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书起草(优秀16篇)

时间:2023-11-05 13:04:15 作者:笔尘 股东协议书起草(优秀16篇)

合同协议可以是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但书面形式更容易证明和执行。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合同协议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股东协议书

转让方: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 (以上简称乙方)

公司于设立登记,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其中:甲方占________ %股份(折合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现甲方愿意将其占有公司________ %股份(折合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甲方占有公司股份(折合注册资本,根据章程规定,甲方应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甲方已实际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现甲方将其占公司________股份(折合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以人民币_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起天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份转让款以支付给甲方,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________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二、甲方保证对其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偿。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公司股份转让前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公司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双方应于协议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各存一份,报工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协议书

双方经反复商量一致,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写清情况) 甲乙双方自愿签订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二、 双方商量确定,甲方提供合格商品,乙方负责提供业务销售。

三、双方商量确定,乙方负责业务销售的同时,甲方需根据约定的x%负责给乙方提供业务费用。

四、双方商量确定, 在经营期间根据xxxx比例进行提现。

五、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

六、(以后操作的想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支付方式:__银行转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商量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商量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股东协议书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xxx市签订: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

甲方、乙方、丙方合称"各方"。

鉴于:

因此,各方友好协商确定协议条款如下:

1.经过协商,各方同意在公司注册后,各方的出资及占股比例等信息如下:

2.对于上述工商登记信息,本协议各方确认的内部约定如下:

2.1关于股权比例确定的依据:

2.1.1是否综合考虑了实际控制人、资金、技术等问题。

2.2关于各方实际出资金额之安排:

2.2.1是否考虑了非货币出资、资本公积金等问题。

2.2.2资金筹措说明:

2.3实际控制人的确定:

2.4实际控制的确保手段:

2.5关于预设期权池的说明:

2.5.1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合伙人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专项用于向待引进的合伙人分配股权。

2.5.2各方按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提取出资组成"员工股权激励期权池",该股权激励期权池拥有出资额为【】万元(占公司全部股权的【】%),,专项用于向待激励的员工分配股权。

2.5.3各方同意签订期权池协议,约定各方配合设立期权池的义务。主要内容是甲方同意代持该两项期权池的股权,各方按照约定向甲方出让相应的出资额。甲方负责按照各方共同确认的期权实施方案配合实施。

2.5.4对于甲方代持的期权池股权,在相应股权未分配之前,由各贡献方按照各自贡献出资比例享有分红收益,并由甲方获得后按照该原则进行二次分配,但投票权归【】行使。

2.6如存在股东间代持,则代持情况及权利和义务约定如下:

2.7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公司实际股权权益情况如下表:

1.各方按第一条2.2及2.3的约定获得公司的股息红利及相应的其他现金收益权。

2.表决权。

2.1由于甲方替丙方各方代持股权,因此甲方与丙方各方之间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如下:

各方的承诺和保证。

(1)各方具有订立及履行本协议的权利与能力。

(2)各方的出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分的资金及时缴付本协议所述的价款。

(3)各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合同的规定。

基于各方同意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会持续服务于公司,各方以其在退出事件之前的服务获得公司相应股权。据此,各方同意自公司设立日起,即对各方享有的股权根据本协议第二章的规定进行相应权利限制。

在本协议中,"退出事件"是指:

(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2)公司申请其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3)全体股东出售公司全部股权;。

(4)公司出售其全部资产;。

(5)公司被依法解散或清算。

1.为保证创始人团队及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各方在本协议约定及工商登记的股权均为限制性股权,自本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年后成熟。

2.无论股权是否成熟,股东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非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除了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让、设定他项权、接受任何形式或内容的约束等。

3.如果公司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约定退出事件任意之一项,则在退出事件发生之日起,在符合本协议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各方所有未成熟标的股权均立即成熟。

4.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的退出事件,则各方有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若发生本协议第四条退出事件以外的其他事件,则有权根据其届时在公司中持有的,按照本协议约定已成熟的股权比例享有相应收益分配权。

(一)因过错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任何一方出现下述任何过错行为之一的,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实缴出资之比例,以法律许可的最低价格,如1元人民币,回购过错方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权益(包括:【】),且该过错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无过错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过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进行拒绝,或寻求任何规避相应义务的借口或救济手段。无过错方应按照参加回购方的届时所持实缴出资比例行使回购权。

该等过错行为包括:

(1)严重违反保密或非竞争协议的约定;。

(2)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导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触犯刑法导致受到刑事处罚的;。

(4)未履行劳动合同或未履行承诺的服务或贡献的;。

(5)其他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终止劳动关系导致的回购。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一方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或者服务关系的,包括但不限于该方主动离职,该方与公司协商终止劳动或服务关系,或该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义务,则其他方有权按照届时持有的实缴出资之比例,以如下约定之价格或方式行使回购权:回购价格及回购标的具体约定如下:

(1)对于该方尚未成熟的权益及授予的未行权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约定权益范围】),自关系终止之日起,该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未成熟的股权或其他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行使回购权。

(2)对于该方已成熟的权益或已经享有的权益(该等权益包括【约定权益范围】),其他方有权回购该方所持有的任何权益,且该方于此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同意该等回购。当收购方提出书面回购要约后,该方不得【增加表述,目的是强化回购条款得以实际履行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加强违约成本】。收购方应按照【约定各方之间实施的方法】行使回购权。价格约定如下:

a.尚未获得融资前,回购价格为: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该方实缴出资额/届时公司所有股东实缴出资额+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系数)。

b.若已获得融资,回购价格为:股权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的【】%(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融资估值×股权×【】%)。

(一)限制转让。

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或公司获得投资机构或其他类型的投资人的融资额度达【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预估】万元之前,除非股东会另行决定,各方不得向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它任何方式,对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二)优先受让权。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转让限制的前提下,在退出事件发生之前,如果一方向他方(包含本协议的其他方及任何第三方)转让股权,该方应提前通知其他方。在同等条件下,其他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控股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方有权以与第三方的同等条件优先购买全部或部分拟转让的股权,如其他方同时行使优先共购买权的,则按比例购买拟转让股权。

(一)竞业禁止。

各方承诺,其在本协议签订后至离职后两(2)年内,非经其他股东一致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参与、经营、投资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

(二)禁止劝诱。

各方承诺,非经公司书面同意,各方不会直接或间接聘用公司的员工,并促使其关联方不会从事前述行为。

在公司存续期间需要增资或减资得以继续发展的,各方按照第一条所列股权比例增资或减资。

各方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与内容。各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协议终止或失效的影响。

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修订或对某条款的放弃均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本协议各方签字方才生效。

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除该无效或不可执行条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条款均各自独立,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可执行性。

如果本协议与公司章程等其他公司文件不一致或相冲突,本协议效力应被优先使用。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的规定未能向股权回购方或权利行使方转让全部或部分权益或配合办理相应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则违约方应向其他守约方承担人民币【可以用约定较大金额的方式加重违约责任,或约定其他方式】万元的违约责任。不论实际经济损失如何确定,违约方均承认该等违约行为会给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该损失金额与本条款约定之违约金金额相若,即违约方不得以违约金过高为由主张调整违约金金额。如果股权回购方或公司因此有其他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全额赔偿股权回购方或公司的其他任何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其他约定的,违约方应对其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而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由一方发送给其他方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并按照下列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送达至被通知人,并注明下列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

甲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1: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2: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丙方3: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以下简称"变动方"),变动方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七(7)日内通知其他方。变动方未按约定及时通知的,变动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及损失。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起草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

本协议一式【】份,各方各持一份,一份由公司存档,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有限公司股东协议》之签字部分)。

甲方(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日期:

丙方(签章):

日期:

股东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第一条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公司,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资方为:

甲:,负责钢材进货渠道;

乙:,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丙:,负责销售、拓展市场。

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在南宁市设立公司。

地址:×省×市×区×路×号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三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

第五条公司的宗旨: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主营钢材,兼营。以《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注册资金元。

甲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__%。

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八条权利

1、依照其所出资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参加出资人大会,依照其持有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依照规定转让、赠与其持有的股权。

5、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出资比例参加剩余财产的分配。

6、法律、行政法规及章程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比例和入股方式缴纳出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资。

3、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出资人退股,应提前六个月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全体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但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出资人资格自动丧失:

1、出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2、出资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3、出资人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东权益的全部份额;

4、丧失出资人资格的其他情行。

第十二条出资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资人大会代表3/4出资额的出资人书面同意,可以决定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所持公司股东权益份额的一部分被人民法院判决没收的;

3、有意违背章程的规定或者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

4、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5、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十三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由甲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担任。董事会成员任期四年,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

第十五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十七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九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第二十条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一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八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十二条合营期满或者提前终止合同,甲乙丙三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三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三条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10__%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两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二十四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的变更需经三方协商同意。

第二十六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南宁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三方同意,可以续签。

第三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各方各执两份。

甲方:乙方:丙方:

地址:地址:地址:

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

股东协议书

甲方: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身份证号码)。

丁方: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一致,现就丙方、丁方退出________项目经营等有关事宜订立以下条款,各方应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丙、丁四方确认,_________项目是四方共同出资合作经营。现丙方、丁方因个人原因提出退出该项目经营管理,甲方、乙方表示同意。

二、关于该项目结算及债权债务事宜的约定。

(一)各方确认,在本协议签订前,各方已对该项目有关债权债务及账目进行清理和对账,各方对有关账目结果均予认可,不持异议。

(二)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丙方、丁方正式退出该项目,不再参与该项目经营管理。丙方、丁方退出该项目后,该项目由甲方、乙方自行经营管理,该项目有关债权债务均由甲方、乙方享有、承担和处理,均与丙方、丁方无关。

(三)甲方、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日内向丙方支付_____元,向丁方支付______元。甲方、乙方向丙方、丁方付清上述款项后,丙方、丁方与甲方、乙方间就该项目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已全部了结,不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从今自后,丙方、丁方不得就该项目有关合作经营事宜再向甲方、乙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乙方也不得就该项目有关合作经营事宜再向丙方、丁方主张任何权利。

三、本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甲方、乙方应与丙方、丁方办妥该项目相关文件、资料交接手续。

四、如日后甲方、乙方就本协议签订前该项目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向第三人主张权利或承担责任的而需要丙方、丁方予以协助的,丙方、丁方应根据甲方、乙方要求予以协助。

五、未尽事宜,各方协商解决。关于该项目合作事宜任何纠纷协商不成的,由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六、本协议经各方签名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各方各执一份,项目公司执一份留存,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股东协议书

发布日期: 作者:

股东协议

甲 方: 乙方:

住 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丙 方: 丁方:

住 址: 住 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万元.

5.经营范围:电子商务,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

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万元。

(1)甲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4)丙方出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6)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万元。

(1)甲方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聘任);

(5)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公司所有在职人员工资按考勤制度发放工资,具体工资增长核定甲乙丙丁四方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协商决定。公司员工为处理公司事务所产生的差旅费用按月结算,实报实销,相关报销需提供发票或者其他凭证,由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

5.重大事项处理

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或者甲、乙、丙、丁四方其中两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为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丁四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由甲方行使最终决策权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四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四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签字认可后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 甲、乙、丙、丁四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上一年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年分红一次,即每年的1月1日分取上个年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年度税后剩余利润的,四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其他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股东退股时,公司尚有未收回的账款、呆账、坏账等,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未收回的账款、呆账、坏账等均不计入利润,待今后收回后按实际出资比例再行分配。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2.本协议解除后:(1)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3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20000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四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丁四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 甲、乙、丙、丁四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 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丁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股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向_深圳市xxxx公司投资(以下简称‘公司’),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下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其中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_____万元,占投资比例____%,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投入,乙方并不实际出资。公司资料记载全部股东及出资比例:

4、乙方作为公司的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期间,不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决策事务。对公司的经营无决策权利。

5、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作为显名出资人和挂名股东期间,公司各项经营行为的合法性,以实际控制人身份对公司对外的各项经营事务承担最终法律责任。

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之日,立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体股东(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协议书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甲方于 年 月 日独立投资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北方市场 号一家餐厅。营业面积 平方米,店名,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升值空间无限。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本店。

入股方式:

1、甲方投资 元总资产,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2、甲方投资 元总资产为原始股(已签订合约当日为准)共计

股。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数为投资风险股,原始股始终归甲方所有,投资股只能作为投资可与甲方分享纯利润分红不享有资产占有权。

3、乙方一次性投资交纳投资股股金 元给甲方授权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为甲方投资股股东,乙方在此期间可享受与甲方每月纯利润 %分红。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股金甲方将永远不返还予乙方。

4、乙方在享有此期间纯利润 %分红同时必须承担每笔店内后期投入流动资金 %(如:店内重大活动、基础建设、等一切相关费用)

5、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可享有每月纯利润分红,享受纯利润分红同时可享受独立业绩提成,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店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店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6、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协助店内落实各项措施。全力保障店内正常运营,完全配合甲方执行工作,每月账务有甲方保管、监管。每月核单后签字分红。

7、红利分配:每 月 日为红利分配日,每月总营业额扣除所有相应费用,在扣除(折旧费以三年计算总则)是当月纯利润。

8、禁止行为: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在本店周边5公里范围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活动。

9、违约责任: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流动资金,若指定时间内资金不到位,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或以减少其持股比例赔偿。

10、其他事项:本协议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书面建议。本协议期满后不影响双方以存劳动关系。本协议为一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上规定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

其他约定: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股东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平等协商,就共同出资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地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四、合伙营业的继续: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五、出资方:

六、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占出资比例:

出资方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全额注册。其中:

七、出资各方共同推举_______作为企业的组建负责人。

八、出资各方同意由组建负责人办理企业设立申办手续,企业设立失败,设立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和债务,由出资人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九、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十、经营期间任何一方请求退伙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另一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才可以退股,同时执行退伙不退资的原则。退伙后,合伙人对退伙的股权有优先认购权,股权认购额度以公司实际注册资本______万的比例,即每股______万元的价格进行认购。

十一、未经双方同意而自行退股造成损失,损失全部由退股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资方亲笔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东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二条企业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企业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企业是依照企业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企业。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八条企业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企业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企业股东。企业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企业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企业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企业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企业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企业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企业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企业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企业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企业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企业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企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企业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企业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企业形式及修改企业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企业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企业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企业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企业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财产;

(五)不得挪用企业资金,或擅自将企业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企业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企业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企业资产为企业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企业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企业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企业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企业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董事提出辞职或者任期届满,其对企业和股东负有的义务在其辞职报告尚未生效或者生效后的合理期间内,以及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并不当然解除,其对企业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 的长短,以及与企业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第三十条任职尚未结束的董事,对因其擅自离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企业不以任何形式为董事纳税。

第三十二条本节有关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企业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节董事会

第三十三条企业设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三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七)拟订企业合并、分立、变更企业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制定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定修改企业合同方案;

(十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五条董事会应当聘请经验丰富的,在高新技术领域内有造诣的技术专家及其他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辅助董事会进行对管理层递交投资项目的决策。企业董事会可以自行决定以不超过企业总资产80%的资金进行投资,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产生或决定罢免。

第三十七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其他文件;

(四)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八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董事长应当指定其他董事代行其职权。

第三十九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董事长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或监事提议时;

(四)总经理提议时。

第四十一条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

如有本章第四十三条第(二)、(三)、(四)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应当指定一名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的,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四十二条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四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决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须在赞成、反对或弃权项中选择一项举手投票。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董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董事会会议记录作为企业档案保存,保留期限为五十年。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董事的姓名及受他人委托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代理人)姓名;

(三)会议议程;

(四)董事发言要点;

(五)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所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及投票董事姓名)。

第四十八条董事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企业合同,致使企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企业负赔偿责任。但由会议记录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的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四十九条企业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企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五十条企业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总经理。

第五十一条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可连聘连任。

第五十二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企业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企业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企业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定企业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企业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企业合同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应当根据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企业重大合同的签订、执行情况,以及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总经理必须保证该报告的真实性。

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贷款与担保。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总经理有权决定不超过企业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须按照企业制订的决策程序进行。

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企业之间的聘用合同规定。

第五十七条企业设监事会。监事会的组成方式及成员的产生由股东会另行通过决议。

第五十八条企业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企业的监事。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九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以连任。

第六十条监事连续二次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应由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六十一条监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合同第四章有关董事辞职的规定,适用于监事。

第六十二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合同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六十三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企业的财务;

(四)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五)列席董事会会议;

(六)企业合同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四条监事行使职权时,必要时可以聘请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性机构给予帮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第六十五条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一章解散和清算

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解散并依法进行清算:

(一)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宣布破产;

(四)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其他引起企业不能持续经营的原因。

第六十七条

企业因前条第(一)项情形而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人员由股东会决议确定。

企业因前条第(二)项情形而解散的,清算工作由合并或者分立各方当事人依照合并或者分立时签订的合同办理。

企业因前条第(三)项情形而解散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企业因前条第(四)项情形而解散的,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六十八条清算组成立后,董事会、总经理的职权立即停止。清算期间,企业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第六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二)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处理企业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企业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七十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至少一种报刊上公告三次。

第七十一条债权人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七十二条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三条企业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企业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三)交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企业债务;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企业财产未按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七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认为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第七十五条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以及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财务帐册,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第七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对清算报告确认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企业登记,并公告企业终止。

第七十七条清算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企业财产。

清算组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企业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

第七十九条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自签约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东协议书

为适应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致富先修路和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民增收致富,实现村村通公路。xx崇佛村__社因修建乡村公路需经过三块碑村__社、__社。本着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崇佛村村委会、三块碑村村委会以及甲乙双方群众共同协商,决定协议如下:

一、从三块碑村三队至十二队,十二队黄发树门前至崇佛村一社李家湾____门前砖房子大坝子止,修建一条路基6米宽的毛基公路。

二、占用三块碑十二社土地采用1:2的置换方式置换土地,共占用三块碑村十二社______田土面积共计____亩,崇佛村一社用____耕种的方田与其置换。

三、崇佛一社付三块碑村十二社合伙费____元。

四、如崇佛一社以外的村社要搭建公路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建。

五、如崇佛一社有重车拉东西把三块碑村公路损坏应由崇佛__社处理维修。

甲方:xx崇佛村__社 乙方:xx三块碑村__社、__社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方:xx崇佛村村委会 鉴证方:xx三块碑村村委会

股东协议书

甲方(实际股东):

乙方(名义股东):

甲、乙双方约定,保持甲方向广州a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的投资不变,乙方则作为名义股东登记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之中。公司的法定地址为:广州市x区x路x房。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仟万元,其中以乙方名义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中登记的出资额为叁仟陆佰万元,占投资比例90%,该项出资全部由甲方实际投入,乙方并不实际出资。为明确甲、乙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经双方友好协商,兹签订该隐名股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乙方的名义出资叁仟陆佰万元全部由甲方实际出资,已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证明,乙方并不实际出资。

第二条甲方享有完全的公司管理参与权、股息和其他股份财产权益,并承担投资风险。乙方不享有公司管理参与权,也不享有股息及其他股份财产权益的分配,不承担投资风险。

第三条乙方作为显名股东作如下承诺: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单方面转让、出质股权,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披露甲方及本协议的存在,使公司认可甲方的实际股东身份行并使权利。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利益分配方式: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乙方不享受股东权益。

第六条若公司与第三人出现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实际的股东责任,乙方不承担实际股东责任。

第七条乙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公司登记及其他法定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八条如由于乙方的债务纠纷,而导致其名下的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对此协议负有保密义务。除经甲方同意或本协议约定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否则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不得利用显名股东身份谋取私利,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侵占公司财产和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第十一条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由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本协议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系乙方之妻,对本协议全部内容及含义均已知悉,确认乙方对合道路公司并未实际出资。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东协议书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股东协议书

本学期由___________为甲方食堂供应___________。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并让甲方用上安全卫生的放心食品,甲方全体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特签定供货合同如下:

1、乙方将本公司(或本商店)合法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本公司(或商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公司(或商店)经营人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

2、乙方按甲方指定的食品(原料、调料)品名、规格、等要求供货。乙方供货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立即退货。

3、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调料)的卫生、质量及包装等符合《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如因食品(原料、调料)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甲方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4、乙方有义务向甲方甲方所需要的食品资料:食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食品检测报告等。

5、乙方向甲方供应的食品(原料、调料)价格批发价或优惠价。

6、货款按月结清。

7、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补充。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为一学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另行续订。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股东协议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就乙方获得甲方“中国直投授权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归属关系。

甲方按《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向乙方提供相关直投相关资料与培训。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 ”、“ ”、“ ”品牌。

乙方在开展中国直投网的电子商务收入归乙方所有。

甲方在为乙方提供相关培训管理、iso9001投递资料、品牌使用后要占有乙方赢利后的30 %股份。

甲方有权参与乙方的投递管理工作指导。

乙方在每年12月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并结算利润分配。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在对甲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品牌授权使用协议期限为______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年 月 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使用“中国直投”品牌,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中国直投品牌授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为本协议书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

品牌授权企业:(盖章) 被授权企业:(盖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股东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第一条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第二条 公司名称为: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 公司住所地为:

第四条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五十万元。

第七条 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甲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丙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丁方 %,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

第八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 天内,必须按协议办理认缴出资的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认缴手续完结后,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 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和监事;

(四)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 股份;

(六)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 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 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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