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加工合同(通用20篇)

时间:2023-11-29 09:18:38 作者:书香墨

加工是工业生产、制造业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直接影响着产品的品质和市场竞争力。以下是一些加工行业的成功企业案例,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矿山合同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二、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 海原县西安乡至省道204线k186处碎石运输。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现场临时施工便道。

2、乙方负责协调城管、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的各种关系;其它事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协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工期计划和所承担工程量大小安排车辆,如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要求

1、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检查,不得中途调换材料,同时运输过程中严禁发生中途转卖他人情况。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对周围环境及周围路面进行保护。

七、安全生产

1、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必须使用有手续车辆运输。

2、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周围的树木、房屋、青苗及各种设施等的保护,不得沿路撒料,如造成损失,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在运输过程中乙方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同甲方

无关,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八、施工单价

采用方公里形式,每方每公里0.5元人民币(大写零点五元)(含过路费,油费,运费等)

九、工程款支付

1、施工过程中,甲方按乙方实际拉运情况(即甲方同海波建材有限公司双方确认的数量)支付给乙方工程款。

2、乙方单价中不含税金。(但乙方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协助甲方完成纳税工作)

备注:

十、相关事宜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相互协作,如发生矛盾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杜绝发生暴力事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工,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自行组织完成,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时、足额发放所属人员车辆工资,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否则,甲方拒付工程款或代扣工资。

十一、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需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定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矿山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建立合同关系.现就位于宁夏中卫开采铁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项目

第一条: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西街。: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甲乙双方合作投资开采xxxxx开采铁矿,合同要求,双方拟定由甲方初步投资300万(其中,屈红欣投资200万,张豪杰投资100万。),负责此次铁矿开采的资金支持。

乙方在本合作协议中,负责提供开采铁矿的技术、协调与当地的人情关系、办理开采铁矿的一切合法手续(资金由甲方支出)、保证能够开采出铁矿和有利润。

3、在本合作过程中,甲方所占股份为60%,一方所占股份40%,利润分成按照各自所占的股份分配。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二、双方权利义务:

1、在该合作项目中,甲方有义务负责该项目的资金支持,并有权对该项目的账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2、在该合作项目中,乙方有义务负责技术的支持,有权进行利润分配。

有权利撤回所投全部资金,并可以依法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在投资过程中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有义务保证甲方的资金安全,保证甲方的资金有合理和正当的用途,倘若乙方涉嫌贪污甲方所投资金的嫌疑、或者对甲方的资金有诈骗的行为,甲方不仅有权利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并可以向法检机关指控甲方的诈骗行为,诉求刑法解决。

三、制度管理

1、本项目合作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管理方案、业务规章以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2、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矿山项目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3、 合作人不得从事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矿山项目经营的下 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矿山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 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5、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6、 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四、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郑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投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执一份,三份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经全体甲乙双方共同签名、盖章后生效。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矿山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证号:岳预采(xx)009号)。

矿体覆盖层剥离、脉石英矿开采工程。

一年(xx年6月~xx年6月)。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根据作业岗位设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合格矿石36元/吨(包括出渣运距200m的运费、装车费)。

矿石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运输电子磅计码单为准。

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

电、炸药、导爆管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有夹层、夹石、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彻底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置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6、提供电源、水源及乙方人员基本生活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置、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6、乙方承包期满,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如有损坏应予修复。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5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包期限届满;

2、双方一致同意;

3、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xx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矿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字)

住址: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矿山合同

甲方自愿将珠山镇周塘村腰子山一块地租赁给乙方开采使用,该矿山座落在珠山镇周塘村腰子山,该地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交界,西至______________交界,北至______________交界,时间从20xx年11月26日起至20xx年12月28日止。承包期为壹拾壹年,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仟元整。承包期间,乙方可以随意使用。其它人无权干涉。

一、甲方权利义务

3、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租赁山价款。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租赁期间,开采的'矿产资源归乙方所有,开采的矿山权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任意使用及所有开采权、使用权,全和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矿山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同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商品代理授权证书或委托经销证明。如甲方对上述证件存有质疑可单方终止合同。

第三条乙方租用__________商城四楼______平方米场地经营___________品牌的商品。

第四条在经营过程中如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变更或增加经营品类、范围或在商品质量上没有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双方合同。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专柜的营业员、商品价格、商品质量、销售收银及日常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营业员必须经甲方面试和培训方可上岗。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经营、存放的商品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或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代为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章销售费用及结算。

第八条经双方商定,乙方在甲方经营月租金为________元。

第九条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乙方承担联营专柜发生的一切与经营相关的劳动关系责任及费用,并由乙方同专柜营业员自行签定劳务合同并支付薪酬。

第十条为维护商场良好形象,甲方对乙方经营进行统一收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私收现金销售,一经违反将处以_____元罚款,并全部清除出场。

矿山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天。

第二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种) 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乙方实行工时制。

(一)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

(三)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七条甲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乙方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乙方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九条甲方应当督促乙方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乙方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甲方应告知乙方以下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

第十条甲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乙方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十一条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二条乙方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甲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甲方不得因此而降低乙方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乙方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五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第十六条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

(三)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在本合同第条中明确。

第十七条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日,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应不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八条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15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九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时到次日6时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 元;从事井下作业的,每个工作日井下津贴为 元。

第二十条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二十一条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二十二条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有关手续。

第二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二十七条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八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行政处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三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录用条件为: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三十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三十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三十四条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经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达到国家规定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等级的;

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复员退伍义务兵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5、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况的。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七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到期,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期满后,双方仍存在劳动关系的,甲方应与乙方及时补签或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补签或续订的合同期限应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法定终止条件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终止。

第四十一条甲方违反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二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除本合同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三条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四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第三十八条执行外,还应发给乙方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月工资标准按甲方正常生产情况下乙方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计算,若乙方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则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执行)。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四十五条甲方发生故意拖延不与乙方续订劳动合同、与乙方订立无效劳动合同、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给乙方造成损害,甲方应按下列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2、造成乙方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乙方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第四十六条乙方违反规定或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当事人一方违反本合同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第四十八条其他违约责任

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一条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五十四条乙方确定下列地址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送达地址。如以下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特别提示:以上条款内容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均应事先仔细阅读,并详细了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内容,双方签字后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矿山、井下行业劳动合同范本》出自:

矿山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 址:

根据国务院《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受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第1.1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采矿权名称

第1.2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的许可证号

第1.3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发证机关

第1.4条 甲方转让的采矿权所涉及的采矿区的地理坐标 (附地理位置图)

第二条 转让方式及转让价格

第2.1条 甲方应将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全部采矿区块的采矿权、矿山资产一次性转让,甲方和乙方在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后,共同向申报。

第2.2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采矿权转让金。

该采矿权转让金为每平方公里 元人民币,总价款为 元人民币。第2.3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经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采矿权出让金总额的 %,共计 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转让金。乙方在审批部门批准后 日内,支付完全部采矿权转让金。

第2.4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 银行 分行,帐号为。

第2.5条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2.6条 因本合同采矿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合同双方平均分担。

第三条 不可抗力

第3.1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

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3.2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小时内将事件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的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四条 违约责任

第4.1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4.2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到使乙方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转让金%的违约金。

第五条 通知

第5.1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约定各自的通讯方式为: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电传 电传

传真 传真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 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六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6.1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6.2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第7.1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7.2条 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第7.3条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有中国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签订。

第7.4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范本仅就采矿权转让制定。因矿业企业改制、重组、并购、分立、合并、增资扩股等原因需转让采矿权的,本合同范本不适用。

矿山合同

出租方:

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加集体及个人收入,甲方愿将产权属于该 矿山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经过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坐落在 的石矿租给乙方作石子加工使用,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的签订之日付租金 元,第二年开始乙方向甲方每年付租金 元,逾期不交视为违约,村有权收回。

三、租赁期间,矿产资源费、水、电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四、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无辜解除合同,须向对方缴纳租金总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五、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租赁期间,乙方须用砍伐树木,必须经甲方同意办理合法手续,树木归集体所有,否则造成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七、租赁期间,甲方在三年内如果终止合同,应包补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国家政策有变,按国家政策办,甲方不承担责任。

八、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出租、转让,变更合同确须出租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九租赁期间,乙方因放炮给外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九、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为村里及时义务清理垃圾,拉石子车辆所经过村里道路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

十、合同期满,甲方继续对外出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律服务所留存一份。 出租方: 承租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日

矿山合同

因业务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开展矿山技术服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矿山基础技术服务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服务名称:矿山技术服务;

2、矿井设计生产规模:15万吨/年;

3、矿井性质:生产矿井。

1、一采区采掘接替设计(k3煤层) 编制费用 5.0万元人民币

1、上述报告编制费用:伍万元人民币(?50000.0元)[注:此费用不含评审费]。

2、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可采取现金支付给乙方或者向乙方指定的帐号汇款。

3、合同生效后甲方首先向乙方支付报告编制预付款贰万元人民币(?20000.0元),余款待报告编制完成提交时一次性付清。

1、服务时间自甲方所提交的编制基础资料备齐和预付款到乙方帐户后开始起计。

2、该报告1个月内完成初稿编制。

1、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及时,若因甲方提供的资料出现问题以及在评审时等需要甲方配合而甲方未能配合影响乙方工作进度的,由甲方自行负责。

2、在服务期间,甲方必须指定工作联系人,以便双方正常开展工作。

3、因甲方原因导致某报告书编制工作停止,除已支付给乙方的款项外,甲方需视乙方已完成工作成果另外进行补偿。

4、乙方向甲方提交报告后,由甲方及时将报告提交当地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否则逾期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5、如需评审时,评审费用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根据评审单位的要求及时支付评审费用,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该报告编制完成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付清编制费用的余款,否则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1%支付罚金给乙方。

1、在项目开展过程中,乙方必须按照行业标准和设计规范等进行编制报告,并随时与甲方进行沟通,共同搞好此项目。

2、乙方负责报告书的修改、完善、技术上与专家沟通,实时了解评审技术要求。

3、如果乙方所编制的报告书因报告质量原因,没有通过相关行业部门的`评审,则该报告书的后期评审费用与甲方无关(注:因甲方所提供的该报告书所需资料缺失、失真、不规范、不满足行业相关要求等非技术原因,而导致报告书未通过审查的情形除外)。

4、正常情况下,如乙方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告的编制工作,则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1%支付罚金给甲方。

本协议书一经双方签订,甲乙双方应遵照执行,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若某一方因某种特殊原因必须解除合同时,则应先提前半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做出答复,逾期不做答复,则表示默认。在此情况下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要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本合同中发生费用的10%;若某一方不经过对方同意单方面解除合同时,则要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金额的15%作为违约金。

出现下列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使合同不能得到继续执行的。

2、双方一致约定解除本合同的。

3、本合同所规定的业务结束及甲方付清余款后,本合同即自行解除。

1、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解决时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提交当地第三方仲裁机构进行解决。

2、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其它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共同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和协议。

3、如遇其它人类不可抗拒的因素,时间顺延。

4、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5、合同有效期: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自然失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业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泽源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开户单位:贵州泽源矿业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桥支行

行 号:314701013609

账 号:20xx 0300 0120 1100 1187 54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2月28 日

矿山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出资建设永德县大岩房锡矿山项目(项目地址:xxxxxxx),双方约定合同条款如下:

一、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出资355万元人民币共同建设xxxxxx矿山项目。

2、甲方以矿山155万元资产投入,乙方以200万人民币现金投入(分期),一期投入60万人民币。

3、双方约定的投资完成后甲、乙双方各占50%的股份,如果乙方一期投入60万以后项目产生效益,优先偿还甲方95万元,双方以各自以实际股本各占50%进行分红。

4、甲、乙双方按照约定各自投入完成后超出慨算投资,超出部分甲、乙双方按比例投入,项目产生效益后按照各占50%进行分红。

5、甲、乙双方在项目投产后,所有产品经过双方同意统一销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理,如有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资合同,所占股份归对方所有。

6、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有大的经营活动。

和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双方同意签字后方能实施。

7、双方签订合伙合同后,矿山共同受益,共同承担安全事故风险。

8、甲、乙双方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甲方提供前期投入款项票据和与公司签订的原使合同附在本次签订合同后面。

9、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共同理行本合同的责任关系,如有一方违约付给一方违约金300万元人民币。

10、甲方保证提供20xx年3月18日与xxxxxxx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真实性、有效性,正常矿山生产。如果关于甲方提供的合同与公司签订原因导致矿山停工停产。矿石不可正常外卖,算为甲方违约,按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二、甲方责任。

甲方负责矿山爆炸物品的采购、运输和存储管理,协调好上级各部门和当地农户的关系,负责矿山的生产安全和生产经营安全,派出会计、仓管员、安全保卫等人员参与项目的生产经营。

三、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矿山矿产品的开采和专业生产技术,特别是矿山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工作,派出出纳、矿山生产技术、安全生产监督等人员参与项目的生产经营管理。负责下步矿选厂的选址、工艺设计等方面工作。

四、共同责任。

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先期投入60万元合同开始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作补充协议。

如有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有解决不了,经过云南省官渡区人民法院进行公诉。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矿山合同

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内容: 。

二、施工范围

施工范围: 海原县西安乡至省道204线k186处碎石运输。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完工日期: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现场临时施工便道。

2、乙方负责协调城管、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的各种关系;其它事项甲方协助乙方进行协调,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工期计划和所承担工程量大小安排车辆,如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质量标准要求

1、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各项检查,不得中途调换材料,同时运输过程中严禁发生中途转卖他人情况。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对周围环境及周围路面进行保护。

七、安全生产

1、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必须使用有手续车辆运输。

2、在拉运过程中,乙方必须注意周围的树木、房屋、青苗及各种设施等的保护,不得沿路撒料,如造成损失,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3、在运输过程中乙方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同甲方

无关,甲方概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责任。

八、施工单价

采用方公里形式,每方每公里0.5元人民币(大写零点五元)(含过路费,油费,运费等)

九、工程款支付

1、施工过程中,甲方按乙方实际拉运情况(即甲方同海波建材有限公司双方确认的数量)支付给乙方工程款。

2、乙方单价中不含税金。(但乙方须提供其营业执照协助甲方完成纳税工作)

备注:

十、相关事宜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相互协作,如发生矛盾甲乙双方应相互尊重、平等协商,坚决杜绝发生暴力事件。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停工,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任务,自行组织完成,不得再次分包或转包。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时、足额发放所属人员车辆工资,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否则,甲方拒付工程款或代扣工资。

十一、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需严格遵守,如有一方违约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另定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矿山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1112探煤上山掘进工作面

2、用工方式

临时用工

3、工期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4.1 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安全责任书》。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

4.2 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5.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5.2 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6、甲方责任

6.1 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6.2 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措施贯彻。

6.3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7.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7.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进行工伤保险备案,培训、体检手续,体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施工作业的检查

8.1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8.2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煤矿《安全奖罚制度》398条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2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9.3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救治、鉴定、赔付等,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

10、劳务费的结算

每月25日前由甲方根据是工程进度量,以及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单价结算劳务费。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无故未按合同要求拨付劳务费的,乙方科解除劳务关系。

11.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11.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劳务报酬。

11.4 因乙方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矿相关管理制度,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煤矿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三违”的,按规定解除劳务合同关系,必要时移交煤矿安监部门处理。

15、争议解决

19、合本合同一式二页,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印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矿山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用工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用工工程项目

1112探煤上山掘进工作面

2、用工方式

临时用工

3、工期

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

4、劳务费用

4.1 本工程项目的劳务费用详见《安全责任书》。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

4.2 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

5、施工作业标准。

5.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及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5.2 乙方的施工作业,必须满足甲方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和达到国家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见附表。

6、甲方责任

6.1 及时为乙方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6.2 甲方在乙方施工作业前必须对乙方按规定进行技术措施贯彻。

6.3监督乙方对劳务人员的持证上岗、培训、考核、待遇等的实施。

7、乙方责任

7.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作业

7.2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工期要求,及时组织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劳动力,按甲方同意的开工时间施工作业。

7.3乙方必须确保进场施工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相应的业务素质,满足相关工作的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稳定,调动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7.4乙方必须树立良好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7.5按规定办理特殊工种上岗操作手续。进场时向甲方人事部门进行工伤保险备案,培训、体检手续,体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8、施工作业的检查

8.1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应随时接受甲方检验,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乙方根据甲方通知书,限期返工或整改。

8.2乙方如因自身原因,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甲方将根据煤矿《安全奖罚制度》398条的相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9、安全责任

9.1 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甲方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9.2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守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规。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杜绝违章操作、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的违章指挥、安全隐患,有权暂缓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由于甲方的疏忽,发生的安全事故并不能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和承担相应经济损失的责任。

9.3乙方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教育,作业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救治、鉴定、赔付等,乙方不得提出任何无理要求。

10、劳务费的结算

每月25日前由甲方根据是工程进度量,以及预算人员核准的作业量及单价结算劳务费。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无故未按合同要求拨付劳务费的,乙方科解除劳务关系。

11.2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组织施工作业,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施工作业任务,乙方不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的在24小时内让出工作面与临设,否则视为违约。

11.3因一方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对已完工作量进行盘点,并据此进行末次结算劳务报酬。

11.4 因乙方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矿相关管理制度,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煤矿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三违”的,按规定解除劳务合同关系,必要时移交煤矿安监部门处理。

15、争议解决

19、合本合同一式二页,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甲方:(印章)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矿山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国土部矿产资源整合的要求,根据《辽宁省朝阳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的规定,甲方按县国土局文件规定,整合、并购乙方的,做为整合资源的一部分,为了明确整合、并购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公正、有偿、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内容,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同意由甲方整合、并购乙方坐落在青峰山镇村组的膨润土矿山,乙方采矿权情况:采矿证号:矿区面积为平方公里,采矿权人为法定代表人为,矿区坐标如下:甲方负责申办整合、并购后划定矿区范围和矿山企业各种证照。

二、甲方同意按本次整合方案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整合、并购乙方的矿山,负责以甲方的名义申办包括乙方矿山面积在内的采矿证等手续,所办采矿证申办人、采矿权人、持证人为甲方,乙方为采矿证申办共用共有人、共同采矿权人、共同持证人。办理采矿证及其他采矿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报告评审工作等由甲乙双方各自按要求组织落实,并按规定以甲方名义申报,相关费用按采矿面积所占比例,双方各自按比例承担。

三、整合、并购后,以甲方为采矿人的《采矿许可证》,所涉乙方被并购面积内的矿山开采权归乙方,甲方向乙方出具《采矿许可证》影印件、复印件备份,并加盖甲方公章,在乙方被并购面积内的矿山内,与本协议书一同做为乙方开采许可的合法凭证。

甲方同时向乙方出具整合、并购后划定矿山范围和矿山企业的各类证照的影印件、复印件备份,并加盖甲方公章,在乙方被并购面积内的矿山范围内,与本协议书一同做为乙方合法经营的合法凭证。

四、乙方在被甲方整合、并购的矿山范围内,独立负责矿山建设和开采经营所需的环保、安监、等相关手续、和补偿协议的办理,乙方独立办理整合、并购前与矿山有关的全部所涉土地、林地、林木、环保、安监、及相邻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补偿手续的延续、变更手续,相关权利和义务由乙方独立承受,相关费用由乙方自理,概予甲方无关。

乙方整合、并购前企业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概予甲方无关。

五、乙方应按照《矿山安全法》的规定,依法进行安全采掘工程,严格执行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经地方安全部门认可后方可生产,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设备和其他各类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已整合、并购乙方的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的任何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在被整合、并购的矿石范围内所生产的矿产品,自主经营,自主销售,概与甲方无关,独立负责矿山建设和开采经营,乙方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七、乙方独立承担已被整合、并购的矿山建设和生产过程的全部劳动、社保和行政管理的全部行政责任。杜绝各类治安案件和群体的事件的发生,相关法律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到整合、并购后申办的采矿证由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申请,被依法终止时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委会、镇政府、县国土局各一份备案。

甲方:乙方:

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矿山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__安全评价任务。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这次安全评价工作,确保评价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作内容、评价范围和技术要求。

1.1工作内容。

针对本工程或系统,应用安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对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识别与分析,判断工程、系统发生事故和急性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从而为工程、系统制定防治措施和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根据目前工程、系统的实际情况,本次安全评价为________________。

1.2评价范围。

以整个工程、系统为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实际工作中,按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装置和物质特征,评价方法的有关具体规定等原则和方法把整体工程划分为若干评价单元,逐一进行分析评价。

1.3技术要求。

主要执行以下法律法规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非煤矿山建设项目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非煤矿山安全评价通则、导则和细则》等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文件精神。

第二条甲方需向乙方无偿提拱的资料。

2.1矿山基本情况介绍资料;_。

2.2矿山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文件。

2.3设备、设施、生产原料清单及生产工艺流程介绍资料。

2.4特种设备运行和维修记录。

2.5以往发生的安全事故报告。

2.6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及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7事故救援预案。

2.8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报告评审时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评价成果及提交时间。

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工期,则工期顺延。

第四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4.1工程价款。

本工程价款经甲乙双方一致,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含报告评审费用。

4.2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给乙方,作为项目启动资金;余款________元,待评价工作完成,最终成果经过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通过,提交甲方使用时,一次性结清。

第五条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负责工作期间乙方与内外部有关主体的关系协调;

5.1.2甲方应配合乙方开展评价工作,为野外工作人员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5.1.3维护乙方提交的成果资料,不得擅自修改或转让。

5.1.4办理最终成果评审报批手续。

5.2乙方责任。

5.2.3开展安全评价过程中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

5.2.4由甲方提供的与工作项目有关的资料及报告评审所需的文件和资料,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工程情况,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5.2.5协助甲方办理评审报批手续。

第六条违约责任。

6.3由于乙方原因,工作质量达不到该项目技术要求或不能通过评审而造成返工时,返工费由乙方自理。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7.1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7.2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对仲裁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条款后,合同自行终止。

8.2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份。

矿山合同

厂家代码:_______。

乙方: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同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商品代理授权证书或委托经销证明。如甲方对上述证件存有质疑可单方终止合同。

第三条乙方租用__________商城四楼______平方米场地经营___________品牌的商品。

第四条在经营过程中如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变更或增加经营品类、范围或在商品质量上没有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双方合同。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专柜的营业员、商品价格、商品质量、销售收银及日常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营业员必须经甲方面试和培训方可上岗。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经营、存放的商品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或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代为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章销售费用及结算。

第八条经双方商定,乙方在甲方经营月租金为________元。

第九条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乙方承担联营专柜发生的一切与经营相关的劳动关系责任及费用,并由乙方同专柜营业员自行签定劳务合同并支付薪酬。

第十一条甲方设定每月末最后一日结帐,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日签收对帐单,_____日给乙方结算货款。乙方经营之最后一个月的货款,甲方将在一个月后予以结算。期间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支付发生的退货款项而无须通知乙方。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联营专柜的商品必须自行建帐管理,商品保管由乙方负责。如有丢失、损坏均由乙方承担。专柜经营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必须保证专柜商品品种齐全,陈列美观、丰满。

第十三条联营专柜营业员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如有违纪行为,甲方有权处罚、辞退。

第十四条专柜出售的商品,价格一律按统一价签_____折以下出售,商品销售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并使用商城统一物价标签。

第十五条由于乙方商品质量原因,对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危害而导致法律诉讼,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或相应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有对乙方所销售的商品进行退换的决定权,并有权在货款结算时扣除相应款项。

第十七条商城为维护整体形象或整体经营布局调整,供货商应无条件配合。

第十八条如遇特殊情况,任何一方无力经营需终止协议时,应提前_____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如发生下列事由之一,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同时收回场地而无须对乙方承担责任。若乙方因提前终止协议,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出售乙方商品及其他财产,如出售所得仍不能补足损失,乙方应负责用销货款或其他方式补足差额,甲方不用通知乙方。专柜撤柜时需扣其当月销货款作为撤柜后的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保证金,三个月后如未有问题出现,方可结清货款。终止协议的事由包括:

1.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补偿通知后7日内未作补偿的。

2.如乙方未能清还债务或被提前终止经营,且不论自愿还是强迫进入清算的。

3.乙方暂停营业或歇业连续超过7天以上的。

4.乙方经销的品牌有假冒伪劣成分(不分情节轻重)或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5.擅自将经营场所转让、转租或转包给他人经营的。

6.信用严重恶化,不服从商场管理,情节恶劣的。

第五章合同争议及解决。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提出诉讼或由合同签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议。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_______营业执照: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税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

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矿山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扬长避短,发挥各自优势,方便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phathemminingco.,ltd公司在老挝万象省万荣县以西5公里处,phathem铜矿山。

phathemminingco.,ltd铜矿的坑道掘进施工及开采;。

phathemminingco.,ltd公司铜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和管理,在施工期间乙方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和解决,对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甲方自身发生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自己负责,与乙方无关。

承包期暂定一年,从20xx年6月10日起至20xx年6月10日止。期满如果双方无异议,可再延长一年,至20xx年6月10日止,则双方续签合同。

坑道按高2.2米、宽2米(农用三轮翻斗车)掘进。

(1)一中段主运输坑道为脉外道,采矿方式为落地采矿。出矿坑道设计为10米一道,天井为40米一个,联络道与采场等长。设计采场长度不大于40米。

(2)二中段按照矿体倾向垂高30米处施工,坑道施工方法与一中段相同。(无联络道)。

(3)每掘进10米或15米掘进一条穿脉坑道,其长度以揭穿矿体厚度为准;坑道掘进坡度为0.3%~0.7%(以坑道积水自然流出为宜)。

(4)平硐施工过程中,应对铜矿石和脉石(矿渣)分开堆放。

(5)平硐施工过程中,需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出现大的破碎带的地段,尤其需要加强坑木等支护,支护所需的材料由甲方提供,确保施工安全。

1.承包单价:坑道掘进每米人民币20xx元;矿石开采每吨人民币100元;。

2.采矿以满足选厂生产数量为宜。

3.乙方按照甲方地质资料或甲方圈定的矿体施工,但综合品位不能低于2%。

4.每天达到品位标准的铜原矿开采量以500吨为基准,低于或高于500吨部分按即开采单价的10%给予奖罚即每吨奖罚15元/吨;每月按结算数量折算至天数进行考核。

每月25日验收、审核、结算,至30日前付款给乙方。付款方式为汇款,自乙方开采之日起,但甲方在矿山未能完成运输的乙方已开采矿石数量,按照甲乙双方估算的数量,甲方应预付乙方50%的工程款,其余数量按选矿厂的过磅为准,质量验收以选矿厂球磨以后双方取样化验为准。质量如有差异,双方封样再行复议。

2.在合同期内,甲方应按乙方开采和掘进的预交计划、实际需要做好炸药的供给,但炸药购置、运输及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按老挝国家法律的规定严格做好炸药的管理、使用工作。

3.甲方对本矿山以前企业的债权债务负责。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掘进方式、质量及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有权督促乙方整改改正。

5.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乙方派往老挝该铜矿山工作的全部中方人员在老挝的工作签证,而相应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当开采和挖掘过程中,如矿体达不到规模化工业开采标准,则甲方有权叫停施工、解除合同。

1.乙方必须健全领导班子,健全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工资、劳保、福利等制度,乙方应经常向甲方汇报生产、经营情况。

2.乙方有责任对职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的教育和措施,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违反老挝国家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不得违反当地人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3.乙方必须对所派往矿山的工作人员购买相关的劳动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甲方有权监督。

4.铜矿山的安全生产工作由乙方全面负责和管理,在施工期间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等全部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和解决,对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对事态严重的影响到甲方的并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将全部承担。

5.乙方有权自行招聘技术人员和职工,有权根据职工的生产技能、工作效率、身体条件、劳动态度、执行纪律好坏等情况,决定职工工资的多少,调整工作和辞退职工,有权自行决定车间、班组干部的任免。

1.甲方如不按时向乙方提供设备、工棚,造成乙方不能生产的,从工人进场时算起,则每迟延一天,应支付人民币违约金给乙方(按工人人均工资4000元/月、管理人员人均工资6000元人民币/月以实际延误天数逐日计算),并经乙方要求,合同期限得顺延。

2.甲方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1.乙方如不按时按量完成掘进任务,累计2次警告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乙方的工棚、设备以及其他设施等,按原清单如数点交甲方,除自然损耗外,如有损坏或丢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有违反相关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员作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合同。

4.乙方在采矿施工的同时,应及时将矿石和脉石分开,并分别堆放。否则发现一次就按当月结算金额的10%处罚,直至扣完。如果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生产中断,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生效,承包期满自然终止。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代表人如发生变更,不影响本合同效力,甲乙双方亦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各设中老两文,以中文为准,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如果合同出现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老挝法院仲裁。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矿山合同

开采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珠山镇周塘村腰子山一块地租赁给乙方开采使用,该矿山座落在珠山镇周塘村腰子山,该地东至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交界,西至______________交界,北至______________交界,时间从20xx年11月26日起至20xx年12月28日止。承包期为壹拾壹年,费用共计人民币伍仟元整。承包期间,乙方可以随意使用。其它人无权干涉。

一、甲方权利义务。

3、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乙方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部租赁山价款。

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签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租赁期间,开采的矿产资源归乙方所有,开采的矿山权在合同期限内乙方任意使用及所有开采权、使用权,全和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归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

矿山合同

住址:,电话:。

受让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住址:,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商,现就甲方林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承包的林地名称小地名为李子坪杨柳凹偏山,坐落在芒市镇下东村独田小组。东:山约坡单腰进小横路下梁子到两交水;南:两交水顺杨柳凹对小梁子单腰楠木树桩转窝子上三锅腔y口;西:三锅腔顺总梁子到深沟交路口;北:深沟叉路口顺窝子下杨柳凹上梁子到李连九坟顺梁子下山约坡单腰。面积为35.8亩,林权证号为潞林证子(20xx)第5114号0533103010902gdymsy01008.

第二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为1436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将全部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1、林地转让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甲方确认上述承包给乙方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不是甲方债务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它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

2、林地转让后,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4、乙方按林业政策办理生产采伐指标等手续时,甲方应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组织生产中遇他人影响生产及发生火情、偷盗等行为,甲方应协助乙方要求村委会、村小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及时配合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6、乙方对受让的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权和处置林木及其它产品。

7、在承包期内附着于该林地的所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归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第四条、争议解决:

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受诉法院为潞西市人民法院,胜诉方与诉讼相关的诉讼费、律师费等由败诉方根据败诉比列为对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期限为3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月1日止。

4、本协议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协议签定后,若乙方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并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可从已支付的转让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除全额退还转让款外,还应自违约之日起五日内向乙方支付违约时该林地市场最高价总额20%的违约金,并按农村信用社最高贷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转让费的利息。

2、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该损失。

第七条、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2、林权证附图。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矿山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甲、乙双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同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代理商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商标注册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商品代理授权证书或委托经销证明。如甲方对上述证件存有质疑可单方终止合同。

第三条乙方租用__________商城四楼______平方米场地经营___________品牌的商品。

第四条在经营过程中如未经甲方书面许可,擅自变更或增加经营品类、范围或在商品质量上没有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甲方有权即时终止双方合同。

第五条甲方负责对专柜的营业员、商品价格、商品质量、销售收银及日常工作进行统一管理。营业员必须经甲方面试和培训方可上岗。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经营、存放的商品的财产保险由乙方负责办理或乙方承担费用由甲方代为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二章销售费用及结算。

第八条经双方商定,乙方在甲方经营月租金为________元。

第九条在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乙方承担联营专柜发生的一切与经营相关的劳动关系责任及费用,并由乙方同专柜营业员自行签定劳务合同并支付薪酬。

第十一条甲方设定每月末最后一日结帐,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日签收对帐单,_____日给乙方结算货款。乙方经营之最后一个月的货款,甲方将在一个月后予以结算。期间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支付发生的退货款项而无须通知乙方。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联营专柜的商品必须自行建帐管理,商品保管由乙方负责。如有丢失、损坏均由乙方承担。专柜经营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担,乙方必须保证专柜商品品种齐全,陈列美观、丰满。

第十三条联营专柜营业员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如有违纪行为,甲方有权处罚、辞退。

第十四条专柜出售的商品,价格一律按统一价签_____折以下出售,商品销售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并使用商城统一物价标签。

第十五条由于乙方商品质量原因,对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危害而导致法律诉讼,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或相应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甲方有对乙方所销售的商品进行退换的决定权,并有权在货款结算时扣除相应款项。

第十七条商城为维护整体形象或整体经营布局调整,供货商应无条件配合。

第十八条如遇特殊情况,任何一方无力经营需终止协议时,应提前_____天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如发生下列事由之一,甲方有权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同时收回场地而无须对乙方承担责任。若乙方因提前终止协议,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出售乙方商品及其他财产,如出售所得仍不能补足损失,乙方应负责用销货款或其他方式补足差额,甲方不用通知乙方。专柜撤柜时需扣其当月销货款作为撤柜后的商品质量售后服务保证金,三个月后如未有问题出现,方可结清货款。终止协议的事由包括:

1.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补偿通知后7日内未作补偿的。

2.如乙方未能清还债务或被提前终止经营,且不论自愿还是强迫进入清算的。

3.乙方暂停营业或歇业连续超过7天以上的。

4.乙方经销的品牌有假冒伪劣成分(不分情节轻重)或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

5.擅自将经营场所转让、转租或转包给他人经营的。

6.信用严重恶化,不服从商场管理,情节恶劣的。

第五章合同争议及解决。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可提出诉讼或由合同签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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