少、边、山、穷”地区,乡镇级财政十分困难,乡镇(街道)没有专门的民政工作经费,民政工作又是实打实的工作,走村入户路途很远,大部分时间在翻山越岭,业务经费的不足给工作带来不便。目前各乡镇基本没有专门的救灾车,救灾设备和物资难以保障。还有民政专干进城办事和下村走访都需要费用,由于没有经费,民政专干工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民政专干也就是应付交差,导致各项民政工作很难得到落实。

(四)乡镇民政干部更替频繁,稳定性差。从调查中发现,我县3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连续做了3年的民政干部目前只有几个乡镇。其它乡镇的民政干部可以说“走马灯式”的换人,一年一个新面孔,甚至有的一年几个新面孔。究其原因,一是乡镇主要领导对民政工作不重视,随意指派民政干部;二是乡镇主要领导更替频繁,造成了连锁反应。三是县级民政部门对民政专干的确立上没有自主权。

(五)乡镇民政干部队伍素质普遍不高。我县34名乡镇民政专干都不是专业“出生”,没有一人是学民政专业的,没有接受过专业知识培训,而且文化程度不高,其中大专以上18人,中专以上13人,初中文化3人。而且年龄偏大,34名民政专干平均年龄42岁,其中年龄最大的有53岁。乡镇民政专干绝大多数是随意指派,相当一部分乡镇民政专干不懂业务,不懂民政相关的政策法规,甚至不了解民政工作对象是哪些,对自己的服务对象不熟悉,民政资金到帐后,不知怎么发、发多少,给上级业务部门上报的情况和数据也是过估,基层民政工作质量得不到保证。

(一)提高思想认识。民政工作以民为本,其工作宗旨是“上为党政分忧,下为百姓解愁”,民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和差,领导重视与否是关键,上级党委、政府应从制度、政策和工作部署等方面对乡镇加强基层民政工作提出要求,作出规定,并督促落实,把乡镇民政工作纳入乡镇工作目标,类同计划生育和综合治理工作。

(二)理顺民政干部的管理体制。乡镇民政干部直接由县级民政局管理,每个乡镇设立民政工作站,每个工作站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大的乡镇配备3-4名工作人员,民政工作站参照基层财政所管理落实编制。

(三)增强民政干部的稳定性。在选配乡镇民政干部时,既要考虑选配懂业务、有农村工作经验、责任心强的干部,又要考虑民政干部的工作时限,乡镇民政干部至少要连续工作3年以上。另外,对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比较优秀民政干部,而且工作业绩比较突出的,组织上应考虑解决政治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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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总书记在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两大任务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既是党和国家站在全局高度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对新时期民政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工作的重点也在基层。乡镇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全部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础,是反映党和政府执政形象的前沿窗口。为全面了解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近期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对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长期以来,我县乡镇民政队伍秉承“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与好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职能的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反而随着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受到了严重的削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建设缺位,基层力量薄弱。我县辖22个乡镇,总人口80余万人。xx年乡镇机构改革前,我县普遍设置了乡镇民政办公室,领导、人员、经费、机构全部到位。伴随着xx年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改设乡镇民政助理员一职,且多为兼职。如我县北部山区乡镇名曰“乡镇民政(扶贫)助理员”等等。止目前全县乡镇有专兼职民政工作人员26名,女性6名,其中行编14名,事编12名。全县配备1名的有18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81.8﹪;配备2名的有4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18.2﹪。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0.42岁。40岁以上13人、其中59岁以上3人,。30岁及以下的仅3人。

二是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匮乏。据统计,目前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时间平均4.1年。5年以上9人,1年以下达6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总数的23.1﹪、占乡镇总数的27﹪。有两个乡镇五年时间调换了三位民政工作人员,县民政局事前不知情,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角色难适应,这在全县还不是独例。熟悉和准确掌握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据统计,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有17人参加过县及以上专业知识培训,未参加过任何形式培训的有9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数的34.6﹪、占乡镇总数的27﹪,形成了“上面守营房,下面流水兵”。尽管县民政局每年花费很大精力组织各类培训,培训的速度逊色于乡镇调换的力度。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知识匮乏,乡镇民政工作无连续性,其结果必是“一年忙到头,万事理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是民政职能增多,队伍兼职过多。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进入新世纪后,民政职能逐渐增多,尤以社会保障任务繁重。今年省政府实施的28项民生工程,由乡镇民政直接承办的有7项,协助相关部门办理的有3项。至目前,我县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近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万余人,五保供养对象近万人,重点优抚对象近万人,此外还有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年均在2万余人。正常年份服务对象近8万人,乡(镇)均服务对象近4000人,最高乡镇近万人。年均发放各类民政优待抚恤、定补救助款物5000余万元,乡均200余万元,最高乡镇近600万元。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眼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普遍兼任残联理事长,还有兼职乡镇司法所长、党政办主任、文化广播站长、村支部书记······,兼职可谓五花八门。此外还要住村参与各项中心工作。人员过少,任务加重,兼职过多,势必对乡镇落实民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带来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三、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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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总书记在党的xx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两大任务与民政工作紧密相关,既是党和国家站在全局高度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对新时期民政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要求。民政工作的根基在基层,工作的重点也在基层。乡镇身处民政工作的第一线,是全部民政工作的重心和基础,是反映党和政府执政形象的前沿窗口。为全面了解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近期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笔者对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县乡镇民政工作机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长期以来,我县乡镇民政队伍秉承“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牢牢记住“解决民生、保障民权、维护民利”的核心职责;牢牢把握“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核心任务。,认真履行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服务职能,提高社会保障效能,在化解社会矛盾、稳定农村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尊重与好评。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政职能的增加,基层民政工作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加强,反而随着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受到了严重的削弱。主要表现在:

一是机构建设缺位,基层力量薄弱。我县辖22个乡镇,总人口80余万人。xx年乡镇机构改革前,我县普遍设置了乡镇民政办公室,领导、人员、经费、机构全部到位。伴随着xx年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取消了乡镇民政办公室,改设乡镇民政助理员一职,且多为兼职。如我县北部山区乡镇名曰“乡镇民政(扶贫)助理员”等等。止目前全县乡镇有专兼职民政工作人员26名,女性6名,其中行编14名,事编12名。全县配备1名的有18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81.8﹪;配备2名的有4个乡镇,占乡镇总数的18.2﹪。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平均年龄40.42岁。40岁以上13人、其中59岁以上3人,。30岁及以下的仅3人。

二是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匮乏。据统计,目前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从事民政工作时间平均4.1年。5年以上9人,1年以下达6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总数的23.1﹪、占乡镇总数的27﹪。有两个乡镇五年时间调换了三位民政工作人员,县民政局事前不知情,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角色难适应,这在全县还不是独例。熟悉和准确掌握民政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是干好民政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据统计,全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有17人参加过县及以上专业知识培训,未参加过任何形式培训的有9人、占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数的34.6﹪、占乡镇总数的27﹪,形成了“上面守营房,下面流水兵”。尽管县民政局每年花费很大精力组织各类培训,培训的速度逊色于乡镇调换的力度。乡镇民政工作人员频繁更换,业务知识匮乏,乡镇民政工作无连续性,其结果必是“一年忙到头,万事理不清”,严重影响了我县民政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是民政职能增多,队伍兼职过多。民政是为民之政,和谐之基。进入新世纪后,民政职能逐渐增多,尤以社会保障任务繁重。今年省政府实施的28项民生工程,由乡镇民政直接承办的有7项,协助相关部门办理的有3项。至目前,我县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近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万余人,五保供养对象近万人,重点优抚对象近万人,此外还有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群众,年均在2万余人。正常年份服务对象近8万人,乡(镇)均服务对象近4000人,最高乡镇近万人。年均发放各类民政优待抚恤、定补救助款物5000余万元,乡均200余万元,最高乡镇近600万元。随着社会保障措施的到位,民政服务对象、各类款物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眼下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普遍兼任残联理事长,还有兼职乡镇司法所长、党政办主任、文化广播站长、村支部书记······,兼职可谓五花八门。此外还要住村参与各项中心工作。人员过少,任务加重,兼职过多,势必对乡镇落实民政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深度和广度带来严重影响,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注定大打折扣。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必然要求。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民政工作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民政所涉及的社救、优抚、低保、婚姻登记、殡葬改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业务,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社会管理,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和关心乡镇民政工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现实需要,是加强社会建设,抓好民生工程实施的有力保障。

(一)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政工作是和谐之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做好城乡低保工作,能有效保障城乡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做好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对于巩固国防,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军政军民关系团结和谐意义重大;加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依法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和谐社区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对于扩大基层民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推动慈善事业发展,有利于弘杨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二)、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乡镇民政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民政的每一项工作都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息息相关,每一项工作体现着党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极大关怀。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利民之意,惠民之举,很多方面是通过民政工作来实现的。在当前,各种社会群体利益分配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形势下,乡镇民政工作的任务越来越繁重,要求越来越严格。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出发,切实履行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落实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和民主管理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解决低收入群体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有利于转变乡镇政府职能。民政工作在政府的职能转变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政工作的基本职能是解决社会问题,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社会民主,维护社会稳定。社区建设村民自治与民间组织管理等工作,都属于社会管理职能范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工作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份。可以说,在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服务中,民政社会保障占有极重要位置。此外,如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社会救助管理、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都是社会管理的基础,也是政府为广大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是政府必须坚持和强化的主体责任。总理在第十二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深情地说:“作为总理,应该是最大的民政部长,是一个最直接的民政工作者”。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加强民政的重要性。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乡镇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进一步把乡镇民政工作抓实抓好。

三、全面加强乡镇民政机构建设,努力提高民政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总体思路是:按照充实、完善、规范、提高的基本思路,借鉴我省池洲、宣城市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好做法,建立健全乡镇民政办事机构,加强人员配备,改善工作条件,从体制机制上构建乡镇民政服务平台,全面承担起为民服务的职责。

设立乡镇民政事务所。在全县各乡镇设立民政事务所,所长按副科级配备。

充实配强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下的乡镇,民政事务所配备3名工作人员;总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配备4名工作人员。据此全县共需新增配52人。配备的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民政工作,熟悉法规政策,安心扎根基层,乐于吃苦奉献。人员可从现有乡镇人员中择优选配或从大学生村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中招聘。

明确工作职责。乡镇民政事务所主要承担社会救助、灾害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双拥优抚、老龄工作、慈善事业、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职责。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突出抓好民生工程,农村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等重点工作。

加强规范化建设。各乡镇民政事务所要有专门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可采取调剂、改建、或新建的方式解决,并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健全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办事机构,加强人员培训,实现乡镇民政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

改进管理配备方式。乡镇民政事务所所长调整配备,县组织部门在考察过程中,须征求县级民政部门意见。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乡镇民政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力度,努力提高民政干部队伍开拓创新和为民服务能力,为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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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形成以科技进步为先导,以__五金产业为依托,以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想统一为特色,一个面向全国,外向开拓的技术市场系统。其实家族企业非常适合小企业,在中国目前最稀缺的资源就是诚信,这种企业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应运而生。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他们的企业组织形式的改变是势在必行的,家族成员应该逐步从企业中退出,取而代之的是职业的管理人员。这样机构才能更加健全起来,管理也可以更加的达到预期的目的,不会因为家族成员的违例不受约束而影响体制的严格性。

再者就要注重培养人才,正所谓,人才是企业生存之本,知识是力量之源。良精的宋工程师认为企业需要的是方方面面的人才,不论是专业人才,还是销售、策划、计算机等方面的人才,而企业最缺少的是通才。企业在招聘人员时,应更加重视的不再仅仅是学历而已,一张文凭越为越不能让老总放心。而且需要的还有是员工的责任心敬业爱岗及员工的丰富知识与能力。只有具备如此素质的人才,才是真正的人才。有人说如今的市场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这话一点儿都不假。企业不惜重金引进人才,培养人才,而且每个企业都设有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部。__也应如此,企业不仅要鼓励员工继续学习深造,老总还可以亲自为员工讲授企业文化课,从而提高员工的文化素质。

(二)提倡创新思维。

创新在企业生存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针对最能体现企业家精神的是什么?这一问题,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企业中的年轻经营者选择勇于创新的比重最高,为47.7%;约有1/3左右选择了敬业、追求最大利润和实现自我价值,比重分别为35.2%、33.6%和31.5%;另外还分别有20.8%和19.6%的经营者选择了敢于承担风险和乐于奉献与之相比,选择吃苦耐劳和勤俭节约的较少,比重分别为2.7%和1.7%。由此可见,__的五金企业经营者不乏把创新视为首要追求的企业家精神的人。但是,可惜的是五金企业中年轻经营者占全厂高层管理者的比很小。所以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将我们的创新意识逐步灌输给企业中的职员和高层管理者。要让他们明白,创新在企业生存发展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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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筹划好xx区慈善建设工作,我局经区领导同意,于20xx年10月30日组成考察组赶赴xx市xx县考察慈善工作,现就将考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地处xx东南部,xx东北部,是千里赣江的发源地,因环山多石,耸峙如城而得名。全县总面积为1581*53平方公里,辖5镇5乡131个行政村,9个城区居委会,总人口30*61万,其中农业人口25*9万,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山区农业县。19xx年成立了慈善会,来,累计接受县内外各方捐赠款物及慈善项目资金1498万余元,救助困难群众5万余人次,实施慈善项目36个,为慈善事业稳步发展夯实了基础,为xx县经济社会的文秘杂烩网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和奖励,多年被评为省、市先进社会团体。20xx年,xx县慈善会会长被中华慈善大会评为全国优秀慈善工作者,20xx年8月xx县慈善会再次被中华慈善总会评为先进单位。

二、成功经验。

慈善工作是一项社会工作,要想起好步,开好头,必须得到县委、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从而,才能推动慈善事业的长足发展。

(一)选一个好的“当家人”。xx县的慈善会成立于19xx年,慈善工作真正开展是从xx年开始的,当时,由县委、县政府领导出面请出热心慈善公益事业的退休县领导,担任慈善会会长。

(二)必须依靠行政推力。xx县慈善会工作人员勤于向县领导汇报慈善工作,让县领导从层面上了解慈善、重视慈善、参与慈善。以政府名义下发有关慈善政策性文件,并通过媒体,报刊、电台、宣传慈善。

(三)选择一帮好的队伍。xx县慈善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除选好“当家人”以外,还要在社会不同层面上选好威望高,公信力强,愿意参与慈善事业的企业家、退休干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副会长或成为会员。另外,由县里面通过公开选拔,给了3个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的专职慈善工作人员。同时,给予了2万元的办公经费,并配备了工作专用车。

(四)认真做好慈善捐赠项目。为了增强慈善事业的公信力,让每一笔捐赠款物发送到困难群体和个人手中,一是结合实际扎实做好各类慈善项目且汇编成册,随时接受社会捐赠。二是善于对外交流。要多跑,多协调,用真诚换真情,积极争取募捐资金。三是认真备好慈善资料和项目,随时接受外界慈善会的募捐。

(五)融入中心工作,促进自身发展。慈善事业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只有经济发展了,慈善事业才能又好又快地发展。为此,xx县慈善会通过多次尝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既劝募慈善项目和善款,又联系引进外资兴办工业企业,发展xx县经济。今年7月,xx县委、县政府召开大型招商洽淡会,会议邀请了中华慈善总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项目负责人及韩国世界和平基金会理事会一行客人来县,会上不但洽谈了项目的捐赠,而且还与xx县达成了多项企业投资协议。在8月上旬召开的广东东莞台商协会招商洽谈会上,xx县慈善会主动推介了xx的慈善工作,台湾著名节目主持人陈嫦娥等知名人士当即与xx县慈善会达成了捐赠意向协议。

三、启示和建议。

(一)解放思想。由于我区慈善工作起步慢,舆论宣传慈善理念又不到位,要想把慈善工作搞上去,建议我们要从过去的思维定式中跳出来,增强慈善就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理念,要把提高全民慈善意识,树立慈善理念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

(二)高位推动。我们要学习借鉴xx县慈善工作好的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扎实抓好我区慈善发展工作。建议区委、区政府要把慈善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当成我区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紧抓好。同时,以区委、区政府名义下文件,把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驻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企业老总选入慈善会理事、常务理事,并将各单位纳入团体会员,增强他们参与慈善的知名度。

(三)组建队伍。要想真正把我区慈善工作搞上去,就要组建好一支真抓实干的专职队伍,并具有一定的办公经费等,为慈善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四)强化宣传。为启迪全民的慈善意识,争取更多的群众积极参与慈善,建议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进行广泛宣传,让全区人民增强慈善意识,使慈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在全区形成人人热心慈善事业,个个参与慈善事业的浓厚氛围。

(五)做实慈善项目。xx区慈善会要本着慈善工作宗旨和捐赠者的意愿,积极开展赈灾、助学、助医、助残、助孤、助养,大力兴办慈善公益事业,较好地发挥了社会保障的补助作用。建议要遵循慈善宗旨,不得指派慈善项目,只有这样,才能增强公信力,慈善会才能得到长足发展。

民政调研报告

2、社区服务的开展情况。

社区服务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计划生育上门服务、低保三级审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登记及审批、爱心服务联盟,失地农民技能培训等。

3、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及2010年工作进展情况。

现在我街成立了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清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天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通过积极发挥社区内外资源,通过介绍钟点工、保姆、保洁等家政服务,为辖区老年人送服务、送健康,居家养老服务站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使辖区的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两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已通过自治区民政部门的验收。2010年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街道2010年全年工作安排中已经向十个社区全面推开。

二是:将受助人员扩大到低保边缘的困难家庭。

二、就业工作。

胜利街街道办事处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遵循“创业富民、就业利民、保障惠民、和谐安民"的指导思想,紧扣创新推动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宗旨,不断拓宽思路,搭建平台,努力使全体社会成员劳有所得、学有所教、弱有所助、老有所养,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1、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街道按照自治区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考核标准,狠抓“充分就业”指标的完成,加大社区平台建设,细化社区基础信息管理,健全就业台帐,落实社区就业政策,07年清和社区已创建自治区级充分就业社区,08年陈家寨社区、宝庆社区已创建自治区级充分就业社区,09年双城门社区、祥和社区、康馨社区、南华社区、南关社区、天盛社区已申报创建自治区级充分就业社区。目前已申报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已全面开始,各社区充分就业工作开展良好、软件资料齐全。存在的问题是有的社区硬件设施不够,如活动场地、办公条件有限等。

2、社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情况和低保与就业联动工作进展情况。

街道针对低保人员的不同情况,经常性的开展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拓宽低保人员就业渠道,对有就业能力的人员,争取介绍三次就业机会,积极推荐就业困难家庭人员参加再就业和创业培训,及时在街道和社区发布就业供求信息,建立定期走访制度和动态跟踪服务机制,通过努力,三月份我街帮助就业困难家庭人员实现再就业5人,安置零就业家庭就业5人、公益性岗位人员就业16人、残疾人就业74人、高校毕业生就业15人、低保人员就业20人、下岗失业人员就业192人。确保实现了“出现一户、帮助一户、解决一户、稳定一户”的目标。

3、街道组织城镇失业人员创业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进展情况。

为鼓励下岗失业人员的创业积极性,街道通过“送温暖、送政策”等活动,开辟就业平台,提供创业场所,在辖区银泉早市设立了下岗职工就业摊点,为辖区63名下岗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家庭解决了就业困难。南华社区劳保站积极协调苗木场花卉市场,为辖区58名人员解决了就业,让下岗人员坐在家里就能就业,摆脱了困境,增加收入。全年开办两期创业技能培训班,对参加创业引导培训的人员免费进行培训。今年还计划在在南华社区中心巷建立1500平米的下岗职工自主创业市场,安置100个摊位,带动就业人员100人。

道对自主创业的群众大力支持,针对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士兵、两劳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创办个体工商户等,都积极鼓励和扶持,街道、社区为创业提供创业建设基地546平方米,扶持资金2000元,扶持创业成功的2个创业点,其中:一是康馨社区的“康立宁”护理部,下岗失业人员伍金宁自主创办了“康立宁”护理部,经过半年的运营,现以带动30人从业;二是清和社区的“社区信息服务中心”,失业人员王晓欢在街道和社区的协调下,自主创办了社区网络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主要为本辖区住户提供全面、快捷的网络服务和带动辖区下岗职工及无业人员就业,并带动了5名社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实现“一居一品”创业特色社区9个;三是天盛社区和清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带动社区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6人。

5、街道劳动保障所建设“六到位”情况。

1、机构到位,我街道设立劳动保障所统一办公,社区统一设立劳动保障工作站;

3、经费到位,能按时下拨经费,财务统一管理;

4、场地到位,能按标准完善办公场所;

5、制度到位,统一工作流程,落实“一站式”服务;

6、工作到位,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和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的调查统计。

目前,街道劳动保障所人员少,工作量不断增大的矛盾日益突出,承担大量基础性工作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因到期或自动辞职的情况,导致人员流动性强,工作衔接连续性差。

三、残疾人工作。

1、关于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情况;

我街现有残疾人375人,将近占辖区总数的10%,其中肢体残疾274人,智力残疾40人,语言、听力、视力残疾25人,精神病人36人,有97人享受低保。街道每年都要组织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积极参加兴庆区和银川市组织的就业培训工作,已累积就业74人。

2、关于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情况;

我街于2008年在兴庆区残联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天盛社区残疾人康复站,同时街道积极争取上级部门为残疾人提供康复器材,已为25余人发放轮椅、肓杖、腋杖、手杖、拉力器,为贫困残疾人发放电视机,为肓人发放收音机。争取资金为残疾人提供临时救助,同时我街天盛社区医疗服务站和南桥社区医疗服务站为30名精神病人免费发放药品。

3、关于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开展情况;

对残疾人的文体爱好和特长进行登记,在组织他们参加兴庆区和银川市文体活动的同时,积极动员他们走出家门参加社区组织的广场文艺活动,我街残疾人陈瑾颖爱好唱歌,参加了银川市2009年助残日文艺表演,2010年将组织陈瑾颖、洪伟参加银川市残疾人演讲比赛和残疾人运动会。

4、关于残疾人专职委员和联络员工作情况;

残疾人联络员工作情况:我街10名联络员都能协助社区做好残疾人工作,做用发挥良好,10名残疾人联络员大都对自己的工作都能尽职尽责,为社区及时提供残疾人的各类信息。让上级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到残疾人的需求,并帮助他们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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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把慈善事业界定为“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参与力量。这体现了党中央对慈善事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的充分肯定,也反映了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对慈善事业的期待和需求。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研究和发展好我国现代的慈善事业指名方向就显得十分重要。4月12号到18号我们组我市慈善事业现状做了调查。

关键词:慈善事业现状问题方式。

调查目的:为了更好的了解我市的慈善发展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政策。

调查对象:外企、民企员工。

调查时间:4月12号-4月14号。

调查方式:问卷调查。

调查范围:长沙市岳麓区。

(一)慈善事业现状。

我国的慈善事业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取得了很大进步。改革开放以来,慈善事业的发展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认同,慈善事业在救助领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简要来说,在调查人群中的现状基本如下:

1、民众整体富裕程度较低,做慈善力不从心。

慈善捐赠实质上是社会资源的一种流动,是资金、实物从捐赠者一方流向接受者一方。一般而言,人们愿意捐赠的大都是自己富余的那部分财富,极少数人能牺牲满足自身生活所须,来救济他人。因此,公民个体慈善捐赠行为,直接受其经济状况的影响。

我们调查的群体中其中有70%的人愿意捐款的形式做慈善,60%的人愿意做志愿活动,对于捐物这种形式的慈善也有超过45%的人愿意,而只有极少数的人愿意以成立慈善组织的形式参与慈善事。调查数据也显示在过去的三年里,有超过90%的人捐过钱或物。而没有捐赠的原因主要是经济能力有限,占60%.就捐款次数而言,在捐款次数2-4次得人有60%,捐款一次的占23%,没捐款的和捐款次数5次及以上的人只占到极小的以部分。就捐款数额而言,调查的结果显示从月到现在其个人捐款总额几乎都在1000元以下,其中捐款数额在1-100元占了46%,101-1000的占44%.有将近80%的人称等他有了经济基础或其他条件成熟了,他有可能选择去慈善机构就职。这些数据表明愿意参与慈善的人很多,但不一定有能力做好慈善事业,公众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2、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公众捐赠顾虑大。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实践,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历史较短,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十分有限。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即便那些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项目,也不能从根本上解除人们的`后顾之忧。例如社会医疗保险,只能为个人提供最基本医疗保障,其中自负比例、起付标准、赔付限额、用药限制以及操作程序,没有真正解决大多数人的看病难问题。高昂的医疗费用,不仅使部分低收入者放弃医疗,即使有钱人或参保人都有可能一夜致贫。

近年来,教育和住房费用的攀升,更是压在百姓头上的大山。与世界学费最昂贵的日本相比,我国大学生每年实际支付超过万元。与此同时,我国目前建立的由住房公积金、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还未能彻底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不断上涨的房价加重了普通百姓的购房压力。再加上医疗、教育、住房等支出比例的增大,使居民不得不减少其他的日常消费支出,而社会保障机制的不完善,加重了人们对未来不确定性预期的担忧。这种担忧,更大程度上得依靠自己来解决。为了避免生计困境的突发,人们即使手里有钱也不敢消费,更不要说积极投入慈善捐赠了,公众的捐助积极性自然难以提高。

3、国家慈善捐赠政策制度不健全,公众疑虑重重。

一方面,我国虽然有很明确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但很多人对这些政策还不熟悉,加上优惠额度低、手续繁琐,在捐赠时很难真正享受到。就我们对长沙市名企员工慈善参与情况的调查显示其中有将近70%的人对捐款后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减免政策吧清楚,更有28%的人称其捐款后从未享受过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减免。为了鼓励公益救济性捐赠,我国税法中已有27项可以税前全额扣除的个人捐赠,而且在《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很多人在捐赠时并不了解这些政策,而且免税手续有十几道程序,让很多人不胜其烦,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民众的捐款热情不利于民众发扬善心。

另一方面,我国法律在慈善捐赠的监督管理上存在欠缺。例如《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受赠人每年度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必要时,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对其财务进行审计。捐赠人有权向受赠人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但对于哪个部门负责管理与监督,如何监督,受赠人如何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等实施细则方面并没有明确规定。

4、慈善组织机构势单力薄,缺乏公信力。

在我国,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的慈善组织,都存在制约民众参与捐赠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慈善组织数量少,不深入民众。就我们对长沙市民企员工的调查数据显示他们的捐款渠道太单一,大多都是在是学校和单位占90%,通过公共场合募捐箱捐款的有50%.除了政府的捐赠管理部门外,我国还有不少慈善捐赠的组织单位和团体,但总体上数量不多,而且这些组织很少深入民间进行宣传、组织捐赠活动,和社会的信息交流不足。就慈善事业志愿服务这一块竟有32%的人说他们根本不知道哪里需要志愿者。追根溯源,主要还是受到政策上的限制,无论是成立正式慈善组织的高门槛,还是成立后的不鼓励政策,都使得许多慈善组织得不到发展壮大,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较弱。本来慈善组织数量就不多,再不畅通公众参与慈善的信息渠道,要形成整个社会的慈善氛围也就更难了。因为我们的调查显示长沙现阶段的慈善氛围并不容乐观。有20%的人直接指出长沙市慈善氛围比较差,而另外的80%也大都持中立态度认为慈善氛围一般。形式之严峻由此可见。

另一方面,慈善组织筹款机构、执行机构职能不清,效率低下,缺乏公信。因为缺乏管理慈善组织的相应法律法规,没有募捐和执行的专业分工,公示与监督机制的建立也较迟,造成慈善组织内部管理混乱,捐赠的善款善物的用途不公开不透明,让捐赠者不放心。一些打着献爱心、捐善款旗号的组织大肆骗钱,慈善组织的鱼龙混杂让人们都不知道把善款捐赠交到哪里才能够放心,生怕善款得不到善用。没有捐赠的理由中就有32%的人明确指出是因为不信任捐赠接收单位。就影响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而言认为慈善组织公信力不强,专业素质不高的人就占40%,认为政府重视不够,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的也占了42%.其中主要体现是有将近70%的人指出慈善组织财务和项目运作不透明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5、慈善文化教育缺失,迟滞公众慈善之心生成。

中华民族拥有传统的慈善文化,慈善活动也源远流长,儒家的仁义学说、、西方宗教等在中国慈善文化发展中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文化受经济利益驱使,逐渐被人们淡化,人们的慈善观念的发展受到了一定限制。目前在这方面的教育也存在着“盲点”和“盲区”,在某种程度上迟滞了大家仁爱慈善之心的生发和长成。

在当前社会转型时期,以往那种依靠树立一些道德典范来激发人们的向善之心、慈爱之心的教育方式已经收效甚微了。而学校大都缺乏对慈善理念的教育,即使有相关的教育,在教育方式上也不能让学生很好的接受;家长又很少对孩子进行言传身教,鼓励孩子参与捐助,单单靠个人自觉自悟来培养社会责任感,参与慈善捐赠,根本形成不了慈善的大气候。相比之下,在国外,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参与义务服务的培训和实践,使帮助社会,帮助别人的观念深入人心;到高中阶段,必须拥有作为志愿者在社区进行服务性工作的经历才能顺利毕业升学,要想达到规定的要求,孩子们必须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坚持为自己生活的社区作“奉献”.

6、公众慈善观念落后,社会慈善氛围不浓厚。

在这个经济转型带动社会全面转型的时期,旧的价值观念还未消退,新的价值观念又轮番上场,要在多元的价值理念中确立一种积极科学的慈善观也并非易事。

一方面,由于政府在计划经济时代长期统包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造成公民慈善观念落后,个人主动性慈善捐赠参与率较低,绝大多数的募捐活动还依靠某种行政的力量。许多人认为慈善捐赠是政府的事,或者是富人的事,与己无关。还有很多人将慈善事业看成是单纯的道德事业,对慈善捐赠的理解仅仅停留在捐款上,根本不会想到在人力、时间上的捐助也可以成为慈善捐赠的方式,与发达国家慈善事业理念存在着较大差距。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人们慈善之心的发扬。

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重视物质利益的追求,人情淡漠、社会责任感缺失、同情善爱之心有所减弱。一个意识不到社会里每一个公民都有献出爱心的责任和义务的人,对慈善捐赠的热爱程度与参与程度就会大打折扣。捐赠行为的非强制性和自愿性,决定了人们的同情善爱之心对捐赠行为起道德支撑作用。若是越来越多的人无动于衷于身边弱者伸出的求助之手,这个社会的慈善事业绝不可能得到发展。

此外,人们头脑中一些非理性的财富观也阻碍了慈善捐赠行为。一般说来,追求财富是人的天性,人们爱慕财富,敬重富人,以富为荣,以穷为耻,努力创造和积累财富。这是一种自然合理的财富观念。我国有着不患寡而患不均和杀富济贫的传统,存在一些非理性的财富观念,一方面是装穷和害怕露富,一方面是炫耀财富和为富不仁。许多人一味追求财富的积累,不愿回报社会,有了用不完的钱后也不愿捐赠出来,而是留给子孙后代。既制约了穷人致富,又限制了富人慷慨,更葬送了慈善事业。

(二)造成慈善现状不乐观的原因。

以下几个方面是制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原因:

1.有关慈善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严重滞后和缺乏。

慈善事业政策法规体系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是制约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原因。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制定用于鼓励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的《慈善法》或《慈善事业促进法》等基本法规。慈善事业的准入、评估、监管、激励、公益产权界定与转让、融投资等完整的法律框架尚未形成。涉及慈善组织、慈善捐赠、慈善义工和慈善事业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规,散见于相关的法律、行政规章和政策性文件中,有的至今仍无全国性的专项法规。政策法规体系的不完善,直接影响了慈善组织的发育和慈善事业的发展。

2.现行纳税制度是最大瓶颈。

世界各国对慈善活动均给予了政策上的优惠,其中重要的一种方式就是税收优惠。美国人之所以愿意从事慈善事业,是因为首先在税收上能够得到政府的鼓励和优惠,而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按此计算,一个年利润为1000万元的企业,如果捐赠100万元,还需对其中的70万元进行纳税。这就形成企业捐赠越多,纳税越多的矛盾。正是不合理的慈善捐赠纳税制度,()使得很多企业最终选择了放弃做慈善捐赠。目前在我国给予慈善机构捐赠全额免税的,仅限于中华慈善总会、中国红十字会等五家慈善机构。由于捐赠的善款也要纳税,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大多数中小慈善机构和公众的捐助热情。

3.目前合法的慈善机构尚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

登记注册要挂靠一个业务主管单位,政府办慈善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不仅大大阻碍了慈善机构的建立和准入,使得慈善机构的数量远远不能满足慈善救助所需,而且造成慈善机构权责不清,效率低下。

4.我国的慈善事业还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机制。

募捐不规范,以及“多头募捐”现象的存在;部分慈善组织对资金的筹集、捐赠款项的运用、去向未能如实向社会公布,导致慈善机构和捐助活动的公信力不足;捐赠资金的安全性存在隐患;有的组织把自愿捐赠活动转为变相摊派,挪用甚至侵占捐赠款;有的组织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甚至出现借捐赠名义促销、行骗等违法行为。

5.公众慈善理念的偏差。

在我国,人们对于慈善事业了解不深,民众的慈善公益理念尚未普遍形成,人们的慈善意识比较薄弱。如有的人误以为慈善事业是富人的“专利”,是政府或慈善组织的事情。其实,慈善是全社会共同的事业,每一个公民都有献出爱心的责任和义务。慈善事业的含义是非常广泛的,它不仅仅是款、物的捐赠,还包括公众自愿参加、奉献爱心的义工行为、社区中的志愿者行为,以及根据自己的能力来为他人、为社会、为困难群体进行扶助的公益行为。如利用业余时间照顾孤寡老人和残孤儿童、宣传科普知识,利用专业知识举办免费培训班等。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有了较快提高,公民收入有较大增长,但大部分公民手中的钱财物还比较有限,频繁地捐钱、捐物也确有一定困难。但公民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利用业余时间适当参加一些公益活动却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是可以做到的。这种不需要花费钱、物,而只需要时间、精力和爱心的公益行为,可以也应该逐步成为公民自觉的行动。今年4月去世的深圳青年歌手丛飞,是深圳首批“义工”,间他不仅先后资助了187位贫困失学儿童和残疾人,而且义演300多场次,义务服务时间加起来超过3600多小时。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还不忘奉献社会,把自己的眼角膜捐献出来,为6名眼疾患者带来光明。丛飞助人为乐、甘于奉献的精神,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三)针对我国公民慈善捐赠问题的对策分析。

通过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制约我国公民慈善捐赠的因素复杂,要解决其中的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对症下药、逐步改善。可喜的是,目前民政部就如何支持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开始起草一部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事业促进法》的综合性法律,已经列入了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计划中,引领慈善事业走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一法律的出台,将会提供更全面系统的法规来促进公众慈善行为,鼓励更多的人参与慈善捐赠。

当然,要让越来越多的民众参与到慈善捐赠中来,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就是要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发展壮大中产阶层,建成全面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系统的大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因而就目前而言,政府首先要做的是在强调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同时,更要在医疗、教育、房价等方面发力,以减轻老百姓的生活压力,降低他们对未来生活风险的危机感,不必担心会一夜致贫。当老百姓有了更高的收入,有了更好的社会保障,手里就有更多的闲钱来投入慈善捐赠,也更乐意救济他人。

其次,政府要放手让慈善组织主导公众捐赠,消除行政色彩,但同时要推出一系列实际可行的鼓励监管政策,对相关个人和组织进行宏观指导。例如对个人来讲,要加大对个人捐赠的免税份额、简化捐赠免税程序或给予其他优惠政策;对那些有突出贡献的给予褒奖,满足捐赠人的社会荣誉感,对捐款额较大的项目予以署名立传;允许以个人、家庭名义冠名等;在条件成熟后开征遗产税、赠予税乃至特别消费税等,引导富裕阶层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鼓励富人积极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扩大捐赠资金量;对借慈善之名进行违法行为的捐赠人受赠人进行惩处等。同样,对慈善组织来讲,除了在税收及财政政策上对其有所照顾外,还要对其加强监督管理。可以在民政部门设立专门的捐赠管理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公共网站,及时公示捐赠信息,保证善款善用,杜绝腐败挪用现象。

再次,还需要培育慈善文化,增强全民的慈善意识,在社会上营造一种慈善的氛围,激发、引导人们潜在的慈爱之心。要充分开发和利用传统的慈善文化资源,通过社会、学校、家庭等途径宣传中国传统慈善文化中的精华,并且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慈善传统美德,提倡人们关爱他人,乐善好施;通过网络、媒体,公布慈善信息,加强舆论宣传,尤其是对榜样人物的事迹,使慈善事业深入人心,成为一种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也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社区为学生提供服务项目并记录服务时间,学校采用“志愿者服务时间”这一指标来考核学生的品行,作为毕业升学的标准。

各类慈善组织还要深入民间,消除慈善宣传的“误区”,加大慈善的宣传力度。培养参与慈善的专业与志愿人员,能根据捐赠方和善款受众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宣传及动员方式,精心策划组织各种形式的慈善捐赠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动员普通民众参与慈善,形成长期、持续的效应。例如积极开展“慈善一日捐”、“慈善义拍义卖会”、“慈善活动周”、等这类捐赠活动,也可以到社区中发动人们捐款捐物,或是和企业联手,让企业员工都参与慈善,捐赠出一天的劳动所得。

最后,全社会要积极提倡正确的财富观,积极引导人们,特别是富裕阶层热心于慈善捐赠。在现代社会中,要走阳光富裕之路,敢于光明正大地支配和使用自己的每一分钱财富。还要反对“仇富”、“藏富”、“崇富”和“炫富”等世俗的财富观,用金钱塑造高尚的人格,充分享受人生的乐趣,贡献社会、服务于大家,这才是财富的最高境界。

(四)建议。

为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大对慈善捐助的宣传力度。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弱、救孤助残的传统美德和慈善文化,加强宣传教育,深入培养人们的慈善道德观念,强化慈善意识,激发民间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爱心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形成致力慈善事业光荣、神圣的社会氛围和风气。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特别是慈善机构的作用,利用各种各样的渠道和方式,经常举办各种内容丰富的慈善捐助活动,多方拓展捐助渠道,为慈善事业作贡献。

2.加快慈善事业立法进程,尽快制订一部完备的《慈善事业促进法》,给予慈善事业和社会捐赠活动法律上的保障和监督。

3.修改《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法律,提高慈善捐赠的税收减免比例,简化免税程序,鼓励和引导企业、团体和个人向慈善事业捐赠,以壮大慈善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同时,尽快开征遗产税、赠与税。

4.调整政府与慈善组织的关系,改变目前我国慈善组织过分依附政府的倾向。政府逐渐淡出捐助的主体市场,而主要担负起立法、监督、检查、评估、审计、执法等职责。明确慈善机构的独立法人地位。取消现行法规中要求慈善组织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规定,让慈善组织真正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大力培育和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加强慈善组织建设,为发展慈善事业提供组织保障。

5.建立健全对慈善机构的监督机制,促进慈善机构严格自律。一方面,规范社会募捐行为,完善社会捐赠资金、物品的管理,建立社会公示制度,定期公布捐赠资金和物品的来源和流向,并建立完全透明的公众查询系统。另一方面,登记管理机关要制定和完善评估办法,考核慈善资金和物品的使用效果,确保社会捐赠款物使用安全有效,确保捐赠人的意愿得到有效落实。

小组成员:朱丛,祁双,陈梦佳,蔡枭。

社区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社区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元,社区减灾是减灾救灾工作的基础,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是加强减灾能力建设、减轻灾害损失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举措。我省社区减灾工作的现状怎样?存在哪些问题?如何推进社区减灾工作?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深入武汉市青山区、江夏区、江汉区和武昌区,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区和长阳县,孝感市应城市和云梦县、潜江市等10个市(县、区)15个社区进行了调研,并对全省城乡社区减灾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

一、全省社区减灾工作的现状

全省现有社区5550个,其中,城市和乡镇社区3852个,农村社区1698个。自2010年民政部部署社区减灾工作以来,我省以贯彻落实《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为契机,以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教育,完善基础设施,在探索中推进社区减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减灾工作机制初步建立。武汉、黄石、宜昌、襄樊、十堰等大中城市通过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减灾工作指挥体系,加强了对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据统计,全省有1990个社区建立了综合减灾机构,占全省社区总数的35?9%。武汉市青山区钢花街,建立了街道、社区、门栋三级防灾减灾工作组织指挥体制,明确了各级防灾减灾工作职责任务;宜昌市伍家岗区大公桥街胜利四路社区建立了以社区党委书记为组长,物业管理公司责任人、辖区单位领导、社区民警、居民代表为成员组成的综合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构筑了比较完善的社区减灾工作管理体系。

(二)宣传教育活动初显成效。各地在社区减灾工作中,注重宣传形式的多样性、宣传内容的针对性和宣传对象的广泛性,通过挂横幅、贴标语、办黑板报和宣传栏、发放减灾知识宣传资料和《公众应急救助手册》、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灾害应急演练活动,使社区居民掌握必要的减灾自救基本知识和技能。据统计,全省有2149个社区设立了防灾减灾宣传橱窗,占38?7%;有2171个社区开展了防灾减灾知识讲座,占39?1%;有3276个社区印发了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和宣传手册,占59%。武汉市青山区119社区通过制作宣传板报,悬挂警示牌和避灾疏散示意图,定期举办专题讲座,为每户居民配发《应急救助手册》,对孤寡老人、独居老人和残疾人予以重点关心,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有效地增强了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2008年被民政部授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减灾基础设施逐步加强。武汉等大中城市在开展社区减灾活动中,加强社区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配备消防器械,在关键部位设置逃生设备、逃生导向标志,配备简易挖掘工具、急救器材、照明器材和呼救装置;将社区中心休闲广尝绿地、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等划定为社区应急避难场所,确保灾害发生后社区居民能安全有序地疏散。据统计,全省有1637个社区划定了应急避难场所,占29?5%,共设立避难场所2585个。青山区119社区把紧临社区的武钢一小划为应急避难场所,与学校签订协议,设置“防灾减灾避难场地”标识和居民逃生线路,遇有重大灾害或险情,学校迅速打开校门,供社区居民紧急避险。宜昌市按照“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原则,设立了45个固定应急避难场所,总面积达519万平方米,按每人5平方米的标准计算,可容纳约104万人避难;按地震裂度达到六度时疏散22万人计算,人均疏散面积约23?6平方米。该市按不同的灾害类型,对应急避难场所进行合理功能分区,设置了应急避难标识标牌,完善了应急供水、供电、通信等设施,设立了应急指挥部、住宿、餐饮、物资储备、医疗、临时厕所、广播、安保、消防等区域,一旦灾害发生,灾民能够快速有序地进入应急避难场所,并得到妥善安置。

(四)应急救助预案逐步建立。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各地在社区减灾工作中,比较注重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制定和演练。据统计,全省有3923个社区制定了社区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占70?7%。武汉市江夏区乌龙泉矿社区针对工矿社区的实际,制定了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急抢险抢修工作方案,并定期进行了演练。宜昌市万寿桥街道张家店社区针对辖区内排查的6处灾害隐患,在预案中按照灾害类别明确了灾害预警方式、人员转移路线和救助措施等,增强了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武汉市武昌区秦园社区定期组织不同类别的防灾减灾应急演练,社区8000多居民踊跃参与,增强了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安全感。

(五)减灾志愿活动开始起步。社区志愿者作为社区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力量,平时协助社区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遇有灾害时协助做好灾害应急准备、紧急救援、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在社区减灾工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据统计,全省有2582个社区建立有社区志愿队伍,占46?5%,社区志愿者队伍总人数达488252人,其中在中国志愿者协会注册的志愿者达214149人。如江夏区乌龙泉矿社区根据政治面貌、年龄和技术特长,将50名志愿者分成“两队四组”,即党员先锋队、团员突击队,扶贫帮困组、文化娱乐组、公益事业组、未成年人和残疾人援助组,充分发挥每一个志愿者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在武汉市青山区119社区,5132名居民中就有注册志愿者753人,平均100个社区居民就有15个注册志愿者,他们活跃在多个领域,积极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防灾减灾、抢险救灾等活动,“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在这个社区蔚然成风。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从实地调研的情况来看,通过开展社区减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技能,促进了社区的安全与和谐,但是全省社区减灾工作的整体水平还不高,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体现在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从全省范围看,城市社区减灾工作比农村社区开展得好;武汉市和宜昌市中心城区由于工作主动、抓得早,减灾工作已纳入当地党委、政府议事日程,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因地制宜划定减灾应急避难场所,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减灾工作整体水平较高,其他地区相对滞后。调研组发现,有的社区条件很好,但认识不够,工作力度不够;有的条件相对较差,存在畏难情绪,工作积极性不高。

(二)灾害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一是基层预案制定存在空白点。全省29?3%的社区没有制定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二是预案内容不科学。有的预案比较陈旧,没有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有的预案照抄照搬,套用固定模式,针对性不强;有的预案内容简单,应急措施不具体,操作性不强。三是预案演练不够。全省有83%的社区没有对灾害应急预案进行演练,预案的实际作用缺乏实践检验。

(三)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是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滞后。多数社区没有明确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已明确设立的避难场所标识有待进一步完善,功能分区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恩施州共有城乡社区117个,只有11个社区设立了应急避难场所,其中只有5个社区设立了应急标识和指示牌。二是社区应急物资储备缺乏。绝大多数社区没有建立专用的应急物资仓储设施,救灾应急存储物资缺乏。如荆州市498个社区只有14个社区储备有应急物资,只有1个社区与商家签订了应急救助物资购销协议。三是农村社区缺乏必备的防灾减灾设施。农村居民住房防灾抗灾标准普遍较低,灾害应急避难场地和应急逃生标志普遍缺失。

(四)防灾减灾意识比较淡保一是多数基层政府和组织对开展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防灾减灾是务虚的工作,没有抓经济、抓发展实在,不愿意把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到防灾减灾工作中来。二是大多数社区居民亲身经历的灾害性事件较少,难以形成对灾害的感性认识,有的认为灾害离自己比较远,存在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有的缺乏基本的防灾避灾知识。如在发生雷电和爆发山洪时,有些人强行外出或渡河,被雷电击中和被洪水冲走,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如,今年6月19日下午,随州市出现雷雨大风天气,随州职业技术学院两名学生在大树下躲雨,接打手机时遭雷击,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三是大多数社区居民认为防灾减灾工作需要付出现实成本,而预见的结果在未来不一定存在,付出往往得不到回报,使得社区居民在生活中不重视防灾减灾。一般的居民家庭都没有配备安全绳、急救包、灭火器等自救设备。

调研报告最佳

根据市总的有关要求,区总工会于近期通过问卷调研、随机访谈等形式对全区职工工资收入情况进行了调研。此次调研根据抽样的方式,共发放调研问卷600份,收回有效问卷270份,涉及餐饮、纺织、电子通讯等8个行业,其中餐饮业60人,占调研人数的22.2%;纺织业10人,占调研人数的3.7%;服务业52人,占调研人数的19.3%;建材行业20人,占调研人数的7.4%;批发零售业46人,占调研人数的17.0%;铁路电气化40人,占调研人数的14.8%;电子通讯业8人,占调研人数的6.7%;其他行业24人,占调研人数的8.9%。

一、基本情况。

1、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其中,签订的92人,占调研人数的68.1%;未签订的43,占调研人数的31.9%。

2、工作岗位情况。其中,一线工人88人,占调研人数的65.2%;辅助生产工人8人,占调研人数的5.9%;技术工人16人,占调研人数的11.9%;一般管理干部7人,占调研人数的5.2%;其他岗位16人,占调研人数的11.9%。

3、月工资收入1500元以下的35人,占调研人数的25.9%;1500~2300元的81人,占调研人数的60.0%;2300~3200元的19人,占调研人数的14.1%。

4、在调研中,132人的月工资发放没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占调研人数的97.8%。

5、在所调研的人中有131人了解自己的月工资额度,占调研人数的97.0%;不了解的4人,占调研人数的3.0%。

6、在调研中有123人对自己目前的工资收入水平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占调研人数的91.1%。不满意的12人,占调研人数的8.9%。

7、单位为职工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的有38人,占调研人数的28.1%;部分缴纳的54人,占调研人数的40.0%;没有缴纳的43人占调研人数的31.9%。

8、关于《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涉及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了解度调研种,非常了解的4人,占调研人数的3.0%;知道与知道一点的为44人和79人,分别占调研人数的32.6%和58.5%。

9、认为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于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劳动报酬权益,提高企业职工的工资收入水平有很大作用与有一些作用的分别为47人、46人,分别占调研人数的34.8%、34.1%。

二、调研结果分析。

从调研结果来看。

1、在调研者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占68.1%,说明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有一定成效的。但从比例可以看出,劳动合同签订率不是很高,还需我们加大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力度。

2、调研中,月工资发放有97.8%达到了最低工资标准以上,说明我们的监管力度不够。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杜绝此类情况的发生。

3、缴纳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情况,全部缴纳的占28.1%,说明社会统筹有关要求还没有达到全覆盖,这方面我们还需进一步加强。

4对《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涉及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的了解度的调研中,非常了解的占3.0%、知道的占32.6%、知道一点的占58.5%。说明我们的宣传还不到位,法律法规还需要继续普及。

以上是我区对职工工资状况调研的情况,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强对工资集体协商,法律法规、有关政策宣传的力度。为全市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完善职工收入分配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出不懈的努力。

乡镇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街道的民政工作主要承担基层民主建设、社会保障、社会组织管理等多项社会行政事务,业务面广量大,且都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做好街道民政工作对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有着基础性的作用。

街道的民政工作主要包含城市低保、大病救助、基层民主建设、慈善捐赠、优抚优待、孤老残弱、双拥共建、社会团体、地名管理等诸多方面,现就街道的低保工作展开调查研究,情况如下:

一、太东街道低保工作基本情况。

太东街道现有15291户,55834人,配有民政助理员一名,且为兼职,六个社区各有分管低保工作人员一名,都为兼职。

太东街道截止11月有城市低保户244户(占十个街道总享受户数的5.77%),524人(占十个街道总享受人口的5.84%),每月享受低保金108755元(占十个街道总享受金额的5.87%),平均每人每月享受207.55元。

二、太东街道低保工作变化情况。

从施行低保救助政策至今,街道享受低保救助的户数和人数整体呈下降趋势。究其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是低保政策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二是政府公益岗位的增加,再就业人群的逐步增加,缩小了低保救助的范围。

三是低保对象动态化管理日趋完善。低保公示制度、民主评议制度、入户调查走访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完善,促进了低保动态化管理,确保“应保尽保”的同时“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不搞“终身制”。

四是管理队伍素质提升与规范化管理有机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理论培训长效化,注重日常培训与管理,人员整体素质提高,责任明确。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家庭收入界定难。主要是隐形化的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如:银行存款、私有房产出租收入、服务处不如实提供的收入证明等,造成部分申报家庭实际收入非常难确定。严重影响了工作人员对实际情况的掌握。

二是各类证明真实性不能保证。部分申报家庭借助各类关系,开具的收入证明、医院证明、学校证明等存在隐瞒事实真相的情况,根本不具备证明效力,但工作人员又不具备监督核查的能力,严重影响了工作质量。

三是无专职工作人员、人员调整频繁,业务知识衔接欠缺。因为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多为兼职,调整就在所难免。势必造成业务知识衔接欠缺,工作连续性差。加之近年来,社会事务面的不断拓宽、工作量不断加大等因素的存在,不利于街道低保工作的有序开展与长效发展。

四、加强街道低保工作的建议。

街道的城市低保工作是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工程,它对维护社会稳定及人民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抓好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低保工作水平。首先是配备街道社区的专职工作者;其次,工作人员要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善于做群众工作且经验丰富;最后,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低保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交流学习经常化。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先进人物、先进经验等,要及时通报,总结经验,交流学习,更好地促进街道低保工作的发展。

三是低保工作动态管理不能放松。严格落实低保工作职责,加强入户调查走访,做到日常化管理与制度化管理紧密结合,该退保的退保,该降低标准的降低标准,针对部分申请低保人员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情况,有的采取虚报、伪造、隐瞒、骗取低保金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责任人,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调查解决。

四是合理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网格化”管理模式的运用,可以事半功倍地解决很多实际问题。诸如网格内所有家庭基本情况的掌握、定期的走访调查、人员变动情况等,都非常有利于各项日常工作的开展。

五是更新观念加强宣传引导,以再就业代替享受低保。一方面坚持正确的舆论宣传导向,新闻媒体应该进行正确的舆论宣传,改变人们的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要使“主动申请低保,积极走出低保”的观念深入人心,就需要困难户对低保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即低保不是施舍与恩赐,进低保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最终走出低保,而不是永远躺在政府的怀抱里。另一方面要大力实施再就业工程,对于一些有劳动能力而申请低保的,通过政府提供的再就业岗位或按实际需要开发的岗位等方式,帮他们实现再就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由“输血型”向“造血型”转变,从根本上帮助低保家庭脱贫。

总之,民政工作是各级政府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低保工作又是民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从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清加强街道民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街道民政工作的全面提升,进一步把国家的利民惠民政策抓紧抓好,有力地促进社会保障体系的日趋完善。

设施蔬菜调研报告最佳

目前国内有机蔬菜市场的现状及特点:

1、购买有机蔬菜的消费者组成。

购买有机蔬菜的消费者中教师、科研人员企事业单位干部、国家公务员和私企职员占了86%,证明文化水平的高低与对有机食品的认同呈正比关系。

2、对“有机”、“绿色”、“无公害”三种安全食品的区别的了解很了解和不太了解的各占五分之一左右,而比较了解和基本了解的各占约三分之一。说明盲目购买有机蔬菜的消费者很少,这与一年前报道的在北京和上海的有机蔬菜市场调研中大部分购买者都不太了解,甚至根本不了解的结果相比,已经有了极为明显的进步。当然,必须强调的是,即使在这些认为自己很了解和比较了解三种安全食品区别的消费者中,实际上有很大一部分并不能真正说出三者的区别来。他们最通常的回答是:有机食品不使用农药和化肥,对于有机食品关于转基因、转换期、缓冲带、轮作、跟踪体系、加工、储存、运输、认证、销售证等等方面的知识几乎还是空白。

3、购买有机蔬菜的频率。

只要消费者有需求,价格能接受,产品信得过,有机蔬菜是很容易形成一个固定的消费人群的。

4、对品种的选择和对品种多样性的需求。

虽然几乎所有的消费者都只关心价格和需要,并没有对某些品种提出特别的要求,但对品种的多样性方面则要求比较高。他们的心理是,凡是普通菜场上供应的蔬菜品种,有机蔬菜也应该有,这样的反应应该说是有机蔬菜市场发展初期的特定情况。

根据调查和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和建议。

1、在国内有机食品市场发展的初期,采取专卖店的形式销售有机食品是一种正确的选择。这样做可以减少销售的中间环节,降低有机食品的成本,提高消费者对有机食品的兴趣和购买力。

2、有机食品的专卖店应当首先开设在知识层次和消费层次相对较高的居民区,这样做有利于对有机食品的宣传,也有利于吸引消费者。但有机食品不是“贵族食品”,收入水平比较低的消费者也对有机食品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只要有机食品发展到一定程度,价格渐趋合理,有机食品专卖店就可以逐渐向其他居民区扩展,吸引和服务更多的消费者。

3、目前对有机食品的宣传力度相当弱,相当一部分消费者是在看到专卖店或看到货架上的有机产品后才知道有这样安全的食品。而且多数人并不了解有机食品与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的区别。因此有机食品的从业者应当努力做好广告和宣传工作,各级政府也应当投入更多的注意力,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机食品的发展,为有机食品的生产、加工和贸易者提供各种优惠政策。

4、从消费者对有机蔬菜品种的需求上看,消费者普遍反映品种不够,因此,有机食品的生产者和贸易者应当尽量扩大他们的生产和贸易品种,以满足不同层次和不同要求的消费者的需求。

5、各类有机食品专卖店(包括有机食品的其他类型的销售单位)都应当配备具有一定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知识,可以向顾客解释和宣传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的营业员和经理。有机食品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很多消费者需要在了解了产品的特点和功能后才会购买。

乡镇民政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为我国宪法所确认的一项法律制度,它是在依法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为此,集团公司人民调解委员会在2007年3月召开了第一次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系统的总结了以前的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公司今后人民调解工作的工作目标,尽快建立健全各二级单位调解组织,规范调解程序,使他们在调处基层矛盾纠纷,维护企业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总结经验,指导工作,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坚持了每年下基层搞调研的制度,现将这三年来下基层调研情况进行汇报如下:

2007年3月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召开以后,在集团公司领导的重视下,在各二级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建立健全了公司人民调解工作的三级网络体系,各单位都成立了以书记或工会主席为组长的基层调解网络工作小组,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档案和调解档案,形成了发生矛盾纠纷有人管,有人问,信息反馈及时,调解及时,保障有力的调解格局,使调解工作关口前移,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重新确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在推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与此同时,集团公司人民调解制度的'出台,更是对公司人民调解工作起到了规范和指导的作用,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过程相对保密性、程序简易性和成本低廉性而成为广大职工、社区居民家属乐于接受,并且深受欢迎的一种解决矛盾纠纷形式,使人民调解工作在企业有了较好的和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年来,在人民调解办公室主任的带领下,我们按照工作目标的要求,有计划、按步骤、下基层落实会议精神和机构调整后运行情况,以及在日常调处矛盾纠纷时,还存在哪些问题等。分别在熔铸厂、宽厚板公司、板带厂、动力公司、宝钛新金属公司(现线材厂)、锻造厂、质量部、管棒厂、中色公司、稀有公司、精铸厂、宝色特种公司(原钛设备公司)等十二个单位进行了调研,在调研中发现,各基层单位领导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工作落实都比较到位,不仅能够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性和员工思想状况,依照《宝钛集团有限公司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适合本单位的调解网络工作图和工作职责。而且在平时的工作中狠抓落实,首先是党政工团齐抓共管,重点放在预防上,察言观色,并且将调解工作落实到每个车间,将职工问题落实到最基层,一个月或两个月召开支部会议搜集情况,发现不稳定因素,各级组织及时找职工谈心、沟通,关心、爱护、帮助职工,帮助胜于处罚;同时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理念,引导职工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对有劳资纠纷的人员能够耐心细致的做好说服疏导工作,对模糊不清的分配制度能够通过数次会议研究后,做到及时修复和完善,有特殊情况按特殊情况对待,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

公司的二级单位,但是地处宝鸡市区,周边环境相对复杂,有东西两个家属区,居民家属居住分散,环境特殊,他们就根据自己的特点设立了治保会、调委会等,在化解居民家属和职工矛盾纠纷时,一方面用健全的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另一方面本着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腿勤、眼勤、嘴勤,以情感人,对事不对人,及时做好那些吸毒人员的帮教转化服务工作,对社区暂住人口采取建立登记表,签订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门面房协议书、临时用工协议书等形式加强管理。同时积极加强与金台区司法部门的联系,强化调解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有效的填补了调解人员的法律盲点,为今后调处邻里之间、班组之间、职工与职工之间及职工家庭矛盾纠纷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维护了基层生产、经营健康有序发展。

各基层单位在日常调处矛盾纠纷时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维护企业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也存在一些瑕疵,像只管调处矛盾纠纷,没有及时做好调处记录和及时总结经验,导致一件矛盾纠纷多次重复调处,既浪费了人力又影响了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不止一个单位存在。

在调研中,各基层单位调解领导小组成员反映比较多的建议,首先是应该加强对基层调解人员进行普法培训学习,满足基层调解人员学法用法的需要,以方便基层调解人员依法调解生产、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其次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广大调解人员除从事基层的矛盾纠纷排查外,更多的时间忙于生产经营、完成生产任务,分厂、车间一级的人民调解小组承担着维护基层稳定的重任,我们在提倡无私奉献精神同时,各级组织是不是更应该为工作在最基层的调解员给与更多的经费支持,以充分的激发、调动基层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再就是要加强调解工作的经验交流,特别是一些比较特殊案例和调处比较成功方法的推广,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本地区本企业稳定的一种重要手段。

调研报告最佳

现如今,我们已迈入一个高度发达的时代。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逐渐提高着。而物质生活充裕了以后,健康自然便成了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而健康长远意义上讲并不是说你病了然后予以治疗,而是从平时就开始防病,可是通过药物来达到这一目的在现代人看来显然是极其不可行的,常言说“是药三分毒”嘛。我们最容易实施和控制的,我想应该莫过于食疗了。只有平时注意营养的科学合理搭配,才能吃出健康、吃出漂亮、吃出长寿。食品业和医学在不断进步着,于是功能性食品便应运而生了。

功能性食品誉为“21世纪的食品”,是当今世界研究的热点。为了解人们对功能性食品的了解程度,并在社会上普及功能性食品,我精心设计了一份调查问卷,随机调查各种年龄层次、各消费水平的消费者,收到了较为满意的结果。

1、调查结果及分析。

通过对随机人群的调查发现,约15%的人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功能性食品,更不清楚功能性食品有什么功效;约62%的人对功能性食品不是很了解,对其功效不认可,觉得效果不明显,同时对功能性食品的鉴别也缺乏相应的知识;只有23%的人了解功能性食品,了解其功效,并且知晓很多种类的功能性食品和国内外大品牌。以下为部分被调查者的问卷分析结果。

大学生:对于功能性食品不了解;其效果不明显,开始有作用,后来就没感觉;对于功能性食品不信赖;从广告等媒体知道某些品牌的功能性食品。

30-40岁的阿姨:不太了解,也不用;孩子用过清华同方的产品,家人用过海藻类的产品,使用过对肠胃有帮助的产品;看过产品说明书和广告,但是仍然觉得对功能性食品的常识不了解。

30岁左右的知识分子:了解一点;功能性食品应补充微量元素,力量蛋白元素,蛋白质;用过如安利、完美等产品;觉得是无聊的消费;鉴定要有国家体系认证、说明、用法。

六七十岁的老人:了解;认为功能性食品纯属吵作;用过如深海鱼油、螺旋藻、天然维e;不看宣传;广告要务实,可信度要提高。不能看广告,要看疗效。

目前人们知晓的市场上销售的品牌主要有:钙尔奇、虫草乌鸡精、脑轻松、血尔、血乐、太太口服液、氨基酸口服液、口服免疫球蛋白、成长快乐等。

同时,被调查者普遍认为,目前社会上对于功能性食品普遍常识的介绍几乎没有,消费者对起其处于零概念,也导致了虚假广告活动猖獗。中国的功能性食品仍处在不成熟的阶段,存在标识不规范,没有统一的标准,功能性食品市场也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则,虚假、夸大广告问题严重,造成消费群体视听混乱,判断失误等。另外,保健食品的价格普遍偏高,对于其普及有很重要的影响。

2、调查建议。

(1)尽快出台完善的法律法规,完善和规范功能性食品生产企业和产品市场。

(2)普及功能性食品的普遍常识,让消费者增强自身保护能力。

(3)提高功能性食品成分的稳定性,提高其功效,争取消费者的信任。

(4)降低其成本,使价格降低,让越来越多的人体会到功能性食品的优势。

1、定义及分类。

(1)据国际生命科学学院对功能性食品的最新定义,将其定义为:已被证实具有令人满意的。一种或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功能的食品,“功能性食品”除了要具有适当的营养作用,还要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改善人体健康状况及降低患病风险的作用。“已被证实具有令人满意的功能”的解释是:当以正常的日摄入量食用某种食品时,只有有证据证明它有益于人体健康,或者以有效摄入量摄入某种食品时,其有益作用是众所周知的,这样的食品才能被称为功能性食品。

(2)分类:

日常功能性食品(日常保健食品)是根据各种不同的健康消费群(诸如婴儿、老年人和学生等)的生理特点与营养需求而设计的旨在促进生长发育或维持活力与精力,强调其成分能充分显示身体防御功能和调节生理节律的工程化食品。

特种功能性食品(特种保健食品)着眼于某些特殊消费群(如糖尿病患者,肿瘤患者,心脏病患者,便秘患者和肥胖症患者等)的特殊身体状况,强调食品在预防疾病促进康复方面的调节功能,以解决所面临的“健康与医疗”问题。

2、功能因子。

功能性食品中真正起生理作用的成分,称为生理活性成分。富含这些成分的物质则称为功能性食品功能性食品基料或生理活性物质,即功能因子。

已确定的活性物质主要包括9大类,具体品种有上百种。

(1)活性多糖:包括膳食纤维、抗肿瘤多糖和降血糖多糖等。

(2)内能性甜味料(剂):包括功能性单糖、功能性低聚糖、多远糖醇和强力甜味剂。

(3)功能性油脂:包括多不饱和脂肪酸、油脂替代品、磷脂和胆碱等。

(4)自由基清除剂:包括非酶类清除剂和酶类清除剂等。

(5)维生素:包括维生素a、维生素e和维生素c。

(6)微量活性元素:包括硒、锗、铬、铁、铜和锌等。

(7)肽与蛋白质:包括谷胱甘肽、降血压肽、促进钙吸收肽、易消化吸收肽和免疫球蛋白等。

(8)乳酸菌:特别是双歧杆菌等。

(9)其他活性物质:如二十八烷醇、黄酮类化合物,多酚类化合物和皂苷等。

3、功能性食品在促进健康方面的作用。

增强免疫力、抗衰老、调节血脂、调节血糖、调节血压、改善胃肠道功能(促进消化吸收,调节肠道菌群,润肠通便,保护胃黏膜)、改善骨质疏松、促进排铅、抗突变、抗肿瘤、抗疲劳、提高应激能力、清咽润喉、保护化学性肝损伤、减肥、美容、促进乳汁分泌、改善营养性贫血、改善睡眠、改善性功能、提高学习记忆力、增进智力、促进生长发育、改善视力、耐缺氧作用、抗辐射等。

4、市场上常见的功能性食品。

自开发功能食品以来,各国各企业热衷研究的课题包括抗衰老食品、抗肿瘤食品、防痴呆食品、糖尿病患者专用食品、心血管病患者专用食品、老年护发食品和护肤食品等。

现在国内市场上主要的功能性食品是针对其作用而生产p销售。常见的有补充微量元素、补血、补钙等。

5、目前存在的问题。

(1)总体问题。

a、产品结构不合理。现有22类功能性保健食品,无论从审批数还是实际生产情况看,产品结构都很不合理,导致市场竞争十分激烈。

b、企业分布不平衡。北京等6个沿海省(市)的保健食品企业的总数约占全国一半,而新疆等西部地区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还不到北京的五分之一,说明我国保健食品企业的地域分布及资源的开发利用都不合理。

c、科技投入少。20xx年,全国保健食品企业全年科研项目的经费支出仅占销售收入的1、55%;而广告宣传费平均占销售收入的6、54%,由于科技投入少,所以技术水平高、保健功效好的新产品就很少。

(2)企业问题。

a、保健食品不实宣传问题十分严重:广告用语明显带有功效性,甚至有的公司篡改的广告中还以中国营养学会等机构和组织的名义,为产品的功效做证明,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误导了消费者。《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规定: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

b、非法添加违禁物品问题时有发生。添加违禁药品比较突出的情况包括:在生产调节血糖保健品中加入降糖药;在生产减肥保健品时添加兴奋类药物;在生产抗疲劳保健品时混入“伟哥成分”;在生产改善睡眠保健品时添加安定;在生产“增高”类保健品时掺进激素;在生产免疫调节保健品时添加一些中枢食欲抑制剂。

c、保健食品企业生产条件较差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变。

d、非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问题率禁不止。

(3)法规需进一步完善。

需尽快加强对生产条件的审批,设立复查制度,对新功能的审批进行规范,对转让产品进行限制。

(4)消费者的误区。

食品调查报告优秀范文社会实践报告。

许多消费者把功能性食品当成药品。其实功能性食品不是药品,其区别主要体现在:

a、药品是用来治病的,而功能性食品不以治疗为目的,它重在调节机体内环境平衡与生理节律,增强机体的防御功能,达到保健康复的目的。

b、功能性食品要达到现代毒理学上的基本无毒或无毒水平,在正常摄入范围内不能带来任何毒副作用。而作为药品,则允许一定程度的毒副作用存在。

c、功能性食品无需医生处方,没有剂量的限制,可按机体的正常需求自由摄取。

中国保健食品市场是一个有着巨大潜力的市场,高速增长的国民经济是保健食品业发展的基础,中国经济发展中居民消费结构的变化是保健食品发展的特殊机会,因此规范保健食品市场迫在眉睫。

1、加紧进行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力争取得好成果。

(1)与工商部门联手整治广告宣传;

(2)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自查自纠;

(3)进行保健食品质量抽查;

(4)组织保健食品企业生产条件重新审查。

2、完善保健食品审批工作。

(1)利用卫生部网络,征求意见;

(2)审批过程和情况,能上网的尽量上网公开;

(3)建立检验机构“问责”制;

(4)完善毒理和功能评价程序,加强对保健食品功能与功效成分的研究。

3、尽快出台新版《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1)省级初审内容的调整;

(2)申报单位生产条件的审查;

(3)设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有效期;

(4)检验机构认定和责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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