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奖励制度绩效奖励制度方案(优秀18篇)

时间:2023-12-03 22:44:07 作者:雅蕊

计划书是一种详细阐述某个工作、项目或行动的书面材料,它能够帮助我们规划和组织好自己的工作。这里给大家分享几份优秀的计划书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研发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建立研发人员的绩效考核奖励制度是企业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是管理会计理论在企业的具体实践。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往往是由研发人员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决定的,因此,如何调动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创造精神、保持他们良好稳定的工作心态,是管理层必须妥善面对的问题。

一、结果考核与行为考核相结合,以结果考核为主。

对于研发人员来说,在考核过程中如果过于强调对行为的考核,会带来一系列错误导向。如果过于强调行为,员工会更关心做事的方式,而不是做事的结果。在现实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位平时吊儿郎当、工作不守时、不注意搞好人际关系的研发人员却能设计新产品,发明新技术、新工艺,为企业创造巨大价值;另一个行为上循规蹈矩的研发人员却没有什么实际的贡献。当然,行为指标也是需要考虑的考核指标,但对于研发人员而言,结果考核更为重要。

二、应注重研发为企业创造的实际经济效益、带来的市场价值,强化以市场为导向,避免研发人员重技术、轻市场的传统观念。研发的效果更重要地体现在新产品的开发、成本降低、销售量上升、产品改进、市场占有率等方面。

三、增加评价标准的客观性,尽量减少主观性,从而使绩效考核更加科学合理,减少矛盾。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首要原则是考核指标必须紧密结合企业战略,如果企业的竞争战略是先于竞争对手推出新产品,就可以把新产品、新技术上市时间或产品开发周期作为首要的考核指标;如果企业采用成本领先战略,则必须把产品成本作为首要考核要素。其次,研发部门、研发小组和研发人员个体的考核指标应该是自上而下的指标分解过程而形成的体系,它们之间必须息息相关。再者,根据研发战略,平衡好长期性与短期性指标、绩效指标与行为指标之间的关系,平衡研发结果的滞后和研发人员的及时激励之间的关系。

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业绩、行为和能力指标三个组成部分。对不同层次的研发人员,业绩考核的指标应有所区别。项目经理的业绩指标主要有:新产品开发周期、技术评审合格率、项目计划完成率、项目费用控制、客户满意度、团队士气指数等;开发人员的业绩指标主要有:项目计划完成率、项目流程、规范符合度、设计的可生产性、设计成本降低率等;测试人员的业绩指标主要有:测试问题解决率、运行质量、计划完成率、开发过程规范符合度等;行为指标是对于研发人员工作行为的评估,可以从主动性、服从性、责任心、协作精神、工作合理性、纪律性等方面进行考评;能力指标可细分为业务知识、业务技能、计划能力、判断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技能、理解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领导控制能力(这项能力及以下能力适用于部门经理以上的管理人员)、决策能力、指导帮助下属能力、组织能力、员工管理能力等。

考核的目的不同,考核所采用的指标体系也有所区别。如果要考核研发人员过去特定一段时间的工作表现,且考核结果将用于加薪、发放奖金、红利等奖励,考核指标体系主要为业绩指标和行为指标;如果考核目的为员工前程发展,且考核结果将用于教育培训、能力开发、升迁、调动等人力资源规划与配置,考核指标体系应包括业绩指标、能力指标和行为指标。各指标之间的权重也因考评重点不同而相应变化。

研发人员绩效管理体系搭建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

引言:随着市场竞争的愈演愈烈,创新成为当下企业寻求稳健和长远发展必不可少的关键。企业对研发活动也越来越重视,但是研发人员的绩效管理体系搭建却依然是众多企业的一大难题。由于研发人员的工作与一般的作业人员相比具有复杂性、创造性、周期性等特点,因而传统的绩效管理体系很难满足对研发人员的考核要求。那么,企业研发人员的绩效管理体系到底该怎么设计才更具科学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呢?本文由人力资源专家——华恒智信结合多年咨询实践经验总结出了研发人员绩效管理体系搭建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对企业管理者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

人力资源管理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而绩效管理则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一大重点和难点,对企业的高效运营和员工的个人成长都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企业来说,研发人员是企业知识性核心成员,是企业核心技术的重要来源,研发人员的工作成果直接影响到整个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造能力,代表着整个企业的最高生产率水平。企业能否在创意、新意和技术上领先一步,取决于研发人员是否能够在岗位上发挥最大的优势。因此,对研发人员的绩效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而研发人员的绩效管理;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

要探究研发人员绩效管理体系的搭建,首先就要明确现在的研发人员绩效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人力资源专家——华恒智信在多年的人力资源咨询工作中发现,在许多企业,其研发人员的绩效管理体系都存在一些共同的问题,可以从主观和客观两个层面来分析。

从客观层面上来看,完全精确、有效的绩效管理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在研发人员绩效管理理论研究这一块,目前还存在很大的争议,是否需要设置绩效管理也未形成统一意见,因为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适用于所有企业的绩效管理方案;而作为绩效管理的主体和客体——人,在绩效管理中不可能穷尽所有的信息,在数据加工、整理中也不可以完全不出错;绩效管理的背景——企业所处的社会环境,同样是不断变动的,受到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这些不确定的因素在客观上都阻碍了研发人员绩效管理的有效施行。

从微观层面上来看,研发人员绩效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综合过程,包括多个阶段、多项工作,需要企业调动整个企业相互配合,共同提高管理效率。在不同的阶段,企业都有可能出现问题,影响整个绩效管理体系。在计划(plan)时期,企业准备不充分,没有对研发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绩效管理的主体——研发人员对这一体系产生排斥;绩效考核指标制定不合理,未经过深思熟虑和科学诊断就定出的考核指标可能并不符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反而挫伤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在实施(do)时期,由于考核指标难以量化,导致考核标准模糊,考核过程缺乏公平公正性,考核的执行缺乏有效依据,带有主观臆断。在检查(check)时期,企业对考评后的评估和诊断不重视,草草结束绩效考核,即使发现了考核中的问题也不进行修正。在调整(adjust)时期,由于企业反馈机制不健全,缺乏相应的反馈信息,考评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调整。

那么,要怎样才能搭建一个有效的研发人员绩效管理体系呢?

企业的绩效管理分为三个层面——组织绩效管理、流程绩效管理和员工绩效管理。组织绩效管理面向整个企业的任务和目标,流程绩效管理是针对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一系列步骤和活动的管理,员工个人绩效管理是最受关注的领域之一,一般包括员工绩效计划、绩效指导、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培训和发展、激励)方面的内容。研发人员绩效管理属于员工个人绩效管理的领范畴,但是在搭建研发人员绩效管理体系时并不能局限于员工个人的绩效管理,而要将个人绩效管理融入流程绩效管理和组织绩效管理中,三者有机结合,以促进公司整体绩效和提高员工个人能力为最终目标。实现三者有机结合的方式之一就是将企业战略逐级分解到部门、流程和个人,再根据分解后的任务形成各层级的绩效考核和绩效管理目标,这也是大多数企业惯常用的手段,但是在这种逐级分解的过程中,常常出现硬性指标分解、不符合部门和员工具体情况的.问题,不能实现各部门、各流程绩效的最大化,最终影响企业总体绩效。因此,在战略分解时,要注意各部门的差异性,对分解过程进行软处理,灵活考虑,绩效目标分解依各企业实际情况不同而存在巨大差异,企业如在这一方面存在问题,可以寻找专业的人力资源咨询公司进行咨询。

人力资源咨询专家——华恒智信在多年从业经验中,总结出关于研发人员绩效管理体系搭建的一些建议,希望能对企业管理者和人力资源管理从业者有一定的启发和借鉴,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 在研发人员绩效管理客观不足存在的情况下,尽量缩小误差

虽然目前并不存在完全精准、有效并具有普适性的绩效管理方案,但从实际案例的分析来看,绩效管理确实有助于企业的发展,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性质、特点和研发人员的独特性,结合企业的内外部环境,设计合理的绩效方案,如果企业在这方面缺乏专业能力,可以寻求专业咨询公司的帮助。作为绩效管理主体和客体的人具有复杂性和决策非理性,可以通过科学的操作程序和实施弱化人的主观因素,尽量减少人的非客观判断。

(二) 通过专业设计、科学评估优化研发人员绩效管理的过程

1. 绩效管理计划(plan)阶段的全面准备。在这一阶段,企业需要协调多方面的资源,共同为绩效管理实施而努力,为了更好地达到合作效果,企业可以进行必要和宣传和培训,让绩效管理的主体和客体了解到研发人员绩效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评价主体掌握必要的评估技术、沟通技巧和反馈面谈等技能,避免评价过程中出现晕轮效应、偏松偏紧倾向、居中趋势、近因效应、偏见效应等各种误区, 提高绩效管理的科学性。此外,企业还需要从多个维度考虑,设计量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标准,对所确定的各项考核指标,设定明确、可依据的考核标准,约定具体的数量、完成时间要求及扣分标准,给绩效考核提供依据。必要的时候,企业也可以向专业咨询公司咨询,增强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实施(do)时期选择合适的绩效考评方法。现代绩效管理评估方法众多,各有利弊,最有效的评价方法往往也是最难使用和维持的方法,所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企业应该根据研发人员特征,为研发人员提供宽松的和鼓励创新的环境,关注研发人员“做正确的事”而不是“正确地做事”。考核指标不能用单一的指标进行评价,也不能运用指标进行呆板控制;同时,指标又要尽量简化。此外,沟通存在于绩效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中,研发人员绩效管理中的沟通应该是动态、持续的。评估者应该就不断出现的问题积极倾听研发人员的意见,了解实际结果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差异,分析背后原因,为研发人员提供工作指导,为遇到的困难提供相应资源和帮助,进而为今后的工作目标达成共识。

3. 检查(check)时期建立量化记录体系。真实的绩效数据是绩效考核有效实施的前提保障。设计工作日志并实现信息化系统,以实现对每日每人的工作进行量化痕迹化管理,为绩效考核提供较为客观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主观因素对考核实施的影响。

4. 调整(adjust)时期建立积极的绩效反馈和激励机制。绩效管理需要进行有效的评估反馈和结果应用,这样才能不断改进,并将评估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这就要求企业建立正式的申诉渠道和上级人力资源部门对绩效考核工作的审查制度。除此以外,企业还需要注意发挥反馈面谈的作用,使研发人员接受评估结果并不断改进;注重对研发人员的精神激励,良好的工作环境、发展机会、自由的工作时间安排等往往比一般的物质奖励更能够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注意研发团队的激励和研发个人的激励相结合,在奖励个人能力较强的技术骨干时,也要对成绩不易界定清楚的其他技术人员的工作予以肯定,充分调动每个人员的积极性,进而发挥研发的团队精神。

(三) 多种评价方法综合运用

研发人员绩效管理作为一种管理思想和方法-论,其根本目的是不断促进研发人员的发展和组织绩效改善, 最终实现企业战略目标,要提高研发人员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需要综合多种绩效管理理论和绩效评价方法,如平衡记分卡、abpa(activity-based profitability analysis)“基于活动的赢利能力分析”、平衡路径理论( 任务、价值观和自豪感路径;流量和度量路径;企业家精神路径;个人成就路径;认可和赞赏路径)等。只用一种方法很难保证客观和公正,多种方法和理论的综合使用,能将误差降低到最小。此外,研发人员绩效管理还需要与社会大环境融合,结合社会大环境、网络虚拟团队管理等,保持企业向上的竞争力。

研发人员的绩效管理体系搭建虽然是难题,但也是企业不得不做的事,只有针对身为核心员工的研发人员搭建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才能够保证企业的创新活力,确保企业稳健而长远的发展。人力资源专家——华恒智信分析员在这篇文章中提供了一些启示,但要注意的是一定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选择适合自身企业现状的绩效管理方式方法,破解研发人员的绩效管理体系搭建难题。

员工奖励制度与方案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全员参与学校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整改,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全校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均有权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举报学校存在和发生的校园消防、食堂食品卫生、校舍环境建筑、财产安全、教学活动等各类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

2.学校指定安全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按规定程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工作人员:xx举报电话:xx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

3.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4.举报人原则上向学校领导或安全职能部门及按规定程序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

5.学校对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举报要急事急办,可直接查办或指令科室限期办结。涉及多个科室的举报案件,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将办理结果。

报告。

上级部门备案。

6.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7.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8.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9.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

10.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奖励额度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

(一)学生奖励。

1.举报学生所在班级当周班级常规管理加1—3分;2.每学期末评比“安全小卫士”,发给奖状,并记入档案3.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安全小卫士”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教职工奖励班主任奖励。

方案。

1.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加分的具体分值视班内学生举报的次数与价值决定。2.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安全小卫士”同学人次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三)教职工奖励。

方案。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

2.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鼓励。3.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加5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4.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并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的,在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中加5—10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5.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

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四)校外人士奖励。

对于校外关心学校安全的家长、来客,发现校园隐患的及时报给学校,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公司员工绩效奖励制度

7) 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4) 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1) 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 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 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 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 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 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 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 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 其它具体情况; 

(二) 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 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 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 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 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 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 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 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10) 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 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三) 其它奖励: 

2)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一、 绩效考核规定:

1) 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 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 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 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 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 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 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 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 奖罚程序与权限:

1、 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 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 奖罚权限:

1) 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 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4) 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 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 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 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2) 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 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 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 奖励制度细则:

1) 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 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 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 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 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 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 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 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 其它具体情况;

(二) 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 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 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 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 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 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 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 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10) 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 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三) 其它奖励:

1) 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4)

四、 处罚制度细则:

(一) 1、其它处罚:

1) 公司下店行政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 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处罚。

3) 月汇总分店全体员工约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30%,店长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5%领取。

4) 月考勤汇总,有一次旷工记录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当月绩效奖金按照50%领取;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七天(含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国家法定假日补休或制度规定的假日除外)

5) 年汇总出勤率:有旷工记录;年累计病、事假超过20天,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6) 顾客表扬奖励,须经前厅经理或店长证实真实性,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给予奖励;如出现虚假顾客表扬奖励,该职员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取消当月所有浮动工资和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7) 本年度工作出现严重失职事件,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8) 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

9)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6次,给予降级处理。

10) 年度分店店长出现本店员工或其它部门员工的重大投诉;年度晋级考核延长一个周期。

11) 年度汇总月绩效考核全员不合格率达到6次,取消店长近期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12) 年度出现顾客到社会行政部门投诉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名誉影响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取消店长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二)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1—20分/次处罚:

1) 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分/次;

2) 事假2分/天;

3) 旷工20分/天;

4) 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请,即开始休假10分/天;

5) 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给员工批假10分/人;

6) 管理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批准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7) 财务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8) 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

9) 当值区卫生不合格;

10) 当值区摆台标准不合格;

11) 当值区备品未按要求准备;

12) 未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操作;

13)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

14) 工作时间吃东西;

15)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围堆聊天、嬉戏打闹、串岗者;

16) 交接-班未详细交接事宜就离开;

17)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动作。

18) 越权擅自运用设施设备者;

19) 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务;

20) 上班时间看书报杂志,收听(看)广播、录像、电视者,

21) 前厅、后厨基层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手机;

22) 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者;

23) 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者;

(三)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30分处罚:

1) 第二次违反第一条过错;

2) 私自换班、换休者、脱岗者;

3) 上班睡觉;

4) 损坏制服;

5) 在公共场所、食品制作场所或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6) 上班期间在酒店内喝酒;

7) 擅自使用餐厅客用餐具;

8) 擅自张贴、涂改通告、文件;

9) 因工作失职造成轻微损失或其他轻微事故者;

10)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例会、培训、会议者;

11) 在同事中拉帮结派、恶语伤人者;

12) 因带情绪工作,造成顾客就餐投诉者;

13) 代客人在本店外购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经济损失者;

14) 对所属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丢失者;

15) 发现营私舞弊行为而又不及时上报者;

16) 未按规定时间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 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18) 在店内聚众赌博或观看赌博。

19) 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 未经店长允许私拿店内公物使用者;

21) 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未造成事故;

22) 未定期进行盘点,对财务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节较轻者;

23) 丢失出入库单据或其它原始凭证,情节较轻者;

24)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5) 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1) 未经领导允许在店内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取、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2) 上班前饮酒,当班饮酒或管理人员无应酬当班饮酒;

3) 未经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私调员工工资;

4) 将店内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

5) 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遗忘的物品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藏;

6) 打架斗殴之双方当事人或与顾客发生斗殴之当事人;

7) 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其他报酬;

8) 盘点时未及时清理、检查快过期食品,造成财产损失者;

9) 接受供货商的宴请娱乐者;

10) 店长违反工作制度或对下属督导不严,造成较严重影响者;

11) 未严格执行检查制度造成安全隐患者;

12) 营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客者;

13) 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它用;

14) 管理人员对员工投拆打击、报复;

15) 遗失本店重要物品导致中度损失;

16) 擅自越权打折、签字;

17) 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轻事故;

18) 保安人员擅离职守、造成损失;

19) 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相类似者;

(五)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分以上处罚:

1) 对客人及同事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同事;

2) 拒不执行公司对其最终处罚决定;

3) 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工作安排;

4) 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

5) 蓄意损耗、破坏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 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重事故;

7) 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员工奖励制度与方案

为加强学院安全监督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监督学院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改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校园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学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学院的校舍、消防、用电、用水、交通、饮食、治安、建筑工程、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及公众聚集场所等方面,严重危及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引起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

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学生家长、社会各界人士均有权对校内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不得捏造事实,诬告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安全监管工作秩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当面举报等方式。举报时要告知本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消除事故隐患及兑现奖励。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受理部门和人员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给予保密。

由学工处受理各类举报,举报地点设在学工处。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受理各类安全举报时,受理人应立即到现场勘查核实。如属已受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

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后,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学工处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人或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保卫科复查和存档。

公司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一、 绩效考核规定:

1) 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 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 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 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 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7) 分店店长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 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 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 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二、 奖罚程序与权限:

1、 公司部门、分店奖罚流程: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 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 奖罚权限:

1) 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 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4) 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 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 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 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2) 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 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 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三、 奖励制度细则:

1) 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 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 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 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 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 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 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 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 其它具体情况;

(二) 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 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 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 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 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 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 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 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10) 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 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三) 其它奖励:

1) 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4)

四、 处罚制度细则:

(一) 1、其它处罚:

1) 公司下店行政检查发现问题按照两倍扣绩效考核分数。

2) 月绩效考核员汇总员工流失率超出5%,超出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处罚。

3) 月汇总分店全体员工约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30%,店长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5%领取。

4) 月考勤汇总,有一次旷工记录当月绩效考核奖金取消;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三天(不含三天),当月绩效奖金按照50%领取;未按照制度请病、事假超过七天(含七天)取消当月绩效奖金。(国家法定假日补休或制度规定的假日除外)

5) 年汇总出勤率:有旷工记录;年累计病、事假超过20天,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6) 顾客表扬奖励,须经前厅经理或店长证实真实性,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方可给予奖励;如出现虚假顾客表扬奖励,该职员当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取消当月所有浮动工资和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7) 本年度工作出现严重失职事件,给企业造成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和名誉影响;取消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8) 连续两个月绩效考核不合格,该员工第三个月岗位工资按照80%领取。

9) 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不合格率达6次,给予降级处理。

10) 年度分店店长出现本店员工或其它部门员工的重大投诉;年度晋级考核延长一个周期。

11) 年度汇总月绩效考核全员不合格率达到6次,取消店长近期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12) 年度出现顾客到社会行政部门投诉服务质量或产品质量,给企业造成名誉影响或1000元以上(含1000元)的经济损失,取消店长年度晋级考核资格。

(二) 员工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给予1—20分/次处罚:

1) 上班无故迟到、早退2分/次;

2) 事假2分/天;

3) 旷工20分/天;

4) 病、事假未按照制度申请,即开始休假10分/天;

5) 管理人员未按照制度,给员工批假10分/人;

6) 管理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批准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7) 财务人员在月考勤相关证明不完整的情况下,给予发放工资10分/人;

8) 上班期间仪容仪表不整;

9) 当值区卫生不合格;

10) 当值区摆台标准不合格;

11) 当值区备品未按要求准备;

12) 未按照标准化工作流程操作;

13)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者;

14) 工作时间吃东西;

15)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围堆聊天、嬉戏打闹、串岗者;

16) 交接-班未详细交接事宜就离开;

17) 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吹哨、唱歌或做不雅的动作。

18) 越权擅自运用设施设备者;

19) 随地吐痰,随手乱扔烟头,果皮,纸屑等杂务;

20) 上班时间看书报杂志,收听(看)广播、录像、电视者,

21) 前厅、后厨基层员工在工作时间接听私人电话或手机;

22) 下班后无故在餐厅逗留者;

23) 将闲杂人员带入工作场所者;

(三)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30分处罚:

1) 第二次违反第一条过错;

2) 私自换班、换休者、脱岗者;

3) 上班睡觉;

4) 损坏制服;

5) 在公共场所、食品制作场所或禁止吸烟区域吸烟;

6) 上班期间在酒店内喝酒;

7) 擅自使用餐厅客用餐具;

8) 擅自张贴、涂改通告、文件;

9) 因工作失职造成轻微损失或其他轻微事故者;

10)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例会、培训、会议者;

11) 在同事中拉帮结派、恶语伤人者;

12) 因带情绪工作,造成顾客就餐投诉者;

13) 代客人在本店外购本店有售的商品,造成本店经济损失者;

14) 对所属物品保管不善或造成丢失者;

15) 发现营私舞弊行为而又不及时上报者;

16) 未按规定时间查夜或查夜中有徇私者;

17) 对宾客不礼貌,与客人争吵;

18) 在店内聚众赌博或观看赌博。

19) 偷吃分店或客人的食物;

20) 未经店长允许私拿店内公物使用者;

21) 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未造成事故;

22) 未定期进行盘点,对财务清算工作造成不便,情节较轻者;

23) 丢失出入库单据或其它原始凭证,情节较轻者;

24) 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

25) 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1) 未经领导允许在店内擅自向客人贩卖、索取、举行募捐活动或要求客人代办私事;

2) 上班前饮酒,当班饮酒或管理人员无应酬当班饮酒;

3) 未经总公司行政人事部审批,私调员工工资;

4) 将店内物品、工具、材料、设备、器材等私藏;

5) 未经批准私自将客人遗忘的物品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藏;

6) 打架斗殴之双方当事人或与顾客发生斗殴之当事人;

7) 向顾客索要小费或其他报酬;

8) 盘点时未及时清理、检查快过期食品,造成财产损失者;

9) 接受供货商的宴请娱乐者;

10) 店长违反工作制度或对下属督导不严,造成较严重影响者;

11) 未严格执行检查制度造成安全隐患者;

12) 营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拒客者;

13) 擅自移动或动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做它用;

14) 管理人员对员工投拆打击、报复;

15) 遗失本店重要物品导致中度损失;

16) 擅自越权打折、签字;

17) 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轻事故;

18) 保安人员擅离职守、造成损失;

19) 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相类似者;

(五)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50分以上处罚:

1) 对客人及同事粗言秽语、出言不逊或恐吓、威胁同事;

2) 拒不执行公司对其最终处罚决定;

3) 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工作安排;

4) 对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甚至包庇隐瞒;

5) 蓄意损耗、破坏本店或客人物品者;

6) 在炉灶上有明火时,擅离岗位,造成较重事故;

7) 所犯错误与上述条款性质类似者。

为了提高驾驶员的积极性,加快运输分公司的建设,做到快捷、安全、高效的原则,特制定以下绩效考核办法:

一、基本工资及基本补助

长安面包车:600 元/ 月

金杯车:700 元/ 月

4.2m 高栏、厢车:900 元/ 月

备用驾驶员:800 元/ 月

伙食补助150 元/ 月;话费补助80 元/ 月

6 .2m 高栏、厢车:1200 元/ 月

9 .6m 高栏、厢车:1500 元/ 月

跟车员工资:1000 —1200 元/ 月

伙食补助150 元/ 月;话费补助取消(计划黄牌车上配专用手机)。

长途伙食补助:20 元/ 天 ,带跟车伙食补助35 元。

二、车趟(票)补助制度

长安车起步6 元(1 票(及1 趟)6 元);金杯车起步8 元(1 票(及1 趟)8 元)

2-5 票 (2 票9 元、3 票10 元、4 票11 元、5 票12 元)6 —10 票(6 票14 元、7 票15 元、8 票16元、9 票17 元、10 票18 票)11 票及11 票以上(11 票20 元、依次递增,每多跑1 票加1 元)

4 .2m 厢车、高栏:起步10 元(10 元/ 票、趟),每多一票加5 元。

6 .2m 厢车、高栏:长途60 元/ 趟,市内提货20 元/ 趟。

9 .6m 高栏:长途60 元/ 趟,市内提货30 元/ 趟。

车辆返程捎货的按趟补的50% 计算补助。

驾驶员自己联系回的业务按毛收入的10% 进行奖励(只限4.2 米以下车型)6.2 米以上车型自己联系返程捎货的按利润的15% 提取。

三、其他项补

隆力奇项目:每票4 元纳爱斯项目:0.15 元/ 件

各个项目在阳旭仓储、迎泽物流主园区、马庄园区、朝阳物流直接倒货或发货,金杯、长安司机的补助为每趟1 元,18 :30 之后每趟3 元。4 米2 车型司机补助每趟3 元,18:30 后每趟6 元。

单独派车取、送单据每趟3 元

备用驾驶员趟补按主驾驶员2/3 的比例补助(备用驾驶员只限4 米2 以下车型)

四、长途补助(只适用于4 米2 以下车型,含话补,以下公里数为单程)

350 公里以上80 元/ 趟

以上趟伙食补助20 元/ 趟

太原周边(榆次、阳曲、清徐)20 元。

五、考勤制度

上下班时间与公司同步。

驾驶员每月安排两天轮休,可当月休完,也可累积。因工作需要未休息的,且放弃累积的,给予加班补助每日30 元。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六、绩效考核制度

(一) 安全奖: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

1 月度安全奖:当月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无责任违章,奖励50 元。

2 季度安全奖

当季度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无责任违章,奖励100 元。

3 本年度安全行车未发生责任事故无责任违章奖励500 元。

油料奖罚:实行全奖全罚的制度,超出全罚节约全奖。

(二)节油奖:

根据分公司油耗标准节约了燃油费用全部奖励给驾驶员。

(三)超油罚:

根据分公司油耗标准超出了燃油费用由驾驶员全部负担。

(四)车辆完好率

爱护车辆维护公司形象,做好每日车辆清洁,日常维护保养,行车“三检”的每季度奖励100 元。。

(五)收入指标:

(六)利润指标:

七、奖罚制度

(一)、严禁私拉、私运、公车私用,一经发现除扣除当月所有奖金外,每次处罚100 元。

(二)、公司信誉重如泰山,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名誉、信誉,造成损毁的,扣发当月奖金外另处罚款200 元。

(三)、驾驶员与单位在工作时间内应随时保持联系畅通,违者每次罚款30 元(手机关机、欠费、拨打2 次以上无人接听,在30 分钟内给公司回复电话的视情形可免于处罚)。

(四)、驾驶员未能按要求完成配送任务,未按要求取回签单的,此趟不计补助。

(五)、驾驶员加班10 元/ 次(冬季17 :30 ,其他时期18:30 之后出车的)。

(六)、不迟到早退。违者罚款现金10 元。

员工奖励制度与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育宣传工作力度,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宣传报道学校教育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人、新事、新经验,展示教育教学新成果,树立学校良好的形象,促进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凡我校教职工在地市级以上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正式发表或播出的有关我校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做法和成绩、师生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等方面的新闻稿件(包括消息、通讯、新闻评论、新闻摄影等),具有正面宣传效果的将予以奖励。

二、报刊新闻稿件奖励标准:新闻稿件以稿费为基数,稿费以汇款单为凭证(无汇款单的,国家、省、市三级稿件千字以上分别以100元、50元、30元为基数,千字以下按每百字10元、5元、3元计),奖励标准分别为:党报、党刊及教育专业报刊,国家级8倍,省级6倍,市级2倍。国家、省、市三级党报和教育专业报刊头版头条,在原稿费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奖励2000元、1000元、500元;头版其它稿件和二版头条在原稿费奖励的基础上,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

四、电台新闻稿件奖励标准:被国家级电台采用1条奖励200元,被省级电台采用1条奖励100元,被市级电台采用1条奖励60元(以各级电台稿件录用通知单或稿费汇款单为据)。

五、电视新闻(稿件)奖励标准:电视新闻稿件以稿费为基数,稿费以汇款单或用稿单位证明为凭证,(无汇款单或证明的,国家、省、市电视台分别按照每条200元、100元、60元计),奖励标准分别为:国家级8倍,省级6倍,市级3倍。电视新闻节目头条,国家级2000元,省级奖励1000元,市级奖励500元。

六、网络新闻稿件奖励标准:网络新闻奖励限于人民网、教育部网站、省政府的网站、省教育厅网站、枣庄市人民政府网。在人民网和教育部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200元;在省政府的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在省教育厅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100元;在枣庄市人民政府网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60元;在枣庄市教育局网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50元。

七、各种付版面费、制作费等费用的专版、专刊、专题,不予奖励。

八、凡对外宣传新闻稿件必须经学校办公室主任审查签字、重要稿件须报经校长审批后加盖学校公章、登记备案,否则不予认可。

九、凡新闻稿件发表者需将发表稿件原件、复印件、稿费汇款单复印件和媒体稿件录用通知及时到学校办公室登记汇总,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兑现奖金。

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绩效奖励制度集合

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一、总则为鼓励创新、激发热情,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结合当前研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绩效考核制度。

二、绩效考核的总体要求1、对“目标”的要求:明确、量化、可行;

2、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要求定期评估、考核、面谈与辅导;

3、绩效考核的结果要求定期公布执行。

具体的面谈、辅导由直接主管负责一对一进行。

2、参加评估、考核的人员,在结果/结论未批准前,不准泄露任何有关信息;

结果/结论批准后,不准泄露讨论过程的任何信息。

4、经批准的绩效目标由人才中心送经理部备案,同时也供经理部经理监督执行。

五、绩效评估的程序1、由目标制定小组承担绩效评估工作,并由目标制定小组组长主持评估会议。

评估结论要求清晰、明了,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差距;

4、绩效评估结论报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经批准的绩效评估结论,必须于批准的次日公布;

6、评估周期:每月一次。

考核结果的形式为奖励、惩罚、表扬、批评的一种或几种;

4、绩效考核结果报请总经理批准执行;

6、考核周期:每季度一次。

七、绩效面谈与辅导1、由经理部经理负责与人才中心人员进行具体的面谈与辅导;

2、面谈与辅导的时机:评估结束、考核实施前后或部门经理认为恰当的时候;

3、面谈与辅导的周期:每月最少一次。

八、附则:

1、本制度由经理部及人才中心负责起草,解释权归经理部及人才中心;

2、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执行;

3、本制度根据需要定期评审修订。

****有限公司****年**月**日。

绩效奖励制度

第一条为了最大限度激励员工发挥个人潜能,提高员工工作绩效,进而提高集团公司的整体效益,为员工薪酬、职务调整及能力开发等方面提供科学、合理的管理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集团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员工。

第三条人力资源处负责集团公司在岗员工的考核评价工作。

第四条员工绩效考评原则。

员工绩效考评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即:考评的内容、时间、标准和程序公开;按照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人事记录,对员工的综合业绩进行客观公正的考评;考评评分差距适当、实事求是的公平原则。

第五条员工绩效考评内容。

员工绩效考评依考评的目的分为两类:

考评种类考评目的考评内容考评频次。

年度考评职务调整能力开发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1次/年。

月份考评奖金评定工作成绩+工作态度1次/月。

一、中层领导干部。

中层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中经济指标考核按集团公司经济责任制考。

核办法的规定执行,作为兑现月份基本收入和年度风险收入的依据;年度绩效考核按本制度执行,作为中层干部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二、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

主要根据集团公司"岗位(职务)说明书"中主要职责、任职条件等要求考核其工作任务量、完成质量、任务难度、创新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贡献精神、协作服务意识和组织领导能力十项。

三、工人。

主要依据"岗位规范"中工作任务、任职能力等要求考核其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安全生产、设备维护、劳动纪律和劳动态度六项。

第六条考核办法。

一、考试。

考试的目的是为了测试员工胜任本岗位工作的能力,考试的内容结合"职务说明书"和"岗位规范"中的主要职责、工作任务及任职条件、任职能力等要求制定,考试的结果是评价员工是否符合本岗位要求的重要依据。

二、日常考核。

(一)对管理人员的考核。

1、被考核者每月5日前填好《管理人员月考核表》(附件一)中工作计划与进度项,送交执考者(直接上级)。执考者根据具体情况对计划进行修订并明确提出"怎么做"与"结果要求",双方达成共识后共同确定工作计划。

2、在考核期内,执考者有责任不断指导、帮助、约束和激励被考核者,增强其对工作计划的预见性,改被动工作为主动工作,促进企业整体技术、管理水平的提高。

3、在次月3日前,被考核者将考核表中计划完成情况填好,并写出下月需要改进的地方交执考者。执考者根据对被考核者月计划的完成情况及其行为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定,交上一级领导审核。

4、执考者在年底将日常考核情况汇总到《员工日常考核年度汇总表》(附件三)中,交上一级领导进行综合评价。

5、中层领导干部在聘期内的年度考核,要写出年度述职报告,交主管领导审阅。考核工作组还要按《中层管理人员年度工作测评表》(附件四)的要求对中层管理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考核工作组根据民主测评、日常考核情况,将考核结果向厂级有关领导汇报。然后由主管领导或考核工作组向本人反馈考核结果。

(二)对工人的考核。

1、日常考核要以班组为单位进行,由执考者(班组长)填写《工人月考核评分表》(附件二),评价打分后交上一级领导进行审阅,班组长的考核由上一级领导负责。

2、执考者在年底将日常考核情况汇总到《员工日常考核年度汇总表》中,交上一级领导进行综合评价。

第七条考核结果。

一、各部门于次年1月10日前将本部门日常考核年度汇总结果报送人力资源处。

二、人事(组织)部门将年度考核材料存档。

三、各类人员的考试和日常考核结果都要作为工资分配、晋职晋级、上岗聘任、在职培训和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各部门要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本部门内各岗位实际情况的日常考核办法,经人力资源处批复备案后实施。

第九条考核工作是企业对员工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的一种方式,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各级管理者必须坚持原则,做到评分有据、结果公开。

第十条员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人力资源处有权进行复查核实。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对主要责任者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考评管理。

1、绩效考评委员会:

为员工考评最高管理机构(非常设机构),由主管人事的副总经理担任主任,委员有1人,后勤部人员1~2人。

2、后勤部:

1)在绩效考评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并下达相关的考评政策和具体操作办法;

2)协助、指导各部门实施考评;

3)考评结果汇总、分析;

4)建立考评管理数据库和员工考评档案。

绩效奖励制度【】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中共红寺堡区委、红寺堡区人民政府设立“红寺堡区优秀人才奖”和“红寺堡区杰出人才奖”(以下简称优秀人才奖和杰出人才奖),旨在表彰为红寺堡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优秀人才奖设三个类别,即“红寺堡区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奖”、“红寺堡区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奖”、“红寺堡区优秀技能人才奖”。杰出人才从优秀人才中评选产生。

三、红寺堡区优秀人才奖和杰出人才奖评选从20xx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人才奖每次授奖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杰出人才奖每次授奖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人。无符合条件者可空缺。

四、红寺堡区优秀人才奖和杰出人才奖的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五、评选范围、对象是:在红寺堡区行政区域内的。交通运输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和实用人才;在红寺堡区工作、服务的外地引进人才必须连续在红寺堡工作或服务满两年;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列为评选对象。

六、评选条件是:申报优秀人才奖和杰出人才奖的人选,应当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业绩突出。同时,近年来的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杰出人才奖评选条件。

获得省级以上重大奖项;在本行业、本学科领域取得重大系统性、创新性成果,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得到社会公认,其成果实施或技术应用对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行业中享有盛名,在国内或国际为红寺堡区争得了极高荣誉。

(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奖评选条件。

1、在科学研究、科学应用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在红寺堡区重点工程项目、技术改造项目或重大引进项目中,有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运用先进科技手段,为红寺堡区各类企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使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增长。

4、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艺术、新闻、出版等社会科学领域中做出重要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在省级以上核心专业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有影响的学术、艺术、技术专著、译著。

5、在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中,具有较大的推广面积和生产规模,居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奖评选条件。

1、在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中,能结合企业实际,应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提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策略和方法,使本企业近年来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并且主要经济指标居省内同类企业先进水平。

2、在企业扭亏增盈中做出突出贡献,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3、依法经营,按章纳税,上缴税收有较大贡献的。

(四)优秀技能人才奖评选条件。

1、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或在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

2、职业技能处于全区领先水平,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工艺、设备难关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能够解决生产、科研中高难度的技术问题,并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培养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得到企业和职工广泛认可,给企业创造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编写了技能操作规程、标准、方法等,并被推广应用,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

七、优秀人才奖实行定期集中申报制度。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符合条件人选的。

推荐工作。一般由所在单位提名或个人申请。

八、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的人选进行严格把关,并采取适当形式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红寺堡区优秀人才奖候选人推荐表》及有关附件材料报送区委组织部。推荐单位和被推荐人对推荐表的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九、评选工作在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科室牵头承办,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办公室负责具体评选工作。

十、评选工作分为专家组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考察、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区委、区政府审批等程序评选出获奖人选,最后由区委、区政府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人选进行奖励。

十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拟表彰奖励人选如有异议,可向评选办提出,逾期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十二、评选办负责组织对拟表彰奖励人选有关异议情况的核查工作。由拟表彰奖励人选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具体核查,并向评选办提供核查报告。

十三、专家评审组、评审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评审过程有关情况和评审结果严格保守秘密。评审过程实行回避制度。被确定为当年度有效候选人者或者其亲属,均不得作为评委和工作人员参加当年的评审工作。

十四、优秀人才奖、杰出人才奖获得者由局颁发荣誉证书。杰出人才奖获得者,每人奖励1万元人民币;优秀人才奖获得者,每人奖励1000元人民币。所需奖金从区人才专项资金中列支。

十五、优秀人才奖、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列入区领导联系专家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应对优秀人才和杰出人才在科研项目申请、科研经费、学习培训、外出考察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十六、奖励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晋升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十七、剽窃、侵夺他人成果,或者以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的,由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区委、区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并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十八、推荐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奖励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十九、参与优秀人才奖评审及有关活动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公安部门绩效奖励制度

岗位目标绩效考评机制既是现代科学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也是一种先进的以绩效为工作衡量标尺的目标管理机制,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系统工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以一定时间、空间内所要取得的最终行政成果和效能状态为主要职责依据和主要考评依据的目标导向责任制度。在过去的公安管理实践中,经过不断探索,岗位目标绩效考评机制在增强工作计划性、调动公安民-警积极性、提高领导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改善机关纪律作风等方面,产生了积极效应。但由于公安机关的特殊性和公安工作的复杂性,公安工作推行岗位目标绩效考评机制在具体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不少亟需加以攻克的难点。

一是具体目标确定难。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指出:“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一支十分重要的力量。”按公安部周永康部长的概括,当前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是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公安机关的主要任务就是公安工作的总体目标。但是具体目标的制定至今仍没有统一的依据,通常情况下是按照公安机关的具体职责和正常业务工作来确定,主要有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内部保卫等方面的内容。但是,由于公安工作的随机性很大,在实施目标管理的过程中,常常根据治安形势以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需要,适时开展专项斗争、专项治理和专项保卫活动。这些活动在年初制定绩效考评目标体系时并不能完全预测到,有的没有列入岗位责任制实施目标管理,给组织实施、检查考评等带来困难。

二是工作目标量化难。目标具有向量特性,包括方向、大小、作用三要素。公安工作目标的方向是以社会效益为主,目标的大小高低必须有具体数值来表示,做到定性与定量描述相结合。公安机关是社会治安工作的主管部门,而社会治安问题是各种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在不同地区、不同时期,受政治、经济、文化等条件的影响,治安形势呈现出很大的差异性和波动性;即使是同一地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刑事案件、治安案件以及治安事故也经常有一定幅度的升降。因此,在制定具体目标时很难将所有工作任务特别是案件的发、破要求表述为准确的数值。公安机关通常使用的“发案数”、“发案率”、“破案数”、“破案率”、“列管率”、“事故起数”、“损失数”等考评指标,在制定之初就受到种种主要因素的限制。主观方面,为了保证目标的最终实现,存在人为压低目标数值的现象;客观方面,治安问题的复杂多变,使得目标数值的确定缺乏准确可靠的依据,有些目标的实现还依赖于全社会的支持配合。特别是公安部门的许多岗位的工作还不能制定量化标准,难以做到量化表述。有的工作绩效看的是结果性目标,有的绩效讲究的则是过程性目标,还有的是要求“结果”和“过程”兼而有之。然而,“过程”目标相比于“结果”目标而言,要进行目标量化是有相当难度的,有的“过程”根本就无法量化,只能进行定性描述。即使是结果性目标,有的也难以量化。目标量化不科学,还会导致弄虚作假、玩统计数字游戏等问题的发生,麻痹领导,危害决策,自欺欺人。

三是目标分解到位难。目标确定以后,应当根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各部门不同职责,将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业务部门,使全局目标变为若干个部门目标。但是,由于公安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既有分工,又有联系,存在着以“能量重叠、业务交叉、工作联系”为特征的“动态相关性”关系,在实际工作中许多目标任务往往难以完全归结为某一部门承担,出现了“一个部门承担几项目标、一个目标由几个部门承担”的现象。如侦查破案工作,是刑侦部门的一项主要任务,预审、治安、户政部门以及基层派出所也都有挖掘、提供线索、协助或直接参与破案的责任。破案率的高低,与刑事侦查水平、部门配合程度、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技术装备情况等破案环境因素都有直接联系。如把破案率低下的责任归咎予任何一个部门或单位,则显失公允。

四是绩效考评兑现难。原因主要有四点:其一,由于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一方面,不少考评对象所处的治安环境、工作条件、技术设备等硬件条件难免存在着一定的客观差异,其个体素质、职业道德、主观能动性等软件条件也存在着一定的客观差异;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内部不同部门、不同警种承担的职责不同,它们之间的不可比性尤为明显,绩效优劣无法直观表现。这就使得绩效考评在具体操作环节上往往具有一定的不可比性。因此,如果要确保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公平,往往就难以简单地对具有一定不可比性的考评对象进行统一考核和做出比较评价,甚至考评根本无法兑现。如果忽略了考评对象所具有的一定的不可比性,只是简单地予以揉合加以考核,那么所兑现的绩效考评结果则难以完全符合实际(甚至脱离实际),从而也难以保证其公正、公平,影响考评结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进而造成岗位目标绩效考评机制的激励效用丧失,甚至产生不良的负面影响。其二,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在实施过程中有的部门或单位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年终不能实现,其中有一些因素属于不以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其三,年初并未确定某项绩效目标,但在年中根据形势的需要开展某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结果出现了年终绩效考评时奖赏无“据”或者有“据”无“度”的情况。其四,激励机制不够健全,奖优罚劣措施没有落实到位。因缺乏正常的奖金来源渠道,绩效考评结果未能与奖金发放挂钩,并且,绩效考评结果在实际工作中未能与评先创优,以及干部的考核、提拔、任用相互挂钩。考评结果的运用是考评过程成败的关键,只有言而有信、功过分明,才能实现奖勤罚懒、激活潜力。奖惩机制和用人机制不健全,无疑会削弱岗位目标绩效考评机制的目标激励功能和绩效优化作用。

上述“四大难点”,直接影响到岗位目标绩效考评机制在公安机关的顺利推行。妥善解决和正确处理好这些难点问题,才能避免科学的目标管理方法流于形式,促进公安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全面提高。在此,笔者结合丰泽公安分局的工作实践和队伍管理经验,提出以下对策,以供探讨:

第一,锐意改革创新,注重实际绩效,构建符合公安机关特点的目标激励型绩效管理制度。任何一种管理机制的建立,其所实施的任何一种管理制度和方法,都应与其管理的对象相符合。公安机关在引进岗位目标绩效考评机制的同时,必须根据公安机关及公安工作自身的特性,认真研究探讨这种机制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使它能够符合公安工作的发展规律。总的原则是,从实际出发,目标责任明确、考评科学简便、奖惩制度兑现、注重实际绩效,不搞繁琐的、形式主义的东西。这套制度的具体内容应包括改革内部机构设置、相应调整部门职责、明确干警个人岗位职责、制定和完善与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相配套的目标决策制度、目标责任制度、目标检查考评绩效制度、绩效目标奖惩制度、目标保障制度等,根据目标要求,合理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各部门、各警种之间协调工作,以取得最佳社会效益。为保证这套制度的正常运行,要在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设立有权威的目标绩效管理办公室(简称“绩效办”),配备一定数量的、强有力的目标绩效管理干部,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评方法,使考评工作制度化。同时,要举办各层次领导参加的目标绩效管理理论培训班,提高各级领导和骨干的目标绩效管理水平,使各级领导干部学会运用目标激励型绩效管理的方法去抓工作、带队伍。

第二,坚持实事求是与开拓创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科学地制定目标。制定目标是公安目标管理工作中关键的一环。合理、科学地制定目标,可以规范和引导人的行为方向,调动和激发人的积极性;反之则会产生不良的负面作用。要根据历史和现状,推断未来发展趋势,增加目标的准确性和预见性。目标制定必须从实际出发,避免出现诸如“将胡萝卜吊在驴子够不着的地方晃荡”或“将胡萝卜吊在驴子一张嘴就可啃得的地方张扬”的不利于激励的情形。目标制定还要尽可能明确具体、科学合理,能量化的一定要量化,如破案绝对数、重点人口管控率等指标即可用数字表示,不能量化的也要提出明确的质的要求。但是,也不能片面地追求所谓的科学化、量化的现象。对于不能制定量化标准的岗位和工作,如果勉强运用量化考评的方法,不但不能得出可靠的结果和可信的结论,反而会因为考评结果的可靠性差而大大降低绩效考评效应。值得一提的是,过去公安机关常用的一些考核指标,如发案率、重新犯罪率等已被实践证明是不科学的,以此来考评公安机关的工作绩效也是不准确、不公平的。因此,在制定目标时应避免使用那些不切公安实际的“大指标”。要在开展深入实际的调查和科学的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和本单位情况,合理确定公安机关自身的各项工作目标及其分解目标。比如,在破案方面,应弱化破案率目标值,增加人均破案目标值;依据前三年平均破案、查处人犯数量,确定人均应完成的工作目标;超标加分,低标减分。

第三,层层分解落实,合理分工协作,明确岗位职责。目标确定以后,要按照局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民-警三个层次,把全局目标层层分解为各部门、各单位、各个人的具体任务和目标,并制定各自的达标措施,明确每个人的岗位责任,使目标分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的局面。具体做法是:首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合理分工,这是目标分解的前提条件。其次,按照各部门、各层次的职责范围,明确它们在全局目标中应承担的具体目标任务。具体工作目标要由各业务系统提出,“绩效办”审核,局党组审定;民-警的工作目标由各单位制定。这样,可确保所制定的目标符合实际,不努力完不成,努努力又能完成。目标涉及业务有交叉的几个部门,要由主要职能部门承担,有关部门配合。再次,各部门以任务定岗位,以岗位定人员,根据民-警的岗位职责、承担任务以及年龄、性别、工龄、健康状况、特长等的不同,做到因事设岗、因岗设人,责任到人,权力到人,坚决避免吃“大锅饭”的现象。目标分解的关键是要坚持职、责、权、利四者相对统一,才能使目标真正分解到位。

第四,分步组织实施,加强协调控制,及时纠正偏差。目标分解到位之后,即开始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和全体民-警围绕目标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各项达标措施。岗位目标绩效考评要长计划、短安排、分步骤实施,突出每个阶段的重点,循序渐进。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对实施情况进行经常的、系统的监督和检查,以便了解和协调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发现偏差,及时纠正。加强协调控制对于目标的顺利实现具有重要意义。协调的内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对目标本身的调整和修改。要给负有责任的各级,特别是基层所队充分的、灵活的安排工作和处理一些问题的权力,使各级的目标绩效管理都具有自我控制和自我调节能力,切不能简单化地用一把尺子量不同地区、不同任务的基层所队。二是对具体工作的协调。公安工作具有活动分散、形式多样、情况多变、行动要求迅速、准确等特点,因而在目标实施过程中加强协调控制尤为重要。三是对部门之间的协调。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之间要不断地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化内部矛盾为竞争向上的动力,把部门活动纳入全局性工作轨道,使各部门的活动和-谐一致,发挥出整体优势,确保目标的实现。

第五,纵横结合,综合衡量,保障考评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岗位目标绩效考评要发挥应有的激励效应,无疑应尽量做到公正、公平,保持考评结果的可靠性和可信度,进而做到优劣分明、以“绩”服人。目前,大部分公安机关在组织对本级公安机关下属单位进行目标绩效考评的工作中,都认真细化了各部门、各警种的职责任务,配以相应分值,考评结果表现为具体分值,高低有别,表现直观。但实际上被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的评价差别很大,见仁见智,众说不一。究其原因,除分值量化偏差等因素外,主要是不同部门、不同警种,甚至同一单位的不同岗位,其工作职责不一样,存在着客观的不可比性,考评结果往往不能客观反应不同部门、不同警种之间绩效的优劣高低,甚至挫伤部分民-警的积极性,有悖绩效考评的初衷。要解决这个弊端,单靠本级公安机关是完成不了的,须上级公安机关发挥优势,积极介入,综合考量。比如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如设区、市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依据确定的目标分别制定不同警种的量化考评标准,并组织对下一级公安机关相应业务部门进行考评,得出下级公安机关相应警种、单位的考评分值或名次,下级公安机关以上级业务部门的考评分值或名次为主要成分,揉合本级公安机关的目标要求和相应考评办法,得出不同警种、不同单位的综合考评分值,则这种结果应当较为客观、公正,较能有效地消除同级公安机关不同部门、不同警种之间客观存在的不可比性带来的考评结果的偏差,避免出现“高分低能”或优绩低分等名实脱节的现象。

第六,坚持考核评比,多渠道解决奖励基金,保证奖惩兑现。任何管理活动都需要激励。目标管理是一种刚性管理,竞争激励机制是目标管理不可或缺的环节,责、权、利相统一是竞争激励机制的主要要求,其中责是核心,权是条件、利是动力。目标管理的激励作用就在于通过工作绩效评价工作成果。岗位目标绩效考评机制能否真正见效,关键在于考核奖惩制度的落实。为此,年终应对各部门、各个人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考核,并把考核结果登记造册,建立民-警绩效档案。工作绩效考核评比应与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评比和民-警的职务升迁、晋级授衔、入党入团、立功嘉奖、评先评优、罚差惩劣等利益紧密挂钩,依据工作绩效举优黜劣、奖勤罚懒,唯“绩”是举,以绩定利,不搞论资排辈,不搞关系亲疏,不搞安置照顾。对提前完成任务或超目标、高绩效完成任务、为公安事业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在给予精神鼓励的同时,还应给予一定数额的物质奖励,以表彰他们的业绩。假如考核评比不与政治声誉上的荣辱、职务上的升降、经济上的.奖惩直接挂钩,岗位目标绩效考评机制就会显得疲软,以致沦为一种表面文章,使得“好的不香,坏的不臭”,不但没能成为改革公安工作的有效措施,而且在某种意义上反而成为一种包袱,挫伤一些民-警的积极性。此外,要将民-警所(队、科)内岗位调动权、奖金发放权等一些必要的权力下放给所、队、科长,纠正和避免“一切责任在下边,一切权力在上边”的不正常现象,使基层科、所、队有职有权,及时兑现奖惩。

第七,始终坚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实行岗位目标绩效考评机制,旨在消除“大锅饭”、“平均主义”的弊端,提高工作效率。这必然会触及部分人的切身利益,民-警的认识也不尽一致,因此,没有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就解决不了人的问题。而人是管理要素中最活跃的因素,他既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调动和发挥每个人的积极性,协调人和人的关系,把人力组织到实现目标的“合力点”上来,是管人的实质。思想政治工作就是要通过多种手段提高人的素质,使民-警始终处于积极进取的状态,能够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部门与个人的关系,为目标的实现和工作绩效的提高提供根本保证。思想政治工作要贯穿目标的全过程,并渗透到各项业务工作中,离开了具体工作任务,不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接触民-警的思想实际,思想政治工作就会事倍功半。无论对民-警个人素质能力的考核,抑或对其工作绩效的评估,都应持尊重人、爱护人、关心人、鼓舞人的态度,与人为善的态度,推动工作发展和个人进步的态度,这样才能起到激发人的积极性、能动性的作用。同时,思想政治工作要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光讲空话,不办实事,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而且会增加新的思想问题。因此,要切实关心干警的疾苦,认真解决他们在生活、学习、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他们能够全身心、高绩效地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为实现岗位目标贡献出智慧和力量。可以说,思想政治工作和岗位目标绩效考评机制是公安目标管理的两个“抓手”,双管齐下,各尽所能,被管理者必然有“无须扬鞭自奋蹄”的表现。

建立一套具有激励性与持续性的绩效奖励制度,要有明确的标准值。要有明确的目标值,必须依实际值与标准值进行详细的差异分析,并针对差异的发生提出改善的方案,同时预估其预期改善的效果,经过差异的分析与改善之后,即可据以设立近期内应努力达成的日标值。

在进行任何分析与管理的工作中,以科学的具体数据作为量化基础,必须持续向员工灌输这个重要的观念。使作业活动产生实际值,与标准值进行互相的比较,并进行分析与改善的活动,以提供整个作业流程的效率,让实际值可以渐渐地接近目标值,乃至超越目标值。实际值与目标值的差异是我们要深入分析以追求改善的,正确的实际值的取得,有赖于全体员工的努力,记录详实的数据,要求员工作正确的记录是相当重要的。构建一套完整的计算机操作系统,借助计算机化自动记录来避免人工操作上的错误,不但可以大大地减轻员工的工作负荷,同时记录亦不容易出错。当医疗机构实施绩效奖励制度之后,可能因为激励制度的作用关系,使机构各单位及成员能够不断地去寻求更好的内部作业制度与工作方法,以获得持续改善的机会,这可使机构内的每个单位能够将效率确实提高,以求稀有资源的有效运用。

有良好的成本分析制度,才能通过实际成本与目标成本的差异分析比较,掌握问题的所在并予以解决,才能真正发挥绩效管理制度追根究底、不断追求合理化的内涵与功能。要确定明确的标准值,首先必须知道理论值之所在,同时考虑到在正常的作业流程中可能会产生多少的损耗,要有具体数据及科学的统计方法计算作为基础,不能完全靠主管臆测,要从理论值中扣除在正常作业下所产生的损耗部分。

绩效奖励制度

1、拾金不昧者视情节给予5-50元奖励。

2、工作出色多次受顾客表扬给予5-10元奖励。

5、工作业务技能娴熟按规定时限或提前很好地完成任务者给予5-10元奖励。

二、惩罚制度。

1、无故未按时参加部门例会、培训或未经请假而迟到、早退的扣10元。

2、无故迟到早退扣10元。

3、无故不执行上级领导工作指令推委扯皮的扣10元。

4、违反酒店规章制度受到宾客投诉、存在事故隐患等问题隐瞒事实真相不上报造成严重后果扣100元直至扣除当月业绩提成。

5、接待宾客不主动、热情扣10元。

6、宾客通知单发生差错未及时修正、补救或通知相关部门扣20元。

7、宾客交办的事项未及时记录、没按时按质完成扣10元。

8、会议确认后未及时开单、送单导致接待衔接失误扣10元直至扣除当月业绩提成。

9、销售人员答应客人的条件客人到酒店时未守信而导致客人投诉扣100元个人支付答应客人的费用。

10、未做好交接班工作延误宾客交办的事情扣10元。

11、未做好客史资料的整理、保管及统计工作扣10元。

12、会议告示牌、横幅未及时落实办理扣10元。

13、签到台未及时落实办理扣10元。

14、未做好预订控制和信息沟通工作造成接待困难扣10元直至扣除当月业绩提成。

15、会议接待期间无人跟踪服务造成接待衔接断档扣50元直至扣除当月提成。

16、对宾客反馈的有关建议意见未及时向领导汇报扣20元直至扣除当月提成。

销售奖励制度方案

为了促进公司发展和对优秀员工给予奖励,以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奖励种类。

本制度规定奖励的种类为年资奖,创造奖,功绩奖,全勤奖四种。

第三条年资奖。

本公司员工服务年满,及30年,而且其服务成绩与态度均属优秀者,分别授予服务__年奖,服务20年奖及服务30年奖。

第四条创造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创造奖:

1、设计新产品,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在独创方面尚未达到发明的程度,但对公司生产技术等业务发展确有特殊的贡献者;

4、上述各款至少应观察6个月,经判断效果的确良好,才属有效、

第五条功绩奖。

本公司员工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者,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功绩奖:

1、从事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劳动者;

2、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3、遇到非常事变,如灾害事故等能随机应变,采取得当措施者;

4、敢冒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者;

5、对本公司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者;

6、具有优秀品德,可以作为本公司的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全勤奖。

凡本公司连续一年未缺勤的员工,经审查合格后授予全勤奖、其奖励方式是颁发奖品。

第七条奖励方式。

本公司奖励分奖品,奖金,奖状三种方式、

第八条奖品及奖状。

对服务年资奖授予奖品及奖状,奖品内容根据企业当年度经营状况和员工的需要确定。

第九条再奖励。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再奖励:

2、根据第五条接受奖励后,其功绩经重新评定为更高时。

前项再奖励审查与第四条或第五条相同,其授予的奖金数目是复审所定的奖金与原发奖金的差额。

第十条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获得奖金的情形奖励事项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合作而完成的,其奖金按参加人数平均分配。

第十一条审查手续奖励事项由主管部门经理核实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奖励种类及等级的评定,由员工奖励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委员会由总经理任命主任委员,各级管理人员担任委员。

第十三条奖励的核定与颁奖奖励的核定与颁奖,由总经理负责。

第十四条颁奖日期原则上每年一次,于本公司成立纪念日颁发。

第十五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企业员工奖励制度方案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所有员工。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

1)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不含分店店长)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和考评表并用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2)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级)绩效奖金主要是在月绩效考核浮动工资中体现,以处罚单形式执行;第一档(优秀档)分数为90分;第二档(良好档)分数为75分;第三档(及格档)分数为60分。

3)累计12月绩效考核为一个年度周期,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一日为一个整月的考核周期,各分店月内每周一和第二月1日前将处罚单按岗位分类汇总,上报行政人事部进行统计。

4)第二月初行政人事部对各部门和各分店考核成绩汇总后报财务部。

5)领班级以上(含领班级)绩效考核分数为百分制,扣分执行,月底汇总;绩效奖金具体发放金额是根据月绩效考核成绩剩余分数汇总,达到相对应档位分数,领取相应的绩效奖金;未达标月绩效奖金取消;若月绩效考核分数出现负数,负分部分将按照5元1分的标准在固定工资中扣罚。

6)基层员工绩效考核以绩效奖金一档位基础分数,采取倒扣形式;月底剩余分数为绩效奖金;若月底绩效分数出现负分,负分部分按照1元1分的标准进行扣罚。

岗位职责、团队建设与管理合格率、营业指标完成率几方面。

8)主管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9)领班级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0)基层员工绩效考核表内容包括:岗位职责、标准化工作流程的执行、顾客投诉、综合表现几方面。

1、直属上级下奖罚单—受奖罚人签字确认—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2、行政检查奖罚流程:检查部门对店长下奖罚总单—店长对奖罚总单签字确认—店长根据总单下奖罚单—执行—周汇总分类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备档。

3、奖罚权限:

1)公司、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2)公司、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总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

4)分店有权取消员工绩效奖金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5)分店奖惩权限最高为10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店长。

6)分店奖惩权限为3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

厨师长(见习厨师长)、前厅经理(见习前厅经理)。

7)分店奖惩权限为20分/人的管理人员:各分店组长(见习组长)。

注:

1)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此规定,行使权限;如超出权限,可向自己直属上级申请执行;

2)如公司各部门经理空岗,由总经理指定该部门下一级管理人员暂为执行此权限;见习岗位的各级管理人员,直接可以行使此权限。

3)同级别管理人员之间行使奖惩权限,必须由直属上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行政人事部经理除外。

4)管理人员不得以累计奖惩的形式,规避权限行使。

1)工作富有成效,分店管理经济效益特别突出者;

2)分店经济效益长期保持稳定并有一定增长幅度者;

3)战胜严重或特殊困难,使分店保持较好经济效益者。

4)分店保持高水平的管理且具有推广价值,经济效益良好者;

5)提出的营销策划方案对公司系统内各分店具有普遍而明显的实际效果并被采纳者;

6)针对公司的管理、营运、发展等方面做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7)积极致力于新产品的开发,其创造、发明对公司的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者;

8)所领导的分店受到当地政府或职能部门授予荣誉称号者;

9)其它具体情况;

(二)各分店员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予以2-20分奖励:

1)行政检查多次受到表扬者;

2)顾客给予口头、书面、电话表扬;

3)在店长带领下分店全员月绩效考核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爱店如家、积极工作、热情服务,为本店赢得荣誉者;

6)妥善帮助客人处理困难,受到客人高度赞扬者;

7)努力拓展业务,对本店经营有特殊贡献者;

8)控制开支、节约有显著成绩者;

10)在特殊情况下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11)拾到客人遗失的贵重物品或现金上交或归还失主者;

(三)其它奖励:

员工流失率控制在5%以内,节省部分按照店长3分/人,前厅经理、厨师长按照2分/人奖励。

2)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8次,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3)年度汇总绩效考核优秀率达10次,无须考评可直接晋级。

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1、每年对在技术创新、解决关键重大技术问题、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重奖,分别给予2-4万元的奖励。

2、建立技术专家、专业技术带头人和优秀科技(拔尖)人员技术

津贴制度,每月分别发给3000元、2000元和1000元的津贴。实行

科技成果参与收益分配,可连续3-5年按成果应用所创造经济效益提

取1-10%的奖励。

3、实行科技成果参与收益分配,可连续3-5年按成果应用所创造经济效益提取1-10%的奖励。

6、在一般技术人员中每年选择两名优秀人员到各相关高等院校深造,全部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以下简称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 ,加速衢州市江河水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我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研究开发经费是用于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 研究开发经费必须按计划统筹安排,节约使用,讲求经济效益。

第二章 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第四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来源:

1、 国家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

2、 由江河水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本列支的研究开发项目费用;

3、 其它方面筹措来用于研究开发项目的费用。

第三章 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范围:

1、 为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推广所发生的调研费、资料费、差旅费、技术协作费、材料费、测试仪器的购置费等费用。

2、 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进行技术咨询和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的评审费、咨询费、会议费等费用。

3、 为开展科技情报及知识产权工作所发生的技术资料费、出版印刷费、专利年费等费用。

4、 用于科技进步奖励所发生的费用。

第四章 研究开发经费的管理

第六条 衢州市江河水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科技处是研究开发经费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研究开发项目的审定和费用指标方案的制定以及项目结果的评定工作。

第七条 研究开发经费由衢州市江河水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按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下达到具体项目,实行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挪做它用。

第八条 研究开发经费的拨付按照衢州市江河水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资金拨付的规定执行,各项目承担单位只有在研究开发项目委托开发合同签订后才能启用,并由项目承担单位按规定的使用范围严格控制、合理使用。

第九条 研究开发有关内容需要与外单位(衢州市江河水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外单位)合作或委托其进行的,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外委技术合作研究合同,该合同须由衢州市江河水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科技处审查后才能生效拨款。

第十条 研究开发经费在使用中有关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科技部门负责人要按内控制度授权的规定执行,并按照不同的项目进行核销。

对于衢州市江河水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安排的研究开发项目,项目经费日常代报在本单位财务进行,年底或项目完成后上转衢州市江河水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项目经费核销在衢州市江河水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进行。

第十一条 研究开发经费在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审核,并在核销票据上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核销;研究开发经费在衢州市江河水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报销时,须由项目负责人、单位分管技术工作的领导、科技处负责人审核,并在核销票据上签字后方可到财务核销。

第十二条 研发中心对已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要及时填入科技项目月报报衢州市江河水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科技处。衢州市江河水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科技处按内控制度规定每二月核对一次经费支出明细,核对记录由财务部门、科技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

第十三条 研发中心研究开发经费一律不进入本单位成本,年底或项目完成时一次上转衢州市江河水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财务部核销。

第十四条 对由项目外委技术协作费完成的有关研究内容所取得的成果,在外委技术研究合同中必须明确:衢州市江河水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为成果第一享用人;形成的知识产权纳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处进行管理。

第十五条 研发中心对于因研究开发工作需要,购置2000元以上设备、仪器者,须列入单位固定资产,并经单位资产管理部门签收后方可到财务核销,项目完成后办理有关转资手续。

第十六条 对于研发中心自行安排的.研究开发项目,其经费使用和管理请遵照此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 对于研究开发经费的使用情况,衢州市江河水利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将组织适时审查,如发现经费使用不当的,要追究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并视具体情况,收回项目计划安排的投资款项;如发现违法乱纪行为,追究当事人的法纪责任。

第五章 研究开发经费的核算科目

第十八条 研发中心必须按每个项目计算实际成本,研究开发项目的成本科目规定如下:

1、 差旅费:用于项目调研发生的差旅费;

2、 情报资料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支付的专项资料费和科技情报费;

3、 检验试验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支付的检验、化验、分析、测量等费用;

5、 运输费:研究项目本身直接发生的运输费;

6、 管理费:为进行研究开发项目评定、技术交流等所发生的评审费、会议费等;

7、 研究用设备仪器费:为进行项目研究所必须的小型设备、器具、仪器仪表等购置费。

注:查看本文相关详情请搜索进入安徽人事资料网然后站内搜索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绩效奖励制度集合

为更进一步促进职员积极性,提升人员品质,让公司形象效益与职员利益挂勾,做到该奖则奖、该罚则罚,以让达到人员同公司共同成长的目的,特订立如下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分为表扬、奖励、晋级、晋职。

2、奖励:

3、晋级:

4、晋职:

d、公司职员在经考核表现突出优异者,予以升职,并可获得相应提升职务的福利待遇。

5、资历奖: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情况下,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以上、考核结果公司满意并与之续签聘用合同者,每增加一年的资历,公司将酌情考虑予以增加人民币100元的资历奖金,同每月薪金一起发放。

(二)惩罚制度:分为警告、记过、降级、降职、开除。

2、记过:公司对职员因违反工作程序或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将予以记过处分,并酌情处以罚款及赔偿,具体体现为:

e、公司职员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4、开除:公司所有职员,有以下行为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分:

d、盗窃公司商业机密、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有重大不良影响者、偷窃公司、职员财物经确认属实者、违反国家法律并受到惩罚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并无任何经济补偿。

以上奖罚制度,与公司各位职员的发展和直接利益有非常紧密的联系,希望大家引起高度的重视,发挥积极性,创造最佳业绩,争取最高奖励,避免受罚,此奖罚制度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释权归公司管理部。

绩效奖励制度

绩效管理体系是一套有机整合的流程和系统,专注于建立、收集、处理和监控绩效数据。它既能增强企业的决策能力,又能通过一系列综合平衡的测量指标来帮助企业实现策略目标和经营计划。

为了企业内各级成员绩效的维持和提升。提高企业全体员工工作能力、素质、士气和得到激励成长,进而个人的潜能能够充分发挥。公司的目标行以达成,使企业体质形成良性循环。

1、目标设定:于每月底前或新工作指派前,根据公司内部制订的工作目标来做相关的工作、目标各直属主管应就相关部门于及预定达成之成果。

2、绩效评估:直属主管于评估期间,应就部属所参与各项工作之成效,给予评估。如部属参与其它计昼,直属主管应征求计昼主持人之意见,予以评估。各相关部门主管相互评估后记录于考核表内,然后主高层主管进行评定。

3、绩效改善计划:于每会计年度结束前,直属主管应将绩效评估之结果告知部属。任何共同商定之才能发展及绩效改善计划,应记录下步工作计划中。

1、规划。

a、建立绩效管理体系和设定绩效目标。

2、发展。

a、资源配置和人力资源发展。

b、为实现绩效目标而进行合理的资源配置和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3、评估。

a、定期绩效分析与改进期。

4、激励与支持。

a、绩效总结与激励。

b、将绩效考核的结果与薪资、奖金挂钩,鼓励员工的表现符合公司的整体策略,有利于改善绩效表现。同时给予必须的培训和工具,以利于绩效体系的高效运作。

5、考核的构成:“质量目标业绩评分”(60%)+“部门互评”(20%)+“上级考核评分”(20%)。

6、考核的方法:根据各部门的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部门的“质量目标业绩评分”;每半年进行部门总体工作绩效考核,包括“质量目标业绩评分”、“部门互评”和“上级考核评分”。

7、考核的应用:部门总体业绩考核与部门负责人的待遇挂钩。应用方式:总体业绩考核得分*每月基本工资=应得实际工资。例:总业绩考核分98分*每月基本工资如2000元/月=应得工资1960元/月。

1)技术部工作绩效考核目标:

a)技术文件差错率为0;(50%)。

b)技术图纸、工艺文件完成率100%。(25%)。

c)标准打样时间(48小时)内完成率100%(每次未完成扣5%);(30%)。

d)样品制作合格率98%(每次未合格扣5%);(30%)。

e)产品平均直通率94%。(15%)。

f)工作计划完成率98%。(每次计划不能按时完成单次扣5%)(20%)。

g)7s执行情况。(5%)。

2)质量部工作绩效考核目标:

a)来料批次合格率94%;(10%)。

b)产品平均直通率94%;(10%)。

c)产品到客户后的不良率1500ppm;(30%)。

d)产品到客户后的批次不良率1%。(25%)。

e)工作计划完成率98%。(每次计划不能按时完成单次扣5%)(20%)。

f)7s执行情况。(5%)。

3)生产部工作绩效考核目标:

a)产品一次性合格率95%;(15%)。

b);材料损耗率不超过1500ppm;(40%)。

d)工作计划完成率98%。(每次计划不能按时完成单次扣5%)(20%)。

e)7s执行情况。(5%)。

f)生产按时完成率100%。(每延误订单一次扣5%)(20%)。

4)业务部工作绩效考核目标:

a)订单按时发货率98%(每延误一次扣5%);(15%)。

b)月度总销量增加15%;(20%)。

c)货款回收比率98%。(40%)。

e)工作计划完成率98%。(每次计划不能按时完成单次扣5%)(20%)。

f)5s执行情况。(5%)。

5)行政部工作绩效考核目标:

a)不允许出现对公司有较大消极影响的事件,出现一次扣绩效的10%;(45%)。

b)每季度员工对人事综合管理及相关部门投诉小于3次,超过3次以上的每次扣10%。(20%)。

c)工作计划完成率98%。(每次计划不能按时完成单次扣5%)(20%)。

d)对公司全体宿舍、食堂等后勤不定期检查。(10%)。

e)7s执行情况。(5%)。

6)采购部工作绩效考核目标:

a)来料批次合格率94%;(10%)。

b)订单按时到货率95%;(30%)。

c)采购成本每季度降低6%。(35%)。

d)工作计划完成率98%。(每次计划不能按时完成单次扣5%)(20%)。

e)7s执行情况。(5%)。

7)财务部工作绩效考核目标:

a)成本核算准确率100%。(30%)。

b)员工工资核算准确率100%(30%)。

c)其他台账的建立及准确率100%(15%)。

d)工作计划完成率98%。(每次计划不能按时完成单次扣5%)(20%)。

e)7s执行情况。(5%)。

8)车间工作绩效考核目标:

a)产品平均直通率94%;(15%)。

b)车间总量每天均产量3.5万只;(40%)。

c)材料损耗0.8%。(10%)。

d)工作计划完成率98%。(每次计划不能按时完成单次扣5%)(10%)。

e)生产按时完成率100%。(每延误订单一次扣5%)(20%)。

绩效奖励制度

三.考核内容:

水疗馆营业指标:为52万/月以上(包括52万/月)(包括酒水)。

营业成本应控制在50%以内,经营净利润达15%以上。

四.奖罚办法:

营业指标达到52万/月员工每人奖励100元,达到55万/月员工每人奖励200元,达到58万/月员工每人奖励300元。

责任营业指标超过(52万/月)的部份经理按5%提成作为奖励,主管、领班按2%提成作为奖励,未完成责任营业指标按实际差额的经理2%扣罚,主管、领班人员1%扣罚。

经营净利润指标每超过1%奖励100元,经营利润指标每欠1%罚100元。

点菜员制度另外。

奖励与扣罚当月兑现,酒店与中餐经理依据经营环境和经营变化,目标责任制可适当调整。

考核部门:ktv。

考核时间:20年5月-----20年12月。

考核内容:

ktv营业指标:为52万/月以上(包括52万/月)。

营业成本应控制在48%以内,经营净利润达25%以上。

奖罚办法:

ktv服务员的奖励为所服务包厢的瓶盖自拾自卖,营业指标达到52万/月员工每人奖励200元,达到55万/月员工每人奖励300元,达到60万/月员工每人奖励400元。

责任营业指标超过(52万/月)的部份经理按5%提成作为奖励,主管、领班按3%提成作为奖励,未完成责任营业指标按实际差额的经理2%扣罚,主管、领班人员1%扣罚。

经营净利润指标每超过1%奖励100元,经营利润指标每欠1%罚100元。

原来的业绩全部取消。

奖励与扣罚当月兑现,酒店与ktv经理依据经营环境和经营变化,目标责任制可适当调整。

ktv经理总经理。

目的:调动员工积极参与经营理念,开源节流,使其目标利润最大化。

一、考核部门:客房部(含前厅、楼层)。

二、考核期限:20年5月-----20年12月。

三、考核指标:

客房营业指标:为82万元/月(含酒水)。

四、奖罚办法:

1.客房营业额达到责任营业指标奖励为;客房部经理200元、主管、领班100元。

2.客房营业额超出责任营业指标部分,按实际金额5%奖励。经理、主管、领班按3:2:1的比例分配。

3.客房营业额未达到责任指标,按实际差额的2%扣罚当月工资。经理、主管、领班扣罚比例为3:2:1。

4.经营净利润指标每超出1%奖励经理、主管、领班各100元、50元,

经营净利润指标每欠1%扣罚经理、主管、领班各50元、30元。

5.酒店与客房部依据经营环境的变化可作适当调整。

6.普通员工奖罚与清洁房间质量和数量挂勾:保底为12间/天,超出按3元/间计算(质量过关),质量不过关一间重做并扣两间奖金。

7.客房营业额达到责任营业指标前厅员工奖励为每人100元,豪华套房推销奖励:按888元/天推销出去奖励推销员工为15元/次、按688元/天推销出去奖励推销员工为10元/次、按588元/天推销出去奖励推销员工为5元/次(熟客预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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