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流程(实用24篇)

时间:2024-05-16 14:29:05 作者:雁落霞

河北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如山岳、湖泊、温泉等,吸引了大量游客前来观光和休闲度假。最后,小编给大家推荐一些了解河北人民精神风貌的纪录片和采访报道。

河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

(一)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培养。

(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或4月初。

(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由本人亲自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四)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否则不予录取。

(六)不破格复试考生。

(七)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考生复试时须测试临床技能。

(八)本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

(九)报考全国统考硕士生的考生请务必对照河北医科大学2017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同时注意查看我校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及相关招生信息(登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十)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

1、填写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详细、准确、有效,并且到2017年7。

日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2、“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

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3、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4、“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河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普通本科应届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书)或毕业生。

(三)生物学科(代码0710**)各专业只接收生物学和医学门类相关专业。

(四)临床医学(代码1051**)专业学位硕士,只接收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五年制及以上本科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

(五)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儿科学、眼视光医学专业的五年制本科应届生或毕业生只能报考对应学科麻醉学(代码105116)、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代码105107)、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儿科学(代码105102)、眼科学(代码105111)的专业学位硕士。

(六)口腔医学(代码105200)专业学位硕士,只接收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五年制及以上本科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

(七)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或已录取为住院医师规培人员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八)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一经查实取消研究生资格。

河北医科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普通本科应届生(入学前须取得毕业证书)或毕业生。

(三)临床医学(代码1051**)专业学位硕士,只接收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五年制及以上本科全日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

(四)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精神医学、儿科学、眼视光医学专业的五年制及以上医学学位全日制本科应届生或毕业生只能报考对应学科麻醉学(代码105116)、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代码105107)、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儿科学(代码105102)、眼科学(代码105111)的专业学位硕士。

(五)口腔医学(代码105200)专业学位硕士,只接收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五年制及以上本科全日制口腔医学专业的应届生或毕业生报考。

(六)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或已录取为住院医师规培人员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

(七)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一经查实取消研究生资格。

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邮政编码:071002。

联系人:徐亚清刘冲。

河北大学是河北省惟一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和“省部共建”大学,在国家高等教育布局中具有重要作用和特殊的区域地位。学校前身是19法国耶稣会士创办的天津工商大学,其后历经天津工商学院、津沽大学、天津师范学院、天津师范大学等几个时期,1960年改建为综合性大学并定名河北大学,1970年由天津迁至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河北保定。,河北省职工医学院及其附属医院并入河北大学。学校设有28个二级学院,5个公共教学单位。拥有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硕士点分布在除军事学以外的十二大学科门类。拥有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是河北省唯一一所国家专业学位教育试点高校。拥有光学工程、化学、中国语言文学、哲学、历史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新闻传播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覆盖了哲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教职员工达80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现有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5500余人,长、短期留学生350名左右。

一、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五)报考我校临床医学院外科学、神经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肿瘤学、内科学专业的考生仅限临床医学专业考生,不接受跨专业报考及调剂。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一旦发现与实际不符,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三、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四、20实际招生规模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招生数在该目录指标的基础上按相应比例增加或减少。我校每个专业原则上接收1―2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我校学术学位每个专业国家计划(公费生)占招生目录数的30%;专业学位均为自费生。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六、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大约为月10日-10月31日,具体报名考试时间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七、报考单独考试考生于10月25―26日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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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培养。

(二)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或4月初。

(三)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由本人亲自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四)考生须认真了解报考条件和政策要求,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否则不予录取。

(六)不破格复试考生。

(七)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复试时须测试临床技能。

(八)本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

(九)报考全国统考硕士生的考生请务必对照河北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目录中接收推免数为预招生数,最终推免招生以推免拟录取数为准,请考生注意查看我校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公示名单及相关招生信息(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十)研究生毕业后能否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以国家最新出台的文件为准,我校不承担保证研究生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责任。

(十一)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

1.填写通讯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详细、准确、有效,并且到2020年7日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2.“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3.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4.“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哈尔滨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奖助贷补体系(全日制):

1.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金额为2万元。

2.学业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学术学位设1万元和0.8万元两个等级,专业学位设1万元、0.8万元、0.6万元和0.4万元四个等级。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6万元。

4.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可通过生源地或校园地两种方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金额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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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医学门类初试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理学门类的生物学下设的各二级学科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和专业基础课。

(二)本招生目录中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包括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西医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护理综合、生物综合。

目录中所列政治理论、外国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其余为学校自命题考题科目。

1、西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临床医学中的诊断学和外科学总论课程。

2、口腔综合(300分)试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包括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和口腔解剖生理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3、卫生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及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4、药学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有机化学(100分)、分析化学(100分)、药理学(50分)和药剂学(50分)四门课程。

5、护理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护理学基础(100分)、内科护理学(100分)和外科护理学(100分)三门课程。

6、生物综合(15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微生物学和细胞生物学四门课程。

(三)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四)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参照我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所使用的教材。

(五)复试时我校将统一笔试专业课和外语听力,并由导师组进行面试(包括外语口语、专业知识、专业英语、专业技能等)。专业课笔试科目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上查看。复试合格后双向选择导师。

四、报考条件。

【考研招生简章】河北医科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培养。

(二)2016年9月28日起考生可在中国研招网开始报名,报名时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由本人亲自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2017年统考研究生的报名。

(四)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考生复试时须测试临床技能。

(五)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六)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

1、考生网报在填报有研究方向的专业时,必须注明研究方向及代码。

2、填写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准确、有效,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2016年9月末--2017年9月)。

3、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4、“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单位代码:10089。

联系人:康永彬、高华。

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河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考研招生简章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报考我校考生应是普通本科应届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书)或毕业生。

(三)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考攻读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限参加全国高考录取为本科全日制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的毕业生,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专业的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医学类别下的对应学科专业学位研究生。

2.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或已录取为住院医师规培人员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定向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后果自负。

五、学费具体标准及奖助办法。

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0年我校共有21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个工程领域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

1.录取为我校的国家计划非定向(公费)学术型研究生,不缴纳学费,享受全额国家普通奖学金(a类)和每年1000元的科研业务经费。

2.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均录取为公费研究生,不缴纳学费,享受全额国家普通奖学金(a类)和每年1500元的科研业务经费。

3.录取为我校的自筹经费学术型研究生,免交学费,享受b类奖学金和每年1000元的科研业务经费。

4.我校招收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等院校所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所有推荐免试生均录取为公费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到2010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指纳入国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并于2010年3月底前或6月底前获得成人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的学生。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不得以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在2009年11月份网上报名确认工作结束前不能取得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得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本人有专科毕业证书且到2010年9月1日前满两年以上的,可参照国家有关同等学力的报考条件报考。

各招生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的报考要求和加试科目见招生目录。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我校建筑技术科学专业只招收具有建筑、土木类和环境工程、艺术设计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的网站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报名网站、考试时间等按教育部统一要求,请于9月下旬登录我校研究生部网页查询。

2.网报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请于9月下旬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页查询。

四、初试。

1.初试时间:2010年1月下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系按2009年的招生规模分配,2010年计划招收名额在2009年的基础上可能有所增加,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五、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具体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部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2.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六、录取。

1.复试合格,予以录取。2009年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录取率为100%。

2.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生应在录取前签订合同。

河北医科大学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培养。

(二)2018年9月28日起考生可在中国研招网开始报名,报名时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由本人亲自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2019年统考研究生的报名。

(三)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否则不予录取。

(四)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考生复试时须测试临床技能。

(五)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国家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六)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

1、考生网报在填报有研究方向的专业时,必须注明研究方向及代码。

2、填写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准确、有效,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

2018年9月末--2019年9月)。

3、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4、“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单位代码:10089。

联系人:康永彬、高华。

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河北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医学门类初试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专业基础综合。理学门类的生物学下设的各二级学科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和专业基础课。

(二)本招生目录中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包括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护理综合、法医综合、生物综合。

目录中所列政治理论、外国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其余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1.西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三门课程(各占100分)。

2.中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方剂学三门课程(各占100分)。

3.口腔综合(300分)试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包括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和口腔解剖生理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4.卫生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及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5.药学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和药剂学四门课程(各占75分)。

6.护理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和外科护理学三门课程(各占100分)。

7.法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法医病理学(90分)、法医物证学(75分)、法医临床学(60分)、法医毒理学(75分)四门课程。

8.生物综合(15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细胞生物学三门课程(各占50分)。

(三)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四)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参照我校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所使用的教材。

(五)复试时我校将统一笔试专业课和外语听力,并由导师组进行面试(包括外语口语、专业知识、专业英语、专业技能等)。专业课笔试科目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上查看。复试合格后双向选择导师。

【考研招生简章】内蒙古医科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按照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招生部门在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后,只准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报考学科专业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将按照不准予考试处理。

       (二)考生报考材料填报中所盖公章应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无效并将追究盖章单位责任。

        (三)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我校招生部门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一切责任自负。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二)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12月26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三)复试时间一般在3-4月份。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办法中公布,加试方式为笔试。

       九、资格审查。

温州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六条学校代码:10343。

第七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为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八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温州医科大学。

第九条办学地点:茶山校区位于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内,学院路校区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学院西路82号,绣山校区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横渎东路3号。

第十条学校简介: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是一所以医学学科为重点,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浙江省属高等院校、省委部共建大学。1958年由浙江医学院从杭州分迁到温州,初名“浙江第二医学院”,后改用“温州医学院”,2013年更名为“温州医科大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校纪委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招生条件及计划。

第十四条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人数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招生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要求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倍以内。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学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出现考生总分相同时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择优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学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报考英语专业及中外合作办学(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不低于100分。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惯用左手的考生,医学类专业不招色觉异常的考生。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温州医科大学20“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专科招生网查询。

第六章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三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持《温州医科大学录取通知书》,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以书面形式并附有关证明向学校教务处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对学生政治品德方面进行复查,学校保健中心负责对学生身体健康方面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

第二十五条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25035。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温州医科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与实际不符,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何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三)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

1、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准确、有效,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月—207月)。

2、“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3、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4、“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四)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五)年各专业招生人数均包含推免生。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10月25日后上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六)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社会需求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计划共计8人,开设的专业请于9月底到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报考单独考试考生请于年10月21—22日持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书(请到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否则报名无效。

(七)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6]7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15人,不限报考专业,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教学厅文件执行。

(八)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自行从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九)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学校名称:河北大学单位代码:10075。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研究生学院研招办。

【考研招生简章】山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护理综合(代码:308):我校命题,具体覆盖考试科目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护理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总分300分。

(二)社会工作原理(代码:331):我校命题,用于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社会工作原理考试大纲执行。总分150分。

(三)心理学专业综合(代码:347):我校命题,用于应用心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心理学专业综合考试大纲执行。总分300分。

(四)药学综合(代码:349):我校命题,用于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试题覆盖药物化学(20%)、药剂学(25%)、药物分析学(20%)、药理学(25%)、药事法规(10%),总分300分。

(五)口腔综合(代码:352):我校命题。试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口腔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解剖生理学,总分300分。

(六)卫生综合(代码:353):我校命题。试题覆盖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总分300分。

(七)社会工作实务(代码:437):我校命题,用于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统考。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社会工作实务考试大纲执行。总分150分。

(八)中医综合(代码698):我校命题。参照我校中医综合大纲执行,总分300分。

(九)西医综合(代码:699):我校命题。试题覆盖基础医学中的生理学、生物化学和病理学,临床医学中的诊断学和外科学总论等,总分300分。

(十)生物综合(代码:701):我校命题。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总分150分。

(十一)药学综合(一)(代码:702):我校命题,用于学术型研究生统考。试题覆盖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合物光谱分析、药理学,总分300分。

(十二)化学综合(代码:703):我校命题。试题覆盖有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合物光谱分析、生物化学,总分300分。

(十三)管理学综合(代码:704):我校命题。试题覆盖卫生事业管理学(梁万年,人民卫生出版社)、卫生法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卫生经济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健康教育理论与方法(杨廷忠,郑建中,浙江大学出版社)、社会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总分300分。

(十四)动物学综合(代码:705):我校命题。试题覆盖实验动物学(刘福英,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版)、动物生理学(杨秀平,高等教育出版社)、动物生物化学(邹思湘,中国农业出版社)、动物遗传学(李宁,中国农业出版社,第二版),总分150分。

(十五)数学综合(代码:706):我校命题。具体覆盖考试科目请参照教育部制订的《数学三》考试大纲执行试题,总分300分。

(十六)医学人文学(代码:707):我校命题,用于人文医学专业统考。具体覆盖医学哲学、医学伦理学、医学心理学、医学社会学、医学法学、医学史等内容,总分300分。

(十七)卫生信息综合(代码:708):我校命题。考试覆盖卫生信息管理学、卫生信息分析、卫生信息检索与利用、卫生事业管理学、社会医学,总分300分。

(十八)法医综合(代码:709):我校命题。试题覆盖《法医病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法医物证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法医毒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法医毒物分析》(人民卫生出版社)、《法医临床学》(人民卫生出版社),总分300分。

(十九)生理学(代码:801)、生物化学(代码:802)、医学免疫学(代码:803)、细胞生物学(代码:804)、实验动物学(代码:805):我校命题。其中实验动物学参考书目为实验动物学(刘福英,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2005年出版)。其余科目请参考人民卫生出版社相应书目。

六、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仅面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一)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学年。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学业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奖励对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新生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一次性资助,硕士研究生2000元/生。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对象为:

1.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上线并被所报考专业录取的医学基础类学科专业的考生。

2.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上线并被所报考专业录取的医学临床类学科专业的学生,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按学术型进行综合排名并取前10%予以奖励。

3.其他一级学科如法学、工学、理学等分别按所属学科综合排名取前10%予以奖励。

4.药学专业型、生物与医药专业型和公共卫生专业型等专业按所在专业综合排名前10%予以奖励。

(四)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奖学金标准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五)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学年。

资助对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在学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待遇的除外)。

(六)“三助”岗位津贴。

资助标准:助研由导师根据经费情况来定;助教由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根据带教课时标准来定;助管补助结合劳动时间和次数来定,原则上30元/次,每次不低于1小时,每周不超过3次。

资助对象:凡全日制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均可申请“三助”工作岗位。

(七)贷款。学校贷款政策按国家生源地贷款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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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中医、护理学硕士学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02开头)招生对象为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专业应届和往届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的考生;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麻醉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各专业(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专业考生只能报考对应的专业或专业研究方向。

4.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700)招生对象为5年制全日制统招或3年制全日制普通专接本(要求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专业相同)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获得医学学士学位的考生。

5.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以1051开头)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5700)。

6.护理学学术学位硕士(专业代码101100)招生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本科毕业生。

宁夏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15年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54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56名。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

二、考试科目。

级学科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和专业基础课。

(二)本招生目录中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综合考试科目,包括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口腔综合、卫生综合、药学综合、护理综合、医学生物综合。

目录中所列政治理论、外国语、西医综合及中医综合为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其余为学校自命题考题科目。

1、西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和外科学五门课程。

2、中医综合(300分)试题覆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和针灸学六门课程。

3、口腔综合(300分)试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包括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粘膜病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和口腔解剖生理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4、卫生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及毒理学五门课程(各占60分)。

5、药学综合(300分)试题覆盖有机化学(100分)、分析化学(100分)、药理学(50分)和药剂学(50分)四门课程。

6、护理综合(300分)试题覆盖内科护理学(100分)、外科护理学(100分)和护理管理学(100分)三门课程。

7、医学生物综合(150分)试题覆盖生理学(50分)、生物化学(50分)和微生物学(50分)三门课程。

(三)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四)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参照我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所使用的教材。

(五)复试时我校将统一笔试专业课和外语听力,并由导师组进行面试(包括外语口语、专业知识、专业英语、专业技能等)。专业课笔试科目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上查看。复试合格后双向选择导师。

三、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考生一般应是医学门类或生物学科普通本科毕业生,不得跨学科门类报考。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应为普通高等学校医学学位或药学本科毕业生。中医、中西医结合类、法医、检验专业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护理、麻醉、影像、口腔、预防医学、药学本科毕业生应报考对口学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鉴于国家有关职业资格考试的相关行业规定,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专业。

四、学费具体标准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规定,从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7000元/年,学校将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详情请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

五、其它。

(一)考生报名时,填写的材料必须真实,并由本人亲自填写,如发现弄虚作假,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一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应身体健康,符合《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规定》,否则不予录取。

(三)不破格复试考生。

(四)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考生复试时须测试临床技能。

(五)研究生各专业最终接收推免生人数及招生咨询请登录河北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相关文件通知,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联系电话0311-86266422。

(六)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

1、考生网报在填报有研究方向的专业时,必须注明研究方向及代码。

2、填写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准确、有效,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月初~2015年7月底)。

3、“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4、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5、“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考研招生简章】山西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学位学科、专业只招收全日制本科学历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药学和公共卫生硕士原则上要求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一级学科)要与所报考学科专业名称一致,非全日制专业请查看2017年专业目录中相关专业报考要求。

(五)符合报考学科专业特别招生要求。

(六)资格审查将在复试前进行,有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报考资格。

二、网报注意事项。

【考研招生简章】河北金融学院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方式。

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学习方式和学制。

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与实际不符,无论招生培养工作进行到任何环节,都将被取消资格。

(三)考生网报时,下列项目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考生自负。

1.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准确、有效,从报名到录取结束(即从2018年10月—2019年7月)。

2.“学历证书编号”应为毕业证书“姓名”一侧下方的学校编号,证书另一侧的号码为流水号,并非学历证书编号。

3.填写数字必须用“半角”字符。

4.“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5.“毕业年月”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日期一致。

(四)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须上网查看本人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再次核实本人报名信息并进行修改。仍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复试前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考生报名时只需填写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录取后再确定指导教师。

(六)2019年各专业统考招生计划均不包含推免生计划。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10月25日后登陆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未完成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归入该专业统考招生计划。

(七)后期因国家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研究生,可能导致各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发生变化。

(八)初试阶段学校不提供答题纸,初试答案一律答在考点提供的统一答题纸上,答在试卷纸及其他纸上无效。

(九)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社会需求和我校的实际情况,我校2019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计划共计8人,具体通知请登录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招生管理栏目内“河北大学2019年招收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场资格审核的通知”。

(十)根据教育部教学厅[2018]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2019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15人,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有关通知,学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十二)本简章内容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解释权在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河北大学!

学校名称:河北大学单位代码:10075。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五四东路180号河北大学研究生学院研招办。

2018年9月。

【考研招生简章】河北金融学院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6)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入学考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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