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17篇)

时间:2023-11-21 12:55:41 作者:HT书生 2023年专项资金自查报告范文(17篇)

自查报告还包括对自己过去的规划和目标的检视和重新制定。以下自查报告范文展示了不同领域的写作技巧和经验,供大家学习借鉴。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安县工信局:

公司于20xx年专程邀请贵州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设计院专家对本项目进行论证,并经过现场考察,结合产品(磷渣砌块)及原材料(磷渣)的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数据分析后,确认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

本项目于20xx年5月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相关职能部门的现场实地考察、审核评估,于20xx年5月获得项目备案书、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等相关文件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公司在项目申报之初就针对本项目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并派。

专人负责本项目的资料汇集、报送,专人负责项目的基建工程,并与项目相关负责人签订责任书。

公司通过在网络了解,并经过多次实地考察,最后确定与西安东方福星机械有限公司于20xx年2月28日签订设备采购合同。我公司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监督,确保设备安装、调试有效进行。

本项目自20xx年2月核准备案以来,按时按质进行开工建设,严格按照设计院、设备厂家提供的图纸及土建工程图施工,未作任何变更。

公司自筹资金、政府扶持80万元技改专项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与安县农场信用合作联社花竹联社正在就流动资金贷款事宜进行协商。

在资金的.管理上,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机构,配备财务会计人员,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建立项目专户。严格按照国家项目资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专项资金,不截留和挪用,不擅自撤消和改变项目,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0xx.00万元,年利润为571万元,年缴纳税金为400万元。目前项目运行良好,产品供不应求。

本项目具有资源综合利用、保护耕地、保护环境等诸多优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循环经济发展战略思路,是国家大力推广发展的项目。确定的产品销售市场范围、辐射半径合理,市场容量大,交通运输条件便利。项目实施投产后,不仅能缓解该地区新型墙体材料市场的供需矛盾,而且为贵州省和安县的墙体材料革新将起到示范作用,同时,吸纳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厂工作,对当地村民脱贫致富,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项目实行机械全自动化,从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及墙体材料改革的需要出发,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也是国民经济的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对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是机械全自动化,产品质量规格完全达到统一标准。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进一步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高财字[20xx]5号文件精神,我单位对20xx年财政拨付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财政拨付专项资金项目为:全国食用菌大会会务费。

1、20xx年11月5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72。5万元。

2、20xx年11月28日收到财政拨付专项资金60万元。

20xx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32。5万元,实际支出138。93万元,资金超支6。43万元,主要是为顺利召开好此次会议,由市联社牵头,组织各食用菌企业,主管、分管的市级领导到外地参观学习的费用已经开支,后财政局审核时不予以审批此费用。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留、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加强会计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xxxx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xx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xx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xx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监〔20xx〕9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立即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对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合情况。

20xx年,我县新农合覆盖率达100%,参合农业人口总数达201323人,参合率97.17%。

(二)本年度基金到位情况。

今年基金筹集总额为2818.63万元,其中,农民自筹402.6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为2415.98万元。20xx年结余基金567.06万元(含风险基金148.17万元)。截止20xx年10月底,县财政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376.48万元,中央财政下拨新农合基金1208万元,省、市新农合补助基金到位831.5万元,基金到位率100%。

(一)家庭账户资金使用。

20xx年,我县门诊家庭账户资金累计总额为713.56万元,截止12月26日,全县参合农民门诊补偿共57149人次,门诊补偿182.1万元,占年度门诊家庭帐户基金的25.5%。

(二)统筹基金补偿情况。

20xx年,我县统筹资金总额为2540.59万元,截止12月31日,全县参合农民住院补偿共计19531人次,2208.04万元;其中,县外医疗机构住院4564人次,占住院总补偿人次的23.37%,补偿金额961.92万元,占补偿总金额的42.50%;县级医疗机构补偿3776人次,占总人次的19.33%,补偿671.6万元,占总金额的29.6%;乡镇卫生院补偿11191人次,占人次的57.30%,补偿574.52万元,占总金额的25.9%;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为60.28%。

本年度共有389人报销新农合慢性病门诊,统筹基金支出24.06万元;住院正常分娩407人,补偿17.36万元。

(一)从管理体制上健全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制度。

一是设立新农基金财务管理科,严格坚持新农合“收支两条线”全部基金支出均采取转账支付,做到管账的不管钱,管钱的不管账;二是设立稽查科,定期核查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出情况、医疗服务行为,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三是建立并不断完善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制定并报请县财政局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基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严格了基金的使用和划拨流程,确保基金安全、公平、合理运用。

(二)从补偿方案测算上确保基金有效使用。

20xx年,国家对农民群众医疗补助进一步提高,我中心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测算,因地制宜,制定并报请县政府出台《青川县新农合第六套补偿方案》,提高报销比例及封顶金额,降低起付线,有效提高农民受益度:乡镇卫生院起付线80元,补偿比例为75%;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300元,补偿比例为65%;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600元,补偿比例为45%;省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补偿比例为35%;区外其它医疗机构起付线为800元,补偿比例为25%。并将重大慢性非住院性疾病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补偿。从全年补偿情况看,农民受益与20xx年相比进一步提高,基金使用率达90%以上。

(三)从有效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中确保基金安全。

一是成立稽查与审核科,配备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能够一针见血的指出医疗机构的违规行为;二是与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出台《青川县新农合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逗硬奖惩,保障基金安全;三是根据广元市医疗服务收费规定,结合本地经济状况及医疗服务开展情况,出台《青川县新农合住院费用控制指标》、《青川县新农合单病种限价收费管理办法》、《青川县新农合次均费用控制指标》等一系列规范行文件,让新农合监管工作做到有章可循;四是多措并举,监管定点医疗机构,主要通过系统监管与核查两种方式,审核稽查人员可通过系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情况进行监管,也可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下乡核查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管。20xx年,我中心组织专业人员,下乡核查共计50余次,核减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规范报销费用2万多元,惩扣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保证金3000元;五是民主监督,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按要求设立新农合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新农合费用报销情况,让新农合基金运转公开透明,广泛接受广大农民群众监督。

1、部分医疗机构客观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不规范服务行为。对新农合基金安全造成负面影响,我中心工作人员少,编制不够,新农合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

2、近年来因自然灾害频繁,部分新农合基金支出凭证因灾损毁。

3、基金管理使用模式缺乏创新,基金使用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4、缺乏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专项经费,新农合基层管理人员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5、部分乡镇新农合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卫生院由于工作人员匮乏,加之灾后重建任务繁重,导致管理较差,住院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登记不及时,病历建立滞后等现象,医疗费用报销工作滞后,导致新农合门诊与统筹基金沉淀过多。

1、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力量。

2、加大新农合基金管理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对新农合基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

3、进一步加大对县内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监管与惩处力度,控制次均住院费用,提高实际补偿比,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4、加强与乡镇合管办联系,强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进一步规范对乡镇医院新农合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5、全面推开门诊统筹工作,减少新农合基金结余率,进一步提高群众受益率。

6、结合医改政策的逐步落实,进一步提高住院实际补偿比,提高群众受益率。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萍商务字【】78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了度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争取到位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共计42.25万元。其中,内贸专项资金30.95万元,外经贸专项资金11.3万元。其资金分别是家电以旧换新配套工作经费20万元,家电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5.4万元,家政就业培训专项资金3万元,摩托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2万元,家电下乡配套工作经费0.5万元,中小企业国家市场开拓资金11.3万元。其中,家电、摩托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家市场开拓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付至企业,企业按照规定已开支,其余资金由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已开支。

(一)加强领导。

为确保这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区商务局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陈鸿局长担任组长,三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研究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这次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工作重点,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开展自查。

按照这次检查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向各股室下发检查工作通知,由分管领导负责督促各股室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组织自检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局办公室。

(三)现场检查。

由组长牵头,各副组长具体负责各自分管线上专项资金现场检查工作,以对照支出账目、实地走访企业的形式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

存在的.不足。

区财政暂时未将内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畴,而我局无内贸工作经费,内贸工作经费只有从内贸专项资金及局其它经费中调摆支出。

今后的工作建议。

我局将严格执行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用好管好各项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为全区的商务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我县民政项目有两个,分别是2014年10月开工的镇敬老院和2014年6月开工的县综合福利院建设项目。目前,县综合福利院已完成选址,镇敬老院建设进展情况如下:

1、县发改委已于2014年7月25日批准立项。

2、项目选址在镇村下山排组。

3、用地25亩,正在办理征地和相关手续。

4、由县规划设计院正在进行初步设计。

1、镇敬老院系临时调整项目,时间紧,而镇处我县城区,又是工业园区,临时选址涉及规划、用地等问题,所以在选址上花费了很长时间,影响了项目的前期工作进程,如用地落实、图纸设计、招投标等。

2、征地较困难。项目选址临城区,受大环境的影响,被征地农户利益纠缠多,征地进展不快,也导致项目进展较慢。

3、基于以上原因,今年10月底无法开工,经综合考虑征地、项目实施相关程序等因素,定于今年11月底前开工。

1、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分管领导为组长的中央彩票专项公益金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项目建设,统筹各方力量推进项目进程。

2、项目列入县重点工程,统筹相关部门、人员组织征地、规划设计,不定期调度工程进度。

3、加快征地拆迁进度,尽早完成征地,否则,项目无地可用。建议成立由镇政府力量为主的专门征迁小组负责征地。

4、项目实施采取边征地、边规划设计、边招标准备、分期建设等方式,尽量简化或减少相关程序,于今年11月开工。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10月10日至20日,常委会组织两个调查组在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青宁的领导下,常委会副主任李光银、党组副书记任多聪分别带领调查组的同志,深入到区财政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巴州镇南垭村、玉山镇集中供水站、回风办事处大佛寺村、化成镇民政办、凌云乡民政办、枣林镇民政办、巴州镇、水宁寺镇、茶坝中学、奇章中学、恩阳一小等地,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对帐目、现场踏看、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农村安全饮水、救灾救济、良种补贴和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村安全饮水资金使用情况。

上级下达我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资金1344.49万元其中中央国债项目资金1076.99万元(中央补助718.98万元)省级项目资金267.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160.5万元)计划兴建各类安全饮水工程1846处解决66个村、18个场镇3.5万人安全饮水问题。目前已到位资金879.48万元其中国债资金718.98万元省级财政资金160.5万元;已完成17处集中供水工程验收结算9处66个村的分散供水工程已验收结算44个村。

在项目实施和管理上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严格实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场镇供水工程主要材料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土建工程部分,20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投标,20万元以下的参照比选办法实行竞标。二是严格工程质量监管。区水利局、项目乡镇人民政府、业主单位签订三方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区水利局对集中供水工程每处落实技术责任人,对分散供水工程按片确定技术负责人,严把工程质量关。三是严格资金管理。区水利局建立农村安全饮水资金财务专帐,专户储存,独立核算;实行项目单位或施工方、现场实工技术人员、乡镇人民政府、业务主管科室、局分管领导五方汇审,经总会计师复审后由主要领导审签;工程竣工后由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二)救灾救济资金使用情况。

20,上级下达我区救灾救济资金12935580元均按规定发放到位。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救灾救济资金的使用管理相当严格,达到了专款专用、重点突出,公开公示、公平公正,专户专帐、管理规范,及时拨付、保证效果的要求和目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等乡镇在救灾救济资金的安排使用上,对集中专项资金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村组统一上报、民政办审核、党委政府集体研究、张榜公示、政府统一发文、个人领取资金的程序发放,对临时救灾救济资金实行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四人汇签的办法发放,干部群众满意。

(三)良种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年,上级共下达我区小麦、玉米、水稻、油菜四项良种补贴资金1130.9万元,其中小麦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小麦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玉米良种推广面积10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100万元;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水稻补贴面积48.02万亩,每亩补助15元,补贴金额720.27万元;油菜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油菜良种推广面积21.07万亩,每亩补助10元,补贴金额210.7万元。

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实行实物补贴,由供种企业购买良种,按农业部门提供的供种清册、供种卡数量发放到农户,区财政局直接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供种企业。2007年供种企业共组供优质小麦种253.26吨、优质玉米种150吨,全部发放到农户。水稻、油菜良种补贴项目,依据农户实际种植面积实行现金补贴,通过“一卡-通”渠道直接打卡兑现到农户。从对2镇3村20多户村民走访调查来看,无论是小麦、玉米良种补贴的实物,还是水稻、油菜良种补贴的现金,都发放到了种植农户手中,群众比较满意。

(四)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

2007年,上级下达我区农村中小学校危房改造工程项目27个,规划改造d级危房面积22999平方米。共下达危改专项资金85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30万元、省级资金340万元、市级资金86万元。区本级安排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28万元,安排学校59所。截止今年9月底,区财政局按工程进度共拨付危改专项资金678.4万元,其中,中央316.4万元,盛市234万元,区128万元;已完成危房改造项目23个,正在建设项目2个(奇章中学、石城小学),正在招标项目2个(玉山中学、三江小学);共改造d级危房0平方米,净增校舍面积5800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

对确有隐患的农村中小学校按轻重缓急,逐年改造。去年对86所中小学校进行了校舍维修改造。

三、存在问题。

1、项目安排不尽科学合理,存在一定随意性。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小麦、玉米良种补贴项目存在锦上添花多、雪中送炭少的情况,一些地方多年重复享受,而一些边远乡镇、村组长期不能享受。一些项目资金,如救灾救济资金,上级带帽下达和领导表态安排的比例较大,容易造成分配不合理、不公平。我们调查的化成镇、凌云乡、枣林镇带帽下达的救灾救济资金均达到20%以上。

2、项目配套资金不足。上级在对地方项目的支持上大多附带配套资金的要求,而本级财政配套十分困难,2007年,应配套而未配套资金达2169万元,约占应配套资金的90%,导致一些项目实施困难,有的只有缩减工程规模和建设内容,达不到项目编报的要求。

3、项目进展比较缓慢,项目资金滞留。截止目前,2007年实施的27个学校危改项目仅有6个工程全面竣工,玉山中学、三江小学还处于招标阶段,财政专户尚未拨付资金305.6万元,占应拨付资金的35.7%。主要原因是项目前期办理环评、国土、规划等相关手续的环节较多,办理时间长,再加上部分危改项目因地震需变更设计,拉长了建设工期。农村安全饮水资金欠拨的比例也比较大,一些村级项目领取的资金还未达到项目计划的80%。

4、项目工作经费缺乏。由于财政困难,配套资金不到位,财政安排的工作经费极少,主管项目的部门和实施项目的乡镇-压力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抓项目工作的积极性。

5、项目资金管理尚有差距。个别部门、乡镇和项目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现象,个别项目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帐目不清楚,个别建设项目超出预算较大、造成遗留问题难于处理,个别建设项目虚报投资预算,浪费财政资金。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从转变职能入手,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在搞好中心工作的同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报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使群众得到实惠,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石埠子镇全镇共100个自然村,18174户,61856口人,耕地面积87969亩。20xx年以来,全镇按要求落实各类惠农政策共计6项,发放惠农资金2188.49万元,其中:

1、农作物良种补贴190.32万元。

2、粮食直补107.98万元。

3、农资综合补贴833.52万元,

4、财政转移支付389.28万元。

5、一事一议资金奖补228.39万元。

6、库区移民补贴资金439万元。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首先,镇上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财政经管、民政、信用社等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的惠民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相关责任,并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3人,具体负责审核、管理、发放等工作,从而从组织上保证了工作落实。其次,镇党委、政府制定下发了具体操作性很强的惠民政策落实办法,明确了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同时,严格责任追究机制,镇、村、相关职能站所逐级签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责任书,明确职责分工,形成责任追究体系,有效防控因工作失责造成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发生。

二是广泛宣传,形成共识。一是通过以会代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各项惠民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宣传氛围。二是上门宣传,尤其是对偏远地方的群众原汁原味地宣传,做到不漏空缺,做到了惠农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夯实基础,提升服务。我镇将惠民政策物资项目、享受范围、对象、享受标准、金额等作为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如实予以公开,同时推行阳光操作,设立了举报箱、接受群众举报。成立了便民服务站,进行信息咨询、解惑释疑等服务。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了群众对惠民政策落实的满意度。

四是创新机制、规范运行。一是规范管理。在涉农补贴的登记确认、资金下拨、资金发放和资金监管这个四个关键环节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相应的职能,各流程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形成公平透明、权力制衡的制度环境,确保惠农资金实行及时发放。二是规范程序。各项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严把“三关”:即审核关。严格按照“村级审议、村级公示、镇级初审、镇级公示、确认发放”等环节,由财政、经管、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统一进行审核,杜绝了错报漏报等问题的发生。公示关,在核对各村的清册的基础上,对核定的内容公示一周,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发放关。为了使补贴资金不折不扣地发放到农民手中,建立补贴领取直通车,由镇财政所组织人员直接向农民发放存折,从而有效地杜绝了村干部代领代发,杜绝回收存折代领补贴款抵扣其他费的问题,防止因直补政策执行不到位而引发的上访事件。

五是用好政策、落实资金。

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对于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要求进行管理,实行单位负责人审批制度,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专设帐户,专人负责,坚持专款专用,杜绝了将资金挪作他用、浪费,强化了财务审计和监督,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提高了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第一时间将惠民款发放到群众手中。

1、由于客观方面的诸多原因,对部分惠农政策宣传地不够深入。

2、对已经落实了的惠农政策,其软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3、个别部门存在着制度落实不够具体的问题。

1、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将根据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全镇惠农政策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凡是不按照政策要求落实的人员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2、进一步细化举措,明确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专项整治,把惠农政策的宣传与完善政务、村务公开相结合,组织包村干部下村指导村务公开工作,做好惠农政策宣传工作。我们将根据这次自查的情况,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重点在工作效率和工作执行上狠下功夫,并且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个人将进行严肃处理。

3、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通过及时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创新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县政府办:

根据《x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转发环保部关于开展20xx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检查和绩效评价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对我县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合浦县列入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示范县,合浦县廉州镇马江村、泮塘村、烟楼村、乾江社区和总江社区等5个村委作为整治项目示范点,主要是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和生活垃圾处理项目。项目业主为廉州镇人民政府,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按照项目工程进度严格执行报账制。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已全部到位并承担廉州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中的东马屯主管网建设完成比例100%,下马屯主管网建设完成比例100%,2套设施完成主体工程量100%,正在进行调试。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情况:

在x市环保局的指导下,经多方征求意见和讨论,廉州镇人民政府编制了《合浦县廉州镇20xx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实施范围、建设内容、资金投入等内容,并于20xx年6月27日上报市环保局审批,市环保局于20xx年7月31日批复实施。

项目建设内容为:

1、在下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40吨日,配套管网6公里;在东马村建设1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处理规模20吨日,配套管网2公里。马江村委全村范围配置可移动垃圾箱6个,人力垃圾收集车6辆。

2、廉州镇配置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转运车;

3、泮塘村委范围内配置可移动垃圾箱20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8辆;

4、乾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5、烟楼村委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9个,人力垃圾收集车9辆;

6、总江社区范围内购置可移动垃圾箱2个,人力垃圾收集车1辆。

项目预算资金到位情况:

合浦县农村环境连片环境整治示范项目总投资为188万元,各级资金均已按要求全部落实,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27万元于20xx年10月28日到位,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36万元于20xx年6月26日到位,县财政配套资金25万元于20xx年9月18日到位。

项目预算资金实际支出情况:

20xx年12月23日,项目开工建设,20xx年度暂没有支出资金。20xx年至今,实际支出资金共xx4万元,其中垃圾处理项目已全部支付供应商,共支出60万元;污水治理设施项目支出84万元。另有21万元目前正在办理申请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金额将按要求达到合同额的90%。

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县政府、廉州镇政府均成立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工作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分别下设办公室在县环保局和镇建设站,负责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日常工作。廉州镇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整治项目稳步有序推进。

制定了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管理制度:

廉州镇马江、泮塘、烟楼、总江及乾江村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环境连片整治管理制度,建立工作责任制,明确保洁工作制度、资金保障来源和监督管理制度,落实保洁员,细化保洁员工作职责。对于廉州镇派出垃圾清运车对垃圾进行清运,每车每次收费50元,不足费用由镇政府补助;建立了村民参与机制,各村均制定了环境保护村规民约;成立村级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对村委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确保按规定要求及时清扫保洁、收集清运。

成立环保管理站:

为不断加强环境管理,推进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运行,廉州镇人民政府于20xx年11月26日成立了镇环保管理站,并配备2名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承担廉州镇相关环保工作。

建立目标责任制:

自治区环保厅、财政厅与县人民政府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目标责任书,县政府将任务分解到项目所在乡镇,明确工作目标任务,与廉州镇签订目标责任书。

严格执行公示制:

垃圾处理项目垃圾箱、垃圾车具体分配等情况均在廉州镇政府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示;施工单位制作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简介在施工现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施工单位、项目相关负责人、处理水量和建设管网公里数等;其他项目相关情况也会在村委政务公开栏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施工、采购招投标情况: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由广西巨安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承建,于20xx年12月23日开工建设;垃圾处理项目的35辆人力三轮车由南宁市侨山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供应;3辆微型钩臂式垃圾运专车、39个可移动式垃圾箱由广西玉柴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中标供应。垃圾处理项目设备20xx年3月全部发放到位,目前所有垃圾收运设备均正常运行。

项目验收情况:

受7月份台风威尔逊的影响,污水处理设施均出现设备损坏现象,经过检修后目前重新进行调试,待设施完成调试,运行正常后立即申请验收。

将项目资金列为专项资金,严格执行上级政策,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实行报账制,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工程量完成情况支付进度款,并加强对资金拨付的审核、监督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使用过程中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发放补贴、用于公务车辆、办公用房构建等现象。

经现场查看,廉州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投运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达到了预期的环境整治效果,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以上,农村村容村貌和环境条件得到改善,基本解决行政村范围内农村垃圾的收集处理问题。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目前正在抓紧完成调试,项目建成后,马江村委下马村、东马村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60%,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改变存在污水横流等现象,为村民提供一个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的生存空间,提高村民生活质量,达到预期的整治效果。

加快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加快完成污水处理项目的调试,狠抓工程质量,继续深入项目现场抓好项目实施进度,紧扣验收标准,继续做好工程建设和运行技术指导,最大程度发挥工程效益,并督促项目业主尽快向市环保局申请环保竣工验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保证连片整治效果长期保持。

继续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实行项目建设及资金规范运作,加强监管抓好项目专项资金开支,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到位,资金使用成效。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的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秭归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秭归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xx年出台《秭归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秭归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xx]110号)和《秭归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的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的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秭归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秭归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秭归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和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县纪委:

接县纪委关于《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通知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对文件中所规定我单位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主要负责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及其经费的管理使用。

近几年来,我局对上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和经费进行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在项目申报上,严格按照上级标准要求进行筛选和初审,并组织上报。在下拨经费的管理上,及时与财政部门联系,不管是财政部门拨至我局的资金还是通过财政部门直接拨付企业的资金,都做到了按照规定程序即到即拨,不存在私自截留和挪用现象,使资金在第一时间到达有关企业和部门,实现了资金的使用能够及时有效的得到实现。在资金的具体使用上,我们也安排单位有关部门到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和监督,力使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20xx年我局共申报完成新型环保高温抗咬合剂等省、市科技计划项目7个,至目前为止上级共拨付专项资金175万,已经全部拨付项目承担企业和部门。

存在问题:由于人员技术水平和时间关系,在对相关企业在各种专项资金的的使用的监督上,监管还不是十分到位。我们也已经与县财政局进行沟通,计划在近期对所有下拨资金进行一次全面和审查,力争使资金在最大程序上发挥其作用和效能。

xxx。

xx年x月x日。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在财务工作过程中,本单位严格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所有业务支出均由一把手审查签字报销支付,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一律拒付。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合理合规支出。所有会计凭证、财务报表报送上级卫生局审计科审核。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用于我街道办事处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一个项目的补助。中心对该专项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落实、管理、使用以及项目实施的绩效情况均合理合规。

通过自查,我单位在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在实施内部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完全达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所规定的要求,预算管理制度、财务分析制度、稽核制度尚未建立健全,今后要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制度,实行更有力的措施,力求将财务方面的工作做得更好。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下简称《通知》)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即安排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度,我区水利方面下达及使用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有3项,分别为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共计197万元。其中强台风尤特救灾复产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有6万元用于惠阳区沙田镇鹤山村下楼陂头重建工程、17万元用于平潭镇坑塘口水库溢洪道维修加固工程;20xx年白蚁防治及灌溉实验省级专项资金7万元全部用于惠阳区永良堤围20xx年度省级专项补助白蚁防治工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174万元全部用于我区20xx年12月底完成的水利体制改革中社保人员所欠保费的缴纳。

上述各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施工单位申报监理单位复核签证项目法人审核主管单位审核区财政局审核后直接拨付合同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区财政局全程监督资金运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对于本次自查自纠工作,我局的主要做法有:一是领导重视,专门成立了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纪检组长、工程技术中心主任和计财股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则由工程技术骨干人员和会计、财务人员组成。二是明确工作原则和分工。根据《通知》要求,局领导明确指示自查工作人员要如实、完整上报本单位自查工作情况,做到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同时,为提高自查效率,要求工作人员合理分工,按时上报自查成果。三是落实责任到人。自查工作人员将自查工作的报告、报表完成后,由局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审核并签字,再报组长签字,确实把好自查成果质量关。

通过自查工作的主要做法,我局本次自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20xx年度我局所涉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较少,自查过程较简单,自查成果达到《通知》要求。

经对我局责任范围内20xx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自查,各项目资金的拨付及管理均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且严格执行资金审批拨付制度,自查过程中无发现资金违法违规使用问题。

虽然我局在此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但通过开展自查工作,我局深深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针对我区水利工程实际,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及管理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一是建议上级部门优化建设任务时间比较紧迫的水利项目的资金申请程序;二是建议上级部门考虑我区近年整治淡水河的资金压力,在专项资金安排上适当倾斜,以减轻我区财政压力;三是建议省级专项资金可以延期使用或转移使用,若工程因故变更或无法实施,导致资金有闲置现象,则可以申请转移至其他工程使用。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勐腊县民宗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州民宗局的指导下,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和民委的工作重点,积极做好民族经济工作,真正做到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特殊困难;使有限的民族专项资金发挥了更大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

根据云财农〔20xx〕147号、云族发〔20xx〕58号文件要求,勐腊县民宗局对20xx民族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总结和梳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民族专项资金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是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关心、支持的具体体现,是少数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我们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资金的申报程序:

年初,勐腊县民宗局领导及项目管理人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项目的前期考察,统筹规划,做到认真预算、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论证,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必要性,尽可能地搜集完整的资料,建立健全年度项目贮备库。

 。在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我局对年度申报项目进行了筛选,按照“统筹兼顾、适当集中、突出重点,确保团结”的原则,确定申报项目。2008年共申报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目;总投资357万元,申请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其中: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50万元(西民宗发〔20xx〕25号);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0万元(西财农字〔20xx〕278号);“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50万元(西民宗联发〔20xx〕01号。

20xx年州民宗局、州财政局以《关于下达20xx年度民族专项资金重点项目计划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xx〕25号、西财农字〔20xx〕208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通知》(西财农字〔20xx〕278号)和《关于下达20xx年度民委系统“兴边富民工程”专项转移支付整村推进计划的通知》(西民宗发〔20xx〕01号)等文件下达了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项目共25项,补助资金总额为320万元。

在执行项目时,“做好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按所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二是严格保证质量;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2008年,勐腊县重点实施了交通、人畜饮水、文化体育、种养业、科技培训等大类25个扶持子项目,项目总投资357万元,其中投入国家补助资金320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抵资37万元)。项目涉及项目涉及10个乡镇11个村委会1142户11483人。

一年来,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完成善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边境地少数民族群众群众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改善了群众的观念,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加快了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脱贫致富的步伐。同时,在边境地区树立了国家大力扶持边境少数民族发展的良好形象,对巩固边防、维护民族团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通过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的注入,在解决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本生活、基本生产的同时,涌现了一批“兴边富民示范村”。

如勐捧镇曼诺董自然村;回伞、曼暖远克木人自然村,勐腊镇曼岭自然村等4个示范村,当前,示范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和生活质量都得到了明显提升。主要表现为:一是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明显改善。大力兴建村内道路硬化、桥梁、人畜饮水等项目,大大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是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通过大力扶持种养业等特色产业发展,生猪养殖212头。培育了一批稳定增收的产业,达到了群众增收,农村增效的目的,有70户群众受益。三是社会事业明显进步。通过国家补助,群众自筹、投工投劳等资金筹措方式,新建了文化室、球场、广播电视等社会事业明显进步;有“农村致富通”、有线电话、村村通工程、移动电话、数字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并存,覆盖整个项目区,开展实用技术培训5期民族团结教育活动7期6644人。

四是群众积极性明显提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真正成了这实施项目的主体,在国家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群众积极投工劳,千方百计跑项目,找资金,到处呈现出你追我赶建设家园的繁忙景象。

20xx年,上级下达我县民族专项资金320万元,目前完成下达资金320万元,占计划下达资金100%。

1.建立了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2.建立了财政资金到位和管理使用的监督机制。对少数民族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体、明确。

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相关类别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1.没有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

1.没有存在转移项目资金的情况;

2.没有存在以拨代支的情况,虚报项目完成额等情况;

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

1.做到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

2.没有存在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列支的情况;

我局要始终坚持从讲政治的角度,充分认识资金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工作热情,管好用好每一分钱,使资金的安排使用发挥出最大效益,实现了项目目标。

以上是我县20xx年勐腊县民族专项资金到位、下拨、使用及其效益情况。一年来省民委、州民宗局、州财政下达我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共25项,扶持资金共320万元,勐腊县世族专项资金实行县财政报帐制度。勐腊县民宗局对民族专项的使用上都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严格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有关文件,没有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和骗取少数民族专项资金的情况,各项支出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按照十处发〔20xx〕42号文件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工作,我社区及时组织具体经办人员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文件内容,深刻领会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切实把握工作要求和纪律要求。同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特别是结合文件列举的警示教育材料,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就业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目前,我社区涉及就业专项资金项目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两类。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过程中,我社区严格按照办理程序,认真核实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确保不漏报、不乱报。经过严格的核实,我社区现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人员为28人。

20xx年10月至今我社区共为8人办理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中2011年第4季度申报人数为7人,20xx年12月新增1人,申报人员均属于我社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全部符合《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就业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申报标准和程序。截止目前,我社区所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上级部门尚未拨付。

除此之外,我社区还及时召开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强化监督。按照上级工作指示,进一步规范《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对困难人员认定工作做到及时公示,明确发放的对象范围和对应的扶持政策,严格审核发放。建立健全各项补贴申请、审批、发放等环节的基础台帐,做好就业政策落实和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常规统计,准确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及使用情况,20xx年筹集就业专项资金1716万,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152万,地方财政配套资金386万,上年结转178万元。今年已支出资金1676.16万,其中职业介绍补贴4.14万元,职业培训补贴14.2万元,创业培训补贴68.12万元,社保补贴496.06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担保费225万元,岗位补贴446.67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3.59万元,扶持公共就业服务368.83万元,就业困难人员培训期间生活费2.17万元,充分就业社区奖励0.8万元,其他支出25.19万元。截止到目前滚存结余39.84万元。

1、加强领导,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

xx县领导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政府换届的同时,及时调整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政府领导多次调研就业创业工作,每年召开一次就业创业工作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制定当年的就业创业工作,促进就业和全民创业。自20xx年以来,为了强化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更好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将县就业办的日常管理工作归属到人社局机关直接管理,与县就业局的职能分立,主要履行综合、协调、监督、管理职能,县就业局具体经办就业服务相关业务。县就业办从资金计划、管理、流程等方面实行监督,县财政局从资金的流向及使用实行监管,从而实现了就业局申报、就业办审批、财政局复审的监管机制,强化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

2、完善制度,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程序。

近几年来,xx县在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就业专项资金管理的政策规定基础上,相继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办法,规范了就业专项资金的程序。一是每年初制定了就业专项资金收支计划,规定了补贴范围,确定了补贴规模,由人社局和财政局共同向县政府请示,经批准后执行,没有超越权限、违反规定、违反程序决定、干预或插手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的现象。二是强化项目管理,制定了相关办法,20xx年出台《xx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和帮扶暂行办法》(秭人社[20xx]1号),对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帮扶政策作了相应规定;出台《xx县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秭政办发[20xx]110号)和《xx县公益性岗位及补贴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秭人社发[20xx]19号),规范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和补贴的申报程序:出台了《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秭政办发[20xx]80号),强化了小额担保贷款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了就业专项资金审批公示制度。几年来,xx县坚持就业专项资金按程序申报审批,在政府门户网和财政与编制网上进行两次公示,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性。

3、检查督办,保障就业专项资金安全。

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是人社部门的职责,xx县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资金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督办,起到较好的效果。一是认真开展了公益性岗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清理清查工作,对20xx年以来的32个单位开发的820个岗位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个别单位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整改。二是开展了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检查。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xx]19号)第十八条的规定对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没有用于基本建设、租赁、交通工具购置和部门或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三是把检查督办贯穿于各个项目申报审批之中。在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等活动中,严格按照《湖北省就业培训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发〔20xx〕69号)的规定认真履行检查职能,杜绝了弄虚作假、欺诈、骗取、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套取就业补贴资金的行为。在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中,严格按照县政府招标投标的要求,实行政府采购。在确定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时,按照省人社厅、财政厅的统一规定严格条件,xx县只确定了县就业培训中心xx县职教中心两家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保障了定点培训机构的质量标准。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在现在社会,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避免篇幅过长。那么一般报告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项资金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按照万民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河口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由分管领导牵头,财政、民政业务人员对我镇20xx年度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五保等专项资金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镇对城乡低保资金已实行社会化发放,由民政业务人员按照市民政局的审批结果提供花名册和发放标准,财政所按月划拨到河口农村信用社,暂存到低保户的个人账户,民政员通知低保对象到信用社领取。无他人代领或村(居)干部代领导现象,低保金全部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档案需要进一步完善。

我镇的医疗救助工作是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出院后,先到新农合办报销,再凭新农合报销时出具的审批表、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到镇民政办公室,并留下电话号码。民政办公室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场填写医疗救助金审批表,再送往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出文件通知镇民政办拿文件,民政办拿到文件后送往镇长签阅后,按通知文件制花名册,交财政所,由出纳支付医疗救助金。自查结果:20xx年度全部按照市民政局的通知文件已全部发放,个别无法走动的对象由村干部代领,民政办打电话核实。

我镇五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市民政局按月划拨其经费,无代领现象。证件全部发放到对象手中,审批程序规范:由对象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组织所在组的村民召开村民会通过后报镇民政办,民政办接到报告,由镇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集中地方公示无异议交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审批后再通知民政办拿文件,档案集中放在市民政局。

经过自查,我镇的城乡低保金、医疗救助、五保金等专项资金是按时全额发放到对象手中,无截留、挪用等现象。

特此报告!

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兵团下发的通知精神,我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和安排,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自查自纠,进一步增强了我中心就业资金监管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保证了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营。现将组织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xx年中心就业专项资金使用基本情况如下;职业介绍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均为263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24672人,资金并无结余;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也均为1833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3802人;公益性岗位补贴拨付及使用金额均为21960000元,享受人数共有1970人;小额担保贷款基金拨付金额为6000000元,基金余额为16000000元,贷款余额为6370000元,享受人数为128人;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拨付金额为1200000元,使用了其中的1117700元,累计结余82300元,享受人数为536人。年末就业专项资金结余额度小于当年就业专项资金总额度的20%。

我中心根据兵团统一要求,对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全程监管,对于针对中心,并过中心账户的就业专项资金,制定了合理的`分配办法和工作流程,确保了资金分配的公正客观;对于未在中心账户停留的,由财务局直接拨付其他单位的就业专项资金,我们则协助进行初审。

中心的资金管理制度和内控制约机制、资金支出的报告制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一步补充完善现有资金使用管理的政策规定,规范各种补贴的申请、审核、拨付工作程序。我中心每年要向局领导报告就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根据本师实际适当控制公益性岗位的开发,鼓励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调整、完善就业资金的支出使用结构。

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完善舆论监督办法,对各项就业专项的拨付使用情况、相关职业培训(包括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情况,开展定期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员、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一)进一步规范发放、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制度。

(二)按照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严格规范就业专项资金支出项目。

(三)加大对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使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政策,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规范各项补贴政策的审核认定程序,通过及时录入金保工程信息,审核规范补贴申请流程。

(五)建立健全基础台账,将《就业失业登记证》信息管理系统中失业人员的信息及时录入金保工程,实现信息的对接和共享。

(一)小额担保贷款存在贷款额度低、微利项目和放贷人群范围窄,以及贷款手续较为繁杂的问题,同时由于银行方面的原因,关于“保证责任余额不超过贷款担保基金的3倍”的规定没有落在实处(实际放贷比例为1:1),建议今后应该提高贷款额度,放宽微利项目和放贷人群范围,简化贷款手续,以及促使银行将1:3的政策落实到实处。

(二)由于职介补贴的开支范围过窄,导致每年的结余都较大,而中心的工资都是用历年的结余发放的,这造成了一种不平衡,希望能适当拓宽职介补贴的开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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