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乡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人工造林工作简报实用

时间:2023-05-08 14:27:50 作者:曹c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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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造林工作简报篇一

(一)坚持高位推动,完善林长制改革的组织体系。xxx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林长制改革情况汇报,定期召开县级林长会议、县级林长专题会议等,研究部署xxx贯彻落实省、市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并结合xxx实际,制度出台《xxx建立林长制的工作方案》,明确建立林长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组织体系、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各乡镇(开发区)、村(社区)严格按照省、市、县三级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林长制工作方案,并逐步将林长制改革推深做实。截止目前,全县已建成县、乡镇(开发区)、行政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成立县、乡镇(开发区)林长制办公室,设立三级林长478人,其中县级总林长2人,副总林长2人,县级林长13人;乡镇级林长59人;村级林长404人。

(三)坚持规矩意识,健全林长制改革的制度体系。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xxx实际,xxx研究制定了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林长制工作督察制度、林长制县级考核制度、林长制信息公开制度等配套制度,县林长办印发了《xxx林长巡查制度》、《xxx林长制改革“一林一警”责任制度》,全县林长制改革制度体系已基本健全。

(四)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林长制改革的任务体系。严格按照“扩总量、促质量、增效益”的总体要求,聚焦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林地面积、林业效益等核心指标,坚守“防控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防范破坏林业资源行为”等底线,高质量完成“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大任务。一是聚焦增绿,扩面提质。坚持工程化造林与社会化造林相结合,成片造林与四旁植树相结合,人工造林、封山育林与义务植树相结合,积极拓展增绿空间,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去冬以来,全县各乡镇结合林业生态扶贫,完成造林8699亩,占省市下达任务(6000亩)的145%;完成森林抚育12000亩,占全年任务的100%;新增创建1个省级森林城镇和4个省级森林村庄。二是聚焦护绿,固本强基。积极开展森林资源管护和生态修复,加强生态公益林和古树名木保护,严守生态红线;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做好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并全面完成美国白蛾工程化飞机防治工作;坚持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林区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结合精准扶贫,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200名生态护林员。三是聚焦用绿,多措并举。坚持绿色发展、改善民生、精准扶贫和综合利用,大力发展木材加工、家具制造、苗木培育和林下经济等林业产业,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多重功能与多种效益,全方位拓宽“用绿”途径。四是聚焦管绿,守土护源。进一步加强林业执法,严格林地定额管理,严守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依法查处非法侵占林地行为;严格执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大力宣传,积极推广优良乡土乔木树种,扩大商品用材林资源,不断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森林生态效益。五是聚焦活绿,深化改革。2018年,xxx为贯彻落实省林长制改革会议精神和《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意见》,针对xxx实施的薄壳山核桃基地建设和省县道两侧绿化提升工程,采取“包、保、联”的方式,由县财政包干土地租金和苗木采购费用,中标绿化公司保证造林成活率,经营主体联合有经营能力和管理经验的社会力量签订经营托管合同,采取投入入股的方式融入社会资本,注入林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为切实增强林农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降低林业经营风险,让各类经营主体共享改革发展红利,xxx积极开展森林保险工作,对全县502314亩的商品林和23431亩的省级公益林全部进行投保,协助保险公司对因水灾、虫灾等自然灾害造成受损的林木进行定损理赔,2018年,保险公司共受理森林保险理赔案件50余宗,理赔资金近百万元。

(五)坚持舆论引导,拓展林长制改革的宣传体系。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xxx积极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刊、今日头条、工作简报、手机短信、宣传标语和林长制公示牌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今年以来,在宣传媒体宣传林长制改革工作10余次,编发林长制工作简报2期,全县范围内群发短信1次,树立三级林长公示牌503块,其中县级林长公示牌49块,乡镇级林长公示牌116块,村级林长公示牌338块,并通过扫描公示牌二维码浏览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林长制改革相关信息。

虽然xxx林长制改革总体上呈现出进展快、步子稳、效果好的工作局面,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

(一)技术力量薄弱。林长制改革工作作为党委、政府一项重要改革,涉及组织、宣传、编办、发改、教体、公安、财政、人社、国土、环保、城管、水利、林业等23家部门和单位,涵盖了全部林业工作,林业部门承担着组织、协调和绝大部分工作的落实任务,但xxx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仅3个,编制共13人,在岗人员仅6人,乡镇也缺少负责林业管理的独立机构,现有人员难以组建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专业队伍,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林长制改革的整体推进。

(二)林长制改革总体推进力度不大。xxx虽然出台了县、乡、村三级林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林长制体系,但一些乡镇和单位,对确定的林长职责、目标任务和责任区域的森林资源情况了解不深不透,对责任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和开展宣传工作开展的不及时,各乡镇、村还未制定推行林长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三)改革经验不足。由于林长制改革是我省在全国率先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没有前车之鉴,只能自行摸索,势必会在林长制改革过程中走弯路,出错误。

一是协调解决人员编制不足问题。建议xxx根据xxx林情现状,协调恢复乡镇林业站建制,增加基层林业站人员编制,同时通过人才引进、招录等方式配齐配足基层林业站和局直事业单位的人员缺口。

二是编制林业保护发展规划。根据xxx森林资源现状,聘请有资质、有实力的林业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县级林长责任区“一林一策”实施方案,制定全县林业发展的近、中、远期规划。

三是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林业发展环境,不折不扣完成林长制“五绿”目标任务,真正把灵璧好山好水保护好,把绿色富民产业发展好,开辟林业成为全县林农增收致富的新渠道。

四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建议xxx加大对推进林长制改革的监督考核力度,将考核结果纳入xxx对乡镇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坚持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干部离任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制度,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肃追责问责。

人工造林工作简报篇二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立林长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集约资源利用为目标,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属地管理责任为核心,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健全符合梨树实际、具有梨树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守护好梨树的绿水青山,全面推动梨树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努力探索“只能增绿、不能减绿,树标立靶、狠抓治理,节约集约、绿色发展”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强化指标体系、评价评估、经常性工作落实等措施方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尊重实践、鼓励创新。运用辩证思维,科学借鉴既有经验,坚持实践检验标准,破除现行机制障碍,创新政策制度设计,加快形成前瞻性强、务实高效、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推动我县向绿色经济社会转型。要综合考虑保护绿色资源本底、维护生态安全、提升绿美形象、促进可持续发展需要,确定“两保、两增、两防、一促进”的发展目标,即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根据“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预计到2025年,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将实现森林覆盖率11.32%以上、森林蓄积量225.8088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50577.8公顷、湿地保有量2647公顷,林业经济总产值1亿元。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既要狠抓制度执行、增强制度约束,又要坚持从梨树县情出发、从实际出发,在总结、继承既有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探索创新、勇于打破桎梏,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全省推开提供借鉴。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等责任的落实,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探索建立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以及相关制度措施和考核办法,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员,强化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和考核考评,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做到林长责任与地块逐一对应,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我县为第一批林长制的试点县,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县总林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共同担任;副总林长由县委、县政府分管林业领导担任;区域林长由县委、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领导担任;乡镇(街道)林长由乡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副林长由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分管林业领导担任;村(社区)级林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担任;村(社区)以下划分若干管护网格,设置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生态护林员担任,有条件的村可以设立网格员,可以由社长担任。

总林长、副总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和部署本级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城乡绿化、实现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和提升资源质量效益等工作;协调解决本级林业建设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带头落实会议、巡查、调研等制度;调度、督导本级林长履行职责;指导县林长制办公室监督考核下一级林长和县林长制办公室成员部门履职情况。

区域林长职责:负责联系所包保单位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督促包保单位落实林长制,协助解决疑难问题。

乡镇(街道)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或兼职网格长,可以配备网格员;组织本级林长、网格长进行必要的学习培训;指导、监督乡镇(街道)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对村级林长、乡镇(街道)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的考核;建立、更新林长档案信息;设置林长信息公示牌;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调解职权范围内的林权争议,维护承包经营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村(社区)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根据情况可以向乡镇级林长推荐设立网格员;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网格员)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为我县林长制第一责任人,林长为主要责任人。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国有林场、国有农场参照本方案施行林长制。

2.成立组织,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职能领域的行政部门为县级林长成员部门。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县一级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总林长报告全县资源保护发展情况;乡镇(街道)参照设立本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向乡镇级林长报告本地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协调、落实各项工作开展。县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乡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工作负责人兼任。

3.分级设立林长会议。县级林长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本级总林长负责召集,成员包括本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区域林长、乡镇级林长和县林长制各成员单位,也可以邀请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参加。主要是研究确定县林长制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审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镇级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1.档案登记制度。对照“森林资源一张图”建立林长责任区信息档案,登记林长职责、责任区范围、边界、面积等信息,记录其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到履职情况可查,渎职责任可溯。

2.信息公示制度。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在重点生态区位、重要交通卡口、破坏资源案件高发区域等位置设立永久性林长信息公示牌,公布林长信息、责任区域、职责内容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3.巡林制度。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每半年,乡镇级林长每季度,村(社区)林长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林活动,掌握责任区域林业资源保护发展情况。网格长(网格员)每天对责任区进行常态化巡护,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损害林业资源的行为。其中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要结合巡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资源保护工作专题调研,巡林和调研情况记入信息档案,由县林长制办公室留存。

4.信息通报制度。县林长制办公室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传送办法,采取会议、公文或工作简报等方式通报信息;需要向公众告知的,采取网络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明确联络员职责、督促其发挥作用。

5.警示督办制度。县林长制办公室要采取“三单一函”方式,即在重点工作时段,向林长印发工作提示单;对重点工作任务,印发工作交办单;对存在问题的,印发工作督办单,必要时送达警示函,督促林长履职尽责。

6.会议制度。规范林长会议职能和组织形式,及时召开并推动落实好会议决议。

7.工作考核制度。县林长制办公室要依据试点主要任务和内容,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对下一级的林长制实施情况组织考核,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县公安机关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各派出所以辖区为范围,会同乡镇林长制办公室、国有农场、林场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街道的民警执法责任区由街道会同辖区内派出所确定。各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乡镇、街道、林场、农场和派出警员单位共同备案。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警员单位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县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后,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将任务分配到下级林长。下级林长要按照本区域实际,按照“一林一策”原则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同时突出林业经济前瞻性,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及群众性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在各级各类保护地等重点区位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工作室,群众监督岗等,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区分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区域林长、林长、网格长(网格员)等岗位和每年、每半年、每季度、每月、每周、每日等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制定《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确保各岗位人员职责一目了然。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乡镇、街道和国有农场、林场目标责任,再由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林长制办公室根据本区域总体目标任务分解到村级林长,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县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官方微博、公布二维码、动员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志愿者担任名誉林长。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一)准备阶段(2020年8月4日-2020年9月15日)

县林业局牵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地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县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县委、县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

(二)实施阶段(2020年9月16日-2021年5月1日)

(1)2020年9月30日前召开梨树县林长制试点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试点工作。

(2)2020年10月20日前各区域林长完成和包保单位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20年11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按照方案要求抓紧成立组织,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并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启动林长制工作,留存相关资料。

(5)2020年12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将本区域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下级林长,下级林长可以因地制宜对各自管理区域内的林业资源进行林业产业经济规划。

(6)2020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7)2021年2月28日前各单位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原则上至少发动3名志愿者担任名誉林长。

(8)2021年5月1日前各乡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县级林长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

2020年11月开始,县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街道、林场、农场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通过“三单一函”等形式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乡镇级林长每季度向县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县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省林草局;2021年4月10日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由县林长制办公室向省林草局报告林长制试点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用的重要评判依据。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人工造林工作简报篇三

时间乘着年轮循序往前,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结束了,相信大家这段时间以来的收获肯定不少吧,为此要做好工作总结。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中学河湖长制工作总结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按照上级部门关于河湖长制工作的要求,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实现“河清、水净、岸绿、景美”的目标,我校成立了xx区实验中学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李作奎任组长,德育和安全管理副校长刘玉海任副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教处成员,班主任为成员。

2、实行“河长制”管理。我校于3月2日召开了河道管理工作会议,传达并下发了《xx区河道实行“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了实验中学的工作任务。

为全面落实xx区“河长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xx区实验中学河湖长制工作制度》和《xx区实验中学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并认真督促各部门落实方案精神,工作内容和具体方法,都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

为了提高师生和广大群众爱护河道、保护环境的意识,学校利用家长信、征文、主题班会、手抄报、调查报告等形式,全面深入宣传爱护河道、保护水资源的重大意义,使师生和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管理整治工作,增强了师生和居民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共同建设生态文明xx的良好氛围。

1、2月26日,学校举行了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主题是“保护松花江,爱护水资源”,国旗下讲话使师生懂得节约用水是关民族事业,节约用水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生活的细节做起。呼吁师生积极行动起来,时时、处处、人人节约用水,积极开展节水活动,保护好水资源。

2、2月27日,三个年级的课程表中,每学期第一周周一的第七节课安排为“保护松花江爱护水资源”的`护江课,由班主任上课,利用各种方法宣传河长制工作及保护水资源的一些相关知识。

3、5月10日,实验中学举办了“保护松花江,爱护水资源”摄影展。

4、8月23日,实验中学开展了“保护河湖,爱护xx,美化校园”义务劳动,看学生们正在打扫操场。

5、9月2日,实验中学开展了“保护河湖,爱护xx,美化校园”义务劳动,在xx区全民运动会期间,领导和教师们做大会工作志愿者,志愿者们在积极地清理操场垃圾,保护运动会环境。

6、9月6日,实验中学举行了河湖长制知识竞赛。这是部分试题。通过熟悉题目,参加竞赛一系列的活动,全校师生对河湖长制的意义和具体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7、9月26日,实验中学布置了一项社会调查报告,主题是“保护水生态”。学生积极参与,效果良好。

8、10月10日,实验中学发放“保护松花江,爱护水资源”致家长的一封信,各位班主任在家长微信群积极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

9、10月10日,实验中学开展了征文比赛活动,主题是“保护松花江,爱护水资源”每班一篇。具体要求:题目是2号宋体,征文是3号仿宋,字数500字以上。

10、10月12日,实验中学开展了手抄报比赛活动,主题“爱护松花江共享绿色生活”。

11、9月2日和11月11日,利用大屏幕和条幅宣传河长制相关工作。

12、11月15日,实验中学召开了主题班会,主题是“珍爱河湖,保护水生态”。

13、12月1日,学校要求各个学科要在教学中渗透河长制工作。比如地理课堂教学中就积极渗透河长制工作。《水资源》一课,让学生了解了水资源的对人类的意义及中国是缺水国家的现实,进而引导学生保护水资源。

一年来的河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个别师生的环保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以后我们会一如既往地加强宣传河长制工作及爱护河湖、保护水资源的重大意义,增强师生和居民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松花江环境整治、共同建设生态文明xx的良好氛围。

人工造林工作简报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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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一是疫情期间全力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宣传。重点围绕3家野生动物养殖场监管防控,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通告》600份,联合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委员会、区妇联印发“远离野味健康饮食”倡议书500份,与养殖场签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承诺书3份。二是加强森林宣防火传教育。防火期区电视台滚动播放区政府“禁火令”“五个严禁”等通告,出动宣传车200余台次,更新宣传牌50余块、宣传横幅200余幅,发放禁火令1000余份、“一封信”2万余份,发送手机短信10000余条,进村入户宣传3000余户。三是开展新《森林法》宣传。《森林法》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深化林业改革、推动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新《森林法》施行以来,我区采取了多种形式和有力措施,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政务信息公开栏开辟新修订森林法系列解读,举办学习班,结合平时工作,开展送法下乡、进企业、村(社区)活动,营造全民知法懂法、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深化林业改革,确保《森林法》落地生根。

(二)着力推进城乡绿化。造林绿化工作作为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各级林长高度重视,区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提出按照一地一策、一村一方案、一乡镇(街道)一系统,实行挂图作战。为做好疫情防控和植树造林“两不误”,全区采取分单位分批次分地点开展“绿化龙山凤水,共享怡人”主题义务植树活动,切实做到不扎堆,不聚集。各乡镇(街道)结合农村环境整治、乡村绿化、道路绿化等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据统计,完成营造林3.21万亩。其中:林业重点工程造林1623.5亩(长江岸线15公里范围内建新绿375亩)、封山育林19500亩、森林抚育11000亩;
全区参加义务植树6.4万人次,植树24.2余万株,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8%,新建义务植树基地8个,面积达800余亩;
“青山白化”专项治理补植提质1515亩;
通过“封、改、造”等方式,全区“一山一策”完成5432亩;
通过“扩、改、提”发展主导产业7751亩;
道路绿化137.2公里;
河流绿化13.9公里;
建成区绿化564.2亩;
7个美丽乡村绿化52.58亩。

(三)坚持狠抓森林防火。一是全面落实森林防火“防打保”责任制。落实“六级包保”责任制,启动区、乡、村、护林员四级联防。二是强化指挥调度。启动区级智慧平台,实行人防技防结合,成立由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林业局组成的森林防灭火综合执法队,重点检查责任制落实、宣传、队伍建设、人员到岗到位情况和重点区域销售经营烟花爆竹、祭祀用品、塑料花情况。三是是严抓火源管控。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祭祀池一律封闭(拆除)。四是加大打击力度。打击违规野外用火和破坏坟前绿化行为,先后打击处理违规野外用火2人,人为破坏坟前绿化行为2人,并及时在区新闻媒体曝光。六是强化应急准备。完善应急预案,制定2020-2021防灭火行动方案,组织专业人员检修防火器材,对区、乡、村三级防火队伍开展培训演练,全区春季森林防火实现“零”火灾。

(四)全力防控松材线虫病。全面完成2019-2020年松材线虫病防治任务827.8亩,清理病(枯)死树385株,采用破碎、焚烧、钢丝网罩等方式就地除害处理,并顺利通过市级第三方验收。加强日常监测,组织春季松材线虫病普查,据统计,全区共发现枯死树71株,面积990亩。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实施挂设诱捕器60个诱杀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松褐天牛,有效降低虫口密度。切实做好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虫情调查和防治工作,坚决遏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扩散趋势。

(五)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格规范林地使用审核审批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上半年共办理采伐证10份,采伐蓄积497.89立方米,办理永久征占用林地2起,林地面积0.4331公顷,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起。完成区“十四五”期间年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完成省林业局下达我区林督查疑似图斑61个、长江经济带即时监测图斑21个的前期初核工作。完成省林业局反馈的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破罡湖实验区10个人类活动遥感点位进行现场核查。组织开展全区珍稀野生植物调查。开展野生动物林业执法检查87次,野生动物养殖场专项督查54次,收缴黄麂、乌栋、珠颈斑鸠、野兔等野生动物死体20只,清理收缴兽夹、索套等非法猎捕工具66件,清理鸟网600余米,救助放飞凤头鹰、夜鹭、领角鸮、鹰鸮等野生动物8只,疫情期间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猎捕6只黄麂刑事案件。4月份,我区启动5个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工作,在充分征询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基础上,并经过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务会议多轮汇报会形成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在通过省、市级各二轮专家审查后,为确保我区自然保护地调出、调入保护地斑块的科学性、合理性,在合肥邀请相关专家组织召开了论证会,修改预案已上报省林业局待第三轮审查。

(一)治理见成效。“青山白化”专项治理是全市林长制工作四大示范工程之一,三年任务1500亩。区坚持疏堵结合、建管并举,做好“减存量增绿量”工作,三年超额完成治理任务2021亩,“青山白化”植被及景观恢复技术获省级科技成果并立项推广。“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坚持“三量”整治,减存量。全区“三沿五区”范围内的坟墓数量共有19524穴,共迁移4797穴(永安高铁240穴、潜江路四期1674穴、虾子山2800穴、芭茅村后山83穴),遮蔽14727穴。全区“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已投入4000万元,亩均2万元。控增量。完善视频监控网络,设立电子监控点197个,组建24人的“青山白化”专项治理执法队伍,建立有奖举报机制,防火、防林木盗采、防私埋乱葬,打击私埋乱葬和扩坟修坟行为。增绿量。坚持“包栽、包活、包遮蔽”,对“三沿五区”范围内坟茔集中区域进行规划设计,项目化管理,一体化推进,确保增绿见效。

(二)试点抓示范。我区启动“一村四企”林长制改革试点工作,市直16个部门联合区相关部门现场办公,支持解决“一村四企”的建设用地、园区道路、供电供水、水利基础设施等系列问题,增强林业企业发展后劲。区借“一村四企”林长制改革示范契机,抢抓机遇,突出苗木花卉、鲜果、蔬菜、茶叶等主导产业,按照“区级统筹、乡镇实施、村级服务”的工作原则,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产业先导、科技指导”为线,带动全区林长制改革,全面促进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林长制改革示范,“一村四企”供水供电及通讯问题全部解决,申报解决建设用地78亩,完成园区道路建设14.55公里。近两年,润家生态园完成400亩山场绿化,建成润家欢乐农场,园区建设进度加快,2020年收入将增加100万元;
戈雨生态园完成林下茶园建设200亩,山楂育苗2亩,投资60万元省财政湿地项目完工,2020年科技推广项目建设中,年产值增加100万元;
中国秀园连续举办了三届郁金香花展和五一花海欢乐游,形成了三产融合格局,年产值增加200万元;
绿丰园杨梅园完成杨梅全园整枝提质,杨梅育苗1.2万株,发展林下经济200亩,并举办了第四、五、六届杨梅采摘节,年产值增加100万元;
杨亭村完成新扩建茶园170亩,林场制茶改扩建项目完成,花溪茶谷景区建设初具规模,2020年人均收入将达2万元,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超过150万元。

(三)协作新机制。5月19日,区检察院驻区林长制办公室检察室挂牌成立,正式建立了“林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全区通过建立、完善“林长+检察长”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增强涉林行政执法的刚性,强化对林长及相关部门履行林长制工作职责法律监督,推动林长及相关部门落实依法治林管林责任,深入推进了我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目前,我区“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进展顺利,联合开展执法检查活动7次,处理乱砍滥伐案件1起(罗岭花园案件),并参与环保与自然保护地督查。

(四)宣传有特色。全区紧紧围绕“八个一”抓好林长制宣传,即重点地段安装一块公告牌、悬挂一条宣传横幅,致全区市民一封信,全区党员干部签下一份承诺书,每月一次电视媒体宣传,每周发送一次短信、制作一次新媒体宣传、下发一期工作简报(工作动态)等,营造林长制及“青山白化”专项治理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2020年春季,各级新闻媒体对我区林长制工作共有50篇报道,其中国家级4篇,省级32篇,市级14篇,3月23日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对我区郁金香花展进行了报道,4月3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我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报道。今年共接待来自全国各地22个兄弟单位前来考察学习。

(一)林业融资难的问题。尽管我区成立了市龙鑫林河投资有限公司,已编制《市区林长制林业发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虽多次与市农发行对接,目前由于缺少增信担保,仍无实质性进展,融资难的问题仍然存在。

(二)执法队伍问题。森林公安划转,林业执法队伍薄弱,且纳入市级林长制考核,经与区编办多次协调沟通,由于我区人事编制由市级掌控,目前已满编运行,且在去年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林业部门虽得以保留,但没有林业综合执法队伍这一内设机构,林业综合执法队伍机构及编制问题近期难以解决。

(一)进一步加大新修订《森林法》、《市实施林长制条例》宣传工作。

(二)按照《市区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行动方案》,着力推进我区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的各项工作。

(三)加快林长制项目融资力度,争取农发行林长制项目融资和生态保护与修复领域专项债项目。

(四)围绕乡村振兴和加快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做好与中国林科院亚林所对接工作,打造“甜柿村”“红栎村”“茶花村”三个特色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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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造林工作简报篇五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高效科学的林业治理体系,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立林长制试点方案的通知》(吉厅字[2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政治责任,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建设的系列部署,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治理,以严格资源保护、提升资源质量、集约资源利用为目标,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属地管理责任为核心,探索建立林长制,加快构建“省级统筹、市县组织、乡镇运行、村组落实”的森林资源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健全符合梨树实际、具有梨树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守护好梨树的绿水青山,全面推动梨树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聚焦生态资源保护和修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努力探索“只能增绿、不能减绿,树标立靶、狠抓治理,节约集约、绿色发展”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

(二)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网格化责任体系,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分区负责,部门及有关单位领导各负其责,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充分尊重自然和科学规律,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对症开方,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强化指标体系、评价评估、经常性工作落实等措施方法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四)坚持尊重实践、鼓励创新。运用辩证思维,科学借鉴既有经验,坚持实践检验标准,破除现行机制障碍,创新政策制度设计,加快形成前瞻性强、务实高效、长期管用的政策制度体系。

(一)探索确立科学合理的保护发展目标体系。通过建立林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管护体系,探索科学的推进路径和实现方法,推动我县向绿色经济社会转型。要综合考虑保护绿色资源本底、维护生态安全、提升绿美形象、促进可持续发展需要,确定“两保、两增、两防、一促进”的发展目标,即确保森林、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确保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稳步增长,确保防范森林火灾、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任务落实,促进林业资源节约集约科学合理利用。同时,充分发挥好森林的水源涵养、防风固沙作用,深入推进土地沙化防治,为黑土地保田增产提供保障。

根据“十四五”林业发展专项规划,预计到2025年,我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将实现森林覆盖率11.32%以上、森林蓄积量225.8088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50577.8公顷、湿地保有量2647公顷,林业经济总产值1亿元。

(二)探索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围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沙化土地综合治理等制度建设,结合试点林长制相关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改完善、查缺补漏,探索形成系统完备的保护发展制度体系。既要狠抓制度执行、增强制度约束,又要坚持从梨树县情出发、从实际出发,在总结、继承既有经验的基础上,加强探索创新、勇于打破桎梏,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全省推开提供借鉴。

(三)探索落实监管有效的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修复、更新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等责任的落实,以建立林长制为抓手,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意识,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履职尽责,探索建立齐抓共管的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以及相关制度措施和考核办法,明确承担部门职责和责任人员,强化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和考核考评,不断增强制度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做到林长责任与地块逐一对应,确保林长制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一)建立林长制组织体系

1.分级设立林长。我县为第一批林长制的试点县,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制组织体系。全县总林长由县委书记和县长共同担任;副总林长由县委、县政府分管林业领导担任;区域林长由县委、县政府及其他有关领导担任;乡镇(街道)林长由乡镇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副林长由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分管林业领导担任;村(社区)级林长由村(社区)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担任;村(社区)以下划分若干管护网格,设置网格长,各村网格长由生态护林员担任,有条件的村可以设立网格员,可以由社长担任。

总林长、副总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和部署本级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城乡绿化、实现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和提升资源质量效益等工作;协调解决本级林业建设发展遇到的重大问题;带头落实会议、巡查、调研等制度;调度、督导本级林长履行职责;指导县林长制办公室监督考核下一级林长和县林长制办公室成员部门履职情况。

区域林长职责:负责联系所包保单位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督促包保单位落实林长制,协助解决疑难问题。

乡镇(街道)林长、副林长职责:负责组织本级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完成本级资源保护责任目标;组织群众护林,组织建立资源保护源头治理网格化巡护模式,配备专职或兼职网格长,可以配备网格员;组织本级林长、网格长进行必要的学习培训;指导、监督乡镇(街道)林长制办公室完成日常工作和对村级林长、乡镇(街道)林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的考核;建立、更新林长档案信息;设置林长信息公示牌;组织落实会议、巡查等制度;协调配置“一林一警”,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调解职权范围内的林权争议,维护承包经营人合法权益等工作。

村(社区)级林长职责:负责做好网格长的推荐,根据情况可以向乡镇级林长推荐设立网格员;组织开展网格化巡护和一线普法宣传;维护林长信息公示标识;参加乡镇级林长组织的会议,落实巡查要求;协助承包经营人解决实际问题等工作。

网格长(网格员)职责:负责对管辖区域内林业资源的日常巡护,记录好责任区巡护手册,及时发现、制止毁林开垦、盗砍滥伐、森林防火期野外用火、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向上级报告。

总林长和副总林长为我县林长制第一责任人,林长为主要责任人。下级林长对上级林长负责,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国有林场、国有农场参照本方案施行林长制。

2.成立组织,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为强化组织领导,便于工作开展,林长制贯彻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职能领域的行政部门为县级林长成员部门。各成员部门按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治林的原则完成好职责工作。县一级设专门的林长制办公室,为本级林长的办事机构,负责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拟订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建立保存档案等工作,向总林长报告全县资源保护发展情况;乡镇(街道)参照设立本级林长制办公室,负责向乡镇级林长报告本地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协调、落实各项工作开展。县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县林业局局长兼任,乡镇级林长制办公室主任由林业工作负责人兼任。

3.分级设立林长会议。县级林长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本级总林长负责召集,成员包括本级总林长、副总林长、区域林长、乡镇级林长和县林长制各成员单位,也可以邀请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参加。主要是研究确定县林长制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审定相关制度和措施办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镇级林长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落实上级部署的任务,研究解决林长制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林长制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1.档案登记制度。对照“森林资源一张图”建立林长责任区信息档案,登记林长职责、责任区范围、边界、面积等信息,记录其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到履职情况可查,渎职责任可溯。

2.信息公示制度。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在重点生态区位、重要交通卡口、破坏资源案件高发区域等位置设立永久性林长信息公示牌,公布林长信息、责任区域、职责内容及联系方式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3.巡林制度。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每半年,乡镇级林长每季度,村(社区)林长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巡林活动,掌握责任区域林业资源保护发展情况。网格长(网格员)每天对责任区进行常态化巡护,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损害林业资源的行为。其中县级总林长、副总林长要结合巡林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资源保护工作专题调研,巡林和调研情况记入信息档案,由县林长制办公室留存。

4.信息通报制度。县林长制办公室要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信息传送办法,采取会议、公文或工作简报等方式通报信息;需要向公众告知的,采取网络专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明确联络员职责、督促其发挥作用。

5.警示督办制度。县林长制办公室要采取“三单一函”方式,即在重点工作时段,向林长印发工作提示单;对重点工作任务,印发工作交办单;对存在问题的,印发工作督办单,必要时送达警示函,督促林长履职尽责。

6.会议制度。规范林长会议职能和组织形式,及时召开并推动落实好会议决议。

7.工作考核制度。县林长制办公室要依据试点主要任务和内容,制定林长制考核办法,对下一级的林长制实施情况组织考核,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三)强化配套措施和公众监督机制

1.配备“一林一警”。县公安机关与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衔接,各派出所以辖区为范围,会同乡镇林长制办公室、国有农场、林场划分民警执法责任区;街道的民警执法责任区由街道会同辖区内派出所确定。各民警执法责任区配备对应的责任公安民警,“一林一警”配备警员名单由乡镇、街道、林场、农场和派出警员单位共同备案。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如有变动由派出警员单位及时通知备案。

2.因地制宜,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灵活制定推进措施。县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后,各单位要统筹兼顾将任务分配到下级林长。下级林长要按照本区域实际,按照“一林一策”原则科学制定各项林业发展规划,同时突出林业经济前瞻性,谋划好林业产业发展。

3.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及群众性公益组织等参与林长制实践,在各级各类保护地等重点区位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工作室,群众监督岗等,强化林长履职日常监督。

4.规范经常性工作。区分总林长和副总林长区域林长、林长、网格长(网格员)等岗位和每年、每半年、每季度、每月、每周、每日等时段,梳理归类岗位时段工作任务,制定《林长经常性工作履职手册》,确保各岗位人员职责一目了然。

5.抓好层级落实。对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进行责任分解,确定乡镇、街道和国有农场、林场目标责任,再由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林长制办公室根据本区域总体目标任务分解到村级林长,压实林长主体责任,确保任务目标明确。

6.运用科技手段。将林长制与“一张图”相结合,与数字化巡护相结合,与林业资源动态遥感监测相结合,探索建立县级林长制平台系统,提高林长制现代化水平,在图斑变化、环保督察等涉林保护方面发挥各级林长职能作用。

7.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建立微信群、公众号、官方微博、公布二维码、动员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志愿者担任名誉林长。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学校、群众家庭等认建认养“责任林”“家庭林”“纪念树”等公益活动,提高林业资源管护社会化参与程度。

(一)准备阶段(20--年8月4日-20--年9月15日)

县林业局牵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文件精神落实好调研工作,摸清各地实际情况,科学拟订我县林长制实施方案和组织架构并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报请县委、县政府审阅通过,完成方案制定。

(二)实施阶段(20--年9月16日-2021年5月1日)

(1)20--年9月30日前召开梨树县林长制试点工作启动大会,正式启动林长制试点工作。

(2)20--年10月20日前各区域林长完成和包保单位的对接,共同研讨推进措施。

(3)20--年11月10日前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按照方案要求抓紧成立组织,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并召开部署动员会议,启动林长制工作,留存相关资料。

(5)20--年12月15日前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按照“一林一策”的原则将本区域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分解至下级林长,下级林长可以因地制宜对各自管理区域内的林业资源进行林业产业经济规划。

(6)20--年12月31日前各乡镇、街道、农场、林场完成同公安机关的对接,划分民警责任区,落实“一林一警”并登记备案。

(7)2021年2月28日前各单位完成林长制基础档案建立工作,登记林长责任区域及职责,各种相关文件资料归类存档。设立林长信息公示牌,原则上至少发动3名志愿者担任名誉林长。

(8)2021年5月1日前各乡镇级林长组织群众家庭和学校、社会团体认养“家庭林”、“纪念树”,县级林长组织各相关部门开展义务植树,认建“责任林”。

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11月30日-2021年5月1日)

20--年11月开始,县林长制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街道、林场、农场林长的任务完成情况陆续展开检查,检查前将通过“三单一函”等形式进行工作提示。检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把检查结果进行全县通报,对落实工作不力的,将由总林长或副总林长对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各乡镇级林长每季度向县林长制办公室报告季度工作进展情况,由县林长制办公室进行汇总上报省林草局;2021年4月10日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县林长制办公室,由县林长制办公室向省林草局报告林长制试点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级林长是林长制的主要责任主体,要提高站位、亲自部署,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落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共同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大资金投入。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加大林业建设资金投入,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措施,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林业生态建设,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适时通报责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奖惩机制,并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全方位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用的重要评判依据。对工作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落实不利、进展迟缓的通报批评,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及相关单位要在责任区域、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强大合力。

人工造林工作简报篇六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源头治水、科学治水、联动治水的'指导思想,建立“河长制”管理制度,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级落实、共同监管”的精神,建立健全职能部门督促指导、乡镇负责管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修复水生态功能,确保交界断面水质考核合格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社会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通过综合整治和加强监管,切实改善河道水质及周边生态环境,通过几年努力,河道水质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

**境内3条主河道及支流全面落实“河长制”,分河长、河段长和河道管理员。按照“属地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原则上由河道流经村的村委主任担任河道管理员,若有人员变动,自行调整。

各村应当根据乡镇“河长制”方案,积极协助做好本区域内河道保洁工作,可以制定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持河道清洁,维护生态平衡。

(一)各级河长职责

2、河段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河长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河道管理员的监督指导乡镇河长制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工作总结。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开展辖区内河道管理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河道管理员。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5)对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要及时告知农业、卫生等部门;

(6)服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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