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优秀14篇)

时间:2023-12-11 08:26:42 作者:温柔雨

通过月工作总结,我们可以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精选月工作总结范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万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市局年初的工作要点开展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截至20xx年6月7日,万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00件,接待来访群众20xx余人次,解答各类咨询1000起。

目前,全县已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配备满意度评价器。自20xx年以来,我县扎实推进省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为全面提升我县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20xx年3月20日,我局制定了《万载县司法局关于实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xx-20xx年)》的通知,按照“统一规划、标准规范、功能完善、运作高效”的要求,用3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全县各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任务,做到硬件设施齐全、人员合理配置、经费保障坚实、服务供给优质、管理制度健全,切实方便群众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具体时间进度:20xx年对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鹅峰、株潭、马步三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20xx年对双桥、白水、三兴、高村、茭湖五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20xx年对高城、白良、康乐、潭埠、黄茅、罗城、仙源、岭东、赤兴九个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

20xx年,按照工作进度,对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鹅峰、株潭、马步三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了申报、推荐,经过省厅验收,均符合标准,顺利通过验收。鹅峰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基础设施完善,制度健全,还有“缘桌调解特色”,被省厅评为“全省示范工作站”。20xx年拟对双桥、白水、三兴、高村、茭湖五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进行规范化建设,20xx年4月1日,在局会议室召开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推进会,目前五个工作站正在按照标准建设中,拟定于6月份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开展“法援惠民生”七大品牌活动,加大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力度,20xx年3月8日,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县妇联在万载县高城卫生院开展了“妇女维权周普法宣传”活动。20xx年5月31日上午,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来到康乐中心小学开展了“法律援助法进校园关爱未成年人”活动。以实际行动为残疾人办实事、解难事,优质高效为残疾人办理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得到了省厅的肯定。依法有序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深入推行审判阶段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律援助通知辩护全覆盖;全面落实值班律师制度,规范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程序,截至目前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200件。

按照宜春市《“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加大乡村公共法律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夯实乡村振兴法治基础。对于脱贫户实行免予经济审查制度,对于来申请法律援助的,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第一时间指派承办人。让当事人第一时间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帮助,防止因为纠纷导致返贫情形。如:20xx年8月28日上午,鹅峰乡脱贫户王禾秀在320国道989公里处被闻某某驾驶的摩托车碰撞,造成其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闻某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在事故发生后,王禾秀被送往医院治疗,总共花费医药费17273.07元,经鉴定中心鉴定为十级伤残。此次事故的发生让原本生活困难的王禾秀家庭再一次陷入了困境。20xx年12月8日,王禾秀来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当即指派律师承办此案。经过立案、开庭审理,20xx年1月11日,万载县人民法院判决对方赔偿王禾秀各项损失112376.07元。

推行法律援助异地申请“全省通办”和法律援助“帮办”服务;优化鉴定办理程序,为涉及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服务,推行节假日延时错时服务,鼓励司法鉴定机构为经济困难的群众主动减免司法鉴定费用;20xx年4月,万载县法律援助中心与新余渝水区法律援助中心异地协作,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

20xx年以来,司法所在xx县司法局领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围绕发展社会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两大目标,立足职能,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县局、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1、完善人员配置,搞好组织队伍,建全矛盾纠纷排查网络机制。司法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对全镇8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共配齐镇信息采集员9人,村(社区)信息采集员170人,形成网状结构,实时掌握群众的第一动态,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能够及时了解,并有效化解,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2、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20xx年上半年,以镇为单位举办了一次调解员培训班,并组织了全镇调解员集中参加县里举办的培训班。通过这些培训,不仅使他们意识到作为调解员应服务于群众、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使命,也使得其自身的能力得到优化,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3、完善工作机制,搞好建档立制。镇、村(社区)实行纠纷受理登记制度,事件不论大小,均登记在册,落实到位。一年来,我们共排查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64起,其中书面协议10起,调处率达100%,成功率99%以上,并做到发现一起调处一起,有效避免了重大矛盾事件的发生。同时,建立了村级调解工作责任机制,将调解工作纳入到年终考核任务中,确保村级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4、建立示范调解委员会。根据上级部门指示,司法所将大马村作为调解委员会示范村,建立起示范调解委员会,设置专门场所作为调解室,基础设施配备齐全,为以后工作提供基础和借鉴。

1、加强了镇村帮教组织网络建设。镇调整了帮教安置工作领导组,并成立了帮教工作站,各村(社区)相应充实了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二对一”方式,对每名刑释解矫人员成立了一个帮教小组,切实提高了帮教率,避免了脱管、漏管。20xx年全年新增社区矫正人员19人,期满解矫8人,社区矫正在册人员25人;新增帮教人员12人,解除帮教5人,目前在册人员48人,帮教率达100%。

2、规范工作流程。对于社区矫正,我们认真执行相关规定,坚持将工作落实到每一处。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对于新入矫成员,我们首先进行调查和走访,掌握其基本情况,随后由专人负责建立起工作卷宗,形成个人档案。对于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2到3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对其进行全程监督、教育、管理;矫正对象每个月按时来司法所刷证报到,并且到指定公益劳动地点进行每月8小时以上的公益劳动;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时时掌握动态;每季度进行一次集中教育,了解每名矫正对象最新动态,并向他们叙述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其法律知识,更好地遵守法律法规。通过这些方式使得我所25名在矫人员无一人出现脱管、漏管。

3、做好档案管理。对于在管人员,我们都建立起了个人档案,并对其按年龄、性别、犯罪类型、是否剥夺政治等类别进行了分类梳理,此举不仅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还为以后的工作提供了便利。

4、优化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对于矫正人员,我所采取多种方式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和关心帮扶。在管理过程中主要采取电话交谈、家庭走访、个别谈话等一系列方式,建立起平等的对话空间,使在矫人员感受到温暖和关系,增强其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对于帮教对象,通过走访以及跟踪调查了解他们的动态,及时掌握最新情况,做好帮教对象与社会的接轨工作,使他们更快地适应生活,不再犯罪。

1、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作为“六五”普法的最后一年,做好法制宣传活动尤为重要。首先,今年4月份,我所联合镇党委政府、综治办组织开展了对全镇“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着力加强了农村普法宣传员队伍建设,为“法律六进”工作提供了人员力量;我所组织人员对全镇8个村(社区)分别进行了进村入户走访工作,散发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3000余份,农民常用法律知识读本1200余本,并指导有关村(社区)建立完善了法制宣传栏,有力推进了“法律进乡村”工作;同时,我们还组织人员进学校宣传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推进了“法律进学校”工作;在重阳节之际,我们前往大马敬老院进行慰问,不仅送去了300元的慰问金,还向他们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为老人们排忧解惑;除此之外,我所还组织人员开展了走访企业活动,深入工业园区的车间班组,与企业职工、经营管理人员面对面开展普法宣传,散发相关普法资料,“法律进企业”活动取得较好成效。

2、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3月份,我所与综治办联合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展板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期间散发书籍手册3000余份,并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普及了群众的法律知识。

3、开展“12.4法制宣传活动”。值全国法制宣传日之际,我所联合镇综治办、县法援中心在铜溪社区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新年挂历图1000余份进行宣传,并现场为群众解答相关法律咨询50余次,通过此次活动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

自20xx年以来,我所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仅加大了对新修订的《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力度,还认真接待每一位来所咨询的群众,耐心地解答疑惑,尽其所能地提供帮助,全年累计共接待群众60余人次。

对于接手的法律援助案件,做到一案一卷,归纳成册,了解整个事件的前因后果,从而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并做到适时回访。今年我所共办理援助案件5起,其中诉讼案件4起,非诉讼案件1起,均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

我所工作人员在完成自己本职工作外,还认真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其他工作。今年,在春季秸秆禁烧和秋季秸秆禁烧期间,我所成员积极响应号召,放弃节假日和周末休息时间,坚持在第一线上,永不懈怠,为我镇秸秆禁烧工作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积极参加防汛抗旱工作,克服下雨天热等恶劣自然条件,住守23个昼夜,顺利完成了任务。同时积极参加计划生育、信访维稳、森林防火等中心工作。对于镇党委政府安排的每项工作,我所每位成员都认真对待,努力做好。

在取得一系列成果的同时,我们也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具体如下:

1、缺乏创新性思维。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我们能够按时按量地完成,在具体的工作中,创新性思维有所缺乏,没有突破现有的工作模式。

2、学习积极性有待提高。我所4人认真对待工作,但在日常生活中学习不足,没有很好地加强自我理论知识素养的培养,理应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者共同得到提高。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更加努力地完成各项工作,来年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认真研究本辖区矛盾纠纷发生的特点,重点排查辖区内有影响的矛盾纠纷案件,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2、强化调解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争取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培训工作,对调解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使他们成为合格的人民调解员。

3、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消灭普法死角,组织开展各类活动,继续推进“法律六进”工作。

4、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力求做细,更加趋向于合理化发展,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勤劳致富,安定社会。

5、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二0xx年xx县法律援助中心在省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在xx县司法局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促进保障社会贫弱群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做好机构建设工作,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健全。

在县局党委有力地领导下,上半年依托各乡镇司法所,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共17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法律援助工作部站长及成员并建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档案。在我县已基本形成了覆盖人县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2、队伍建设。

在20xx年夏天县局对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律师、局机关干部为期一天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中心人员除了参加每星期一上午司法局组织政治学习,我们还结合每一次咨询案例、及每一次代理案件,讨论学习办案业务。局领导支持本人参加上半年律师业务培训及农民工维权培训班的学习,局领导安排一名临时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增加法律援助中心人员力量。

在局领导关心下,分配给法律援助中心一辆摩托车,为法律援助中心管理、服务于案件援助人员提供了物质保障。在局领导的争取下我县于去年年底获得8万元案件专项经费,援助人员及时版权所有得到办案补贴,有了物质保障。

在司法部、民政部等九部局《关于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的意见》下发后,省厅与其它有关单位制定各项工作衔接制度,我县法律援助中心,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xx县法律援助中心便民十条、绿色通道制度、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均已上墙公示,同时申请援助应备材料、受援人享有的权利、法律援助人员义务均上墙公示。这样保障了受援人对法律援助案件监督的权利。xx县法律援助中心已基本健全咨询接待、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案件检查等业务制度。从九月中旬开始。我们中心试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及补贴数额、评估方法等经经验总结出来后报局领导审查决定。

搞好各项援助制度的落实,能够保障援助案件质量。法律援助工作最终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和数量最终看社会效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做出一定的贡献。

(一)继续加强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规范乡镇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现有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其队伍制度建设。

(二)继续完善县中心工作规章。

(三)增加办案数量的同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五)保证法律援助办案专款,合法、高效使用。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20xx年度,市委、市政府将法律援助工作列入22件实事之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援助案件需达到1200件以上,对此,市、县(区)司法局和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

20xx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纵横相交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到20xx年10月,在纵向上,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龙头,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骨干,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部为支点、村屯(社区)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辅助的四级工作体系已经形成。目前,我市包括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内共计11个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81个,法律援助联络员756名;在横向上,与市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26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9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屯(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市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1、在纵向上规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建设,基础建设和人员建设、提升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确保法律援助深入基层,扶助百姓。

2、在横向上加大社会法律援助资源的整合力度,提升各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能力,保证法律援助对弱势群体的覆盖范围。

3、在整体上强化法律援助网络的管理机制,形成综合优势。强化各法律援助机构及人员的管理,以目标管理、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措施,提高各机构的协作协调能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法律援助机构的协作机制,并将其延伸至各法律援助工作站。

20xx年我市即成立了由23个机构和部门参与的“牡丹江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较好地履行了职责,公安、检察、法院、民政、劳动、建设及工、青、妇、老、残等部门或社团积极参与、支持法律援助工作,保证和促进了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健康发展。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与市妇联、残联、总工会、老龄委及劳动局、建设局建立了经常性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援助对象确认、协作程序、信息互通及考核办法等方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办法,法律援助的综合运作局面得到基本体现。

目前,我市两级法律援助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投入,残联、妇联有少量的经费补贴,社会资助因法律援助基金管理体制问题在我市(包括我省)尚未进行。就政府法律援助经费投入而言,市法律援助中心每年的拨款数额处于全省平均值之下,每年八万元的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市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我市援助律师办案补助费因资金问题尚未执行省财政厅和省司法厅的补助标准,在全省处最低标准状态,从一定意义上挫伤了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积极性。同时,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市法律援助中心基础建设薄弱,硬件设施落后,影响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件的发展步伐。从我市所属县(市)、区的经费投入而言,各地经费投入不足且极不均衡,城区和个别县(市)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极少,甚至无经费,严重制约了法律援助业务的开展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下一步的工作构想和工作重点:

二是专项法律援助经费的适时给付,确保重点工作的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再次将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到二十二件“利民工程”之中,1200件法律援助案件数量需要一定的资金保障、仅市法律援助中心就需要二十六万元的办案经费,而20xx年市财政的预算仅为八万元,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三是强化宣传力度,广开法律援助资金的渠道。对此,一方面我们将与残联、妇联等行业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其机构中的专项资金,补充专项援助所需资金;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争得企业界的支持和赞助,同时积极对上争取资金。

四是挖掘资源潜能,优化人员结构。20xx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市法律援助中心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牡丹江大学和博大律师学院协作,依托其人才优势在教师和学生中招募了1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并直接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收效显著。各县(市)、区也依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挖掘本地的法律人才资源,吸纳公、检、法离退休人员和当地的法律专业人员充实法律援助队伍,尤其是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有效的提高了基层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和强化了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五是规范法律援助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行为。制定“法律援助志愿工作细则”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明确其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渠道、程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志愿者在咨询、非诉、调解及代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我市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后劲。

六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招募数量,充分挖掘社会法律援助人才资源,主要是公、检、法、司的离、退休人员和法律专业但目前非政法机关人员,充实到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质量,直接面对援助对象,直接服务于基层百姓。

七是与我市的大专院校建立起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效机制,以工作目标、日常考核等方法,全面调动、运用其内在法律援助资源,参与法律援助的日常工作和大型活动,增强法律援助的整体实力。

八是召开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会议,对各成员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调整和明确,今年8月,我们将组织召开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例会,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协调人。同时根据我市法律援助工作发展的实际情况细化各部门协调的办法和程序。

九是细化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及相关的考核办法,使其规范化、制度化、责任化和效率化,以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社会性的最优化和最大化。

十是争得人大、政协的进一步支持,强化对各成员单位协调、监督力度。今年我们将向市人大、市政协定期汇报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求得人大和政协的支持和帮助,促进各成员单位责任义务的履行。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

20xx年,我所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在所属辖各乡镇、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及全所同志的努力下,在法制建设、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两劳”管理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具体有如下几方面。

由于所内人员较多,思想素质及业务素质均参差不齐,因而必须统一规范所内各项制度的建设来约束管理。通过“行风评议”的学习与整改,使全所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得以提高,业务水平得以加强,全所职工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顾全大局,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安排,无职工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增强了全所职工的凝聚力。

我所辖区的xx、xx两镇属移民乡镇,虽然移民工作进入尾声,但还是有相当数量的移民工作。因而我所今年法制宣传工作侧重点仍是加大移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法律、政策到家到位,以确保移民工作的顺利进行。其次是召开好各乡镇司法助理员会议,发动各乡镇的宣传力量,利用标语、广播、专栏、街头宣传等常规宣传方式进行以普法为主题,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宣传活动,第三是利用上法制课一年一度的法制理论考试的机会,对全所辖区的青少年、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普法知识的培训。其四,继续巩固和完善依法治村工作,增强依法治村的成果。全年,我所辖区共办各类法制宣传专栏18期24块,书写各类宣传标语100余幅,动用广播宣传25车次,上法制课12场次,其中组织领导干部学法2次,调解委员会主任培训课2次,学校上法制课8次,其中司法所人员上课6次,组织世贸知识理论义演3次。通过这些活动,为我所辖区各乡镇“四五”普法工作开好了头,并奠定了坚实基础,并使全社会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得以增强。

我所今年的人民调解工作,仍“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继续加强各镇司法调解中心及基层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做好调解员的培训及协助各乡镇做好村调委员会的调整工作。今年,我所辖区共调处民间纠纷396件,较去年降低了26%,其中成功388件,成功率达98%。“四无”村35个,占37个村的95%,其中xx镇今年为“四无镇”。今年我所还认真开展了三月法制宣传月及春忙大忙期间专项治理工作,征订人民调解工作杂志10份,积极配合各乡镇处理重大疑难纠纷,均取得了圆满地成功,得到了各乡镇、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

今年,我们辖区共回来“两管”人员13人,其中xx镇7人,磨子3人,回来xx镇的3人由于安置帮教措施得力,组织健全、机构健全,都得以妥善安置。据对其调查,转好率达100%,同时,根据县局要求,我所还对以前回来的刑满释放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目前都在进行合法经营活动,表现良好,对近3年来我所辖区回来的“两劳”回归人员也做了底数清、情况明、安置帮教较好。

年初下达我所的任务5万元,为完成这一任务,我所年初并制定了计划,任务分配到人,奖惩兑现,并提取业务收入10%作为风险抵押金,纳入年终考核,未完成任务的不予发放。为确保完成总任务,今年,我所大力开拓法律业务,扩大诉讼与非诉讼、办证业务,在全所同志的努力下,全年共完成法律顾问单位5家(其中4家尚未收费),代理33件,非诉讼2件,涉办公证41件,代书3件,咨询90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件,业务收费4.355万元,未能完成年初下达我所的.任务,我所法律服务业务仍存在不足之处,尤其是非诉讼、顾问单位业务上还待进一步提高。总之,由于自己的经验不足,业务知识掌握不够,与其他兄弟所还有较大差距,我所明年任务任重而道远。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近年来,x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统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努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奋力助推强富美高新x的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载体和形式,以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律师、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建设等业务为支撑,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县司法局下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着力推动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二)统筹推进,建好三个平台。

在实体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着力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临街落地、交通便利、方便群众”的原则,县政府投入100余万元,于20xx年7月建设完成了600多平方米的x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司法鉴定等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同年12月份,被省厅评为“省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二是结合新版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统一打造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采取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牌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服务窗口的模式,由县局统筹建设,同时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服务中心人员主要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志愿者组成。主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公证代办、民事诉讼代理等业务并对辖区内的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顾问进行管理和指导。目前,全县已建成高标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处,其余4处正在规划建设中。三是完成了全县村(社区)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全覆盖。按照实事求是、合理规划、逐步推进的工作原则,统筹建设。自20xx年以来,全县累计投入100余万元,在全县456个村(社区)建设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统一设立标牌标识,公开工作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工作职责等,实行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轮流值班制度。村法律顾问以司法行政工作室(公共法律服务站)为依托,定期开展法律走访服务、法治宣传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网络平台建设方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推进法律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化解矛盾纠纷等。建立“x县普法办pfb”微博、“法律顾问在您身边”微信群、“法治x”快手,“法治中都”抖音号,用好企业短信号普法平台,“x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县o2o便民服务平台,推广“济宁智慧民调”app,让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享受到及时便利、专业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热线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7210148”法律咨询电话、“7222121”法律援助热线电话、“7212060”公证业务办理电话,打造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等功能的热线平台,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1-4月份,共接听解答法律咨询1950余人次,指引申请法律援助36人次、申办公证75件,申请司法鉴定7件。

1、创新普法形式,打造法治宣传新平台。一是采用“普法+文艺”模式。组建民间普法宣传团队,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小品、快板等形式在全县乡村巡演;多次邀请市普法文艺宣传团到x演出,发挥了很好的法治宣传教育作用。二是采用“普法+新媒体”模式。利用企业短信号向全县1550余名领导干部通过短信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已发送6.7万余条;开发使用“x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专人解答县o2o平台群众法律咨询102条;“x县普法办pfb”微博,已发布15条;创办法治电视栏目《法润中都》,已播出12期;建立“x县律师微陪伴”等微信群,24小时服务群众;开通“法治中都”官方抖音号,已发布51期;“法治x”快手号,已发布6期。利用新兴媒体为百姓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三是采用“普法+阵地”模式。建成县法德公园和郭仓、白石等法德文化广场、全市第一处禁毒文化广场、山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和“两个基地”创建工作。目前,全县共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9个、市级172个;共有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40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27个。四是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以“法律八进”活动为抓手,相继开展了公共法律服务中都行等活动。今年来共举办各类活动2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2万余份。

2、降槛扩面提质,法律援助惠民生。一是降低门槛扩大范围。把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扩大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的案件范围。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渐向低收入群体拓展,继续重点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等重点人群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工作、一审辩护全覆盖工作已全面展开。目前已办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20件(人),其中见证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118件(人),办理一审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68件。二是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提升援助质量。规范实施“八统一”制度规定,并发挥好案件质量评估团作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按照案卷评判级别差别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今年以来,共受理各法律援助案件375件,办结210件。

3、律师服务工作成效显著。一是坚持服务中心,加强供给侧改革。全县成立5个服务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综合性法律服务,就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合同、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改制及投融资等法律风险问题及防范措施提出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共举办讲座5场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1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积极推荐律师担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社会团体、村居(社区)的法律顾问,律师担任各类法人单位法律顾问70余家,5名律师担任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31名律师担任150个村的法律顾问,17名律师入选“x县法律人才库”。三是加强律师执业规范化建设。健全律师惩戒和权利保障制度,严格落实重大法律事务集体研究、报告备案、沟通协调等制度,加大对律师办理重大法律事务的监督指导。大力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注册公职律师7名。四是做好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今年以来,共参加陪同领导涉法涉诉接访活动4次,接待群众来访40人次。全县律师共办理各类法律案件12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4、公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一是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对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提供现场监督公证服务。二是严格落实司法部公证执业“五不准”,对公证业务开展重点质量检查,公证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县公证处被评为市级“青年文明号”、县级“干事创业好班子”。三是大力实施惠民便民工程。积极开展“一次办好”减证便民服务,公开公证事项清单,让工作人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老、残、病、弱等特殊人群开通办证绿色通道,实行优先服务、上门服务。对当事人申请办理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和遗产总额5000元以下的小额继承公证实行免费办理。四是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为县电视台直播的10期发票抽奖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五是提升信息化水平,推动“公证云在线公证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公证业务网上预约、在线申办。今年以来,共办证314件,对县重点项目、工程招投标等提供现场监督公证74件,为老弱病残“送法上门”8件,免费办理小额继承公证72件,办理法律援助公证3件,减免公证费2万余元。

5、积极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把“枫桥经验”贯穿在人民调解工作始终,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定期对全体调解员进行培训。组建了县级人民调解专家库,2名人民调解员入选市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1名人民调解员获得首批全省人民调解专家称号。目前全县共有调解组织555个,调委会529个,调解室26个,调解员1849个。二是加强“和为贵”人民调解室建设。充分用好儒家“和”文化思想,按照上级“党建引领+双基建设”工作要求,积极打造“和为贵”人民调解室。目前全县15个乡镇(街道)、146个村建成了“和为贵”调解室。三是提升“济宁智慧民调”app系统使用效能。扩大宣传力度和影响力,提升网上办案率,不断提高“互联网+人民调解”信息化水平。四是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今年1-4月份共摸排各类矛盾纠纷98件,调解成功96件,成功率97.96%。

6、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我县在20xx年8月启动“一乡镇(街道)一服务团队,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xx年6月份,纳入全县重点项目挂图作战体系。全县律师31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人,司法所工作人员22人,合理安排到全县495个村(社区),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每个乡镇(街道)统一建立法律顾问团工作室。建立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工作制度、考核制度等。今年以来,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建议数量42件,开展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次数78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9起。

7、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规范有序。全县14处基层法律服务所依托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实现行政管理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开展“两规范一打造”活动,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规范整改。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统一增设了税控机。严格规范执业行为,健全执业档案,规范执业环境。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年度考核。推行“两所共建”,完成与司法所结对工作。

8、司法鉴定工作步入正轨。20xx年,x县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县首家司法鉴定所正式成立,补齐了群众对司法鉴定法律服务需求的短板。

1、经费保障严重不足。公共法律产品供给能力有限性与群众需求的矛盾仍然是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经费不足,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积极性就不高,就不能完全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投入明显偏低,县级财政经费远远低于同级政法其他各部门。比如本级法律援助经费远远低于省、市平均水平,办案补贴仍在每件600-1000元的地位徘徊,值班律师费用不能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经费至今未能到位。近年来,虽然原则上也有加大经费保障的文件,但最后真正落到实处的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仍明显不足,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体系尚未能建立。业务经费短缺严重影响了法律服务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和质量,制约着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和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发展。

2、公共法律人力资源不足,业务素质有待提高。法律服务人才匮乏是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x县有82万人口,全县注册律师只有33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3人,公证员5人。而碍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的通过率偏低,《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又抬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从业门槛至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直接导致法律服务人员后继乏人。同时,现有人员中又存在年龄结构老化、学历水平参差不齐、知识体系陈旧、接受新知识迟滞等问题,整体业务素质有较大提升空间。

(一)切实加强经费保障。

党委和政府虽已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也把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并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只把原来的司法行政几项业务经费列入了预算,并且经费数额较低。建议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对做出重要贡献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奖励、表彰。

(二)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实现职能重塑和职能强化。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通过完善队伍建设制度、加强交流培训等措施,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优化队伍结构,稳步增加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数量,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培养壮大擅长办理维护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群众合法权益及化解相关社会矛盾的专业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和公益律师队伍,在基层农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队伍,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的多元化。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围绕构建“x+x+x+xx”公共法律服务新格局,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网融合”和服务领域延伸。以三大产业功能区为发力点,继续延伸服务触角,在全市率先于x医学城b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精准对接园区企业主体需求,提供更为持续有效、更为专业精准、更为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广泛搭建政府、企业、法律服务机构三方互联互通平台,不断畅通对话渠道,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共同为x区建设健康产业高地、宜业宜居宜游国际化都市新区提供强力法律服务支撑。

截止xx月xx日,全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接待群众咨询xxxxx人次。提供法律援助xxx件次,其中办结x人以上群体性法律援助案件xx件,涉及人数xxx人,万元。办理公证案件xxxx件次,其中涉企公证xxx件。调处矛盾纠纷xxxx件。

找准实际工作中发现的痛点和难点,立足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切实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影响力,做到分层推进、分步推进、统筹推进。一是落实责任主体,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建立业务科室协同联系工作制度,确保统筹推进、专业实施和协同发展。二是加快制定并印发《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xx点具体工作任务,挂图作战,责任到人。三是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依法治区满意度测评体系,完善对公共法律服务各项工作的评价和考核,准确掌握问题和提出解决方案。

从“完善基础建设、优化服务产品、提能服务队伍、拓展服务领域”四个方面着手,推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一是进一步规范三级平台建设,加大实体平台便民利民设施建设,提升“xxxxx”热线平台xx小时应答能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云大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小程序”网络平台开发应用。二是贯彻落实新修订《x市法律援助条例》,试行法律援助“负面清单、全域通办”,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落实最多跑一次,服务更加方便快捷。提供常态化法律顾问服务,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五调”联动纠纷化解机制,探索公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不断促进服务改革创新。三是加强律师、人民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公证员四支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学习借鉴兄弟区县优秀做法,探索将高素质法律人才培养纳入全区人才招引、落户、培养规划。四是围绕自贸协同改革先行区建设,加强与x市“三中心”、西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战略合作,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重大经贸活动、企业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等方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渗透力。

借助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契机,加强宣传攻势,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影响力。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密切联系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各乡镇(街道),密集投放公共法律服务宣传片,广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及办事须知,倾听群众意见建议。二是发挥好新媒体矩阵作用。充分运用“法韵温江”官方微信公众号、“温江司法”官方微博、智慧广电等平台,及时推送公共法律服务动态及成果,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知晓度。三是扎实开展浸润式普法宣传活动。以民法典宣讲为契机,结合“法律七进”和“法治大讲堂”,常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新建“星期x小镇禁毒体验馆”,打造科技化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借助普法小分队力量,在全区开展法治话剧、普法微电影、说法歌舞秀等法治巡演,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感知度。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根据县委办关于印发《寿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xx]12号文件精神,按照寿县卫计委相关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院于20xx年3月20日上午召开了全院职工大会,由鲍世春院长动员全体职工参加学习、自查、整改。同时在动员部署工作基础上,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查找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根据情况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紧紧围绕健康中国建设,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持以人为本、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原则,紧紧围绕“教育、自纠、查处、整改”四个步骤,不断增强全体职工政治意识、核心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清除问题根源,全力解决巡视组反馈的突出问题,既要立足当前,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蔓延势头,又要着眼长远,强化纪律建设,促进医务人员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法规范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找准主要问题,分类实施,大力弘扬高尚医德,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针对巡视组提出的我县卫生机构突出问题,我院经过全面梳理,整理规范,将相近的内容合并,归纳为以下方面的问题。

1、部分药品有网下采购的现象。

2、医疗服务中有不规范的处方、不合理的治疗现象。

3、医疗服务态度不够热情,个别职工存在对病人态度生、冷、硬、推的现象。

4、健康扶贫领域存在形式主义,扶贫工作中有时存在急于求成的情绪,对待突击性的工作,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去把这项工作做的最好。

(一)部分药品(急救药品)网下采购的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规范网上采购药品的行为,杜绝网下采购。

(2)医院和村卫生室购药必须遵守网上招标采购和药品备案采购的制度。

(3)必须从国家基本药物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政策。

下一步整改措施

(1)、认真执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政策和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学习《关于印发完善安徽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带量采购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2)、建议基本药物采购平台建设进一步的完善、医药配送企业的配送进一步到位。

(3)、完善药事管理制度,不违规采购药品,并按时回款给医药企业,不拖欠药款。

(二)医疗服务中有不规范的处方、不合理的治疗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遏制过度检查和不规范治疗的现象。

(2)学习《处方管理办法》等内容,组织医务人员培训,进一步规范处方,提高质量管理,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杜绝不规范的处方出现。

(3)加强临床质量和处方工作检查,加大对医务人员不合理检查、滥检查的处罚力度。

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按照《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各种病种临床路径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疗行为。

(2)进一步加强临床检查和处方质量的督查。

(3)对查实的医务人员的过度检查和不规范治疗,登记记录作为该医务人员的不良行为,并与职称评审、晋升晋级、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三)医疗服务态度不够热情,个别职工存在对病人态度生、冷、硬、推的现象。

近期整改情况

(1)建立完善的医患沟通机制、投诉处理机制,畅通医患间的沟通和交流渠道。公布医疗机构的投诉电话,及时有效的处理各类投诉。

(2)强化“以病人为中心、注重细节服务”的理念,找准医疗机构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针对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切实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3)加强行风建设,不断的提高我院的医疗技术质量和医疗服务水平。

(4)不断强化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方便患者就医作为医疗机构的第一要求。

下一步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医患沟通与处理机制,建立健全群众投诉接待制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定期通报信息,督促有效整改。

(2)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学习、加强医务人员医德医风的建设。

(3)坚持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将医德医风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晋升晋级、评先评优等挂钩,提高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4)完善监督约束机制,遏制腐败行为发生。

(5)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在服务中做到语言文明、耐心解答,认真落实首诊负责制。

(四)健康扶贫领域存在形式主义

近期整改情况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修养,坚定信念,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下一步整改措施

坚定信念是根本,强化责任是关键,加快作风转变是动力,严明纪律是保证。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宗旨意识,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致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在科学理论指导下,加强制度的学习和掌握,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务求工作实效。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本人作为副主任律师,在20xx年度执业过程中,我为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一名律师应当做的工作。

始终保持清醒政治头脑,把党的事业、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贯穿到律师工作中,坚持党的事业、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与律师工作的一致性。在执业活动中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遵守宪法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始终以促进社会和谐和稳定作为律师工作的方向和内容。

积极参加律师协会,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学习,认真履行会员义务。20xx上半年参加了滕州市司法局组织的全市司法干警及五所一处,法律援助中心,赴枣庄监狱参观,实地地进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参加了枣庄律师协会、枣庄司法局组织的全体律师管理干部、党员律师参加的“井冈山红色教育”以弘扬革命先烈精神,不忘革命前辈促进党员律师在新的形势下,让全体党员律师和干部永远保持党的先锋队作用,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推动和促进党的社会主义事业和谐、稳定和有序的发展。下半年参加学习枣庄市司法局传达省厅齐厅长《关于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作风整顿》的讲话。参加滕州市司法局组织学习《滕州市政府开展__通知》主要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转变服务理念和服务作风。司法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要模范遵守法律,竖立良好的干警形象,要起到遵纪守法的带头作用。

在20xx年在司法局会议室,由李福宪局长主持,王局长讲话召开的《律师法律援助会议》,会议内容:根据省政法委、综合办公室要求,弘扬中华民族美德,济困扶贫,律师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按规定完成了年度法律援助案件,参加市局组织的慈善一日捐活动,要求每位律师捐款100元,本人捐款200元,为社会弱势群体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无偿为当事人拟写法律文书上百份,在日常的工作中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宣传法律,化解了多起社会矛盾的发生。对有些认识问题偏激,情绪激动的社会人员,发现有上访苗头的人,听取他们的陈述后,为他们宣传法律,告诉他们所涉事务属于法律解决的问题,为他们指明法律解决的途径。不要动辄上访,这样既不利于自己问题的解决月也不利于社会。为此既解决了他们提出的问题,也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都是一个律师日常应该做的工作。

本年度共办理各类案件62件。其民事案件33件,商事案件17件、刑事案件9件、法律援助案件3件,办理的案件均把适用的法律、法规摘录,拟写代理词或辩护词,整理并制作证据目录,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拟写发言稿,办理各类案件的责任和结果当事人均非常满意。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既考虑案件的法律效果,又兼顾案件的社会效果,深入细致的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释明法律规定,消除当事人对案件另一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已达到解决纷争,消除矛盾之法律服务目的。

制度关键在于执行,在为所里工作中始终从所里整体利益,团结稳定求发展出发,从不讲报酬,不讲怪话,任劳任怨。

在本所办公场所面临拆迁问题上,从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上半年,在滕州市法院新址周边进行联系办公楼新址,经过数次调研后,最后确定认为通盛花园写字楼较为合适,后将此情况向主任汇报,征得主任同意着手办理买卖合同的谈判,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和筹集房款问题,办理房产证书,买办公用房后关于装修问题招募了八个装修单位进行投标,最后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确定了一个装修单位,该装修价格比较合理,竣工后经验收其装修质量比较过关,以此解决了我所永久办公用房问题,并在20xx年度全部还清购房借款。作为副主任律师协助主任做好本所建设工作、管理工作、本所律师思想工作和团结、稳定求发展工作,将全所律师思想统一到团结发展上来做了大量的工作。作为一名管理者和党员律师,首先应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本所规章制度,积极拓展业务,严格依法办案是本人应尽的职责。

总之,律师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严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遵守律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法律援助义务,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性、公益性活动,是律师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和义务。

文档为doc格式。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总结

今年,我乡司法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司法工作紧紧围绕和服务于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践依法治国的方略,创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针对乡域范围内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取得了较好成绩。回顾全年来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我们按照“上为党委政府分忧,下为人民群众解难”原则,在工作中抢抓主动,勤汇报,特别是在平安创建和5.12特大地震后的稳定工作中始终冲刺在第一线,解决好各个具体问题,对部门间经常加强沟通与协作,只要有需求,我们就快捷、全力地配合。从而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满意和大力支持,尤其是分管领导经常和我们一道做具体工作,解决好司法所在开展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涉及各种资料的搜集,各部门及驻村干部都积极主动地给予协作。

(一)、进一步提高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好落实。乡司法所加强了对全乡普法工作落实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适时举办法制讲座,深入几个村利用村有线广播,普法培训等活动,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效果。

(二)、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以“五五”普法为契机,切实搞好“五五”普法法制宣传活动,采取街头宣传、法制讲座、标语等灵活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社会治安、婚姻家庭、计划生育、义务教育、土地管理等与群众自身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教育,开创了上下联动,互相呼应,丰富生动的法制宣传教育新局面。提高了农村人口的法律素质,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制度,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做到常抓不懈。以法制教育工作从娃娃开始的教导为方针,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乡司法所帮助乡域范围内各中小学校将法制教育列入教育大纲,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以此为抓手,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进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一)、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当好乡政府依法行政的顾问和助手,努力做好排查社会不安定因素和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及时掌握动态,积极预防矛盾纠纷的激化,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全年共调解各类纠纷41起(含村上调解数),调解成功40起,还有一起正在调解中。

(二)、切实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为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控制力,我们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教方式,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全乡刑满释放人员19人,对所有刑满释放人员全部建立了个人档案,并确定了具体的帮教人实施帮教,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年度帮教考察记录。对外出打工的刑满释放人员,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落实帮教考察。全乡无一名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

(三)、以创建“民主法治村”为载体,完善行政村民主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建设。今年,全乡在场镇居委会和9个行政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的创建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民主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按照矛盾排查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我乡司法所坚持每月25日召开一次基层矛排信息员会议,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各村一书面文字依据报乡宗治办,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特别是5.12特大地震后,乡司法所加大了排查力度,始终坚持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的精神,配合乡政府各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通过各阶段排查,全面掌握和有效调处辖区内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深入开展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通过运用多种形式,把思想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上来,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切实加强村级调委会建设,充分发挥调委会在调处矛盾、纠纷中的生力军作用。今年,对全乡9个行政村的调委会进行了调整、充实,并进一步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素质高、能力强、威望高的人员充实到调解组织,不断提高调委会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调解质量。并通过会议组织各类培训活动,如组织调委会成员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和人民调解卷宗的归档工作,为调委会成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熟练掌握调解技巧,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进一步转变作风,振奋精神,树立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新形象。进一步树立争先创优意识,进一步弘扬以作为求地位,以创新求发展的进取精神,进一步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发扬真抓实干的精神,切实抓好普法宣传、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职能工作的落实,以人民满意为根本,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普法工作资金缺乏,普法宣传工作须进一步加强。

(二)、个别村调委会业务水平急待提高,未能起到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需加强培训和指导。

(三)、两劳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须进一步加强,确保了社会的稳定。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司法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及切实搞好自身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工作力度,进一步发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现将近三年我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汇报如下:

我县已于20xx年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将法律援助、律师律师事务所、县公证处、人民调解设在临街一层。一是完善了来访接待制度、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岗位职责制度,大厅醒目位置设立法律援助流程图,列明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申请程序、办案流程等基本内容,保障了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强化了接待受理窗口规范服务,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及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三是完善硬件的设施建设,尽力保障工作人员的基本工作需求,同时为咨询群众提供舒适的咨询环境。在大厅里摆放了各类报纸、饮用水等,尽力满足群众的各类需求。

我县原共有25个乡镇,都均依托司法所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因行政区域的重新划分,我县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也调整为17个。截止20xx年6月10日,我县的我县已构建了从乡镇到县为网络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0xx年9月,我县已应要求,按照片区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微信群成员按照:村委会书记+村长+法律明白人(2人——3人)+司法助理员+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股工作人员建立;微信群名称为:县xx片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共六个片区,分别为毛儿盖片区、热务片区、镇江片区、松城片区、川主寺片区、小河片区。

目前,我县村居法律顾问已达到了全覆盖。微信群的建立,为群众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取得成效的同时,也面临许多问题。我局仅有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工作量大,任务重。及时充实法律服务人才,是当前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

(一)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严格按照《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确定法律援助事项的范围,适当放宽法律援助的覆盖面。

1、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放宽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将婚姻家庭、教育医疗、房屋征收与补偿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民事和行政裁判、决定,因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的申诉人,可以采取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听证代理、诉讼代理等多元化法律援助方式。阿委办发〔20xx〕13号文件规定:7.州依据《州法律援助条例》的授权,进一步放宽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确定为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执行。经十二届州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从20xx年1月1日起,提高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后的保障标准为城市低保每人每月46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月275元。(我县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为城镇500元,农村310元。)。

2、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的配合。开展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刑事裁判、决定的经济困难的申诉人提供法律援助。逐步完善在法院、检察院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制度,依法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3、对农民工、下岗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60岁及以上)、残疾人、纳入精准扶贫的贫困人口、军人军属、少数民族群众等困难和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予以援助。

4、对群众的法律咨询无需审查事项范围和经济条件,实现零门槛、全覆盖。

5、法律援助主要采取的形式:

(1)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已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需要进行的公证、司法鉴定;

(二)重点加强寺院和僧尼的法律援助。

将我县所有的寺院纳入法律援助常态管理机制,加强法律服务,帮助寺院培养僧尼“法律明白人”,建立我县各寺院法制宣传档案,适时组织律师服务团、司法工作者等入寺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并加强寺院律师顾问工作,建立寺院法律援助工作的常态化。

(三)提高法律援助质量,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1、巩固“一小时法律援助圈”。我局在各乡镇依托各司法所建立了2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挥了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并在团委、妇联、工会、劳动保障部门和看守所也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全面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贴近基层的优势,方便困难群众咨询和提出申请。

2、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案时,应充分考虑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特点,综合结合案件的情况和受援人的需求来公平合理地指派人员进行援助。特别是对死刑和未成年人的案件,必须要指派具有法律从业资质且经验丰富的律师。

3、优化法律援助服务工作流程。对于情况紧急的案件,可以先受理再审查,并告知其事后补齐材料,补办申请手续。特别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60岁及以上)、残疾人的申请可以当日受理并审查办理。

于20xx年在县司法局临街一层建立了“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在日常工作中继续加强和完善了中心的建设:一是在工作中应进一步完善来访接待制度、案件受理审查指派制度、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制度、岗位职责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强化接待受理窗口规范服务,工作日安排社会律师和中心工作人员值班,窗口有人值守,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的法律咨询,及时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三是完善硬件的设施建设。做到标识醒目,制度上墙,规范服务标准,热心,耐心接待群众咨询。

三年以来,法律援助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0件,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事项3100余件,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合计3000余件。

(1)人员情况。

县公证处现有公证员2名,公证员助理1名。2名公证员均为行政编制,公证员助理为事业编制。公证处于20xx年10月完成了机构体制改革,由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公益一类事业体制,核定事业编制2名。公证处改制后于20xx年9月从若尔盖公证处调入1名公证员助理。

(2)近三年办证情况。

20xx年至20xx年县公证处共办理国内民事公证案件130件,其中委托书67件,声明书16件,继承权22件,小额遗产继承20件,证据保全2件,亲属关系2件,无犯罪记录1件。免费接待来访来电咨询人数达1000余人次,上门服务近30余件次,最多跑一次案件近百余次,总收费26900元。

(3)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

县公证处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积极做好违章建筑拆迁的证据保全和现场监督。

(4)公证援助情况。

为全面落实服务群众和民生工程,县公证处主动为困难群众和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众开辟绿色通道,三年来共办理公证法律援助案件16件均为国内民事案件,其中继承权件2、声明书1件、委托书1件、小额遗产继承12件,免除公证收费3000余元。

县公证处在州局和县局的监督、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切实搞好公证处建设,不断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证公信力,更好的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服务。在工作中公证员严格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以事实为根据办理公证,不吃、拿、卡、要,不弄虚作假,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塑造了公证人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无错证、假证、人情证发生。

县公证处现有公证员2名全部为公务员,自公证处改革后,公证处改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公证处现有1名公证员助理,于20xx年公开招录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的,但是无人报考公证处,现公证处2名公证员均要求回局机关工作,公证处面临着无公证员的窘境。公证处的所有收费全部如数上缴县财政,公证处的所有开支及设备全部由县局报销领取。

在公证处缺乏公证员的情况下,应当尽快招录公证员,充实县公证处,保障公证机构正常执业。

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我县在实际工作中法律援助人才奇缺,目前律师事务所仅有一名律师承担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律师事务所正在改制,即将撤所。我县的法律援助工作处于既无工作机构又无工作人员的尴尬境地。我县急需成立法律援助中心,并招录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但是我县法律援助中心尚未成立,尚无法律援助机构。应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机构,成立县法律援助中心,并任主任一名,同时招录3—4名事编人员。并积极探索法律援助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模式,加强法律援助人才库建设,以“法学会”为平台,多渠道培养一批法律服务志愿者。

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促进xx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努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20xx年7月1日成立以来,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视和正确优秀领导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获得xx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xx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xx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为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就近年工作和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下汇报:

(一)建立机构,进一步加强队伍和网络建设。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社会作用,今年4月,成立xx市法律援助志愿团,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后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站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法律援助站等,共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有关律师所设立咨询接待日,定期到残联、妇联援助站实行咨询服务,由专职律师值班,促进援助站工作有序开展。

(二)狠抓办案,切实维护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77起,且每年援助案件呈增长趋势;“12348”协调中心解答咨询电话10022个,接待群众来访2604人次,分流解决纠纷125起。先后参与了“3·25”xx段高速公路特大交通事故、白石“10·29”重大火灾事故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备受媒体和社会的关注。

(三)注重宣传,努力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在《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后,积极开展“为了正义和公平——法律援助在xx”系列活动,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如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设立网上宣传栏、在《xx日报》设立专栏等形式,加强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并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另外,加强横向协调配合,与《xx日报》进行互动,对群众向该报投诉的重大疑难纠纷,凡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市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提供服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四)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根据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于20xx年4月向xx镇的近400户低保对象发放了首批法律援助卡。今后,执卡者无需经济状况证明,可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开辟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积极为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在20xx年受理的50件民事援助案件中,涉及外来民工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就有25起,其中已办结外来民工援助案21件,挽回各种经济损失60多万元。

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另外,援助律师积极参与市信访接待日活动和担任社区法律顾问,“148”中心还在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设立法律咨询窗口,切实发挥法律援助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五是实行民事诉讼风险告知制度,xx市法律援助中心专门制作了《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使当事人知晓民事诉讼风险,以利于维护其自身的合法利益。

1、抓好网络和队伍建设,继续扩大法律援助社会覆盖面。准备在现有6个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在xx4个镇建立法律援助站,更好地拓展法律援助渠道,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继续在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已取得律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增强法律援助志愿团力量(现有39人)。

2、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方便弱势群体上门求助。在xx二个贫困镇和四大集镇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为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3、突出重点,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关注社会热点、难点,主动为房屋拆迁补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4、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办案规程、经费使用等,采取结案材料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服务跟踪反愧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等办法,保证办案质量。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xx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推进xx市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在司法实践中,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是受害人请求赔偿的重要依据和证据,其鉴定结论关乎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近日,在永宁县司法局望洪司法所开展的司法鉴定进乡村志愿服务活动中,宁夏华振司法鉴定中心负责人王立华向村民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此次乡村志愿服务活动,望洪司法所联合镇综治中心、宁夏华振司法鉴定中心、宁夏证泰司法鉴定所,走进望洪镇农丰中心村以宣传+讲座的方式,将司法鉴定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宁夏证泰司法鉴定所主任李占宁以人身损害赔偿为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讲解遭遇人身损害时如何通过司法鉴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银川市司法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优势,推进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开展了“法雨春风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满足乡村群众法律需求。在54个乡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柜台式”的'法律服务,并配备了67台智慧公共法律服务终端;在576个村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665台智慧公共法律服务终端,满足了乡村群众触手可及的法律服务需求。通过“银川公共法律服务微平台”,让群众用智能手机即可搜索需要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今年以来访问量近7万人次。同时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做好农民使用伪劣化肥、农药等或者遭受污染造成种植业、养殖业损失及其他损失诉求赔偿法律援助事项,通过简化审批流程,让群众及时获得维权。下沉公证和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国安、国立公证处与乡村建立长期沟通联络机制,定期开展公证服务。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群众提供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指引,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立足自身职能,坚持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创新思路、务实举措、锐意进取,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创先争优、走在前列,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今年,市荣获首批“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称号。

(一)突出实体化,完善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升级改造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争取市里支持,统筹综治中心建设,按照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将行政执法监督、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社区义工、心理咨询矫治、社区矫正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化整合。开发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配备公共法律服务终端一体机,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提升镇街(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和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实现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互联互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项目向基层延伸,形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市、镇、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突出实战化,规范运行四大智慧平台

一是搭建智慧监督平台,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全市29个行政执法部门逐一配备了4g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搭建了行政执法可视化监督平台,并与“雪亮工程”对接,对执法活动实行全景式记录,弥补了执法记录仪拍摄盲区,实现了执法记录仪的主观单方记录与“雪亮工程”的客观全面记录有机结合,有效避免、化解行政纷。

二是搭建智慧调解平台,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格局。搭建起矛盾纠纷收集汇总、研判分析、分流督办、调处化解于一体的网上调解管理即时办理平台。同时,市、镇街、社区三级建成集视频会议、视频调解、远程指挥调度等功能于一体的调解工作视联网平台,并与“雪亮工程”有机衔接,借助“雪亮工程”精准抓拍有关案件细节,固定证据,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强力支撑。

三是搭建智慧矫正平台,推动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深度融合。以我局被确定为省级智慧矫正中心示范试点为契机,统筹利用“雪亮工程”人脸识别、车牌抓拍、高空瞭望综合防控系统,构建集日常监管、远程点验、电子定位、执法协同、执法监督、教育帮扶、远程督察、心理矫正八大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监管帮扶信息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24小时的精准监管和网上在线学习教育帮扶。精心打造了“一中心两基地”,即“社区矫正中心”“心理矫治基地”和“教育帮扶基地”,与市阳光义工协会联盟,并借助智慧矫正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帮扶活动。依托智慧矫正平台深入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四是搭建智慧顾问平台,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研发了社区法律顾问管理信息化平台,打造集服务、管理、监督、测评于一体的“社区法律顾问”管理考核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全面实现社区法律顾问办结法律服务事项一宗一录入、一宗一测评,实时动态掌握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实现工作全程留痕、规范监管;不断加大工作监督力度,依托管理考核系统,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月动态考核通报制度,借助大数据技术,对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月度情况即时收集、即时统计,实现工作数据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在线实时公开,确保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结果公开、公正、透明,以此倒逼社区法律顾问不断提高工作实绩,同时,借助智慧顾问平台,群众可以将法律服务需求事项予以上传,便可及时得到答复,足不出户就能满足法律服务需求,也极大地便利了社区法律顾问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三)突出法治化,统筹推进六项重点工作

一是高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法制审核。印发《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有关工作。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着力打造移动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时效性;统筹利用雪亮工程,着力打造天眼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客观性;统筹利用民情通手机终端,着力打造网格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精准性;借力随手拍客,着力打造社会监督员队伍,提升监督群众性,强化监督,推动行政执法制度落地。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全力做好迎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督察复核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分头主持召开迎察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调度。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情况报告,并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了视察。市委依法治市办先后召开迎察工作专题部署会、工作调度会和培训会6次,组织全市法治监督员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协调推进会,强化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确保了创建工作实效。

二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因地制宜,借力王尽美党性教育基地,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个关键对象的普法宣传。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协调全市60个普法责任主体制作图文并茂的普法展板,集中宣传。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茂腔的形式摄制法治戏剧《七棵树》《分爹》《六个姐妹看演出》。突出抓好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和《民法典》专项普法,成立“法治宣讲团”,大力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十进”活动。打造了张择端法德文化公园、王尽美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博物馆法德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规模宏大的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在王尽美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举行了隆重的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宪法学习新高潮。创新打造“党建+普法”法治宣传教育特色品牌,荣获全省主题党日优秀案例三等奖1个,市主题党日优秀案例一、二、三等奖各1个。

三是切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扎实推进“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建设,选派不同领域的精干、专业律师组建中小企业律师专家团队,为中小企业处理涉法涉诉事务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创新建立“互联网+公证”工作模式,真正实现公证事项“网上办”,对无法当场出具的公证书,开展邮寄送达服务业务,减少群众跑腿次数。建立“法律援助人才库”,认真落实“一次办好”,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在社区建立法律援助受理点,进一步简化程序,将案件审查期限、给予法律援助决时间全部压缩至1个工作日;为企业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维权开辟“绿色通道”,对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的案件不再审查经济状况,直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97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15.7万元。

四是着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拓展发展“枫桥经验”,在全市全面推广枳沟镇乔庄社区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进一步完善警民联调、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等衔接机制,建起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0个,个性化调解工作室25个。依托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调解中心,实现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

五是统筹协调做好疫情依法防控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印发了依法防控疫情工作通知,加强对依法防控工作的协调、督导。成立疫情防控律师服务团,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办专题栏目,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成立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帮助企业依法防控化解风险,有序复工复产。

六是持之以恒抓好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司法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司法局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党组会或党组扩大会,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实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积极开展“七一”系列庆祝活动,组织6个党支部全体党员到王尽美党性教育基地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党日活动。加强结对共建,扎实开展城乡联建、驻社区工作队、“双报到”活动,立足职能优势,服务社区群众。主动担当作为,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双城同创”工作。全面梳理基层工作、政府法制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律师、公证行业领域等廉政风险清单,制定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对照“问政”、市委巡察反映出来的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队伍建设大整顿活动、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举一反三,一并进行集中整治,促进了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

(一)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方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于加强,看得见、摸得着的亮点示范点不够多。

(二)在调解工作方面。调解员队伍结构不够合理,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人员短缺,专职调解员太少,在调解矛盾纠纷的时效性上难以保证。

(三)在公共法律服务方面。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标准不高,与省级规范化建设标准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法律服务精准化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案件审理以传统审理模式为主,主动创新审查方式、提高审查质量方面做得还不够,信息化水平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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