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十九届六中全会的思想汇报 十八届四中全会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模板6篇)

时间:2023-09-09 22:53:06 作者:FS文字使者 最新十九届六中全会的思想汇报 十八届四中全会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模板6篇)

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十九届六中全会的思想汇报篇一

敬爱的党支部:

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并将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

从开国大典前夕的《共同纲领》播下法治的“种子”,到民主法制在经历曲折后的艰辛探索;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法治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组数据引人注目:截至2015年3月,我国现行有效法律242部。68部法律的制定或修改列入了本届全国人大及其会的立法规划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引领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成为国家治理新常态。

2015年5月20日,天津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挂牌成立,1枚公章取代了过去109枚公章的权限。“昨天上午交的材料,今天就全部拿齐了,真是太快了!”在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里,来办件的张璐告诉。国务院在一年多的时间内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达600多项。“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政府理念深入人心。

多轮司法体制改革,使“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机关孜孜以求的庄严目标。2015年8月22日,福建小伙儿念斌在被羁押多年、4次被判死刑后,终于被宣告无罪释放。此刻,迎接他的不仅有自由的空气,还有法治国家对****的保障、对公正的呵护。( http://)

不久前,宁夏中卫的农民王金富决定结束长达3年的上访奔波,改为向法院提起申诉。“现在走到哪里,都说要走法律程序,找领导也没用了。”朴实的王金富说。随着《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的出台,诉讼与信访彻底分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

依法反腐、制度反腐,“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审视党的反腐历程,反腐以治标开始,在过程中逐步制度化,通过一系列规范性的做法,最终达到治本的效果。不难看出,法治化无疑是反腐倡廉最鲜明突出的特点,其本身就是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重大实践。

从人民网每年全-国-两-会前夕进行的“两会调查”中可以看到,从2002年到2015年的13年间,“反腐倡廉”12次名列网民关注的“两会热点”前三名。而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司法公正、食品安全等网民关注度较高的话题无不与法治密切相关。

****之风令公众对公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的信任大为消减;执法不严让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有害食品事件频频上演;有法不依令“看得见的手”进退两难,“看不见的手”难以施展。过去的经验和现实的要求都表明:治理当今中国的问题,健全法制、厉行法治,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坎。无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按下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快进键”。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尊敬的党支部:

举世瞩目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昨天召开,依法治国据信是这次会议的焦点议题。中国社会对此充满了期待。

依法治国的概念在1997年召开的十五大上首次被写进大会报告,1999年被明确写入宪法。这十几年里中国的法治建设积累了大量基础性成果,“依法治国”也已在全体国民中耳熟能详。

然而我们逐渐搞懂,依法治国远不仅仅是一项国策,一个决定,它更是一种能力,是社会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更新。对中国这个现代化起步晚的大国来说,依法治国首先需要执政者的坚定决心,然后需要从开展立法到向全民普法、再到推进执法的一系列系统工程。这当中哪个环节松懈了,都可能影响全局。

应当说这些年中国法治建设在不断前进。这个领域承受的批评相当多,发生的公共危机似乎也最多。尽管它们导致了一时的痛苦,但这些痛苦后来大多转化成了促进依法治国的动力。社会很多力量都对这一局面做出了贡献,有时这些力量是彼此对立的,但它们的合力产生了正面效果。

我们以往听到的一些激进声音有不少是针对法治领域的,它们有些超越了当时的社会条件,甚至传达出对体制的某种对立情绪。但中国社会逐渐形成的弹性缓冲了它们的'破坏力,容纳了这些声音的积极回响。

今天党的全会带领全社会关注依法治国,下大力气推进它,中国社会的整体准备显然与十几年前已不可同日而语。中国的立法已基本形成体系,普法教育通过宣讲和一系列公共事件的处理已经深入人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已经不再是个理念和口号,而是中国主流舆论十分严肃的要求和坚持。

中国社会各界对应当依法治国的共识达到空前的高度,它对社会生活以及政治层面的深入度也前所未有。比如人们对依法治国的最初理解是要规范社会运行,更多是针对老百姓的。而如今它的强调锋芒更多转向对权力的制约,如何确保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也成为官方主动参与探讨的问题。

“法治是治国理政基本方式”,“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些表述都已出现在中国官方正式文献和领导人的讲话中。这不仅是表述上的跨越,中国法治建设的行动已在准备迈上新台阶。

法治在一定意义上说已经是一种价值观,一些人会因此对这一领域做得不如意的地方每次都进行政治拷问,有时导致矛盾和冲突激化。通过这次四中全会,也通过对以往中国法治建设进程的回顾,或许我们能看得更清楚些:推进依法治国是这个国家整体上的真实努力,中国的主流力量在最近几十年里的确没想在这条并不容易的路上停顿。

民主、法治这些美好的概念很早就进入中国,但我们用了一个世纪的时间大体搞明白:它们不是单刀直入,通过的方式就能实现的。我们必须铺就一块块现代化及社会综合建设的基石,其中的任何环节我们都不能绕开或省略。我们只能也必须划出一条充满理想、而又现实主义的轨迹。

汇报人:

2015年10月28日

敬爱的党支部:

反腐不避政治局,这种超常规、超期待的大动作,表明执政党在对待党纪国法与至高特权的关系上,选择站在了维护法治的坚定立场,蕴含着执政党执行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绝对性,体现出中国共产党执政决意走上法治轨道的强大决心;而在中央委员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

2015年7月29日,世界再次为中国“震撼”。这一天,中共中央决定对立案审查,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大老虎”终于浮出水面;这一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十八届四中全会,主要议程是“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两件大事,其实都关乎同一个话题,那便是法治。

反腐不避政治局,这种超常规、超期待的大动作,表明执政党在对待党纪国法与至高特权的关系上,选择站在了维护法治的坚定立场,蕴含着执政党执行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绝对性,体现出中国共产党执政决意走上法治轨道的强大决心;而在中央委员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它更加表明执政党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对中国的现代化转型而言,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历史性意义。

不过,在赞赏这种超常规动作的同时,亦应看到,中国现行法律从未规定可以对任何层级的高级领导人法外开恩。仅从法律来看,这至少没有超越法律的常规,这种超常规更多指向政治惯性和普遍的社会观念。

中国具有数千年的人治传统,求索法治的道路崎岖曲折。以来,从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建设法治中国”,从新法治十六字方针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执政党力行法治的思路与部署清晰可见。更为可信的是,这种矢志法治的决心在很多领域开始得到践行,诸如反腐“有案必查”对法治原则的兑现,废除劳教对于法治精神的捍卫,司法改革对于法治理念的汲取等等,都预示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站在了新的时代起点。

中国共产党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渝信念,源于对法治求根治本优良本质的认同,源于对时代中国各种矛盾和问题的省察,也源于对治国理政历史规律的把握。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并不是最优的统治方案,但却是现实世界中所能找到的“最不坏”的方案,因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和“少数人之治”。无论是破解改革中的阻力与障碍,还是摆脱既得利益的束缚与干扰,无论是走出绝对权力的腐败定律,还是步入权利神圣的时代殿堂,都需要法治在更纵深的层面落地生根。当前,中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深水区”,各种复杂的矛盾纠纷和利益冲突逐渐显现,权力的失范与社会治理的失效不断挑战社会公平,与各种“治标”的方式相比,只有法治才是求根治本的良方。选择法治,坚定地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中国梦的实现便有了坚实的根基。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核心议题,必将勾画出未来法治中国的发展蓝图,寄托着华夏儿女百余年来追求现代化的绵绵厚望。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建设已经取得了不菲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形式法治的构建更加完备。立足于这种现实基础,中国法治建设正处于从形式法治向实质法治的转型阶段。

这种转型的一个重点和难点,在于司法机构的独立化运作。以来,审判独立成为司法改革的重点关键词, 和最高法均多次提到“要确保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2015年2月,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就提出“要确保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其后,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等多个场合,最高法院院长也多次谈及“审判独立”。而今年以来,审判独立的提法更加密集集,最高法院领导人在公开场合提到司法改革时几乎都会提及审判独立。有专家分析审判独立将是司法改革方向,还有人解读为中国正在走向司法独立。

欲让法治真正成为党的执政方式,成为政府的行政方式,成为全民的生活方式,千百年沉淀下来的心理、习惯与传统,还会呈现出诸多文化层面的阻力。由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也更加呼吁顶层设计,更加要求系统配套,更加强调知行合一。

法治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刚开始的构建需要所有侧重。不同国家基于不同的历史传统和现实状况,选取不同的方向作为法治着力点,进而分化出不同的推行实质法治的进路。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主要采取的是一种“司法中心主义”进路,强调法院对法治的捍卫、发展功能;以德法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则主要采取“立法中心主义”进路,强调制定法的权威与规则效力,立法机关而不是司法机关构成法治大厦的“拱门石”。中国的法治走的也是一条“立法中心主义”的道路,将“有法可依”作为法治系统的首要前提,通过在经济、行政、社会领域急速立法,最终确立起治国理政的规则框架。

但是,在目睹立法如潮的同时,普通民众并没有相应地增长对法律的信心和期望,甚至怀疑“法”的存在。法律为什么实施不下去?制定出来的法律为何不能赢得人们的信仰?中国法律实施过程中究竟遭遇哪些瓶颈?念兹于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得不面对当前中国法治建设的最大困境:法律体系背景下的实施难题,并由形式法治转入实质法治建设阶段。

基于中国不同的政治体制,推行实质法治依赖司法的崛起,同时也依赖在行政执法的归位,司法与行政执法共同构成一种“执法中心主义”的法治进路,以推动良法得到良好的实施,重塑法治的权威与公信。因此,我们不难理解在执政党的治国理政“总盘子”里,为何对行政体制的改革持续倾注心力,为何将司法体制改革置于突出地位予以顶层设计。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当中,特别强调了两方面的法治改革,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司法体制改革,两者共同指向法律的实施系统。

指出:“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的法律也无济于事。” 而只有从司法和行政执法领域打通法律运送正义的两条“大动脉”,才能为整个法治肌体输送新鲜血液,维系政体和国家、社会肌体的健康。

所以,保障严格执法,克服非平等执法、钓鱼执法、寻租性执法、非文明执法、限制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疲软式执法、非法性执法、滞后性执法等行为,彻底纠正行政执法不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独立与公正,让每个人在司法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中之重。如此,我们才能从法律大国转型为法治强国。

敬爱的党支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隆重召开了,此次会议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重要战略部署,中外瞩目。

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世界如此关注中国的改革发展;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世界如此在意中国的未来走向。因为中国的发展总是“出人意料”,总是不断革新着固有的观念,颠覆着西方的判断。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亿万中国人民的生活和命运发生了巨大变化。在经济上,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在政治上,中国发展的理论、制度、道路成为许多国家竞相学习、借鉴的典范。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政府成为政府自身改革的重要方向;“努力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司法机关孜孜以求的庄严目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求。

今天,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地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地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地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就必须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就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由之路。

一年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写进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这是继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后,我们党提出的又一个现代化目标。对现代化认识的再次刷新,反映了我们党在认识上的再次深化——制度是现代化变革的关键性因素,只有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现代化才能平稳持续地向前推进。而法律制度,无疑是最重要的制度;法律体系,无疑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体系;法治能力,无疑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能力。

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17年、法治国家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今天,我们党对“依法治国”进行再部署,既缘于历史经验,也是现实的迫切需求。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汇报人:xx-x

20xx年x月x日

十九届六中全会的思想汇报篇二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一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讲话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

马俊军: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由之路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了完整阐述,即“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理解这一重要论断实质是强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本质上是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真正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依托法治的稳定性、严谨性、可预期性、可操作性,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使各种制度的执行更加严格更加高效。因此,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由之路。

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排在第一位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的历史条件下,科学立法要在立法的民主性、专业性、精细化、可操作性、刚性等问题上下功夫,更要在重点领域的立法取得突破,例如反腐立法。要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坚持把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更好地结合起来,落实关于“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精神,重大改革须谋定而后动即先立法、后行动。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中国和许多国家一样是个行政主导的国家,国家法律有80%是靠行政机关来执行的,所以行政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法治政府能否建立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严格执法首先要解决政府职能定位的问题,政府不能越位、缺位、错位,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这就需要政府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政府职能定位应该是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其次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揽权诿责、有责无权等困扰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多年的顽症痼疾。第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尽快推动《行政程序法》出台,通过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遏制行政、促进行政民主。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为此,须围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这个核心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首先,法院和检察院要摆脱受地方因素干扰办案的影响,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实现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破解司法权地方化的困境,广东省要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精神,尽快出台操作细则。其次,司法权的运行要遵循司法规律,法官和检察官要独立办案,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同时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能否做到全民守法是衡量我国法治水平的根本标准

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目前我国法治建设的最大困境就是有法律,无法治信仰,我国在结束了无法可依的时代之后进入到了有法难依的时代,因此,能否做到全民守法是衡量我国法治水平的根本标准。全民守法首先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率先守法,以党风、政风带动整个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地位是由宪法规定的,但是我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全民守法必须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发挥好官员提拔晋升这个指挥棒的作用。

刘 恒:设立行政法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为我国未来的“依法治国”之路构建了一幅蓝图,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核心是对行政权力的规制,即把“行政权力关进笼子里”。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核心、最直接的是设立行政法院。

设立行政法院具有现实必要性

首先,设立行政法院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建设法治政府是一个需要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也是一个需要多方合力的过程。而设立行政法院无疑是这一过程当中极具里程碑式意义的改革。从近20多年法治建设过程中得到的经验可看出,对政府权力最佳的监督途径是行政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制度为公民遭受违法行政行为的侵犯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实质上也是对行政主体、行政权力的一种监督与制约。因此,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也需要进一步确保、保障行政诉讼的权力监督与制约价值。另一方面,权力滋生的源头往往在于权力的不受监督、不受控制。而抑制滋生,也需要从其产生的源头出发——监督与制约权力。行政诉讼作为一种重要的权力监督机制,也是制度化反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如何进一步推进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破除行政诉讼当前遭遇的地方化、行政化困境,是未来司法改革的重点。而设立独立的行政法院,则从根本上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一种有效的途径。

十九届六中全会的思想汇报篇三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日新月异、不断丰富。但我们也要看到,因为体制机制原因,分配不公、贫富差距扩大,越来越成为社会诟病。共享发展成果,让分配更为公平已成为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

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中“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无疑成为人民群众“最值期待”。

期待能共享的发展成果。在我们国家gpd居世界第二位、综合国力不断强大的今天,作为普通群众,我们更是期待能共享的发展成果。从公报中“必须加快社会事业改革,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需求”、”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我们读到了共享发展成果的政策走向和改革路径。

期待收入分配更为公平合理。目前,收入分配地区差距、行业差距之大,正在挑战着人们的心理承受底线。调节高收入、扩充中等收入、提升低收入,已成为广大群众的迫切期待。公报中“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让我们看到收入分配改革正朝着公平合理的方向破冰前行。

期待发展成果能惠及全体人民。35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做大了国民经济大蛋糕,“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但如何切好蛋糕、让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这既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更是时代赋予我们这一代改革者的历史重任。公报中“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为我们描绘了全体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美好图景。

十九届六中全会的思想汇报篇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的主题,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征程。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讲话精神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

马俊军: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由之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了完整阐述,即“适应时代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更加注重治理能力建设,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理解这一重要论断实质是强调,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本质上是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真正实现国家各项工作的法治化,依托法治的稳定性、严谨性、可预期性、可操作性,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使各种制度的执行更加严格更加高效。因此,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由之路。

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排在第一位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的历史条件下,科学立法要在立法的民主性、专业性、精细化、可操作性、刚性等问题上下功夫,更要在重点领域的立法取得突破,例如反腐立法。要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坚持把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更好地结合起来,落实关于“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精神,重大改革须谋定而后动即先立法、后行动。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中国和许多国家一样是个行政主导的国家,国家法律有80%是靠行政机关来执行的,所以行政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法治政府能否建立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严格执法首先要解决政府职能定位的问题,政府不能越位、缺位、错位,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这就需要政府在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前提下,政府职能定位应该是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其次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揽权诿责、有责无权等困扰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多年的顽症痼疾。第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尽快推动《行政程序法》出台,通过行政程序提高行政效率、遏制行政、促进行政民主。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为此,须围绕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这个核心加快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首先,法院和检察院要摆脱受地方因素干扰办案的影响,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实现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破解司法权 2 权地方化的困境,广东省要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尽快出台操作细则。其次,司法权的运行要遵循司法规律,法官和检察官要独立办案,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同时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能否做到全民守法是衡量我国法治水平的根本标准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目前我国法治建设的最大困境就是有法律,无法治信仰,我国在结束了无法可依的时代之后进入到了有法难依的时代,因此,能否做到全民守法是衡量我国法治水平的根本标准。全民守法首先是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率先守法,以党风、政风带动整个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地位是由宪法规定的,但是我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全民守法必须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发挥好官员提拔晋升这个指挥棒的作用。

刘 恒:设立行政法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为我国未来的“依法治国”之路构建了一幅蓝图,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核心是对行政权力的规制,即把“行政权力关进笼子里”。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核心、最直接的是设立行政法院。

十九届六中全会的思想汇报篇五

多点开花的工作局面,生动诠释了什么叫“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什么是“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坚决惩治腐败、从严治党治吏的决心。纪检监察机关创造性开展工作,行动效率之高、问责力度之大,查办的领导干部级别之高、人数之多,改革推进之深入和坚决,前所未有,党心民心为之提振。党风廉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新一年工作奠定良好基础,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打虎还会继续,正风还应深入,改革还需发力,坚定不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依然是今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反腐败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作风建设也不可能一劳而永逸。就当前看,不正之风的病原体并未彻底清除,消化腐败存量、减少腐败增量的任务依然严峻,高压正风反腐的势头不容放松。无论是抓反腐还是抓作风建设,都应着力从“常”和“长”、“严”和“实”上下工夫。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一年。方此不进则退的关口,气可鼓而不可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理应继续激发敢于负责、敢于监督的蛮拼精神,乘胜出击,趁势而上。

改革是反腐败治本之路上的关键一步,要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易腐的体制机制,就必须用好改革这个推进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成效,与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措施所带来的“红利”密不可分。新的一年,如何继续牵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如何加强和完善纪检机关内部监督机制,防止“灯下黑”?如何推进市县纪检部门改革,让它们免于本级党政机关的干扰?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还需不断实践探索,攻坚克难,一步一个脚印将改革推向更深处。

赢得胜利,精髓在于战胜自我;所向披靡,关键要靠人心向背。从严治党,正是战胜自我的法宝,深入反腐,正是人心向背的关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 “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五中全会也提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相信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会议能吹响廉洁政治建设的又一轮号角。

十九届六中全会的思想汇报篇六

为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校团委将陆续开展一系列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活动,在校园内营造铭记责任、竭诚奉献的浓厚氛围。一个人,只有不断自省反思,不断修正自我的方向、提高自身的素质,才能得以稳定和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的蓝图已经展开,党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进入新时代的改革果敢抉择、指引方向。科学发展需要全面深化改革,我们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坚持正确的方法论,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才能更快地由“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中国梦。

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就是必须要深入了解党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的任务。十八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按照惯例,历届五中全会的会议内容主要是确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与改革的方向。

“十三五”规划将是本次会议的一大看点,“十三五”规划涵盖2017-2020年时间段,“十三五”规划的十个任务目标:1、保持经济增长,2、转变经济发展方式,3、调整优化产业结构,4、推动创新驱动发展,5、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6、改革体制机制,7、推动协调发展,8、加强生态文明建设,9、保障和改善民生,10、推进扶贫开发。其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是首度写入五年规划。

会议认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十三五”规划必须紧紧围绕实现这个奋斗目标来制定。

当前,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没有变,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发展既面临大有作为的重大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相互叠加的严峻挑战。我们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在改革开放以来打下的坚实基础上,坚定信心,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重要理论指导、“四个全面”布局、发展第一要务、六个建设推进

会议指出,推动“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

会议强调,“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有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要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问题,把发展理念梳理好、讲清楚,以发展理念转变引领发展方式转变,以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为“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指好道、领好航。

为人民,促经济,转职能,法治化,深化开放,从严治党

会议指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实际出发,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方式,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必须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加快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为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必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体系,加快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建设,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化轨道。

必须深化全方位对外开放,妥善应对外部环境变化,推动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必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确保我国发展航船沿着正确航道破浪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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