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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斑协议书篇一
全科医生签字:
乙方(家庭成员代表):
家庭健康档案号:
住址:
家庭电话:手机:
甲、乙双方共同确定团队为乙方的家庭医生团队。
团队成员及手机:
家庭成员及其手机:
一、甲方向乙方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以下服务:
1、免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免费为签约居民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服务。
2、重点人群优先签约
为签约长期卧床病人、60岁以上行动不便老年人、空巢老年人、产妇和新生儿、重症精神病、行动不便慢性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的健康管理需求,提供康复训练、功能锻炼、健康教育和行为干预等健康管理服务。
3、健康咨询服务
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居委会内)、学校、楼宇等场所,主动公示家庭医生团队名单、电话(手机)、服务项目、服务时间、服务热线、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签约居民各种形式的健康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根据咨询内容,给予解答、预约门诊、诊疗建议、联系至上级医院等适当方式处理。
4、个性化服务
5、预约服务
祛斑协议书篇二
1、依照酒店规定的仪容、仪表着装,准时上、下班。
2、遵守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及各项规定。
3、准时参加部门或其它部门举行的各种会议和培训。
4、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vod点歌系统的操作和使用的培训。
5、熟悉本部门的音响设备、要不断地增加新歌曲,满足客人要求。
6、负责dj房物品的申购并跟踪所申购的物品是否到位,盘点及记录好报损数量。
7、每日检查、维护好dj房、厢房的音响设备,保证线路控制开关与音量开关完好无损,发现设备故障及时维修,保证营业需要。
8、遵守国家和酒店有关歌厅、舞厅管理规定,掌握音乐、歌曲、唱碟选择,设计制作歌单。
9、负责ktv包房收银电脑和点单电脑维护与保养及dj电脑新歌申购并录入系统。
10、每日营业时间如出现突发事件,需尽快处理或更换设备,保证客人在娱乐活动中获得良好的精神享受。
11、与本室dj员一起,搞好dj室内卫生,保证室内环境整洁、美观。
12、下班前关闭所有电器电源,及检查有无遗留火种。
祛斑协议书篇三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镇村号 (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二、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 人民币(大写)共万仟佰元(小写元),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三、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由甲方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责任。甲方应协助乙方办好过户手续。
五、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所缴纳的税费,由方负担。
六、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经房地产交易主管机关审核后,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协议,各无异议,不得反悔。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中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祛斑协议书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
通讯号码:____________
根据双方协商,就签约代理事项,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保证乙方薪资按月结算
a:病假:一天病假扣除当天工资
b:病假以外的其他请假:扣除一天工资乘以1.5倍
c:旷工:扣除一天工资乘以2倍,
d:无故旷工超过3天:甲方有权对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扣除所欠工资及押金。
3:乙方就职期间若甲方安排其他歌手顶替,甲方依旧保障乙方的薪资正常
4:乙方必须保证每天至少一场(一小时)的演出时间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安排的广告宣传及拍摄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调动安排
7:乙方不得从事同行业餐厅的演出
附则:
3、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祛斑协议书篇五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1. 一般规定 词语定义除非“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另有约定,本合同中下列措词及用语应当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含义。
本项目指发包人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签发的相关批准文件而建设的工程项目。
本工程指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负责实施、竣工和修补质量缺陷的本项目内的有关工程,包括合同文件约定的所有暂估价的专业分包工程和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在内。
本合同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合同文件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即合同协议书中所约定的组成本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协议书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用于明确当事人合同关系的文件。
合同条款通用部分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活动,明确合同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的文件。
合同条款专用部分是合同当事人根据本工程实际需要对合同条款通用部分的具体约定、补充和修订。
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用以明确现场条件、周围环境、承包范围、适用规范、技术等内容的文件。
合同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清单内所列出的图纸、招标过程颁发的招标补遗或修改图纸、图纸质疑函回复文件和合同履行中发包人确认及补充修改的图纸组成。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指已由承包人填入价格并为发包人所接受的工程量清单。
中标通知书指招标人通知投标人为本工程中标人的函件。
发包人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发包人代表指由发包人任命的,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义务的委托代理人。
承包人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关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承包人代表指由承包人任命的,在授权范围内代表承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约定义务的委托代理人。
设计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监理人代表指由监理人任命的,代表监理人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委托代理人。
永久工程根据相关合同文件约定所需建设完成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相关的工程设备。
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和修补任何质量缺陷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工程设备。
区段指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需要而将本工程划分的若干个施工段。
本工程区段划分说明见“合同条款专用部分”。
工程设备指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
材料指合同文件约定的用于永久工程的各类物品和物资,但工程设备除外。
施工机械设备指为完成合同文件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机械、仪器以及类似设备,但不包括工程设备。
现场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实施本工程以及工程设备和材料运达的场所,以及在合同文件中明确指定作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现场的具体地理位置及要求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工期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完成本工程的期限。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所载明的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指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实施及完成本工程至合同条款约定的实际竣工标准的日期。
天(日)指一个公历日,每连续的24小时按照一天计算。
除非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合同文件内所说明的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企业管理费和应当合理分摊的其他支出,但不包括利润。
缺陷责任期指工程实际竣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合同文件的约定完成本工程质量缺陷修补所需的时间。
保修期指承包人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工程保修期要求全面履行工程保修责任的期限。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解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词语,均指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本合同条款及其他合同文件中出现的标题只起索引和内容提示作用,标题本身不构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在对合同文件进行解释时不应当考虑。
除非有特别指明是合同条款专用部分,凡合同文件中对合同条款编号的引用,无论是否已指明是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均是指合同条款通用部分,包括合同条款专用部分中对其的补充和修订。
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等可以...
祛斑协议书篇六
本合约以下双方于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在 订立。
甲方: 公司(下称"公司")
乙方: (下称:"艺人")
证件号码:
双方合约如下:
一、定义及诠释:
1.1在本合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则:
"合约"指本合约与任何及所有附加在本合约或因加入本合约的附件、附表。
"佣金"指按本合约的第7条所指示的总收入的百分比。
"聘用合约"指任何关于艺人于世界各地的服务,或艺人提供服务的产品的合约。
"娱乐"指所有形式的娱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或所有的活动:
(1) 电视、电影、广播、登台演出、模特、电台访问;
(2) 歌唱、演唱会;
(3) 创作、编排及制作音乐;
(4) 填写歌词;
(5) 电影配乐;
(6) 创作、安排和制作歌曲;
(7) 拍照或出任模特;
(8) 录音或音像制作;
(9) 各类电视或舞台表演;
(1) 各类广告、剪彩、亲自出席宣传推广工作;
(11) 各式各样互联网的娱乐活动。
(12) 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指天灾,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暴风或其他天然灾害;以及在公司控制范围以外的任何其他意外事件。
"总收入"指按照所有有关艺人的任何聘用合约,直接或间接支付给艺人的或其他代表人、或艺人的经理人或任何艺人的委托人或代表或在世界各地与艺人有联系的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薪金、收入和来自录音的合约、唱歌、音乐创作和/或填写歌曲的任何预付、表演或服务费、现场表演的演唱会费用、红利分享或其他的酬金及/或任何艺人服务所赚到的其他任何的金钱。
"管理服务"指公司就以下事项的辅导和指示:
(1) 艺人的聘用;
(2) 文学、戏剧音乐的选材
(3) 公共关系和广告的安排
(4) 预订及舞台表演代理的选择
(5) 艺人的服装及形象包装
(6) 艺人才华的发展及演出
"选择期限"最初期限结束后的最多 _______个月。
"专业的名字"指在合约期限里(艺人的名字)或其他公司适合的名字。
"服务"指任何及所有艺人有关于娱乐行业提供的服务。
"地域"指整个世界。
二、委托
2.1.2 代表艺人在所有娱乐行业的分别执行所有的个人代表的任务。
2.2 艺人不可撤回地赋予公示唯一及专有的权利;有权在期限内代表艺人收集及接受所有有关聘用合约的总收入及在合约期限之后,由公司于合约期限内替艺人商议的聘用合约的总收入。
2.3 艺人同意不会自行商议聘用合约,并将所有兴趣或询问提交公司处理。
2.4 艺人承诺向公司即就聘用合约已接收及将接收的所有款项。
2.5 公司将有权代表艺人以任何行为和采取任何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艺人的名义及/或公司的名义执行法律行为以及聘用合约内任何的条文或收取任何亏欠的数目或保护任何权利。
2.6 艺人承诺就有关本合约所授予公司的权利,应按公司的需要作任何及所有的事情及签订任何及所有的文件及履行任何及所有行为和文件里所指的职责。
公司有权就为提供的服务及有关产品及推广项目的销售和发行使用艺人公众名誉的名字及艺人的相片或肖像。
三、选择
3.1 基于公司在本合约所载的担保,艺人不可撤回地授予公司唯一及专有的选择权:有关期限终结前以书面通知的方式,以选择时期(后称"选择")延长最初期限。公司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行使选择权。
3.2 如公司在到期当日或之前未能行使该选择权,本合约的效力及力量将维持不变,直到公司获收艺人签署的书面通知书要求公司行使该选择权。公司于接收该通知书后,将有45天行使该选择权。
四、公司担保及职责
4.1在整个合约期限内,以艺人的合法权益为依据,为艺人提供管理服务及以合理的努力代表艺人订立聘用合约及提高收入。
4.2 于正常的工作时间在合理的时间及地方,就本合约所涉服务作为艺人的经理及顾问。
4.3 在艺人同意下委任任何公司为必须得代理,帮助艺人进一步发展其事业及以支出形式缴付所有该代理人的佣金及费用。
4.4 全力协助艺人在演艺事业上发展,辅助艺人在各媒体的宣传和推介。
4.5 负责艺人在中国境内、外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差旅补助,具体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4.6 向艺人提供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其它应当享有的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请确定是否给艺人上保险)
4.7 向艺人提供因演艺事业需要的各种专项保险,其险种和保险费标准视工作情形,由双方具体商定。
4.8 负责艺人在演出及工作期间的基本人身安全。
4.9 维护艺人的经济利益和名誉。
4.1 负责办理艺人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五、艺人担保
作为公司签订本合约的一大重要前提因素,艺人承担、保证同意以下事项:
5.1 艺人年满十八(18)周岁。
5.2 艺人自愿签订本合约及授予公司本合约所载的权利;艺人并无任何资格限制或禁止或妨碍艺人履行及遵守本合约所载之责任。
5.3 艺人不应当且不会订立任何有可能与本合约冲突的合约。
5.4 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自行或代表公司招致任何责任、支出及费用。
5.5 在未获得公司的书面同意之下,艺人不得向公众透露或公开任何有关公司商业或者本合约条文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而艺人须承诺对上述资料的绝对保密。
5.6 在未获得公司的同意之下,艺人不得进行宣传服务,或参与任何访问或宣传。
5.7 在本合约期限内艺人不能根据任何非由公司商议的聘用合约,提供任何服务。艺人获得任何与发展其演艺事业有关的机会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关该等事宜,艺人需以第一时间知会公司,不得擅自或容许任何人为艺人接洽任何有关艺人演艺事项的事宜。未经公司同意,艺人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为艺人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细则。
5.8 艺人应尽力以艺人的所有能力及技巧,以专业、准时、熟练的方式,及愿意与他人合作的方式,根据聘用合约提供所有服务。
5.9 艺人须在任何时间留意并保持其个人的仪表及化妆等对外形象的良好状态。艺人应当经常保持身体健康,以应付演出事项的工作,不参加对身体或生命有危险或对人寿保险投保有影响的活动。
5.1 艺人将在整个期限内在任何时候采取所有实际的步骤保障及维持其健康及遵守对公司的承保的有关要求,以便公司可按基本的保费一般的条文及条件以及因艺人未能执行服务而招致的损失进行投保。
5.11 艺人将向公司透露并提供所有任何有关艺人服务而先前已订的合约及安排。
5.12 艺人将不做任何可能损害或影响公司名誉的或可能阻碍限制或干扰成功地利用服务的事情。
5.13 艺人在合约期限内,将不会参与或是自行承担任何有危险的事情。
5.14 艺人将接受公司因履行任何聘用合约,公司认为合理的训练及指示,或公司在任何时候向艺人建议应做的所有的合理的行为及事项。
5.15 艺人将遵守所有生效的有关一般行政或安全的规定、守则及协定。
5.16 根据本合约,艺人在任何地方提供服务,应在本合约期限内把所有有关聘用艺人为表演者的垂询转交由公司处理。
5.17 在未得到公司同意下,艺人不得更改其专业名字,无论是部分或所有或以任何其他名字表演。
5.18 在整个合约期限的任何时间内,艺人应保证让公司随时知晓其行踪及电话号码,并随时、有效地联络到艺人本人。
5.19 公司已告诉艺人,艺人有就本合约内容寻求法律意见的权利,公司已给予艺人寻求该等意见的时限,艺人已阅读及完全明白本合约内所有条文德实质含义。
5.2 就所有因艺人违反或未有履行本合约所载的艺人的承诺、保证及义务而以任何形式产生(无论直接或间接)的诉讼程序、索偿、费用(包括律师费)、裁定额及赔偿等,艺人应对公司作出补偿及使公司在所有时候得到补偿。
5.21 在未得到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下(就该项同意公司有绝对酌情决定权),艺人不得转让、许可、抵押(质押)、按揭任何本合约所载艺人的权利。
5.22 艺人自备各种有效旅行证件,公司协助并负责办理艺人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国境内外的旅行事宜。
5.23艺人遵照公司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团体,但上述团体应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社会团体。
六、艺人职责
6.1 提供任何服务(无论付钱与否)给第三者,包括与任何人及公司签订或口头同意参与、发展或允许艺人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与演出及宣传有关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6.2 更改任何聘用合约内的条款、条件,无论口头上、书面上或是行为上,包括直接或间接与任何第三者承诺并签订,参与任何与本合约有抵触或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文件或任何演艺事项。
6.3 就艺人在娱乐行业的工作聘用或雇佣任何人。
6.4 做出任何影响公司及其子、母公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6.5 确认公司为其独家经纪人公司,公司拥有安排、洽谈艺人演艺事项的决策权。艺人向公司提供演艺服务,遵守公司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全心全意贯彻执行公司委派的工作。
6.6 在合约有效期内,艺人同意公司拥有一切有关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及声音的专有使用权,艺人同意公司拥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约的任何演艺工作的产生或由此而产生的表演权、版权及其它知识产权,无论上述产权是否实际存在、产生或出现。
6.7艺人同意为证明公司拥有本合约内所列各项权益而签订的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6.8 全力配合公司安排的为演艺事业需要的宣传活动,尽量配合公司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合理建议),如有异议,艺人必须提出适当理由供公司参考,公司应考虑艺人的合理要求,但公司拥有最终决定权。
6.9 了解及遵守公司属下演员应有的行为标准,遵照公司安排参加任何与艺人工作有关的制作会议,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等。
6.1 按照公司安排,在指定时间,准时守约抵达公司指定的片场,电视台、录音室等演艺工作场所,按约定完成工作事项。
6.11向公司提供艺人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联络电话号码,使公司在合理时间内,不论日夜均能与艺人联络并发出通告。
6.12遵守公司与其它公司、私人或团体所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约和协议。
6.13若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合约有效期内签署,而本合约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艺人应继续为公司完成该项工作,但双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条件,公司应以经纪人的身份为艺人争取合理补偿。
6.14 接受公司认为有利于艺人演艺事业的如歌唱、舞蹈、形体、表演、化妆及有关的专业培训,其费用由公司支付,但由艺人自行报读的课程其费用由艺人自理。
6.15 负责办理公司交办的其它合理事项。
七、利益分配及佣金
7.1甲乙双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7.1.1 电影、电视、录影、广告、舞台演唱、录音、剪彩、广播、灌录唱片、舞台表演、模特儿工作,电台访问或录音,亲自出席宣传推介,创作及其它台前幕后工作。
7.1.2 名字、映像、照片、动画、形象、声音等权益收益。
7.1.3 在履行本合约时产生的或由此产生的知识产权收益。
7.1.4 各项其它收益,但非合约约定范围产生的收益除外。
7.2 公司对艺人在合约期内的演艺收入做出保证,负责合约的第一年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 伍仟元,第三年起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两万元,从第五年起,每场演出费用(扣除佣金外)不低于人民币伍万元_______元;公司同意并保证艺人收取的薪酬为完税后的净收入。
7.3.1 上述收入的3%作为公司辅助艺人并致力推介艺人在演艺事业发展,及代艺人安排工作事项的公司佣金。
7.3.2 上述收入的7%份额由艺人获取。
7.4 艺人保证并承诺不擅自或经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艺人给予任何形式的演艺收入,艺人承诺以第一时间通知公司。
7.5 艺人应收取的对外演出及有关工作酬劳,公司代艺人收取,并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支付给艺人。
八、账目
8.1 公司须在每年的6月3日及12月31日之后的九十(9)天内向艺人提交相关财务账目,列出有关先前六个月内所有根据本合约需缴付艺人的款项连同该账目所列出公司所亏欠艺人数目的付款。
8.2 公司将在本合约日期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内按上款所述期限提交第一份账目而该账目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除艺人于接收账目的三十(3)天内要求由公司的查账员证明。而该证明将是最终的及对本合约双方具有约束力。
8.3 若公司没有支付或公司错误地计算应付的款项数目,艺人须就该等遗漏或错误书面通知公司。公司在接收通知后的三十日内,缴付应缴付的款项或错漏的付款而毋须缴付利息,而该时段内公司不可被视为不履行本合约的责任。
8.4 艺人以本合约书形式特此正式批准公司对合约应付的款项,根据公司支付到或送至以下地址: 。该收款到达该地址时,将视为公司已完全及充分的履行了该等付款义务及责任。
九、 转让
9.1经双方协商,公司在征得艺人同意后,可全部或部分转让、授权公司在合约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9.2艺人无权转让艺人在本合约中的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十、无责任
本合约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构成公司行使任何选择权的责任。
十一、无债务
在任何情况下因艺人的损失、提升其知名度的任何机会造成的索偿,公司均不需负责。
十二、违反
12.1 若艺人违反本合约内任何约定,公司除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及本合约的约定要求艺人立即采取救济等补救措施及予以赔偿外,艺人还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即:合约期未超过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二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合约期未超过三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 万元整;以此类推,各年度违约金标准以前一年度违约金2倍递增。
(b) 所有其他赔偿,包括惩罚性的赔偿。
(c) 利息;
(d) 律师费。
十三、暂缓
公司有权通知暂停本合约期限及雇佣服务,若:
13.1 艺人拒绝或未能履行任何服务或拒绝未能履行或遵守或在其他方面违反任何本合约的义务或保证。
13.2 艺人未能根据第十九条所载,按照公司或任何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医学报告,或就保险计划书艺人给予失真或错误的回应,或公司未能以一般的条款、条件及保费取得保险。
13.3 在公司要求服务当日之后连续七天,不管是因伤患、疾病、精神或心理障碍或其他缘故,艺人被停止执行服务或公司认为艺人没有能力执行服务。
13.5 有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阻止公司利用艺人服务。
十四、暂缓的后果
14.1 公司按第十三条所列的事项所发出得通知,暂缓时期为有关事项剩余的时间加上公司就恢复艺人提供的服务所需的时间。
14.2 若因不可抗力等意外时间持续了连续三个月或以上而暂缓,艺人有权以书面通知公司终止本合约,除非公司在接收该通知的十日内发出抗辩通知书,艺人的书面终止本合约的通知书则发生法律效力。
14.3 在任何暂缓时间,公司可被解除任何向艺人支付任何酬金的责任,而就将来付款,可根据第八及第九条的日期顺延至相等暂缓时间的日期。
14.4 整个暂缓期内,艺人须持续遵守所有在本合约所载的艺人责任,该等责任均不受暂缓影响,艺人须承诺在未得到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下,不得与任何人签订任何于本合约有关的服务合约。
14.5 在暂缓期内,公司依然享有所有艺人授予及转让给公司的所有权利。
14.6 公司的暂缓将对公司在法律上的任何权利及赔偿不作附加、分割及损害。
十五、终止
公司有权在任何时候终止本合约及接受艺人不履行合约书,若因第13.1、13.2条公司通知艺人或因第13.3至13.5条公司发出(两者包括在内)暂缓通知的十四天后任何时间终止本合约。
十六、终止的后果
在公司发出终止通知书当日或之后,以下条款将被开始适用:
16.1 艺人将持续遵守本合约中约定的艺人所有不应受终止影响之责任。
16.2 所有依本合约授予或转让予公司的权利及有关服务与服务产品的所有有关权利将继续为公司所有。
16.3 艺人只享有直至终止当日或暂缓当日所累积而需缴付的报酬。
16.4 任何一方就本合约内任何约定有任何违反或不履行或废除,而享有对另一方的索偿将不受该终止或暂缓影响或损害。本合约内的所有暂缓或终止的权利是附加于且与公司在法律上所享有任何其他的权利相分割的。
十七、 不可抗力
由于伤残、战争、天灾人祸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响合约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知会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约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对履行合约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约,或者部分免除合约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约。
十八、送达方式和时间
本合约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要求、索取同意请求及同意事宜(包括结单及付款),必须以书面进行,并必须以下列方式送交本文所载地址或一方不时通知另一方的地址。
十九、保险
公司以自己或其他的名义就公司所需替艺人购买的人寿、意外、医疗及任何其他保险,艺人确认及同意对该保险艺人并不享有任何权利或利益。艺人承诺协助取得该等保险单及同意在保险公司的要求下,准时进行所有惯常及普通的医疗或其他检查,及承诺在公司不时的要求下,填写所有计划、表格及签订任何文件或文书以使公司可依赖该保险索取相关赔偿。
二十、分割
如本合约任何条款将被制止或被法院认定不合法、无效,在尽可能不修改本合约其余的条款下,限于所需用的程度,可把该条款于本合约其他条款分割,则该条款亦属无效,并在任何情况下不影响本合约其他条款的效力及执行。
二十一、独立法律意见
为免存疑,艺人特此确认,在艺人订立本合约之前,公司已通知艺人有权对本合约的条款及条件寻求独立法律意见,亦给予艺人充分机会寻求有关独立法律意见。
二十二、管辖法律
本合约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凡因执行本合约所产生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三、其他
23.1 本合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2 本合约附件作为本合约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3 本合约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4 本合约为唯一全部关于双方于本合约涉及的事宜的协议、承诺,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约或承诺关于同样或相近事宜,双方确认及同意本合约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约或承诺。
23.5 本合约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约有效期为八周年。如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经协商,可延长合作期限并另行签订协议。
(以下无正文)
祛斑协议书篇七
证件号: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号:
根据《合同法》、《房屋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积、情况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或整租)的座落在上海市区路弄号室(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分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土地用途为用地,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类型为______,房屋状况为,产权证号码。
二、租赁用途
2-1、乙方向甲方,租赁房屋仅作为使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
2-2、在租赁期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准许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赁期限
3-1、甲方于20__年__月__日前向乙方交付该房屋,租赁期20__年__月__日起至自20__年__月__日止。为期__年。
3-2、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双方可在对租金、期限重新协商后,签订新的租赁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租赁的月租金为__元整,(大写万仟百__元整)。
4-2、租金按月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证金应于20__年__月__日前付清,以后乙方应于每期的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五、保证金
5-1、为确保房屋及所属设施之安全与完好及租赁期内相关费用之如期结算,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证金(押金)为__元整,(大写万仟百元整)。
5-2、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付清全额保证金。甲方在收到保证金后应予以书面签收。
5-3、租赁期满后,乙方点清,交还房屋及设施,并付清应付费用后,经甲方确认后应立即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六、其它费用
6-1、乙方在租赁期内实际使用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通讯等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单如期缴纳,逾期不付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6-2、物业管理费由支付。
七、甲方义务
7-1、甲方定期对房屋和设施进行维修,保养(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简单装修及整改。
7-2、房屋及附属设施非乙方的过失或错误使用而受到损坏时,甲方有修缮的责任并承担相关的费用,若经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时处理,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3、甲方应保证所出租房屋权属清楚,无共同人意见,无使用之纠纷。
八、乙方义务
8-1、乙方在租赁期内保证在该租赁房屋内的所有活动均能合乎中国的法律及该地点管理规定,不做任何违法之行为。否则视为违约,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
8-2、乙方应按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项费用,否则视为违约。
九、违约责任及处理
9-1、甲乙双方任何一单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条款执行或未尽义务,导致中途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双方同意违约金为__元整。(大写万仟佰__元整)若甲方违约,除退还给乙方保证金外,还须支付给乙方上述金额违约金;反之,若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扣取上述金额违约金。
9-2、凡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事情时双方如有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终止及解除条件
10-1、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均构成违约。
10-2、租赁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终止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a、该房屋占用范围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
b、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该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毁损、灭失或被鉴定为危房的;
十一、其它条款
11-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11-2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灯箱广告牌。
1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11-4、本合同共三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即生效。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
祛斑协议书篇八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乙方必须保证是以自由身份,既不受任何合约或职业之约束与甲方签订本合约。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签约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签约内容如下
一 签约期间;
1 甲方为乙方唯一合法经纪代理人,乙方为甲方之签约艺员。乙方的录音,录像,演艺,广告,影视 作品创作等事宜均由甲方全权负责,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形式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与甲方之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宣传录音,录像,演艺,广告,影视,作品创作等事宜。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排,参加甲方安排的影视,广告,演艺及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参加非甲方安排的影视,广告演艺及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2 为了演艺发展需要,甲方会依据乙方发展方向和目标为乙方确定对外的名称,艺名或昵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等;对自己经纪代理公司的称呼,根据不同需要,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所有不同类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经纪公司。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统一策划执行对外名称和自己的称呼。乙方必须将所有肖像资料(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种媒体形象资料等)个人简历,演艺资料(录音,电影等)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陆续交甲方归档保管,甲方保证乙方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合同期间,乙方形象的摄影、摄像和肖像的使用由甲方统一行使或由甲方认可的单位和个人行使。
3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乙双方的代理关系可对外不宣传但如甲方认为需要,乙方对外必须承认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对外不得否认与乙方的代理关系,并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尽全力互相协助。甲方承诺在代理乙方演艺活动过程中,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权代理活动的行使而给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誉的损害。乙方承诺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雇员的名誉。甲方承诺不因代理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因使用乙方照片、图片、剧照等图形资料或影像资料对乙方名誉造成损失; 因披露乙方个人文字资料(简历、详细个人资料等)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人为因素在经纪代理活动中给乙方名誉造成损失,或在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强迫乙方从事商业与非商业活动,从而为乙方带来名誉损害的。
5 甲方负责为乙方安排各种演出(包括各种形式的晚会,影视剧,广告,录像或商业和非商业演出)演出费用及其一切有关事务均由甲方负责全部演出收入比例分配(见合约之五;比例分配)。甲方为乙方所提供制作的词曲,音乐作品版权为甲方所有,乙方在未经甲方许可知情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将歌曲样带,伴奏及mtv等资料提供给其他单位及个人。
二 甲方的权利;
1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前期的包装,音乐制作及宣传。
2 甲方有权在委托范围内独立行使各种权利并获得相应收益。
3 甲方有权选派和指定专人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整体发展目标的言语和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
4 甲方有权安排与演艺活动形象设计相关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5 甲方保证在签约的第一年为乙方量身制作歌曲,并制作ep。
6 甲方为乙方制作的歌曲,乙方在合约期内只享有歌曲的演唱权,并无其他权利与收益。一旦双方解约,甲方享有歌曲版权与收益,乙方无权利再演唱该歌曲。
三 甲方的义务;
1 完全履行合同,并以优质服务兑现代理内容;
2 依法经营,保证经纪代理业务的合法性,并保证乙方的名誉和权益;
3 维护乙方正常从事演艺活动,并提供相应服务。
四 乙方的义务;
4 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任何时候不得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利益;对甲方安排的各种盈利和非盈利活动,乙方须按要求参与。
5.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行踪,去向及有效的联系方式,使甲方能在任何时间及时与之取得联系。
6.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创作的作品(包括音乐作品,文字作品等著作权归乙方所有,如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享有该作品的使用和再许可权利,甲方可自行或另外委托第三方行使上述权利。
五 比例分配;
1 甲方为乙方安排演出任务时,甲方代理乙方从用人单位收取演出报酬的全部收入,并由甲方来发放给乙方,同时甲方有权从收入中收取%(税后)作为甲方演出经济代理费,乙方占据收入%(税后)。
六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有一方违约,给其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2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因重大疾病、战争、交通事故,自然灾害或动乱等)双方协商终止合约。
3上述各款已经双方充分协商,对各自权利,义务以及行为规范确认无疑,双方积极配合,如遇有问题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违背合约各款精神,否则将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索赔。
附则:
3、本合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祛斑协议书篇九
建筑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甲方: 乙方: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 开户行:帐户: 帐户: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v^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第一条 工程名称 (指分包部分之间工程名称)第二条 工程地点 。
第三条 工程范围 。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可依照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及《安装工程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列出)。
第五条 承包人 (如按预算实行包工包料,属于总承包人及发包人负责供应之材料,分包人应将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技术要求等用附表详细注明)。
第六条 工程总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 元整。
第七条 工程包价 本工程包价计人民币 元整(本工程全部总造价减去发包人及总承包人供应材料总值)。
第八条 付款办法第九条 工程期限 按本合同第三条的工程范围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止全部完工。
第十条 中间开工 本工程范围内的 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完成交工。
第十一条 双方联系制度及协作办法 。
第十二条 关于工程保密办法 。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
第十四条 特殊条款 。
第十五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款项结清后失效。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总承包人收执 份(其中送拨款银行及发包人各一份)分包方收执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