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车管理制度(优秀12篇)

时间:2023-11-24 19:51:20 作者:字海 用车管理制度(优秀12篇)

规章制度可以规范组织内部的行为准则,保障组织运行的有序性和高效性。规章制度的可行性分析及实施路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详细解读。

用车管理制度

为充分、合理的利用公司的车辆资源,使其更好地为企业服务,规范公司车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现归属于本公司的所有车辆—货车、班车及公务用车。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管理及派遣所属公司车辆,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安排,保证车辆的有效使用。主要物流用车和办公用车的安排。

3.2车队长: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及管理,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及交通违规等事项的处理。

3.3驾驶员:负责公司各级员工及来宾用车接送、货物运输及日常车辆维护、保养、年检相关手续的办理。

3.4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各级员工公务用车申请的审核。3.5财务部:负责各项车辆费用的报销审核工作。

3.6物流部:(经理及以上人员)负责直接向车队申请物流用车,主要是用于货物的运输。

4、公务车用车范围及对象。

4.1正常情况下用车。

4.1.1有限公司及事业部各部门经理及以上职位人员外出(市内)执行公务,可直接向行政部申请用车。

4.1.2经理级以下员工一般情况下不能单独申请用车,前往市区范围内处理公务包括例行的市场调研或去市区直营专卖店巡店及指导店铺货品陈列、推广与培训的情况,应自行乘车(此情况同样适用于经理级以上人员需用车但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时)。但若需前往市区处理紧急事物,或外出地点较远且交通不便(单程距离在20km以上),经上级领导核实后可向行政部申请用车。

4.1.3财务部门人员存取公务所需款,或其他部门采购急需物资及派送紧急重要文件、处理店铺重大紧急事件时可直接向行政部申请用车。4.1.4公司人员上下班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乘班车到规定的地点。后由自己乘车去往相应的目的地。因有事情不能例行乘坐班车的人员,应提前通知班车驾驶员,避免耽误大家的时间。

4.2员工出差、培训期间及重要来宾用车。

4.2.1有限公司及事业部总监级及以上人员因公出差时,可向行政部申请派车接送。4.2.2有限公司及事业部各部门开展例行市场调研工作、店铺考察时,若出行人数达4人(含)以上,可视实际行车路程像行政部申请派车同行或送往火车站、机场。

4.2.3培训期间店铺人员回公司,应由培训部提前至少一天统计好人员所到的时间和地点,由车队队长据其进行合理安排。在无法调配得当的情况下,如若距公司距离较近且有相应的交通工具可使用,应自行乘车。

4.2.3接送重要宾客(含加盟商老板)时,接待部门可依实际需要向行政申请用车。4.2.4一般情况下,总监级以下非店铺人员因公事外出或回公司,应自行乘相应的交通工具,公司不予派车。若有特殊情况,行政部据其紧急程度审批派车。

4.3特殊情况下。

4.3.1非公事处理任何人员不得申请公司派车。重大紧急情况下酌情考虑派车且必须符合用车规定。

4.3.2公司部门个人或集体外出非公事活动申请用车,经行政部审批后安排用车。用车期间车辆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燃油费、过路费等)均由用车人承担。

4.3.3公司所有车辆均不外借私人使用。若有特殊情况,需向行政部申请,经同意后办理借车手续。

5、公务用车申请流程及要求。

5.1.1公司各部门员工申请用车需填写《用车单》,注明申请部门及申请人、用车时间、用途、目的地,经部门主管签字后交给行政部审批。

5.1.2用车审批权限:对于常规及出差用车申请,各部门主观审核同意后交由行政部经理对用车申请进行审批,后由车队队长根据用车时间及所有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包括调派相应的驾驶员。

5.1.3对于特殊及紧急情况用车的申请,可由行政部经理电话或口头通知车队队长进行派车安排。

5.2用车条件5.2.1公务用车根据时间先后及事情紧急程度进行安排,需提前至少一天申请。特殊情况可酌情调整申请时间。

5.2.2在驾驶员未完全完成一次出车任务时接到紧急通知需及时用车的情况下,可与在用车人员进行协商,依事情重要程度驾驶员可先行处理紧急事件。

5.2.3若《用车单》已得到审批同意,因当时实际情况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安排用车,车队因及时告知用车人信息,以便其另作安排,避免耽误事务的处理。(超过规定的用车时间20分钟,用车人员仍未出发视为自动取消用车申请。因特殊情况需调整出发时间的需提前通知车队,后由车队做具体安排)。

5.2.4若有用车时间及地点相近的情况,可根据人数合理安排车辆数,避免浪费车辆资源。返回时依据事情重要程度不同,按需选择用车人员,其他人员则需自行乘车返回公司。

6.1车辆的检查、保养及维护。

6.1.1日常检查:驾驶员下班前应对其使用的车辆进行日常检查(包括轮胎气压、机油、冷却水、燃油、润滑点等),及时发现并处理其出现的简单问题保证车辆状况良好以免影响日后的正常工作。若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应按车辆维修程序进行处理。在行车过程中须时刻注意车辆的状况以免因疏忽造成不必要的人财损失。

6.1.2日常保养:驾驶员日常工作时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完整。

6.1.3车辆收车停放:驾驶员每日下班后应将车辆停在相应的区域,不得私自使用车辆。收车后非加班车辆一律不准外出,加班车辆由车队长统一按需调派。若有特殊情况须及时上报行政部经理,得到批准后才可使用。

6.1.3车辆年审:车队队长应提前通知驾驶员做好车辆年审的准备工作并组织统一年审。因未按时年审所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6.1.3车队应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并根据每辆车的实际情况建立维修保养档案。班车须由专人负责管理及维护,不得做其他用途。若有特殊情况,经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才可使用。维修保养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6.1.4燃油的补充: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油卡余额不足时应交给行政部经理,由其报给财务部进行审批拨款后进行充值。若油卡还未进行充值而车辆需要补充燃油,可向行政部经理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可使用现金加油,后凭其发票向财务部进行报销。6.1.5驾驶证、保险卡、加油卡等由车队驾驶员随车携带保管,其他有关车辆资料均由公司存档保管。

6.1.6车辆转移时应将其各种资料、证件随车移交。6.2车辆维修流程。

6.2.1公司所属车辆在出现需专业处理的故障或保养时,车队应报告行政部经理,经其核实后向财务部申请维修费用(或后期凭维修凭证及发票按程序向财务部报销),得到批准后到指定的维修地点进行维修。不得私自将车开到非指定地点进行维修。特殊情况下,行政部经理酌情处理。

6.2.3车辆维修完成后由车队驾驶员验收,并由行政部经理对维修厂开具的发票进行确认签字。

7、驾驶员管理规定7.1行车要求。

7.1.1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7.1.2公务车驾驶员出车前由车队长统一调派,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出车完毕后须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按要求详细记录行车时间、里程、起始地等信息。货车驾驶员由责任部门安排、调度。

7.1.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必须保证证件齐全。

7.2.1驾驶员应爱护自己的责任车辆,做到出车前有检查,出车后有保养,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发生自己所不能处理的非简单故障或发现隐患应及时申请保养维护,提高车辆完好率。7.2.2完成出车任务后,车辆不得在外滞留,并要及时清理车内杂物,保持车厢清爽整洁。

7.2.3驾驶员无出车任务时,须留在指定的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严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并做好办公室的日常清洁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7.2.4必须严格按程序添加燃油,不得私自补充,情节严重着不予报销。7.2.5晚间停车关闭电路、拉紧手制动、锁好车门、关闭车窗。

7.2.6驾驶员在工作日应24小时随身携带手机并保证其正常工作。应无条件服从上级安排的工作,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7.2.7不得随意传播乘车人的谈话内容及信息。

7.3.1驾驶员加班按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执行。7.3.2驾驶员出差按照公司《出差管理制度》执行。

7.3.3驾驶员因公事产生的通讯费用,按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报销。

8、驾驶员奖惩规定。

8.4.1对全年无违章、无事故的驾驶员奖励300元/年。

8.4.2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车辆管理制度,未出现行政处分的驾驶员奖励100元/年。8.4.3每月例会均按时参加,全年无缺席者奖励全勤奖100元/年。

8.4.4年底根据制度违规处罚率、车辆事故率、节能情况等综合考评,达标者奖励安全节能奖500元/年。

10、附则。

10.1制度的制定:本规定由行政部制定及修改,其最终解释权属行政部。

10.2制度的实施:本规定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总裁批准后由行政部组织实施。

用车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车辆使用人的确定。

1、公司车辆配备有专人驾驶,原则上不允许其他人员驾驶,特殊情况除外。

2、特殊情况划分:

2.1专职司机不在岗时,可允许本公司其他人员驾驶。

2.2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司车辆外借时。

3、公司车辆使用者均称为驾驶人员。

4、驾驶人员资格:需有丰富的驾驶实践经验,拥有c1或以上驾驶执照,三年以上驾龄。

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

2、一般情况下公司车辆由专职司机负责驾驶并管理车辆,专职司机不得随意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否则公司将酌情予以严厉处罚。

3、经公司领导批准,可由本公司人员公出时使用。

4、在驾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油箱、油量、刹车、机油等仪表显示是否正常、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未上报或处理的,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责。

5、维护车辆内、外清洁工作,保持车内整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6、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或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7、正常上班时间内车辆不使用时,专职司机可在办公室内休息,不得无故外出或驾车外出。

8、驾驶员在10点前结束工作的,需蒋公司车辆停放公司停车场。如遇特殊情况,需电话告知车辆管理部门。

8、专职司机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应承担期间的车辆保卫工作,避免发生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事件,如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予以严肃处理,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除保险公司承担的外,余下的由专职司机承担60%,公司承担40%。

9、专职司机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公司制度。对于不守纪律和制度、不服从公司统一管理、以及未经公司领导安排而擅自出车的,给予必要的处罚,屡教不改或情节严重的作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10、公司车辆在使用时需如实反映出车里程数和用油量等。

11、出车任务结束后,驾驶员必须立即将钥匙交与车辆管理部门,特殊情况(晚间用车、出差等),可在任务结束后第二天工作日8:35前交与管理部门。遇休息日,交与值班领导。

12、连续用车部门,除当天填写《派车单外》,第二天必须重新填写《派车单》。出差人员除外。

第四条用车优先级别及管理审批权限。

1.1业务用车:因业务需要,接送客户。

1.2因出差需要携带设备及员工的接送。

1.3市内送货或发货。

1.4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因私用车)。

2、用车优先级别:按申请条件顺序优先使用车辆。

3、管理审批权限。

3.1市内送货或发货,由车辆管理部门审批。

3.2业务用车、出差需要、其它情况及因公用车(因私用车)等由公司领导审批。

1、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首先在前台文员处领取《用车申请单》(以下简称派车单),填写清楚后递交车辆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后将《派车单》转交驾驶人员出车。如超出车辆管理部门审批权限,需递交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后将《派车单》交驾驶人员出车。(图例附件)。

2、驾驶人员必须在收到《派出单》的情况下方能发车,如特殊情况需及时将该情况向公司领导说明。

3、驾驶人员在收到《派车单》后,需到前台文员处填写《用车登记表》中“派车单编号”、“始发地”、“目的地”、“里程表始发数”栏后,方可出车。

4、驾驶人员在车辆使用完毕后的半个工作日内,必须补充完整《用车登记表》,填写“里程表终点数”、“用车公里数”、“返回时间”、“驾驶人签名”栏。

5、专职司机对《派出单》有保管的义务,对《用车登记表》有出车填写的义务,《用车登记表》填写不得缺项,车程行驶里程数必须前后连接,不得遗漏,遇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填写《用车登记表》应在事情解决后及时填写,如发现连续三次未填写《用车登记表》,公司将酌情予以严厉处罚。非专职司机接收的《派车单》应交前台文员保管。

6、专职司机在当月底将《派车单》汇总提交前台文员,由前台文员根据《用车登记表》的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经核对后的《派车单》和《用车登记表》由前台文员提交车辆管理部门复核。

7、公司车辆加油时,专职司机需到车辆管理部门处填写《用油申报表》,注明“加油时里程数”等相关栏。车辆管理部门发现不合理现象应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反映。

8、《派车单》、《用车登记表》、《用油申报表》由行政部存档。

第六条公司司机管理办法。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如果遇到不明白的问题应及时向老司机请教,需要维修的及时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的清洁),一个月必须清洗一次车内座套。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根据一天的用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司机不要把重要的私人票据或贵重物品放在车上,丢失由自己负责。

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不齐全或已到期、过期的及时向车管部门报告。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对车内外人员不文明用语,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原则上不允许车辆在外过夜,有特殊情况的及时向车管部门反映。

11、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行政部或隔壁会议室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司机室时,要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以确定收车时间及其他事宜。

第七条司机奖惩制度。

1、车队实行安全、优质、服从调度、节油奖。以年为单位对安全行车、优质服务。服从安排、节油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2、公司将对驾驶员的出车公里数进行补助,具体补助办法为:司机出车每公里得到公司0.02元的出车补助,此项补助只在年底结算,对于新来驾驶员不满一年者将把公里数累计到下一年年底发放。中途辞职或被辞退者不发放。

3、对于驾驶员出车过程中用车人有急事要求去其他地点的时候,驾驶员要求用车人或自己向车管部门如实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前往,对于不汇报私自决定的一经发现将给予罚款的处理。

4、未保持通讯联系畅通的,根据事情的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不同程度的警告、罚款、开除等处理。

第八条违规处罚与事故处理制度。

1、遇有以下情况,所有责任由驾驶人员个人承担:

1.1对所驾驶车辆各系统疏于观察及检查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次。

1.2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的,司机自行承担所有罚款。

1.3车辆未停放至适当位置造成损失的,司机自行承担交警处罚及维修费用。

1.4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车并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次并承担所有损失费用。

1.5未经公司领导同意将公司车辆借予他人使用并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次并承担所有损失费用。

1.6对上述现象的发生,造成巨大损失的,视情节对驾驶人员作出以下处理:

1.6.1经济损失达3000元,处以警告。

1.6.2经济损失达5000元,处以严重警告。

1.6.3.经济损失达10000元,处以留司察看并降薪200元/月。

1.6.4经济损失达15000元,处以解除劳动关系。

2、遇有以下情况,可以免除驾驶人员的个人责任:在公务途中,非自身原因,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各类事故及损毁。

3、当遇到交通事故或车辆损毁时,驾驶人员应及时通知公司和保险公司,同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告。

第九条保养维修管理。

1、节约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费用,从严控制车辆使用与费用支出,专职司机对零星小零件的更换,应以自己动手为主.2、正常保养、修理车辆、更换零部件的,驾驶员必须认真填写维修保养申请单。写明保养内容及价格,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修理,修理费用原则上当月结清,除少量修理外(100元以下)。

3、原则上由公司选择车辆维修单位(临时性情况除外),车辆修理完毕后,须由公司相关人员和司机对修理项目进行仔细的核对验收。验收合格的,方能结算有关费用。

4、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帐,不定期核算,抽查,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保管油卡并做好油卡纪录,油卡由办公室管理登记。

第十条其他情况处理。

1、公车私用:需填写《用车登记表》,填写清楚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交驾驶人员出车。驾驶员认真填写车辆运行记录表.2、工作日用车申请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临时申请依照公司车辆情况而定。工作时间外用车需提前在工作日申请。休息日用车,在值班领导处填写,程序如上。

3、每天下午4点30,前台张贴第二天用车情况。如有相同路程,各部门人员可与已申请用车部门进行沟通协商。

4、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执行以上制度,需公司领导予以批准。

办公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控制办公用车成本,保障各部门办公用车的顺利进行,结合《xx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员工。

此规定由公司行政部执行实施。

(二)公司公车主要用于员工外出办理公务,公司公车一般不用于办理个人私事。

(三)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公务外出需用车时,须向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派车单”,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后,送交公司行政部统一安排。

(四)行政部车辆管理负责人接到部门或个人用车申请时,应按确保公司领导用车和会务、接待用车,积极安排公务用车,及时、合理调度车辆。因故不能按时派车应及时向相关人员说明情况。一般情况下,市区范围内用车提前一天申请,出市区用车提前两天申请。遇有紧急用车,无法及时填写“派车单”的,应由用车人所在部门经理提出用车申请,并且在事后应补办手续。出省车辆、因私用车和车辆外借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派出。

(五)公司现有车辆不足以保证大型活动接送需要、须向外租借车辆时,应由行政部提出申请,报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六)公司公车的有关证件及保险事项由行政部统一办理,相关证件由驾驶员保管。

(七)行政部应严格控制公车的各种费用,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八)公司公车由专任司机驾驶,司机要及时做好车辆清洁、保养等工作,每周对自己驾驭的车辆进行检查一次,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行车安全。

(九)遵守交通法规,不准疲劳开车,严禁酒后开车。如系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司机要承担全部责任。

(十)回到公司后,司机要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场所。未经调派,司机不得私自将车辆开出公司外。

(一)汽车日常维修、保养及添置配件、工具等,由司机填写《维修申请表》交行政部车辆负责人审核,并按流程审批,按公司要求,到指定的维修厂家(或特约维修点)维修和购置。

(二)汽车维修或保养完成后,要由司机验收、车辆负责人复验。

附表1:xx公司用车申请表。

附表2:xx公司派车单。

附表3:xx公司行车记录表。

附表4:xx公司车辆维修申请表。

用车管理制度

1)用车部门填写内部用车章,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

2)按用车审批权限,由总经理室签批。

3)将用车单转到车队,根据需要和车辆高度情况派车。

2、审批权限。

1)使用小车由总经理或总办主任签批。

2)使用其它车辆由总办主任签批。

3)值班、节假日用车由总经理或值班经理签批。

4)酒店固定用车,由车队队长签批。

3、长途车辆使用原则。

1)凡出市区车辆,一般应提前与两天申报,以便车队统一编制长途用车计划,提高车辆使用率。

2)凡长途载货用车,原则上需凭提供单要车。出市用车、必须如实填写用车单,包括去向、拟购物品清单、数量、提供详细地点、跟车人数。

3)临时用长途车,需由总经理或总办主任签批。

4、市内用车原则。

1)一般每日上午9:00前,各部门将用车单报送行政部汇总(小车由总经理室汇总)。

2)凡属部门正常用车(如每周、每月例行用车),应提前一天将用车单报审批部门,

3)小车主要供总经理、酒店重要客人(总经理或总办主任安排)、董事会成员等领导使用。部门公务用车一般安排旅行车、工具车。

4)本着节约的原则,凡路途较近,时间允许又不需载货的,一般不派车。

5、凭用车单派车。

1)一般情况下,必须凭内部用车单向车队申请派车。

2)遇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室电话通知,可先出车,但事后须及时补单。

3)只剩一部小车时,若需动用,必须经总经理签批。

4)未经批准,禁止私下找司机出车。一经发现私自出车现象,用车人必须按酒店出租车费标准付费,同时扣发司机部分工资历。

(二)应急用车。

1、当值班司机接到酒店有关部门或客人的紧急用车电话时,要详细询问乘车人的姓名、乘车时间、地点、目的地、如来得及通知总办、大堂副理或值班经理时,应口头报告,如确实来不及时,需请同班人代为通知,如同班人不在,自己独立执行任务时,需在用车日报表或车队黑板上注明去向。

2、出车回队后要在用车日报表上填上回店时间、起止地点、行驶里程,并通知用车单位,补写经总办审批的派车单。

3、完成特殊任务(如送病号去医院紧急抢救或工程救险等)回队后,要向当班主管口头汇报事情的缘由。如出车任务是住店客人,还需将行驶里程报告有关部门,由酒店领导确定是否收费。

(三)出租用车。

1、市场营销部销售人员、预订人员或其他人员接到客人订车的要求,需了解客人姓名、人数、用车日期、起止时间、车型、用车起止地点、航班号、起飞港、目的港及起飞或落地时间。并根据总办已发的价格规定报价。

2、客人同意报价后,即刻与车队联系,车队视用车时间、车辆情况予以安排确认。

3、车队确认后,即由联系人(前厅部或销售部门人员)填写(宾客派车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在部门交班本或专门设立的记录本上记录,月底与财务核对租车费用汇总。

4、派车单经总办签批后,由申请人交大堂副理。大堂副理在交班本上记录,并负责与申请人核实派车单所有细节,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1)接机情况下,打印接机牌,供司机接机使用。

2)通知车队并将派车单交车队,车队准备车辆做好接机安排。

3)接送机前与机场联系,确认航班及起落时间,如有变化,及时通知司机及客人。

4)通知前台接待员在分房及交班本上记录。

5)通知前台收款员准备杂费通知单,以便客人到店入住或离店结帐时签字认可发生的费用。前台收款员在交班本上记录。

5、车队接到大堂副理通知,派人取接机牌及派车单后由车队主管在派车单上签字并通知司机做好出车准备,同时在交接班或派车本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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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严格用车纪律,提高执法执勤用车使用效率,根据《义乌市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义乌市市级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各执法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规定配备执法执勤用车,实行编制管理。各单位需配备、调整和更新公务用车的,须书面报告我局,经同意后再按有关程序办理报批手续。所有执法执勤用车,应当统一纳入本单位执法执勤用车编制管理,不得违规或超量配备执法执勤用车。

二、执法执勤用车由单位办公室或指定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实行统一派车和登记制度,车辆钥匙由专人进行保管。要加强执法执勤用车使用的动态监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对执法执勤用车适时安装gps定位系统。

三、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实行“四统一”管理办法,即“统一标识、统一停放、统一加油、统一维修”。

(一)统一标志。所有交通系统执法执勤用车要按行业有关规定格式喷涂执法车辆标志图案。

(二)统一停放。非工作时间和无公务活动,执法执勤用车原则上回单位停放。确因工作需要在外停放过夜的,须提前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并确保泊车安全。法定节假日期间,除计划安排的值班用车外,其余执法执勤用车一律应封存在指定的停放地点,无故不得动用封存车辆,如确需动用封存车辆的,须经单位主要领导的同意。

(三)统一加油。实行持卡定点加油。特殊情况需在外加油的,报销时须有用车人员签字说明理由,否则不予报销。

(四)统一保养和修理。车辆保养和修理由各单位的办公室或指定的车辆管理部门统一安排。各单位要按规定明确车辆保养或车辆修理点,原则上不得在指定地点外的其他地点保养或维修。驾驶员应根据车况提出维护保养或车辆修理要求,由单位统一开出维修(保养)委托单,安排车辆到指定地点进行维护保养或修理。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要严格按委托单上的项目执行,不得随意进行变更。

四、车辆费用的报销和结算。

执法执勤用车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车辆维护保养费、保险费等车辆费用实行按月报销。车辆燃油费、保养和维修费由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或指定人员统一进行结算,驾驶员不得经办车辆燃油费、保养和维修费的结算手续。

五、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应确保执法执勤公务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换用、借用、占用其他单位车辆;。

(二)接受企业和个人捐赠车辆;。

(三)对外出租出借执法执勤用车;。

(四)用于上下班、一般性公务活动及其他私用行为;。

(五)将执法执勤用车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

(六)为执法执勤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七)转移、转嫁执法执勤用车费用;。

(九)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六、要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和教育,确保执法执勤用车行驶安全。严禁将车辆交给或借给他人使用;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及其他违法驾车行为,如因违章违法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自负。

七、执法执勤用车正常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先作应急处理,迅速与单位联系,事后要提交事故报告。因驾驶员主观过错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按事故的性质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交通肇事后逃逸者,除由司法机关查处外,予以开除公职、辞退或解聘处理。因应急公务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费用,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可给予适当补助。

八、执法执勤用车进行报废处置须按严格规定程序执行,并及时办妥有关报废、资产注销手续。

九、车辆费用的公开。各相关单位每月要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单位公开栏等显著位置公开车辆费用,接受群众监督。车辆费用要按单车进行核算和公开,公开情况要细化到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项目,并同时公开项目的本月数、本年累计数以及车辆行驶里程、百公里行车油耗等车辆运行数据。

十、各单位应当加强本单位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

文档为doc格式。

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公车管理,做到节约开支,确保公车的合理、安全、有效使用,特制定《二中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1、学校行政领导日常公务用车、教师业务学习、培训、交流等工作用车。

2、来宾接待及学校重要会务用车。

3、校长、分管校长指派的临时紧急用车。

1、办公室为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除校长、分管校长、办公室主任外,其他部门任何人均无权调度车辆,驾驶员也不得私自答应出车。

2、派车坚持服务教学,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工作主次、急缓派车。

3、各部门因工作需要用车,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与办公室预约,由办公室安排驾驶员出车,否则驾驶员不得出车,出车用途与主任通知不符时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办公室统一印制《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用车后立即交送办公室存档备案。未经办公室安排,任何人不得随便派车、出车,否则对当事人和驾驶员以违纪论处。

1、车辆保管实行一人一车制,驾驶员对该车负有保管责任。

2、车辆属学校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3、外出停放车辆时尽量选择比较安全场所,并且及时锁好,不要在车里明显位置摆放手机,手包等物品,在确保车辆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离开。

4、办公室驾驶员因公差或请假,其所保管的车辆的一切证件及钥匙,应交由办公室暂存。

5、车辆发现故障需要维修的须事先提出申请,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办理维修事宜。维修时,驾驶员应在现场督办。

6、在驾车过程中,应保证通讯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与学校联络。

7、每次出车前,应查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办公室联系修理单位,尽快认定发生问题的部位,及时予以修理,坚决杜绝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8、日常情况下,应在指定加油站使用油卡加油,如果在其他加油站用现金的方式加油,报销时必须附上有办公室主任签字的有关说明。长途出车可酌情处理。

9、车辆修理必须到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修理厂,办公室在比较修理质量和价格的基础上,固定1-2家修理厂负责学校车辆的日常修理。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送至固定服务商以外的修理点,否则将自行承担费用。

10、车辆不得出借、出租或与其他单位和个人调换使用。更不得私自借给学校以外的人员使用。私自借出车辆而发生交通事故,全部费用由借出和借入的车辆负责人和保管人承担,并且追究借出负责人的责任。

1、办公室负有对本部门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和检查监督的职责。驾驶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不违章,无事故,优质服务,安全行车。

2、认真执行例行和定期的'维修保养和保洁工作,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坚持“三检查”制度,即出车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

3、驾驶员要妥善保管车辆行驶证等证件,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告,及时补办。

1、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2、根据办公室驾驶员岗位的特点,除出车外,要求驾驶员上班时间原则上必须在工作室内待命。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以及其它上班以外时间,驾驶员也应做到随叫随到。

3、服从安排,准时准点出车。值班或工作时间内如因病、因事不能出车者,事先必须请假。

4、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精神面貌和驾驶技能,着装整洁。不允许酒后驾车、疲劳驾车和超过核定时速驾车,确保安全行车无事故。

5、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内无杂物,无异味。

6、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和年检,负责办理年度保险等具体业务。

7、严守保密纪律,不插话,不议论,不传话。

8、车辆离开本地时,驾驶员应主动告知办公室,以便了解和掌握车辆动态。

9、实事求是,按规定领取补助,核销的燃油费、停车、过桥过路等费用必须与承担的出车任务相符。

1、在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与他人使用而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的,由驾驶人员负担损失,并予以纪律处分。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承担。

3、各种车辆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时,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向学校报告,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学校报告。

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后,再视实际情况处理。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应视责任具体处理。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保证机关工作用车,使警车的使用,管理规范化,经研究制定本规定。

1、警车实行局长和办公室专人负责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实行统筹安排,调节使用的原则。

2、实行派车单制度,凡工作用车,由用车科室事前向办公室提出用车计划,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填写派车单,驾驶员凭派出单加油、出车。如遇紧急情况,经局领导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可先出车,但事后应及时补办派车手续。

3、用车范围及派车方法。

(1)办公室首先保证局领导用车,

(2)各科室工作用车,须提前向办公室或局领导提出用车计划。

(3)外单位借调用车,经局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办理派车手续。

(4)机关干警和直系亲属因病急诊、住院,可申请用车。

4、车辆维修:汽车一般维修和大修,驾驶员应填写报修单由办公室报请局长同意后到指定厂家修理,检修后由驾驶员负责验收。

5、警车日常加油由办公室负责,驾驶员根据路程填写加油登记表加油。

1、热爱本职工作,提高驾驶技术,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坚守岗位,做到随叫随到。

2、凭派车单出车,按指定路线行驶,严禁酒后出车和出车期间饮酒,禁止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未经同意警车不得在外过夜停放。

3、爱护车辆,做到勤保养、勤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排除。

4、保证车辆附件、工具完整,除正常损耗外,损坏的工具附件由驾驶员负责。

5、车辆清洗和保养由驾驶员负责。

6、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被罚款,财务不予报销。

7、驾驶员在行车中要确保驾驶安全,

8、驾驶员不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或为个人、他人私自出车或开车办私事的,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二次以上扣发当月工资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经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停止驾驶工作,并由局务会讨论给予处分。

9、认真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及各项规定,全年无违章肇事,无责任事故,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安排,安全行车者给予奖励。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使学校校车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校车的使用、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及保险事项、年检,均适用本制度。

(一)校车是作为学校领导公务活动的主要交通工具,使用对象为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等校级领导,其他人员未经人事部门批准,不能擅自使用。

(二)除校级领导之外,其他人员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校车使用申请单”交人事部门,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能用车。

(三)校车由校务员会讨论决定,派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四)公务校车应设置“校车行驶日记”,驾驶员每天应登记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

(五)车辆出车前应对校车作基本检查,如有故障、损坏等,应立即报总务部门由总务部门拿出处理意见。

(六)学校车辆一般情况下,不得作帆务用。下列情况可申请用车:

1、教工外出开会或教研活动5人以上(含5人),在同一地点或顺路。

2、教职工献血。

3、学校组织的师生团体活动,人数在5人以上。

4、购物及取、送有关材料,因重量或体积原因无法随身携带的,因事情紧急而赶时间的`。

5、未列项的其他事由,由校长视具体情况定。

(七)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八)学校车辆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一)车辆要经常性擦洗、保养,保持良好的车貌;车辆内部也要经常性清理,保持干净整洁的车辆环境。

(二)影响车辆行驶安全的零件或装置(刹车、照明及信号灯、雨刮、光镜等)驾驶员应经常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排除。

(一)学校车辆,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总务处报备核准,由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二)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备总务处。

(一)学校车辆因公务行驶违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二)学校车辆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110报警,并即刻向学校领导报告。

(三)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总务部门负责处理。

(四)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一)校车的投保统一由总务部门负责。

(二)学校车辆年度检验由驾驶员负责送检。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肃公务用车纪律,控制学校支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公务车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校公车由学校办公室进行日常校内工作调度。

3、建立公车使用记录制度。明确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事由、使用人、批准人等,因应急使用公车,使用后,相关人员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4、严禁公车私用,驾驶员未经学校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5、驾驶员应爱护车辆,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6、公车不使用时段须停放学校内,严禁将公车停放在居民住宅区或公共场所。

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必要时报告校长,并保护好现场,待学校有关人员到达后进行处理。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抢救治疗。

8、公车校外借用由校长室批准。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用车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行驶,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2、严格按照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运输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规驾车。

4、严禁车辆“带病”运输。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车辆车况安全良好。

5、除驾驶室按规定乘座人员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一律不准乘坐人员。

6、车辆驾驶员要对本车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

7、所有车辆必须配备2个5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1、检查内容:方向、刹车、灯光、轮胎、发动机、仪表等其它部件和持证情况,每四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保养,每年进行一次车辆年检。

2、检查规定:

(1)驾驶员应在每日上班开车前、班中、班后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2)公司每月应对本单位的车辆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对检查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整改,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止运输作业。

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车辆管理,严肃公务用车纪律,控制学校支出,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学校公务车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学校公车由学校办公室进行日常校内工作调度。

3、建立公车使用记录制度。明确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事由、使用人、批准人等,因应急使用公车,使用后,相关人员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4、严禁公车私用,驾驶员未经学校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5、驾驶员应爱护车辆,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6、公车不使用时段须停放学校内,严禁将公车停放在居民住宅区或公共场所。

7、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必要时报告校长,并保护好现场,待学校有关人员到达后进行处理。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抢救治疗。

8、公车校外借用由校长室批准。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用车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有效使用、合理化管理及对司乘人员工作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所有车辆及司机、乘车人员。

公司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调配及安排行车路线,避免重复行车,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费用产生。

3.1公司正常送货出车规定:

3.2用车申请单规定:

3.2.3.1优先安排生产、采购急需用车部门;

3.2.3.2一车多办事的原则,合理调配;

3.2.3.3用车人员应按时返回,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给行政部;

3.2.4用车流程:

3.3车辆的加油规定:

3.3.2每个司机设有500元现金应急金用以现金加油,路桥费或其他应急用。司机凭单到财务室如实报销。当油卡金额不足时,由司机把行车日志记录提供行政部核实后由财务统一充值。

3.4车辆的年审及司机证件年审规定:

3.4.2公司司机人员应于财务部通知规定日期前前往指定监理所受检,如逾期未受理检验致遭罚款处分者,其费用由司机人员自行负担。养路费,车船使用费及保险费到期日由财务部统一记载并按时缴费。

3.5车辆的肇事管理规定:

3.5.1肇事的处理:

3.5.1.1肇事发生后驾车司机应迅速以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同时报警,请求交通部门处理,若车辆有较大的损害或人员有严重的伤亡时,通知行政部经理前往事故现场协助处理同时知会保险公司。

3.5.1.2行政部接获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往肇事地点查勘处理。

3.5.1.3司机返厂后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填写交通事故报告说明原因及过程,并按肇事赔偿规定申报保险公司理赔,由行政部协助跟进理赔事宜。

3.5.2肇事过失的处分:

3.5.2.1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解雇。

3.5.3违章处理:。

3.6公司车辆和司机行车、随车人员的管理规定:

3.6.1司机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原则上专车专人管理,如公司因工作需要,互调车辆使用当事人在交换车辆时应互相确认车辆状况,事后交接时应再次确认车辆状况,谁损坏谁赔偿,如当时疏忽不予确认,事后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3.6.2司机必须服从行政部的调度,统一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

3.6.3外出行车,车辆如在签核的时间内不能及时返回,行车司机需及时通知行政部,以便调度。

3.6.4为确保夜间车辆安全,车辆返回应停在厂区指定位置。

3.6.5无驾驶证人员严禁驾车,如有违反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作开除处理不发给经济补偿金。

3.6.6司机不可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一经发现,作开除处理。

3.6.7司机不得用公司车辆搭乘与出车以外其它任何人员,违者记大过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3.6.8夜间厂区或宿舍出现工伤或紧急病人或其他突发事件需用车时,在值班保安处登记,行车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出车或故意延误用车时间,事后司机需在行车日志上注明,并且由值班保安知会行政部需在第二天补签用车申请单。

3.6.9保安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门禁有关车辆进出管理规定验单放行。

3.6.10司机须认真记录好行车日志,并请同车人员在行车日志上签名作实。行车日志和用车申请单为查核司机到勤的依据。

3.6.11上班时间,如不出车时,司机须在自己的办公地点(保安室)等待,车辆应停放在厂区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行车时,司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难用车人。

3.6.12司机手机必须每天24小时保持开机,一旦用车时发现关机找不到司机而没有合理和属实原因,一律罚款10元/次。

3.6.13每台公司车上都备有手机供车乘员工作通讯用。由财务部每月底以网络或电话查询当月话费清单核查。如发现有使用作私人话费,会从相关员工工资中扣除。

3.6.14司机应遵章守法,服从工作安排,按指定线路行车,如司机单独送货,要求收货人开具入库单或由当值保安签收,必须保证货物的安全,回厂后及时和财务或采购交接单据,如有丢单或丢失货物者由当事人承担损失。

3.6.15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排除异常,如不能出厂要书面申报原因,经管理部门批准后安排相关事宜。

3.6.17每晚车辆必须回厂,未经董事长同意车辆不得私用。如因私用车辆影响公司使用安排,将视为严重违规事件,开除处理并不发经济补偿金。

3.6.18做好车辆防盗、防窃工作,如因司机的疏忽造成的被盗窃损失,保险赔偿外的损失由当事人承担车辆保养不善造成损失,经济损失视情况由司机承担相应部分,若因停放或驾驶不当导致车辆损坏,按损坏程度给予追究司机责任。

3.6.19随车人员应遵守司机行车规定,注意交通安全,不能随意叫司机停车,非停车路段司机有权拒停,严禁在车内嬉戏,打扰司机驾驶。

3.6.20每台车辆配置gps一台由司机负责保管和使用。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3.6.21每台车辆备用车匙存于公司以备急用。

3.7车辆的保养规定:

3.7.1本公司所有车辆所属司机应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每行驶5000公里保养一次,以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3.7.3司机须随时注意轮胎气压情形,对于车辆操控若发现异常应立即进维修厂检查,车身应随时注意外观清洁干净;按时安排洗车,随时注意里程数,于固定里程进行车辆保养。

4.2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公司公务车管理,确保公务车辆的安全性及使用合理性,并节约能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综合管理部行政科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的统一管理。

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务车辆档案,包括车辆型号、来源、车辆原值、基本装备、技术性能、逐年行驶里程、车辆调动、停驶、报废等情况。为加强对车况及司机的日常管理,司机每日填写“车辆行驶、维护及事故登记表”,每月根据司机当月填写及审核情况确定加班、加油量、维修状况等分析。公务车档案必须齐全,对公务车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重问题或需要避免的事故记录在案,比如公务车碰撞损坏、扣押等。

公司公务车辆使用遵循“公车公用、先批后用”的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私自派车、用车。

1.部长级以上人员(含)参加各种型或重要活动、出席重要会议等,可申请派车接送;部长级以下人员到外地出差,需送到就近的火车站或机场;按审批权限批准方可派车随行。

3.来的各级重要部门领导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重要客人等,接待部门部长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安排派车。

4.公司严格控制使用长途车(100公里外)。除公司副总及以上人员外,因工作需要确需出长途的,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5.原则上,公务车不准借给公司以外人员使用。关联公司有紧急事务要借用公司车辆,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派车。

1.公司公务车的使用和派遣,以及司机出车费用报销、考勤等依据“派车登记表”进行。

2.任何部门或个人需使用公司公务车,由需求部门或个人填写“用车申请单”,按管理职责进行审批后方可用车。

3.申请部门将用车申请单交综合管理部门后,由负责车辆派遣人员根据需求和车辆状况派遣车辆及司机。宁德用车,申请人应至少提前一天提交“用车申请单”。宁德境内用车,申请人应提前半天交《用车申请单》,以利综合管理部门统一调度。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派车申请,将尽量安排拼车,避免一车一事。

4.完成派遣后,派车人员将派车单交给当班司机,以便做各项准备工作。

5.公务车司机必须根据行政人员签字后的派车单出车,门卫凭派车单放行。对未按审批程序,或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的,公司将追查相关责任人责任,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责任人承担。

6.紧急情况需要用车,如员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意外事故、客人临时用车等,可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核准后直接通知司机接送,派车手续由相关部门事后补办。

原则上,司机与公司车辆为固定搭配,司机对其所开车辆负有日常维护与保养的责任。严禁司机将车辆和钥匙交给第三人保管或使用;下班或车辆使用完毕后,公司车辆只能停放在公司停车常如因出车任务太晚,可在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由司机决定停放地点,但司机必须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

1.日常清洁。

车辆的清洁等一般性保养工作由司机完成,公司负责提供清洁工具。司机每天应利用不出车的空余时间清洁自己所开车辆(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以保持车辆整洁。

2.功能检修及维修。

司机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及车内各配套设备,保证车辆清洁、机件性能良好。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如司机本人不会检修,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车辆需要维修时,司机需遵循公司采购制度,申请外出维修或申请购买零部件自行维修。如外出维修之申请经核准,司机可在指定维修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未经允许在其他地点维修和保养,其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1.过路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闽通卡”,在福建境内,均不予以另行报销。福建按《用车申请单》指定的出车路线实报实销。司机负责将过路费发票根据行车路线整理,便于核实。

2.加油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均办理加油卡,司机驾驶车辆要注意节约用油,福建省内只能持卡加油。综合管理部门需保证卡中金额充足。福建省外或有特殊情况加油,必须开据税务专用发票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情况,否则不予报销。综合管理部门在每月底对加油费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3.车辆证照费用。

公司所有车辆的证照由综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各车辆年审等费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销。

4.维修费。

综合管理部负责确定定点维修厂商,车辆的维修、检修等由车队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报综合管理部部长同意后送修,费用结算依照定点维修合同相关条款。但是,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产生故障,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由综合管理部部长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分摊费用。

如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配件时,可视情况进行修理,但必须得到派车人员同意。

5.罚款。

公务车司机有义务遵守国家交通法规和地方道路交通规定等,非司机故意违章操作的特殊情况包含下列情形:紧急工伤;其他不可抗因素等。但无论出于何种情形,综合管理部门都应该将司机的罚款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1.公司公务车驾驶员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统一管理。对公务车司机的工作进行监督与协助,执行派车任务,负责车辆及司机的调配。每月底,对当月车辆维护状况、车辆加油状况及司机工作状况作总结。

2.公务车司机必须持有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和驾驶执照。对驾驶不同类型的车辆,公司依据驾照等级和驾驶经验进行考核、确认并分配适当岗位。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必须的各种证件应经常检查,保证出车时证照齐全、有效。

3.公司司机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4.公司司机必须严格遵章守纪,文明驾驶,规范作业;不带情绪出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晚间出车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

5.公司司机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外观等),如发现故障或不安全隐患、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司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6.公司司机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并及时加油,需尽量避免出车时临时加油。

8.执行出车任务时,车内不准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公司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由其婉转劝阻。

9.司机对乘车人员要讲究文明礼貌,体现公司良好的礼仪风尚。公司客人在车内交谈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原则上司机不准随便插嘴。

10.上班时间内未出车的司机,应在指定休息区内等候出车,不允许在办公区域和其他生产区域随便乱窜,更不允许随意离开公司。如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需以请假方式告知综合管理部门主管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11.司机对派车人员的合理安排,应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不允许借故拖延、带情绪出车,甚至拒不出车。如对工作安排有意见,可于事后向当事人员的主管映,或者提出申诉。

12.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返回,应及时报告派车人员,并说明原因。

13.司机必须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当时无法接听或复电,事后要及时回复,并向综合管理部部长说明原因。

14.所有出车任务必须由专职司机完成,如无司机在公司但可以由非专职司机出车时,需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后方可派车。

1.公务车司机实行夜间值班制度,每日保证有一位司机当班,负责上班时间之外的派车任务。值班一个晚上以3小时加班计算薪资。

2.考芦务车司机不定时的工作状况,并结合公司的考勤和餐费补贴等相关规定,公务车司机不另行报销误餐费,以每月发放100元餐费补贴作为补偿,餐费补贴在当月薪资中发放。

3.安全奖:公司设立公务车月安全奖,奖金300元。获得奖金的'条件:当月没有任何故意违章违纪记录、车辆使用正常、保养良好、当月无任何安全交通事故发生等。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罚款50元/次:

2)消极怠工之行为:故意拖延出车时间;行车途中耽误办事人员行程;。

3)违工作纪律之行为:上班时间在办公区域或生产生活区蹿岗、聊天、打牌等;。

4)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口头警告的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警告罚款100元/次处分:

1)擅离职守:除进行公告处分外,擅离职守以旷工计,扣发相应薪资;。

2)私自用车:私自将公务车借予他人;未经批准公车私用;出车途中办私事以致延误公事;用公务车辆载人营利。

3)其他综合管理部门主管认为属于严重警告的行为。

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箭、罚款200~500元/次、通报批评处分:违章、交通事故、车辆无故损坏:由于司机之失职而造成的上述情形。如造成损失,司机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解释和实施。

2、学校车辆为业务用车,主要供办理学校公务使用。部门用车或其他特殊情况用车应在oa系统提交《车辆使用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审批、主管校领导审批、校办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用车。《车辆使用申请表》填写包括申请人、用车部门、用车事由、时间、起止地址等内容。

3、用车部门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一天时间、长途用车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学校办公室。驾驶员需严格按要求出车,提前五分钟到达用车地点。

4、驾驶员要坚持文明热情服务,自觉爱护和保养车辆,确保车况良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禁止酒后驾车或转让他人驾驶。每天用车结束后,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5、在学校车辆不能保证使用,但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车辆时,可以租用校外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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