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卫生工作细则 卫生工作总结(优质5篇)

时间:2023-09-11 07:26:21 作者:曼珠 最新卫生工作细则 卫生工作总结(优质5篇)

总结是对某种工作实施结果的总鉴定和总结论,是对以往工作实践的一种理性认识。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总结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卫生工作细则 卫生工作总结篇一

一、领导重视,管理规范。我校在卫生工作上下了很大力度,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就学校卫生工作要点和一些突发的重要工作及时布置安排,各部门各负其责,使学校卫生工作有了强大的支持力,另外学校还投入相当的资金用于添置常用器械和药品。

二、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强化健康意识

1、健康教育课纳入课表正常运行,做到有计划、有进度、授课认真,测试规范,并组织开展两次教研活动。

2、有计划性、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本学期共开展健康教育讲座三次,黑板报宣传二次,画廊宣传牌二块,横幅宣传一次。

3、开展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做好师生常见病的防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用眼卫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和广播操;加强个人卫生教育,进行个人卫生习惯抽查,以养成讲卫生光荣,不卫生耻辱的新风尚。对学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做好青春期卫生知识宣教,开展卫生知识专题讲座。 班主任及任课老师辅导、督促学生勤剪指甲,勤洗手、正确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

三、健康监督,疾病防治

1、体检工作有条不紊,组织学生参加一年一度的学生体检工作,做到准备充分,秩序井然,顺利完成任务,体检结束后,认真做好近视眼、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等常见病及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做好资料的统计汇总。

2、防近工作持之以恒,本学期三月份 的防近周我们进行了专题

防近讲座和横幅宣传,给每位视力低下的学生发了一份“爱眼、护眼”家校联系卡,家校结合共同防治近视。医务室与大德育处联手定期检查学生眼保健操,读写姿势,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学卫生要求,在课教学中关心每个学生的生长发育,身心健康。

3、传染病防治细致扎实,秋冬季是许多呼吸道传染病的好发时期,流感和其它呼吸道传染病都有可能因为气温的急剧变化而出现反季节流行。为了抵御任何传染病的侵袭,我们严守把关,通过发放学生每天病缺登记表来密切关注学生身体状况,以便能随时起动传染应急预案。

四、加强卫生监督、搞好环境卫生,美化、净化育人环境。

1、环境卫生长抓不懈。本学期我们迎接了督导检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广播站、升旗仪式、班队活动课等阵地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按规定开设卫生健康教育课。

2.实行卫生岗位责任制,搞好校园环境卫生,营造健康优美的育人环境。

(1)划分卫生包干区,责任落实到班级,每天两扫。

(2)制定师生“人人参与保洁”卫生责任区,每周一大扫,保持校园环境洁美观,办公室、专用教室卫生责任落实到人和班级,要求做到整洁美观教室窗明几净。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卫生检查办法:德育处成立卫生检查评比小组,每天下午上课前检查,并在黑板上公布检查结果,每周一在全校会上公布卫生获奖班级。

考核、评比先进班级等依据之一。

卫生工作具有极强的动态性和反复性,不可能一朝一夕完成,更不可能一步到位或一劳永逸,我们将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学校面积大,师生少),立足长远,从长较管理和长期效应入手,教育师生发扬“弯弯腰”的精神,对卫生的保持工作加以管理和指导,进一步落实。使我校工作更加有特色。

卫生工作细则 卫生工作总结篇二

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就学校卫生工作要点和一些突发的重要工作及时布置安排,各部门各负其责,使学校卫生工作有了强大的支持力。

1、健康教育课纳入课表正常运行,做到有计划、有进度、授课认真,测试规范,并组织开展两次教研活动。

2、有计划性、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本学期共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六次,黑板报宣传四次,横幅宣传两次。

3、与德育工作相联合,组织开展有特色的专题活动。

1、体检工作有条不紊,组织学生参加一年一度的学生体检工作,做到准备充分,秩序井然,顺利完成任务,体检结束后,做好资料的统计汇总。

2、防近工作持之以恒,本学期的防近周我们进行了专题防近讲座和横幅宣传,给每位学生发了一份防近倡议书,家校结合共同防治近视。学校定期检查学生眼保健操,读写姿势,并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学卫生要求,在课堂教学中关心每个学生的生长发育,身心健康。

3、传染病防治细致扎实,呼吸道传染病严重危害人类身体健康。学校开展了大量而具体的工作,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各项工作的方案和制度,如疫情控制方案、请示报告和值班联络制度、晨检制度、疫情报告制度、等等。

1、环境卫生长抓不懈。本学期我们迎接了教育局和督学室检查,结合这些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讲卫生、讲文明的好习惯,组织学生每天检查评比各班室内外卫生,每周至少一次大扫除,清除校园死角,各处室、各班每天都能基本做到洁、净、美。

2、饮食卫生毫不懈怠。强调操作卫生制度,门卫制度等,各部门各负其责,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层层抓、处处查,杜绝一切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隐患。

3、个人卫生教育不断。学校利用每周四的卫生晨会课检查个人卫生,在每月份的“创卫、创模”活动中,尤其重视对学生个人卫生的检查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教育每位同学每天做到两个要“要勤剪指甲、要穿戴整洁”带齐两个一“一块手帕、一只盖杯”,强化健康意识,树立名校学生形象。

卫生工作细则 卫生工作总结篇三

为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爱国卫生活动,预防和控制疾病,改善城乡卫生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天津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爱国卫生活动,预防和控制疾病,改善本市城乡卫生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街道、乡镇、村庄、企业事业组织等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第三条 爱国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社会监督、科学治理、分类指导的原则。

第四条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证公共卫生基础设施的投入,鼓励和支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科学卫生知识普及以及爱国卫生科学研究,促进与境内外有关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高社会卫生整体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研究和解决爱国卫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内的爱国卫生工作;

(二)组织实施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制定爱国卫生工作的规划、规范和标准;

(四)组织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全民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

(六)组织与境内外有关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七)决定有关爱国卫生方面的重大事项。

市和区、县爱卫会办公室是本级爱卫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执法监督工作。

第六条 爱卫会实行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第七条 财政部门应当将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病媒生物防治、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第八条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科学卫生知识普及工作。

(三)建设卫生基础设施,综合治理卫生环境,改进卫生条件;

(六)组织病媒生物防治机构开展社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第十条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组织等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的爱国卫生组织,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爱国卫生工作。

第三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与病媒生物防治

第十一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制定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普及科学卫生知识,提高健康教育普及率,增强城乡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有益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的形成。

中、小学校应当开设健康教育课程,托幼园所应当进行卫生常识教育。

第十二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进行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开展吸烟行为干预,降低吸烟率。

第十三条 卫生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和标准,组织进行预防性消毒,开展消毒效果检测工作。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完善病媒生物防治组织网络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体系。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加强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技术指导,定期进行病媒生物密度监测,及时将监测结果向同级爱卫会办公室报告。

第十五条 卫生、劳动保障、财政等有关部门应当对公益性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给予扶植和支持,爱卫会办公室应当加强管理和工作指导。

乡镇、街道的病媒生物防治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做好社区公共环境病媒生物的日常防治工作,消除病媒生物危害,及时将本辖区内发生的病媒生物危害情况向区、县爱卫会办公室报告。

第十六条 爱卫会办公室应当根据病媒生物密度监测结果和病媒生物危害情况,适时组织全社会的病媒生物防治活动。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爱卫会办公室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科学的杀灭方法和合格的防治病媒生物药剂和器械,对病媒生物实施有效杀灭。

在爱卫会办公室组织的全社会病媒生物防治活动中,公共环境的病媒生物防治所需费用,由各级人民政府承担;非公共环境的病媒生物防治所需费用,由受益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十七条 单位和居民、村民应当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进行病媒生物的防治,改善卫生环境,消除病媒生物孳生和栖息的环境。无能力自行进行病媒生物防治的,可以委托病媒生物防治专业经营服务机构进行防治。

第十八条 医院、宾馆、饭店、单位食堂、集体宿舍、商场、娱乐场所、机场、港口、车站、公园等人员集中的场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农贸市场、粮库、养殖场、废品收购站、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公厕等容易孳生或者栖息病媒生物的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设置病媒生物防治设施,进行经常性病媒生物杀灭工作。

第十九条 质量监督、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和卫生部门在办理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或者公共场所的行政许可时,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和方式审查其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对没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或者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设施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

第二十条 病媒生物防治应当采用科学方法,使用安全、环保、高效低毒低残留的防治病媒生物药剂,减少对人体健康和自然环境的影响。

(一)有固定的场所和库房;

(二)有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病媒生物防治器械;

(四)有健全的服务和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从事病媒生物防治作业的专业人员,应当参加市爱卫会办公室认可的病媒生物防治培训机构的培训,经市爱卫会办公室审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病媒生物防治专业经营服务机构不得聘用不合格的人员,从事病媒生物杀灭作业。

第二十三条 市爱卫会办公室应当加强对防治病媒生物药剂和器械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专家对防治病媒生物药剂的实际应用效果进行评估,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病媒生物的抗药性进行检测。

市爱卫会办公室应当依据评估结果和检测报告,规范用药行为。

第二十四条 销售防治病媒生物药剂和器械,应当符合产品质量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具有国家批准的药剂批号和质量合格证明,附具安全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第四章 社会义务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和推动卫生城市、卫生区、卫生镇、卫生村和卫生单位的创建活动,为创建活动提供保障。

第二十六条 本市提倡全民参加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各单位应当定期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爱国卫生义务劳动。

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每年四月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中,统一组织全市性的爱国卫生活动,开展爱国卫生知识宣传和对落实爱国卫生有关规定的检查。

第二十七条 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教育和科学卫生知识宣传,加强对病媒生物孳生和栖息环境的检查,配备卫生保洁设施并保证完好和正常使用,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

第二十八条 市民应当积极参加本单位或者社区组织的爱国卫生活动,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爱护公共卫生设施,养成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

第二十九条 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卫生操作制度、定期检查制度和卫生责任制,保证经营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通风、照明等卫生环境和提供的用具、卫生设施,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标准。从业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条 风景名胜区和旅游景点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完善景区和景点内的公共卫生设施,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做好废弃物和污水的无害化处理,保持景区和景点的环境卫生。

第三十一条 各类市场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废弃物收集和给排水等设施,配备保洁人员,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垃圾、粪便、污水的收集处理设施,施工人员使用的宿舍、食堂、厕所应当符合卫生要求,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

第三十三条 区、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和扶持农村的改水、改厕工作,改善农村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条件,加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加快农村卫生厕所的建设,建立农村生活废弃物定时定点清运和处理系统,推广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村民委员会应当建设和改造本村的公共卫生设施;村民在新建住宅时,应当同时建设卫生户厕。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四条 本市的爱国卫生工作实行部门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制度。

第三十五条 各级爱卫会办公室应当加强爱国卫生监督检查,督促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落实爱国卫生措施,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检查评审活动,定期考核爱国卫生达标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市和区、县爱卫会办公室应当及时了解相关行政部门执行爱国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向爱卫会报告。

第三十六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爱国卫生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整改。

(一)宣传有关爱国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三)协助爱卫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爱国卫生监督检查。

爱国卫生协管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佩带标志。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爱国卫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对达到爱国卫生标准的区县、乡镇、街道、村庄、居民区和单位,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授予集体荣誉称号;对在爱国卫生单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或者区、县爱卫会授予单项荣誉称号。

第三十九条 被授予爱国卫生集体荣誉称号或者单项荣誉称号的单位或者个人,在爱国卫生检查评审中弄虚作假或者经复查不符合爱国卫生标准的,由授予单位撤销其荣誉称号。

(六)违反第二十四条规定,销售质量不合格的防治病媒生物药剂或者器械的,没收违法物品,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有关爱国卫生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相应处罚规定的,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据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处罚。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 爱卫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爱国卫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爱国卫生工作,是指强化全社会卫生意识,普及卫生知识,养成文明卫生习惯,增强全民卫生素质,改善卫生环境,预防和控制疾病,消除危害人类健康因素,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社会性、群众性卫生活动。

本条例所称病媒生物,是指能够携带病原体、传播人类疾病、危害人体健康的老鼠、苍蝇、蚊子、蟑螂、蚤类等生物。

第四十五条 本条例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

卫生工作细则 卫生工作总结篇四

要求:食品卫生要达到安全饮食的要求,食物中不准出现不干净、腐烂、老化等现象。

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和食品安全保护法》,要与采购点签订安全责任合同,要认真检查食品采购点是否齐全相关手续;要对食品认真检查使用期、使用方法及储存方法;食品加工及使用前要认真清洗食品,检查食品是否变质(局部和整体)。

要求:必须有符合食堂工作的健康要求,注意个人的卫生情况,要及时检查进入食堂人员的卫生情况,要制止闲杂人员的进入。实施方案:食堂操作人员应聘时必须进行体检,并每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符合食堂工作人员的要求者方能进入食堂工作;食堂中工作期间必须穿上工作服,并戴上口罩,一经从外进入操作间必须洗手;操作员发现自己感冒等病毒应起的.不适,立即停止操作间的工作,直到完全康复后进入操作间工作;平时对操作间的器具要认真清洗,并进行定期消毒。

要求:在食堂内及使用的器具要保证清洁无毒,保证储存食物的

不变质。

实施方案:对食品储存点进行灭鼠灭虫工作,并及时检查食品的保存质量;对食堂内严禁闲杂人等进入,认真执行“三离一通”和“双人双锁”。

学校健康领导小组要经常邀请卫生局、防疫站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教育、疫苗接种、健康知识讲座。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发现学生突发性疾病,及时联系校医和学校驾驶员,如情况危急及时送到医院,并通知其家长。发现传染病的疑似症状,要进行隔离、消毒。总之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早报告”。

通过广大家长、学生、老师的反应我校周边环境中,部分小卖部有出售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向学生出售散烟现象,部分餐饮点,食品质量低下,影响广大学生学习和生活。

学校周边环境超出学校管理范围、学校管理难度大,学校虽然对学生时常进行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但效果不明显,希望地区教育体育局能够协同有关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制定长效机制。

卫生工作细则 卫生工作总结篇五

1、大力推进“光明?微笑”惠民工程。把这项工程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为民办实事的大事来抓,认真做好筛查人员培训、督导评估、技术指导、信息报告、确定定点医院和专家、手术以及术后随访等工作。全年共为325例白内障患者和17例唇腭裂患者进行了免费治疗,超额完成了省市下达的任务,实现了“适宜手术患者一个不漏,免费补助一分不少,手术一例成功一例”的目标。让广大群众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健康实惠,受到群众得一致好评。

2、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力度。全县参合农民达88062人,参合率达90.29%,比上年提高2.47个百分点。截止11月全县新农合基金累计支出706.00万元,已有17203人次获得补偿。在住院补偿中获3000元以上大额补偿206人,5000元以上大额补偿农民92人,1万元以上大额补偿农民17人,2万元以上补偿1人。1-11月全县大病统筹基金当年基金总使用率87.87%,基金月使用率为95.85%,数据表明,我县新农合运行良好,成效斐然,参合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和受益水平不断提高,有效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3、切实抓好适龄儿童一类疫苗免费接种。健全专业队伍,加强县、乡(镇)预防接种门诊建设,认真进行下乡督查,五苗常规接种率达95%,建卡、建证率都达100%,扩大儿童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在全县9个乡镇顺利实施,对136788人次进行了免费筛查。顺利完成了8月龄至14岁儿童共27036人次的麻疹疫苗免费接种和8岁至15岁学生16454人次的乙肝疫苗免费接种,接种率分别达98%和99%。

4、全面改善群众就医环境。积极向上争资金、项目,努力改善医疗卫生单位的硬件设施,创建良好的就医环境。今年共争取上级资金500多万元,完成了港口、排埠、三都、温泉卫生院住院部改扩建国债项目;实施了新建保健院住院部工程,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启动了县人民医院住院大楼建设工程,前期投入100万元,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较好的完成了20所村卫生所省级达标任务。同时为县乡医疗机构购置救护车、x光机、b超等基本医疗设备,为村卫生所配备电脑、打印机、诊疗床等设备。

1、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面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高压态势,我局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防治小组,坚持抓早、抓主动,认真落实“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工作方针,及时制定防控预案,对全县医疗机构防疫工作进行专业防控知识培训、应急演练,投入大量财力购置防护和消毒器械,做好应急物资贮备,在有效的防治措施下,全县范围内未出现甲型h1n1流感病疫情扩散,无重症和死亡病例。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力度,8月我县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创建复审工作。全面实施改水改厕工程,全县累计改水受益人口达90359人,农村改水受益率达到89.78%;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6.1%。另外,我局采取以暗检为主,明检为辅的方法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检查、评比,实行奖惩制度,医疗卫生环境面貌焕然一新。

4、启动妇幼卫生项目。全面推进孕产妇系统管理,加强“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建设,完善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开展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降消”项目工作。已连续2年在乡镇开展宫颈癌早诊、早治项目筛查工作,共筛查4100人次,检出宫颈癌10例,及时得到救治,受到群众好评。我县先后在全国宫颈癌防治工作会和全省妇幼项目启动会上作经验介绍。

1、切实规范诊疗行为。通过在全县卫生系统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促进医疗机构依法行医,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努力降低误诊、误治的发生率,确保群众医疗安全。今年我县公立医疗机构完成门诊急诊34.5万人次,收治住院病人1.01万人次。

2、提升医务人员素质。公开招录了12名本专科医学院校毕业生充实县、乡医疗卫生单位力量,选派了25名医务人员到省、市医院进修,严格按省市要求完成了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短期培训等任务,对全县183名在册乡村医生进行了以农村常见病的诊断治疗和合理用药等医疗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在全体医务人员中进行了临床技能大比武活动和“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评选活动,从而有效提升了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促进了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3、严格卫生执法监督。不断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开展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检查,以迎接“中国红歌会”大型演唱会走进铜鼓为契机,先后在全县范围内对1078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112家公共场所进行了拉网式监督检查,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单位及场所,勒令其及时做好整改工作,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违法行为,确保了我县未发生食品卫生中毒事件。

4、推动卫生科学发展。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卫生局党委认真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活动,从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加强卫生队伍管理,推进了全县卫生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建立完善了医患处置机制,成功调处医患纠纷13起。针对4所林场卫生所人心不稳的问题,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并完成了“林场卫生所就近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改革任务。十分重视信访工作,切实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解决在基层,未发生越级上访案件。

1、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2、坚持预防为主,切实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重大疾病防控。

3、加大向上争资力度,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县医院住院部建设,力争明年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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