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股权架构构建方案

时间:2023-08-09 09:45:43 作者:李Y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写方案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股东股权架构构建方案篇一

1、一元股权架构:一元股权架构情形,主要是同股同权下的设置。同股同权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股权临界点,即、51%、。

2、二元股权结构:二元股权结构情形,是在同股不同权下设置,国外较普遍应用,国内上市的企业不适用。比如创始人只有1%的股权,就算企业上市99%的股权分出去了,签订了投票委任书,决策权与控制权仍掌握在自己手里。

3、多元股权结构:根据4c理论将股东分为创始人、合伙人、核心员工、投资人,分别授予股权。

纵向架构:以不同持股形式为基础

3、持股平台:设立一个有限合伙,创始人做为有限合伙的gp,被激励对象作为lp,基于有限合伙的特殊性,gp是法定的绝对控制人。这种方式比较稳定,且纳税成本相对低,是目前做股权激励时采用最多的方式。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做任何建议。

股东股权架构构建方案篇二

相对于传统“单打独斗”式的创业模式,今天的创业公司,更多地是由具有不同优势的个体合伙建立的。显然,合伙创业比个人的“单打独斗”更有优势;但是,这种团队创业模式也有着自身的新问题。

创业团队在共同创业的过程中,其成员虽然从属于技术、资金、管理、市场、财务、公关等不同的领域,但在地位上始终是平等的,而且由于工作性质的差异很难对每个成员做出的贡献进行有效量化。因此,创业团队的股权分配问题似乎已经成为了初创企业中普遍存在的痛点。很多创业公司由于对待股权分配问题不够重视,最后不得不花费数倍甚至数十倍的成本来买单。

以为企业所创造的价值为标准来衡量企业合伙人贡献的方式,逐渐赢得了许多创业公司的一致认可,这可以帮助企业理清每个创业团队成员权力、责任及利益。

创业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每个参与创业的员工长期为企业创造价值,通过不断努力逐渐将企业做大做强。所以,在分配股权时可以从企业长期发展的维度上来明确每位创始人的股权额度,比如按照项目及融资进程等来逐步增加其股权,这可以对创始人创造价值的能力进行长期考核,使股权分配更加合理。此外,这种方式能为后期加入的新人才预留足够的股权,防止期权池内的股权被透支。

在《切蛋糕:创业公司如何确立动态股权分配机制》(《slicing pie:fund your company without funds》)一书中,迈克·莫伊(mike moyer)首先提出了动态股权分配概念。他指出,可以将各个合伙人所贡献的不同资源,按照市场价值分别进行估值,并计算出总的市场价值。然后,根据创始人的贡献值在总估值中的比重,进行股权的分配。

在创业公司初步成立发展阶段,创始人对公司的投入,往往会由于公司初期发展的各种因素,得不到足够的回报。那么,这些缺失的价值回报,就可以作为以后公司股权分配的依据之一。例如,创始人的收入本该是1万元/月,但由于创业公司处于发展初期,为了不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创始人每月只领取了5000元。那么,就可以把剩余的钱作为创始人对公司的“投资”,并根据在总“投资”的比重,来计算其占有的股权比重。

迈克·莫伊提出的这种根据“市场价值”计算股权比例的估值方法,有效地将创始人不同“质”的贡献,转化为可比较的“量”的计算,从而有利于建构动态合理的股权分配机制。总体来看,这种“切蛋糕”的模式,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对各种投入要素的估值、对股权比例的计算、以及对计算时机的准确把握。

股东股权架构构建方案篇三

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核心人员变动是常事,对于那些已持有公司股权却离开公司的合伙人,公司要对其持有的股权进行科学地处理,以免其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良影响。

事先制定退出机制,做好合伙人预期管理

公司要提前制定股权退出机制,规定合伙人在什么阶段退出之后要将所持股权以什么形式退回。创业公司的股权价值是所有合伙人长期努力的结果,所以,某合伙人退出公司之后要将其持有的股权退回,以维护继续为公司服务的合伙人的利益,以保证公司能实现持续、稳定的发展。

股东中途退出,股权溢价回购

公司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对退出合伙人的股权进行回购,按照当时公司的估值回购股权,股权回购价格可适当高出公司估值。

设定高额违约金条款

某些合伙人退出公司之后拒不返还股权,不同意公司回购,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公司可事先在股东协议中设定高额违约金条款。

因为工商局规定公司章程要使用他们指定的模板,所以,股权退出机制很难写入公司章程。但是,公司合伙人可以另外签订股东协议,协商并约定股权退出机制。一般情况下,公司章程不能与股东协议发生冲突,如果二者发生冲突,要以股东协议中的规定为准。所以,公司可在股东协议中设定高额违约金条款,以对合伙人的行为进行约束。

如何确定退出价格?

从本质上来看,股权回购就是买断,所以在确定合伙人退出价格方面,公司创始人最好考虑“一个原则,一个方法”。

“一个原则”指的是对于退出的合伙人,公司要收回股权,但必须承认其对公司的贡献,溢价回购股权。这是基本原则,该原则对合伙人的退出,对公司长远的文化建设至关重要。

“一个方法”指的是在确定退出价格方面,公司创始人要对退出价格基数与溢价或折价倍数这两大因素进行充分考虑。比如,按照合伙人购买股权时的价格的一定溢价回购,或按照合伙人根据其持股比例分配企业净资产或净利润的一定溢价回购,或按照公司估值的一定折价回购等等。至于退出价格基数,公司的商业模式不同,其对价格基数的选择也不同。

股东股权架构构建方案篇四

第一:控制权。核心创始人要拥有足够控制公司的股权。如果核心创始人股份过少或稀释过快,都会导致失去公司的控制权。

第二:避免均等。避免55开,或者333之类的,这种结构看似很民主制衡,但到了一定时期,比如重大变革、接班人危机等等利益关头,表面的和平非常容易被“瓦解”而“灰飞烟灭”。

第三:预留一部分股权。任何一个创业公司都需要大量人才,要人才只通过发工资,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很重的负担,这个时候股权就是最好的吸引和留住人才的重要工具,因为这部分股权可以用作股权激励。

第四:有利于资本运作。这个主要涉及两个层面:融资和挂牌,股权结构要清晰合理,不能留下过多法律隐患,比如股权代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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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股权架构构建方案篇五

初创企业股权的价值很难在资本市场得到直接体现,为了给予员工更大的信心,管理层需要为企业描绘出长期的发展战略及上市规划,让所有的员工能在统一的战略引导下向着共同的目标不断迈进。

股权的过早分配及一次性分配也是创业企业在股权分配时容易出现的错误。在创业初期,团队规模较小,股权的价值也无法真正体现出来,此时很容易将大比例的股权一次性地分配给了创业团队成员。

这种分配方式存在较大的缺陷:由于其采用一次性分配,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时,持有较多股权的员工实现了财务自由,很容易丧失工作积极性。而且早创业初期员工们创造的价值很难被真正有效量化,股权分配的尺度很难把控,随着企业的逐渐发展,员工的价值会得到体现,股权分配不匹配问题也会集中爆发。

此外,这种一次性透支股权的分配方式会对后续企业引入新人才产生较大影响,股权比例不足的企业在人才竞争中会明显处于劣势,严重影响企业战略执行及新市场的拓展。

进行系统的股权规划

在已经建立的企业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对企业的股权进行统一的规划,比如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决定将在何时启动a轮、b轮、c轮融资,目标融资额度,决定稀释的股权比例,融资资金的分配等。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又将如何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具体的股权激励对象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股权激励的额度,股权退出机制,创始人团队需要多少比例的股权才能保证对企业拥有绝对控制权等。

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的特征及自身的发展情况,企业需要在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股权规划的基础上未雨绸缪,建立起一个公平公正、权责统一、有序交接的股权分配制度,从而有效规避日后可能会出现的股权纠纷。

完善企业文化,达成内部共识

相对于发展成熟的企业而言,初创企业的股东们需要承担的风险、责任及义务明显超过其享受的权利,所以企业创始人、被激励的持股员工及投资方等都需要对股权有一个正确的认知。

当创业公司的股权分配完全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约束,而没有企业文化作为支撑时,由股权所维系的创始人、投资人及股权激励对象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利益共同体,金钱至上的组织文化很难经受住企业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的巨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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