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收费的通知(汇总16篇)

时间:2023-11-15 05:42:26 作者:文锋 小区停车收费的通知(汇总16篇)

在现代社会,通知总是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比如学校、公司、政府等。在这里,你可以找到针对不同对象和目的的通知模板,供你参考和修改。

小区停车收费通知

尊敬的xx业主、租户:

您好!

由于我小区内道路狭窄,地面进出和停放的机动车辆过多,严重影响了老人、小孩和行人的出行安全,同时也影响了部分业户的正常休息,给小区带来了一定的不安全隐患。时逢汛期,为了避免意外情况的发生,保证小区内道路(消防通道)畅通和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的人身安全,特通知如下:

3、请在地下停车场停车的业主及使用人自觉的将自己的机动车辆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不按规定位置停放或停放在车位外的车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该车辆自行承担。

为了维护您和他人的利益,希望有机动车辆的业主及使用人不要将车停、堵在大门口侧及消防通道上,以避免损害其他业主的正当权益;如在小区内出现紧急情况时,因车辆停、堵在大门口,至使救援抢险的车辆(如:急救、火警、110车等)无法及时进入小区,而延误时间,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由停、堵住大门车辆的车主负全部责任。望广大业主及使用人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小区的秩序,创造更加和谐有序的小区环境。

小区停车收费的通告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由于商铺2月28日进行交付,和日渐增多的`私家车辆,为了方便各位车主出行和对外来车辆的管理,小区将启动地下停车场及收费系统,业主通过刷卡进出车库,并根据东莞市物价局有关规定东府(20xs)34号文对进出车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下:

2、没有办理月卡的车辆一律按照临时停车计费;。

3、将于2月26日起免费试运行,3月6日正式收费运行。

20xx年x月x日。

老旧小区停车收费通知范文

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街道新湘路社区位于蔡锷北路597号,办公楼总面积436*方米。辖区东靠蔡锷北路;南依湘春路;西抵铁佛东街;北临湘雅路,社区总面积为*方公里;社区居民总户数1627户,总人数4313人;社区内有企事业单位7个,有省保险公司、湖南教育报刊社、湖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湖南省安装公司、长沙市电子工业技术学校、开福区建筑公司、捞刀河建筑公司及金泰国际大酒店。

社区的主要特点是:交通方便,驻社区的企事业单位较多,人口流动性较大,居民的综合素质相对较高,有一定的文化资源背景。

根据区委、区*“在老旧居民区开展社区物业化管理”的指示精神,我们社区在湘雅路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支持下,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为居民服务为工作重点,不断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社区服务,社区物业管理化工作得到持续推进。我们的具体做法如下:

我们社区在街道城管办的具体指导下,在对住户进行摸底的基础上,社区先后召开了居民组长会议、居民*,征求居民意见,社区管理社会化意见征求表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提名并通过了社区主任任社区物业管理站主任的组织机构,制定了物业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制定了收费标准,逐步完善了机制建设。

助,多方形成合力,为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xx年底,社区就开始进行社区物业化的尝试,经过xx年一年的尝试,由社区进行管理的物业管理工作模式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不过,中间有几点问题一直困扰着社区:一是社区精力有限,工作任务重、事情多的时候难以做到统筹兼顾;二是经验不足,管理不够专业,分工不明确,物管专业水准还需提高;三是资金投入渠道有限,难以支持社区加大投入,而且房屋和化粪池、下水道等维修基金无保障,所收费用支持保洁和保安两项就已捉襟见肘。

小区停车收费通知

尊敬的xx业主、租户:

您好!

为引导广大业主文明规范停车,创造良好停车秩序,给您及他人提供停车便利,xx物业服务中心特提示广大车友朋友们规范、安全停车应注意以下事项:

2、不在非停车位区域停车,不在各组团出入口,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上停车;

3、骑线、压线停车等于一车占两位,致使他人车辆无法停靠,属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请您将车辆按照车位停放整齐;文明停车的通告由提供!

4、如您发现有车阻碍通行,或其他xx停车现象,请您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联系该业主移车。

5、车辆停靠完毕请及时关好门窗,车卡分离,以防物品丢失;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拒绝违停,共同创建和谐的社区!

老旧小区停车收费通知范文

今年,我街党工委、办事处根据区城建工作会议的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总体规划及推进小区物业管理的具体要求,坚持社区建设与管理水*同步发展的原则,结合我街物业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在去年工作思路的基础上,对我街物业管理的任务和思路及时进行了调整:在对辖内各社区进行实地调查、科学研究的基础上,以条件是否成熟为标准,采用全封闭、半封闭、强制型三种模式,按照“示范带动,街群互动,全面推动”的思路,力争达到全街物业管理覆盖率100%,接受验收85%的目标。

一、物业管理工作的推进情况。

1、领导重视,思路明确。今年区实事求是地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思路进行了调整,为我街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了方向。街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在党工委会议、全街工作会议、中心组学习等各级各次会议上反复强调,并专题讨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对物业管理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概念有了更清醒的认识。并及时转变观念,物业管理工作从小范围开展转向在15个社区全面推进。以此为基础,年初即确定了今年的工作思路是实现三项重点工作的突破,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必须有所突破,小区物业管理必须有所突破,社区民主自治、议行分设工作必须有所突破。这三项工作是互相关联、互相促进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龙头,小区物业管理是突破口,社区民主自治是基础,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作为改善社会治安的基础措施、推动社区三个文明建设的实现手段,一定要抓紧抓好。

2、成立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组。

3月底,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各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的街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组,每位副主任负责2个小区整治建设及推进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科,负责日常推进工作。同时,以各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分别成立以社区居委会主任为组长的社区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组,负责具体的推进工作,由城管科统一管理和跟进。

4、做好基础性工作,一是分别摸清小区内已引入和未引入物业管理的大楼数,未引入物业管理的每栋大楼选出楼长,在此基础上,成立物业管理推进委员会;二是摸查辖区内的特困户,以及需安装和维修的防盗门数目,由综治办牵头,争取6月份上门安装和维修防盗门;三是充分发挥3支队伍的作用,即救济户巡逻队、义工巡逻队、保安员队伍。根据救济户每周为社区义务服务2小时的规定,安排救济户义务维护社区治安,并已统一和义工巡逻队统一安排好值班表;四是实行基本型物业管理的小区,增加保安进行巡逻。

5、发挥好示范带动的作用,既要全面推进,又要有所侧重,突出重点和特色。我街以今年创建的住宅小区为示范点,结合对小区的整体规划,积极引导居民群众,争取采取综合物业管理模式。初步决定在物业公司的配合下,小区的物管推进工作分几步走:

(1)环境改观。包括围墙的粉刷,几个横马路的整治,人行道路面按高标准铺设;

(4)改善治安。在主干道路口设拉闸,在部分通道口设路卡,主要路口设治安亭,限制外来人员和车辆的进入,各车辆保管站的保安同时负责本路口或路段的治安,小区内增加保安巡逻,各保安联动,基本上形成一个封闭的小区。

(5)加大宣传力度。在主干道两侧建宣传长廊,物业宣传要进入每家每户、每个机团单位;召开社区论坛,请机团和居民对小区物业管理、社区建设提建议,提高大家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和支持力度。

小区停车收费的通告

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以来,有效缓解了停车供需矛盾,改善了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文明停放行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本着"畅通为民、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施停车收费以来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在城区道路继续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长寿主城区符合条件的车行道、人行道及市政设施用地。

三、实施主体: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区市政局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费的征收,区财政负责对停车泊位收费收入使用的管理。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执行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特殊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市政管理部门另行设置。

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加强对城市道路违章停车、违章设置泊位等行为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市政局加强对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公安、建设、发改、工商、财政等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管理的监督检查。

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由区市政局负责解释,《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道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长寿府发〔20xx〕99号)同时废止。

xx人民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小区停车收费的通告

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以来,有效缓解了停车供需矛盾,改善了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文明停放行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本着"畅通为民、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施停车收费以来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在城区道路继续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长寿主城区符合条件的车行道、人行道及市政设施用地。

三、实施主体: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区市政局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费的征收,区财政负责对停车泊位收费收入使用的管理。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执行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特殊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市政管理部门另行设置。

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加强对城市道路违章停车、违章设置泊位等行为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市政局加强对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公安、建设、发改、工商、财政等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管理的监督检查。

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由区市政局负责解释,《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道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长寿府发〔20xx〕99号)同时废止。

xx市xx区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日。

小区停车收费通知

尊敬的xx业主、租户:

您好!

近期业主反映小区门岗执勤力度不够,车辆检查不够严格,车辆乱停放和占用他人车位情况严重,车辆刮蹭偶有发生。为加强小区的安全性,方便各业主,营造一个让业主放心的和谐小区,物业公司定于11月17日起实施车辆管理和通行证制度:

一、小区车辆凭《中海xx庄园专用车证》进入小区。

二、没有本小区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未经核实不允许进入小区。

三、所有访客和车辆需在门岗与业主核实后方可进入。

四、装修送货车辆凭装修出入证进出。

五、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和占用他人停车位。

六、请不要为非本小区车辆代办出入证。

未办理车证的业主请您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办理,没有领取车证的业主请您尽快到物业办公室领取,已有车证的业主请您在进出小区门岗时放在车辆明显位置以便于安管人员查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车辆通行制度将于本月十七日正式实施!

请广大业主予以理解和积极配合!

小区停车收费的通告

根据,《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价〔xx〕57号)、《中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中价〔x〕)及《x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第x号),x管理处将从20xx年x月15日起对小区一期架空车库的停放车辆进行收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2、摩托车室内或有篷车位:25元/月。

3、电动自行车室内或有篷车位:15元/月。

4、自行车:7元/月。

1、汽车室内车位(6时至24时):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2元;

2、摩托车(6时至24时):1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3、电动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24时至次日6时加收0.5元。

4、自行车(6时至24时):0.5元,24时至次日6日加收0.5元。

特此通知。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

管理处联系电话:xx。

x管理处。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停车收费的通知范文

公司有广场、后院两个停车场,机动车位约100个,主要对象为:顾客、员工、合作伙伴等。现对停车作出如下规定:

1、停车一律收费,收费标准:5元/次(每次4小时以内),每超一个小时加收2元。

2、当日消费200元以上(超市50元以上)免费停车4小时,超时后,每小时加收2元。送货车辆20分钟以内免费,超过20分钟按收费标准收费。3、过夜车辆每车每夜收费50元。

4、顾客停车:凭当日购物发票、驾驶证到总服务台领取停车卡,离开时交予停车场管理员冲抵停车费用。

5、员工停车:8:00-15:00,14:00-22:00,每个班次收费5元,包月50元,逢双休日和重大节假日以及公司通知要求的特别时段一律不得停放(违者罚款100元,通报批评)。

6、合作伙伴:供应商、品牌公司巡店,部室业务单位来店办事,对口部门到总台办理领卡手续,总台每月统计数量报财务作为各商场、部室对应费用。

8、关联管理: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执行。两个停车场将实行严格的成本核算制度,收费方式为现金、停车卡两种。

后保部为管理部门,设一名中层主管。从财务领票,每日收费(含现金、停车卡)交财务,每半个月核算一次。除去设施投入、人员等成本外,将从收益中提取5-10%奖励给停车管理员(需对管理员考核分级,奖励优秀者)。

管理员名额:收费亭4人、现场2名男性(60岁以下,有责任心,有丰富驾驶经验优先,拟2000元/每月),两班制。如遇公司合同制员工每月公休,由外聘人员顶岗,适当给予补助。

小区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是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小区停车收费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一条 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行为,促进汽车消费,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0]933号)和《宁波市住 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物业管理公司依法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围内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可按本办法收取停车管理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住宅小区,是指达到一定规模,基础设施配套比较齐全的居住生活区,包括居住区、小区、组团。

第四条 住宅小区停车应具备停车场地,并配建照明、通讯、排水、消防等设施,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明显标志标线,保障车辆安全进出。

如需在住宅小区内道路设置停车场地的,在不影响正常交通和业主、住用人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征得业主管委会同意后,方可划定车位。

住宅小区道路停车场地仅限于本住宅小区内业主、住用人停车和外来人员临时停车;禁止在住宅小区道路停车场地包月停放大客车、1吨及以上货车和外来车辆。

第五条 停车管理服务内容和职责:(一)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二)对车辆进出进行登记;(三)维护车辆通行和停放秩序,对停放的车俩进行巡查;(四)负责公共停车场地的卫生及其维修;(五)定期清点场内车辆。

第六条 停车管理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

(二)产权属物业管理公司所有(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理)的停车场地和停车车位(库)的停车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第七条 产权属业主共同所有的公共停车场地的停车管理收费标准:

(一)室内集中车库停车管理费

1、包月停车管理费:

(1)住宅小区住用人车辆收费标准:7座以下客车和3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120元;7座及以上客车每辆每月15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30元。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20元。

(2)外来车辆收费标准:7座以下客车和3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180元;7座及以上客车每辆每月22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50元。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30元。

2、临时停车管理收费标准:4小时内,汽车每辆(次)3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次)2元;超过4小时,汽车加收每4小时3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加收每4小时2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每天(连续时间24小时)收费,汽车超过没辆12元,按12元收取;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超过每辆8元的,按8元收取。

(二)室外露天停车场地停车管理费

1、包月停车管理收费标准:7座及以下客车和1吨以下货车每辆每月12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月30元。

2、临时停车管理收费标准:1小时内不收费;1小时以上至4小时内,汽车每辆(次)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每(次)1元;超过4小时,汽车加收每4小时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加收每4小时1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

第八条 产权属业主、住用人所有的停车车位(库)的停车管理收费标准:

室内集中车库停车管理费,汽车每车位每月30元。底层独用汽车库不得收费。

第九条 产权属物业管理公司所有(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理)的停车场地和停车车位(库)的停车管理费,允许物业管理公司在基准价格基础上+/—20%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

(一)、室内集中车库基准价格标准

1、包月停车收费标准:汽车每辆每月300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月50元。

2、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汽车每辆每小时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每辆每小时1元。每辆(次)收费不足2小时的,按2小时收费;2小时以上,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每天(连续时间24小时)收费,汽车超过每辆18元,按18元收取;二轮、三轮摩托车、三轮非机动车超过每辆10元的,按10元收取。

(二)、室外露天停车场地基准价格标准由物业管理公司另行报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条 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停放,免收停车管理费。

第十一条 自行车停放,原则上不得收费。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收费的,须另行报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二条 物业管理公司应与车辆包月停放用户签订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各自职责。

第十三条 车辆进出实行登记制度,并发放车辆进出时间联系单,严格按规定收费。

第十四条 停车管理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物业管理公司须在停车场地或收费处公开张贴由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价目表,标明停车场地产权属性、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加强对停车管理收费的监督检查。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进行查处。

第十六条 实施物业管理的高层公寓、别墅等高标准住宅小区,如执行本办法收费标准有困难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另行报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 实施物业管理的非住宅小区的其他住宅,其停车管理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实施物业管理的的非住宅小区的非住宅,其停车管理费按宁波市物价局有关社会公共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执行。

小区停车收费的通告范文

自20xx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城区道路停车收费管理以来,有效缓解了停车供需矛盾,改善了市民停车及出行环境,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文明停放行为,保障城区道路交通畅通有序,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资源,本着“畅通为民、有偿使用”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施停车收费以来我区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在城区道路继续实施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

二、实施范围:长寿主城区符合条件的车行道、人行道及市政设施用地。

三、实施主体: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停车泊位勘划,区市政局负责道路机动车停车费的征收,区财政负责对停车泊位收费收入使用的管理。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时段:执行区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特殊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区市政管理部门另行设置。

五、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加强对城市道路违章停车、违章设置泊位等行为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市政局加强对人行道违章停车的巡查监管,及时查处违章行为;区公安、建设、发改、工商、财政等部门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停放管理的监督检查。

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通告由区市政局负责解释,《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道路实施停车收费管理的通告》(长寿府发〔20xx〕99号)同时废止。

xx市xx区人民政府。

年10月29日。

停车位收费通知范文

为合理充分利用现有停车资源,加速停车场建设,促进首都停车业的发展,进一步改善首都交通状况,适应首都向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的需要。经市政府批准,自20xx年6月6日起调整我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现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停车场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定价形式。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机动车停车场经营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行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经物价部门核准收费标准,并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方可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费。

三、各机动车停车场需在入口处及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接受社会监督。

四、机动车停车场(不含临时占道停车位)所收费用为管理服务费,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应为交纳停车费的车辆提供管理服务,及时疏导车辆交通,保持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停车安全,杜绝事故隐患。

五、机动车停车场收取停车费实行计时收费,不足一个计时段按一个计时段计收。各机动车停车场可对长期停放车辆按月、按年出租停车位。按月、按年租用停车位的车主昼夜24小时均可在已交费停车场停车。

六、经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市政管委核准的封闭式居住小区内设立的停车位,实行在小区入口计时、出口收费,任何车辆进入小区第一小时内不得收取停车费。

七、居住小区地下停车库按年、按月包租停车位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制定或变更收费标准需与小区业主委员会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持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到物价部门办理核准手续方可收费。

八、未按规定到行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未经物价部门核准收费标准的停车场不得收取停车费。单位大院、居住小区及停车场除经批准收取车辆管理服务费外,不得收取进门费、泊位证明等其他针对机动车的费用。

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机动车停车场,因收费标准明显不合理造成社会反映强烈的,市、区县各级物价部门有权干预。

十、区县物价部门需严格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核准停车场收费标准,同时加强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收费、不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单位及个人,应根据《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1991」第472号、京价(收)字[1992」第315号、京价(收)字[1993]第035号、京价(收)字[2002]第088号文件同时废止。

城市停车收费的通知范文

道路交通事故,一般是指公共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包括高速公路,国省道路,城市道路,乡村道路。也就是只有_门,城建部门,及政府投资的道路均包括在内。

但不包括单位工厂投资修建的内部场地,院落,停车场,小区等。

根据道交法和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及法院判例,不包括的场地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均可参考道交法执行。

交警出警处理只有调解,没有仲裁,最多的是走司法程序。

不论在那发生交通事故先报警,再报保险。

在收费停车场出交事故也可报交警要定责书,也可是派出所安全事故开证明(各地不同)。大多可调解,一般是小事故,只要有认定书或证明,保险公司理赔就是了。

小区停车场收费通告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小区地下停车场已于20xx年1月1日正式交付使用,设施设备已可正常运行。为维护业主的利益及更好管理地下停车场秩序,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2月11日起正式启动永基·世纪名门地下停车场收费系统。具体临时管理条例如下:。

一、已购买汽车停车位业主(车主):。

凭申购合同及业主有效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蓝牙识别出入卡,汽车蓝牙卡100元/张,并按《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交纳每月25元物业服务费,半年缴纳一次费用.

二、未购汽车车位已入住的业主(车主):

如需进入地下停车场长期停放车辆的,可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租用手续,需停放在划定租用车位内,汽车车位租用费300元/月/位(已含物业服务费),办理蓝牙识别出入卡(押金100元/张),并签订临时停放协议。

三、装修阶段未入住的业主:

如带有装修材料需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的,经确认登记后,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后迅速驶离(不超3小时)则免收场地资源费。超出免费时间按第四项收费标准收取费用,装修完毕入住之日起,车辆如需进入地下停车场停放,按以上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执行.

四、来访人员(包括业主亲属)汽车:

五、业主摩托车、电动车:

已购买车位的业主请凭认购合同及业主有效证件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出入卡权限,并按《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交纳每位5元/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电动车/摩托车车位租用费15元/月/位(已含物业服务费),费用均不包含电动车充电费,充电费另计;来访车辆请停放小区外公共区域(免费停放)。

六、外来装修人员及装有装修材料车辆:

经秩序员确认登记后可进入地下停车场卸货,卸完货迅速驶离。如不驶离,从入门时间计起停放2小时内免收停车场地资源费,超过2小时起至4小时内按人民币5元/辆收取场地资源费;超过4小时至8小时内按人民币10元/辆计收,超8小时至24小时内按人民币20元/天/辆计收。

七、租用停车位不得擅自转让和转借。在进出、停放地下停车场的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做到安全出入,有序停车。

八、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和人员均应维护好各类标识、标志,不得损坏或故意破坏停车场内的设备、设施,发生碰撞损坏须按价赔偿。

请已购买地下停车场车位的业主尽快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使用手续,暂未购买停车位需停放车辆到地下停车场的业主,请及时到金悦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租用手续。以免给您的出行造成不便,谢谢您的合作!

xx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城市停车收费的通知范文

4、小型车和大型车连续停放累计24小时收费不超过100元。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在之前合肥高铁南站小型车停放一天需要143元,持续停放会一直计费,没有最高限制,按照新标准,小型车和大型车连续停放累计24小时收费不超过100元。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超过部分按上述计时收费标准重新计算。

合肥南站作为一个高铁交通枢纽,人流量和车流量都是非常大的,而停车场的车位毕竟有限,这样做的目的似乎是让有些车主停留之后就立马开走,不要占用有限资源;价格太低,停车场肯定容纳不了那么多;加上周边一些停车场还是在建设阶段,后期停车位增加之后,相信价格会有个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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