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资产评估报告(通用18篇)

时间:2023-12-22 21:25:02 作者:温柔雨

报告是在特定的背景下,对某一主题进行系统的收集、整理和呈现的一种介绍性材料。以下是关于报告范文的一些实用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是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关于项目评估过程及其结果等基本情况的具有公证性的工作报告,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

本人接受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为其公司自身的全部资产和负债进行了评估。本人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一、委托方简介。

企业名称: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阳佳辉新能源”)。

住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壹仟万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xxxxxxxxxx。

发照机关: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20xx年5月26日

经营范围:新能源的开发与管理,生物质能源林基地投资和建设,有机农业基地建设。

截至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股东出资金额及所占股本比例情况如下所示:

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股东表。

二、评估目的。

根据需要,本次评估目的是量化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于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企业自我资产清理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项目评估对象为20xx年11月30日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具体包括公司的流动资产和负债等。

根据《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和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填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于20xx年11月30日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3)资产总计17,193,777.63元;。

(5)负债合计7,565,368.60元;。

(6)所有者权益合计9,628,409.03元。

本次申报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委估资产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价值的估计数额。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的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1月30日。

为保证评估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公允性以及评估报告的时效性,经与委托方商定,以20xx年11月30日作为本次评估基准日。评估中所有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本评估报告的使用者为:委托方及与本次经济行为有关的主管部门。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次资产评估中主要遵循以下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七)遵循公开市场原则。即评估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

(八)维护产权持有者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八、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具体法律依据、准则依据、行为依据、权属依据、取价依据和其他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法律法规依据。

5、《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xx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3、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xx]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及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三)经济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本人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四)产权证明依据。

1、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4、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委托方承诺函》;。

5、其它有关产权证明文件。

(五)取价依据。

1、本人实地勘查、调查所获得的资料;。

2、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资料,有关原始凭证等账务资料;。

3、本评估机构掌握的其他价格资料;。

4、关于发布省征地年产值标准的通知(省政办发(20xx)47号);。

5、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市政发〔20xx〕20xx。

(六)参考资料及其它。

1、李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审计报告;。

2、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及价格信息资料;。

3、其他资料。

根据资产评估有关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及其他一般公认的评估原则,我们对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估范围内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了必要的核实及查对,查阅了有关文件、资料,实施了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由于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盈利状况较差,不具备采用收益法的条件,此次主要采用了资产基础法(成本法)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根据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各项资产及负债的构成,采用的具体评估方法如下: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预付账款,评估人员根据各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采取了相应的现场清查办法和评估方法,现将其简述如下: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对于银行存款,评估人员采用不同币种分别计算的方法,按照北流市佳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提供的评估基准日20xx年11月30日的银行对账单或收到的询证函,对公司拥有的不同币种的银行存款余额进行核实,对于银行对账单与公司银行存款日记账之间存在的未达账项,在逐笔了解核实的情况下,由公司财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在确定了公司财务账户与开户银行账户两者金额调整一致的情况下,最终按照公司财务账户余额确定银行存款评估值。

公司账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账面余额调节公式如下:

评估基准日公司账面余额+企业已付银行未付金额-企业已收银行未收金额=银行对账单账面余额+银行已付企业未付金额-银行已收企业未收金额。

2、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的评估,评估人员首先了解预付账款形成的原因,并与账务记录和会计报表进行核对,确认该项业务的真实性。

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湖南湘资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张家界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定向增发而涉及张家界易程天下环保客运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于年8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工作。

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进行了评估。我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受托评估的对象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xx月xx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1、委托方、资产持有方:a公司,a公司于5年前自行研发了该项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并获得了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2、评估报告其他使用方:企业专利技术转让相对应的机构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使用方。

根据评估委托协议的约定,a公司拟将其拥有的专有技术“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出售给b公司合作,本次评估目的为对上述专有技术于评估基准日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评估,以对a公司的出售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本次评估对象为委托方委托评估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在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

本次评估的范围为委托方拟进行出售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预期收益价值,具体包含大功率电热转换体设计、制造、工艺方面的技术,以及生产产品销售的收入预测和收益预测。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价值类型为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定为20xx年xx月xx日,这样与实际现场勘察、评估信息资料分析以及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期较为接近,有利于评估目的的实现。评估中所采用的价值标准是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持续经营价值标准。

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1991年)《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4)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

2、评估准则依据。

(2)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4)中注协发布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其他与本项评估有关的评估准则、规范。

3、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2)企业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3)企业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有关财务凭证等;。

(4)企业提供的有关事项说明。

本次评估所使用的主要方法为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估测被评估资产未来预期收益的现值来判断资产价值的方法。

评估时间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11月17日,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定估算、评定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20xx年xx月xx日,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方项目委托、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及范围,选定评估基准日和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2、资产清查:20xx年xx月xx日—17日,评估人员首先指导委托方收集准备资料,并与委托方工作人员一起清查核实委托评估的资产,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本次专利技术评估采用收益法。

(1)、转让条件。

a公司是出售该专利技术,转让的是该专利技术的所有权。

(2)、专利现状。

该项技术已申请专利权,其所具备的基本功能可以从相关的专家鉴定书中获悉。此外,a公司已经使用了该项专利技术5年时间,产品已进入市场,市场的潜力较大。因此,该项专利技术的获利能力预期较强。

(3)、相关参数。

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更新周期以及市场上产品更新周期的分析,确认该专利技术的剩余使用年限6年。根据对该类专利技术的交易实例的分析,以及该类专利技术对产品生产的贡献率的分析,确定销售收入分成率为5%,所得税的税率确定为30%。

本项目的前提假设为:

1、我们假设委估技术的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

2、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市场情况,不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因素。

3、本次预测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银行利率等政策,不考虑今后的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按收益法中的评估思路估算,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专利技术预期收益评估价值为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本评估结论系对基于评估基准日专利技术预期收益价值的反映。评估结论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方法、程序得出,评估结论只有在上述评估假设、原则、依据、前提存在的条件下,以及委托方所提供的所有原始文件都是真实与合法的条件下成立。评估结果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特殊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其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有关法规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后,评估报告有效期以内,专利技术相关内容若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参数进行相应调整,若资产价值类型或价值标准发生变化,并对评估价值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即有效期从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10月31日。

1.本次评估结果自评估基准日起的一年内有效,但如果本次评估前提发生变化,则可能会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委托方应根据本次评估中使用的评估方法对资产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或重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2.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的公允价格,在评估中,我们没有考查委估资产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及其他对其转让价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不可预测的变化以及遇有不可预测的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3.各有关方面应该了解并意识到,我们的评估工作是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在进行评估工作中,评估人员依据评估有关规范意见的规定对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评估对象产权权属证明文件、资料进行关注和必要的查验,但我们不是法定的资产权属鉴证机构,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鉴证工作超出评估工作的范围,我们不能对委托评估资产的产权关系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

4.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5.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6.本次评估结果是为本次评估目的,根据公开市场原则和一些假设前提下对评估对象的公平市场价值的评估。本次评估所涉及的委估技术产品的未来销售预测是建立在委托方制定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我们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则会影响上述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方和其他有关方面,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并且,我们愿意提请有关方面注意,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和不可避免的因素很可能会出现,因此有关方面在使用我们的评估结论前应该明确设定的假设前提,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做出交易决策。

7.本次专利技术评估中,我们仅考虑上述专利技术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价值,没有考虑由于上述专利技术转让、实施等可能使受让方以上述技术或上述技术中的某些部分为技术平台,进一步开发出其他技术所可能产生的附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没有考虑上述技术转让所可能促使受让方技术进步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8.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真实和准确的,评估人员对评估所依据的信息来源进行了验证,并确信其是可靠和适当的;评估报告的分析和结论是在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原则基础上形成的,仅在假设和限定条件下成立。

文档为doc格式。

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出具价值分析报告或者其他专业意见,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地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方要求,合理确定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评估程序受到限制且无法排除,经与委托方协商后仍需出具评估报告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首席评估师或者其他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可以授权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除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外的评估报告,加盖分支机构公章。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在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的评估报告上签字。

第十条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报告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计量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的汇率。

第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关于无形资产的概念,目前并未形成统一的认识。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国际会计准则》,明确将无形资产定义为:“为用于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为用于出租或为用于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可辨认的非货币资产。”

国际资产评估委员会制定的《国际资产评估准则》中将无形资产定义为:“无形资产是以其经济特性而显示其存在的一种资产,无形资产无具体的物理形态,但为其拥有者获取了权益和特权,而且通常为其拥有者带来收益。”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三条指出:“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我国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指出,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虽然以上对无形资产内涵的表述各不相同,但至少有三点是达成共识的:第一,它是一种资产或资源,这是毋庸置疑的;第二,没有具体的实物形态;第三,能够给拥有者带来经济利益。在我国把无形资产当作一种长期资产来是使用,但在国际上并没有强调这一点,所以也可以认为无形资产是一种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作为一类比较特殊的资产,有其自身的独特性,归纳起来有以下四方面的特点。

1.无形性。无形资产的无形性表现为不具有实物形态或无具体的物理形态,这不仅是其最突出的特点,也是区别于有形资产最直接的特征。

2.附着性。无形资产虽然没有实物形态,但并非没有物质载体,只是通过载体以直接或间接的形式存在,它附着于有形资产之中而发挥固有的功能,可以通过某种载体形式体现或发挥作用。其直接载体的表现形式多以证书、商标标记、图纸资料等存在,比如专利权以专利证书的形式表现出来;商标权通过注册商标表现等。

3.独占性。无形资产的独占性主要是指无形资产只能与特定的公司或企业有关,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或契约的限制下,禁止他人无偿地使用。

4.价值的不确定性。无形资产在其开发研制的过程中所支出的各种费用的多少与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并不成等比关系,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是由无形资产的功能或效用决定的,而不是其研制成本的多少,换言之,无形资产的价值应该是由其收益能力所决定的。但是当今科学技术发展迅速、技术知识或成果更新换代的速度加快,从而使得无形资产的经济寿命难以准确地估计,除此之外,由于无形资产需与有形资产结合在一起使用,所以在对未来收益进行预测时很难分清哪一部分收益是由无形资产带来的[1]。

在无形资产评估中,对评估方法的选择尤为重要。目前,无形资产的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下面对这三种方法进行详细分析。

市场法。市场法是指在市场上选择同样或类似的无形资产作为参照物,然后对它们的交易条件、自身特点以及其他价值影响因素分别进行分析调整,最后确定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运用该方法有两个前提条件:(1)要有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2)公开市场上要有可比的无形资产及其交易活动。由于市场法是以已经被市场所认可的结论为基础来评估被评估对象,所以得出的评估结果具有说服力,容易被当事人所接受。但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够完善,不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其次,无形资产不同于有形资产,没有具体实物做比较;此外,无形资产具有独占性、保密性,使得收集相关信息资料非常困难,在市场上也很难找到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物。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限制了市场法在无形资产评估中的应用。

成本法。成本法是指按被评估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扣除该无形资产已发生的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后,以其差额作为被评估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采用成本法评估资产的前提条件是:(1)被评估无形资产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假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2)被评估无形资产的预期收益能够支出其重置及其投入价值。重置成本是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调整所得,所以具有可获性和可验性,其评估结果也容易被人们所接受。但是由于无形资产的特殊性,也很难使用成本法对其进行评估。首先,无形资产的历史成本具有不完整性、弱对应性及虚拟性,因此按照历史成本调整得到的重置成本来评估无形资产现值是不准确的;其次,无形资产的成新率很难确定;最后,不少无形资产均存在着开发成本高而带来的效益低或开发成本低而带来的效益高的现象[2]。

收益法。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无形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并将其折算成现值,以此来确定被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这里提到的未来预期收益是指由于无形资产的使用所能带来的超额收益(利润),与其他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有所不同。该方法涉及三个要素:(1)被评估无形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2)折现率;(3)被评估无形资产收益持续的年限。由于这三个要素制约着收益法的运用,所以使用收益法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3]:(1)被评估无形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用货币计量;(2)被评估无形资产所承担的风险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计量;(3)被评估无形资产使用年限可以预测。在前文中已经提到,无形资产的价值不在于其付出代价的多少,关键在于在将来它所带来超额收益的多少,所以无形资产的收益能力是无形资产价值的核心体现。当然,使用收益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需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同时不确定性较高。所以,在使用此法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一定要做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对每一个影响因素都要进行认真细致地分析,做到有理有据,切莫简单的人为臆断。

总之,无形资产评估方法有市场法、成本法和收益法,其中收益法是无形资产评估的主要方法。

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是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关于项目评估过程及其结果等基本情况的具有公证性的工作报告,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

我们资产评估小组,受________市产权交易所的委托,于年月日至月日,对市第二毛纺织厂的全部资产进行了实事求是的评估。

这次评估,是在市工业公司对市第二毛纺织厂资产核实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弄清市第二毛纺织厂的全部资产及其价值,以及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利弊,给毛纺织厂兼并市第二毛纺织厂时提供可靠资料。(以下评估的指导思想、依据、范围、方法和过程等略)。

二、企业概况。

市第二毛纺织厂是集体企业,隶属市纺织工业公司领导。该厂建于年,年月与市织毯厂合并,定名为市织毯厂,年改名为市第二毛纺织厂。年月又与市织毯厂分厂,至今仍名为市第二毛纺织厂。

该厂现有职工人[职工名单、年龄、职务、职称、级别、详情与素质等说明,以及科、室、车间机构设置附后(略)]。主要生产人造毛提花毛毯,产品单一,厂房陈旧,设备利用率低,经营管理不善,产品质量不佳,市场销路不畅,竞争能力很差,仅年月至月就亏损万元,总计已资不抵债万元。

市第二毛纺织厂现有固定资产为万元,比纺织工业公司核查审计结果下降万元,主要是三项:

2.房屋间,净值为万元,因机修房后墙漏雨,房梁顶柱;库房间,进水,四壁漏雨,年久失修;机物料房间,潮湿滴水;织造车间、整理车间、前纺车间等,虽属近年所建,但都属简易房,四壁漏雨,地面返潮,评估为万元;只警卫室房可保留。下降万元。

3.设备:272梳毛机2台、包针布机1台、213手织机4台、打纬机1台、212毛织机5台、221毛织机2台,都按原价不变,共万元;整经机原净值万元,估价为万元;分家分过来的272梳毛机陈旧,原净值万元,估价万元;纺毛机1台,原净值万元;估价万元;毛机1台,原净值万元,估价为万元。设备下降万元。

全厂现有流动资产为万元,比市工业公司核查审计结果下降万元,主要是四项:

2.原材料:原净值万元,因库房漏雨返潮,减%,评估万元;。

4.在产品原净值万元,机台织成率差,半成品毯子有的断档,有的雨迹斑痕,整理起绒滴水,在制品返潮,减%,评估为万元。

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报告

比亚迪有限股份公司(a股002594)创立于6月,主要从事二次充电电池业务、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以及包含传统燃油汽车及新能源汽车在内的汽车业务。截止6月,比亚迪有限股份总额2354100000元,其中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24.07%(实际持股人为王传福),中美能源控股公司(“股神”巴菲特投资旗舰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旗下附属公司)持股9.56%。

比亚迪在广东、北京、上海、长沙、宁波和西安等地区建有九大生产基地,总面积将近1,000万平方米,并在美国、欧洲、日本、韩国、印度、台湾、香港等地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现员工总数已超过14万人。在最新公布的中国企业500强中,比亚迪排名216位。

400亿元,至1800亿元,超越欧洲车厂保时捷;并成为全国市值最大车股。比亚迪公司总裁王传福也因此以350亿身价荣登中国首富的宝座。

比亚迪现拥有it和汽车以及新能源三大产业。it产品主要包括二次充电电池、液晶显示屏模组、塑胶壳、键盘、柔性电路板、摄像头、充电器等。公司坚持不懈地致力于技术创新、研发实力的提升和服务体系的完善,主要客户为诺基亚、摩托罗拉、三星等国际通讯业顶端客户群体。目前,比亚迪作为全球领先的二次充电电池制造商,it及电子零部件产业已覆盖手机所有核心零部件及组装业务,镍电池、手机用锂电池、手机按键在全球的市场份额均已达到第一位。年,比亚迪入选世界纪录协会世界最大手机锂电池生产商,创造了新的世界之最。

二、企业偿债能力分析。

(一)短期偿债能力分析1、比率分析。

表1-1是比亚迪公司近四年短期偿债能力比率。

表1-1比亚迪股份公司近四年短期偿债能力比率。

ps:以下涉及20数据是指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数据。

图1-2比亚迪股份公司近4年短期偿债能力比率及其趋势图。

从表1-2可以看出,比亚迪公司近4年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弱。主要原因是公司从流动负债大量增加,11年9月的流动负债是08年末的2.5倍。其中09年新增短期贷款70多亿,仅11年应付票据就高达54亿。与之相对的是,流动资产四年仅增长了50亿,始终徘徊在150~200亿之间。速动比率介于0.4~0.7之间,11年九月为0.4,低于汽车制造业行业平均水平。

比亚迪公司近4年流动比率始终在1.00以下,理论上讲,流动比率指标的下限为1.00,此时企业的流动资产等于流动负债,只有所有流动资产都能及时、足够地变现,不受任何损失地实现周转价值,债务清偿才有物质基础保障,否则,企业就会遇到债务不能及时清偿的风险。

2、趋势分析。

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绝对数趋势分析如表1-3。

表1-3比亚迪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的绝对数趋势分析。

表1-4比亚迪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绝对数趋势柱形图。

亿,大起大落明显。

结论:短期偿债能力较弱,存在短期偿债风险。

(二)、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1)比率分析。

表1-5是比亚迪公司长期偿债能力比率及趋势分析,包括资产负债率、权益乘数、利息保障倍数、偿债保障比率,偿债保障比率是从企业现金流角度分析长期偿债能力,它是负债总额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比值。

表1-5比亚迪公司长期偿债能力比率及趋势分析。

表1-6比亚迪公司长期偿债能力的绝对数趋势分析。

图1-7比亚迪公司长期偿债能力的绝对数趋势分析折线图。

较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大量增加。

(三)财务杠杠分析。

表1-8比亚迪公司-2011年息税前利润和税后利润变动。

税前利润下降12.72%,税后利润下降33.48%。

10年开始,比亚迪公司由于经营战略改变及汽车市场受测,导致息税前利润大量减少,并通过财务杠杆效应放大,致使税后利润急剧减少。

二、营运能力分析。

表2-1比亚迪公司营运能力比率及趋势。

将表2-1的数据以图的形式表示,见图2-2。

图2-2比亚迪公司营运能力比率及趋势。

从表2-1及图2-2可以看出,比亚迪公司存货周转率及流动资产周转率逐年增高,比亚迪公司在存货控制上做的的不错,三年平均存货始终在55亿左右;三年平均流动资产保持在160亿左右,收入的增加也导致了流动资产周转率的增加。

理论上一般生产制造企业的存货周转率应达到2~3次,流动资产周转率应达到1~2次,应收账款周转率应达到3~4次。从图表看,公司都基本超过这个水平,表明公司资金周转速度快,资本流动性强。比亚迪公司营运能力良好。

三、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运收入分析。

表3-1比亚迪公司产品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用折线图表示。

图3-2比亚迪公司产品盈利能力变化趋势。

比亚迪公司在2008年2009年销量表现颇佳,2008年实现销量20万辆,2009年上半年,轿车销售全国排名第七,同比增长176%,这主要得益于中国汽车市场的迅猛发展和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支持,借此东风,各盈利指标在09年达到顶峰。

进入2010年,随着中国汽车市场的“快车”式增速的结束,市场趋于饱和,国家汽车消费促进政策逐渐淡出,部分城市出台限购或限行政策,民众对新能源汽车持观望态度,都导致了比亚迪汽车销量的下滑。

10年的“退网门”(指自2010年4月比亚迪汽车经销商四川成都平通公司退出比亚迪以来,湖南光大、山东创涨等一些比亚迪汽车经销商也退出了比亚迪销售网)也沉重打击了公司汽车的销售。综合内因外因,导致10年11年盈利指标的下跌,11年尤为严重。

(二)资产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表3-3比亚迪公司盈利能力比率及趋势。

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略高于行业水平。综合表现,比亚迪公司资产盈利能力尚可。

四、发展能力分析。

表4-1比亚迪公司发展能力相关指标。

公司三年资产平均增长率。

三年资产平均增长率=(年末资产总额。

-1)x100%。

三年前年末资产总额。

=(52,963,400,000。

-1)x100%。

29,288,500,000。

=28.22%。

公司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

-1)x100%。

三年前年末所有者权益总额。

=(21,151,100,000。

-1)x100%。

12,410,300,000。

=19.4%公司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

三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年末营业收入总额。

-1)x100%。

三年前年末营业收入总额。

=(48997575000。

-1)x100%。

21,211,200,000.00。

=32.2%三年利润平均增长率=(年末利润总额。

-1)x100%。

三年前年末利润总额。

=(2,918,590,000。

-1)x100%。

1,702,330,000。

五、现金流量分析。

里、来说显得更为重要。

六、财务综合分析—杜邦分析。

2010年年末。

2009年年末。

2008年年末。

从图表上看,三年净资产收益率呈大起大落之势,在09年最高达22%;可以看出三年的权益乘数相差不大,主要是总资产收益率起主要因素,究其原因是09年的净利润较多,而贡献最大的因素的是当年成本较低,即成本费用利润率较低。

七、未来发展预测与建议。

1、偿债能力面临风险。

截至2011年3季度,公司的速动比率仅为0.4,这是资金相对紧张的表现,拟发行的60亿元债券将缓解这一问题。”---国泰君安近期研报中分析。

根据对比亚迪偿债能力的分析,公司债台高筑,无论短期还是长期偿债能力都弱于行业平均水平。而选择5月上市也是出于融资的考虑。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需偿还的贷款是130多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4亿元,同比下滑了74%,资产负债率升至59.92%。,比亚迪之所以选择在此时上市,除了上市程序使然,公司对于资金的渴求是主要原因。

2、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战略面临质疑。

比亚迪作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佼佼者,可以这么讲,比亚迪已成为中国新能源汽车的代名词。比亚迪掌门人王传福有着狂热的电动车梦想,他相信2011年将是比亚迪大规模量产电动车的元年,为此不吝大手笔投入。但也正因为如此,比亚迪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这块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研发成为了公司的一个巨大的吸金库。但以之相对应的是,中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一直不明朗,民众对新能源汽车还是持观望态度,此为新能源汽车也有自身诟病,例如充电时间过长,航程太短等,在国家未普及大规模快速充电站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很难有所发展。

虽然目前,中国出台了《新能源汽车生产准入管理规则》,在《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也涉及到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短期目标和任务。然而,这些政策都没有足够的战略高度,缺少一个整体的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没有发展重点,没有发展路线,“遍撒胡椒面儿”,这样势必会分散有限资源,让整个产业的发展都找不到方向。

3、现金流面临紧张。

面对持续的汽车市场的疲软,及年末必须偿还的借款,比亚迪公司现金供应日益紧张。王传福表示:比亚迪2011年上半年资本开支50亿,下半年将压缩到30亿,全年控制在80亿-90亿元人民币。将资本开支压缩30亿,控制在50亿-60亿元人民币此为两度抛售清空佛山金辉股权及一些子公司的股权来救火。

附注。

(二)利润表。

(三)现金流量表。

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北京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广州xx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运用资产评估法定或公允的方法和程序及评估人员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对广州xx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作出了公允评估。

本次评估的对象是广州xx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流动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根据本次评估的目的,企业今后仍将维持原有生产和经营方式不变,或在不改变原有经营方式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规模和技术升级,被评估资产在今后生产经营中仍维持原有用途并继续使用,因此,本次对广州xx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采用了成本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评估。在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及其专业人员遵循国家有关法规,按照资产评估操作规范及资产评估工作的需要,在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的配合下对广州xx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金额、数量、产权状况等进行了清查核实,并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分析,对可能影响资产评估的重大事项进行了了解,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承诺对委估资产、负债和权益的合法性及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在此基础上我们对纳入评估范围的整体企业价值进行了评定估算。经实施上述必要的评估程序,我们对广州xx有限公司的整体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xx年6月30日的评估结果确定如下:

1、收益法评估结果:

评估人员通过调查、研究、分析企业资产经营情况的现状及其提供的各项历史指标,结合企业的发展计划和长远规划,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和企业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状况,分析相关经营风险,合理预测各项指标。截至评估基准日20xx年6月30日,采用收益法对广州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资产评估的结果为7,184.49万元。

2、成本法评估结果:

广州xx有限公司总资产帐面值为1,886.83万元,评估值为1,887.47万元;总负债帐面值为632.63万元,评估值为632.63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帐面值为1,254.20万元,评估值为1,254.83万元。

净值增值额0.63万元,增值率为0.05%。

3、评估结果的确定:

由于收益法与成本法在评估对象、影响因素等方面存在差异,两种评估的结果亦会有所不同。成本法是从资产的成本角度出发,对企业资产负债表上所有单项资产及负债,用市场价值代替历史成本,通过分别估测构成企业的所有可确指的资产加和而成的,这种方法无法把握一个持续经营企业的价值的整体性,也很难把握各个单项资产对企业的贡献,更难衡量企业各项单项资产同技术匹配和有机组合因素可能产出的整合效应,即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而收益法重点关注的是企业整体的营利能力,既包括各项单项资产的带来的收益,也涵盖了不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收益。

考虑到本次评估对象性质及委托方的经济行为目的,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即截止20xx年6月30日,广州紫光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资产(即净资产)价值为7,184.49万元。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反映的评估结果有效期限为一年。

本报告仅为“广州xx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之目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由企业承担。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全

(四)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二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第二十五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声明、摘要和评估明细表上一般不需要另行签字盖章。

第四章附件。

第二十六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应当与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相关联,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产权登记证;。

(五)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六)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八)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九)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十)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十一)重要取价依据(如合同、协议);。

(十二)评估业务约定书;。

(十三)其他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及其所涉及的签章应当清晰、完整,相关内容应当与评估报告摘要、正文一致。评估报告附件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原件一致。

第二十八条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专项审计的,应当将企业提供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和附注)作为评估报告附件。按有关规定无需进行专项审计的,应当将企业确认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企业财务报表作为评估报告附件。

第二十九条如果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所引用的报告应当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应当将相应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备案)文件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第五章评估明细表。

第三十条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编制评估明细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本指南对评估明细表的基本要求和企业会计核算所设置的会计科目编制评估明细表。

评估明细表包括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和各级汇总表。

第三十一条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格式和内容基本要求如下:

(三)表尾应当标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员、填表日期和评估人员。

第三十二条评估明细表按会计明细科目、一级科目逐级汇总,并编制资产负债表(方式)的评估汇总表及以人民币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评估结果汇总表。

根据需要设置的各级汇总表,表尾应当标明评估人员。

第三十三条会计计提的减值准备在相应会计科目(资产负债类型)合计项下列示,评估增减值应当按会计计提减值准备前后分别列示。

第三十四条评估结果汇总表应当按以下顺序和项目内容列示: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总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总计、净资产等类别和项目。

第三十五条被评估单位为两家以上的,评估明细表应当按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分别自成体系。

第六章评估说明。

第三十六条评估说明包括评估说明使用范围声明、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共同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写的《资产评估说明》。

第三十七条评估说明应当做到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并充分考虑不同经济行为和不同评估方法的特点。

第三十八条《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应当由委托方单位负责人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需要,建议企业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三)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六)资产负债情况、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说明;。

(七)资料清单。

第三十九条《资产评估说明》是对评估对象进行核实、评定估算的详细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三)评估技术说明;。

(四)评估结论及分析。

第七章出具与装订。

第四十条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结论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表示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在评估基准日的汇率。

第四十一条评估报告封面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日。

第四十二条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一般在封面上方居中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评估报告日应当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评估报告应当用a4规格纸张印刷。

第四十三条评估报告一般分册装订,各册应当具有独立的目录。

声明、摘要、正文和附件合订成册,其目录中应当含有其他册的目录,但其他册目录中的页码不予标注。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分别独立成册。必要时附件可以独立成册。

评估明细表一般应当按会计科目顺序装订。

第四十四条评估报告封底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应当标注评估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全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指南。

本指南所称金融企业,是指占有国有资产并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金融控股公司以及其他从事金融类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本指南所指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下称“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评估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使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能够全面了解评估情况,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完整,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房地产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二、估价师声明。

三、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委托估价方。

(二)受托估价方。

(三)估价对象。

(四)估价目的。

(五)估价时点。

(六)价值定义。

(七)估价依据。

(八)估价方法。

(九)、估价方法。

(十)、估价结果。

(十一)、估价作业日期

(十二)、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十四)、估价人员。

六估价结果。

七`评估结论。

八、附件。

致委托方函:××女士:

受您委托,我事务所对您委托的位于中国广东××市××路××花园a区7幢302(建筑面积为135平方米)的住宅用房进行估价。估价目的是为确定房地产抵押贷款额度提供参考依据而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对上述房地产进行了分析和测算,现将估价结果报告如下:

委估对象于估价时点2011年11月110日公开的市场评估总价为人民币71793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柒仟玖佰叁拾元整),评估单价为5318元/平方米。估价的详细结果,见附后的《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此致

文档为doc格式。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指南。

本指南所称金融企业,是指占有国有资产并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企业、金融控股公司以及其他从事金融类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本指南所指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评估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使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机构能够全面了解评估情况,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完整,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第二章标题、文号、声明和摘要。

第七条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报告”的形式。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报告序号。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上发表声明。声明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等关键内容。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第三章正文。

(一)绪言;。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五)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

“×××(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全

第二十六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应当与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相关联。评估报告附件通常包括下列文件: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被评估单位金融业务许可证;。

(五)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产权登记证;。

(六)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七)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九)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十)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十二)重要取价依据(如合同、协议);。

(十三)业务约定书;。

(十四)其他重要文件。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全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指南。

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另行规范。

第三条本指南所指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评估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能够全面了解评估情况,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完整,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第二章标题、文号、声明和摘要。

第七条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报告”的形式。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报告序号。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声明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评估报告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等关键内容。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第三章正文。

(一)绪言;。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关于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五)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

“×××(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十二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介绍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概况。

(一)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二)企业价值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

2.近三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3.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

(三)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四)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为同一企业,按对被评估单位的要求编写。

(五)存在交叉持股的,应当列示交叉持股图并简述交叉持股关系及是否属于同一控制的情形。

(六)存在关联交易的,应当说明关联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第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以文字、表格的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中,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律权属状况等;。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说明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如土地面积、建筑物面积、设备数量、无形资产数量等)、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等。

第十五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市场价值及其定义。选择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应当说明选择理由及其定义。

第十六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基准日及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年××月××日;。

(二)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如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利率和汇率变化等)。

第十七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评估业务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法律法规、评估准则、权属、取价等依据。

(二)法律法规依据通常包括与国有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包括本评估项目中依据的相关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规范;。

(六)其他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以及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分别说明两种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以及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第十九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出具评估报告的主要评估工作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二)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等过程;。

(三)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估算等过程;。

(四)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报告和内部审核等过程。

第二十条评估报告应当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以文字和数字形式清晰说明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应当是确定的数值。

(一)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并同时采用评估结果汇总表反映评估结论。

(二)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

(三)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除单独说明评估价值和增减变动幅度外,应当说明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和最终确定评估结论的理由。

(四)存在多家被评估单位的项目,应当分别说明评估价值。

第二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程序受到的限制、评估特殊处理、评估结论瑕疵等特别事项,及期后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三)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四)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五)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六)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七)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对特别事项的处理方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评估报告使用限制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三)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四)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二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第二十五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声明、摘要和评估明细表上一般不需要另行签字盖章。

第四章附件。

第二十六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应当与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相关联,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产权登记证;。

(五)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六)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八)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九)关于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十)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十一)重要取价依据(如合同、协议);。

(十二)评估业务约定书;。

(十三)其他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及其所涉及的签章应当清晰、完整,相关内容应当与评估报告摘要、正文一致。评估报告附件为复印件的,应当与原件一致。

第二十八条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专项审计的,应当将企业提供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和附注)作为评估报告附件。按有关规定无需进行专项审计的,应当将企业确认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企业财务报表作为评估报告附件。

第二十九条如果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所引用的报告应当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应当将相应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备案)文件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第五章评估明细表。

第三十条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编制评估明细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本指南对评估明细表的基本要求和企业会计核算所设置的会计科目编制评估明细表。

评估明细表包括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和各级汇总表。

第三十一条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格式和内容基本要求如下:

(三)表尾应当标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员、填表日期和评估人员。

第三十二条评估明细表按会计明细科目、一级科目逐级汇总,并编制资产负债表(方式)的评估汇总表及以人民币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评估结果汇总表。

根据需要设置的各级汇总表,表尾应当标明评估人员。

第三十三条会计计提的减值准备在相应会计科目(资产负债类型)合计项下列示,评估增减值应当按会计计提减值准备前后分别列示。

第三十四条评估结果汇总表应当按以下顺序和项目内容列示: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总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总计、净资产等类别和项目。

第三十五条被评估单位为两家以上的,评估明细表应当按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分别自成体系。

第六章评估说明。

第三十六条评估说明包括评估说明使用范围声明、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共同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写的《资产评估说明》。

第三十七条评估说明应当做到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并充分考虑不同经济行为和不同评估方法的特点。

第三十八条《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应当由委托方单位负责人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需要,建议企业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三)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六)资产负债情况、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说明;。

(七)资料清单。

第三十九条《资产评估说明》是对评估对象进行核实、评定估算的详细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三)评估技术说明;。

(四)评估结论及分析。

第七章出具与装订。

第四十条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结论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表示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在评估基准日的汇率。

第四十一条评估报告封面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日。

第四十二条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一般在封面上方居中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评估报告日应当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评估报告应当用a4规格纸张印刷。

第四十三条评估报告一般分册装订,各册应当具有独立的目录。

声明、摘要、正文和附件合订成册,其目录中应当含有其他册的目录,但其他册目录中的页码不予标注。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分别独立成册。必要时附件可以独立成册。

评估明细表一般应当按会计科目顺序装订。

第四十四条评估报告封底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应当标注评估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指南自207月1日起施行。

附三:“评估说明”编写指引(供参考)。

附四:评估明细表样表(供参考)。

附一:

(供参考)。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或者未)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附二:

(供参考)。

×××公司(单位):

受你单位的委托,我们对你单位拟实施×××行为(事宜)所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以××××年××月××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我们承诺如下:

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一致。

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四、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评估规范选用了评估方法。

五、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六、评估结论合理。

七、评估工作未受到干预并独立进行。

附三:

“评估说明”编写指引(供参考)。

评估说明是申请备案核准资产评估项目的必备材料,为方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全面了解评估情况,本指引结合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核准的要求,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编写评估说明提供指引。

第一部分评估说明封面及目录。

一、封面。

评估说明封面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标题(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说明”的形式);。

3.评估机构名称;。

二、目录。

1.目录应当在封面的下一页排印,包括每一部分的标题和相应页码。

2.如果评估说明中收录有关文件或者资料的复印件,应当统一标注页码。

第二部分关于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声明应当写明,评估说明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含所出资企业)、相关监管机构和部门使用。除法律法规规定外,材料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不得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见诸公开媒体。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建议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按以下格式和内容编写《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应当由委托方单位负责人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概况。

(一)委托方概况。

1.企业名称及简称、住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

房地产企业资产评估报告

二、估价机构:湖北兴业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资格证号:鄂建房估证字第34号。

法定代表人:余文俊。

评估资质等级:贰级。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田园大道南。

联系人:余文俊。

联系电话:13986267365。

三、估价目的。

因司法鉴定需要,评估估价对象市场价值,为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提供参考依据。

四、估价对象。

(一)估价对象范围。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武汉市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单》(编号:00-201404-0180)复印件记载,产权人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估价对象为冯文喜位于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5r地块佳和馨居10栋5单元6层1室层住宅,证载面积:156.96㎡,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不详。

(二)估价对象基本状况。

1.房屋权属登记状况。

据此,我们设定估价对象已办理有房产证。

2.土地权属登记状况。

因委托方未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性质无法明确,本次估价假设估价对象占用范围内的分摊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出让用地使用权为前提条件,若与实际性质不同,本估价报告需作调整。

3.建筑物现场查勘情况。

据估价人员实地查勘,估价对象位于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5r地块佳和馨居10栋5单元6层1室,钢混结构,属于高层建筑。

估价对象房屋东邻东兴路、南临神龙路、西邻神龙路、北临车城西路。据估价人员现场查勘,估价对象是由是由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现浇楼板,平屋面等构成的钢混结构房屋,条形瓷砖外墙,层高3.0米左右。地基基础:无超过允许范围的不均匀沉降,承重构件: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现浇楼板,平屋面无倾斜变形、裂缝、松动、腐朽、蛀蚀。

至估价时点,估价对象房屋处于空臵状态,为毛坯房。

(三)土地基本状况。

1.宗地四至。

据估价人员现场查勘,待估对象所在宗地位于佳和馨居,估价对象房屋东邻东兴路、南临神龙路、西邻神龙路、北临车城西路。

2.宗地形状。

估价对象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分摊的土地,据估价人员现场查勘,估价对象所属宗地形状较规则。

3.宗地面积。

委托方未提供估价对象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分摊面积不明。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指南。

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另行规范。

第三条本指南所指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评估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能够全面了解评估情况,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完整,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第七条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报告”的形式。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报告序号。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声明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等关键内容。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一)绪言;。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五)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

“×××(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十二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介绍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概况。

(一)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二)企业价值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

2.近三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3.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

(三)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四)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为同一企业,按对被评估单位的要求编写。

(五)存在交叉持股的,应当列示交叉持股图并简述交叉持股关系及是否属于同一控制的情形。

(六)存在关联交易的,应当说明关联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第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以文字、表格的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中,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律权属状况等;。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说明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如土地面积、建筑物面积、设备数量、无形资产数量等)、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等。

第十五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市场价值及其定义。选择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应当说明选择理由及其定义。

第十六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基准日及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年××月××日;。

(二)确定评估基准日所考虑的主要因素(如经济行为的实现、会计期末、利率和汇率变化等)。

第十七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评估业务所对应的经济行为、法律法规、评估准则、权属、取价等依据。

(三)评估准则依据包括本评估项目中依据的相关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规范;。

(六)其他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以及选择评估方法的理由。

以持续经营为前提,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分别说明两种评估方法选取的理由以及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第十九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自接受评估项目委托起至出具评估报告的主要评估工作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二)指导被评估单位清查资产、准备评估资料,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等过程;。

(三)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和估算等过程;。

(四)评估结果汇总、评估结论分析、撰写报告和内部审核等过程。

第二十条评估报告应当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二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以文字和数字形式清晰说明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应当是确定的数值。

(一)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并同时采用评估结果汇总表反映评估结论。

(二)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

(三)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除单独说明评估价值和增减变动幅度外,应当说明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和最终确定评估结论的理由。

(四)存在多家被评估单位的项目,应当分别说明评估价值。

第二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程序受到的限制、评估特殊处理、评估结论瑕疵等特别事项,及期后事项,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三)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四)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

(五)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六)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

(七)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

(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评估报告应当说明对特别事项的处理方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并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评估报告使用限制通常包括下列事项: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三)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

(四)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二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日。

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第二十五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声明、摘要和评估明细表上一般不需要另行签字盖章。

第二十六条评估报告附件内容应当与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相关联,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二)被评估单位专项审计报告;。

(三)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四)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产权登记证;。

(五)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六)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八)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九)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十)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十一)重要取价依据(如合同、协议);。

(十二)评估业务约定书;。

(十三)其他重要文件。

第二十八条按有关规定需要进行专项审计的,应当将企业提供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专项审计报告(含会计报表和附注)作为评估报告附件。按有关规定无需进行专项审计的,应当将企业确认的与经济行为相对应的评估基准日企业财务报表作为评估报告附件。

第二十九条如果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根据现行有关规定,所引用的报告应当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应当将相应主管部门的相关批准(备案)文件作为评估报告的附件。

第三十条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编制评估明细表。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本指南对评估明细表的基本要求和企业会计核算所设置的会计科目编制评估明细表。

评估明细表包括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和各级汇总表。

第三十一条被评估资产负债会计科目的评估明细表格式和内容基本要求如下:

(三)表尾应当标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填表人员、填表日期和评估人员。

第三十二条评估明细表按会计明细科目、一级科目逐级汇总,并编制资产负债表(方式)的评估汇总表及以人民币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评估结果汇总表。

根据需要设置的各级汇总表,表尾应当标明评估人员。

第三十三条会计计提的减值准备在相应会计科目(资产负债类型)合计项下列示,评估增减值应当按会计计提减值准备前后分别列示。

第三十四条评估结果汇总表应当按以下顺序和项目内容列示: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总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总计、净资产等类别和项目。

第三十五条被评估单位为两家以上的,评估明细表应当按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分别自成体系。

第三十六条评估说明包括评估说明使用范围声明、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共同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和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写的《资产评估说明》。

第三十七条评估说明应当做到内容完整、表述清晰,并充分考虑不同经济行为和不同评估方法的特点。

第三十八条《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应当由委托方单位负责人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相应单位公章并签署日期。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需要,建议企业编写的《企业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一)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

(二)关于经济行为的说明;。

(三)关于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四)关于评估基准日的说明;。

(五)可能影响评估工作的重大事项说明;。

(六)资产负债情况、未来经营和收益状况预测说明;。

(七)资料清单。

第三十九条《资产评估说明》是对评估对象进行核实、评定估算的详细说明,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说明;。

(二)资产核实总体情况说明;。

(三)评估技术说明;。

(四)评估结论及分析。

第四十条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结论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表示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在评估基准日的汇率。

第四十一条评估报告封面应当载明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评估机构全称和评估报告日。

第四十二条评估报告标题及文号一般在封面上方居中位置,评估机构名称及评估报告日应当在封面下方居中位置。评估报告应当用a4规格纸张印刷。

第四十三条评估报告一般分册装订,各册应当具有独立的目录。

声明、摘要、正文和附件合订成册,其目录中应当含有其他册的目录,但其他册目录中的页码不予标注。评估说明和评估明细表分别独立成册。必要时附件可以独立成册。

评估明细表一般应当按会计科目顺序装订。

第四十四条评估报告封底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应当标注评估机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第四十五条本指南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三:“评估说明”编写指引(供参考)。

附四:评估明细表样表(供参考)。

(供参考)。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或者未)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供参考)。

×××公司(单位):

受你单位的委托,我们对你单位拟实施×××行为(事宜)所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以××××年××月××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我们承诺如下:

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一致。

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四、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评估规范选用了评估方法。

五、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六、评估结论合理。

七、评估工作未受到干预并独立进行。

法规)。

企业无形资产评估报告书

1.通过无形资产增资的企业每年在工商年检时不用占用太多的流动资金。

2.无形资产增资是完全合理合法的行为,远优于利用垫资、贷款等方式;无形资产最高可占总资产70%。

3.利用无形资产增资,不仅体现了企业的形象和实力,而且也把企业的技术价值表现了出来,这样就为企业引资、合作提供了帮助。

4.企业的注册资金提上来了,企业在项目投标时也获得的更多的中标机会。

5.可以增加企业申报项目的成功率。

二、操作方式。

1.企业选择用什么产品进行评估。企业可以用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进行评估,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无形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帐款、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专利权、商标权等,因为它们没有物质实体,而是表现为某种法定权利或技术。但是,会计上通常将无形资产作狭义的理解,即将专利权、商标权等称为无形资产。

1、成本法的注意事项:

(1)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法应包括开发者或持有者的合理利益。

(2)功能性贬值和经济型贬值。

2、收益法的注意事项:

(4)当预测趋势与现实情况明显不符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

3、市场法的注意事项:

(1)确定具有合理比较基础的无形资产;。

(2)收集类似的无形资产交易的市场信息和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的交易信息;。

(3)依据的价格信息具有代表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

(4)根据宏观经济、行业和无形资产情况的变化,考虑时间因素,对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交易信息进行必要调整。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全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和《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指南。

金融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另行规范。

第三条本指南所指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五条评估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机构能够全面了解评估情况,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六条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完整,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第二章标题、文号、声明和摘要。

第七条评估报告标题应当简明清晰,一般采用“企业名称+经济行为关键词+评估对象+评估报告”的形式。

评估报告文号包括评估机构特征字、种类特征字、年份、报告序号。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声明遵循法律法规,恪守资产评估准则,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声明应当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和使用限制等内容。

评估报告声明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摘要之前。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正文的基础上编制评估报告摘要。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简明扼要地反映经济行为、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价值类型、评估基准日、评估方法、评估结论及其使用有效期、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等关键内容。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采用下述文字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阅读全文:“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报告摘要应当置于评估报告正文之前。

第三章正文。

(一)绪言;。

(三)评估目的;。

(四)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五)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六)评估基准日;。

(七)评估依据;。

(八)评估方法;。

(九)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十)评估假设;。

(十一)评估结论;。

(十二)特别事项说明;。

(十五)签字盖章。

第十一条绪言一般采用包含下列内容的表述格式:

“×××(委托方全称):

×××(评估机构全称)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评估方法(评估方法名称),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方全称)拟实施×××行为(事宜)涉及的×××(资产——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企业、股东全部权益、股东部分权益)在××××年××月××日的××价值(价值类型)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第十二条评估报告正文应当介绍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的概况。

(一)委托方和业务约定书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二)企业价值评估中,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

2.近三年资产、财务、经营状况;。

3.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之间的关系(如产权关系、交易关系)。

(三)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概况一般包括名称、法定住所及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及主要经营范围等。

(四)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为同一企业,按对被评估单位的要求编写。

(五)存在交叉持股的,应当列示交叉持股图并简述交叉持股关系及是否属于同一控制的情形。

(六)存在关联交易的,应当说明关联方、交易方式等基本情况。

第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及其所对应的经济行为,并说明该经济行为获得批准的相关情况或者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第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对评估对象进行具体描述,以文字、表格的方式说明评估范围。

企业价值评估中,应当说明下列内容:

(三)企业申报的账面记录或者未记录的无形资产类型、数量、法律权属状况等;。

(四)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

(五)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

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说明委托评估资产的数量(如土地面积、建筑物面积、设备数量、无形资产数量等)、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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