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安全管理制度(优质15篇)

时间:2023-11-19 07:49:35 作者:HT书生 教学安全管理制度(优质15篇)

规章制度的内容应该详细具体,以便解决实际问题,不应过于笼统和模糊,否则难以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是我们组织的行为规范,以下是我们制定的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2、教师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维持好课堂秩序。

3、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能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6、学生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教学活动,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上课时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顶撞老师。

7、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8、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9、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而发生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因拖堂影响下节课的,按教学事故论处。

10、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

教学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领导小组每月要检查学校教学楼的线路,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2.增设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教学楼的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

3.禁止在办公室、教室等场所,使用电炉和其他不合格的电器。

4.各办公室、教室等场所,老师下班后,要做到及时将灯,电扇,空调,电脑,班班通等电源关闭。

5.一旦发现火灾事故,立即拨打“119”,要严密组织师生疏散,确保师生安全,尽最大的力量减少财产损失。

6.如出现火灾事故,及时报告主管教育部门和上级领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处以重罚或进行刑事处罚。

崔庙镇初级中学

1、 消防领导小组每月要检查校园教学楼的线路,发现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解决。

2、 增设消防设施,配齐配全教学楼的防火设备、防火器材。做到教学楼每层1个灭火器。

3、 禁止办公室、门卫值班室、活动室、教室使用电炉。不在校园宿舍楼道、平台内等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一律收缴。

4、 各办公室、活动室、教室的老师下班后,要做到及时关灯、电扇、空调及有关电源。

5、 一旦发现火灾事故,立即拨打“119”,要严密组织师生疏散,确保师生安全,尽最大的力量减少财产损失。

6、 如出现火灾事故,及时报告主管教育部门和上级领导。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就情节轻重处以重罚或进行刑事处罚。

河北镇中心幼儿园分园

2015年9月5日

为普及消防知识,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保证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由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对全体员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3、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4、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的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下列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其他依照规定的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学校教育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树立质量与安全并存的意识,确保每位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为尽量减少因伤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特制定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室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3、教师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剥夺学生上课权利,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在课堂教学中,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保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及时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避免学生出现意外事故。

6、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7、严格检查学生学习用具,不允许带包括削笔刀在内等利器。

8、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要找班主任履行请假手续,门卫方可放行。

9、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10、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影响下节课的,按教学事故处理。

11、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12、到专用教室上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体育课: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校牌等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和性质认定。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教学是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把教学安全放在首位,全体任课教师都要遵守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学校工作作息时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晨会(早自习):按照学校课程表上的安排,由早上第一节课的任课教师负责;

2、课间操活动时间:晴天学校组织做操则由上午第二节课的任课教师负责;

雨天学校不组织做操,则由值周人员负责;

3、中午放学:由上午第四节课任课教师组织集合排队有序走出校门;

4、班班有歌声活动课:由下午第一节课任课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组织负责;

5、下午放学:由下午最后一节课任课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排队护送出校门;

6、课外活动和夕会:由下午最后一节课任课教师或班主任负责。(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到夕会,包括夕会时间。)。

7、课间休息活动时间:由本区域值周人员负责;

9、开门至晨会时段:由门卫、值周人员负责。

(说明:上述所涉及课时时段和任课教师均是指事发所在班级课程安排而定,以“学校课程表”作为界定的依据。)。

一、室内课堂教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下位、追逐打等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班应在班主任的指导下安排学生专人考勤,严格核实学生异常缺勤情况,并向班主任汇报,问题严重班主任不能独立处理须及时报值周行政领导进行协调处理。

3、各任课教师应有所任课班级学生花名册,进班上课时先清点、记载学生到班情况,一旦发生异常缺勤情况要迅速汇报。

4、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由于打架、斗殴而产生的不安全事故;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5、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6、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课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核实后方可批准,课后要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情况。因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8、下课铃响后最迟两分钟内,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和下楼梯拥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9、调课必须通过教务处,由于私自调课造成空堂而导致安全事故的,调课双方负全部责任。

10、如因工作不力失职,在课堂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负相应责任,并与教师绩效奖考核挂钩。

11、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12、到专用教室上课(如多媒体教室、微机室、书画室、形体室、音乐室等),相关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的组织纪律工作。

二、室外课堂教学。

(一)体育课:

1、上课铃响后,体育教师必须组织学生排队安全有序慢步轻声行走到操场活动区域,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像章或其它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和班主任处。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和性质认定。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后勤处,后勤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安排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二)生物标本采集课。

1、任课教师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注明采集标本的种类、性质及采集地点和线路。

2、由教务处、实验室安排一名实验教师协助指导学生并负责安全工作。

3、任课教师要在课前分好采集小组,各小组指定一名小组长负责小组安全工作。

(三)其它室外课。

教师必须于上课前一天填写室外教学课申请表,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后方可上室外课,并必须认真组织教学确保师生安全。

学校课堂教学应急预案。

本预案专指在课堂教学上课铃响后,偶然出现的上课教师不到场的情形。处理办法如下:

一、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应预先在班级中建立一种应对机制,即教育学生自觉遵守课堂秩序,由班干部带头,进行有序活动,等待教师,并安排好专门负责的学生,到教务处、校办公室或教师办公室反映情况。

二、学校建立首问责任制度。

不管有哪一个班级的学生到教师办公室、教务处或校办公室反映课堂中无教师上课的情形,所在办公室中的教师都要及时作出反应,立即进入该班维持秩序,并先安排落实临时代课教师,最后再核实该节任课教师相关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三、因公外出学习(开会)人员和因私请假人员的课程安排程序:因公外出开会须持相应文书至少提前半天到教务处备案安排落实代课;因公外出学习一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落实临时代课并发放外出学习派遣通知书;因私请假人员必须至少提前半天提交假条到值周行政领导并同时告知教务处以便及时安排临时代课,否则不予安排落实,查课无教师上课则作旷课处理。凡承担临时代课的人员负责承担该节课产生的安全事故。

四、无故缺旷人员的课程安全发生的安全事故全由该任课教师直接负责。对于缺勤(含迟到、早退以及中途离岗等)人员的课堂产生的安全事故全由该旷课人员直接负责。

五、课堂教学责任制。

分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教务主任为第二责任人,教务员和任课教师为直接责任人。

教务主任要关心课务安排,对日常出现的调(代)课要经常了解情况,以便心中有数,在何种情况下会出现课务安排上的问题,及时提醒教务员避免出现安排上的失误。

教务主任要精心安排课务,科学、合理地编排课表,尽力避免编排错误。对临时出现的调(代)课,要及时作好安排,并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有关教师。

任课教师要认真负责上好每一节课,上课铃响前必须站在教室门口侯课,下课时作好学生课间休息期间的要注意的安全教育。教务处对临时代课要做到代课通知单派遣制并留底备案以便及时核实查处作依据,教务处将临时代课派遣通知单至少提前一课时发放到相应代课教师并作好签字作依据认证。

六、问责。

对课堂上教师不到场的情形,学校将追究原因并问责,列入教师常规工作考核系列。

七、实施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课堂教学应急处理流程图。

(维护秩序、向教务处反映)。

教务处作出课务处置。

教务处调查原因报校长室。

校长室依据考核制度作出处理。

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教学是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把教学安全放在首位,全体任课教师都要遵守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学校工作作息时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晨会(早自学):按照学校课程表上的安排,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3、中午放学:由上午第四节课任课教师组织集合排队有序走出校门;

4、学生早上中午进校:由值周人员、各年级护导教师负责;

5、下午放学:一二年级由下午最后一节课任课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排队出校门;三至六年级由各班班主任宣布放学,学生自行及时离校返家。如有进行辅导,则由辅导教师辅导完毕要求学生及时离校返家。不提倡长时间辅导,因特殊原因辅导学生较晚,因电话告知家长来接孩子或由辅导教师将学生送回。

6、课间休息活动时间:由本区域护导教师负责;

9、开门至晨会时段:由门卫负责。

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教学是学校管理中的核心工作,良好的教学秩序是实施有效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保证。而教学安全是教学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上课教师要加强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严禁学生在课堂上随意下位、相互打闹等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班班主任要重视学生考勤,认真核实学生异常缺勤情况,做到一个不漏。

3、各任课教师,进班上课时先清点、记载学生到班情况,一旦发生异常缺勤情况要及时汇报。对迟到的学生,要及时让其入座学习,不得拒之门外,课后要询问情况。

4、在教学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密切观察、掌握学生在课堂上的动向;制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杜绝学生打架、斗殴;使用圆规、刀具等要注意安全。

5、教学过程中要关心学生,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避免讽刺、挖苦、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杜绝由于教育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6、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坚守岗位,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不发生课内意外伤害事件。因中途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部责任。

7、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离开课堂任课教师要严格核实后方可批准,并及时向班主任通报情况。

8、下课铃响后一分钟内,必须结束上课,以免拖堂影响学生上厕所、活动和做好下节课准备工作。因拖堂造成学生争先恐后上厕所和下楼梯拥挤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本节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9、调课必须经教导处批准,因紧急情况调课的,课后须报教导处。由于私自调课造成空堂而致安全事故的,调课双方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10、科学课教师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教学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使用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教师课前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细致指导,始终抓好组织教学环节,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11、到专用教室上课(如多媒体教室、美术室、音乐室),教师必须随行,做好学生组织、管理工作。教师课前还要仔细检查教学设备、器材、电路等设施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向电教、后勤部门报告,并迅速维修整改。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到教室将学生有秩序带到上课场地,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注意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教育学生上体育课时,衣服上不得别胸针、像章或其它证章,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教师要安排其在教学场地边休息、旁观,并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还要及时与班主任协调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体育课上,对于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教师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妥善处理。

6、教学过程中,教师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以便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新。

9、体育课结束后,老师要认真整队,并将学生送回教室。如因没有整队,学生一哄而散造成安全事故,教师承担全部责任。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早下课、提早结束教学任务然后放纵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1、教师不得安排学生为自己做事。如确需学生协助的,事前要提醒学生行走和上下楼梯的安全。坚决禁止老师安排学生出校门为自己办事。

2、学生到校后,班级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中途出校门或离校。如确需家长配合处理的,可电话联系,通知家长到校或进行家访。

3、教育处理学生时,教师要避免使用过激言语,严禁体罚学生。把学生叫到办公室处理时,老师必须在场。

4、社团训练和学困生补救时,老师要提前与家长沟通好,确保家长在活动结束后,将学生安全带回。

5、电教部门、后勤服务部门要经常检查教学设施的安全性能。对可能引发或造成学生伤害的设施,及时维修或妥善调换、改装。

6、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密切注意学生到校后身体健康状况,防止传染病事件发生。特别要关注特异体质学生的身体状况,如发现异常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由于班主任(教师)观察不细、处理不当造成群体性感染的,承担管理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责任。

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课上实验教师 要管理使用好仪器药品,不让学生 随意取用,教育学生实验时按章操作,规范程序,严格实验。

2、在仪器室中,对危险药品单柜分类存放,实行双人双锁管理,规范借用登记手续。

3、体育课堂上体育教师要先检查体育器材有无破损,要教给学生正确的运动知识,自护自救技能以及处理意外事故的能力。

4、课堂上课任教师注意工作方法,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随时注意学生的身体情况,及时发现和护理有病学生,关爱每一位学生。

5、班主任 对学生经常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让学生树立理想,克服困难,顽强拼搏,做一个文明向上的'合格中学 生。

6、课外活动时间在校教师要坚决禁止学生在楼道、走廊做游戏,追逐打闹。

7、放学、集会、做操、值班人员以及召集人,在校教师必须到达位置,履行职责,坚决防止学生上下楼梯时拥挤、滑倒和踩踏。

8、班主任、科任教师放学前要做好“清班”工作,实行第三节晚自习,坐班负责制。

9、社会实践活动由具体负责教师组织实施,教育学生注意生命财产安全,交通安全,杜绝外意外事故的发生。

10、信息与技术课学生要注意防火、防触电,确保学生安全上课。

教育教学活动是指学校根据上级指示及教育教学进程需要而组织的集体活动(如看电影、参加展览、社会调查、学雷锋活动、运动会、汇演、集会等),为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特订立以下制度。

1、每次活动必须按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办,该报批一定要报批。

2、重大活动一定有计划、成立专门组织,进行分工,落实职责。组织活动要经过周密安排,考虑到各个环节,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

3、对活动场地、设施等事先进行检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实行学校集体外出活动报批制度,并坚持就近、徒步的原则。对各种大型外出活动,要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不得组织学生参加。落实带队老师,分管领导、教师随队指导管理。

5、严格安排学生乘座的交通工具,做到不合法的不坐,不正规的不坐,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6、活动期间领导和教师要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身体不好,及时送医院治疗,发现学生的异常举动,及时做好思想工作,防止发生意外情况。

7、领队教师应认识到学生外出代表着本校形象,有事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私自处理、更不允许与外人发生争执斗殴。

8、集会、出操等活动,班主任必须跟班作业,特别是要注意观察、管理本班学生上下楼梯的纪律、秩序,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教育教学是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为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应把教学安全放在首位,全体任课教师都要遵守学校教学安全制度。

学校工作作息时间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晨会(早自习):按照学校课程表上的安排,由早上第一节课的任课教师负责;

2、课间操活动时间:晴天学校组织做操则由上午第二节课的任课教师负责;

雨天学校不组织做操,则由值周人员负责;

3、中午放学:由上午第四节课任课教师组织集合排队有序走出校门;

4、班班有歌声活动课:由下午第一节课任课教师按照学校相关要求组织负责;

5、下午放学:由下午最后一节课任课教师负责组织本班学生排队护送出校门;

6、课外活动和夕会:由下午最后一节课任课教师或班主任负责。(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到夕会,包括夕会时间。)

7、课间休息活动时间:由本区域值周人员负责;

9、开门至晨会时段:由门卫、值周人员负责。

安全管理制度

楼道、梯间是供师生上、下,过路的通道,为了确保安全畅通,现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护栏和扶手必须完好坚固、走廊楼梯照明设备齐全,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二、学校坚决不搞无预案紧急集合一类的活动,课间活动和放学时,楼道口安排教师值守,维护学生活动秩序。

三、安排楼层值周教师,主要维持下课课间学生活动秩序、楼层学生活动纪律以及上下楼秩序,避免楼道拥挤。

四、升旗仪式、做课间操、下课或临时集会,各区域值班人员要值班到位,班主任老师要提前到班级中,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楼梯,散会或散场按班级先后有序离开会场,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五、教育学生上下楼时必须分道而行,由该楼层梯间值班人员专门负责;要求学生上下楼梯时有序缓慢右行,要听从值班老师的指挥,严禁拥挤,当发现有学生摔倒时,学生应立即停止上下,迅速将摔倒者扶起,及时送医务室处理。

六、教育学生不在教室里打跳,翻越门窗;不在走廊上追逐嬉戏,不翻爬护墙使身体重心外倾,造成危险;不在走廊上“齐步走”造成共振,以免损坏楼板。

七、师生共记“排队右行,脚步要轻,不摸不靠,肃静无声”十六字原则。

八、如因管理不善,安全岗位不到位造成伤害事故,岗位责任人要负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拾万镇中心小学校。

20xx年9月。

安全管理制度

1.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3.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严禁在消防通道堆放货物,严禁堵塞消防门及消防器材。

4.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5.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米。

6.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7.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准住人。

8.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确保消防器材有效。

9.落实仓库温度、电源安全管理责任和24小时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0.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1.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12.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13.库区范围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公司安全与保障部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方可作业。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14.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1.仓储部门经理是仓库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经营管理的仓库安全生产负责,重点加强仓库消防安全、货物安全、货物装卸安全管理,防止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3.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

4.认真落实仓库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仓库消防安全、防汛、防白蚁、防盗等工作,严禁在仓库储存限类货物。5.做好防台风、防汛、防火工作,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6.做好员工安全培训,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与宣传,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7.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重点包括:仓库结构安全及卫生状况、库区消防安全、库区安全用电情况、叉车安全技术、现场作业规范等,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8.认真落实责任区的安全器材配备及检查,确保消防系统正常运作。严禁烟火,安全用电,禁止堵塞消防通道。10.落实公司叉车使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叉车等装卸设备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车容车貌、安全技术良好。11.制定并落实叉车装卸和货物搬运操作流程,确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12.要求员工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定,实行电梯安全使用监督制度,避免电梯超载、撞击。

13.落实进出仓库车辆的捆绑、苫盖和其他安全规范监督。

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

2.仓管员是所在库区的防火责任人,消防管理及消防防范工作是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禁止在库区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做好库区周围的禁烟和防火管理,负责每月定期对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进行维护检查,并认真填写《消防器材检查卡》。

3.库区范围严禁明火作业,如特殊情况需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申请,经公司安全与保障部批准,并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4.必须按“五距”要求安全堆放货物,按规定留出安全通道,严禁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货物,对超限货物设置围栏,并做好安全标识。

5.按规定做好安全隐患巡查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隐患,并认真填写安全检查记录。6.确保安全用电,离开仓库时必须关闭库区内照明设施,库区内严禁使用生活电器设备。杜绝在仓库私自乱拉电线和安装照明设备,对于外来客户因工作需要临时拉线用电时,需报公司安全与保障部批准,并确保用电安全的情况下方可使用。

7.认真落实现场安全操作流程,做好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及时制止并报告违章作业行为。

8.不得随意带人进入仓库,对需进入仓库办理业务的外来人员要实行登记制度,并要求来访人员不得明火、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攀爬登高。

9.如公司范围发生火灾或受台风暴雨袭击,应按照公司应急预案要求和统一部署,采取防范措施,积极参加抗灾抢险,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报告,并保护事故现场,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处理工作。

1.仓库管理部门应把仓库防火安全作为仓库管理工作的首要工作,自觉执行“四抓”即:抓隐患、抓苗头、抓措施、抓效果。

2.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库房,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的危险品,仓库区域内严禁吸烟,仓库配套的休息间严禁煮食。3.仓库内不准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加热器具,不准超负荷用电作业,不准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4.每年至少两次对库房内灯具、电线等设备进行检查。禁止乱拉临时线,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良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线路。5.物品应按“五距”要求码放。

6.要保持库内通道和入口的畅通,消防器材要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挪动,在消防器材一米范围内不能堆放物品。7.对房间内配备的电器应按规定及有关制度办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如短路、打火、漏电、接触不良、超负荷用电等问题除及时采取措施外,要立即通知安全与保障部检修。8.下班时做到人走灯灭、关窗、锁门。

9.在遇有火情时,应按应急方案采取灭火行动,并按上级指令疏散人员,由最近的消防楼梯撤离到安全地带。10.每月检责任区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在消防卡进行登记,对不合格的灭火器及时报告更换,确保仓库消防设施和器材清洁、完好。

11.仓库内严禁点燃明火和明火作业,如因工作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须经公司安全主任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1.货物必须按照“五距原则”堆放,并按货物包装提示安全堆码,货物摆放要分类、整齐、稳定、限高。

2.对包装材料稳定性较差的货物、包装有锋利菱角的货物、叠层且偏高的货物要设围栏,警示标牌。3.禁止货物堵塞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

4.防止白蚁,仓库要定期进行白蚁防治检查和消杀,仓库所有工作人员都有对出入库的货物进行白蚁检查,严禁有白蚁的货物出入库房。

5.切实做好库区内的防盗工作,确保仓库门窗紧固有效,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对进入仓库操作人员或其他检查人员采取登记制度,仓管人员离开仓库时必须锁上仓库大门,仓库大门不准随便交与他人保管。

6.在雨季和台风季节到来前,检查仓库大门、窗户是否紧固,墙体、屋顶是否有穿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在库区内准备好绳子、蓬布等防风、防汛工具,同时,要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如有台风来袭,安排人员巡逻值班,发生险情随时报告并组织抢险,确保库内人员、财产安全。

(一)叉车司机安全职责。

1.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法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社会公德,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及财产安全。持证上岗,自觉遵守操作流程,防止发生装卸安全责任事故。

2.爱岗敬业,不断学习,提高叉车操作技能。爱护设备,做好叉车的日常保养,保持车容整洁,做好作业前安全检查,积极消除叉车安全技术隐患。杜绝叉车带病作业。3.文明装卸,爱护货物,确保装卸作业安全.4.杜绝发生因车辆停放不稳定而盲目作业引发的安全事故。5.杜绝叉载超高、超宽、超长货物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6.杜绝发生盲目操作而撞击损坏电梯安全责任事故。7.严禁把叉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车辆,杜绝用叉车搭载如何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叉车设备。

8.严禁酒后驾驶叉车,杜绝疲劳作业,休息时间不要沉湎于网络、麻将。

9.严格遵守库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应急救援行动。

(二)叉车作业规范。

1.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并获得叉车操作资格,并通过体检和视力测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过程要确保“三不伤害”。

2.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叉车刹车系统、方向系统、轮胎、叉臂平衡、灯光、升降及门架是否正常,如有缺陷禁止侥幸作业。

3.严禁酒后驾驶叉车,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行为。

4.杜绝利用叉车设备载运任何人员,杜绝用叉车门架载运货物,不准用单一叉臂撬载货物,不能把叉车交给无操作资格的人员操作。

5.作业前必须根据货物包装规格调整叉臂长度、宽度,并确认叉臂平衡固定。

6.作业前确认车辆停靠稳定、车轮有三角垫、货物包装正常稳定,方可进行装卸作业。

7.控制安全行驶速度,空车行驶不准超10公里/每小时;叉载货物行驶速度不超5公里/每小时,行驶过程应抬高叉臂离地面20-30公分,叉臂后倾15度。

8.在出入库门、通道及交叉口时,需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原则,在作业区门口放置安全提示牌,并减速慢行,鸣笛警示。

9.在进出仓库门和集装箱箱门及其它狭窄地带作业时,应注意避免碰挂周边设施及人员。叉载货物进入电梯要注意观察,不得撞击电梯,不得在地面和电梯内调整货物位置。10.在坡道上行使时,上坡载货时需要叉车正向行驶,下坡应倒车行驶,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在斜坡上调头。杜绝在坡道临时停放叉车。

11.杜绝叉载超高货物,装载货物影响视线时,应倒车运行或专人指挥引导。

1.库区保安人员对来访人员、车辆进行登记审核,确认有正常来访目的且无携带危险物品后方可放行;对离开库区的人员、车辆要核查验放,对提货车辆凭出门条核对验放。2.保安人员引导外来车辆有序进入库区,监督外来车辆慢速行驶。

3.要求提交货车辆在制定地方安全停放车辆,严禁堵塞消防通道,确保道路畅通。

4.保安员及仓库管理人员要加强对提交或司机的管理,要求司机对停妥车辆熄火,严禁司机在库区范围随便走动,严禁司机在车底休息,防止司机在库区抽烟,随意大小便、乱丢垃圾,对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与批评教育和警告,对情节严重的给于500元罚款,并报告公司与对方单位进行交涉。

5.加强库区范围消防管理工作,严禁任何单位或人员携带或载运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物流基地;严禁任何人员在禁烟区吸烟,库区范围严禁生火或明火作业,如因工作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须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6.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定期检查库区范围的电线路,严防因水浸,虫噬,自然老化等,及时更换老化电路、开关;严禁在物流基地超负荷用电,杜绝在仓库违规使用电烙铁、电熨斗、电饭煲等高功率电器。

7.加强安全宣传与教育,不断完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8.做好库区的安全保卫,积极采取防盗措施,确保24小时巡逻值班,在库区内配备监控器、报警器和必要的防爆工具。

安全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属权范围内起重机械安全的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3号)。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劳安字[1991]8号)。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劳动部1962年4月26日颁布)。

电力工业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1994版。

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且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吨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4.1安监部是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起重机械的'安全监督与考核,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检验。

4.2特种设备专责工程师参与起重机械及其主要零部件的购置、大修、改造、检验、停用、起用、报废的调研论证、资质审查、项目制订、协调和上报等相关工作。

4.3设备管理部负责起重机械的维护管理和安全管理。

5.1总则:

5.1.1为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特制定本标准。

5.1.2本标准所称“起重机械”是指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

5.1.3本标准由安监部和设备管理部共同监督,做到责任到人,明确职责,以确保本标准的实施。

5.2购置。

5.2.1购置起重机械必须在安全监察机构鉴定认可的专业制造厂家中选购。

5.2.2进口的起重机械必须持商检合格证。

5.3安装、检修。

5.3.1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检修的单位,必须经安监部对其资质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与其签订、安装检修合同。

5.3.2安装、检修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5.3.2.1有三年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大修和改造的资历。

5.3.2.2有熟悉各类起重机械结构、安装工艺及验收规范的工程技术人员。

5.3.2.3有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安装、大修、改造起重机械的质保体系、通用施工工艺、安装质量的评定标准,并有相应的检测设备。

5.3.2.4起重工、行车工必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

5.3.3起重机械安装、维修保养、改造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者分包。

5.3.4安装、大修、改造后的起重机械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安装、检修单位自检合格后,由安监部向有资质的安全监察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检验后出具检验报告,取得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使用。

5.3.5安装、大修、改造的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安装、检修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一式两份移交给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由公司资料室和设备管理部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5.4安全检验。

5.4.1起重机械每年由市技术监督局进行检验。

5.4.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起重机械必须进行安全检验:

5.4.2.1新安装、大修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在交付使用前;

5.4.2.2闲置时间超过一年(包括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

5.4.2.3经过暴风、大地震、重大事故后,可能受到损坏的起重机械;

5.4.2.4安全检验前,安监部向市技术监督局报送下列技术文件:

a)起重机械质量合格证书(应有详细的性能资料);

b)起重机械、电气部分及有关技术图纸资料;

c)安装记录、调试记录报告;

d)安装单位的检验报告。

5.4.3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由市技术监督局发给《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5.4.4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检验,使用部门必须提前半个月向安监部提出书面申请。

5.5使用与管理。

5.5.1起重机械必须检验合格。

5.5.2起重机械的司机、起重工、指挥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领取《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5.5.3使用起重机械须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内容:

5.5.3.1司机守则;

5.5.3.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5.5.3.3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5.5.3.5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5.5.4设备管理部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5.5.4.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5.5.4.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5.5.4.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5.5.4.4安全技术监督检验报告;

5.5.4.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5.5.4.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5.5.5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由维护单位经常检查起重机械,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日检查:

5.5.5.1每年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5.5.2每月至少检查下列项目:

a)安全装置、制动器、离合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b)吊钩、吊具有无损伤;

c)钢丝绳、轨道、滑轮、吊链等有无损伤;

d)配电线路、集成装置、配电盘、开关、控制器等有无异常情况;

e)液压保护装置、管道连接是否正常;

f)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机械是否正常。

5.5.5.3每日作业前应检查下列项目:

全性能等;

c)钢丝绳的安全状况。

5.5.6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5.5.7起重机械的主要受力构件发生严重腐蚀、裂纹、塑性变形超过极限,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时,应及时申请报废;设备的主体构件丧失整体稳定性时,也应申请报废。起重机械的报废按《固定资产管理标准》办理审批及注销手续,报相关部门备案。

5.5.8安监部在设备管理部的配合下,建立健全起重机械设备档案等必要的规章制度。

5.5.9设备管理部结合本部门具体情况,建立设备档案,日常使用、保养、检修和试验记录等。

5.5.10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有关规章制度的切实执行。

6.1本标准由安监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6.2违反本标准中的任意一项,扣xxx——xxx元。

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车间、仓库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高、低压线不得架设在同一根电线杆上。

第二条:车间、库房的电源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有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

第三条:车间、库房的照明设备悬挂应牢固。库内不准使用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不准用纸、布或其它可燃材料做灯罩。

第四条:厂区、仓库的电气装置、电源线路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规范。车间电源线路应当安装在架线支架内,与各设备连接的动力线必须采用穿管连接方式。库房的电源线路应架设在库外,引进库房内的线路,必须装置在金属或非燃塑料管内。线路和灯头应安装在库房通道上方,距堆垛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米,严禁在堆垛上方架设电线路,严禁在库房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第五条: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线路。库区的电源应设总闸、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并有防潮、防雨等保护措施。

第六条:电器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装置。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下方禁止堆放物品。

第七条:厂区、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八条:配、发、变电房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和堆放其他物品。

第九条: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配、发、变电房内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安全管理制度

1、活动室的门窗必须常年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

2、门窗发现损坏,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同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活动室门的.钥匙班级应指定专人保管,门窗每天落实保育员随时关锁好。

4、幼儿不准在活动室内追逐打闹,随便搬动课桌、椅。

5、活动室内不准乱拉私接电源、乱设插座、乱充电。

6、不准幼儿做擦洗窗玻璃、抬床、提开水等危险的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学校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1、按时上下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不拖堂。如不按时到岗、提前下课以及上课时教师无故离开教室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教师负全部责任。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带教案上课,坚持按课表上课,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准私自调课。

3、循循善诱,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人格。

4、在课堂教学中,每节上课教师课前必须提前5分钟进班清点班级学生数并做好记录;每堂课任课教师要落实点名制度,对缺席的同学要查明去向,并及时向班主任老师通报,安全工作实行任课教师包课堂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5、上实验课的教师要组织好学生实验,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上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上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不懂就问,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汇报。

6、到专用教室上课,要求学生排队前往。

(一)体育课:

1、上课铃一响,体育教师必须带领学生到上课场地,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衣服上别胸针,不佩带金属或玻璃装饰品。

作,坚决杜绝教室有学生,却无人管理的情况。

5、如果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学校领导。

(2)如果学生病(伤)情况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

(3)班主任要及时将学生病(伤)情况通知到学生家长。

(4)体育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学校及时。

组织人员进行情况了解和性质认定。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及安全问题。

7、体育组每学期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对上课不及时到岗以及提前下课而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任课教师负全部责任。

9、体育课(尤其是自由活动)下课之前,必须提前5分钟整队集中学生进行点名,落实点名制度并做好记录。

(二)其他室外课及外出活动:

1、学校组织学生参加体育活动课和体育锻炼必须坚持“学生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充分考虑天气、场地、设备、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尽量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教师必须全程参与,精心组织,全程监控。

2、学生到校外参加各类活动:

(1)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年级段为单位的活动,要在活动前一天向教导处上报活动方案,学校须进行安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条件不具备时,不得批准。

(2)班主任要在活动前对学生进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对个别学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

(3)重大活动,校级领导要亲自带队,每个班安排两名教师负责学生的活动。

(4)带队领导、教师要将通讯工具开通,随时随地取得联系,确保联系畅通。

(5)学生活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自觉维护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场所,要遵守社会公德,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实践活动课要有计划、有组织、有专门指导教师,确保安全。

4、室外课一定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对服装、鞋类不符合上课要求的学生要求其予以更换。

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厂安全生产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

(1)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2)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2.编制安全生产计划:

(1)各班组或各职能部门提出本部门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部办公室。

(2)厂部办公室编制工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公司审批。

(3)厂长召开有关部门及班组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4)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厂部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

3.安全生产责任划分:

(1)厂长对全厂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车间主任对各车间生产的安全负责;

(3)班组长对各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4.安全生产要求:

(1)任何人员进入生产车间必须佩戴安全帽;

(2)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生产加工时必须精力高度集中,防止出现伤害。

(3)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设备的性能和正确操作方法,严禁违规操作。

(4)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5)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6)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搬运装卸时防止压伤、撞伤。

(7)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8)安全通道禁止堆放任何物品,时刻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9)新进厂员工必须通过安全考试后才能正式上岗。

5.安全检查:

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出总结。厂部办公室要经常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5.1安全检查目的

5.1.1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5.1.2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5.1.3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

5.1.4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5.2安全检查时间。

5.2.1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5.2.2季节性检查。

5.2.3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5.3安全检查人员

综合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由厂长、副厂长、车间主任、各班组和部门责任人等组成,日常检查由厂部办公室负责。

5.4检查的内容

5.4.1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部办公室进行考核。

5.4.2日常检查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隐患;

5.4.3综合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5.4.4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5.4.5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5.4.6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5.4.7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公司)限期整改。

5.4.8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给厂部办公室备案,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向厂长汇报。

6.事故管理

6.1事故分类

6.1.1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操作不当造成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无法挽回的产品损失。

6.1.2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时间、影响了生产进度、材料损失、加大设备维修的有关费用。

6.1.3质量事故:指产品质量(包括服务质量)达不到行业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及客户退货等的经济损失。

6.1.4交通事故:指违反交通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抢救费用。

6.1.5火灾事故:指因火灾引起的,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损失和损害,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为抢救火灾而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

6.1.6安全事故:指职工因打架斗殴,女职工操作设备因长发不带工作帽、穿高跟鞋工作造成人身伤害者,及偷拿产品和盗窃工厂物资,给工厂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

6.1.7破坏事故:凡蓄意对公共财物和人身安全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6.1.8工伤事故:指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非工伤事故,指职工因违章操作,擅自操作他人设备等非生产因素,在厂区内发生的人身伤害。

6.2事故处理

6.2.1工艺事故、质量事故,依照《产品质量检验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

6.2.2设备事故、安全事故,依照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6.2.3火灾事故、交通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2.4伤亡事故,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6.2.5破坏事故,依照公安部《治安处罚条例》中有关条款规定执行。

6.2.6其它各类事故,按国家有关部门及工厂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6.2.7凡外来人员及本厂职工带小孩进入厂区发生的意外事故,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6.2.8凡设备事故、公共财产被盗、人身伤害,损失金额3000元或工伤休息30天以上者,为重大事故。

6.3事故抢救

6.3.1厂内发生事故,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6.3.2发生重大事故,厂领导要直接指挥,各部门协助抢救和防止事故扩大。

6.3.3重大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应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工厂要立即将事故概况(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等),在24小时内向总经理报告。

6.3.4一般事故,在三天内按规定填写事故调查报告送公司办公室。

6.4责任划分

6.4.1生产工艺设计不明确,由设计者和主管者负责。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工艺设计问题,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主管厂长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者的,由违反者负责。

6.4.2违章操作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责。被委派操作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主要责任,委派者负管理责任。

6.4.3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责,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

6.4.4酒后操作设备,发生事故,由操作者负完全责任。

6.4.5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违范安全制度发生事故时,要追究主要管理部门领导的责任。

6.4.6厂里发生事故,均要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处理和未认识错误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6.4.7对重大事故,厂主管部门领导,组织由有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提交总经理。

6.4.7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执行。

6.4.7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违章冒险操作,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7.奖励与惩罚7.1奖励

7.1.1模范遵守制度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7.1.4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表现突出者,报公司表彰。

7.1.5班组全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分班组不同情况,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7.2惩罚:

7.2.1参照《员工守则》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2.2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以及影响生产程度等情况,除要事故责任者赔偿经济损失外,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降薪、撤职、留厂察看、开除出厂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2.3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发生的设备事故的,所在部门负主要责任予以处罚,车间主任负管理责任予以处罚。

7.2.4因管理不善,纪律涣散,制度不健全,职工违反操作规程,擅自操作他人设备发生工伤事故,所在部门负主要责任予以处罚,车间主任负管理责任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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