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模板22篇)

时间:2023-11-25 09:48:11 作者:HT书生 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模板2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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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道德素质,维护注册资产评估师职业形象,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指导业务助理人员和专家遵守本准则。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得从事与注册资产评估师身份不符或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活动。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独立进行分析、估算并形成专业意见,不受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的影响,不得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合理使用评估假设,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出具含有虚假、不实、有偏见或具有误导性的分析或结论的评估报告。

第十一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遵守保密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不得对外提供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第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采用欺诈、利诱、强迫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第十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利用执业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不得以个人名义执业,也不得同时在两家或两家以上评估机构执业。

第十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形成能够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底稿,并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保存工作档案。

第十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签署本人未参与项目的评估报告,也不得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签署评估报告。

第十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接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管理,履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经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所执行的评估业务。

第十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接受后续教育,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第二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如实声明其具有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经验,不得对其专业胜任能力和执业经验进行夸张、虚假和误导性宣传。

第二十一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聘请专家协助工作,但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信专家工作的合理性。

第二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与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之间存在可能影响注册资产评估师公正执业的利害关系时,应当予以回避。

第二十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不得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进行误导和欺诈。

第二十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履行业务约定书中规定的义务,竭诚为委托方服务。

第二十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向委托方或相关当事方索取约定服务费之外的不正当利益。

第二十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与委托方进行必要沟通,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合理理解并恰当使用评估报告,并声明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应当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贬损或诋毁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

第二十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以恶意降低服务费等不正当的手段与其他注册资产评估师争揽业务。

第三十条评估机构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可以根据本准则发布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具体准则。

第三十二条本准则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资产评估报告

土地资产又可以说是商品化的土地和土地资本。

资产评估的种类按评估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固定资产评估、房地产评估、房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流动资产评估等。而土地资产评估是土地资产评估管理机构经常面对的问题。土地作为资产,是指土地不仅是社会进行物质生产的重要得自然资源,而且又是一笔巨大的资产。可以说土地是一切财富之母。为了使土地作为资产这一职能得到充分地体现和发挥、遏止土地资产的大量流失,分析和利用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对土地资产管理部门来说是十分必要的。一份土地资产评估报告资料,不仅仅是一份评估工作总结、土地价格的公证文件和土地资产交易双方认定土地资产价格的依据,而且是土地资产管理者加强对土地资产产权变动管理,确认土地资产评估结果的重要依据。

土地资产管理机构对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及资料进行分析的目的主要有以下两点:

1、了解土地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评估工作的能力。

由于一份完整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反映一个土地资产评估机构工作的全过程。包括基本思路、评估依据、信息的筛选、结果的产生。这样,土地资产评估管理机构即可根据申报土地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土地资产评估机构提交的评估报告及资料进行全面的分析,判断该机构是否具有土地资产评估工作能力,并作出是否颁发土地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决定。

2、了解土地资产评估质量的好坏,并作出对评估结果是否予以确认的决定。

土地资产管理部门按国家土地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对土地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土地资产的结果进行验证确认工作,很重要的依据就是通过对获得的土地资产评估资料进行全面分析,了解评估机构进行项目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所遵循的评估估价原则,工作的基本程序,方法的选择、市场信息的可靠性等、综合评估质量的好坏,再结合实际考察的情况,最后作出对该项土地资产评估结果是否予以确认的决定。

通过对土地资产评估报告的分析来完成对一项评估结果的全面评价是比较困难的,它首先要求土地资产评估管理机构有大量评估经验的积累,对各类土地资产评估信息的占有及对被估土地资产内外环境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才能完成对土地资产评估报告的分析工作,具体的分析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来说土地资产评估报告所列发生的土地资产评估的原因、评估的范围、土地资产的权益评估所依据的前提条件与评估方法的选择有着密切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就构成了土地资产评估报告本身的逻辑关系,同时也反映出一个土地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基本思路。土地资产评估管理机构进行评估报告的逻辑分析,就是要根据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对评估机构的基本思路及三个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即评估目的、评估依据的前提条件与评估方法选择之间的一致性;土地资产权益、估价的前提条件与估价依据之间的一致性;评估范围与土地资产权益之间的一致性;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初步得出对土地资产评估机构的工作能力和评估结论是否科学的判断,因为一个混乱的评估思路不可能得出科学的、接近实际的评估结果。

2、对评估中运用的市场信息资料进行对比分析。

对土地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中动用的各种市场信息资料进行分析鉴别,首先就要求土地资产的评估管理机构拥有自己的数据库和随时可以取得信息的渠道。只有在占有大量可靠的市场资料的基础上,才能进行信息的对比分析。分析的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

(1)土地资产评估机构所选择的参照价格及价格的构成因素与介绍的评估前提条件是否相吻合。一般来说,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法进行土地资产的评估,首先要确定前提条件,在此基础上根据客观公平的原则选择与之相应的有关信息资料的参照价格。土地资产评估机构前提条件不同,土地资产评估的目的不同,所选择的参照价格和价格的构成内容也会有所区别。

(2)分析土地资产评估运用的参照价格及有关的资料是否准确可靠,这里包括评估动用的价格变动指数、基准地价、重置成本的各种费率的取值、收益还原法所用的还原利率、折现系数、行业经营风险系数等。

3、对土地资产估算表格的分析。

这里包括对土地资产评估动用的计算方法是否严谨科学、成本构成是否合理、计算的数字是否正确、分析计算结果是否吻合、计算的基本思路与文字报告是否一致等方面的分析。通过上述三个方面的分析,结合实地考察最后产生综合评价的意见,根据被评估土地资产发生评估的原因。被估土地资产目前的使用状态、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的情况和地产市场的情况,审定土地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最后决定是否予以确认这个机构是否有承担土地资产评估的能力。

土地资产评估管理机构应对报来的土地资产评估报告,分门别类进行档案管理,这对充分利用土地资产评估报告是十分有益的。土地资产评估管理机构利用土地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可作为土地资产管理部门对土地资产评估结果确认或不予确认的依据,同时也可以作为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检查工作或发生纠纷备查使用。

2、可作为一种动态资料便于土地资产管理部门随时掌握土地资产评估工作动态,了解土地资产评估机构的工作情况和工作质量,便于对土地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管理。

3、作为研究、分析、完善和改进土地资产评估工作的资料,同时也可采集其中的有用的土地资产价格信息资料。

4、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作为资产管理、应公正地显化其价值,土地资产评估报告是作为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的重要依据,评估报告提供土地价格数据是出让宗地底价,是转让、出租、抵押的交易价格。

资产评估报告的程序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规定

资产评估程序是指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形成资产评估结论所履行的系统性工作步骤。

广义的资产评估程序开始于承接资产评估业务前的明确资产评估基本事项环节,终止于资产评估报告书提交后的资产评估文件归档管理。

狭义的资产评估程序开始于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接受委托,终止于向委托人或相关当事人提交资产评估报告书。

根据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的《国有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和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件《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委估单位须按以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办理资产评估有关手续。

1.1资产核查。

1.2资产拍卖、转让。

1.3企业兼并、出售、联营、股份经营。

1.4开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1.5企业清算(破产、结业、撤消等)。

1.6资产租赁抵押及担保。

1.7国家行政单位占有的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

1.8依照国家规定需要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形资产。

2.资产评估单位需要提供资料如下:

2.2国有资产占有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红章);。

2.3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近期财务报表(原始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

2.4国有资产占有单位产权登记证(表)复印件;。

(一式4份);。

2.6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产评估单位接到立项通知后,可自选委托具有承担资产资格的评估机构对立项通知书规定范围内的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机构接到申报单位立项申请材料后,10日内下达是否给予评估立项的批复。申报单位收到评估立项批复后,与评估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委托书和项目协议书)。

资产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应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协议书》。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有: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名称,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对象和种类,评估基准日、地点、双方责任和义务,评估收费标准,违约责任等。《资产评估委托书》经双方负责任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评估工作方案是资产评估实际操作的计划和安排。内容包括确定评估基准日、工作进度计划和步骤;确定被评估资产的详细范围;确定参加资产评估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组织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应的组织工作;确定资产评估的'方式和方法;编制资产评估经费预算;以及其他的问题。

四、资产勘查与现场调查(资产核查)。

资产清查是资产评估的前期准备,一般由评估机构专业人员完成。评估机构应根据有关资料,对待评估资产逐项进行账帐、账表、账实核对和清理,以保证清查工作的质量。

在进行资产评定估算前,资产评估机构必须搜集握当地有关的相关资产的技术经济指标、成本核算资料、有关资产价格和税费,投资收益率及常用数表等资料。

六、评定估算。

评估机构在对所评估资产进行核实的基础上,应根据不同的评估对象和所评估目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客观公正合理地评估资产价值。在评定估算过程中,对资产状况的判断和评定要准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以及计算过程都要准确无误。

依据资产核查和评定估算结果编制评估报告书。资产评估机构需向委托单位提交评估结果报告书(正文)及与评估有关的附件材料。提交的材料包括:评估说明、评估报告书、核查报告。

八、验证确认。

是指资产评估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有关单位资产评估确认报告后,对资产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向有关单位下达确认通知书的过程。

由被评估单位申请办理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手续,办理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2、按规定填报申请办理资产评估结果确认报告书;。

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确认申请后,在45日内,组织审核验证,协商确认,并向企业单位及评估机构下达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

评估工作结束后,评估机构及时将有关文件及资料分类汇总,登记造册,建立项目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评估机构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资产评估报告

在实习期间我对估价行业做了一定的了解,对基本的办公用品的使用有了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我做了近百份的报告,就一般的抵押评估报告,根据市场价值我已经能独立完成。

在羊城评估实习期间中,我收获了很多,不仅对学校中学到的知识进行了实践中的升华,也在工作经历中取得了不少的实践心得,并且在同事的帮助下逐渐成长。现就学习能力、工作心得和同事相处做一个小小的总结。

(一)学习能力。

“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学习的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除了英语和计算机操作外,课本上学的理论知识用到的很少很少。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太快,靠原有的一点知识肯定是不行的。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而没有学习能力的人迟早要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

(二)工作心得。

在20xx年11月,我跟部门的两个同事一起做市调。主要了解及熟悉广州市的路段、房地产市场价格、各区域房产局的工作流程和收集相关信息等。时间安排是上午由欧阳经理对我们实习生进行理论知识及撰写报告要求的一些课程培训,下午出去做市调。刚开始觉得很辛苦,很累,但是我慢慢的明白,做这些工作不仅能锻炼我与人沟通的技巧也对我以后的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所以一直坚持着,不断的积累经验。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撰写了大量的估价报告。现把20xx年11月至12月完成的报告做如下归类:

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41份,片区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3份,土地报告:1份,继承(了解市场价值):5份;总计:50份。

这些数据并不能代表什么,再往后的工作中,我会进一步提高自己各方面的水平和自身的价值,争取为公司拿到业务。

(三)同事相处。

在这几个月的工作学习中,深刻的体会到了团队精神的重要性。羊城评估的家人们都很友好,很有亲和力,对我们实习生的到来也很欢迎和照顾。在这样一个友好的团队里工作学习,我感到非常荣幸。

12月上旬,评估1部(我在评估2部)的同事传了3份业务资料过来来,要求我们协助出具报告。欧阳经理让我作为这个项目的负责人,主要由我来撰写报告,再跟评估1部的同事沟通这几分报告的出具流程。在这个过程中,我懂得了同事之间应该是最好的搭档,每个成员都是责任中的一体,只有互相帮助、耐心细心才能把这个团队搞好,只有互相学习、和谐共处才能使这个团队不断进步。

房地产估价从表面上看,好像是估价人员在给房地产定价估价人员认为值多少钱就值多少钱。但实际上,房地产估价不应是估价人员的主观随意定价,而应是估价人员模拟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和过程,将客观存在的房地产价格或价值揭示、显示出来,是科学与艺术的有机结合。要做好房地产估价,不仅需要通晓房地产估价的理论、方法和技巧,还需要具备房地产制度政策、开发经营,以及经济、建筑、城市规划、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需要理论与实践高度结合。

广东中联羊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管理和业务都较为合理、规范化,内部员工办事效率高,做事积极主动,高层管理人员对员工都很信任和支持,使其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及经济效益。

在实习期间,我对自己的专业知识及与专业相关的评估行业都有了深刻地认识,对社会的人际关系的复杂性也有了一定的感触。经过这半年的实习,让我开始为自己的将来深深的思考,为生活的不易感叹,更催生了我学习欲望以及坚定做个全面发展的工作者的决心。转眼间,自己就要走上工作岗位了,我知道,实习只是一个前奏,未来的路还需要我更加踏实的去行走。

在短短半年的实习中,我能够做到端正工作态度,并认真及时完成了工作,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并能在前辈的耐心指导下掌握有关房地产评估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能运用办公软件以提高工作效率来应对工作。

然而在此期间我也看到了自身的很多不足之处,如具备的专业知识还不够,理论知识欠缺、不扎实,关注房地产等有关讯息信息不够全面,经验不足不善于与客户进行沟通以达到有效合作意向,以及对于一些问题处理的不够沉着和果断。

从这次实习中我更清楚认识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我决心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不断丰富自身的业务知识和素养,努力提升专业知识,掌握职业技能,做到在实践中不断发掘问题并总结经验。我会更加注意信息获取方式,以获得更多有效信息资源,随时了解市场行情及变化,争取能够更好更快地融入社会,在工作岗位上踏实稳步地前进,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

资产评估报告

2、1999年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原有的资产评估报告有关制度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使资产评估报告制度不仅适用于国有资产评估,也同样适用于非国有资产的评估。

3、20xx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对资产评估项目管理方式进行了重大改革,取消对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立项确认审批制度,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并加强对资产评估活动的监管。

4、20xx年国家国资委发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5、20xx年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是根据要素和内容对评估报告进行规范的重要评估准则。

6、20xx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定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等,以下介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制度。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20xx年11月28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了《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并定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应当遵守该指南。金融企业【20xx年颁布《金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另行规范。从07年12月31日实施《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第六章是“披露要求”。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所指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由标题、文号、声明、摘要、正文、附件、评估明细表和评估说明构成。其中评估报告正文应当包括:

(1)绪言;(比《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多出的一条)。

(3)评估目的;

(4)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5)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6)评估基准日;

(7)评估依据;

(8)评估方法;

(9)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10)评估假设;

(11)评估结论;

(12)特别事项说明;

(15)签字盖章。

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从时间开始算

原告等13人系湘潭市雨湖区火车站社区东环小区的部分居民。

2013年,原告等人的房屋所在区域因湘潭市一环东路道路建设(西段)项目占地被纳入行政征收范围,后因原告未能与被告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达成一致,被告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于2014年12月8日作出涉案《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

原告等人对该补偿决定不服,依法复议至湘潭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3日,湘潭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予以维持。

原告据此认为该补偿决定书违法,侵害了原告等人的合法权益,诉至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予以撤销。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未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与原告等人进行协商;分户评估报告中列明的评估方法仅为比较法和收益法,未采用市场法的评估办法;原告拿到的分户评估报告单上的评估师签字非由本人签署。

也未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故本院认定上述选用方法无明显不当。

故据此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存在程序上的重大瑕疵,一审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政府作出的上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违法。

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

2法律点评。

本案因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存在着重大程序上瑕疵,导致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被确认违法。

被征收人房屋价值的需要评估报告来确定。

在城市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补偿的标准是房屋征收的核心要素。

现实中,绝大多数被征收人与行政机关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征收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上,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标准太低,而行政机关认为被征收人漫天要价。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到底多少算是合适?这关系到公平合理地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基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对此作出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所谓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相似的房地产。

规定由中立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既定的评估办法来确定房屋的价值彰显了公平与公正,有效化解征收过程中的矛盾。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房地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工作在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确定过程中发挥着无比重要的作用,关乎着被评估房屋的市场价格是否公正。

为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称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

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评估机构的选定和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等都影响着补偿标准的高低,进而影响着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实践中,在房地产评估机构的选定上必须坚持公平协商,充分尊重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本案中,征收部门作出的房屋分户评估报告署名造假,导致据此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

价值评估报告须向被征收人送达并公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或者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

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是行政机关作出补偿决定最重要的依据之一,如果评估报告未能送达被征收人,会导致被征收人申请复评和申请鉴定的法定权利无法行使,进而使得补偿决定本身失去合法性基础。

为此法律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可见,法律法规赋予了被征收人一系列程序救济权利,如果被征收人不能获悉价值评估报告,无疑等于剥夺了被征收人的程序救济权。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优银。

3办案点睛。

在房屋征收补偿案件维权中,极其不合理的评估报告几乎是所有拆迁矛盾的始作俑者。

评估报告影响着被征收人的实体权益,保证被征收人不因征收行为导致实际生活水平下降,更为重要的是影响着被征收人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等程序权利的实现。

因此房屋征收与拆迁补偿案件维权有必要掌握一定评估报告的相关专业知识,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犯。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抵押评估报告中抵押价值的含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技术监督总局于2014年2月1日颁布实施了《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其中对抵押价值的含义有明文解释,原文为:“抵押价值是假定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减去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后的价值。

严格从市场价值的内涵来衡量,未设立法定优先受偿权下的价值不是市场价值………因此,抵押价值既不是经过贷款成数打折或扣除拍卖、变卖的费用和税金后的净值或静价格,也不是不扣除法定优先受偿款的完全价值”。

条文中的“价值”、“市场价值”、“净值”、“完全价值”和“抵押价值”的关系用公式可以这么表达:

1、价值=完全价值。

2、市场价值=价值-法定优先受偿款。

3、抵押价值=市场价值。

4、净值=抵押价值-实现抵押权所需税费。

同时须注意的是,条文中还强调了“抵押价值”基于“价值时点”体现。

也就是说,目前普遍使用的房地产抵押报告中的抵押价值是在价值时点下减去法定优先受偿款后的市场价值。

假设某个评估报告描述:“价值时点是:2014年9月5日,确定估价对象的房地产抵押价值为人民币83.80万元。

(估价结果与假设和限制条件一致,未扣除出让金、税金及相关费用)”。

其含义为:在2014年9月5日这个时间点上(注意是“点”)估价对象扣除法定优先受偿款后的市场价值是83.80万元,而且没有扣除将来为了实现抵押权所必须付出的税费额。

那么,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需要的是什么样的抵押价值呢?

二、银行等金融机构需要的抵押价值的四个特点:

1、房地产抵押价值是预期价值:

预期价值应在贷款存续期内考虑了抵押房地产所承担的各种风险(如市场价格波动、抵押物本身减值、功能和经济折旧、各项影响价格因素的波动和房屋的使用情况质量等等)之后,量化上述风险对价格的影响程度后得到的价值,且需要将来处置房地产时和原评估价值基本保持一致,即:它是一种用现值价格来表述未来可能实现价格的价值,一般情况下,这个未来指当前价值时点起一年。

用公式表达为:

1)抵押价值=价值-贷款存续期内的风险价值-法定优先受偿款。

2)抵押净值=抵押价值-实现抵押权所需税费。

2、房地产抵押价值应具有安全性: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贷款时,抵押房地产并不是第一还款来源,只起到反担保的作用,是保证其贷款能安全的全额回收的`另一道防线。

如果贷款人贷款到期时能购保证还本付息,这时抵押房地产只是贷款人向银行提供的一种质保;如果贷款人到期无力还贷款本息,这时就需要强行处置抵押的房地产,保证受偿贷款的本息。

这时,原评估抵押价值能否得以实现,就体现了房地产抵押价值是否具有安全性。

目前安全性是这样实现的:由估价机构评估出价值时点下的市场价值,扣除估价师知悉的法定优先受偿款,然后银行考虑了贷款人信用、收入或经营情况后,扣除30%-50%的金额而形成的。

因此,笔者认为这种抵押价值是部分具有安全性的价值,而完全具有安全性的价值应该考虑量化后的贷款存续期内风险价值。

3、房地产抵押价格的确实性:

房地产作为反担保抵押物有其特殊要求,其抵押价值要符合客观实际的原则,要求真实、正确、可用。

这种确实性来源于对类似物业的调查、各种情况的综合考查和经验判断。

比如对一个商业性大厦进行抵押评估,因为是明显有收益的物业,则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应首选收益法进行估价。

同时不能简单地以该大厦本身的收益或以同类地区相同物业的当时的收益情况还原出其抵押价值,而是要综合考虑或预测在抵押期内这些收益的变化情况,在此期间内都有哪些影响其收益的因素发生,才可能评估出确实的抵押价值。

4、房地产抵押价值变现的难易有多样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规定,允许抵押的房地产有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和现房。

以抵押房地产的用途为例,抵押价值变现的容易程度由高到低排序:住宅、办公、临街商铺、商场商铺、商场。

三、估价机构和银行对抵押价值的需求如何保持一致?

估价机构评估的抵押价值由于必须按照《房地产估价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因此,在“谨慎原则”条件下,普遍以当前“价值时点”这个时间点求取估价对象价值,参考的是当前市场价格,只是扣除法定优先受偿款后剩余的价值作为抵押价值报给银行使用,并未考虑抵押存续期内的风险价值。

银行在使用估价机构的抵押价值时,也明白其中并不包含存续期内的风险价值,但自身又无法量化判断该价值的具体数值,因此,普遍采用“打折”等手段确定贷款成数,防范贷款风险。

一般情况下,感觉风险大就“打折”多一些,贷款成数小一些;感觉风险小就“打折”少一些,贷款成数大一些。

那么,如何考虑抵押存续期内的风险价值呢?其实,该风险价值就是抵押物的变现能力,考虑抵押存续期内的风险价值就是进行抵押物变现能力分析,一般情况下,应由估价机构完成。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是接受委托的资产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项目后,向委托方出具的关于项目评估过程及其结果等基本情况的具有公证性的工作报告,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评估报告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是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工作后出具的具有公正性的结论报告,该报告经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后生效。"。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内容来反映评估目的、假设、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广义的资产评估报告还是一种工作制度。它规定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工作之后必须按照一定程序的要求,用书面形式向委托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评估过程和结果。狭义的资产评估报告即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既是资产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对资产作价,就被评估资产在特定条件下价值所发表的专家意见,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情况的总结,还是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资产评估报告

在(20xx)执申字第246号裁定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虽然《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已明确规定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许可由住房建设部门负责,但是,财政部确实也已发布文件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可以对房地产进行评估。资产评估机构究竟能否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目前确系模糊问题或存在部门冲突,有待于政府部门再行发文予以解决,人民法院不宜对资产评估机构能否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进行审查认定。换言之,人民法院在对执行财产进行评估时,应当委托专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但是,对于已经委托资产评估机构作出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人民法院不宜认定为无效。

《资产评估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评估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评估行业进行监督管理。”目前,我国资产评估行业划分了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估价,矿业权评估、保险公估和旧机动车评估等6种专业类别,其中资产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分别由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督管理。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从事资产评估业务,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由其他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据此,资产评估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则涉及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管理的问题。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未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揽估价业务的,出具的估价报告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综上所述,未进行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其出具房地产估价报告无效,应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资产评估报告

湖北大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委估的实物资产实施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产于20xx年7月24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委托方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xx年5月12日经宜昌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注册分局(宜市)登记内名预核字[20xx]第00792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批准,现正在办理设立登记。

委托方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

本次评估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列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评估对象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

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7月24日,评估所采用价值均是评估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标准。

严格遵循资产评估独立、客观、科学及专业性的工作原则,不受外界干扰和评估当事人的影响,科学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和估算。

(二)法规依据。

1、参照国务院[1991]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2、参照国资办发[1992]36号文《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3、国资办发[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4、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三)产权依据。

1、委托方提供实物购置发票及照片,发票号分别为:02872892、01146813、0177593。

2、委托方提供实物照片。

(四)取价依据及参考依据。

1、委托方提供实物购置发票及照片;。

2、股东确认价值;。

3、市场询价、调查及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底稿。

本次评估对实物采用重置成本法及全体股东确认价值。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规定,按照我公司与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资产评估协议书所约定的事项,于20xx年7月20日开始,经过接受委托、资产清查、评估估算、评估汇总、提交报告等过程。具体如下:

2、资产清查:指导资产占有方清查资产,收集准备资料,检查核实资产与验证有关资料;。

3、评定估算:现场检测与鉴定,选择评估方法,收集市场信息,具体计算;。

4、评估汇总: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并进行评估结论分析,撰写评估说明与报告,进行内部复核。

截止评估基准日,委托评估实物价值35万元(详见后附实物评估明细表)。

1、根据行业有关规定,本评估报告有效期限为一年,即从20xx年7月24日至20xx年7月23日,本评估结论仅供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评估目的使用,不得作为其他经济目的使用。

2、本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适用于继续使用和公开市场假设,即对评估的资产在持续经营和在公开市场有公允价格标准下进行作价评定。

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的付出价格等对评估价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拒力因素对资产价格的影响。当前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原则等其它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3、本报告专为委托人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的目的而作。除按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外,本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除获得我公司书面同意外,皆不得转载于任何文件、公告及声明。

1、本次评估为宜昌市华欣汽车维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王春燕、王红拟设立公司投入的实物资产提供价值参考,不对其他事项发表意见。上述实物已于20xx年7月24日办理实物转移手续。

2、本报告是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下作出的,我公司参加评估的工作人员与委托方无任何利害关系,评估工作是在有关法律监督下完成的,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恪守职业道德和操作规范。

3、资产占有方对申报材料负完全的法律责任,对所填报资产的完整性、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对其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0xx年7月24日。

报告日期:

20xx年7月24日。

资产评估报告

被评单位: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目的: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为此需对此目的及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为贵州茅台有限公司招股工作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评估基准日:xxxxxxx。

评估范围及评估对象:包括流动资产及负债等。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本公司总资产为74,123.96万元,负债为51,886.77万元,净资产为22,237.19万元。评估方法:采用单项资产加和法。

评估结论:

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总资产评估值为76,809.49万元,负债评估值为51,978.86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4,830.63万元。

评估机构:xxxxx。

伐定代表人:xxxxxx。

总评估师:xxxxxx。

报告出具日期:xxxxxx

项目名称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项目。

本会计事务所接受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为评估目的而涉及的全部资产及负债进行了评估工作。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的反映。现将资产评估情况和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简介。

委托方: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注册资本: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xxxx。

(二)资产占有方简介。

贵州茅台份有限公司。

为配合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本次评估即为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包括流动资产及负债等。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本公司总资产为74,123.96万元,负债为51,886.77万元,净资产为22,237.19万元。

xxxxxx。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及评估人员遵循以下原则进行评估:

1、工作原则: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估原则。

(3)、科学性原则:在具体评估过程中,根据特定目的,制定科学的评估方案,采用科学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用资产评估基本原理指导评估操作。

2、操作原则:资产持续经营和产权利益主体变动、替代性、公开市场原则等。

(3)、公开市场原则:评估选取的作价依据和评估结论都可以在公开市场存在或成立,交易条件公开并且不具有排他性。

本次资产评估过程中,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及资产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要求,遵循以上基本原则,对委估资产进行评估,以保证客观、公正地反映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市场价值。

(一)主要法规依据。

1.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施行细则;

2.原国家国资局转发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3.财政部财评字(1999)第91号《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4.参照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暂行条例;

5.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6.其他法律法规。

(二)经济行为依据。

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项目。

(三)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1.投资合同、协议;

2.车辆行驶证;

3.房地产权证;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四)采用的取价标准。

2、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五)参考资料及其他。

1.委托单位提供的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及账册与凭证;

2.委托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3.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技术统计资料;

4.其他有关价格资料。

概述本次评估采用单项资产加和法,对各项评估对象具体资产评估时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对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主要采用收益法。

货币资金对货币资金按核实及调整后的账面值评估。

应收款项对应收款项按核实及调整后的账面值扣减估计的坏账损失后确定评估值评估。

存货对存货根据市场价格信息或企业产品出厂价格查询取得现行市价,作为存货的重置单价,再结合存货数量确定评估值。对于现行市价与帐面单价相差不大的存货,按帐面单价作为重置单价;对产成品,现行出厂市价扣除与销售相关的费用、税金(含所得税),并按照销售状况扣除适当的利润,然后确定评估单价;在产品根据其约当产量比照产成品评估;对损坏、变质、不合格、型号过时的存货按照残余价值或以重置全价为基础折扣后确定评估值;对在用低值易耗品,考虑成新率因素后确定评估值。

长期投资通过对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基准日的资产结构状况等详细分析后判断后,根据被投资单位经审计后会计报表列示的净资产结合投资比例确定评估值;对无法了解到被投资单位目前经营状况和取得相关财务经营资料的长期股权投资按账面值列示。

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设备评估,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根据重置全价及成新率确定评估值;对房屋建筑物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负债对负债按核实及调整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我们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产权核实,具体步骤如下:

5、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并经三级审核,在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账面值资产评估申报表列示的账面总资产为74,123.96万元,负债为51,886.77万元,净资产为22,237.19万元。

评估值经评估,资产总额评估值为76,809.49万元,负债评估值为51,978.86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24,830.63万元。

其他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1.本报告中一般未考虑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负问题,委托方在使用本报告时,应当仔细考虑税负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2.本报告不对管理部门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凭证及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文件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3.本报告对被评资产所进行的调整和评估是为了客观反映评估结果,评估机构无意要求该单位必须按本报告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是否进行及如何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1.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2.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重大事项。

3.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

4.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评估值进行相应调整。

5.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约定的评估范围与对象在本报告约定的评估原则、假设和前提条件下,按照本报告所述程序和方法,仅为本报告约定评估目的服务而提出的评估意见。

1.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对即使存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等影响评估价值的非正常因素没有考虑,且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它不可抗力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本次评估假定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经营业务涉及的税收政策、信贷利率等无重大变化。

3.本次评估假定被评估企业及其资产在未来生产经营中能够持续经营下去,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4.当上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不成立,评估报告一般会失效。

1.本报告专为委托方所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明的目的而服务,以及按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查。

2.除非事前征得评估机构书面明确同意,对于任何其它用途、或被出示或掌握本报告的任何其他人,评估机构不承认或承担责任。

3.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4.评估报告书及其相关材料系反映评估机构执业水平与执业技能、技巧,委托方及获得、使用、审核报告的相关单位未经评估机构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5.本报告含有的若干附件、评估明细表及评估机构提供的专供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审核的其他正式材料,与本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同样的约束力。

(二)报告中有关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说明的效力。

根据《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会协[20xx]18号):

1.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应当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2.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超出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范围。

3.本评估报告不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任何保证。

1.本评估结论的有效期按现行规定为壹年,从评估基准日20xx年10月28日起计算至20xx年10月28日有效。

2.超过评估报告有效期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

(四)涉及国有资产项目的特殊约定。

如本评估项目涉及国有资产,而本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核准或确认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则本报告不得作为经济行为依据。

本评估报告意思表达解释权为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除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均无权解释。

xxxx年xx月xx日。

资产评估报告

为有偿转让长春一汽大众产捷达牌cif型轿车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贵方指定评估的长春一汽大众捷达牌cif型轿车(标配)一辆,车牌号:吉xxx,排气量1.6升,属手动轿车,发动机机号:x,车架x号:xx。

评估基准日是20xx年05月23日,该评估基准日为唯一的评估基准日,本评估报告书中一切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专业性的工作原则;

2、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则;

3、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原则。

1、长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本评估机构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国家交通部车辆管理技术鉴定有关规定;

5、《东北汽贸信息》、《价格行情评估》、网络“腾讯汽车”等。

6、国资办发(19xx)36号文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委托方提供的牌号为吉xxx车辆《机动车车辆信息查询单》(复印件);

8、委托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中:重置价值是根据重新购置同品牌、同型号车辆的现行市价,再考虑购车后办理有关手续所需经费等因素后确定;而成新率则是根据车辆已使用年限、行驶里程和实际运行状况综合确定。

1、明确评估目的,确定评估对象和评估基准日;

2、拟定评估工作方案,选择评估方法;

3、实地勘察车辆状况,搜集有关产权证明,核实会计凭证,验证有关原始资料;

5、估算评估结果;

6、根据评估人员对资产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并估算评估价值;

7、撰写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并向委托方汇报,听取委托方队评估结果的意见。

8、双方协商的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改,经委托单位确认无误后,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初稿,在经内部三级复核签章后,向委托方提交。

资产评估报告

一、我们在执行本无形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由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恰当地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评估有限公司接受***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公司所拥有的商标在20xx年3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委托方、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使用者。

20xx年3月31日。

商标的无形资产。

商标。

本次评估所采用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及价值类型,商标的无形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人民币***万元(壹亿贰仟零陆拾肆万贰仟伍佰元)。

本次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后一年内有效,即自20xx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注意本报告中的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

为逐步全面了解资产评估在我国资本市场的参与和服务情况,客观反映资产评估规范和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础作用,并为资产评估未来更加全面深入地服务于我国资本市场提供研究建议和参考,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成立研究小组,开展了xx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资产评估情况统计分析研究。

由于20xx年11月起ipo暂停,截止xxxx年底,主板无ipo上市公司。因此,研究小组按照研究方案,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信息,重点对xxxx年度完成交易的并购重组资产评估相关数据进行了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形成了《xx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资产评估情况统计分析报告》。

资产评估广泛服务于我国主板市场,为企业改制上市及并购重组等重大经济活动提供鉴证、定价、咨询专业服务,涵盖金融、制造、电力、文化、生态环保等各个领域,涉及企业上市、资产置换、股权转让、收购兼并、债务重组等各类经济行为。据对上市公告信息的统计,xx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共有1518(含b股)家上市公司,完成并购重组交易的共755家,占上市公司总数量49.74%,其中,605家使用了资产评估服务,占完成并购重组交易公司的80.13%,经评估的公司总市值105,697.53亿元,占全部主板上市公司市场值的46.77%。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有效发挥了价值发现、价值管理的重要功能,为上市公司筹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提供了专业服务和支撑,保护了投资人权益,保障了资本市场健康规范发展,资产评估越来越得到市场主体、报告使用方和监管部门的重视和认可。

xxxx年度,我国主板上市公司共有755家完成并购重组交易,其中,经过评估的605家,占80.13%。经评估的资产总量为6,685.89亿元,净资产账面值3,106.90亿元、评估值6,403.15亿元、增值额3,296.25亿元、增值率106.09%。在1163份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1037份报告结果被作为重组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参考,占比89.17%。

xxxx年度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上市公司共70家,其中,经过评估的67家,占95.7%。经评估的资产总量1,694.39亿元,净资产账面值757.43亿元、评估值1,679.51亿元、增值额922.08亿元、增值率121.74%。131份重大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除2份资产评估报告交易对象为上市公司直接以市场定价外,其余129份资产评估报告结果均被作为交易定价基础,占比高达98.47%。资产评估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交易定价环节提供了专业依据和参考,促进了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公平交易和规范运行。

结合当前我国发展形势及经济热点情况,研究小组还围绕中央企业、金融企业、文化企业、轻资产企业和生态环保企业等五个专题领域对xxxx年度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数据进行了分类统计,分析了资产评估在各领域服务的主要情况和积极作用。

1.保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xxxx年度,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努力探索并推动央企之间、央企内部相近业务板块之间联合重组上市,推进央企上市公司的优化整合,共有134家进行了资产重组。在108份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为77份,占比71.30%。其中,7家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在7份报告中,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资产评估报告7份,占比高达100%。资产评估已成为国资委监督管理央企改制及资产重组行为的主要手段,保证了央企战略性重大重组的顺利进行。

2.促进金融企业重组改制。近年来,财政部分别出台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47号)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54号)等文件,明确了金融企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种经济行为,并强调了资产评估结果是确定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国有金融企业并购重组需要借助评估机构的专业判断。xxxx年度,我国主板市场发生重组的金融企业共有17家。在19份并购重组资产评估报告中,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16份,占比84.21%。其中,重大资产重组2家,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2份,全部以评估结果作为交易定价,占比100%。在金融国有资产管理链条中,资产评估已经成为防止金融资产低价转让和流失的重要环节。

3.加快文化企业上市重组进程。财政部xxxx年5月7日下发《关于加强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通知》,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依法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按规定做好清产核资、审计和资产评估等有关工作,并以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作为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xxxx年度,共有21家文化企业进行了资产重组,共出具评估报告37份,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32份,占比86.49%。其中,1家公司发生重大资产重组,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10份,全部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占比100%。资产评估有效推动了国有文化资产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有助于加快国有文化企业合并、重组、股改和上市的步伐。

4.“轻资产”行业重组快速增长。随着经济转型,步入“新常态”,以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为代表的轻资产行业的重组明显增长,监管部门对于资产评估的监管更多关注程序合法和信息披露,对于估值的合理性交由市场去判断。xxxx年度,上市公司中共有28家进行了资产重组,共出具资产评估报告27份,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19份,占比70.37%。资产评估发挥价值发现功能,有效地解决轻资产行业的知识产权定价问题,确定轻资产行业的公允价值。

5.促进生态环保建设。生态环保企业及生态环保系统服务功能的价值评估,对生态环保资源的可持续经营具有重要意义。xxxx年度,我国生态环保企业共有60家进行了资产重组,资产重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109份,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的93份,占比85.32%。其中,2家上市公司发生了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8份,全部以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占比100%。资产评估为生态环保企业并购重组提供了合理的公允价值判断及专业咨询,促进了生态优化和环保建设。

xxxx年度共有155家资产评估机构参与了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评估。其中,70家具有证券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证券资格机构)全部都有参与。xxxx年度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共出具的1163份评估报告中,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1060份,占比91.14%。

从机构所在区域看,155家分布在24个省市,有7个省市没有机构参与并购重组项目。参与评估机构数量最多的前五位省市分别是:北京、广东、上海、江苏和浙江,这5个省市合计有98家机构:

参与并购重组,占全部参与机构的比例为63.23%,其中这五个省市有55家证券资格机构参与并购重组,占全部70家证券资格机构的78.57%。

从出具报告数量的情况来看,与各省份的评估机构数量相关,排在前五位的省份是:北京、上海、江苏、广东和浙江。其中北京市的评估机构出具报告数量为706份,占比60.71%,前五位的省份机构出具的报告数量为998份,比例为85.81%。

注册地在北京的证券资格机构39家,出具报告655份,占全部报告比例56.32%,高出第二位上海44.02%。北京市的证券评估资格的机构在承做并购重组项目上优势明显。

就机构承做项目的数量来看,有106家机构出具报告为5份以下,占出具报告机构数量的68.39%,出具报告份数为176份,比例仅占全部报告的15.13%。出具1份报告的家数达58家,其中证券资格机构21家。非证券资格机构出具报告数主要集中在5份以下,5份以上仅一家为非证券资格机构。出具30份以上报告的机构数量仅有9家,机构数量占比5.81%,但出具报告454份,占比为39.04%,其中证券资格机构出具报告的比例为42.83%。进一步分析证券资格机构承做情况,呈现并购重组业务向大机构集中的趋势,与财政部支持机构做强做大做优的政策密不可分。xxxx年度综合评价排名前三位的机构承做比例高达17.37%,平均每家出具67份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

(一)依法设立,是指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已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公司设立的主体、程序合法、合规。

(1)国有企业需提供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地方政府授权的其他部门、机构关于国有股权设置的批复文件。

(2)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设立批复文件。

(3)《公司法》修改(20xx年1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公司,须取得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实践中上新三板的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企业存在国有创业引导基金前期投资的情况。

所以要特别关注国有创投公司投资公司时是否履行相关法律程序。

1、投资时,是否经有权部门履行了决策程序,是否需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增资扩股时,是否同比例增资,如未同比例增资,是否履行评估备案手续。

3、退出时是否履行了评估备案,是否在产权交易所进行了交易。

2.公司股东的出资合法、合规,出资方式及比例应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1)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明确权属,财产权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实践中上新三板的企业多为高新技术企业,很多企业创立时存在股东以无形资产评估出资的情况。

1、无形资产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如属于职务发明,则涉嫌出资不实问题,需要用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

2、无形资产出资是否与主营业务相关。

实践中,有些企业创始股东购买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无形资产通过评估出资至公司,但是主营业务从未使用过该无形资产,则该等行为涉嫌出资不实,需要通过现金替换无形资产出资。

3、无形资产出资未过户至企业。

实践中,有些企业股东拿无形资产出资至公司,但是并未办理过户手续。

(2)以国有资产出资的,应遵守有关国有资产评估的规定。

(3)公司注册资本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情形。

(二)存续两年是指存续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

(三)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整体变更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不应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账务调整,应以改制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申报财务报表最近一期截止日不得早于改制基准日。

评估师提示特别关注:

1、改制动用资本公积的问题。

大部分情况下的改制,公司注册资本都会有所提高,由于动用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需要缴纳所得税,公司通常更愿意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资本公积都可以转增股本,通常只有“资本溢价”可以转增股本,而像资产评估增值记入的“其他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以及“接收捐赠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则不可以转增股本。

2、改制时所得税缴纳问题。

改制时,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按以下情况区别纳税:

(1)自然人股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2)法人股东。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时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盈余公积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虽然视同利润分配行为,但法人股东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如果法人股东适用的所得税率高于公司所适用的所得税率时,法人股东需要补缴所得税的差额部分。

设立程序合法合规:即拟申请挂牌企业在最初设立以及后期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要注意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履行必要的验资、资产评估、审计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法定程序。

特别提示:涉及国有股权或者国有资产的审批、资产评估等相关问题;。

案例索引:光电高斯(430251)《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重点问题之9。请公司确认公司设立及改制时,第二大股东光电集团所持公司股份是否须履行相关国资备案程序,如需要,请补充提供相关国有股权设置批复文件;关于其程序完备、合法性,请主办券商及律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国有股问题)。

律师对公司在设立及改制过程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就光电集团对上述程序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决议、书面文件进行了核查,并与《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逐一论证,证明其程序完备、合法有效。

即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程序、比例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出资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无形资产出资上。企业历史上验资报告如果没有,则要提供银行进账单。

(2)关于无形资产出资的现状。

高新技术企业以无形资产出资的情形大量存在,相当部分企业存在无形资产出资不实的情况。无形资产出资方式在科技型企业中非常常见,因为大多数科技型企业都由专业技术人员创办,设立时普遍会采用技术出资的方式。目前主要问题有:公司设立时,如股东使用在原单位任职期间形成的技术作为出资,而该项技术出资与原单位之间存在权属纠纷。公司设立后增资时使用公司享有权利的技术作为股东增资,属于出资不实。高估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出资的无形资产价值明显过高。用于出资的无形资产对公司经营没有任何价值。

重点问题:

1、20xx年8月有限公司成立时,股东于现军以非专利技术“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出资,评估值为506万元。

2、截至公司改制时,上述无形资产虽已摊销完毕,但若存在出资不实情形,相关摊销金额影响累计未分配利润,进而影响改制时点净资产的真实性和充实性。

顾问律师详细说明了于现军以非专利技术“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出资和隆优化有限时经过了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取得了公司届时全体股东的确认,并依法办理了财产转移登记手续,出资程序符合当时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时依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对如果公司股东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即使在出资后存在贬值的客观情况,只要该贬值是因为市场变化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的,也不应认定股东出资不实,股东不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根据于现军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说明,其用于出资的“高炉热风炉全自动化燃烧控制”未能实现预期的价值是由于市场变化等不可控制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并不存在出资时的出资评估价值过高的问题。

出资不实是企业上市过程中的硬伤,在挂牌和上市前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规范解决。对于挂牌新三板而言,解决出资不实的主要措施有:

(1)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过高的问题。有些企业可能在设立当时或是增资过程中用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过高,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在实际处理时:无形资产的比例已经低于规定比例,则只需要出具书面材料向监管部门说明;有可能的情况下,还要由推荐挂牌的保荐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出具专业意见,说明该出资不实的情况对企业的资本无影响,不影响后续股东的利益,而且该无形资产对企业的发展贡献巨大。这样监管部门一般都会认可,不会成为挂牌障碍。

(2)无形资产的权利瑕疵问题。如果企业在设立时用以出资的无形资产该股东并没有权利处分,但在企业设立以后,该股东拿到了其所有权或使用权,那么,只要在企业申请挂牌前,将该无形资产的权利转移给企业,且由有关验资机构出具补充验资报告,就不会对企业申请上新三板挂牌交易造成实质性影响。

(3)无形资产评估问题。如果企业设立时对出资的无形资产未作评估,或评估价格不实,那么通常采用的做法是重新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对于评估低于出资的部分,由责任股东以货币形式予以补足;评估高于出资的部分,则归公司所有。为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无责任股东还要同时出具免责说明书,表示不再追究出资瑕疵或出资不实的股东的责任。

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类型是基于资产评估业务分类考虑的。按资产评估工作的内容不同应包括一般评估业务、评估咨询业务、评估复核业务。具体操作上,一般评估、评估咨询、评估复核均为独立业务,可以单独运作和服务;三种业务在具体承接过程中也是可以合并考虑,即同一客户存在着三种类型业务同时适用的可能性。

一般评估业务就是我们对明确评估对象的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业务。该类业务主要是以交易中资产及股权作价提供参考价值为目的的业务,其完成的标志是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范围既包括产权变动情况下出于提供价值参考或发挥鉴证作用目的的单项实物资产评估、各类无形资产评估和企业价值评估等;又包括产权各种处置方式下单项资产或组合资产的评估如租赁、承包、破产、清算、拍卖、使用权转让等;还包括直接作为鉴证目的的补偿、损失确定、涉案财产价值评估等类型的评估。评估业务基准日一般为当前或近期,其时态为当前时态。

评估咨询业务以评估手段提供咨询服务,它包括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人提供投资项目评估以及企业改制、企业发展战略、商业计划书、兼并收购的尽职调查等咨询服务以及行业政策法规、技术标准的研究和研讨、财务顾问、咨询相关专业的培训等。例如,评估目的本身就明确为评估咨询或价值分析,如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当其他计量手段无法达到目的时,评估计量手段可能会被使用;评估的一些技术和方法可能会应用于企业管理、企业调查、各类数据化决策管理等。其评估报告的外在表现形式有咨询报告、评估咨询报告、价值分析报告、尽责调查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其基准日的时态可以是当前,但更多的是未来。

评估复核业务主要为满足企业收购、资产交易和资产价值调整等领域的需求,既包括行业监管检查亦含有咨询的成分,前者服务于行业管理的需求,旨在净化评估环境、提高评估师执业水平;后者是接受委托方在作出收购、并购及其他投融资决策之前所进行评估业务,其意图是对评估对象(包括拟收购或自身状况)已评估事项或结果重新检验和核实,或者是对评估有效期内资产状况或其他特别事项的影响作出重新估算。其报告外在表现形式是出具评估咨询报告、评估补充报告或价值分析报告。本质上讲评估复核业务起着咨询的作用,其基准日的时态一般为过去时态,作评估补充报告时其时态为当前时态。我们认为,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应当属于评估复核业务,因为财务报告中资产价值的确认是会计行为,其连续的记录反映了会计确认的结果。评估价值能否直接进入会计系统目前还是一个需谨慎对待的问题,评估界只是运用评估的价值发现技术对会计计量结果进行必要的复核和调整而已。

综合上述分析可见,三种评估业务的交汇点是从时间和空间两个方面来考察评估行为对委托方的.有用性。一方面三者分别反映了评估基准日的三种时态,当评估基准日确定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三种时态的情况下,那么评估业务便可把更多的评估目的囊括起来;另一方面,评估行为从动态认识中把握并分析委估对象相对静止状态下价值的程序要求,也是实现评估业务向会计等领域在空间上推进的重要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之中可以凸现其咨询的功能。

资产评估报告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编制和出具评估报告,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出具价值分析报告或者其他专业意见,可以参照本准则。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清晰、准确地陈述评估报告内容,不得使用误导性的表述。

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提供必要信息,使评估报告使用者能够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可以根据评估对象的复杂程度、委托方要求,合理确定评估报告的详略程度。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评估程序受到限制且无法排除,经与委托方协商后仍需出具评估报告的,应当在评估报告中说明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九条评估报告应当由两名以上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盖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根据中评协[20xx]230号第九条修改为:“评估报告应当由两名以上(含两名)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并由评估机构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制评估机构负责该评估业务的合伙人应当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首席评估师或者其他持有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的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在评估报告上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制评估机构可以授权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除证券期货相关评估业务外的评估报告,加盖分支机构公章。评估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分支机构负责人在以分支机构名义出具的评估报告上签字。”

第十条评估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撰写。需要同时出具外文评估报告的,以中文评估报告为准。

评估报告一般以人民币为计量币种,使用其他币种计量的,应当注明该币种与人民币的汇率。

第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明确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通常,只有当评估基准日与经济行为实现日相距不超过一年时,才可以使用评估报告。

第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标题及文号;

(二)声明;

(三)摘要;

(四)正文;

(五)附件。

(二)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声明的内容。

第十四条评估报告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依据;

(七)评估方法;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评估假设;

(十)评估结论;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十四)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伙人签字。

根据中评协[20xx]230号第十五条第(十四)项修改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盖章,评估机构或者经授权的分支机构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合伙人签字。”

第十六条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委托方、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第十七条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应当惟一,表述应当明确、清晰。

第十八条评估报告中应当载明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并具体描述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通常包括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

第十九条评估报告应当明确价值类型及其定义,并说明选择价值类型的理由。

第二十条评估报告应当载明评估基准日,并与业务约定书约定的评估基准日保持一致。评估报告应当说明选取评估基准日时重点考虑的因素。评估基准日可以是现在时点,也可以是过去或者将来的时点。

第二十一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遵循的法律依据、准则依据、权属依据及取价依据等。

第二十二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及其理由。

第二十三条评估报告应当说明评估程序实施过程中现场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评定估算等主要内容。

第二十四条评估报告应当披露评估假设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第二十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评估报告中以文字和数字形式清晰说明评估结论。

通常评估结论应当是确定的数值。经与委托方沟通,评估结论可以使用区间值表达。

第二十六条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产权瑕疵;

(二)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三)重大期后事项;

(四)在不违背资产评估准则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采用的不同于资产评估准则规定的程序和方法。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说明特别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并重点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予以关注。

第二十七条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说明通常包括下列内容:

(一)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二)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四)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

(五)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第二十八条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日通常为注册资产评估师形成最终专业意见的日期。

(一)评估对象所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二)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三)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或资产汇总表。

第三十条本准则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中评协[20xx]189号,20xx年11月28日)。

资产评估报告

我所接受委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政策、法规,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业务委托书设立的条件,对委托评估的资产现值进行评估。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评估目的。

根据委托书所定,本次评估目的是为确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设立时投资者、投入的实物资产的现行价值。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为打印机45台(详见评估明细表),根据先生与先生的协议,其中属于先生的为万元,其余的属于先生。

四、评估原则。

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遵循真实性、公证性、科学性、独立性、替代性和可行性原则,对评估对象进行评定估算。

1、业务委托书;

3、委托人提供的有关原始发票和资产清单;

4、有关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资料;

5、其他有关资料。

六、评估方法与计价标准。

根据委估资产的特点,确定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计价标准采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标准。

根据上述评估方法与计价标准评估后,我们认为委托评估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年月日)的现行价值为人民币元。

附件:

2、有关原始发票复印件。

机构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会计师事务所:(章)。

资产评估报告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发生在美国的储贷危机被认为是储贷机构使用历史成本计量法的财务报告掩盖了问题贷款,没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影响了投资者对经营风险的判断,从而导致了多家金融机构破产。20xx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布《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公告:公允价值计量》(sfasno.157[1]),公允价值概念开始在会计准则中大规模地应用和推广。

20xx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我国修订后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20xx年10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新的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趋同,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都引入了公允价值,公允价值的引入是新会计准则的重大突破,它对于提高会计报表的相关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准则中有17个准则涉及公允价值计量,包括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资产减值、非货币性交易、租赁和套期保值等(见下表)。

公允价值的变动及计量的可靠性对企业损益具有较大影响,根据财政部对我国2129家上市公司20xx年财务报告中公允价值使用情况的统计:

(1)在2129家上市公司中,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有397家,占比为18.65%,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合计为54.27亿元。因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有29家,其中,中国银行(601988)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最大,损失额高达10.02亿元。

(2)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数量833家,采用成本法计量的806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27家,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为36.24亿元。

(3)20xx年完成债务重组的252家上市公司多数都披露了债务重组对营业外收支的影响金额,只有少数上市公司披露了债务重组过程中所采用的公允价值确定方式,26家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损益在净利润中所占比重超过了100%。

(4)2117家上市公司20xx年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355.26亿元,占到上市公司整体利润总额的10.57%,较20xx年增加372.68亿元,增幅为18.80%。从资产减值损失的构成来看,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集中在商业银行类上市公司的贷款减值损失,非金融类上市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中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坏账损失。在发生资产减值的2117家上市公司中,仅有6家上市公司明确披露了非流动资产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我国财政部关于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美国第157号准则《公允价值计量》中,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的有序交易中,假设将一项资产出售可收到或将一项负债转让应支付的价格”。《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对于市场价值的定义是:“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从定义上看,资产评估中市场价值和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差异不大,都是以公平市场作为判断公允的标准。

但是从操作层面来看,会计中的公允价值在评估对象、价值内涵、具体的价值定义、评估假设等方面都有很大区别。以资产减值为例,会计准则中规定,当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低于资产可收回价值(recoverableamount),企业应该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对可能存在减值的资产确定其可收回价值并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比较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会计师在判断资产的可回收价值时,通常会借助评估师提供的专业意见。

(一)价值概念。

1.可收回价值: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二者之中的较高者。

收回或支付的现金净流量的估计数,应等于预期处。

2.使用价值(valueinuse):指资产在未来持续使用过程和使用期限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现金流量现值。

3.销售净价:资产的公平市场价值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处置费用指可直接归属于资产处置的增量费用,不包括融资费用和所得税费用。

与通常的资产评估不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对象是以最基本的现金流产出单位为主体。现金产出单位(cashgenerating),指从持续使用中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的可辨认资产组合,而该资产组合的持续使用很大程度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三)对评估操作的具体要求。

在操作层面,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计量与传统的资产评估相比,其规定更为具体。

1.预测的基础。

(2)现金流量预计应以管理部门通过的最近财务预算或预测为基础;。

(3)现金流的预计以资产的当前状况为基础进行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估计数不包括预期从下述事项中产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

1)企业尚未承诺的未来重组;。

2)改良性资本支出(超过资产的原有能力或水平)。如果企业已经承诺重组,则未来现金流量预测应基于重组假设。

2.预测周期及预测要求。

(1)最多应涵盖五年,除非有理由证明更长的预测期是合理的;。

(2)对预测期以后的现金流量应使用稳定或递减的增长率,除非有理由证明递增的增长率是合理的。并且增长率不应超过企业、行业或国家的长期平均增长率,除非更高的增长率有理由证明是合理的。

3.未来现金流量的构成要素。

(1)未来现金流预测不包括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或流出;。

(2)未来现金流预测不包括所得税收入或支出;。

(3)在资产的使用期限结束时,通过处置资产而置资产公平市场价值扣除资产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4.折现率。

折现率应是反映货币时间价值的当前市场评价以及资产特有风险的税前折现率。如果评估师获得的计算折现率基础数据是税后的,应对其加以调整以反映税前利率。折现率不应反映据以调整了未来现金流量估计数的风险。

5.销售净价评估。

(1)资产销售净价的最好证据是正常交易中确定销售协议中规定的价格;。

(4)除非被迫立即销售资产,否则销售净价不反映强制销售价格。

公允价值弥补了历史成本在“相关性”方面的不足,但是目前国内公允价值的推广使用情况并不理想,主要原因是我国会计界很多人士对公允价值的使用持谨慎态度。其关键问题是对会计师而言,一些公允价值计量方面的技术问题缺乏解决办法,在实务操作上,对一些复杂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采取回避措施,因此导致了大家对会计报表的合理性产生质疑。

在我国,大部分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均简单地将购并日被收购企业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做为商誉处理,而对企业属于可辨认无形资产,均以技术上无法确认其公允价值为理由作为商誉处理。按照我国的会计准则,商誉不需要摊销,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而可辨识的无形资产则按其使用寿命进行摊销。不同的合并对价分摊对合并企业的损益将产生不同的影响,特别是对一些无形资产未在账面完整反映的高技术企业影响很大。

简单资产的计价可以直接使用市场价值,对于复杂资产,如无形资产、金融衍生品等无法找到相同或相似的市场参照物,必须依赖估值技术。例如对银行信贷资产公允价值的计量,违约率(pd)、违约损失率(lgd)的估计必须借助复杂的估值模型。

会计界的另外一个担心是估值技术所确定的公允价值的可靠性。实际上,使用估值技术、估值模型并不一定代表可靠性的降低,同样,对于交易不活跃的市场、可比性差的市场、价格变动剧烈的市场,即使找到相同或相似的参照物,其价值也未必公允。

估值模型的建模数据也是来源于市场,估值模型对于复杂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更为科学、更为精确,同时也减少了专业判断的使用,使得估值结果更为客观。对于大家担心的可靠性问题,好的估值模型一般都会给出估值结果的置信区间,其评估结论也是经得起市场检验的。公允价值计量离不开估值技术和估值模型,模型估值可能会在整个公允价值计量中占相当大的比例。

企业合并中的购买价格分配(ppa),特别是如何确定可辨识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如何确定商誉的公允价值是困扰会计行业的一大问题。由会计师来计量可辨识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已经超出了他们的专业范畴,对于合并对价分摊、无形资产计量、投资性房地产、金融衍生工具等复杂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会计师应该更多地利用评估师的专业服务。

在美国,会计界、评估界和审计界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已经进行长期、广泛的合作。20xx年,fasb成立了专门研究评估问题的机构,以便更好地借助评估技术解决会计准则中的公允价值计量问题。20xx年,他们重点讨论了企业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无形资产评估以及公允价值计量的溢价、折价等问题。有关合并对价分摊(ppa)、商誉计量等问题的讨论,推动了服务于会计和财务报告目的的评估业务发展。美国公共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caob)提出的认可评估师为审计活动中专家的规则提案(proposedrule)中针对第三号审计准则,指出:“委员会相信依赖专家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专家在审计业务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例如评估师(appraiser)、精算师(actuaries)和环保咨询师(environmentconsultants)在资产价值、计算假设、环境损失准备等方面提供十分有价值的数据。”

20世纪90年代后期,国际评估准则委员会包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就如何利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进行了大量的沟通与协调,从20xx年起先后颁布了国际评估应用指南1(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评估指南8(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中的成本法)以及《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无形资产评估指南》等技术文件。

近年来,在财政部有关司局的支持下,资产评估行业与会计行业在评估服务于会计方面进行了有效沟通,达成了许多共识。为了更好地服务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中国资产评估协会20xx年组织制订并颁布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该指南针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服务的特点,重点在评估对象的确定、评估价值类型与会计计量属性的衔接、评估方法的`应用等方面作出了创新性的规定。20xx年又颁布了《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对投资性房地产评估的概念、评估对象、评估基本要求、适用的评估方法、信息披露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较为详尽的指导和说明,同时对评估方法中涉及到的各类参数取值都做了基本要求,是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补充和细化。指南和指导意见的发布,对于规范和提高资产评估师服务于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评估业务的执业水平将起到关键的作用。

在目前可用的计量属性中,公允价值是当前经济环境下较好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计量政策不会发生改变。在会计准则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后,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的推广情况并不理想,会计界很多人士对公允价值的使用持审慎态度,一方面是对于会计师而言缺少对复杂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技术方法,另一方面是对估值技术可靠性的怀疑。公允价值的计量离不开资产评估,中国的资产评估行业已有20年的发展历史,在估值技术上,对于大部分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都能提供可靠的解决方案。资产评估行业也需要针对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进行深入研究,评估界与会计界应开展广泛的合作与交流。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的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服务于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也处于探索阶段,如何利用资产评估这样一个有效工具解决公允价值计量问题是评估界、会计界的共同课题。

资产评估报告

概况(包括实例房产)。

1、房产位置。

2、房产现状。

根据委托方介绍及评估人员实地勘查,估价对象建筑物为钢筋混凝土楼房,

建筑物结构、装修、设备及现状使用情况如下:

建筑物详细列表。

房产名称。

光华阳光水城。

华宇西城丽景。

俊峰龙凤云洲。

性质。

商品房。

商品房。

商品房。

户型。

一室一卫。

两室一厅一卫。

两室两厅两卫。

租金。

850元/月。

1100元/月。

1200元/月。

交通条件。

公交车228267881821808209途经。

周边环境。

阳光水城位于沙坪坝区“北部新城”的中心区,重大科技园之内,临近嘉陵江,西北部是著名的歌乐山风景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总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是沙区目前规模最大的山水园林高尚社区。

邻近沙坪坝公园和歌乐山。

小区的景观规划即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完美融合,绿化率高达43、89%,水系占到20%。主体为一个20000平方米的超宽中庭景观,安排一轴、二池、三林、四广场,中央水系分为两部分,一个近千平的游泳池,可畅游、可嬉戏,更是一道稀有的水景,延坡地向下,水系被分隔,水流变小成溪,形成叠水延伸至低处,生活于此惬意舒适。增一分则太肥、减一分则太瘦,经过对市场的细心研究和对人们生活习惯的调查,俊峰龙凤云洲的户型设计本着实用、舒适、健康的原则进行设计,从50平到120平,户户经典,从简洁的一房到舒适的功能型三房满足不同家庭结构的客户需求,房型格局方正实用,户型几乎没有浪费,每一平方米都有它的空间定位。户户观景,无视线死角,享受20000方豪景中庭,从此视野无界限。尽可能将功能做细、做足,在细节处出彩。

地理位置。

沙坪坝区杨公桥附近。

杨梨路20号(原重庆灯泡厂原址)。

该房位于杨公桥车站龙凤云洲小区。

商业区繁华程度。

邻近三峡广场步行街(只有几分钟的车程)。

购物:国美电器立洋百货王府井百货。

餐饮:两江双椒鸡两江风情火锅君之薇和喜火锅。

基础设施。

教育条件:重庆大学西南政法大学重师,医院:西南医院爱德华医院重大a区校医院。

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

评估对象土地开发程度宗地外“七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信、通暖、通燃气),宗地内“五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信)。

为居住目的的房产租赁提供价格参考依据。

2015年1月1日。

本次评估采用的是公开市场价值标准,评估结果中的房产租赁价值是指评估对象于评估时点2015年1月1日的宗地开发程度为宗地外“七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信、通暖、通燃气),宗地内“五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信)条件下的租赁市场价值。

1、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规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房地产估价规范》;

(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2、受托评估方掌握的'有关资料和估价人员实地勘察、调查获得的资料。

1、合法原则。

房地产估价应以估价对象的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本报告遵守这一原则。

2、替代原则。

具有相同使用价值、有替代可能的房产之间,会相互影响和竞争,使其价格相互牵制而趋于一致,因此,在房产评估中,可以通过对房产各个条件的比较来评估租赁价格。

3、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房产评估要以房地产的最高最佳使用为前提。本报告是为委托评估方为居住目的的房产租赁交易提供价格参考依据,因此以保持现状为前提。

4、评估时点原则。

房地产市场是不断变化的,房地产价格具有很强的时间性和时效性,它是某一时点的价格,在不同的时点上,同一宗房地产往往会有不同的价格。本报告的估价时点为2022年5月2日。

房产评估中常用的估价方法有收益还原法、市场比较法、剩余法、重置成本法、基准地价法等,根据估价对象的特点及掌握的市场资料,在遵循有关法规、政策和评估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经过评估人员的实地查勘和认真分析,本次估价采用市场比较法对估价对象进行评估,最后经过综合测算确定估价对象的现时市场价值。

运用市场比较法法求取估价对象房产租赁价值,是依据替代原理将待估房产与类似的房产在近期的租赁交易价格进行对照比较,通过对比租赁交易情况、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等的修正得出待估房产在评估基准日的租赁价值。

区域因素比较表。

区域因素。

实例一。

实例二。

性质。

相同(100/100)。

相同(100/100)。

相同(100/100)。

交易情况。

相同(100/100)。

相同(100/100)。

相同(100/100)。

交通条件。

较好(100/101)。

较好(100/101)。

较好(100/101)。

周边环境。

相同(100/100)。

较差(100/99)。

较好(100/101)。

基础设施。

相同(100/100)。

相同(100/100)。

相同(100/100)。

商业区繁华程度。

相同(100/100)。

较差(100/99)。

较好(100/101)。

合计。

100/101。

100/99。

100/103。

个别因素比较表。

个别因素。

实例一。

实例二。

新旧程度。

相同(100/100)。

相同(100/100)。

相同(100/100)。

装修程度。

普通(100/99)。

精装(100/102)。

精装(100/102)。

楼层。

10(100/98)。

16(100/102)。

18(100/102)。

配套设施(家电)。

简单(100/99)。

标准(100/101)。

齐全(100/102)。

其他个别因素。

只能一人入住,室内条件较简陋(100/98)。

可合租,室内条件较好(100/101)。

可合租,室内条件豪华(100/102)。

合计。

100/94。

100/106。

100/108。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目的,遵循评估原则,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利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在认真分析现有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周密准确的测算,并考虑了影响房产租赁价值的各项因素,确定评估对象在评估时点2015年1月1日的价值结果为:

房产租赁价格:人民币1081元整。

大写:人民币壹仟零捌拾壹圆整。

评估结果汇总表。

租赁价值。

俊峰龙凤云洲。

1081元/月。

姓名签字。

2011年4月28日。

始2015年1月1日止。

本报告的有效期,自出具报告之日起壹年。即自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1日。

资产评估报告

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xx司资产转让涉及的相关各方。

名称:xx有限公司。

注册号:企合津总字第000670号。

登记机关:xx。

地址:xx。

法定代表人:xx。

企业类型:中外合资经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类食品、饮料、及化妆品的各类容器(不含玻璃瓶、涉及化学危险品及监控化学品除外)。

(一)评估对象:

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包括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车间装修工程和机器设备。

(二)主要概况:

1、车间装修工程状况和权利状况:

本次委托评估的是车间的装修工程,房屋是租用房,装修工程于20xx年3月竣工,装修面积1800平方米。可以续租,没有租期的限制,维护保养状况良好。清查调整后评估帐面原值:63500000元,净值:61238003元。

2、建筑物装修情况:

装修工程包括:1、厂房设备气管、水管安装;

2、车间暖气安装;

3、土建部分包括:金刚砂地面、铝扣板吊顶、车间隔断墙及粉刷;

4、给排水部分;

5、室内照明部分(含装防爆灯)。

3、机器设备状况和权利状况:

本次委托评估的机器设备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所拥有的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办公用设备。

生产设备主要包括外购专用设备。如:大桶机等。部分设备状况良好,能满足工艺要求,有部分设备已损毁,不能使用。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根据委托评估要求,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某项资产在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评估基准日为20xx年12月31日。

选择评估基准日的依据如下:20xx年4月9日本所接受珠海xx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该公司固定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目的是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为使评估基准日与评估目的实现日尽量接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20xx年12月31日作为评估基准日。

(一)评估假设:

3、本次评估不考虑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资金的无风险报酬率保持目前的水平。

4、评估对象资产按委托方提供有关资料载明的用途在合法且继续使用的假设前提下进行估算,当假设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5、评估对象车间装修工程的房屋是租用房,车间装修工程是在可以续租,没有租期的限制的市场条件下的价值。

6、本评估结果建立在被评估企业提供所有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基础上,为委托方指定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和价值类型定义下的评估价值。

本评估结果仅在满足上述有关基本前提及假设条件的情况下成立。

(二)限制条件:

2、本所不对委托方运用本报告于本次评估目的以外经济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

(三)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

本评估报告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其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在20xx年12月31日至20xx年12月30日内有效。

本评估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次评估目的使用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

(一)行为依据:

委托方与本所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规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会[20xx]20号)。

2、《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通知》(中评协[1996]03号)。

3、《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评字[1999]91号)。

4、《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

5、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标准。

(三)产权依据:

1、主要设备报关单、购置合同和发票。

(四)取价依据:

1、天津工程造价信息;

2、《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4、本所评估人员在市场上调查了解的价格信息。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

成本法: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本所接受珠海xx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目的是为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资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根据委托评估要求,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委托方以外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为评估目的涉及的相关各方,评估基准日确定为20xx年12月31日。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20xx年4月9日经双方协商后,委托方与本所签订了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本所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指派项目经理和评估小组成员。由项目经理编制评估计划,对评估项目的具体实施程序、时间要求、人员分工做出安排,并将评估计划报经部门经理和所长审核批准。

(四)现场调查:

根据批准的评估计划,评估人员进驻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工作,主要包括对车间装修工程、设备进行现场勘察并拍照取证。

(五)收集评估资料:

根据评估工作的需要,评估人员收集与本次评估相关的各种资料与信息,包括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的车间装修工程、设备的市场价格信息等。

(六)评定估算:

根据评估对象的实际状况和特点,制定具体评估方法,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测算,对委托评估的车间装修工程和设备采用成本法。

项目经理召集评估小组成员讨论分析评估结论,并由项目经理撰写评估报告,经三级审核后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基准日时,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711.92万元,调整后账面值为人民币387.16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413.49万元,增幅为6.80%。(具体详见固定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一)在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出具期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市场基本情况未发生任何重大变化。但本所不能预计本评估报告出具后的政策与市场变化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是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责任,提供必要的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参与本次评估的评估师及评估人员在被评估资产中没有现实和预期的收益,同时与相关各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和偏见。

(四)对于评估中可能存在的影响评估结果的其他瑕疵事项,被评估企业在评估时未作特别说明,在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五)评估对象车间装修工程的房屋是租用房,车间装修工程是在可以续租,没有租期的限制的市场条件下的价值。

(六)评估结果是估价对象于估价时点20xx年12月31日的资产公开市场价值,未考虑该资产的他项权和涉及的债权债务对结果的影响。

(七)《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清查评估明细表》中的建筑面积是资产占有方提供的,我们并未进行查证及核实。

(八)油温机及备件、水温机及备件、输送系统为免税进口设备,评估基准日时尚处于海关监管期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该等设备及备件用于转让时应经海关许可。另外该等设备的评估结果未考虑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

(九)空气运输机《进口货物报关单》的收货单位为天津中富联体容器有限公司,我们取得该设备产权属于天津中富容器有限公司的说明函。

资产评估报告

基于过去十多年来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资产评估作为价格发现机制的补充,为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提供了支持,为市场主体提供了决策参考。

在国企改制、资产交易等经济行为中,很多场合是根据评估结论直接确定交易价格、投资价格,评估作价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法定定价机制。由于资产评估的作用被人们无意识地夸大,过高的期望值给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带来了一定的误解。同时,一些部门、企业和上市公司管理层有意甚至恶意利用资产评估作用及定位的模糊认识,操纵评估结论、推卸决策责任。又由于资产特性、交易机制、市场供求等固有的局限,在某些资产或企业股权、产权进行交易时,可能出现价格发现机制失灵的状况,也可能出现评估作价失实的情况,从而影响到整个评估行业的信用和社会公信力。

中国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向中国的评估行业提供了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课题。作为一个发展中的行业,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化,资产评估已由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扩展到为维护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各方经济主体的权益服务、为社会公众的权益服务。资产评估服务必须逐步走向社会化、市场化和职业化。目前,社会公众对其能否独立、科学、客观、公正执业日益关注,而其顺应改革、把握机遇、应对挑战、规范执业的准备仍显不足。

20xx年夏季,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主办了《金融不良资产评估相关问题研讨会》,与会评估行业协会领导及专业人士、各地评估公司的资深专家重点对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处置过程中处置价格与评估价值严重背离的情况共同进行了分析,并对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及适用问题进行了理论和实践的探讨。与会专家呼吁评估行业重视对金融不良资产的认识和评估方法的研究,尽快从方法上解决不良资产评估价值的市场实现问题。这一专题研讨会及其成果受到了行业协会的重视,《中国资产评估杂志》专栏登载了相关研讨文章,引起评估业界广泛关注。

可以肯定地讲,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和评估推进了我国评估业的发展。抵押贷款评估业务与不良债权资产评估业务的研究已经开始成为资产评估行业的新焦点、新课题。我国银行业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越来越多地对贷款项目采用抵押等担保方式。但在当前的金融不良债权的产生以及不良债权资产的处置中集中暴露出抵押资产评估标准存在较大问题。问题的产生既有来自贷款申请人和银行的问题,也有评估行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1、职业道德层面,迎合客户利益,高估抵押品价值甚至出具虚假、不实评估报告;

2、技术理论层面,没有对抵押品评估进行必要的研究和规范。

如何从价值类型的选择和方法的运用方面解决这个抵押权与处分权相对应的抵押品估价及其变现问题,已经引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重视。行业协会已在组织编写《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加强抵押品评估管理、规范抵押评估业务、维护金融资产安全的行业技术规范和执业诚信要求正在酝酿之中。

(一)盘活金融不良资产须注重成本效益。

资产评估专业性较强,尤其是不良资产的评估对专业人员来讲亦是新课题,需要有一个熟悉、探索和突破的过程。

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评估报告的使用者,目前也还缺乏对评估报告的审查经验以及对评估技术、理论的深入了解和研究,这种情况会影响对资产评估作用的认识并有碍于对评估报告的全面理解及正确使用。因此,资产管理公司的员工,必须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己认识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就目前我国评估行业执业水平而言,评估报告中存在某些“技术与质量缺陷”,应该说如同金融债权中出现了不良债权一样,是问题而非主流。随着行业标准、行业准入、行业自律以及检查、管理等措施到位,相信这些问题会在市场中不断得以规范。而对于资产管理公司来说,急需解决和始终呼吁的一个现实问题则是评估价值的市场实现问题。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从理论上、方法上创造条件,使评估行业能为不良债权资产做特体服务,从而避免和减少对不良债权资产这种特殊资产评估的盲目性。

从理论上讲,评估的目的是为处置定价提供参考依据,而实际上,资产管理公司所面临的是诚信缺失、法度不足的处置环境,这不仅为实现处置回收最大化增添了阻力,同时也限制了资产评估作用的发挥。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资产管理公司很难采取相对理想的投资银行运作手段,以实现纯粹市场定价和回收价值最大化。在这样的情况下,需要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和相对灵活的策略应对环境、把握商机,实现处置回收的工作目标。

相对于资产品种多样和处置商机多变的客观实际,“原则上先评估后处置”

的管理要求在执行过程中显得难以把握。监管部门通常比较容易关注“为什么不评估”?并不在乎“评估了有没有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资产管理公司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风险,不计成本不加区别地进行评估,反而忽视了成本效益原则。这实在是应该认真加以研究的。

(二)客观地看待历史与面对现实。

金融不良债权形成的原因较为复杂。国家赋予资产管理公司三项任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处置金融不良资产、帮助国有企业脱困。也就是说,不仅要处置变现,最大限度地挽回损失,还要配合国企改革,推进国有资产的整合,解决优化资源配置和盘活存量资产的问题。

目前的金融不良债权往往形成于多年之前。当时不少抵贷资产中是房子抵给一家银行,土地抵给另一家银行,或者只抵押房子不抵押土地。而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房地合一”政策是在此之后,所以,在资产处置时只能对有处分权的资产进行评估和处置。同理,债务人以多年前地方政府对于“商住用地”的规划获得的抵押贷款,而至今未能实现土地的开发利用,也只能根据现实状况进行估值和处置。

(三)公开市场操作公开市场操作,是资产管理公司遵循的重要原则。但由于政策与环境的不相适宜,又往往造成了诸多方面的看法不尽一致。

金融不良资产的政策性剥离与商业性消化方式,足以使资产管理公司承担着比实现价值回归更重要的社会政治责任,处理着比资产变现更困难的社会经济矛盾。

然而,市场本身是各种利益得以均衡的载体。处置不良资产公开市场操作,不仅有利于规避道德风险,还有利于促进市场培育。应该承认,市场的培育与发展是个渐进的过程,即便是不成熟的市场也有形成市场价格的机遇。

由于资产评估只估算资产或权益的价值,至于社会安定需要成本,以及利益均衡等问题,既属国计民生又有市场博弈,评估师无法考虑。因此,在目前的市场状况下,资产管理公司肩负几千亿元不良资产的处置压力,面对相对失衡的市场供求及有限的投资者,是必须以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一味讨论定价的合理性以显示公正,还是尊重市场,兼顾环境的客观性以实现落袋为安?这也许应该是多解的答案。

20xx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的理论贡献就在于把心理学研究和经济学研究结合在一起,通过对认知心理的研究,揭示并证明了人类的行为动机对于市场机制下差异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庆幸“行为经济学”的诞生,多少减轻了我们心中的郁闷。

20××年财政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版已有明显的政策导向,“以资产处置的实际需要和成本效益原则考虑是否需要评估”这一规定,为资产管理公司提供了新的制度环境和工作标准,以及事实求是地开展工作的条件。伴随商业性收购及市场化处置业务的开展,以资产评估作为交易定价依据将不是惟一和必须的途径。

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特定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后,编制并由其所在评估机构向委托方提交的反映其专业意见的书面文件。它是按照一定格式和内容来反映评估目的、假设、程序、标准、依据、方法、结果及适用条件等基本情况的报告书。广义的资产评估报告还是一种工作制度。它规定评估机构在完成评估工作之后必须按照一定程序的要求,用书面形式向委托方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评估过程和结果。狭义的资产评估报告即资产评估结果报告书,既是资产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完成对资产作价,就被评估资产在特定条件下价值所发表的专家意见,也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情况的总结,还是评估机构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

一、为进一步促进我国资产评估工作的发展,规范资产评估行为,完善资产评估工作程序,提高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水平,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按现行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的各类资产评估项目必须遵循本规定。

评估机构在具体项目的操作中,其工作范围和深度并不限于本规定的要求。

四、本规定所称资产评估报告是由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构成。

五、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活动时,应当遵循资产评估的一般原则和本规定的要求;具体项目不适用本规定的,可结合评估项目的实际情况增减相应的内容。

六、资产评估活动应充分体现评估机构的独立、客观、公正的宗旨,资产评估报告书的陈述不得带有任何诱导、恭维和推荐性的陈述,评估报告书正文不得出现评估机构的介绍性内容。

七、资产评估报告的数据一般均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资产评估报告应用中文撰写打印,如需出具外文评估报告,外文评估报告的内容和结果应与中文报告一致,并须在评估报告中注明以中文报告为准。

八、凡涉及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九、本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修订,并从颁布之日起实施。

国际上对资产评估报告有不同的分类,如美国专业评估执业统一准则将评估报告分为完整型评估报告、简明型评估报告、限制型评估报告、评估复核。而我国由于尚未健全资产评估准则体系,因此对资产评估报告种类还缺乏系统研究。

3)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基本情况;

4)评估目的;

5)价值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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