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计划生育工作制度范文(18篇)

时间:2023-11-12 19:16:04 作者:琴心月 村计划生育工作制度范文(18篇)

计划生育有助于提高女性的地位和权益,保障她们的生育自主权。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计划生育的案例分析,供大家参考。

茂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度

为做好我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政府信息,是指各责任股(室)、单位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并保存的信息。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股室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

(五)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第二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遵循全面、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本局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为:

(一)概况信息。

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及分工情况,重要言论,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法规文件。本局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本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三)行政许可及其他面向社会公众办理事项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提交材料目录、办理结果及责任股(室)或单位、责任人员、联系方式。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五)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

(六)局领导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信息等工作动态。

(七)工作中产生的其他业务信息。

(八)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重点公开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要采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本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方式,并辅以公告栏、报刊、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法律、法规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形式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20。

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作出修改或予以废止的,应及时公布修改后的政府信息或废止说明。

第六条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要求,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七条监督措施。

1

群众监督:一是设立投诉电话,号码为:

;二是设立监督意见箱,方便服务对象投诉;三是召开座谈会、走访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2

内部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对凡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报局党支委给予通报批评。

3

奖惩。把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局党支委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内容,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并提出奖惩建议。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荟萃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市化、现代化、国际化进程的发展目标,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积极探索人口综合调控。一是开展对“区人口发展战略”课题研究成果的宣传应用。利用新闻媒体等形式进行宣传。二是根据《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着手编制《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xx—年)》,为未来xx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相应的人口中长期规划。三是按照区“”规划的总体要求,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地编制《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规划》。四是拟开展“临港新城开发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的课题研究。

要适应体制机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的新形势,积极探索企事业单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路子。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积极协助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人员、经费和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单位的计划生育管理,指导和帮助企事业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服务。

要进一步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体制改革,把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投入纳入公共财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增幅要高于当年同级财政增幅。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坚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在村务公开栏中把计划生育内容列入其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享受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内容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逐步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格局。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各项政策和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和市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兑现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优惠政策,维护群众利益。做好《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方案》、《市计划生育奖励与社会保障若干规定》的实施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严格按规定兑现。坚持走社会化帮扶道路,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社会救助长效机制,继续探索销售“扶助独生子女困难家庭”专题彩色的票子,解除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

三、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使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规章深入人心,提高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增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二是加强对人口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服务的能力。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和监督力度,尤其是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力度,做到及时、足额。推行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责任,建立和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使各级人口计生干部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四是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方面的内容,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五是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积极主动化解突出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社会稳定。

四、坚持整合资源,进一步发挥计生协会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作用。

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为计生协会参与计划生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创造条件,使之发挥作用。一是扩大协会组织的覆盖面,加强在非公经济和流动人口中的建会工作。二是加强志愿者队伍的整建工作。充实调整志愿者队伍,完善志愿者队伍运行机制、工作制度、服务规范和活动方法。三是继续开展“幸福工程”活动。开发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保险险种,积极开展募捐、扶贫帮困、为民排忧解难活动,实施“幸福工程”项目工作,努力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做好事、办实事。四是全面推广青春健康国际合作项目,与区教育局合作,在试点、拓展的基础上,在全区中学内全面推开。

五、坚持以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需要的人口计生干部队伍。一是健全区、镇、村(居)、组(楼)四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特别要加强镇、村(居)委的人口计生机构建设和干部配备,着力解决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的现状。二是加强人口计生干部的岗位培训,尤其是新上岗人员的培训和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信息技术与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依法行政和业务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人口计生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意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新一轮文明单位和文明站的创建工作。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荟萃

为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的完成,现根据半年统计报表和市、区抽样调查情况,对我区半年来人口计划的执行情况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分析如下: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总人口为220444人,全区总出生1070人,比去年同期多出生140人,死亡307人,净增长763人,出生率为4.85‰,比去年同期上升了0.66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3.46‰,比去年同期增长0.56个千分点。

1.出生情况分析。上半年出生人数为1070人,其中计划内生育1070人。从报表数据看两乡(镇)、五办上半年计划生育率均为100%,但从上半年市人口计生委和区计生局抽样调查及举报调查的情况来看,违法怀孕、违法生育对象还存在,外出打工流出人员、非婚同居人员和流入人员,这部分人将会冲击我区计划生育率的完成,应引起各单位的高度重视。

2.出生统计质量分析。根据上半年市、区抽样调查情况统计,仍存在出生漏报现象,流入人口出生漏报情况较严重,市、区查出的7例出生漏报全部为流动人口出生漏报。市抽样调查3个样本点,其中金山办事处金钩山社区居委会漏报计划内一孩出生1例;区抽样调查的4个社区居委会有2个社区居委会有漏报现象,这两个社区居委会分别是月塘办事处南岳岭社区居委会和桂花办事处向阳社区居委会,共漏报计划内出生6例,其中南岳岭社区居委会漏报计划内一孩出生2例、计划内二孩出生1例,在向阳社区居委会查出漏报计划内一孩出生3例。

3.出生孩次构成分析。上半年出生人数中一孩出生914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18人,一孩率为85.42%,比去年下降了0.17个百分点,二孩出生156人,比去年同期增加22人,二孩率为14.58%,比去年上升了0.17个百分点,无多孩出生。

4.出生性别比分析。上半年出生男孩536人,女孩534人,出生性别比为100.37,比去年同期低22.12个点,一孩出生性别比为98.69,二孩出生性别为110.81,高于正常值。今年我区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联合执法行动,成立区集中整治“两非”联合执法行动领导小组,协调监察、计生、卫生、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严厉查处“两非”行为,保证我区出生性别比在正常值范围内。

5.补报出生情况分析。上半年我区补报出生173人,其中补报计划内出生172人,补报违法生育1人,补报违法生育比去年同期减少了9人。这说明报侥幸心理瞒报上年度违法出生的单位比以前少了,同时,补报的计内出生中有一部分为本地常住人口,说明少数专干责任心不强、出生底子不清。

6.农村落实长效节育手术情况分析。上半年施行计划生育手术533例,比去年同期减少309例,其中:结扎48例、上环321例、取环131例、人流引产人数33例。农村落实长效节育手术仙庾镇结扎20例、上环65例,明照乡结扎11例、上环45例,桂办结扎1例、上环11例,宋办结扎0例、上环8例,金办结扎1例、上环21例。根据报表数据,农村上半年共结扎33例,比去年同期减少11例,共上环150例,比去年同期减少112例。这说明总体上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人数正在下降,期内长效措施落实率偏低,农村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工作还很不到位。

20农村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对照表。

单位应落实数已落实数欠帐数期内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

荷塘区43018224842.33%。

仙庾镇184859946.20%。

明照乡149569337.58%。

桂花办事处41122929.27%。

宋家桥办事处1981142.11%。

金山办事处37211656.76%。

数占到全区的60%,加之三、四月份正在进行村委换届选举,有部分村由于计生专干忙于竞选或已经落选,其计生工作处于半瘫痪状态,因此实际孕检率并没有这么高。未孕检的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大部分为外出务工人员,这部分人是农村违法出生的隐患,应加大追踪管理的力度。

8.计算机个案信息情况分析。近两年来,通过各乡镇、办事处计算机操作员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已完成了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卡的录入工作,并对台帐数据进行了逻辑校核,为全省计算机联网打下了基础。但从抽样调查和区划调整后新组建的.单位进行台帐核对的结果来看,各乡镇、办事处计生办电脑台帐的真实性和准确率并不高,电脑台帐的数据与手工台帐及实际情况经常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例如有的单位药具人数从电脑台帐汇总与专干手工台帐汇总相差太远,总的来说乡镇计生办的电脑台帐比办事处计生办的准确率高,社区居委会纯居民的电脑台帐比辖区单位的准确率高。电脑台帐的准确性直接关系到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信息引导服务工作的质量,并且从今年6月份起乡级已婚育龄妇女帐卡数据将直接传到省人口计生委,各单位要组织进行全面、彻底的台帐核对工作,保证基础数据的真实、准确。

从报表数据和抽样调查情况分析,我区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不容乐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存在不足。一是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医务人员配备未到位或不够;二是计生队伍不稳定,技术服务力量不强。以技术服务为重点开展优质服务就要一支强有力的专业化队伍,但计生队伍有不稳定因素,计生专干变动较频繁,办事处人员配备结构不合理,技术人员比例不适,难以指导社区开展优质服务工作;统计员变动多,今年又有4个单位更换了统计员,区计生局统计股成了各乡镇、办事处计生办的统计员培训基地,新统计员业务不熟,难以指导基层开展信息引导服务工作。同时,在三、四月份开展的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由于村干部将实行月薪制,竞争异常激烈,村计生专干队伍将会有较大变动,计生资料的移交工作将会很艰难,要投入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对新专干进行业务培训。

2.农村长效节育措施落实不到位。报表统计,结扎、上环人数逐年下降,服药用工具人数逐年上升,与去年同期比,结扎人数下降了584人、上环人数下降了109人,期内长效措施落实率仅为42.33%,生育一孩夫妇以上环为主,生育二孩夫妇以结扎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长期得不到落实,造成计生工作隐患。

3.流动人口的管理上出现漏洞。流动人口管理是目前计划生育工作薄弱环节,对流动人口约束力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管理体制,造成流动人口管理到位率低,特别是流动人口持证率、合同签订率低,因有些街道办事处没有配备专业医务人员造成“三查”率相当低。从抽样调查情况来看,虽然三月份各单位都开展了大规模的流动人口清查活动,但有的社区还是没有彻底摸清流动人口期内出生的底子,甚至对查出来的漏报的流动人口期内出生茫然不知。这说明流动人口清查还不很理想,清查不彻底,我们的计生流动人口管理也还存在一些漏洞。

4.二孩出生性别比偏高。上半年我区二孩性别比为110.81,比正常值高2.81个点,这说明群众的生育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部分人为了达到生男孩的目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因此,应加大对“两非”行为的打击力度。

5.“三查”到位率与报表数据不符。外出经商或打工人员的“三查”工作没有强有力的管理手段,对流出育妇没按时寄回孕检证明也没有有效的制约手段。目前还出现了未婚女青年非法同居、怀孕、甚至生育,形成了新的隐患。

6.统计质量有待进一。

步提高,计生工作重心需下移。经过市、区多次抽样调查,出生漏报时有发生,错漏报出生的现象仍然严重,这将直接影响我区的统计准确率,务必引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基层单位统计质量也是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一项艰巨任务。

7.基层基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乡镇红外线治疗仪和宣教设备没发挥好作用;二是还有一部分村(居)委会村务公开栏内容不全,设备破旧,阵地建设不符合要求;三是台帐漏登或错登现象仍然存在。

针对上述分析存在的问题,为确保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各乡镇、办事处务必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各项工作。

1.抓党政领导重视关。强化领导责任,提高认识,认真落实省编办、省人事厅、省计生委联合下发的39号文件和贯彻执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重点抓管理、抓落实。

2.抓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常规性的工作任务。重点抓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把宣传工作始终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使计划生育新型生育文化进村入户,把社区的计生文化走廊作为社区居民的宣传阵地,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和优质服务活动,引导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达到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3.夯实基层基础工作。使各项工作规范化,充分发挥计算机科学管理开展信息引导服务,指导村级计生专干进行随访服务和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切实做到各类帐、卡、表、册和电脑数据的一致性。

4.继续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今年城市四区抽样调查样本点重点在流动人口聚居地。流动人口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对流动人口较复杂地带实行重点突破,对外出和流入流动人口育龄妇女要开展全面的清理登记,进行建帐建册,做好流动人口期内出生上报工作,并提高流动人口孕检率、合同签订率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率。

5.扎实抓好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通过集中进行结扎、上环活动切实提高长效措施落实率,积极开展已婚育龄妇女生殖疾病普查工作。

6.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创新思路,创造特色。一是进一步推进计生宣传工作,加大宣传氛围;二是继续深化婚育新风进校园活动,培养国策宣传的后备力量;三是积极成立社区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和个私企业计生协会,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

7.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协调区监察局、区计生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局、区文体局、区公安分局等部门进行集中整治,实行有奖举报,严厉打击“两非”行为的直接责任人,确保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在正常值范围内。

8.加大计生专干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计生专干业务培训。村级换届选举后迅速举办计生专干业务培训班,对新专干进行集中强化培训。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荟萃

改革开放,特别是近年来市场经济和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使企业员工的政治、经济和生活观念等方面均发生了一些变化,尤其是部分职工有偿解除劳动关系后,使与企业与职工之间的的关系更加松散,约束力削弱,人员逐渐由企业人向社会人转变。在人口流动数量增长的同时,其流动性也趋于增强。因此,计划生育工作面临市场经济多元化带来的影响和挑战是前所未有的。就石油企业体制改革后,对计划生育重点人口如何进行重点管理进行探讨。

一、重点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作为国家特大型企业,地域分散,人口基数大、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多、家属多、待业青年占有一定比例。作为计划生育重点人群,管理中存在“一低两难三弱”等问题。

--一低:即计划生育信息准确率低。由于占重点人口比例较大的是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均由原单位移交到其配偶所在单位进行管理。在进行隶属关系移交时,有些数据统计不准,孕情信息、育龄妇女的基本信息掌握不实。

--两难:一是买断工龄人员、家属和待业青年外出人员数量多、流动性强、情况复杂、难以管理。二是买断工龄人员对企业缺少归属感,不但身处的位置与企业远了,而且心灵也与企业拉开了距离,对计划生育持消极态度,有些人找出各种借口逃避孕检,使这部分人员的孕检率难于达到95%以上。

--三弱:一是基础工作薄弱。主要表现为统计数据存在的偏差,信息化管理滞后,重点人口信息管理网络尚未形成,基层管理意识不强,计生宣传氛围不浓厚,往往是形式大于内容;二是计划生育措施力度较弱,无法对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进行直接管理,一些工作只有通过其配偶才能沟通。虽然把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归为“重点人口”范围,但受关注的程度往往不及正式员工;三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好多过去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计生工作的需要。

1、领导重视是关键。

多年来,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的经验证明,领导高度重视是关键。只要主要领导做到亲自抓、负总责,计划生育工作就可以做好。先进的可以更先进,后进的可以变先进,整体工作会年年有发展、有提高。

首先要抓好责任落实,健全管理网络。特别要将重点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做为重中之重,把计生管理与服务、监督与检查纳入到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业绩考核中。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加大奖惩力度。管理部门与其基层单位要重新签定计划生育责任书,做到人口目标和责任层层落实。

二是管理措施到位。要专门制定重点人员管理制度,坚持定期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及时了解总结各阶段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对重点人口要重点关注,选树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各基层单位之间的学习和交流。

2、调查研究是基础。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体会到,调查研究是做好工作的基础,特别是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投亲靠友的外地来油田人员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结合本企业的特点,通过广泛的调查研究,来确定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只有进行深入的.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才能发现问题,加大管理力度,并以人为本,提供优质服务,也使我们在宣传、教育和服务时能做到更有针对性,从而使工作的效果更加显著。

3、宣传教育是手段。

转变人们的婚育观念,宣传教育要先行。这始终是一条治本之策。要以育龄群众为中心,广泛深入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帮助育龄人群转变婚育观念,逐步达到自我调节生育的目的。宣教工作是一门艺术,如何做到生动活泼、入耳入脑、结合实际、持之以恒,需要计生工作者在实践中不断探索。

一是多样性。要针对重点人口不能受到单位直接管理,地域分散,流动性大的特点,充分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活动,如广播、电视、黑板报、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发放资料、网络和“计划生育四进家”等形式,普及计生法律法规和生殖保健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同时,要改变计划生育主要以女方为主的传统思想,对其配偶也要在隶属单位进行各种宣教活动,做到夫妻同教。

二是针对性。把受教育对象划分为不同层次进行不同内容的教育。对党政领导,重点宣传人口理论、计划生育政策;对计划生育信息员及骨干重点宣传计划生育基本知识;对新婚夫妇,宣传生殖保健及避孕、节育知识;对广大育龄夫妇,则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意义及我国的基本国情,宣传“三优”知识。对更年期妇女,讲授卫生保健知识等。

三是典型性。在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中,注重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与身边发生的人和事启发大家。如对响应国家号召,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的同志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奖励。同时,对那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要耐心地进行说服教育,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

四是激励性。由于教育对已经脱离了原来单位的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而言,缺乏经济利益驱动效应。因此,其配偶所在单位应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如经常开展一些由家庭成员参加的竞赛活动,并给优胜者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积极开展“四进家”活动,不但给重点人员带去党的方针政策,更要带去组织的温暖和关怀。计划生育工作要使群众经济上有实惠、政治上有地位、生活上有保障,才能使之产生认同感。要少一些口头利益、宣传利益,必须给群众带来看得见、摸得着的真实利益。

4、综合治理是核心。

人口与计划生育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系统工程,而重点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更突出地体现了综合治理管理与服务的功能。既要做好注重机关职能部门的横向配合,又要注重和基层单位的纵向联系,形成完整有效的计划生育管理网络,搞好综合治理。

一是将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及家属的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配偶所在单位的管理范围,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使对重点人员的计生工作制度化、日常化。要加强对重点人员配偶的管理,并通过他们,增强重点人员和企业的联系,夫妻双方一方违反了相关的法规和规章制度,另一方要在所在单位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是要增加对重点人口计生管理人、财、物的投入,建立和健全工作网络,确保工作经费所需。要在充分摸清底细的基础上,搞好“移交管理”,坚决杜绝人员不明,责任不清的现象。不能一交了之,要经常和移交单位计生委进行沟通。现在各单位都有比较好的内部信息网络,但计生管理统计口径及方法不一,所得出的数据往往有很大的差异。应该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筑起一个人口信息新的工作平台,将所有的信息在这个平台上进行整合,加强信息交流与合作,达到资源共享。各单位间要定期进行信息通报,做到不遗漏人员,不留死角。

三是针对重点人口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建立重点人员档案,摸清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家属、子女等人员的情况,掌握她们的生育状况、持证情况、再就业情况等,做到心中有数。并针对不同个体出现的不同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同时,要规范基础资料及报表工作制度,认真建立和规范基层单位的各项基础资料,狠抓重点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严禁估报、乱报。

四是全面开展优质服务,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度。通过举行各种活动及家访等形式,增加计生干部和重点人员的接触机会。在为重点人口育龄妇女提供技术服务做孕情检查时,不断充实和完善孕检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克服“单纯孕检”的倾向,将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引入孕检工作中,将孕检工作变成了以保健检查为主,同时融避孕节育健康咨询、发放药具、法规宣传和情感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为她们多做一些检查项目。并及时和孕检医院联系,对没有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孕检人员,一定要查明原因,采取多种手段督促漏检者补检。对确有困难或身在外地者,要出具当地县以上医院证明。对患有各种妇科疾病的,要给予帮助指导,督促其到医院进行治疗。对意外妊娠者和超怀人员做到早发现、早督促采取避孕补救措施,避免给她们带来更大的痛苦,有效地杜绝超计划生育的出现。

5、依法管理是根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的出台,以法律的形式,制定了现行生育政策,规范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体现了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与应承担责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群众需求也发生了大的变化。表现为对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参与权更加关注,对生育安全、生殖健康和生活质量有进一步的要求。要做好重点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必须把依法行政,以人为本,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准则。一要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做到依法定规、合同管理、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实现由人治到法治、少数人忙到多数人管的转变;二要在实施具体管理与服务的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依法切实保护重点人口的合法权益。

石油企业在改革的新形势下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计划生育工作者在思想上要有新认识、管理上要有新思路、工作中要有新方法,对重点人员的管理更要勇于实践、扎实推进,把“天下第一难”的工作推上新台阶,促进企业协调稳步地发展。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荟萃

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我区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的重要一年。全区人口计生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总体要求,坚持以“幸福家庭、和谐人口”为主线,强化“大人口统筹协调、小人口稳中求进”两个意识,重点提高统筹人口与发展的能力,深化创建“幸福家庭”工作的能力,提升服务管理创新创优的'能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着力保障民生,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营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

一、完善机制建设,促进人口统筹新进展。

(一)完善人口综合协调机制。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强化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和综合治理部门责任,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大人口”综合施治机制。继续在各级干部中开展人口理论知识普及,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认识。继续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巩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机制。巩固“计生牵头、专家指导、部门参与”的人口问题研究格局,做好区域人口形势分析,围绕家庭发展、人口服务管理等进行课题调研,并促进调研成果转化。组织开展《海淀区“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与管理规划》中期评估,加速推进任务指标落实。充分发挥人口计生信息简报作用,进一步加强创新及特色工作信息的采集报送。

(三)推进人口信息共建共享机制。20作为“信息化建设推进年”,要继续深化“北京市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四级建设,确保网络联通与安全。通过参与全区“四个实有”数据信息库建设以及各业务系统的实际应用,着力推进数据质量、信息共享、制度规范、质量评估和分析应用五个方面的工作。

二、创建幸福家庭,拓展公共服务新途径。

(四)推进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开展“文明倡导”工程,依托立体宣传格局,深化政务微博,围绕“美丽海淀幸福家庭”开展人口文化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加大对工作成就、正面典型、重点工作的宣传。组织第二届“海淀区家庭人口文化宣传周”活动,继续开展百户幸福家庭及“幸福家庭的使者”评选表彰。进一步规范三级人口文化宣传阵地,加大对“七园两基地”为主体的“海淀家庭人口文化一日游”宣传推广。

(五)提高家庭优质服务水平。建成区级“人口和家庭宣传服务中心”并发挥其示范、示教辐射作用。深入开展“宝贝计划”工程,通过与医疗卫生、基础教育、社会机构等开展合作,建设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活动站。推进“青春健康”工程,深化青春健康教育课内课外两个平台建设,完成小学高年级青春健康教育学生用书编写。全面落实“健康生育”工程,充分利用辖区医疗资源,提升社区卫生站服务能力,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及特定人群免费体检工作。深化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网络与优质服务建设,努力实现药具服务全覆盖,加强药具发放宣传力度。

(六)完善计生家庭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推进“生育关怀”工程,全面落实已出台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政策,加强相关公共政策与计生基本国策的衔接配套,形成人口政策合力。在养老保障、城乡一体化、重点村拆迁、产权制度改革等进程中,重点考虑计生家庭利益。完善计划生育关怀关爱服务体系,落实“暖心计划”,做好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加大志愿者队伍建设,推进区、街两级“心灵家园”落成并发挥效用。

三、强化基础管理,创新服务百姓新手段。

(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规范利导、审批、征收工作流程,维护政策执行的统一性和严肃性。多途径探索方便群众办事的方式,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委托代理全程代办业务”,试点开展户籍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网上申报备案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努力提升计生服务管理精细化、信息化、科学化水平。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力度,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畅通优化信访渠道,做好社会矛盾防范与化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出问题。

(八)创新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积极融入网格化管理,努力深化“基础管理年”工作成效,坚持分类指导,巩固依法行政示范镇(街)创建、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和“诚信计生”等工作成果,实现全区“一街镇一品牌”。完善应建未建社区居(村)委会等重点区域及人户分离人口的计生服务管理长效工作机制,加大对高档物业小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校的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创新的探索力度。深化综合改革,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和考评工作机制。继续推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九)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继续强化区域合作,巩固区域间流动人口计生双向服务管理。探索工作创新,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流动人口在京生育、服务等信息采集、()交换的制度化建设。借助“青年汇”等服务管理平台,建立“流动人口计生图书角”,开展健康知识讲座等活动。继续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创建工作,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

四、健全保障体系,提升健康发展新能力。

(十)强化人财保障。关怀人口计生干部,逐级加大人口计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继续做好人口计生系统培训超市工作,探索建立网络培训模式。加大对人口计生经费的保障力度,确保各项经费投入到位。加强对经费使用的指导、监督,保证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十一)强化作风保障。深入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和机制化,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加强基层服务窗口建设。继续创新“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化建设,努力发挥区域优势和行风监督员作用。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三个体系”建设,建立全区“网上监督举报平台”,提高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荟萃

荷塘区是株洲市4个市辖县级城区之一,位于株洲市东北部,1969年建制为株洲市东区,8月1日经株洲市人民政府区划调整为荷塘区,总面积159平方公里,总人口26万人,现辖月塘、茨菇塘、宋家桥3个街道办事处,32个社区居委会,仙庾、明照、荷塘铺3个乡镇,43个行政村。

我区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中心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自19以来计划生育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多孩控制在0.2%以内,统计准确率稳定在98%以上,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到位率98%以上,药具应用率98%以上,育龄群众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科普知识入户率90%以上,“村为主”比例94%以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群众满意率95%以上,生殖健康监测率达98%以上,优生遗传检测一孩城市达100%、农村达60%以上,婴儿出生死亡率为0、出生缺陷率为0,出生性别比趋于正常。特别是经省、市评估,计划生育率达到98.46%,多孩控制率为0,统计准确率达99.10%,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率达98.2%,其他几项主要指标均保持在高位运行。、20株洲市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和业务考核均获第一,连续五年被评为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株洲市计划生育工作红旗单位,始终处在省、市先进行列。我区计划生育工作之所以有这样的成绩,主要得益于省、市计生委的精心指导;利益于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全区各级党政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了计划生育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解决了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制定并落实了一系列利益导向机制和优惠政策;得益于区、乡两级计生经费按标准及时足额投入到位;得益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措施,严格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兑现奖惩和“一票否决”;得益于健全和完善的计生工作网络;得益于有一支“人数合适、结构合理、素质合格”,能打硬仗、敢打硬仗的计生干部队伍;得益于坚持“三为主”工作方针,营造良好的生育文化氛围。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两手抓:一手抓“村(居)为主”,一手抓优质服务上水平。

――推行“村(居)为主”,夯实优质服务的基础我区致力于基层建设,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居)为主”,做到“三到位”。强政策措施的到位,区委、区政府每年对各村安排5000元工资补助,规定村专干月工资不少于村主任的80%;建立落后村联系点,区、乡两级主要党政领导分片包干;全区开展“双联”、“双扶”活动,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城乡手拉手共建计划生育文明村”活动,将城区资源引入农村,推动“村为主”。强责任,奖励机制到位,乡镇与各村签订责任书,落实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在全区开展争创红旗村活动,根据考核成绩年终进行奖惩。强阵地建设,积极推动优质服务到位,村支两委加大投入,完善“三位一体”设施建设,选拔优秀计生专干开展计生工作,为群众提供生产、生育、生活服务,督促育龄群众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强创先争优活动,促“村(居)为主”建设,在全区上下广泛开展创“计生红旗村(居)”、“计生先进村(居)”活动,开展“城乡手拉手共建计生文明村(居)”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来带动村(居)为主,推动计生优质服务落到实处。

今年7月31日省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盛茂林同志在市计生委领导陪同下到我区荷塘铺乡荷塘铺村视察工作,听取了村书记、主任关于以村为主开展计生优质服务、实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等工作情况汇报,盛茂林主任对该村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高度赞扬荷塘铺村是当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好典范,党的政策、计生政策都在这里得到很好的落实。

――贴近基层,让老百姓得到优质服务的实惠我区是全国第二批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试点区,推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和方向。这几年,在省、市计生委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到位的工作思路和做法得到了国家、省计生委的肯定,,原国家计生委副主任,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在省、市计生委领导的陪同下到我区仙庾镇、茨菇塘街道办事处视察了计生优质服务工作,并给予了高度评价;、上海、南京、武汉、广州等兄弟单位先后来我区学习交流优质服务工作经验。我们的做法一是在育龄群众中开展“六上门”活动,即:结婚前上门,传授避孕节育知识,教育青年男女树立新型婚育观念,鼓励晚婚晚育;怀孕期间上门,宣传孕期、围产期保健知识,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婴儿出生后上门,送避孕药具,指导科学喂养和搞好计划免疫;学龄前上门,指导夫妇对儿童进行早期教育,开发儿童智力;传统节日上门,慰问独生子女贫困户和孤寡老人,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育龄群众心中;受灾患病期间上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全区开展“1+1”慰问百名计生贫困母亲活动,共慰问480多人,送去慰问金和物资共计15000多元。二是围绕生育、节育、不育方面的难点和群众最迫切要求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服务。对患不育症妇女进行登记建卡,组织专家对其进行治疗。几年来,在计生工作者的帮助下,全区共有10对不孕症患者喜得贵子。三是长期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近几年为全区43个村、32个社区居委会1多名育龄妇女开展了妇科病普查普治,对患病妇女全部进行了低费跟踪治疗。四是开展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每年要为2000多名生育妇女进行优生遗传监测。五是开展知情选择。使育龄群众对避孕节育知识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帮助其选择一项安全、可靠、适合自身生理条件的节育避孕方法。

二、建立健全三大机制,形成计生优质服务的强大合力。

――领导机制的健全,是推动计生优质服务的护身符。

区委、区政府始终把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全区工作的战略重点,坚持“三不变”: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不变;坚持责任目标考核责任制不变;坚持严格兑现“一票否决”不变,做到“三同时”:在听取其他工作汇报的同时听取计生工作汇报;在下基层督查其他工作的同时督查计生工作;在研究经济工作的同时研究计生工作,全区各级都成立了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计划生育责任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全年各项工作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兑现奖惩。认真贯彻省39号文件,保留了各乡(镇)、办的计生机构,配强配优计生干部。严格实行“一票否决”,近三年来,全区共否决先进单位4个,各级领导5人,干部职工5人。区委、区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落实市编办、市人事局、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乡镇计划生育机构编制和管理的通知〉的意见》、《关于落实湘编办[]39号文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意见》、《荷塘区计划生育党政领导联系点制度》、《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确保计生工作经费正常需要的通知》;20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公司和私营企业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等,这一系列文件和措施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

――综合治理机制的实施,是推动计生优质服务的强心剂。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程,我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将宣传、公安、工商、财政、教育、劳动人事、民政、卫生、城建、妇联等部门纳入计划生育综合治理部门,签定责任状,齐抓共管,实行各计生综治部门工作例会制、检查督查制、责任考核制、跟踪否决制。在20和年全市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考核中,我区得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各综合治理部门层层签定合同,落实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区卫生局在全市率先与各责任单位签订了b超机管理合同,健全了b超机管理网络,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奖罚,有效地杜绝了性别选择人工终止妊娠;区教育局将计生国策知识和青春期性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在中学校园内开展人口与国情及青春期性教育知识科教活动,如株洲市工业学校利用校园资源,围绕国策工作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成立了“计生国策服务队”,有计生机构、有学生社团、有计生校园网站,今年10月在全区大中院校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的大型学生辩论赛;区工商局每年组织所管市场的育龄妇女进行孕检,并编印计生专刊,发放到各工商所和市场;区城环局在工作中突出了计生宣传,在各建筑工地张贴标语,发放资料,宣传到人,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民政部门在扶贫帮困的低保中优先救济晚婚晚育、少生节育的贫困户。

为找准流动人口计生优质服务的落脚点,做好流动人口优质服务这篇文章,我们积极探索和创新流动人口管理方法,提高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水平。一是率先在2001年推出流动人口“档案式”管理,即在城乡结合的农村以出租户为单位建立流动人口档案,以村民小组为主对流动人口进行统一管理,反馈信息,提供服务。具体操作上分三步走:第一步由村书记、村主任与各组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状》,年底根据考核给予一定的奖罚;然后各村民小组向房屋出租户发一个内装《房屋出租须知》、《房屋出租户计划生育合同书》、《流动人口登记本》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知识的流动人口档案管理袋,出租户如实填写《登记本》后再将信息反馈到村;最后,各组设立组务公开栏,公布流动人口情况,接受群众监督,以此增强出租户的责任感。2002年又推出了“台账”式管理,即在社区居委会按照育龄妇女台账管理模式,以每个出租户为单位,将所有流入该户人员的情况登记成册,再按出租户的门牌顺序装订成台账。以居民小组管理为主,由居民小组信息员将每个出租户流动人口的信息反馈至社区居委会、单位。同时,社区居委会和居民小组信息员还采取定期或不定期上户随访,随时掌握出租户的流动人口变动情况,及时与流出地取得联系,将现居地与流出地共同管理落到实处。二是在私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公司推行法人负责制,在其管理的范围内对用工人员和入住户的计划生育实行管理,做好“2个一”的工作,即计生部门、工商分局与法人代表签定好一份合同,企业、公司建好一本计生对象的台帐。“档案式”、“台账式”和“法人负责制”管理办法的实施,使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底子更清,信息更灵,管理和服务更到位。

――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建立,是推动计生优质服务的常青树我区充分认识到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转变群众生育观念,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措施。早在年我区就出台了《关于实行优惠政策鼓励计划生育的通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出台后,我区又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一是表彰奖励。对实行计划生育自愿终生只要一个孩子和夫妻,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给予表彰奖励;二是生产上帮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提供致富信息、生产资料、农业贷款,优先予以生产技术培训、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劳务帮助等;三是生育上奖励优待。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晚婚晚育可以延长婚假、生育假和其他福利待遇;四是生活上照顾。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农村家庭免出义务工、优先审批宅基地、优先安排就业,开展独生子女意外伤害险、孕妇平安险、两女结扎户父母养老保险等计划生育系列保险,解除计划生育家庭生活上的后顾之忧。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得到实惠,引导群众走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之路。如荷塘铺村、株洲市电务段建立了完善的利益导向机制,保证独生子女经费、奖励优生优育、节日开展慰问、每年进行妇科普查、为育龄群众进行计生系列保险等。

三、充分发挥四个网络优势,打造计生优质服务工作特色。

――抓宣传教育网络,营造计生优质服务氛围计划生育“三为主”方针宣传教育是首位,区委、区政府始终将宣传教育作为计划生育抓根治本的重要措施摆在突出位置,围绕“婚育新风进万家”这一主线,制定了“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时俱进,部门联合”的宣传工作方针。把增强国策意识、法律意识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重点;把树立生男生女都一样,只生一个好的新型生育文化和生殖保健知识作为对农村育龄群众的宣传重点;把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作为对城市居民的宣传重点;把青春期性知识作为对青年学生的宣传重点;把新婚知识、节育避孕知识作为对新婚夫妇的宣传重点;把孕产期保健、科学育儿知识作为孕产期夫妇的宣传重点;把更年期保健作为更年期妇女的宣传重点。

全区开展了一系列轰轰烈烈行之有有效的宣传活动。一是在对领导干部宣传教育中,采取讲座等方式,通过加强国情国策教育,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观念,把人口问题放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位置来抓,并将计生政策和知识纳入区中心组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建立完善“三位一体”、“四位一体”阵地,推进计生宣传“123”工程。每个乡镇、街道有1个宣传阵地;每个办事处建立2个社区计生宣传长廊;每个村设制2条以上温馨的宣传标语和宣传橱窗;在人口集中地段设立3个以上计生科普宣传广告。三是辖区单位利用宣教设备开展宣传,在公共汽车上设置固定温馨美丽的计生宣传画,成为城市计生宣传一道流动的亮丽风景线;在单位广播电视台设置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题节目、编制计生知识刊物、开展计生知识竞赛,宣传政策、传授节育避孕知识,如株洲车辆厂的《365日话人口》专题节目、株洲硬质合金厂每晚在黄金时候播放的计生知识深受职工欢迎。四是利用庙会、墟场、集日下乡宣传,将计划生育知识编成农村群众喜爱的花鼓戏、快板、小品,将文艺节目送下乡,让群众寓教于乐。五是在育龄妇女中开展“4个一”活动,即:发一本书、上一堂课、看一场录像、答一份试卷的教育。六是坚持计生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在全区中等以上学校开设人口和青春期性保健知识讲课;在市工业学校成立“青年志愿者国策服务队”,引导学生积极参与计生宣传,树立新的婚育观念,树立国策意识。通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发生了可喜的变化,近两年全区自动放弃生育二孩的夫妇达80多对,晚婚晚育率一年比一年高。

――抓行政管理网络,建设好优质服务的主通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的社会系统工程,用一支优秀的计生队伍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管理好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区近几年的努力`方向。在用人上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定岗竞争、依法选举等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一批年纪轻、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的优秀人员充实计生干部队伍,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办法,对他们的工作方法、服务水平、工作能力、创新意识进行评比;为有效的提高计生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每年区级举办一期3―5天的计生业务培训。在管理上进行分类指导,城区采取“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工作机制,农村采取“县领导、乡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工作格局,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计划生育“三网一库”信息平台建设,建立了全区育龄妇女信息库,实行计划生育信息跟踪反馈制,及时了解育龄妇女婚育和采取避孕措施等情况,以便于更好地开展服务。在执法时依法行政,我区严把计生收费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规范管理计划生育合同保证金;健全信访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严格落实“七不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交纳对象,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02年以来,区人民法院对25例计外生育对象依法进行了强制执行,其中行政拘留15人,给当事人和群众带来了很大震慑,净化了生育环境,多年来全区没有发生计划生育恶性事件和“三乱”行为。

――抓技术服务网络,发挥优质服务的平台作用我区出台《荷塘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定点、免费服务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荷塘区从事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手段签定胎儿性别及病残儿鉴定有关规定》,规范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制。建立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在全区建立以区、乡两级技术服务站为主、辖区医疗机构为辅的技术服务网络,配强技术人员,各计生服务站添置了b超机、手术床、红外线治疗仪等必需设备。开展创甲级服务所活动。在硬件设施、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等方面开展竞赛,我区三所乡级技术服务所有两所评为市级甲级计划生育服务示范所,区级药具管理站今年也被市计生委推荐申报省级先进药具站(未验收)。技术服务活动经常化。在农村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查环查孕,在城市开展节育避孕知情选择,推进优质服务;利用育龄妇女信息平台加强信息引导,提供多层次的服务;开设“悄悄话室”提供咨询,为广大育龄群众排忧解难;坚持随访服务“八到人”活动,做到“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暖万家心”的4个万综合服务。

――抓群众自治网络,激发优质服务的活力我区在发挥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充分发挥协会这一群众组织的优势,服务于计划生育工作。我区计生协会紧紧围绕“两为两争”的主线,在生育、节育、不育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的服务,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全区共发展各级协会组织161个,会员13200人。并将区协会理事按照各自特长分为宣传报道、技术服务、社区建设、行业协会4个小组,明确了各组的任务和目标,组织发动基层协会开展了一系列活动。一是开展“城乡手拉手共建计划生育文明村”活动。将城市社区和单位与各村结成“一帮一”对子,帮助各村完善阵地建设、提供致富信息、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共为10个村投资3万多元翻新计划生育服务室;帮助5个村建立花木和蔬菜种植基地;帮扶计生困难户143户,捐助扶贫济困资金17500多元。二是抓好下岗职工的管理服务。发挥协会组织的作用,成立“下岗职工计生之家”,将下岗职工的情况收集整理成档,并定期组织他们开展活动,针对不同的家庭状况,给予最大限度的帮助和服务。三是培育国策后备力量,开展国策进校园活动。我区共有大中专院校8所,在校学生4万多人,这是一支宣传国策的重要力量。我区在各大中院校推出青春期性教育和人口国情国策教育,通过举办讲座、演讲赛、辩论赛、征文比赛和组织学生开展暑期社会调查等活动,对我国的生育文化、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可持续发展战略等多方面开展调查,使广大学子加深对我国的国情认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积极投身国策事业,奉献社会。四是发挥宣传服务职能传播新型婚育文化。在社区开展“周周乐文化舞台”、“社区文化之光”等活动,举办计生文艺晚会、法制宣传、少儿书法比赛等深受群众欢迎的活动;在农村,广泛开展“计生工作五下乡”活动,利用圩场、庙会等集日将法律法规知识、致富信息、农业技术、生殖保健知识带下乡。

近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社区建设的进行,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特殊人群的计生管理缺乏有效的办法、如何整合资源开展社区建设、如何满足群众对优质服务日益增长的需要等,这些均有待于我们去探索、去研究,去解决。我们决心与时俱进,改革创新,努力把荷塘区计生工作推向新阶段,争创“全省计划生育模范区”。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管理工作制度荟萃

xx年,是全面实现“”计划、谋划“”发展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认真贯彻党的、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的要求,围绕“科教兴区”、“以港兴区”和“三个集中”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加强人口问题前瞻性研究,加快推进法治化进程,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管理,创宣传特色,强优质服务,不断提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全区常住人口控制在93万人左右,人口出生67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7.37‰左右,自然增长率1‰左右;户籍人口控制在71万人左右,人口出生4700人左右,人口出生率6.63‰左右,自然增长率-0.10‰左右,计划生育率99%以上。全区人均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费高于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20,我中心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属计生办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有关计生工作文件精神,给合实际,开拓进取,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全年计生工作目标。一年来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了领导。

为确保粮食系统计生工作做到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及时调整了粮食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傅兴荣任组长,工业滤布杨海平任副组长,成员有胡桂源、刘小毛、刘佐华、刘瑞群等组成,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刘瑞群同志兼任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具体负责全系统计划生育工作。

二、落实了责任。

明确了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制定了《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20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

三、滤布开展了宣传。

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规定。全年在中心会议上传达上级文件和计生政策法规6次。

四、加强了管理。

对男职工配偶环孕检情况进行了验证核查,并建立了管理台帐。

五、突出了重点。

抓了计生重点管理对象的环检工作,参检率达100%,圆满完成环孕检任务;每月能够按时上报报表;全年开展了4次的板报宣传。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一、热爱计划生育事业,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节育、优生优育的科学知识。

二、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纪律,不徇私舞弊,全心全意为育龄夫妇服务。

三、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四、美化环境,讲究卫生。

五、工作人员要求持证上岗,挂牌服务,确保上岗服务质量。

六、严格按照各科室的`规章制度开展业务。

七、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禁利用b超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

八、以计生“三大工程”为工作重点,提供全方位、安全、有效、便捷的计生优质服务。

卫生院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法规,维护卫生院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本院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峄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计划生育工作在卫生院统一领导下,由院长、分管院长、计生专干(兼职)及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卫生院计划生育办公室(设在卫生院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处理,并对全院的计生工作实行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依法治理为基本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为宗旨,坚持部门联动的工作方式。全体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实行计划生育是违法行为。

第五条    实行层层签订人口计划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管理制度,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认真做好区局、镇计生办与卫生院、卫生院与管理科室、科室与个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工作。

第六条         建立、健全本院职工的`计生信息档案,并及时变动本单位内育龄妇女干部职工的个人计划生育档案和全部资料。

第七条         负责本单位内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上级的有关规定,教育育龄职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等计划生育政策,为本单位育龄妇女提供服务。

第八条         兑现由单位负责的奖励、优待、帮扶、救助等政策。

第九条 组织本单位女职工按照要求到所属镇计生办参加查体,索要已婚女职工及男职工配偶计划生育查体证明一年不少于2次,并归类存档,装订成册。

第十条 依据上级规定制定本单位计划生育管理规定,配合或主动查处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人员,并及时按照规定落实由本单位负责的处理、处罚等措施。

第十一条 对符合移交管理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一周内提出书面移交申请,并协助相关村或镇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二条 及时向镇计生办上报本单位包括新婚(含离婚)、出生、节育、调入、调出(含借调)等统计信息,并及时变更本单位各项管理档案,对临时工和借调人员只索要有关证明,不上报有关统计信息。

第十三条 结婚、生育有关规定

(二)实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和违法收养,夫妇生育第一胎三个月后,应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从办证之月起,发给独生子女补助费每月5元,到小孩18周岁止。

(三)凡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生育二孩的,如要求生育二孩,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再生育指标后,方可怀孕。

第十四条 节育管理

(一)认真落实节育措施,节育措施首选“一孩上环,二孩结扎”方式,并在产后三至六个月的期间内实施;如医院证明暂不宜上环和结扎的夫妻,可申请“知情选择”节育措施;对采取“知情选择”节育措施人员,如做了两次人流后,应采取长效节育避孕措施;计划外怀孕要及早采取补救措施。

(二)本院已婚育龄妇女(或男职工配偶)根据镇计生办查体要求,每年不少于3次孕情检查,检查后上交查体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第十五条 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严格把好调入关,凡调入或毕业分配进我院的职工,已婚的须持原单位的计生档案,已婚育龄妇女还须出具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节育措施证明;有关证明不全者一律暂缓办手续。

(二)凡调出、辞职、离职、除名等本院职工,在离院十五日内须到卫生院办公室办理计生档案移交手续;属已婚育龄妇女的,办离院手续时须做孕情检查,由本人带检查证明到院办公室办理计生档案移交手续。

(三)加强对已婚育龄重点对象的管理

1、已婚男职工的配偶在外单位或没工作或在农村的,根据本院已婚女职工查体时间,必须上交查体证明原件。

2、长期休病假、事假、待岗及进修学习的本院已婚育龄妇女,每年根据镇计生办查体要求,及时进行查体,并按时上交查体证明。

3、对丧偶、疾病等原因不能进站查体的育龄妇女,按照《峄城区关于加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健康查体工作的意见》(峄计育领【2014】2号)文件规定,要做及时跟踪调查核实,对因疾病住院但不提供住院地址的,视为躲避计进生育管理,将停发工资。

4、因疾病、进修学习等其他原因,需请假1个月(含1个月)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准假时,必须上交请假条和查体证明,还必须书面保证请假其间按规定参加查体,否则不能批假。同时将批假有关手续及证明,上报区卫生局备案。请假期间如当事人不能按时参加查体,卫生院二次告知仍然不参加查体者,将停发工资。

5、对离婚女方年龄低于45周岁的,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查体,并上交离婚证书复印件,以作备案。

6、对借调外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归借调单位管理,被借调人员在调出十五日内完成计划生育管理手续,过期不办理的卫生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婚假7天,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产假3个月,休假期间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停发奖金、卫生津贴。对产假超过3个月而上班确实有困难者可由本人申请休假,可增休3个月,增休期间每月按基本工资50%发放。对计划内怀孕的女职工,产后半年内每天安排2小时哺乳时间。

第二十条 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职工,在岗位竞聘中给予奖励加分,在退休时可增加退休工资10%的补助。

第二十一条 在评选先进科室、授予个人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及考核、任用、晋升职称和工资等方面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二条 超计划生育的,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同时,在职职工给予通报批评、行政降级、停发工资等处罚。

第二十三条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与当事人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停止工作、停发工资:

1、不按时上交计划生育查体证明的长期休病假、事假、待岗已婚育龄妇女。

2、擅自取环的,以及未按规定上环、结扎或未办理“知情选择”的已婚育龄妇女。

3、按规定应参加,但无特殊理由不参加镇计生办组织的孕情定期间检查的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由卫生院计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有提及的按照《峄城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计划生育管理暂行规定》执行。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同时废止。

物业小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制度

尊敬的业主:

自**家园管理处对园区机动车辆的进出及停放实施严格管理以来,感谢大多数业主的积极配合,从而维护了园区整体的停车秩序。但仍有极少数业主,不服从相关规定及现场安全员的多次劝阻,将车辆驶入园区,或将车辆长期停放在园区道路上,侵害了公共利益,甚至已造成其他业主停车的不便。为此,管理处现再次重申**家园机动车辆进出及停泊的管理规定,望广大业主积极配合,遵照执行:

1.对于持有效《**家园车辆泊位使用证》的.车辆,业主驱车进入园区后,请尽快将车辆停放在自己所租用的车位上。

2.对于访客或无泊位证的业主车辆,将被严格控制进入园区。如确因车内载有重物或有行动不便的人士,经出入口安全员核查后,可允许车辆进入园区,并暂停放在现场安全员指定位置。车内物品搬运或相关人员下车后,车主应将车辆尽快驶出园区。

3.为方便起见,现管理处允许业主乘坐出租车进入园区。现场安全员将加强对出租车的监控引导,使其尽快驶离园区。

4.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业主,安全员将会通知业主整改并现场取证,对于累计三次违反相关规定不听劝阻的业主,管理处将会在园区出入口公示栏内张贴违章记录,同时禁止该车再次进入园区。

5.对于某些业主不顾公共利益,将车辆强行堵塞在园区出入口的情况,管理处将依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加强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知》第7条“对于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影响小区道路通畅或影响小区公共安全的,停车管理单位有权移动车辆或按协议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停车人承担。”的规定,对堵塞车辆进行处理。

6.出入口安全员对进出园区的车辆发放(收回)《车辆临时进出凭证》。此证为安全员鉴别机动车驾驶者是否正常驶出园区的有效凭证。请车主将此证随身携带,一旦丢失,请立即与管理处联系。

**家园管理处。

11月21日。

物业小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制度

1.物业管理业主当家,小区建设依靠大家!

2.知荣辱,树新风,加强业主自治自律!

3.拖欠物业管理费是对交费业主的侵权和对全体业主的损害!

4.树立正确的荣辱观,纠正缺德失范的恶意欠费行为!

5.物业管理有偿服务需要业主按约缴费来支持!

6.欠费影响物业公司经营,损害最大的是广大业主的利益!

7.加强物业管理,共建安全文明温馨和谐的家园!

8.拖欠物业管理费是违约违规损人害已的`错误行为!

9.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克服丑恶的赖账消费行为!

10.共建和谐树新风,八荣八耻记心中!

11.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做好物业管理费清收清欠工作!

12.加强物业管理服务,提高物业管理品质!

13.辛勤劳动无尚光荣,物业管理功德无量!

14.依法依规从事物业管理,切实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15.改善物业环境,加大清欠力度,解决历史积欠!

16.扬荣弃耻,不做痞子赖子和渣滓!

17.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

18.加强民主,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

19.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平安社区!

20.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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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6、维护商会会员合法权益;

7、沟通联络工商、社团、协会并协助建立合作关系,协调各行业产品价格,调解经济纠纷。

8、加工贸易生产合同审批;

9、工缴费结汇审批;

3、办理协议补充、变更、续约、终止;

10、办理“三来一补”新合同、变更合同;

11、办理进料加工新合同、变更合同;

12、办理生产合同延期;

13、申请报告,海关备忘录审批;

14、核查验厂;

15、电子报关集中录入点;

16、岗前培训。

二、岗位设置。

主任。

副主任。

招商引资、岗前培训合同审批企业结汇商会财务、办公室。

(一)招商服务组。

1、负责外商投资企业项目咨询、洽谈,跟踪服务引资项目;

2、协办来料加工企业立项手续;

3、协办合作、合资、独资企业立项手续;

4、提供招商引资项目信息;

(二)审批组。

1、加工贸易生产合同审批;

2、工缴费结汇审批;

3、办理协议补充、变更、续约、终止合同;

4、办理“三来一补”新合同、变更合同;

5、办理进料加工新合同、变更合同;

6、办理生产合同延期;

7、申请报告、海关备忘录审批;

8、电子报关集中录入点;

(三)验厂组。

1、核查新成立的加工贸易企业的生产能力;

2、核查停产半年后重新申办新合同的企业经营情况;

3、核查申报新合同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4、核查加工产品超出原经营范围(即扩大经营或变更经营范围)企业的'生产能力;

6、核查拖欠厂租或工人工资两个月以上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7、核查其它须验厂的企业情况;

(四)综合组。

1、文件资料收发、归档;

2、财务;

(五)培训组。

2、岗前培训班(外来人员)。由我中心向辖区企业发布信息,收集企业所需人才(如车工、电脑文员)由成校招收学员统一培训后输出给企业。

(六)商会组。

1、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会员进行团结、教育、引导,倡导爱国、敬业、守法、文明。

2、发展和增进同港、澳、台地区以至世界各国工商社团及工商人士的关系和交往,促进经济技术和贸易合作发展,协助引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

3、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反映会员意见、要求和建议,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协调政府与企业关系。

4、为会员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等信息,交流经营管理经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5、组织会员参观考察、调查访问及各种联谊活动。

三、投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思想品德:热爱本职岗位,信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始终与党的政策、方针保持一致。

(二)业务技能:熟悉与岗位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掌握本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三)办事效率:保证审批工作、协办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廉洁从政。

(四)服务态度: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文明服务。

认真遵守街道机关工作制度,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和无故脱岗。如有特殊情况的,应按照规定,逐级实行请假制度。

1、严格遵守街道办财务制度,经费开支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做到有计划,专款专用。

2、坚持一只笔审批制度。每张单据报销,要有经手人签字,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3、严格执行安全制度,认真管好现金。

计划生育办公室的工作制度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

二、编制全乡人口发展计划,合理控制人口增长。

三、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按照规定审核发放生育保健证,控制计划外生育。

四、抓好每季度育龄妇女的环孕情检测,环孕情检测率达到85%以上,发现计划外怀孕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及时查处早、私婚、计划外生育和拾抱养问题,不得通私情,若有隐私现象发生,一经查证,就地待岗,停发待岗期间工资。

六、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杜绝多胎生育,若人为因素造成多胎生育,追查责任人的责任,属谁的责任,扣发责任人一个月岗位津贴,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按照有关规定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不得少征、免征、漏征,不徇私情,若有上述情况发生,一经查证,严肃处理。

八、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统一由计生办财务人员收缴,专干一律不得擅自收缴,特殊情况下若有擅自收缴情况发生必须于当日内缴财务人员,否则,每拖延一天罚款1000元。

九、搜集整理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面的.资料,为全乡人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并及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十、严禁接受计生对象的宴请,经查证发现一次,严格按照党纪党规参与人员每人罚款100元,若造成不良影响的,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王店计生服务中心在市计生局、镇政府领导下,在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协助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工作总结。

(一)“三查”服务,今年的三月份,我站对辖区内育龄群众进行了大型的下乡活动,取得了满意的效果,八月份,我们又趁农闲时间对上次没有“三查”的对象逐一进行了补查,统计本年度共查6931人次,其中超声6722人,妇检2786人次,共查出环下移21人,脱环2人,嵌顿2人,意外怀孕5人,事后都采取了各种紧急补救措施。妇科检查查出宫颈疾病832人,进行宫颈癌筛查324人,各种阴道炎322人,进行咨询治疗96余人次,圆满完成了全年的“三查”任务。

(二)宣传教育,我们一直都在坚持不懈地协助村级计划生育部门搞好宣传培训工作,采用上门服务,站内咨询等多种方式,让育龄群众在充分知情的情况下,选择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措施,使知情选择率达到1%,长效节育率达到目标要求,今年三月,我们还有幸请到武汉的专家来为育龄群众讲了生动的一课,反应非常好,并利用“三查”服务的机会发放了宣传资料5余份,成为育龄群众了解计划生育知识及生殖保健服务的精神食粮,我们还积极做好出生缺陷的一级干预和优生优育的指导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宣传好,做好叶酸的发效,以达到降低出生缺陷的目的。

(三)一如既往的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并按政策要求及时减免手术费用,做到应免尽免,对手术病人做好术后随访工作,确保无一例技术责任事故发生。做好“两非”的管理工作,认真做到b超双签字,终止妊娠药物设置专人专柜,坚决杜绝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及人工终止妊娠。

(四)按照《避孕药具管理制度》、《避孕药具发放人员责职》的'要求,做到避孕药具专人专帐管理,药具供应及时,无过期及损坏药品,并掌握全镇育龄妇女的药具使用情况,按时按需发放,每季度利用工作例会的机会组织一次计生专干及药具管理人员的知识培训,指导她们做好村级避孕药具的发放管理和随访。

(五)积极加强站内的管理工作,医疗文书,医疗质量检查都是我们日常必做的工作,我们也对宜昌市计生委检查后所提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弥补。

总结本年度的工作,有一些新的进步,也有不足,新的一年我们将按照今年总结的好的经验进行进一步的发扬,针对不足采取有效的办法改进,以期待取得更大的成绩,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服务。

物业小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制度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小区整体环境也在不断改善,小区的物业绿化逐渐受到物业管理部门的重视。

本文分析了小区物业绿化系统的组成部分,接着分析了小区物业绿化管理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从几个方面提出了小区物业绿化管理措施。

物业小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制度

小区绿化能够很好的净化小区的空气,改善小区的居住环境,增加空气的相对湿度,使气温降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城市热岛效应。

除此之外,还陶冶了小区居民的情操,有益居民身心健康。

因此,小区物业绿化管理也逐渐受到重视。

一、小区物业绿化系统的组成部分。

小区物业绿化建设主要包含小区的绿地建设、恢复整顿绿地以及提高绿地的级别三个内容,其绿化系统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公共绿地。

所谓公共绿地,又可以称作时候组团绿地,这是小区内所有的居民一起使用的绿地,比如,小区里的花园等。

(2)公共建筑绿地以及公共设施绿地。

比如,停车场周围的绿地,小区商店周围的绿地。

(3)住宅旁边的绿地,道路路两侧栽培的苗木和花花草草等。

(4)垂直绿化。

比如,阳台边的绿化,屋顶的绿化,墙面的绿化等等。

二、小区物业绿化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最近几年,虽然小区物业绿化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是还是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比如,部分小区的园林绿化规划跟设计不是特别合理,这就不能达到服务小区业主的目的,也没有美化环境的效果。

还有一些小区在绿地建设方面欠妥,选的苗木不适合当地的气候,加上绿化景观比较单调,没有形成自身的特色,不能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另外一些小区在绿化养护方面的水平不是特别高,对苗木的养护不是特别到位,导致绿化成果不是特别持久;还有的小区业主配合物业进行绿化管理的意识不是特别强,需要进一步引导。

(一)加强小区内绿化的总体规划和设计。

土地资源是十分宝贵的,在小区内可以绿化的土地面积也是十分有效的。

因此,在小区绿化建设的时候,要加强整体的规划和设计,在有效的空间内创造更加丰富的园林空间。

(1)形成系统。

根据具体的使用要求,在小区绿地整体规划和设计的时候,要根据重点与一般,集中跟分散,点线面结合在一起的设计规划原则,系统与周围的环境要和谐。

(2)节约用地。

结合小区的地形和地貌,可以利用洼地、坡地等地形进行绿化设计。

(3)因地制宜。

根据物业区域的位置和具体的土质状况,结合小区业主的文化修养以及具体的物业管理实际状况来进行选择。

比如,在高低起伏的地形上,由于这样的地形相对比较复杂,则可以选择那些土壤肥沃的地段来进行绿地的创造,在比较平坦的地形上,绿地建设和分布要均匀。

(4)注意景观。

通过合理的选种和配置,达到追求长期艺术效果的目的,要在不同季节和时间下都有景观。

(二)积极进行绿地建设管理。

1.选择合适的苗木。

绿化施工人员在进行苗木的选择的时候,要根据小区所在地区的气候等特点,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树种,还要选择那些质量比较高的苗木,这样才能更好的保证苗木的成活率。

大家都知道,选择的苗木的质量跟成活的水平是成正比的关系,也决定了绿化养护的成本还成效。

一般来说,那些质量比较高的苗木的根系比较发达,冠根也比较适宜,苗木健壮,病虫害也比较少,还要留有一定的修剪空间,对于那些不符合标准的苗木一律剔除在外,不能以次充好。

2.有效处理种植土壤。

绿化建设在进行施工的时候,要认真研究小区的地貌状况,工作人员要对土壤进行理化性质的分析,确保土壤符合苗木的移植要求,要选择肥沃、透气的土壤,酸碱度要平衡,对于那些不合格的土层进行清除。

比如,在常绿乔木的土壤选择上,比较理想的'土壤应该是ph值6.5左右,质地适中。

可以选择带蓬栽植的方案,这样能够提高苗木的成活率,而且栽植的苗木生长状态比较好。

3.植物配置。

在小区物业绿化过程中,要重视植物的配置,要取得“绿”的效果,还要给小区的人们带来美的感受。

在接近建筑物的地方,可以采用整齐、对称的规则来进行绿化布置,离建筑物比较远的地方,可以采用活泼和优美的方式布置。

要注重灌木跟乔木之间的搭配,还有常绿苗木跟落叶苗木之间的搭配,快速生长树木与缓慢生长树木之间的搭配。

除此之外,还要关注树木种植的密度是不是得当,树木跟建筑的距离是不是得当等等。

(三)认真做好绿化养护管理。

1.提供适宜的水分。

在苗木生长过程中,适宜的水分是非常重要的。

所以,对于那些刚栽植的苗木来说,工作人员要进行相应的灌溉工作,还要注意排水。

要坚持“一次浇透和定期浇水结合”的原则,要把跟部位浇透,还要浇灌枝条和页面,在刚开始浇水的时候不要操之过急,树穴外缘用细土培成“酒酿潭”,浇水水量要足,并培土封堰。

浇水的时间选择在清晨或者在傍晚都比较适宜。

要保持苗木的生长状态良好,最好进行定期的灌溉,让土壤保持湿润状态。

可以选择一些苗木,在土球外侧大约50厘米的地方进行钻孔,这样可以方便查看这个植株在根部是不是缺水,更好的对浇灌次数进行调整。

2.土壤施肥、除草。

施肥是为了更好的保持苗木的生长,从而发挥苗木的景观效益,达到小区绿化的作用。

但是,一般来说,为了保持小区整体环境的整洁,当树叶飘落下来之后一般都有清洁工打扫干净,不容易使落叶与土壤之间形成自然循环。

而且,有的地方的土壤还比较贫瘠,这都需要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向绿地施肥,从而改良土壤,保持土壤的生产能力,还能为苗木补充生长的营养。

此外,要对对移栽的苗木进行中耕作业,可以让土壤的表层更好的维持松动的状态,这样能更好的起到透气和保温等功效,对苗木的生长有利。

除草可以防止一些杂草来抢夺苗木的水分和养分,而且还能降低发病率,消除潜伏的病虫害,保持小区的整洁。

3.控制病虫害。

病虫害会对苗木的生长产生危害,一旦出现了病虫害,苗木的生长就会出现一种不良的状态,使整个小区绿化的质量降低,还影响了观赏的效果。

因此,在后期的养护工作中,要运用合理的措施来对病虫害的发病率进行控制,保护环境,保证苗木的快速生长。

此外,刚移栽的苗木还要防止自然灾害,工作人员要利用有效措施对当地的天气进行预测,从而制定相应的灾害防护对策。

(四)绿化管理部门与业主齐抓共管。

在小区物业绿化管理方面,除了物业管理部门起到的主导作用,还离不开整个小区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作为物业管理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绿化养护的规章制度,加强绿化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结合具体的岗位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实施规范化管理。

除此之外,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小区居民的绿化意识,为积极配合小区绿化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还要向业主公布关于小区绿化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于相应的处罚,从而更好的维护小区绿化成果。

结论。

综上所述,小区物业绿化的管理宗旨是以人为本,为小区居民提供舒适的居住环境,体现园林特色的小区建设。

要加强小区内绿化的总体规划和设计,积极进行绿地建设管理和养护管理,在绿化苗木种植的时候,要把握好种植技术的运用,技术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到绿化苗木的成活情况。

加上绿化管理部门与业主齐抓共管,定能更好的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参考文献:

[1]郑晓奋,杨桂芳.新时期小区物业管理.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m],(11).

[2]谢浩,徐爱民.住宅小区园林景观设计初探[j].安徽农业科学,(09)。

[3]陈晓娟,范美珍.居住小区宅旁绿地植物景观设计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1(06).

计划生育统计的工作制度

第1条为进一步提高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村本行)金融统计水平,及时、准确地完成金融统计工作任务,充分发挥金融统计对本行经营管理决策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同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银行业监管统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统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所指点统计是本行及所属支行、部门以财务会计信息为基础,以内部管理信息系统为依托,对本行及所属支行、部门各项经营情况和风险状况进行调配、分析、评价和预警,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满足监管工作要求,提供经营决策依据。

第3条本行及所属支行、部门在各项金融统计工作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统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4条统计工作的本原则是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科学严谨、实事求是。

第5条统计工作要以会计信息为基础,以会计报表为主要依据,调查,收集相关信息数据,确保统计数据来源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6条各类统计报表及其数据间必须相互核对平衡一致,亚禁出现错报、渥漏报、虚报、估报、瞒报等现象。

第7条统计工作应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实现自动化、系统化和网络化。

第8条统计工作应加强信息透明度建设,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规范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三章统计机构及工作岗位设置。

第9条风险管理部门下属调统中心是本行统计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本行统计工作的协与管理。

第10条各职能部门及各所属支行是本行统计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相关统计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

第11条各统计部门应紧密配合,加强内部协调,严禁出现推诿现象,保障本行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12条本行职能部门统计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和项统计管理办法和统计制度;

(四)经常就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完成统计分析,及时发现统计工作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五)组织开展统计检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统计检查工作;

(六)组织开展统计培训工作;

(七)按规定向本行股东和公众披露本行相关统计信息;

(八)做好统计资料整理和存盘管理工作;

(九)为满足经营管理工作需要开展其它统计工作。

(一)保证统计人员基本稳定,若确需调整,应征求本行职能部门意见,新统计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符合上岗条件,方能重事统计工作,统计人员的调整不能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督促统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规定的方式保质保量完成日常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按时完成对相关业务的统计分析。

(三)建立健全的,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保证统计资料准确可靠。提供的各类统计资料必须实事求是,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填报统计数字,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统计资料。

(四)报送的各类统计数据、报表应加盖业务章、主要负责人印章和统计员签章。

(五)对临时和专项统计调查工作,各部门应按时完成,对需要各部门协同完成的统计工作,由调统中心统一牵头做好统计协调与分工。

(六)对统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迥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对如何完善统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做好统计资料整理和存盘管理工作。

第4章统计人员。

第14条第十四条总行各职能部门以及各支行根据业务类别和统计工作的要求设置统计岗位,配足配齐统计人员,明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第十五条本制度所指统计人员是指本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相关统计工作人员以及各支行行长、会计主管、信贷人员。

第十六条本行各职能部门以及各支行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统计工作负主要责任,对本单位统计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要定期对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调整、优化统计工作岗位的人员配置。对统计工作人员实行ab角,即统计得复核人员。

第十七条统计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单位领导强令或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统计资料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依照本制度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具备执行统计任务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根据业务发展情况,不断增加自身业务素质,满足统计工作的要求。

(3)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按照有关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统计工作。

(4)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够根据统计资料分析业务经营进展情况,撰写质量较高的统计分析材料。经考核不适宜担任统计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十八条统计人员调动或者离职,应当有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接替,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九条统计人员的权利:

(1)要求有关单位如实提供数据和信息;

(2)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要求有关部门和人员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

(3)拒报不符合规定的统计报表,检举和揭发违反统计法律、规定、制度的行为。

第五章统计数据管理。

第二十条统计资料是指用于编制统计报表的各种原始报表、台帐等相关资料以及在统计活动中形成的统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统计资料的保管参照本行会计档案管理的相关要求办理。

第二十二条统计人员应按期将统计资料分类装订成册,资料必须完整,有封面,封底及数据目录,各类统计数据存放应整齐划一,入库上架妥善保管,严防损坏和丢失,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鼠,确保安全。

第二十三条建立统计资料查阅登记制度,在登记簿上详细记载相关调阅内容。

第二十四条统计资料需要移交时,填写移交清单,交接逐份清点无误后,履行交接手续。统计数据移交需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监交。

第6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五条本行根据有关规定对要统计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和突出成绩的统计人员或集体给予奖励。奖励分为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本行根据相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虚报瞒报、伪造篡改及无理拒报统计资料的;

(3)拒不接受或阻挠、抗拒统计检查的;

(4)屡次漏报、迟报、错报统计资料,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

第二十七条支行负责人对拒绝、抵制篡改统计资料或者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资料行为的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统计人员泄露本行商业秘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总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修订。

第三十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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