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基建管理制度(实用16篇)

时间:2023-12-08 19:38:37 作者:JQ文豪

学校是一个知识的海洋,每一节课都是一次新的冒险和发现。借鉴他人的学校总结经验,我们可以更好地发现自身的不足并加以改进。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

一、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根据学校年度维修预算或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紧急需要,总务处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工程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明确工料及施工方式,报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项目须经校长同意签字,并组织招投标。总价超过10000元,由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立项。总价超过50000元,按规定报教育局计财科和镇政府审批。

三、1000元以上的项目由总务处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项目由校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施工单位。

五、总务处应加强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的监督管理,并做好督工记录,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如因故变动施工方案(包括更换材料、改变设计方案等)应与校方协商,并有书面同意意见,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总务处应会同学校其他部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七、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总务处安排2人以上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总务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八、学校一般安排在暑期对校舍、设备进行集中维修。总务处在6月份以前安排好维修计划及预算,报校领导审批;平时至少每月对校舍、构筑物、水电、通信系统等进行一次检查,做好台帐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报校领导,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安全;对偶然发生损坏的设施、设备,影响正常使用或有碍观瞻的,及时维修。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

学校新建改建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必须遵循满足使用功能、节约建设经费、兼顾美观,确保经费的原则和先预算审核,后组织施工的程序。

二、根据学校年度维修预算或教育、教学、师生生活等的紧急需要,总务处相关人员及时拟定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做好工程预算,预算应详细、清楚,明确工料及施工方式,报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项目,经学校研究决定后按相关规定办理。一般采用招标的办法,参与招标的单位可以由校内教职工推荐,但必须具备相关的施工资质。中标单位应与学校签订施工合同。

三、1000元以上的项目由总务处负责询价比价,询价一般不得少于三家并填写好询价记录,推出信誉好、质量优、价位低的单位,报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

四、总务处应加强施工项目质量、进度等的监督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做好督工记录,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如因故变动施工方案(包括更换材料、改变设计方案等)应与校方协商,并有书面同意意见,否则视作违约,应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总务处相关人员应会同校保卫干部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人员文明施工、安全施工、遵纪守法。

六、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总务处安排2人以上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总务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七、施工项目完成后,总务处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八、学校高档仪器设备的维修参照本制度执行。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为确保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预防全校师生员工伤害事故的发生,制定日常维修制度如下:

一、每天7:30之前,收取维修申请单;登陆校园网信息平台摘录“总务报修”中的相关信息,并全天候关注报修信息。

二、对电话报修、或口头报修应及时记载,并予以处理。

三、及时对维修信息进行分析、判断,如有必要分管主任应到现场勘察,以勤俭节约原则确定解决办法;若属人为损坏,要追查责任人,并落实赔偿制度,同时及时书面、或电话通知相关维修人员。

四、维修过程应精心组织,在服从教学需要的情况下,尽量减少对正常教学的干扰,同时必须见缝插针,及时维修,尽可能减小对师生员工工作、学习与生活的影响。原则上必须做到“小修不过夜,修不过周”。

五、维修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详细填写“日派工作单”中的“施工任务”、“维修说明”、“领取材料”、“价格”、“信息馈”等信息。当天不能解决的`,应向分管主任说明原因。

六、维修人员维修工具、材料等须严格履行学校领物登记制度。维修材料的使用要精打细算,节约使用,尽量修旧利废、做到“实用实领”(即需用多少领多少)。

七、维修结束后,维修人员须认真清理现场。

八、维修人员巡查时,如发现设施设备存在坏损、故障,须及时维修;确实不能维修的,应及时上报分管主任。

九、水电工、水电临时工每周对电房、泵房、电柜、电表、水表、电梯、路灯、办公楼、教学楼等水、电实施设备的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寒、暑假每周不少于1次。安全干事每周对安全重点部位、体育器械的检查不得少于三次,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检查时,均应做好记载,并及时向总务处馈检查结果,再由总务处落实专人维护与维修,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十、遇水、电故障等特殊情况,维修人员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明原因,并及时解决,如确实不能解决的,须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并协助总务处提出解决方案并实施,在实施中要做好监督检查,保证质量、降低造价。

十一、维修人员工作应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与责任意识。

十二、每天下班前,须登陆校园网信息平台,对“总务报修”中的信息进行馈,当天无法解决的,应向广教职工做好解释工作。

基建管理制度

1.1为了更好的加强我厂基建工程的管理,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不断推进基建工程管理的制度化建设,以保证基建项目建设的质量,制定本办法。

1.2在本厂内实施的基建工程,应遵守本办法。本制度所称基建工程,是指需申报立项的或建筑面积、投入额较大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等。

1.3厂建筑及其配套的工程应当确保功能合理,造型优美,质量优良,造价合理,与厂原有的建筑相协调,并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1.4厂建筑及其配套的工程应努力提高建筑设计水平,力求做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提倡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新型建筑材料。

1.5厂基建工程的实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厂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2.1基建工程的立项。基建工程的立项由厂技术支持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厂的发展计划提出年度基建项目,报厂经营策划部初步研究同意后,交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使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调查研究,对项目各种可能的方案认真地进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提出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先进性,以及最佳投资建设方案等方面的意见,报厂研究决定,厂研究同意后,报上级正式立项。

2.2基建工程项目立项后,技术支持部应提出详细的设计任务书,提交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3技术支持部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进行设计方案招标,并组织专家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修改后,提厂审批。对单体建筑面积较大的,还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2.4基建工程设计方案批准后,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安排组织施工图纸的设计,技术支持部对所设计的图纸组织专家会审,减少漏洞。

2.5技术支持部应根据工作进度做好基建项目工程的勘察、报审、报批等工作。

2.6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必须进行招标,工程监理择优委托相应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的要求执行。

2.7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在招标中要组织人员对报名拟参加投标单位的能力、资信、施工水平、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调查与考察,并集体研究决定参加投标单位。调查、考察与确定参加投标单位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2.8工程开标时,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招标小组,并委派专家其参与职能部门组织的工程开标。对由厂自行组织开标的,由厂负责组织招标小组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小组要有专业人员和职工代表参加。

3.1基建工程施工前,技术支持部应会同设计、施工、监理、使用等部门做好施工图纸的会审工作,并按规定做好相关手续的报批。施工人员进驻现场后要到安健环部、综合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工程设计变更必须经过技术支持部审核同意。

3.2基建工程施工中,技术支持部必须对每项工程派出项目联系人,具体协调工程的各方关系,处理工程中的问题与矛盾,工程项目联系人要对其所联系的工程的质量和工期承担相关责任。

3.3基建工程施工中,技术支持部应加强工程的质量管理和对监理单位的监督,努力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按期交付使用,对检查情况应做好必要的文字纪录。

3.4基建工程施工中,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隐蔽工程验收和相关材料验收等工作,做好验收资料的保存。

3.5基建工程施工中工程付款必须先由承包单位根据承包合同和工程实际进度提出书面付款申请,报监理审核,经项目联系人和基建专业工程师签字后,送分管厂长批示,分管厂长批准后由财务处付款。

3.6基建工程施工结束后,技术支持部应积极组织做好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工作。

3.7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后,技术支持部应及时将工程档案、工程造价材料及其它材料整理归档,所有相关手续办完后,在一个月内报送档案室存档,同时在决算审计后,负责办理交付使用及财产手续。

4.1基建工程招标时,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对一些价差较大,质量不易控制,没有相应定额标准等项目的材料实行甲供,如:电器、防水材料、门窗等。

4.2甲供材料由物资供应部根据厂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4.3甲供材料招标前,要组织人员进行考察,选定入围的供应商,考察组成人员要有熟悉该材料的专家及审计、纪检部门的人员。考察结果要报厂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4.4经营部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和人员在经审查入围的供应商范围内进行招标。

4.5物资供应部要做好甲供材料的质量把关、数量核对。

5.1基建工程决算的审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验收结束后,在一个月之内,向厂基建领导小组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由技术支持部负责对决算书进行审查。

5.2技术支持部在进行结算审查时,主要审查各种金额、工程量、材料使用量、工程验收记录等,对于审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技术支持部进行协调,并由技术支持部负责向被审查单位通报。审查后移交经营部进行审计。

5.3对参与审查与审计的人员要事先进行挑选,对参与审查人员实行保密制度,不得将审查人员的姓名、身份等情况告知被审查单位或其他无关人员,确保审查的公正、公平、合理、科学。

5.4基建工程在竣工决算时,应扣除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因违反厂有关规定而给厂造成损失的相应费用,以及应交的水、电等费用。

5.5工程审计完毕后,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结束,方可办理工程决算手续和付款。

6.1基建工程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监理、审查、审计及工程付款中,严禁按照本规定及有关程序执行。

6.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6.3本规定由经营策划部负责解释。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

一、基本建设用地的选择,长远的规划,校舍建设的方案,都要以教育方针,学校事业的长远规划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依据;以有利于教学,有利于生活,有利于健康为原则。

二、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室)是校舍的.主体建设,首先是教室,是广大师生教与学的场所。必须根据教与学和生理学的要求确定合理优化的教育面积,桌椅布置、采光通风、人员流通和卫生清扫等设施。实验室和图书馆也要达到这些要求。

三、食堂是广大师生的重要生活福利场所,是保证健康的基础条件,是学校教育和教学的保证条件。食堂的建设一定要做到坐着用餐,即使是简易的桌椅也可以,这对学生的健康很重要。厨房的设施应注意卫生条件,严格操作制度,尽量减少炊事员笨重的体力劳动。

四、运动场地和固定的运动设施是重要的基本建设,这不仅是体育课所必需的,而且是集体活动、锻炼身体不可少的,必须按照学生的比例和体育的要求进行建设。

五、校园的绿化、修饰是美育的基本建设,也是创造使人舒畅地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必要条件。必须根据教育得要求进行设计、规划和建设。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维修效率,给全体师生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特制订学校常规维修管理制度。

报修方便,维修及时;便于监督,利于评价;明确责任,节约资源。

1.出现校产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维修申报人填报“维修报告单”并于每天上午9:00前送达总务处,由总务处统一安排维修人员(未填报“维修报告单”的,维修人员可以拒绝受理);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可直接电话报修。

2.报修时请注明地点、报修内容的详细情况以及联系人。

3.维修申报人应妥善保管好损坏部分的物品(包括零件),以利提高维修质量,加快维修速度,节约开支。

4.维修实行巡查检修与报修相结合,总务处按分工不定期对校舍设施、设备巡视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1.总务处接到维修申报后,核实维修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安排维修计划,落实具体维修措施。

2。凡属人为因素造成财产损坏需要维修的,请报修人先与总务处联系确定赔偿金额,到会计室缴纳相关费用后由总务处派人维修。

3.总务处应及时组织人员对损坏的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以保证教学、生活的正常运转。一般维修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维修随叫随到。

4.对于学校无力承担的维修任务,总务处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后尽快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因各种原因无法马上解决的维修任务应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1.实行维修馈制度,维修人员在完成任务后应请申报人在派工单上签字,注明完成的时间。

2.维修工作没有到位或不能达到要求的,应重新维修;如有客观困难的,应向申请人进行解释,取得谅解。

3.总务处应按周整理好维修派工单并完成记录和统计,同时做好维修督查和回工作。凡督查或回中发现无正当理由仍未完成的维修任务,每次处罚50元。

1.各部门、办公室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2.教室及相应走廊的财产、设施的报修由班主任负责报修。

3.走廊、楼梯、过道、洗手间、活动区域等财产、设施的报修由值日老师或领导负责报修。

4.专用教室(如实验室、图书馆、计算机室、报告厅等)的财产、设施由专管人员负责报修。

5.运动区域等公共区域由相关管理员书面报修。

6.学校教职工发现校产损坏,尤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都有义务及时向总务处映。

学校基建管理制度

一、学校重大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等,应进行事前论证,编制项目预算,经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镇政府批准。

二、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按规定立项,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由市发展计划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项目由教育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项目,由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三、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按规定进行招标,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0-5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市教育采购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10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由学校按规定进行组织招标。

四、鉴于实行收支两条线后,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由镇政府扎口管理,由镇财政按结付工程款的现状,学校配合镇政府建管科进行竣工决算并审计。

五、学校派指定人员负责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

六、由学校直接负责的零星维修项目,其立项批复、工程预算、招投标手续、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决算并审计、工程款支付等情况,要向教代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公开通报。

学校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一、学校重基建、维修、装璜工程等,应进行事前论证,编制项目预算,经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镇政府批准。

二、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按规定立项,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由市发展计划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项目由教育局立项;投资额在10万元以下项目,由学校校长办公室会议集体研究通过。

三、学校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炒规定进行招标,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工程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0-50万元的`工程项目在市教育采购中心实行公开招标;投资额在1-10万元的零星维修项目,由学校按规定进行组织招标。

四、鉴于实行收支两条线后,所有基建、维修、装璜工程都由镇政府扎口管理,由镇财政按结付工程款的现状,学校配合镇政府建管科进行竣工决算并审计。

五、学校派指定人员负责工程的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

六、由学校直接负责的零星维修项目,其立项批复、工程预算、招投标手续、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决算并审计、工程款支付等情况,要向教代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公开通报。

基建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建设一流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是指由公司建设的新建项目。

三、基建项目管理的范围,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核准文件和施工图的编制及审查、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四、公司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基建部为公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参与项目核准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开工申请、建设目标责任书、工程变更,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项目经济性进行动态评价和风险评估,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估,重要事项及时向公司报批。

五、基建部负责审查项目建设目标、审查设计优化、审定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开工报告、审查批复概算调整、组织项目验收和竣工决算,是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廉政目标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六、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

第二章项目前期准备管理办法。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办理审批手续。

八、编制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的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和业绩。

九、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报公司批准。

十、公司参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消防设施设计的审查。

十一、项目开工前必须对照国内先进水平和标准,从工艺系统、设备选型和设备布置三方面进行设计优化。设计优化由基建部组织进行,公司参加、审查。

十二、项目开工条件完备,方可正式开工,开工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主体工程施工、设计、监理招标工作完成,签订合同;

2、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审查通过;

3、进行项目施工场地“三通一平”(供水、供电、道路和场地平整);

4、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审查通过;

5、编制施工图;

6、进行施工机械、临建、人员、材料和技术准备工作;

7、组织进行设计优化,通过评审;

8、完成必要的审核批准手续。

十三、项目开工必须履行书面申批手续,由公司批准。开工申请应详细说明开工准备情况、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建设目标。

十四、项目开工前,基建部与公司签订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将明确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和廉政五项建设目标;

2、签署责任状各方的职责;

3、管理流程;

4、考核奖惩办法;

5、调整目标的原则和程序;

6、考核兑现的原则和程序;

7、其它事项。

第三章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办法。

十五、项目建设实行全面全过程监理。

十六、基建部在每月28号前将建设情况上报公司,以下情况要及时上报:

1、预计竣工时间推迟一个月以上;

2、发生安全考核事故;

3、发生其它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事项。

十七、发生工程停工,执行概算调整,更换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时,基建部应及时上报公司。

十八、基建部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监督,安全管理机构由基建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项目经理组成,负责人由基建部主要领导兼任。

十九、对项目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和个人可以予以经济奖励,奖励办法在目标责任状中明确。不得在责任状以外增加奖金支出。奖金发放方案由基建部报公司批准。项目未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和廉政五项建设目标中任一目标,取消一切奖励,超发奖金或未经批准发放的奖金,发放给参建单位的从质保金中扣除,发放给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的全额退回。

二十、项目建设过程中,基建部应委托公司审计部门在现场对月工程量及付款、材料认价等进行跟踪审计并签署意见。

二十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季对工程建设状况(包括项目经济性评价和项目风险评估)进行动态评价,评价报告上报公司。

第四章附则。

二十二、本办法由基建部负责解释。

二十三、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基建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校园发展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申报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等,办理工程前期报批手续。参与编制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配套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的招标工作。

3·做好基建文书、新建和改建项目资料、图纸的建卡立卷归档等工作。

4·负责处理及协调落实校内有关基建、大修工作的善后服务工作。

5·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办公室工作、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技术性工作职责。

1·参与设计方案、扩初设计讨论,认真审阅图纸,组织设计图纸会审交底会。

2·负责与使用单位共同拟定大修范围、标准及资金,负责拟定工程施工合同。

3·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配合施工方进行临时房等搭建工作。

4·负责工程设备和建筑材料的选择,以及对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每周由校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等单位参加的工程例会,对项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拿出经以上几方认可的对策。

6·负责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安全等协调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收集工程挡案资料和竣工图纸,配合处办做好归档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保修期间的维修工作。

三、综合性工作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基建法规和财务法规,严格按各项制度办事。

2·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计划和用款计划并控制完成。

3·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统计报表。

4·负责办理上级有关单位对基建拨款事项,办理与学校财务处的收、付手续,严格按合同拨款。

5·严格规范基建大修项目投资,参与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定工作,负责工程项目预算工作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决算工作。

基建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校园发展建设规划,负责组织申报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等,办理工程前期报批手续。参与编制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配套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的招标工作。

3.做好基建文书、新建和改建项目资料、图纸的建卡立卷归档等工作。

4.负责处理及协调落实校内有关基建、大修工作的善后服务工作。

5.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办公室工作、人事、劳动工资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

1.参与设计方案、扩初设计讨论,认真审阅图纸,组织设计图纸会审交底会。

2.负责与使用单位共同拟定大修范围、标准及资金,负责拟定工程施工合同。

3.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配合施工方进行临时房等搭建工作。

4.负责工程设备和建筑材料的选择,以及对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每周由校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等单位参加的工程例会,对项目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讨论,拿出经以上几方认可的对策。

6.负责施工阶段质量、进度、安全等协调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收集工程挡案资料和竣工图纸,配合处办做好归档工作,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8.负责保修期间的维修工作。

1.严格贯彻执行基建法规和财务法规,严格按各项制度办事。

2.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计划和用款计划并控制完成。

3.负责编制年度基建大修统计报表。

4.负责办理上级有关单位对基建拨款事项,办理与学校财务处的收、付手续,严格按合同拨款。

5.严格规范基建大修项目投资,参与工程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签定工作,负责工程项目预算工作并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审计决算工作。

基建管理制度

1依据和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办负责的基建项目。

3工作职责。

3·1根据公司建设需要,负责拟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

3·2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地质勘察、立项、报审、报建、招(邀、议)标、施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等基建过程的管理工作。

3·3负责制定施工计划,督办、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

3·4积极与工程监理方配合,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5负责处理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4工作内容。

4·1·1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4·1·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4·1·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4·2·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施工单位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发票、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施工单位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4·2·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

4·2·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4·2·4监督施工单位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4·2·5对外采购与业务洽谈,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关键设备采购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成立公司采购工作组进行采购。

4·3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4·3·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4·3·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4·3·3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3·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

4·3·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以免延误工期。

4·4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4·4·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4·4·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是否认施工单位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4·4·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基建办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4·4监督施工单位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4·5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4·4·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理。

4·5工程资料管理。

4·5·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4·5·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4·5·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5·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4·5·5监督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

5相关记录。

基建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本项目水利基建财务管理行为,控制费用支出,节约基本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基建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项目水利基本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预算管理。

本项目属中央财政专项项目,因此,对本项目基本建设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并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执行。

二、资金使用管理。

1、该项目资金设立专帐、专户管理;资金使用必须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概算,预算确定的范围和标准;必须完备手续,符合规定的程序。

2、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应根据项目概算、年度投资计划、施工计划支出预算,施工进度,支出预算等办理资金的申领和拨付。

3、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认真审查,包括的内容:

(1)支付凭证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善,金额是否正确;

(2)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3)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用款计划;

(4)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

(5)支付方式是否符合规定等。

三、工程预付款的管理。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程序;由承包商申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项目部施工组人员审核后,呈项目法人审批,并提供合法的预付款收据。

2、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方式是很行转账结算,严禁现金支付。

3、工程预付款由财务部门按合同,承包单位及标段进行管理,项目部及施式组要积极配合财务部门同承包商及时核对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及扣回情况,防止多付少扣。

四、建设单位管理费的管理。

1、实行预算控制,严格按省水利厅批准的用款计划数额内控制使用。

2、建立并规范审批手续,由项目法人一支笔审批。

3、遵守规定的内容和开支标准。

五、工程价款结算形式与手续。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确定定期(每月)或阶段性进行结算。

1、由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将结算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附本次结算工程量的证明材料。

2、工程监理按照合同约定及工程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为本期工程量是否属实,单价是否为合同约定,若存在差异,要求承包商重报,若无问题,编制月进度支付凭证,签发计量支付凭证,报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

3、项目部现场管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对监理审核上报结算进一步核定,重要为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若无问题,签发工程款结算支付单,报项目法人审批。

4、财务部门付款时,必须重点审核累计结算款,预付工程款的扣回数,质量保证金累计数是否一致,本期支付数计算是否正确等,若没有问题,办理工程价款支付手续。

六、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

财务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主要包括的有资金平衡表、基建投资表、待摊投资明细表以及附表。财务报告的编制要做到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编制依据一致性的要求;会计报表要逐级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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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基建项目全过程管理,保证公司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发挥投资效益,建设一流项目,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的基建项目,是指由公司建设的新建项目。

三、基建项目管理的范围,包括从项目前期准备、核准文件和施工图的编制及审查、招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直至项目后评价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四、公司项目管理职责划分。

基建部为公司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向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参与项目核准报告、设计文件的审查,审批项目招标方案、开工申请、建设目标责任书、工程变更,参与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对项目经济性进行动态评价和风险评估,负责对项目进行后评估,重要事项及时向公司报批。

五、基建部负责审查项目建设目标、审查设计优化、审定项目执行概算、审批开工报告、审查批复概算调整、组织项目验收和竣工决算,是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和廉政目标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

六、基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必须形成完整的记录。

七、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办理审批手续。

八、编制项目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的工程咨询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和业绩。

九、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报公司批准。

十、公司参与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消防设施设计的审查。

十一、项目开工前必须对照国内先进水平和标准,从工艺系统、设备选型和设备布置三方面进行设计优化。设计优化由基建部组织进行,公司参加、审查。

十二、项目开工条件完备,方可正式开工,开工准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1、主体工程施工、设计、监理招标工作完成,签订合同;

2、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审查通过;

3、进行项目施工场地“三通一平”(供水、供电、道路和场地平整);

4、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审查通过;

5、编制施工图;

6、进行施工机械、临建、人员、材料和技术准备工作;

7、组织进行设计优化,通过评审;

8、完成必要的审核批准手续。

十三、项目开工必须履行书面申批手续,由公司批准。开工申请应详细说明开工准备情况、项目进度计划,项目建设目标。

十四、项目开工前,基建部与公司签订项目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书将明确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和廉政五项建设目标;

2、签署责任状各方的职责;

3、管理流程;

4、考核奖惩办法;

5、调整目标的原则和程序;

6、考核兑现的原则和程序;

7、其它事项。

十五、项目建设实行全面全过程监理。

十六、基建部在每月28号前将建设情况上报公司,以下情况要及时上报:

1、预计竣工时间推迟一个月以上;

2、发生安全考核事故;

3、发生其它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事项。

十七、发生工程停工,执行概算调整,更换设计、施工或监理单位时,基建部应及时上报公司。

十八、基建部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项目建设过程的安全检查与监督,安全管理机构由基建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项目经理组成,负责人由基建部主要领导兼任。

十九、对项目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和个人可以予以经济奖励,奖励办法在目标责任状中明确。不得在责任状以外增加奖金支出。奖金发放方案由基建部报公司批准。项目未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造价和廉政五项建设目标中任一目标,取消一切奖励,超发奖金或未经批准发放的奖金,发放给参建单位的从质保金中扣除,发放给项目建设单位或个人的全额退回。

二十、项目建设过程中,基建部应委托公司审计部门在现场对月工程量及付款、材料认价等进行跟踪审计并签署意见。

二十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按季对工程建设状况(包括项目经济性评价和项目风险评估)进行动态评价,评价报告上报公司。

二十二、本办法由基建部负责解释。

二十三、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基建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处关于基建项目施工管理的办法暂行)。

1、依据建筑工程立项计划、施工图说、施工合同、施工执照、施工技术规范、投资额,组织、管理工程的施工。

2、施工管理的任务主要由基建处承担,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3、基建处施工科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配备各专业工地代表,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职责。工地代表应将工程质量做为首要管理目标,为建设高质量的工程尽职尽责。

4、施工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据设计确定的工程位置、标高,进行场地的“四通一平”。

5、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的程度、要求建设的速度、施工条件的情况等,由施工科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综合科负责办理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

6、施工单位选定后由施工科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的会签,经各科会签后,方可办理合同的正式签订。

7、对施工单位进入现场人员的管理水平,施工技术水平,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工种的配备、设备情况等,施工科应做全面的了解,以便进行管理。

8、单位工程原则上应该选择一个总包单位。若要分包,总包单位必须事先报告我方,经我方研究同意后,方可进行。

9、为了把设计图纸的问题,解决在工程开工之前,以利施工的顺利进行,在选定施工单位后,施工科应组织我方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单位审学图说,并提出审图意见。

10、施工科负责组织设计交底,解决审图时提出的疑点。工程开工前,施工科督促施工单位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经工地代表审查、施工科审核同意,报基建处处长批准。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准备工作,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技术指标,各分项用工、材料的采购、施工设备机具的进场、临建设施的搭设、物资的运输)计划,安全卫生措施等其中材料供应计划应由材料科审核同意)。

1、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施工科应通知施工单位到校保卫处办理入校、住校的具体手续。对施工现场的情况,施工科应书面通知保卫处,以便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2、施工单位应根据学校建设计划和合同工期,详细制订总施工进度计划和分部、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并汇制计划网络图,报工地代表和施工科审核,同意后报主管处长批准。施工过程中,工地代表应严格按进度计划控制工期,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3、甲乙双方的管理组织机构应在工地现场挂牌公告,内容包括:甲方工地代表、材料员,乙方项目经理、施工队长、质量检查员、材料员等。

4、工程开工后,工地代表要根据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统一评定标准、操作规程、验收规范和规程项目的具体设计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管理监督。

5、施工科应定期组织施工调度会,重点解决施工的质量问题如有重大技术问题,应组织专业调度会解决)。协调各施工单位、专业工种之间的关系。会议由工地代表负责记录,必要时要写出会议纪要,发放相关单位。会议上提出的问题,由工地代表会后负责实施。

6、工地代表在工程开工时要立即建立《施工日志》,并坚持每天记录,内容包括:质量检验记录,试块、试件的取样检验记录,事故处理记录,甲乙双方办公会议记录初验及验收情况,质量返修,奖惩事项,天气情况,出勤和劳力组织情况等。该日志在竣工时作为施工技术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7、根据规划建设部门批准的建设文件和学校总体规划要求,由施工科组织勘测单位、施工单位和工地代表进行工程项目的定位、放线和确定标高。经检验后,组织规划建设部门和设计单位的有关人员验线。方位、轴线、标高、控制桩、龙门桩标高等数据复核准确无误后,有关人员签证确认,方可开挖基槽。

8、基槽开挖后,施工科组织工地代表和校审计处有关人员确定土石方的类别。对数量较大,地形复杂的土石方类别的确定,应报主管处长,共同研究确定,并由工地代表及时办理签证。

10、工地代表对沙浆、混凝土的配料,要经常进行检查验证,必须达到配比规定。

11、隐蔽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首先进行自检评定,然后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单位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达到合格后及时办理签证手续,进行隐蔽。如发现未经检查验收,或检查验收不合格而隐蔽,有关责任人必须负责。

12、建筑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等分部工程的质量,由施工科组织设计、施工、质检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及时办理验收签证。

13、工地代表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在未做出妥善处理之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4、重要问题和事故重大隐患,除通知施工单位外,应向科长汇报,必要时用书面文件通知和汇报。同时,施工科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协助施工单位订出处理的措施,经处长同意后,由施工科负责监督实施。

15、各专业工地代表应密切配合,协调各专业工种的施工程序,保证施工顺利进行。水电暖卫工程的打洞、剔槽和预埋卡钩应在土建抹灰前完成,工地代表应检查是否牢固规范。

16、装饰阶段开始前,工地代表要督促施工单位首先做出样板,由施工科组织有关人员对样板进行验收,验收合格计划创优工程必须优良)后,方可进行全面装饰。工地代表严格按样板标准,监督施工单位按程序施工。

17、对工地发生停水、停电等由我方责任造成的停工现象,工地代表应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尽快解决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如不能及时解决,要按合同规定,予以签证。

1、材料科要严把材料质量关,施工科工地代表应积极协助。

2、工程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对材料的型号、规格、性能等质量指标。

3、工程所用的地材,市场采购的物资,材料科、工地代表和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把关,对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标准的材料,一律不准使用。

4、对沙浆及混凝土,必须按规定留试块,材料科材料员、工地代表应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的沙浆、混凝土试块的制作、养护和试压检验情况。

5、为防止假冒伪劣建材进入施工现场,对于重要材料和现场不易检验辨别的半)成品材料,材料科必须派专人跟踪施工单位采购。

6、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三证”合格证、准用证、出厂证)齐全,其中钢材、水泥、砖、防水材料等重要原材料和成品,应同时具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7、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构配件仍应现场于是核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8、材料员和工地代表应仔细复验材料,一旦发现所用材料与图纸设计不符或存在疑点,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并立即汇报。

9、材料检验要按国家的有关标准规范进行,不同批的材料要重新进行检验。

1、工程完工后,工地代表应督促施工单位首先进行自检自验,合格后,提交“竣工报告单”,经工地代表和施工科长签证同意后,进行工程初验。

2、初验由施工科组织,要求尽量详尽细致。主要部位要进行实测实量,装修安装工程要逐件项)检查,不放过任何细节。初验由工地代表做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再由施工科组织复验,复验合格后,正式向规划建设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工作由基建处组织,约请规划建设部门、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单位及学校有关部门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科及时办理有关验收手续。

基建管理制度

1依据和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办负责的基建项目。

3工作职责。

3.1根据公司建设需要,负责拟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

3.2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地质勘察、立项、报审、报建、招(邀、议)标、施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等基建过程的管理工作。

3.3负责制定施工计划,督办、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

3.4积极与工程监理方配合,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5负责处理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4工作内容。

4.1.1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4.1.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4.1.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

4.2.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施工单位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子、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要抽检其供货发票、定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明晰表等证件是否一致齐全。对于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及设备,要责成施工单位退货、调换或重新采购。

4.2.2严把材料价格关。检查审定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具有最终否决权。

4.2.3严把材料使用安装关。抽验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进行施工;对于电器、装饰等材料,督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和有关规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安装。

4.2.4监督施工单位妥善管理好由其负责采购或接管的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

4.2.5对外采购与业务洽谈,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关键设备采购要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成立公司采购工作组进行采购。

4.3工程进度和投资计划管理。

4.3.1依据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有关规范要求,及时审查批准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工程进度计划方案。

4.3.2认真核定工程量,并按合同约定日期,及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

4.3.3检查监督施工单位是否按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若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要责令承包人提出改进措施,尽快赶回施工工期。

4.3.4核定并签发施工中发生的临时计时工日。

4.3.5如遇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或其它可能延误施工工期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以免延误工期。

4.4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4.4.1审核监理单位的质量检查体系和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设备和人员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质量体系不健全的,要责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满足施工要求为止。

4.4.2在不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随时检查检验是否认施工单位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发出的指令进行施工。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要责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

4.4.3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的内容主要有:

(1)施工单位质量检测人员及设备是否到位,质量自检系统是否完备。

(2)监理单位旁站监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

(4)施工过程中现场取样(基建办必须在场)。

(5)及时处理质量缺陷,避免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6)进行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的中间质量检验。

(7)组织竣工验收。

4.4.4监督施工单位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4.4.5随时检查施工单位工地文明施工情况。

4.4.6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认真负责,公道、公平、公正开展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处理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中,对被监督方要一视同仁,不偏袒、不刁难,秉公办理。

4.5工程资料管理。

4.5.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对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的报告要按约定时间做出书面答复。

4.5.2随时抽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原始资料和与工程有关的其它资料。

4.5.3按合同要求,责成监理单位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责成施工单位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方案或报告。

4.5.4及时做好建设单位自身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编工作,要使整编资料真实准确的反映出施工进度和投资计划完成情况,以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关键问题和处理结果。

4.5.5监督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准确地做好施工程记录和有关报告。决不允许有篡改事实真相、出具假报告等违规违法事情的发生。

5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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