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范措施情况报告

时间:2023-08-30 05:38:37 作者:李Y

近年来,地质灾害频繁发生,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为了科学应对地质灾害,及时预警和防范,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与防范措施的情况报告显得尤为重要。本报告将通过全面梳理现有情况,分析灾害隐患的成因,以及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以期能帮助社会各界更加清晰地认识和应对地质灾害,共同构筑安全、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环境。地质灾害造成的破坏及危害,代价是无法估量的;而通过有效排查和防范,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带来无比的安全与稳定。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并关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范措施的情况吧。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范措施情况报告篇一

本单位已知晓你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并承诺如下:

1.本单位保证按照告知的要求下载并阅知本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分区评估报告,并认真落实有关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本单位已明知违反承诺的后果,并愿意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项目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本承诺书一式二份,自签章后生效。一份由建设单位保管;一份请在盖章后,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报送本机关行政许可受理窗口。

2.承诺单位应当妥善保管本承诺书。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范措施情况报告篇二

一、 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坚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

二、轮值班组应派专人作好值班记录,专人接电话,不得遗漏报告内容,不得过后补记。

三、值班期间,要与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责任人、监测人保持联系,如有险情报告,由当日值班人员实地上界查看灾情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有关领导报告。

四、值班人员要服从值班领导的工作安排,因工出差,要提前告诉当日值班领导,如需请假,要写出书面假条,由值班领导批签。

五、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不准代签或补签值班人员名单,不得擅自离岗。如因不到岗或提前离岗造成责任事故的,应严格追究当日值班人员的责任。

六、值班记录本应由上一班组值班人员依次移交给下一班值班人员。如有不移交造成失误由上一班组值班人员负责。

本庄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日

一、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不得玩忽职守。

二、汛期实行昼夜值班,领导带班,值班室24小时不离人。

三、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对上级发来的重要天气预报和上级的重要来电、指示及文件等,要立即报告带班领导,并通知到各村和有关单位。同时要密切注视当地灾情变化,随时电话查询重点村居、单位的防范准备情况,并将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四、及时、准确了解天气预报、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五、凡需上报的有关情况必须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对出现的险情、灾情等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市国土资源局。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得出现空岗、缺岗和擅自离岗的现象。接-班人员未到达时,原值班人员不得离岗。紧急情况时,根据需要随时增派值班人员。

七、发生险情、灾情,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处置。

八、值班人员对各村和有关单位的`灾害情况及请示要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并将处理结果详细记录。

九、严格遵守防汛值班“五条禁令”

1、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擅离工作岗位;

2、禁止安排(请)非工作人员带班和值班;

3、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在值班期间饮酒;

4、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关闭通讯工具;

5、禁止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打牌、赌博、玩游戏。

一、国土局机关值班人员应遵守值班制度和纪律,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省、市关于地质灾害防治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治值班为全年值班制,以一周为单位轮流值班(节假日另行安排),局级领导为值班负责人。

三、汛期值班人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做好应急值守,收集整理地质灾害相关信息资料,了解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灾险情情况,督促检查各地值守、监测情况;在接报突发性地质灾害灾险情时,迅速、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指导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联系,为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提供准确依据。

四、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手机、值班电话24小时处于良好的通讯状态,确保联络畅通。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接听电话、接收电传,做好地质灾害值班记录;接到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时,按照《地质灾害灾险情速报制度》的规定速报。局地质灾害值班电话:08526420854、08526403349。

五、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值班期间的相关情况向接-班领导及人员报告,并与接-班人员进行交接;接-班人员应对有关事件持续跟踪,直至事件处置结束。交接-班人员签字交接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六、汛期值班期间,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不得离县外出,特殊情况必须外出的,须分别报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工作移交。

七、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发生擅自脱岗离岗、隐瞒不报或拖延时间报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八、值班期间,因工作需要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范措施情况报告篇三

**县地处高山峡谷地带,地质结构脆弱,地质灾害隐患点多、线长、面广,历来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频发。20xx年我县经过汛前的巡排查,现有灾害隐患点220个(不包含磨西、新兴),“4.20”**地震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42个,遍布全县各乡镇,地理环境复杂,涉及群众众多。地质灾害类型多样,泥石流111处,滑坡45处,崩塌24处,不稳定斜坡39处,地面塌陷1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人民政府编制印发了《20xx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成立了**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组成,设立了综合协调、事故调查、现场抢救、治安防范、医疗救治、交通管理、善后处理和办公室等抢险救援工作组。形成政府主导,国土部门组织协调抓落实和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公众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地质灾害防治体制和机制,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20xx年5月27日,县政府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专题安排部署20xx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县政府落实了专项经费,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普及知识,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的防灾意识

提高全民防灾意识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为此,县国土资源局把加强防灾宣传、普及防灾知识作为重点,20xx年3月19日,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了全县各乡镇分管地灾防治工作乡镇长和国土员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培训;4月3日,县国土资源局在德威乡组织召开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汛前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会。县国土资源局在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在**桥广场开展了宣传日活动,通过对国土员、监测人员及广大群众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培训,大力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政策法规以及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切实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思和自我防护意识,提高了全社会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造了人人关心地质灾害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三)坚持制度,落实措施,强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群测群防体系建设。20xx年3月县国土资源局启动了地质灾害防灾责任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填制,并对各乡镇应急避险场所及撤离路线进行进一步落实,发放两卡一表2万余份,安装制作地质灾害隐患点标识标牌100个。

2.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汛前,县国土资源局同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在建工程项目、矿山企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细化。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动态巡查和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发现地质灾害隐患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置;一旦发生险情或灾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亲临现场、靠前指挥,避免地质灾害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

3.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拉网式排查。根据省、州工作安排,县国土资源局会同驻泸汛期督导员,在汛前对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同时各乡镇发动驻村干部、群众及专职监测员随时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逐一落实监测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对原有的监测人员进行核对排查和必要的调整,做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4.严格落实汛期各项制度。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等制度。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项目共分为九大类,建设资金共计2.0255亿元。分别为**州**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项目、**州**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国土资源应急能力建设、**州**县地质灾害勘查项目、**州**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州**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维护项目、**州**县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州**县2处重点小流域地质灾害综合整治项目、**州**县2个重点城镇地质灾害综合整治项目。

(二)工作推进情况

1.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截止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县242处隐患点“两卡一表”更新工作、监测责任人及监测人员复核及培训工作,该项目已完成。

2.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共160户(**114户、***46户)。截止目前,已完成132户(**114户、***18户),其余28搬迁对象已承诺在主汛期来临之前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主动搬迁。

3.国土资源应急能力建设。根据县政府统一安排,整合资金,在田坝新区与县政务中心打捆建设。

4.应急排危项目。应急排危共计5处,包括泸桥**子村二组滑坡、泸桥镇押卓庄子村斗地沟泥石流、冷碛镇和平村小藏避不稳定斜坡、兴隆镇和平村瓦板崖滑坡与田坝乡木角村木角小沟泥石流共5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截止目前,已全部完工。

5.**州**县地质灾害勘查项目。已全面完成3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勘察工作(该项目由州国土资源局实施)。

6.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根据评审情况,专家同意取消了8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将对其余30处地质灾害治理点(**县24处、含海螺沟6处)进行工程治理。我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将30个点分为六个标段开展工作。4月26日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抽签工作。截止目前,已有13个点进场开工(不含海螺沟分局6个点),其余各点正抓紧开展实物指标调查工作,待完成调查后进场施工。

7.**州**县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管理维护项目。该项工作将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完成后启动。

8.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重点城镇综合治理项目。小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包括兴隆沟小流域、潘沟小流域。重点城镇综合治理包括泸桥镇重点城镇、田坝乡重点城镇。6月8日在州政务中心完成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比选工作,确定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力争7月20日进场施工。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地质灾害防治人员防灾技能有待加强;全县没有从事地质工作的专业人员,地质灾害防治的经济基础薄弱,经费投入不足,技术水平偏低。监测预警监控手段单一落后,缺乏有效技术支撑,严重影响防治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有待加强。部分群众缺乏地质灾害防治知识,避险知识和技能不足,自我保护和主动避让意识较差,仍有部分房屋建在地质灾害隐患点上,给国土部门防灾监测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

(三)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推进困难。一是项目征地、协调工作难度大;二是部分项目设计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无法施工,影响工程进度。

(四)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弱,特别是交通、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条件难以抵御地质灾害。

(一)精心组织,继续抓好排查巡查。按照省、州汛期地灾防治工作和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继续依托专业力量加强汛期地巡排查工作。

(二)进一步加快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实施。严格按照省、州的要求,加快推进地灾治理项目的实施,确保工程质量。

(三)加强值守,建立地灾快速应急机制。切实抓好地灾防治值班工作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加强地灾预测预报,确保上下信息畅通。

各位领导,在省、州国土资源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我们克服了“4.20”**地震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来的严重影响,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加强监测巡查、隐患治理,做到了“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查、事事有人抓”,实现了“平稳度汛、人员零伤亡”目标。今年我县的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更为严峻,加之**新城、雅康高速公路、s211复建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的不断推进,防治工作任务将更加艰巨,困难挑战客观存在。我们将站在“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于泰山”的高度,科学研判形势,充分估计困难,周密制定措施,强力抓好落实,推进地质灾害防治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防控,从单兵作战转向群防群治,从事后排危转向源头治理,牢牢把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动权,努力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命工程”,加强地质灾害动态调查,狠抓防范工作,落实部门联动防灾责任、坚持果断预防避让机制,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长效防治,深入扎实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范措施情况报告篇四

尊敬的各位领导:

一、基本县情

某某县地处安徽省西部,大别山腹地,鄂豫皖三省七县二区结合部,辖23个乡镇、1个现代产业园区,226个行政村,总面积3814平方公里,总人口68万,梅山、响洪甸两大水库座落境内,总蓄水量50亿立方米,是全省国土面积最大、山库区人口最多的县。某某是红四方面军的发源地和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核心区,是全国红军第一县、第二大将军县、安徽省烈士第一县;同时也是旅游资源大县和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由于地处大别山古老地质群,地形条件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地表岩体风化破碎严重,是全省地质灾害易发、突发、多发区域。

二、近年来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县政府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每年初,县政府制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制订防治方案,落实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人、责任人。

(二)全面排查,及时完善应急预案。为全面掌握地质灾害隐患分布情况,每年汛前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并根据隐患变化情况,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明确各地质灾害点的预警预报方式、避灾路线和自救方法,并按群测群防要求,落实到单位、村组、具体责任人,确保临灾时受威胁群众能够有序科学应对。

单位、各乡镇领导以及各中小学校长、村干部、监测员等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三是严格落实值班、巡逻排查和灾情速报制度。汛期县直有关单位和各乡镇实行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亲自带班。四是加强宣传和演练,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三年来,组织500人以上参与的大型演练6次,100人以上参与的演练9次,基本上做到全县每个隐患点受威胁群众都参与过应急演练。

(四)源头控制,严防农村建房引发新隐患。为严防因切坡建房引发新的地质灾害隐患,我县制定了《某某县农民建设管理规定(试行)》和《某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居民建房管理严防切坡建设的通知》,明确规定农民建房选址等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评估,对不适宜建设的,一律不得批准建设,从源头上管控切坡建房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五)广辟渠道,确保地灾防治经费投入。县政府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入年度财政预算,近年每年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500万元,用于地质灾害灾害防治工作。先后完成了烈士陵园等6处省级、沙河裴家湾等5处市级、梅山水井巷等30多处县级隐患点工程治理,消除了3800多人的'地质灾害威胁。同时,为提高地质灾害监测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对经考核合格的监测员,每人每年补助600元,优秀监测员另奖励200元的误工补助。

源厅的安排部署,我县在2011年创建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创建工作。目前,申报验收资料已上报到市局待上级验收。

三、关庙乡强有感地震应急防范工作情况

近期,我县关庙等部分乡镇连续发生强有感地震后,为全面做好当前强有感地震引发次生地质灾害的应急防范工作,我县立即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加强应急防范工作。我县制定了《某某县人民政府关于关庙等有关乡镇一般及以上破坏性地质的应急预案》、《关于关庙乡强有感地震应急防范工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做好强有感地震后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全面部署做好应急防范工作,同时国土资源局也下发紧急通知,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责任人,要求群防群测责任人及时对隐患进行监测巡查。

(二)加强排查和日常巡查工作。强有感地震发生后,市局安排地环站对重点隐患点进行排查,并发文要求加密进行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工作,监测员每天除必须对隐患点进行一次巡查排查外,如遇有地震,还要求在震后第一时间对隐患点进行监测排查,发现异常,立即撤离受威胁群众,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应急处理。

督查,重点督查了学校等人口集中区域的隐患点,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对前期排查出的高切坡建房户和d类危房进行除险加固或拆除,确保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下步工作目标

(一)扎实做好高标准十有县创建工作,确保顺利验收。

(二)实施吴家店中学、金塘希望小学、沙河中学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和31户107人的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作。

(三)切实做好关庙等乡镇有感地震次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认真做好果子园中心学校崩塌、斑竹园朱氏祠崩塌、现代产业园区红土地滑坡、关庙等乡镇地震次生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工作。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范措施情况报告篇五

第一条 为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第三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需由政府承担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在划分事权和财权的基础上,分别纳入省级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组织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相应职责做好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铁路、气象、民政、教育、旅游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义务,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公众地质灾害防治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水利、交通、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根据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所辖领域的地质灾害调查。

地质灾害调查范围包括城镇、乡村、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区,矿山开采区,水库库区,旅游景区,铁路、公路等线性工程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域等。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住房城乡建设、规划、交通、水利、铁路、教育、旅游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包括以下内容:

(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三)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划定;

(四)总体部署和防治项目;

(五)防灾预警体系建设;

(六)资金渠道;

(七)保障措施等。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人口集中区、矿山开采区、水库库区、旅游景区、线性工程沿线和重要工程建设施工区域等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等条件且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应划为地质灾害易发区;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或地段,应及时划定为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并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的边界设置明显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

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及水利、铁路、交通、能源等重大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落实防治措施,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当分析辖区内地质灾害易发区情况,标明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说明其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等。

第十五条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报告。

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时,应当对规划区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对矿山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村(居)民自行建房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组织对场址进行简易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第十六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时,应当对评估对象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建设中或建成后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危害性做出评价,提出具体的预防治理措施,并对项目用地适宜性做出评价结论。

第十七条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和技术规范开展评估业务,按规定备案,并对评估结果负责。

第十八条 建设业主单位或矿山企业应当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防灾避险措施和建议,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有关防灾措施。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建设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监测巡查体系,形成组织健全、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当建立雨情、水情、灾情会商制度和临灾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落实好各项工作。

第二十一条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的情况,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二条 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登记造册,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基础台账,组织配备必要的监测、报警工具。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气象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预警预报结果应当及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通报相关部门,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当发出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预警预报后,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运转群测群防体系,做好防灾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四条 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受地质灾害威胁单位应当组织群测群防人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开展排查、监测和巡查。发现灾情、险情,应当立即组织人员转移,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上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当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六条 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区域地质灾害分布及特点;

(二)应急机构和职责;

(三)地质灾害险情与灾情分级;

(四)监测、预防与预警;

(五)应急响应及处置;

(六)信息管理;

(七)应急保障;

(八)善后恢复等。

第二十七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县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编制隐患点和易发区所在地的村(居)汛期地质灾害群众转移预案(简称群众转移预案),并纳入当地村(居)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预案,群众转移预案应在相关村(居)公布。

群众转移预案应当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 群众转移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汛期地质灾害危险区域范围和转移对象;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三)应急响应;

(五)保障措施,包括生活安置及供给、医疗防疫、治安保卫等;

(六)其他相关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地质灾害险情状况、转移路线和自然灾害避灾点(或临时避灾场所)等定期组织评估,依据评估结果修订群众转移预案并及时公布。

第二十九条 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群众转移预案,制订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放到有关单位和个人。

防灾明白卡应当载明地质灾害位置、类型、规模、威胁对象、预警信号等内容。

避险明白卡应当载明转移负责人、转移路线、自然灾害避灾点(或临时避灾场所)、应急联系方式、联系人等内容。

第三十条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乡村、街道、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第三十一条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其他部门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接到报告的,应当立即转报当地人民政府。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派人赶赴现场进行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并按照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

对成功预报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奖励。

第三十二条 地质灾害发生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划定危险区,组织做好人员转移、灾(险)情评估和救援工作。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地质灾害险情未消除前,被转移人员不得擅自返回。

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有效提供应急保障。

灾(险)情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和有关单位应当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第三十三条 地质灾害险情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撤销原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

第三十四条 对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县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受威胁的村(居)民实施搬迁避让。

第三十五条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村(居)民实施搬迁避让时,应当在充分听取村(居)民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搬迁安置实施方案,明确搬迁范围、安置地点、补助政策等事项。

安置点的选址和规划应当与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造福工程、旧宅基地复垦等相结合,按照有利于防灾避险和发展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做到科学合理、配套完善、节约用地。

第三十六条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民实施搬迁,并拆除旧宅退还旧宅基地使用权的,地方政府可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十七条 搬迁安置实施过程应当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搬迁补助对象的确定、补助资金发放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八条 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民搬离旧宅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搬迁人限期拆除旧宅。

第三十九条 因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地质灾害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有关单位组织治理。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治理。

第四十条 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方组织治理并承担治理所需费用。造成他人损失的,责任方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一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承担单位。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现场应急指挥部可以在充分调查及听取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予以实施。

第四十二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质量管理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四条 政府出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其他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业主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时应当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

政府出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其他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由负责治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

第四十五条 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第四十六条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对地质灾害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应当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范措施情况报告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防治并举,连续*年实现地灾“零伤亡”

受*影响,全县地质结构受到严重破坏,地质灾害隐患呈现点多面广的严峻态势。特别是**特大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后,省委书记*在全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防治工作会议上就加强全省地灾隐患巡排查工作做了重要指示,随即成立了以省长*同志为组长的省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下发通知,要求从*月*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应急巡排查的任务。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防灾责任,把灾害损失减到最小,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落实防灾责任,加强汛期工作。县上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的职能职责做好行业内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防治工作,各乡镇也对应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每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均与各乡镇签订了防治责任书,做到了防灾责任逐级落实,县政府也与市政府签订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全县建立了县、乡镇、村、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确定了专业地灾技术单位,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时发现险情,进行科学处置。各年度及时编制并下发当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同时,各隐患点制定了单个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并落实了汛期值班制度、灾害报告制度、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地质灾害月报制度以及汛期地质灾害周报制度等,加强了预测预报,畅通了信息渠道。

二是坚持做好地质灾害排查。我们采取汛期与非汛期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了地质灾害的防治力度,尤其注重强降雨前、中、后三个阶段的灾害排查,发现险情,立即启动预案,组织当地政府落实防治方案,及时给村民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在灾害易发点设立警示标志,做好防治方案,制定避让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随时发布、传达险情。汛前通过多次拉网式排查,确认全县地灾隐患点有*处,其中滑坡*处,崩塌*处,不稳定斜坡*处,威胁*个学校、*户农户共*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共有*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被列入市级监测点。*月,按照省、市地质灾害巡排查的要求,我局工作人员与作业队伍共同组成的排查组共排查隐患点*处,涉及*各乡镇,面积*平方公里。排查范围包括入库点*处,新增点*处,新增点中包含拟入库地质灾害点*处,拟建议由当地政府或其他业务指导部门进行简易排险清危点*处,在建工程*处。其他非地质灾害点*处,预计我县地质灾害应急巡排查外业工作*月*日全部结束,作业队伍转入内业工作,进行资料整理、报告编制、图件制作,计划在*月*日前将排查成果资料汇交至我局。结合作业队伍的排查成果,我局将于*月*日前将此次排查的总结报告提交给县政府。

三是积极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今年我们完成了大榆镇古井口村滑坡等*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终验;
完成了官升镇塔子村*社滑坡等*个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终验;
完成了金华镇金华村*社不稳定斜坡等*个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初验。在这些治理排危除险项目中,除按规定聘请监理单位对工程项目监管外,我局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协调,确保了工程进度。通过治理后的工程,能有效地发挥了工程治理的效益,保障了辖区内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我局还将完成*镇大河沟村十组大乙湾滑坡等三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和*镇匠帽垭村*社不稳定斜坡等两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以及*户避让搬迁。其中*镇大河沟村十组大乙湾滑坡和*户避让搬迁纳入了省政府目标任务考核,*户避让搬迁均纳入了市政府目标任务考核。目前*个治理工程正在进行财评,排危除险项目正在进行招标,避让搬迁已完成*户建房,已有部分搬迁入住,我局拟在八月进行初验。

二、以防为主,防治结合,未雨绸缪,扎实做好*年地灾防治

我们要树立“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坚持“防大于治,防治结合”思路,对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建水利水电工程、大江大河沿线城镇、景区和道路等敏感区域清理摸排,及早确定避让安置方案;
国土、水利、气象等部门要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对雨情水情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强化救灾物资和人力储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和地质灾害防治器材补充制度,严格落实应急调拨措施,确保抢险需要。切实加强监测和值班,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切实强化应急演练和督导检查。

总体说来,我县地灾防治工作能够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防范到位、有序开展,已实现了连续*年“零伤亡”。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我县地灾预防监测和治理上力量薄弱,还缺乏熟悉业务的专业人员,对一些隐蔽的隐患点不能准确发现;
公车改革后,还缺乏地灾应急专用车辆,有可能影响发生地灾险情后的应急处置效率;
个别乡镇和单位重视度不够,对于组织实施地灾治理和避让搬迁主动性不高;
部分群众观念不新,对地质灾害的危险性认识不够,仍抱有侥幸心理,搬迁愿意不积极;
部分干部群众对“两卡”内容的组织学习也不到位,对群众如何防灾避险宣传不够;
个别地方地灾应急演练流于形式,未按规定按时完成;
个别重点项目、在建工程对地质灾害防治认识不够,不能主动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同时由于政策等原因,地灾治理项目完成周期比较长,从开始设计、治理到最终验收长达一年以上才能完成,不能及时消除隐患。

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面对和认真处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强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汛期值班的抽查督查。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的标志标牌、转移线路指示牌的安装,督促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通过村广播、村集体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

2、继续加强在建、已建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继续督促、指导还未完成预案修订的乡镇于月底前完成预案修订,同时安排人员对预案的落实、物资的储备、人员的值守等情况进行抽查。

3、督促、指导技术队伍完成隐患排查等各项工作任务;
对排查出的隐患点逐一登记造册入库,逐一完善防灾预案,逐一落实责任单位和部门,逐一明确防灾责任人、落实专职监测员;
对排查出的隐患点逐一设立警示标识牌,逐家逐户发放避险明白卡,逐村逐社搞好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
加强监测预警和预防避让,发现险情立即组织群众避让并做好临时安置工作;
确保隐患排查防治工作整改落实到位。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范措施情况报告篇七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全区地质灾害防治20xx年工作作简要回顾,并就20xx年重点工作安排讲几点意见。

一、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落实地灾防治各项措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连续11年实现地质灾害“零事故”“零伤亡”。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家底清楚。20xx年汛前,全区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254处,疑似隐患点26处,经汛前拉网式排查,销号107处,新确认11处,品迭后进入主汛期时纳入预案管理的地灾隐患点158处。入汛以后,各乡镇先后新上报疑似隐患点186处,经全面巡查核查,将其中32处隐患点纳入预案管理。截至20xx年底,全区在册预案点190处,威胁12个乡镇81个村961户3900人,潜在经济损失25062万元。

(二)准备充分。一是预案准备充分。编制印发了《朝天区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朝天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乡镇立足实际完善了各自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二是宣传培训充分。开展地灾简易逃生演练62场次、参加人员1392人次,组织宣传培训236场次、培训人员14540人次,有效提升了受威胁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三是技术保障充分。落实了4名地灾防治专业技术人员驻守朝天,对各地灾隐患点进行实时监管,为我区地灾防治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撑。

(三)措施落实。一是排查常态化。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累计排查隐患点997个、巡查隐患点475个、核查隐患点475个。二是监测体系化。对190处隐患点落实专兼职监测员192名、防灾责任人50名、监测责任人90名,发放预案表190份、工作明白卡190份、避险明白卡961份,设立安全警示标志190个。三是值班带班全天候。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预警信息发布,累计发布预警信息36条,开展应急调度36次。四是避险科学化。按照“三避让”(主动避让、预防避让、提前避让)原则,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让3处9户37人,实现了预案点“零伤亡”。

(四)治理有效。全年争取到位地灾治理项目资金745万元,实施了群测群防监测点建设190处、工程治理5处、排危除险24处,加强了地灾自动化监测体系和指挥平台建设;投入资金2000余万元,解除了对196户882人的灾害威胁,挽回经济损失3920万元。

二、20xx年形势研判及工作准备

(一)防灾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脆弱的地质环境是我们面临的最大现实。我区是典型的四川盆周山区,地质环境复杂,山高坡陡谷深,地形相对差较大,加之地处龙门山断裂带,山体局部破碎,致使我区地质灾害更加易发多发。

二是极端天气频发是我们面临的最大挑战。暴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之一,近年来,我区气候形势复杂多变,反常性、突变性明显。根据市气象局预测,今年全市汛期气象年景较差,虽降雨量接近常年,但时空分布不均,可能有区域性暴雨天气过程,做好汛期和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地灾防治工作挑战巨大。

三是各级干部的松懈麻痹是我们面临的最大风险。地灾防治难点在于它的突发性、隐蔽性和破坏性,而连续11年地质灾害“零伤亡”,让我们一些干部出现了不以为然的侥幸心理、习以为常的麻痹心理、大而化之的松懈心理、简单依靠专业队伍的依赖心理,等等,这些与我们常备无患的要求背道而驰,是加强地灾防治的最大风险。

四是在建工程项目是我们面临的最大隐患。从近年来发生的地质灾害情况分析看,因人的活动产生的地质灾害有加速增长的趋势。目前,全区交通干线、水利设施等重点工程多,一些在建工程参建单位防治意识不强、责任边界不清、措施落实不力,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迅速有效地解决,将会给我们的地灾防治工作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二)工作准备基本就绪

一是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到位。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就地灾防治工作坚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分别专题研究今年的地灾防治工作,审定通过了关于调整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和《广元市朝天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是强化落实,防灾准备到位。印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汛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治工的通知》《关于做好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从3月初就开始了地灾隐患的排查工作,排查结束后,我区的地灾防治技术承担单位四川吉奥冶金地质工程公司再次进行了核查,并根据核查情况,落实了专兼职监测员101名、防灾责任人24名、监测责任人80名,发放预案表100份、工作明白卡100份、避险明白卡527份,设立安全警示标志100个;区自然资源分局牵头,组建了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启动了17处隐患点专家踏勘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开展了汛期地灾防治“七查”专项行动,宣传培训和避险演练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截至目前,全区已排查核查隐患点462处。在20xx年底190处在册预案点的基础上,销号91处,新增1处,全区现有在册预案点100处,威胁12个乡镇74个村527户2223人,潜在经济损失12633万元。

三、20xx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安排

按照“以防为主、综合防治,强基固本、科技防灾,项目推进、行业监管,管控风险、严守底线”的总体思路,统筹开展各项防治工作,核心是要解决好以下四个问题。

(一)严密排查,务必做好汛前准备。核心是要解决好“灾害在哪里”的问题。要把地灾隐患排查贯穿到地灾防治工作的全过程,把排查责任分解到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村组和企业,充分发挥好专业单位技术支撑作用,要采取群专结合、人技结合、点面结合等方式,善于借助新技术新办法摸排灾害隐患,科学评估灾害风险,逐点登记造册,逐个落实防治措施。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在5月1日前,全面完成本行业领域、本辖区的地灾隐患排查核查工作,对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人员居住地和活动场所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核查,尤其是要对学校及周边、医院及周边、旅游景区、人员生活区、工程建设区、交通干线、河道及水库周边等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做到排查无死角、隐患无盲区、责任无空白。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要按照规定及时将隐患排查结果报区地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二)压实责任,务必做好监测预警。核心是要解决好“谁来看住它”的问题。一是落实防灾责任。对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完善并张贴“一表两卡”,严格落实好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防灾责任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为监测责任人、村组骨干村民为监测人的群测群防责任体系。针对监测人员老化及受威胁群众老弱化现象、避险响应能力较差的村组户,要逐一核实登记并建立台账,逐村对标补短,逐户结对帮扶。二是及时更新数据。要认真开展汛期“三查”(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及时掌握隐患点变化和新增情况,对新增隐患点要逐个落实防灾措施,及时纳入数据库并公示;要加强对地灾隐患点监测责任人、专职监测人等变更情况的动态掌握,及时更新入库,确保工作不断档、信息不掉链。三是加强科技预警。要加强对自动化专业监测网络及设备检查、维修和调试,确保运转有序顺畅。四是加强值班值守。要继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对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员以及乡镇值班值守人员在岗情况每周开展一轮抽查活动,确保所有防灾人员在岗履职。

(三)综合防范,务必做好避灾工作。核心是要解决好“险情来了怎么躲”的问题。一是做好主动避让。要坚定宁可“防空”、不可“空防”的理念,坚持做到“三避让”,在出现险情或重要转折天气来临前,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或应急避险场所,这是避免人员伤亡的有效办法,也是我区连续11年实现预案点“零伤亡”的重要经验。二是加强信息发布。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和气象、水利、应急等部门建立健全预报预警会商机制,不断提高地灾预警的精准度。要健全完善预警信息的发布和接收确认制度,多渠道向公众发布地灾气象及相关预警信息,提醒群众做好识灾避险,确保信息内容精准、发送及时、接收及时。三是开展培训演练。要以乡镇为单位,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开展分层级、广渠道、多形式的宣讲培训及避险演练,每个隐患点在汛前至少应开展一次培训和一场演练,确保对乡镇村组干部、专兼职监测人员及受威胁群众、项目建设单位等有关人员进行一轮全覆盖的防灾知识培训和防灾避险演练。

(四)科学有序,务必做好应急处置。核心是要解决好“灾情发生了怎么救”的问题。一是灾情速报要精准。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将地质灾害灾情分别采用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等方式,统一口径、逐级上报,并确保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指挥调度要精准。区政府设立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一旦发生灾情,指挥部将按照灾害严重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行动,同时组建抢险组、监测组、专家组、医疗救治组、安置组5个工作组有序开展抢险救援相关工作。三是先期救援处置要精准。灾情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及有关责任单位发现或接报突发地质灾害灾情后,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先期救援和抢险处置措施,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并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区域的人员转移,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险疏散。四是督导检查要精准。区指挥部将组建督导检查组对全区地灾防治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任到人、措施到点、限期整改。凡有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与此同时,要扎实抓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建设。区自然资源分局要对地灾治理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对已经完工的项目,要尽快组织竣工验收;对已经开工的项目要加快推进;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区级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各乡镇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做好项目进场等相关协调配合工作。区自然资源分局还要提早谋划,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资金。

同志们,灾害发生突如其来,往往出人意料。灾害防治任重如山,不容些许含糊。常言道,宁可千日备而无灾,不可一日不防。我们一定要按照“四个精准”的要求,在“查”“防”“避”“治”四个字上常抓不懈,慎终如始,坚决打赢地灾防治这次硬仗!全力捍卫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范措施情况报告篇八

2011年1月19日安庆市杨桥镇一带发生了4.8级地震,地震造成了灾区房屋严重开裂,受损。为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区人民政府迅速启动灾后重建工作。根据安庆市城乡规划局选址意见函,灾后重建安置点分别选址在杨桥镇宣店村和余湾村。依据国土资源部相关通知要求,宜秀区国土分局于2011年3月份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6地质队对杨桥地震灾后重建宣店.余湾安置点建设工作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根据评估报告,该两个灾后重建安置点建设场地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防治措施简单,场地工程建设适宜。目前两个灾后重建安置点工程建设正在顺利进行,按照评估报告提出的防治措施,我们将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与灾后重建工程同步进行,余湾.宣店两个安置点边坡防治待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与小区其它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一并建设,对边坡进行全面的浆砌块石护坡。其它防治措施我们将严格按照评估报告落实到位。

2011年12月10日

所谓地质灾害防治是指对由于自然作用或人为因素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现象,通过有效的地质工程手段,改变这些地质灾害产生的过程,以达到减轻或防止灾害发生的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

环境问题,又称,第一环境问题,属自然地质灾害。这些灾害不以人类历史的发展为转移。第二类主要是由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称第二环境问题,属人为地质灾害。这些灾害常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日益增加,据地质灾害成因分析,全国50%以上的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人类行为,尤其是人类不合理地大量挖掘能源所造成的。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人工切坡等因素的影响,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

滑坡的诱因:(1)地震;(2)降雨和融雪;(3)地表水的冲刷、浸泡;(4)河流等地表水体对斜坡坡脚的不断冲刷;(5)开挖坡脚;(6)蓄水排水;(7)堆填加载;(8)劈山放炮,乱砍、乱伐。

滑坡发生的规律:下列地带是滑坡的易发和多发地区

(1)江、河、湖(水库)、沟的.岸坡地带,地形高差大的峡谷地区、山区铁路、公路、工程建筑物的边坡等。

(2)地质构造带之中,如断裂带、地震带等。

(3)易滑(坡)岩、土分布区。

(4)暴雨多发区及异常的强降雨区。

1、消除和减轻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危害滑坡的发生常和水的作用有密切的关系,水的作用,往往是引起滑坡的主要因素,因此,消除和减轻水对边坡的危害尤其重要,其目的是:降低孔隙水压力和动水压力,防止岩土体的软化及溶蚀分解,消除或减小水的冲刷和浪击作用。具体做法有:防止外围地表水进入滑坡区,可在滑坡边界修截水沟;在滑坡区内,可在坡面修筑排水沟。在覆盖层上可用浆砌片石或人造植被铺盖,防止地表水下渗。对于岩质边坡还可用喷混凝土护面或挂钢筋网喷混凝土。排除地下水的措施很多,应根据边坡的地质结构特征和水文地质条件加以选择。常用的方法有:(1)、水平钻孔疏干;(2)、垂直孔排水;(3)、竖井抽水;(4)、隧洞疏干;(5)、支撑盲沟。

2、改善边坡岩土体的力学强度通过一定的工程技术措施,改善边坡岩土体的力学强度,提高其抗滑力,减小滑动力。

常用的措施有:

(1)、削坡减载;用降低坡高或放缓坡角来改善边坡的稳定性。削坡设计应尽量削减不稳定岩土体的高度,而阻滑部分岩土体不应削减。此法并不总是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要在施工前作经济技术比较。

支撑工程;预应力锚杆或锚索,适用于加固有裂隙或软弱结构面的岩质边坡;固结灌浆或电化学加固法加强边坡岩体或土体的强度;sns边坡柔性防护技术等。

泥石流是由于降水、暴雨、冰川、积雪融化水,产生在沟谷或山坡上的一种挟带大量泥砂、石块和巨砾等固体物质的特殊洪流是高浓度的固体和液体的混合颗粒流。

泥石流的诱因:

(1)不合理开挖; (2)不合理的弃土、弃渣、弃石;(3)滥伐乱垦。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体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洞)的一种动力地质现象。

泥石流防治措施:根据滑坡泥石流发生的规律和活动强度,全面规划,采取远近结合,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等方式,进行综合防治。近期目标是:严禁乱砍滥伐、乱采乱挖、乱堆乱倒等不良行为;远期目标是:对从事地面和地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治理措施,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减少人为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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