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全国好人好事模范 全国共青团员主要事迹材料(实用5篇)

时间:2023-10-09 04:21:45 作者:梦幻泡 最新全国好人好事模范 全国共青团员主要事迹材料(实用5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或者范文吧,通过文章可以把我们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块。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全国好人好事模范篇一

__同学是__中学高二级学生,现任校学生会宣传部部长,班宣传委员,是__中学第七期青年党校毕业党员。曾任校文学社美工编辑部部长,团支书,楼长,团宣传委员,班纪律委员。

在学习生活中,能尊敬师长,遵守学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对同学团结友爱,乐于助人,热爱劳动,有较强的交际能力,集体荣誉感强,且积极进取。我有较强的时间观念,能够合理分配学习与工作的时间,注重提升自己的知识文化修养,专心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好问,取得优秀的成绩,得到老师同学们的认可。

作为一名团员,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举止,在同学之中树立良好的榜样。担任团支部书记时,__镇定自若,满怀信心,组织班内团员积极参与团内活动,如到附近村委会慰问残疾家庭,鼓动团员慷慨解囊参加献爱心活动,义务劳动等等。班内团员反应积极,得到了良好的效果。管理班内事务,做到公正平等,处处力求落实到位。我关心留意身边的事物,善于观察,深入探讨,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向有关干部和老师反馈意见,致力为学校和同学服务。

担任团宣传委员时,工作认真负责,秉承着追求更好的原则,为团内宣传工作尽心尽力。在多年的工作经验基础上,还在宣传设计方面适当注入创新元素,设计效果有一定的。吸引性,进步性,达到满意的宣传效果。

一直把兴趣寓于宣传工作,把工作寓于学习,最大的收获莫过于工作过程中与同学相处无间的快乐,从中也感受到集体智慧的力量之大。脚踏实地地做好每一件事情,并认真获得成效,是工作动力所在。

兴趣广泛,积极参与校内各项活动,如历届艺术节的插花、水果拼盘比赛,diy科技手工制作赛,摄影,绘画书法比赛,pop海报设计大赛,以及文学社交流互动、征文比赛。

有着一定的艺术触觉,小学至今曾多次参加各种绘画书法比赛,并获得优异成绩。我还酷爱运动,初中时曾代表学校参加区的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在音乐方面,初中时是校铜管乐队成员之一;曾担任校运会广播员。

全国好人好事模范篇二

我是天津城建大学建筑学院的一名共青团员,于20__年入团,自入团以来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类活动,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时时刻刻记住我应该做什么,如何做好的思想理念。

进入大学后,我深刻认识到:共青团作为共产党的后备主力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共青团中的一名,我首先感觉无比的自豪,更主要的是要严格要求自己,并且学习上争高分,政治上要先进,活动中要积极。作为一个学生,我时刻铭记自己是一个光荣的共青团员,处处严格地要求自己。

在思想觉悟方面。作为当代大学生,我深入学习和落实,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弘扬道德风尚,严于律己,扬善抑恶、求实创造、与时俱进,将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认真学习《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员的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也是一个团员应尽的责任。

在工作方面。我于大二下学期,开始了大学生自主创业,在学校里做起了为学生服务的校园快递。做好一件事开始并不容易,但我对自己的表现很满意,并从中学习到了不少知识,积累了很多经验。功夫不负有心人,克服了种种的困难后,现在店里营业情况一切良好,顺利的进行着。此外,我积极参加个协会的组织活动。各种活动中,我在更好的锻炼自己能力的同时,也服务了广大的同学朋友。在班集体中,我乐于帮助其他同学解决生活上学习上的困难,取长补短,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在生活、实践方面。大学中同学之间的友谊是很珍贵的,我和同学们交往的原则是真诚,以一百分的热情对待每一位同学。大家互帮互助,团结一致。我认真参加假期的社会实践,在大二上学期寒假在一家广告公司实习,这样不仅锻炼了我的能力,也收获了自己的一份血汗钱。在不同的实践工作中,我在各方面都得到了锻炼,培养了实践动手能力及社交能力,使我从幻想到实干、从生涩到娴熟、从慌乱到从容。

在近三年的大学生活,我一直靠着一颗执着的心,不断努力进取,力求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实践等方面都取得一点成果。为了在不远的将来能得到党的。认可,成为一名真正的。中国共产党员,也为了在大学毕业之后能和所有的有志之士一起工作、学习,我将继续积极参加团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团结同学,互帮互助,努力学习课堂知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实事求是,戒骄戒躁,努力克服自己的缺点,始终保持团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脚踏实地、积极进取、不断创新、默默的奉献。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成绩属于过去,未来要走的路还很长很长,是树木就要搏击风雨,是雄鹰就要展翅飞翔,带着那么多的关怀和期望,我会以更加向上的姿态迎接生命中一次又一次的磨练和考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去。我相信:敢于拼搏刻苦耐劳将伴随我迎接未来新挑战,属于我的明天终会是阳光灿烂!

全国好人好事模范篇三

全国“三八”红旗手和红旗集体的评选表彰开始于1960年。40多年来,全国已经有多名优秀女性和多个先进集体获此殊荣。她们以中国女性特有的勤劳与智慧在不同时期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与男子共同创造着中华民族灿烂的文明,赢得了全社会的赞誉和尊敬。

实践证明,中国妇女不愧是推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支伟大力量,不愧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半边天”。

由全国妇联组织的全国“三八”红旗手(集体)评比表彰活动,迄今已有几十年历史,其表彰对象均是各个时期为国家建设作出杰出贡献的先进妇女典型,是全国专项表彰妇女先进人物的最高荣誉。

全国好人好事模范篇四

孙雁,中共党员,法律援助律师,现任唐海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热线服务工作。多年来,她热情诚挚的服务、较强的业务技能和出色的工作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为维护法律适用的公平公正、维护广大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尤其是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及纠正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不法行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她本人曾先后多次被市县有关部门评为十佳政法干警、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二0一一年被司法部评为“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一、加强学习、钻研业务,思想政治素质和服务能力过硬

法律援助工作是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从事这项工作,就必须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及扎实的业务技能。工作中她时刻以_为标准,坚持不懈地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及_学习实践活动,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理念,自觉体现在日常琐碎的工作中。特别是在“争做新女性、争树新形象、争创新家园”和“创建科学发展示范家庭、营造幸福港湾”等活动中,积极参与,率先垂范,向广大妇女宣传法律,讲授维权知识,免费解答法律咨询。为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每天学习,更新知识结构,并经常到律师事务所探讨律师业务,观摩办案过程,不断提高自身的办案质量和服务技能。尤其是认真钻研侵害妇女权益比较多的家庭暴力、婚外情、赡养、扶养、继承、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工作中她认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始终坚持清正廉洁、诚实守信、依法办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二、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争创一流工作业绩

唐海县的法律援助工作起步较晚。几年来,中心仅有孙雁一人,她撑起了全县的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先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一整套高标准规范化的档案管理体制。建立了法律援助执业律师库,完善了法律援助案件调解机制。建立县法律援助中心――场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队法律援助联络员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先后与县残联、工、青、妇等联合成立了维护残疾人、职工、未成年人、妇女权益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推出了24小时开通法律服务热线、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对无行动能力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实行上门服务等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在管理工作中她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个工作环节,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重大疑难案件坚持开庭旁听,对办案过程实行跟踪,确保办案质量。目前,中心各项工作在全市处于领先位次。在全国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中,唐海县法律援助中心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为“先进机构。”

三、热情服务、伸张正义,积极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孙雁同志以诚挚的爱心和高度的责任心接待群众法律咨询,承办每一件法律援助案件。她办理的刘某(女)交通肇事损害赔偿和江苏民工讨薪等法律援助案件在社会反响较大,省市县电视台及有关报刊、杂志等媒体多次进行报道。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成为了姐妹们的贴心人,工作耐心细致、态度热情。一位八农场的妇女,曾打电话咨询说她的儿子不孝顺,不但不养活自己,还经常对她打骂,现在真想杀了他一了百了。认真听完老人的诉说后,孙雁耐心地向她宣传法律,最后帮助老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了问题。唐海镇70多岁的王老太太到法援中心后反复诉说丈夫打她,要求离婚,问明情况后,孙雁不厌其烦地进行劝解,老太太最后欢欣回家,并连声道谢。唐海镇妇女刘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被严重撞伤,造成二级伤残,瘫痪在床,因经济困难,中心决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刘的诉讼代理人,孙雁不辞辛苦,多方取证,于情、于理、于法发表了代理意见,最后法院采纳了她的意见,判决肇事方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0.8万元。吉林省九台市龙家堡镇的女孩赵某刚满18周岁,__年初来唐海县打工,12月21日被同事用摩托车载着外出,途中与另一骑摩托车的张某相撞。女孩伤情较为严重,被诊断为:“右侧颅底骨折、周围性面瘫、右耳传导性聋等症状”。女孩举目无亲,在整个治疗过程中同事为其垫付了所有医疗费,肇事方张某拒付任何医疗费。孙雁先后五次找到张某的父亲和姐姐协商赔偿事宜。最初张某的家人态度非常生硬,扬言“反正我们家没钱,你爱去哪里告就去哪里告”,打过去的电话一次次被挂断。但孙雁并没有放弃,亲自登门拜访,从人情到法理,不厌其烦地进行劝说。随着调解工作的深入,张某的家人也被律师的热心和执着感动,最终同意赔偿,女孩获得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款2.3万元。从事法律援助工作以来,孙雁为广大姐妹解答法律咨询1240多人次,代理法律援助案件16件,索回赔欠款60多万元,为姐妹们争得了应有的权利。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在维护广大妇女儿童权益的征途中,她无私奉献,从没考虑过个人得失,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自己的点滴奉献塑造着公平正义的法援人形象,为全县广大妇女干部树立了楷模。

全国好人好事模范篇五

在专业课学习方面,李诗瑶同学努力拼搏、不敢懈怠,专业成绩排名稳步提升,最终取得年级第六名的成绩。她曾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二等奖和三等奖,并于大三上学期作为校级交换生前往台湾师范大学学习,在此期间表现优异,各科成绩评定为a级或以上。在专业学习之余,她勇于尝试、多面发展,与小组成员的调研成果获中山大学第三届青年研究大赛优秀奖,个人创作的微型小说获珠海市平安高校微信作品创作大赛三等奖。

在工作方面,她牢记使命、认真负责,曾担任系学生会学术部干事、中山大学校报记者、校团委青年传媒中心评论小组组长,多次参与策划人物采访专题、出任采访任务并撰写采访稿。大三暑期,她于广州海关新闻办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

学习和工作之余,诗瑶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的'志愿服务活动,曾赴越南参加为期一周的义工项目。李诗瑶同学曾谈到:“身兼共青团团员和新时代青年的双重身份,我将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担时代重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绽放出最绚丽的青春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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