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便民服务工作报告(优质8篇)

时间:2023-09-18 16:25:03 作者:琉璃 2023年便民服务工作报告(优质8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报告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便民服务工作报告篇一

各市(州)公安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省委九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切实抓好户籍管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人口信息管理等工作,落实便民利民措施,更好地服务“两个加快”,推进我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公安部关于开展爱民实践“大走访”活动的安排部署和厅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户政管理,提高公安机关便民利民服务质量提出以下意见:

一、把握好当前户政管理基本原则

鉴于当前我省经济建设特别是灾后重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治安户政部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法制意识,按照“既要开拓创新,又要积极稳妥;既要方便群众,又要把握政策”的原则,创造性地加强和改进各项户政管理工作,通过拓展一站式办理、上门或预约服务、开通短信服务平台、畅通回应群众呼声渠道等多种方式,全力构建新型户政管理服务体系,切实提高行政效能和便民利民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二、正确处理好有关户政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一)户政管理方面。

1、出生登记问题。

新生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父、母或其他亲属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手续齐备的一日内办结。户口登记机关应拆切《出生医学证明》副页作为出生登记的原始凭证。户口登记机关在办理出生登记手续时,要查验计划生育证明;对非婚生育、超计划生育、无计划生育证明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仍必须办理入户手续,并于当月内向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通报情况。

2、未落常住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1)对未落常住户口,尚未成年或虽已成年尚无独立生活能力仍需由父母供养的,可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常住户口,一岁以下作出生登记,一岁以上作补录户口办理审批。对已成年且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按其现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

(2)根据民政部、公安部等中央和国家机关五部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xx〕132号)的有关要求,20xx年4月1日之前公民私自收养子女不符合《收养法》规定、但确已共同生活多年,建立事实收养关系且未落户的人员,因故难以办理《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的,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予以落户(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与收养人的关系登记为“非亲属”关系。

(3)对持过期迁移证件或迁入地址发生变更,符合现行迁移政策的,迁入地应准予落户,不符合现行迁移政策的,原迁出地应予恢复户口;对遗失迁移证件的,原证件签发机关应按原证件内容予以补发,并注明该证件系“遗失补发”;对刑释解教人员遗失释放证明、退伍军人遗失退伍证明的,原籍户口登记机关应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予以恢复户口(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现居住地与原籍地不一致的,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现居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应凭原籍未落户证明和调查核实材料予以落户。

(4)对因长期外出等原因户口被注销,经原籍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应在原籍恢复户口,符合迁移条件的,应先在原籍恢复户口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关于大、中专学生办理户口问题。

户口保留在原籍的农村籍学生申请办理城镇户口的,原籍户口登记机关凭《录取通知书》直接办理城镇居民登记手续,单独立户并颁发居民户口簿,其住址登记为原住址。对就学期间户口保留在原籍的成年子女,其父母户籍发生迁移时,可一并随迁。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已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随迁的政策。

4、关于城镇居民要求转为农村居民的问题。

在政府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之前,城镇居民一律不予批准转为农村居民。目前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xx〕4号)的有关规定,允许20xx年以后(含20xx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农村籍大中专毕业生,“本人自愿迁返原籍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居住在农村家中满1年以上的(含1年),经原籍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同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迁回原籍落农村户口”。“从事农业生产”是指“有土地耕种,并实际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5、父母投靠问题。

放宽父母投靠子女的限制。需要到城镇投靠子女的,不受身边有无子女的限制。户籍地在农村的父母或城镇退休人员投靠城镇子女不受年龄限制。(成都市除外)

6、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户口迁移问题。

对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其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的,准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7、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户口迁移问题。

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休、退休的人员,在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有合法固定的住所,需要返回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应准予落户。对国有企业下岗人员下岗后与父母或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凭下岗证明、街道、乡镇(村、居民委员会)证明材料,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后(调查核实时间为20日),允许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8、关于成年人变更姓名更改年龄问题。

成年人原则上不予变更姓名、更改年龄,确有特殊原因,必须持本人申请,出具乡镇或单位的证明,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批准变更、更改;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公安部没有出台新的规定以前,一律不予变更姓名、更改年龄;按照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xx〕41号)的有关规定,干部一律不予更改年龄。

9、死亡人员户口注销问题。

公民死亡,一个月以内,由其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上述关系人未在此规定期限内办理注销户口的,经户口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确认并出具死亡证明,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时间为30日)后,应强制予以注销户口。

(二)居民身份证方面。

1、严格执行居民身份证领证时限规定。

受理证件申领的公安机关应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的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方,最多可再延长30日。

2、认真开展异地办证便民服务工作。

出省务工人员通过人像信息异地采集模式采集人像信息后,委托同一家庭户内成员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符合条件的,应当场受理;因人口信息系统无人像信息无法确定是否本人的,应告知群众经村、居民委员委会确认签章后即行受理。

广州、深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代办点受理的居民身份证信息,各地应认真审核受理,于20日内处理完毕。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向省厅上传受理信息,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认真填写不合格原因。

3、及时处理居民身份证件办理相关问题。

因公民身份号码重号等原因不能及时制发居民身份证的,受理机关在收到相关回馈信息后,应于5日内告知当事人,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30日内加以解决,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解决的,应及时告知当事人,说明原因,取得群众理解。

(三)人口信息质量方面。

1、及时维护更新人口信息数据。

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执行《全省人口信息数据质量和维护工作考核办法》,各市(州)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要做到每7天向省公安厅维护更新一次。对群众反映的本人信息与省、市(州)人口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不符的,自接到群众反映后,7日内市(州)公安机关应将其正确的信息维护更新到省厅人口信息数据库。

2、提高人口信息主要项目采集率。

各级公安机关要对常住人口中的六个主要项目进行认真采集,其中出生地、籍贯采集率须达到95%,法定结婚年龄人员的婚姻状况、16周岁以上人员的文化程度采集率须达到80%,18周岁以上人员的职业和服务处所采集率须达到60%。

3、关于公民办理银行业务中所遇人口信息不一致问题。

公民在办理银行业务时,各地要认真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和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有关工作通知》(成银发〔20xx〕211号)精神。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对公民申请证明核实其身份信息的,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须及时受理,并在受理核实申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核实情况反馈申请人。

三、工作要求

户政管理是所有公安机关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涉及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户政管理工作作为当前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加强公安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抓紧抓好抓实。

(一)要加强户政管理队伍建设。各市(州)公安局除已有单独的户政业务部门外,其余市(州)可在现承担户政职能的部门设立单独的户政大队,从事户政管理工作,并至少配备一名以上的专(兼)职人口信息系统管理民警,同时配备与工作量相适应的人口信息系统技术人员;各县(市、区)公安局也要在现承担户政职能的部门设立单独的户政中队,从事户政管理工作;派出所必须固定专门的户籍民警,从事户政管理工作,一律不准非警务人员参与户政行政管理。请各市(州)公安机关于9月1日前将本地户政管理机构、人员落实情况,报省厅治安管理总队。届时省厅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考评,并纳入年底目标考核。

(二)加强舆论宣传工作。户籍管理涉及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社会各界、有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非常关注。为了解决群众对户政管理工作政策法规不熟悉、业务办理流程不了解等问题,帮助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准确理解和把握户政管理政策,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本地办证中心或办证窗口的示范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宣传户政管理政策法规,让群众明白户政业务办理程序。要注重发现典型,及时表彰户政管理窗口服务先进单位和优秀户籍民警。

(三)妥善处理群众反映问题,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各地公安机关要立即梳理通过办证、信访、热线电话等渠道掌握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户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并落实领导责任,逐人逐事落实具体承办人员,于8月30日前办结。办结情况,请于9月10日前报省厅治安管理总队。省厅将就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既要热情服务,又要严格执法。各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特别是窗口单位,要按照省厅有关要求,规范各项户政管理办证程序,并严格执行。各地每年都要组织一次全面的户政业务培训,提高户籍民警的业务水平。各地要增强户籍民警爱民为民的服务意识,对长期态度生硬、群众投诉集中的民警,要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帮助,对屡教不改、工作作风散漫的,要实行待岗培训。同时,各地还要进一步加强证件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纪律。对确因工作不认真,审核把关不严而造成工作失误的,要实施责任倒查追究;对假报户口、冒名顶替他人户口,伪造、变造、出租、转让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骗领、冒领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本指导意见自省公安厅发文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请各地公安机关将执行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以及所遇到的问题或困难,及时报省厅治安管理总队。

便民服务工作报告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够更好的给东坝家园b区广大业主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物业服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建立物业便民服务站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物业便民服务站

二、项目内容:

家政服务;装饰装潢;社区车友会(汽车清洗、美容、维修、自驾游……)文化活动。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成立物业便民服务站项目并备案;

2、甲方宏观监督指导物业便民服务站的经营行为,并随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3、甲方协助乙方做好物业便民服务站在小区内的宣传工作;

4、甲方设立业主投诉电话,严格把好服务站为广大业主服务的质量关;

5、甲方按月向乙方收取物业便民服务站的管理费;

6、甲方负责协调广大业主与物业便民站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如果

乙方有损害业主利益的问题,经核实,视情节而定,情节严重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后,甲方有权利终止与乙方的本项目合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接物业便民服务站甲方指定服务项目的经营活动;

2、乙方在为广大业主服务经营期间禁止从事一切非法以及损害广大业主利益的行为;

3、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做好小区内物业便民服务站的宣传工作;

4、乙方为业主服务完毕,及时拨打回访电话,与业主进行沟通,并做好相应的服务纪录;

5、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社区的文化活动,丰富社区的文化生活;

6、乙方按照规定每月向甲方上缴管理费。

四、协议期限:

甲方同意乙方合作经营应根据北京中交方圆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与北京市东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委托合同期限约定,自20xx年1月25日起至该合同期满为止。

五、管理费: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有异议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即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便民服务工作报告篇三

1. 自始自终把群众呼声作为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做好工作的第一标准。

2. 追求群众的满意,是我们的责任。

3. 有事您开口。

4. 优化社区秩序,美化社区环境,完善社区服务,形成和谐的社区人际关系。

5. 用我们优质的服务,换您满意的微笑。

6. 用我们的爱心和双手,共建温馨美好的家园。

7. 以周到的服务,赢得群众的信任。

8. 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9. 以邻为友,以让为先,互相帮助,祥和平安

10. 以诚相待,恩爱相伴,孝敬老人,教抚小孩,和睦相处,幸福永远

11. 一张微笑相迎,一声你好相问,一张凳子请坐。

12. 一个微笑拉近人,一个问候温暖人,一次服务帮助人。

13. 心系社区群众 着力改善民生

14. 享受社区关爱,获得满意服务。

15. 细心管理好小区 贴心服务好企业

16. 细心、全面、努力、不弃是我们的理念。

17. 维护群众权益,帮助群众解决难办事、烦心事、不平事。

便民服务工作报告篇四

你办事,我服务,我办事,你放心。

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塑窗口形象,展行业新风。

创文明行业,建满意窗口。

服务只有更好,没有。

在服务中体现真诚,让企业更方便;在工作中收获快乐,让群众更满意。

树立“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文明行业形象。

创文明窗口,做文明人,建文明镇。

深化文明创建,构建和谐中心。

建文明机关,争创文明乡镇。

讲职业道德,建诚信窗口,创文明行业。

微笑是我们的语言,文明是我们的信念。

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秩序优良。

您的满意,我们的追求。

想百姓所想,急百姓所急,做百姓的贴心人。

创一流效率,做一流服务。

讲文明、树新风,立足本职做奉献。

有我的真心,换您的笑容。

微笑缩短距离,服务延续真情。

廉洁方能聚人,律己方能服人,自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

用我们的真心,换取你们的放心。

便民服务工作报告篇五

根据吉劳社字[20xx]87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解决我县困难人员再就业问题,推进再就业援助制度化,全面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我局在圆满完成第一阶段各项工作的基础上,20xx年12月26日进入第二阶段,于20xx年2月12日结束;活动期间结合春季招聘大会,开展“送岗位”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现将开展的活动情况做总结如下:

我局从活动一开始就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协调有关部门,开发了一批社区修理维护、家政服务等便民服务岗位;开发了一批物业管理、卫生保洁等技能较低的社会化服务岗位;开发了一批社区治安、市场管理、环境管理等社区工作岗位;开发了一批适合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工作岗位,通过送岗上门、重点推介等形式新安置了就业困难人员10名。

我局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用工信息并汇总后,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宣传栏及下乡走访等方式,充分利用社区、乡镇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发布用工信息;同时与20xxxxx县就业和再就业春季现场招聘会结合起来,发布用工信息,活动期间共计收集岗位7058个,发放就业信息资料10000余份。

20xxxxx县就业和再就业春季现场招聘会于20xx年2月7日顺利召开。招聘会共计收集71家单位的就业岗位7058个,其中:省内3817个,省外3241个;会期三天的招聘会约14000人次进场,达成意向3998人次,现场录用1451名人员,其中:4050人员54名、低保对象21名和2名残疾人就业。

我局在下一阶段将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对录用和已达成意向的求职者及援助对象逐一列出花名册,组织人员跟踪服务,上门督导,实地了解上岗和待遇落实情况。对没有成功录用的求职者及援助对象根据其情况进行调剂或开发新的就业岗位;同时将针对未招满的就业岗位,开展“送岗上门”活动,把岗位信息送到再就业任务重、就业信息闭塞的企业和乡村,尽可能的实现充分就业。

总之,开展再就业援助活动以来,向就业困难人员宣传了政策,排除了疑难,并真正解决了部分就业困难人员的实际困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局将总结经验,努力开拓,常抓不懈,把再就业援助工作当作20xx年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来抓。

便民服务工作报告篇六

从今年2月中旬至4月积极参与以“提升技能,温暖就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为了使今年的春风行动卓有成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市妇联制定了具体的行动方案。2个单位联合派出13名工作人员开展了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工作人员在主要街道、繁华地区、商业网点进行现场免费发放“春风卡”11500份,向求职者和群众发放《就业指南》1000册,《农民工维权手册》1000册,《创业项目汇编》200册,《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单4000张。

二是开展了“送信息、送政策、送技能、送温暖、送保障、送项目”“六送”下乡活动,组织4辆宣传车到明城、烟筒山、呼兰等人力资源丰富乡镇进行宣传。

三是利用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春风行动服务内容和相关政策的普及宣传,形成较大声势。

在人力资源市场组织了3场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专场招聘洽谈会。洽谈会共吸引了北京保安公司、大连大成食品、冀东水泥、英联药业等域内外41家知名企业进场,提供就业岗位8000个,其中适合妇女就业的岗位3500个,进场求职妇女910人,达成就业意向妇女385人。

今年,我们按照分工,重点以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为服务对象,围绕主题,在增强女性的就业、创业技能,提升女性素质上下功夫。

一是组织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举办食用菌栽培、特色养殖、计算机、美容美发等培期,培训妇女242人。

二是组织创业培训,举办创业培训班6期,培训妇女310人,为妇女提供就业信息300条。

三是举办创业对接会1次,为创业妇女提供创业项目100多个。

四是组织向域外开展劳务输出,主要输往北京、广东、辽宁等省市,行动期间共输送400多人。

通过今年的“春风行动”,让全市妇女求职者提升了就业、创业技能,找到了就业契机,从而把我市的就业水平推向了一个新的台阶。

便民服务工作报告篇七

为提升我区社区建设水平,健全社区功能,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便利社区居民特别是社区居民中的弱势群体生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促进我区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对社区便民服务网点的管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社区便民服务网点是为更好的完善社区功能,不断满足居民需求,特别是对社区居民中的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生活便利,让更多的人享受到我区发展成果,进一步提升社区建设质量,按照我区实施“社区建设质量提高年”要求设立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本部门落实意见,不折不扣地予以贯彻落实。

三、区社区建设办公室对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章 设立范围

一、社区便民服务网点作为在政府监督下的经营性营利单位,必须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原则。在网点经营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居民的需求,通过经营达到便利居民生活的目的。具体设立类型:主要是中介组织、日用百货、电器维修、社区卫生服务站、家政服务等便民利民的服务行业。

区便民服务网点的数量。原则为每500人设立一个社区便民服务网点(确实需要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但不能超过总人口的 ),在本社区范围内,原则上只批准设立相同服务类型的社区便民服务网点1—2个。

第三章 申报审批程序

一、社区便民服务网点按照下列程序申报审批:

(一)网点负责人申请;

(二)社区调查核实;

(三)街道审核;

(四)报区社区建设办公室,由区社区建设办公室进行复核、审批、办理、发放《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并以正式文件形式抄送有关部门。

二、现有社区服务网点申请改为社区便民服务网点时,由网点负责人填写《社区便民服务网点申请表》,并提供本人户口薄、身份证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交区社区建设办公室。

申请成立新的社区便民服务网点时,先按照上述程序申报,审批后可持《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向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其它手续。

三、社区在收到申请人申请之日起,根据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对申请人所提供服务类型及范围进行核实。核实后签署意见报街道审核。

四、街道自收到社区报送材料之日起,要尽快完成对材料的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报区社区建设办公室。

五、区社区建设办公室自收到街道报送材料之日起,要根据所报材料尽快完成复核审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发放 《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并将网点审批情况以正式文件形式抄送有关部门。

六、区社区建设办公室与网点签订《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职责责任书》,根据网点具体情况规定其应履行的具体职责。

第四章 社区服务网点的职责

一、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要本着“服务群众、便民利民、乐于奉献、热情周到”的原则开展经营活动,把服务群众、方便生活作为经营的根本目的。

二、商品经营性社区便民服务网点的商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价格不能高于辖区市场同类商品的最低价格,商品经营的种类应当尽量满足居民的需求。对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利润空间比较小的商品,如果居民有需求,则不应该拒绝提供。

三、建立社区居民服务档案,对服务区域内居民中的特殊服务对象建立定期服务制度。特殊服务对象主要是弱势群体优抚对象,如60岁以上的老人、残疾人、长期患病人员,行动有困难的人员,对他们要进行上门服务、定期服务并做记录,服务纪录由被服务人员签字认可方能有效,否则将视为没有服务。

四、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视其规模按比例安排服务区域内的下岗

职工。就业人员以5人为单位,按1/5的比例安排下岗职工,不足5人可自主安排,不强制执行。要保证被安排人员的劳动安全和待遇平等。

五、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必须在其经营场所明显位置使用区社区建设办公室统一发放的“社区便民服务网点”专门标志,注明服务区域以及对服务区域内居民的优惠措施,标明网点的服务项目,并明确标出网点联系方式,在保证联系方式畅通的前提下,提供快捷的上门服务。

六、非商品经营类服务网点要建立社区弱势群体定期上门服务和咨询制度,定期对他们进行服务咨询,如果需要上门服务,则有无条件上门服务的义务。

第五章 优惠政策

一、工商行政部门对凭《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要优先受理、优先发照、免收登记费用,并从发照之日起2年内免收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对正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取得《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可享受免交各项工商管理费用。

二、税务部门对凭《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务登记证的,要优先受理、优先发照,免收登记费用,从发照之日起2年内所交各种税金实行财政全部返还。

内,所交各种税金财政全部返还。

四、卫生部门对凭《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申办《卫生许可证》及健康证的,要优先受理、优先发照,免收登记费用,从发照之日起2年内免收各种卫生管理费用。

对正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取得《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之日起2年内,可享受免交各种卫生管理费用。

五、公安、建设、劳动等有关部门均不得收取持《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便民网点的有关费用。

六、对居民反映服务好、信誉好、诚信度高的网点,区政府除进行名誉奖励外,还要拿出专项资金对网点进行奖励。对在经营过程中,对弱势群体服务频繁、数量大的网点,区政府将结合实际服务情况,对网点进行资金补助,促使网点业务的正常开展。

七、根据网点经营要求,网点可以向社区、街道、区社区建设办公室提出要求,社区、街道、区社区建设办公室根据要求负责免费向网点提供经营中需要的社区基本情况数据,社区调查结果报告和其他相关的数据资料。

第六章 社区便民服务网点的管理

一、《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仅限持证网点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转借、转让、出租、涂改、伪造、冒领等。

务、财政、工商、卫生、物业管理等有关部门兑现优惠政策时,应当将其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登记备案。

三、《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实行动态管理,由区社区建设办公室每年第一季度审验一次,未经审验视同无效。各街道和社区工委负责网点经营的监督管理,要将其服务情况进行登记,掌握社区便民服务网点享受的优惠政策,了解社区居民对社区便民服务网点的服务满意程度等及时上报区社区建设办公室,区社区建设办公室对有关部门未按规定给予网点优惠政策,将进行协调处理;对予不按要求为居民提供服务的,区社区建设办公室调查核实后对未履行其职责的网点取消资格。

四、网点经营质量管理。对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区社区建设办公室不定期进行核查,核查主要采用如何为社区居民服务进行调查的方式,对通过核查评比评出的优秀网点授予“优质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荣誉称号,连续三年获此荣誉的将授予“社区便民服务示范网点”荣誉称号,区政府将进行扶持奖励,对服务不合格的网点将撤销社区服务网点资格。

五、区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印制和发放《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许可证》、申报网点所需要资料及《卫东区社区便民服务网点》标志。

第七章 附则

一、对开展此项工作所需工作经费由区政府专项拨付,区社区建设办公室统一管理使用。

二、本实施方案由区社区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便民服务工作报告篇八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拓展行政服务领域,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大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乡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打造阳光政府、廉洁政府、透明政府,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镇便民服务中心,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xx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廉洁高效、务实为民、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总体要求,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为民、便民、利民、富民”的要求,建立高标准、规范化的镇便民服务中心,打造服务型政府、效益型政府、透明型政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为目的,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科学设置服务窗口、筛选服务项目、确定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慢作为行为,严禁吃、拿、卡、要及以权谋私现象的发生。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从实际出发,整合现有人力、物力、财力资源,集约利用。要创新方式,深化内涵,夯实基础,创出品牌,打造亮点。

(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通过服务指南、办事须知,公开服务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事项,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方便群众监督。

三、机构设置及其职责范围

便民中心隶属所在乡政府管理,业务上接受县行政服务中心指导。便民中心主要承担本级政府职权范围内的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委托受理各类申请、项目全程代理、信息咨询、非涉密文件查询等便民服务。便民服务中心应具有以下功能:

1、便民办事功能。各站所通过在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办证、办事和咨询等服务。

2、帮民致富功能。各站所积极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农技指导等服务,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3、促进和谐功能。通过群众诉求中心平台,实行开门接访,及时了解和化解各种矛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四、进驻单位及任务

业站等10家单位。

各进驻单位任务:

1、选配工作人员。各进驻单位要按照“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熟、服务优”的总体要求,选配进驻中心的工作人员。

2、清理整顿审批、收费项目。各进驻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规范,并上报乡纪委。

3、公开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乡纪委收集审定后,要编印成册,并向社会张榜公布。

六、工作要求

1、建立乡便民服务中心是我乡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从加强廉政建设、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工作效能的大局出发,积极组织筹建工作,努力把中心建成贯彻上级决议、指示的服务平台,保证“中心”高效有序运转。

季度滚动性向群众公开(4)对未能当场办理的事项要主动、及时地向服务对象给付办事回执,承诺办结时限,主动、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最大限度地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3、“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服务宗旨,按照“进一家门办成,盖一次章办好,交规定费办完,按承诺日办结”的要求,对符合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应收的行政事业性规费,由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统一核算、委托代理、全程服务,增强审批、收费透明度,努力实现管理一流、服务一流的工作目标。

相关范文推荐