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阿q正传读后感(专业16篇)

时间:2024-03-07 08:32:08 作者:JQ文豪

读后感是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后所产生的个人感悟和思考。在以下的范文中,作者们通过细腻的笔触和深刻的思考,展现了对作品的独到见解和感悟。

初二读后感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书信作为亲人之间的联系方式传达着浓浓的爱意,父母永远重复的话语,字字透露出对孩子的牵挂和想念之情。

悠悠父子情!家书中父母谆谆教诲,无微不至,对孩子的爱尽表言中。

《傅雷家书》是由傅家的185封家书组成,大部分是父亲傅雷和他的夫人写给远在西方国家的儿子傅聪的信。父亲傅雷是一个博学,正直的人,年轻时脾气有些暴躁,但是富有个性。母亲朱梅馥是一个有东方文化素养,又经过西方文化洗礼,是一个温柔善良端庄的女性。

傅聪在异国生活,从父亲写的这些书信中吸取了丰富的知识。父亲傅雷在书信中常常给他指导和鼓励。使他有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式各样的魔障。

傅雷,一位拥有智慧的父亲,对亲人与国家总是有着无私的热爱,艺术的人生,智慧的人生,却是一个极普通的父亲,对孩子的爱,总是不能得掩饰住的,字里行间满口都是亲爱的孩子,对在外的孩子的问候,不时的提醒,对于身在国外的儿子,既是自豪,又时想念,无论是病痛,还是子午夜时,都要以书信的方式与儿子取得联系,以表达自己无比的担心与关心。

亲人的书信仿佛具有一些神奇的力量,他(傅雷)的儿子总是那么成功,受人欢迎,并且娶了一个温柔善解人意的好妻子,孩子与父母真诚的交流,让人倍感欣慰。

傅雷夫妇作为中国家庭的典范,对孩子的教育呕心沥血,苦心孤诣,倾其全能,的确令人敬佩。这本《傅雷家书》让我懂得了很多很多的道理,也让我更加了解父母的心理都在想着什么,这让我可以更好的和父母沟通。

初二读后感

要问我,我最喜欢哪本书?我一定会回答是《小王子》。小王子这本书是老爸送给我的,因为老爸希望我像小王子一样,永远有一颗纯洁的心。我纳闷小王子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所以,我赶快抱起书,如饥似渴的读了起来。

我看了前言才知道,这本书在西方非常有名,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子都很喜欢看,难怪老爸要送这本书给我。我又接读,小王子住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上,小得只有他一个人的星球上,小王子有一朵玫瑰花,他每天都给他的玫瑰花浇水。后来,小王子离开了他的星球去旅游了,去了许多许多奇怪的星球,见了许多奇怪星球上的人,最后,到了地球。他在沙漠中遇到了一个飞机坏了的飞行员。小王子和飞行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可是,他想他的玫瑰花了,为了离开地球,小王子被毒蛇咬了一口,之后,飞行员就在也没见过小王子了。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纯洁的心灵。小王子深深地爱他的玫瑰花,为了不让羊吃掉玫瑰花,他让飞行员为他的羊画上了口罩。对他来说,玫瑰花好比他的生命,与其他花朵都不同。这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还有那只狐狸,即使小王子离开了它,它也不会忘记小王子。

这本书中,好多故事都是有寓意的,比如,那个不停地点灯和熄灯的灯夫的故事告诉我们,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一个很大的做人道理:大人们也会做许多蠢事,大人们不一定都是对的。所以,我们小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永远要保持一颗纯洁的心,这样,才能找到我们真正所追寻的东西!

阿Q正传名著读后感初二作文

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以其具体生动的人物形象、入木三分的刻画分析及对社会的清醒认识,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中国国民的劣根性和人性的“痼疾”,作者希望“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达到治病救人、改造国民性的目的,体现了深刻的主题,有着伟大的现实意义。

小说的内容,博大而精深,并且无一不闪耀着作者智慧的光芒。本文试从作品中所反映的女性观、传统习惯、革命观、奴隶性及看客态度几个方面来加以分析。

一、女性观。

自古就有“红颜祸水”之说,在士大夫的眼中,女人的意思有两个:要么是泥美人似的玩物,要么是破国亡家的狐狸精。大抵前者多用于诗词,如“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的杨贵妃、“若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施;而在做史论时则是后者的一套论调了,“恸哭六军俱缟素,冲冠一怒为红颜”啊!男人对女人,一面是轻蔑,一面是追求,连屈辱不堪的阿q面对静修庵里的尼姑也是或“唾骂”,或“伸出手去摩着伊新剃的头皮”并说着下流话,但同时又是小尼姑引起他对女人的无限联想并出现了对吴妈的调戏。在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女人是奴隶,当男人也成为奴隶的`时候,女人便成为物品,连人也称不上了,男尊而女卑。

二、传统习惯。

“从来如此,便对么?”作者借阿q这一人物对这个问题作了阐释。在阿q眼中,凡是不合未庄老例的,他都认为是错的,阿q的逻辑是墨守成规,反对变革,排斥异己。凡有变化的,他都要加以排斥。小尼姑不合儒教,是他排斥的对象;而假洋鬼子进洋学堂,剪掉长辫子自然也是异端,因而成为他最厌恶的一个人;因城里人将长凳称为条凳、煎鱼用葱丝不合未庄老例而不满意;对革命他一向就是“深恶而痛绝之”的。

传统有精华与糟粕之分,习惯有好坏之别。尊老子幼,文明礼貌,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这些都是好传统、好习惯,值得发扬光大;至于女人缠足,男人脑后留条长辫子,虽是传统习惯,则不是什么好习惯,确确实实是有弊无利。

三、革命观。

阿q的革命畅想曲——报私仇、分财物、讨老婆,这些是他的自我设计,是他对革命的理解,也是他向往革命的目的。对“威福、子女、玉帛”(权力、女人、金钱)的追求反映了农民为了“生存和生活”的合理要求,这也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大小丈夫”们的最高理想。因此,我们可以想见:即使阿q成了“革命”政权的领导者,他也将只会以自己为核心重新建立起一个新的未庄封建等级社会,这也是历代农民起义的结果。

四、奴隶性。

鲁迅对国民精神弱点批判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奴性人格的批判,作品主人公阿q是一个双重性格的奴性人物。“见了狼,自己就成为羊;见了羊,自己又变成狼”,这是阿q性格中最为突出的一面。在“假洋鬼子”、赵太爷这些“狼”面前,阿q表现出空前的软弱,乖乖地做“羊”了,任其欺辱。在王胡面前,阿q虽然不甚服气,并试图获得胜利,然而,在王胡真的动了气同他打起来的时候,他又软下来了,“君子动口不动手”,这是弱者的哲学,也是由狼变羊过程中的心理安慰。阿q式的人物,就是这样一种两面人:“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

五、看客态度。

鲁迅在一系列小说中描写了神情麻木不觉醒的看客形象:《药》、《示众》里鉴赏杀人场面时,“一堆人”“竭力伸长了脖子”“嘴张得很大”;《孔乙己》中酒客们取笑孔乙己写“回”字、偷书被打;《祝福》中鲁镇上的人们拿祥林嫂额上的伤疤、阿毛被狼叼走做笑料;而“阿q十分得意的笑”着调戏小尼姑时,“酒店里的人也九分得意的笑”;未庄的人们十分“欣然”地听阿q讲杀革命党的事,阿q游街示众时“两旁是许多张着嘴的看客”,看客们露出“闪闪的像两颗鬼火”的狼一样的眼睛。

一部伟大的作品,总是超越时空而魅力不朽。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对我们民族国民性的自我批判,是对人性弱点的大暴露,是现实生活中人们自我审视的一面明镜。

初二暑假读后感:观《阿甘正传》有感

在别人眼中,他只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残缺的傻子。关于内容详情如下。

正如他妈妈说的那样:“只是他的反应没有别人那么快而已。”但是,他对事情的执着是没人比得上的。

第一天上校巴就被人用奇异的目光歧视。可能这真的是注定的吧,珍妮就这样出现了,她成为了第一个接受阿甘的人。一次意外,让阿甘跑了起来,对的,阿甘再也不被视为残疾人了。阿甘说,他以后不管想去哪里,他就会跑步去。阿甘比任何一个人都珍惜自己的双腿。正如他所说的,想去哪里就跑步去,这使他不用凭分数都能读到好的学校。他做了学校篮球队的主力。在赛场上,众人为他而欢呼。

不久,阿甘去了当兵。在军营里,阿甘认识了他的好朋友,布巴。布巴跟阿甘讲,他的愿望是当捕虾船长,他每天都在跟阿甘讲一些关于捕虾的事情。阿甘说,觉得自己很适合当兵。是的,阿甘在军营里打破了组装抢的时间记录。做事情就靠“认真”两个字。阿甘做到了,他跟布巴一起去了越南参加战争。在那里,他认识了丹中尉。丹中尉是一个非常热血非常爱国的军人,他愿意为国家而死。在越南战争中,阿甘不顾一切跑回去救布巴。结果,布巴死了。阿甘伤心,但是他答应了布巴一件事情。同时,他把失去双腿的丹中尉救出来了。

珍妮说,阿甘不懂得爱。阿甘很爱他母亲。阿甘在船上接到电话得知母亲生病之后。立刻跳船游泳,跑步回家看他的母亲。他是那样爱他母亲。阿甘爱珍妮。即使在不同的学校上学,阿甘也会去找珍妮,把礼物送到珍妮手上。记得在军营里,阿甘每天都会给珍妮写信,不管在哪里,不管天气的好坏,阿甘都会想珍妮。

电影的最后,阿甘跟珍妮结婚了。他们举办的那场婚礼,丹中尉出现了。还记得丹中尉曾经对阿甘说过:“你要是当船长了我就当太空人了。”出现在阿甘婚礼上的丹中尉,正用了做太空船的材料去做了自己的假肢,他能够站起来了。这部电影对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影响,真是值得再看。

是不是对同学们有所帮助呢?希望同学们认真阅读,祝大家学业有成。

初二读后感

四年级时,我读了屠格涅夫的《麻雀》这篇课文,它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麻雀与猎狗的身体大小有百倍之差,但是,为了拯救孩子的生命,老麻雀宁愿冒着生命的危险站在猎狗面前,这种精神何等伟大!

这不由得想到了我们的母亲。在生活中,母亲为儿女的成长花费了多少心血啊!她们每时每刻都在为我们操心。有句话说得对;“母亲的爱是永远不会枯竭的。母爱可以战死亡和对死亡的恐惧,只有母亲才能维持和延续下去。”

在四川地震中,有很多伟大的母亲以坚强的姿势给孩子撑起了生命的天空。

色带带黄花的小被子里,大概有三四个月大,毫发未伤,抱出来的时候他还甜甜的睡着。

这时一个奇迹,是母亲用爱创造的。

如果说母亲是天使,派她们来的却是她们自己,她们那不可扼制的爱,像阳光一样灿烂和永恒。

阿Q正传名著读后感初二作文

鲁迅的《阿q正传》我已经读过许多次了,至今依然还没能完全弄懂其中的深意。

看了鲁迅写的《阿q正传》,发现这正是传统社会产生坠落的中国人的典型,就如鲁迅所说,阿q的影响早已存在他的心中好多年了,只是正好有了个社会把它发表出来而已,而鲁迅为何写这篇文章,我想是为了想要宣封人性弱点的看法吧!所以鲁迅用带点讽刺意味的手法来写出中国人病理的社会和人性的善良与罪恶。

在这篇文章里面,我感受最深的应该就是阿q那被践踏的人格,以及觉得自己永远最赢的“精神胜利法”了,这实在是一个要不得的想法,这个想法是阿q在遭受到种种挫折后所发明出来的东西,说好听一点是精神胜利法,其实根本就是鸵鸟的心理,遇到困难只往地下钻,不会真正的去解觉问题,只能够转身就跑。

虽然这都是我个人的观点,但是这是我看完这本书领会最深的一些问题,虽然鲁迅笔下的中国人被讽刺的一文不值,但是鲁迅想要告诉大家的应该是不要在故步自封,不要只活在自己的世界理,也不要对人太过自私,不然永远都不会进步。

文档为doc格式。

初二读后感

一只胆大包天的猴,一头大腹便便的猪,一个吃苦耐劳的怪,一位一心向佛的僧,一匹任劳任怨的马,向西方天竺大国灵山求取三藏真经。这个故事估计大家都猜得到:《西游记》!

《西游记》中,叙述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师徒五众,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取到了三藏真经,化身成佛。

在书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二十三回:三藏不忘本四圣试禅心。在这一回中,写师徒五人过了流沙河,路过了一户庄院。这家的女主人有三个女儿,她们想把唐僧师徒招为女婿,只有猪八戒动了凡心,懒惰成性,不想保唐僧取经,想在这儿招成个女婿。于是便以看马为借口,去找那家女主人,但最终却被她的三个女儿戏弄,绑在树上吊了一夜。第二天一早才知道原来那是几个菩萨在试探他们,是否真心向佛。

从这一回我知道了,决不能像猪八戒那样,已经决定要做好一件事,却半途而废,被美食等所诱惑,被懒惰所困扰,失去判断能力!

就像以前,我阅读能力不大好,于是有一天,我下定决心要认真看书半个小时。在我阅读的同时,爸爸妈妈似乎为了试探我的认真程度,就在客厅看电视,并把电视音量放到70%,而我正好就在客厅边上的餐桌读书。可我并没有忍不住丢下书本,去看电视,甚至没有这个欲望,爸爸喊我,我都没听见。走过来一看:我还在书的世界里无法自拔呢!后来,我果然养成了阅读的好习惯!

至今,《西游记》已经是一部家喻户晓的经典小说,为什么它会成为经典?不仅因为它给我们带来了精彩的故事,还因为,它给我们带来了许多道理,许多令人深思的道理!

初二读后感

我曾经看过一本叫做《七心灵游戏》的书,里面阐述了七种游戏,分别是:我的五样,谁是你的重要的他人?我是一个怎样的人?你的支持系统,再选你的父母,写下你的墓志铭,生命线这几个,当我看到第一个游戏时,我就不知所措了。我的五样,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是什么呢,我写下了:云和笔,其他三样我没有写,至于要写什么,我也没有去琢磨,其中的道理,我想只有慢慢去体会了。

第二个游戏。所谓重要的他人,当然是心中占有极高地位的人,看到这里,你们一定想到的就是父母,但是,我却填上这样一行字:如果说生命中的行人走过千千万万,我定会选择最真挚的一个。是的,对自己最真挚的,不一定只有父母。

第三个游戏。试问自己,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说实话,其实我也不清楚,但是至今为止,我却想做一个快乐豁达的人,不去为名利纠缠,相依白云,与蓝天共存。

第四个游戏。你的支持系统,我不是很明白其中的意思,因此我没有填。相信我,这不是敷衍,是慎重。

第五个游戏。再选你得父母,这次我却没有犹豫,果断的写下了:自己的父母亦是最好,不换。我为什么这么写,我相信会有人和我拥有着同样的感受。

第六个游戏。写下你的墓铭志,这算是生前的记载么,如果是这样,我愿意我的墓铭志是这样书写: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看到满世界都是你的笑声与温暖。

第七个游戏。生命线,什么是生命线?如果超越生命线会怎样,是死亡还是胜利?这些我都无从而知。我愿意赌一把,无论会怎样。

留心观察,你会发现身边还是有值得注意的事物。你可以带给寂落的人们一丝安慰,让他们的心灵得到一丝丝抚慰,不需要太多的水和阳光,一点足矣,然后默默离开,各自安好,不去打扰。

初二读后感

国庆长假,我认真地读完了曹文轩的长篇小说《青铜葵花》。

一个乡村男孩与一个城市女孩,在充满天灾人祸的岁月中,乐观地生活着。可以说,他和她都是不幸的,他们几乎经历了人世间所有的可以称得上苦难与痛苦的东西,但他们又是幸福的,不同的命运让他们成了幸运的兄妹。在苦难与痛苦面前,他们用各自的爱温暖着对方,用爱的力量征服了一切困难。

我们的生活又何曾缺少苦难呢?2008年5月12日,突如其来的'大地震一下子吞噬了多少生命,学校变废墟,家园被毁掉。面对苦难,我们众志成城,抗震救灾。主席总理来了,解放军战士来了,白衣天使来了,普通的爱心人士来了……他们用爱的力量帮助不幸的人们鼓起了战胜勇气的信心,他们用爱的力量帮助灾区人民重建了幸福家园。

我们相信在爱的阳光下,所有的痛苦都不会长久,所有的不幸最终会消失。

青铜葵花,苦难中见证了爱的力量!

初二读后感

是的,小时候,我们常常把“亲戚”看得多么美好和重要。一旦长大成人,开始独立生活,我们便很快知道,亲戚关系常常是庸俗的;互相设法沾光,沾不上光就翻白眼;甚至你生活中最大的困难也常常是亲戚们造成的;生活同样会告诉你,亲戚往往不如朋友对你真诚。

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去争取和奋斗;而不论其结果是喜是悲,但可以慰藉的是,你总不枉在这世界。上活了一场。有了这样的认识,你就会珍重生活,而不会玩世不恭;同时,也会给人自身注入一种强大的内在力量。

既要脚踏实地于现实生活,又要不时跳出现实到理想的高台。上张望一眼。在精神世界里建立起一套丰满的体系,引领我们不迷失不懈怠。待我们一觉醒来,跌落在现实中的.时候,可以毫无怨言地勇敢地承担起生活重担。这是孙少平教给我的道理。只能永远把艰辛的劳动看做生命的必要,即使没有收获的指望,也心平气静地继续耕种。要做到这一点,路还好长。

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继续繁衍和发展,直至遥远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又多么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将会。走向自己的终点。死亡,这是伟人和凡人共有的最后归宿。热情的诗人高唱生命的恋歌,而冷静的哲学家却说:死亡是自然法则的胜利。是的,如果一个人是按自然法则寿终正寝,就生命而言,死者没有什么遗憾,活着的人也不必过分地伤痛。

喜欢海,不管湛蓝或是光灿,不管平静或是波涛汹涌,那起伏荡漾的,那丝丝的波动;喜欢听海的声音,不管是浪击礁石,或是浪涛翻滚,那轻柔的,那澎湃的;喜欢看海,不管心情是舒畅的或是沉闷的,不管天气是晴朗的或是阴沉的,那舒心的,那松弛......

生活中有那么一—种人,你藐视甚至侮辱他,他不仅视为正常,还对你挺佩服;你要是在人格上对他平等相待,他反而小看你!

初二读后感

读《初恋》,谁都不会忘怀记忆中的美,谁都有17岁的青春年少,也许很多人都有过那种经历了初恋而没有进入围城的情人,。就像《北风那个吹》里的情感故事一样,不是不爱,而是境遇作弄人,不是要爱,而是现状太实在---《初恋》直面人生,直面世上各种生存状态人物的境遇和思想境界,我相信每一个读了日本现代作家源氏鸡太写的生活气息极侬的《初恋》,都会为那个动人的情感故事而感动,你会由衷地敬佩里面的每一个人物,不得不感叹---世上还是好人多---美丽的少女---雪千代,是那么地聪慧、纯洁而善良,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只是境遇悲惨,为生活所迫,不幸沦为艺妓,后来得到雁丸升平母亲的帮助---从良嫁了一户好人家,。

雁丸升平少年时,对情人的感情是那样地虔诚,认真,即使到了东京,到了中年,已事隔三十年,已当了经理的他,已有三个孩子的他,仍把初恋情人放在自己心中很重要的位置,保持那种很微妙的知己感情---雁丸升平的母亲不愧为政治家的妻子,当雁丸升平的父亲在升平十岁那年被政敌雇佣的刺客暗算,她就担当起当爹当妈的双重责任,当孩子误入歧途时,她的教育方法是那样地有智慧,有策略。既温柔又严厉,为人正直善良,慷慨大方---升助也是个知错能改的`好孩子。

当他从雁丸叔叔的讲述里,知道虽落魄当过艺妓的妈妈是个美丽、善良、纯洁的女孩时,消除了对妈妈的误解,改变了敌意的态度,露出舒展的笑容,说母亲是他的好妈妈。

初二读后感

今天,我在书架旁寻找着以前学过的书,书柜的一层放着我以前学过的书以及以前的日记本、回顾本。我的手指顺着书,慢慢划过。闭上眼睛,仔细地回味着那六年的经历。匆匆,太匆匆了!五岁半那一年,我满怀着好奇心地进了一所陌生的学校。一个陌生的班级。75位小朋友聚在一起令我十分的快乐。从矮矮的天真无邪的小孩儿,到现在的秀气活泼的大女孩。六年!两千多日子中,我渐渐地爱上了这个大家庭,75位同学就如自己的亲兄妹,在这里,大家一起齐心协力,一起学习,一起交流,一起感受生活的兴趣……令人回味无穷。

如今,在一起的时间不到3个多月。心想着曾经的大家庭的成员,将要各奔东西,分赴到其它学校,心中都会有一丝的酸楚,一丝的忧伤,一丝的'牵挂。两千多个日子,不管是与同学们发生了怎样的不愉快,但是到了最后又会慢慢和好。曾经是我的敌人或仇人,曾经是朋友的,但我认为这些朋友、敌人、仇人我交得很值!

最美的是过程,最难的是相知,最漫长的是等待;最幸福的是真爱;最怕的是无情;最悔的是错过;最幸运的是有这个温馨的大家庭!

初二读后感

法布尔是一位著名的昆虫学家,他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他研究昆虫,曾经被他的父母打过、骂过,也被学校开除过,但他不气馁,不放弃,仍坚持研究昆虫,最终成为了闻名遐迩的昆虫学家。法布尔从小家境贫寒,可是他人穷志不穷,凭自己的努力先后取得了多个学位,他前半生一贫如洗,后半生勉强温饱,但是他勤于自修,坚持不懈地观察昆虫,不断获得新的成果。法布尔一生最大兴趣,就是探索生命,发现自然界蕴含着的科学真理。

我第一次读《昆虫记》,觉得它枯燥无味,很无趣,但我越读越有味,我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和死亡的科普书,朴实的文字,清新自然。读这本书,让我仿佛置身于昆虫世界,看到了那些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们的身影;听到了那些被我遗忘太久了的它们的鸣叫;想到了那些被我省略太久了的昆虫的思想,《昆虫记》不是法布尔创造出来的世界,而是他用一生的精力写出的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这本书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昆虫,共同谱写的生命的乐章。

《阿Q正传》读后感

从幼儿园到小学,从听别人讲到自己阅读,再到深入地去理解,我阅读了鲁迅的许多作品,例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狂人日记》、《孔乙己》、《祝福》等等。其中,我最喜欢,也令我受益最深的,就是那本脍炙人口、妇孺皆知的《阿q正传》。

鲁迅要帮阿q写自传,可谁知,在写题目时,鲁迅就被难住了。传的名目很繁多:列传,自传,内传,外传,别传,家传,小传……而可惜都不合。“列传”么,这一篇并非和许多阔人排在“正史”里;“自传”么,鲁迅又并非就是阿q。说是“外传”,“内传”在哪里呢?倘用“内传”,阿q又决不是神仙。“别传”呢,阿q实在未曾有大总统上谕宣付国史馆立“本传”——虽说英国正史上并无“博徒列传”,而文豪迭更司也做过《博徒别传》这一部书,但文豪则可,在鲁迅却不可。

其次是“家传”,则鲁迅既不知与阿q是否同宗,也未曾受他子孙的拜托;或“小传”,则阿q又更无别的“大传”了。总而言之,这一篇也便是“本传”,但从鲁迅的文章着想,因为文体卑下,是“引车卖浆者流”所用的话,所以不敢僭称,便从不入三教九流的小说家所谓“闲话休题言归正传”这一句套话里,取出“正传”两个字来,作为名目,即使与古人所撰《书法正传》的“正传”字面上很相混,也顾不得了。

阿q的全名叫做阿quei,鲁迅在帮他写自传时,因不知他的名字该怎样写,所以把他的名字写成了阿q,其实,在写阿q这个名字前,鲁迅还是研究过不少时间的。第一次,鲁迅曾仔细想:阿quei,阿桂还是阿贵呢?倘使他号月亭,或者在八月间做过生日,那一定是阿桂了;而他既没有号——也许有号,只是没有人知道他,——又未尝散过生日征文的帖子:写作阿桂,是武断的。又倘使他有一位老兄或令弟叫阿富,那一定是阿贵了;而他又只是一个人:写作阿贵,也没有佐证的。其余音quei的偏僻字样,更加凑不上了。因为那时注音字母还未通行,鲁迅只好用了“洋字”,照英国流行的拼法写他为阿quei,略作阿q。

细读《阿q正传》,让我感觉到这本书的写法是十分幽默的。阿q总是在被人侮辱和打骂后,想尽一切办法来安慰自己。并在最短时间内,调整好情绪后,愉快的回到土谷祠,放倒头睡着了。这样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可阿q总能用自己的“超级”心态去面对,尽管活得贫困潦倒、整天被人欺侮,可是他还是活得那么满足,那么快乐!记得,《阿q正传》中有那么一个片段,充分的表现的出了阿q那‘无人能敌’的好心态。

因为阿q活得贫困潦倒,所以他身边一个女人也没有,看着那些有钱人家的大少爷身边有三妻四妾,更激起了阿q想要拥有女人的欲望。阿q对吴妈有非礼之心,可是他不但没有成功,而且还被闻声赶来的秀才举着大竹杠追着打。阿q自然非常不爽,但是,很快,他就用自己的好心态调整好了情绪,并且安慰自己:“女人是害人的东西,中国的男人,本来大半都可以做圣贤,可惜全被女人毁掉了。商是妲己闹亡的;周是褒姒弄坏的;秦……虽然史无明文,我们也假定他因为女人,大约未必十分错;而董卓可是的确给貂蝉害死了。”

阿q是一个文盲,所以,直到最后他自己被杀头时,都不知道,当初,别人为什么要自己在一张写满字的纸上面画圆圈。我想,阿q在被抓进监狱后,是肯定会感觉到不详的,可是,他还是那么乐观,甚至没有想到自己竟然是一个遭人陷害、即将要死的人了。直到阿q要画圆圈了,那手捏着笔却只是抖。于是那人替他将纸铺在地上,阿q伏下去,使尽了平生的力气画圆圈。他生怕被人笑话,立志要画得圆,但这可恶的笔不但很沉重,并且不听话,刚刚一抖一抖的几乎要合缝,却又向外一耸,画成瓜子模样了。阿q还感到十分羞愧,认为自己画得不圆。

阿q很幸福,但是也很不幸。说他幸福,那是因为他拥有一个很乐观、很平常的心态,在那些令别人心神不定、辗转难眠的事情面前,他总能平静、乐观的去面对,把事情看得简单化,不让烦恼和困难围绕着自己。可又为什么说他是不幸的呢?因为他的乐观已经有些过头,反而变成了他致命的原因——盲目的乐观。阿q是可悲的,因为,直到他被推上断头台,直到他变成另外一个世界的“人”时,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送命的原因!

《阿Q正传》读后感

提到阿q,人们自然就想到鲁迅笔下那个无名无姓、先前比别人阔多了、头上长着癞疮疤、一不小心就被人“儿子打老子”的阿q形象,可怜可悲,又可笑可叹。他高举的精神胜利法的旗帜也随着自身的不朽穿越了时空。

之所以再想到阿q,是因为近日给学生上课,讲到《阿q正传(节选)》,无意中有了些许感触,遂觉得在当今的社会中,阿q的精神依旧存在着普遍的现实意义。

在《阿q正传》的第三章里头,说到阿q的出名完全是拜未庄的赵太爷打的嘴巴所赐,才有幸声名远播,得意了好几年。请问赵太爷何许人也?未庄的地主权贵,未庄的土皇帝,换个说法就是赵太爷是未庄的名人,一言一行,自然就成为未庄看客们关注的焦点。

名人就是出了名的人,出了名就是他的名字和事迹被大众知晓了。今天赵太爷打人了,人们趋之若骛,谈论纷纷,那被打的人就自然成为关注的对象。阿q被关注,出名也就顺理成章了。好像有的人被别人臭骂了一通,不仅没声名败坏,反而声名鹊起,事业蒸蒸日上。难怪人们常说到的,脸皮厚的人容易出名。他们就像一群跳蚤,在充斥着媒体的空间里上窜下跳,来打通一条通往名人的康庄大道。

但与阿q不同的是,阿q不是跳蚤,他不会主动去骚扰赵太爷,而他们作为跳蚤,就希望在名人身上咬上一口,这样名人一疼,一巴掌拍去,人们就知道了名人在拍打他这只跳蚤,于是就出名了,和阿q殊途同归。想来在鲁迅的时代早就有人做过,否则就只能是鲁迅的先见之明,他在小说中说:“未庄通例,倘若阿七打阿八,或者李四打张三,向来本不算一件事,必须与一位名人如赵太爷者相关,这才载上他们的口碑。

一上口碑,则打的既有名,被打的也就托庇有了名。”这便是他们的心理,他们走向理想的途径,从事着在鸡蛋里挑骨头的事业,乘机发动毫无意义的论争,只是为了告诉人们他们是存在的。可惜真正有涵养有学识者,比他们更懂更了解阿q,缄口不谈,一笑了之。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善意的有意义有价值的批评,而不是无理取闹的指责和抨击,甚至包括有损人格的中伤。

余秋雨无疑是这几年最忙碌的人之一。从他的《借我一生》起,到他的《文化苦旅》,都出乎意料地给他带来了烦恼和困惑。而值得庆幸的是,在经历了风雨后,他依然坚定不移自己的理想和追求,依然致力于“中华民族的文化记忆”。余秋雨最为大家所认识的,莫过于他的散文,无论是《山居笔记》还是《文化苦旅》,都可称得上是当代中国散文的瑰宝和奇葩,有的学者称其为学者散文,文化散文,大散文。但无论是瑰宝和奇葩,都难免存在或多或少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文如其人之说,人无完人,何况文章乎?即便是人家有过什么过错,难道就可以老揪住人家的辫子不放么?若是这样,巴金的《随想录》就没有意义了,因为他的人格也有问题;郭沫若的诗歌也没有价值了,因为他的人格也有问题。

对学术的评论要用学术的观点。潜伏的跳蚤们在有学者指出了不同看法后,或自己发现了什么他人的隐私,就纷纷的活跃起来,用心良苦,口诛笔伐,文坛似乎好不热闹,欣欣向荣,百家争鸣。其实他们并不能击中问题的要害,嚷嚷一通,见没有回应,有的像阿q一样心满意足的得胜,继续努力,有的就偃旗息鼓,遛之大吉,有的变本加厉,造谣来侮辱诽谤他人。只要有人回应,那就大大的中计了。

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一种善意的有意义有价值的批评,需要的是对中国的文学文化事业有积极意义的批评,需要的是人们面对面的交流,相互的理解和鼓励,而不是文人相轻的职责和鄙视或哗众取宠。余秋雨在“秋雨时分”的栏目里曾将到中国后来的知识分子缺乏酒神精神,他以自己为例,说有人批评他的散文就是缺乏酒神精神,真是一针见血,他非常的赞同。

当然,在这里我并不是说非要得到被批评者认同的批评才有意义有价值,我只是想说,无论是批评者还是被批评者,都应该先屏弃时代的浮华,静下心来潜读和思考,少一些追名逐利,多一些心平气和,少一些妒忌,多一些宽容,少一些剑拔弩张,多一些心灵沟通,这样,对中国的文化文学事业的发展才是有利的。个人主义的名和利,都终将为他人嗤之以鼻。

初二读后感

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中。学业繁重,可我心不在书上,于是便买了很多书,用以打发冗长的上课时间。年少轻狂无知,个性十足,世界想怎么转就怎么转,厌恶的人、事“呸”地一声,转身云烟。当时读《麦》,无法给以心灵的震撼,或许我本身就是潇洒不羁的。

大学开始后,太多的不适应,还有一种永远说不清楚却粘在空气里的孤独感。我遇见一个不潇洒的自己,那么令我讨厌、无助。

大二的时候,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劲,毅然搬去了单人公寓,脱离了室友,开始了半独来独往的生活。这时,生活好像非要逼得我去蜕变,一连串的.事情找上门来。耐不住孤独的我堕入网恋,晚上没完没了的电话,空虚的大学夜晚借以打发,网恋是不靠谱的,因为孤独而恋爱于自我更是荒谬。后来,网恋无疾而终,只是彼此觉得太不真实了而已,或者彼此当时正值青春。这时,寂寞这个鬼开始慢慢把我吃掉了。上课完的晚上,我酗酒,抽烟,哭泣,暴饮暴食,没有任何原因,只是胸口疼痛,没理由的疼痛。我厌恶生活,一切在我眼中都是一场骗局。我甚至开始自残,割手腕,手上的伤疤至今还在。多少的夜晚,静静的夜,睡不着,站在走廊,遏制跳下去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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