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会议上的讲话材料(优质17篇)

时间:2023-11-21 00:18:08 作者:QJ墨客 煤矿安全会议上的讲话材料(优质17篇)

演讲稿的语言要简洁明了,避免使用过于晦涩的词汇和长句。以下是一些成功演讲者的精彩演讲片段,大家可以借鉴其中的表达方式和手法。

煤矿安全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现在开会。按照市上安排,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天下午,我们在这里组织召开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今年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今天的会议共有四项议程。

第一项,请政府办副主任贾x通报今年以来发生的与学生有关的安全事故。

第二项,请县教育局纪检书记张x通报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情况。

第三项,表态发言。

第一位,请公安局负责同志发言。

第二位,请食药局负责同志发言。

第三位,请水利局负责同志发言。

现在,会议进行第四项,请县政府副县长、教育局长张剑同志安排部署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同志们,今天会议的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会上,贾x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与学生有关的安全事故进行了通报,张x通报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情况,公安、食药、水利等三个部门也做了很好的表态发言。会议最后,张x县长对去年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行了回顾总结,围绕今年五个方面的整治重点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总结客观准确,部署全面细致,工作要求明确实在,我完全同意,请大家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补充强调三点:

一要高度重视。当前,我县正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为民务实清廉,活动要求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走群众路线。教育历来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校园周边环境及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全力抓好校园及其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就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应有之义。全县各级要站在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全力以赴地抓好各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建设良性发展。

二要抓住关键。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键在思想认识上是否真正重视,预案制定上否考虑周全细致,应对措施上是否恰当有效。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区,以及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对照张剑县长安排部署的五个方面的整治重点,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借鉴成功经验,吸取错误的做法和教训,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细致的工作方案和预案,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切实把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加强日常性地检查和巡逻,增强敏锐性和预见力,努力做到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和问题,就及时妥善予以处置和解决。

三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总体上说,近年来,我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但是,从刚才张剑县长的客观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流动摊贩的问题、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黑校车”超速超载等问题亦然没有根绝。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采取有力措施,坚决予以清理。要针对容易反弹的问题,建立健全整治的长效机制,坚持经常抓,长期抓,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实,推动全县校园及周边环境有质的改善,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创造更为优良的社会环境,为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增添新的动力。

今天的会议就开到这里,谢谢大家!散会!

煤矿安全生产会议讲话材料

同志们:

今天,县政府决定召开这次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专题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煤矿安全重点县”各项工作,坚决杜绝煤矿事故发生,彻底扭转全县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确保年底摘掉“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帽子,这既是一项工作目标,更是一项硬性规定,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为实现这个目标去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前面,吴成同志传达了全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精神,对我县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讲得很好,我都完全赞同,请大家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直面存在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切实增强煤矿安全生产主动性(为什么要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今年,我县被纳入全国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范围。对我们而言,煤矿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一定要认清形势,卯足干劲,坚决打好全县煤矿安全攻坚战。

(一)认清宏观安全大势增强紧迫感。安全就是政绩,安全就是稳定。曾指出,各地各部门各企业都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生产高标准、严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所有企业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在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人的生命最为宝贵,要采取更坚决措施,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3月30日,国家安监总局召开了全国安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会议要求,煤矿业主、矿长、矿工、产煤地区各级领导都要牢固树立“零死亡”意识,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抓住关键薄弱环节,推动全国更多煤矿实现“零死亡”目标。3月25日,全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推进会在召开,会议分别从“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队伍建设、综合施策、加强督导”等方面对下一步煤矿攻坚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4月10日,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煤炭企业现场办公会议召开,会议对煤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详细安排部署。这些都充分表明了各级党委政府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视,我们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督,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增强责任感。20xx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较为平稳地完成了一、二、三批淘汰关闭煤矿工作任务。但是,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没有保持住平稳发展的态势,不仅发生了“3.8”xx煤矿瓦斯事故,还发生了“11.24”xx煤矿较大顶板事故。全县煤矿企业发生的这2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x人死亡、x人受伤,占市政府年度下达控制指标的%,占达州市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从这两起事故和前段时间的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可以看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煤矿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个别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安全投入不足,短期行为严重,特种作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无视相关规章制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与监管部门“打游击”,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时有发生;部分煤矿业主或实际控制人不尽职尽责,对煤矿过问少、了解少、管理少,当“甩手掌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力,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落实不到位,井上喊的是“安全第一”,井下“三违”现象突出,诱发较大事故的因素仍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我们的企业业主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安全工作仍然存在当面背后“两张皮”、井上井下“两个样”的现象。二是驻矿监管履职较差。个别驻矿人员缺乏责任心,作风漂浮,业务较差,对相关法规、标准不清楚、不熟悉,有的该下井不下井,对应当发现的问题发现不了,执法不精通、办案水平低,甚至有的发现了问题不及时处置、报告,到企业检查只随矿方人员带领下井走一圈了事,许多行之有效的规定、制度、办法落不到实处,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根除。更有甚者,为了蝇头小利,与煤矿企业“穿一条裤子”,政府的监督员变成了煤矿的放哨员,这是在拿自己的工作开玩笑,在拿群众的生命开玩笑,是严重的渎职行为,要严肃予以查处和打击。我希望我们的驻矿员一定要头脑清醒,千万不要做害人害己的傻事。三是乡镇监管浮于表面。个别产煤乡镇没有严格落实“乡包矿”制度(每位副科级领导挂包一个煤矿),包矿不到矿、到矿不下井、下井不检查,不少乡镇还存在分管安全工作特别是煤矿安全工作推来推去的现象,从思想意识上对安全工作就有一种排斥心理;一些乡镇监管乏力,没有对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落实乡镇干部进行巡查监管,相关制度形同虚设,一些干部心存侥幸,停留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状态,安排布置了就算尽责,而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些乡镇的工作人员不钻研业务,对煤矿监管浮于表面,根本不清楚本区域煤矿安全到底存在什么突出问题,如何预防重特大事故心中无底。四是部门监管失之于软。相关监管部门没有形成监管合力,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煤矿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没有做到制度化、常态化,执法不力、监管不到位、作风不深入,该处罚不处罚,或不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失之以软、失之于宽。

(三)认清生产经营趋势增强危机感。从全国来看,在经历了“黄金十年”后,受煤炭需求增速放缓、产能释放过快影响,当前的煤炭工业经济形势呈现以下特点:一是煤炭产销量同比略有下降;二是库存居高不下;三是进口仍处于高位;四是全国煤炭消费增幅回落;五是产能建设超前。全国煤矿在建项目xx70余处,设计能力亿吨/年,约占全国煤矿现有能力的一半;六是市场供大于求、价格低位仍未触底;七是煤炭行业效益大幅下降;八是企业亏损面进一步扩大。从全省来看,一是煤炭资源赋存条件差,使得我省煤炭产业竞争力低下。二是物流条件的改变,让我省小煤矿面临生死考验。到20xx年,随着兰渝、兰成等铁路的建成通车和神华、中煤等大型煤炭企业在川设立煤炭物流中转基地(广安将建千万吨级的煤炭储运配送基地),我省小煤矿将面临生死考验。三是能源结构的变化,让煤炭的能源支撑地位不复存在。我省水电丰富,呈现“水电多、火电少”的电源结构。从来看,受国家、省、市宏观经济和煤矿整顿关闭等因素影响,煤炭行业仍不景气,截至目前,全县煤矿企业复产复工xx处,其中复工x处、复产xx处,煤炭企业生产原煤万吨(市场价格x20—x20元/吨,煤质差的不到x00元/吨),产值近亿元,实现税收仅xx00万元,经济效益低。

面对越来越严峻的市场环境,越来越高的办矿标准,越来越严格的安全要求,我给煤矿业主、矿长们一个忠告:目前,摆在大家面前有两条路,一是断臂求生,退出转型;二是脱胎换骨、升级改造。大家一定要根据自己煤矿的条件、自己的资金实力好好掂量,抓住机会,做好选择。

二、明确职责任务,凝聚各方力量,齐抓共管推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煤矿安全生产抓什么)。

我县是产煤大县,每天都有不少矿工在井下作业,他们的生命安全与我们的管理工作紧密相连。所以说,这是一付千斤重担,容不得一丝懈怠、半点马虎,全县各地各部门各煤矿一定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站在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高度,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一)突出现场管理,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的主体是煤矿企业,煤矿企业依法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是抓好煤矿安全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无论县委、县政府怎么重视安全,若煤矿企业不重视、不执行,安全工作肯定抓不好。要牢固树立起“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安全作为悬在头上的利剑,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学习、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依法办矿、依法治矿,千方百计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明确各矿业主职责,各煤矿业主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和投入职责,必须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确保所需安全生产资金足额投入;必须选好用好关键人,选配好懂技术、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的矿长,切实支持矿长依法履职,让矿长有责有权,敢于管理、勇于担当;必须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安全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经常深入井下、深入现场,督促严格依制度管矿。要支持各矿矿长履职,各煤矿矿长要履行好管理和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职责,必须坚持原则,敢于对非法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业主非法违法要求说“不”;要诚实守信,绝不允许采取“躲猫猫”等方式欺瞒监管部门,找出各种理由应付检查、消极整改;要严格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条规定》,把保护矿工生命作为最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以务实的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现场、放在井下,放在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上。

(二)突出源头管理,认真落实乡镇属地责任。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处于基层第一线,直接与煤矿企业和群众打交道,要把老百姓当做自己的家人看待,把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放在心上,牢固树立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稳定的观念。无数事故教训告诉我们,一旦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各乡镇党委政府不仅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抢险救援,还要花大力气做好善后处理;随之而来的便是接连不断的信访纠纷问题,既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又要占据我们大量时间和人力,集中精力抓发展就是一句空话;最为叹息的是,还会给我们干部造成不可挽回的政治影响。

因此,各产煤乡镇必须要落实煤矿的属地监管责任,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制定和落实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和措施,认真做好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辖区内已封停技改井、关闭矿井和非法采煤点的巡查监管,把责任落实到乡镇和村社干部,坚决杜绝死灰复燃;对辖区内乱挖滥采、破坏矿产资源的行为,坚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要加强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不定期对驻矿监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召开煤矿安全工作例会,将安全监管工作做得“看得见、摸得着、有实效”。否则,一旦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出事,首先被问责的就是乡镇。要切实做好煤矿关闭相关工作,严格对照关闭标准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关闭到位,同时,积极稳妥做好关闭煤矿资源利用工作,帮助、引导关闭煤矿业主寻求新的创业途经。

(三)突出行业管理,认真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是关键,严是爱、宽是害,对于相关监管部门来讲,抓好煤矿安全就是“尽职责”、“保饭碗”。否则,一旦麻痹大意,放松监管,就会发生煤矿安全事故,这样不仅会葬送矿工的生命,而且还有砸掉自己饭碗的危险。因此,无论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都要明确分工,谁负责哪方面工作,工作要求是什么,出现漏洞怎么办,都要清楚明确地定下来,都要严格落实到位,形成煤矿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在这里,我们再明确一下相关部门抓煤矿安全的职能职责,请大家一定要履职尽责,切实负责。

县煤监局作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调度考核、指导服务等日常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放掉任何一个监管细节,否则,小隐患就会变成大隐患,小事故就会变成大事故。同时,要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监管制度,改善监管方式,协同乡镇加强驻矿安监员的教育、管理和考核,切实做到科学监管,确保监管实效。县安监局负责对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监督,严格督查煤矿企业对职工职业病的防治和检查,要做到大胆监管,不怕得罪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监管非法煤矿,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及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违法行为;调解煤矿资源纠纷,杜绝因资源纠纷引发的安全事故;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的管理;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一旦发现非法矿井生产或有非法生产迹象,要督促配合所在乡镇及时炸封非法井口,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非法业主,要及时报送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县公安局负责煤矿爆破员的培训、考核以及爆破员操作证的发放工作;对全县煤矿生产、建设和停产停工期间火工产品的购买、储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的火工产品要及时进行清理和收缴;严查封停井口、关闭煤矿、非法采煤点使用火工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县经信局负责督促县供电局、县供电公司严格执行供电管理各项规定,切实保障合法煤矿的电力供应;严禁向关闭煤矿和封停井口供电,严查非法供用电行为。

在当前煤炭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我们不仅要强调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也要做好为煤矿企业的服务工作。一要营造良好环境。要帮助煤矿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纠纷难题,持续强化水、电、路等要素保障,确保企业正常生产。二要培训从业人员。要利用培训中心这个平台,开展各种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矿工职业技能。三要强化技术指导。鼓励煤矿企业采取花钱“买服务”的方式,定期聘请专家,深入一线指导煤矿落实安全技术措施,限期消除重大隐患,从而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要助推转型升级。扎实抓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及时帮助办理产权、证照和过户手续,尽快组建完成x家煤矿企业大集团,确保每家企业产能达到x0万吨/年以上,实现煤矿产能与效益的双提升。

三、创新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督查,确保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怎么抓好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必须要时刻绷紧这根弦,强化组织领导,创新管理制度,逗硬督查考核,狠抓监督问责,促进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健康经营。

(一)加强安全工作领导。今天参会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和煤矿,是我县煤矿安全工作的监管单位、生产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煤矿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攻坚战工作。各产煤乡镇也要迅速成立相应的机构,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制定具体攻坚举措,全力抓好煤矿安全攻坚战工作,每月要开展一次专项督导和不定期巡查,每两个月要召开一次专题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圆满完成攻坚战各项工作任务。

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切忌只顾眼前不谋未来,我们今天在这里开会强调一下,你们就动一下,抓安全像挤牙膏一样,那是十分危险的,只有健全制度方能管长远、治根本。要健全县级领导包矿制度,各产煤乡镇要主动向县领导汇报挂包矿的日常管理情况,妥善处理各项安全维稳工作。要健全行业部门领导包片制度,县煤监局各包片领导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对辖区内煤矿的日常监管和安全巡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推进。要健全驻矿员驻矿制度,各驻矿员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严格现场监管,切实做到驻矿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安全监管不流于形式。要健全矿长保护员工安全的各项制度,各矿长要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带班制度,做到带头下井,切实保障矿工生命安全。

(三)狠抓安全生产督查。安全生产的核心是防止事故,安全生产督查就是为了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消除,从而保障生产安全进行;所以说安全生产督查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手段,以督查为手段,还可以倒逼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落实监管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要强化生产指导,县上组建成立的5个督导组,每周至少对监管片区的煤矿企业开展2次专项指导,重点研究包片煤矿企业机械化改造、灾害治理、劳动用工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定安全生产指导细则,切实做到“一矿一策”,方案可行,措施具体。要强化安全督查,县安监局、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深入煤矿企业和部门乡镇进行督查,查看驻矿安监员是否到位、安全监管是否落实,要及时跟踪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或履职不到位的企业、部门和乡镇,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四)逗硬安全考核奖惩。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对待、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对待,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发挥好考核的“风向标”和“导向仪”作用。要严格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岗位,执行死亡控制指标考核制,将履职情况纳入目标管理,逗硬考核奖惩。要严格事故煤矿处罚,对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以及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的煤矿,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关停。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该奖励的必须兑现,并与干部评优晋级、提拔任用相结合,鲜明是非分明、爱憎分明、赏罚分明的干事导向。

(五)强化安全监督问责。安全生产无小事,尤其是煤矿安全,只要一不留神,安全隐患就如下山的猛虎直面扑来,给群众带来巨大的伤害和损失。因此,我们必须要用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对事故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痛处”,从而确保一方平安。要建立最严厉的事故追责机制,严格落实煤矿事故隐患倒查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追究所有责任人的责任,使因思想麻痹和侥幸心理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受到更大的震动和教育,让非法违法的肇事企业和肇事者付出更大的代价;凡一个乡镇发现一处煤矿非法生产、建设的,严格追究乡镇、监管部门相关领导的责任,该免职的免职,该处分的处分;对驻矿人员严肃处理直至辞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从严追究电力、火工产品的监管失职责任,在煤矿安全追责方面我们绝不心慈手软。

同志们,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规律表明,煤炭市场越疲软,煤矿安全投入不足、人心不稳、人员流动性大等问题就越突出,安全生产面临的压力和挑战就越大。希望大家必须对此高度警惕,切实增强抓好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的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理念,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严格管理,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繁荣美丽新营造和谐的发展环境!

煤矿安全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传达一下国家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精神,通报今年以来的煤矿安全形势,并就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国家总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的主要精神。

国家总局李毅中局长首先分析了近来全国重特大事故情况,而且特别指出,由于受季节性和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四季度历来是煤矿安全事故多发期,并对近几年四季度煤矿事故情况进行了分析,这几起事故是:20xx年10月20日河南郑煤集团公司大平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48人,20xx年11月28日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66人,20xx年11月27日黑龙江七台河公司东风煤矿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71人,20xx年12月7日河北省唐山市刘官屯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08人,上述4起百人以上矿难都发生在四季度.20xx年11月5日到25日,接连发生了山西同煤集团轩岗公司焦家寨矿瓦斯爆炸(47人死亡),山西晋中灵石县南山煤矿瓦斯爆炸(34人死亡),云南曲靖富源县昌源煤矿瓦斯爆炸(32人死亡)3起特别重大事故;以及黑龙江省鸡西市远华煤矿瓦斯爆炸(28人死亡),山西省临汾市芦苇滩煤矿瓦斯爆炸(24人死亡)2起重大事故.(11月8日14:10,贵州省毕节地区纳雍县阳长镇群力煤矿2121机巷临时水仓掘进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当班下井86人,52人被救出井(其中1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2人受重伤).截至9日井下找到32名遇难者,还有3人下落不明.)事故分析后,李毅中局长强调要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为动力,切实抓好后两个月工作,确保完成"落实年","攻坚年"目标任务.李毅中局长共部署了8项重点工作,其中4项涉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用xx大精神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严把停工小煤矿恢复生产的安全验收关,狠抓瓦斯等隐患治理;三是加快煤矿整顿关闭进度,已公告关闭的矿井必须立即关闭,关实关死;四是严肃事故查处,通过事故教训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国家煤监局赵铁锤局长针对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六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立足当前,严防事故反弹;二是继续深化专项行动,抓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认真贯彻瓦斯抽采有关规定,持续推进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四是加大整顿关闭力度,进一步落实第三阶段各项工作任务;五是狠抓煤矿"三条线"建设和"三推行"工作,不断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六是抓住停产煤矿复工验收这个重点,强化安全监管监察.

二,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

1—10月份,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依然严峻.共发生死亡事故15起,死亡19人,其中原煤事故12起,死亡16人,百万吨死亡率0.14.特别是发生了因"8.17"事故灾难,造成181人遇难,虽然这是一起严重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但也暴露出我们应对自然灾害,隐患治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执行法律法规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应急措施没有得到坚决,全面落实.也说明我省煤矿的安全基础还不牢固,安全管理仍有漏洞,对安全生产的自然条件和设施保障条件认识有偏差,困难估计不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煤矿受自然灾害威胁的严重程度认识不足.近几年来,我省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逐年下降,安全形势逐年好转,较大以上事故得到有效的遏制,全省上下各方面都产生了我省煤矿的基础条件好,不会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错误认识.冷静客观地分析可以发现,我省煤矿受水,火,瓦斯等自然灾害的威胁还十分严重.一是瓦斯,煤尘和自然发火威胁.我省目前40%以上的矿井受瓦斯威胁,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处,高瓦斯矿井2处,存在高瓦斯区矿井3处,瓦斯涌出异常矿井9处;90%以上的矿井煤尘具有爆炸性;25%以上的矿井煤层自然发火严重.二是水害威胁.近60%的生产矿井受地表水,古空水威胁严重,有30处煤矿在海,河,湖等水体下开采.三是开采深度越来越大,全省1000米以下开采的煤矿有16处,高地温,高地压等自然灾害威胁越来越严重.

(二)对顶板事故和冲击地压的危害认识不足.分析今年1-10月发生的12起原煤事故,顶板事故5起,死亡8人,占死亡总人数的50%,顶板管理已经成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同时,冲击地压危害日趋严重,全省有18处煤矿受冲击地压威胁,1966年以来有16个矿发生过地震级1级以上冲击地压3160次,破坏巷道9584m,死亡31人,重伤68人.有9处矿井因开采年限长,生产水平多,造成开拓布置复杂,形成较多高应力集中区;有6处矿井因受地质构造,村庄压煤等原因,面临孤岛工作面开采,为诱发冲击地压的发生创造了条件.但是,一些煤矿在防冲队伍建设,冲击倾向性鉴定,防冲设计和防冲措施的落实,监测监控设备配备等方面,都存在不少的差距.

(三)对历史上矿间相通隐患认识不足.据初步调查,全省共有38处地方煤矿与17处省属煤矿之间,44处地方煤矿之间,由于超层越界,井田划分等各种历史原因,75处地点通过巷道或采空区彼此连通.其中只有22处实现了有效隔离,有8处隔离设施没有经过有资质的单位设计或者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设施的强度和有效性难以保证;有6处在老空区无法监控其有效性,有39处未实现有效的隔离,埋下了重大安全隐患.但是,这些隐患并没有引起部分相关煤矿的高度重视,认为相通矿井之间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且这么多年也没有发生事故,就掉以轻心,相通矿井隐患治理的决心不大,措施不力.

(四)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认识不足.一些煤矿对隐患排查治理存在着错误认识,担心查出重大隐患会导致追究责任或停产整顿,隐患排查治理动力不足,劲头不大.表现在:一是有的煤矿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不能按时排查和上报安全隐患;二是不能够严格按标准确定隐患等级,避重就轻,敷衍了事,隐瞒重大安全隐患;三是有的煤矿存在侥幸心理,治理措施不落实,隐患长期得不到及时消除.

三,当前煤矿安全监察工作重点。

(一)以瓦斯,煤尘和防治水监察为重点,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由于气候变化的影响,四季度是瓦斯,煤尘事故的多发季节.20xx年至20xx年,全省共发生重特大事故5起,其中3起是瓦斯,煤尘事故.分别是:20xx年12月27日,章丘市普集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3人;同日,新汶矿业集团公司汶南煤矿发生煤尘爆炸事故,22人死亡;20xx年11月6日,章丘市闫家峪乡三号煤矿发生瓦斯窒息事故,死亡3人.因此,后两个月要重点做好"一通三防"的监察.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加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对符合抽放条件没有进行抽放的;国有重点煤矿年底前没有完成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的;瓦斯超限作业的;不按规定落实综合防尘措施,不湿式打眼的,煤层不进行注水的,放炮不使用水炮泥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同时,要加强防治水安全监察力度.切实加强对老空水,突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的监察,对存在老空水害隐患的矿井,未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同时加强对受地面水害威胁矿井的监察,督促矿井利用冬春雨水少的有利时机,对地面水患进行彻底治理.

(二)深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按照"回头看"监察。

活动方案。

要求,严格监察督导,重点突出三类煤矿:一是专项行动中排查重大隐患为零的煤矿,二是近两年发生死亡事故的煤矿,三是今年以来安全监察中隐患比较突出和同类隐患比较集中的煤矿.对治理完的隐患进行销号,对没有按时完成治理的按规定实施处罚,并"挂牌"督办.

同时,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即将出台《事故隐患监察规定》,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公示公告,挂牌督办,验收核销,举报查处等五项制度.形成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监督的闭环监察机制,促进事故隐患的彻底治理.

(三)严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审查关.今年是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高峰期,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标准执行,严格把关.一是凡采矿许可证到期未延期的;两矿或多矿间相互连通,没有实现有效隔离的;开采深度超千米,受冲击地压威胁,水体下采煤,开采0.6m以下极薄煤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开采专家论证的;一律暂缓办理延期.二是加强资源整合煤矿的审查.严格按"先关闭后整合,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规定,注销被整合煤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整合矿井申请延期的,必须经过技术改造设计和安全专篇审批,否则不予延期.三是对列入今年关闭计划的煤矿最长延期至年底,而且必须制定回撤计划和安全措施,并报经主管部门批准.9万吨以下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期限最长至20xx年底.

(四)加强停产煤矿恢复生产环节的监察.煤矿停产后恢复生产是事故易发期,全国和我省都有很多教训.由于种种原因,目前我省尚有部分煤矿处于停产整顿.因此,要加强停产矿井恢复生产的监察:一是煤矿企业必须制定具体的停产复产方案,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特别是送电,供风等安全措施.二是停产矿井停产期间必须保证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不得随意停止.对于停产临时停风并封闭的掘进巷道,恢复巷道的启封和瓦斯排放工作,必须由救护队组织实施.三是加强顶板管理的监察,防止因停产导致工作面支护和巷道受压破坏,发生冒顶事故.四是加强机电设备的监察,确保恢复使用的安全.各煤监分局要把恢复生产矿井作为监察重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严禁恢复生产.

(五)加强劳动组织定员的监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四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企业劳动定员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对煤矿企业制定的劳动定员标准和管理进行监察.凡是没有制定劳动定员标准,采掘作业地点和入井人数超过定员标准的,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同时将新建,改扩建矿井劳动定员的审核作为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对不按规定核算井下劳动定员的工程项目不予审查通过,对不按核定的劳动定员组织生产的不予验收通过.

(六)从严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年底前发生事故的煤矿,一律责令停产整顿,时间不少于7天,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不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的,严格按《特别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察,通过责任追究的严格落实,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

会后,各煤监分局,机关各处室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王省长和宝山局长的讲话,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集中精力,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扎扎实实地做好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为推进山东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做出新贡献.

3

页,当前第。

3

1

2

3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暨贯彻落实《富阳市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工作实施细则》动员大会,目的是回顾总结我市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全市学生接送工作和20xx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刚才,x局长对两项工作已经作了部署,明确了“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本次学生接送车管理模式改革的主要内容。高桥镇、春江街道以及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单位作了表态和交流发言,就做好中小学生接送工作,提供了一些好的经验和意见,值得大家学习借鉴。下面,我就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再强调三个方面问题: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学生接送车工作的责任感。

近几年,我市学校安全工作总的形势是好的。从市委、市政府到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和各级各类学校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关心祖国未来的高度,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建立学校安全防范机制,开展法制安全教育,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定期进行学校安全大检查,形成了属地管理、校地联手、共建共治的良好局面,较好地保证了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但是随着全市学校布局调整的深入进行,学生接送车存在的安全隐患日益成为我们必须正视和尽快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让孩子接受好的、高质量的教育”是每位学生家长最渴望的,也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因而,我们要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减少学校数量,集中有限教育资源,创办各区域内的优质教育。另一方面,一部分学生要到离家较远的学校上学,就必须乘车,据统计,每天,全市有近8000名小学生每天早上乘车上学,放学后又乘车回家(加上初中的话,有10200多名中小学生)。而且这么多的学生又集中在一个时间段乘车,严重冲击了现有的营运体制。“接送车超载、超速”、“迟接早送”等问题随之产生,“学生路途安全”成了学生家长反响强烈的社会问题。在去年6月和11月开展的“富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专项检查”中发现,上村幼儿园一辆7座面包车竟乘坐了21名幼儿和1名幼儿教师;大青小学一辆19座接送车乘坐了29名学生。“小学生、幼儿接送车超载”是最为突出、最为严重的隐患,在全市绝大部分乡镇存在,部分乡镇问题十分严重。

可以说,学生接送车“超载、超速”、“迟接早送”等交通安全隐患的存在,时刻威胁着学生的生命安全。万一发生事故,谁都无法承担责任。“学生通校”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影响学生的学习;势必影响新一轮学校布局调整,阻碍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当然,这是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不能回避,不能抱怨,必须正视它,必须把“学生的通学安全”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头等大事来抓,作为体现我党“执政为民”宗旨的政治任务来抓,务必抓好、抓实,让家长放心,人民满意。从今年开始,在燃油税改革的推动下,根据我市实际,为巩固发展中小学生接送车“富阳模式”成果,继续深入贯彻《富阳市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工作细则》,创新我市中小学生接送车费用补助模式,变减免规费为考核奖励,原先减免学生接送车税费的政策自今年4月起不再执行。重点解决一些农村地区接送车车辆数量不派足,部分非法营运车、农用车接送学生,客运公司(车主)服务质量低下、接送车超载超速等问题,努力形成“专业企业为主,社会车辆为辅,政府大力支持,部门具体监管、学校具体实施”的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有效管理机制,努力解决3公里以上、等级线路上学生上学接送难、安全隐患多等问题。

二、完善制度,进一步规范学生接送车管理的长效机制。

这次中小学生接送车管理模式的改革,重在解决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目标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学生接送安全、规范、有序。重点要突出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接送车准入制度。从事学生接送任务的车辆,必须是专业道路客运企业具有有效证件的客车,或者是社会力量购置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客车;必须经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必须参加第三者责任险和司乘人员保险;驾驶人必须具有三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严禁近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接送学生。

二是强化车辆日常管理制度。交通部门要定期对学生接送车辆的运行资质、交通线路等进行审核和检查。公安部门要详细掌握学生接送车及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是否有超载现象等基本情况,并建立档案;严禁使用货运车、摩托车、三轮汽车、机动三轮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教育部门要会同乡镇(街道)加强对学生乘车安全的教育管理,督促学校规范接送车管理工作。

三是建立经费保障体制。市财政每年安排180万专项经费对接送车辆给予补助,各乡镇(街道)配套一定经费用于对客运公司(车主)或驾驶人的奖励、补助,降低学生接送车客运成本,提高经营者的积极性。要逐步建立起各级政府适当补助、村及家长合理分担、客运公司(车主)让利营运的学生接送车运行经费保障机制。政府对客运公司(车主)的补助额度按接送学生人数和接送路程的远近确定,实行多劳多得;补助经费的发放与客运车队(车主)接送工作中的行车安全、服务质量挂钩,以鼓励客运车队(车主)加强内部管理,重视安全运输,提高服务质量,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接送任务。

三、强化配合,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学生接送车规范管理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的工作,要以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家校联动,多管齐下,综合管理”的总体要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1.各司其职。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市教育、交通、公安、安监、农机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学生接送车的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学生候车乘车纪律制度》、《学生接送车信息反馈制度》以及《学生接送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并真正落到实处。同时,要制定具体的学生乘车方案,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定人、定车、定时间、定地点”的“四定”要求,做好学生乘车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做到每次接送登记造册,记录清楚。要将交通安全、交通法规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引导学生、家长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要合理调整学生上下学时间,以错时制上下学轮回接送学生等方式,减轻学生接送车辆运载压力。

2.落实责任。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坚持“政府主责、部门主管、学校主体”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要统筹领导辖区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辖区内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教育、交通、公安、安监、发改等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做好学生接送车的日常监管工作。学校校长是本校学生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同时,要将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对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年度考核范畴。对负有学生接送车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单位以及直接或间接从事学生接送工作的企业、车队(车主)等相关责任人,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好相关职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而造成学生伤亡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注重宣传。各级新闻媒体要以“关爱生命,安全出行”为主题,把交通安全宣传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层面,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重视中小学生交通安全的舆论氛围。要加大对接送车司机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让司机树立高度的责任意识与安全意识。要加强对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通过下发告家长书和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引导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自觉拒乘“病车”、“黑车”、“超载车”,理解并支持《富阳市中小学生乘车安全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

学校的安全工作,量大面广,责任重大。特别是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更是学校安全和全社会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学生的安全,而且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所以,我们必须本着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抱着对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机制,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努力预防和减少中小学学生、幼儿交通事故,特别是要严防发生在中小学学生、幼儿身上的交通事故,积极营造良好的就学环境,确保全市中小学生能安全、按时地上学、回家,让家长放心,让人民满意。

煤矿安全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23人被困,是今年以来全国第二次涉难百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重,影响恶劣,大家的心情都很沉重.事故目前正在抢救之中.有关的情况,刚才铁锤同志已经进行了通报.初步调查分析,从煤矿企业层面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企业负责人事故后逃匿,性质极其恶劣;从监管方面讲,广东梅州24天里发生两次煤矿透水事故,一次比一次大,说明处理不力,整顿不实,暴露出政府安全监管存在的巨大差距和一些深层次问题,教训非常深刻.

总局已对广东梅州大兴煤矿事故发出了通报,提出了当前必须突出抓好的七项工作.此外,8月份以来,河南禹州市兴发煤矿,河北邯郸陶顶山煤矿,贵州省六盘水湾子煤矿,也相继发生特大瓦斯突出和火灾事故,造成多名矿工遇难.调度统计,7月1日-8月8日,全国煤矿共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46起,其中27起为明令停产整顿和关闭的煤矿,占60%.包括梅州大兴煤矿事故在内,其共同特点是该停不停,该关不关,假整顿真生产,明停暗开,日停夜开;一些非法业主无视国家法令和政府监管,无视矿工生命安全,公然继续非法开采,违法违规生产,给全国煤矿安全生产构成现实的严重的威胁.已经反复明确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措施,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得不到切实认真的贯彻落实,雷声大雨点稀,有决心没行动,安全生产工作不实,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假如听任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势必贻误我们的工作,甚至有可能使煤矿安全状况继续恶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煤矿安全问题."8.7"透水事故发生后,锦涛,家宝,黄菊副和永康,建敏国务委员,迅即作出重要批示,指出:要抓紧时间,千方百计抢救被困矿工,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做最大努力;要认真接受梅州在不到一个月内接连发生两起透水事故的深刻教训,提醒各地煤矿高度重视生产安全,认真排查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否则重特大事故就难以遏制.8月10日,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大兴煤矿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决定在继续抢险救灾的同时,成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监察部,公安部,煤监局,全国总工会等部门以及广东省政府组成的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负责查明事故原因,依法追究责任.会议强调,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从这起特大事故中吸取教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对安全生产检查的执法力度.安全措施不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同时,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将在认真总结近期煤矿事故教训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出台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防范责任追究的行政法规,强化煤矿安全行政问责制.

13日上午,总局党组召开会议,再次认真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分析了当前煤矿安全形势.党组认为,近来发生的一些重特大事故,再次表明了煤矿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面对在强化监管,深化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定要保持坚强的意志和坚定的信心,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工作,采取更加过硬,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在这次视频会议上,广东安监局陈建辉同志,河南局李九成同志,贵州局何刚同志,就如何接受事故教训,改进监管监察工作,分别作了发言.铁锤同志讲了下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七条措施,大家要坚决执行.根据党组13日上午集体讨论的意见,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大兴煤矿事故就是突出例子.7月14日梅州富胜煤矿死亡16人的透水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曾要求所有煤矿一律停产整顿,但没有真正落实.据了解,大兴煤矿在停产整顿指令下达后仍非法生产.一处设计能力3万吨的小矿,事故当日下井人数多达127人,这表明不仅没有停产,而且存在超能力超强度生产问题,上半年就采煤5万吨.该矿以包代管,管理混乱,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用两天两夜才核清了入井人数.

8月2日发生瓦斯突出事故的河南禹州兴发煤矿,当地政府也发出过停产整顿通知,但矿主借停产维修之名而行突击生产之实,加上防范不力,导致采空区瓦斯涌出.同样,该矿管理混乱,入井人数不清,上报遇难人数变了三次,死亡27人.

8月2日到8日,贵州省接连发生4起无证煤矿重大事故.8月8日,六盘水市湾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17人死亡,该矿属停产整顿煤矿.此前的7月27日,贵阳市枫香坡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4人,该矿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合格,拒不执行地方煤监局下达的停产整顿通知.

8月3日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死亡的河北邯郸陶顶山煤矿,利用废弃矿井进行非法生产.邯郸煤监分局曾三次下达指令要求停止生产,均未得到执行.

刚才调度中心通报,7月份以来全国煤矿事故死亡和下落不明人数上升70.3%,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事故中60%为明令停产整顿或关闭煤矿.这些情况表明,一些煤矿非法追逐利润,不顾政府三令五申,公然无视国法,无视监管,无视生命,铤而走险;同时也表明,煤矿安全工作中监管不扎实,执法不严格,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仍然相当严重.

一是对安全隐患心中无数,或者明知危险但存在侥幸心理.一些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和业主,经营管理人员对存在的隐患不了解,不掌握,或知道了而不处理,不报告,明知有危险,仍然一味追逐产量利润,要钱不要命,冒险组织生产.初步调查,梅州富胜煤矿7.14透水事故前的7月10日,就发现井下水情异常,但煤矿的经营管理者仍决定继续掘进;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发生前,也发现了漏水,出水征兆,只是简单处理,仍然冒险作业.

二是逾期没有申请办证煤矿应即停产整顿,工作还没有落实.7月13日为煤矿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截至日,各地统计有5290个煤矿没有提出申请,应责令停产整顿.中央电视台最近报道了河北承德鹰城子矿区的情况,矿区60多家小煤矿中只有两个矿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7月13日之后多数没有停产整顿,或者明停暗不停.只是在电视台记者到访之后,当地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才有所震动.基层一些同志估计说,5290处小煤矿中真正停产整顿的,大约不到一半.这个估计可能低了些,但确实反映出问题的严重性.如果加上已经受理,但经审查不具备颁证条件的20xx多个煤矿,合计有7000多个煤矿应该停产整顿.

三是在整顿关闭的具体方法步骤上,工作不实的情况比较普遍.责令停产整顿,应逐矿下达停产整顿。

通知书。

并抄送地方政府,向社会公布,通过联合执法暂时扣押其所有证照,停供矿用炸药.还要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拿出矿井停产整顿期间的保证入井人员安全的指导意见和技术措施,否则整顿期间井下风机时停时开,电力时断时送,瓦斯时散时聚,更容易导致事故.此外,怎样才能摆脱申请---整顿---再申请---再整顿这样无休止的循环反复;煤矿停产整顿完成之后谁来验收,怎样验收;矿井关闭取缔的具体工作程序有哪些,先做什么,后做什么;拆除设备,炸毁井筒,平整场地的具体工作谁来做,如何做,等等.从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在上述环节上和问题上,各地,各单位并没有真正落实,漏洞很多,亟待改进.

四是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上,仍然没有得到切实有效的改进.在河南禹州兴发煤矿事故中,地方政府派往该矿的两名专职安全检查员没有发挥作用,对违规生产和重大事故隐患失察.对河北邯郸陶顶山煤矿事故,邯郸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分别于20xx年1月,6月,7月三次向该矿下达不得(禁止)生产的监察指令,但是没有效果.广东梅州富胜煤矿"7.14"事故后,当地政府责令所有煤矿停产整顿,据查镇政府还向大兴煤矿派了负责干部做联络员.该矿没有采矿许可证和工商执照,广东省安监局却在6月7日向该矿颁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据查在许可证审核中也没有涉及矿井水患问题.

在最近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上,我们分析了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危害,指出这是社会不良风气对监管监察队伍的影响和侵蚀,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最大隐患,必须坚决根治.通过对近来发生的煤矿事故进行分析,希望大家务必充分认识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严重危害,铭记教训,痛下决心,下大气力,切实改进.

二,紧急动员,开展"五整顿,四关闭"攻坚战。

党组经过分析认为,5290个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申请,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以及经审查不具备安全条件,退回申请,要求限期整顿的20xx多个煤矿,隐患四伏,如得不到整顿治理,将是滋生事故,吞噬生命的陷井.后几个月煤矿安全形势能否平稳,全年全国的安全生产目标能否实现,关键要看这7000多个煤矿的问题能不能得到根治.为此,今年后几个月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必须紧紧盯住这7000多个煤矿,集中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打一场"五整顿,四关闭"的攻坚战.

7000多个煤矿分布在26多个产煤省区.各省区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关闭。

工作方案。

总体上讲,要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停实关死,不留后患.停产整顿的煤矿,必须真正停止采煤,专项落实整改.要查证照,查隐患,查安全管理,查劳动组织.在认真排查问题和隐患的基础上,确定整改项目,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整改什么,怎么整改,从方案到作业都要有明确的内容.要制定停产整顿期间保障安全的。

规章制度。

间断下井,整改检修潜伏的不安全因素更多,要坚决杜绝明停暗采,违规作业,防止整顿期间发生事故整改方案要报当地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和监察机构。

重申"四关闭"的内容:凡属于无证非法开采矿井,以往关闭之后又死灰复燃的矿井,无视政府监管,拒不停产整顿或停而不整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矿井,包括那些基础很差,整顿无望的煤矿,要立即予以关闭取缔.必须以铁的手腕,坚决关闭,绝不手软.对这类煤矿手软,就是对矿工生命的漠视.

为把整顿关闭工作落到实处,要制定工作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发布公告,送达通知,收缴各类证照,停止供电,封存收缴剩余火工产品,以及拆除设备,摧毁井筒,填平场地等所有环节的工作流程,都要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头,规范相互之间的衔接.哪个环节拖延贻误,就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是明确期限,分步实施.各省区对列入整顿名单的煤矿,要依据其安全生产状况和整顿易难程度,分为若干个批次,规定出不同的整顿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今年年底.鼓励有条件的煤矿早整顿,早达标,领证后恢复正常生产.逾期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一律予以关闭,不能再延期了.对已经受理安全许可证申请的煤矿,各省区要按期审核,不合格的只能给予一次停产整顿的机会.对已经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要加强监督,建立年审制度.今年后五个月里,各产煤省区对停产整顿煤矿的治理状况,必须逐月取得进展.

三是依靠地方政府,联合执法.整顿关闭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地方政府,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要认真贯彻六部委《通知》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煤矿安全联合执法工作迅速开展起来.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前往站,勇于牵头,要加强与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工商,公安,电力,环保,行政监察以及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和机构的沟通协调.要主动向政府汇报,取得领导支持.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怒斥非法矿主,严厉批评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指出要以铁的手腕,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这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支持.总之,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千方百计把联合执法开展起来,在实践中探索,形成联合执法机制.

四是对事故必须依法严惩.要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依法严惩事故责任人.对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继续生产的非法所得,要依法全部没收并处以1-5倍的罚款,让那些非法追逐利润,草菅人命的业主得到应有的处罚.要运用党纪政纪,吊销资质,关闭取缔等方式,严格查处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对违反刑律的,要送交司法机关处置,依法定罪,情节严重的要数罪并罚.要依靠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失职渎职,官商勾结和腐败现象.

五是逐级落实,接受监督.要把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逐级落实到省区,地市和县乡,一级向一级负责.8月31日之前,各省区煤监局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必须把停产整顿煤矿分批整改计划书和关闭取缔矿井名单,报到国家煤监局和总局,同时在当地报纸上发布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煤矿安全整治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国家煤监局对关闭取缔煤矿,要逐个进行对照监察;对停产整顿工作进度,要逐月进行调度.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滞后的单位,要在视频会议上说明原因,做出检讨.总局党组成员将带队,分别对重点省区"五整顿,四关闭"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强化监管监察执法责任,确保整顿关闭见到实效。

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同志,一定要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切实抓紧抓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一)要心系矿工生命安危,认真负责,抓实管严.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派出监督检查人员,分矿包干,日夜紧盯.省局,分局两级监察机构要把这7000多个煤矿的安全监察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头,实施重点监察,跟踪监察.停产整顿或关闭矿井的通知书要抄送同级人民政府;相同内容的第二次指令,要抄送省级政府;第三次指令,要抄送省政府主管副省长.仍然得不到执行的,要向国家煤监局,总局作出紧急报告,我们将从国家层面进行督促协调.特殊情况将报告国务院.总之,对安全生产这件人命关天的大事,不能有任何的马虎,必须抓住不放,负责到底.只要有这个精神,有向党和人民负责到底的精神,相信是可以解决的.关键是我们自己理要直,气要壮,腰杆要硬.从现在开始,监管监察系统的所有同志,都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准在监管监察执法重大原则问题上折中含糊,不能停留在发了指令就认为完成了任务,不能允许停产整顿指令屡发,非法生产照旧的现象继续存在.一定要敢抓敢管,抓实管严,言出法随,令行禁止,通过从严执法,维护人民的利益,法律的尊严和政府的权威.

(二)要严肃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纪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内部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机构,要主动进入到"五整顿,四关闭"监管监察执法中来.要从严治队伍,从严治领导班子.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既要肩负起安全生产监督监察职责,同时自身也要接受党纪政纪的监督监察.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实施跟踪监管监察,不严格执行执法措施的行为要批评教育;对造成事故或事故隐患,群众反映较大的人和事,要进行调查;对不正之风,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一经坐实,立即按照党纪,政纪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予以法办,绝不姑息迁就.

(三)要及时研究解决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抓了多年,总体上看是有明显成效的,也积累了一些宝贵经验.当前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非法生产的7000多个煤矿实施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仍然是一场攻坚战.同时这次整顿关闭,又是在一次能源需求持续旺盛,煤炭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进行的,会遇到一些阻力.随着整顿关闭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持续深入,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也会逐步显现出来,阻力大,困难多,对此一定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既要树立攻坚意志,不怕困难;又要加强调查研究,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掌握,及时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要注意研究相关法律和政策问题,善于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掌握整顿关闭工作的主动权.

(四)继续落实瓦斯治理各项措施.今年以来,大家贯彻国务第81次常务会议精神,狠抓煤矿瓦斯治理这个重中之重,做了大量工作.必须明确,瓦斯治理仍然是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整顿关闭和瓦斯治理,是同一战略目标下的两个攻坚战,都是为了实现煤矿安全状况的稳定和好转.前者主要是解决非法和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煤矿的问题,后者在于解决各类煤矿特别是国有大矿瓦斯灾害严重,安全基础薄弱,瓦斯事故多发问题.两个攻坚战都很重要,必须齐头并进,共同抓好.必须强调,所有煤矿都必须再次认真排查瓦斯,透水,顶板等各类事故隐患,制定方案,抓紧治理.重大隐患要立即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报告,向地方政府报告.地方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加强监督,决不可掉以轻心.

关于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和煤矿安全监察局长座谈会上,已经再次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抓好专家技术会诊的后续工作,抓紧筛选第三批项目,用30亿元的国家扶持资金带动150亿元规模的煤矿安全技术改造;二是推广煤矿瓦斯数字化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年内"联网"目标.三是切实做好矿井通风和安全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严防走过场.四是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煤矿安全督导,督促煤矿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推广煤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依靠职工群众加强安全监督.上述各项工作,都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同志们,面对仍然严峻的煤矿安全形势,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和煤矿安全监察局长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吸取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的教训,按照这次视频会议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切实转变作风,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减少人员伤亡,推动全国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3

页,当前第。

2

1

2

3

煤矿安全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一元复始山河美,万象更新锦绣春。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x安全工作会议,其目的是总结一年来安全工作,肯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做法,安排部署20x年安全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及措施,团结带领广大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把安全工作抓严、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

下面我宣布,《x20x年安全工作会议暨安全有功人员表彰大会》现在开始。

进行会议第一项:请x作安全工作报告。进行会议第二项:表态发言。

首先,请x上台作表态发言,x做准备。下面请x上台作表态发言。

进行会议第三项:请x宣读20x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后50天安全生产无事故竞赛优胜单位及立功人员表彰命名决定。

进行会议第四项:颁奖,颁奖共分5批。

第一批:请x为荣获20x年度安全达标红旗单位的x;安全达标先进单位的x;安全教育培训先进单位的x代表颁发奖金。

第二批:请x为荣获20x年度安全达标先进集体颁发奖金。请x等7个安全先进集体的代表上台领奖。

第三批:请x为荣获20x年度安全先进个人的代表颁发奖金。

第四批:请x为20x年度后50天安全生产竞赛优胜单位的x代表颁发奖金。

第五批:请x为20x年度后50天安全生产竞赛立功人员代表颁发奖金。

最后,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幸福平安!

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市政府决定,我们今天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今年任务。等会,市委张正军将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鼎力担当,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

过去一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抓监管、保安全,强服务、促发展”,稳步推进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平稳向好,食品医药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推进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全市按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三定方案”有序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及8个县市区局已顺利承接履行餐饮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监管新职能,西陵等4个区新设立了食安办和食品药品监管局,高新区落实了监管责任部门,全市实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无盲区、无断档,监管队伍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壮大。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高起点完成了顶层设计,下发了关于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意见,市政府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签订了支持宜昌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确立了食品药品监管省市合作共建七大项目。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各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职能部门与监管企业层层签订了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得到落实,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探索创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模式。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一个中心,三个系统”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进一步推进,在市、区、乡镇(街办)和村(社区)四级监管网络中,网格员突出发挥了信息员、宣传员、监督员、联络员作用,实现了食品药品安全公众诉求统一受理、统一流程、统一回告、统一监督,网格化监管经验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省政府在宜昌召开了全省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市委张正军代表市委、市政府在会上介绍了宜昌经验,时任省委、副省长、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张岱梨要求全省推广宜昌经验。国务院食安办在我市召开全国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建设研讨会。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了我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做法并进行了推介。开展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市工商局在食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大中型食品企业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追溯系统建设的做法被全省推广;市农业局开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平台系统,实现“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质量监管;市商务局积极推进肉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在宜昌城区10个菜市场和120个肉品经营户及部分超市配备专用电子秤,肉品消费实现可追溯;质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餐饮服务单位使用基础信息进行了采集录入,建立食品添加剂入库台帐、使用台帐、食品及原料进出库台帐,确保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创新药品安全电子监管手段,实现对市区300多家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全面覆盖,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实现在线核注核销,监管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三)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开展铬超标药用胶囊专项查处工作,对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进行了全面排查,监督抽验130批,召回销毁不合格药品247.44万粒。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药品生产企业17家、经营企业842家,查处案件145件。开展“亚硝酸盐”专项整治,检查餐饮服务单位884家,发放监督意见书260份,妥善处置了“4·10亚硝酸盐中毒事件”,确保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亚硝酸盐零购进、零储存、零使用。开展小餐饮整顿规范,下达《监督意见书》278份,停业整顿289家,探索建立了无证小餐饮备案管理机制,有序引导基本卫生条件合格的无证小餐饮规范提升。发挥市食安办组织协调作用,组织各部门开展了“地沟油”、“豆芽菜”、“鲜肉和肉制品”、“仓储粮食”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缔了城区9家“地沟油”地下加工作坊;将城区7家豆芽菜加工店集中规范为3家;查获、收缴、销毁非法屠宰肉品和“白条肉”992.5公斤,进一步净化了“鲜肉和肉制品”市场;通过粮食专项检查,全市“四无”粮仓达到99%,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食品药品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举办食品药品安全道德讲堂和第一届“正大杯”食品安全论坛,发布食品安全宜昌宣言,有效提升了经营者的诚信道德意识和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四)全面推进食品药品示范创建。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为目标,坚持把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作为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载体,积极开展放心县市、乡镇(街办)、村(社区)和企业四级联创,成功创建了一批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一个,辐射一片”的带动效应初步显现。农业部门开展蔬菜生产、畜禽规模养殖场、水产养殖场示范基地创建,已有65家示范基地纳入考核验收;工商部门开展流通环节示范创建,27家食品经营者被省食安办、省工商局、省食品流通协会授予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质监部门开展创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示范企业”活动,向全省推选4家食品生产企业为示范单位,2个乡镇为示范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餐饮服务示范创建,申报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景区4家,“红旗食堂”28家,示范店50家,示范街9条;粮食部门开展粮油食品放心工程创建,创建放心粮油示范店48家。夷陵区、兴山县、当阳市、宜都市成为全省首批药品安全示范县(区、市),当阳市、西陵区荣获全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

(五)大力加强药品安全日常监管。全力保证基本药物质量,落实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全过程监控、全项目检验的监管模式,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入网率、上线核注核销率、抽验率均达100%;加强源头治理,落实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规范,全面推进药品生产企业按照新版gmp标准进行改造升级,确保药品生产质量安全;落实区域执法责任制,日常监督检查覆盖率100%;组织开展中药材生产经营、药品生产流通领域、药品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跟踪监督,注重风险防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指标超额完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被表彰为全国20xx年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先进单位。

(六)积极服务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推行“直通车”服务,开展“到基层进企业送服务解难题”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帮助解决生产经营实际困难,促进产业加快发展;积极引进食品医药产业优质项目和优秀人才,帮助九州通、新隆、人福、安琪、康鑫等一批大型生物医药企业进驻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指导建设人福出口基地、东阳光人工合成胰岛素等一批新兴项目。全市共引进医药产业合作项目2个,新开办医药生产企业2家,完成药品补充申请27个,新申报注册品种8个,新取得文号品种1个,药械生产企业达到36家,医药产业产值近百亿元,全市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万多家,食品产业成为我市四大支柱产业之一,有力地支撑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重视配合,得益于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系统干部职工的辛勤工作。在此,我代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向所有关心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二、扎实工作,奋力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跃上新台阶。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宜昌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三年出形象、五年成规模”的起步之年,也是加快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的重要一年。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大力践行“以人为本、监管为民”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确保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中心目标,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和防控安全风险,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加快夯实食品药品安全长治久安的基础,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和科技支撑水平,创造性地抓好各项监管工作落实,加快推进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步伐。

(一)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体系。一是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的责任机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二是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绩效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加大机构编制、监管经费保障力度等措施,落实地方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推动乡镇(街办)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职责内容,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健全监管执法人员、乡镇(街办)协管员、村(社区)信息员、网格员四支队伍,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制度、有培训、有落实、有考核,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四是完善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发挥食安办组织协调作用,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落实部门职责任务,构建相关部门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整体联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

(二)持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一是全面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城市建设,按照创建工作目标,扎实开展食品安全“四级联创”,确保示范总量扩大到30%以上。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安全规划和省市共建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项目合作协议,抓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的推进建设工作。三是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积极争创示范药店、规范药房、红旗食堂、星级农家乐等系列品牌,努力放大典型覆盖面和示范效应,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四是注重产业和品牌的培育。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宜昌食品医药行业的放心食品药品、放心企业、放心产业品牌,构建宜昌食品药品放心城市建设品牌支撑体系。

(三)切实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一是以推进药品新版gmp认证为重点,严格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要按照“标准不降低、时间不延长”的总要求,督促企业合理安排进度,加快推进gmp实施,防范新旧质控体系切换带来的风险。二是以基本药物监管为重点,强化药品安全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对基本药物监管的靶向性和有效性,完善基本药物中标品种备案制度,强化风险监测和分析,建立重要信息通报机制,加强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急管理。三是以防止流弊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监管。积极做好麻精药品区域性批发企业的调整工作;加强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继续做好药物滥用监测;加大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整治力度。四是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为重点,着力提高药品上市后再评价水平。继续推进市、县两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设置和监测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报告能力和质量,注重挖掘药品安全风险信号;组织开展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五是以建立药品监管溯源体系为重点,全面推进电子监管工作。坚决完成新版基本药物和各省增补品种赋码工作;重点关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和外省基本药物品种等新纳入药品电子监管的品种预警;加快市、县二级平台建设,切实发挥电子监管的综合效能。六是以贯彻实施新版gsp为重点,推动药品经营企业提档升级。七是以日常监管为重点,保障流通环节药品质量安全。要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实现药品安全“全覆盖”和“无缝隙”网格管理;严格药品购销渠道管理,继续打击“挂靠”、“走票”等出租、转让证照或票据的违法活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药品购销活动的票据管理要求;加强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管理,坚决执行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执业的要求。八是以落实部门责任为重点,强化食品安全环节监管。把食品安全当做系统工程来抓,落实相关监管部门责任,强化从田头到餐桌全程常态管理,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抓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推进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提高食品安全溯源水平。推行“标注化、规范化、痕迹化”日常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监管档案。九是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完善覆盖城乡基层的社会化监督网络;加快推进12331投诉举报系统建设,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提高回应社会关切、满足群众诉求的能力;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档案,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道德素养,进一步发挥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主动、准确发布监管信息,多种形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引导群众客观理性看待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凝聚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正能量。十是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值守、信息报送制度,抓好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基础性工作。

(四)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开展“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使用非食品原料、饲喂不合格饲料、滥用农兽药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非法违法行为。集中排查整治出售过期食品、粗制滥造、冒用品牌、虚假标识等侵犯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二是大力推进重点行业品种综合治理。针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乳、油、酒、肉、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农业投入品、食品包材等重点品种,突出种植、养殖、加工、流通、餐饮、进出口等各环节,围绕准入制度、监管制度、企业管理规范、设备工艺、操作规程等各个方面,全面开展综合治理。三是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问题,有计划、分步骤按照“规范一批、整合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思路,统一标准要求,严格许可把关,分类解决问题,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小餐饮”问题;大力规范豆制品市场,扶持规模化豆制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稳妥开展豆制品生产经营整治;打击“地沟油”加工黑作坊、黑窝点,积极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促进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密封运输、集中处理,从源头上解决“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大力开展中小学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整治,坚决取缔学校周边无证照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饭桌”。四是积极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终止妊娠药械、医疗机构制剂质量、个体诊所药品质量、一类医疗器械产品、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保健食品虚假广告等专项整治,形成打假治劣、整顿规范的高压态势。

(五)大力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以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建设为目标,整体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跨越发展。二是加大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力度,促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充分发挥现有检测资源作用,发挥检验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扩大食品药品抽验品种、企业和地域的覆盖面。积极争取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的投入支持,尽快启动区域性食品药品检验中心项目,有效承担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任务,满足监管事业与产业发展需求。三是优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建立健全事权划分合理、监管队伍健全、财政保障到位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六)努力助推食品医药产业做大做强。一是继续坚持“抓监管、促发展,在发展中提高监管水平”的工作思路,把促进产业增长方式转变和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并重,在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上下功夫、做文章。二是积极争取政策,引进项目、技术、资金、人才,不断提高全市食品医药经济发展水平。三是扶持产业发展,服务园区建设。优化行政审批制度,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创造良好环境,加大服务力度,促进生物医药、现代中药、食品饮料、特色农产品加工等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支持东阳光药业、安琪集团、人福药业、三峡药业、华强科技、枝江奥美、康鑫医药等一批医药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和鼓励医药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积极参与农业“双百”工程,引导培育中药材基地建设和开展gap认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有序引导优强企业和优质项目向生物医药产业园区集聚,不断提高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

三、竞进提质,奋力开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局面。

勇担新使命,开创新局面,队伍是关键,作风是保证。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一流的精神状态、一流的工作标准、一流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工作成效,结合“学习贯彻,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凝聚正能量,提振精气神,有效履行科学监管职责,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成为宜昌经济社会发展“提质”的基础、“竞进”的保障,奋力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要把解放思想作为前进的动力之源,树立战略眼光,勇于改革创新,拿出迎着风险干事业、冒着风险抓机遇、顶着风险求突破、破除风险谋发展的英雄气概,把精神面貌从“稳”的思想、“守”的观念、“怕”的心理中解放出来,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大胆地干,不断超越自我,超越过去,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要把解放思想与解决具体矛盾、实际困难结合起来,敢于打破常规、突破“惯例”,用敢于担当的精神、攻坚克难的勇气、创新发展的办法,不断破解难题、努力推动跨越。

(二)进一步提能善政。一是要振奋精神,勇于担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是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是永无止境的工作,必须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必须要有担责、担难、担险的责任感,必须要有忠于职守、默默无闻、负重前进的使命感。二是要提升素质,增长本领。要有知识不足、能力恐慌的危机感,自我加压,加强学习,勤于实践,努力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向学习要能力、向实践要能力、向作风转变要能力、向责任心要能力,不断增强学习力、监管力、创新力、自律力、执行力、服务力。三是要开拓视野,创新工作。要用联系和发展的眼光看待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善于学习和借鉴先进发达地区和国外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我所用,要摆脱传统观念、跳出思维定式、不囿于部门和行业的局限,分析问题、思考对策,创新工作。四是要追求卓越,求真务实。要以竞进的姿态、“先”“优”的意识和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高点定位,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积极作为,营造崇尚实干、恪尽职守、狠抓落实的良好风尚。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一是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力行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话风、事风。二是要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增强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主动性,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当好人民的健康卫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特大城市保驾护航。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以作风能力建设年为契机,大兴创先争优之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重商兴业之风、大兴奖优罚劣之风、大兴政务清新之风。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做勤奋敬业的表率、优质服务的表率、严格执法的表率和清正廉洁的表率,以优良的政风行风取信于民,树立和维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良好形象。

同志们,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承载着时代新要求,肩负着党委政府重托,顺应着群众期盼。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勇于担当,激情跨越,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为宜昌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为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先进,对今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与各县市区签订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刚才,张恂同志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我都同意。稍后,黄市长还要做重要指示,希望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部署,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长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受到国务院、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并在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着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行业、个别部门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伤亡事故仍未得到有效遏制,重大事故仍有发生。特别是近期,我市西峡、桐柏两县先后发生了两起重大安全伤亡事故。南阳张仲景山茱萸公司施工现场死5人,伤9人;桐柏县内蒙古天然碱股份有限公司海晶公司采卤站技改施工现场死亡3人。这两起重大伤亡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这些事故的发生,反映出一些地方安全制度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应急预案不完善的问题,反映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留有不少死角,不少盲点。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决不掉以轻心。安全生产重于泰山,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别是我市“三会”召开前夕,做好安全生产,确保大局稳定尤为更要。各级、各部门要居安思危、警钟长鸣,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认识,把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抓得更实、更好。

(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安全生产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是社会进步的前提。两起重大伤亡事故教训和历史的经验充分证明,只有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才能真正实践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才能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统一到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确保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高度上来,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切实抓出成效。

(二)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我市是全省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的市,安全生产监管任务艰巨,点多、面广、线长、隐患多,一直处于“大事不多、小事不断”的不稳定状态。近期,道路交通、建筑、矿山等领域伤亡事故接连发生,特别是建筑领域接连发生两起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市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投入不足。但更重要的是做好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不到位,安全生产法制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督和管理力度不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不强。所有这一切,都决定了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求我们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常抓不懈的思想,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绝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放松。

(三)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安全生产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加强政府的领导,又要严格部门监督管理,更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既要完善体制、机制、法制,又要依靠科技,加大投入,改善劳动条件,更要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只有按照全员、全过程、全天侯、全方位的全面管理原则,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多管齐下,多策并举,才能推动安全生产整体进步。我们既要看到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艰巨任务,更要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把安全生产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扎实做好20xx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关于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张恂同志已讲了一个全面的意见。这里我再强调几个重点问题。

(一)实行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管理。今年国务院安委会已将安全生产目标下达各省市区,要求把安全生产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前不久召开的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已对我省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刚才,我代表与各县市区签订了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市政府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认真分解,量化细化,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与领导政绩、与职工收入挂钩考核,年底要严格兑现奖惩。对完不成控制目标、发生重特大恶性事故的,要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加强监督考核,对各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价。

(二)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国发[20xx]2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组建工作。工矿商贸企业集中的邓州市、桐柏县、淅川县、内乡县、西峡县、南召县、唐河县、新野县、卧龙区、宛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的人员编制应不少于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的万分之二,其他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编制人员不能少于15人。各乡镇(办事处)、各村(居委会)、各企业应严格按照《南阳市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健全机构、配齐人员。县市区安监机构必须具备独立的执法主体资格,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办公场所到位、交通通讯工具到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在基层,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使安全生产工作与基层组织建设、社区服务建设和企业班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络体系。

(三)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把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及时将专项整治的重心从治乱转移到治本上来,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前一阶段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质监、工商、城建、矿管等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协作配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把专项整治与企业安全生产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逐步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要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许可证发放,根据评价和整治情况采取分类管理,大力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严肃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对于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报告制度,省政府规定:一类事故明确由一个部门报告。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由市公安局报市政府和省公安厅,急性中毒事故由市卫生局报市政府和省卫生厅,水上事故由市交通局报市政府和省交通厅,其他事故一律由市安监局报市政府和省安监局;特别重大事故由市委、市政府统一报告省委、省政府,不得多渠道报告,越级上报,隐瞒不报或谎报、迟报。对于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包括工矿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水上事故等,都要认真调查处理,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特别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各级政府要坚决执行国务院302号令,认真调查事故直接原因和管理原因,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政府、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有责必查、有过必究,绝不姑息迁就。对瞒报、谎报、隐瞒不报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严肃查处。要继续强化重大事故隐患责任追究,进一步建立完善隐患整改责任制、重特大事故隐患公示制。对不履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管理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的部门和单位及有关人员,要追究责任。对上级已经批复的事故案件,组织、监察、人事、公安、司法、检察、法院等部门应当及时落实有关追究意见,并加强对责任追究意见落实情况的后续性监督,既要抓刑事责任的追究,也要抓党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确保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追究意见全部按时落实到位。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特别是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的一把手要对安全生产亲自抓,对重大问题要现场办公,全面履行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要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政府其他分管领导成员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要注意落实好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对尽职尽责做出重大贡献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格追究其党纪、政纪、刑事和经济责任。

(二)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网络和工作机制作用。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各个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积极发挥对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协调作用,加大对相关部门监管力量和各种社会资源的协调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能,做到不越权、不缺位、不错位。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关协会、学会、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也要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

(三)夯实基础,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作用。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抓基层、打基础。要以“一法三卡”为载体,在企业中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使企业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建立自我约束、不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未经考试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主要职务。同时,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在安全检测、检验、培训、评价、评估、认证、咨询服务中的作用,积极推行安全评价、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等,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四)搞好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的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也要深入剖析,以警示社会。各新闻单位要把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作为近期宣传报道的重要内容,制定宣传报道方案,坚持常抓不懈。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要拿出专用时段和版面,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要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开设安全知识课程,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方面的识灾和防范能力,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要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种社团组织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作用,广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五)严格纪律,认真做好监管队伍建设。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加强队伍建设,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安全监管队伍。要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秉公执法。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大。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抱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落实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为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副市长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煤炭企业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当前煤矿安全工作。刚才,子奇和昌森同志分别传达了会议精神,讲了很好意见,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再讲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煤炭和煤监系统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决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当前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煤炭工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多年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煤炭和煤监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辛勤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8.17”事故灾难,带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作为我们分管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位同志,都要以此为鉴,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和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特别当前已进入煤炭生产销售旺季,有的地方和企业存在侥幸和麻痹思想,要钱不要命,突击生产,极易发生事故,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时刻警钟长鸣,警示高悬,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企业负责人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炭行业,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当矿长的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安全的问题上,你要承担主体责任,一旦出现大事故,不仅给职工和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而且你自己也要蹲班房,搞不好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毁人亡。因为安全生产法和刑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刑法135条就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矿长不明白“安全重于泰山”的道理,对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没有把职工的生命和自身的安危放在心上,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当出了事故锒铛入狱时,才后悔落泪,这个血的教训我们要牢牢记取。

其次,各级政府管理人员应该清醒认识自己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李建国书记在11月9日召开的九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但是稳定是第一责任,生产发展增长少一点,上级不会处分你,但是如果稳定抓不好,就要追究你的责任。我想,我们分管安全生产的,一定把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抓安全生产上,生产少一点,以后可以弥补,但是出了安全大事故,给人民和国家造成的损失很难弥补,法规和党纪、政纪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我们现在要完成十七大提出的“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任务,首先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事故隐患痛下决心,边查边改,例如,坚决杜绝三超(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的问题,早下决心早主动。大家知道,现在广东省一个煤矿也没有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也要趁现在煤炭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把发展非煤产业放在重要位置,减轻井下开采压力。现在井下人员太多了,一旦出事撤都来不及。再比如,超过采深1000米的矿,能否下决心按照李毅中局长的意见,暂不开采,留到将来安全技术解决了再开采。还有,我们现在有的地方解决一些涉及安全的工程可能需要投资巨大,一时解决不了,但是我们可以发挥人的作用,严盯死守,采用一些非工程措施,确保不出问题等等,我想,只要我们领导重视了,发挥我们的优势,我们就能实现十七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目标。

我们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不出较大事故。

(一)进一步加大瓦斯、煤尘防治力度。四季度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多发季节。从全国情况看,20**、20**两个年度发生的6起百人以上事故中,4起是瓦斯煤尘事故,而且都发生在四季度。仅20**年11月份,全国就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和2起9人以上的瓦斯爆炸事故。三天前,贵州一个矿又发生33人死亡的瓦斯事故,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防范。一是所有煤矿开展一次瓦斯治理大检查。其中,省级重点监控的22处煤矿要严格执行监控意见,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带专家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跟班保证安全生产,一旦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时、井下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一氧化碳超限或有明火时,必须及时撤离。要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二是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符合瓦斯抽放条件的煤矿必须进行抽放,推进“先抽后采”,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标准规定。省里要组织指导搞好回收瓦斯项目试点;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用好煤炭的安全基金,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进度,投资和条件不具备的,也要采用严盯死守的办法建立监控系统。20**年底前完不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四是煤矿企业要做好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工作,严禁搞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五是加强煤尘治理,突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按规定实施湿式打眼、煤层超前注水、放炮使用水炮泥等各项防尘措施,杜绝煤尘堆积。

(二)进一步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近两年降雨量偏多,地下水位上升,水压增大,老空积水增多。尤其是雨季过后,含水层的水位仍处在上升阶段,对煤矿安全生产形成较大威胁。各煤矿企业要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水害防治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排水系统设备和设施、老空水、突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措施、防隔水煤柱可靠性、地表水体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相互联通的煤矿必须实行有效隔离。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两矿或多矿间相互连通,都要实施有效隔离。三是存在老空水害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整改,坚决禁止违法、违规、违章和冒险组织生产。四是加强防范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建设。科学分析区域性水害隐患威胁程度,提高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健全完善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机制,山东30年汛期雨季降雨统计分析,大雨、暴雨天气合计只有6天,只要是大雨和暴雨矿山就要停产撤人。五是推广使用防治水新技术,提高防治水装备水平。配齐必要的钻探与物探设备、仪器及水文自动监测和预警系统、含水层监控系统。六是利用好今冬明春的有利时机,及时抓好工程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对照上述要求,加强执法,强力推进。

(三)及时研究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主要是超深、超薄、超上开采,以及密集生产等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煤矿企业要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严格控制生产水平和采掘工作面个数,缩短运送人员时间,实现减人提效。二是严格控制煤炭资源开采上、下限。大中型煤矿开采深度控制在1000米以内,小型煤矿控制在600米以内,一律停止超过开采下限的深部开采。继续组织开展好受冲击地压威胁矿井专项技术监察活动,监控好70个重点防冲区域,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方法对策。三是严格控制开采极薄煤层。薄煤层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不得开采;凡开采0.6米以下极薄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经省级审查后方可开采。

(四)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超定员生产。煤矿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定岗定员,切实控制下井人数。一是严格劳动定员管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劳动定员,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二是严格执行劳动定员考勤。执行“限员挂牌”制,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劳动定员要求的,必须压产减人。三是严格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它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四是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简化生产系统,合理集中生产,减少用人环节。煤矿企业必须马上按以上要求组织好劳动管理。各级煤炭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反复拉网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执法,严肃查处。

三、转变作风,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

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新梳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尚未整改完成的,必须落实责任,实行挂牌督办。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的安全责任,真正做到无缝隙全覆盖。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重点盯住安全基础差、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的煤矿,盯住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煤矿,没有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要盯住近期发生过事故的煤矿。对这三类煤矿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各级监察机构要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求,从突出执法重点、强化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等方面,推动当地政府和煤矿企业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继续深化“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反“三违”、打“三非”、防“三超”,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公示制和挂牌督办制,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今年我省计划关闭6万吨以下的煤矿26处。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关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省煤炭工业局公告的26处关闭煤矿,有关部门要依法立即吊销其相关证照,当地政府要立即依法关闭,并确保做好稳定工作,坚决防止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防止煤矿关闭前违法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等违法生产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三是各级领导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抓煤矿安全工作。要深入基层,分管煤矿生产和分管安全的领导深入下矿井检查安全的次数,省、市、县分别一年不少于4、6、12次,省级每一季度一次,市级每两个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更要多深入井下,摸实情,讲实话,为基层服务。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干部要依法依纪,毫不留情的严肃处理。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任重道远。同志们都来自生产一线,担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担负着煤矿职工的安危,希望大家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奉献,为开创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年在全省煤矿安全紧急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今天召开一个临时的会议,也是一个紧急的电视电话会议,主会场在朔州市,用的是全省应急管理调度视频系统,可能有些效果不是太好。我们要求的是各市的分管领导、应急、能源等煤矿监管部门和所有的在山西省范围内的煤矿企业负责人参会。刚才,看到一些地市参加人员较少,所以今天市县两级接下来要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在当地监管范围内的煤矿企业,一家一家地去走访,每一个企业全部过一遍,对没有参加会议的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到。

刚才通报了情况,今天早上两点五十分,朔州平鲁区华电集团的茂华万通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现在还有5人被困,井下正在救援。事故发生以后,省委书记、省长都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全力组织救援,防止发生次生灾害。省、市、区各级领导都在现场,参加事故抢险。这起事故发生在掘进工作面,从现场平面图看,前面就是采空区,根据专家现场看,肯定就是探放水要不就是没做,要不就是假做,要不就是不按规定做,不然这个事情就不会发生。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总局领导都电话调度,派人亲自到现场指导,也要求我们立即召开全省煤矿安全专项工作紧急会议。下面,我讲两层意思。

第一个,就是认识当前我们的形势。8.29和10.1两起事故发生以后,尽管我们全省的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但是重大以上事故排在全国第一位,也被国务院约谈。煤矿今年小事故不断,特别是近期较大事故频繁发生,应急管理部和煤监总局的领导都担心山西今年年底到明年年初,会发生一些更大的事故,这也是省委、省政府需要提醒全省高度重视的一件事情。最近全国煤矿较大事故一共是9起,山西省加上今天这一起,一共是4起,又是排在了全国最前面。明天上午还有一个国家应急安全专项督导组向我们反馈,各地市主要领导、省政府的主要领导都要参加,可以说是雪上加霜。从开会的这个状态来看,会场稀稀落落的,为什么有些地市坐的二十几个企业,有些地市说煤矿都在县里面监管,怎么都能在县里面监管呢?市里面都没有监管的企业吗?不可能!这就看出来我们有些市对煤矿安全不太当回事!山西已经是有过一次在全国冒尖,这回煤矿又在全国冒尖,说明我们在座的这些人也好,企业负责人也好,部门也好,分管领导也好,应该是坐不住!这些问题我们也是老生常谈。我看主要还是这几个方面的问题。主体责任。现在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对下面的矿不闻不问,出了事故都是矿长的事情,会议也不参加,矿里面是什么情况了解吗?从最近省里有关部门督查情况来看,我们有些煤矿风险辨识、隐患排查形同虚设。领导带班下井。我今天还要特别强调一下,我原来也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今天在现场,我才感觉到领导带班下井这个问题。不是说要领导当人质去,而是我们下面蛮干的事情比比皆是。这起事故现在正在调查,今天是不是探水了,如果要是没探水造成事故的话,就是受害的人员也要追究责任。反过来说,我们要是下面有安全员、有五大员、有瓦斯员、有安全监管员、有带班领导,就会发现这些问题。今天严总讲了,探掘分离,我探完了,交给你,你才能去掘进,现在可能都没有了,都是一拨人在那干。到底探了没有,得有人监管、签字、确认,你才能够掘进啊。领导带班也好,安全监管人员、负责同志下去也好,主要是要看这些问题。但是,我们现在的带班领导,都虚的任命一个领导,戴个帽子,戴个官帽子,下去以后他干他的活,说得是有领导带班呢,但根本没有起到安全监管。酒泉的事故也是这样的,密封是有规定的,拿一些矸石胡乱在那堆一下,根本就没有保证密闭性,导致瓦斯进去。还有我们讲的煤矿重大灾害治理,远未到位。瓦斯、水害、顶板这三类事故是煤矿的重灾,主要问题,瓦斯怎么治理、水害怎么治理、顶板怎么支护,这都有非常成熟的规程、标准、要求。前段时间,我去马兰煤矿去调研,一个专家给我的结论是,我们现在的煤矿事故是完全可控的,没有任何一起事故的发生是偶然的,不可预测的,不可控的。瓦斯怎么治理,规矩是很明确的。现在的作业规范,都是可以保障不发生事故的。但事实上,我们还在出事。水患的问题,也是一样的道理。所以,重大灾害治理是根本不到位的。整合重组煤矿。情况不清楚。我在晋中的时候,发生的一起事故就反映出我们全省没有三真的问题,没有真管。不过最近几年,全省的整治稍微好点。但是整合煤矿的地质资料、水文资料严重缺失,甚至有些是虚假的。缺失还可以去探,去补充,虚假的东西我们也不去验证。事实上,整合煤矿对采空区物探要求、标准也不是很清晰。真正按照要求做到的,为数不多。各级监管的问题。一级有一级监管的要求,也不是说领导都要去现场发现问题。但是各级领导至少要对下一级可能存在的问题,要组织研究,采取管理上、技术上、行为规范方面的措施。有些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知不知道你们的二级矿、三级矿实际的状况?了解不了二级矿、三级矿、四级矿的状况,起码要了解公司的经理在怎么抓安全。二级公司的经理要了解三级矿的矿长怎么抓安全。这才叫分级管理。从现在事故情况来看,上面的董事长、总经理对这个矿存在的问题不了解,甚至还要隐瞒工作面的问题,这不是找死吗!一旦出了事故以后,连人数都分不清楚。最后事故的结果,一定是董事长要担责任的。平遥煤矿事故说明什么,实际控制人也未必知道保安煤柱违规开采,这能说和董事长没关系吗?第一个,你监管不到位。第二个说明你在生产和安全的指标设置、工资奖励分配上导向存在蛮干的可能性。这不是我们企业主要领导的责任吗?所以一级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二级公司的经理、分管领导,煤矿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作业面的人员,我在企业工作的时候,在车间一线干了5年,我们当时的炼钢,一吨钢的操作作业,工艺制度,都是由公司的监督员,包括军代表,在现场是要一项一项地签字的。我们有时候探水、瓦斯治理,探水操作过程有人监督没有?要求是长探还是短探,掘进过程中进尺要求多少,是不是按这个做了,有人在监督吗?下井的干部知道吗?当班的安全员知道吗?我感觉是一种失控状态,不然怎么解释这个事情。探过水怎么可能出现这个问题。探了没有,到底是真探了还是假探了,谁去监管是真探还是假探,我们监管是去看监管人员传达了没有,学习了没有,规程背会了没有,有没有纪要,这是我们监管的重点吗?现场作业完全不知道。对这些问题政府监管部门知道不知道。或者发现这些问题以后,我们有什么机制去要求企业落实,层层监管到位。如果政府没有发现问题,没有提出要求,就是我们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失职。这个我就不多分析了,各家参会的市领导回去以后给市长、书记要汇报,应急管理部门必须要有一个懂煤矿的分管领导,现在可能好几个市甚至煤炭大市、应急厅都不主要是搞煤炭的,或者是搞工业,这是必须要有的。你对这个工作场景、作业流程要有个基本概念,才知道怎么监管,我现在把全省煤矿形势作这个分析。不一定是系统的,但是也点到了一些问题,可能有些比这个更严重。有些还有我没说的地方。但是我们各家都要去针对本区域所有企业认真做一个剖析,共性的、系统性的问题要痛定思痛、痛下决心去分析。

第二个认识,就是近期的问题。我讲一些基本要求,点到一些问题,下来以后省应急厅还要再进一步整理一下阶段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行业主管部门要抓的工作,要系统地梳理下一步工作、实施方案。各市也可以结合我的意见,自主地提出本地区怎么样抓好煤矿工作的具体举措。从现在到春节期间,要采取一些非常措施。大的说是两个方面,一个就是抓好企业,企业各级领导对煤矿安全生产要上管一级,原来县里管的煤矿,地区公司要管管,市里面管的要集团管,放在各市监管的煤炭企业、二级公司要由集团管理。集团和二级公司、***驻晋单位要集团总部管理,这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上管一级。各级政府要对现在建设、生产的965座煤矿(现在关闭了一些,这个数字要比现在少,可能接近900),过筛式全部过一遍,一个一个验收,逐级到企业上管一级的部门跟企业的领导人确认到底具备不具备生产条件。企业上管一级主要领导要口头承诺、签字画押,经过市县两级政府联合组织的,对他们的承诺、管理的举措进行确认以后,才能同意生产。不放心的企业现在一律停产。这是我说的大的方面,就是煤矿上管一级,矿长由地区经理来管,安全生产要签字,同时要对企业进行全面的剖析、诊断,诊断承诺、剖析承诺。这些企业要落实责任,各市就是要对企业所做的工作验收、评估,同意生产还是不同意生产,履行好政府监管责任。

我下面说几个重点:第一个环节,整合矿井问题。现在出事概率比较大的是整合矿井。总部直接管理的矿井相对来说管理水平好于这些矿井,所以对整合矿井现在的主体、企业一个是落实真管,你没有派人管,那责任也是你的。要交给原来的被整合企业、原来的包工队你放心吗?你放心也行,但是出了事情也要往上追究。不能再做甩手掌柜,我们原来的晋能集团、同煤集团这个问题是比较突出的。所有的整合矿井一把手要亲自带队,对这些矿井进行诊断,是不是真管了,瓦斯、水患、顶板事故防范措施是不是落实了,现场作业监管环节有还是没有,探放水到底探了没有,谁说了算。光那几个民工队各级监管部门都不安排几个监管人员,那不是让蛮干吗!出了事故,能脱了关系吗?!一是要真管,一个是关键环节的监管措施,企业的监管措施,不管是五大员也好,值班领导也好,带队的矿长也好,什么形式也好,但必须要有第三方的人员,或第二方的人员,跟作业和监管是分开的,必须要确认。探放水,探、掘能分开的要分开,分不开的探了水的,要有第三方来确认,才可以掘进。否则,造成的事故就是矿领导的责任。这个都要写到制度里去。如果确定是因为没有探水造成的透水事故,第一责任人是煤矿的一把手。为什么?因为没有建立探水的监管机制。所有的整合矿井,要认真梳理各个管理环节,操作和监管分离,没有监管的第一责任人是矿长,上管一级就是地区公司的一把手,这都是非常时期,迫不得已必须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转包。到底是什么人在那干,如果是外包队伍的几个工人进来,我们的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带着干,这种情况就情有可原。托管我们是允许的,华电集团托管给山东龙矿,是不是还有龙矿又把一些掘进工作面转包给一些工队的问题呢?这还要查!绝对不能随随便便把这么一个要命的场所交给一个不放心的人。上管一级的领导要知道这些情况,说不知道,从矿长手里包出去了,那不管。矿长包出去,也是你的责任,地区公司一把手的责任!现在托管的规定,合法业务外包的规定,前提都是要有放心的人在指挥作业,知道有集聚瓦斯,保安煤柱那边还要放炮,不是自己找死吗!这样的行为外包队去干的,他们不要命,矿里也不要命吗!其他工人也不管不顾吗!我们说得严重点,就是企业派了个杀人犯!下去搅局去了,怎么能。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放心呢!所以我说的第一个重点,一定要把所有整合矿井,过筛子一样,全部过一遍。第一个要真管,制定逐级监管、领导监管的责任制。第二个,不搞胡来外包,层层外包、根本就不靠谱的外包全部要收回。第三个,原来规定整合的小煤窑,物探的标准,认真做一遍。各地政府的监管验收就是要验收这些东西,第一个企业做了没有,不放心的赶紧停。你要说放心了,就和政府说,共同验收,承诺没有问题。政府监管部门,就是我刚才说的,跟企业共同过筛子确认,确保这些东西是可靠的、可信的、真实的。政府同意,恢复生产。

第二个环节,瓦斯问题。现在所有的瓦斯员、五大员在各个工作面上是不是到位,瓦斯控制系统是否有效,数据是否真实,传感器位置是否科学,对所有煤矿都要进行排查。我们不再泛泛说要对所有煤矿进行专项整治,整治什么!瓦斯员配置到位,谁管的这个事,每一个工作面、每一个环节必须责任到人。没有专人的,现在就要补齐。另外就是要验收瓦斯防治的所有措施是不是落实到位,措施的内容我刚才讲了一些,你们知道应该验收哪些。整个矿井要验收,所有的瓦斯管理要验收,不具备条件的矿井要停下来,具备条件的继续生产。上一级的领导承诺,政府该哪一级去验收,共同确认,检查结果备案,作为将来责任追溯的最重要的依据。

第三个环节,水患问题。如果涉及到采空区的问题,所有的物探现在必须要全面重新做一遍。或是开始做,原来的水文资料,图纸距离还有200米,现在就开始做,确认是200米、100米还是50米,还是一公里。必须要有个数!今天这个透水事故显示掘进距离采空面还有200米,事实上根本不到。我看,20米也不到。正在掘进面如果有采空区,要必须完成物探。这个课现在必须补。如果谁家没有补,还在继续作业,政府监管部门发现了以后,就视同透水事故停产整顿。生产的条件是改成无人矿井,否则的话以后永远不能生产。从现在开始,所有的事故矿井,恢复生产的唯一标准,就是实现智能化改造,无人矿井。不然的话,不舍得投资,不进行智能化改造,实现不了本质安全,我们对你这个企业所有的规章制度、领导责任、履职尽责都不信任。信任的唯一条件就是无人矿井。要不损失的是企业自己的财产,在损失职工的生命,这是开采的唯一条件。如果周边水文资料不详的,有采空区的,必须要补充物探。水患的第二个环节,现在就是要必须建立起来探、采尽可能分离,如果实现不了分离,就是探采人员是一拨,搞一拨专门监管人员,确认探、采的质量。是不是该长探、短探,作业人员旁边要有监督人员,对探水过程和结果签字确认,才可以掘进,才可以开采。这个制度一天之内就要建立起来!现在生产的矿井就要建立起来!今天会后,再发现这个问题,就得按照不探即采做责任追究!如果各市县监管部门没有发现这个问题,让省里、国家发现这个问题,就追究负责煤矿的监管人员。我们讲道理,追责也不是无底线的追责。要求的清清楚楚的,我们再去做。

第四个环节,顶板问题。现在我们出的几起顶板事故,多数问题是偷工减料,甚至把锚杆剪短了,甚至该支护的不支护。这个事情我不多说了,跟探水的要求是一样的。支护的方案谁拿,支护过程谁在监管、是否符合支护条件要求,要有监管。监管完了后,要签字画押,操作人员再进场。没有这两个环节,操作工不可以进场。如果这个环节再出了问题,那就是签字确认的安全监管人员的责任。

还有一个就是技术防范措施、人的行为规范问题。上次3个人掉到溜煤眼里,这些位置都要有栏杆,都要有护栏围挡,作业人员该系安全带要系安全带,设施缺乏是企业业主的责任,明知道那些地方有重大危险,不是让他去送死吗!不系安全带是找死,这些人不能用,开除,影响企业!我举这个例子,就是要说明企业的一把手要保障设施完整,必须安的安全防护措施要必须有。设施出了问题,如果是因为投入或完全缺失的,运行不好,那是另一回事,是管理问题,设施的缺失是投资者、大股东、直接控制人的直接责任。作业人员冒险去找死,不仅伤害了你自己,还伤害了企业整个正常的生产秩序,对这些人要开除。道理就这么简单。这是我说的第二个认识,围绕政府怎么管、管什么、管到什么程度,管不到位怎么办。

第三个,我强调两个事。一个是年底年初、春节期间,正确对待超能力问题。现在有些看法是不是觉得安全事故多和超能力有关,谁让你超能力了!我们现在是根据国家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把实际建设能力大马拉小车问题,包括产能核增以后,不敢生产的问题解决了,释放先进产能。我们有些矿就是,批的能力是1000万吨,建设能力是3000万吨,原来的生产是1500—1600万吨,但不敢报,报900万吨、1000万吨,否则就是超能力了。现在经过安全评估核增产能和建设能力,实事求是确认多少就是多少,在这个范围内合理释放先进产能。但是从来没有要求原来是90万吨矿井,现在要生产到100万吨,具备这个条件吗?这种超能力生产,监管部门要严格管理。我们现在完成国家保供能力,不是超能力保供,而是把应有的能力释放出来,把原来手续不齐的抓紧补齐办理,经过安全评估以后,能够生产多少生产多少。一定要避免滥竽充数,搭车的。90万吨就要老老实实生产90万吨,谁让你超能力了!如果90万吨生产出150万吨,企业主是有责任的,冒险生产,违法生产,监管部门有责任。超能力的问题要严格掌握、准确掌握,决不永许超能力。而是要在合理的产能范围内优先释放核定、核增范围内的、手续办理当中、生产能力之内的产能。不涉及到变更、改造、产能核增批复的问题,这些企业是不能超能力的,这个一定要认真把握、准确把握、严格监管。第二个是非常情况下,宁可矫枉过正。所有发生的事故,特别是瓦斯、顶板、透水事故,这三类事故一是都要一律提级调查,提级处理,二是快查快处、顶格处理,三是省属国有企业上管一级一把手,就地提出辞职。这个安委办要写到制度里。在这个期间,就要按照快查快处、顶格处理的要求办理。必须要痛下决心,扭转被动局面。这个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我是坐不住了,希望各级分管应急安全的副市长也要嗷嗷的叫起来,不要非等到出事,怎么向人民交代,向组织交代。我还要主要对企业负责同志讲,特别是省管企业,出现这个问题,就是先不商量,你的子公司出了问题,母公司一把手先提出辞职,不然这个事情就是视而不见,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各级部门怎么管、怎么督查、怎么查,要抓住这个重点,其他例行东西可以查,我们现在是赶紧要刹车,扭转局面,上硬手段,采取非常措施。各市也要落实一下各县所辖范围内监管的企业,今天参加会议了没有,没有参加的,也不是追究没有参加会议的责任,就视同他们参加了,省里的要求规定都讲到了。请各市、各县把没有参加会议的人召集起来再开会、再传达、再明确具体要求,避免他们最后说不知道!如果说不知道,那就是市、县的事。会后马上行动,确保特殊阶段不要再火上浇油!否则的话,真是没办法弄了!我在这坐不住了,那你市长能坐住?分管市长能坐住?大家都还能稳稳当当坐得住,就必须要有非常的举措。这也是对事业负责,对我们岗位应该履行的责任负责,也是对党和国家、对老百姓负责!

希望大家下来以后认真落实。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十分重要。过去一年,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很好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成绩的取得,是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在此,我受宋书记的委托,代表市委、市政府,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等一下,细水副市长将对去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部署,请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好。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坚持以人为本,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

作为一个地方政府的行政首长,我们肩上的担子重若千斤!我体会:最大的事是增收。既有财政增收的问题,更有老百姓增收的问题,但要确保增收异常地艰难,不加快发展、不招商引资、不改善环境,增收的目标就难以完成,就难以保持后劲。最难的事是计生。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行政首长要负总责,多生超生乱生,都是非管不可的事,是“天下第一难”事。最苦的事是综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各方面力量的挑战,要把它做好,是一件非常艰苦的事情,也是“一票否决”的事情。最险的事是土管。土地是不可再生的资源,是直接影响到我们发展的“生命线”。这是摆在我们行政“一把手”面前的大事。今年是省政府确定的“国土资源管理年”,按照省里的要求,今后不仅批地要合规合法,用地也要合规合法,不是审批完了就没事,如果在用地过程中出现了偏差,我们也要负责。土地管理工作至关重要,绝不可忽视。最重的事是安全。如果在安全生产上出事,这就是大事,涉及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以我把它看成是最重的事。希望我们各单位的主要责任人和分管责任人都要有这种认识,不仅在工作议程上,而且在平时工作中,都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最重的位置。我来宜春工作后,下县市区,首站就是到万载。在那个时候,需要我熟悉的工作实在是太多,但是我第一次对下面提要求,就是强调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总之,所有的“一把手”,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必须经常深入到一线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这“五个最”摆在我们各位领导的面前,尤其是各位行政首长的面前,希望大家能够分清轻重,把这个最重的事时刻抓在手上,抓紧、抓实、抓好。

第一,克服麻痹思想,增强警钟长鸣的意识。去年,我市经济建设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和较高的运行质量,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发展,全市上下呈现出团结一致谋发展、一心一意干事业的良好局面。在这个时候,我们更要认识到:越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也就越高;越是在这样的形势下,越是要有百倍的警觉。这项工作,任何时候都丝毫马虎不得;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丝毫松懈不得。如果我们陶醉于良好的形势,满足于没有事故,事故往往就会找到我们头上。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不仅直接影响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违背了我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背离了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请大家务必警钟长鸣。

第二,克服侥幸心理,树立常抓不懈的观念。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央、省都有明确的要求和部署,市委、市政府也三令五申,决心不可谓不大。各级领导在会议上说的、制度上订的、墙上挂的,都用到了极致的词汇、提出了最高的要求,但各类事故仍然不断发生,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问题和缺陷。希望大家真正把市委、市政府的决心变成实际行动,把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每一名职工、每一个环节;希望大家站在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高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吴新雄省长作为一省之长,能够下到煤矿井底,向干部和员工强调安全生产问题,我想我们没有理由不跟着学、照着干,没有理由不把这根弦牢牢抓住不放。所以,大家切不可因为这几年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就有所放松,切不可因为新闻媒体没有曝我们的“光”而存有侥幸,切不可因为安全生产工作没有受到上级的批评就有所麻痹。

第三,克服厌战情绪,保持斗志昂扬的状态。回顾去年的工作,应该说成绩有,但问题也不小。去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061起,死亡226人。虽然同比大幅度下降,形势也较平稳,但我们也要看到,这些数字仍然触目惊心。我市的煤矿、烟花鞭炮等高危行业比较集中,从业人员的素质还不是很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还不是很强,安全生产基础还是很脆弱、还有隐患。特别是今年元月份,事故接二连三地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要用敏锐的眼光去发现问题,如果熟视无睹,就不会发现问题,更不会解决问题。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我们永远不能有感觉良好的情绪,要永远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危机感,这种忧患意识要贯穿到我们工作的始终。大家一定要认识到我们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认识到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从而保持昂扬的斗志和旺盛的精神状态,变压力为动力,把工作做得更好、更实。

二、坚持恪尽职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作为一市之长,作为一县之长,作为一区之长,富一方百姓,首先是保一方平安,这是责无旁贷的,我将和同志们一道,义不容辞、义无反顾地朝着这个目标作出我们应有的努力。各地、各单位领导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正确认识、科学把握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增强领导和驾驭安全生产的能力,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建立和完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首先,“一把手”要认真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角色。把这个角色真正当好,关键在于“头脑要清、眼睛要亮、要求要严、工作要实”。“一把手”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是不称职的“一把手”,分管领导做不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不称职的领导,企业法人不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是不称职的法人。对违法违规的企业一定要从严处理,决不姑息迁就,决不心慈手软,宁当整治隐患的“恶人”,不当发生事故的“罪人”。强化责任,首先要强化领导责任,要抓领导、领导抓,抓头头、头头抓。目标任务要细化分解,逐级落实到基层。目标责任状要签订到企业、车间、班组和机台,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车头、船头、人头,消除基层安全生产工作的盲区和空白点,形成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共同把关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我前面讲过安全生产是最重的事情,大家要意识到,我们是在和追逐利益最大化的业主博奕。比如说,有的煤矿矿主是在安全生产没有保障的情况下,让员工去采煤,甚至多采煤。企业家都是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的的,但是,对只追求利润最大化而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家,我们不仅不欢迎,而且要严惩。我们还要跟企业薄弱的安全生产意识博奕,甚至要跟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博奕。我们不仅要严惩不顾安全生产的业主,还要教育好安全生产意识淡薄的员工。

其次,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生产重点在基层、主体在企业、关键在现场。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千方百计抓住不放心的人、管住不放心的事,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隐患。要坚持抓基层、打基础,通过法律规范、政策引导、监督执法、经济制约、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督促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安全生产自律机制。

第三,严格责任追究。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严了再严、细了再细、实了再实,必须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时刻不能掉以轻心。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甚至抗拒执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的企业,要依法严惩;对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严肃追究;对以权谋私、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要按规定严肃查处。

三、坚持严查重罚,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健全的监管网络,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通过卓有成效的监管,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规定、部署和要求坚决落到实处。

一是继续完善监管网络。在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方面,我市做得不错、成绩不小。市、县两级不仅单设了安监局,市和重点县(市、区)还成立了安监支(大)队,重点乡镇全部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了2-3名干部专职抓安全生产,其他乡镇都明确了1名专职安监员。希望各地要继续加大力度、巩固成果,安监机构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真正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四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不仅有人抓、有人管,更要管得好、管得住。

二是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要依法实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范煤矿等高危行业全员安全生产管理,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新招人员必须先经过安全生产培训达到应知应会后才能上岗。吴新雄省长视察丰矿时,在井下问了员工很多安全生产方面的知识,员工回答得都很好。这说明上岗前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做得很好。但是,丰矿毕竟是江西最好的煤矿。我市的小煤矿能不能学到?这需要我们把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做为一项基础工作扎扎实实实地抓好。要通过岗位培训、参观学习、实践锻炼等各种形式,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使他们精通业务,成为行家里手,能够真正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切实履行好国家赋予的职责。

三是严格执法严格管理。少数企业因为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重经济效益轻安全生产,这就要求对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必须严格执法,督促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这方面要解决好鞭长莫及、打不到、打不疼、打不死的问题,真正做到严格执法严格管理。特别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间,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绝不允许出现弄虚作假和“走过场”的现象。对重大隐患,要坚决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要通过检查执法,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投入,切实整改隐患,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春节就要到了,全国“两会”也将召开,党的“xx大”也将在今年召开。所以说,今年又是一个特殊年,从年头到年尾都不允许松懈,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当前,已经进入了春运的高峰,人口流动大,运输紧张,加上冬季事故多发,也请大家一定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来对待,加强对重点行业、重大危险源、公共聚集场所的监控和管理,全面消除事故隐患,特别是要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对烟花鞭炮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

同志们,20xx年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措施的“落实年”,是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整治的“攻坚年”。让我们振奋精神,开拓进取,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迎接党的xx大的胜利召开!

新年就要到了,借这个机会,也受宋书记的委托,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各位拜个早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副市长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目前,全市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截止目前,全市56个煤矿中,32个煤矿已经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决定关闭矿井8个,停产整顿矿井20个。关闭和停产整顿矿井主要集中在什邡市。为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攻坚战,省政府向我市政府下达了目标责任书,刚才,市政府向绵竹、什邡市政府和天池集团公司也下达了目标责任书。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分任务,逗硬落实,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以下17类矿井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整顿。

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要求,对凡存在以下17项隐患之一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整顿:1、凡是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矿井;2、凡是瓦斯超限作业的矿井;3、凡是煤与瓦斯突出,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或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矿井;4、凡是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5、凡是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矿井;6、凡是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7、凡是超层越界开采的矿井;8、凡是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9、凡是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矿井;10、凡是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矿井;11、凡是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矿井;12、凡是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矿井;凡是在建、改扩建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竣工验收而擅自投产,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或越权核准(审批)的矿井;13、凡是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矿井;14、凡是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矿井;15、凡是未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逾期未改正的矿井;16、凡是逾期未提出办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申请未被受理或受理后经审核不予颁证的矿井;17、以及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矿井。

特别是对煤矿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绵竹市、什邡市政府要组织专家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应作出关闭决定,并组织实施。市政府已经组织专家组对市天池集团公司一号井冲击地压和水患进行了论证。

(二)以下11类矿井必须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按照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紧急通知的要求,1、凡无证非法开采的矿井;2、凡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3、凡一证多井矿井、非法挂靠矿井;4、凡证照不齐又擅自非法从事生产的矿井;5、凡责令停产整顿后擅自进行生产的矿井和凡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的矿井;6、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请关闭的煤矿;7、凡在7月14日前未提出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8、凡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9、凡停产整顿验收不合格的矿井;10、凡在1个月内3次或者3次以上发现未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矿井;11、凡在20底前没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以上11类矿井必须依法予以关闭。

(三)加强对停产整顿和关闭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

一是按照“企业负责,属地监管,专业监察,省市督查”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停产整顿煤矿真停真改。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必须落实以下处理措施:首先,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其次,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再次,告知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井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第四,告知公安部门控制火工品供应、供电单位限制供电;第五,3日内将停产整顿矿井的决定报送市煤管办,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停产整顿矿井名单。

二是按照“县长负责,逐级逐矿逐人落实责任”的要求,严格规定,确保关闭矿井关死关实。对提请关闭的煤矿,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应当在7日内作出关闭或者不予关闭的决定,并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存档。对决定关闭的煤矿,绵竹、什邡市人民政府要立即组织实施。

在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昨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株洲市攸县吉林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7”中毒窒息事故情况。会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副省长杨光荣等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安委会主任周德睿,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唐恒忠参加常德分会场会议。

许达哲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整顿,对停产擅自复工的企业要严格问责,对达到关闭标准的'企业要坚决关闭,严禁变向生产;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小煤窑、废弃井要按计划关闭。要开展化工冶炼行业违规排放问题整改。要举一反三全面抓好各种隐患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市立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传达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刻吸取株洲攸县重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全市立即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整顿;抓好烟花爆竹、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党政责任,按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际追究的总要求,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

在煤矿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5月8日下午,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杨光荣主持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志刚,副市长李传荣等在张家界市分会场组织收听收看。全省会议结束后,张家界市立即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迅速传达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株洲攸县煤矿中毒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安排部署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通报了株洲攸县吉林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7”中毒窒息事故情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煤矿、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彻底排查各类隐患,强化监管和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全省会议结束后,张家界市立即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株洲攸县煤矿中毒事故血的教训,并就做好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进行再警示、再动员、再部署。

王志刚在会上强调,全市上下要迅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对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肩负起领导责任,将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找准薄弱环节;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开展问题大排查大整改;要持续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深入,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一单四制”,持续抓好汛期、旅游高峰期等重点时段及危化品、矿山、城市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要严密组织安全生产巡察,重点检查“一岗双责”“一单四制”及乡镇属地监管职责的落实,落实工作不力、问题比较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实行警示通报、约谈诫勉、事前问责等措施。

收听收看会议的还有市政府秘书长张子龙,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区县政府区县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区县长及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

副市长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市政府召开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精神,以及省政府10月11日煤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和我省发生的煤矿重特大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以及瓦斯治理“两个攻坚战”,确保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刚才,市安监局、市监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同志作了很好的讲话,绵竹市、什邡市政府汇报了整顿关闭煤矿工作情况,市政府向绵竹市、什邡市政府下达了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

责任书。

下面我就如何落实好会议精神,讲四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抓好煤矿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以来,全国部分省区相继发生停产整顿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煤矿非法生产造成的特大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失,社会反响强烈。为尽快扭转煤矿安全生产被动局面,8月22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9月3日,国务院颁布和实施《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决定对煤矿安全生产采取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更加严厉的措施。短短半个月时间,国务院相继制定出台两个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扭转煤矿安全生产严峻形势的坚强决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反映了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成云书记、小方市长对此也非常重视,多次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市政府成立了xx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挂牌在市安监局,公招两名公务人员,负责履行煤矿安全“地方监管”职责和全市煤矿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今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全市上下把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中之重,集中开展以“两整顿一确保”为核心内容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较好,上半年无伤亡事故,1-9月,共发生死亡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4起6人,降幅分别为66.7%和75%。但是,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一是今年煤矿生产不正常,一些矿长期间处于停产状态;二是我市煤矿灾害较多,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水、火、瓦斯等都不同程度存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的可控性和可靠性还很差,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的松懈。短短半个月时间,天池煤矿、马排子硫煤矿相继发生死亡事故。10月4日,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所属广能集团正在建设的龙滩井发生特大透水事故,17名矿工遇难,11人下落不明,学忠书记做了重要批示,中伟省长亲临现场部署抢险救援,反思这些事故,我们必须承认,在如何以铁的手腕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方面,在如何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采取更加严格的制度和措施方面,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和一些煤矿企业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工作力度还不够到位。

整治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五个始终牢记”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对各地、各部门执行力的有效检验。各地、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以铁的手腕,超常规工作,全力以赴打好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即打好煤矿瓦斯治理攻坚战,打好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攻坚战,彻底解决小煤矿非法生产问题,实现我市煤矿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目标。

3

页,当前第。

1

1

2

3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安全,是当今世界人们普遍关心的一个重大课题。安全历来就是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煤矿安全管理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下面是本站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研究煤炭企业如何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省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11月5日视频会议精神,部署当前煤矿安全工作。刚才,子奇和昌森同志分别传达了会议精神,讲了很好意见,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再讲几点要求:

一、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xx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省委九届二次全会也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煤炭和煤监系统的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xx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决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当前和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煤炭工业是我省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多年来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省煤炭和煤监战线广大干部职工付出了辛勤努力。借此机会,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由于自然灾害引发的“8.17”事故灾难,带给我们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作为我们分管和从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位同志,都要以此为鉴,痛定思痛,深刻反思和查找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特别当前已进入煤炭生产销售旺季,有的地方和企业存在侥幸和麻痹思想,要钱不要命,突击生产,极易发生事故,大家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时刻警钟长鸣,警示高悬,集中力量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首先,企业负责人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煤炭行业,坚持以人为本这个核心,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当矿长的应清醒地认识到,在安全的问题上,你要承担主体责任,一旦出现大事故,不仅给职工和企业带来灭顶之灾,而且你自己也要蹲班房,搞不好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毁人亡。因为安全生产法和刑法都有明确的规定,例如,刑法135条就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矿长不明白“安全重于泰山”的道理,对安全第一只是讲在嘴上,没有把职工的生命和自身的安危放在心上,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当出了事故锒铛入狱时,才后悔落泪,这个血的教训我们要牢牢记取。

其次,各级政府管理人员应该清醒认识自己应承担的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李建国书记在11月9日召开的九届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但是稳定是第一责任,生产发展增长少一点,上级不会处分你,但是如果稳定抓不好,就要追究你的责任。我想,我们分管安全生产的,一定把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用在抓安全生产上,生产少一点,以后可以弥补,但是出了安全大事故,给人民和国家造成的损失很难弥补,法规和党纪、政纪就要追究你的责任。

我们现在要完成xx大提出的“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任务,首先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对事故隐患痛下决心,边查边改,例如,坚决杜绝三超(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的问题,早下决心早主动。大家知道,现在广东省一个煤矿也没有了,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也要趁现在煤炭效益比较好的机遇,把发展非煤产业放在重要位置,减轻井下开采压力。现在井下人员太多了,一旦出事撤都来不及。再比如,超过采深1000米的矿,能否下决心按照李毅中局长的意见,暂不开采,留到将来安全技术解决了再开采。还有,我们现在有的地方解决一些涉及安全的工程可能需要投资巨大,一时解决不了,但是我们可以发挥人的作用,严盯死守,采用一些非工程措施,确保不出问题等等,我想,只要我们领导重视了,发挥我们的优势,我们就能实现xx大提出的安全发展目标。

我们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不出较大事故。

(一)进一步加大瓦斯、煤尘防治力度。四季度是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多发季节。从全国情况看,20xx、20xx两个年度发生的6起百人以上事故中,4起是瓦斯煤尘事故,而且都发生在四季度。仅20xx年11月份,全国就发生了3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和2起9人以上的瓦斯爆炸事故。三天前,贵州一个矿又发生33人死亡的瓦斯事故,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持预防为主,切实抓好防范。一是所有煤矿开展一次瓦斯治理大检查。其中,省级重点监控的22处煤矿要严格执行监控意见,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领导要带专家下矿井检查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要跟班保证安全生产,一旦发现瓦斯异常涌出时、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报警时、井下瓦斯等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时、一氧化碳超限或有明火时,必须及时撤离。要认真宣传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二是严格落实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符合瓦斯抽放条件的煤矿必须进行抽放,推进“先抽后采”,落实国家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政策标准规定。省里要组织指导搞好回收瓦斯项目试点;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煤矿企业要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用好煤炭的安全基金,加快监测监控系统升级改造进度,投资和条件不具备的,也要采用严盯死守的办法建立监控系统。20xx年底前完不成的,一律停产整顿;四是煤矿企业要做好矿井通风系统优化调整工作,严禁搞突击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生产;五是加强煤尘治理,突出采掘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按规定实施湿式打眼、煤层超前注水、放炮使用水炮泥等各项防尘措施,杜绝煤尘堆积。

(二)进一步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近两年降雨量偏多,地下水位上升,水压增大,老空积水增多。尤其是雨季过后,含水层的水位仍处在上升阶段,对煤矿安全生产形成较大威胁。各煤矿企业要重点落实好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水害防治系统隐患排查治理。主要包括排水系统设备和设施、老空水、突水威胁区域的探放水措施、防隔水煤柱可靠性、地表水体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二是相互联通的煤矿必须实行有效隔离。无论何种原因形成的两矿或多矿间相互连通,都要实施有效隔离。三是存在老空水害隐患的煤矿,立即停产整改,坚决禁止违法、违规、违章和冒险组织生产。四是加强防范自然灾害预警机制建设。科学分析区域性水害隐患威胁程度,提高防范自然灾害的能力,健全完善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与气象、水利等部门联动机制,山东30年汛期雨季降雨统计分析,大雨、暴雨天气合计只有6天,只要是大雨和暴雨矿山就要停产撤人。五是推广使用防治水新技术,提高防治水装备水平。配齐必要的钻探与物探设备、仪器及水文自动监测和预警系统、含水层监控系统。六是利用好今冬明春的有利时机,及时抓好工程治理。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要对照上述要求,加强执法,强力推进。

(三)及时研究解决制约煤矿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主要是超深、超薄、超上开采,以及密集生产等问题。一是严格控制超能力生产。煤矿企业要优化开拓布局,合理集中生产,严格控制生产水平和采掘工作面个数,缩短运送人员时间,实现减人提效。二是严格控制煤炭资源开采上、下限。大中型煤矿开采深度控制在1000米以内,小型煤矿控制在600米以内,一律停止超过开采下限的深部开采。继续组织开展好受冲击地压威胁矿井专项技术监察活动,监控好70个重点防冲区域,整改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方法对策。三是严格控制开采极薄煤层。薄煤层生产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不得开采;凡开采0.6米以下极薄煤层的煤矿,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方案,经省级审查后方可开采。

(四)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超定员生产。煤矿企业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严格定岗定员,切实控制下井人数。一是严格劳动定员管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劳动定员,按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二是严格执行劳动定员考勤。执行“限员挂牌”制,严格控制下井人数;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煤矿要严格控制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劳动定员要求的,必须压产减人。三是严格劳动组织管理。合理安排作业工序,严禁两班交叉作业;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它人员在采掘作业现场交接班。四是积极推行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简化生产系统,合理集中生产,减少用人环节。煤矿企业必须马上按以上要求组织好劳动管理。各级煤炭监管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负责,反复拉网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执法,严肃查处。

三、转变作风,加强领导,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

各级政府和煤矿企业要按照省政府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重新梳理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尚未整改完成的,必须落实责任,实行挂牌督办。

一是进一步明确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的安全责任,真正做到无缝隙全覆盖。要建立健全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各地要抓紧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重点盯住安全基础差、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不高的煤矿,盯住前一阶段隐患排查申报为零的煤矿,没有隐患就是最大的隐患。要盯住近期发生过事故的煤矿。对这三类煤矿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补课”。各级监察机构要按照“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执法促整改”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要求,从突出执法重点、强化执法手段、完善执法机制等方面,推动当地政府和煤矿企业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继续深化“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反“三违”、打“三非”、防“三超”,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公示制和挂牌督办制,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形成经常化、制度化。

二是加大小煤矿关闭力度。今年我省计划关闭6万吨以下的煤矿26处。经过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关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省煤炭工业局公告的26处关闭煤矿,有关部门要依法立即吊销其相关证照,当地政府要立即依法关闭,并确保做好稳定工作,坚决防止拖延关闭和逃避关闭行为,坚决防止煤矿关闭前违法突击生产引发事故。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组织开展一次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等违法生产行为。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严肃查处。

三是各级领导要拿出足够的精力和时间来抓煤矿安全工作。要深入基层,分管煤矿生产和分管安全的领导深入下矿井检查安全的次数,省、市、县分别一年不少于4、6、12次,省级每一季度一次,市级每两个月一次,县级每月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更要多深入井下,摸实情,讲实话,为基层服务。对不重视安全生产的干部要依法依纪,毫不留情的严肃处理。

同志们,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任重道远。同志们都来自生产一线,担负着党和政府的重托,担负着煤矿职工的安危,希望大家以学习贯彻xx大精神为动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尽职尽责,勇于奉献,为开创煤矿安全生产新局面,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

这次会议既是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也是岁末年初安全工作动员部署会。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总结交流情况,分析问题形势,部署安排近期工作,动员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信心,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昨天下午,成星同志传达了近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系列会议精神及近期督查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座谈交流了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思路打算,大家谈得很中肯、很实在,对困难形势下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比较到位,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工作难点和问题看得清、找得准,下一步思路措施清晰有力;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相互借鉴,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按照省局党组会研究的意见,我讲以下几点。

一、今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各部门各单位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煤炭系统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依法治安,强化责任落实,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确保了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突出强化了安全责任落实。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等要求,年初签订了安全目标。

责任书。

强化各级安全监管和主体责任落实;在核实登记“两个责任”基础上对184名矿长年度安全目标完成情况逐一进行了考核;结合调研组织起草了新形势下矿长安全责任考核新办法;组织2447人次谈心对话实现副总工以上人员全覆盖深化了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事故通报和约谈机制通过“新安法”宣贯、现场分析、案例剖析和“安全生产月”等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安全责任担当意识。

(二)深入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的部署要求,从去年底至上半年,在全省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共组织40个排查组,深挖细查,查出安全问题和隐患4378项,整改率100%;在此基础上下半年排查确认21项a级隐患,均得到了有效监控。8月份以来连续部署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及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以及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做到了安全检查不断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抗战胜利纪念活动、国庆节等特殊时段安全管控,对安全生产没有把握矿井果断实施停产整改,确保了安全稳定。

(三)狠抓了重大灾害防治。强力推进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全省煤矿基本建成了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突出抓了章丘、淄川、新汶、陶枣等矿区因小煤矿关闭导致的水害隐患治理及保障措施落实。针对冲击地压灾害加剧的实际,及时召开了冲击地压防治研讨会,通过事故剖析、经验交流和专家讲座等形式,逐步推进完善综合治理措施。委托山科大就灾害防治进行科技攻关,有效提升了重大灾害防控能力。

(四)扎实推进了小煤矿关闭退出。通过摸底调查、制订实施意见、召开座谈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和现场督查等措施,稳步推进小煤矿关闭退出。积极争取上年度财政奖补资金,联合省财政厅、山东煤监局对关闭退出矿井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形成了支持政策意见上报省政府。全年计划关闭小煤矿35处,已关闭35处(含计划外1处);计划改造升级21处,已完成改造17处,其中已上报待验收13处;其他矿井关闭退出工作正加快推进。

(五)持续夯实了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出台了《山东省煤矿企业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编制(修订)细则》,组织进行预案修订和评审备案;汛期累计停产撤人1693人次。集中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等专项检查,上年度全省煤矿达标率100%,有73处煤矿达到一级标准化矿井标准。开展托管煤矿安全责任、投入、准入、资质等查纠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管控。强化安全综合监管平台试运行,初步实现了安全信息共享和数据分析利用。

同时,各部门各单位也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兖矿集团强力推行安全风险评估管理,新矿集团持续完善和深化安全评价机制,淄矿集团着力推进安全质量“市场化”管理,枣矿集团不断完善区队长、班组长选拔任用及奖惩机制,肥矿集团打造“安全心智培训模式”;淄博市推行政府购买服务聘请高层次专家查隐患,枣庄市大力推广薄煤层机械化开采,济宁市严格安全“红线”管理、强化责任落实,泰安市积极开展“会诊式”检查、“评价式”执法,其他部门单位也都结合实际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截至目前,全省煤矿共发生原煤生产事故6起、死亡8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减少4起、6人。今年国家局在全国推广了兖矿和新矿鄂庄煤矿安全长周期“零死亡”及肥矿“安全心智培训模式”等经验做法。这一局面来之不易,是在行业持续困难形势下取得的,凝聚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心血和汗水,在此,我代表省煤炭局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二、正确研判面临的形势和问题,进一步增强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

尽管全省煤矿安全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但绝不能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更不能忽视潜在的隐忧和问题。结合当前行业内外部形势,要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深化认识、提高境界、把握大势。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安全形势复杂严峻。11月1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安全生产会议,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检察院、省法院等领导出席,会议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落实安全责任、严肃事故问责、高级别配备安委会等一系列打基础、利长远的断然措施,并出台了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等七项制度。省委、省政府对安全工作批示之重、要求之严、安委会配置之高、采取断然措施之硬,都是前所未有的,这对我们既是从严要求,更是压力和动力。这个月正值“新安法”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达到了历史新的高度和统一。12月15日,最高法、最高检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主体范围,对相关定罪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原则上死亡一人、重伤三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作为入罪标准。作为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煤矿安全,更是不能出事故,也出不起事故,一旦发生事故极易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甚至关乎整个行业的整体形象和生存发展,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局意识,时刻坚守安全红线,确保不出任何纰漏。

(二)从反思管理的态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艰巨性。从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事故,以及日常安全督查发现的问题来看,安全管理还存在不少漏洞和短板,值得我们深思警醒,特别是有些事故“看似偶然,实则必然”,突出表现在:一是“三违”现象屡禁不止。淄博光正公司“3.16”事故,一名水泵工提前脱岗、违规进入电机车道,被电机车挤压致死;枣庄富安公司“4.9”事故,一名不具备把钩操作资格的推车工,在未挂矿车连接装置情况下发出信号,被矿车砸伤致死;新矿华丰煤矿“5.4”事故,一名工人违章回撤支架横梁及单体支柱,发生冒顶,被埋压致死。这几起事故当事人既是事故制造者,又是事故受害者,实属典型的无知无畏,习惯为之,最终酿成事故。二是技术管理薄弱问题突出。临矿株柏煤矿“1.30”事故,在急倾斜煤层采用柔性掩护支架开采工艺,施工上山溜煤眼时,如果能够切实采取加强支护措施,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枣矿柴里煤矿“8.15”事故,既有现场违章因素,也有工作面安装工艺流程不科学不合理的原因。这两起事故再次印证了技术管理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必须尊重客观规律,切实加强和改进技术管理工作。三是重大涉险事故时有发生。济宁星村煤矿“7.26”、兖矿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分别造成2人、3人受伤,涉险人员达18人、26人,这不能不让我们深刻反思。四是非法违法行为尚未杜绝。从今年以来开展的安全督查情况看,非法违法行为尚未从根本上杜绝,个别煤矿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有的煤矿存在瓦斯空班漏检;有的擅自启封密闭违规排放瓦斯;有的托管煤矿存在“以包代管”问题;有的冲击地压矿井为了规避生产能力核减,人为提高核定通风能力;有的中介机构出具不符合实际的报告等。这些问题既暴露了部分单位法治意识淡薄,同时也反映了有的部门重服务、轻执法,致使安全管理“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对这些现象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加以查处和制止。

(三)从行业困难的程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严峻性。持续的经济“寒冬”给煤矿安全工作造成巨大影响:一是安全投入不足。全省煤矿普遍存在安全投入不足现象,现场质量滑坡,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检验不及时,甚至超期“服役”、带病运转等,让人非常担心。二是职工队伍不稳。多数煤矿企业出现降薪、欠薪现象,这种情况下,一些企业领导干部忙于度危解困,抓安全工作精力不足;有的单位职工队伍不稳、消极应付,甚至搞社会兼职谋求额外收入,不能把全部心思放在安全生产上;还有的职工离职辞职,导致部分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熟练工流失。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占比已不足5%,有的地方煤矿甚至不足2%。三是超产现象时有显现。有的矿井为降本增效,口头上呼吁“限产压产”,实际上却超产增量,以量补亏、以量保本,既造成产能过剩恶性循环,又给安全工作带来巨大隐患。另外,有的煤矿因无力支付采矿权价款、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等费用,采矿许可证面临到期无法延续等难题。可以想象,随着“寒冬”的持续,这些不利影响还将进一步加剧,安全工作的压力和难度会越来越大。

(四)从客观现实的角度,深刻认识安全工作的复杂性。一方面,煤矿生产条件越来越差。国家安监总局徐绍川副局长在我省调研反馈时指出:“山东168处煤矿,80%灾害严重”,形象地反映了我省煤矿开采的困难程度。近年来全省煤矿“五大自然灾害”威胁加剧,特别是冲击地压灾害愈加突出,有的冲击地压矿井虽然各种防冲手段一应俱全,且核减了生产能力,但由于前期开拓布局、采掘接续不合理造成“先天缺陷”,加之采深逐年加大,防冲效果难以把握;下半年以来先后发生了星村煤矿“7.26”、赵楼煤矿“7.29”冲击地压事故,以及古城煤矿“8.30”和东滩煤矿“10.9”、“11.10”和“11.17”矿震等事件。部分矿井受“三下”压煤和资源赋存条件影响,开采条件极为困难;有的矿井地质构造极其复杂,断层多、陷落柱多,安全管理难度极大。另一方面,新问题、新挑战需要高度重视对待。年底前我省将关闭30万吨以下小煤矿,有的小煤矿虽然关闭了,但关闭后形成的老空积水等问题将给周边生产矿井增添新的隐患;随着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有的煤矿企业大力精简机构、缩减人员,极易造成安全技术管理弱化;随着国电、监狱系统逐步退出煤炭行业,托管接管双方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亟待理顺落实。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反复性,始终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警示高悬的精神状态,认清形势,加大措施,切实把煤矿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高度警觉,严加防范,切实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岁末年初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是安全工作薄弱时段和特殊时期。抓好安全生产事关全年目标任务完成,事关明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警觉,严加防范,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第一,集中精力抓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要结合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明年4月底前分阶段开展好集中行动的相关工作,省局将继续组织力量抓好专项督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凡是未按时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处罚;对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按照有关规定提请挂牌督办;对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纳入“黑名单”管理;对没有能力整改、不能保障安全生产或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执法不严格、该处罚未处罚,致使隐患没有及时整改的,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并进行通报。省政府安委会高度重视这次集中行动开展情况,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例会,调度分析各行业集中行动开展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集中行动情况报送通知要求,安排得力人员,从严落实责任,每月1日、16日前填报有关信息统计表,每月初上报上月集中行动总结,按时上报省局,确保信息畅通;凡逾期未报的,省局将每月进行通报。

第二,严格落实小煤矿关闭退出任务。截至目前,全省计划关闭的35处小煤矿,尚有1处未完成关闭,为龙口市草泊煤矿;计划改造升级的21处小煤矿,除潍坊五图煤矿、莱芜南下冶煤矿退出技改实施关闭,尚有2处未完成改造升级,分别是莱芜市华鑫、里辛煤矿。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协调和督促力度,积极向当地政府反映汇报,确保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到位。凡逾期未关闭到位或达不到关闭到位标准及未完成改造升级任务的,不给予奖补,并按照管理权限由有关市、县煤炭管理部门提请当地政府立即关闭;对逾期未完成关闭退出任务的地市和单位,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90号文件和目标责任书规定,提请省政府严格考核问责。请各有关部门单位对照关闭退出名单和相关标准再进行一次检查,凡是达不到要求的,要抓紧整改到位,严禁将问题和矛盾上交。

第三,认真做好安全目标考核管理。目标考核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挥棒”,考核非常重要,结果运用更为重要。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达标考核,要严格考核等级把关,严禁擅自降低标准;省局9个检查组要严格对标检查,实事求是,认真做好检查情况反馈和查出重大隐患问题移交处理,严防搞形式、走过场。对矿长安全目标考核,执行即将出台的《山东省煤矿矿长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实行评分定级考核,强化激励约束。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项排查落实情况,认真梳理总结,尚未落实到位的,要抓紧时间,强化措施,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对各项考核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全年安全工作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协调推进,通过严格标准、严格奖惩兑现和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正能量激励导向。省局将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第四,深入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49号文件部署,自12月起至明年6月份,在全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执法检查。这次执法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改、市县执法检查、省执法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各煤矿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自查自改实施方案,明年2月底前,对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标准、规程和规定等,组织力量进行全面细致地自查,并做好自查自改情况报告;同时,有关煤炭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逐一明确相关安全监管责任。3月份,各市、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所有有关煤矿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查出所有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严格做到“五个一律”。4月份,省局将按不低于50%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执法检查。

第五,突出抓好特殊时期安全生产。从现在到元旦、春节,节庆活动逐渐增多,煤矿生产经营活动频繁,历来是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全省、全国“两会”也即将来临,安全生产又到了重要阶段和敏感时期,保安全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研究制定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要严格落实24小时安全调度值班、领导下井带班、安全情况专报和事故零汇报等制度,采取有力措施,科学合理组织生产,严防盲目向产量要效益、突击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要统筹安排矿井放假停产检修和节后复产工作,制定专门检修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超前部署复产检查验收和督查,严格按管理权限落实停产整顿矿井验收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稳定。

四、依法治理,夯实责任,统筹谋划明年煤矿安全工作。

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也是困难形势下推进安全发展的攻坚之年,做好煤矿安全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重大。省局拟定明年全省煤矿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是:以党的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鲁办发〔20xx〕32号、鲁政办发〔20xx〕48号和省政府第260号、293号令等规定要求,以“零死亡”理念目标引领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安、夯实责任,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遏制零星事故,实现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及国家局有关煤矿安全治本攻坚的要求,重点考虑以下方面:

(一)抓思想认识,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上下功夫。“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现行业科学健康发展必须坚守安全红线,时刻不能逾越。一是越是经济形势困难,越要抓好安全。要切实树立“不是煤矿消灭事故、就是事故消灭煤矿”理念,始终敬畏生命、敬畏责任、敬畏制度,煤矿企业负责人要拿出足够精力来研究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措施,不管生产经营多么困难,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管理不放松、投入保障不减少、质量标准不降低、监管力度不弱化、考核奖惩不削弱。二是越是安全风险加剧,越要推进治本攻坚。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五减”举措,兼顾当前和长远、治标和治本。要以当前市场形势倒逼“五减”措施实施,通过关闭资源枯竭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井、核减无安全保障生产能力、推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20xx年底前调整生产布局、实施“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等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减矿、减产、减面、减人”治本之策,努力实现“减事故”目标。三是越是深化改革,越要保证安全。继续坚持和完善抓安全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无论是管理部门还是煤矿企业,无论任何时候、任何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决不能流于形式,安全管理体系决不能打破,部署的安全工作决不能放松。要坚持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特别是受灾害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配备通防、防治水、防冲等专职部门,确保部门职责到位、人员力量到位,坚决防止因形势困难、企业机构改革等因素,随意撤销合并技术机构、裁减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兼职,保持安全工作有条不紊、稳定有序。

(二)抓隐患整治,在超前防控上下功夫。抓隐患排查治理,既是制度方面的工作,也是执行法律法规的问题,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关键是在抓细抓严抓实上下功夫,做到细之又细、巨细无遗,持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抓不懈。一是突出排查治理重点。要在抓好各类检查查出问题隐患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突出经营异常困难、破产改制托管、安全基础薄弱、近年来发生事故和采深超过800米等“五类煤矿”,以及“一通三防”、防治水、冲击地压防治和顶板管理、机电提运、职业危害防治等“六个重点专业”,全面细致排查,严格“六落实”,强化和规范闭合管理。推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家进行全方位“诊断式”排查。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谁敷衍了事就追究谁的责任”,实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倒查。二是突出重大隐患管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山东省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挂牌督办办法》,该查处的坚决查处,该上报的坚决上报,该提请挂牌督办的坚决提请挂牌督办,绝不能动摇和含糊。三是突出重大灾害防治。加强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着力查明开拓开采范围内的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致灾因素和开采条件,凡是通风系统不可靠、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维护不到位、瓦斯超限未按规定停电撤人、开拓延深或扩量找煤区域水文地质资料不清,以及探放水和防冲评估监测解危等措施不落实的,坚决责令停止生产。四是突出现场管理。要加强井下顶板、机电、提运、安撤和放炮等环节管控,狠抓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和区队长、安监员跟班盯岗、盯头盯面制度落实,严格井下新增作业地点管理,强化各类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落实,严厉惩处“三违”行为,有效遏制零星事故。

(三)抓基层基础,在强基固本上下功夫。要切实把“双基”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抓手,时刻不能放松。一是深化安全质量达标。倡树朴素的质量标准化理念,对标即将出台的aq标准,持续推进矿井达标、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滑坡,对存在质量问题或因掩盖质量问题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问责追究。二是持续推进科技兴安。积极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专项行动,突出抓好1处国家级(兴隆庄煤矿)、4处省级(东滩煤矿、翟镇煤矿、高庄煤矿、安居煤矿)示范矿井建设,确保明年8月底前建设完成。按照国家局推广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目录,做好禁止类、限制类和推广类安全技术装备管理。加快采掘运机械化改造,逐步淘汰炮采炮掘及井下小绞车,有条件的矿井应推广使用单轨吊、无极绳绞车和掘锚装一体化等先进装备,着力打造安全高效矿井。三是提升职工队伍素质。学习借鉴肥矿安全心智培训做法,强化员工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特别是强化职工对重大灾害机理、现场条件变化,以及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认知培训。强化持证上岗管理,“三项岗位人员”必须取得安全合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四是强化职业健康工作。树立“职业卫生与生命安全同等重要”的理念,加强职业危害的防治与管理,努力从无死亡向零伤害迈进。要按照国家安监总局76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226号等文件要求,加大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煤矿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要实行节假日矿井停产放假,最大限度减少职工劳动强度和劳动时间。五是强化监管平台使用管理。要在今年上线运行的基础上,优化完善平台功能,实现相关业务系统的全面推广应用。要将平台使用管理纳入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信息报送督查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完整、准确,实现“互联网+安全监管”信息数据共享利用。20xx年,省局将平台使用作为重点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要求的,要重点通报。

(四)抓应急管理,在提升应急工作水平上下功夫。一是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要建立健全安全应急管理机构人员、队伍装备、处置决策、救援协调和责任落实等工作机制,从严落实应急值守和调度日报制度,强化节假日安全生产“零汇报”管理。二是强化预案管理与演练。着力推进应急预案优化,推动预案专业化、简明化、卡片化,实现应急预案科学、易记、好用。要按照规定要求组织预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强矿山水害抢险救援中心设备维护管理,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三是加强现场应急处置。要全力抓好紧急情况下停产撤人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落实,严格执行“调度员10项授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等规定;对该停产撤人而没有采取停产撤人措施的,要当作事故对待。要经常性开展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提高响应速度和应急能力,坚决杜绝响而不应、应而不急、急而不动等现象。特别强调,凡是发生事故的,必须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凡是发生2.0级以上矿震事件的,必须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坚决防止矿震酿成事故。

(五)抓关键环节,在落实责任上下功夫。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从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省政府第293号令,结合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晰权力边界,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能,坚决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要创新完善监管方式,综合运用好安全生产举报、约谈、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黑名单”管理和群众安全监督等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和水平。要完善驻矿督查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检查,打通抓落实的“最后一纳米”。二是从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第260号令,突出企业主要负责人、矿长(包括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落实,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传递安全责任和压力,切实做到人人有责、人人负责。要加强托管煤矿安全管理,委托方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托管双方必须在协议或。

合同。

中明确界定安全生产相关责任。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工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4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职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执法效果评估、推动执法内容表格化等方式,着力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要直面问题、敢于碰硬、严于担当,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联合执法、集中曝光等方式,依法履行好对所属煤矿重大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查处职责,对“五假三超”等非法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坚决采取“五个一律”措施。四是严格目标责任考核。要加强“零死亡”目标考核,严格执行“一票否决”。要加快从控制事故指标向落实安全责任与控制事故指标并重转变,强化红线管理,形成发生事故要依法严厉问责,安全责任不落实、重点任务完不成也要依法严厉问责的机制,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得紧而又紧、实而又实,全力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谢谢大家!

4月28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5月22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电话会议之后,各省区、各煤炭企业,紧急行动起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减少伤亡人数为目标,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为依据,采取坚决果断的硬措施,加大煤矿安全生产整治的力度,扭转煤矿重特大事故上升的势头。从5月中旬开始,国家局组织9个煤矿安全生产整治督察组,到重点省区进行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现场督察执法,协助地方政府推动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6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下发之后,各地非常重视,迅速传达落实,认真做好关闭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的停产整顿工作。截止6月底,全国乡镇煤矿绝大多数已停止生产,停产矿井数28786处。全部停产的有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四川、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2个省区。其余省区,贵州为97.5%、湖北为97%、广西为88%、云南为80%。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截止6月底已全部下达关闭通知单,并已全部关闭的有北京、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湖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陕西、宁夏、新疆等13个省区(市);还没有全部关闭的有辽宁、河北、河南以及要求9月底全部关闭的黑龙江、山西、吉林等省区。国有煤矿经检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责令停产整顿的矿井594处,限期整改的矿井774处,分别占检查矿井总数的23%和30%。其中,国有重点煤矿被限期整改矿井253处,停产整顿的矿井99处;国有地方煤矿被限期整改的521处,停产整顿的495处。最近一个时期,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下,有关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趋于稳定。5月27日至6月30日,全国煤矿没有发生一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特别是6月份发生事故68起、死亡193人,同期比较,事故起数减少151起,死亡人数减少201人,分别下降68.9%和51%,这在历史上是少有的。其它伤亡事故和死亡人数也都有所下降。

据统计,上半年全国煤矿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1279起、死亡2710人,都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

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虽然趋于稳定,但是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绝不能估价过高,更不能有丝毫的放松。7月1日,吉林省白山市的一个小煤矿在停产整顿期间就又发生一起冒顶事故,5人被埋,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又发生溃水事故,共有21人被困井下,已无生还的希望。据查,这个矿原来是通化矿务局道清矿综合公司的矿办小井,今年6月18日以132万元转卖给当地保险公司后,又承包给个人经营。这是在6月13日国办《紧急通知》下发后没有立即停产和关闭,还转卖给地方的社保公司,由个人承包经营,这起事故性质严重,损失惨重,不但要严肃查处,而且要追究大矿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责任。

最近,我们通过对部分省区的调查,发现一些问题是十分严重和突出的:一是一些县乡的领导同志,对乡镇煤矿全部停产整顿,思想上不理解,态度上不坚决,未能认真贯彻国办紧急通知精神,工作也不力;二是目前已经宣布停产的乡镇煤矿,有些存在等待观望的态度和侥幸的心理,以停代整、以停代关,没有认真整改,只想风头一过,就恢复生产。甚至个别地区的小煤矿明停暗采,阳奉阴违;三是已经关闭的小煤矿,有的没有关死关实,有些地区出现了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的问题;四是随着煤炭市场的逐步好转,在一些国有煤矿出现了突击生产,重生产、忽视安全的倾向。这些都对煤矿安全生产构成严重的威胁,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要排除阻力,克服松劲厌战的情绪,要一鼓作气,加大工作力度,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要扎实工作,取得实效。

下面,我代表党组提如下意见和要求:

一、提高对国办《紧急通知》重大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紧急通知》,是在新形势下,国务院采取的一项具有战略性的重大决策。这一决策,既是加快结构调整、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一项新举措,又是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硬措施,各地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都积极响应和拥护。事实说明,小煤矿的过多过滥,低水平重复建设,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而且绝大多数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事故频发,保障不了矿工的人身安全。各地区、各单位领导班子,一定要按照江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的要求,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这个大局的高度,坚定地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明确责任,落实指标,坚决关掉所有的矿办小井和非法开采以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小煤矿。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整治的工作力度,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巩固和发展目前煤矿安全生产趋于稳定的形势,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领导,将此项工作作为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来抓。要在前段排查的基础上,对小煤矿的情况进行分类排队,把底数搞清楚,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关闭和整顿的实施方案和限期整改计划安排,明确实施步骤和时间要求,建立健全责任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紧抓实抓好,把国办《紧急通知》中提出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严格标准,注重质量,认真做好小煤矿关闭和整顿的检查认定工作针对目前小煤矿已经全部停产的现状,各地要按照《紧急通知》的要求,参照国家局的有关规定,抓紧制定检查认定的具体标准,并由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煤炭、国土资源、安全监管、工商等有关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一起组成检查组,对乡镇煤矿逐一进行检查认定。

在检查认定工作中要注意抓好三个环节:

一是根据国办《紧急通知》的规定,属于“四个一律关闭”的小煤矿,要立即下达关闭通知单,使那些等待观望的矿主打消恢复生产的念头。“四个一律关闭”,即:国有煤矿矿办小井一律关闭;国有煤矿井田范围内的小煤矿一律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予以关闭;四证不全以及生产高硫高灰煤炭的一律关闭。

对于应该关闭的小煤矿,凡有证照的,要通知有关部门事先予以吊销。

二是对予以保留的小煤矿,必须从严掌握,不得降低标准、放宽条件。同时,针对其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逾期没有整改或整改后没有达到标准的,要吊销各种证照,下达关闭通知单,并采取措施予以关闭。

三是对予以保留、经整改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合法小煤矿,要经过检查组检查认定,并由检查人员、当地政府负责人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共同验收签字后,才能恢复生产。谁签字,谁负责,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特别强调的是,参与检查认定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按照《紧急通知》规定的条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进行检查,对于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把关不严,草率签字,允许恢复生产后出了特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对关闭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工作的监督监察,确保《紧急通知》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按照国有煤矿矿办小井6月底全部关闭、乡镇煤矿全部立即停产整顿的时限要求,要加大监督监察的工作力度。当前要重点监督检查各地贯彻国办《紧急通知》精神、安全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检查关闭、整顿工作的具体措施是否落实,国有煤矿矿办小井是否已经全部关闭,已关闭的小井是否做到关实关死,已停产整顿的乡镇煤矿是否认真落实了整改的措施。特别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要盯住不放,对整治措施落实情况,要经常搞“回头看”,杀“回马枪”。凡是该停没停的,该整没整的,该关没关的,都要严肃追查,问题卡在哪,就要追查哪的责任。对于关闭、整顿工作组织不力,进展迟缓的地区和单位,要督促其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对顶着不办,阳奉阴违的,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责令关闭,顶着不关或关闭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不仅要对矿主依法查处,而且还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加大监察执法力度,配合地方政府推动煤矿安全整治工作。引导和促进各地、各企业以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为契机,认真、深入、扎实地搞好煤矿安全整治工作,防止走过场。当前,特别要加强对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的监察,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绝不允许超通风能力突击生产,做到以风定产,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对在“一通三防”中存在重大隐患的,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和防范措施不落实的,要下达停产整顿通知单。国家局将在前一阶段开展督察的基础上,就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精神,会后将继续组织督察组,对乡镇煤矿集中的重点地区和瓦斯灾害严重的重点煤矿企业进行专项督察。

各地要加强信息统计分析和反馈工作,及时掌握关闭国有煤矿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停产整顿的真实情况,并向国家局报告,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煤矿安全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贯彻落实国务院302号令,依法查处重特大事故,举一反三,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国务院颁布的《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是一部重要的行政法规,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重大举措。《规定》公布实施之后,群众拥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也非常重视。特别是国务院依据302号令对陕西三起特大事故的公开处理,在各地引起反响,对各级领导机关也有很大触动。

这充分说明,这个《规定》深入人心,是有力的法律武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个《规定》,继续做好《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制度、实施细则和办法,以此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推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依据《规定》,要加大事故查处的力度。贵州省水城局的“9.27”事故、内蒙古大雁局的“11.25”事故、鹤岗局矿办小井的“5.8”事故的处理意见已经上报国务院,待正式批复后,要大张旗鼓地进行通报宣传,以此搞好警示教育,从中吸取教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各地对今年以来发生的所有重特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抓紧结案批复。特别对4月份以来发生的特大事故,要依据《规定》认真查处,并依法追究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行政责任。需要强调的是,对在煤矿安全整治中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尤其是在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过程中小煤矿发生的各类事故,要依法从重从快进行严肃查处。

五、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安全生产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需要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强化人们的自我保安意识。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局与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分别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在组织开展全国第11届“安全生产周”活动的基础上,以月促年,继续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搞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现在煤矿的安全专项整治进入关键阶段,更要宣传教育先行,要讲大局、讲法律、讲政策、讲整治,从工作需要出发,有的放失地做好工作,形成声势和安全生产的氛围,努力提高人们的安全素质,为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各级党组织要把广大党员、职工群众在庆祝建党80周年活动中所激发出来的高涨政治热情,及时引导到搞好安全生产整治工作中来,以江纪念“七一”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方针政策,抓好各项安全整治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好企业之间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各宣传媒体,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有针对性地搞好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工作在安全整治中的重要作用。

同志们,从现在起到九月底的这段时间,正是煤矿安全整治的关键时期,也是攻坚阶段。气可鼓不可泄。

煤矿的整治、小煤矿的关闭和停产整顿工作,要在各省、区、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下,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以江“七一”重要讲话为动力,紧紧抓住贯彻落实国办《紧急通知》的有利时机,将整治任务、整治措施、整治责任落实到人,要下定决心,克服困难,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把煤矿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到底,切实抓出成效,消除重大隐患,从根本上扭转煤矿事故多发的局面,坚决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明显好转。

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材料

同志们:

经县委、政府同意,举办今天这期培训班,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参加今天培训的有食品安全监督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人员,从事餐饮业业主,通过这次集中培训学习的形式,使培训人员明确自身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掌握有关食品法律法规,努力提升全县食品质量整体水平。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此次培训工作是目前形势的需要。

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严峻,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染色馒头”等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不法企业和不法商贩为了牟取高额利润采用非正常的卑劣手段掺杂使假,花样百出,使广大消费者防不胜防,老百姓意见很大。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精神,把食品安全提到了空前的高度。我们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全面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和大家食品安全责任感、使命感,我们特组织了本次培训活动。

二、此次培训工作是实际工作的需要。

目前我县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着两大问题:一是生产、经营企业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不够。二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力度还相当欠缺。为了解决这两个突出问题,各食品安全监督员首先要学习并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特别是今天在座的培训人员要通过系统培训,掌握食品安全各个环节的法律知识,利用法律手段集中组织力量,把我县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管到位,从重从严从快打击不法企业和不法商贩,对那些故意制售有损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依法严惩不贷,务必除恶务尽。各生产经营企业法人、餐饮业业主代表要把食品安全作为自己的第一责任和终极目标,保证各个环节管理到位,绝不可发生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否则,到时刑拘、判刑,甚至掉脑袋,谁也帮不了你。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