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半年总结(优质19篇)

时间:2023-12-04 11:37:06 作者:JQ文豪

半年总结是对自己付出的努力和成果的一种回顾,也是对自己下半年发展方向的规划和布局。半年总结是对过去半年的工作和学习进行概括和总结的一种方式,它可以促使我们思考,我想我们需要写一份总结了吧。写一篇较为完美的半年总结需要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半年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司法行政系统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厅目标考核和市直目标考核的要求,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实现公平正义,服务人民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我市小康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开局之年,做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启动工作至关重要。为使规划更加贴近我市实际,由局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全市各县、特区、区进行调研,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论证,形成“五五”普法规划初稿,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目前,已将修订后的“五五”普法规划送市委、市政府,待审定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在制定“五五”普法规划的同时,上半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为龙头,以行政执法人员为关键的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中心组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逐步增强。二是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德育为首任,以法制为保障”的办学方针,切实把法制教育作为教学的重要内容,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市法治办与综治、公安、教育、团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法律进学校”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星级法制学校的创建工作,加强了对学校法制教育的指导力度,推进了依法治校(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进“法律进乡村”工作。结合全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际,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法律进乡村”工作的实施意见》,用以指导农村普法工作。针对农村法律服务工作点多、面广、线长,农民学法难以集中的实际,市局于3月13日举办了全市首期“三农”法律咨询服务培训班,对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联系的16个重点村的村支两委负责人、所在地司法助理员进行了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农村法律咨询服务能力。市、县两级“三农”法律服务团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多次组队到有关乡镇、村,以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为载体,全方位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有力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进程。在“法律进乡村”工作中,做到了七个结合:即与“三下乡”活动相结合、与扶贫工作相结合、与教育工作相结合、与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相结合、与信访工作相结合、与创建平安六盘水相结合、与农民脱贫致富相结合,通过七个结合,将普法教育渗透到“三农”工作的各个层面。四是结合创建平安六盘水、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加强“法律进社区”工作。与平安创建办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律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步骤和保障措施,将市中心城区49个社区的工作任务分解到41个市直单位,将“法律进社区”工作与各单位及所派人员的年终考核直接挂钩进行考评。五是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上半年以来全市开展的“3·8”妇女维权周、公民道德宣传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三下乡”等活动中,市县两级司法局积极组织有关科室人员,采取设点宣传咨询,散发宣传资料,进村入户宣讲法律,上法制课,举办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与广大公民生产、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据统计,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出动宣传车56台次,办宣传栏86期,张贴标语486幅,散发资料86500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4600余人次。

(二)戒毒劳教工作。

员的科学化、规范化、人本化管理,加强劳教学员入、出所教育,“三课”教育,采取所内、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帮教措施,使难危人员教育转化率达100。四是高度重视生活卫生工作。积极开展生活卫生工作达标活动,保证劳教人员按标准吃足、吃熟、吃得卫生。搞好所内小卖部物资采购供应工作,严把进货关、质量关和价格关。广泛开展对流行性传染病、性病、爱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制定《六盘水戒毒劳教所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预案》,杜绝疾病传播,清除病源隐患。五是积极做好劳教所改扩建工作。完成了劳教所改扩建一、二期工程的设计和概算,并获市发改委审批,现市财政预算已下达,工程进入招投标阶段。

(三)基层基础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建设的意见》,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工夫,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不断探索整合基层资源,发挥整体优势,服务中心工作的新路子。一是继续加强基层司法所组织建设。按照基层司法所的九项职能,进一步完善了履行职能的配套规章制度,加强人员培训,鼓励参加各种形式的函授教育,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努力解决司法所编制和待遇问题,目前,司法所编制问题已列入全市加强行政能力建设任务分解表,成了市政府要解决的问题之一。二是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在完成18个司法所建设的基础上,今年争取到46个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目前,各县区司法局正在协商有关乡镇,做好选址和土地划拨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市、县两级配套资金,以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三是继续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各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平等协商、互凉互让、效率高、成本低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完善以乡镇、街道调委会为主体,以村(居)委调委会为纽带、以调解小组人员为基础的人民调解网络,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畅通、左右协调、依托群众、多方参与”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格局。同时,加强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调解纠纷的质量,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元至五月,全市共排查民间纠纷2323件,调解成功2230件,调解成功率为95。防止纠纷激化事件19件,制止群体性事件19件、劝阻群众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向基层党委政府提出建议12条,被采纳10条。四是继续抓好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了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摸底排查和帮教工作。元至五月共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698份(698人),各级帮教组织对其中的673人进行了帮教,帮教率达96。为探索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管理工作,4月份,由局领导带队,有关科室人员配合,深入四个县区,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形成调研文章一篇,为今后我市推行社区矫正和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提供了决策参考。为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就业难的问题,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实施意见》,经提请市领导批准,于5月22日召开了全市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了《实施意见》,待最后审定通过后在全市组织实施。为探索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实体,市局正与钟山区华实塑化有限公司协商联合开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示范企业。目前,已获市政府批准,有关事宜正在运作之中。

紧紧围绕全市“十一五”规划的启动实施,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一是加强了对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水平。在对律师的培训中,在往年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培训的基础上,邀请市政府领导和省律协副会长讲解了我市经济发展情况分析、国有企业改制及资产重组等内容,增强了全市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对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进行了2次专题培训,提高了法律援助人员的综合素质。首次对全市14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增强了为“三农”工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了公证岗位训练活动,提高了办证质量。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工作,全市法律服务队伍执业活动进一步规范,社会公信力逐步增强。二是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全面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以开展“三农”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为契机,市县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加大了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四个县区司法局组织专门队伍,深入到各乡镇办,将大量宣传资料发放到群众手中,并现场开展咨询,积极受理法律援助案件,深受群众欢迎。活动中,市法援中心制作了《外出务工人员及家庭维权法律知识手册》,发放到外出务工人群以及农村独身子女户、二女结扎户手中;将《法律援助受援证》发放到市中心城区低保户。半年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4件,其中刑事案件203件,民事案件51件,解答法律咨询529人次。三是认真开展法规仲裁工作,探索司法鉴定工作。积极推行《六盘水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上半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无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案件。四是积极拓展法律服务业务。全市律师共办理刑事诉讼案件103件、民事案件236件、行政案件10件、非诉讼案件5件、担任法律顾问34家;全市公证员共办理国内民事公证479件、国内经济公证138件、涉外公证48件、涉港、澳、台公证8件;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共代理民事案件123件,解答法律咨询200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29件。

(五)队伍建设。

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动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坚持每周两次的学习制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改进学习方式,增强学习效果,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创建“三满意”、“双拥共建”、“双争”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活动中,始终坚持步骤不能少,环节不能减、标准不能降的原则,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了阶段性教育活动任务,广大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需要,从新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使之更加贴近实际,更具有可操作性。通过对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较好地解决了机关纪律松弛、作风散漫、工作不思进取、墨守成规、敷衍塞责等问题,使广大干部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做到执法为民,服务于民。三是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党纪条规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壮大党员队伍;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增强广大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发挥党员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四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在积极开展行业培训的同时,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的安排,派出一名领导干部到市委党校学习,9名干部参加公务员通用能力培训,协调劳教所公务员参加通用能力培训工作。通过加强培训,司法行政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提高。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深入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加强执法执纪检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六是抓好党建扶贫工作。健全党建扶贫工作组织,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帮扶措施,坚持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盘县老厂镇小坝田小学捐赠校服300套,为小坝田村党支部党员购买笔记本、笔和党建学习资料,积极指导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推进了新农村建设步伐。

此外,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开展了创建“平安六盘水”、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禁毒、计生、信访、政务公开等项工作,按时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目前,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行政部门现有的人员编制、工作条件、业务经费和体制、机制性障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突出表现为安置帮教的管理体制不顺,司法所1人编制的问题影响了职能作用发挥,国办律师事务所改制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经费紧张等问题制约了工作开展等等。二是法律服务队伍量少质弱,法律服务的拓展和规范面临挑战。表现为高素质法律人才匮乏,律师事务所规模小,人才外流严重,专业化水平低,抗风险能力弱,非诉讼业务拓展举步维艰。三是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不平衡,县区之间、乡镇之间的工作差距较大,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整体推进。四是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素质参差不齐,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道远。五是信息工作不畅通,反馈不及时,质量不高,指导性不强,难以适应工作需要。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结合本市实际,在下半年的工作中,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考核任务,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一是抓好“五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工作,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工作任务,抓重点、攻难点、树典型,研究探索“五五”普法新的工作载体和平台,打牢工作基础。二是加强戒毒劳教工作,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克服松劲麻痹思想,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认真落实维护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场所安全稳定。继续探索实践劳教办特色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制度创新,努力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抓好劳教所改扩建工程,精心安排部署,及早开工建设,严把工程质量。五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及时将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消化处理在基层,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抓好司法所国债项目的建设工作,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协调好土地划拨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解决司法所编制和人员待遇问题。加大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综合素质,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四是坚持“大服务”思想,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指导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围绕困难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积极研究探索非诉讼领域的新路子。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积极开展“双争”实践活动,加强教育培训力度,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六是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调研和指导力度,拓展工作领域,畅通信息渠道,提高信息反馈能力,注重把好信息质量关,更好地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服务。

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全县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在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础上,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化解。至5月底,全县各级各类民调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4次,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885起,调处化解884起,累计调成率99.89%,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班7期1170人次,建立人民调解员普法微信群87个,打造了人民调解员信息化普法平台。

(二)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司法局《关于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与各行业调委会设立部门、单位间的协调联系和沟通,对全县10个专业调委会就专业调委会阵地设施建设情况、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情况、人民调解员聘任、第三方专家库建立情况、调解程序的规范运行和调解文书的制作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各专业调委会结合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特点和规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保障机制,强化工作协调配合,按照基础设施建设“八有”、“七上墙”、“五薄”、“三册”的标准健全完善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制作统一调解文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了专业调委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至目前,全县10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共化解矛盾纠纷42件,化解成功42件,化解率100%,在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帮扶弱势群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精神,不断加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度。实现了基层司法所机构单设,编制单列,职能强化,管理规范,人员充实,保障有力的建设目标。7个基层司法所全部实现了规范化标准建设,调整充实了40名干部参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助理员岗位津贴全部落实到位。制定并下发了《2020年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计划》,指导各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按照责任清单分工,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加强内部管理、行为规范和工作目标考核。

(四)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增强纠纷化解实效。进一步深化“三调联动”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委托调解、公调对接等联调联动,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化解矛盾纠纷177件,化解率100%。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193件,达到书面协议总数的55.62%;落实三调联动机制办案79件,占案件总数的8.93%;调解中心调解复杂疑难案件126件,占调解总数的14.24%;履行协议874件,协议履行率98.76%。

司法行政系统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目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上半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在上。

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经济强市这个中心,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为目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抓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营造普法和依法治理良好氛围。是“五五”普法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依据市“五五”普法规划制定下发了《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为进一步推动“五五”普法目标的实现和任务的完成,营造普法和依法治理良好氛围,抓住“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这个契机,召开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会议,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安排部署“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和迎检工作。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对照“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指标,认真组织自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总结经验和成绩,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抽调人员组成4个督查组,根据“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考核指标对部分乡镇(街道)、部分市直单位进行中期检查验收。同时,根据市督导检查指标,组织人员精心准备、选好抽查点,准备好文字材料、台帐,迎接上级检查。通过“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和迎检准备,掀起了普法和依法治理新高潮。

2、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为载体,促进“法律六进”活动全面、深入、务实发展。组织人员深入到等地开展以“关注民生,服务大众”为主题活动的法律宣传咨询活动,发放《物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证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材料1500余份,法律书籍160本,接待群众法律咨询96人次,深受群众的好评。同时派员组织人员到开展迎奥运法律咨询活动,为前来咨询的群众进行耐心细致的解答,向群众宣传政策法规。现场为村民赠书、发放法制宣传资料,深受村民欢迎。据统计,活动当天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85人,发放宣传资料1500多份,赠送《农民身边的法律顾问》、《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书籍300多本。

3、有效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通过建立健全“户代表制度”,全面完善村、居自治和村、居公开各项制度,推进村级事务民主管理,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农村发展。在省、市命名我市首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基础上,今年等14个村又被市司法局、民政局联合命名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按照规范化小区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提升我市社区建设和依法管理的水平。继续抓好3个“民主法治社区”试点社区,取得一定成效,并向全市推广,现创建工作现已全面推开,力争在“五五”普法结束时,全市有60%的社区跨入“民主法治社区”行列。

二、抓机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安定。

1、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努力克服司法所工作任务重、人员不足的困难,以各乡(镇)、街道综治服务中心力量为依托,把普法宣传、矛盾纠纷排查、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148”法律咨询等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溶入综治服务中心工作之中,借势借力,形成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整体合力,促使司法所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抓好全市第二批()“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下发实施方案,确定当地参加第二批“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为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做好扎实的基础工作。

撤诉)96件,调解结案率为55.2%。防止民转刑事件2件,涉及4人;防止非正常死亡事件1件,涉及2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147人;制止群众性械斗1件27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25.8万元。上半年,共排查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02件,调处率为100%,调处成功293件,调处成功率为97%。防止民转刑事件3件,涉及3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1件460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

3、安置帮教,增进和谐。进一步落实安置帮教各项工作措施,为摸清底子,从1月至5月,在全市开展了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清理专项活动。排查清理统计数据显示,全市-内刑满释放人员759人,-内解除劳教人员61人;原单位安置93人,落实责任田629人,社会救济11人,从事个体经营95人,其它方式安置350人,被帮教释解6667人,重新犯罪2人,重新劳教1人,脱管漏管(未衔接)92人,有犯罪倾向的8人。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生活上关心,政治上帮助教育,精神上鼓励,并力所能及地为他们解决一些生产、生活上的困难,让他们真切地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善意和温暖,使许多回归人员消除了抵触情绪和失落感、自卑感,重新树立起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安居乐业。

三、抓职能,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1、延伸律师公证服务。充分发挥律师在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利益和发挥公证工作的预防性功能和服务功能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认真做好法律服务“三进”工作。3家律师事务所挂点10个社区,与所挂点的社区签订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协议,设立律师法律服务热线电话,在社区显著位置设立标示牌,并为挂点社区每半年开展一次义务法律咨询。市公证处挂点1个社区,与社区签订服务协议,开展公证法宣传及公证业务咨询活动。二是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延伸服务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有力的法律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制定了律师考评制度,对律师的工作业绩、公益业绩、思想、政治业务学习和执业纪律、执业道德等内容进行考评,凡有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之一的律师评定为不称职律师;加强对违纪违法律师的调查处理。律师何某因违反规定,我局及时派员调查并上报市司法局做出给予停止执业9个月的行政处罚,并在各律师所就何某被行政处罚一事开展警示教育。四是律师公证业务稳步发展。在新《律师法》实施和《公证法》实施二周年之际,采取召开座谈会、上街开展法律咨询等形式,加强对《公证法》、新《律师法》的宣传。上半年全市律师所共担任法律顾问44家,承办各类案件277件,代写法律文书32份、解答法律咨询1696人次;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461件,解答咨询115人次,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2万元。

2、拓展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保障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和审批程序,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民工、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计生困难户等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把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爱护落到了实处。上半年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6件,受援人数39人,解答法律咨询296人次,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8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68万元。“148”法律服务在认真兑现“有问必答、有纠必解、有诉必帮、有困必助”服务承诺的同时,积极参与信访,防范化解社会矛盾。上半年,全市“148”法律服务接受群众电话咨询534人次,接待来访群众744人次,移送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组织受托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57件,提供上门服务243件,提供非诉讼法律援助20件,调解各类纠纷245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95件,向党政领导提供信息135条,为咨询求助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77.5万元。多次得到省“148”协调指挥中心的表扬和肯定。

3、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在加强业务指导的基础上,把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检注册关,积极组织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市和省上开展的一年一度的基层法律服务年检注册。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所面向乡村、社区、群众,以服务“三农”为重点,及时、主动、热情地开展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各基层法律服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37家,代理民事案件57件,调解民间纠纷241件,代写法律文书124份,解答法律咨询992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2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和促进了乡(镇、街道)经济建设发展。

四、抓基础,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1、进一步推进效能建设。加强了机关效能建设和行风政风建设,严肃考勤纪律,严格考核考评,坚决纠正遇事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服务不尽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努力提高行政效能。从加强组织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出发,进一步建立完善了内部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签到、签退、抽查制度,并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凡上班迟到、早退、中途溜号者,予以批评,责令立即改正。

2、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树形象”活动)。认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和省委八届三次会议文件精神,学习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及上级相关会议精神,并展开讨论。同时,举办全市司法助理员培训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根据安排,现“全员学习,提高认识阶段”的任务基本完成,已转入“深入查摆,整改问题阶段”。在前一阶段活动中,召开动员会、集中学习会、专题报告会、专题宣讲会等各类会议5场次,提出学习讨论题或学习专题3个,干部职工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15篇,出简报、专栏等3期。

3、切实推进党建、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制定《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继续加强干部队伍的纪律作风、廉政勤政教育,加大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第九届市级文明单位和“平安单位”创建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建设。积极参与文明单位共建带创文明村(居)、互联互动活动,支持下沙镇分站村9000元;开展为“地震灾区献爱心”活动,干部职工捐款11000元;为“爱心超市”捐赠各类书刊380多本。加强平常安全检查,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的安全检查,认真开展防火、防盗、防事故、防机要与信息网络失泄密等安全防范教育、检查活动,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把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4、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局机关办公室进行了装修,办公桌椅全部更换;为148指挥中心、公律管股各配备了1台电脑,使局机关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完善司法所的装备条件。按照规范司法所创建标准,上半年又为司法所配备了5辆警用摩托车,6台电脑,进一步改善了司法所的办公条件,提高了基层司法所的工作效率。司法助理员收编管理工作正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推动“法律六进”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以“法律进机关”为“龙头”,以“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为基础,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法制宣传重点,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2、切实推进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活动的标准要求,精心培育和树立一批“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先进典型,推动面上工作开展。在创建过程中,突出法治实践,使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有机结合在一起。

3、加强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建设和专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认真组织“五五”普法规划中期督导检查工作,促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加强规范化建设,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

1、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继续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特别是要做好奥运会期间和国庆、春节期间的,确保奥运会顺利召开和国庆、春节的祥和安定,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

2、继续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认真开展安置帮教,尤其是做好重点安置帮教对象的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3、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队伍建设方面,通过自学和参加培训,使司法所岗位练兵活动取得实效,不断提高司法所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制度建设方面,进一步完善“五薄二册”,并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办事规程,从制度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在业务工作方面,全面开展司法所各项业务,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4、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继续积极开展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和受益面,积极探索新办法、新措施,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以满足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认真落实省厅、市司法局工作要求,继续加强“148”工作,认真开展“三比”活动,兑现四必承诺,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1、抓好各项活动的开展。继续抓好“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把各项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

2、加强司法所管理。全面完成司法所收编管理工作任务,配齐配强司法所长,力争司法所长配备副科级有突破。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创建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夯实基层工作基础。

3、加强干部队伍政治思想教育。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干部建设,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业务、纪律、作风和党的建设得到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干部更加廉洁、高效、务实,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显著提高。

年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2020年下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平安临泽、法治临泽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进全社会普法依法治理。全面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健全完善普法教育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重点人员普法教育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支持、政府全面组织实施,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全面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梳理和总结前期工作的成效和经验,查找工作差距,打造工作亮点,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继续实施“一月一法一考”学法活动,促进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扎实开展;加强新媒体普法应用和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纵深发展。

(二)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载体,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拓宽调解服务领域范围,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控工作,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认真贯彻落实刑满释放人员衔接、接领制度,落实帮教责任,强化帮教措施,确保无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积极开展服刑人员远程会见工作,为服刑人员和家属见面提供近距离的信息平台服务。

(三)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具体任务。指导建设镇(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工作室),将法律服务站(工作室)建设与“一村一顾问”工作相结合,加强律师和服务服务工作者的管理,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

(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清正廉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着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党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着力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纪律建设,提高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遵守党纪法规的自觉性,推动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乡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结]乡镇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

根据市司法局的工作部署,结合××*乡的工作实际,在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我们以创新务实的工作姿态,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执文书文秘网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念和服务观念,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在提高工作水平,提升干部形象上有新发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现将2008年上半年全乡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司法所建设。

今年是司法所收编的第一年,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好司法所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之一,司法所现有编制2人。

为了逐步实现司法所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制定了下列规章制度:1、司法所工作职责。2、司法所应遵守的原则和工作要求。3、司法所工作制度。4、两劳安置帮教管理规定。5、例会制度。6、司法所长的工作职责。7、档案管理工作制度。8、人民调解工作管理办法。

上述规章制度均已悬挂上墙,起到了提高司法所的知名度,宣传了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树立司法所形象的重要作用。

二、人民调解工作。

半年来,乡司法所建立健全了包含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11个调委会,人员进行调整充实。经调整后,1个乡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10人,10个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员30人。在4月20日,我们利用乡政府工作会议之机,召集组织了全乡10个基层调委会共30名调解成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乡人民调解员提升了自身素质,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半年来,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巩固去年的成绩后,多次深入各村、组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件,其中:土地纠纷3件,调成3件;婚姻纠纷6件,调成6件;邻里纠纷4件,调成4件;其他纠纷3件,调成3件,调处成功率100。

三、两劳安置帮教工作。

抓好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是保证,制度是规范。在组织健全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并悬挂上墙。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有:(1)两劳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规定(2)衔接制度(3)重点帮教制度(4)例会制度(5)汇报制度(6)档案制度。

两劳安置帮教工作是维护地区稳定,维护社会治安,防止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给社会重新造成危害的重要日常工作。目前全乡范围内共有刑释解教人员8名,其中:凤鸣村3名,李维村文书文秘网2名,前刘村2名,盐锅村1名。在各村帮教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对每一个帮教对象成立了帮教小组,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想尽一切办法帮他们解决这样那样的困难,经过各个帮教小组耐心细致的工作,很好的完成了帮教工作任务,为维护我乡的稳定和创建“平安乡”做出了重大贡献。目前,我乡8名安置帮教对象(含新回归1名)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今年我乡共解除了3名安置帮教人员。

四、普法和法宣工作。

普法和法宣工作是司法所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动协调乡政府各职能部门,做好经常性和阶段性普法和法宣工作是我们的责任。

今年我们配合计生办、民政办、综治办、土地建设办宣传各项法律四次,宣传的法律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土地法》、《婚姻法》、《交通法规》等。宣传的主要形式有:张贴法宣标语、出动宣传广播车、悬挂横幅、下发法宣材料、制作法宣板报等。据不完全统计,接受宣传的人数在5000人以上。

上半年,我们对在校学生进行了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讲活动3次,受教育师生达600余人次,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一件经常性的日常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使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利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五、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是思想仍比较保守。造成司法所工作开展与我市先进乡镇司法所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仍待进一步解放思想。

二是资金匮乏。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需要资金支持,现在普法、法律援助等工作的开展急需资金支持。

三是办公环境仍待优化。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半年来有一定改观,但距离工作要求仍存在差距,仍待优化。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进一步加强学习,在学习的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大胆创新,在灵活多样地开展好工作上下功夫,把我所的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

司法行政上半年工作总结参考范文

201x年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各项目标任务,立足本职,积极进取,履职尽责,不断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建设平安开江、幸福开江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201x年上半年司法行政。

如下:

(一)夯实基础、注重实效,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强抓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目前,全县开办电视普法栏目1个;开设机关门户网站普法专栏1个;建成村(社区)法制宣传专栏122个;设立公共场所固定法制宣传栏7个,户外法制宣传电视墙3处;建成法制公园1个、法制广场3处、法制长廊1个,高速公路大型户外广告牌2处;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个、警示教育基地1个。

2.狠抓法制宣传队伍建设。目前,全县组建了1个师资力量31人的普法讲师团;建成了1个法律人才库,现有成员46名;培养"法律明白人"1486人;成立了22支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小分队,现有成员98名;招募法制宣传志愿者265人;聘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109人。

3.主抓法制宣传活动开展。目前,全县共开展法制讲座69场次,开展法制宣传80场次;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小分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04场;分片组织村(社区)两委干部、"法律明白人"集中学法8场次,参学人员640余人;组织村(社区)居民旁听调解案件27次;签订各类法律顾问871家;为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律体检40家;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60余次。

(二)求真务实,突出重点,不断深化"法律七进"活动。

1.坚持领导带头,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建立完善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和乡镇(部门)"中心组"学法制度以及公务员学法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档案管理制度;深入推进拟提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资格考试制度;完善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重点加强对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

2.坚持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大力推进了学校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化建设;加大了依法治校工作力度,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县法制讲师团分两期对全县54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进行专门业务强化培训;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20所学校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法制讲座,受教育师生达1万余人次。

3.坚持普治并重,积极开展"法律进乡村"。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院坝法制宣讲"、创建"民主法制示范村"等专项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发放法律书籍3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开展社区、农村院坝法制宣讲20次,举办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律骨干专题培训班6期,参加培训人数达720人次。

4.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开展"法律进社区"。普遍做到了"六个一":在社区设置一个法制宣传栏(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每季度上一堂法制课;建立一支专兼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5.坚持围绕重点,积极开展"法律进寺庙"。我局利用金山寺改建为契机,联系县民宗局将寺庙法制宣传阵地纳入了改建规划中,拟在金山寺建立20块固定法制宣传栏。同时深入金山寺、城区教堂大力宣讲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3次,受教育僧侣达66人次,受教教群众达300人次。

6.坚持逐步推进,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今年以来,我局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到普安工业园区举办企业法律知识专题讲座3次;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40家企业进行了法律体检。

7.坚持合力共建,积极开展"法律进单位"。我局分别在开江火车站、客运站、宝石水库码头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宣传刊物等媒体,通过打造公益法律宣传广告、张贴宣传标语、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和广大职工宣传与其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发挥调委会核心职能作用。

人民调解把大量的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止和减少因民间纠纷而引起的自杀、民转刑、群体性械斗、群体性上访等重大恶性案件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上半年,全县共调解民间纠纷1717件,调解成功1695件,成功率98.7%。

(二)狠抓人民调解体系建设,努力夯实人民调解基础工程。

一是机构网络化。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调解小组建设力度,增配人民调解员,每个村民小组有1名以上人民调解员,充实人民调解员专家库;进一步加强纠纷易发、多发、频发领域调委会建设,推进行业调委会的建立,增强人民调解的社会覆盖率。二是工作制度化。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三大机制",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建立定期排查、集中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的矛盾纠纷预警制度;坚持"整合手段、优势互补",创新多元化调解机制;完善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机制,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三是管理规范化。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制定对司法所和调委会的目标管理措施和量化考核标准。

(三)狠抓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增强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

半年来,我局每月定期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学习人民调解法、调解技巧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相关部门协调,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党校村(社区)干部培训和科级干部法制培训内容,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调解工作技能,努力培养调解能手,着力打造名牌调解员。我局还通过举办"人民调解员巡回培训班",与纪委、民政等相关部门联合办班,各乡镇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了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典型引路的教学方式,将律师、调研、调解人员交流学习列为重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培训15场次,半年共培训人员调解员1256次,培训率达60%,有力提高了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一是主抓阵地建设,构筑法律援助桥头堡。在全县各乡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司法助理员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兼职法律援助工作;依托村支两委及村法律顾问,逐步推进建设村(社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点,目前,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共有人员43名,村、社法律援助联络员220余名。为每个站点配备了1-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配置了完善的办公设备;均建立了业务台帐;均公开了法律援助站(点)工作人员及援助阵容信息,公开了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办事流程等。

二是细抓信息平台运用,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建设。目前全县所有乡镇司法所和7个法律服务所、4家律师事务所开通了网上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平台,60名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学会了系统平台的操作应用;强化业务培训,定期不定期组织全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司法助理员进行操作系统专题培训;加强系统日常维护管理,各站点落实了专人对网络平台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了网络平台正常运行。

三是狠抓宣传报道,营造法律援助良好社会氛围。1.充分发挥媒体优势,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通过电视台、手机短信平台、微博及"12348"法律援助热线大力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针对少数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县局专门为有法律需求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制发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2.借助每月一周集中法制宣传周活动,将法律援助宣传与日常工作、"法律七进"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提升法律援助宣传实效。

201x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目标:法律援助案件目标任务数220件;法律援助各类咨询(代书)目标任务数2040人次;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目标任务2个。

完成情况:上半年,我县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件,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0%;受理各类来访、咨询(包括代书)人次1020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50%;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工作站目标任务数2个,完成任务目标的100%,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共为受援人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35万余元,实现了全年工作时间过半目标任务完成过半的目标。

半年来我县社区矫正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特别是《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施行以来,进一步规范矫治监管制度,切实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至20xx年6月底,全县累计接收各类矫正人员423人,累计解除矫正人员227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196人,其中缓刑129人(宣告禁止令1人),假释27人,暂予监外执行8人,管制32人。通过信息平台进行。

思想汇报。

502人次,发布公益劳动公告42次,警示教育通知2次,越界警告50人次,人机分离警告6人次,信息互动142人次。开展社会调查评估38件,28件28人被评估为适宜纳入社区矫正,10件10人被评估为不适宜纳入社区矫正,36例评估建议被人民法院予以采纳,采信率达94.7%,做出的评估意见深受委托单位好评。

一是将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综治工作的考核内容;二是为每位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帮教方案,帮教小组、相关村(社区)和家庭均签订协作帮教责任书,形成常态性沟通,建立信息库;三是根据每个帮教对象的不同情况,制定帮教个案,及时落实帮教措施;四是重视全社会对刑释人员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通过宣传教育,转变社会各界对刑释人员的看法,同时树立归正人员干事业的信心。

各司法所为每位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帮教方案,逐人建档造册,及时走访、及时签订了帮教责任书,半年来我局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42人,帮教率达到100%,安置率达到100%,无重新犯罪。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局主动扩大学习教育范围,全面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以实为先,动员到位、学习到位。

我局及时成立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制定了。

活动方案。

并于201x年2月26日召开了司法行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采取集中学习为主、个人自学为辅、专题讨论为补充的方式扎实开展理论学习及"六项专题教育"、"八项专题讨论"等活动举办了司法行政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知识考试。目前我局共组织集中学习9次、参学人员达468人次撰写。

心得体会。

280余篇、理论研讨文章40余篇;开展专题讨论9次,讨论交流发言54人次;举办演讲比赛1次,演讲稿30余篇;局领导上课辅导6次、上专题党课2次;观看红色影视作品6次。

(二)以实为效,确保听取意见到位。

一是向有关单位发放调查函,共发放调查函80份,收回58份,征集到意见63条。二是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听取对班子及成员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建议以及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共征集意见建议69条。三是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共组织召开了三次座谈会,征集意见建议27条。四是设立征集意见箱,共征集意见建议14条。五是服务现场听取意见,印发征求意见表,请前来办事的群众找问题、提意见,共填写征求意见表220份,收集意见建议42条。

(三)以实为治,确保立查立改到位。

修改完善了工作制度、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各项。

规章制度。

落到实处,根据万名干部帮扶群众、入户五四工作法等活动要求,进一步梳理了台账,明确了帮扶的内容、人员和时限。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六个问题,其余九个问题正结合中心工作的开展,狠抓整改落实。

我局切实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工作的紧密结合,使法制宣传更加贴近群众、法律服务惠及更多百姓。

1、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积极打造普法阵地,建成了中天小广场法制宣传长廊、金马山法制公园和宝塔坝村法制广场;二是充分发挥媒体优势,积极拓宽普法渠道;三是开展每月一周集中法制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2、深入开展走基层"四十四百"专项法律服务活动。截至目前,我局已开展了10场法制讲座,12场街头法制宣传,16次上门法律服务,24名法律援助受援者回访;与20个村(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对30家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法律体检;组织25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专题教育,对156名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了走访。

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范文

一年来,我镇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司法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党的十七届和十七大五、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促工作、保稳定‛的工作思路,以创建规范司法所为目标,强化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拓宽渠道,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现将2012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镇总面积198.9平方公里,其中耕地10.4万亩,人均耕地。

4.5亩;全镇总人口6049户、24732人,其中农业户口22910人。主要有维吾尔、汉、柯尔克孜、回等9个民族,其中维吾尔族占总人口的90%,汉族占总人口的4%,其他民族占总人口的6%。辖15个行政村、82个村民小组、2个社区。有19个站(所)、1所中学、1所中心小学。

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我们对新任用的人员一律组织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集中岗位培训。除了配强配足工作队伍外,我们还加强基础办公设施的投入,设立了专门的调解室和档案资料室,办公和业务用房建筑面积达245平方米(4间办公室,8间干部宿舍),办公室分别安装电话、桌椅、打印机、传真机,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实际问题,也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强化职能,完善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切实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树立司法形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整合司法所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臵帮教等各项职能,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司法所与信访、公安、法庭、综治等部门的联动化解矛盾新机制,整合力量,发挥优势,形成合力,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努力维护一方政治稳定。

《道路安全交通法》等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法律法规知识,保证了我镇人民调解队伍的工作水平。二是加强队伍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六中全会精神,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道德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突出矛盾联调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日益增多,并且越显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对社会稳定形成严重的威胁,仅仅依靠司法调解和人民法院诉讼渠道加以解决,已难以承受,不断探索新形势下解决社会矛盾的新办法和新措施,不断探索用改革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我们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的课题。为此,我们积极设计载体,建立健全多样化、多层次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借助综治工作中心这一工作平台,有效整合综治、司法、法庭、公安派出所、劳动保障等部门资源力量,围绕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多种手段,大力开展对重点单位、重点对象和重点人群的排查调处,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构筑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局,坚持每月定期开展和敏感时期加强排摸工作,努力把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切实增强预见性和前瞻性。对新农村建设中容易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前介入,定期排查,认真分析,积极有效地做好预防和调处工作。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做到既有效地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又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综治工作中心运行两年来,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些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今年1—8月份,全镇共排查出各类民事纠纷295起,已解决287起,解决率97%。

司法行政系统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关于评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1]263号)要求,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审的基础上,经省人社厅和省司法厅组织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荐南通市司法局、陈建国等单位和个人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现予以公示。如有不同意见,在12月9日前,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8号,邮编:210024,联系电话/传真:025-83591139。

先进集体。

市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基层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被省人社厅、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在全省系统排头兵考核中连续三年位居第一,被司法厅和市人民政府记二等功各一次;三年来,受到省市以上集体表彰28项,16次在省以上会议交流经验。

2、江苏省盐城监狱:该监狱监管秩序持续安全稳定,连续13年实现“四无”。民警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执法能力不断增强。2007年以来有274人次获得省厅、局以上表彰,9人荣立二等功,89人荣立三等功。监狱于2008年被司法部命名为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荣立集体二等功,2009年获得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2010年被评为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1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二等功。

3、江苏省太湖劳教所:该劳教所深入推进平安场所建设,连续13年实现“六无”目标。积极探索戒毒矫治新模式,不断提高教育矫治质量,所内改好率、难改人员转化率达到100%和90%以上。大力提升民警队伍综合素质,核心专业民警273名,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民警103名,中级以上职称56名。2008年获得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状”。2010年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集体。

案件和公益性法律援助事项。该中心以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真情服务群众。法律援助服务规模、窗口建设、经费保障、管理机制等方面均走在全国前列,多次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2009年至2010年办案数连续二年位居全国第一。2010年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2007--2009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先进工作者。

1、陈建国男,汉族,195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江阴市司法局局长。他创新了法律服务中心“一条龙”服务模式,被江阴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创新政府功能性服务项目和江苏政法创新奖;他推行农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调解组织建设星级化、专项矛盾纠纷调解行业化的“三化”经验,基层司法所实战能力大大增强。他坚持抓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司法所建设获得全国先进,江阴市司法局先后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先进集体、优秀司法局、勤廉示范单位并记集体二等功,他本人也被表彰为全国、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

平凡的业绩,近年来,她用自己的爱心、热心、恒心和真心长期照顾辖区4位孤寡老人,帮扶刑满人员126人,帮教社区矫正人员98人,参与矛盾调解697件,帮助困难家庭解决实际困难267起,长期照顾服刑人员的女儿,多次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去年被中国文明办评为“中国好人”。

3、张红星女,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泰兴市司法局滨江司法所所长。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22年,创新农民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形式,宣传效果明显;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所在镇多年无一例矛盾纠纷积案;对待矫正和帮教对象,以心换心,两类对象无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现象;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参与中心工作,有力保障地方经济建设。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第五届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卫士”、“江苏省十大杰出人民调解员”、记“个人二等功”等多项荣誉。

4、宋洪兴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江苏省江宁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在他的领导下,江宁监狱保持持续安全稳定,连续7年实现“四无”目标,关押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体制改革顺利完成,监狱顺利实现3个关押点向2个关押点的收缩。因成绩突出,该同志于2006年、2011年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2010年被评为全国监狱劳教工作先进个人,2011年被评为厅直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5、王志鸿女,汉族,1970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本。

科学历,法学硕士,现任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政治处副主任。该同志在监狱筹建初期的综合办、管教部、部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创建办、基层监区等工作岗位上均作出突出贡献,尤其是在监狱民警队伍建设工作上成绩显著,工作过的监区或部门在监狱工作考核中均名列前茅,工作业绩受到广泛认可和肯定。该同志2007年被评为江苏省三八红旗手、2009年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6、许科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江苏省龙潭监狱狱政管理科科长。该同志先后组织制定了10多项监管工作制度,先后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35个,落实对247名具有脱逃、行凶、自杀等现实危险罪犯的管控措施,成功预防罪犯企图自杀6起6人,侦破罪犯负有重大余罪案件1起,为确保监狱连续5年实现“四无”作出了突出贡献。该同志于2011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并被评为省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

者”。

劳动模范。

1、张林祥男,汉族,1963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为江苏省溧阳监狱轴承厂企业管理部技术员。该同志先后参与完成37项技术成果,其中:《小圆锥套圈毛坯塔形工艺》、《大锥角圆锥滚子轴承的优化设计及经济评价》获得司法部科学技术进步四等奖,《新型车工内夹弹簧夹具》获得国家专利,其论文在《轴承》杂志上发表。因成绩突出,该同志先后19次被省厅局和监狱评为先进生产者,2009年被评为江苏省机械工业技术能手,2011年被评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

2、陈扬女,汉族,1965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主任,二级律师。该同志一直以解决特定时期内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工作主线,化解了大量的劳动纠纷,为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贡献;同时也努力推动新型商事法律问题的合理解决,扩大律师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不仅化解了众多重大经济纠纷,更为政府和企业提供了诸多有价值的决策与系统性工作。此外,她还积极探索律师管理和培养体制上的革新,将公司化治理引入律所建设中,有针对性地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年轻律师,更通过强化律师所党支部建设,促进了全所律师对公益及民生事业的服务热情。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积极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

2、班子团结坚强,勤政廉洁,领导作用发挥好;队伍整体素质高,工作表现好;基础建设好,内部管理规范、科学。

3、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要业务工作指标居全省同行业领先位臵,为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突出贡献,受到普遍称赞。

4、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严格、公正、廉洁执法,5年来未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安全责任事故。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执法为民、执业为民,积极为党和人民工作,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

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钻研业务,扎实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群众,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长期保持先进,成绩突出,得到群众认可;或工作上有重大贡献,堪称司法行政系统学习楷模。

5、在司法行政系统工作5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5年考核称职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等次。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

以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活动契机,争取市政府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物业管理纠纷调处化解工作意见》,组建物业纠纷调解专家团,中心城区所属街道实现物业纠纷调委会全覆盖。制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意见》、指导县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案件承办部门与乡镇街道调委会调处衔接机制、物业纠纷分级调处机制、“三长一顾问”调处联动机制、“以新调新”工作机制。会同市公安局、吴兴区局进一步规范市、区两级交通事故纠纷调解机制。全市建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801个,其中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192个、同比增长34%。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达到全覆盖。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强基促稳”专项行动,共调处矛盾纠纷30050件、成功率98.2%,分别上升22.2%、0.3%,17个集体和个人分获全国、全省先进。

二、优化法律服务,保障发展和业务建设实现双赢。

围绕八大专项行动、三改一拆、四边三化等中心工作,组织400余名法律服务工作者重点服务保障项目攻坚、平台推进、企业培育、招商引资、农业提升和环境优化等工作,累计走访企业1524家,为246家企业提供“法律体检”,服务重点项目41个,涉及资金8.2亿元,参与化解“三改一拆”矛盾纠纷288件,提供法律意见建议128条。办理知识产权类公证72件,股权转让等融资类公证2507件,涉及金额22.97亿元,为15个重点拆改项目提供全程服务。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组织专项督查并列入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市、县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实现全覆盖,全市乡镇街道以上政府和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政府部门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列入全市社会管理重点项目建设三年行动纲要。以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典型,开展法律服务行业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推进律师事务所和司法所“所所结对”,搭建矛盾化解、法制宣传等五大合作平台。深化公证机构绩效工资改革,强化监管自律。稳步推进司法鉴定进驻县区法律服务中心,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办案数分别增长8%、0.4%、18.1%、9.2%。

三、培育法治意识,推动法治建设不断深入。

市两办出台《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意见》,完成沈家本纪念馆布展开馆,成功举办沈家本法律思想研讨会。精心打造长兴青少年法制教育实践中心、南浔法治景区等一批法治文化示范基地。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率为53.97%、50%,创建市级以上诚信守法企业17家。在主流媒体开设普法专栏8个,建立普法微博27个,拓展楼宇电视、城市大屏幕等普法新阵地,《德清老娘舅》、长兴《娘舅来了》、安吉《王义说法》等公益电视普法节目成为品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扎实开展,实施领导干部法治素质提升工程,邀请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为市委中心组作专题辅导,出台《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守则》和《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创办《领导干部学法参阅》,组织1065名县处级干部和3104名公务员完成学法用法考试。开展第二届学法用法“双十佳”评选,举办“中国梦?法治行”先进事迹报告会,市、县区领导干部浙江普法手机报实现全覆盖。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在全省率先出台《中小学校“法制四有”实施意见》,推动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流动人口法制教育,创建安吉县天子湖新居民法制学校等10所流动人口法制示范学校。精心部署“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由市领导分别带队对各县区和110个市直单位开展全面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汇报,“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得到省督导组充分肯定。

四、做实法律援助,保障群众法律诉求应援尽援。

深化法律援助网格化建设,全市已建各类援助站144个、联系点1183个,看守所法律援助站实现全覆盖。组建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出台加强妇女、老年人、青少年法律援助实施意见,不断巩固“半小时法律援助圈”。深化法律援助进基层活动,强化援助中心窗口管理,实现12348法律服务专线与政府阳光热线双轨运行,实行24小时接听,受到市纪委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开展知名律师法律援助行系列活动,组织民工欠薪维权等专项行动,受理讨薪案件4505件,讨回欠薪4019.6万元。认真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在全省率先出台《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细则》,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同财政制定完善法律援助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刑事援助办案补贴由每件1000元提高到2200元。实行援助案件质量跟踪管理,坚持每案回访,通过听庭、走访、座谈等形式,加强办案督查,提升援助质量。累计受理援助案件6507件、同比增长115.5%,挽回损失6821.5万元,受援6744人次,增长48.3%。12348专线受理来电来访17485人次,增长11.2%。市法律援助中心被推荐为全省妇女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五、严格监所管理,监管场所保持安全稳定。

扎实开展监所“教育质量年”活动,推进省级现代化文明监狱和“平安监所”创建。湖州监狱全面落实“5+1+1”教育矫治,完善“两规范一日流程”管理模式,提升了教育改造水平。指导市劳教所组建“日常管理、转型发展、扩容迁建”三个工作组,在全省劳教转型改革中率先增挂强制隔离戒毒所牌子,12月28日市劳教所顺利摘牌,实现平稳转型,整体扩容迁建工程顺利推进。截止12月,湖州监狱和市劳教所分别实现9年9个月和14年9个月安全无事故。

六、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

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社区矫正工作。建立矫正执法监督流程管控机制、案卷质量考评机制、重大执法活动审核机制以及评查制度,开展专项督查,查纠整改问题,提升执法质量。严格执行“日报告、日联系、日巡查、日查办”,做到“月见其人、周闻其声、日知其踪”,加强日常监管、教育矫治和安全稳控。落实专人开展网上巡查,对未请假外出、无故关机、人机分离等实施分级处遇,对违规人员作出警告处罚。德清县探索建立政府购买社工服务机制,长兴县在全省率先实现执法岗位执法记录仪配备全覆盖,并将社区矫正纳入县三色预警体系,安吉县完善社区矫正指导员制度,吴兴区开展指纹报到考核试点,南浔区审前调查案件采信率达100%。

七、落实安置帮教,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安居乐业。

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深化,先后制定《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实施细则》、《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意见》,与驻湖监所签订《监所教育改造与安置帮教工作一体化协议书》,联合市妇联组成“帮教服务团”,开展“姐妹牵手,共创新生”帮教活动,建有安置基地45个、各县区均达5个以上。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实率达98%,预释预解人员信息回执率100%。安置帮教做法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全市在册刑释解教人员名,帮教率99%,安置率97%。

八、完善行业监管,法律服务社会公信得到提升。

指导县区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党的组织、工作实现双覆盖,市律协党委及清溪、振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被授予市级“党建强、发展强”先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以“改进作风行风、严肃执业纪律、廉洁从业行为”为主题的正风肃纪警示教育活动,评选优秀律师,举行公职律师新律师执业宣誓仪式。完成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协、司法行政部门办公、管理、服务“三位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了律师管理工作信息化和诚信建设。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第一批24人通过省厅核准,第二批50名完成岗前培训。组织开展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集中整顿规范专项行动,注销清理了15名不符合执业条件人员。

九、加强基层基础,服务功能得到完善。

全市建有直属司法所71个,直属所覆盖率93.4%,工作人员331名,其中司法专项行政编制40名,司法所工作人员数、专编人员数分别比去年上升7.5%、31%。制定实施《直属司法所指导管理的意见》,开展全市优秀司法所长评选活动,继续推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37个司法所被评为三星级以上,占48.7%。市局直属分局运行机制、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直属工作成效得到显现。两级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得到拓展,服务内容进一步规范,便民措施进一步完善,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有序实施,司法行政虚拟专网全部联通,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得到提升。

十、提升队伍素养,履职能力切实增强。

以创先争优和“两看两比”活动为载体,以提升“五种能力”为目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扎实开展司法行政阳光建设系列工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规定》,推进廉政风险防控项目化管理。狠抓正风肃纪工作,先后制定《作风效能问责实施细则》、《机关公务活动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若干规定》等,扎实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树形象”集中教育。圆满完成局机关和湖州监狱、市劳教所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工作,群众满意率达100%。推荐市管副局级后备干部5名,局管后备干部6名,并分别落实上挂、下派、党校学习等措施,加快年轻干部培养。组织调研破难,局领导分别牵头完成7项攻坚克难和8项重点调研课题,其中《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健全助推科学发展长效机制》、《加强物业纠纷调处化解》等调研建议受到多名市领导批示肯定,成果得到转化。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

一是推进市民法制学校建设,打造工作亮点。继续推进法制学校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制学校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组织领导、讲师团管理、经费保障、督查考核等长效机制。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市民法制学校建设工作,3月23日专题研究决定今年按照每个村(社区)5千元的标准,为132个村(社区)安排市民法制学校建设经费66万元。今年我区所有法制学校均设置法制宣传栏,并及时更新内容。今年来,全区市(村)民法制学校累计上课421堂,听课群众20000多人次。二是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春节期间开展了返乡务工法制宣传活动。5月17日,我局在西湖路佳惠华盛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在您身边”综治宣传活动。活动现场采取现场答疑解惑、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标语横幅、图板展览等方式开展,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本次综治宣传活动新增了有奖知识问答环节,通过一问一答的方式,大家积极参与,踊跃答题,气氛热烈,在兑换奖品的同时,发送宣传资料。5月份我局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暨“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服务推进脱贫攻坚”专项活动。活动今年来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20余人次,发放各种宣传资料20000余份。10月份我局深入贫困村开展“八个一”对贫困村进行“法律脱贫”,以此为契机,“八个一”活动将在板桥乡的泥湾村、蔡锷乡的山东村、罗市镇的希夷村等其他省级贫困村开展,共赠送法律书籍500余本,为每个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开展一次法律风险体检,免费提供法律咨询90余人次。三是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按照省、市委法治办的文件要求,全区3389名国家工作人员登录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研究开发的如法网“湖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全部进行网上学法考法。我区国家工作人员比着学、赶着学,纷纷在单位工作群晒学习进度,分享学习经验,形成了人人学法、用法、宣法的浓厚氛围,参参考率100%,合格率100%。四是做好“七五”普法启动筹备工作。2016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我局将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总结“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七五”普法,制定全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扩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为区域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完善区、乡、村、组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按“五有”、“六统一”标准对全区98个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规范。做好各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和信息员摸底工作。二是坚持矛盾纠纷排查日常化。落实村(社区)每周一次、乡镇(街道)每半月一次、区级每月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制度,在“两会”、“清明”等重要时期、重点时段,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今年1-10月,共排查矛盾纠纷隐患610起,调处610起,化解成功595起,调解率达100%,成功率98%,其中防止民转刑6起,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同时,突出服务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抽调4人参与雪峰南路、桃花新城、云峰水泥、六岭公园等项目建设,为工程建设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三调联动”协调联动机制,完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台帐月报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上半年,通过三调联动成功调处纠纷65件,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大人民调解宣传力度。“矛盾纠纷能否有人调处”已纳入全省综治民调内容,为提高民调成绩,扩大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我局对外公布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及时张贴调解通报。同时,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调动村级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严格管控特殊人群。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9月7日,在社区矫正中心召开全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分析会,会议听取了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管控情况的汇报,并分析研究当前我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形势,部署了下半年社区矫正工作内容。同时,开展了社区矫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活动,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衔接责任,研究工作措施,健全协助制度,构建常态化共管机制,努力实现“无缝监管”。二是加大社区矫正培训力度。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召开了为其3天的岗位大练兵培训活动,省厅抽调干警胡秋良就社区矫正工作作了专业培训,并举行了社区矫正岗位大练兵业务考试,提升信息化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提高社区矫正工作实效。三是强化社区矫正日常管理。截止今年10月底,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386人,解除241人,在册管理人数145人,其中判处缓刑92人,管制26人,假释11人,监外执行16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295起,120人接受gps定位电子围墙管控,没有发生的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

四、法律援助服务民生。

一是持续提高法律援助影响力。建立全覆盖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将法律援助机构延伸到村(社区)。14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98个村级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已全面规范,招牌统一、制度上墙。建立区公共服务中心网络平台,通过如法网在运行,如法律援助案件的登录以及法律援助年度考核。建立覆盖全区、惠及群众的服务网络,提升法律服务质量。二是充分发挥法援便民窗口的作用。实行社会律师值班制,每天安排2名社会律师值班,2016年至今,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51件,结案数312件,便民接待处解答法律咨询案件1420件(来访咨询案件737件,来电咨询883件),为困难弱势群体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不定期对已结案件进行回访,为下阶段启动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努力提升法律援助公信力。加强法援工作的日常管理,严把审查受理关,督促承办人员规范执业,对办案过程全程跟踪,健全法律援助工作长效机制,层层签订法律援助工作目标责任状,将法律援助工作分解到各地,落实到人,案卷归档工作到位,已装订180余本。加大宣传力度,每月上报2篇典型案例到市中心,定时上报信息内容。发放宣传单2万余份。

一是加大队伍建设力度。我局积极向区委区政府的汇报,争取早日将12个司法所辅助人员配到基层司法所,确保每个司法所达到上级要求的2名人员,我局2016年省考招录3名公务员现已报到办理入职手续,为推动工作全面开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抓实事促落实。扎实开展“三联二访一帮”、“一站一校两活动”、“三进三争”活动,将法律服务进村(社区)细化为“六项工作进村(社区)”,即法制宣传进村(社区)、法律援助进村(社区)、三调联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进村(社区)、矫正帮教进村(社区)、戒毒指导进社区。我局落实《2016年全区综治重点工作》的要求,将我局综治重点工作责任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并制定《精细化管理和目标量化考核方案》,细化各股室和基层司法所工作考核内容,每月调度,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今年我局精准联系帮扶蔡锷乡罗市村38户,全体干部参与,分组落实到位。三是抓宣传促形象。通过“联创入户”、“干部大走访”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更新完善2016年的司法行政宣传资料,印发了10万份宣传资料。我局于9月积极组织安排全体干警深入九井湾社区和基层司法所人员开展“干部大走访”活动。9月27日,扎实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在九井湾社区文广新局会议室召开“民情恳谈会”,切实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继续开通介绍司法行政职能的电话彩铃,群发短信,提升司法行政干警形象,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四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根据市区的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我局迅速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出台了《学习宣传贯彻方案》,以及学习习近平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同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员民主评议,清查全局党员组织关系,并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四次讨论会。

司法行政个人总结

xx年以来,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和局党组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基层基础工作,为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化投资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了以下积极贡献。

一、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扎实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密切关注我镇在中心镇推进,利益格局深入调整和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坚持预防和调处并重,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三、扎扎实实做好帮教安置工作。

四、法律服务所业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五、积极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工作

司法行政个人总结

____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9.56%。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03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96.7%、帮教率达99.2%、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2.0%。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4.2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98.1%,基本满意率1.4%,不满意率0.5%,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实践依法治区。

(一)突出重点,克服难点,确保普法工作全面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制教育,提高决策水平。领导干部学法在强调自学为主的同时,继续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保证中心组学法每年二次以上。以《〈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学习与思考》作业本和《公务员学法作业本》为载体,强化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的主动性。邀请了华东zd大学的邹荣教授给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各镇乡(街道)、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了《行政许可法》专题讲座,帮助各级领导干部准确理解、正确把握、深刻领会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和区政府法制办联合对全区所有公务员作了为期三天的的《行政许可法》轮训,并进行了严格的考试。同时组织各镇乡(街道)、部门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抓好青少年普法教育,提高守法意识。在全区法制学校推进“一化四有”,即青少年学法课堂化、教育有计划、学习有教材、授课有老师、课时有保证,将法律课作为学生的选修课,增强了学生的学法兴趣。组织开展了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庭审、服刑人员以身说法等活动,将课堂教育和课外教育结合起来,积极创新教育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教育内容。每季度将《鄞州普法》报分发到全区中小学生手中,通过各中小学生开展“带法回家、送法下乡”活动。以公民普法为目标,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全区共开设了198家村民(居民)法制学校、33家职工法制学校、63家外来人员法制学校、64家青少年法制学校,开课385期,受教育人数达72185人次。与区妇联联合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加了在“东方法治网”上开展的“华东六省一市妇女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各职能部门还先后举行了《安全生产法》、《水法》、《税法》、《浙江省信访条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各类专业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三)学用结合,整体推进,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化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年初,对全区11家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9家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检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专项检查组对我区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组领导在听取了汇报并亲临五乡镇明伦村、钟公庙街道汪董村检查后,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我区的工作起步早、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在高桥镇芦港村村务提议制的基础上,我区又提出了“村务提议、干部承诺”制度,并在全区贯彻执行,进一步促进了村级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深化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民主法治社区”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以第五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为契机,选择了飞虹社区作为试点,推行民主选举,实行海选,通过建立和完善民主自治章程和居公约等自治性规章,推进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各镇乡(街道)还积极探索社区民主法治建设新路子,钟公庙街道剑桥社区通过与万里学院青年法学会结对形式,开展长期性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进一步推动社区民主法制化建设。积极开展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为保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各部门、行业对行政许可依据、项目、实施主体、收费进行集中清理,进一步提高了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企工作,在宁波东方压铸有限公司开展了试点工作,创建活动突出围绕“普法教育、厂务公开、制度完善”三大块内容开展,并取得了初步成效。还在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整治,学校法制教育校内外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提高社会教育改造质量。

(一)做好党委政府参谋,加强组织领导。自我区被确定为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地区后,多次向区委、区政府领导作了汇报,成立了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和办公室,并在区司法局增设了“社区矫正管理科”。镇乡(街道)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部分镇乡(街道)还积极改善司法所的硬件设施,配备专职人员。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和社区居民会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社区矫正工作二级三层次的组织网络。区政府还要求各镇乡(街道)建立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每年额度不低于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总数人均2000元),以保证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的经费需要。

(二)制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意见》、《宁波市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暂行规定》、《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宁波市鄞州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社区服刑人员须知》、《社区矫正工作指南》等管理制度,规范日常管理、档案和台帐工作。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专家咨询组,设立了5个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检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研究有关的法律问题,探讨提出立法意见,不断规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程序。

(三)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改造效果。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协调,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组织热身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离退休干部、老教师、老党员和优秀青年组建了一支318人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根据每个社区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工作生活与社会表现,制定了个案矫正方案,并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志愿者及亲属组成的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实行。各镇乡(街道)还因地制宜,确定敬老院、村居活动室、公园等场所作为社区服型人员公益劳动基地,组织符合劳动条件的人员参加每月2个工作日的公益劳动,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改造效果。目前,全区共有社区服刑人员349名,其中被判处管制的4名、缓刑的264名、保外就医的8名、假释的11名、被剥夺政治权利的62名。

四、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锐意开拓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律师队伍素质,切实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律师执业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以“三个教育”为载体,努力做到“三个规范”。并进一步规范了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了责任追究制和重大案情报告制度,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强了律师个人诚信档案建设,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了明显提高。至十月底,区属四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21家,参与刑事辩护249件,代理民事案件663件,代理经济案件166件,代理行政案件8件,参与非诉讼事务8件。

(二)公证工作。为应对公证工作的发展形势,及时制定了审批制度、财务制度及重大事故主任会议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保证公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因受到国家宏观调控等诸多因素影响,部分种类的公证业务数量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至十月底,区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282件,其中国内经济2899件,民事4058件,涉外1311件。

司法行政个人总结

二是突出普惠性,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提档升级。

三是突出实效性,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工作提档升级。

四是突出规范性,推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提档升级。

二、夯实基层基础,打造司法行政“三化”队伍。

一是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二是提升全系统队伍素质。

三、积极探索实践,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

一是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

二是明确发展思路,量化发展目标。

三是分步实施推进,工作成果初显。

四是锻炼社会组织,探索购买服务。

四、整合各方资源,推进信息化建设。

……。

2020年,常熟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创新发展理念,以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为有效载体,扎实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努力实现“四个全覆盖”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我市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市),成为全国唯一的普法先进“六连冠”城市;我市法治雕塑公园获评中国环境艺术最佳范例奖;市司法局被评为全省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江苏少平律师事务所获评江苏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并荣记二等功;市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全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获评全省法律援助十大好案例。

1—12月,全市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组织纠纷排查13109次,调处纠纷14219件,调处成功14217件,调处成功率为99.98%;共劝阻群体性上访68起614人次,防止矛盾纠纷激化26起。全市13家律师事务所共办理案件7360件,结案4805件,受聘担任法律顾问单位1167家,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方式为当事人追回欠款9.5亿元,避免经济损失8.7亿元;全市11家法律服务所共办理案件966件,结案782件,受聘担任法律顾问单位222家,为当事人追回欠款3273万元,避免经济损失4085万元;市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14920件。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指派各类案件1016件,接受来电来访咨询7810起。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为391人;在册刑满释放人员为18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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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台账公示内容以及群众和两委满意度考评机制。拓宽法律服务领域。积极引导法律服务行业创新发展,鼓励团队化专业化合作发展,积极拓展非诉法律业务,促进律师业务的转型升级。正大发展所签约同济(常熟)科技园,为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华元民信所推出人力资源法务平台,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少平所成立交通事故法律服务中心,正和正所阚国锋成立益群刑事辩护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律师社会服务的职能作用。打造法援惠民工程。完善援助中心内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案件办理各个环节,加大事前事中事后服务监管,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实行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制度,建立服务质量和办案补贴挂钩的惩戒制度,促进承办律师办案水平。以创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建立常熟理工学院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队,加大青少年维权力度。开辟绿色通道,建立了“一中心两翼十纵十横”的便民服务网络体系,老百姓足不出村(社区)就能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三是突出实效性,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工作提档升级。继续加强市、镇、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以完善调解组织内部管理制度和调解流程为重点,做到名称、印章、标识、文书等规范统一,开展镇(街道)、村(居)和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回头看活动,自查自纠。重点提升医疗、劳动、物业等专业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完善物业纠纷调委会的运行机制,联合市法院、市住建局、虞山镇召开物业纠纷调处工作会议,建立健全以人民调解为主,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物业纠纷立体调解方式,及时有效处理物业纠纷矛盾。以市医疗纠纷调委会搬迁为契机,加强市医疗纠纷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医疗纠纷月报和季报制度。1至12月,全市共成功调处医疗纠纷115件,涉赔金额516万元。召开市金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座谈会,银行业相关负责人提出了金融机构在债权维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金融债权纠纷调解方面的难点,并提出相关建议。1至12月,市金融纠纷调委会调处成功金融纠纷34件,涉及金额25823万元。继续深化公调对接工作,1至12月,全市公调(含交调)调解工作室共调处纠纷11876件,占纠纷总数的83.5%。继续推进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全市现有浙江、闽南、湖北、青田、江西和安徽6家异地商会调委会,15家本地商会调委会。截至12月,全市共建立各级各类调解组织758个,专兼职人民调解员2872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排查网络机制,基本形成了以市、镇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龙头,村(居)、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节点的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在此基础上,按照调解组织类别进行分类、分层次排查,做到不留盲点。坚持日常排查与重要节点、特殊时段及敏感时期的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在日常排查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物业等常见性纠纷的基础上,将拖欠农民工工资、房屋征收安置、医患纠纷以及尚未解决或解决不彻底导致群众反映强烈、易激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等问题列入排查重点,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特别是“法润江苏·2020春风行动”、“g20”峰会等重要节点和专项行动期间,严格执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重大纠纷即时即报。建立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形成周研判、月分析、季报告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有效地控制了矛盾纠纷的激化和事态的扩大。此外,通过有奖问答、评优奖先、巡回现场咨询等形式,组织开展对《人民调解法》和《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的集中宣传活动。

四是突出规范性,推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工作提档升级。实施“双严”活动,提高矫正质量。组织各司法所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研判,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制定教育计划,开展警示教育。运用信息手段,加强矫正监管。我市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成功率从年初70%提高到92%左右,对防止我市社区服刑人员私自外出和脱漏管起到了重要作用。加强对公安机关推送省社区矫正系统和苏州政法信息平台信息的分析研判力度,要求司法所核实上报情况,并及时予以惩处。增加装备投入,提升矫正效能。投入6万多元为乡镇司法所和矫正中心配备执法电瓶车,为所有工作人员配备法务通手机。加强分析研判,提高矫正水平。目前累计下发书面警告42人次,使用电子腕带12人次。完成刑事案件审前调查381件,假释评估22件,迁居调查56件,暂予监外执行评估调查2件。利用社会力量,加大帮扶力度。加强部门对接联动工作机制,实施季度综合评议试点工作,与民盟常熟市委合作,在矫正中心和各盟员企业建立“黄丝带”基地,指导各盟员组织参与“两类人员”帮教、救助工作。利用“互联网+”等形式加强宣传,提高影响力。开展对2015年回归刑满释放人员排查活动,最大限度实现对刑满释放人员管控、教育、帮扶的全覆盖。开展延伸帮教及未成年子女帮扶,设立远程视频会见室,为有需要的在监服刑人员家属提供便利。

二、夯实基层基础,打造司法行政“三化”队伍。

一是狠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抓基层、打基础、促发展的工作思路,着力提高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素质、管理水平及工作质量。开展争创江苏省优秀司法所活动。继续在古里镇开展大型司法所建设试点工……(未完,全文共5334字,当前仅显示281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20年度司法行政工作总结》)。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司法行政能力提升为总抓手,全力推进十大行动九大品牌建设,全面助力我市“狠抓产业项目、大抓实体经济”,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市司法局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路桥区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得到了省委书记车俊等省领导的批示肯定。市司法局法治统筹工作得到了副省长陈奕君的批示肯定;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得到了省司法厅厅长马柏伟的批示肯定;“无证明城市”创建工作得到了时任台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晓强的多次批示肯定;“两防范两打击”专项行动得到了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吴海平的批示肯定;法律援助工作得到了副市长伍建利的批示肯定。新华社、人民网、中新社等媒体和浙江日报头版报道了我市“无证明城市”创建做法;法制日报、省委《今日浙江》刊物等报道了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司法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台州召开,司法部简报、司法部微信公众号、浙江新闻客户端、法治浙江微信公众号等报道了我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

一、建机制抓考核,法治统筹更高效。统筹协调依法治市工作。在全省率先全域建成法治建设工作机构、运行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机制、实施以“四抓四化”为核心的基层法治建设路径,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实质化运作,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有力解决了影响法治浙江建设考评指标进展的系列问题。统筹推进行政立法工作。市政府立法工作联系点由49个增加至87个,邀请志愿者全程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查,《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台州市企业信用促进条例(草案)》《长潭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草案)》如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台州市物业管理规定》《台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均已公布施行。统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优化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分别纳入了县(市、区)经济社会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平安考核。对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的100项指标要求,全面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将79个市级部门纳入了普法责任制清单管理,建立完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深化“宪法十进”工程,组织开展了“法治乡村宣传教育活动”和“两防范两打击”等专项宣传行动。新创成省级民主法治村46个,建成宪法教育阵地5个、法治文化主题广场15个,全市1495家文化礼堂实现法治宣传全覆盖。

二、守程序严把关,法制审核更有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要求纳入市县两级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和部门学法计划,全面开展市县乡三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加强了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要求,规范了决策方案形成过程。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作用,为市政府决策提供了专业审查意见。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审查标准和制定程序,严控发文数量和发文程序,市政府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同比下降40.7%。加强具体举措的合法性审核,以及风险防范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市县两级2018年底前出台的338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开展了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规范政府合同管理。收到送审材料22件,出具审查意见61条,围绕重点项目出具书面意见4份,提出反馈意见19条。清理政府合同逾16000件,对548件市级单位非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全市仅1件合同争议案件进入仲裁程序依法解决。整理近五年审查合同286件、备案合同183件,移交市档案局进行了统一编号管理。严格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订实施《台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试行)》,健全各县市区和市级单位政府法律顾问聘任机制和工作机制,完成市政府法律顾问团换届,在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方面实现了与法律顾问的对口合作。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针对地下综合管廊、温玉铁路ppp项目开展论证,出具书面审查意见16份,提出法律意见68条。

三、重改革强监督,法治督察更有力。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完成市、县两级执法单位废止权力事项、权利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审批事项及下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调整。在全省率先创成全市域“无证明城市”,取消证明材料7285件,取消率为100%,“用承诺代替证明、用信息跑代替群众跑”的台州样本获全国推广。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完成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新确认并公告,审核执法证4396件3997人次。顺利组织完成年度市、县两级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考率、通过率均创历史新高。完成行政执法证件制证、发证,全市执法证件持证率达94.20%。落实多种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全市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卷法制审核覆盖率达100%。对重点民生领域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有关行政许可案卷进行专项评查,通过专项执法检查、现场监督检查、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检查等方式深入执法一线开展了执法监督。

四、定规程促规范,刑罚执行更科学。准确实施特赦专项工作。组建特赦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和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特赦政策专题宣讲53场次,3887名社区服刑人员实现《告知书》签收率100%。按期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特赦314人次,裁定特赦310人。切实做好被特赦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共接收被特赦社区服刑人员312名,被特赦监狱服刑人员9名。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出台系列文件,对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各方面作出了详尽规范。配合市检察院在临海市司法局启动了法律监督巡察。制定出台《社区矫正工作档案(样板卷)》,并对队务管理、外观形象设计及标识、场所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培训会上进行了社区矫正“队建制”模式介绍。深化实施智慧化监管教育。在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实现“智慧矫正”的整合应用,推进了“智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整合远程会见、亲情帮教、远程教育、法律援助和心理矫治等五大功能,在黄岩建成全国首个“智慧矫正”vr教育基地。在刑释解矫人员中落实帮教管控措施,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落实监地协作工作机制。从队伍建设、部门协作、制度规范、机制创新、智慧管理等方面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与多家监狱单位建立监地衔接工作机制,对监狱民警履行派驻岗位职责、职能发挥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

五、破难题惠民生,法律服务更便捷。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实施“领导干部接待日”“直接面对群众、直接听取批评意见”“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等制度,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和职能,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在各级平台的应驻尽驻和法律服务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审批效率。持续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实现审批事项承诺期限在法定期限基础上平均压缩90%以上,即办件比例达90%以上。提供审批双向快递服务和网上核验渠道,建立健全信用审批红黑名单制度,共办理行政审批418件。推进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成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研究基地,研发推广优秀企业法律服务产品23项。成立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深入企业、园区、商会、协会开展“法治体检”3009次。推动公司律师制度建设,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公司律师事务部。推动律师参政议政,上报建议和提案31件,参与市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16人次。发挥公证服务职能。探索设立合作制公证机构,在市区推进公证管理体制一体化建设,在仙居首创运行零编制公证机构,在玉环创新实施“报备员额制”管理,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42037件,业务总收入39220229.2元,其中“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17729件。提升司法鉴定服务能力。完善司法鉴定运作规程和违法违纪投诉处理及错鉴责任追究等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诚信档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处理相关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9229件,业务收入1806.842万元。顺利完成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共有1368人参加客观题考试,523人参加主观题考试,267人通过考试。

年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

1.筑牢社区矫正监管防线。上半年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02人,解除106人,目前在册220人,其中被宣告缓刑的195人,被裁定假释的5人,被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20人。全区刑释在册人员1481人,新增刑释人员151人,解除刑释人员103人,衔接率100%,核实率99%。进一步强化执法留痕意识,对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突出痕迹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工作记载过程清晰、内容详实。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为监管装上“火眼金睛”,切实保障人员衔接率100%,思想教育率100%,重新犯罪率为0,无脱管漏管,无重大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大清查大规范”,强化督查“亮剑”效应。坚持寻常时段抽查、重要时段必查、重点人员专查、部门联合检查、年中年底执法检查考核、涉邪教专项排查等督查行动,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制、销号制,对检查中发现的数据不真、记录“早产”、台账资料不全、执法留痕不详等问题,下达整改督办通知落实整改。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依托专业力量,强化法治辅导,组织律师为社区服刑人员讲法治课活动34场次;依托政府购买,强化心理矫治,大乘心理咨询室为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咨询19场;依托民间商会,凝聚监管合力,发挥汉正街商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探索建立民间组织广泛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依托部门支持,强化治本思维,依法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争取临时救助、低保或养老服务等,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2.筑牢矛盾化解第一防线。上半年全区累计调处纠纷3396起,成功3394起,调解成功率99.9%,协议履行率100%,其中各街道、社区(村)调委会累计调处纠纷3196起,成功3196起,成功率100%,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累计调处纠纷200起,成功198起,成功率99%。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确保纠纷隐患抓早抓小。充分调动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全方位、多层面地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2976次。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发现矛盾线索87件,及时调处矛盾纠纷7起,调处成功率100%。以人民调解卷宗规范化制作为抓手,全面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对标《武汉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卷宗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及人民调解卷宗制作要求,组织对2020年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制作的千余本人民调解卷宗集中自查互评,不断推动人民调解规范化发展。按照“司法引导、诉调对接、社会协同”的原则,实现诉调对接三“员”全覆盖。配好“指导员”夯实诉调对接平台,引入区人民法院业务骨干担任各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对疑难纠纷提供指导意见;做好“陪审员”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挑选素质较高的人民调解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审判;选好“协调员”形成强大解纷合力,调委会明确专人作为诉调对接、公调对接工作联络人,畅通纠纷解决告知、委派、反馈、联席会议等衔接渠道。

3.筑牢信访维稳法治防线。建立完善一把手开门接访、领导班子重点管控、责任部门包案化解、综合部门研判调度的信访机制,确保信访投诉不越线。扎实做好2件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主动联系提案人,协调办理科室,切实提高议提案办理满意率。妥善处理群众投诉5件,其中市局信访转办1件,武汉市阳光信访平台2件,xx区督办工作系统信访件1件,办理xx区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平台2件,其中市长热线1件,城市留言板1件,按时办结率均在100%。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做好深挖、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工作,深入排查黑恶势力苗头和犯罪线索,对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加强备案指导,积极配合开展扫黑除恶相关法治宣传,形成有利于顺利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良好舆论氛围。

司法行政半年总结

2019年是重新组建后的司法行政机关,立足“一个统筹”、全面履行“四大职能”的第一年。一年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司法部的有力指导下,感恩奋进,开拓进取,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取得新业绩。

始终牢记司法行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地把政治建设放在司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位置,强化政治引领、党建先行,确保了“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

(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和巡回指导组,制定工作方案,细化38项具体工作安排。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采取举办专题读书班、组织红色教育、开展建党98周年和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江西工作、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重点措施同步推进,厅领导围绕13个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蹲点式调研,设立了“六个一”意见征求平台,广泛征求意见。层层召开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进一步找差距、促整改、抓落实。主题教育梳理出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全系统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着力完善党对司法行政工作领导的机制。部署开展以“五抓五强五争做”为主要内容的“双创”活动,完成了厅机关党支部改选和厅直系统基层党组织集中换届工作,制定《厅机关党建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积极开展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和党建全覆盖“回头看”,成立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委员会,建立律师行业党委直接联系律师事务所工作机制;出台《江西省律师行业党支部书记履职指引(试行)》,走在全国前列。

(三)不断拓展“五型”机关建设成果。紧扣“争创‘五型’机关一流业绩、争当服务发展先锋模范”,出台《深化“五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工作业务和履职满意度网络评价位居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前列。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列出了151项请示报告事项的清单。坚决执行省委为基层减负的三十条措施,召开全系统会议12个,同比减少40%;以省厅名义下发文件118个,同比减少45%。建立了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完成了第三、第四轮巡察和巡察“回头看”“未巡先改”工作,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坚决肃清周永康、苏荣等案余毒,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强化担当实干。

(四)持续推进队伍“四化”建设。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完成了厅直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谈心调研,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对象的个人事项进行了重点核查,为选人用人提供了重要参考。组织厅党组任命的78名同志依法开展了宪法宣誓。建立了处、科级年轻干部的数据库。举办培训班32期,培训2800余人次,提升了干部履职能力。建立伤病干警紧急救治绿色通道、建立干警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制定干警荣誉退休制度、积极推进干警异地团圆等12件为民办实事任务基本完成,队伍的职业尊荣感和政治荣誉感明显增强。

二、部署实施“八大示范工程”,强化全面依法治省共同推进、一体建设。

深入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履行省委依法治省办职责,坚持“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的实践路径,在全省部署开展了全面依法治省“八大示范工程”,35项重点工作中已基本完成了6项阶段性任务,29项长期性任务正在稳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步入了新的阶段。

(一)健全依法治省工作机制。组建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筹备召开了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举办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专题培训班,印发《关于健全工作制度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通知》,出台了督察、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的制度,明确了厅机关内设机构承担依法治省职责的工作分工,初步形成了上下贯通、高效协同的工作运行机制。争取省两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律顾问团工作的通知》,率先在全国实现省市县三级法律顾问团全覆盖。统筹协调完成了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开展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和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各项工作。

(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中央依法治国办和省委、省政府报告了2018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17项主要任务,评定6个设区市和16个省直单位为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出台实施意见,向中央依法治国办推荐了3个综合示范创建候选地区、2个单项示范创建候选项目。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举办全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印发了《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制度》,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争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备案审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13件,向社会公布了省级行政规范性文件主体清单和68件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坚持以良法保证善治。承办了省政府与省人大常委会联合召开的立法计划项目启动暨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动员会,全面完成年度6件立法任务和66件地方性法规、57件省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建立在拟订法规规章草案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制度,出台《江西省司法厅立法工作程序规定》和内审会制度,提升了立法质量。制定《江西省开发区条例》,支持全省开发区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制定《江西省中医药条例》,为建设国内领先、世界知名的中医药强省提供制度支持。制定《江西省旅游者权益保护条例》,优化全省旅游环境,走在全国前列。制定《江西省生态文明促进条例》,提升全省生态文明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四)打造“法律明白人”品牌。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名义召开全省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现场推进会,上线运行江西省农村“法律明白人网校”微平台,在全省15所高校设立了法治乡村建设研究中心暨“法律明白人”培训基地,举办了全省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说法大赛,全省累计遴选培养对象319万人、颁证上岗292万人,参与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86.6万件次。这一做法被评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十大创新案例,在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并被写进了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

(五)普法依法治理提质增效。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重点宣传普及了刑事诉讼法、外商投资法、公务员法、个人所得税法、电子商务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江西省禁毒条例。进一步把法治建设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推动法治与德治深度融合。建立了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机制和新提任厅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制度,32个单位、30名个人分别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199个集体、178名个人被评为全省先进。开展了“宪法宣传周”“服务大局普法行”和“献礼七十华诞唱响法治江西”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举办“百万网民学法律”专场知识竞赛19场,800余万网民参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3000余场次,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展播活动作品200余部,建立各类法治文化阵地9854个,命名了20个“法治文化示范基地”。

三、强化责任落实,高质量完成年度司法行政改革任务。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司法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年度改革任务79项,已完成74项,正在推进3项,另有2项待上级部署后及时跟进。省委改革办和省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改革任务全部完成。

(一)全面完成机构改革任务。及时报送厅机关“三定”规定代拟稿,将省戒毒管理局由内设机构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迅速组建厅机关各部门,加强对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的指导,得到省级机构改革调研评估工作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根据改革重组后的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出台了设区市和厅机关两个层面的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有效促进人心大融合、事业大发展。全面完成监狱、戒毒场所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和公务员职级并行改革。

(二)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市、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优化行政复议资源配置,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得到司法部的充分肯定。出台《江西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则》等五项制度,全面运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平台,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网上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加强信访与行政复议衔接,完善与省非公企业维权中心的沟通联系机制,强化行政复议的职能作用。全省三级行政复议机构收案2772件,办结2260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函)、建议书170余份。省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13件,受理156件,办理国务院行政复议裁决案件42件。行政复议工作得到省长易炼红的批示肯定。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承办省政府应诉案件110件、厅本级应诉案件11件,法院已裁判82件,胜诉率100%。

(三)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争取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江西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省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会议,出台了《江西省行政执法机关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等配套制度。完善了全国首创的“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构建了集成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得到易炼红省长的高度肯定。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双随机”监管事项进行了动态调整,公布了2019年省直有关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分别对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汇聚入库近400万条数据,位居全国前列。审核、指导有关部门编制监管、检查实施事项8万余项。

(四)加快法律服务改革步伐。争取省两办印发了《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推进仲裁制度改革。部署律师调解、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和律师专业化水平评价等三项试点;出台江西省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两个管理细则,全省共有218个单位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拥有公职律师537名、公司律师216名;召开全省第七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省律师协会领导班子,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推进公证机构改革机制创新,设立了两家合作制公证机构,全省办理公证事项21万余件。修订《司法鉴定条例》,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审核批准8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损害公益诉讼时先不预交鉴定费,待人民法院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试点。深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机考,规范考点考场设置。选任人民陪审员9281人,组织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评议案件等活动39场次151人次。

司法行政个人总结

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及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服务服从于县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普法和依法治理为基础、以法律服务为落脚点,为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了大量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首要任务,有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我们积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始终紧紧围绕县、乡党委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来开展。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围绕构建平安和谐__的总目标;突出“两个重点”,即以预防因矛盾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为重点;坚持“三个结合”,即坚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性工作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坚持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在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的积极努力、辛勤工作下,围绕煤炭资源整合、林权制度改革、城镇化发展、红色旅游节召开等重大工程和重大活动的推进,狠抓人民内部矛盾的化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防止了多次群体性上访,制止了多件群体性械斗,这些有效的做法和成绩的取得,得到了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赏,7月,我们举全局之力,成功地举办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具体工作中,主要是:继续开展好“一个活动”、突出“两个重点”、确保“三个加强”、做到“四个创新”。

1、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人民调解年”活动。

一年来,根据全国、省、市、县政法综治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在2006年和2007年人民调解年活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构建“和谐平安__”的总目标,坚持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与规范人民调解基础工作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相结合、人民调解与平安建设活动相结合的路子,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落实好村级每半月排查一次、乡级每月排查一次、县级每两月排查一次的排查纠纷机制,集中梳理好可能影响全县社会稳定及重大项目建设的矛盾纠纷,有效地落实好调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调处部门,使大量的纠纷得到有效调解,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994件,与去年相比上升458件。调处纠纷994件,调处率100%,规范化调处成功976件,调成率98.2%,履行973件,履行率99.7%,没有出现因调解协议毁约而进行诉讼的情况。

2、突出抓好“基层司法所建设年”和我县推行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为重点。

今年是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要求和省、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高度重视司法所建设工作,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工程建设正有张有序地进行,整个司法所建设活动能在市局规定的时间内完工;二是全系统进一步完善各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等基层司法所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奖惩,在抓落实、见成效上下功夫,树立了全县基层司法所的良好形象;三是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认真开展争创“优秀司法所”和“优秀司法助理员”活动,不断提高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为构建“和谐平安__”充当主力军作用。全体司法助理员共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15件;为各级党委、政府提出司法行政建议34条,采纳32条;制作规范性文件37份;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94件,成功87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93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件,制止群体性械斗4件;参与专项治理整治活动11次。同时,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处大量的民间纠纷。

去年,我局组织工作组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进行调研时发现,由于长期受人民调解工作经费“谁组建、谁负责”习惯思维的影响,加之受财政困难的制约,人民调委会工作经费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较大程度上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为此,我们积极向县人民政府反映,得到了县人民政府的关心和支持,把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纠纷调解成功且档案材料完备的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兑现经费。今年,我们仍推行这一方式,有效地激发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也促进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和规范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职能职责得到了较好的发挥。

加强对队伍的管理和培训,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队伍是干好基层工作的关键。一是进一步健全调委会学习、例会、考勤、奖惩、纪律等各项制度并上墙,亮相办公,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实行层层培训工作制,方式上由县培训到乡,再由乡培训到村;内容上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调解技能技巧为重点,特别突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培训为重要内容,加强对“一案一卷、一案六表”调解文书档案的培训指导。全县各级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业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调解技能和技巧不断加强。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加强。一是进一步规范刑释解教工作台帐,做到全面掌握近三年来刑释解教人员的底数和情况,为奥运会的圆满举办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进一步健全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切实落实好回乡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措施,做到了不失控、防止了脱管现象的发生;三是尽力协调有关部门尽量拓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渠道,尽力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接收刑释解教通知书110份,其中:刑释人员102人,解教人员8人。

4、做到“四个创新”,努力拓展人民调解服务空间和途径。

一是创新工作理念。坚持走“大调解”之路,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为支撑,形成了三种调解相互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二是创新工作领域。根据矛盾纠纷的发生特点,围绕各时期的工作中心,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自我县实施煤电一体化项目以来,我们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服务工程建设、确保工程顺利推进为重点,全力抓好征地拆迁、就业安置、项目施工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及全县林权制度改革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三是创新工作模式。积极探索新时期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经过多年的工作实践,扎西镇开创的“庭式调解”模式和麟凤乡毕坝村民小组“村组调解”也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扎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模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制的形式,建立了规范的调解室,自开展“庭式调解”以来,调成了许多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被群众称之“不收费的法庭”,我们在其他乡镇积极推广这一做法,目前,已在全县全部推开。

毕坝村民小组调解室是在2005年“平安村寨”创建中率先建立的,聚民调、普法、帮教、村民议事等工作于一体,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成立了“一长三员”的调解小组;二是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三是该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组织村民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用科技发展生产;四是针对本组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对老人赡养不够的实际,把本组赡养老人的先进事迹印成材料,分发到各户,起到了良好的推广作用。通过抓好上述工作,本组今年未发生任何大小纠纷,目前,我们正把这做法向全县推广。

四是创新调解方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利益分配的重新整合,城乡人民内部矛盾日益呈现多样性和复杂性,调处难度逐步增大,在工作实践中,我们总结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法”,即:法理调解法、情感说服法、以退为进法、先入为主法、联动联调法、案例调解法、定向调解法、借力调解法、趁热打铁法、多次调解法等,得到市司法局的认可和推广,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关键之年。我们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县人大的监督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按县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好落实,使全县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有一个更新的突破。

1.实施“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工作。

全年,县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人员切实走出机关,深入基层、县直部门、各学校,按包片分工负责原则,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出了年度普法实施方案,经多次讨论修改,最后形成了《2013年普法暨依法治理工作意见》,并以威普1号文件下发,为全县“五五”普法暨“三五”依法治理规划的实施开好头、起好步。与此同时,全县各乡(镇)、各县直单位也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出台了本乡(镇)、本部门的普法暨依法治理年度工作意见,为全面提高全县公民法律素质和行业依法治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大面法制宣传教育蓬勃开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云南省法制宣传条例》的要求,结合创建“平安和谐__”、构建“法治__”活动。一年来,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现代法治精神为重点的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突出抓领导干部、青少年、公务员、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各级各部门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二是各部门的普法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有内容,认真开展了《农业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劳动法》、《水法》、《水土保持法》、《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与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宣传和普及了《物权法》和新修正的《劳动合同法》;三是在全县集中开展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的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重点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四是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三八”妇女维权周、三月法制宣传月和打击“六合彩”非法赌博、“6.26”、“10.26”禁毒日等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四是通过“民主法治村”创建,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采取举办法制宣传专栏、墙报、制作标语、出动宣传车、广播、影视文艺、上法制课、“送法进万家”活动和业余法制文艺宣传队进村入户巡演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狠抓了涉及农业、农村、农民法律法规知识及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提高了全民的法律素质;四是认真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始终坚持把法制教育纳入整个教学活动之中,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配强配齐法制副校长,推动了依法治校工作的深入开展。

全年,全县共培训法制宣传员260人次,编印法制宣传资料17期共1.8万余份,制作展出法制宣传图片25套3100余张,举办各种影视文艺宣传晚会31次82场,办法制宣传栏、板报114期,制作宣传标语581幅,出动宣传车宣传59次听众达9.7万余人次,广播宣传322余次听众19.5万余人,法律咨询146次754人,县乡领导上法制课62次听众7800人,其他人员上法制课465次听众4.7万余人。

3、坚持“普治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年来,我们始终按照建设“法治__”的总体要求,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县的认识,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依法治县责任,全面推进了我县依法治理工作,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一是进一步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各行各业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民主法治村建设标准,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切实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全部铺开我县没有创建民主法治村的建设工作,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巩固了已创建的民主法治村创建成果,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4.充分发挥__县法制培训学校工作职能,努力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__县法制培训学校自2006年开班办学以来,严格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提高的工作原则,遵循“团结互助、好学上进、学法守法、关爱他人、规范自我、融入社会、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在县委、政府、人大的正确领导和关注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狠抓学校管理和内部运行机制建设,全年已通过学习培训结业199名,目前有在校学员46名。学员通过培训后,充分提高自身学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社会效益明显,为全县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司法行政工作半年总结

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坚持“强基础、促规范、办实事”的工作思路,推动整体工作加快发展,为建设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和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积极贡献。青岛市普法办被表彰为“全国先进普法办”,3个区市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先进县(市、区),1个律师事务所和1名律师荣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和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一、场所安全和教育改造并进--监狱与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平稳运行。

(一)平安监所建设再创佳绩。深入开展全市狱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强化狱所基础设施建设,严格落实监管安全责任制、生产安全责任制、安全稳定情况专报分析制度,加强狱所情报信息收集和研判,持续推进“四位一体”监管安全检查,累计开展各类安全检查30余次,消除安全隐患40余项,实现了监狱“四无四防”目标和强制隔离戒毒“六无”目标。全市监狱系统连续16年以上未发生脱逃等重大监管安全事故,监管安全和生产安全指标均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毒品“零进入”。

(二)法治监所建设全面推进。严格执行《关于落实中政委〔2014〕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的意见》、《关于严格控制办理罪犯假释案件的通知》,认真做好“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审核工作,组织进行2013-2015年度狱所执法执纪工作大检查,强化狱务公开,邀请社会力量监督刑罚执行工作,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

(三)教育改造和教育矫治工作质量双向提升。认真落实“双先”战略,积极推进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协调市人社、财政等部门推动出台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相关文件,协调推动调整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伙食标准。探索与社会医院联合研究中医戒毒工作,加大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社会宣传力度,开展“6.26”禁毒宣传和强戒所开放日活动,在李沧区世园街道建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指导站,所内戒断率达到100%。深化心桥品牌建设,共为狱内145名长期不会见人员和25个特困家庭发放救助金8万余元。

二、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治并用--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发展。

(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考核进一步规范。明确再犯罪责任倒查、脱管追查、日常执法监管、手机定位监管、调查评估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等六大考核事项标准,建立健全数据信息月报季报制度和业务指标随机抽检制度,抽查季度考核3次,开展现场执法督查2次,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有较大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教育管理规定执行更加规范,重点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监管增幅达25%,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建档率达100%。

(二)社区矫正教育执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推动区(市)司法局全部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相关工作规范和调查评估办法,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专项检查活动,刑满释放人员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教育帮扶工作有序开展。

(三)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深化。联合市综治办等13个部门印发《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我市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实率达98.7%,一般帮教对象接回率达91.5%,重点帮教对象接回率达100%,对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低保救助53人、临时救助9人、失业登记88人,开展技能培训533人次,推荐就业185人次。探索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和回归就业联合帮教机制。

三、基层探索和统筹协调并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强力推进。

(一)实体平台建设成效显著。提请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青办发〔2016〕37号),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被纳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总体规划,全市两级财政已拨付专项资金过千万元。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率达90%,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率达100%,社区(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达100%,城区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基本形成。黄岛区、胶州市获评全省首批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我市建设经验在全省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二)电话平台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升级改造“12348”呼叫中心系统,覆盖市、区(市)、街道(镇)三级的人民调解指挥分流平台以及融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舆情分析、法律援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专线”进一步完善,累计接听群众电话咨询4.1万人次,流转纠纷事项万余件,接话量提升5.5%。

(三)网络平台初具规模。积极构筑全媒体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站,全省首创网上公证预约、咨询和部分办理平台,全国率先开通“法治青岛”手机客户端,并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不断提高服务的综合性和精准度,法律援助手机报年播报量超过20万条,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四、创新创优与便民惠民并重--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

(一)积极提供高效法律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律师人才库和公证专业服务团队作用,积极参与地铁项目、蓝色硅谷等重大项目和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高端产业聚集区等重大战略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为大项目建设办理公证标的额数百亿元,为棚户区改造提供公证服务1.4万余户。支持引导律师参政议政,2016年市“两会”律师界代表委员提交建议提案57件,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协调推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定《青岛市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共开展公益活动千余次,全市律师代理案件5.4万件,公证办理业务10.4万件,司法鉴定办理业务1.1万件。山东诚功律师所、山东天正平律师所张俊杰律师分别荣获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荣誉称号。

(二)积极提供便利法律服务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深入推进“法律顾问进社区(乡村)”和“村居法律援助明白人”培训工作,努力推动城乡居民法律服务均等化。公证行业延时预约服务常态化,累计提供预约延时服务1000余人次。法律援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取消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并将经济审查标准由低保扩大到低保收入的2倍,全面实施申请人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申报承诺制,借助全市大救助平台审查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推动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纳入全市大救助平台体系。扩大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将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全市法律援助体系,《法制日报》刊发我市办理军人维权法律援助案例。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接待群众来访1.5万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721件,同比增长3%,我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量连续9年全省第一。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青岛市“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单位(岗)”并荣记集体三等功。

(三)强化行业监管服务优化法律服务市场。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落实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与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13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法律服务行业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律师年度考核、公证“优服务、提效能、促发展”主题活动和“司法鉴定行业秩序整顿年”活动,共查处投诉25件,行政处罚3起,行业处分6起,提升了法律服务行业服务质量和社会影响力。

五、专业特色和规范发展并举--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基础建设日趋完善。

(一)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发展。指导建立3家企业组织和6个区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保险行业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推广城阳区“警调联动”经验。目前,全市已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44个,涉及领域20多个,拥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1162人,共调处行业性、专业性纠纷4000余起。截至目前,全市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7800家,其中,镇街调委会137家,村居调委会6641家,企事业单位调委会739家,我市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基本形成,共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8万起。

(二)“两所两室”建设规范有序。深入推进“两所两室”基层阵地规范化建设(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和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企业法律服务室),基本形成“四统一、四规范”建设标准,全市新建“明星司法所”28个,获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68个,规范化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402个。平度市、莱西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大幅提升。我市2个司法所获全国先进司法所称号,2名司法所长获全国模范司法所长表彰。

(三)基层法律服务监管不断加强。在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中深入开展“爱岗敬业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注册工作为抓手,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对184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和1156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年检注册。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社区公益活动1230余次,参与社区人民调解活动5500余次。

六、行政推动与社会协同并驱--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七五”普法全面开展。完成《关于我市“七五”普法依法治市情况和〈青岛市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第七个五年规划〉安排意见的报告》,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的决议》。在全国第八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普法办被表彰为“全国先进普法办”,李沧区、城阳区、胶州市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宣传先进县(市、区),市南区、市北区、即墨市被表彰为全省法治宣传先进县(市、区)。

(二)普法重点精准定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协调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法述法工作的通知》,区市和市直机关领导班子学法达360余场次,全市近4万名公职人员完成了近40万课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系列讲座学习任务,领导干部、公务员网上学法考法走在了全省前列。抓住青少年这个“关键群体”,制定《青岛市“七五”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体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各单位齐抓共管,学校、社会力量各尽其责的工作格局,年内全市学校共举办法治讲座2000多场次,我市青少年普法工作经验受到全国关工委领导充分肯定。

(三)普法载体不断丰富。制定《青岛市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并将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用活“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组织以案释法活动300余次、撰写典型案例400余个。协调市委政法委、政法各部门、市广播部门等单位成立法治宣传媒体栏目联动协调领导机制,播出“真情调解”288期,“新说法”240余期,“上蛤蜊”336期,全新推出《丁一说法》广播栏目,对青岛普法网站、青岛普法微信平台、普法微博进行实时更新。深化巩固以“法治村居为基础、法治镇街为纽带、法治区市为主体、法治城市为目标”的“四级联创”机制和“1+5+n”社区(村居)普法工作模式,普法阵地全面夯实。

司法行政个人总结

20__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切实履行“抓改革”“保平安”“促发展”“强法治”“夯基础”“带队伍”等各项工作职责,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活动深入开展。坚持领导带头学。组织开展以“学文件、鼓干劲,补短板、争圆满”为载体的集中宣讲活动,省厅和省监狱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班子成员分别结合联系点,到所在支部、省属监所单位开展十九大精神集中宣讲。坚持创新方式学。积极运用“基层党建工作十法”,通过专题党课辅导学、集中轮训专题学、交流研讨反复学、主题党日深入学、先进典型带动学等形式,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覆盖、全员覆盖。坚持结合实践学。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按照省委提出的“把法治建设的先行优势转化为领跑态势”的要求,全面梳理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对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高水平、大格局谋划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努力将十九大精神体现在工作状态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司法行政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推进。组织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会、现场会,总结提炼“四化工作法”,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部门职责、办事流程、办事标准、工作作风,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档升级,积极推动更多的法律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目前,19项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厅机关累计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4967件。其中,律师、司法鉴定执业等事项省级审批时间由法定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

三、重大活动司法行政维稳安保任务圆满完成。实现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全省监管场所“零事故”、特殊人群“零失控”、矛盾化解“零死角”、非法信访“零发生”。

四、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提出“打造功能强、服务优的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目标,将浙江省公共法律服务网改造为“12348浙江法网”,建成“淘宝式”网上法律服务超市——之江法汇、村(社区)“e服务微信群”。进一步规范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推动53家公证机构、65家司法鉴定机构进驻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拓展了服务群众的广度。发布7大类44项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

五、司法行政惠企便民法律服务成效显著。全省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共走访企业12.1万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6万余个;成立“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团179个,与美国等111家境外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协作关系,设立“一带一路”公证专窗53个,推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法律环境评估报告51期,办理涉外法律业务9.1万件,办理企业上市法律业务566件,办理企业债券发行法律业务119件,参与处置“僵尸企业”786家。

六、全省监狱场所持续安全稳定。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全面推进“平安监狱”“法治监狱”“智慧监狱”三位一体建设,探索开展罪犯“修心教育”,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人格健康、适应社会的守法公民;完善预测预警预防机制,实现监狱安全稳定工作由过去的被动应对为主动预防。建立健全“四规范一公开”制度,全面规范与罪犯核心利益相关的劳动岗位分配、计分考核、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办理、分级处遇等工作,深入实施狱务公开,积极构建监狱阳光执法体系。加快监狱信息化建设步伐,建成智能化现代文明监狱12家。

七、“四四五”戒毒模式走在全国前列。修订完善《戒毒工作纲要》,推动“四四五”戒毒工作模式由转型向定型发展、从模式创新向体系完善转变。实行指挥中心与各戒毒主干业务网络平台一体化运行,着力实现“管得住”;组织开展“科学戒毒行动年”活动,探索“产学研”一体研发应用模式,大力推广优势矫治项目,着力实现“戒得了”;搭建家庭、家属学校、家庭回访多层次支持平台,着力做到“巩固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八、社区矫正“四化”建设深入推进。坚持社区矫正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发展方向,全力推进县级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社区矫正教育管理、调查评估、电子监管等制度,社区矫正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在全国率先出台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清单制度,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关心桥驿站”建设管理工作,平湖市将社区矫正工作主动融入“四个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人员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模式;稳步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编制完成《浙江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方案(20__-20__)》《浙江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规范运行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建成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做到了“情况明、管得住、能救济、保平安”。

九、人民调解工作持续发展。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互动,成立浙江省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商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矛盾纠纷动态排查预警体系,实现了矛盾纠纷“不上交、不升级、不蔓延、不转移、不输出”。全年共受理社会矛盾纠纷596482件,调处成功588969件,调处成功率达98.7%。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基层司法所和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全覆盖。

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亮点纷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健全重点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组织开展“宪法宣讲浙江行”“吹响法治宣传冲锋号助力剿灭劣v类水攻坚战”“服务村级组织换届三大行动”“法治宣传主题图片展”等主题活动,共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1589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5108人次,成功调解相关矛盾纠纷20368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公务员“学法用法3年轮训行动计划”,1668名省级机关公务员参加轮训;7234名省级机关公务员参加了网上法律知识学习考试。探索创新新媒体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微信塔群“之江法云”,入群干部群众达35万人,累计提供法律咨询7.4万余人次。完善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体系,培育形成全国首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40个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召开全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制定《浙江省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建成县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26894个,其中109个、省级1196个。

十一、法律服务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深入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全省现有律师事务所1465家,同比增长8.7%,其中百人所11家,同比增长57.1%;律师19297人,同比增长11.6%,万人律师比3.45;全年办理各类案件52.3万件,同比增长12.3%。杭州市创设全国首家以律师为主体的专业调解组织“杭州律谐调解中心”,建立律师直接参与法院纠纷解决机制,相关经验被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吸收。顺利完成13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制工作,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优化体制机制改革政策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创新推出公证便民利民十大举措,全省现有公证处92家,公证员493人,全年办理各类公证84.2万件,同比增长5.4%。加大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和实验室建设力度,完善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民事案件在线鉴定时间从3个月缩短至25天,居全国司法行政工作创新指数排行榜第2名,全省现有司法鉴定机构51家,司法鉴定人809人,办理各类司法鉴定案件13.7万件,同比增长10%。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出台全国首个法律援助地方标准《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全省现有法律援助中心105家,全年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39460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4万件,挽回经济损失11.8亿元。

十二、司法行政自身建设持续加强。主动对接省政法数字化协同工程,出台《浙江省司法行政科技信息化建设总体方案(20__-20__)》,加快推进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深入开展司法所“争星创优”活动,建成“规范化司法所”817个。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成功入选全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校名单,20__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8%,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普遍认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活力。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实战实训、技能比武活动。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司法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连续6年被省政府评为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厅机关执法岗位执法证获证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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